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第一本曾国藩,对曾国藩这个人有些自己的见解。
他对自己的人生价值相当明确,读书遍布其终生,读书之勤,古今少有,这种精神正好激励着我们年轻人,以读书为高尚之举,以读书为兴家之道,这或许是每一个读曾国藩的年轻人最有收获和最有价值的东西,要是每个人都能够用曾国藩的价值观引导自己的前进之路,能够用曾国藩的勤奋之举引领自己的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能够用曾国藩的用人之道丰富自己,那我们的思想和行动都将得到无法衡量的提高。
曾国藩出生寒微,但他始终以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平步青云,在历史上写下重重的一笔。清朝晚期,太平天国运动盛行,步步紧逼摇晃中的清朝政府,战势越演越烈,清政府派官居户部右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副部级干部)的曾国藩去建湘军抵制太平天国运动,最后经历很多困难,一个文人硬是活生生的把太平天国运动抑制下去。
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当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已经不适合这个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时候,他必然需要改革以求适应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曾国藩时期已经是封建社会矛盾重重,社会关系紧张并急需要有一个新的政治制度来改变现状,于是出现了太平天国运动。虽然这个运动是打着上帝的口号,但并不代表他的存在没有意义,并不代表他的反抗没有价值。虽然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了,但他兴起说明了当时的封建社会已经是摇摇欲坠了,在此姑且不谈平天国运动失败的真正原因,光是在清朝政府这个已经走向衰亡的封建政治制度下,一个文人公然能够拖住历史的车轮,将封建政治制度延续要几十年,由此可见他的力量是多么巨大,他的手腕是多么高明。我们不能以清政府的灭亡判断他是失败的,虽然他是在挽救清政府。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他是在与历史较劲,可奇怪的是他真的成功了,成功的让清政府没败在自己国家的人手里,而是让清政府败在了洋人手里,或许这个是他无法预见的,也或许他知道太平天国运动就算胜利了结局都会是一样,难道当时的他已经看到太平天国运动的局限性?真正要拯救一个国家,重要的不是挽救这个国家腐败政治制度带来的弊端与矛盾,这个矛盾是解决不完的,本十年解决了,下一个十年又出现了,无穷无尽,无休无止,而更应该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当时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这才是根本,才是根源。当时的曾国藩已经是个文化底蕴很深的人,难道是这个问题他看不到吗?又难道是他已经看到了所以才去做的吗?我们都无法对此做出评价,这个评价本身也都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从读曾国藩这本书后,我们更应该吸取的是其中重要的积极元素,比如曾国藩的为人处世、用人之道、学习之勤、坚持之力等等一系列优秀的东西,这才应该是曾国藩给后人留下的真正宝贵的文化遗产。
当这本《红岩》拿在手上的时候,我感到沉甸甸的,不是因为那本书自身的重量,而是它那革命精神使我敬仰:孙明霞、李清竹、许云峰、余新江、彭松涛、成岗、胡浩还有那嗷嗷待哺的监狱之花,从小在白公馆成长起来的小萝卜头,这些名字都深深的印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印在我们的心上。从他们身上我会感到他们伟大的革命精神,这也激励着我。
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两句话是多么的响亮。江姐在面对凶残的敌人时毫不畏惧的说出了这两句话。这正应证了许云峰说的那句: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当敌人将。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时,作为文章外的我都能感受到那刺骨钻心的痛,但江姐却更加坚定了她的信念,江姐已经做好了牺牲自己来保护党的准备。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失败了。他们小瞧了中国共产党员在心底里所深深扎下的信念,小瞧了中国共产党员。他们以为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和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人们的利益。
渣滓洞、白公馆,像地牢一样困住共产党员的肉体,但是这两个地狱一般的地方却困不住共产党员的思想。纵然共产党员的肉体已经受到了残忍的折磨,但这会使党员的精神更加坚定。
看到这里我不禁反思自己在生活中面对困难的做法,是和《红岩》中的共产党员一样吗?不,在现实生活中,我面对困难只有胆怯、害怕和沮丧。遇到困难时,我没有和共产党员一样坚定自己的信念,而是放弃自己所坚持的。学习上只要我遇到了困难、挫折,我的一腔热血就会被摧垮。以前我总是找借口,我是女生,一些事情不用坚持到底,但在《红岩》中我看到了江姐、孙明霞这样面对困难不屈服的女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可能是一帆风顺,而会有许多荆棘,只有我们去开拓、去探索,才会获得成功,才会使自己获得坚定的意志,当再一次遇到困难时就会有信心去克服它。
以后每周一望着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我心中会更加激动吧!因为我明白了那五星红旗是许许多多的共产党员用鲜血染成的,现在幸福的生活会使我们忘记那一位位的共产党员在抗战时期所做的有声的、无声的斗争,认为这生活是理所当热的。在现在的生活中也只有《红岩》这本不朽的作品会把我们带到那个残酷的时代。
当我们在生活中有困难时,想想江姐、许云峰、余新江、彭松涛、成岗那些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精神,也许会使我们更有信心去解决困难。《红岩》会使我成为一个更加坚定的人,会影响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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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一种力量;感恩,是一知识;感恩,是一种智慧,感恩,是一种成长;感恩,是一种怀抱;它也以拥抱一个人这些都是一种感恩,也是一种感谢,希望每一个人都感谢你的家人和老师。
其中,我也有感恩,因为每个人都有,只是没有绽放出来而已,我就绽放出来,下面,我就来讲一讲我的感恩吧!
