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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

《白夜》之读后感15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白夜》之读后感15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说来惭愧,一直听说过贾平凹先生是一位很有风骨很有个性的中国文学巨匠,但一直不曾拜读过他的作品,放假前在图书管闲逛,想搜罗几本感兴趣的书看看,无意间却瞥见贾平凹三个字,还不曾看见书名我便从书架中抽出书来,生怕被别人拿走了,这才看见了书名叫做《白夜》,翻到里面贾老师的作品介绍,有这么一句话《白夜》是我自认为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却被后来的《废墟》掩盖了它的光芒。这评价够高了,坚定了我拜读它的决心。

主人公名叫夜郎,长着一张马脸,人有点痞里痞气,但不知怎地总有几个人愿意帮助他,也许就是因为他那还未泯灭的良心吧。他在鬼戏班子里讨生活,班主、个别师兄倒对他还不错,他自己也机灵,各路神仙都认识几个,对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还真是有些本事,什么警察局的宽哥、文艺界的书画泰斗钱老、市里的市秘书长、图书馆的馆长都熟悉。不仅江湖朋友多,还有一位红颜知己,名叫颜铭,颜铭长得好身材更好,后来做了模特,有许多大款指明了给颜铭捧场送花,但颜铭一直与这些保持适当的距离,既不得罪也不讨好,一心一意和夜郎交往。

故事情节颇为玄妙的是借着鬼戏班子出现了很多阴阳模糊的人和事。最为玄妙的是再生人的一把钥匙,传说一个老汉死而复生寻见自己的老伴儿,老伴儿万分惊喜叫来自己的孩子认爹,儿女却见着这个比自己还年轻的爹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是自己的亲爹,还把老汉赶出家门。当娘的心痛,夜里没人时自己了断了。第二天再生人得知老伴儿不在了也随着去了,只留下一把当时开家门的钥匙,这钥匙被当时执勤的宽哥寻着,便留了下来,晚上与夜郎说起,掏出钥匙时夜郎看着喜欢便从宽哥要了来。此后的一系列故事便好似都与这钥匙有脱不开的关系。

偶然的机会夜郎遇见了虞白,虞白是个地道的文化人,气质好、修养也好,两人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虞白总认为自己比夜郎年纪大,这种一时的好感留不住人的心,夜郎也因为早有颜铭的存在而感觉愧疚,但二人对彼此的思念却又剪不断理还乱。直到颜铭怀孕这段情缘才不得不结束。可怜的虞白!

却又说宽哥一个小小的警察,却十分认死理不论什么人遇见困难,他总会拿出自己是人民警察这个看似不堪的理由义无反顾地帮人家,不管对方是真困难还是设的骗局诈钱,最终自己的老婆实在不能忍受这种入不敷出的日子,回了娘家。

颜铭也是一个看似风光却苦命的人,一心一意对待的夜郎对自己却总是若即若离,当告诉他自己怀孕时他甚至怀疑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出生了,但出乎大家的意料,孩子长得奇丑无比,这与颜铭姣好的面容格格不入。夜郎坚持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要与颜铭离婚。在最后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颜铭在办理离婚证件的工作人员的询问下说出了事实。原来颜铭出生时是一个丑女,连家里人都嫌弃她,颜铭受尽了屈辱后,从家里拿了钱跑到上海做了整容手术,孩子的相貌与小时候的自己无二,最后的颜铭也走上了不归路,她要傍大款给孩子整容。

这几人中不管是谁都是好人却都遭遇了不堪的命运。不知是那把钥匙在作祟,还是人心缺乏信任,如果夜郎相信颜铭,这段婚姻就不会终结;如果虞白与夜郎够坦诚,彼此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不会无果而终。如果社会上的人能急人所急,彼此互助,宽哥就不会因为好心帮别人落得自己无家可归。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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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行读后感1500字


【篇一:白夜行读后感】

初中时爆发了对推理小说的热爱,当时各种类型都有看过,国内的蔡骏,美国的丹布朗,再到日本的东野圭吾。于是东野圭吾成了我继村上春树、岩井俊二后又一位十分吸引我的日本作家,一位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

《白夜行》并不是最近看的,只是最近偶然看到了电影,于是想起了我当时看这本书时的狂热与沉迷,忍不住想要在这里一吐为快。

记得当时发现这本书时就被书的设计所吸引,黑白两色,有两个小孩牵着手在一起走,书名的矛盾性一下吸引了我的目光,在白色的黑夜中行走,这本书究竟讲了什么呢?我忍不住想一探究竟,于是将它买回了家。本来推理小说看过一次后就不会再有兴趣,但我就鬼使神差的把它买了回来,其实我看过一次后就再没翻过了,不是它没有再看的价值,而是我的心灵承受不起这样的悲伤

跟所有的推理小说一样,一切的线索从一具具尸体展开,一步步将我们带到真相的面前。

看完整本书,心中最多的是对亮司的心疼,他为了雪穗付出了太多太多。他为雪穗做了太多背离人性的事。我虽无法原谅他,但也不忍心责怪他。两个在非正常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成为彼此的太阳,相互依附着,在黑暗的世界中生存。

亮司的心愿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句话令无数读者动容。看似简单,却永远无法实现。当我翻开时,看到第一句话,便一气呵成的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用涕泗横流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我像是被小说感染,被紧紧抓住喉咙一般呼吸困难,只有继续读下去。字里行间透出的压抑令我窒息,这份感情太沉重,承载了太多人情甚至人命。明明深爱却无法在一起,见面都是一种奢望。

