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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灯读后感600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心得体会8000字。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吧!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心得体会80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读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心得体会8000字:

01、3年前慕名买这本书,但读了两章,味同嚼蜡,找不到读下去的乐趣,然后就搁一边,再没有拾起来。

3年后的今天,因是读书会必读书目,然后又重新拾起,没有想到一气读下去,居然不过瘾。然后,又粗翻二遍,三遍,每翻阅一次,都能发现新的东西,已然至今,依然感觉书中表面看似风轻云淡幽默诙谐的词句背后,仍藏着作者没有彰显出来的价值指向。所以,这本书的阅读总结迟迟不敢写,因为担心自己的解读在昆德拉深邃且多义的思想面前成为一个肤浅幼稚的笑话。

“句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性写作方式是让我着迷于这本小说的主要原因,而其对“轻与重,灵与肉”的哲学思辨更是有着启人心智醍醐灌顶的醒神作用。

书中第一章第二小节作者引用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宇宙是被分割成一个个对立的二元,明与暗,厚与薄.....他把对立的一元视为正极,另一极为负极。并说,轻者为正,重者为负。

老子在《道德经》里也有关于“轻与重”的哲学表达,他说:重为轻根,静为噪君,是以君子终日行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以万乘之主,而身轻天下?轻则失臣,重则失君。

老子认为重在下,是轻的根本,所以他倾向君子行事以“重”为准则。

而书中,从昆德拉引述的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来看,东西方两位老牌哲学家的观点似乎是对立的。但我从网上看到关于巴门尼德的学术介绍,说他最核心的哲学思想是“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我们倾向地认为思想为轻,存在为重,这说明,在巴门尼德的哲学体系中,“轻”与“重”合二为一才是世界的本源。如果这样的话,昆德拉会不会对巴门尼德的观点存在误读?还是,只是为了写这部小说,才故意“曲解”巴门尼德的观点?

这个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在下面对小说的解读中,一窥昆德拉对于“轻”与“重”的哲学本意。

不过说起巴门尼德,我们知道,他在晚年时,苏格拉底曾向他当面请教过学问,想起此,让人不由地会想到同时代孔子向老子问学时的场景,而孔子在东方的地位同苏格拉底一样,影响不可谓不深不广。巴门尼德的哲学思想对后世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甚至黑格尔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老子区区五千言的《道德经》在中国的哲学史上,传承2000多年,依然历久不衰,且熠熠生辉,也是值得肯定的。我们看到,两人对于各自身后时代的影响,虽然不尽相同,但在东西方的哲学史上,二者的思想默默地彼此映照,“可谓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这种几乎可以比肩的态势,不由地让人在心中暗暗称奇。

02、步入正题之前,探讨一点小插曲。

这本书,从打开第一页,其别具风格的目录陈列让我耳目一新:

轻与重——灵与肉

不解之词......

灵与肉——轻与重

伟大的进军

卡列宁的微笑

一二章与四五章如两段对仗的旋律,在第三章的转场后,互相呼应,交替循环,第六章的庄严悲壮,第七章寂静和谐的回归——这难道不像书中多次提到的贝多芬的一段四重奏吗?

为了印证自己的所想,我请教了一名学音乐的朋友,虽然她没有读过这本书,但她给我讲了贝多芬的音乐风格和这本书章节陈列的关联性,尽管乐盲的我对一些乐理的专业知识听得一头雾水,但在潜意识中还是相信昆德拉编写这本书的章节以及小说的内容时,是创新地将音乐的旋律融合演绎进去了。

03、再聊聊这本书的几个角色与“轻与重”的对应关系。

昆德拉说,“小说人物并非产生于我履历表中任何一种情景,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曾实现的可能性。他们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绕了过去。这条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终结于界限的那一边)吸引着我。小说要探寻的奥秘尽在另外一边开始。小说不是作家的忏悔,而是对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昆德拉说的“界限”是什么呢?是社会伦理道德?还是他内心的良心底线?

“尘世陷阱”是什么?是政治制度下的束囿?还是社会漂亮面具下的丑陋脸孔?

我们不得而知。

唯一确定的是,他在“尘世陷阱”里,精神囿于“边界”,不得以让思想浮游出离,在这本小说各角色的身上投射出自己设想的可能性。

托马斯,是“轻”的代表,他蔑视世俗伦理道德和传统价值观,“抛妻弃子”,与二百个女子有过性关系,只是为了在她们身上追寻那万分之一的不同,不过,他用“三三原则”与这些女子保持着距离,他与她们只有肉体之欢,他认为爱和性是分离的,所以他对她们从来不会投入感情,更谈不上“爱”,这是他作为“唐璜”脸孔的一面。而另一面,他也具有“重”的特质,读书笔记那便是他恪守着自己内心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他拒绝在“出版社将自己文章断章取义的声明”上签字,陷入政府和反对派的政治斗争,也拒绝在“特赦请愿书”上签名,只是担心警察骚扰特蕾莎。“他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总要瞒着什么,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为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在与特蕾莎相处的日子里,托马斯“特里斯丹”式的“重”开始苏醒,无论特蕾莎多么满腹哀怨,他从来没有忤逆过她,他从苏黎世返回布拉格,从一名吃皇粮的医生到擦玻璃工,从优渥的城市生活到朴素拮据的乡土生活,他一次次地顺从着特蕾莎的心意而改变生活的轨迹,直到他在去世前的两年,他终于让特蕾莎消除了嫉妒之心,也终于在牧歌之中让“轻与重”合二为一。

