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狗》读后感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郭沫若,就文学领域言,不管是在学术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有相当成就。如今,对郭沫若的研究也早就成为了一门学问,歌颂或论证郭老成就的人举不胜举。鲁郭毛,巴老曹也如歌谣般让我们耳熟能祥。郭沫若甚至拥有与鲁迅并肩的美誉,他的作品,被看着是继鲁迅之后,现代文学(诗歌)诗歌的又一个鲜明的旗帜,《天狗》便是其著名现代诗歌的代表作之一。
然而,反复阅读这首被广为称颂的诗篇,我不禁对许多作家,评论家对此诗的评价产生了疑惑。可对于这样一首在文学史上意义重大的诗作,我犹豫了。可想到老师所说的各抒己见,自由表达,我不由得轻松下来。作为一千个读者中的一个,我应有足够的理由写下我自己看到的哈姆雷特吧?基于这种观点,我写下了对郭沫若所作《天狗》的质疑。 郭老的《天狗》,借以民间天狗吃月的传说,以天狗作喻,塑造了一个特异的自我形象, 题材新颖。在第一节中,诗人开篇便写天狗吞了日。月。甚至宇宙,如此这班,我便是我了,寓意着一场革命的爆发,日。月。宇宙是旧的封建秩序的代表,天狗则是革命者,他毁了宇宙,也便冲毁了封建秩序,体现了当时革命打破封建桎梏,追求个性解放的要求。是当时思想界的一声响雷,的确在唤醒仍沉睡的人们的思想上起了重要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
而后,诗人进而 将天狗比作光全宇宙的总能量。也就是从这里开始,天狗的欲望开始膨胀了!刚刚才吞噬宇宙的天狗,还为来得及消化,就开始妄想成为世界的主宰了,自己成为了宇宙一切的能源也就能控制整个宇宙了!世间一切也自然就得听从他的派遣!事实上,这不过体现的就是个人欲望的膨胀。在得到解放后,他所做的不是构想一个新的。进步的宇宙,而只是受野心的驱使,一味的想要控制宇宙。这天狗似乎胃口奇大,但其野心却更大!胃口不足为患,野心膨胀就让人惊恐了。要是人人都如那天狗般,报着做世界主宰的心态去革命,那革命后的社会到底是会进步还是倒退似乎更让人担忧了!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便是我呀!
我的我要爆了!
在成为全宇宙的总能量之后,天狗的欲望似乎达到了巅峰。他完全被欲望所控制了,所以他癫狂了,他剥自己的皮吸自己的血,他完全散失了理智,似乎连自己都不认识了,所以说我便是我呀!实质上是一个对自己的疑问,因为他不再认识我。他再也无法看清自己,看清世界,所以他说我的我要爆了,逃离了这个已容不下他的世界。 狂暴的欲望就如一个定时炸弹,终会被引爆,而那弹引却是自己。于是,在天狗的欲望过度泛滥之后,他进入了疯狂状态,并最终走向了死亡。由此,我从中看到了对个人欲望的过度追求,并也似乎看到了暗喻的结局。
这种膨胀的欲望追求,在《凤凰涅磐》中亦有体现。
我们生动,我们自由
我们雄浑,我们悠久
一切的一,悠久
一的一切,悠久
悠久便是你,悠久便是我
这事实上就是对重生,长生不老甚至永恒存在的一种渴望,苛求!正是个人欲望膨胀的另一种体现。追求个人的永恒,对世界的主宰权,似乎很难让人将其紧紧规范在人性解放思想的范围之内。
因此,我个人认为,就单纯的于个性解放而言,更准确的说,《天狗》所表达的应是个性解放后,个人私欲的泛滥,对欲望的极度追求。以上便是我想表达的对郭沫若的《天狗》的个人看法。并不妄求大家的赞同。
【篇一:郭沫若天狗读后感】
如果你已经看过《天狗》,相信你至今还不能忘怀那逼人的震撼和感动。如果你还没有看过《天狗》,那么你一定找来看看,因为,这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电影,尽管对于那些耗资千万的超级大片来说,它只不过是一部微不足道的小制作电影。
《天狗》讲述的是一个平凡护林人用生命捍卫森林的感人故事。主人公李天狗是个战斗英雄,在战场上打残了一条腿,复员后被分配到偏远的国有林场当护林人。他一贫如洗却刚正不阿,因恪尽职守、不为利益所动而被当地名声显赫的权势人物、人称三条龙的孔家兄弟视为眼中钉,从而遭受了被停水、停电、妻子受辱、孩子失踪等一系列的非人折磨,最后在三条龙蓄谋已久的械斗中被打得奄奄一息。但这一切都没有磨灭他心中坚守的责任感和淳朴的信念,为了国家不损失一棵树,他在生命垂危之时奋力举起了那枝正义的老枪!三兄弟倒下了,正义胜利了!但天狗却从此再没能站起来
走出影院,我的脑海里还闪现着天狗的几个眼神,它们间接地展现了天狗的内心世界,富大龙的表演可谓出神入化。
(一)乡亲们,我对不住你们啊!
