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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

红楼入梦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理,书籍里就蕴含历史。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还可以利用课外之余阅读经典书籍。多读书有助于小学生在阅读中积累语言知识。好的书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那么,小学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红楼入梦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红楼梦》一书自问世后,百年来经久不衰,引发起研究“红学”的热潮,其后八十章的残缺却也成就了另一种美。

中国的书多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的先人自结绳渡日到仓颉造字,中华文化开始繁衍发展,到现在,五千年的文化不停地分化、发展、收容,到现在的浩瀚书海,四大名著却位居其首并家喻户晓。

曹公笔下的女子,或闲静清瘦,或温和雅致,或是豁达豪迈,她们生活在书中搜神夺巧、美轮美奂的大观园,黛玉在这里葬花,宝钗扑蝶,晴雯撕扇,这里有她们嗔痴喜怒,有她们的宴乐与诗社,透过行行文字,她们鲜花般的青春似乎永驻在这里。

各人因其生活环境和性情经历对《红楼梦》的看法不一,有人关注那个时代贵族的生活和礼仪,有人关注金陵十二钗的各自性情,更有人因红楼八十章后残缺为红楼根据各人的判词写后传,后世人对书中人物却贬褒不一,纷争不断。

曹公肯定是极爱这些女孩的,不惜不篇幅为她们各自赋予不同的美貌与才华,他也是纠结的,纵然一开始就定下了他们的命运,黛玉“玉带林中挂”的泪尽而逝,宝钗“金簪雪里埋”的守寡。《红楼梦》本不就是一大悲,纵使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些女孩中曹公定是极爱黛玉的,给了她“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的美貌和咏絮之才,一点对宝玉才有的小性子更显得黛玉可爱,许是因此,曹公不舍黛玉嫁于宝玉,不舍她沾染红尘俗事。

冷月葬花魂,我有时也会想,如果真的有太虚幻境,那或许这位世外仙姝早己做了花仙子,定会再为俗事所扰。

诸事云散,书中姹紫嫣红开遍。

红楼入梦,只余断壁残垣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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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甘雨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的文字,是学者的文字。他的文字包含人情世故,沧海桑田;他的文字看似散漫,却机锋暗藏;他的文字好似火中涅磐的凤凰,字字饱经淬炼,又如煤矿炉渣中的一块黄金,散发着掩不住的光芒。何谓学者文字?那便是余秋雨的文字。

当这样的一堆文字,因为余秋雨而走到了一起,经过岁月的成长,山河的叹息,历史的积淀和文化的斟酌,《文化苦旅》便由此诞生了。写这样的文字需要思绪的漂飞,读这样的文字更需要开阔的思维。如果一字一句地去咀嚼,你的舌苔监会充溢着苦涩厚重的滋味;如果一篇一章地浏览,你会津津有味地沉醉于那些鲜有人知的历史;如果一口气从头至尾,你会领会到什么才叫荡气回肠,回味无穷。

我发现品读时总会忍不住拍案叫好的词句,不是余秋雨对往事厚重的叙述,而是他对文化深刻的思考。有时候读到某处我会大叹:从何处一想来!余秋雨的脑洞实在是太大了,比如在鱼尾山屋中,他竟然能想到从一座山的角度来看待人间百世。当他写到巴金,谢晋,黄佐临几位老友时,那种对于时事政策不露声色地讥讽更是独具匠心,诙谐中透着正气,调侃中露着不平。比如道士塔一文中满是他对王园篆、蒋孝琬一类人的冷嘲热讽,而背后却是他满腔对文化瑰宝的失散的痛心。比如巴金百年一文中,他对巴金的发言,一本正经地分析出七点来,字字有力,字字见血,他对党中央红卫兵的行径的不齿和对麻木的国民的悲哀也流露在字里行间。他的嘲讽,不同于鲁迅那以笔为矛的汹涌澎湃,而是一种平心静气的娓娓道来,让你在无形中入情入境,对他频频点头,与他同仇敌忾。

