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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读书有感

2019-10-20

读书心得:热爱读书吧。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书心得:热爱读书吧”,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书心得:热爱读书吧

同学们!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在我们美丽的校园中,我们比先辈拥有了更优越的习条件,能心无旁骛,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后,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青春!不仅如此,读书使我们逐步建立起和古今中外伟大作家之间的交流,依他们的指引,历史的大门为我们洞开,未来为我们展现理想的蓝图。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亲灸伟大性灵的教化,吸收超越生老病死的智慧精华,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有这样一个故事,俄国的罗蒙诺索夫小的时候,最希望得到一本书,他是渔民的儿子。白天,他跟父亲打鱼,晚上,躲在板棚里看书。有一天,罗蒙诺索夫和父亲在海上打鱼,忽然,一阵狂风,大海掀起了巨浪,船上的帆篷被吹落了,情况十分紧急。他不顾一切,沿着摇晃的桅杆爬上去,很快把吹落的帆篷扎结实了,渔船恢复了平稳。狂风过去后,父亲把他拉到身边,笑眯眯地说:孩子,我要奖赏你的勇敢,给你买件鹿皮上衣,好吗?罗蒙诺索夫摇摇头。那你要什么呢?我要买一本书,爸爸,其它我什么都不要。难道一件鹿皮上衣还比不上一本书?爸爸,我想要一本好书,什么知识都有的书。比方,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会掉下来,为什么黑夜过去就是黎明,父亲和水手们听了,都惊奇得睁圆了眼睛。长大后,罗蒙诺索夫成了俄国著名的科学家、诗人、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他的科学研究范围很广,涉及自然科学的许多领域。在科学研究的同时,他又进行文学创造和语言学、历史学研究,给后人留下了很多有价值的作品。

听了这一个故事,亲爱的同学们你一定会从中有所感悟、有所启迪吧。在新的世纪中,愿同学们都来与好书作伴:文学的、艺术的、知识的、科技的、思想的、生活的只要是好书,就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只有与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陶冶,生活才能充满情趣。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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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一)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二)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三)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四)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五)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读后感大全:读书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想说:书是快乐的源泉。

书,是暴风雨后的彩虹,还给人们晴朗的天空。书,是沙漠中的绿洲,使人看到希望。书,是清澈的泉水,给人快乐和活力。我从小就很爱读书。两本注音读物,《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把我带入书的美妙世界。至今还记得,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悲惨命运痛哭流涕,曾为白雪公主的获救而欣喜万分,曾为七只白天鹅命运忧心忡忡。书是人类的朋友,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上了读书。

后来,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笔下的故事,和马小跳成了好朋友。我还喜欢上了作家沈石溪写的故事,与各种动物们成了好朋友,最近我还迷上了《意林小小姐》,这些书让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我又开始读那些异域名着:《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等等。现在我的书桌上摆满了各种书籍,有古代作品《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有无数的文学作品,的无数的外国作品,它们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从书中知道了无数的秘密,知道了许多历史人物、历史故事,我从书中认识了秦始皇,认识了尼罗河,认识了世界名人。

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他是我最忠成的挚友。更是我快乐的源泉,我读书我快乐。

热爱生命心得感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热爱生命心得感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热爱生命心得感悟 篇1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沈阳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热爱生命》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热爱生命心得感悟 篇2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热爱生命心得感悟 篇3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来了,心里面想的除了好吃的就是好玩的。最吸引我的就是到舅舅家玩了,一是因为可以和可爱的小弟弟做游戏,还有就是喜欢舅舅家的书房,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很多都是我这个年龄段还看不懂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翻开它们。舅妈是一个小学老师,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我每次到他家,都会发现书橱里添了新成员,这次也不例外,看到了一本书名叫《热爱生命》,是英国的一个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开始我以为看不懂,可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整篇文章说的就是一个淘金人如何面对在困难面前弃他而去的朋友,如何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如何和饥饿作斗争,如何同对他虎视眈眈的饿狼作斗争……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其实在他经历的过程中,他也害怕过、恐惧过、甚至绝望过,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热爱生命心得感悟 篇4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沒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動,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極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麼,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大家一丝不挂地赶到这世界,总不可以又一丝不挂的走吧?大家总该为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热爱生命心得感悟 篇5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1000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1000字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1000字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读《热爱读书的罗蒙诺索夫》有感


