荒原狼读后感
《荒原狼》是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在一战后社会转型期创作的自传性质小说。一战后德国狭隘民族主义思潮兴起,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帝国主义阶段,法西斯势力主导乌合之众。黑塞本着人文主义精神反对战争,却被本国媒体抨击为叛徒。此时他也正经历着人生低谷近不惑之年,婚姻破裂、疾病缠身。《荒原狼》就是他这一阶段精神世界的写照。它不仅是一部成功运用意识流手法享有德国尤利西斯美誉的文学著作,更是给处在时代漩涡的大众包括他自己一份最完整深刻的诊断和处方。
故事人物不多,情节简单。主人公哈里是一位中年艺术家,和作者一样冷眼看待社会浮华热闹,深知战争危机却被主流社会排挤,扣上叛徒的帽子。他首先承受着自我人性和狼性的斗争,同时又在个人与社会大众的离合中挣扎,最后回到自我在魔剧院剖析灵魂,接受了炼狱式自我救赎。而哈里人生境况种种最好是从《紫罗兰》说起。
《紫罗兰》是莫扎特作曲搭配歌德小诗而来的一曲浪漫短歌,表达着纯洁和天真的爱情。哈里在魔剧院又一次回到小时候遇见错过的女孩,两个人度过了浪漫的时光,牵手嬉戏,互相采几朵紫罗兰送给对方,是全书最愉悦的文字。人生经历越多反而越容易孤独,能力增强却再也回不到最初。
黑塞七岁写诗,追求浪漫主义的田园式生活。处女作小说《在轮下》描写了一个男孩由圣而俗,由俗而出奔向大自然的故事。这与他《荒原狼》中一直压抑的笔调形成极大反差。战争让他变现实,成为看透社会愚昧荒诞的成年人。但他心中还呼唤自由,向往纯洁美好犹如圣经油画般庄严神圣的生活。所以他把与世俗格格不入的那部分概括成狼性,而把所有阴暗怯懦的一面称为人性。作为人类,他逐渐开始失望迷茫。因为他觉得人的感情是虚假的,就像葬礼上的逢场作戏。只有动物才会流露最真诚的悲伤。但是他忘记《紫罗兰》其实并不全是欢快被牧羊女无视地踩过的紫罗兰,即使美丽,也已经错过所爱只留下伤痕。
歌德与哈里的对话中,哈里质问歌德,为什么要书写精神短暂的欢愉,而忽视长久的寂寞痛苦。歌德没有给出答案,而是在《紫罗兰》的音乐中化身成年轻的模样,欲翩翩起舞。那时我们就知道,忧愤和遗憾常有,人因为有太多回忆而苍老。但是年轻给人屡败屡战的勇气,让人相信自己可以用单薄的肩膀扛起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带来的悲伤。
人既没有你想的那么纯洁,也没有那么阴暗。你用哪块镜片看世界,看到的都不一样。与其把懦弱苟且推罪给人性,不如问问自己到底有没有用最纯净的眼神注视身体中存在的众多灵魂。
书中哈里的另一重要精神危机,是他逐渐长大后和他人相处的格格不入,在流行的美国现代文明中独自追求不朽的古典偶像。一战后德国战败,国内狭隘的民族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逐渐走向前台。而民众在战争的狂热中,通过化装舞会,狐步舞享受虚浮的精神满足。被演奏了一次又一次的《思恋》,音调迷离催化人的情欲,腐蚀人的思维。谁也不在乎舞动的意义是什么,只是在扮演一个沉溺于欢愉的角色。而哈里,却是排斥流行文化的清道夫,执着守卫着自己的古典家园。
但悲剧性在于,他又不能摆脱社会单独存在。如果排斥社会规则,那么最后只会被世界抛弃正如宣判精神的死刑。所以他痛苦地赴宴,和老朋友交恶。黑塞被称作叛徒,财产、家庭、友谊都遭受重创,正是作为一个多重身份的社会人必须承受的打击。而赫尔米娜是作者给哈里带去的救赎。她仿佛是一个能够完全融于世俗的哈里。她教他去跳舞,去认识玛利亚,去参加化装舞会。
我想我们必然会在逐渐的成长中面临着种种落差。在出世和入世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既不人与亦云放弃自身特色,也能够与他人和社会保持合适的距离,才算是真正的修行。人是复杂多面的。做每件事都有度,重要的是找到心灵的平衡点。
