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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读后感

曹阳飞宇事迹的读后感。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或许"曹阳飞宇事迹的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曹阳飞宇事迹的读后感

今天观看了《曹阳飞宇事迹》报告,心理暖暖的,眼睛湿湿的,一个孝子的形象原来是这样的。

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曹阳飞宇在校外租房照顾病父的事迹传开后,在各地市乃至我省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许多人感动得热烈盈眶。曹阳飞宇虽然遭受如此重大不幸,然而,在老师和同学看来,他依然是一个坚强、开朗、阳光、乐于助人的学生。

曹阳飞宇的事迹远不及哭竹生笋那么神奇,这个80后的的孩子也决非虞舜一样感动天地,可我坚信这是最诚挚的、没有任何杂质、没有一点修饰的孝子。而那羞涩的一笑便是孝的表情、孝的代表。

如果召集起现代的80后的孩子,问他们同一个问题:你父亲最爱吃什么?我不敢确定有几个人能自信的说出来;我也不敢确定当一桌美食摆在他们面前时,有几个人能这样想:如果爸妈在就好了,可以让他们也尝尝;我也不敢确定他们是否想过有一天不乱花爸妈的钱,而是恭恭敬敬地送给他们自己的东西。

也许我们看到许多惊天动地的孝心故事,也许母亲节、父亲节来临时,我们尝试孝,然而当站在爸妈面前时,我们又尴尬了,想说的话说不出来,想做的事做不出。于是孝显得那么伟大,而又变得如此遥不可及。

曹阳飞宇的事迹,是否能让你有些对孝的无奈感和温馨感――原来对父母的爱是这样的现实!没有惊险奇幻的境遇、没有缠绵缱绻的言语,只有艰辛中跑步,一日三餐无法保障的孝,也可以交织出人间最美的爱。

不要吝啬我们的孝,对着我们年老的爸妈,让一辈子素面朝天的笑容微微绽放吧!

世界因为孝才美丽,阳光因为孝才灿烂;家庭因为孝才温馨,人生因为孝才幸福。曹阳飞宇孝心撼天,让孝的种子在每个人的心田里生根、开花、结果,让孝的阳光洒满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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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阳飞宇读后感


曹阳飞宇读后感(一)

今天观看了《曹阳飞宇事迹》报告,心理暖暖的,眼睛湿湿的,一个孝子的形象原来是这样的。

曹阳飞宇,21岁,汉族,中共预备党员,福建三明学院外语系学生。

曹阳飞宇8岁时,母亲因病去世。年幼的他随父亲到厦门打工。年幼的他,不负父亲的重望,终于在2008年9月,以优异的成绩顺利考入三明学院外语系,成为一名大学生。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春节,曹阳飞宇61岁的父亲不慎得了尿毒症,父亲在住院治疗的过程中,曹阳飞宇承担了照顾父亲的任务,仅仅10多天的住院治疗耗尽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为了给父亲做血透,无奈的他毅然变卖了老家的房产。面对病重的父亲,曹阳飞宇曾想过休学,但遭到父亲的强烈反对。两难之间,曹阳飞宇作出一个重要决定带着生病的父亲上大学。从此,他把父亲带到学校,一边上学,一边悉心照料生病的父亲。从联系医生到筹措资金,到买饭喂药到精神安慰从洗脸擦身到端屎端尿他以男子汉的形象坚强地站在父亲面前。烧开水,做早饭,测体温,喂药,安顿好父亲之后再赶到学校上课,这就是曹阳飞宇每一天的开始。他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父亲,困了也只是趴在病房的扶手上眯一下,即便是睡觉也时刻关注父亲的举动。

他就是这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爱心、孝心、感恩之心做了最好的注释。孝,是百善之首,人性之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在社会有多少人已经把我们的传统美德丢在一边,把孝心给丢了。新闻、报纸、街头巷尾、邻里邻居听到见到不孝的实例已经太多太多。而我们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有的已经受到了污染。特别有的独生子女,俨然是家里的小皇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还不够。全家上下都要围着他转,稍有不顺心就闹脾气,摔东西。有的顶撞父母,甚至跟父母动手的都有。所以,我觉得,从小对他们进行孝道的教育是非常必要而且是必须的。我们必须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祖国的下一代人身上继续彰显人性之美,要在祖国的大地上续写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文明华章。