特蕾莎,是“重”的代表。她认为爱和性是一体的,在她认识托马斯后,虽然认为托马斯对自己的爱是一种恩赐,她唯有无限地对托马斯忠贞才算对得起他,但是她也一直对托马斯的出轨耿耿于怀,直到他们生命里的最后两年,到乡下生活后,她才慢慢地明白,“她这一生耗费的精力,都是在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人们倾向于把强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是无辜的牺牲品。可是现在,特蕾莎意识到:对于她和托马斯来说,事实则相反,甚至连她做的梦,都好像摸准了这个强大的男人唯一的弱点,向他展现痛苦,使他不得不退步!特蕾莎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总是迫使他就范,直至他不再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在苏黎世,她与摄影师有过一段对话,女摄影师说,即使你去拍仙人球,那是属于你自己的生活,如果你只是为了你的丈夫活着,那就不是你的生活了。特蕾莎愤怒地说,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丈夫,不是仙人球。特蕾莎不惧他人贴上“落伍”的标签,始终将托马斯放在自己生命的中心,从这里看出,虽然两人在爱的价值观上时有龃龉,但特蕾莎却将对家庭对托马斯的爱放在首要位置。一个为了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爱好的女人,是典型的“重”的形象代表。

萨比娜,是“轻”的代表,她对轻坚守如一。她一生都在背叛,背叛父亲,背叛家庭,背叛祖国,背叛弗兰茨,从布拉格,到日内瓦,到巴黎,再到美国,她一次次地逃离媚俗,她说,媚俗是她一生的敌人,她之所以爱托马斯,就是因为托马斯身上的这种反对媚俗的特质。但是托马斯和她不同的是,托马斯遇到了特蕾莎。托马斯在与特蕾莎的同床共枕的睡眠中,体验到了不同于肉体性欲的爱。而萨比娜每背叛逃离一次,就获得一次快感,但每次快感之后却又是巨大的孤独落寞。当她获知托马斯夫妇坠崖逝去后,她无法平静下来,她与这个世界过去仅有的一丝联系都中断了,这是她不断逃离注定的结局。她去了美国,为了避免人们在她身上贴上媚俗的标签,她甚至隐藏了自己的捷克国籍。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她一生逃离媚俗,最后却在自己的媚俗(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家中母亲慈祥,父亲充满智慧......在两扇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家)中,黯然落泪。最后,她明白,“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媚俗)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在遗书中写到,她不想像他人一样,被石头板封存在黑暗的泥土深处,而是想让他人将自己的骨灰洒在天地之间。至始至终,她都不苟世俗,这是她对“轻”的最后挚守。

弗兰茨,是“重”的代表,但遇到萨比娜后,他内心的“轻”却被唤醒了。他聪明,俊朗,有才华,懂得萨比娜的画,他是大学里名声显赫的教授,并经常受邀到国外大学去讲课,获得聚光灯的关注,但是他却讨厌象牙塔高墙的围困,讨厌在“比墓地还要凄惨的一捆捆发黑的论文堆里”生活一生,以至于感到“在言语泛滥、数据失控、文化消亡”里喘不过气来。他渴望在历史进程中,一展自己澎湃的革命情怀,在伟大的进军中留下足迹。他外表强壮,内心却柔软。即使与妻子闹掰,准备结束23年的婚姻时,依然怕妻子受到伤害。当他面对萨比娜肉体的诱惑时,认为爱是放弃力量。这是一个在事业的责任中,在家道伦理中恪守最后良知的人。是在认识萨比娜后,他心中的“轻”才被唤醒,才有了向世俗婚姻决裂的勇气。他余生的几年,虽然始终和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大学生在一起,虽然和萨比娜分离了8年,萨比娜渺无音讯,但萨比娜却始终在他的心中占据着灯塔的位置,萨比娜虚幻的身影和眼神依然在他脑海中是他坚定信仰的源泉。尽管他最后在柬埔寨内战结束后的一次声援进军中,不幸被恶人所杀,但他在最后闭眼前,对于妻子克洛德毫不妥协的眼神,显示出,他对他的这次进军行动毫无一丝悔恨的决心,这与他刚刚与妻子宣布离婚时的懦弱的性格是不同的,说明他从“重”中已经蜕变出来了对于“轻”认同。