随着余秋雨的脚步从文化渊源一路踏来,厚重的文化气息也席卷而来。我的眼睛随着书卷上的文字,了解他的了解,思考他的思考,痛心他的痛心,悲哀他的悲哀。

《活着》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在谈内容之前,先说一说《活着》的作者余华,他的谦卑是在一言一语之中。他在《朗读者》时曾谈到,各路文学家都赞扬他的小说语言简洁,他开玩笑说是因为他认识的字少,语言不简洁没办法。从他的一言一行中,透露出他的品格。

既然死亡是常态,那么活着便是最好的意义。

《活着》其实挺悲催的,结局能死的人都死了,这部小说明确地反映出那个黑暗的时代背景,前期的他喜欢赌博,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后,被迫到赌坊里去唱戏养家,后来的富贵儿又被国民党抓走,看见战场的激烈,看到那一群又一群的伤兵经一夜后成为死人,他突然明白活着的意义。他对春生说:“要是我能活着回去,我一定好好活。”或许人只有身临绝境时,才知道珍惜。后来的他,被共产党救走,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他的老母亲已去世,妻子一人照顾已经哑的女儿和一个刚出生的儿子,靠着给别人送水来维持生计。当年的富贵与家珍,一个是富贵少爷,一个是千金小姐,最后也只能靠着自己的力气吃饭。

随着小说的发展,故事中的人物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当他世界上一个亲人都不没有的时候,他也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买了一头牛,将它当做家庭成员。一会儿喊他凤霞,一会儿喊他家珍……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当某一日,那头老牛离去时。炊烟在乡村里升起,若隐若现,乡亲们唱着歌颂毛主席的歌儿。在一间草房里,有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永远地合上他的眼睛,他的一生谈不上欢喜,算不了悲哀……

我读《围城》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围城》是我高三所反复研读的一本书。高一曾经也草草翻阅过,可久了,记忆也模糊了,只记得其中零星几个情节与人物。高三的日子太苦闷,去书店寻了这本书来,反复翻阅,这才觉出当年不懂的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

太多人品围城,也太多人引那句“婚姻就像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以作比。看完了整个《围城》,自然是意犹未尽,便有急切地寻来了杨绛先生为丈夫作的后记。

后记先是否认了钱钟书即是方渐鸿,然后又承认书中人物却是有原型。方老爷子就是钱钟书的叔父,方渐鸿则是两个亲戚的结合体,还有各式的人物太太小姐皆有所考证。

方渐鸿一生算起来最少有过四个女人,若是第一个未婚妻没死,关上门来也可像张爱玲书中所写一般“凑一桌麻将”。第一个女人是在他高中便订的亲,未婚妻死的早,对方渐鸿来说也不失为一桩好事,岳父花嫁妆送他出国留了学,虽没学到什么本事,终究讨了便宜。在回国的船上,他遇到了苏小姐。苏小姐是留洋博士,新派女士,石榴裙下躺着的不甚尔尔,然而就因为女人的虚荣心,她喜欢上了本来看不上的方渐鸿,与鲍小姐明里暗里争风吃醋。她美,她显贵,但无奈方渐鸿不喜欢。

唐小姐被方渐鸿所爱,但在前半本书便消失了个干净。杨绛说过,唐小姐是钱钟书的“宠儿”,万不能让她配了这么个丑角。但她又说,若是让唐小姐嫁了方渐鸿,两者再吵翻,这“围城”的含义便是更清晰了。

最后的孙小姐嫁了方渐鸿作妻。她也许喜欢过他,他也是。然后结尾暗示出来的,也许是一个悲剧。孙小姐不如苏小姐有才华,有地位,也更不如唐小姐的可爱,聪慧。然而她也是一个有小聪明的女人,配上方渐鸿,可以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典型形象。可他们之间的芥蒂是跨不去的鸿沟,两个人,一个觉得自己“下嫁”,一个觉得自己“下娶”,冷嘲热讽,加之两遍长辈亲戚的种种,分道扬镳成了必然。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赵辛楣。他聪明,仗义,对方渐鸿由情敌变为“同情兄”又成了“朋友”。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若不是他把持,又得凭空添出多少事端。他对渐鸿更是不必说,连孙小姐都嫉妒两人感情之好。

《围城》里的典型形象不甚枚举。钱钟书一生写了这一部小说,也堪称中国小说宝库里的明珠,愿大家细细品读,深酌钱老的用意。

珍珠蓝调之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看《何必珍珠慰寂寥》,第一次看完全是被封面吸引,那种碧绿的淡色,正是我所爱。

买下之后,大体略看一下,发觉或许只是一般的言情小说罢了,还后悔自己买错了。

可舍友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这几个大字,尖叫一声,立马狂奔过来说要看,那时她的神情就好似我在书摊上看到了《华胥引》时,我在心里暗暗嘀咕:至于嘛,又不是什么好书!

