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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读后感作文

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学生属于学习的最佳时期,多读读课外书籍是不错的。培养小学生的阅读习惯,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每一天,每一分钟,每一秒,都会有人离开这个世界,但是有些人悄悄的,有些人却惊动世界,这就是活着的价值。小编精心整理了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那天晚上,我突然心血来潮,打开了封尘了几年的钢琴盖,翻开了布满灰尘的钢琴谱,抚摸着黑白琴键,弹着几首十分简单的小曲,感受到了一种时间的重量。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那天早上,妈妈买回了余华的《活着》。因为老师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小说,我很高兴,迫不及待的想一睹为快。故事比较短,我比较快地就读完了,而后,感觉很惆怅。

薄薄一本小说,却因为承载的死亡、苦痛,显得那么沉重。从中,我们见证了主人公福贵七个亲人离去的残酷过程:是父亲、母亲的忧郁而死,是儿子有庆的抽血致死,是女儿凤霞的出血而死,是妻子家珍的积劳而死,待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幸福将至,苦难远去时,从天而降的二喜的意外死亡和随后苦根的活活撑死,几乎让读者情不自禁地目瞪口呆!小说中,个人的生命就像一根根芦苇,冲散,在了时间的长河中,渐渐湮没。死亡,真是简单不过的事,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尖刀,将生命拦腰截断。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福贵,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呀!

但再看看暮年的他,却常常面带着微笑,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过去,保持着一份平静如水的心态。上天对他固然残忍,但他,却仍旧在田间快乐慵散地吆喝着自己亲人的名字,让和自己同名的老牛不觉得孤单!真是让人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情!是什么支持着他?我想,

是他要活下去的信念吧。正是离别太多,使他明白生的可贵,正是生的可贵,使他明白活着的意义。他一人,孤单却又快乐,与老牛谐乐,在这天园乡景中相互衬映,形成一幅别致的画。他为自己的生活添乐,看透了人生,从无知少年到一家之主,再到一块沉黑却又敦厚的树桩。他的生正逐渐升华。

他,在我看来:从平凡抵达到了伟大。他,太普通,既非一个饱读诗书、吟风弄月的人,也非一个天生异秉、特立独行的奇人。他,只是因为经历的多,是那些经历呀,磨炼了他的人格,是那些经历呀,锻造了他的高尚,只因额头被打上了岁月的烙印,使他明白了世间的真理,依旧快乐的生活着。如同作家余华爱听的那首美国民歌中历尽苦难,却依旧选择淡然乐观的老黑奴。

老人对生命的坦然,也感染了我。想到都市中的男男女女,心中欲望无穷无尽;他们富有着,却像少年的福贵一样,精神空虚,对生活依旧是抱怨,依旧是不能平息;现在的孩子们,那些整日泡在蜜罐里,整日不知天高地厚,要这要那的小皇帝小公主。

总在疑惑着:在长长的一生中,为什么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的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老人与田里的牛,会用沉默,给你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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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活着》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它以听别人讲述的方式,描述了一个中国南方农民的一生,恰巧,他的一生是在清朝末年到改革开放之间的时期,哈哈哈,朕康熙活了一辈子,从未碰见这样的作品啊!

朕听说,大清亡了,朕的大清亡了 。哎,作为一个皇帝的灵魂,好说歹说阎王给了我一个回到人间溜达的机会。朕听说,《活着》能让人知道清亡后的生活,正巧,书店有人在翻阅,朕勉为其难地和那个人一起看。

震撼。那么小小的一本书,竟然讲了从地主阶级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度,国民党征兵,共产党优待俘虏,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运动,三大改造,十年文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朕感受到了中国这片土地的巨大变化。朕以前总觉得朕的大清王朝无所不有,现在看来,是朕见识短浅,哎,若不是朕那时的高傲自大,或许,朕的大清不会亡。朕觉得,推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也挺好。