雪穗的童年经历是悲惨的,长大后的她也只是一具披着光鲜外衣的腐尸而已。她的眼中只有夺取,一切属于我的都不稀罕,不属于我的才更具吸引力。为了夺取,雪穗指使亮司铲除了她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阻碍。她在亮司死后的面无表情,从不回头,令我为亮司感到心疼。但仔细一想,她其实在亮司死去的那一刻也死了,她生命中惟一的光亮泯灭,黑暗已经将她锁牢,从今以后的她应该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雪穗爱财和权吗?从文中看起来似乎是这样,但不知道有多少读者发现,作者并没有描绘出她获得财产后的挥霍,她就是不停的在掠夺,像是在填补内心的空虚。像《千与千寻》中的无脸男一样,什么都吞噬,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不停的吃,是千寻的爱心与坚持感染了他。而亮司是雪穗漆黑的世界中惟一的光明,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但亮司却没能改变她,只是一味的服从雪穗的一切指令,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让人的怜悯心显得多余且可笑。

我虽然不知道失去了亮司的雪穗该如何生存下去,但应该不会再有人成为他们爱情的牺牲品了。也许雪穗就此安稳的生活下去,也许会更加空洞,无人性。

在《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这也是雪穗一生态度的写照。

看完文章后,我无法明确的分出是非,没有绝对的对错。没有人生来便是内心黑暗,报复社会的。雪穗受到的伤害我们无法想象,她的心灵如何扭曲成这样。亮司的世界只有雪穗而已,其他任何人或事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亮司的死也算是对被他伤害过的人的赎罪,而独自生活在这世上的雪穗也得赎还她犯下的罪。是谁的爱捆绑了谁的救赎,在爱与救赎的世界中轮回,善恶终将有报,这一切就留给看到所有的老天来做判决。

小说最后,亮的死带走了雪穗的灵魂,当爱消失的时候,故事也就结束了。

【篇二:读白夜行有感】

看过了渡边淳一的失乐园,我鼓起勇气读起了大师的又一名作《幻夜》,这部被称为和白夜行特别相似的小说再一次震撼了我那幼小的心灵。

提到《幻夜》不能不说她的姐妹篇《白夜行》,这两个故事我是前后读的,因为《白夜行》在前,而且名气大,所以先读的《白夜行》,读完之后有一种酣畅淋漓之感,唐泽雪穗的爱情悲剧让人扼腕惋惜,作为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凡夫俗子,我读《白夜行》的时候一直希望亮司与雪穗能够打败正义的警察,牵着手走出白夜,所以最后亮司为爱牺牲时让我感到无比的悲伤,真是一个爱情悲剧。

《白夜行》读完之后,觉得这是东野圭吾写的最好的一部小说,甚至超越了我之前认为极其精彩的《嫌疑犯x的献身》,《幻夜》的出现不仅延续了对于《白夜行》的喜爱,同时锦上添花地放大了《白夜行》中的悲剧色彩。

刚捧起《幻夜》我并不知道这是《白夜行》的姐妹篇,随着故事的深入,很快就能发现《幻夜》和《白夜行》拥有一样的框架。围绕男女主角接二连三的案件,锲而不舍的警察,男女主角一明一暗的共生关系以及最后男主角的悲剧收场。

最大不同之处在于《白夜行》中亮司与雪穗之间有难以割舍的爱情,青梅竹马的感情总是若隐若显,让人还对于他们还抱有幻想,幻想最后结局是亮司和雪穗远走高飞,过着幸福的生活。《白夜行》的主视角是第三人称,或者说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追随办案的老刑警的视角来揭开整个事情的真相。而《幻夜》却是从局内人的角度出发,以水源雅也的视角为主线,主角人物的内心刻画更加深刻,而且作者一开始就斩断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新海美冬的人性之恶,也为水源雅也的愚笨感到惋惜,《幻夜》中男主角曾经遇到一个可能产生真挚爱情的情愫,可惜他陷入太深,既有客观上的身不由己,比方说被新海美冬握有致命的把柄,也有主观上的迷恋新海美冬的美貌,抱有最后能与新海美冬得到幸福的幼稚幻想。最后水源雅也的短暂醒悟也动摇了,与追捕他的警察同归于尽,本来一个本分老实的手艺人以这样一种结局告别人世更突显了新海美冬的丑恶面孔。

以下我详细列出两者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相同点:

1、太相像的叙述口吻续集秉承了《白夜行》多人称的叙述手法让读者冷静的旁观这个故事按部就班的进行

2、只要是看过《白夜行》的读者看到《幻夜》中那些似曾相识的犯罪手法用脚趾头也能想到女主角的真实身份(她就那些个阴招很实用也很毒辣善于攻其软肋)

3、人物设置还是一个中心多个基本点围绕男女主角身边连续发生的那些事件带入不同的配角来丰富整个故事(甚至连一个嗅觉灵敏的老警察设置都一模一样)

4、悬念的设置大同小异结局都同样设置在具有庆祝意义的节日庆典上男主角凄凉地死去

不同点:

1、《幻夜》相比《白夜行》更像一般的小说那样把男女主角作为主要的侧重点来叙述讲解他们之间的暗箱操作也全部公之于众也正是拜此所赐在前作中我对于男女主角心理活动的疑惑全部拨云见雾般明朗开来(简直就像资料书里的选择题参考答案)

2、《幻夜》少了一种神秘感少了让读者发挥自己想象力的空间

3、对于剧情来讲《幻夜》没有《白夜行》那么起伏跌宕也不太费脑子去想那些事件是怎么回事几乎没有埋下让人意外的伏笔

4、《幻夜》结合剧情的双关语也没有《白夜行》那么精彩。

【篇三:《白夜行》读后感作文】

东野圭吾是我较为喜欢的一名作家,东野先生的书总能带给人一种精神及思想上的冲击。他的很多书我都很喜欢,比如《回廊亭杀人事件》、《宿命》、《我那死去的童年》、《时生》等等,读来都让人震慑并久久回味,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白夜行》。