世界因为孝才美丽,阳光因为孝才灿烂;家庭因为孝才温馨,人生因为孝才幸福。曹阳飞宇孝心撼天,让孝的种子在每个人的心田里生根、开花、结果,让孝的阳光洒满大地。


曹阳飞宇读后感(二)

昨天下午,我和我班学生在教室观看了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福建三明学院外语系学生曹阳飞宇感人事迹的视频。今天晚上自己一个人又在办公室多看了两遍。真的深深地被他的孝心,孝行所感动。

曹阳飞宇,一个21岁的大学生。在父亲生病之后,他毅然做出带着父亲上学的举动。他一边上学,一边悉心照料生病的父亲。从买饭喂药到精神安慰,从洗脸擦身到端屎端尿。他以男子汉的形象坚强地站在父亲面前。烧开水,做早饭,测体温,喂药,安顿好父亲之后再赶到学校上课,这就是曹阳飞宇每一天的开始。他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父亲,累了,困了也只是趴在病房的扶手上眯一下,即便是睡觉也时刻关注父亲的举动。他就是这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爱心、孝心、感恩之心做了最好的注释。

孝,是百善之首,人性之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在社会有多少人已经把我们的传统美德丢在一边,把孝心给丢了。新闻、报纸、街头巷尾、邻里邻居听到见到不孝的实例已经太多太多。而我们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有的已经受到了污染。特别有的独生子女,俨然是家里的小皇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还不够。全家上下都要围着他转,稍有不顺心就闹脾气,摔东西。有的顶撞父母,甚至跟父母动手的都有。所以,我觉得,从小对他们进行孝道的教育是非常必要而且是必须的。我们必须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祖国的下一代人身上继续彰显人性之美,要在祖国的大地上续写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文明华章。

《曹伯阳背信弃义终亡国》读后感600字


这几天我每天都在读《史记》,其中《曹伯阳背信弃义终亡国》这篇文章我看了好几遍都看不厌,它让我体会到诚信的重要,背信弃义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这篇文章讲了曹国和晋国有约定,曹国不能和别的国家开战。但曹国君主伯阳听信了小人公孙强的谗言,为报私怨和宋国开战,但曹国又不是宋国的对手,没打多久,曹国军队就坚持不住了,只得向晋国求救,但由于伯阳不讲信用,擅自与人开战,所以晋国不愿出兵相救,曹国很快就灭亡了。

由此可见,诚信是多么重要呀,背信弃义不仅能使一个国家灭亡,也能使人们失去许多宝贵的东西。对于不讲信用,我也深受其害。

五年级时,我答应好友蒋建给他一块玩具手表,结果我忘记带给他了,这件事使我俩反目成仇;我答应老师从家里带新的练习册到学校给老师,也忘记了,让老师白等一场;和同学相邀去游玩,一回到家就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让同学在那里足足等了我一个小时……渐渐地,渐渐地,我失去了许多好朋友,也失去了老师对我的信任。你看,不讲诚信的后果多么严重呀!

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人因为不讲诚信而遭受巨大损失。我姨婆家附近有个烤牛肉串的小贩,他的牛肉串又鲜又嫩,非常好吃,许多人都去买,我也经常去光顾,所以他的生意非常兴隆。但前不久,那个小贩听说用猪肉代替牛肉价格便宜,赚钱多。于是他就偷偷地用猪肉替代牛肉做牛肉串,人们买了一吃就吃出来了,以后就再也不买他的牛肉串了,而且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不做他的生意了,他也只好关门倒闭了。

因此,诚信是做人之本。我们只有养成诚实守信的好习惯,才能在生活中立于不败之地。

读毕飞宇《玉米》有感


读毕飞宇《玉米》有感

lj 作家刘静

总的说来,我是个偏爱读乡土文字的人,我喜欢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去探究一个村子的热闹和宁静、快乐和纠结,我喜欢那里面的故事,更喜欢那些关于土地和农人内里的探究和延伸。毕飞宇老师的中篇小说《玉米》就是这样的一部满足我所有期望的乡土小说!

《玉米》是毕飞宇老师2001年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我初识《玉米》是若干年前,记得当时自己被其细腻文笔和精彩的故事所折服,爱不释手的一气读完,而且见了谁都要向人家推荐:有空读读《玉米》吧,很好的!多年过去了,书的大概故事我还能讲的出,但很多细节已经记不得了,《玉米》留在自己心里的关键词只剩下了:好,很好,特别好!