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又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又隽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轻柔而温婉。亲情是永远说不尽的话题,亲情是用心去感受。
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感到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原来,在面对生死存亡时,父母总是将生的希望带给我们,而将死的痛苦留给自己。在生死的关键时刻,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渺小,爱是多么伟大。我选择了《感恩父母》中的用生命诠释的母爱这篇文章来说。
一位母亲一生养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父亲去世后,三个女儿一致要求母亲在三个之中选择其中一家养老。可母亲却坚持要在儿子家。两个儿子为了推卸责任而反目成仇,可是不到十天以后大儿子听说母亲还有一万多的存折,他又坚决把亲接过去住。然而二儿子也听说了,也要接母亲过去住。两人再次打的不可开交,最后,母亲选择了家庭贫困的大儿子家,则,私底下偷偷给了二儿子2000元才算摆平这件事。
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母亲十分刻薄,经常惦记母亲的钱,还经常说些难听的话。
有一次。有头公牛被大儿子打后,发疯似的撞大儿子。大儿子一闪,躲过了公牛的撞击,刚想拿鞭子抽公牛,牛又撞过来了。大儿子被撞倒了,还没起来,牛又在次撞了过来。大儿子一边向旁滚一边喊救命,母亲听到后急忙从床上起来,提起拐杖,跌跌撞撞的跑向院子去。这时公牛又撞了过来,母亲举起拐杖迎着公牛用力打去,拐杖被崩飞出5米多远,失去拐杖的母亲一跤跌倒。那牛一声闷吼,一头将母亲顶起,甩出5米多远。母亲一口鲜血喷出,肠子都冒出来。
母亲就这样去世了,大儿子不孝顺母亲,可母亲却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救大儿子。
这位母亲就是一个无私、伟大、宽容的母亲。年轻时,我们不懂的孝顺,可能等我们等到会孝顺时,也许已经不再年轻了。有些人、有些事或许等到你明白时,已经来不及弥补了。珍惜眼前事,珍惜眼前人!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给了我生命和力量,也是他们教育了我,我要感谢他们。就这样,我在父母的护佑下茁壮成长,就像一棵勇敢的大树,从小树苗长到大树一样。我要感谢父母,我在他们的关爱和感恩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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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本叫做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而最为深刻的感受就是《弟子规》虽然是一部着作,但是它的作者却仅仅是位秀才。《弟子规》的作者叫李毓秀,字子潜,号采三,生于康熙年间,死于乾隆年间。李夫子是一个不大出名的人,一般人认为,这位李夫子是在公元一六六二年出生,在公园一七二二年去世的。很多人都认为李夫子活了六十岁,但是,也有人说李夫子活了八十三岁。这两个数据前后相差了二十三年,这充分说明了当时的社会对他没有什么明确的记载。如果李夫子是为大人物,史书上一定会清清楚楚地记录着李夫子的出生年月日和生辰八字。
李夫子一生中拿到的最高学位仅仅是秀才,从此以后他便再也没有高中过,什么状元拉、榜眼拉、探花这些学位,压根都跟他没一点关系。在当时,一个秀才只能教书。秀才不是举人,举人老爷有的时候可以当官,进士也可以当官,而秀才呢,却只能够教书育人,还教不了什么好书,也当不了什么书院的院长,顶多只能开个私塾。 然而这位没什么大成就的李先生之所以会写出《弟子规》这本现在家喻户晓的书,是因为李夫子毕生努力研究《大学》、《中庸》,虽然李夫子学位不高,学历也不高,但是,有时候好多科举不成功的人却恰恰学有所成,这位李夫子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虽然在科举的道路上,李夫子是一位失败者,但是在研究《大学》、《中庸》这一领域里,他却颇有建树,算得上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学者。后来,李夫子创建了一所学校,叫做敦复斋,起了一个斋号讲学。李夫子讲学讲得很成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更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听课,久而久之,他就被人尊称为李夫子了。所以,人们称李夫子为清朝早期杰出的教育家和学者,这个称呼是一点也不为过的,而这个称号,李夫子也是担当的起的。
除了《弟子规》外,李夫子还根据传统对蒙童的规范方面的要求,结合自己多年教书实践的经验,写了一本教育孩子,启蒙孩子的书,叫做《训蒙文》。李夫子在钻研《大学》、《中庸》这样的着作之余,还坚持写诗,出于对水仙花的喜爱,李夫子曾经写了上百首赞颂水仙花的诗,后来集结为《水仙百咏》。
