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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读后感

千山暮雪读后感。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千山暮雪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千山暮雪读后感(一)

终于把《千山暮雪》看完了,总结了就仨字2020儿,纠结、虐。在看完电视剧后,我还把书看了一遍,因为电视剧只演到书的正文结局,所以我想看看书上的结局是怎样的。书还是写了番外,写到了莫绍谦和童雪结婚后的生活,感觉还是很甜蜜的。

看完这部电视剧后,心中有很深的感触,总觉得应该写下来。看完电视和书后,觉得电视剧将人物的性格表现得更加丰满,剧情设计比小说中表现的更加真实和连贯。在保留了书中的主要的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外,还塑造了次要人物的性格,因此整体看来比小说更加深入人心。

莫绍谦,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恨,是他明明那么爱童雪,却总是说些伤害她的话,让童雪觉得他讨厌他,不愿意看到她,恨他为什么不开口说出来自己对童雪的爱。爱,其实是一种同情和感动,他在背后默默为童雪做的一切,都让人觉得他对童雪的爱使那么深沉。他爱着自己应该要恨的人,情感与理智一直都在打架,就在他的情感不自觉的表露之时,他的理智马上战胜了情感,于是说出了那些恶毒的话,伤害了童雪。然后自己又暗自伤心与难过。就是这样一个纠结的角色,让人觉得心疼。特别是故事的结局,最后的情节,让人心痛,他是那么的小心翼翼的掩藏自己的真心。

童雪,我看了电视和书,都感觉不到她是爱莫绍谦的,但是电视在剧情设计上,比小说更加仔细,增加一些情节表现童雪对莫绍谦的感觉。其实我有点想不通,以童雪的冰雪聪明,为什么会想不到莫绍谦是心口不一的,为什么没有感觉到莫绍谦对他的爱呢。不可否认她是坚强的,她对萧山的感情处理也是很到位的,没有一直坚持,因为已经回不去了。但是我觉得她太善良了,所以特别容易被人利用。感觉戏中就是她一直都在被人利用,而最后小说和电视的结局终究还是体现了好人终究有好报。

其实还是很期待这个电视剧拍续集的,虽然希望比较渺茫。

千山暮雪读后感(二)

我俩几乎不看电视剧,前段时间看《快乐大本营》时,请到了这部电视剧的男女主角,为电视剧做宣传。帅帅的男主角,高挑的女主角,泡沫偶像剧。不过,这个女主角有着胖乎乎的脸庞,是面相中所说的富贵相。

于是,开始看这部电视剧了。

是一部爱情剧,爱情模式很特别,男女主人公的身世背景错综复杂,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是一部很纠结的爱情剧。

与我有共鸣的就是萧山的出现。正如作者所说:萧山是美而伤的初恋。我想起了自己的初恋。

岁月推着我们向前行进,离青涩青春期已经很远很远了。但还是很清晰的记着恋爱他时的点点滴滴:黑暗中躲在树荫下,鼓足勇气想向他表白,可是还是勇气不足失败了;在本子上写满一个女孩的情愫;进入大学后,给另一个城市中的他打电话。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如果我表白成功,我们会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吗?

听同学说,他已经结婚了,由衷的祝福他。当时他才23岁,刚刚离开大学,怎么这么快结婚了呢?我很疑惑,是家里逼他早日结婚?是女方家里逼着结婚?或是女方怀孕了,不得不结婚今年回家希望能从其他朋友那边的到相关信息。

我有了鸿,在他的呵护下很幸福,初恋的影子也越来越远了。在梦中也不曾出现了。远了远了

《千山暮雪》的各个演员表演能力不错,剧情很流畅,不矫情。也许是我都言情小说太少,这种爱情路子很与众不同,也赚了不少女生的眼泪,我也是。

明明是爱,却隔着一层恩恩怨怨的纱,爱不能,恨不能,这是男主角。

明明不爱,却因亲情的羁绊,不得不在一起。这是女主角。

这部剧频繁的使用插叙的方式展开剧情。好似卷心菜,每剥掉一片叶子,就距离真相更近一点,有种引领着观众探寻真相的感觉。

上辈子的恩怨是:童雪的父亲是绍谦父亲公司的一名职员,由于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使莫氏公司破产,绍谦父亲承受不住打击猝死。

绍谦与童雪相遇在一家餐厅,是童雪一句话忍一忍就过去了深深的吸引了绍谦,他爱上了这个可爱的女孩。

但女孩不同意,拒绝了他。绍谦用商业手段调查童雪,抓住童雪舅舅的把柄,威逼童雪跟他在一起。直白的说,就是童雪的舅舅把自己买个这个男人。

绍谦是有家室的,也是因为商业原因,与慕氏大小姐假结婚。也就是说,童雪的身份就是被世俗所唾弃的小三。她很害怕被揭穿身份,所以夜夜做噩梦。绍谦默默地守候在她的身旁。看着在噩梦中挣扎的童雪,心疼,怜悯,悔恨,一种想紧紧抱着她得冲动这些感情因素占据绍谦的心理。

不能说出的爱世界上真有这种爱情吗?还是,它只存在与小说中?或者说,这种爱情是存在,但与我们处于平行的空间,所以,我们感觉不到。

看电视剧,尤其是女性,会将自己置身与电视情节中。我想,多数人会将自己想象成女主角,想象着:如果我是女主角,(.org)我会怎么办?但在这部剧中,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刘悦莹,非常铁石心扉的支持着自己的朋友。为朋友打抱不平,为朋友难过而难过着。

十年的卧薪尝胆,将一个羽翼未丰的少年,拉向睿智,沉着的而立之年。一个成熟的绍谦,一个不可小觑的绍谦,在事业上,隐忍着,在情感上,压抑着,真是为难这个男主角了。

千山暮雪读后感(三)

纠结的感情,口是心非的爱,让无数人跟着一起难过,哽咽。

恩恩怨怨纠缠不清,男主更是让无数FANS心碎极致。有一种爱,太过忍耐、一个人的承受,关注,却不让对方发现,这种爱最痛苦。明明爱着,爱得比谁都深,却偏偏要装得无所谓的样子,还要一次次地去伤害着对方,这种爱,太沉重!