同学们,你们知道罗蒙诺索夫吗?是的,他就是俄罗斯伟大的科学家,由于他在俄罗斯科学史上的诸多贡献,被誉为俄罗斯科学的始祖。18世纪伟大的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出身于分期人家,从小热爱读书。但由于家里穷,买不起书,直到十几岁时,他才读一本《圣经》。

一天,父亲带着他到杜金家相亲。走进杜家,他就被书架上的一本《算术》书吸引住了,却不在意相亲姑娘的模样。他贪婪地翻读着,强烈的求知欲使他下定决心,不惜一切要把《算术》弄到手。一直是,他和杜家兄弟谈好用一头海象交换这本书。求书心切的罗蒙诺索夫,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季节还不是逮海象的时候。回家后,他绞尽脑汁想了个办法:替一个商人干了许多天的活,换一头海象。当他用海象换来《算术》时,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可是,没过几天,海象死了,杜家兄弟想要回那本书。罗蒙诺索夫怀抱着书坚决不肯,一直是杜家兄弟想了一个捉弄他的恶作剧:可以不还书,但得在乱坟里过一夜。为了得到自己酷爱的《算术》书,罗蒙诺索夫勇敢地答应了杜家兄弟的要求。在那个可怕的地方坚强地度过了一夜,他终于得到了那本引领他进入科学之门的《算术》。

你看,罗蒙诺索夫多么喜欢看书呀!为了得到《算术》书,他多难啊!想想我们,多惭愧呀,有了书也不好好爱护,在书上乱涂乱画。我们应该向罗蒙诺索夫一样,珍惜书,爱护书。

《微笑吧,缅甸》读书笔记800字


《微笑吧,缅甸》内容概要:一个侠客的情感摄影,一位旅者的人文探险,他沿着伊洛瓦底江的中国源头走到入海口,他被缅甸军人用枪指着头不删图片就得死,他一路交朋友深入当地人的日常生活,国际背包客、摄影师吴志伟独闯缅甸,用镜头和故事记录下一个真实的谜样佛国。黄金、翡翠、毒品、战火、佛塔、人字拖

缅甸,一个让人縂感觉着充满神秘和落后的国家。它究竟是如何的一个国度呢?尽管在现今门户开放,旅游盛行的年代,相信可以有机会或者有胆量去缅甸旅游的人们并不是很多。个人以为最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于它的落后,贫穷或者是战乱吧!也许正是因为这么诸多的缘由,我们更从心底里想要探知这个神秘国家的真相。这次非常有幸的是,我uranium读到了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推出的《微笑吧,缅甸》书作。围绕着微笑,围绕着何情何境都用微笑面对每时每刻都全心全意地生活深入到缅甸人民的核心之内。事实上,微笑二字可以通过此书的方方面面得以表达。本书的封面就是一尊金色的,微笑的大佛。作为一个佛国,这是缅甸这个国家的人文特色之一。哪怕就是他们心中所神往和朝拜的精神寄托---佛祖都沐浴在微笑的海洋之下。可见,处处是微笑绝对有其必然的原因所在。翻开本书,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地踏上这片神秘而又直接的缅甸之旅。本书的作者以一名侠客的人文探险身份进入到缅甸这个国家。他身为一名背包客,自由行般地穿梭于缅甸的街头巷尾。于是乎,他也用自己最为犀利的触觉,最为直接的感动,最为真实的经历向书外的读者揭示和描绘着这个微笑之中的国度。谈及缅甸,自然其中的内容少不了黄金,翡翠,毒品,战火,佛塔,龙基等等。观赏着缅甸的风土人情,走访于缅甸的大街小巷。当然啦,我更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对缅甸这个城市加深着有关的严格军管的印象。尤其是作者在初到缅甸之时便因为拍照问题而遭遇的抢的挑战:DoorDie。

选择句的询问却是命令式的接受。可见缅甸目前是一个充满着相当大生命危险的国家。总体而言,这本书的内容保罗了相当丰富的东西。既有缅甸的风土人情

《窃读记》读后感500字:热爱读书


“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出于好奇,打开《窃读记》这篇文章,读到这句话,我的眼前仿佛映出了一个小女孩,倚着笨重的书柜,如饥似渴地读着书,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

