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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作文读后感800字

读罗永浩《我的奋斗》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还可以利用课外之余阅读经典书籍。多读书可以让小学生开阔视野,扩大阅读面,增长知识。好的书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小学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读罗永浩《我的奋斗》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我作为一个不太有趣,还有点悲观主义的人。在读书和选书方面也许总是和大多数人有点不太一样,很多人注重他的名气或者某方面的专业性,而我更加注重他的有趣的特点。罗永浩的这本《我的奋斗》恰好有这点吸引了我,我很快的就看完了它。不得不说的是,人总是要有那种苦中作乐的精神。也就是什么乐观主义吧。

高中时爱看一部电视剧“十八岁的天空”,记住了男主角的那句话,“明天就是由无数个今天组成的。”我想这句话其实用在这本书的开头也挺不错的。读书很多时候读到了乐趣,也读到了感动。作为一本励志的书,我觉得他并没有那种刻意的让每个人都去选择同一条路,他更多的是教给了我自我思考的重要性。如今很多人的生活中没有了目标和方向,每天忙忙碌碌最后发现什么也没做。时时刻刻的总是在怀疑自己,以及羡慕别人。我想他们的错误不在于自己真的没有那样的能力,而是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何方。

其实作者年轻时也是一个没有方向的人,然而他某一天突然真的长大了,开始理解一些事了。发现自己应该去做点什么,而不是每天闲逛成为一个无业游民。每个人开始的方向都是很明确的,关键就在于经过了时间的考验以后,还有多少人在坚持着,当年苏格拉底教育学生每天甩手一百次,三年后只有一个学生仍然在做。人都会有不甘于平凡的志向,然而又有多少个人有不甘于平凡的勇气呢?他那段生活让我读到的时候也异常感动,他们可以一个晚上不睡背单词,他一个人在租的破烂的房子里学英语。读完了那么多的垃圾励志书,仅仅这一点我就很有感触。

也许每一个人的励志过程都是差不多的吧,高中三年雄心勃勃。每个人说起梦想来总是天方夜谭那般的美好,然而等到该上学了,又躲在被窝里不愿出来。所以说啊,实现愿望的过程就是一种在绝望中求永生的过程。上学了好多年,似乎我懒惰的坏习惯越来越厉害。很多时候也会傻傻的用一些什么名人说过的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名言激励一下自己,然而只是一会儿的功夫。所以我很久以后才终于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励志最重要的是要有志。

就像这一代的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多少的苦难岁月。父母说去上学,我说好。去上大学,我也说好。有时候就很难体会到自己的存在,似乎已经被这个社会禁锢了。很多时候就很难有自己的选择,所以总会在困难面前轻易的就放弃了。我觉得作者就不同了,他是自己明白了他所言扮演的一个社会角色,而且体会到了肩上的责任,他是为了生活而去拼命的,所以他会成功。正如我们现在很难想象当年红军长征的艰苦,因为我们不会为了性命而去担忧,所以我们失去了动力。

我对这本书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所说的那句话,一个人不仅仅要认识到社会发展过程的不足之处,还要真正的有能力去改变这一切,要做社会的良知。

任何一个时代都不是完美的时代,仍然是需要我们去努力的时代。人不能永远安于现状无所事事,那样只会逐渐的空虚,也不应该附和时代盲目适从。作为一个人,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懂得求变。而不是安安稳稳一杯茶一张报纸的生活,人生就应该是“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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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平凡的世界》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而言,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如沧海一粟、沙漠一尘。然而,在这样平凡的人生,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情。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远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对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我想说,如果生活需要我们忍受痛苦,那么我们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白受么?它应该是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行动上不思进取、碌碌无为,才是真正的平凡,这种平凡固然是我们不应该靠近的。而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但是只要我们心怀梦想,并不懈追求,那么即使平凡的人生终究也会卓尔不凡的!