再谈一下托马斯的儿子,西蒙。虽然他始终生活在“重”中,但他其实是一直向往“轻”的。我看了一些书评,大家都在探讨以上四个角色的轻与重,却忽略了这个角色。虽然他至小就被父亲托马斯抛弃,但他却从来就没有恨过托马斯,甚至在18岁从学校毕业后,那个时候托马斯已经变成了玻璃擦洗工,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但他依然想通过报社那位驼背记者接触托马斯,这说明,他对托马斯的“轻”是认同的。两年后,他们父子在乡下见面,西蒙的结巴居然不治痊愈,这说明,西蒙身处在“轻”中,是内心是愉悦的,轻松的,自由的,唯有此,才能解释他的结巴忽然消失的原因。虽然他们父子这次见面后的四个月,托马斯就去世了,但之后,他联系上了萨比娜,而萨比娜代替了托马斯,成为了他心中的精神火焰。此后,即使萨比娜比娜去了美国,甚至到了她生命的最后日子里,这中间至少有将近5年的时间,而萨比娜几乎不给他回信,甚至他的很多信,萨比娜都没有拆开看,但他一直坚持给萨比娜去信,可见西蒙和弗兰茨一样,萨比娜成为了他唯一的精神信仰力量。可见,西蒙虽然生活在乡村的世俗生活里的“重”中,但灵魂却坚守着对“轻”的认同。

04、关于刻奇。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对刻奇这个词的认识。

Kitsch是一个德语词,我手中的这本书将它翻译成了媚俗,“刻奇”是对它的音译,我们日常交谈中的媚俗,指的是追求低俗,昆德拉所说的媚俗(刻奇)与此不同,准确的应该叫“自媚”。我们生活里语义最接近的是“自以为是”。媚俗(刻奇)是盲目信任某种价值标准,并认为他人也应该信任这种价值标准,将集体的盲从上升到美学地位,从而掩盖个体的灵魂肿胀症。

昆德拉在书中举了个例子,当看见草坪上奔跑的孩子,由刻奇引起了两行“前后紧密相连”的热泪。第一行是说:看见了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行是说,和所有的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昆德拉接着强调:“第二种眼泪使刻奇更加刻奇”。

上面那个说法,我第一次没有读懂,后来是看到了网上关于“刻奇”这个词层层推进的含义,才恍然大悟。它层层推进的含义如下:

①自我感动及感伤;

②难以拒绝的自我感动和感伤;

③与别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动与感伤;

④因为意识到与别人一道,感伤变得越发加倍;

⑤滔滔不绝的汹涌感伤最终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体验感伤也就是体验崇高;

⑥这种崇高是虚假的,附加含义大过实际含义;

⑦当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个感伤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测。

⑧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种自我愚弄。

如果觉得这个层层推进的含义还不够具体的话,那就举几个例子吧。

刻奇这个词按照自媚理解的话,可以分为个人自媚和集体自媚。

如果你碰到一个美女,你想和她睡觉,这是最真实也最朴素的事实想法,但这种说法直接说出来,会让你觉得自己太禽兽太流氓,所以你换了一种说法:我想和你每天在晨光中一同醒来。——这就是刻奇,是个人的自媚。

以下还有几个个人的刻奇的例子,“清君侧不是造反,这是朱棣的刻奇;窃书不能算作偷,这是孔乙己的刻奇;是真爱就不能算出轨,这是甄嬛的刻奇;摸下维纳斯的乳房是为了让自己沾染点艺术气息,这是游客的刻奇。”

再举几个集体刻奇的例子,比如有些人总担心自己不够崇高但又不想牺牲太多,于是寻找成本极低的崇高:在微博上呐喊“......不转不是中国人”,“……这一夜我们都是**人””,还有在社交网站点蜡烛,抱着捐款箱强迫别人捐款的;还有比如在酒桌上的“兄弟,是男人,就干了”的等等诸如此类。

生活中,刻奇的媚态比比皆是,昆德拉认为“刻奇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将人强行拖入集体性之中,消除了人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与尊严”。尽管如此,昆德拉也认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刻奇。不管我们对它如何蔑视,刻奇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即使是一生与刻奇抗争的的萨比娜,也会对夕阳中闪烁的两扇窗户动容,陷入个人刻奇的境地。

刻奇的根源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对于取悦于自己的刻奇,我们无法摆脱,其实也没有必要摆脱,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让自己感动的理由,需要一个让自己热血沸腾的说法,但是如果你想将这种个人的刻奇推而广之,让其成为集体的刻奇,那我们就应该警醒了。

昆德拉在书中谈到中欧共产主义制度的罪恶时认为,“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的。他们大无畏地捍卫这条道路,并因此而夺取了许多人的生命。”希特勒认为自己是坏人吗?斯大林认为自己是坏人吗?显而易见不是。他们的错误是想将自己的宏大理想“刻奇”到他人身上,并用强权甚至不惜牺牲大批生命的方式推而广之。这也是昆德拉最反对刻奇的主要原因之一。