本文以窃读为线索,讲述小女孩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看书,直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以及她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的情景。从中感受到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马克思说过:“我喜欢做书蛀虫。”高尔基更是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回顾历史,有哪一位影响世界的名人没有留下过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呢?《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没有买书的钱,却鼓起勇气去窃读,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学习条件如此优越,又为什么没有对读书的热情呢?我觉得,我们还是对读书的好处认识得不够。单就学习本身来讲,古人不是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诗句吗?好书读得越多,天长日久,写文章就容易多了。更重要的是读书能使我们增长智慧。我想,如果我们能像小女孩一样手不释卷,争分夺秒去读书,就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热爱读书吧,它使你聪慧;热爱读书吧,它使你高尚;热爱读书吧,它使你博学;热爱读书吧,它使你严谨;热爱读书吧!读书是生命的一部分!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6篇


感言是一种表达内心深处想法的方式,每当在比较隆重的场合或者重要的时刻。若是有话语深入人心,受到了触动,就可以写一篇感言,感言可以表达我们内心感受的语言。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 篇1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 篇2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 篇3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樱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O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N,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大家一丝不挂地赶到这世界,总不可以又一丝不挂的走吧?大家总该为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 篇4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 篇5

因为黄先生的这几篇文字,《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和《试笔》的重心发生了变化。因为梁译“译文古雅而不拘一格,尽得蒙田之风”(卢岚语),所以《试笔》的重心是给我们展示梁宗岱卓越的翻译成就,它比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蒙田随笔》中所收梁宗岱译文包括《题记》多出来十八篇,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完备的本子,不单单是勘校,卢岚先生还为《试笔》作了大量的注释和插图,我们也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可靠的版本;而《热爱生命:蒙田试笔》的重心则是蒙田,让尽可能丰富的蒙田尽可能地走进中国读者的书架。

《热爱生命:蒙田试笔》,作为“日新书系”的一种,是我策划编辑的《沉思录》的延续产品。两者在思想的脉络和写作态度上有一脉相承之处,都尊崇苏格拉底和芝诺,倡导理性克制、自然和谐的生活,都是自己写给自己的书。同样也有人抱怨读不懂《沉思录》,我想,《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应该更易读些。

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能够享受一忽儿“浮生一日凉”;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和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热爱生命的心得感悟 篇6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之一,书中讲述了一位美国淘金者在西部遇险、挣扎求生的故事。在当时的大背景下,美国掀起了一阵西部淘金热,不过,在尚显蛮荒的美国西部大陆,对于很多追梦人来说仍然是危险重重的,无数的人被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伤,被朋友无情抛弃,又遇上了一条同样受伤而奄奄一息的狼。就这样,一人一狼,这这片渺无人迹的土地上,一边前进,一边互相戒备。最终,主角杀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来,等来了救援。

荒野小说是杰克·伦敦最具鲜明的特色之一。无论是《荒野的呼唤》还是《白獠牙》,以及这部《热爱生命》,关于美国西部和阿拉斯加处女地的描写总是让人印象深刻,这与作者早年当船员出海,历经艰险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杰克·伦敦只要有空闲,就不会忘记读书。几年的航海经历不仅锻炼了他的体魄,更让他读完了许许多多大师的作品。后来,他在一次写作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这对于仅有小学文凭的他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他最终走上了文学的道路,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说,杰克·伦敦好学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学习。

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则是全书的精华。生命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热爱生命?在紧张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成为了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芸芸众生的真实写照。无数次简单的重复中,每个人都在被消磨,渐渐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但是什么又让生命如此强大呢?

读书心得:读书真好


读书心得:读书真好

书,被人类称为长生果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过去,我却不怎么爱读书,但是,我现在爱看书了。

三年级之前,我都不跟书交往,但是四年级书就是我,书就是我的好友了,因为四年级黄老师叫我们每个人买一本课外书,下午来了没事就看。首先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就没看,觉得没什么意思,还是玩有意思,就放在书包里,我都懒得拿出来,更别说碰了。

即使黄老师来了,我也假装看,走了又放下来不看了,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有看过,有这么一天,黄老师来了,检查我们真看没有,一个一个地查,我心想:豁出去了,看就看,谁怕谁。刚打开第一页我就闻到一阵阵书的清香,接着一看,哎呀!太好看了,瞬间就被着迷了,比平时玩还有吸引力,突然越来越想看了,更觉得书中自有糖果屋,从此我与书交上了朋友,平时跟书的战斗也到此结束了。书,从此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灵魂,终于离不开书了,有时我坐着看,躺着也看,甚至睡觉也看。

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们的世界;给我们的力量,勇气和智慧!同学们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交朋友呢?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与好书相伴吧!