天狗一家进村,乡亲们夹道相迎。他们唱着陕西小调,背着大包小包的礼物送往天狗的新家,粮食、棉被、家禽、还有膘肥的山羊乡亲的心意推也推不掉,只好收下。当天,天狗巡山时发现了山中的秘密,一片片惨遭坎伐的树墩静静地卧在雾气缭绕的山中,默默地控诉着它们的悲哀。这山里的森林是全村人的财路,那些看似心意的礼物原来是贿赂啊!第二天,天狗和媳妇把整整一车的礼物运到了村部,并在村部门口写下了给村民的信,感谢大家的诚意,并劝大家别再砍树。村民们被激怒了,他们用疑惑和仇恨的眼光看着天狗,天狗拿出香烟,殷勤地递给乡亲,但没有一个人领情,天狗恳切地挨个望着乡亲,那眼神中充满了内疚、期许、矛盾。
(二)目送桃花回城
妻子桃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她虽然口里不饶人,但心里却清楚狗子的理想,并默默地给丈夫以支持。她忍受着一次又一次非人的待遇,以女性特有的忍耐力和自身的泼辣把困难一个个地顶了过去。被停水没水喝,她把丈夫从村里唯一的小食店里高价买来的可口可乐变着花样地整出可乐馒头、可乐稀饭一家人艰难地下咽;带着孩子到村长家痛喝个饱,拿村长的脸盆舀村长家的水洗脸。孩子失踪险被杀害,一家三口受生命威胁,她也挺过来了。还是为了水,她相信了三条龙其中一龙的好心,在锁水井的茅房里被侮辱。这最后的防线被攻下,她一颗一直坚忍着的心终于被击垮了。她痛哭着埋怨丈夫的无能,使她们母子遭受折磨,她气急败坏地拾掇行李,拖着孩子回城。天狗默默地看着桃花收拾行李,看着她骂骂咧咧、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拖着孩子上路,他面无表情,但内心却是翻江倒海的痛!为了国家的财产,他连妻子孩子都保护不了!但,孰轻孰重?他心里有数。他目光呆滞,但心中雪亮,他是个硬汉,怎能被权势压服?他得勇敢地撑着!
(三)誓死不悔的执着
天狗的坚守终于惹怒了三条龙,他们最终采取了暴力手段。天狗在刽子手的棍棒下坚强地昂着头,他的眼直盯盯地望着他们,望着那些为了个人私利而企图灭口的罪犯们。他的眼神坚毅而愤怒,他的眼神充满正义和不屈,他的眼神向恶人们发出带血的控诉。刽子手们在他的眼神注视下手软了,邪恶在正义面前只有低头。
这一幕幕,这一个个细节,在我的心头强烈地闪动。我突然想起郭沫若的《天狗》:
我是一条天狗呀!
我把月来吞了,
我把日来吞了,
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
我把全宇宙来吞了。
我便是我了!
这诗中的天狗正是影片中天狗的写照。他是一只守护森林的天狗,他威严的气势让邪恶为之遁形,他无比强大的力量让日月黯然。他就是美、是力量、是正义之神!
【篇二:天狗读后感作文】
在前线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的幸存者,却牺牲在了村民的棍棒之下,这也是莫大的悲哀。同时,山林血-案引发的生命追问和对人性的拷问,那么现实和深远。山林意味着什么,有什么寓意吗?此片发人深思,值得欣赏。看完之后,我的脑子里总在问一个问题:一个人的战斗,到底能坚持多久?