进入魔剧院,哈利扔掉了代表狼性的老花镜,从镜像中杀死了心中的荒原狼。魔剧院的一个个包厢就是囚禁他的人格地狱,隐喻他从年轻到年老种种遭遇所表现的人格特性,仿佛布下绞刑架下的幽默考验人性。他遇见了自己的旧时玩伴,和他一起向机器和工业化宣战;他看到了老人孩子男人女人变成一枚枚棋子演绎不同的戏剧;他看到了荒原狼训练者的奇迹,目睹了狼性和人性在自己身体里的挣扎;他也见到了自己所爱的姑娘,抛下怯懦拥有了动人的回忆。又一次的人生回放,其实也是黑塞前半生的一次回顾与自省。直到最后由于看到帕勃罗和赫尔米娜在一起,他的狼性爆发出于嫉妒杀死了赫尔米娜和帕勃罗。正如小说中所说他遗失了那些漂亮的棋子,但是口袋里有了一把诚实的刀。
莫扎特作为不朽者的形象出现,告诉他每个时代的人都有自己的罪过,同时又肩负着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原罪。人生就是炼狱无边。用现实的艰涩撕裂魔剧院的幽默是毁坏规则的。
人间炼狱,需要有勇气去受难。嫉妒,贪欲,种种罪过本来就应该去承受,去修炼。就像巴赫《马太受难曲》所述,耶稣虽知道犹大的阴谋,但却默默接受,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流尽最后一滴宝血为人类赎罪。他替人类赎罪,并不是说人类可以为所欲为,而是给人赎罪改过的机会。所以人无法选择出生的时代,但可以用虔诚的心去经历去坦然面对人间炼狱。,自杀在《神曲》中自杀者被列在第六层第二环,基督教把自杀看成对生命的亵渎。哈里不敢用刀片结束生命,是因为死亡不是受苦的终结,并不会给他带来超脱和满足。而他最终明白,来自真实苦难的磨砺才能给人精神修炼和自我满足。
从失去自己到找到自己的过程,对哈里的灵魂剖析也是作者和自己的一次心灵对话。魔剧院就是他内心的另一个世界,我们每个人心中也都存在一个魔剧院。生活本来就是艰难的,在一次次绝望和徘徊后,还可以用年轻的心淡然面对,和世俗共舞舞也保持自身独立,勇敢地去接受炼狱考验,就能够走出困境。
黑塞写《荒原狼》时,人生走入绝望的低谷,几乎想要自杀。但他终于挺了过来。
八十五岁那年,他因病逝世于瑞士家中。
荒原狼读后感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席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作者对字词结合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原本对立的,矛盾的,不可融合的字与词,在他的笔下怎么组合都不突兀,让人乍读惊奇,再读疑惑,然后理解,再后会心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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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存在,他对环境,音乐的喜好以闻到的味道来决定,第一次去找一个住的地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这里的味道很好闻”。在一个爵士音乐舞厅,他闻到的是“像生肉加热了的味道”。
主人公有着孤独的性格,孤僻的行为,不擅长表达,不善与人交往。如果说有的人的内向是一口枯井,除了黑暗寸草不生,那这个人的沉默,就是一片广阔包罗万象的天空。他的内心丰富多彩。里面住着两个灵魂,一个是人,一个是狼,清醒的时候是人,狂躁的时候是狼。这两个灵魂经常互相争斗,互相指责,互相打压,但偶尔又相当默契。他自己把理智感知并能执行的一切品质放入人的灵魂,把不受自我掌控的一切品质放入狼的灵魂,这是一种简单而粗暴的划分方式,因为人不止两个灵魂,而是有成千上万个,有时候像人,有时候像狗,有时候像猴,有时候像狼,有时候像兔......