05、关于轻与重。

我们在第一节中引出了巴门尼德和老子关于“轻与重”的相映成辉的哲学思考,那么在这本书中,昆德拉是怎么看待“轻与重”呢。在这本书中,虽然他没有提到老子的哲学思想,但他提到了另一个,那就是贝多芬。昆德拉按照主流的观点认为,贝多芬将重当做了正面的东西,“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并从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里引出了一句话: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并将其作为本书中对于“重”的引申,不过他还引用了另外一德国谚语:Einmalistkeynmal(偶然一次不算数),用以说明托马斯这个角色的由来。

在本书中,托马斯认为,“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从Einmalistkeynmal的角度看,“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就像托马斯和特蕾莎是在6次偶然事件发生的前提下相遇的一样,一切事情都是在众缘和合才偶然地发生的,任何一个微小的差错事情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既然一连串的偶然成就了我们的生命之轻,我们的生活只是万千可能性之一,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认为“Esmusssein”是愚蠢可笑的呢?是否有理由认为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具有普世的审美价值观呢?

我想,如果从“形而上”理解,整个世界是“轻”的,它是没有终极意义的。但我们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是鲜活实在的生活在“形而下”的人,那么该怎么理解这种“轻”呢?

萨比娜一辈子与媚俗对抗,活的潇洒而轻,但她“轻”的背后,自有她不能言说的孤独和落寞。

而托马斯,虽然一生同样与媚俗对抗,但特蕾莎却在他“轻”的生活中让他感受到了另外一种生命的意义。“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而体现出来的”。托马斯在特蕾莎睡觉时紧握他的手腕中,内心中涌出了compassion(可以理解为同情,但不全是),这种感觉和做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做爱是占有,是快感,但他产生compassion时,却是“同感”,心理学上叫“共情”,中文意思可用“恻隐之心”。

虽然托马斯和特蕾莎的一生中,特蕾莎的“重”和托马斯的“轻”始终在纠缠中龃龉不清,始终不和谐中波折不断,但我们看到,托马斯却是在特蕾莎的“重”的牵引下,慢慢地消弭自己的“轻”的,当他们从城市移居到乡下生活后,两人的“轻”与“重”也越来越互相融合,而在卡列宁去世时,特蕾莎也终于开始明白——她与卡列宁之间始终和谐美好的爱,根本的原由是“无所求”,这种无所求的爱,不会促使我们每天去追问各类夫妇们头疼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不会促使我们去猜忌,去度量,去窥伺。而正是这些问题,将我们的爱情扼杀了。正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创造爱,才渴望从别人那里得到更多的爱。特蕾莎“从不想将可列宁占为己有,也不想嫉妒它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可以说,在卡列宁最后得病即将死去的日子里,特蕾莎找到了爱情如何美好和谐的根本道理——“伊甸园牧歌中美好的生活,不是因为它将我们引向未知的直线赛跑,也不是一次历险,它是在已知的事物中循环移动”。所以特蕾莎明白“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人与狗是这样,人与人也是这样,自然万物都是这样。

由此,我相信,昆德拉并没有简单下结论,认为生命“轻”是好,还是“重”好。托马斯和特蕾莎在轻与重的互相妥协中找到了爱的契合点,轻和重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尊重彼此的存在,互相包容,不以苛求的姿态去“刻奇”他人,我们都可以做幸福的人。

所以,我们开头第一节,关于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思想与存在是同一的”——思想是轻,存在是重,二者是同一体的才是和谐的——用来解释这本书中昆德拉所要阐述的哲学命题,是具有可行性的。

06、关于这本书的名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其实,我觉得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也可以。因为这两个都是名词性短语,并没有价值判断取向。而在书中,我们也看到,无论“轻”和“重”,对于我们具体的个体生命都是不可取的。因为我们一方面是需要扎根于大地生活的人,一方面又是有不同思想和不同灵魂的人,单独承受哪一方都是会有遗憾的。萨比娜如是,弗兰茨如是。

那昆德拉为什么将书的名字取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我个人认为,对于个体的人来说,昆德拉还是偏向于生命承受之重而生活的,所以用一个“看似”相反的命题,其实只是卖个关子,正话反说而已。在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中,我们看到昆德拉向我们揭示:幸福来源于对俗常往复循环的渴望,就是对“重”的肯定,但这不等于说,他要让我们完全弃掉“轻”,我认为可以这样理解:重是根,轻是花朵。没有重之根,花朵不会鲜美。但如果只是无根之花,再鲜美的花也终究会枯萎。同时,花朵需要根的仰视,而根也需要花朵的低头,在尊重彼此需求和存在的同时,又仰起头来做自己,这是一朵花朵之所以以“永恒的轮回”呈现出来,我们却始终能从中看到美的原由。

老子说,重为轻根。

昆德拉说,是的。作者:半个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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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800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看的时候觉得醍醐灌顶、数次顿悟,看完又是一脸茫然的书。