在狂飚突进,冲决一切封建藩篱,高扬个性解放思想大旗的五四时代,《天狗》可谓是最典型、最充分地反映出这个时代精神的独具特色的典范作品,读后感《天狗读后感》这首诗以奇异的想象和超凡的象征塑造了一个具有强烈的叛逆精神和狂放的个性追求的天狗形象。以恢宏的气魄和极度的夸张,突现了天狗气吞日月,雄视宇宙,顶天立地,光芒四射的雄奇造型,喷发出五四时代文学独具的澎湃激-情和破旧迎新的主题。
全诗四节,第一节极写天狗宏大的气魄。诗人借助古代天狗吞食日月的故事,在奇特虚幻的境界中奔驰的想象,并以如椽的巨笔描画了天狗气吞日月星辰,囊括自然万物,以无限膨胀的自我,雄居宇宙中心的硕大形象。把月来吞了,把日来吞了,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把全宇宙来吞了,既显示了天狗磅礴的气势,又透射其万钧之力,淋漓酣畅地表现了天狗横扫旧宇宙的破坏精神。第二节顺应第一节的气韵,写天狗获取无穷能量创造新宇宙新人生。正因为天狗有气吞一切的气概,于是,它从自然万物中获得了无比的能量,它吸收宇宙间一切的光源,融汇了全宇宙的能底总量,成为宇宙的主宰,大有扫荡一切,重建未来的气度。诗人在《湘累》中借屈原之口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创造尊严的山岳、宏伟的海洋,我创造日月星辰,我驰骋风云雷雨,我萃之虽仅限于我一身,放之则可泛滥乎宇宙。这完全可视为对五四时代那种大胆毁灭一切,创造一切的果敢、决断精神的生动写照。
正因为如此,第三节中,这汇聚了全宇宙的能的总量的天狗终于暴烈地行动起来,它飞奔、狂叫、燃烧,如烈火一样地燃烧、如大海一样地狂叫、如电气一样地飞跑,并且无情地剥、食、吸、啮自己的肉体,毁灭自己旧的形骸,进而渗透入自己的精神细胞,在内在本质上更敏锐、更自觉地把握自我意识。最后,以我便是我呀!我的我要爆了!收束全篇,将天狗终于舍弃一切,希冀在爆裂中求得自我新生的革新精神,以奇异的光彩描画出来,从而使整首诗在主题意向上统一到郭沫若式的涅磐精神的基调中。
《天狗》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诗人把自我的情感熔铸到天狗的形象中,直接以天狗自比,极写自我力量的扩张和自我精神的解放。每行诗均以天狗自比,极写自我力量的扩张和自我精神的解放。每行诗均以我为主语起笔,又多以带有肯定语气的判断词是强化比喻,直抒胸臆,以造成火山般喷发式的奔突,汹涌澎湃的激-情。充分表现出五四时代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追求个性解放和自我新生的社会精神。
【篇三:郭沫若天狗读后感】
我从未想过我会去赏析《天狗》,我最初也并未觉得《天狗》有什么特别过人之处,除了它是本书的第一篇文章。直到我读了它多次,才有一种感觉有一种力量呼之欲出,冲破藩篱,冲破世俗的强大力量。本文我着重谈谈我对《天狗》的非时代背景的理解与感受。
而谈天狗,我想先从那三条狗说起。
想必老师还记得那三条狗和那位女士,事实上,我写那片文章的初衷的确是写狗的,准确的说就是记录那狗叫。但是那位女士的确和她的狗有着那么多联系又那么多不同,这是每一个爱狗人士都会有的微妙的感觉。这是一位高傲,世俗,打扮光鲜,又一定程度令诸多人不屑甚至不满的女士。这是三条普通,单纯,原始自然,又一定程度上令我心生喜爱的三条狗;但是女人是狗的主人,而狗不是女人的主人,他们形影不离,却永远代表着明和暗的极端,一个永远在世间明处,一个永远在黑暗深处。其实,这是共同根植于所有人深处的两种东西,人性和本性。我这里的人性指的是世俗的,人与人之间的由历史、由人类自身发展形成的种种制度、道德、关系、潮流而本性就是那些生命一旦降临就必将伴随并埋在人身体内的纯粹的反抗社会、反抗世俗关系、反抗人性的对自然对最高的自由的渴望与释放。而那狗叫,即是狗在向天际呼喊,更是人类自己在向大地默默嘶鸣。但是,这是人类的社会,不是自然的社会,永远占支配地位、永远受人类认同的必是人性的一面。《天狗》带给我的感觉就是正如这三条狗的感觉一样,或许同以狗为意象只是一种巧合,但是又不免深层的含义。狗可是说是人类最早的朋友了,他们总是关系紧密,但是同时人类驯服了狗,狗却极端的忠于人类,这点与猫等其他宠物是很不一样的,但是狗自始至终都会保留着狗的野性、狗的本性。这于人类的起源发展是相似的,人也是动物,人的本性最终随着人类的发展而被压制驯化,但是,人类的那种本性却从未流失,有些人甚至将其发展到极致,而有些人不愿承认或许并未察觉和注意。这于天狗的那种狂飙突进的气势,那种冲破一切,自我毁灭又不知是升华还是精神枯竭,还是自然之性把人本身的人性超越并最终只有面临死亡的结局。
在这里简单提到两位由天狗引申出来的人,我也多次提到,或许是他们太有代表性了,或许只是我自己见识短浅。
梵高和海子。
梵高不知道海子,海子却极端的理解并崇拜梵高。一位高举炽热的向日葵烧得星空旋转,烧得咖啡馆模糊;一位衔着大地的麦子、追逐在阡陌田间的刺眼的风里。他们如那天狗一样激情地创作着,肆意地吸收着太阳光辉,自由汲取着自我本性、自然本性的力量,但是,无可避免地倒在金黄的火海之中,或向日葵,或麦子,或,皆是太阳。这是有如天狗一般迅速又势不可挡的自我毁灭,我不清楚天狗的最终结局。而他们的确是死了,梵高因升华而死,海子因枯竭而死,或者他们都伴随升华与枯竭,升华意味着一个程度的枯竭,枯竭意味着一个程度的结束。
最后,遥想起朗诵比赛有两位同学激情奉献了《天狗》的表演,我听出了慷慨,听出了激昂与爆发的感觉。却仍然觉得差了些什么,还有最后的大笑,狂笑。似乎是处理得很好的,我努力寻找答案,却发现,那三条狗回答我了。