莫绍谦的爱,就是这般沉重,重得让人心痛。在背后,远远看着,只是这么看着。入迷地一吻,身后轻轻抚起她的发丝,却又不知道该拿什么去爱,去保护,却剩下伤痕累累的痛。越爱越痛,好笨,却又笨得让人呼吸都跟着一起难受。

童雪,一个傻得单纯的女孩子,被身边无数人背叛、利用,却又义无反顾地继续帮着别人。家庭剧变,与初恋男友分手,落入魔窟,一步步煎熬下来。在看这个电视的时候,是冲着虐情来的,有心理准备去跟着主角一起受伤一次。看着她无视背后炙热的目光,那份心疼不是给了她,而是给了远远的双眸。慢慢,她爱上一个禽兽,原来那个男人并不是外表看上去的那么坏。一个温暖的怀抱,一个可靠的肩膀,无论伤害多大,没有他如何能幸福?爱情,不在错过、相遇、而在自己到底有没有把握。

那位大小姐的爱,虽然充满了阴谋,却用一生的心去爱,爱得支离破碎。爱一个人却不懂一个人,伤心的永远只有自己。爱不是占有是付出,却也要自己去伸出手。否则,又如何牵手?

看着莫绍谦与童雪的虐情,可能之前有看过之类更伤的,所以对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伤害却是没太多的心痛,倒是觉得有些情节很可爱。迷离间,臂弯间、转身之间,斗来斗去,从未留意睡着的面孔那般像小孩!

刀削般的面容,忧郁的眼神又透着锋芒!凌厉的下面又强忍着痛到极致的不忍。再伤、再气、再恨、再疯狂,也依然无法离弃他(她)的爱!

个人比较偏爱这种霸道的男孩子,对这种脾气像小孩的感觉觉得很逗。果断、凌厉、成熟气息、厚实可靠的肩膀,有力的臂弯,渴望停歇的港湾。

续集的造型有点别扭,配角抢尽主角风采。情节线还是那般,却失去风采。继续虐,继续伤。当一切遗忘,从头再来,是否还能回到当初?

结尾,变成她去关注,去靠近,去狠狠地爱。这一次,绝不放手!

如果早知,何须彼此再伤一次。纠结不清的过往,是否就是前世欠下的债,今生加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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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下一句


千山暮雪下一句

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出自《摸鱼儿》

作者:元好问

千山暮雪全文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去,离别苦,旧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千山暮雪读后感800字精选


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后感可以作参考?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千山暮雪读后感800字精选,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千山暮雪读后感 篇1

我俩几乎不看电视剧,前段时间看《快乐大本营》时,请到了这部电视剧的男女主角,为电视剧做宣传。帅帅的男主角,高挑的女主角,泡沫偶像剧。不过,这个女主角有着胖乎乎的脸庞,是面相中所说的富贵相。

于是,开始看这部电视剧了。

是一部爱情剧,爱情模式很特别,男女主人公的身世背景错综复杂,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是一部很纠结的爱情剧。

与我有共鸣的就是萧山的出现。正如作者所说:萧山是美而伤的初恋。我想起了自己的初恋。

岁月推着我们向前行进,离青涩青春期已经很远很远了。但还是很清晰的记着恋爱他时的点点滴滴:黑暗中躲在树荫下,鼓足勇气想向他表白,可是还是勇气不足失败了;在本子上写满一个女孩的情愫;进入大学后,给另一个城市中的他打电话。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如果我表白成功,我们会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吗?

听同学说,他已经结婚了,由衷的祝福他。当时他才23岁,刚刚离开大学,怎么这么快结婚了呢?我很疑惑,是家里逼他早日结婚?是女方家里逼着结婚?或是女方怀孕了,不得不结婚今年回家希望能从其他朋友那边的到相关信息。

我有了鸿,在他的呵护下很幸福,初恋的影子也越来越远了。在梦中也不曾出现了。远了远了

《千山暮雪》的各个演员表演能力不错,剧情很流畅,不矫情。也许是我都言情小说太少,这种爱情路子很与众不同,也赚了不少女生的眼泪,我也是。

明明是爱,却隔着一层恩恩怨怨的纱,爱不能,恨不能,这是男主角。

明明不爱,却因亲情的羁绊,不得不在一起。这是女主角。

这部剧频繁的使用插叙的方式展开剧情。好似卷心菜,每剥掉一片叶子,就距离真相更近一点,有种引领着观众探寻真相的感觉。

上辈子的恩怨是:童雪的父亲是绍谦父亲公司的一名职员,由于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使莫氏公司破产,绍谦父亲承受不住打击猝死。

绍谦与童雪相遇在一家餐厅,是童雪一句话忍一忍就过去了深深的吸引了绍谦,他爱上了这个可爱的女孩。

但女孩不同意,拒绝了他。绍谦用商业手段调查童雪,抓住童雪舅舅的把柄,威逼童雪跟他在一起。直白的说,就是童雪的舅舅把自己买个这个男人。

绍谦是有家室的,也是因为商业原因,与慕氏大小姐假结婚。也就是说,童雪的身份就是被世俗所唾弃的小三。她很害怕被揭穿身份,所以夜夜做噩梦。绍谦默默地守候在她的身旁。看着在噩梦中挣扎的童雪,心疼,怜悯,悔恨,一种想紧紧抱着她得冲动这些感情因素占据绍谦的心理。

不能说出的爱世界上真有这种爱情吗?还是,它只存在与小说中?或者说,这种爱情是存在,但与我们处于平行的空间,所以,我们感觉不到。

看电视剧,尤其是女性,会将自己置身与电视情节中。我想,多数人会将自己想象成女主角,想象着:如果我是女主角,我会怎么办?但在这部剧中,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刘悦莹,非常铁石心扉的支持着自己的朋友。为朋友打抱不平,为朋友难过而难过着。

十年的卧薪尝胆,将一个羽翼未丰的少年,拉向睿智,沉着的而立之年。一个成熟的绍谦,一个不可小觑的绍谦,在事业上,隐忍着,在情感上,压抑着,真是为难这个男主角了。

千山暮雪读后感 篇2

我刚看完《千山暮雪》的第十七集,在这一集的从始至终,都把我哭成了一个泪人。是戏中主人悲催的命运让我悲伤,还是爱恨纠结的扭曲爱情让我落泪,看得我太揪心了,在我的面前,好象整个世界都在哭泣。

像莫绍谦这样优秀、帅气、多金的男人,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呢,但他深爱的女人竟然是杀父仇人之女!他告诫自己不能爱上她,并且发誓此生要让她付出惨痛的代价,却是不知不觉中不能不爱。那是怎样的痛啊对童雪爱恨交织、欲罢不能、想爱不敢爱,花痴病得厉害,中了情兽的毒,通过心灵、肉体上疯狂地折磨、报复女主,可怜的女主身心受巨创,当得知真相后,男主又心疼、舍不得了。虐人先得虐自己,输了情感输了心,把自己也给赔进去了!你说他是魔鬼,但你不知道魔鬼的躯壳中包裹着一颗脆弱的心,他对爱的偏执如任性的孩童,沉溺在爱恨情仇的纠结中,无法逃离。你不知道是他不能奢望的爱。如踮起脚尖踩在玻璃渣上,小心翼翼,却依旧遍体鳞伤。我,也愿意踮起脚尖爱你!