书中有很多我喜欢的,我摘抄了一部分列出:
“这位受苦者的病根儿并不在于他天性的缺陷,恰恰相反,其病根儿在于他巨大的才能与力量无法达到和谐统一”
“无法自爱就无法爱人,憎恨自己就一定会憎恨他人”
“人们理应为痛苦感到骄傲——无论何种痛苦均是我们达官贵人的回忆”
“不存在特别的病痛,不存在特殊的忧虑,不存在实际的苦恼,也不存在绝望”
“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对于上帝而言,一个罪人远比九十九个好人更让其心生欢喜”
“生命是一种永恒的、充满痛苦的运动,就像汹涌的波涛拍击海岸,循环往复,无休无止”
“拼命追求权力的人最终被权力所毁,拼命追求金钱的人最终被金钱所毁,习惯低声下气的人最终被卑躬屈膝所毁,追求享乐的人最终被肆意行乐所毁。同理,荒原狼最终被其我行我素所毁。”
“若一个人与生俱来就缺少旺盛的生命力,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其生命的药物”
“相比一个人的肉体是统一的整体,一个人的灵魂从来都是分裂的”
“天才并非如我们认为的那样稀少,当然也不像文学史,世界史或报纸所说的那样众多”
“若你需要获得他人的允许才能快乐地享受,那么你就真是个可怜虫。谁可以尽情的享受瞬间的快乐,谁就能一直生活在当下,不瞻前顾后;谁懂得如此亲切、谨慎地欣赏路边的每一朵小花,看重每个小小的嬉戏那一瞬间价值,那么生活就不会损害其一丝一毫”
“是不是理想都可以实现?是不是我们人活着就是为了消除死亡?不,我们活着,恰好是出于对死亡的惧怕,然后又重新爱它;恰好是因为它的缘故,有时这一点点生活在某一小时会显得特别美妙。”
在现实中,随着通信科技的发展,各种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有网络的地方,就能与世界的任何角落相链接。也让我们能听到,见到,了解到很多与我们自身不一样的事情。人的思想不断的被扩充,碰撞,冲击,积极的,消极的,最后你吸收到的是什么,取决于你自己,你灵魂中的哪个部分在那个时间点占了上方。
每一个字都有它自己的意义,有的人把各种字组合在一起,让人满心欢喜,沁人心脾。最近看到的消息有关于某大作家女儿写的诗,有人用庸俗来评价她的诗,玷污了“庸俗”这个词,侮辱了“诗”这个字,毕竟此“诗”非彼“尸”。在这件事情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大多数人不说,那些极尽能事把非美好文字组合在一起的人,就会大行其道,会把这个世界搞得一团糟,以丑为美,以低劣为个性,还诋毁普通人不懂审美,让很多看到这些文字的人以为世界就该如此糟糕。对于这样的“诗”,还是那句“或可自赏,莫付流觞”最为恰当。只是浮躁的环境里,很多人想要的结果是只要被人记住就好,不管被人记住的方式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
我还是喜欢香香的!
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1927)是20世纪小说的经典之作。小说曾经在西方,尤其在美国多次引发讨论热潮,比如20年代面世时,40年代二战结束时,以及60年代青年反叛运动时。至今,研究黑塞依然是一种超越国界的国际现象,各种讨论层出不穷,从各个角度不断挖掘黑塞小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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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的主人公哈勒尔是个正直的作家,他鄙视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常常闭门不出,令人窒息的空气使他陷于精神分裂的境地。一天他偶尔读到一本《评荒原狼》的小书,顿觉大梦初醒,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人性”和“狼性”并存的荒原狼。之后他应邀参加聚会,发现与会者都有狭隘的民族主义观点,而他的反战言论遭到斥责,更觉自己孤独;回家时他遇到酒吧女郎赫米纳,经赫米纳介绍他又结识了音乐人帕布洛和一姑娘玛丽亚,他在音乐和感官享受中忘却了一切烦恼和忧虑。但当他看到赫米纳和帕布洛亲近时,便“狼性”大发,出于嫉妒将赫米纳杀死。作者说这部作品写人的性格冲突,不是为了让人绝望,找不到出路,而是为了寻找一种解决方式,但我以为,对于常人来说,正是对自己看得太清楚的时候,才太了解自己的每一个侧面,而不知所措。而《荒原狼》则更多是内心活动的描写。比如赫米纳在书中大讲道理,一个女人能如此的理解荒原狼?其实这个女人只不过是哈勒尔的一个影子,一个象征,在书的棋子的成分大于女主角的成分。“小册子”和书中谈到精神、艺术和“不朽者”的地方,描绘了荒原狼痛苦世界的对立面,那是一个正面的、欢畅的、超越个人的时间和有信仰的世界。小说中大量运用了梦幻形式,把知识分子的内心世界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这本书叙述的虽然是痛苦和困境,但它绝不是关于一个绝望者,而是关于一个有信心的人的书。
当然也有许多人说,黑塞的小说不太容易读,也非常不好理解。认同这种观点,但我也愿意从黑塞的出生生平经历的角度来分享一点自己的感想。黑塞出生于一个笃信宗教的家庭,父亲是宗教史学家,母亲是传教士的女儿,而他本人少年时也在修道院的神学院读书,虽然后来逃出了神学院,但是家庭与宗教的影响始终如影随行,伴随一生。他终生不可摆脱地受着宗教的深刻影响与束缚,另一方面又极力挣扎逃开这种宿命的牵引,再加上当时社会意识思潮的冲击与婚姻生活的危机,黑塞陷入精神危机之中。在这部自传性质的小说中,作者借主人公的故事表达的也是这种陷入精神危机的情绪,以及努力探寻出路,自疗并以启发陷入同样危机的人们。在社会压力与规则的束缚下,主人公自身自称是荒原狼,是人性与狼性的混合体。这样的人物内心冲突而痛苦,用现在的话来形容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是一个臆想的疯子。在社会约定俗成的秩序中间,他像在走钢丝,一不小心坠入悬崖----他痛恨却又无法摆脱,和小时候在神学院里学习并逃走情形一样。
