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一)
在阅读完《国际教育新理念》后,给我启发最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终生教育思潮。
终身教育所意味的,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实体,而是泛指某种思想或原则,或者说是指某种一系列的关心与研究方法。概括而言,也即指人的一生的教育与个人及社会生活全体的教育的总和。保罗朗格朗
终身教育这一术语自196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召开的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期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的保罗?朗格朗正式提出以来,随著科技的日新月异,终身教育思潮很快就在全世界传播开来。
终身教育是指一生的教育不仅包括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而且还包括职业教育,它是人的一生的事业。
对于教师来说,每位中、小学的教师都应该将终身教育运用到实际的教育和学习活动中去,教师都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不断地提高自我素质,不断地接受新的知识和新的技术,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以使自己的教育观念、知识体系和教学方法等跟上时代的变化,提高对教育和学科最新发展的了解。终身学习的能力既是社会发展对人的要求,也是教育变革对教师职业角色提出的要求。
如果教师的理念、知识无法得到更新,显然也无法培养出符合现实社会发展的人才!
对于学生来说,要学会学习、掌握学习方法。要让学生建立终身教育的理念。
了解终身教育对我们不断学习、不段更新已有的知识技能有很大的鼓励作用,并且学习不仅局限于书本的理论知识,而应该是全方位的学习。
教会孩子学习方法尤其重要,不仅能让他们学会某种知识,而且能让他们养成主动学习的兴趣,学会如何进行有效的学习。
二、学习型社会。
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学习型社会表现在强调了学习的终身性、学习的全民化、学习的主动性等方面。
所谓学习型社会,就是有相应的机制和手段促进和保障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社会,其基本特征是善于不断学习,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其核心内涵是全民学习、终生学习。平等性主要体现为在学习型社会中,人要进行终生学习,必须具有民主、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学习型社会和终生学习成为人类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在此具有了日常的生活性话语权利。
学习型社会和终生学习的实现,必须从空间上打破传统教育中学校教育居于垄断地位的终极型教育形态,实现社会各部分教育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开放,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看成是教育中的不同组成部分,同时赋予各自以不同的职能和义务。
教育不仅是在学校中进行,而是社会、家庭、学校等多种教育氛围共同构成的大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可以促进学校教育。把三方面结合起来,共同产生积极的作用,才能将教育效果最大化。可以整合社会各方的教育资源,调动各方的教育力量,对提高教育效果,改造社会风气,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
三、多元教育智力理论。
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类至少存在七种以上的智能,即语言--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音乐--节奏智能、身体--动觉智能、视觉--空间智能、交往--交流智能和自知--自省认识智能。全面的教育应该是开发每个人身上的这七种智能。
单纯依靠用纸笔的标准化考试来区分儿童智力的高低,甚至预言他们未来的成就和贡献,是片面的。
环境和教育对于能否使这些智力潜能得到开发和培育有重要作用。
传统教育只重视课堂学习,忽视了社会实践。
音、体、美或者其他方面的特长,同样都是高智商的标志。用这种理论去看待学习成绩较差但有不同特长的学生,就会感到,他们很了不起,而不是什么差生。
长期以来,我们把考试分数作为衡量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唯一标杆,这对一部分更擅长动手的孩子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素质教育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其目标在于培养成功的人格。不仅要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更应该看到怎样去发展人的潜能,为学生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认为素质教育不只是针对孩子,教师以及各行各业的工作者也应该投入到素质教育中来;素质教育不但体现在学习上,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好的习惯的养成上!
在这一点上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如何评价和激励传统意义上的差生。
布卢姆认为,学生经常表现的不及格和学习不胜任,会引起学生怀疑自己的应付能力,因此要引导他们在校外体验中寻求信任和胜任。
所以在课堂上或其他教学活动中为学生创造一定的成功感非常重要,在我们的预期效果和学生实际反映出的结果中,肯定有一定的差异。如何正确看待和缩小差异是值得我们继续探索的问题!
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二)
读了《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书,我收获颇丰:读这本书,不仅是在读那一条条独立成文的建议,更是在读苏霍姆林斯基完整的教育思想体系。书中众多理论对我影响很大,也引起了我的许多思考。
作为一名老师,只有敞开心怀,展露内心真实的自我,孩子才会慢慢释放自己,才会让你更好的观察到他的最为真实的行为。争取学生热爱你的学科一条,带给我极大启发。文中这样说:有些学生很长时间都没有对任何事情表现出特别的兴趣,如果学校里没有一种各科教师都来争取学生的思想和心灵的气氛,那么许多学生的兴趣就永远得不到开发,学校里这种对学习无动于衷没有为自己找到感兴趣的学生越多,那么,教师们就不可能有自己的学生,那很难把酷爱知识的火花从自己心里移植到学生心里。在学生对待知识的态度上,最令人苦恼和感到担忧的,就是这种无动于衷的精神状态。学生在某一门学科上学业落后,考不及格,这倒并不可怕,而可怕的是他冷淡的态度。是啊,我们每一位老师工作中都会遇到这样的学生,对于这样的学生,每个老师都非常头痛。书中提到,对待这样的学生,教师要做到孔子说的因材施教。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这样的孩子进行细致地了解。我们的孩子来自不同家庭,具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智力水平、不同的身体状况、不同的兴趣爱好。教师面对这样的孩子,首先要对他们的性格脾气、家庭背景、学习方式、思维特点等了解清楚,这样在课堂上才能使每一个孩子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使他享受到脑力劳动中的成功的乐趣。可反思一下我们以往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真正全面考虑到这些因素了?仔细想来,在很多时候,我们大多是按照教师用书上的学习目标,对学生提出同一个学习要求、要求他们完成同样的作业,自然也会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他们。对此一些基础差、智力水平又一般的学生,他们很难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久而久之,他们对学习也就失去了兴趣,同时,也会影响到他人格的形成。为此,因材施教多么重要。
再比如,有些孩子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表现为爱说话、爱做小动作、无精打采等,其实在抱怨孩子的同时我们应该想到,有些原因就在我们自己身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妨仔细地反思一下自己,我们的课备得充分吗?我们的课堂是不是激发了每一个孩子的探索知识的欲望?是不是让每个孩子都动了起来?是不是让每个孩子都有事可做?每天都这么想想我们就会发现,很多孩子不听话的原因就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要精心备好每一堂课就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一件事,我们所设计的每一堂课应该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事可做,让每一个孩子的思维都活动起来,让每一个孩子都参与到我们的教学活动中来,这样的课堂是令人向往的、师生互动的、气氛热烈的、和谐积极的课堂,这样的课堂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会有一种愉悦的心情。虽然要做到这些不容易,但是只要坚持努力,真正动脑筋来设计我们的课堂,我们的抱怨声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少了很多。