最近为了创作乡土小说《牧马城》,我又把《玉米》拿出来读,寄希望自己可以从其中寻找一些创作上的灵感,于是《玉米》里那些不被提起就以为已被淡忘的、当年感动过我的文字又一次触动了我。

《玉米》的文笔是值得我们去推敲和学习的,那是细腻而充满了张力的文字。作者用他独到的功力,赋予了那些简单的文字神奇的力量,他们能把你迅速的带到王家庄:王连方的女人施桂芳就站在不远处,那么慵懒的磕着瓜子;王连方的女儿玉米就在你不远处冷静而凌厉的盯着那些与她父亲偷过情的女人看,眼睛都不眨一下。《玉米》那充满张力的语言同样不失天马行空的气魄,冷静而朴实的文字同样把玉米外表的沉静与内在的倔犟表现的淋漓尽致。

《玉米》写得实在而贴近生活,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恰到好处,让我们这些以前只看表面现象的人看到了别人的内心,并深以为然,虽说小说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但是在读了《玉米》之后,我愿意相信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个玉米,一个如假包换的玉米。

我自小长于乡村,是普通农户家的孩子,对村干部和干部家的子女多少是有些羡慕的,羡慕他们吃的好一些,穿的好一些,羡慕他们那些比普通农家孩子好一些的略有点城市孩自的气质。我是一个简单的人,心里怎么想嘴上肯定就怎么说,自小到大我都是如此。我母亲总是为此担忧,怕我因为过于实在而吃亏,她老是拿村干部家的孩子给我做榜样,她说:你看人家阿娟多精灵,瞪着个小眼只看,不多言,像个小大人似的,你好好跟她学着点。小的时候我总认为阿娟是因为没什么可说的而不说,长大些的我,特别是在读了《玉米》之后,我才慢慢领悟娘的话,知道阿娟是什么都懂而她是真的忍的住,不去多说。这应该是一种见过一定世面的村干部家的家属 才有的气质吧,或者说这种少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种神秘感,更容易维持村干部家庭的威望和体面。

玉米不说话,但并不表示她就是弱的,就是没有攻击力的。相反她用比语言强大百倍的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攻击力,当然她不是去打人、攻击人,她用的是看不见的刺刀。玉米抱着小八子就那么淡定的站在那些与她的父亲偷过情的女人家的门口,与旁人有说有笑,对那些她仇恨的女人送来的殷勤一概视而不见,弄的对方讪讪的,脸面自然也就丢了个干净净。干部家庭出身的玉米同样也是具有一定的管理才能的,在管理7个弟妹的过程中她懂得怎么捏七寸,怎么舍小取大,这是一门管理的艺术,而玉米无疑是无师自通的,回头再看看我自己,就觉得我真的是简单的近乎透明了,为此很是唏嘘。

每个人,不论是被我们鄙夷的、还是被我羡慕的,在他们的人生路上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苦恼,玉米也不例外,毕飞宇老师用"不幸的女人都有一个标志,她们的婚姻都是突如其来的"这句话给玉米的人生来了一个转折。

玉米和飞行员的恋爱因为他父亲王连方的倒台而走向终结。或许是因为赌气,或许是为顾全大局想重拾王家在村里的体面,又或许是为了给母亲和弟弟妹妹带去庇护,玉米选择嫁个一个丧了妻的比自己大几十岁的县城干部。这是玉米的伟大,也是玉米的悲哀,人在选择一些东西的时候,必定要失去更多的东西,比如爱情、比如自由。但玉米就这么选了,她对她的弟弟妹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像母亲一般的感情,她愿意牺牲自己,而去成全他们,这其中也包括那个她并不喜欢的玉秀。但她的弟弟妹妹未必就那么懂事,有的能体会到她的良苦用心,而有的并不领情。玉米的苦楚就更加了一层,但她并不就此停止她的付出,她更加顽强的去做自己能做的事,她是长姐,却如母。

《玉米》里也有许多充满人生的哲理的句子让我深有共鸣:"虽说还是客气,但是客气和客气不一样,施桂芳现在的客气是支部书记式的平易近人"、"长幼不只是生命的次序,有时候还是生命的深度和宽度"、"心里的事发展到脸上那就不好了"、"一个人如果开始了节外生枝,大方向首先就不对头,说明她已经不行了,泄气了,喊喊冤罢了".

