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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满分作文读后感

高考满分作文有感作文500字_高一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小学生学习的任务比较重,能抽空读一读课外书籍可以有效缓解身心。阅读有助于开启小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独立成长。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值得收藏点赞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高考满分作文有感作文500字_高一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每一年的高考结束后,不多久,网上都会流传出一些所谓的“高考满分作文”。

我不知道这“满分作文”是真是假,不过读过之后,真的觉得作者的文笔很好,博览群书,引用了很多估计不少人都不曾看过的语句,还能仿写。

就像前几天流传出的一篇《给妈妈的一封信》,写的真情流露,很像话家常,而她的夺目之处就是她的真实感,还有文中引用的一些古文词句,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但我想这文章能得高分,甚至满分,它很折射的就是这个考生写出了当今的家庭教育现象,很热门的虎爸虎妈的现象。

其实在出来“高考满分作文”之前,我的印象中,平时的语文考试中,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现作文满分的现象,至多,六十分的作文总分,老师会给个五十八,五十九的分数,让学生得了高分作文还有个上升空间。

毕竟,同一篇作文不同的人看完就会有不同的言论,众口难调,索性都留个空间。

可是人生一大考的高考,却是出来了“满分作文”,这也打破了语文永远不可能得满分的可能。因为语文考试,最大的失分点就是作文。听说高考改卷是有好几个老师一起评的,能一致通过达到满分的坎也是不容易。

不过,至少,这给还没有参加高考的,而且偏重文科的学子们一个很大的希望,原来,作文写好,语文也有机会得满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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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这是我第二次看《活着》这本书,他的作者是余华,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本看第二遍的书。

故事的大部分是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讲述了主人公徐富贵的一生。在中国大时代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可谓是历经波折,大起大落,在我看来,有种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觉。作者描述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但是对死亡描述的言辞并未多么华丽悲哀,但却看的我痛心疾首,无尽遐想。这些离去的每一个人物,我都记得很清楚,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他们都是福贵的家人,面对死亡,而且是重复的死亡,他毫无办法,只能接受这所谓的命运。此时对他来说,心灵遭受的巨大打击,犹如毁天灭地般袭来,活着是如此的艰难,但他还活着。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对此感到同情甚至是怜悯。

出生地主家庭的福贵,本来是坐拥巨大财富的少爷,但是世事变迁之快,随着中国社会的变革,一道命令下来,他从大富大贵变得赤贫如洗,然而在遭受了如此劫难之后,接踵而来的不是好运,而是更大更多的窘迫和不幸。这样一位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这一点倒是跟他爹年轻时一样,被龙二骗光了家产之后,开始悔过自新,想重新开始生活,也幸得一位不离不弃的好妻子,谁知造化弄人,外出给母亲找郎中图中竟被国民党抓作壮丁,颠沛流离,后又被解放军俘虏,被放回家中与亲人团聚,本想此后可安生过小日子,哪知又赶上大跃进运动,儿子有庆给县长夫人输血,竟被活生生抽死在医院,后来女儿生孩子大出血死在同一所医院,老婆家珍也因这离奇不堪的命运痛苦死去,女婿因工地事故死亡,最后就剩下他和他的孙子。可惜这唯一的念想也消失殆尽了,小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活活噎死。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有庆的离去,因听说医院需要献血,第一个跑去的他,怎会想到会就此丧命。终究只剩下他一人。

《华盛顿邮报》说:《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于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西雅图时报》是这样描述的: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优美、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毁人的生活。

苦尽并没有甘来,这就是福贵的一生,无边无际的苦难之后,他还活着,这也许就是生命的延续,活着的意义吧,在经历过如此种种,活着才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生命诚可贵,每个人都应当不遗余力的活着,绽放生命的力量,延续生命的意义。

《活着》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在谈内容之前,先说一说《活着》的作者余华,他的谦卑是在一言一语之中。他在《朗读者》时曾谈到,各路文学家都赞扬他的小说语言简洁,他开玩笑说是因为他认识的字少,语言不简洁没办法。从他的一言一行中,透露出他的品格。