当读到请迟到的学生安静地走进教室这一条时,我深深懂得了宽容比惩罚更有力量。 报告声打扰正在讲课的教师,影响正在集中注意力听课的学生,接著可能还会发生一系列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为何不让学生安静地走进教室?迟到的学生有他们的原因,很少有故意想搅乱课堂的。迟到的学生也是个别人,在上课时间内,为了问清一个人的迟到原因而耽误全体学生的学习,实在得不偿失。课上询问后无论是老师、还是没迟到的学生,精神都无法马上集中到课堂教学中。如果课下提醒,其教育效果不比课上询问差。如果凡是上课迟到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用喊报告自己直接推开门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也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读到从你听明白了吗到我讲清楚了吗这条建议时,我在思考:你听明白了吗?言下之意是,作为老师,我把该讲的知识都传授给学生了,要讲的事情我已经表达清楚了,如果学生有不懂或不清楚的地方,那应该是学生的理解有问题了。而我讲清楚了吗是我们教师把没听懂的责任承担起来。一声我讲清楚了吗增进了师生之间的情感,缩短了师生之间的距离,加深了师生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一声我讲清楚了吗可以提高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增强对学习的信心。一声我讲清楚了吗大家不防也来试一试。
在读此书前,我一直认为:做好一名老师,只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即可。读了此书,我才知道,一名深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不仅要不断学习,而且要善于宽容学生错误,善于赞美学生。让我努力成为学生喜欢的老师吧!每一次与孩子们相遇,我都有一种农夫面对良种般的喜悦,一个个孩子谅是那一颗颗饱满且不同品种的种子,等待我将土地松弛,辅助他们阳光和养分,给予成长的一份空间,静静地等待这些蕴含生命的种子最终成长为最好的自己。
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三)
读《不跪著教书》前是书名的独特吸引了我,读《不跪著教书》后是作者对中小学教育问题的真知灼见启迪了我。该书是著名教育家吴非对一个个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他以故事的形式呈现,没有空洞的说理,观点鲜明新颖,分析问题深入透彻,读完耐人寻味。何谓不跪著教书?不跪著教书又该怎么教书?带著期待与好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一边读一边深深地被它吸引了。
书中篇篇观点鲜明新颖,分析问题一针见血,给人耳目一新,读后受益匪浅。正如吴非老师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著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由此引出一个话题:不跪著教书,教师怎么样做呢?在书中给了我明示:
不跪著教书,教师应该具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师德是为师之本,是教师的灵魂。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学校里所做的一切,都应当包含深刻的道德意义。因此,高尚的师德情操应当成为教师追求的首要目标,而热爱教育,献身教育,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则是高尚师德情操的基石。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保持高尚的情操,这才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头顶天,脚踏实地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给与学生快乐与幸福的人,一个能够感染学生,给与学生良好品德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想起来就会含笑于心的人
不跪著教书,教师应该具备精湛的教研能力。
当一名教师容易,当一名具有精湛的教学能力的教师难,时代在呼唤师德的同时也在呼唤著师能。娴熟的课堂教学能力是教学效果的基础,这个教学能力有些是可以用语言来向别人表述的,有些只能意会。教师的教育对象是正在成长的、具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个体,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在逐步形成,这无疑要求我们要像对待绿叶上的露珠一样认真精细地善待每一位学生,教师平素的工作一板一眼,要精致每个环节,细雕每个问题,准确地传承文明,科学地启迪智慧,让受教育者真挚地感悟人生。教师在课堂上的人文意识、专业技能,包括他对学生的态度,和蔼可亲的面容、亲和的语言、一个鼓励的眼神都能影响学生学习知识的信念。我们的教学任务不是单纯教授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喜欢你所教的学科,培养他们学习的兴趣,教会他们学习的方法,使他们终生受益,这才是我们每位老师的根本所在。更新知识,学会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反思,力求创新,会用现代化手段教学,身心健康,这是师能的呼唤,这更是站直的教师的追求所在。
不跪著教书,教师还应与时俱进,永具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时代呼唤创造性人才,创造性人才需要创造教育。未来教育的挑战,不仅是针对学生,更重要的是针对教师。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创新的能力,将是21世纪教育的宝贵财富。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为了让课堂成为学生自主创新的天地,教师必须十分重视创造性的教学设计,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教师在引导和启发学生发展、创新的同时,自身也要不断创造新的经验、新的知识、新的价值,做到在继承的同时有所超越。经验诚可贵,创新价更高。有专家说,以前的知识是50年更新一次,而今天每三年就要更新,甚至更短时间。可见多读书,不断学习是何等的重要啊!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课堂教学常教常新,永远流淌著时代的春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开拓创新便是教学的源头活水。
想要学生成为站直的人,教师就不能跪著教书。不跪著教书,意味著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必须把学生的教育放在首位,人文为本,育人为先,重视道德教育,重视人文教育,重要的是关注人的健康成长。
世界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一)
看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感触很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著名作家奥四的代表作。书中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写出苏联时期斗争的艰苦和那个时代的美好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我很敬佩保尔的这一点品质,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负伤不得不退出战场之时,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著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的工作,争取多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的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正如贝多芬所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认为这话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一个人总应该为社会、为大家甚至为自己做一点事,那怕是一点点,也不能虚度此生,才能算得上是在活著。
对于我们来说,狼烟滚滚已成为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愧为是一本好书。
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早年丧父,12岁被母亲送去车站食堂洗碗,饱受苦难。后到发电厂烧火,认识了朱赫来。红军撤走后,德军进攻保尔的家乡,加上阶级斗争,人民的日子很艰难。布尔什维克朱赫来被追捕时,暂住保尔家,给他讲许多革命道理,对他很有影响。后来,朱赫来被捕,保尔打倒押送兵,放走朱赫来,自己却入狱。出狱后,他住在冬妮亚家冬妮亚找到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他让保尔参加红军。一次激战中,保尔头部受重伤,但最终死里逃生。出院后,不宜回前线,便做团的工作,修筑铁路等,以后他参加工业建设和边防战斗,入了党。由于他多次受伤生病,忘我工作等原因,1972年他几乎完全瘫痪,双目失明,他在忍受极大痛苦的情况下,决心帮妻子达雅进步,并开始文学创作,以另一种方式生活。保尔能成为英雄主要在于他的追求和努力的塑造。他从小就有一身正气,反对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反对官僚主义。他佩服朱泽培加里波第,在朱赫来的教育下,他更加明白他要做的是什么就是将个人事业与祖国的需要相结合,做一个能尽一切力量奉献于祖国的革命者。为了这个理想,他经受住了生活和战争的考验,的确称得上是一名坚强的革命者。在他的心中,革命事业与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任何情况下,他的革命信念总是坚定不移的,所以他才有力战胜死亡与病痛,将毕生投入事业中。这就是保尔这个革命者的崇高精神,钢铁就是在这如同烈火燃烧的斗争考验中炼成的。
从小说中,我们也看到了对待挫折的正确方法。保尔瘫痪失明后,想到自杀,但自杀就等于背叛革命,于是他又极力鼓励自己振作起来,想办法活下去。对待挫折,不是逃避,死亡是最愚蠢的办法,活著就是一种希望,没有什么比坚强地活下去更有意义了。在面对挫折时,应该想到目标,你还有多少没有完成,你应该从痛苦中走出来,重新为它努力奋斗,理想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即使破坏了,还可以再树立一个,像保尔那样的处境,都能摸索出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你为何不可呢?