千山暮雪读后感 篇3

纠结的感情,口是心非的爱,让无数人跟着一起难过,哽咽。

恩恩怨怨纠缠不清,男主更是让无数FANS心碎极致。有一种爱,太过忍耐、一个人的承受,关注,却不让对方发现,这种爱最痛苦。明明爱着,爱得比谁都深,却偏偏要装得无所谓的样子,还要一次次地去伤害着对方,这种爱,太沉重!

莫绍谦的爱,就是这般沉重,重得让人心痛。在背后,远远看着,只是这么看着。入迷地一吻,身后轻轻抚起她的发丝,却又不知道该拿什么去爱,去保护,却剩下伤痕累累的痛。越爱越痛,好笨,却又笨得让人呼吸都跟着一起难受。

童雪,一个傻得单纯的女孩子,被身边无数人背叛、利用,却又义无反顾地继续帮着别人。家庭剧变,与初恋男友分手,落入魔窟,一步步煎熬下来。在看这个电视的时候,是冲着虐情来的,有心理准备去跟着主角一起受伤一次。看着她无视背后炙热的目光,那份心疼不是给了她,而是给了远远的双眸。慢慢,她爱上一个禽兽,原来那个男人并不是外表看上去的那么坏。一个温暖的怀抱,一个可靠的肩膀,无论伤害多大,没有他如何能幸福?爱情,不在错过、相遇、而在自己到底有没有把握。

那位大小姐的爱,虽然充满了阴谋,却用一生的心去爱,爱得支离破碎。爱一个人却不懂一个人,伤心的永远只有自己。爱不是占有是付出,却也要自己去伸出手。否则,又如何牵手?

看着莫绍谦与童雪的虐情,可能之前有看过之类更伤的,所以对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伤害却是没太多的心痛,倒是觉得有些情节很可爱。迷离间,臂弯间、转身之间,斗来斗去,从未留意睡着的面孔那般像小孩!

刀削般的面容,忧郁的眼神又透着锋芒!凌厉的下面又强忍着痛到极致的不忍。再伤、再气、再恨、再疯狂,也依然无法离弃他(她)的爱!

个人比较偏爱这种霸道的男孩子,对这种脾气像小孩的感觉觉得很逗。果断、凌厉、成熟气息、厚实可靠的肩膀,有力的臂弯,渴望停歇的港湾。

续集的造型有点别扭,配角抢尽主角风采。情节线还是那般,却失去风采。继续虐,继续伤。当一切遗忘,从头再来,是否还能回到当初?

结尾,变成她去关注,去靠近,去狠狠地爱。这一次,绝不放手!

如果早知,何须彼此再伤一次。纠结不清的过往,是否就是前世欠下的债,今生加倍偿还!

千山暮雪读后感 篇4

终于把《千山暮雪》看完了,总结了就仨字儿,纠结、虐。在看完电视剧后,我还把书看了一遍,因为电视剧只演到书的正文结局,所以我想看看书上的结局是怎样的。书还是写了番外,写到了莫绍谦和童雪结婚后的生活,感觉还是很甜蜜的。

看完这部电视剧后,心中有很深的感触,总觉得应该写下来。看完电视和书后,觉得电视剧将人物的性格表现得更加丰满,剧情设计比小说中表现的更加真实和连贯。在保留了书中的主要的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外,还塑造了次要人物的性格,因此整体看来比小说更加深入人心。

莫绍谦,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恨,是他明明那么爱童雪,却总是说些伤害她的话,让童雪觉得他讨厌他,不愿意看到她,恨他为什么不开口说出来自己对童雪的爱。爱,其实是一种同情和感动,他在背后默默为童雪做的一切,都让人觉得他对童雪的爱使那么深沉。他爱着自己应该要恨的人,情感与理智一直都在打架,就在他的情感不自觉的表露之时,他的理智马上战胜了情感,于是说出了那些恶毒的话,伤害了童雪。然后自己又暗自伤心与难过。就是这样一个纠结的角色,让人觉得心疼。特别是故事的结局,最后的情节,让人心痛,他是那么的小心翼翼的掩藏自己的真心。

童雪,我看了电视和书,都感觉不到她是爱莫绍谦的,但是电视在剧情设计上,比小说更加仔细,增加一些情节表现童雪对莫绍谦的感觉。其实我有点想不通,以童雪的冰雪聪明,为什么会想不到莫绍谦是心口不一的,为什么没有感觉到莫绍谦对他的爱呢。不可否认她是坚强的,她对萧山的感情处理也是很到位的,没有一直坚持,因为已经回不去了。但是我觉得她太善良了,所以特别容易被人利用。感觉戏中就是她一直都在被人利用,而最后小说和电视的结局终究还是体现了好人终究有好报。

其实还是很期待这个电视剧拍续集的,虽然希望比较渺茫。

千山暮雪读后感 篇5

泪眼婆娑地看完《千山暮雪》,心中那或深或浅的痕迹始终挥之不去,很想放声说出内心的感受,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莫绍谦,一个有钱有势的公司总裁。

童雪,一个不谙世事的清纯女孩。

一切的一切,始于恨止于爱。

莫为了报父仇,残忍虐待童并收其为情妇,虽然他始终了解,当年伤害他父亲的不是童,而是童的父亲,可是还是忍不住将魔爪伸向童。而童,这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孩,忍辱吞声地承受着,善良的她不明白是何缘由使他这般痛恨自己。但舅舅的把柄在他手里,自己无路可走。童雪心中的信念支撑着她一步步走下来,那就是尽力保护身边的亲人,即使自己如何身处险境,她终究笑对人生,以自己的险境换取亲人的安全。童小心翼翼地呆在莫身边,希望早日结束这暧昧不明的关系,毕竟莫是有妇之夫。殊不知,两人在相处的时间里,都对彼此产生了情愫,只是两人都不愿承认,也不敢承认。最终在一次又一次的陷害误会矛盾伤害下,两人越走越远。片子末尾,童一人在机场里翻看手机里莫留下的我爱你三字,泪流满面,而莫正走向公安局自首,他的背影一点点被拉长,透露着让人心酸的无奈。