答案自在被划破天际的更深邃遥远的黑暗之中:
痛苦,压抑,无奈。
快乐,释放,自由。
【篇四:天狗郭沫若读后感】
我爱读文学巨匠郭沫若先生的文章和作品,我特别爱读先生五四期间代表作《天狗》;我敬重先生的天狗精神,我愿意向他学习,像天狗一样吞噬着。
《天狗》是郭沫若的第一部诗集《女神》中的一篇作品,它完整地体现了五四狂飙的时代精神。革命,破坏,民-主,创新。
在五四前后创作《天狗》这部作品的郭沫若只是一个在日本留学的热血青年,他身处世界革命、社会变革的中心,目睹中国黑暗腐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现实中。他胸中强烈地感受的巨大的创造力,对中华民族新生的期盼,对自我力量的自信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相互呼应,与世界革命社会思潮的汹涌澎湃和自我情绪的大波大谰发生着强烈地共鸣,于是个人与时代的矛盾郁积在新诗这里找到可以迸裂而出的泉眼,汇集成了充满激-情和乐观情调的战斗乐章《天狗》。
郭沫若对祖国复杂而又澎湃的情感,完美地融于了《天狗》这部作品中,它就像一把利剑,刺醒沉睡着的中国,它期望像天狗一样咆哮,以唤醒沉睡国人;它期望像天狗一样疯狂!诗人的疯狂是近代五四新青年的疯狂,正是它们的疯狂的天狗精神,斗士勇气,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热血青年抛头颅,洒热血,使衰败的中国在烈火中重生。
我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过着幸福的生活。和平年代读郭沫若先生的作品,虽然祖国目前不再陈旧腐朽梧桐褪去了枯槁,醴泉不会再消歇!世界不会再沦陷为胧血污秽着的屠潮,群鬼叫号的坟墓,群魔跳梁的地狱,悲哀充塞的囚牢。整个世界都获得了永生,一切都变得新鲜,净朗,华美,芬芳,一切都变得生动,自由,雄浑,悠远但我们仍要居安思危,要发扬天狗精神,跟阳光下的罪恶做斗争,所以应该在祖国这片净土上,吞噬一切罪恶,把一切涌动着的生命力汇聚成豪迈壮阔的青春精神意象,就像郭沫若在《天狗》中表述的一样:
我是一条天狗呀!我把月来吞了,我把日来吞了,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我便是我了。我是月底光,我是日底光,我是一切星球底光,我是x光线底光,我是全宇宙底energy总量!
读着《天狗》,我携着这股精神力量,背负为祖国崛起而奋斗的使命,向那一切新鲜,净朗,华美,芬芳,那一切生动,自由,雄浑,悠远而奔赴。在这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奔赴当中,我充满生命的饥渴,同时又感到生命力的不断涌动,我在自己的生命力的流泻中感到狂喜和惊异。
亲爱的祖国啊!你曾经的黑暗与残酷,以及那该死的腐朽,让我的灵魂被不停摧残,消磨过,但我如今赞美你,歌颂你一切新鲜的生命,崇拜你具有一切生命力的伟大事物!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我如烈火一样燃烧!我如大海一样狂叫!我如电气一样飞跑!
亲爱的祖国啊!我愿忍痛吞噬自己,为你而创造!
我飞跑,我飞跑,我飞跑,我剥我的皮,我食我的肉,我吸我的血,我噬我的心肝。
我在我神经上飞跑,我在我脊髓上飞跑,我在我脑筋上飞跑。
【篇五:郭沫若《天狗》读后感】
郭沫若,就文学领域言,不管是在学术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有相当成就。如今,对郭沫若的研究也早就成为了一门学问,歌颂或论证郭老成就的人举不胜举。鲁郭毛,巴老曹也如歌谣般让我们耳熟能祥。郭沫若甚至拥有与鲁迅并肩的美誉,他的作品,被看着是继鲁迅之后,现代文学(诗歌)诗歌的又一个鲜明的旗帜,《天狗》便是其著名现代诗歌的代表作之一。
然而,反复阅读这首被广为称颂的诗篇,我不禁对许多作家,评论家对此诗的评价产生了疑惑。可对于这样一首在文学史上意义重大的诗作,我犹豫了。可想到老师所说的各抒己见,自由表达,我不由得轻松下来。作为一千个读者中的一个,我应有足够的理由写下我自己看到的哈姆雷特吧?基于这种观点,我写下了对郭沫若所作《天狗》的质疑。郭老的《天狗》,借以民间天狗吃月的传说,以天狗作喻,塑造了一个特异的自我形象,题材新颖。在第一节中,诗人开篇便写天狗吞了日。月。甚至宇宙,如此这班,我便是我了,寓意着一场革命的爆发,日。月。宇宙是旧的封建秩序的代表,天狗则是革命者,他毁了宇宙,也便冲毁了封建秩序,体现了当时革命打破封建桎梏,追求个性解放的要求。是当时思想界的一声响雷,的确在唤醒仍沉睡的人们的思想上起了重要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
而后,诗人进而将天狗比作光全宇宙的总能量。也就是从这里开始,天狗的欲望开始膨胀了!刚刚才吞噬宇宙的天狗,还为来得及消化,就开始妄想成为世界的主宰了,自己成为了宇宙一切的能源也就能控制整个宇宙了!世间一切也自然就得听从他的派遣!事实上,这不过体现的就是个人欲望的膨胀。在得到解放后,他所做的不是构想一个新的。进步的宇宙,而只是受野心的驱使,一味的想要控制宇宙。这天狗似乎胃口奇大,但其野心却更大!胃口不足为患,野心膨胀就让人惊恐了。要是人人都如那天狗般,报着做世界主宰的心态去革命,那革命后的社会到底是会进步还是倒退似乎更让人担忧了!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便是我呀!