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句话说有了人应该有伟大的理想,有了理想就要行动,行动了就要尽力,尽力了才不会有遗憾,他这种为实现理想而拼搏的恒心、决心与行动实在令人震惊,正是他这种精神让中老年人怀念,又鞭策了无数年轻人,为千万青年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在时过境迁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事业的追求不再那么执著了,往往是力不从心,茫然无措或是一蹶不振,人们仍需要从这样的书中汲取精神。应该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好书,保尔是一个永远的人生强者,一个乐观主义的勇敢者,他的精神永远是不变的向导。
实现理想并不是件容易之事。不过,你应该明白,理想就像空中的风筝,离你再遥远,你手中的线总是牵著它,一切尽在你的掌握中,你得从每件小事做起,哪怕只是捡起一颗钉子,为别人倒水,都是实现理想,培养高尚品格的一小步因为你的事业一定是要奉献于人的,如果能这样看待,挫折不也只是一小步么。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由小事起步,努力锻炼自我,你也会是一块钢铁,相信,你一定有抓住风筝的一日。
世界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二)
在利用课余时间,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著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著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不得不说《悲惨世界》是一本伟大的书籍!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著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著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世界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著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著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外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看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感触很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着名作家奥四的代表作。书中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写出苏联时期斗争的艰苦和那个时代的美好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我很敬佩保尔的这一点品质,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负伤不得不退出战场之时,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的工作,争取多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的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正如贝多芬所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认为这话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一个人总应该为社会、为大家甚至为自己做一点事,那怕是一点点,也不能虚度此生,才能算得上是在活着。
对于我们来说,狼烟滚滚已成为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愧为是一本好书。
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早年丧父,12岁被母亲送去车站食堂洗碗,饱受苦难。后到发电厂烧火,认识了朱赫来。红军撤走后,德军进攻保尔的家乡,加上阶级斗争,人民的日子很艰难。布尔什维克朱赫来被追捕时,暂住保尔家,给他讲许多革命道理,对他很有影响。后来,朱赫来被捕,保尔打倒押送兵,放走朱赫来,自己却入狱。出狱后,他住在冬妮亚家冬妮亚找到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他让保尔参加红军。一次激战中,保尔头部受重伤,但最终死里逃生。出院后,不宜回前线,便做团的工作,修筑铁路等,以后他参加工业建设和边防战斗,入了党。由于他多次受伤生病,忘我工作等原因,1972年他几乎完全瘫痪,双目失明,他在忍受极大痛苦的情况下,决心帮妻子达雅进步,并开始文学创作,以另一种方式生活。保尔能成为英雄主要在于他的追求和努力的塑造。他从小就有一身正气,反对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反对官僚主义。他佩服朱泽培加里波第,在朱赫来的教育下,他更加明白他要做的是什么就是将个人事业与祖国的需要相结合,做一个能尽一切力量奉献于祖国的革命者。为了这个理想,他经受住了生活和战争的考验,的确称得上是一名坚强的革命者。在他的心中,革命事业与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任何情况下,他的革命信念总是坚定不移的,所以他才有力战胜死亡与病痛,将毕生投入事业中。这就是保尔这个革命者的崇高精神,钢铁就是在这如同烈火燃烧的斗争考验中炼成的。
从小说中,我们也看到了对待挫折的正确方法。保尔瘫痪失明后,想到自杀,但自杀就等于背叛革命,于是他又极力鼓励自己振作起来,想办法活下去。对待挫折,不是逃避,死亡是最愚蠢的办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没有什么比坚强地活下去更有意义了。在面对挫折时,应该想到目标,你还有多少没有完成,你应该从痛苦中走出来,重新为它努力奋斗,理想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即使破坏了,还可以再树立一个,像保尔那样的处境,都能摸索出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你为何不可呢?
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句话说有了人应该有伟大的理想,有了理想就要行动,行动了就要尽力,尽力了才不会有遗憾,他这种为实现理想而拼搏的恒心、决心与行动实在令人震惊,正是他这种精神让中老年人怀念,又鞭策了无数年轻人,为千万青年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在时过境迁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事业的追求不再那么执着了,往往是力不从心,茫然无措或是一蹶不振,人们仍需要从这样的书中汲取精神。应该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好书,保尔是一个永远的人生强者,一个乐观主义的勇敢者,他的精神永远是不变的向导。
实现理想并不是件容易之事。不过,你应该明白,理想就像空中的风筝,离你再遥远,你手中的线总是牵着它,一切尽在你的掌握中,你得从每件小事做起,哪怕只是捡起一颗钉子,为别人倒水,都是实现理想,培养高尚品格的一小步因为你的事业一定是要奉献于人的,如果能这样看待,挫折不也只是一小步么。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由小事起步,努力锻炼自我,你也会是一块钢铁,相信,你一定有抓住风筝的一日。
外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二)
《居里夫人传》读后感
在我隐隐约约的记忆中,有无数伟人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无异于那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居里夫人。
每当提到这个响当当的名字2020,我的心灵都会为之震撼,理由很简单,她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偶然的机会,我得以翻开《居里夫人传》一书,得以更加细致的了解她那我自认为辉煌的一生。
但是,我可能错了。
居里夫人的一生充满了奇异的经历,但无论如何我不想把它形容成一种辉煌。
我忘不了她的童年生活:她自幼就有着过人的天资,加上适宜的家庭背景,塑造了一个具有令人羡慕优秀的她。可是,命运不愿成全这个小女孩:她的祖国被侵占,受着外族沙皇统治。她的童年充满了忧患,这也渐渐形成了他理想的初衷。她拼命教书攒钱帮助姐姐,为的是实现自己的愿望。终于有一天凑成了可以入学的几百法郎终于能自己去巴黎大学求学。
进入了巴黎大学,她一刻也不停歇的求学。她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那里几乎什么也没有!家具都成了奢侈品。这样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了,她为着探索那她热爱的科学,忘记了多年来的艰辛,忘记了多次倒在书桌前,忘记了她那日益憔悴的、苍白的面孔。
太多太多的无奈、太多太多的艰难,可她?用她那坚定固执的灰色双眼告诉了人们一切她从未屈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多少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多少年艰苦生活的压迫,她从未屈服!
这就是她那艰苦的巴黎生活,是最令我感慨的那段艰苦卓绝的巴黎生活。
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她的生活从此变化了,变得更加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同样是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了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她发现了镭以后,更加有激情做科学研究,甚至获得了第一项诺贝尔奖!
可悲哀的是,她正被镭为人类带来的巨大用途捧成名人。
她不愿做名人,她对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感到厌恶,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与人民思想有着极大地反差,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是个梦想家,是个永恒奉献的人,这一点是我最最看重与钦佩的。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在她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他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我记得那句即使人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也必须继续工作下去。这是皮埃尔的名言。居里夫人她做到了,她的一生,为工作付出的太多太多。八年屋棚下,她与丈夫搞放射学研究。皮埃尔死后,他又忍住哀恸,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努力工作,勇敢生活。她既挑起一个当母亲的责任,又不忘她的科学使命。晚年的她,比原来更加艰苦!亲人们一个个要么远在他乡,要么哀伤离去,她孤单地做着工作,终于又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她依然淡定,她作为一个女性给了那些保守势力重重一击。此时又一阵轩然的荣誉大波向她袭来,她没有被打到,俨然像个风浪中归来的英雄。她以其雄厚的实力来完成自己看似不可能坚持下去的一生。
他甚至经历了世界大战的考验!但并没有倒下,真令人惊愕和叫绝!