最让朕震撼的是福贵的意志和他生活的态度。老爹因为自己欠了一大堆债后来去世了,老娘生病,自己却不凑巧被抓去充军,连老娘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后来是有庆,自己的儿子,为了给自己昔日战友生产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失血过多而亡,而对方是自己战友,能怎样?家珍,自己的妻子,得了软骨病,只能不治而亡。凤霞,自己的女儿,生孩子时,说了保大,可医生说都平安,后来,凤霞却大出血而亡,我无法想象凤霞的夫君二喜在医院对老丈人发狂:“你听见了吗?我说了保大!我说了保大的!可他们却给了我小的!”接下来是二喜,二喜在工地时被一场很不现实的意外害死了,现在,只剩下外孙苦根,那天苦根发烧,福贵给苦根退了烧就煮了一大碗豆子给苦根,结果,苦根却因为吃得太多而胀死!就这样,福贵的全家都死了,只剩他一个人,他一个人却又过了十多年,活了很久很久。朕无法想象,亲身送葬了自己的爹娘,妻儿,甚至外孙,他会不会觉得这些人都是被他连累的?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灾星?不知道他有没有,他在风口浪尖上逃跑,挣扎,经历了不知多少斗争,磨炼了他坚强的意志。

活着,朕最开始以为就是饶别人一命,让别人能苟且偷生,朕,待人命如草籽,从不珍惜,可是看到了余华的《活着》,朕才知道,活着,不只是两个字,不只是一种状态,它是一个很有力量的词,是一种意志,是一种坚持,是一种忍受。这个词语给人的效果不来自人的呐喊,人的语言,它来自忍受,忍受生活,忍受曲折,忍受不公,好好地活着!

《活着》,朕觉得这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它讲述历史,讲述历史的冷漠无情,又讲述人性,讲述人类的挣扎无畏。

黑色的外壳,像煤炭一样,可上面红色的字和白色的字却特别扎眼。“活着”是白色的,最终,它是不是成为了你嘴边的白饭粒,“余华”是红色的,但最终,它是不是成为了你墙头的蚊子血?呵,看吧,在现在这个时代,朕觉得现在的年轻人大多会没落,现在的政策也好了,穷有扶贫的来帮,至少能保证你“活着”,在这个文学林立的时代,朕觉得很少还有人来过问这些好的作品,朕常听见现在的年轻人说什么言情武侠,听见他们说这种文学大作枯燥无味!朕听他们念叨“小鲜肉”“老腊肉”,你说念叨也就算了吧,还把它当成生活,现在有多少年轻人是为了自己为了亲人为了国家而学习的?他们不过敷衍一下,只是完成任务,免得受家长骂,受老师训。朕听过一句话:“这个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看吧,这个世界最终是属于年轻人的,可是这一代年轻人,真的能担起他们肩上的重任?真的能真正地活着?

活着!这不是简单的一个词,朕也乏了累了,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能不能真正地活着。

有多少孺子不可教也,朕不知道,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真是粗鲁到了极致!朕不想和你们这些贱民草包说话!朕只重视真正地人才,那些真正地英雄!真正地英雄主义应该是看透了世态炎凉依旧善良!朕的大清亡了,现在这一代年轻人感觉也要亡了!

哎,罢了罢了,与朕有何相干?朕去会会阎王!

朕听说,朕的大清真的亡了,没人活着……

《活着》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这是我第二次看《活着》这本书,他的作者是余华,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本看第二遍的书。

故事的大部分是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讲述了主人公徐富贵的一生。在中国大时代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可谓是历经波折,大起大落,在我看来,有种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觉。作者描述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但是对死亡描述的言辞并未多么华丽悲哀,但却看的我痛心疾首,无尽遐想。这些离去的每一个人物,我都记得很清楚,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他们都是福贵的家人,面对死亡,而且是重复的死亡,他毫无办法,只能接受这所谓的命运。此时对他来说,心灵遭受的巨大打击,犹如毁天灭地般袭来,活着是如此的艰难,但他还活着。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对此感到同情甚至是怜悯。