我的我要爆了!
在成为全宇宙的总能量之后,天狗的欲望似乎达到了巅峰。他完全被欲望所控制了,所以他癫狂了,他剥自己的皮吸自己的血,他完全散失了理智,似乎连自己都不认识了,所以说我便是我呀!实质上是一个对自己的疑问,因为他不再认识我。他再也无法看清自己,看清世界,所以他说我的我要爆了,逃离了这个已容不下他的世界。狂暴的欲望就如一个定时炸弹,终会被引爆,而那弹引却是自己。于是,在天狗的欲望过度泛滥之后,他进入了疯狂状态,并最终走向了死亡。由此,我从中看到了对个人欲望的过度追求,并也似乎看到了暗喻的结局。
这种膨胀的欲望追求,在《凤凰涅磐》中亦有体现。
我们生动,我们自由
我们雄浑,我们悠久
一切的一,悠久
一的一切,悠久
悠久便是你,悠久便是我
这事实上就是对重生,长生不老甚至永恒存在的一种渴望,苛求!正是个人欲望膨胀的另一种体现。追求个人的永恒,对世界的主宰权,似乎很难让人将其紧紧规范在人性解放思想的范围之内。
因此,我个人认为,就单纯的于个性解放而言,更准确的说,《天狗》所表达的应是个性解放后,个人私欲的泛滥,对欲望的极度追求。以上便是我想表达的对郭沫若的《天狗》的个人看法。并不妄求大家的赞同。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天狗》。为什么书名叫天狗呀?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赶紧翻开书读起来。谁知这本书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早上起床后看,晚上睡觉前看,甚至上厕所时也偷偷看。这本书真是太感人了人了!一遍读完,我忍不住又读了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白,它是一条西摩族雪橇犬。小白原先在小主人丁丁家过着美好快乐的生活,后来丁丁得了弓形虫病,医生怀疑是猫狗等宠物传染的。主人就把小白赶出家门,抛弃了它。在流浪中,小白遇到了黑朵,黑朵是一条德国牧羊犬。后来它们成为了夫妻,形影不离。它们在繁华的都市、辽阔的雪原、深远的群山自由地流浪。围捕野兔、与狼交锋无意中它们发现自己原来的小主人丁丁被绑匪绑架了,它们齐心协力,勇斗绑匪,把小主人救了出来,小白带又领警察连夜追捕,最终绑匪被抓获。但是黑朵负伤离世,小白因为伤心过度,也离开了这美好的世界。
这两条小狗真是太作文聪明、太威武、太勇敢了!读着读着,我阵阵心疼,流下了伤心的眼泪,这么可爱的小狗狗怎么会死了呢?
我也非常喜欢小狗,我做梦都想让妈妈给我养一只小狗,可妈妈就是不同意。但是我姥爷家有一条小狗,浑身毛茸茸的,像个大绒球,它叫旺旺。它可懂事了!有一次姥爷领它到我们家吃饭,妈妈嫌它脏,姥爷对旺旺说:到门口待着去,别进来。小狗眨巴着小眼睛看着姥爷,好像一下子就明白了姥爷的话,吧嗒吧嗒走出去,乖乖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一呆就是两个小时。如果是我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说什么也不能待在外面。看来狗还是比我听话呀!等我们吃完饭,他听到姥爷的脚步声,呼地一下站起来,跟在姥爷身后,摇头摆尾地回家去了,我怎么喊它也不肯回头看我一下。你看:老爷家的小狗旺旺是不是和书中的小白一模一样,多么懂事呀!