曹禺读后感


曹禺读后感(一)

曹禺的《日出》在安排故事的矛盾和斗争上,沿袭了《雷雨》的风格,在最后一幕把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到一起,引起强烈的戏剧冲突。

在《雷雨》的四幕剧中,作者十分成功的把观众的感情一点、一点的推向最后的高潮。尤其是最后一幕中周朴圆的出现之后到结束的那一段,现在回味起来,都余音绕梁。

再看《日出》

剧本里的矛盾冲突有两个:一个是最后潘月亭的破产,它直接导致了陈白露的自杀,另一个是方达生在经历过后,觉醒意识的萌生。

第二条线索作者完成的很成功,但第一条线索值得推敲。

从整个故事的情节看,随着潘月亭在买卖债券的交易中生意的好坏左右了情节的起伏,但这不能成为左右陈白露生活的理由,换句话说,潘月亭的生活好坏并不能直接影响到她的生死!风月无边,理论上说,一个美女没必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嘛!这么写,未免有些死板?

作者在文中也提到陈白露照镜子时的自言自语:生得不算太难看吧,人不算太老吧。这么年轻,这么美。这说明,在风月场上,陈白露还是有资本的,并不至于要到山穷水尽要自尽的地步,好歹她在风月场中混迹了这么久,不至于把所有的赌注都押在潘月亭身上吧,除非有一个解释,她是爱潘潘的,当然这不太可能。所以,安排陈白露的死是不应该的,更是不合理的。

另外,我觉得,要是安排她最后被方达生感化,进而两人共赴革命,这个结果倒未尝不可?毕竟白露救了小东西,可以看出,她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且同时,她的内心深处也是爱恋着方达生的,她说过:难道想想我们以往的情感,就没有一点留恋么?既然她有留恋,那除了选择奔赴极乐,是还可以有其他的路走的,尽管现实生活中,方达生养不起她,但方达生敢跟金八爷斗,敢向恶势力挑战,如此血气方刚的男人,她怎么就能矜持得不动心?我主观的说,不可能!因为我们相信爱的力量的伟大!

当然,这仅仅是以现时的观点去笑谈旧时的故事,这张新船票登不上回归历史的旧客船啦

所以,我的观点有失偏颇不足为奇,仅此而已。


曹禺读后感(二)

我喜欢 曹禺先生的《雷雨》,因为曹禺先生通过了一篇简短的戏剧,透露出当代社会的现实,揭示了当时的人性家庭悲剧。这篇话剧运用了通俗而又特别的语言营造出整个话剧的背景,同时也带动着情节的发展,我只需要通过文字2020,就能够想象到故事发生的情景。诚然,《雷雨》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家庭悲剧。通过血缘伦常与性 - 爱纠葛冲突,探索人性的复杂性欲人的悲剧。戏剧集中于一天时间 ( 上午到午夜两点 ) 两个舞台背景,从周朴园的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纠葛深入进去,写出了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故事被安放在长达三十年的背景下展开,悲剧的冲突建筑在历史的积累与酝酿中,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探索人性的复杂性欲人的生存悲剧。

周朴园是《雷雨》的中心人物,周朴园的形象的复杂性在周朴园对妇女与家人的态度中被揭露的淋漓尽致,他年轻时爱上了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就三十年前的情况而言,侍萍的年轻美貌的确能牵动这位青年的心,但为了娶一位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就逼迫侍萍跳河自尽,尽管此事是封建家长做主,但周朴园默认了。

因此周朴园后来内疚、忏悔,但后来侍萍活着站在他面前时,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就暴露了他的本性,通过它逼繁漪喝药就可看出他的封建家长统治本性,因此,它是整个戏剧矛盾的集中点。

周繁漪在剧中是一位善于反叛和追求自由的新时代女性,她在周家陷入了周朴园的精神折磨和压抑,同时,周萍的背弃使她追求爱情自由破灭,周朴园和周萍的双重打击使周繁漪成为一个忧郁阴鸷性格的女性,从而,使她那颗受尽蹂躏的心灵中,腾起了一个不可遏制的力量,是当时社会新时代女性的典型代表。