万水千山优秀读后感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万水千山》这本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书,我知道了今天幸福的生活来得那么不容易,那是英雄的红军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其中《飞夺泸定桥》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它使我知道了北上抗日的红军要夺取泸定桥,他们与敌人的援兵抢时间,要飞速赶到泸定桥,还要奋不顾身地攻下天险,才能夺取泸定桥,这样红军主力才能顺利渡过天险河,继续北上抗日。

你知道吗?当我读到第5段时,不禁为红四团英雄们捏了一把汗,因为他们的时间只剩下20多个小时了,但离泸定桥还有240里啊!经过我仔细一算,他们1个小时最少也要走12里啊,他们这12里不是在平路上走的,而是在有凹有凸的地方行进,我做梦都会梦见红军一颠一颇艰难地走着。哎!天空不做美,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本来就十分难走的路,现在还要和2个旅的敌人“赛跑”呀!这“赛跑”的“规则”可不一般,要求在时间紧、路遥远、路难行,天气恶劣的情况下,谁先到泸定桥谁赢的可能性就大。听到了老天爷下的这道“圣旨”,我开始发愁了:唉,那有这种规则,这种比赛,真稀奇,第一次听说啊!那就去看吧!

在遇到这么多的困难的时候,红四团的战士没有被吓倒,在碰到敌人的情况下,临危不惧,还与敌人高声对话,让敌人上了当。红四团呀红四团,我看你们大胆过头了吧!怎么可以与敌人对话呢,万一露出破绽怎么办呢?我真想劝你们还是小心为好!可事实证明,你们的这一举动多么机智,起到了一石二鸟的作用,一是麻痹了敌人,二是照亮了道路不至于落在敌人后面。这时,雨越下越大,怎么办呀?瞧!对岸的敌人坚持不住,只好停下来宿营,而在我们红军战士眼里,这不算什么,还是快赶路吧!战胜敌人的决心,使他们忘记了饥饿和疲劳,说到饥饿和疲劳,你们知道吗?他们已经一整天没有吃饭、休息了,你能做得到吗?反正我是做不到,现在还想睡觉呢!

经过了路上的重重磨难,终于来到泸定桥,可桥上还是那样危险:它离水面几十丈高,听说3米等于1丈,那么几十丈就可想而知了,而且只有13根铁链组成的,木板也被敌人抽掉了,那是多么可怕呀!我又一次为你们捏了一把汗,我想,一些没有恐高症,平时很勇敢的人也一定不敢走吧!你们不仅艰难地走着,还要打对岸的敌人,可这些对你们,已不算什么。

你们又一次要登上胜利的辉煌舞台,你们又要让中国人骄傲和自豪。你们就是了不起的红四团!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转眼来日本工作快一年啦,感觉最大的收获就是能让自己安静下来。很难想象一个从小被大山拥抱,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在既传承了大山的巍峨坚韧又被注入了农村的鸡毛蒜皮的人可以远离盲目的攀比,喧闹的人群,复杂的人情,浓厚的亲情和纠结的爱情将自己幸福的放置在一片安静的土地上过着与灵魂渐近与现实渐远的生活。也只有海外的生活能让人做到。其实,人的一生没有哪一个阶段是可以完全属于自己的,然而我很幸运在参加工作后能争取到哪怕片刻的安宁,自诩自乐在自己的世界里。

上天没有赋予我过目不忘的天赋,但却给了我对知识强烈的渴求欲望,从小就愿意做书的奴隶。所以自参加工作以来,虽然工作没怎么拼命,但书还是看了不少。但大都是为了在外能混口饭吃,不能再像大学那样可以尽情的遨游在自己喜欢的书海里了,而是除了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之外,强迫自己去看一些与工作相关的书。不乏弯弯曲曲的日文,密密麻麻的英文还有似懂非懂的技术资料。即便这样我也愿意。

在物质条件允许下,我也是一个特别想用旅游走完一生的人,但我更愿意通过书本而不是过分地依赖体验去剖析人性,认知这个社会和建立自己的价值信念。因为现实的许多东西,如应酬、客套话、做作的表情和谎言等等却只会让一个人卑微的活在吞温苦水的状态下而迷失掉真实的自我。为了展现一个真实的自我,一个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徘徊,在伪善和真实之间挣扎,在积极与消极之间抗争的复杂自我,无意间我接触了三毛。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三毛是一个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的女人,她是一个真实的灵魂。也只有三毛能使被工作和琐事疲疲倦了一周的心得以安静。她的书里没有爱的纠缠,没有行业的贵贱,没有丈母娘的房子也没有奢华婚礼上的戒指。就像初恋的人儿,是一种真实和善良的存在。

自从随她去遨游了一遍撒哈拉沙漠之后,再也不愿意离开这位心灵的导游,于是来到了中南美洲。那里有墨西哥的“搭哥”,那里有青鸟到不去的宏都拉斯的“哥庞废墟”,那里有哥伦比亚的黄金博物馆,那里有厄瓜多尔的银湖,那里有谜一样的废城玛丘毕丘,那里有淳朴的印第安人,那里有勤劳的中国移民,那里有安第斯山脉,那里有秘鲁高原,那里有拉斯加俯瞰下的鬼斧神工……每一样都是真实的存在,我相信这一定不是三毛编造出来的故事,她只会给我们讲述一个真实的世界,一个真实的她自己。最让我看的惊心动魄的是印第安人的夜戏,第一次让一个音痴看到了世界是音乐的。

最后摘录本人认为书中最能扣住我心灵的经典语句。

1.盖世英雄难免无常,荣华富贵犹如春梦。

2.人生又有多少场华丽在等着?不多的,不多的,即使旅行,也大半平凡岁月罢了。

3.每天夜晚躺在黑暗里,总听见警车或救护车激昂而快速的哀鸣划破寂静的长夜。

4.宏都拉斯首都的夜,是浓得化不开的的一个梦境,梦里幽幽暗暗、走不出花花绿绿却又不鲜明的窄巷,伸手向人讨钱苦孩子的脸和脚步,哀哀不放。

5.千古不灭的灵魂,在我专注的呼唤里复活重生。神秘安静布满青苔的雨林里,一时鬼影幢幢。

6.如果手里有一天捏着属于自己的泥土,看见青禾在晴空下微风里缓缓生长,算计着一年的收获,那份忠实的心情,对我,便是余生最好的答案了。

7.也只有中国人对中国人,不会肯在食物上委屈对方,毕竟我们是一个美食文化的民族。

8.我是见不得男人流泪的,他们的泪与女人不同。

9.满城彩色的人,缤纷活泼了这原本寂静的地方。

10.那片草原和水啊,在明净的蓝天下,神秘的出现在眼前,世外的世外,为何看了只是觉得归乡。

11.岁月可以这样安静而单纯的流过去,而太阳仍旧一样升起。

12.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分解。

13.窗坍的雨,一过正午,又赴约似的倾倒了下来,远处的那片青山,烟雨镑镑中一样亘古不移,冷冷看尽这个老城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