书是一种奇妙的东西,一旦着迷了就是百看不厌的东西,也是长生果,也是我们学生的营养品,一生与书相伴吧!

酷爱读书吧!——读窃读记有感_500字


“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出于好奇,打开《窃读记》这篇文章,读到这句话,我的眼前仿佛映出了一个小女孩,倚着笨重的书柜,如饥似渴地读着书,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

本文以窃读为线索,讲述小女孩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看书,直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以及她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的情景。从中感受到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马克思说过:“我喜欢做书蛀虫。”高尔基更是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回顾历史,有哪一位影响世界的名人没有留下过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呢?《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没有买书的钱,却鼓起勇气去窃读,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学习条件如此优越,又为什么没有对读书的热情呢?我觉得,我们还是对读书的好处认识得不够。单就学习本身来讲,古人不是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诗句吗?好书读得越多,天长日久,写文章就容易多了。更重要的是读书能使我们增长智慧。我想,如果我们能像小女孩一样手不释卷,争分夺秒去读书,就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热爱读书吧,它使你聪慧;热爱读书吧,它使你高尚;热爱读书吧,它使你博学;热爱读书吧,它使你严谨;热爱读书吧!读书是生命的一部分!

教师读书心得:《拯救男孩》读书心得


教师读书心得:《拯救男孩》读书心得

我是一个母亲,更是一个教师。

我是一个曾经想生一个男孩,却偏偏生了一个女儿,好长一段时间都因此有些遗憾,后来却因为女儿的争气又感觉有些庆幸的的母亲。

我是一个不愿意放弃每一个学生,却又拿有些似乎不可救药的男生没有什么办法的老师。好多时候,我很同情有些家长,但是又不得不在我们的家长会上发出呼吁:拯救男孩!

我现在任教的119班,有男孩31个,但是在每次考试成绩出来后,在班上前10名里面的最多2人,而在后30名里面的男生却占25个之多;操行分排名的情况也跟成绩排名的情况大同小异。因此,我在家长会上多次感言:我们班男生的进步就是119班的进步,我们班男生的希望就是119班的希望。

最近,拜读了孙云晓李文道赵霞着《拯救男孩》一书,更清楚地认识到男孩需要拯救的多方面原因,从而,也更加觉得我们的男孩子们之所以需要拯救,是很无辜的,具有生理原因、时代原因和社会原因等。

我边读就很有感触,也很有反思。尤其是书中认为:

一个不尊重性别差异的学校,必定是一个男孩危机重重的学校。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忽视了性别差异的存在及其影响。现在,是我们重新审视并改变对性别差异看法的时候了。我们要认识到环境和教育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塑造一个人的社会性别,但这种塑造不是无限制的,我们应该尊重这些与生俱来的性别差异。

我认同书中的很多观点,也反思到自己在平时工作中做得不够的方面。而且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我会更加注意:

1、男女有别,尊重性别差异,因性别而教。比如,男孩好动,就让他们多动,并引导他们多做他们喜欢的好的运动(包括身体的、思维的等),不要全班一律要求静止,使得男孩子们不想做也做不到,并因此受到批评与打击。

2、重视男孩兴趣,男孩喜欢打球,喜欢理科,喜欢科技活动喜欢户外运动,在以后的教育中要多关注和满足他们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喜欢做的事情就可以做到最好,努力培养出他们的特长,训练他们的专业基础。

3、改革评价机制发掘男孩的优点,对于男孩子的评价仅仅以分数与操行分来评价男生恐怕有失公平与全面。其实,许多需要拯救的男孩在仗义、爽快、智商、创造性和个性等方面要大大超出女孩。因此,发觉男孩的优点,综合全面评价男骇恐怕是老师们的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总之,感受颇多,在此暂不多说,在以后的教学中实践着摸索着改进吧。但愿有一天拯救男孩的呼声能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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