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是鲁迅先生的散文诗集《野草》中的一篇散文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鲁迅《雪》的读后感,欢迎大家的阅读。
鲁迅《雪》读后感一
我比较喜欢读文学作品,读的范围很广,内容很杂,尤其钟爱鲁迅先生的文章。无论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或是散文,总是这么令我着迷。
读过鲁迅先生的散文《雪》,文章写得很精炼,很隐讳,也很美。鲁迅先生对雪的喜爱也是显而易见的:“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一句话,简洁而明了,但爱雪之情已表露无疑。孩子们呵着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一齐塑雪罗汉。这种童趣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理解成作者自己的,难道不是吗?鲁迅先生从青年时期的离家求学开始,一生奔波,辗转各地,对于家的想念,对于故乡的思念,对于那短暂但快乐的儿时之乐的怀念,无时无刻不存在于作者心中。这份想,这份思,这份念,也浸润在《雪》中。其实不见得江南的雪就那么好,江南的雪景就那么美,只是在鲁迅心中,有着那么一股“月是故乡明”的情谊。你看,“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血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就连分不清是葫芦还是罗汉的雪人也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黏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短短数语,没有华丽的词藻描绘,没有扣人心弦的讲述,然而鲁迅感觉的雪景的美,他对故土的眷恋,却在这字里行间点点展露开来,延伸出去??
鲁迅先生对雪的喜爱是没有区域之分的,江南的雪滋润美艳;塑方的雪花,虽然永远如粉、如沙,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但是它们在晴天之下,蓬勃奋飞之景也是别有一番韵味的。正如作者所言,那时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雪》是《野草》中即景抒情的名篇之一,在自然景物的描写中寄托着作者自己的爱憎。他向往、赞美南方的雪景,“隐约着青春的消息,是极健壮的处子的皮肤”,“冬花在雪野中”,活泼的孩子欢快地堆叠雪罗汉。他不喜欢北方的飞雪,“永远如粉,如沙”,但又为风卷大雪,“弥漫太空”的壮伟景象所感动,体味着那“孤独雪”的寂寞。作者虽然身处严寒肃杀的北方,然而并未向风沙屈服,更向往着南方的春天和生机。
《雪》中生动描绘的南北方冬天雪景的图画,诗意盎然,情趣横生,同时蕴含着鲁迅所感受到的生活哲理,既有对春意、光明的向往,对严冬、黑暗的厌恶,也有孤独战斗者的傲岸和寂寞。
《雪》这篇散文,清秀、幽雅,是一篇很成功的散文。它有散文的“形散而神不散”的宗旨。该文章的另一特色就是较隐讳,是关于战斗者的孤独,寂寞的。
《雪》的语言精炼而警拔,有些语句精炼得近乎浓缩;含蓄曲折又是它的另一特色,在含蓄曲折的语言中包含深刻的诗意,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鲁迅先生的文章时而犀利如匕首,时而柔润似雪,他的精神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植入乐我们的血液深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精神领域的后来者”。
鲁迅《雪》读后感二
鲁迅先生的《雪》,没有繁琐的语句,华丽的词藻,只有简洁的文段,纯美的语言,读完之后勤部,一股真实感弥漫心头。
江南的雪,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滋润美艳;朔方的雪,是包藏火焰的大雾,冰冷坚硬。江南的雪,蕴含着春温,在晴日下慢慢消逝,朔方的雪,抗击着严寒,在晴日里蓬勃地奋飞。两种截然不同的雪,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鲁迅先生更欣赏朔方的雪,这种雪大概就是先生一生命运的真实写照吧!