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刻。直到她倒下时,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兆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灿烂,她舍得抛弃这一切么?命运不给她疑迟的机会。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科学事业,终结了。
她的一生很长很长,很是深奥,很是神秘,我无法一一叙述,但可以细细品味、感悟。我回想到了许许多多疮痍的画面:祖国波兰被沙俄痛苦蹂躏时的无奈、失去姐姐与母亲时的悲恸、六年过着家庭女教师生活的艰难、巴黎大学夜以继求学的劳累、夫妇二人四年屋棚下的简朴、母亲撑起女儿们教育事业的重任、对荣誉波澜的厌恶
我不禁想起,居里夫人的时代是在近两个世纪前的19世纪,而当今的21世纪与其大不相同,那时艰苦卓绝的名人事迹,载入了现在安逸生活中学生们的教材。我深有感触,居里夫人如何做到这一切?那真是一个神话!渐渐的想起现在的我,深感自惭形秽!早就没了居里夫人当年生活的艰苦,但为什么也没了为自己的信念而奋斗的精神呢?那种精神哪去了?迷失了么?时代的发展啊,社会的进步啊,人民的富有啊,都给我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精神食粮短缺!
我不希望这社会这样下去。也可能我的感慨万千只是空乏议论与无病呻吟,但我还是作为一个中学生真诚的希望再有人能踏上居里夫人的路,用毅力劈荆斩棘,临摹这个世界楷模的辉煌,将科学的远景继续崭新下去!
我自己当然想这样,不隐瞒地说,我与之相差甚远。设定学习计划的激情,换来的仍是虎头蛇尾它退却的太快。我现在不敢求像伟大的居里夫人那样名声显赫,只求不违背自己的信念,做自己理想中的事情。每当觉得自己的好行为与居里夫人的信念有几分相似时,就会有几分自豪感。但现在,我只求从点滴做起,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下力求完成创造与奉献。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千,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这伟人的一生,绝不白白浏览,她在书中记载的一切将是我生活中的楷模,助她重振精神的名言也是我的左右箴言。
外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2020(三)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2020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2000字2020读后感(一)
苏东坡传读后感
林语堂的《苏东坡传》,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一样,大家的作品,读之味道的确不一样。
这是一本作者用英语写就而通过译者翻译成汉语的书。而书的主人公却近千年前的很中国的人物。真的很有感慨。
对于林语堂这样大家的佩服,更是增加了理由。因为是英文写作,大概作者考虑到读者以西方人居多,于是在写作过程中,他尽可能的少写有关同人不同的名、字2020。而在文中,把苏东坡、苏辙等与西方作家的比喻,对于好的诗词与着名品牌的小提琴作比较,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宽阔的文学视野。
对于书中人物苏东坡的喜爱,作者在自序中也有所表示。首先是在举家搬迁转辗的过程中,都把有关收集到的苏东坡的资料带着,一直计划着要写一部苏东坡传。而对于资料收集之全,肯定是非一般人所能达到的。其实,作者说,在书房中,有居室中有这样的一位诗人,画家,哲学家陪伴自己,将是多么幸福的事。于是我想,因为自己的最终购得这本《苏东坡传》,这本书也将进入我的书房,那么,我是拥有林语堂那种与智者相邻的快乐了!
阅读这本书,对于宋朝那个历史时期的那场战争,终于有所明白。而对于王安石的变法,也知道了大概。是的,不是所有的变法都能够如计划那样都是朝着好的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方向走的。而王安石变法,大概就是如此。青苗法,兵役等,也许这样的改变的确能够使国家国库充裕起来。可是,破坏的却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于是,苏东坡的一生,就永远地被卷入了王安石变法的另一面,建议皇帝破除新法,让老百姓过上原本的应有的还算有家的生活
因为变法,欧阳修,司马光,苏东坡,苏子由那么多的志士仁人,被王安石所领导的变法派而打击。而两派的斗争,真的是六十年风水轮流转,不是这方人士遭贬,就是那方的人员被流放这样的斗争,何时是休?好在那个朝代的皇太后都是一些有惠眼的女性,虽然他已经看破一切,希望自己如陶潜一样寄情于田园,让苏东坡终于在人生过程中有一段那么辉煌的时光。为朝代,为百姓,为朝庭做了有益的事,进有益言。
苏东坡的一生,其实到过许多地方做官呢:徐州、杭州,密州,黄州甚至,他把他年老后安居的地方选择在宜兴,由这些地理位置来看,苏东坡还真与大家很近呢。说不定在宜兴的某一处游玩时,也是近千年前苏东坡看中的归隐的地方呢!
而西湖之有苏堤,原来是苏东坡在杭州做太守时,发现西湖中有一种水草,破坏了湖中的水质,影响了杭州百姓的生活饮水。于是带领大家清除水草。清除的水草无处放,就想到了在西湖中建堤,既为这些水草找到合适放置的地方,同时还可以方便人们在西湖的出行。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举措。
然而这样的好事,在一些奸臣的眼中却成了苏东坡醉心风景的证据
一辈子做官,苏东坡后悔吗?我想大概是有点的。有多少次,到一个地方,当他正好建好居室,想长期在此居住时,一纸皇恩圣旨到。于是,他不得不继续迁移,就如候鸟一样。只是到哪里,自己是没有决定权的。而有时候,到哪里怎么走,水路不审陆路,还得向皇上申请真是想不到,那个时代的生活,真是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兵,莫非皇臣啊!
应该是苏东坡不是政治斗争中的老手,可是凡是政治斗争其结局必定是两败俱伤。年老体弱之时,他还被贬到琼州,那个野蛮之地去生活,而此时妻子都已先后去世,陪伴他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儿子而当他最终获释可以回到他选择的安居地方可以归隐时,他的身体却不再给也机会了
《苏东坡传》,能够了解宋朝那个朝代历史的书,能够找到那个朝代许多智者,知道他们许多事情的书,一位大家写的不朽的书。
2000字2020读后感(二)
读《贝多芬传》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知道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己担起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我知道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后;我深知只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后
2000字2020读后感(三)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是我近年来看过的少有的一本好书。作者姜戎是一名插队内蒙古边境额仑贝尔草原十一年的北京知青。为了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作者从1971年至1996 年腹稿了二十五年,初稿于1997年,三易其稿后定稿于2003年。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煌煌五十万言,让我们在书中重新认识了草原狼,重新认识了草原,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重新认识了我们人类自己。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在我的记忆中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我们汉语的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对狼的抵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看来我们的无知和应试教育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狼从小就存在着太多的误解和偏见。
狼是狗的祖先,狗却与狼势不两立。如今狗已成为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但它从此也失去了独立生存的狼性。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这就意味着狗永远也不能与狼同日而语了。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我们的计划生育造就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的时代什么都不缺,他们缺少的只是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儿子津津有味地听我讲小狼的故事,我却多么希望他能有一点小狼的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狼的狡黠与智慧,使它具有天生的军事才能。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使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三十六计中除了美人计外,说不定其余的三十五计都是人跟狼学的。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在大西洋海底的潜艇绞杀战,解放军出奇制胜的穿插分隔包围战术都是狼群战术的一种。中华民族就是缺少一点点的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能扫荡一个县城,赶着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的民族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的民族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才会有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得以生存,这是每一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思考的问题。