很多人称本书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被众多东饭视作东野圭吾作品中的无冕之王,被称为东野笔下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使东野圭吾成为天王级作家。

我感觉这样的评语是丝毫不夸张的。

故事形成了两种视角,由男女主角二人来写。女主角雪穗是一个在绝望中成长起来,因生活变得邪恶的人,她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惜一切手段,就正常的视角而言,她是一个坏人,是一个犯罪者,甚至是一个卑劣的生物体。但是她却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动人。她的表面是明亮的,但她的内心从来是阴暗找不到出路的,只有在不停的夺取中才找到一点自我。为了找到自身的地位她不惜利用亮司、利用自己的美色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读者却很难恨她,因为她也是一个从小受尽折磨的人。

再来说说男主角亮,小说中的他从一个喜欢剪纸的男孩成长为一个在黑暗处的实行者,他也是在不断的犯罪,可东野先生的笔下却总让人对亮心生同情怜悯,他是善良的,但他的善良只对于雪穗和他唯一的朋友友彦,对于其他人,他精明冷酷犹如地下魔王。

亮和雪穗之间有着千丝万缕不可斩断的联系,但在整部小说里,他们唯一处在同一空间却是在故事的结尾,亮生命的最后一程,加上雪穗转身离去的背影,在下着雪的冬季留下了无限的悲哀。

日本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国家,这个国家拍的恐怖片非常出色。美国的恐怖片往往是血腥暴力的,中国的恐怖片往往是哄的一声吓你一跳,但是真正让人心理感到说不出来的恐惧的还是日本的恐怖片,我感觉由此折射出的日本人的心理层面也是非常复杂的。而在《白夜行》中,我除了感到男女主人公之间感情的复杂之外,更多的是疑问:日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有为了生活让自己还未成年的女儿出卖肉体,有只顾自己享乐而视儿子无物的,这让重天伦之乐的中国人是无法理解的。虎毒不食子,亮司和雪穗性格之所以如此扭曲和阴暗,和他们的父母有着很大的因果关系。

东野先生的这部书被称为是绝望小说,就字面来理解,亮和雪穗的成长是绝望的,因而才会不择手段的追求希望。白夜行在没有太阳的白天行走,纵使是白天,眼前的却还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推荐大家读一读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

【篇四:《白夜行》读后感】

看完了《白夜行》,决定写点什么纪念一下。

在白夜行之前看了东野圭吾的另一个作品《嫌疑犯X的献身》,感觉还不错,把数学geek塑造成情圣的情况比较少见,咋一看还挺有新鲜感。第一遍属于粗粗浏览,情节至上,总感觉细节好像没那么经得起推敲。同房说白夜行更加震撼于是紧接着看了,看完《白夜行》,我终于意识到,东野圭吾不是那种流于猎奇、推理或者惊悚的小说家,他的书不能按我所理解的探案小说的套路来解读。

为何文字作为古老的信息载体,在电视大荧屏甚至3dsmax等视觉系传媒工具发明之后仍然屹立不倒,为何电视剧电影充斥生活的今天,由一个个字节组合而成的小说依旧流行,为何每当由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播出后总会引发原著党和电视党的争论。显然,文字对人们有独特的吸引力,它的独一无二在于,它有太多暗示性和可能性。

《白夜行》被拍成了电视电影,作者君自然而然要虚心请教一下度娘啦,粗粗浏览了一下各种版本的三次元《白夜行》,我知道它们带来的震撼,绝对比不上一次元文字的娓娓叙述,而且是,远远比不上。

一直到最后,我都无法相信杀人的竟然是雪穗和亮司。我知道这两个小孩有问题,但在东野圭吾笔下,似乎每一个人都有问题。我一路阅读,一路看雪穗虚假而优雅地活着,我一直在等,等作者来个绝地翻盘,把雪穗的伪装撕碎,她加诸于那些无辜女孩子的耻辱,必须一一偿还。而我绝没有把她和十八年前的谋杀案联系起来。而亮司,看他踩着命运的刀刃而行,看他活在光鲜亮丽的社会的背面黑暗脏臭腐朽不堪的底层,看他冷笑,看他鄙夷,我对这个人物简直又爱又怕。我在期待这两条全然不同的主线相交,两个由一桩无头案联系起来的悲惨家庭的孩子,他们现在是云泥之别,东野要怎么让他们产生交集?

一直到最后几章,由老刑警口中得知了,雪穗有一个枪虾和虾虎鱼一般共生的人,并直言这个人是亮司。这才明白,这两个小孩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雪穗身边发生的种种有了合理的解释,而在亮司线屡屡出现剽窃案也有了不言自明的回答。原著从头到尾没有两人的直接互动,知道老刑警的一句话,读者才知道,原来雪穗和亮司,早已将彼此深深刻入了生命的轨道

明白了真相之后,我对雪穗和亮司根本提不起一丝恨意,尽管他们杀了很多人,尽管雪穗在成为美佳的继母之后对还是小孩子的美佳故技重施我真的恨不起来!因为他们遭受的是最残忍的背叛和最无情的漠视来自于最亲的人。我认为命运加诸于雪穗身上的屈辱,重到几乎可以抵消她所犯过的全部罪行。

关于第一场和第二场谋杀,也就是亮司父亲和送货员的死,我无法谴责雪穗和亮司,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挣扎着活下去,努力不被人欺辱。之后接二连三的不幸,都源于这两个小孩早早被扭曲了的心理。