所谓的不可承受的“轻”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大家都活的很“重”,人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在给自己加枷锁,越加越多,越来越重,越来越难解。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就好像无忧无虑、千篇一律的生活让人失去感知,忙碌和压力却让人真实地感到活着。人们为了去感受存在,为了去感受活着,忙忙碌碌,四处奔走还是不知所措。不过这也是好的,总比天天躺在床上,刷着事不关己的消息和新闻,吃着方便又丰富的外卖的,所谓岁月静好实则混吃等死的生活要好。

但书在后半部分开始强调“放下”。“在这之前,他还从来没有感受过不在乎带来的欢乐。”看到这句话的瞬间,我又觉得不在乎是很好的。不在乎有多少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你,不在乎外界的压力,随心所欲只为自己而活。多有道理,人活着就是为了取悦自己不是吗?可是不在乎太难了,既然是生活在社会中,既然会与人交往,就不肯能不在乎,就不可能拥有绝对的自我。

仿佛身体被抽空了一样霎地泄了气。我找不到适宜地活着的方式。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平衡好生活中的种种,也做不到所有事情都随心所欲。可是这也表明我还是有追求和自我约束力的不然我就天天躺在床上睡大觉了吧。

前段时间坚信顺其自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因为发现了难得的巧合,让我觉得欣喜又满足。(很可惜,2018年3月的我,已经忘了2017年年底的我发现了什么让我欣喜若狂的巧合了。)“如果一件事取决于一系列的偶然,难道不正说明了它的非同寻常而且意味深长。”生活的有趣之处就在于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说明,所以顺其自然,该发生的都会发生的。

正如书最后说的“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生活中的种种关系并不需要过于复杂地去思考、处理。自由自在,顺其自然也很好,自己给自己自由可能就是指自己选择想要的东西并且为了这个想要的东西去努力吧。毕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会变得自在了?作者:徐寅雯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1000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1000字:

读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耗费了好很长的时间,后来又大致浏览了一遍,摘抄了几句自我感触较大的句子,收获颇丰。由于把自己代入感觉会更强烈,结合自己的感受来理解一下。

其一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讲爱和情,解释一下就是:做爱和感情,再解释一下就是:爱是做出来的,情是感受到的。就像我爱上你了和我爱上你,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感情一样。本书原句是: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这句话只是说出了情和爱的不同之处,我赞同这句话但也不是很赞同,赞同是因为我同意爱情不单单是做出来的这个观点;不赞同是因为这句话说的只是书中托马斯那一类人,而且共眠的欲望似乎也不是只能对一个女人的欲求。情总是很复杂的。还有关于爱情他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到底是情在前还是爱在前,或许他对此也有疑虑吧,或许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关于爱和情有两句话对我印象深刻。

爱:子宫是离女子心脏最近的地方。情:发乎情,止乎礼。搜索脑中记忆似乎说爱的都是比较粗俗的话,谈情的则是比较高雅的。至于原因嘛,自我感觉因为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但是情呢是大家的事,一般拿得出手的,上得了台面的呢都是经过各种包装的,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吧。突然发现用最直接的词来形容污的话就是:爱。总之情情爱爱的果然就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东西,可是还有许多人对它趋之若鹜,难以理解。

其二讲的是这个世界,我们都生活在媚俗王国里,我们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喜怒哀乐全都和别人有关,也就是世界游戏所定的法则:什么情景难过,什么情景高兴就要做出相应的表情。读后感

其三讲的是我们自己,书上说:我们全都需要有人注视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目光类型,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换句话说就是公众的目光。第二类是那种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人。第三类是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一旦所爱的人闭上眼睛,其生命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第四类他们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这类是梦想家。这应该是说我们每个人活着的动力了。就我个人来说,我就是一个梦想家。我思考过了梦想家会有三种结局:其一就是会越来越好,因为那些人,不在身边的人想要你过得越来越好。其二就是像天父不在伊甸园里时候的亚当和夏娃,偷偷做些尝试,感觉反正他们也看不到,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就比较随心所欲,这类结局全看造化了。第三种这是一种很危险的状态。就是快要忘记那个人了,忘记了自己的梦想,忘记了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就像之前的网络三连问,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一种迷茫的状态。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状态套用书中的话就是生命殿堂将陷入黑暗之中了。我感觉自己在这个边缘徘徊。作者:卷耳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1500字


书籍简介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其中装载了多种涵义:被政治化了的社会内涵的揭示、人性考察、个人命运在特定历史与政治语境下的呈现,以及对两性关系本质上的探索等。昆德拉将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写成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其中既有隐喻式的哲学思考,也有人的悲欢离合的生命历程的展现。