在一些不满平凡的人眼中,高贵显赫的富翁是不平凡的,却不知有些富翁的亲人为了争家产而勾心斗角,他们最渴望的是平凡的幸福。有人说,明星们就是在走不平凡的路,他们星光闪闪、受粉丝们拥戴。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当他们的隐私被曝光时,他们是多么的苦恼,多么地想当一个平凡的人。况且他们在成为我们眼中不平凡人之前,又付出了多少心血!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鲜花背后浇灌的是鲜血和汗水。我们都是凡人,拥有的当然是平凡的人生,但是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勇于追求、敢于拼搏的心,那么你同样可以拥有精彩的生活和别人眼中不平凡的人生。

其实,平凡是因人而异的,只要心中向往平凡,你便会觉得平稳,不再那么计较得失、在意宠辱。只要我们心怀理想、不言放弃,那么在平凡的世界最终也会迎来不一样的光芒。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信念。梦想使你迷醉,距离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幸福和痛苦都会是享受! 放飞梦想,奋力拼搏吧,世界等着你去改变,在平凡的世界里塑造一个自信的自己!

读《梵高传》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孟子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样的话用在梵高身上,再也合适不过了。读梵高的传记以前,我对他的印象一直都是一个拥有绘画天分的疯子,可是读过之后,才发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心思缜密的,才华斐然的,悲天悯人的天才。

梵高是个悲剧英雄。27岁以前从事各种各样的事业,当过画商,做过牧师,但都和他敏感的性格相抵触,最终以失败告终,然后他穷困潦倒,被人嘲笑,家人也不了解他,他郁郁寡欢,常常在郁闷致死或者饿死的边缘挣扎。他失败的生活还以及有点丑的外形,使得爱情也总是受阻,生活的每一步都将他推向深渊。不过还好,他有一个一生的知己,就是他的弟弟提奥,提奥不但在精神支持梵高的绘画事业,并且每月按时支付给梵高生活费,让他无忧的创作。可是,这也没能阻挡梵高最后的精神崩溃,仅仅37岁的梵高,在一个圣诞前夜,开枪自杀。

梵高的一生,用在绘画上的时间只不过七八年而已,生前绘画带给他的是一贫如洗,是别人的指指点点,是巨大的不幸,但是梵高死后,他的画被世界疯抢,拍卖价格高的惊人,可是,这一切都跟梵高没有任何关系了。对死者再高的荣誉,也只是能给生者带来慰籍。有时候我想,梵高根本不该去画画,可是其中的得失,旁观者看到的只是浮光掠影,即便再苦再难,梵高对绘画的热爱也是至死不渝的。这个,从他的画中也能窥探一些。

梵高的画总是浓墨重彩,感情强烈。他并不是一个疯子,他用赤子之心热爱着这个世界,就算这个世界不给他一点点的回应。他的画里满是热情。就梵高活着的一生里,他并不是一个成功者,在他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肯定也是充满了迷茫,到底是屈从世间的利益,还是跟随内心的声音,哪怕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觉得,比梵高的画更加珍贵的是梵高的生活抉择,要么庸碌一生,违心的生活,要么疯狂的跟随自己的内心,结果不是成了天才就是成了疯子。选择,远比生活本身更难。

听见心的声音——读《悠悠我心》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听见心的声音

——读《悠悠我心》有感

最早知道“悠悠我心”是在《诗经·郑风·子衿》里,当初看见那美妙的文字,就好像听见了少女心里的声音,在娓娓道来她对意中人的思念一般。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时尚无可以思念的人,却会为了女子的思念而感慨。她的想念,如水般在心上掠过,不由让人赞叹爱情的美好,即便苦苦相思,亦觉分外香甜。

在亦舒作品《悠悠我心》里,我看见了中年男子向明和少女胡球的爱情,我不敢说这样的爱情很美好,但也不能批判它是罪恶。

向明有过不止一次的婚姻,且身边时时不缺女伴,但在亦舒的笔下,你并不觉得他是登徒浪子,反而觉得他风度翩翩、俊朗专一,只是碰不见对的人而已;胡球还是一个小女孩,但她心思细腻、感情成熟、目光长远。胡球身世复杂,又遭家庭变故,不是没有心仪的男友,但他们皆在关键时刻逃避,不能给她安全感。胡球意识到,真正的男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和爱情,不必为了吃穿用度向家人妥协,放弃自己的爱人。胡球既美丽又从容,既纯真又成熟,这些特质深深吸引着向明;而她则被向明的担当和气度打动,两个人深深相爱。