东野对真相并没有过多着墨,他留给我们无限推想的空间,两个小孩是如何杀死这些人的?他们之间如何联系,或者有没有过联系?他们的童年到底如何?包括雪穗母亲的死是自杀还是谋杀都没有定论。

我认为,亮司的心理还是有迹可循的,从他对待友彦的态度就知道了。从头到尾,他没有背叛过友彦,甚至有那么几回保护了他,从此可以窥见亮司心底被他自己囚禁起来,不能见天日的善良。我相信亮司不是没有人性,他把感情全部寄托在了雪穗身上。他面对雪穗时怀有怎样的感情?对父亲行为的愧疚和羞耻,对雪穗遭遇的同情和爱护,或许还有担心害怕。雪穗是他无尽黑夜的光,他活着,就是为了她。然而他和雪穗的感情是从罪恶的土壤里开出来的花,再美,再纯粹,也是带着原罪而生的,不可见光的于是他们无法相见更不敢相认。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终于明白了雪穗说过的这段话的真正意思,也明白了《白夜行》书名的奥秘,作为读者犹且心伤,两个主人公的内心如何,我根本想都不敢想。雪穗对亮司的态度,除了以上那段似是而非的剖白,雪穗本人在书中没有任何表露。但从旁人的叙述中我们大致可以知道,雪穗和亮司小时候是好朋友,他们会一起去图书馆,亮司还会给雪穗剪纸。个人认为雪穗的感情埋藏得比亮司还要深,亮司是刻意避开和雪穗的关系,而雪穗早已经把隐藏当成习惯了。作者将雪穗刻画成貌美聪慧,极有教养的女子,在我眼里,她的外表有多光鲜,内心就得承受多大的痛苦,痛着痛着,她就麻木了。

那时,我比现在的你更小,真的还是孩子。但是,恶魔不会因为你是孩子就放过你。而且,恶魔还不止一个

雪穗的话冷静而淡漠,她才是那个把自己困死在心墙之中的人,她对所有的人都持有高度戒备,她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唯一能够依靠的亮司和她一样也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她才是从头到尾最痛苦,最疲惫的那个人。

《玛雅文明之祭》之读后感1500字


当我第一眼看到《玛雅文明之祭》这个书名时,它就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让我忍不住去翻开它的扉页,去阅读它,去感触它,去领略玛雅文明的神奇古老的魅力。

在这个地球上,演绎着许许多多的文明,例如华夏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有的文明,经过历史长河的洗刷,犹如明珠一般始终保持着耀眼的光芒,得以被人们保存,继承,或发展。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文明都是如此的幸运。有的文明,随着时间齿轮的不断翻转,逐渐被尘烟所覆盖,消失在人们面前,淡化为曾经。

挥飞的尘烟却并不能将灿烂的文明掩盖。璀璨的文明如同神秘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拂去它的灰尘,它依旧能带给人们无限的惊喜。神秘的玛雅就是一则丛林中的巨大谜语,等待着人们的探索与发现。

古老的玛雅文明,起始于西元前1500年,并延续了三千多年。就是在那个久远的时代,玛雅人凭借他们的聪明智慧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有些奇迹甚至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都无法作出解答。

玛雅辉煌与神秘的文明能让你惊讶的合不拢嘴。相信你曾听说过玛雅的太阳金字塔热带雨林世界中最大的超文明金字塔,但你能想象:玛雅人在既没有金属工具,又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仅仅凭借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生产工具,建造出如此精准的金字塔吗?相信你也曾听说过,由现代天文仪器测出的一年是365。2422天,但你能想象:玛雅人仅凭他们奇特的历法,测算地球年是365。2420天。一年的误差不过0。0002天,也就是说,5000年的误差也不过一天。玛雅人的数学采用二十进制,他们使用零的概念,并用到了亿,他们掌握高度的数学和天文历法知识。

假如玛雅人的智慧保存到如今,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是另一番模样。但假设毕竟是假设,玛雅文明,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诞生于热带丛林而不是大河流域的古代文明,它的衰亡和消失与它奇迹般地崛起和发展一样,充满了神秘色彩。现如今,只有热带丛林里的野藤和苔藓,悄悄掩盖起玛雅人的足迹,只有那残塌的废墟向游人眨着考问般的眼睛。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曾经那么灿烂的文化最终湮没在美洲的热带丛林中,繁华的大城市只剩下荒芜?

答案无人知晓,这个秘密的解开,有如拼图游戏一般,将一点点的展现在人们面前。

现在的研究表明,玛雅没落的原因可能有三:干旱,战争以及生态危机。

干旱:西元810到910年,曾经降雨量减少长达一个世纪之久,使得玛雅地区的资源供应紧绷,而旱灾让情况更为严重,造成社会局势紧张,导致玛雅文明的灭亡。

战争:在7世纪和8世纪,当地曾发生过许多战事。现在看来,这竟然是玛雅的世界大战,牵涉到两大主要城邦控制下的所有城市。长年鏖战导致了玛雅文明的毁灭。

生态危机:玛雅文明在人口大发展之后,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生活资源枯竭的严重问题,作为人口主体的农民食不果腹,社会状况一落千丈。在神权政治的体制下,玛雅王族和祭司将这种种衰败之象都归结为神的不满。他们更多地建神庙,更频繁、更隆重地祈祷,期盼能借神力扭转乾坤。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浪费了更多的人力和已十分贫乏的资源,直至陷入不可救药的恶性循环。