这本书的作者真是太了不起了,他好像走进了小狗的心里,写得太棒了!我忍不住捧起书又读了起来
郭沫若,就文学领域言,不管是在学术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有相当成就。如今,对郭沫若的研究也早就成为了一门学问,歌颂或论证郭老成就的人举不胜举。鲁郭毛,巴老曹也如歌谣般让我们耳熟能祥。郭沫若甚至拥有与鲁迅并肩的美誉,他的作品,被看着是继鲁迅之后,现代文学(诗歌)诗歌的又一个鲜明的旗帜,《天狗》便是其著名现代诗歌的代表作之一。
然而,反复阅读这首被广为称颂的诗篇,我不禁对许多作家,评论家对此诗的评价产生了疑惑。可对于这样一首在文学史上意义重大的诗作,我犹豫了。可想到老师所说的各抒己见,自由表达,我不由得轻松下来。作为一千个读者中的一个,我应有足够的理由写下我自己看到的哈姆雷特吧?基于这种观点,我写下了对郭沫若所作《天狗》的质疑。 郭老的《天狗》,借以民间天狗吃月的传说,以天狗作喻,塑造了一个特异的自我形象, 题材新颖。在第一节中,诗人开篇便写天狗吞了日。月。甚至宇宙,如此这班,我便是我了,寓意着一场革命的爆发,日。月。宇宙是旧的封建秩序的代表,天狗则是革命者,他毁了宇宙,也便冲毁了封建秩序,体现了当时革命打破封建桎梏,追求个性解放的要求。是当时思想界的一声响雷,的确在唤醒仍沉睡的人们的思想上起了重要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
而后,诗人进而 将天狗比作光全宇宙的总能量。也就是从这里开始,天狗的欲望开始膨胀了!刚刚才吞噬宇宙的天狗,还为来得及消化,就开始妄想成为世界的主宰了,自己成为了宇宙一切的能源也就能控制整个宇宙了!世间一切也自然就得听从他的派遣!事实上,这不过体现的就是个人欲望的膨胀。在得到解放后,他所做的不是构想一个新的。进步的宇宙,而只是受野心的驱使,一味的想要控制宇宙。这天狗似乎胃口奇大,但其野心却更大!胃口不足为患,野心膨胀就让人惊恐了。要是人人都如那天狗般,报着做世界主宰的心态去革命,那革命后的社会到底是会进步还是倒退似乎更让人担忧了!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便是我呀!
我的我要爆了!
在成为全宇宙的总能量之后,天狗的欲望似乎达到了巅峰。他完全被欲望所控制了,所以他癫狂了,他剥自己的皮吸自己的血,他完全散失了理智,似乎连自己都不认识了,所以说我便是我呀!实质上是一个对自己的疑问,因为他不再认识我。他再也无法看清自己,看清世界,所以他说我的我要爆了,逃离了这个已容不下他的世界。 狂暴的欲望就如一个定时炸弹,终会被引爆,而那弹引却是自己。于是,在天狗的欲望过度泛滥之后,他进入了疯狂状态,并最终走向了死亡。由此,我从中看到了对个人欲望的过度追求,并也似乎看到了暗喻的结局。
这种膨胀的欲望追求,在《凤凰涅磐》中亦有体现。
我们生动,我们自由
我们雄浑,我们悠久
一切的一,悠久
一的一切,悠久
悠久便是你,悠久便是我
这事实上就是对重生,长生不老甚至永恒存在的一种渴望,苛求!正是个人欲望膨胀的另一种体现。追求个人的永恒,对世界的主宰权,似乎很难让人将其紧紧规范在人性解放思想的范围之内。
因此,我个人认为,就单纯的于个性解放而言,更准确的说,《天狗》所表达的应是个性解放后,个人私欲的泛滥,对欲望的极度追求。以上便是我想表达的对郭沫若的《天狗》的个人看法。并不妄求大家的赞同。
篇一:简爱读后感1500字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欺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读后感1500字范文一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读后感1500字范文二
据说,夏洛蒂 勃朗特的《简爱》与西蒙 波伏娃的《第二性》是现代女性的必读物。在学生时期,我曾读过其汉语版译文,看过英文版电影,简。爱――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些天来,我捧起《简爱》的英文小说,通过夏洛蒂 勃朗特质朴而犀利的语言,书中具体的内容,出色的片段,使我再次走入简爱简单的人世生活,重新熟悉她的心灵历程。
书中的许多人物以及故事,尖酸刻薄的舅母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洛伍德学校,漂亮却不幸的小海伦,然后是布满神秘和阴森气氛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然后由于不能接受罗切斯特的欺瞒愤然出走,历经非人之磨难而后重逢,这些都在头脑里一一闪过。
我可以感觉到夏洛蒂。勃朗特撰写这本书时的心情。那是十分阴郁低沉,布满心酸和惧怕的,既有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又夹杂着对变幻莫测的复杂世界的敬畏。简爱和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一样,走的是一条曲折而艰辛的路,这条路没有任何人引导,谈不上多少光明,而是在黑暗中缓慢摸索,这样的道路只有经过许多碰壁,幻灭甚至流血之后才能够依稀辨认出来。
这本书的情节已为大众所熟悉,许多人都曾经为之感叹过,我是众多感动过的人群中的一员。许多时间以来,我觉得没有另外一部作品比这本书更加完整,更加真实地诠释了一个女性的心理状态,一个令男性惊奇的勇敢的灵魂。