15.那只笛子站出来独奏,悠长的笛声,安静了刚才的一场热闹,如泣如诉的笛,在那人站得笔直的腰脊上,吹出了一个没落印地安人悲凉的心声。

16.一只简单的笛子,表露了全部的情感和才华,这场演奏,是个人一生知音未得的尽情倾诉,而他竟将这份情怀,交给了一个广场上的陌生人。

17.没有掌声,不能有掌声,雨中一场因缘,对方交付出的是一次完整的生命,我,没有法子回报。

18.没有一样东西是永远能够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那么便让它们随风而去吧!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一:读《万水千山走遍》有感】

《三毛全集》是我的最爱,它共有11册,然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万水千山走遍》了这本书是作者游历了世界墨西哥,巴拿马,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三毛故乡等地区所留下的记录。这其中仅秘鲁就写了四个篇章,其他国家也有两到三个篇章,可见作者三毛对每一个国家的深度了解。

三毛的作品不像我们平时所见,它的标题并不直接注明国家而是以一个委婉的词语去表达她所要表达的情感。如:街头巷尾,银湖之滨,迷城,高原的百合花,悲欢交织录等让人心仪的名字。在这数多篇章中最令我喜爱的是药师的孙女-前世世厄瓜多尔行纪之一。

心湖的故事是在安地斯山脉的高原上,现在一经没有人传说这个故事了。在那片不属于印加帝过的土地上响起了一场战役,死了三万多个族人,包括我的祖父。死去的人按祭祀的吩咐,挖出了三万多颗心,丢在了故乡的大湖里,原被称为银湖的美丽之水改为哈娃哥恰,就是心湖的意思。世亲过去很久了,战争中的寡妇慢慢死去,又有了新的一代,却以离开了故乡,没了消息。不久村里的药师,我的祖父也死了,祖父死前一直念着我的名字哈娃,就是心的意思。不久我结婚了,我变更勤劳了,丈夫对我很好。平经的日子里,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妇女,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出生。作为药师的孙儿我也知道难产的危险,又很多人因难产而死。那日我看见家中煮了两条鱼,很吃惊,丈夫说:光吃玉米饼是不行的,吃鱼补补身子。心湖满是鱼,可那毕竟是祖先的心脏啊!我开始吃鱼了,丈夫也被发现了。我生产那天,苦苦挣扎了三天。最后哈娃与那孩子死了。哈娃19岁。

这个故事悲惨而优美

【篇二:《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初读三毛的书时,第一感觉就是,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完全是靠心灵儿存在的人,不在乎现实的世界,完全存活于精神的世界。于我,内心冲击很大,一直在给自己说要出去旅游,结果,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一直在估计很多东西。读到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南美洲的旅行以及三毛的所见所闻,将我也带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了解了世界上许多我不知道的国家的风俗和习惯。

读这本书是在回家的火车上进行的,读一会睡一会的悠闲,与我前些日子慌忙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返程的火车上,这点更加明显。忽然觉得哪天自己可以带上一本书,泡上一杯茶,听着轻音乐,买上长途普通软座火车票,开始自己单独的旅行,然后到达这个城市,呆上两三天,静静的品味当地的风俗习惯,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三毛的书,对我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并且在这几十年当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样的意外是我们人人无法避及的,所以过好每一天,才是对自己对生活对生命的负责。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男友说,我想单独去旅行,他说以后禁止你看三毛的书。呵呵三毛啊,三毛,真不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作为女性,对于你这种性格,很是敬佩。对于我而言,影响是巨大的,一句话,充实自己,享受人生。

【篇三:《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作文】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平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平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篇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安妮,难道我们以前真真认识过,为什么彼此那么熟悉呢?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篇五: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女子恰若。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陰,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陰,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篇六: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与作者一样是出生在80年代,读这三毛的书长大,听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至你共我长大,也许作者用和三毛文章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这篇游记,也是在缅怀三毛,缅怀我们的童年。但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作者笔下的大多数。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两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甚至可以随时支付飞往世界各地的机票,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当作者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她们在杭州挨过饿,在济南受过冻,在贵州感动过,在海口无助过,喜悦了,思念了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只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停停吧,做一次心灵的旅行。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你的心,引起你的共鸣。何尝不是你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

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过该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本句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我们暂且不论是怎样的手法,总之,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篇七:读《千山万水走遍》有感】

生活在撒哈拉沙漠的奇葩,亦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三毛是会讲故事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

她把她的脚,当做哥伦布的航船,或者是马可波罗的双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遍千山万水。她把她的笔,当做梵高的画笔,或者是莫开朗琪罗的石膏。这样一点一点的,写近世间百态。

那一个个城市,在她的笔下,风格迥异。马德里,撒哈拉,加那利群岛。洪都拉斯,哥伦比亚,巴拿马。在日光下,也在三毛的世界里,静静的诉说着各自的故事。她相信,每一种建筑,每一家店,每一个人,都是城市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透过它们,摸到每个城市的纹理。于是她用她的眼睛,捕捉到了它的历史,政治,地理,文化,居民,语言,饮食等一系列特征。比如巴拿马一个装饰雅典的长廊,即便这样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可能是经历过几千年的历史所积淀下来的一种化石,你甚至可以再一座废墟中看到时光刻下的痕迹。就像陈启文说的,所谓历史,并不是被埋没了。而是另一个意义上失踪了。于是,我们就这样跟着三毛的脚步穿越了时空,穿越了时间,也找寻到了失踪的历史。

如果说,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邮局的工作人员,街上卖牛肉面的伯伯,教堂的神父。杂剧院的演员,亚西亚地区的游牧民族,卖爆米花的青年。哪一个,不是带着最淳朴的笑容,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哪一个,不是让人温暖的想要流泪?异国他乡的人民,用他们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触动了三毛心底最深的一根弦。我相信,如果让三毛为他们画一幅画,她一定会用上最温暖的色彩,就像冬日的日光,在寒冷中更显珍贵。当然,就像每个故事那样,三毛故事里的人物,也有狡猾的,刻薄的,刁钻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狡猾,刻薄,刁钻也是如此地有特色,甚至可以说是有传奇色彩。像卖花的女人,保姆玛利亚,在让三毛荷西头疼的同时,也让读者哭笑不得。同时也发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就像玉石虽美,但是一块特别的瓦片,也会让人爱不释手。