经过百年衰败动荡之后,中央低地各城邦都湮没在热带丛莽之中,绿色植物悄悄覆盖起一切,像掩藏起一个久远的秘密。

德国的西拉姆说过:人类假如想要看到自己的渺小,无需仰望繁星闪烁的苍穹,只要看一看在我们之前就存在过、繁荣过,而且已经灭亡了的古代文化就足够了。回顾玛雅文化,我们为它的成就而惊叹,更为它的衰亡而惋惜。但是,我们研究玛雅文明不仅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不仅是为了填补文化的空白,更重要的是,我们得从玛雅悲惨的结局中吸取教训。玛雅文明消失在丛林中俨然已成为历史,只有在历史中不断回顾,了解历史,接受历史,把他转变为改造世界的现实力量,人类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现如今,我们对于玛雅虽然不再陌生,但笼罩在它身上的雾霭却并未消散。对玛雅文明的研究,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商州》之读后感1500字


再读《商州》,已不是当初的感觉了。

高一的语文老师说过,中国的作家中,顶不喜欢的就是贾平凹,他的《商州》分明就是败坏我们商州人的形象的,所以我不喜欢看。当时的我是极其崇拜老师的,为她渊博的知识,超然的气质,当然对她的话也深信不疑。所以一直对《商州》,望而却步,最多只是浏览了一下,并没有去仔细看,认真去想。几天前,在图书馆大堆的书里看到《商州》,拿起来被它的封面吸引:似是天地未开混沌,一片迷茫;又像是一片苍茫的土地,广阔无边;又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吸引着我的目光。最终,再次拿起这本据说是承载了贾平凹太多情感的书。

书中没有金庸式的爱恨情仇,也没有沧月式的扑朔迷离,只是很简单的线索。两个很相爱的年轻人因为世俗、生活、家庭等各方面的原因为爱而亡的爱情悲剧,没有悬念故事。但是感动刘成、珍子对爱情的执著追求,为爱奋不顾身的勇气。商州城里的刘成因为打断欺负他们家的日呢的腿,跑到山阳小镇漫川的外祖父董三海家躲避追捕。在这里他认识了在镇里皮影剧团的演员珍子。在相互的交往中,他们相爱了,但是由于珍子的母亲赌博,贩毒,名声不好,又有很多人垂涎珍子的美貌,企图霸占她,董三海坚决反对,认为珍子是狐媚子,不是正经人,只是想骗刘成的钱。由于公安局里人的追捕,刘成不辞而别,回到商州,最终被劳教三个月。而珍子跟回商州寻找刘成,直到确定刘成的去向。监狱出来的刘成因为自卑,特地到华山捞尸,被剧团开除的珍子则到龟子班为人家的红白喜事唱些孝歌、花鼓词,跟着班子一块流浪。终于,在华山脚下他们再次相遇,刘成带着珍子走了,他们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过自己的生活。而一直喜欢珍子的秃子却带着公安局以拐卖妇女的名义来抓捕刘成。在肆虐的洪水中,刘成为了救公安人员顺子被水冲走。而珍子也随之跳水,即使被救,她也再次殉情,心灰意冷的她宁愿选择在另一个世界与刘成厮守,也不愿意独活,也以次来证明他与刘成是珍心相爱的。

通往爱情的路上,他们走得如此的艰辛,甚至要靠牺牲性命来获取他们的追求的幸福。细想,究竟是什么让让他们的爱情路如此坎坷呢?有人会说是世俗的压力,是那个时代的变态,是董三海的阻挠,是秃子一直以来对刘成的偏见,其实在我看来,跟他们自己有莫大的关系。因为太爱了,他们宁愿选择放手,以为除了自己还会有人带给他幸福,所以出狱后的刘成不认为自己家里穷,坐过牢,配不上珍子,而珍子觉得刘成是城里人,好赖将来有工作,自己又被开除没脸再去影响刘成,所以他们在面对彼此时,他们退缩了,逃避了。如果当初不是选择逃避对方,那么不会有华山相遇的私奔,不会有秃子假告刘成拐卖妇女,不会有警察的追捕,更不会有悲惨的结局。他们一定会是天下最幸福的一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所有普通人能过的幸福日子,一起守着温暖的家园,一起看着儿女成群,一起随着岁月慢慢老去,而不是做一对苦命的鸳鸯,用生命的消逝来见证爱情。

有一篇文章叫《最爱的人最先放手》,说的是两个生重病的病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想让爱人继续支付高昂的住院费,不想看着自己一的爱人为钱而奔波,想让自己的爱人在失去自己后可以安心的追寻自己的幸福,他们假装相爱,并分别与自己的另一半离婚。故事的结尾是两个人死后,他们中一个的爱人说了一句话,因为太爱他,所以才忍心放手,原谅他的背叛,让他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尽管自己依然很爱他。很多人看了之后非常的感动,也很震惊。我也一样,他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可以说这些重病的人不仅抹杀了自己的幸福,还让他们的爱人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李寻欢把林诗茵让给自己的拜把兄弟,结果让三个人痛苦一辈子。

其实,爱情是不能让度的,不像一块钱,一件衣服,送给你,就成了你的了,你可以任意消费。相爱的两个人就像是一根树枝和一片树叶,紧紧相连才会有生命,任意的把树枝和树叶相连带来的只能是死亡。相爱的两个人是茫茫人世里的彼此寻找, 于千万个人中寻找到一个自己一喜欢的人是多么的幸运,所以不要因为自己的多虑而轻易放手。如果你们相爱,而你的爱情不能带给他幸福,那么谁会给他(她)想要的天空。

刘成和珍子的爱是不计名利,不计金钱的。不禁为现代人建立在物质利益上的爱情悲哀。前不久,某校女高才生为婚姻的定价是1000万,我不知道她嫁的是1000万还是一个老公。当越来越多的人因为金钱和利益而选择爱情,那么折中爱情爱情还有什么意义,有一天当你发现睡在你身边的人不是你所爱的,你们同床异梦,那么你失去的青春年华将怎样来计算?