我本以为,能够写出《弟子规》这本着作的人一定是个拥有状元、榜眼这样的学位的人,所以说李夫子只是位秀才这一点出乎了我的意料。现在的我们认为,李夫子是位成功人士,他虽然没有有高等的学位或宏伟的家世,但是他很努力。所以,成功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够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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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了伍尔夫的《墙上的斑点》,在几天前我就开始读这篇作品,这几天断断续续地读下去,终于读完了。原来墙上的斑点是一只蜗牛。读意识流小说最痛苦的是没有故事情节,所有的文字都是作者根据思想写下来的,有时会觉得枯燥无味,很多时候都会有读不下去的感觉,这篇文章我用了四天的时间才把它读完。读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说实在话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感想,只不过有一种终于解放的感觉。
墙上的斑点只是作者联想的一个突破口,在想象的世界里,关于斑点的思想并不多,就像中国古代所说的神游太虚一样,只是通过某一个东西渐渐进入自己的思想世界。思想是一个人长时间对外部世界的感受的累积,他的思想中最多积累的是平时的感受和触动,是平时最关心关注最多的事物,也代表了潜在的意识。 我们的思想总是被身边的事物所左右的,主人公总是在寻找平静安逸的生活。在第一段有这样一句话:我透过香烟的烟雾望过去,眼光在火红的炭块上停留了一下,过去关于在城堡塔楼上飘扬着一面鲜红的旗帜的幻觉又浮现在我脑际,我想到无数红色骑士潮水般地骑马跃上黑色岩壁的侧坡。这个斑点打断了这个幻觉,使我觉得松了一口气,以为这是过去的幻觉,是一种无意识的幻觉,可能在孩童时期产生的。红色骑士代表战争和不平静的生活,这种无意识的幻觉可能是在早期产生的,根深蒂固的在思想里面,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一直想摆脱它,直到看到这个斑点,使我打断了这个幻觉,指引我想一些新事物,使我思绪一哄而上。
我思绪中向往的是平静的生活,像老房客那样的人家为老房子挂上一幅小肖像画,那才是有意思的人家,但是想拥有这样的生活好像很难,就像火车和路旁的老太太、年轻人一样,一晃而过。我希望能静静地、安稳地、从容不迫地思考没有谁来打扰,一点也用不着从椅子里站起来,可以轻松地从这件事想到那件事,不感觉敌意,也不觉地阻碍。渴望的东西通常是我们生活中所缺少的,因为不曾拥有才特别想要。很明显战争在主人公的思想上刻下了很深的烙印,时时被战争的不安定感困扰着,战争意味着死亡,那么死亡又是什么呢?来世呢?人死了之后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呢?不是的,即使是一棵树倒了,它的生命也没有并没有结束。这棵树还有一百万条坚毅而清醒的生命分散在世界上,有的在卧室里,有的在船上,有的在人行道上,人也一样,虽然死了,但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生命是神秘的,而人类又是无知的,就像墙上的斑点一样,无论你怎么想它也只是一只蜗牛罢了。
以上是我对《墙上的斑点》读后感,不知道有没有领悟到作者的思想,但确实那是《墙上的斑点》给我的最直接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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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文章写得是兄弟两人同时爱上了主人公翠翠,为了博得翠翠的欢心,两人在山头比赛唱歌,最终二佬获得了翠翠的芳心,大佬负气出航,死于河中。二佬内心愧疚,离开了家乡,翠翠在哪里日夜等着二佬的归来。
全书到处充满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如当二佬看到翠翠一个人在黑夜里站在岸边,叫她到他家里;翠翠和爷爷帮人渡船不收钱;村里人知道翠翠家里贫困,打油不要钱农村的生活是比较艰辛,然而人们却十分朴实,相处十分和睦,没有勾心斗角,少一分争斗。并且书中描写的兄弟俩的关系也并没有因为翠翠决裂,而是当面表达各自的想法,也不想往常书中写得那样,兄弟两为了一个女子拼的你死我活,家破人亡。
兄弟两关系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两个人要得到同一样东西,并不是全都要头破血流才能解决问题的,也许只要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事情解决就会更容易,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宝贵的是相互尊重,少一些隔阂,不要再社会的年轮下迷失了自我。交往之时,单纯未必不是件好事,人与人之间都有一定的空间,然而把每件事都隔开,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了最基本的信任与交流。