在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心中揣度,这一对人不会走在一起,要么是向明主动放弃,选择年龄、经历相似的女子;要么是胡球离开,因为她最终遇到了心爱的人。结局出人意料,亦舒安排他们两人走在了一起,我颇感意外。

世俗眼光里,这两人的爱情是不合标准,会被众人反对的,难道是我太迂腐吗?如果说过尽千帆的中年男子和单纯如白纸一般的女孩儿产生了真挚的爱情,你会相信吗?

庆幸的是,在向明和胡球的身上,我没有看到欺瞒和占有,反而觉得他们的感情简单纯粹。也许,世界上真的拥有这样不合常理的爱情,但愿他们能够圆满一世。

读《乱世佳人》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飘》称得上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乱世佳人》。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之一,爱上她的时候,是在我一个暗无天日,满然不知所措而堕落的时期,是这本书给予了我光明和力量,让我有勇气去追寻我的未来。那时候,是在初三中考前一个月,不同于其他恨不得一分钟变成两分钟来用的勤奋学生,我是一个虚度光阴而不知羞耻的坏学生。在上课时没有复习,没有听讲,终日无所事事,放浪形骸。直到有一天实在无聊,就随手在课室图书角里拿了一本书,在课堂上看。不得不说,刚刚开始时不怎么感兴趣,但是不知不觉中人已经入了迷。我用了一天的时间仔细的阅读完了这本书,结果就是我如痴如醉,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和其中的女主角斯嘉丽感染了我,我用我余下的时间努力学习考试了不错的高中。

《乱世佳人》讲的是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庄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人物思嘉、瑞德、艾希礼、媚兰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以至于衣着打扮等等,在小说里都叙述得十分详细。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

而我最喜欢的是看着斯嘉丽最初从一个娇蛮任性,骄傲活泼的庄园小姐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艰苦生存成为一个成熟乐观有魅力的女人。我喜欢斯嘉丽的信守承诺:斯嘉丽答应了阿希礼要照顾好梅兰妮,就不管遇到多么艰难危险都没有放弃他们;我喜欢斯嘉丽的勇敢:斯嘉丽为了回家冒着枪林弹雨翻山涉水,为了守护庄园开枪打死土匪;我喜欢斯嘉丽的乐观,无论遇到多么糟糕的事她还可以积极乐观地面对。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勇敢,诚信,积极乐观......这是一本经典巨著,大家都应该去看看,相信大家都会喜欢的。

Home. I'll go home. And I'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读《解忧杂货店》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题记:因为你的人生是一张空白,所以有无限可能。

读解忧杂货店我关注的不是那几个烦恼,而是那3个小偷——郭也,幸平,翔太。他们是小偷,被家人抛弃,寄养在孤儿院,工作总是被老板责骂,尽管他们只是出气筒。无奈为了生计他们变成了小偷,但是他们不偷贫困人家。这3个人因为咨询烦恼而蜕变,而找到存在的价值。 因为偷了东西被警察追捕,他们不得已躲在了废弃的杂货店.当第一封信出现时,郭也根本不想管,他说:我们有什么资格为别人解忧?我们只是被万人唾弃的小偷。是啊他们是小偷,莫名让人心酸。其实我觉得郭也的内心是想写那封回信的,只是他不敢写,他对自己没有信心。