读后随感

Es muss sein,意思是非如此不可。

Einmal ist keynmal,意思是偶然一次不算数。两者是昆德拉对重和轻做出的形而上学的阐述。

Es muss sein是生命之重的象征,代表了我们必须顺从的世俗道德和必须遵循的命运,人的伟大在于扛起命运,这代表了一种必然性。

而Einmal ist keynmal是生命之轻的象征,一次不算数,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然而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不能重来,不能用来比较,是偶然性的代表。如果必然是重的那么偶然便是轻的。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生命之重抑或生命之轻。这就是米兰昆德拉在这一书中提出的问题。

托马斯选择了生命之轻,他不拘泥于世俗道德,对内心十分诚实。他在和千百个情人的交换中领略了每个人身上百万分之一的独特性,他讨厌俄军也不欣赏反对派,在书的最后他没了工作没了朋友;特蕾莎是生命之重的践行者,她认为灵与肉不可分割,在书的最后她完成了道生命之轻的转化,但他们二人的爱情毋庸置疑。或许没有那6次偶然,托马斯不会遇到特蕾莎。但这6次偶然也是由托马斯自己一次次的选择所引起的,这就是仅一次生命的可承受之轻。但若是永恒轮回,则100次的生命,都会由这6次偶然而和特蕾莎走到一起。所以这便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人存在的本身没有意义,但在这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就是我们生命的理由。所以如何在这仅有一次的生命中去选择,去决定自己的道路,去对自己的存在负责,是我们这一次生命中所不能承受之轻。

而生命之轻的另一践行者萨比娜背叛了所有,并不在乎自己将去往何处,最后她的世界变成了一片虚空,又或许她所做的决定本身就无意义,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弗兰茨遵从生命之重,固守内心政治理想,结识萨比娜后他背叛自己原来的生活弗兰茨的重是对历史的崇尚,可惜他看重的历史并不是十分有意义最终他在一次去柬埔寨的游行途中,被当地的恶人杀死。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单纯地选择了轻或者重,他们都是在轻或重中游离、徘徊、改变着,轻与重的界限也不是那么地清晰。

那么我们该选择轻还是重呢?

太宰治曾说:人间不值得。很多人都将其理解为人间不值得我来这一趟。而这句话本身的意思是积极的:人间本就是这样,它不值得你难过,活得洒脱一点。

世界不是永恒轮回,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倒不如放掉那些自认为无意义的,尽情享受生活,体验人生,释放自己有趣的灵魂,活得更加肆意精彩。王小波曾说:似水流年才是一个人的一切,其余的全是片刻的欢愉和小确幸。生活明朗,万物可爱,听从自己的内心,保持因生活细碎而满足的能力,而不是让鸡毛蒜皮的小事磨碎我的热情。

同时记住不要放弃所有,我们无法活在虚空中,因为这种轻是我们生命无法承受的,轻让我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世界也需要一点点重,重在法律,重在道德,重在对我们的约束,我们需要在重中不断前行,忍受世俗给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去努力,去抗争。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我们每一个人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都有义务负重前行。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破冰行动》的原型正是广东警方海陆空联合出动的雷霆扫毒行动,最终大获成功,许多人为此付出了时间、精力甚至是生命,但他们却换来了更多人的美好生活。

在承重中去奋斗,有时或许很世俗,但这也是在为轻奋斗。轻的同时可能意味着重,重的另一面则是轻。选择轻,看似不受约束,其实是不能承受;选择重,看似不能承受,其实是真实。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存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4000字


小说,竟然还可以这样写,大量细腻精微的心理描写,而且以非常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间或夹杂着作者自己的观点和议论,非常哲学,非常犀利,非常透彻,让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虎头虎脑从中间一章看完,丈二摸不着头脑之际,再从头开始看,看完之后,又在晕晕乎乎之际,再翻出之前购买并翻阅过的哈佛名著导读,才算有点眉目,然后还日思夜想,想理出个头绪出来,一个多礼拜折腾下来,直到今天才开始写这个读后感,好不烧脑。实际上,这就是一本很烧脑的小说,一开始,我确实低估了这本小说的深度和难度,看完,才发现,与其说他是一本小说,还不如说他是一本哲学书。他探讨的还是一个生命的终极问题。

这个终极问题就是,人如何去承受生命之轻,书名其实就点重了最重要的重点-生命之轻,也是本书最根本的哲学问题生命是很轻很轻的,生而为人,生之前无,死之后无,从无到无这段过程的有我们的人生,如此之轻,到底该如何承受?既然终点是无,无论无何都不能承受,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去承受,对于如何承受这个问题,西域哲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实践,产生了两种观点,一种是巴门尼德接受生命之轻的轻,并视为一种解脱,另一种是尼采的永恒轮回,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担,生命是一种最沉重的负担。这也就形成了人们对待生命的两种态度,是轻处理(巴门尼德的),还是重处理(尼采的),然后,作者基于这个哲学分歧,也就是对待生命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虚构出了一系列的人物,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轻的人物的命运会如何发展,重的人物命运会如何发展,又轻又重的人物命运会如何发展,在有比较清晰的轻重界定的这个基础之上,虽然这些人物是作者虚构的假想的,但是人物的命运发展都是合乎逻辑的也合情合理的(就像数学推理题),各个独立性格的人物在各自独立的命运发展的过程中,与其它性格特点的人物如何产生交集,以及如何影响对方的命运,编织成了一张网,小说的情节也就由此展开并发展,可谓错综复杂,精彩绝伦,而且中间还夹杂着作者自己的哲学思考,读完以后,几乎都能让读者陷入对自己人生轻重问题的思考之中,久久回味且意味深长,这也是为什么这部经典小时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原因所在。