黑塞对这种人类精神悖论的探讨,对残酷现实的分析,常让人想到现实中那些为利益、为物欲的自私和道德的无底线,人类的未来将走向何方,人还是兽?返回内心,返回灵魂的故乡,或许《荒原狼》给出了一个鲜明而深刻的答案,这个世界并非人类唯我独尊的世界,或者还存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平行世界。再向前走一步,人类痛苦的永恒存在,主人强烈的自我意识反思背后,当心中有头恶狼时,人性的觉醒是自我拯救的唯一药方。这部作品几十年魅力不消,时间也证明了这种探索与讨论的存在价值。(净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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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2024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科学与谬论之间的距离,而是科学就在你身边,你却看不见。
我有读《蛇岛的秘密》,其引人入胜的情节,通俗易懂的文字2024,日记式的行文思路,都是值得推荐的,但更重要的是它颠覆了我对蛇的看法,乃至对科学的一些见解。
一直以来,我都对蛇类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感,也许是因为受到童话故事与一些神鬼传说的影响,再者他们又是最接近我们生活的一种邪恶生物,而他与置人于死地之间那样无法割舍的关系,更使他又蒙上了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而现在不同了:我了解到了其实生活中的常见的蛇大多是没有毒性的,即使是有,也是极其微量的,只要及时就医,并无大碍。
而真正毒性猛厚的蛇一般生活在炎热湿润的丛林之间,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种是预防。只要你全身包得严实一点,更可以穿一些特殊衣服,反正这其中的学问可不亚于奥运比赛中选手脚上的红舞鞋呢;另一种当然是治疗了,扎血管,割伤口,挤毒血,注射药剂等等。虽然程序很繁琐,但确实能安然无恙。
回顾此书,我甚至觉得这是一座科学之岛,处处充满了神奇。
蝮蛇的嘴能张得比自己的脑袋还大,可以吞下身体比蛇头还大上10来倍的雨燕,怪不得有人说,生活在热带的大蟒蛇,能够把一头整猪吞到肚子里去呢!
蝮蛇能吃老鼠、野兔,甚至连天空之王老鹰也不是他的对手,但令人惊奇的是,小小的刺猬竟是他的天敌。万事万物既是相生相克,又是相辅相成的,在自然界里都有自己的轨道可以行驶,所以我们还是不要轻易打扰为好,即使是在平时也要注意这一点。
毒蛇可以通过毒牙向人类注射毒液而置人于死地,全世界每年受它害的,总有10来万人。但同样地,毒蛇全身上下都是宝贝:除了做药,蛇皮可以制造三弦、二胡等乐器,也可以制作一些饰品,当然也可以用来做皮鞋、手提包、裤带等日用品。
至于蛇肉和蛇蛋,那更是滋味鲜美、营养丰富的食品,吃过的人都说比鸡肉鸡蛋还好吃,尤其是蝮蛇、蟒蛇等,内含人体必需的多种氨基酸,其中有增强脑细胞活力的谷氨酸,还有能够解除人体疲劳的天门冬氨酸等营养成份;五蛇羹就是用五种毒蛇和无毒蛇做成的名菜。科学也是如此,其本身并没有好与坏,只在于你看待的角度如何,正所谓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正确地利用科学,才能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再谈谈这座岛屿本身吧,其实这蛇岛曾经并非是一座岛屿,而是大陆的一小部分(其实根据德国科学家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假说,大陆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在几千年的风风雨雨中,逐渐离开了大陆,就好像一只诺亚方舟,带着一群被挑选中的生物,寻找到了一片新的净土。
又在几千年的地壳变动中,原来的海滩变成了高山,留下的只是几块化石和一声感叹:这曾是海洋!又在几千年的狂风里放弃了高耸入云的骄傲,而想要的只是个能笑对东风的小小身影。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永远是自然界岿然不动的法则,而科学似乎也暗合其道。
古往今来,多少先人为探索科学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得到了各自的成果,但在真理的狂风下,能不动如山的又有几个?即使是那些仅存的硕果,当我们换个前提,换个环境,他们又立马表现出其局限性。但值得肯定的是,当一个结论倒下时,又会有更多的人埋头去钻研,去适应新的要求。前仆后继,勇往直前这也正是科学的魅力之所在。
《蛇岛的秘密》赐予我的是一段科学史诗,但从另一个方面讲,科学又是平凡的,生活中处处都有科学。只要我们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勤于思考的大脑,勇于探索的双手,当然最重要的是还要有一颗热爱科学的心,才能了解科学。到那时,展现在你面前的可不仅仅是一座小岛,而是一块充满神秘色彩的新大陆!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读后感1500字2024