她花了将近两个晚上,才将本书全整的看完。归还给我时像是浴火重生的凤凰般超凡脱俗一番感慨:若是不读,真真是人生一大憾事啊!

我便带着好奇心打开了此书,开始了心灵之旅。周青盟,方蓝调,许愿,许渊,赵珍珠,还有,邵曦晨,珊珊……他们串连在一起的人生,千般无奈,万般感慨。道不尽的,是这现实的人生。

邵曦晨,这样一个虚荣的女子,我原以为她的是最坏的。可看着看着,突然醒悟,哪里有什么最坏的呢?谁不是为了艰难的活着,不惜放弃自己爱的呢?梦想再好,爱情再美,终究抵不过世俗的现实,填不饱肚子。

方蓝调,这样一个有才能又细心的男子。得知自己好友许渊爱的是自己的女朋友时,念记恩情,以自己的方式要退出成全他们。可是他却不知,他早已住进了珍珠的心,又怎能说走就走?

许渊,我最佩服的男子了。有几个男子会想他这样,舍弃自己的心爱,成全自己的心爱。只为那一句:我会不惜一切,还给你的幸福。

总之,小说是虚假的,内容却是现实的;爱情是虚幻的,生活却是真实的。

让我们像蓝调珍珠那样,无论现实再残忍,在痛苦,把握好自己的心,随心快乐的活吧!

内心的胜利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内心的胜利

——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与海》中有这么一段描写:午夜时,鲨鱼成群袭来。老人又要搏斗了。他不顾死活乱棍打去,棍子被鲨鱼咬走。他用舵把又打又砍,可是鲨鱼一条一条蹿上来,他又迎面劈去,一次又一次,舵把断了,他就用断下的把手朝鲨鱼戳去。这是最后一条鲨鱼,它们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

书中,海明威用他简洁明快的笔触,描绘了一位坚毅刚强的﹑在大海中与鲨鱼轮番搏斗的老人。这位老人已经连续 84 天没有不到一条鱼了,人们说他“倒了血霉”,在第 85 天,她钓到了一条很大的马林鱼,那条鱼把他和小船拖到了很远的海面,经过了二天二夜的搏斗,终于制服了那条鱼,却又在返途中遭到了一群鲨鱼的围攻……

这是一场寡不敌众的战斗,但老人仍用尽全身的精力搏斗,可鲨鱼来了一拨又一拨,几番战斗之后,那条马林鱼只剩下了又粗又长的脊骨——老人失败了。

有时,我们也会如老人一样,面对着我们无法冲破的障碍,结局似乎只会是无可挽回的败局。但是,我们该如何迎接这场残酷的考验呢 ?

11 月,年轻的漫画家熊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位不幸患上淋巴瘤的女孩将自己的患病治病经历绘成了漫画《滚蛋吧,肿瘤君!》,如一簇跳动的火苗,在人间燃起了熊熊的正能量之火。肉体的消亡,也未能使它暗淡。肿瘤君赢了,但熊顿并没有输,因为勇敢本身,就是奇迹。白朗宁曾说:“一个人如果从内心开始奋斗,那么他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是啊,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握紧勇气凝成的利剑,搏击风浪。即使失败了,也依然保存着一股胜利者的风度,唱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的赞歌。

胜人者力,自胜者强。战胜自己才需要最大的勇气和魄力,内心的胜利才是最大的胜利,不败给自己才是最强的勇者。美国著名的拳击手泰森,曾经击败了无数的对手,因此沉湎在众人的鲜花与掌声中,变得放荡不羁,最终惨淡收场。——在自己面前,泰森失败了。

总之,无论你身处逆境,还是正处得意之时,不要忘了战胜自己。

朋友们,站起来吧!站起来——攫取内心的胜利!

读《牛虻》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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