大佬的谦让,二佬的愧疚编织了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他们身上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然而他们却令人难以忘怀,他们真挚的感情可以感动一切。人是善良的,也是罪恶的。感人的事迹到处皆是,而也有得事令人发指,汶川地震中,年年十大感动中国人物事迹中,无不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真善美,然而最近社会上连连发生校园学生砍伤事件,存在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但终究是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相对稳定的环境,让我们大多数人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成长,我们要感激这个社会,感恩爱护我们的人。
书的内容取之生活,又高于生活。书的内容,精华让我们成长,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存在各处各人,父母与儿女之间,人与社会,自然等,构成了美好的社会大家园,已是有这一层又一层的人际关系,人才能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人与人之间也要有真善之爱,和谐的社会是要我们共同构造,正如一首歌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每个人都有大佬和二佬的谦让,对彼此相互真诚,神会的不和谐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边城》这本书,让我明白很多,知道要做很多,告诉我今后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我庆幸没有生活在文革期间,我感激这个社会,我高兴我有爱我的父母,我感激他他们的关怀。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让我在感恩中成长。
在满天的星星中而机会就是偶尔出现的一颗流星,掠过天空,来的快,去的也快。《最大的麦穗》就讲了这么一个道理。
古希腊大学者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麦地里摘一颗最大的麦穗,他们挑挑拣拣,但都不满意总是认为机会还很多,最后两手空空的弟子们才如梦初醒的事。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了,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个才是实实在在的。
自古以来,能成大事者都为善于抓住机会之人。中国古代的有一位叫毛遂的门客就是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战国时期,秦国包围了赵国的邯郸。在赵国危急时,赵国只能让人去楚国,请楚国出兵一起攻打秦军,这需要二十位门客跟着一起去请求楚国帮助。最后还差一位,毛遂看见这个机会便自荐,因为他能说会道平原君就同意了他一起去。到了楚国,平原君不管怎么劝楚王,楚王也不答应。毛遂一看这样不行,他马上将宝剑架在楚王脖子上并说明了道理,楚王害怕了只能同意。几天后楚、魏等国联合出兵援赵,秦军终于退兵。回到赵国后他们待毛遂为上宾。人们都感叹道毛先生一至楚,楚王就不敢小看赵国。毛遂靠自己的果断挽救了赵国,也使自己名垂千史,是呀,只有学会把握眼前的机会才不至于一无所获。
每个人都想要一步登天,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抓住眼前的机遇,才能一点一点走向成功之路。就说彼得弗雷特吧,他曾经盲目地跟随淘金潮,妄想一夜暴富。几个月之后也没有淘到一点点金子,面对坑坑洼洼的土地,他失望了。就在他即将离去的前一个晚上,下起了倾盆大雨,一下就是三天三夜。雨终于停了,彼得走出屋子发现不一样了,坑坑洼洼的土地被雨水冲平整,还长出了绿茸茸的小草,他顿时意识到这块土地很肥沃,于是他抓住这个机会,决定用这块土地种花来卖给别人装饰客厅。他把自己全部精力在培育花苗,不久田地开满了无数朵美丽的鲜花,受到了众多人喜爱,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就是因为善于脚踏实地的抓住眼前的小机会,让梦想成了真。可见,追求可以远大,但适当在特殊阶段放低要求,取得一个一个小成功,逐步向大成功迈进,这才是王道。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张九龄说的一点也没错,我们生活中,是否抓住了机会?在复习前因为贪恋电视,浪费了一次复习的机会;写完作业,因为迷恋漫画,浪费了一次背英语的机会;上课时,因为没有认真听课,浪费了一次学习知识的机会
人生的目标是永无止尽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把握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我们才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紧紧抓住小机会,及时发现小财富,慢慢铸就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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