所以,这小说的重点肯定是持各种不同轻重人生态度的人,人,人,TA的命运,TA的一生,以及TA是如何痛苦着的,如何幸福着的。

首先从最轻的人物开始,小说中的一个主要人物萨宾娜,代表着生命的极端之轻。她从轻处理的方法,就是背叛,背叛自己的祖先,背叛自己的艺术学校,背叛她爱的人(其实她不懂爱人,也不会爱人)和爱她的人,背叛她的艺术,一次一次的背叛,一切一切值得背叛的背叛,心灵况且如此轻之对待,身体则更轻,可以随便奉献出自己的身体,跟任何人做爱(书中虽然只提及她跟两个人的性关系,但是不排除她跟其它人性爱的可能),这是一个身体和心灵都极轻的人,太轻了,他就渴望一点点重,所以她喜欢特丽萨和法兰兹(小说中的重人物),但是在跟法兰兹的爱情纠缠中,她还是承受不了那种最轻微的重(法兰兹对她的爱和仰慕),她还是逃脱了,逃到了无处可逃,只能到处放逐自己,到最后,轻得她连看到墓地上的大石头都觉得沉重得无法呼吸,唯一的归宿和慰籍是艺术。太轻,轻得只有艺术勉强把她留在人间。

其次轻的人物,是托马斯,相比萨宾娜,他重一点,在心灵上重一点,重在对特丽萨的爱上,仅此一点,其它都很轻(当然还有社会责任感方面很重,后面会提及),他认为性和爱是两个分离而不想干的事物,他可以与许多陌生女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为了探索女性之我的好奇,但是他只爱一个人(特丽萨),他还懂得爱人,还懂得承担爱情关系中的一点责任,也因为爱特丽萨,甘愿跟特丽萨归隐到农村,过简单的生活。虽然这限制住了她继续寻花问柳,但是他并未丧失与众多不知名的异性发生关系的渴望,也从未改变其性欲无罪的观念,所以,他对待自己的身体是很轻的,心灵也很轻,为了自己的身心自由,不愿意承担工作和社会施加给他的任何一点点重,所以他跟极轻人物萨宾娜是关系非常和谐的性伙伴,但是因为太轻了,他爱上的却是重型人物特丽萨,在不断的徘徊犹豫之中,还是愿意跟重的人物在一起,并与之相守一生。他其实是个轻中带重的人物。

轻的反面,就是重,小说中,重的人物比轻的人物多得多,而且重还分各种层次,首先,就是托马斯的爱人,特丽萨,这是一个在身体和心灵上都看的很重的人(对自我重的层次),其母亲对待身体和生命都相当之轻的,她一直都生活在对母亲的逃避之中,最终因为跟托马斯的6个巧遇(而这些对托马斯来说都是偶然事件,甚至把她比喻成了放在篮子里顺流而下的孩子,并因为这个比喻,这个危险的比喻,托马斯发现自己爱上了特丽萨),觉着这是生命之注定,毅然决然跟托马斯在一起。这一重一轻的组合,肯定是痛苦的,矛盾也是不断的,不过,面对托马斯的不忠,她倒没有斥责,相反,她用自己的弱小来逃避,但是正是因为她自认为的弱小,却成了她最重的重,而这样的重,其实是她的聪慧和深情,让浪子托马斯一次一次地回头,回到她的身边,同时,托马斯的轻对她也有所吸引,甚至她想去通过一夜情(跟一个酒吧里认识的工程师),去体会托马斯,但是她发现,她做不到跟托马斯那样的性和爱分开,身体性了,心灵也就跟着爱了,她也绝对不会让自己同时爱上两个人,然后她从工程师家里逃脱了,所以她是一个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灵都很重的人,正如萨宾娜对自己轻的怀疑,到最后,她也怀疑,自省,是自己所表现的弱小(其实是她对爱情的看重),把托马斯,这个放荡不羁的浪子拴在了身边,并对托马斯表示深深的歉意,最弱的反而是最强的,结局是,两个人在车祸中一起丧生,也算是不错的结局,毕竟在互相的迁就中,爱中,还有些许的安慰和快乐。下面要介绍的几位重型人物,相比这三位,就让人唏嘘很多。