在为刘成和珍子的爱情悲剧感到悲哀的时候,想想我们自己,我们是否也在演绎另一种形式的悲哀?

《家》之读后感1500字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我在初中的时候就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依旧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心在激荡,我的思潮在涌动,我是在悲愤与惋惜中纠结和叹息,实在是在难过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我生活在如此美好的时代,相对于那些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的人们,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那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打破了旧社会的桎梏,一个崭新的时代随之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有人认为,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而我觉得觉新这样的人懦弱,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也理解他,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他的思想,他的行为,都已失去太多太多。活着,只是机械的活着,看不到光明了。

有人认为,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 而我看来,他的幸运还是源于他自己的争取,一个人,只有自己不放弃,才能有信心去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才能最终收获幸福。

有人认为,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觉慧,因我个人觉得,他还是思想不成熟,他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在这件事上,我是相当的气愤,相当的难过,相当的痛心。但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觉慧后来反抗了,为他自己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的爱情还会有最初的美好吗?他的人生是否有遗憾呢?我想,在他心里,会一直有个阴影吧。那个黑暗的年代,留在岁月的遗迹里,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力量,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对未来,对生活都充满了向往和憧憬。

只要心中还有梦,,未来并不遥远。

珍惜现在的生活,为美好的明天不断努力和奋斗!

朋友们,一起加油!

《雷雨》之读后感1500字


淅淅沥沥的雨水浇不了我们心中盘旋的思念,我的思想牢牢地驻立在那场雷雨中,雷雨中的他们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无限的遐想,我仿佛置身于那场轰动世界的雷雨之中,窥视着这世界和这世界的人们。

在一场似乎自然却又有意的雷雨中,暴露了一个大家庭的内幕,也彻底的把一个封建时代最高统治者的虚伪和善变洗涤地清清楚楚,让他们完全呈现在世人的眼前,更因有那场雷雨,把人们心中的反抗,不满也都渐渐地揭露出来,让世人了解一个新势力必将诞生,一个旧的封建势力的灭亡即将发生,雷雨中,这世界好像变得越发清晰,更加透明,藏不住丝毫的虚伪,也容不下一丝的善变,把世界指向了光明。

雷雨式的气候也体现了雷雨式的性格,敢于反抗,不满封建等级伦理是剧中女主人公繁渏的性格,她有着新时代女性的个性,她敢爱敢恨,敢于爱上自己的儿子,她身为周老爷的二房,却与其大房的儿子相恋,她不在乎伦理的束缚,但是特定的时刻使她不得不向封建秩序低头。残忍的周老爷让她唯一的一点希望也燃尽了。封建伦理压抑了她的个性,她不得不在周老爷的控制下而顺服,这是那个时代的她必然的选择,最终她的悲剧结果是她必然的选择,也是新势力推翻旧势力必经的过程。

不管是大家还是小家,总要有人来掌管。周公馆这个显赫的家族中,这个角色很显然由周朴园担任。本来他的智慧,能力足够把这个家族掌管的欣欣向荣,只是因为他的蛮横,冷酷。无情。虚伪把这个家中的信任都给毁了。没有温暖的家谁都不愿意呆。他的残忍只会逼着他的妻儿离他更远,他抛弃前妻,又逼着后妻喝药,不但不尽丈夫的责任,还完全控制她的自由,让她只能呆在房间里。他的个性俨然成了那时社会的象征,也揭露了社会的肮脏,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利益。他见到鲁侍萍时,善变的表情,给他穿上了艺人的面纱,虚伪的语言。恶心地忏悔更加只会揭露自己毫无感情的内心,也显示了他残酷的心态,在他心中,利永远大于情感,他忍心打自己的儿子,更加暴露了资本家的虚伪以及血淋淋的发家史。

戏中人演绎世间事,真情流淌遍地。戏中最悲惨的女人要数鲁侍萍了,她是三个孩子的亲生母亲。被自己的丈夫抛弃后,怀着孩子离开了周公馆,他的无奈使她无法忘怀,她见儿却不能相认。她的心痛,无奈是没人理解的。周朴园对她恋情依旧,但是周朴园的反应却和她截然不同。她是社会劳动力最低层的妇女,也是那个年代和社会的缩影,更是社会的悲剧,更是人们愚昧的原因吧!

戏中一对情人,周萍和四凤是一对相爱的情人,可是兄妹关系却给他们套上了牢固的枷锁。周萍和繁漪的乱伦,周萍和四凤的兄妹关系,决定了他们谁都不会幸福。结果必然会使是那样。缠绵的语言撩拨着这对情人的心灵,让彼此更加相爱。但是无奈的雷雨却使这对情人离开了世间,同时也带走了这个戏中无辜的人--周冲。它是一个老实,善良的孩子。他对四凤的爱是纯洁的,但最终还是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生命。这是封建社会人吃人必然的结果!

周老爷的另一个儿子--鲁大海,他是新生活的代表阶级,它反对旧的封建阶级,他敢于反抗周朴园,具有反抗精神,他是积极的,戏中最终的胜利者。他的前途是光明的,到道路却是曲折的,相信他会坚持地走下去!