而幸平,翔太他们一直在犹豫写还是不写,写吧,自己好像没资格。不写吧,错过了这个帮助他人的机会。他们一生有几次机会去帮助他人呢?最终他们写了,即使引起了郭也的强烈不满。后来通过来回的几封信,通过月亮的不变,通过室内室外时间流逝的不同,通过信总是立即出现在盒子,他们意识到这个破屋连接了两个时空。 本来回复第一个烦恼后郭也就打算走,毕竟不开门,室内时间流逝速度就会很慢,他们要等很久才天亮,难不成饿死。可是烦恼的接踵而至扰乱了计划,郭也还是不愿去看信,他不想卷入一系列麻烦。不过最终在翔太和幸平的劝说下,他还是看了,还回了信。真的,他们回信很认真,虽然有时言辞犀利。他们可以利用先了30年科技,经济的发展向他们提出合适的建议,让他们朝着光明的一方发展。他们可以为了孤儿院挺身而出,去威胁他们以为要收购孤儿院的老板,最终发现错了,敢于自首。

是他们让破弃的杂货店重返生机,也是杂货店拯救了他们即将干涸的人生。没有家,没有关心自己的人,没有学习知识能力,没有爱的人生,他们又能怎么回事?是杂货店让他们知道原来自己不是白痴,自己也有能力帮助他人。是杂货店让他们看清了自己的灵魂不是只会做一些鬼鬼祟祟的事,也可以光明正大。最后浪矢老爷爷的话很感人,因为你是一张白纸,因为你一无所有,所以你可以选择任何事情。你可以逃离家人的安排,社会的压力,旁人的期许,你可以随心而行,只要你敢于追求,敢于面对零的现实,一切皆有可能。感谢杂货店连接了两个时空,救赎了两个时空的人。没有谁从生下来就是坏人,如果给他们多一点爱,一切皆有所不同。

人间失格——读《金锁记》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曹七巧是我所写过的唯一的纯粹的人。张爱玲如是说到。

读完《金锁记》,我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将这个故事复述给友人。冗杂的叙述,我固执地重复那些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她听完告诉我: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正如题目,人间失格。取自太宰治的同名小说,扩展的全名是《失去活在人间的资格》。曹七巧不是完人,甚至是可以说是一个不完人。她自己也明白自己有多么讨人嫌,最后的结局,她缓缓地将玉镯推到腋下,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曾有过丰腴的肉体。她的娘家恨她,她的婆家恨她,她的儿女也恨毒了她。

何为金锁记?张爱玲是这样解释的:她这些年带着金子做的枷锁,然后用枷锁劈杀了世人。

她是麻油西施,站在油腻的柜台前给客人打麻油,喜欢她的不乏其人,也许只是说着玩,然而倘若嫁了他们其中一个,以后总得有些真心。可她进了姜家,软骨病的丈夫,势利的下人,还有那些太太小姐们,“头发毛一点都要打”的老太太。

开头曹七巧便是丝毫不得人心的,先是触了三太太霉头,成就了她平生第一大憾事。然后就是和四小姐的冲突,而她自己倒也毫无察觉。说是天真无知,不懂人情世故,还是好恶随心,也已无法考证。

她过得很苦,所以也要别人过的苦,断了儿女的姻缘也是她最大的罪孽。长白娶了她定的媳妇,然后她将从儿子口中听来的媳妇的秘密传播开来。逼死了媳妇,这在当时不是罪,然而没有给儿子续娶,这却是不可原谅的。长安整个都是悲剧,从小到大,有了这个母亲,一件事都轮不到她做主。从裹脚到上学,她一直是别人口中的笑柄,为了满足母亲的私欲或一时的性起。她也曾为自己的爱情反抗过,然而七巧会坐在她的门口扯开嗓子骂,甚至将女儿抽鸦片的事情告诉她的未婚夫。疯了,一切都疯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老太太怕是个疯子。

曹七巧爱的男人只有姜季泽,而他不爱她。我相信这是一个真的故事,至少是有原型。张爱玲写过另一篇《怨女》便是同样的故事,更加详细,却不及《金锁记》来的悲哀。

她活在人间,却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世人恨毒了她,笑她,辱她,瞧不起她。于是她劈杀了他们。用的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的招数。

那个世界造就了曹七巧,也造就了金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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