戏剧主要分为两条线索进行开展,第一条,是周朴园与妻子繁漪的冲突,通过这一冲突表现出家庭的内部矛盾。从周朴园强行逼繁漪喝药这一情节可以看出这一矛盾。第二条,是周朴园与矿工鲁大海的冲突,从而表现出他与工人的对抗。这两条错综复杂的线索,构成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另外,加上周朴园和侍萍关系的这一条暗线,悲剧就因此而生了。

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感受到故事的凄惨,虽然不忍心看见: 四凤触电而死, 繁漪 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大妈痴呆了,绝望的 繁漪 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但在当时,这个可能才是最好的结局。其实,无数多篇小说的结局也是如此,结局好像都不尽人意,但是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之后就会知道,那才是必然的结局。


曹禺读后感(三)

《原野》故事的高潮和大部分篇章都在描述这对情人在黑暗的森林里寻找出路等待光明。他们不断的迷失徘徊在出不去的密林和声声的佛庙钟响里。追逐他们的人是一个瞎眼的老太和一个智障的白痴,代表的是封建社会的盲目和愚蠢,手中提着的灯笼并不能照亮他们的思想。

而紧握着彼此双手的情人,虽看不到前途但心存着爱情他们是最原始的真心相爱。即使女人曾经的孩子黑子的死亡都没能阻拦他们追求幸福的脚步。那个孩子是金子和他死去的男人的联结点,黑子的死是她彻底脱离封建生活的象征。

寻求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众叛亲离,闲言碎语,彷徨压抑,走出这个过程是需要勇气的。

曹禺笔下的这位女人泼辣,风流,不甘寂寞,是当时社会的异型。然而,恰恰只有这样品性的金子才能背弃并且逃离这个无形的大网,只有她才会在森林中的黑暗和恐怖的追逐中继续她的逃亡。

所以,金子不仅仅是一个烈女人,更是一个强女人精神上的强大。若是她生存在当今的社会,必然会有大的作为,甚至,成为一个女强人。

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和对于自由的追求,如何迈出这困境?或是不用想太多,只需如金子般的不断奔跑,即使走了错路仍不停歇呢?

关于追求自由,我的想法有很多,这本《原野》却是一个极佳的切入点,渴望自由的亲们不妨也来了解一下。

曹刿论战的读后感


曹刿论战的读后感(一)

《曹刿论战》一文,从它的结构安排和人物刻画上来看,作者左丘明指在通过齐鲁之咱 ,歌颂鲁庄公任人唯贤勇于纳谏的君主胸怀。

同时,正面描写了曹刿的政治才能和军士才能。但在老师教学中,以及有关教学参考书中只表扬了曹刿的阴谋,只字2020不提庄公的胸怀,反若鄙视他,使他相形见绌。我认为这违背了作者的创造意图,对庄公的评价有是片面的。我认为真正值得赞扬的是鲁庄公这个人物。 因为无劝无是的曹刿,其远谋能从分发挥并取得成功,这都是庄公的功劳。就文章交代来看,决不能排除庄公大力支持这一因素,也就是说庄公的任人惟贤是长勺之胜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我们不妨来分析以下全文,看一看庄公作为: 公将战,曹刿请见。在强齐压境,紧张备战的形势下作为一国之君还能顾及到草民来访并亲自接见,这是多么令人难以想象啊!更可贵 的是,在曹刿一一否定了他的战略方案时,庄公并不生气,而是更谦逊地说下去,当曹刿要求战则请从,庄公就与之乘。倘无庄公的纳贤,曹刿的一腔报国热忱何能如此顺利地如愿以偿。可见,庄工的纳贤为曹刿施展远谋创造了条件。

庄工军事才能不如曹刿,也许治国方面强于曹刿。你看:衣事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虽然,此举就参战条件来讲,显然不够,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庄工的政治清明。也就是说他不贪婪,不腐朽,能以诚待人,能顺应潮流,虽然有迷信色彩,但他毕竟处在那个愚昧时代,我们又怎能过分苛求呢?当然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更不用说了。再则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常被议论者所忽略。其实,我们从此可以看到这个弱国之君有一种威武不能屈的气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就是通过这些含意深刻的语句来赞扬庄公的。我认为作者写曹刿的远谋,其目的就是来赞扬庄公的君主胸怀的。 不管怎样说,我们分析一篇文章要从全局着眼,而不能断章取义,否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错误评价了文章中的人物,移植了文章的实质,违反了作者本意。