戏剧在雷雨中展开,在雷雨中结束,娓娓动人,彻底说出了那时人们的心情,以及社会的心态。雷雨既是自然环境又是社会环境,更说明这个社会即将发生一场雷雨来洗涤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戏终,我好想呼唤,让雷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宇宙》之读后感1500字


爱默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人感到孤独寂寞,就让他看看天上的星星吧。这些从天国传来的光芒会将他与他所触摸到的世界分离开来。

我是一个喜欢看星星的人。在夜晚,仰望星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夜幕上星辰闪烁,璀璨而华丽,有着绚烂而迷幻人心的美。伸出手才发现,它们是那样的遥不可及,星辰是近乎永恒的存在,它们将亿亿万万年地存在于浩瀚的宇宙中。而我们,与这宽阔无际的穹宇相比,只是那样微渺的一点。很好奇星辰所存在的神秘空间,那个我们不可捉摸的宇宙世界。

我常常去书店,想阅读那些有关科学的著作,可每次翻阅便被上面晦涩的专业术语,难以理解的化学物理概念所困惑。一次偶然,在一大堆书中看到了一本封面黯淡的,上面只有两个简洁之字的《宇宙》。我好奇地翻看了起来,草草阅读之下,并没有看那些纯学术的作品而感受到的生涩难懂,反而走进了卡尔萨根所深爱的那个奇幻的宇宙世界。将书买回家,我沉静地阅读了起来。小时候有梦想成为科学家,儿时的认知中,科学是一个奇妙的词,可以创造发明出无数新奇的东西,同样那些遥远星辰上的画面和故事也让我格外向往。而长大以后才发现,科学是那样的深奥玄妙,梦想也早已不知所踪。卡尔萨根的《宇宙》却让我重新陷入了那个梦境般奇幻的世界,也燃起了我对科学的热情。书中并没有其新的理论与知识的发现,但吸引我的是萨根那形象生动的描绘和天马行空的丰富想象。萨根笔下的宇宙是动态的,不是那些深奥的天文学宇宙学概念,不是只有天文科学家们才能看懂读懂的独享事物。微观粒子的奇妙和宏观宇宙的壮美,属于宇宙的秘密,那样清晰而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萨根的独特讲述,使我深深沉醉其中,那些我所渴望知道的奥秘,从宇宙洪荒到如今科技时代,从西方的文明到东方的历史,都一一得到了解答。在萨根的《宇宙》中,我不再恍若一个旁观者,只能仰望着那一门高高在上得学科,欣赏着别人津津乐道的天文事件;我感到我成为了这茫茫穹宇中的一员,身处其中,探索着它那惊心动魄的奥秘。紧紧缠绕主题的,不仅只有广阔宇宙之间的奥秘,更有对人类的历史与未来,政治与宗教,命运与梦想的探求与思考。其中萨根这样写道:宇宙中可能存在许许多多有高级生命的世界。但是根据达尔文主义的理论,除地球以外,其他地方不存在人类。只有在这里,只有在地球这颗小小的行星上才存在人。我们是珍稀濒危的物种。从宇宙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极其珍贵的。如果有人与你有隙,让他活下去吧!因为在1000亿个星系中,你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人类的历史是缓慢地认识这样一个真理的过程:我们都是一个更大家族的成员。 这是萨根和平的博大之爱,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与关怀。他不仅是科学知识的普及者,更是科学精神的传播者。即使在病重之时,他仍然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倾其心血编著讲述着《魔鬼出没的世界》中科学的蜡烛怎样照亮黑暗。。。。。。

在全书的结尾萨根更表现了其对人类前途的深深担忧,并为地球而呼吁着我们应该忠诚于全人类,忠诚于整个地球。必须由我们来为地球大声疾呼。维持人类的生存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宇宙负责,对这个古老的、浩瀚的、孕育了我们的宇宙负责。伟大的萨根编写了一首真正的宇宙史诗,深爱着宇宙星辰的他,追寻着自己的梦想而去。像萨根一样酷爱星辰,岂惧夜幕,努力寻找生命中最璀璨的亮点吧!

因为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 。

《国家》之读后感1500字


我们天天在说国家,首先,我们应该弄清楚国家的具体含义。如何给国下定义,社会科学家们大致是一致的,主要包括三个因素:首先,国家是一套机构,这些机构是有国家相关人员操作的,最主要的作为就是暴力与强制手段;其次,这些机构在通常被称为社会的那个以一定的地理界限划分的领土中心,以我的理解就是国家机制的运行需要依附与领土这种实物。它的主要职能关键是对内要关注它的国内社会,对外需留意他在其他活动的更大范围的各种社会;他在某个领域中的行为常常只能用它在另一个领域中的活动来加以解释;最后,国家垄断着其领土内的规则制定。这种情况要求创建一中被所有公民分享的共同政治文化。

但是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定义,国家的这个定义同样也是具有制度性和功能性。中华文明通常是被一个单一国家所控制,历史上,并非所有的社会都是由国家控制。拉丁基督教是巨额就从来都不这样,比如在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秩序维持,战争规则和司法规则的制定。当今大部分国家生存与其中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明显具有其自己的发展规律,正如封建统治者清楚的知道,国家并不总是对暴力工具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得出一个结论非常简单:意义上的国家特性对每一个历史上的国家而言只是一种愿望。当别的权力资源特别是意识形态权利和军事权力扩展到全国范围时,国家权利的形成出现。