中华民族在历经磨难,在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我们每个人都会被迫发出狼一样的嚎叫。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的复兴,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狼是脆弱的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狼群消失了,多米诺骨牌就要倒塌,与狼为敌的草原狗也会从此衰败。草原上的老鼠成灾,草场会迅速退化,马也变得懒散起来。草原沙漠化了,风吹草低见牛羊就只能变成一种回忆,而牧民也只能从定居放牧改为圈养牛羊。看那一年比一年凶猛的沙尘暴吧,生态已开始失去了平衡。生物的多样性已经被打破,打来打去,打尽了豺狼最后遭殃的还不是我们人类自己。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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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2000范文一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着,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着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名著读后感2000范文二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红日读后感2000字2020
夜,出奇的静。我独自在台灯下看着《红日》,心似乎也沉浸到了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由此,我想到上次学校组织广播操比赛。全班同学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次次反复练习枯燥机械的动作,同学们重复着蹲、转身、弯腰汗水湿透了同学们的衣服,长时间的运动使同学们的腿都在发抖,但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放弃。因为老师说过,我们是一个团队,是团队就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地抱成团,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比赛当天,同学们穿着统一的衣服,在老师的指挥下,整齐划一的动作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誉,取得了全年级第二的好成绩!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继杜鹏程的《保卫延安》以后,吴强的长篇小说《红日》4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较好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作者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努力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这三次战役中,解放军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写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作品采用先抑后扬的方法,先以涟水撤退来表现当时国共双方力量的悬殊和解放军面临的严峻形势。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而且,作家通过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既形象地表现了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强弱对比,为解放军的最终胜利造成强烈对比,以说明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名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达到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作家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作为一部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红日》在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中更重要的贡献还在于:在应和时代共名的同时,小说在战争观念和小说美学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首先,以宏大的现代战争场面的描绘替代传统战争小说中的传奇性故事。在50年代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中,《铁道游击队》、《林海雪原》等作品都是自觉吸收和利用了民间文化传统中自由粗放、洋溢着原始生命力的艺术精神,以传统游侠小说的传奇性故事作为叙述框架,来表现战争中的英雄业绩。这种叙述方式保留了中国传统小说的痕迹,而面对新的叙事目的,则明显地体现出其在叙事结构上的局限,因为传奇性故事的叙述一般只适合于讲述较小规模的游击战争,而无法自如的正面展现大规模的现代战争场赴。其实,即使像《保卫延安》这样有意识地展现大规模现代战争的作品,还是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传奇性的魅力,其主要情节构架还是由周大勇及其连队的脱离大部队、沙漠迷路、打粮站等传奇性故事构成。而《红日》则突破了以往传奇小说将着墨重点放在连队上的写法,直接以中共一支常胜英雄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为叙述中心,将笔触从军师团一直延伸到连排班,从高级将领写到普通战士,从军队写到地方,从前方战场写到后方医院,视野开阔而层次分明,场面宏大而结构紧凑,应该说在叙事上是非常有特色的。
其次,小说对战争环境中人物性格丰富性有较好的刻画,突破了当时同类创作中存在的局限。这除了指小说刻画了从军队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的多层次的丰富的人物群像、以及他们包括爱情生活在内的丰富的内心活动外,还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一是注意对人物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性的揭示。在刻画我军官兵形象时,作家没有把他们写成十全十美的完人,而是在表现他们的英雄行为时,也十分注意表现他们的七情六欲,挖掘他们自身的性格弱点,以及在战争进程中人物精神上的自我斗争。作家对团长刘胜和连长石东根的形象塑造虽然并不排除借鉴外国战争文学作品的因素,但在50年代战争文学形象中仍然是独特的。作者不仅写出了他们作为我军基层指挥官的一面,还写出了来自他们的农民出身的性格弱点,事实上,绝大部分军人在穿上军装之前都是农民,农民固有的文化观念,比如作为一团之长的刘胜对知识分子(政委陈坚)的偏见,他的时间观念的淡薄。又如连长石东根在胜利后醉酒纵马,着一身缴获而来的敌军官装束,狂奔乱喊,这让人联想起《水浒》中的阮小七在征方腊获胜后的醉酒细节,把农民阶级造反的某种特性展示无遗。吴强这样的描写显然不是对《水浒》的单纯模仿,而是隐含了对农民文化传统的批判意味,从而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作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启蒙主义立场。尽管作家这一立场在强大的时代共名下显得有点游移不定,但其探索仍然是难能可贵的。二是小说对敌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并没有采用当时流行的漫画化方式,而是较为真实地写出了他们作为具有不同政治立场更人的责任感、作战才能甚至作为人的良心。漫画化的方式总是不屑于进入对象的内心世界、将其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人来描写,而将国民党的中高级将领作为现实的人来描写,是《红日》在人物塑造上的一个突出特点。当时更多的作品都是将国民党军队写得不堪一击,视战争如同儿戏,而《红日》却着力写出了张灵甫、张小甫这两个国民党军官形象。(.org)由于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所以张灵甫攻占了涟水城之后显得不可一世,甚至在他已经陷入了解放军的包围之中的时候,仍在盘算着全歼中共华东野战军,一举解决山东战场。但作家在描写他刚愎自用,骄横狂妄的同时,也写出他对作战中孤军突出,无人接应的内心恐慌,还写出了他作为高级将领的沉着干练的一面,。另外,小说还通过张灵甫与张小甫的对比,写出了不同类型国民党军官的形象,张小甫投降并力劝张灵甫放弃孟良崮的情节也没有作简单化的处理,而是在体现中共政治攻势的威力时,也显示了大势所趋的压力和其对上司、对军人职责的忠诚的一面。在战争小说中,把敌方的形象作为一个有独立地位的艺术形象来描写,在客观上是对战争文化规范下二元对立艺术模式的偏离,使作品的人物较为丰富、生动、可信,在当代的战争小说中具有着特别的意义。
第三,小说在战争与和平场赴的相互对照、转换的描写中,既在叙述上体现了适度的节奏感,又在战争观念上隐含了对时代共名的某些偏离。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反映非战争的现实场赴,如医院、后方生活的场赴,爱情生活的场赴等,以此来衬托现代战争,使对战争的叙述更加丰富生动。这一方面使小说叙述有张有弛,快慢协调,使读者获得一种阅读上的快感;另一方面,这些舒缓明朗的非战争场赴和细腻感人的爱情画面,本身就是对战争暴力的一种对照,它的叙述行为就是对和平生活的向往和美好人性的呼唤,客观上是对当时的战争观念的一种偏离。这也可以从《红日》在60年代的遭遇中看出,与《保卫延安》一样,《红日》也遭到了残酷的批判,而且原因复杂得多,其中歪曲我军官兵形象、过多和不恰当的爱情描写和美化国民党反动派的形象是三条最主要的罪名,其背后隐含的正是与时代共名状态下的战争观念的抵触和背离