“雪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的闪烁。”这是何等壮丽的景象啊!向我们展示了如此旺盛的生命力,这极富动感的雪,不正是先生的品质吗?雪孤独但却坚强,这不正是先生处身孤独而永不颓废的伟大品格吗?是的。这正是先生一生的精神品质,在黑暗中渴望光明,在严寒中向往温暖,积极向上的精神。
朔方的雪,是孤独的雪,是死去的雨,是雨的精魂!这是先生对雪的赞美,更是自己内心的独白,抒发了先生对光明的向往,对黑暗的憎恨,深化了主题。
朔方之雪,雨之精魂。
【文章导读】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故乡》鲁迅读后感,供您参考和借鉴。
【篇一】《故乡》鲁迅读后感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篇二】《故乡》鲁迅读后感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篇三】《故乡》鲁迅读后感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大家读了鲁迅全集有什么感悟感受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鲁迅全集的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一】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沉浸在淡淡的哀愁之中。
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环境,使得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那么犀利、那么悲愤、甚至有点小阴郁,他确实是用笔来做战斗“武器”的,不似我等闲人,每每写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消磨时光,总看美好的,总想开心的,不爱看那阴暗黑暗丑陋的惨不忍睹的。因为在我看来,现实已经太骨感残酷了,所以不想让骨感残酷进行到底,我要让自己的思绪和文字“丰满美丽”些。可能,这就是男女之差异,连文字表现上也是有绝对的差异的。
撇开鲁迅先生写的文字内容,单就其写作手法,是值得借鉴的,之前的《鲁迅经典小说全集》是如此,刚刚掩卷的《鲁迅经典散文全集》亦是如此。
读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看看他的生活状态以及所经历的生活琐事;诵诵鲁迅先生的《旧体诗》,合辙押韵、有腔有调;品品鲁迅先生的《新体诗》,现代气息和新文风扑面而来;念念鲁迅先生的《怀人散文精选》,似是故人来……鉴于鲁迅作品的特别的味道,所以我在制作同步广播时选择的背景音乐也是带着点淡淡凄凉、哀婉和阴郁的。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之后,有些文章在学生时代已经读过并背诵过,譬如《藤野先生》、《记念刘和珍君》等,再来品读温故而知新;大部分文章及诗词都是第一次读到,可见自己的才疏学浅,之前不务正业白白浪费消磨了很多大好时光。整部作品读下来觉得只读到了些皮毛,值得深究的内容很多,怎奈水平有限,智商不高,只有领悟至此了。
感谢鲁迅先生的谆谆教诲,继续诵读学习《鲁迅经典全集之III杂文全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二】
老师口中的杂文在我耳中听来有点怪怪的,说不出来的味道,现在来好好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其实不然,杂文的最高境界就是杂而不乱,就像散文的最高境界是形散而神不散一样,人鲁迅先生不单单是写杂文的高手,他老人家的小说全集和散文全集都研读了一遍,绝对是有特色有思路的一位主儿。
鲁迅先生的杂文通常是结合当时的时局和时势有感而发,然后引经据典加以到位地诠释。并且从鲁迅先生引经据典的过程中可以看得出他是一位博古通今,中外兼修的博学家,要不是以阅读了很多书籍为基础,哪能写得出那么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思路分明的一篇篇杂文来呢?
《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中我最最喜欢的一篇是《拿来主义》,学生时代背诵默写过,再来读感觉亲切,并且“拿来主义”也时不时地被引用进了我的作文中;此外《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也非常喜欢,学生时代读过,现在依然不过时,好作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其它文章虽第一次读到,但感觉也很棒,受益匪浅,谢谢鲁迅老师。
以我的水平来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还是要花费点力气的,首先,期间的许多冷僻字生僻字就让我好一番查阅;其次,有些拗口的语句非得读上几遍才能通顺,了解其意;再次,鲁迅先生引用的很多典故有待进一步学习……
所以说,读是读了一遍《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但离真正“吃”透还有差距,顶多掌握了60%,还剩下40%是需要温故而知新的。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三】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鲁迅《呐喊》的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鲁迅《呐喊》的读后感1
《呐喊》是伟大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疯言疯语”可所说的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的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吃人的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何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认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和束缚下,人们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个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
《呐喊》是文集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他“写出一个我们现代国人的灵魂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既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又愚蠢,受尽剥削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朦胧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影响。但作为性格复杂的他主要性格还是“精神胜利法”即在不断的失败中想象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欺欺人。
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现实。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不引人入胜,但在鲁迅的作品中是他忧国忧民的情怀和对中华民族的深深地爱。
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
鲁迅《呐喊》的读后感2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呐喊》的读后感3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介绍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无常是鲁迅在1926年7月撰写的文章,发表在半月刊《莽原》第一卷第十三期。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讽刺。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鲁迅无常读后感悟,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无常鲁迅读后感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二)无常鲁迅读后感
早已习惯了每日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是当时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忆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鲁迅先生写得尤其精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三)无常鲁迅读后感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一】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二】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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