通常在看三毛的游记时,旁边都会把放着辞海。每读到一个地名,便在辞海里细细的查找。这样,好像自己也游历了一番,跟着三毛,满世界的跑。看巴黎圣母院前飞翔而过的鸽子,哥斯达黎加卖爆米花的小伙子,洪都拉斯里被叫做青鸟的巴士。那一幅幅画面,像上色浓烈的油画,极具特色,连映在河里的倒影都要凝固。

三毛的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在描写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时,都包罗万象。也许历史是将一种抽象的文化保存在实实在在的事物中,然后逐渐繁殖蔓延开来。最后你会发现这种文化的气息无处不在,在建筑,在书籍,在饮食中,在当地居民的举手投足中,在思想中,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意识中。所以一本好的游记,必须包罗万象。

我想一个女子,要想走遍千山万水,其中的艰辛曲折不言而喻。三毛的书中很大篇幅描写了困境,在洪都拉斯的雨城里奔波,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头疼剧烈,在去玛丘毕丘的路上遭遇洪水。但是这些,或许对她而言比有稳定的工作,平静的生活更加接近幸福的定义。或许她的骨子里,早就有这漂泊的宿命。流浪,再没有比这个词更具有浪漫色彩了。因为它曾经凝练过一种脚步,一种要把世界走通的脚步,一种要把万水千山走遍的脚步。在这种脚步的指引下,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马可波罗写下了举世闻名的游记。而三毛,还在前进着。是这种脚步,让那些困境都不算困境。因为流浪者不曾注意脚下,他们只看前方。三毛通常是拿起行李,便要远行。即使是撒哈拉沙漠的无人区,只因为想看沙漠在夕阳下的景象,便想横穿整个撒哈拉。拥有这样举动的人,要么足够洒脱,要么足够执着,或者两者都有。

但是三毛从不停下,一个地方再好,再吸引她。她还是会毅然离开。也许对她来说,这一个个地点只是生命的各站停靠。而归航的目的地,只属于她的家。这也许并不符合流浪者的定义,因为流浪者的心中是没有家的。但是这符合三毛的定义,她的脚步像流浪者一样坚定,但是她的心,却被家延伸出来的枝叶,紧紧抓住了。在很多城市流连的时候,看到一张地毯,她会想起她的家;看到一个人,她会想起她的父母。

这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了,有山峦相隔的遥远,是一种绝望;而又河流想通的遥远,则是一种忧伤。当大山河流域父母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才算理解了源头的全部含义。

【篇八:《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万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时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处,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有人直到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可是当作者三毛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之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内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何尝不是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完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这句话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雪国古都千只鹤》读后感作文


“但是,看上去她那种对城市事物的憧憬,现在已隐藏在纯朴的绝望之中,变成一种天真的梦想。他强烈地感到:她这种情感与其说带有城市败北者的那种傲慢的不满,不如说是一种单纯的徒劳。她自己没有显露出落寂的样子,然而在岛村的眼里却成了难以想象的哀愁。如果一味沉溺在这种思绪里,连岛村自己恐怕也要陷入缥缈的感伤之中,以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______题记

《雪国》讲述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它一反传统小说的笔法,不突出情节,琐碎细小,哀婉缠绵。

驹子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描写得细腻传神,让人品味不荆她的每一举动饱含着对爱的执著,对生命的渴望,对尊严的追求。她是混乱污浊的人世中纯洁的尤物,让人怜爱和心痛。虽为艺妓,却有着真诚细腻的情感,身处不幸却又奋斗不息。

驹子爱着岛村,一天能三次来到岛村的寓所。来,不为什么,只为看他一眼,和他待一会儿,或说些闲话。每次总是来得那么突然又走得那么莫名其妙。她爱着岛村,爱得单纯直率,没有任何功利,不图任何回报,一生只为爱一常

岛村同情驹子,爱着驹子却又无能为力。家庭的牵累,世俗的牵绊,他不能突破。他能为驹子做些什么?这份爱本是没有结果的徒劳。

叶子何尝不是单纯的尤物。她纯真善良,干净的如莹澈的溪水。她同样爱着岛村,青春的妒火让她平静的心微起波澜。她对驹子爱恨掺杂,那恨却又很淡,如一缕青烟。她死了,那样凄美,像一片随风飘落的树叶。

岛村曾经把秋日里自然死去的昆虫放在手心,心想:为什么会长得这样美。我不禁为之震撼。他强烈地赞美着死亡和伴随着死亡的凄美。这是怎样深刻的沉思,是怎样无所顾忌地直面死亡。是惧怕,惊恐还是安眠、悲壮和凄美?

这篇小说缠绵悱恻而又艳丽冷峻。让人深思,回味。

古都是一座具有浓郁日本文化色彩的城市,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它固守在自己的一方土地。作者哀叹古典文明的逝去,悲痛不已。

作品介绍了分离的孪生姊妹间真挚的情感。又有浓郁的氛围中古典的爱情故事,让人缅怀和心动。

细腻的叙述中透露出一缕淡淡的哀伤,挥之不去。是悲悼爱情的破碎,是追忆古典的逝去,还是作者对人世的伤怀?我总觉得一个人只有在空淡虚明的时候才会有那种难以言说的悲悯和感伤。川端康成应该是空淡虚名的,细腻敏感的。每每读到他的文字,总能触动我的心弦。

《千只鹤》讲述了一个爱情的悲剧。太田夫人深爱着菊治的父亲,并成为菊治父亲的情-妇。菊治父亲死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太田夫人看到了年轻的菊治。此时温柔的太田夫人却分不清菊治与其父亲的差别。两人一着错发生了关系。为了卸去沉重的负罪感,太田夫人选择了自杀。在以后的日子里菊治发现他真爱着的却是太田文子,太田夫人的女儿。可是文子不能忍受这种沉重的爱情毅然地选择了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

太田夫人是对还是错?错是因为太爱了吧。太田夫人太爱菊治的父亲,以至他死后太田夫人拼命在一切东西上寻找他存在过的痕迹。她在和父亲长得很像的菊治身上找到了希望。与其说她爱着菊治不如说她爱着菊治身上的踪影。