既然死亡是常态,那么活着便是最好的意义。

《活着》其实挺悲催的,结局能死的人都死了,这部小说明确地反映出那个黑暗的时代背景,前期的他喜欢赌博,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后,被迫到赌坊里去唱戏养家,后来的富贵儿又被国民党抓走,看见战场的激烈,看到那一群又一群的伤兵经一夜后成为死人,他突然明白活着的意义。他对春生说:“要是我能活着回去,我一定好好活。”或许人只有身临绝境时,才知道珍惜。后来的他,被共产党救走,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他的老母亲已去世,妻子一人照顾已经哑的女儿和一个刚出生的儿子,靠着给别人送水来维持生计。当年的富贵与家珍,一个是富贵少爷,一个是千金小姐,最后也只能靠着自己的力气吃饭。

随着小说的发展,故事中的人物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当他世界上一个亲人都不没有的时候,他也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买了一头牛,将它当做家庭成员。一会儿喊他凤霞,一会儿喊他家珍……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当某一日,那头老牛离去时。炊烟在乡村里升起,若隐若现,乡亲们唱着歌颂毛主席的歌儿。在一间草房里,有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永远地合上他的眼睛,他的一生谈不上欢喜,算不了悲哀……

按时看日出作文500字_高一读后感


19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一下子被这几个字击中了。犹如耳旁忽击一口大钟,那振聋发聩的声音使我久久都不能释怀。

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降临看做一件盛事,当做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我尽力思索着他所追寻的意义,却发现我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过日出了。也许要再次看看才能唤醒身体里的某种感觉,才能感同身受地知晓其中的意味。我的手指微弓,抵在脑门上,另一只手顺势在稿纸上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按时看日出”。

渐入春天,早晨的天色虽不如冬天般浓黑,但也难以化开。”今天起早了,天色还是那样暗。“我在心里喃喃。买完早点走到校门口,天仍显出黛色。我就索性把看日出的事情抛到了脑后。从香樟大道彳亍而过,身旁只有点点的教室灯光陪着我。直到走上逸夫楼台阶,那浓黑才被冲淡了些。转身走上楼梯,就在我爬上二层准备进入教室时。那不经意间的一瞥使我大为惊异,天竟然在我走这步的当头亮了。春晖才不经意间攀到了校门上,挂在了香樟树梢,我定了定神,继续向天台望去。

国家荣誉感作文500字_高一读后感


“一玉口中国,一瓦鼎成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这是《国家》里面的歌词,想必大家都应该会很熟悉。记得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所小学,他们每天都要做的就是合唱这首歌。

或许我们现在并不觉得我们的生活有多么的幸福,因为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许多欺骗与背叛,但是如果去那些在战乱中的国家来说,我们的境遇实在是好太多了,我们不用担心哪一天一不小心被突如其来的炮弹击中,也不用因为偷渡而意外横死。我们不管在地球的任何角落,只要有可能会发生危险,我们的政府就会接我们回家,这些能够保护我们的措施能够实施的基础都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有力量了,我们应该为自己的国家感到自豪。

而出生在朝鲜动荡的惠德公主,她的一生可以算是很悲惨的,年少时被送往日本,由于思念祖国而患上重度的抑郁症,被迫嫁给仇国的贵族,而后又被迫离婚,人民可怜他的悲惨遭遇一直将她放在疗养院,到了年老的时候,因为一个韩国记者的提及与帮助,晚年才回到祖国,然而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国”了。当初自己生活过的地方已变为旅游景点,一切都已不在,最美好的岁月都逝去。

但是在现在的中国,我们的完全不可能被祖国遗忘,这一切都归因于我们的国家的强大,顿时我们的国家荣誉感高涨。

读《祝福》有感作文800字_高一读后感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读《芳华》有感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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