我非常喜爱这句震耳发聩的话: 假如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和你完全一样,我现在和你说话,并不通过习俗,惯例,我是用我的精神和你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由于我们是平等的。
很少有简爱这样坚强,绝不与不合理的现实相妥协的灵魂。这是《简爱》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是不可亵渎的灵魂之美。贪恋富足,虚荣无知,是许多现代女性之通病,而简爱代表了一种高尚的情操,代表了善之极限。
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就如《红楼梦》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一样,它是那么的唯美,那么的空灵,是屏弃了任何外衣的心灵的爱情。个性极强的她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由于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由于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由于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内容包括工作体会、读书体会、学习心得、读后感等心得体会文章
简并不是一个盲目的爱者,她的爱是追求心灵相合的,正如简所想的虽然社会财富将我们远远地隔开,可是在我的脑子里和心目中,在我的血液里和神经里,有一种能与他在心灵上沟通的东西.简爱平凡的外表下面隐藏着不朽的灵魂,在这个平庸的世界上显得异常珍贵,灼然夺目。
她的不屈不挠,勇于抗争的精神赫然指明了一条女性的道路,告诉天下所有的女性:切勿在沉默中沉沦.简爱是一位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女性。她身处苦海,却并没有迷失自我纯真的本性。她不漂亮,但善良,朴实,纯洁,高尚,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和伪善之辞。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如痴如醉,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是它带我遨游了昆虫的王国
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DD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真好看!
五年级:怜悯何必
阿嫲很乐观的说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穷人,但是穷有两种,穷得消沉和穷得开朗。做有钱人真的很辛苦,要吃好的东西,要去旅行,忙死了,穿着高贵的衣服走在路上还得害怕摔跤,穷人习惯了穿着脏衣服,淋了雨,坐在地上,摔跤也无所谓,啊,贫穷真好
阿嫲的这番话,或许在现代人的眼中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没钱当然只能说没钱的好处,但,事实上的阿嫲不是这样,阿嫲年轻的时候基本是没吃过苦,是嫁给了外公之后从知道了贫困的味道,正是品尝过富裕和贫苦味道的阿嫲,才真正的悟出人生的真谛。
大家都说,现在的世道很不景气,钱不够,不能去大饭店吃饭,不能出国旅游,买不起名牌的衣服。。。。因为这些原因,人们觉得不幸福,于是,挖空心思去追求所谓的幸福,甚至于不顾念亲情,在这些人眼中,钱就是万能呢,他们用自己的奸法去夺取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一切,然后,再表面装得很高尚的来慰问你,这其实就是给了你一巴掌后再假心假意的来问你疼不疼。在我看来,这些人其实就是吐暴发户,就算你再有钱,也不显得你的人格有多高尚,反之,总有一天你会被你的良心整得无法生存,于是,这个时候你就只能多拜菩萨以祈求菩萨的原谅。当然,自私现实的还不止这些人,还有一些不顾正义的跟在这些吐暴发户身边阿谀奉承的小人,她们也是被金钱迷了眼,昧着良心说谎话。但是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
看,善恶总有报。所以,我并不提倡当遭到人背叛时去报复,因为这样只会使自己的人品变得跟这些人一样低贱,所以,还是交给上天去惩罚吧。咱还是做个高尚的人好点。妈妈常常教导我们说,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就算被外人再怎么委屈,咱也能够抬头挺胸的走。
也有人把自己某些低劣的行径归跟于世道,说什么都是被世道所逼的,其实,这只不过是堂而皇之的借口,改变的不是世道,真正改变的,只是人自己。我一直不信钱能使得鬼推磨,因为我相信,世上还是有真理正义存在,世上还是好人居多,并不是有钱就幸福。幸福是什么?我的幸福观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气气的相处,在我看来,这远远一家人为钱撕破脸来得幸福多,就好比在单车上笑比在宝马里哭来得更快乐。当然,不止家人,朋友之间的相处也很重要,或许,就在你最落魄潦倒的时候,
是真正的朋友扶了你一把,这种你帮我,我帮你的温馨感觉不也很好吗?