《红日》读后感红日读后感1000字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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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读后感2000字2020
最近,笔者通读了我国古代的儒家经典《孟子》一书,颇有些感想。
《孟子》一书的内容,总起来看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个字2020仁政。大多数的篇章就是讲什么是仁政,如何才能实现仁政。当然,还有关于修身、学问和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暂不讨论。
什么是仁政?孟子在书中并未加以解释。但从《孟子?梁惠王章句》等篇章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关于仁政的某些观点。你象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食,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亡。、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愿出于其路矣。跟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多助之至,天下顺之。、民为贵,社稷次这二,君为轻。、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说到底,仁政也是两个字2020:保民。作者并椐此得出结论:仁者无敌。
应该说,孟子的仁政观点,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并被当作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长期处于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
但是,为什么仁政说并未能让历代统治者真正去实现仁政,更多的时候,老百姓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关键是仁政说只是提出了或描绘了大同社会的美好蓝图,但未从制度层面解决封建社会存在的弊端。从这个方面说,孟子的工作只完成了一半。我们可以来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们。
从中国历史上看,真正能实行仁政的君王有几个?汉朝有汉高祖、汉文帝、景帝而已。就连汉武帝我看都还算不上是好皇帝,虽然有人把他吹上天去。唐朝也就高祖、太宗时期尚可称得上是仁政,则天和玄宗时虽然出现了盛世,但那是因为祖宗给他们打下基础,他们在不少方面都还算不上仁政,就连个人生活作风都还存在很多问题,就别说任用奸佞和酷吏了。宋朝基本上就没有能称得上施行仁政的皇帝,连太祖和神宗都说着吧,他们的积分也还不够。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对其他民族是严防死守,倍加歧视。也许只有世祖还有点仁政的意思,还算干了点人事。明朝从朱元璋开始就一个劲的加强封建统治,杀人如麻,哪里还有仁政的意思。特别是这老东西当他读到《孟子》里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时候,认为这哪里是臣子说的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并说倘此老在今日,岂可免我一刀。并下令将孟子从文妙殿里逐出!此后的建文帝懦弱,成祖暴戾(这老兄除了叫人修了《永乐大典》外,他搞的瓜蔓抄、诛十族、厂卫特务机构等基本上空前绝后了。)其后的皇帝们昏庸的昏庸,荒淫的荒淫,可以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那么,清朝呢?清朝出了康乾盛世,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就这两朝来看也算不是实行了仁政。鞑子皇帝是异族入主,对汉人是很不信任的。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制造了一个的文-字2020-狱就是明证。当然这两个老头在位时多少干了些人事。
可以说,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历代统治者的心中就根本没树立起来,这与每个皇帝的素质和封建制度密切相关。而老百姓的日子正象元人的杂曲里说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飘读后感2000字2020(一)
文/斯嘉丽
读罢全文,斯嘉丽,这个漂亮,倔强,不屈,敢于向生活挑战的人物形象便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当然全文也渗透了作者对战争的厌恶与不满。
斯嘉丽天生的好身材,又十分漂亮,加之她家有一个大农场,百多个黑奴。她真正称的上是一位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扮,在舞会上如何展示自己,让自己的锋芒遮盖其他人。或许有不少人不喜欢她的这种张扬与傲气,而事实上在一些时候又很多人缺少的就是那种霸气。但是锋芒毕露的人往往在不经意间伤害离他最近的人。她的妹妹苏伦就一直对这个姐姐恨之入骨,总是怪他占去了所有的光芒。可斯嘉丽依旧我行我素。其实那又如何,人家的窃窃私语与你何干?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长道短!更何况她还有着青春的资本去展示自己。
她不像那些所谓的上等女人,事事循规蹈矩,迫于世俗的观念而隐藏自己的感情。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她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敢于向心爱的人吐露心扉,即便是不好结果,她也义无反顾。
只不过有时候她的倔强像一个孩子,事实上,她那时也不大,仅仅十七岁而已,为了赌气竟然匆匆将最近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后不久又称为寡妇,且还带着一个孩子。那时的生活对她来说简直是地狱。没有漂亮的衣服,一天到晚只能穿那黑色的丧服,不能参加舞会,因为她是寡妇。她简直要被那一切的一切所窒息。幸好她有机会来到亚特兰大。当她看到那繁华的市区,喧闹的街道的时候仿佛被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她想这里才是属于自己的,就应该朝气蓬勃,充满激情。
那里的人们为了他们的主义而努力,斯嘉丽才不关心什么主义,她不喜欢战争,但也不认为自己和那些主义有什么关系。或许有人认为那是冷漠与无情,可事实上与那些疯狂,盲目而又自大的人们相比不是更理智一些吗?
她不喜欢战争,不喜欢战争将她的爱人拉上战场,不喜欢战争造成这种混乱的局面。因为战争她要面对这些伤员,面对那些令人恶心的虫子,苍蝇,甚至是烂疮。而更要命的是当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时她却无法离开。在战火中,为了曾经的诺言,她要照顾媚兰。面对临产的媚兰,没有大夫,没有接生婆,没有奶妈,无可奈何,她只能自己来了。有时候生活的逼迫往往使人更加的坚强,万般无奈之下,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总是时成功了,她累的简直要虚脱了,但是看到母子平安,她也欣慰的笑了。
之后时不断袭来的恐惧和不安,她先要回家,向妈妈。于是经历种种的困难,白瑞德帮她找到一辆马车,带上气弱游息的媚兰,踏上了那危险的回家的征程。
当途中白瑞德扔下她们而离开时,她简气的要疯了。但是当她看到快吓傻了的普里茜时她意识到自己不能这样,只有自己平静下来才能让她们震惊,而她们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了。眼泪只能往回流,纵然内心在哭喊也要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她知道自己的责任,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回到塔拉时,更多的时震惊与伤心,感觉自己处于崩溃的边缘。但是面对神志不清的父亲,病弱的妹妹还有那虚弱的媚兰以及那些忠诚的仆人时,她强烈的意识到塔拉只能自己了。那时她时多么的想母亲,可是根本没有时间容得自己大哭一场,甚至不敢让自己去睡觉,怕一下子几天起不来,那家人怎么办。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乖巧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冷漠严峻的少妇。不管怎样她要为一家的生计忙碌。此时,什么马车,舞会,漂亮衣服,都早已抛到九霄云外。面对生活的巨变她没有茫然不知所措,也没有去哀求别人,靠别人不如自己,她要用自己的双手养活家人,救活塔拉,那份她无别热爱的土地。
生活之中总是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或多或少,或好或坏。不管怎样,那要看我们时如何去面对,面对那种种的挫折我们应无所畏惧,更不要徘徊彷徨,相信用自己的双手可以去创造生活改变命运。
功夫不负有心人,塔拉在她的手里一天天的好转。人们脸上也有了少有的笑容。可随之而来的确实北军的有一次扫荡。她愤怒却也无奈,迅速的指挥全家转运食品牲畜。不想刚刚缓过气的塔拉再一次的遭受毁灭。不想自己的亲人再次挨饿。这时的她少了一份冷静,全然没有了那种慌乱。她不想离开塔拉,面对蜂拥而至的北军,翻箱倒柜,她没有恐惧,而是高昂着头颅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可是她的内心却愤怒不已,恨不得一枪打死他们。
一切可以重来,她对生活依然充满信心,纵使生活使他失去了红润的面颊,柔嫩的双手,当看到全家好好的生活她也感觉很安慰。
塔拉总是不停的面对总总的磨难,不久的日子,又一次的灾难。她为了塔拉,嫁给了弗兰克(妹妹的男友)。她这样做也是为了塔拉,但是要承受妹妹犀利的指责,还有周围人的流言。但是只要能够救塔拉,她什么都不在乎。有些时候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就必然会失去很多,但是只要值得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
她不甘愿平庸的做一个家庭主妇,她不希望贫穷永远伴随自己。她相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去养活塔拉。于是她做了很多女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经营锯木厂。她知道那是一个商机,她也十分努力的去做。她的成功容乃公很多男人自卑,让很多女人嫉妒。
