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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读后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带来知识。小学生在课堂之余可以适当地进行课外阅读训练。多读书对于小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小学生应该怎样去写一篇读书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读后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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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惜春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是薄命司中关于贾惜春的判词,她也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宁国府贾敬的幼女,贾珍族长的亲妹妹。

惜春本该是这一代最该娇生惯养长大的女孩,但因其父亲沉迷炼丹,追求长生,亲哥哥奢侈放纵,竟只能寄养在贾母膝下,贾母子孙又多,也不能顾得惜春,诺大的荣,宁两国公府又有多少人真正关心她的。

惜春之容貌也在黛玉进贾府时一笔带过,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在黛玉,探春,迎春的光芒下,人们大多乎视了娇小的惜春。她本就是贾府姑娘中最小的,平时却寡言少语,知交甚少,大多数人都以为她孤僻桀骜,冷心冷情。

大观园花柳繁荣,搜神夺巧,平时姐妹们在比联诗聚会,嗔痴喜怒,她都不是主角,才情容貌又皆不出众,在大家眼中,她一直都是个小孩子,却不够活泼伶俐。她也习惯这样被人们忽视。虽有一众姐妹相陪,却始终自己一个人孤独着,在大观园的一处轩落成长。

等到她长大,可繁华富贵早成昨日黄梁一梦,这个富贵温柔乡原来是那样的肮脏不堪。林姐姐一生为情,最终冷月葬花魂。她和宝哥哥的感情显的那样脆弱。还有妙玉,那样一个清贵脱俗的女孩,最终却下落不明。懦弱敦厚迎春被攵抵债受尽折磨而死。精明有抱负的探春却远嫁塞外,再见不以前的姐妹们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她最终也选择了削发为尼,遁入空门,也许是为求一清净,或许,红尘中再没有什么值得她牵挂。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笔墨甘雨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的文字,是学者的文字。他的文字包含人情世故,沧海桑田;他的文字看似散漫,却机锋暗藏;他的文字好似火中涅磐的凤凰,字字饱经淬炼,又如煤矿炉渣中的一块黄金,散发着掩不住的光芒。何谓学者文字?那便是余秋雨的文字。

当这样的一堆文字,因为余秋雨而走到了一起,经过岁月的成长,山河的叹息,历史的积淀和文化的斟酌,《文化苦旅》便由此诞生了。写这样的文字需要思绪的漂飞,读这样的文字更需要开阔的思维。如果一字一句地去咀嚼,你的舌苔监会充溢着苦涩厚重的滋味;如果一篇一章地浏览,你会津津有味地沉醉于那些鲜有人知的历史;如果一口气从头至尾,你会领会到什么才叫荡气回肠,回味无穷。

我发现品读时总会忍不住拍案叫好的词句,不是余秋雨对往事厚重的叙述,而是他对文化深刻的思考。有时候读到某处我会大叹:从何处一想来!余秋雨的脑洞实在是太大了,比如在鱼尾山屋中,他竟然能想到从一座山的角度来看待人间百世。当他写到巴金,谢晋,黄佐临几位老友时,那种对于时事政策不露声色地讥讽更是独具匠心,诙谐中透着正气,调侃中露着不平。比如道士塔一文中满是他对王园篆、蒋孝琬一类人的冷嘲热讽,而背后却是他满腔对文化瑰宝的失散的痛心。比如巴金百年一文中,他对巴金的发言,一本正经地分析出七点来,字字有力,字字见血,他对党中央红卫兵的行径的不齿和对麻木的国民的悲哀也流露在字里行间。他的嘲讽,不同于鲁迅那以笔为矛的汹涌澎湃,而是一种平心静气的娓娓道来,让你在无形中入情入境,对他频频点头,与他同仇敌忾。

随着余秋雨的脚步从文化渊源一路踏来,厚重的文化气息也席卷而来。我的眼睛随着书卷上的文字,了解他的了解,思考他的思考,痛心他的痛心,悲哀他的悲哀。

《活着》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在谈内容之前,先说一说《活着》的作者余华,他的谦卑是在一言一语之中。他在《朗读者》时曾谈到,各路文学家都赞扬他的小说语言简洁,他开玩笑说是因为他认识的字少,语言不简洁没办法。从他的一言一行中,透露出他的品格。