阿嫲常说,人,本来就是赤裸裸的生下来的。没错,人生下来的时候一丝不挂,什么也没有带来,这么看来,无论是事业失败,还是失去房子,只不过是回到原来的处境。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生命还在,一切就能从头来过。所以,幸福并不是金钱所能决定的,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心态。
还有一点,人生活在这世上,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讨厌你,所以,更不必为了讨好人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按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活着,不是很好吗。
最后,套用阿嫲的经典名言:只要能说声再会就是幸福,如果能说改天见就更加幸福,要是能说好久不见就更加,更加幸福了。
其实,幸福就是这么的简单不是吗?人生苦短。何必为了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钱而伤脑筋呢?钱不必太多,够花就好,笑着过完每一天比什么都来得有意义。人生除死无大事,阿嫲说的,穷也要穷得开朗。
一战前的英国德文郡,一匹漂亮的小马驹降生了。他是一匹枣红马。在他的额头上有个白色的十字架。它很快的吸引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的全部注意力。他只要一有空就在田野上看着这匹小马驹寻找食物。恰好,在一次拍卖会上,这匹小马驹被一个醉醺醺的中年人买走了这个人就是艾伯特的父亲。他给这匹小马驹取名叫乔伊。就这样,乔伊被带到了艾伯特的身边。艾伯特很喜欢乔伊,他教乔伊吃马料,识别主人的声音,还教它跨栏,跟它玩儿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急于筹钱交田租,不得不把乔伊卖给了正在买马的尼科尔上尉。尼科尔上尉带着乔伊去了训练场。在那里,乔伊认识、结交了一个朋友黑珍珠托普桑。没过多久,乔伊和黑珍珠跟随着骑兵们参加了对德国军队的突袭行动。没想到德国人早有防备,英国骑兵损失惨重。尼科尔上尉也因此阵亡。乔伊和黑珍珠也当了俘虏,被带到了德军的领地。因为德国的伤员特别多,所以他们就让带回来的马去帮忙拉伤员,把伤员拉去医院治疗。那里的人都对乔伊和黑珍珠不怎么样,不过有一个名叫艾米莉的小女孩和她的爷爷却十分关心它们、给它们吃新鲜的燕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它们又被带去拉又大又沉重的大炮。这份活儿非常辛苦,一匹又一匹马因为过度劳累,最终挣扎不起来而被带队的军官打死。乔伊看到黑珍珠累得不行,曾主动代替黑珍珠去承担拉大炮到山上,导致自己也累坏了。但是,残酷的战争似乎要摧毁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乔伊的努力并不能改变黑珍珠的命运。在日复一日的过度劳累中,黑珍珠不幸心脏病突发,悲惨地死在了行军的路上。乔伊伤心欲绝,它在战场上疯狂地奔跑着,似乎要用奔跑来释放自己所有的悲伤。这时候,英国人的坦克冲了过来,乔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慌乱之中它闯入了两军对垒的无人区,被复杂的铁丝网缠住了,受了重伤。他被铁丝网困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被英、德双方的士兵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刚才还在拔枪对峙的英德双方士兵,此刻却暂时放下了仇恨和战斗,而是携手共同努力,把乔伊成功地救了出来。但现在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双方的士兵都想得到它,于是双方用抛硬币来决定乔伊的归属。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最后乔伊给获胜的英国人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这时候,艾伯特已经长大了,他也去参了军,更巧的是他刚好就在前线军队里,并且因为在战斗中受了德军毒气弹的攻击,双眼暂时失明,被迫住进了战地医院。此时,被救回英军阵地的乔伊也被送到了战地医院,战士们希望军医能够想想办法挽救奄奄一息的乔伊。战地医院的伤员非常多,医护人员和药品都不够,军医官看到乔伊伤势严重,而且又只是一匹马,犯不着为了一匹马而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于是命令警卫打死乔伊,解除乔伊的痛苦。当警卫正准备开枪时,艾伯特出现了。虽然此时艾伯特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凭本能认定这匹马就是乔伊。艾伯特用只有自己和乔伊才明白的口哨声,和自己对乔伊外貌的准确描述,终于让大家相信,这匹奄奄一息的马就是艾伯特寻找了很久的伙伴。所有人都被艾伯特与乔伊的友谊感动了,军医官也破例命令医护人员参照英军士兵的条件去尽可能地治好乔伊。经过一段时间的的治疗,乔伊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漫长而血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艾伯特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乔伊返回家乡了。可是,官僚主义的军官却要把军营中剩下的马都拍卖掉,因为没有战争就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乔伊也在被拍卖之列。愤愤不平的士兵们纷纷捐出了自己的钱给艾伯特,为的是让他买回乔伊。但是在拍卖场上,艾米莉的爷爷却花了更多的钱把乔伊买了下来,只为了告慰已经在战争中死去的孙女艾米莉。心碎的艾伯特只好放弃,谁知艾米莉的爷爷听完艾伯特和乔伊的故事后,却成人之美,慷慨地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故事的大结局是艾伯特骑着乔伊返回了自己在英国德文郡的乡间农场。
《战马》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从中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在残酷的战争当中,总有一些美的东西在闪烁。记得为了找回乔伊,艾伯特勇敢地参军了;记得在拉大炮的时候,乔伊看见黑珍珠特别累了,就更加用力的拉,就是为了能让黑珍珠轻松一点;记得在战地医院里,当艾伯特认出乔伊时,他激动不已《战马》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可贵,即使是在残酷的战争中,也能创造出惊人的奇迹!同时,《战马》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珍贵。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的国度,一定要懂得珍惜!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常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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