对于菊治的行为,我想是青春的冲动和儿时所收的伤害在默默地发挥着作用。菊治父亲曾和近子发生关系,这给幼小的菊治带来莫大的伤害。他永远不能忘记近子胸前那块丑陋的令他 恶心的黑痣。在一言一行中他不忘嘲笑近子。那嘲笑虽不带脏话,却能一解心中之恨。

文子与菊治的爱情是含蓄的,也是悲剧的。

书中的每一个形象都是鲜活的,近子的善于谋算、世俗和嫉妒;太田夫人的温柔,纯真;文子的安静、纯洁;菊治得细腻、憎恶、彬彬有礼。让我喜欢,回味。

读《罕山雪狼》有感400字


最近,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罕山雪狼》。我被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

那本书主要讲冬天的狼饥寒交迫,只好到人类的村庄里来捕杀家畜。村里的人都很恨了狼,可唯独老猎人根巴说了一句:“苍生不可杀尽。”后几天,狼越做越凶,吃羊的时候把骨头都吃了,还把沾着羊血的雪都舔干净了。村里的男人组成两个队伍去杀狼,老猎人根巴让他们别去了,可他们不听,还说根巴不配做老猎人,胆子太小了。可夜晚前一个人都没回来,根巴出去找他们以后,人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唯独根巴和哈布没回来。巴尔去找他们,他找到了一个山洞,,根巴安详的坐在那里。他还找到了雪狼。原来根巴去年救5只狼崽,雪狼就是其中一只。是雪狼救了根巴。后来,巴尔掉进了洞里,雪狼为了救巴尔,自己牺牲了。

我非常痛恨格格头和其他的男人,他们不听根巴的话,擅自去打狼。中国有句话:狼是草原的保护神。没有狼,羊多了,草少了。没有草叫草原吗?狼也不是有意的,他们是被大自然逼的。格格头还不原谅根巴,你还想怎么样,他救了你的命啊!还说根巴没有关键时刻救了你但是他还是救了你。

猎人们,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做的事情都有目标,你们不能擅自去阻止。

《万水千山》读后感500字


在学校第三届读书节活动中,我读了《万水千山》这本书。《万水千山》记叙的是中国工农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长征途中各大战役的再现。红军将士在战役中表现出的英勇顽强的斗志、机智灵活的作战方法和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使我深深地敬佩和感动。其中“智取遵义”、“四渡赤水出奇兵”、“飞夺沪定桥”、“征服大雪山”等最为精彩。“智取遵义”中,聪明的朱水秋利用捉来的几十个俘虏,骗得守城士兵的信任,打开了大门,一拥而上,干掉守卫,不费一兵一卒,成功占领了遵义。“飞夺沪定桥”中,每一个红军战士都体现出了革命不怕死的精神。二连的22个突击英雄在枪林弹雨之下边铺桥边冲锋,当突击队冲到桥头时,敌人放起了大火,企图用大火把红军烧死在桥上,从而阻止红军前进的步伐,但是英勇的突击队英雄们在嘹亮的冲锋号声中,飞也似的冲进火光,后续部队也冲进了西城门,全歼敌人于西城门。黄昏时分,我红军战士成功占领了沪定城。

红军队伍刚成立时是非常弱小的,一万人都不到。但是,一个个红军战士在毛主席、朱总司令的正确领导下,突破乌江、四渡赤水、征服大雪山、横跨大草地,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重重困难,终于与红四、红二方面军成功会师,迎来了会师大捷,也使红军和国民党军的实力发生了转变,使红军一步步走向最终的胜利。

红军为什么越来越强大?我想,这主要是依靠高度统一的目标、铁一般的纪律,以及红军将士们崇高的革命精神,才使红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长征是史诗,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转折点,长征震撼着人们的心灵。

长征,已经成为中华革命史上一座永久的石碑!

《万水千山》读后感600字


上学期,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万水千山》,《万水千山》主要是为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书中记载了红军长征的整个过程,至今有几篇让我记忆犹新。

红军第四团是前卫团,因战斗需要红军必须要先派出一支军队先行探路,红四团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任务。当他们来到雪山脚下的一个名叫大硗碛的村庄时,在这里作好了翻越雪山的各项准备,派工作组深入群众中,了解雪山的情况,雪山在地图上标着:海拔5100余米。终年积雪,寸草不生,禽兽绝迹。红四团了解情况后,便马上开始登山,在登山时,队员们才发现,山上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小道的左边是雪岩,右边是陡立的悬崖,路中间是亮晶晶的终年积雪,稍不小心人就会长眠于雪山,环境极其恶劣。当红军攀登到了雪山的顶端时,天上突然下起了核桃大的冰雹,劈头盖脸打来,战士们用手捂住脑袋,继续顽强前进,过了好一会儿,只听得战士们喊到:“到了!到了!我们胜利了!我们越过雪山了!”战士们欢呼跳跃着,仿佛忘记了刚才发生的困难。是啊!一个不畏艰险、困难的军队怎能不越过雪山呢?他们正是怀着这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翻过了一座高5100余米的雪山,我想他们一定是凭着一颗火热的心去战胜雪山的……

书里还有不少让我感动的故事,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篇叫《丰碑》。

一支长长的红军队伍,在云中山的冰天雪地里,顶着飞雪前进,严寒把云中山冻成了一只冰坨,狂风像狼似地嗥叫着,想要征服这支装备很差的队伍。将军们和战士们一道踏着冰雪行军。在这十分恶劣的环境和十分残酷的战斗中,粮食供给不足,可能饿得三天两头吃不上饭,可他们没有报怨之声,只是埋头艰难地前行。就这样大家走着,突然前面的队伍放慢了前进的速度,将军喊道:“不要停,快速前进!”警卫员回过头来告诉将军:“……前面……冻死了一个人。”将军惊呆了,他走到那位军人面前,呆呆的看着这位军人,然后大怒道:“把军需处长叫来,快!”不一会儿,警卫员回来报告,死者正是军需处长,他自己被冻死了。大家默默地在流泪,将军深深地向军需处长鞠了一躬…….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想:如果胜利不属于这们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这就是红军精神,从《万水千山》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团队的合作不仅要有高度统一的目标,还要有不畏艰难、自我牺牲的精神。

这样的军队,才能是战无不胜的军队,这样的团队、班级才是最优秀的。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精选范文)