她的那种勇敢与机智让人佩服。其实现在的社会不也正如此吗?竞争激烈,弱肉强食,谁有能力谁就能够赚钱,谁就能够生活的更好。
再一次想起那本书仿佛能够看到斯嘉丽那冷漠犀利的眼神满含着倔强与不屈。
媚兰
她是一个高尚的女人,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白瑞德这样评价她。而斯嘉丽则轻蔑的认为她是一个傻瓜,只看到别人的优点。其实在很长的时间里斯嘉丽都是仇视她的,认为是她抢走了自己的维希礼。而媚兰却一直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在她刚刚到亚特兰大的时候事事都替她着想,忍受她莫名的脾气与叫喊。还责怪自己不该老提查尔斯而惹她生气伤心。媚兰的大度与忍让无不让人佩服。她那种为人处事的态度,温柔种透着刚毅。
当斯嘉丽拿着手枪面对那个北方士兵时,虚弱的她也拖着军刀在声援斯嘉丽,虚弱的身躯却有着不同一般的坚毅的灵魂。后来斯嘉丽也说其实媚兰一直都在拿着军刀支持我,保卫我,助我战胜困难,替我平息流言,像母亲一样呵护着我。
她用瘦小的身躯包容着一切。人们都爱找她说话,聊天,她总是乐于帮助别人,无私的奉献自己的一切。她成了亚特兰大的一道特殊的风景,一种风范无人可及,那与金钱和地位无关,而是一个人的品行,她那高尚的品德无不令人折服。
时间可以退去青春的容颜,岁月可以风蚀曾经的荣耀,但高尚的灵魂却可以穿越时空,依旧璀璨的绽放在历史的天空。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2020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童年读后感2000字2020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前段时间刚刚看完,感想颇深。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看到了最后一句,我放下了书本,心情是那样复杂,为什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那么悲哀?为什么他的童年没有一丝欢笑,只是充满了仇恨的悲愤?苏联当时的社会真的那么黑暗吗?然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黑暗政治斗争的恶果!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一个国家最底层劳动人民永远无法翻身的社会!这是高尔基先生的批判,这是文章以小见大的妙笔!一个黑暗到可以使人变坏的社会,不得让我们胆寒,更觉得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是她让我们能过得如此幸福,她是公正与和平的象征,她是东升的太阳,照亮了华夏大地,暖和了人们冰封已久的心,才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之一。《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2020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org)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教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遮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诗经读后感2000字2020
在《诗经》《楚辞》这两大中国文学的发端鼻祖中,我们很少看到后世诗人们最常爱的花,而只是草木。自由生长的草木犹如大地伸出的触角,曲折蜿蜒,绵延不息。歌之咏之如同古人自然的生活。《楚辞》是士大夫所作,咏物言志寄托情怀,他们不需亲自下田,只把农人采摘下来的香草制成的香囊配带在身上,香草美人喻君子,杂草恶木似小人,但词意深奥,如果破不了文字2020障,诗人的内心很难亲近。相比之下,《诗经》中的草木要来得自然生动得多,劳作中的人们身边有什么就唱什么。草木在这里更多地被真实地还原,自然地咏唱。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葛草吗?藤茎蔓生纠缠不解,就如我一日不见你啊,好象过了三年。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萧艾吗?浓郁的香气在山间蔓延,就如你的气息啊,让我怀念。采摘通常应该是女子的事情,那么想念的人应该是一个男子了。葛是那时候一种最常见的经济作物,人们拿它织成葛布做成衣服。但葛藤最是缠绵,长的可达十多米,茎叶交错攀爬,《楚辞》中也有葛蔓蔓的说法。萧艾在古诗中经常被一起提到,那是一种极易蔓生的带着浓郁香气的草,古人常采集它的枝叶,晒干后混合动物的油脂,做成今天寺庙中燃的香烛一样的东西,用于祭祀。劳动和生活就是这样密不可分,他们的感情不是水上的浮萍,不是天边的游云,是生长在山间的藤蔓,摘不完剪不断;是弥漫在周围的每一缕味道,呼吸空气就是呼吸你。
顾随先生说,《诗经》中写愉快少,写忧伤多。离乱之音中慌年怀人,更是有别样的心忧。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这又是一个正在采摘的女子,这次她采摘的是卷耳,这是一种叶子上有小锯齿,果实上长满了到钩小刺的野菜。春秋时期,种子附着在牛羊毛上由边疆传入中土。苍耳到处可见,无法想象这样的尖锐的植物在饥慌的时候是重要的充饥。女人们采集它的嫩叶,在水中反复地煮,直到去掉它的苦味。那是慌年才不得不食的草。在这样的艰苦的时候,男人还在远方打仗,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眺望他回来的方向,身体的饥饿内心的思念让人如何捱过岁月。这首诗的第二、三章换了角色,变成男子的口吻,也好象是女子想象中的他: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櫑,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马儿都已眼发花,腿摇晃,如何才能不想家。
《诗经》最著名的一道野菜应该算是《采薇》中的薇了。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说它著名因为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薇首阳山中那个野菜。(.org)薇菜也叫薇霍,也就是野豌豆,历来为贫者所食,伯夷和叔齐在商亡后隐居首阳山,身无一技之长,抵死不吃周武王送来的粮食,采薇为食。被一个捣蛋的女子看到,说这野菜也是周地植物,你们为什么要吃呢?结果终于是饿死了。好象这样不识大局冥顽不灵的人并不值得同情。《采薇》中远别家人的戍边兵士在归途的风雨霜雪中想起采薇的人,此时薇不单是赖以生存的食物,更是一种节令更替的象征,当野豌豆紫色的花在眼底花开花谢,归乡之期也一延再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采薇》中的最后一章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诗中最美的片段。激烈的战争终将结束,回乡路上饥肠碌碌的小兵,心中的哀是大哀。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什么草儿不枯萎,哪儿有一天不奔波。这是《小雅》的最后一篇。忧中有了愤,堪堪乱世,人不如草木。草木还有春来发新伢的机会,我离开家乡离开你,却可能再也不能回来。
生长在《诗经》中的草,因了我们想象的泉水不停地灌溉,在书本的字2020里行间伸展出每一个叶片,郁郁葱葱,蔓延过我们荒芜的心田,为我们充当最恰当的精神食粮。
简爱读后感2000字2020(一)
文/余雪莲
第一次翻开《简爱》是在中学时代,那时候学校没有图书馆,想看点什么书,就只能找同学借,要么自己买,也就是那个时间买了不少书,大学后每次想看点什么就去图书馆,因为有时间限定,每次只能草草看过。自己买的就不一样了,可以有时间精读细读。《简?爱》是我最早买的一本书,也是读的时间最长最用心的一本。从那里我看到了很多,关于男女平等,关于爱情。
而在这部小说中主要表现是男女在爱情上的平等地位。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身世平凡无奇,而男主人公刚开始是个贵族,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高富帅,就身份而言两人完全不是同一层级的,就像灰姑娘与王子,当王子与公主相爱,我们永远只会羡慕灰姑娘的幸运,看一个最下层的普通姑娘,被英俊、智慧、多金的王子看上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就像中了巨额彩票一样,灰姑娘睡梦中也是笑着的吧。也有人会鄙夷王子的眼光,明明有那么多和他身份、地位、容貌相匹配的女孩儿,为什么他却挑中了平凡的灰姑娘。那又有谁会说,其实王子才是那个应该感激上天赐予他幸福的人,幸好他遇到的是善良淳朴的灰姑娘,要是令他倾心的是灰姑娘的那两个外表美丽高贵却内心歹毒的姐姐,那么他就要向上天祈祷,他们的那些隐于表皮下的罪恶手段不会用到他的身上。
简爱和罗切斯特起初的相爱,就像世人所理解的灰姑娘似的完全不登对的恋爱模式。而简又岂是一般的灰姑娘,就如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说的,简的外貌是矮小丑陋的,但她却能和别人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相媲美。真的是这样,她虽然只是一个出生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但她却有着自己内心高尚的道德与追求。就如她对爱情的态度,要求男女平等,坚决扞卫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当她明白了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是爱时,她大胆地爱上了他,并没有顾及什么身份与地位的差异,只是凭着内心的感觉走,爱了就爱了。但她的理智并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当两人之间出现了不可逾越的阻隔时,她还是毅然地抽身,这就体现在当两人已经踏上了婚姻的殿堂时,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断然的离开了。并且对罗切斯特说出了,这样一段经典且耐人寻味的话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您难以离开我,就象此刻我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同您的灵魂在对话,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站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是的,如此平等!当简得知罗切斯特双目失明变残,失去妻子之时,她却回来,找到了他并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因为这时的他们不仅在灵魂上平等了,身份地位上也相差无几。虽然,这不是简所期待的,但他们最后的在一起,既融合了世俗的眼光,也符合了他们内心的要求。