出生地主家庭的福贵,本来是坐拥巨大财富的少爷,但是世事变迁之快,随着中国社会的变革,一道命令下来,他从大富大贵变得赤贫如洗,然而在遭受了如此劫难之后,接踵而来的不是好运,而是更大更多的窘迫和不幸。这样一位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这一点倒是跟他爹年轻时一样,被龙二骗光了家产之后,开始悔过自新,想重新开始生活,也幸得一位不离不弃的好妻子,谁知造化弄人,外出给母亲找郎中图中竟被国民党抓作壮丁,颠沛流离,后又被解放军俘虏,被放回家中与亲人团聚,本想此后可安生过小日子,哪知又赶上大跃进运动,儿子有庆给县长夫人输血,竟被活生生抽死在医院,后来女儿生孩子大出血死在同一所医院,老婆家珍也因这离奇不堪的命运痛苦死去,女婿因工地事故死亡,最后就剩下他和他的孙子。可惜这唯一的念想也消失殆尽了,小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活活噎死。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有庆的离去,因听说医院需要献血,第一个跑去的他,怎会想到会就此丧命。终究只剩下他一人。

《华盛顿邮报》说:《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于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西雅图时报》是这样描述的: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优美、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毁人的生活。

苦尽并没有甘来,这就是福贵的一生,无边无际的苦难之后,他还活着,这也许就是生命的延续,活着的意义吧,在经历过如此种种,活着才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生命诚可贵,每个人都应当不遗余力的活着,绽放生命的力量,延续生命的意义。

《活着》读后感作文650字_初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是我无意间在网络上看到评分很高,于是决定读一读!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从刚开始的大富大贵到输光了家底,再经历了一切苦难,又归于平静的生活!福贵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中国历史大事件,经历了无数的生死离别,自己的妻子生病去世,女儿为自己生孩子去世,儿子为别人生孩子去世,自己的孙子,因为自己盲目,导致给孙子吃豆子吃多了,导致去世了,女婿也因为在工地上干活被压死了。最后只有一头牛和富贵相依为命,慢慢的富贵也看透了生命的轮回,已经释然了。从头到尾都在诉说着富贵一生悲惨的命运。在书里,能看到福贵在面对那么多的改革,依然能乐观面对,看到了生命的脸上,还有福贵的人生悲剧和最后归于平静的生活…

文章中最让我感到悲痛的就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县长夫人献血导致血量过多而死的那一章节,直到现在依然还在我的脑海里回荡。我相信在那个时期和现在这个时期都有“福贵”似命运。但是我们出了坚韧,勤劳,还要努力的活着,是活着,而不是生活。我想对于文中富贵来说,他的人生一定是不美丽的,对于福贵来说,也许只要活着就是他唯一的希望。除了坚强隐忍,没有选择!

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不一样,有的人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而有的人什么都没有,甚至连爸妈也没有。有的人生来身体状况容貌都好,而有的人则是多病多难,这个我们无法选择!但是每个人出生都有他自己的路要走,不管是坎坷,顺利还是苦难,但这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你必须活着,活着才有一切的可能!

《活着》读后感作文750字_高三读后感


看到活着这一作文题。大家肯定都会想到余华先生那部经典的著作《活着》。他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出生贵门,却因嗜赌成性,输得一无所有。最后,带着一家的孤儿老小,过上了艰辛的生活。但是,这却仅仅是一个微乎其微的转折,更大的厄运,已经慢慢的靠近富贵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他这一生做过最多的事,目睹着亲人们一个个的离去,富贵无能为力,他什么都没有,曾经的资本都被他挥霍一空。现在的他只有一具没有灵魂的肉体。我们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将富贵的命运写的如此的凄惨,已经超过了我们不能承受的范围。