法兰兹,萨宾娜的情人,是一个类似特丽萨的重人物,也是另一个层次的重人物(重在对某一个人的付出和崇拜,但是更看中的是自我的标榜和展示,以及妥协),他高大英俊,强壮有力,还是个大学教授,还有爱他的妻子和女儿,而且还喜欢参加游行,伸张正义(介入政治),这也是我们当今社会上最常见的一种人,甚至为了爱情,他放弃了自己的力量(爱就是放弃力量),在床上,就是扭动着自己强壮的身体,却不敢对萨宾娜有强势的暴力的占有的欲望和动作,这导致萨宾娜非常得失望并离开法兰兹,其实这是法兰兹对她的爱,这点爱萨宾娜都承受不了(也就是我前面提及的她受不了最最轻微的重)。萨宾娜形容他是顶着巨大脑袋的婴儿,对跟法兰兹做爱,甚至感到恶心,她并不需要法兰兹讨好她,结果法兰兹却在一辈子都在讨好她,包括法兰兹死前的那一刻,遭遇歹徒的袭击时候的自卫反抗,他也认为是萨宾娜希望他那样做的,无辜牺牲,白白枉死,而且,他的很多行为都是媚俗的(媚俗这个概念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其实,他所谓的重,就是讨好,丧失了自己人格的讨好,紧跟社会潮流的随大众,没有自己的思考和力量,包括他去参加伟大的进军,都是一种极度自媚的表现,而且对于这么一次重要的行动,在他心里,也只是表演给萨宾娜一个人看的。这种重,与其说重,不如说是一种轻,轻得太轻,比鸿毛还轻。虽然看起来是社会精英,但是一点份量和力量都没有。重把握得不好,只会更轻。

这样的人物还有一个就是他的妻子-玛丽.克劳德,丈夫是重在自我的自媚,妻子则是重在家庭和所谓的爱情的自媚(这是一种家庭层次的重,小范围的重),面对丈夫的撒谎和背叛,玛丽不是愤慨,而是选择抗争-为了爱情(好可笑),其它他们之间哪有爱情可言,只有丈夫对她的嫌弃,以及她自己死要面子的死撑,有的只是美好家庭和忠贞爱情的假象,面子支撑下的内里是空的,什么都没有的,一直死撑着,不肯跟他离婚,直到法兰兹死去,她还认为是浪子回头,他哪里是回头,哪里会回头,只是玛丽心中的一个假想和一个自欺欺人的愿望,而已。这一家子的重,重在表象,重在面子,重在对自我和自家的自媚,是很可怜的,也很可笑,而且还很可悲。

除了对自己的所谓重和对家庭和爱情这种小范围的重,还有一种更大的更重的重-对社会的重,也就是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托马斯是不愿意背负这种重的,不过他的不愿意背负,却成了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责任和担当,从社会责任这一点上,托马斯还是属于重型人物(前面提及的托马斯的重的另一方面),相反,有另一帮人,比如法兰兹,西蒙,主治外科医生,大下巴的编辑,他们加入党派,参与政治,示威游行,虽然声势浩大,煞有介事,但是昆德拉把这些统归为媚俗,既然是媚俗的,就没有任何一点意义,是做作,是虚伪,是表演,看起来的重,同样轻得不能再轻。

以上这些人物的描写刻画,都放在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完成,这就是昆德拉的慧眼,昆德拉的思考,昆德拉的洞见,在这部小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亦可以想见,多数读者,读完以后,对轻和重问题的思索,会在自己的生命中一直持续着,对自己生命意义的思考也会一直持续着。

所以,综上分析,与其说这是一本小说经典,不如说这是一部哲学经典,既然是哲学的,哲学的很多课题,轻与重,有与无,真与假,善与恶,对与错,等等,都是很干枯无味的,都是太大太玄的课题,而且没有答案,最终让人陷入的是恍惚和沉思,以及无限的对答案找寻的迷茫之中,即便找到一个答案,也是个自欺欺人的暂时的借口,接触和思考哲学问题,就是这样的无聊且无趣。所以,这本书读下来,而且消化了这么久以后,我倒变得兴趣索然了,甚至觉得,我与其再去看这一类书,还不如来一句,TMD,这来得更有诗意,情感也更浓厚更饱满,所以,读哲学书还不如读诗歌(个人观点)。当然,这本书也不是那么的枯燥无味,难啃,至少,心理描写是相当生动准确并且非常到位的,仿佛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人在思考,在生活里经受折磨,在思想的苦海里翻滚,也在自省,既然是心理的,也就是思想的,思想的也就是哲学的,借用书上引用的一句很有名的话结束本文,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确实,只能这么写这本书。

再加一句,如果生命确实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请先忠于自己,这也是我阅读完这本烧脑的书之后唯一提炼出来的对自己生活有用的一点收获(读书总得落实到自己的生活)。无论特丽萨的重也好,托马斯的轻也好,即便是萨宾娜的极轻,不同于其它几个人,他们都还是忠于自己的灵魂的,还算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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