既然死亡是常态,那么活着便是最好的意义。

《活着》其实挺悲催的,结局能死的人都死了,这部小说明确地反映出那个黑暗的时代背景,前期的他喜欢赌博,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后,被迫到赌坊里去唱戏养家,后来的富贵儿又被国民党抓走,看见战场的激烈,看到那一群又一群的伤兵经一夜后成为死人,他突然明白活着的意义。他对春生说:“要是我能活着回去,我一定好好活。”或许人只有身临绝境时,才知道珍惜。后来的他,被共产党救走,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他的老母亲已去世,妻子一人照顾已经哑的女儿和一个刚出生的儿子,靠着给别人送水来维持生计。当年的富贵与家珍,一个是富贵少爷,一个是千金小姐,最后也只能靠着自己的力气吃饭。

随着小说的发展,故事中的人物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当他世界上一个亲人都不没有的时候,他也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买了一头牛,将它当做家庭成员。一会儿喊他凤霞,一会儿喊他家珍……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当某一日,那头老牛离去时。炊烟在乡村里升起,若隐若现,乡亲们唱着歌颂毛主席的歌儿。在一间草房里,有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永远地合上他的眼睛,他的一生谈不上欢喜,算不了悲哀……

《活着》读后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福贵是我认为的最悲惨的主人公。余华和莫言的作品写尽了人间的阴暗和悲惨,心里承受能力弱的人和崇尚美好生活的人是铁定受不了的。

余华的小说《活着》我几年前就略微了解了一下,对于这种极端的、极其痛苦的生活经历,我充满好奇又担心自己会受不了其中的残忍的情节和人物悲惨的命运,拖了几年都不忍心阅读一页。

前段时间我终于鼓起勇气翻开书,篇幅并不长,如我所料,果然看得很吃力,每当觉得福贵一家人就应该这么平静地过日子时,残酷的现实就会给他们重重的一击,灾难接二连三地降临在这个不幸的家庭。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在历经各种不幸后,成为一个孤独的老人,最终陪伴在他身边的只有一头和他自己同名的老牛。

年轻时,他是地主家的大少爷;整天游手好闲,却幸运地娶了一个漂亮又贤惠媳妇家珍;有了一双优秀的儿女;他当过兵,在枪林弹雨下有幸捡回一条命。

可是,他因好赌一夜之间把家里的财产败得一干二净;他爹被他活活气死,他娘不久后也随之而去;他的优秀的女儿因生病成了哑巴;他的懂事的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被抽血过多而死在医院;他的女儿难产而死,女婿死在工地上;爱他的家珍死于疾病;最后唯一个亲人——他的孙子,吃豆子撑死了。

为什么书名叫活着?余华在《活着》的自序中写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从青春年少到风烛残年,历经了多少磨难,面对亲人们的一个个离去,他始终坚强乐观,多大的灾难都无法击垮他,具有这种坚韧的人并不多。

我读《围城》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围城》是我高三所反复研读的一本书。高一曾经也草草翻阅过,可久了,记忆也模糊了,只记得其中零星几个情节与人物。高三的日子太苦闷,去书店寻了这本书来,反复翻阅,这才觉出当年不懂的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

太多人品围城,也太多人引那句“婚姻就像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以作比。看完了整个《围城》,自然是意犹未尽,便有急切地寻来了杨绛先生为丈夫作的后记。

后记先是否认了钱钟书即是方渐鸿,然后又承认书中人物却是有原型。方老爷子就是钱钟书的叔父,方渐鸿则是两个亲戚的结合体,还有各式的人物太太小姐皆有所考证。

方渐鸿一生算起来最少有过四个女人,若是第一个未婚妻没死,关上门来也可像张爱玲书中所写一般“凑一桌麻将”。第一个女人是在他高中便订的亲,未婚妻死的早,对方渐鸿来说也不失为一桩好事,岳父花嫁妆送他出国留了学,虽没学到什么本事,终究讨了便宜。在回国的船上,他遇到了苏小姐。苏小姐是留洋博士,新派女士,石榴裙下躺着的不甚尔尔,然而就因为女人的虚荣心,她喜欢上了本来看不上的方渐鸿,与鲍小姐明里暗里争风吃醋。她美,她显贵,但无奈方渐鸿不喜欢。