我想,正是因为对富贵这一生的命运多舛,让我们每个读者都产生对于活着的思考。活着,仅仅是活着吗。活着,让富贵从一个富家子弟变成一个一贫如洗的空空老人。让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一大家子,变成只有一头老牛陪伴富贵终生到老。难道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地接受着生活给我们的不断施压,打击,折磨,而我们却毫无反抗之能,只能任凭它将我们粉碎。没错,这正是活着,活着就是希望,因为活着,富贵看到了自己子孙满堂,享受到了温馨与愉快。活着就有希望,至少带着一份记忆,那份记忆仍然在,就像记忆中的人仍然活着一样。就像我们经历幸福喜悦,或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甚至好多年之后,想想自己怎么可能承受得住那些。现实是我们也依然活着。不要去在在意结局的好坏,重要的是我们依然活着,依然可以享受活着带给我们的希望。

要说活着有什么意义呢?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有无数中解释,但是我想在不同的时间对于活着的要求和解释也是不同的。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人的存在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这是本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伟大和无私。

活着,就是活着而已。

《活着》读后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福贵是我认为的最悲惨的主人公。余华和莫言的作品写尽了人间的阴暗和悲惨,心里承受能力弱的人和崇尚美好生活的人是铁定受不了的。

余华的小说《活着》我几年前就略微了解了一下,对于这种极端的、极其痛苦的生活经历,我充满好奇又担心自己会受不了其中的残忍的情节和人物悲惨的命运,拖了几年都不忍心阅读一页。

前段时间我终于鼓起勇气翻开书,篇幅并不长,如我所料,果然看得很吃力,每当觉得福贵一家人就应该这么平静地过日子时,残酷的现实就会给他们重重的一击,灾难接二连三地降临在这个不幸的家庭。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在历经各种不幸后,成为一个孤独的老人,最终陪伴在他身边的只有一头和他自己同名的老牛。

年轻时,他是地主家的大少爷;整天游手好闲,却幸运地娶了一个漂亮又贤惠媳妇家珍;有了一双优秀的儿女;他当过兵,在枪林弹雨下有幸捡回一条命。

可是,他因好赌一夜之间把家里的财产败得一干二净;他爹被他活活气死,他娘不久后也随之而去;他的优秀的女儿因生病成了哑巴;他的懂事的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被抽血过多而死在医院;他的女儿难产而死,女婿死在工地上;爱他的家珍死于疾病;最后唯一个亲人——他的孙子,吃豆子撑死了。

为什么书名叫活着?余华在《活着》的自序中写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从青春年少到风烛残年,历经了多少磨难,面对亲人们的一个个离去,他始终坚强乐观,多大的灾难都无法击垮他,具有这种坚韧的人并不多。

《活着》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在谈内容之前,先说一说《活着》的作者余华,他的谦卑是在一言一语之中。他在《朗读者》时曾谈到,各路文学家都赞扬他的小说语言简洁,他开玩笑说是因为他认识的字少,语言不简洁没办法。从他的一言一行中,透露出他的品格。

既然死亡是常态,那么活着便是最好的意义。

《活着》其实挺悲催的,结局能死的人都死了,这部小说明确地反映出那个黑暗的时代背景,前期的他喜欢赌博,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后,被迫到赌坊里去唱戏养家,后来的富贵儿又被国民党抓走,看见战场的激烈,看到那一群又一群的伤兵经一夜后成为死人,他突然明白活着的意义。他对春生说:“要是我能活着回去,我一定好好活。”或许人只有身临绝境时,才知道珍惜。后来的他,被共产党救走,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他的老母亲已去世,妻子一人照顾已经哑的女儿和一个刚出生的儿子,靠着给别人送水来维持生计。当年的富贵与家珍,一个是富贵少爷,一个是千金小姐,最后也只能靠着自己的力气吃饭。

随着小说的发展,故事中的人物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当他世界上一个亲人都不没有的时候,他也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买了一头牛,将它当做家庭成员。一会儿喊他凤霞,一会儿喊他家珍……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当某一日,那头老牛离去时。炊烟在乡村里升起,若隐若现,乡亲们唱着歌颂毛主席的歌儿。在一间草房里,有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永远地合上他的眼睛,他的一生谈不上欢喜,算不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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