从《谁的青春不迷茫》到《五十米深蓝》再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我渐渐的喜欢上了刘同的文字2024,并不是因为他的文字2024有多么的优美,词藻有多么的华丽,仅仅因为他道出了太多年轻人的心声,简单地说,看他的书感觉就是在说自己。拥有一朵向日葵的朝气,像海芋般愉悦,生活活得简单但很快乐。
曾记得老师说过,寂寞和孤独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寂寞可能只是因为你身边没人陪,没人理解你的做法,没人关注你,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你都可以试着努力的去改变,变换我们的思维方式,乐观对待生活;而孤独不一样。正所谓孤者为王,真正的孤独者,他们是懂得一切的道理,他们甚至表面看上去是热闹的,喧哗的,但他们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股傲气,只是你看不到罢了。
经过这些年的经历,你会发现,每一次的孤独可能都是一次迅速的成长;一次心灵的净化;一次与自我的交谈,一次人生的感悟。我们都一样的,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会狼狈,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你发现光芒的机会。
就像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是在我很烦闷的时候。我一直都喜欢看杂志,但随着慢慢的长大就会越来越有种看着别人的故事,流露出自己心声的感觉。百无聊赖中我看到了这本书,它的名字2024就吸引到了我。由于我喜欢带有傲气感的人或物,例如虽败犹荣这个成语,还有傲骨盛开的梅花。
于是就这样我花了几天时间迫不及待的看完了它,那种感觉就像是你在荒芜的沙漠里无助的走着,突然看到了一片绿洲的兴奋和欣喜。真的,刘同的文字2024总会让你有一种写进你心里的感觉。他了解我们的心声,他知道我们经历到什么样迷茫的青春,因为每个人的青春都曾一样的孤独而迷茫过。
也许你现在仍然是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然而你却能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刘同微博上的这句话直指人的灵魂深处。这与当下都市年轻人的现实生活是多么地切合!
多少年轻朝气的人每天穿梭于城市的人潮人海中,脚下从来都是步履匆匆,来不及瞟一眼擦肩而过的人长什么样子、穿什么样的衣服就匆匆奔向下一个目的地,可是人们越是表面的忙碌,内心却越是遏制不住的孤独。但它会让我们学会生活,学会寂寞。
年轻的我们总是乐此不疲的享受着,如果觉得必要可能会去奋斗着,但我觉得在各种马不停蹄的奔波中更多的应该停下来,慢下来去感受,领悟,思考这些究竟带给了我们什么。就像有的人说的那样,你们总关心我飞得高不高,却从未问过我飞的累不累。
我们是不是可以不用那么的在意一些看似比较重要的东西,比如说资历。相反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去看重一个人的个性。在如今这么繁杂的时代,我们也被感染的老气横秋的。会去追逐,但追逐的往往是金钱而不是梦想;会去学习,但学习的总是如何往上爬而不是能力;会去说话但却总是说假话而不是真言但这是我们想要的吗?不!我们需要激情,需要鼓励,需要一切可以让我们向上的力量。青春不是用来颓废的,是用来奋斗的。
每个人有不一样的人生,会面临不同的选择。但最终我们的轨迹取决于自己。迷茫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各自的青春都没有办法去复制,只有好好地把握,才能不留遗憾。等到了青春的最后,我们都会真正明白什么是孤独,什么是虽败犹荣!
读后感100字2024|200字2024|300字2024|400字2024|500字2024|600字2024|800字2024|1000字2024|1200字2024|1500字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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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读后感400字2024【一】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jsf),亦毙之。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2024,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象!
这却又让我不得不想起狼的贪婪了。狼贪婪是为了食物,而屠人贪婪是为了钱财。每个人都有一颗贪婪之心,也都有自己不同的目的,而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贪心。虽然如此,但想要控制贪心却实在很难。鉴于此,我想一首佛偈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要我们把世间万物都看淡了,不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而动心时,又有什么能再来扰乱我们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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