对国家的研究,自然离不开三种古典的理论: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现实主义,他们分别为历届国家做出了最重要的贡献。兹有主义是一种变化着的信条,但是她的核心理念非常简单:个体被认为是道德价值的中心。社会内部的国家活动被自由主义者一多少有些复杂的方式来看待。这种突出的复杂性观点来源于 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第三卷中描述了一种商业扩张的方式,商业扩张导致法治的出现。这种自由主义理论完全意识到,全力自身具有诱惑力,可能被滥用,并且需要永远被控制。换句话说酒啊hi商业社会在工具北京上受人称道,因为这种工具背景以温和的商业取代赤裸的权利而认同了一个题米娜的政治体系的出现。但是,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人们尤其是赫伯特斯宾塞加以具体化,他将资本主义等同于自由主义,斯宾塞主打的愿望就是国家将不复存在:充分发展的个人将一起结成伙伴,而不受任何约束的影响,这既有利于市场原则,也对他们的道德素质也有所裨益。斯宾塞的观点某种程度上远离了反政治的观点,他对于控制权力的需求具有更现实的理解。他并没有寻求废除国家,因为秩序与公正的行政管理把一个比经常所想象的国家更为实在的国家考虑了进去。此外,由于大资本家通过甚至以破坏良好的、有力的市场运作而作为代价进行垄断而自肥,一个明智的政治精英集团是必须的,以便是大资本家们的要求受到抵制。

马克思主义同自由主义思想直接按的根本区别同阶级有关。他对国家的基本概念就就是无论何时国家都不是中立力量,代表普遍利益,相反国家体现了统治阶级的礼仪,与之相应,他指定的规则服务于一些人也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

对国家的分析同样也离不开现实主义。在国内事务中的作用,现实主义坚持认为,是提供秩序,国家已经变成保证安定生活的主要工具,甚至更重要的,参与国际市场的机会是完全值得称赞的。在对外领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国家必须做出努力,盘算其他国家的意图。国家的安全追求意味着在一个国家间体系中,他要投身于均是整治。在当代的环境之下,这一项原则与第三世界国家有特别相关性。在过去,现实主义时了解国家作用何为我们更清楚的考虑未来做准备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但是这是有一定困难的,现实主义有时候可能会倾向于幼稚的简单化。

国家有别,体制有别,国家栖息与一个什么样的体系,自身都会有沉浮。无论如何,国家精英阶层无法用足够的避免巨大战争的技巧安排国家的事情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当今世界各个国家是否能改进,谜底也只能是拭目以待!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之读后感1500字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简爱》之读后感1500字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

简是一个心地纯洁,擅于思考,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女子。幼年的她受尽了折磨,其生活遭遇是让人同情的。然而,就是那个十岁的小女孩让我看到了难以想像的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精神。每一次品味其中的字句,都把自己与这个洁白的精灵化为一体,与她共同体会爱与痛中的甘苦。

我惊异于她的幻想。在她十岁的时候,就读过《帕美拉》等书,这对于年龄相仿的里德家的孩子来说,是不敢想的。她所表现出来的强悍,面对舅妈的严刑,她一次次的捱过,并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挥别了盖茨黑德。连里德舅妈都为她的言行颤栗。应该说,童年时候的简,其个性已经十分明显:一个极富挑战性的形象。这在洛伍德又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从最初无奈的服从,到最终无可阻挡地离开,都显示出了她对于世俗的挑战和对美好人生的向往。在那个时期的女性,她是坚定而勇敢的。

罗彻斯特我更喜欢叫他爱德华,如果《简爱》里少了这个灵魂人物,也不会让如此多的人更好地认识简了。记得他与简的第一次见面:黑色披风、高头骏马、猎狗,还有他近乎粗鲁的态度都给人一种难以忘怀的印象。而他真正的内心世界,却是一个温柔而又可爱,感性与理智并存的矛盾个体。他强迫简弹琴给他听;故作不耐烦的撵她休息;假装吉普赛妇人挖掘简内心的秘密一连串的,这个放高姿态,有着同样痛苦经历的男人最终脱去了冷漠的面纱,融化在简的爱与勇敢中。每次读到他用尽各种思量去试探简的时候,心底都有一种酸且甜的沉醉。

有时候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简。尤其是你像现在这样靠近我的时候。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一个地方有根弦,跟你那小小的身躯里同样一个地方一根同样的弦难舍难分得紧紧纠结在一起。我们一旦分离,这根弦就会绷断。我有个奇怪的感觉,那时我体内血流不止。

这么真切的体会,爱得如此深沉,当简战战兢兢地答应他的求婚的时候,当他们终于可以破除世俗相拥的那一刹那,对于两个人来说是多么可贵的幸福。

然而,夏洛蒂并没有在这里就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又安排了另一段坎途来试探这对有情人。简一直在竭力打破这种世俗,然而她又无法承受爱德华有妻子这一事实,毅然出走。我有时会讥笑她的懦弱,留下爱德华一个人撕心裂肺地呼喊。这是一种怎样的折磨!好事一定要多磨才能显其珍贵吗?

飘雪的冬季,没有简在身边,再熊熊的炉火也不能让爱德华温暖;夏日美丽的庄园,没有简的陪伴,其芳香也只是平淡,夜莺的歌声也不再婉转,这段时间犹如漫长的冬眠,寒冷让人不敢苏醒。

如果没有疯女的一场大火,不知故事要以什么结束,是那场大火促成了他们的相遇,相知和相守。还有简那可爱的叔父,我无比感激他慷慨的财产。

最后,尽管爱德华美丽的黑眼睛只能带着残缺的光明,他宽厚的肩膀也不再完美,但是他的胸膛依然温暖,他火热的情感足以融化所有的坚冰。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喜欢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的难以言传。

简最后的话语,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庆幸,也同样幸福。是的,《简爱》几乎为每一个人安排了一个好的结局,而我却始终牵挂着一个人那个有着蓝色眼睛,为了自己执着的追求不得不隐藏内心的高大的青年。在不能爱与被爱中挣扎,他的痛苦又有谁知道呢?也许他最终的归宿代表着宗教束缚的解除,而我也想衷心祝福他能在天堂里得以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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