唐小姐被方渐鸿所爱,但在前半本书便消失了个干净。杨绛说过,唐小姐是钱钟书的“宠儿”,万不能让她配了这么个丑角。但她又说,若是让唐小姐嫁了方渐鸿,两者再吵翻,这“围城”的含义便是更清晰了。

最后的孙小姐嫁了方渐鸿作妻。她也许喜欢过他,他也是。然后结尾暗示出来的,也许是一个悲剧。孙小姐不如苏小姐有才华,有地位,也更不如唐小姐的可爱,聪慧。然而她也是一个有小聪明的女人,配上方渐鸿,可以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典型形象。可他们之间的芥蒂是跨不去的鸿沟,两个人,一个觉得自己“下嫁”,一个觉得自己“下娶”,冷嘲热讽,加之两遍长辈亲戚的种种,分道扬镳成了必然。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赵辛楣。他聪明,仗义,对方渐鸿由情敌变为“同情兄”又成了“朋友”。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若不是他把持,又得凭空添出多少事端。他对渐鸿更是不必说,连孙小姐都嫉妒两人感情之好。

《围城》里的典型形象不甚枚举。钱钟书一生写了这一部小说,也堪称中国小说宝库里的明珠,愿大家细细品读,深酌钱老的用意。

内心的胜利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内心的胜利

——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与海》中有这么一段描写:午夜时,鲨鱼成群袭来。老人又要搏斗了。他不顾死活乱棍打去,棍子被鲨鱼咬走。他用舵把又打又砍,可是鲨鱼一条一条蹿上来,他又迎面劈去,一次又一次,舵把断了,他就用断下的把手朝鲨鱼戳去。这是最后一条鲨鱼,它们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

书中,海明威用他简洁明快的笔触,描绘了一位坚毅刚强的﹑在大海中与鲨鱼轮番搏斗的老人。这位老人已经连续 84 天没有不到一条鱼了,人们说他“倒了血霉”,在第 85 天,她钓到了一条很大的马林鱼,那条鱼把他和小船拖到了很远的海面,经过了二天二夜的搏斗,终于制服了那条鱼,却又在返途中遭到了一群鲨鱼的围攻……

这是一场寡不敌众的战斗,但老人仍用尽全身的精力搏斗,可鲨鱼来了一拨又一拨,几番战斗之后,那条马林鱼只剩下了又粗又长的脊骨——老人失败了。

有时,我们也会如老人一样,面对着我们无法冲破的障碍,结局似乎只会是无可挽回的败局。但是,我们该如何迎接这场残酷的考验呢 ?

11 月,年轻的漫画家熊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位不幸患上淋巴瘤的女孩将自己的患病治病经历绘成了漫画《滚蛋吧,肿瘤君!》,如一簇跳动的火苗,在人间燃起了熊熊的正能量之火。肉体的消亡,也未能使它暗淡。肿瘤君赢了,但熊顿并没有输,因为勇敢本身,就是奇迹。白朗宁曾说:“一个人如果从内心开始奋斗,那么他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是啊,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握紧勇气凝成的利剑,搏击风浪。即使失败了,也依然保存着一股胜利者的风度,唱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的赞歌。

胜人者力,自胜者强。战胜自己才需要最大的勇气和魄力,内心的胜利才是最大的胜利,不败给自己才是最强的勇者。美国著名的拳击手泰森,曾经击败了无数的对手,因此沉湎在众人的鲜花与掌声中,变得放荡不羁,最终惨淡收场。——在自己面前,泰森失败了。

总之,无论你身处逆境,还是正处得意之时,不要忘了战胜自己。

朋友们,站起来吧!站起来——攫取内心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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