如果有人说:我们以前的分析是绝对正确的。那么我深表遗憾,奉劝老师去细品一下鲁庄公其人。


曹刿论战的读后感(二)

《曹刿论战》写的是历史上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役。它的作用可堪比巨鹿之战。是齐鲁两国战略转折点。

在战火纷飞的春秋战国,诸侯国个个虎视眈眈,曹刿是长勺之战中光彩照人的角色,他的毛遂自荐精神,取信于民的战略思想,把握战机的卓越才能,确实令人敬佩。但是,人们却忽略了关键人物鲁庄公。

曹刿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是如果当他自我推荐时,鲁庄公拒绝了他的好意,不肯任用这个山野村夫。那么曹刿还会在历史的舞台上绚烂耀眼吗?

曹刿这个人,我们不得不说他胆子大到极点了,面对一代君王,依然措辞辛辣。肉食者鄙的刺耳批评,小惠未徧、小信未孚的尖锐意见,这些都可以取他项上人头。如果不是鲁庄公仍能虚怀若谷,唯才是用,曹刿早就长眠于地下了!

曹刿善于运用战术,控制军心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鲁庄公也善于总结经验。不懂装懂是不少君王的坏毛病,他们才不想让别人认为他们笨,面对胜利只会享受和庆祝。然而鲁庄公在既克之后能问其故,向内行请教,学习战争的规律,提高自身才干。不就向我们说明了他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虚心。

在人才层出不穷的今天,鲁庄公的所作所为不是使人倍觉敬佩吗?


曹刿论战的读后感(三)

通过语文课本中《曹刿论战》一文的人都知道,它通过描述曹刿和鲁庄公在齐鲁长勺之战的战前准备、战时指挥、战后总结中的言行,展现了曹刿的爱国热情、政治才能和军事韬略,暴露了鲁庄公政治上的目光短浅和军事上的急躁冒进,提出了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个核心的观点

不错,大敌当前,鲁庄公虽然列举了应战的三个条件,但他把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放在首位,把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放在第三位,以为主要靠得到他封赠的几个贵族首领率领士卒冲锋陷阵,就能打败齐军,没意识到取信于民,发动人民战争的重要意义,把贵族的力量至于人民的力量之上,本末倒置;他还把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放在第二位,以为虔诚地对待神灵,就能得到神灵的保佑,打败齐军,盲目迷信。另外,他不懂得以逸待劳、敌疲我打、兵不厌诈的战略战术,急于指挥军队出击和追击,轻举妄动,急躁冒进。鲁庄公这个肉食者的确有鄙的一面。

然而,鲁庄公能弗专衣食、以情治狱,说明他是一个廉洁公正的君主。其次,他能纾尊降贵,接见曹刿,跟曹刿共同探讨应战的条件;能从善如流,不刚愎自用,又能任人唯贤,不嫉贤妒才,愿意跟曹刿同车上阵,听从曹刿的意见,放手让曹刿代替自己指挥作战;还不耻下问,向曹刿询问取胜的原因,从中学习战略战术,吸取教训。可见,鲁庄公还有不鄙的一面,这正是他跻身为春秋五霸之一的重要资本。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历史人物。正如我们既要否定鲁庄公的缺点,又要肯定鲁庄公的优点一样,不能求全责备。

第二,一个君主不可能是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军事无所不精的全才,最要紧的是他能像鲁庄公那样廉洁公正,亲近民众,知人善任,任人唯贤,从善如流,不懂就问,虚心好学,不刚愎自用,不独断专行。


皮诺曹的木偶


这故事很好看,它讲述了一个名叫皮诺曹的木偶孩子,如何历经波折,接受教训,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的故事。

一个叫杰佩罗的老人没有孩子,他用木头制作出了一个木偶,当作是自己的孩子,给他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可是又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慌,结交坏孩子,几次上当可还是屡教不改。他受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儿被它们吊死,多亏天蓝色的头发仙女解救。仙女教育他不能说谎,每当他说谎的时候,他的鼻子就长了一节,他连说了3次慌鼻子就会长得连房子里转身都不可以。这时皮诺曹才开始醒悟,但还是经不起坏朋友的引诱,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几个月后,皮诺曹的头上长出了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并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意外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皮诺曹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这个故事讲了做人要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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