终于读完了这本买了几年却束之高阁的《万水千山走遍》──三毛的中南美洲游记,文字一如既往的真实而又带着力量,在平淡朴实的絮叨中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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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写于1981年的游记散文,爱人离世后的第二年,三毛鼓起勇气周游中南美洲,想到她一个人带着助理米夏独闯拉丁美洲,那样一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后代共存几百年的大陆地,不惧前方各种险境,义无反顾,我心中就激荡起钦佩和震撼。在这里,她重拾了对生活的希望,对写作的渴望,她仍然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热情勇敢、自由不羁、敏感善良,她还是那个可爱的三毛。

我很羡慕她的热情勇敢。没有她的热情勇敢,在高原反应强烈的南美国家她应该早打退堂鼓了;没有她的热情勇敢,在秘鲁的玛丘毕丘洪水泛滥的时刻,她不会扯着见死不救的旅行团的车,硬逼着司机让更多的人上车逃离灾难现场;没有她的热情勇敢,在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强盗国家哥伦比亚,她恐怕早吓得魂飞魄散了。

她的自由不羁是永远值得欣赏的。她可以在经费充足的情况下,选择朴素廉价的老式小旅馆;她可以在交通极度不便的情况下,舍弃奢侈的计程车改乘公共汽车;她可以在美食贫瘠的南美洲坚持入境问俗,一路各种硬饼硬疙瘩肉吃到底;她可以为了亲近厄瓜多尔印第安人,独自留在深山角落。

她的敏感善良又是那样让人心疼。在秘鲁的古斯各,她毫不嫌弃独自卖票的吹“给诺”笛手,买票去捧场,尽管场地简陋,观众全无,她仍然给予真心诚意的喝彩;还有途中偶遇的荷兰女孩安妮,尊重她的伤悲,不打扰、不追问,默默地给予关心;还有一路上亲人、朋友、同胞们的各种热情好客,她安然接受却不过度叨扰……

我没有那种热情勇敢,去一个遥远梦幻的国度来一场华丽的冒险,可是她的文字让我感受到了那种美好。

我也无法做到自由不羁,抛弃舒适的酒店、便捷的交通、难咽的主食去体验非常接地气的旅行,但三毛是让人由衷钦佩的。

我也没那么多的善良敏感,落魄的吹笛艺人我可能会视而不见,旅途的陌生伤心人我可能会漠不关心,亲朋好友的热情款待我可能会安然享受,但是三毛让我看见了人性的美好。

我做不成三毛这样的女子,但是不妨碍我欣赏这样的女子。

很多人都爱三毛,有人说她不犀利,却很独立;她不出众,却很温暖。

她说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我们总是抱怨太多,无聊太多,总觉得生活无趣,没意思,要寻求刺激。即便有了所谓的刺激,又会很快觉得没意思,要新的刺激,内心浮躁,根本不能安于生活。她给我们展示了生活应有的态度,不刻意追求多姿多彩,用心感受生活,哪怕是旅行,真实不做作的样子,只是因为喜欢。

我很欣赏她在《远方》中的诗句:

如果有来生

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

一半沐浴阳光

她离开这人世已经三十年了,我想这棵树已经长成了吧!

人生是自己的,一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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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1000字


《万水千山走遍》是三毛的散文和随笔集之一。以前因为一时冲动,买了三毛全集,可是搁置了好久没有看,最近看到三毛的书,想要一次性通读完,花了两天时间把这本书看完。

三毛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性作家,她的性格潇洒洒脱,爱旅游爱写作,她的生活是我梦想的生活,活成如她一般是我人生的终极目标。我喜欢的女性作家本就不多,对比张爱玲,三毛的风格显得更加积极正能量,能够带给人满满的能量。我认为女作家可能都想活成如她一般,世界各地旅游,把自己的旅游经历写成书,最后一举成名。这样的生活,哪个想成为作家的人都想像她一样吧。

以前不知道原来三毛曾经去过这么多地方,她不仅仅是和自己的爱人前往撒哈拉沙漠,还去到了中南美,比如巴西,秘鲁等地方,我之前孤陋寡闻,不知道她的足迹竟然遍布全国,我更加艳羡她。

书里都是写的她去往全世界各地之后对当地和自己行程的感悟,文字温暖,文笔斐然,其实语言文字很普通,但是因为是真情实感写出来的文字,所以带着饱满的感情,读来让人觉得真实和贴切。我佩服一个人能够去往全世界旅游之后,写出很多文字,还能让自己的文字大卖。而且她的字里行间确实都是写的自己真情实感,丝毫没有矫揉造作之感,我一直想要活成如她一般。

最近我越来越喜欢女作家能够有丰富的经历,可以去往全世界各地。其中她书中说到,她每去一个地方都会找很多介绍当地风俗人情的书籍看,看完之后在结合理论旅游,这是我很佩服她旅游的一个方式。反观自己旅游,根本就不会事先了解一个城市的风土人貌,只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的走走玩玩而已。她在旅游途中不仅是游走各地,还会抽出一定的时间写作,边写作边旅游,一直都在路上行走和创作。而且她本人不怕吃苦,住的酒店都是破败不堪,可能也是因为她去往的地方都是发展中国家,地理环境恶劣,住宿环境恶劣,但是这其中她没有抱怨过,一直都是逆来顺受,还甘之如饴,乐在其中。对于她来说,游玩不是乐趣,她想体验的是当地的生活,以及深入体验各地的人貌。

她因为心地善良,心思单纯,还长得特别漂亮,自带女文青的气质,所以她去到哪总是受欢迎,而且总是得到很好的待遇。我多么希望像她一般活得一辈子单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得其乐。不过自从我爱上写作之后,我的生活也真的快如她一般。我自己对人也心思单纯,不带恶意,可能在同学的圈子里不受人喜欢,但是因为我自己沉浸在自己的自我提升和创作中,对于旁人的看法和观点,我也丝毫不在乎。我每天都觉得自己活得特别充实,希望自己可以一辈子学习,我想在学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希望我可以一直追求知识的无限吧。一切都是我开心就好。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400字


这么多天过去了,当然,我也已看过不少的书,来听听我最欣赏的两本书的感言吧!

这本书是三毛写的,名字叫《万水千山走遍》。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陈平与她丈夫在撒哈拉的沙漠的故事,你面出现了汗多有趣事,当然同时也会发生不好的事,记得有一篇文章叫荒山之夜,里面,处处惊心,连我都有点为他们担心起来。对了,写的是沙漠观浴记,真是恶心,里面写的是撒哈拉唯女子洗澡的过程,真的,脏死人了,就算我几年没洗澡也不会脏成这样子,我在读这篇文章时,我妈都感叹不已呀!

这就是我读的两本书的读后感!其实你真正看了那本书,才能感受到它的好处它的乐趣!!!!!!!!!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千山暮雪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雪国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