人们常说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缺失爱情的人生是永远也无法完美的,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的圆满不圆满。不同的人关于爱情有着他们各自的看法,而我对于爱情的见解,基本来源于夏洛蒂的这部《简爱》。大部分人都未经历过所谓的刻骨铭心似的爱情,就我看来,很多恋人都仅仅停留在对对方的喜欢或是好感,一时的心动,互诉衷肠,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但这不是真的爱情,因为这种种感觉绝大多数不会维持恒久。各自的方方面面,会在时间的刷洗下逐步显露在对方面前,这些有优点,当然也有缺陷。人是追求美的生物,对美的事物,我们会欣赏,有能力时也会尽可能占有,而对于不足,往往是敬而远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包容你的缺点,只有这样的人,对你有所求,想要从你这得到些什么;还有就是无私爱你的人,这就是那些真心爱你的人,有父母或许还有真心爱你的人。
罗切斯特对简的爱开始有点自私,因为有些事对简没有坦白,比如他把自己已婚并拥有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妻子的事掩盖了,如果不是他妻子的弟弟公布了这件事,简可能会被蒙蔽很久,然后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真正相爱的两人,会在对方面前勇敢地坦白对方理所应当知道的一切,然后是会在包容对方缺陷同时,弥补自身的不足。两人相处,本就需要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有些情侣总会为了些小问题争吵不休,然后分分合合,虽然说没有问题的感情是不存在,但矛盾发生后,总是把分手长提嘴边的,这本身就是对这份感情的不负责,这绝对不是我们理想中的爱情。真爱,一个人一生能遇到几回,茫茫人海,谁才是你的另一半呢?就算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真感情,那么最后又真的能毫无阻碍肯定确定的在一起吗?真的爱人能轻易说分手吗?
其实我也不太赞成简在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室后,过于坚决的态度,难道这之后就不能有一个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吗?简是潇洒的走了,内心即使有了苦痛,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将这摊乱麻扔给了罗切斯特。男女主人公最后是真的走到了一起,故事结局也是幸福的隐喻,那场火灾夺走的只是罗切斯特部分身体的健康,如果是他的整个生命呢?这样下去结局还会是圆满的吗?生命中充满了太多的不可知,可能前一秒还活生生在你身边的人,下一刻可能就去了另一个,你永远也无法知晓的世界。我只想说,珍惜这一份难得的感情,更珍视那个给你这样感情的人,不要轻易说放弃,说分手,这么大的世界,独独让我们遇见并且相知,然后相爱,是多么的不容易,不管结局怎么,拥有时,就要学会拥有的态度。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喜欢是一个人的事,爱才是两个人事。两人相爱,在某些方面一定得达到某种平衡,是两个灵魂的相互吸引,相互爱慕;而不是两人的家世,外表的相契合。爱需要摆在对等的位置,真正相爱的两人,双方付出的爱应该是相当的,就像天平的两边,一重一轻是永远也无法达到平衡的,爱情要正常发展,而不是畸形的对立,平衡的爱情天平才有可能维持恒久。
简爱读后感2000字2020(二)文/陶春玲
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着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2020(一)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org)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活着2000字2020读后感(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它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但有意地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当作孕育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磨练人性的炼炉。如果没有这条不可否认的环境线索,人物和事件就像照相馆里拍一寸照,换来换去都是一抹色单调的背衬。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震荡与困窘,目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逝。
许多评论家认为,《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无门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新路。然而作者自己似乎都还没有准备好如何走下去,这从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就可以体现。任何读者都会觉得小说开头更像是孩子信手的涂鸦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这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与同时代的苏童、莫言风格类似。
就像作者在小说前言中所说,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钟情煽情的作家,因此他在创作中也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为了叙述而叙述,毫无矫揉造作之态。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入人心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小说主人公福贵过往的一生是痛苦的,然而,他淡然地讲述了他无法想象的经历。福贵以死去亲人的名字2020称呼老牛,把对亲人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到了老牛身上,而老牛似亲人般给予了福贵继续活着的希望。福贵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得到充实和升华,并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活着的希望依然不会破灭,他还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因此,在小说的末尾,福贵郑重其事地对他自己的后事做出妥善安排:他在枕头下放上十元钱,以便发现尸体的人能够好好安葬他。善待自己也是慰藉亲人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活着》,感觉真的是本不错的书,却很难从里面准确的汲取出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看的过程一直很平静,听福贵讲着他一生的经历。随着他命运的不断辗转,对这个人的爱恨也是一直发生着变化。起初,福贵是一个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不过,刚开始也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看待他的一切行为,直到,他竟然打了为他怀了孩子的家珍,才开始愤恨。
家珍是个善良的女人,一辈子跟了福贵,算是没想到一天的福气,不过,却在这样磨难的一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后来的福贵,对她还是不错的,每天背着她出去散心,这也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了吧,值了。对她,我一直抱着一种崇敬和心疼的态度。
凤霞倒是没什么感觉,觉得她的一生挺好,虽然耳朵聋了,嫁的是个偏头,但是,偏头女婿对她真的是没得说,算下来,她也比那个时代的其他女人幸福了些吧,起码比她妈强。
有庆是让我最震撼的一个男孩,他对羊的那份心疼,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养的那两个小羊,那天妈说要把它们卖了,我蹲在羊圈看着它们心疼老半天呢。
有庆的死是让我看这篇文章心情最暴躁的时候,特别是医生的麻木,让我突然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了,别说福贵,就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了,活活的一个孩子就突然这么没了,是谁谁受得了啊。要是谁的亲人被这么不明不白的折腾死了,谁如果没有想把那抽血的护士和医生给整死的冲动,那他肯定不正常。太灭绝人性了!!!
那个年代是个怎样的年代,具体的我摸不清楚,只是很庆幸自己能出生在那个年代之后,少经历了那么多世态炎凉、生离死别。在我感慨现在生活的种种不好时,读了这篇文章,我就开始逐渐感觉平衡了,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
那么多人都去了,留下了福贵。也许活到最后的并不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但是,活着,起码还能感觉到哪怕不幸福和不快乐。
只剩下福贵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连苦根也去了,可是福贵没有放弃生活,这点我很佩服他,他仍然坚持活着
看完这篇文章,最大的感慨就是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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