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名著读后感(一)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著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假期里,抽时间拜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所著的《海底两万里》这本名著,感慨万千。
凡尔纳先生一生写了六七十部科幻小说,成了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科幻小说家。而《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中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这无非是一本科幻小说,随便翻翻吧。可是在翻的时候,却深深地被它的内容所吸引。
这部小说叙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
最令我佩服的是凡尔纳先生的想象力。一八七零年小说出版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可是他成功的塑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这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书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地理和地质学的知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告诫了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外国文学名著读后感(二)
《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今天读后感大全网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呼啸山庄的读后感2000字2020。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对于爱的理解,我仅限于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的爱的理解,对于爱人之间的那种爱,我并不是很理解,但看完《呼啸山庄》之后,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因为我感受到了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接受了凯瑟琳这个玩伴,甚至在长大一些后,他发现自己对凯瑟琳的深深的爱,并且毫无疑问,凯瑟琳也同样爱著希刺客厉夫,他们一起度过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当然要在辛德雷恩萧不捣乱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才能成立。辛德雷是凯瑟琳的哥哥,他讨厌希刺客厉夫,因为他觉得希刺客厉夫夺走了他父亲的爱,所以他欺压他,处处找他的麻烦,而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希刺客厉夫对他产生了恨意,并且随著他的长大而一发不可收拾
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懊恼,羞耻甚至是痛苦,因为他因为这个而失去凯瑟琳,虽然没有失去她的爱,他依然是凯瑟琳最爱的人,但是他却得不到凯瑟琳,娶不到她,因为凯瑟琳那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因为她顾及到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的少主埃德加林惇,她发誓她爱埃德加,我也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她违背了她的心,她背叛了她的最爱希刺客厉夫。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他变成一个带著绅士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他像魔鬼一样,伤害了几乎每一个人:他使辛德雷变得一无所有,使他失去了呼啸山庄,自己则取而代之地成为了山庄的新主人,使辛德雷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他不顾凯瑟琳的坚决反对,热烈地追求已对他产生强烈爱慕之情的伊莎贝拉林惇,并且带著她私奔了,但并不是爱她,而是为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而伊莎贝拉则可怜地成为了希刺客厉夫手中的棋子,当她发现时,已为时已晚,最后可想而知,他毁了一个原本可以在家过舒适生活的贵族小姐,让她变成了一个要为生活拼命工作的劳作妇女,让她也在悔恨和恐惧中度过余生;他不计后果地一次又一次地见凯瑟琳,让凯瑟琳原本已经平稳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就这样,他的出现间接地导致了凯瑟琳的离去,终于在生下女儿凯瑟琳林惇后,就永逝长辞了;他使埃德加失去了最爱凯瑟琳和亲人伊莎贝拉,甚至伤害了他唯一的亲人凯瑟琳林惇,使他的性情变得阴郁而不再开朗;他残忍地利用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林惇希刺客厉夫,逼凯瑟琳嫁给林惇,为的只是得到画眉山庄,但当他的儿子死后,他却一点也不难过;他使凯瑟琳度过了一段痛苦难捱的日子,并且对她拳打脚踢;他甚至害了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让他从一个绅士变成满嘴脏话的粗人
希刺客厉夫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了所有人,即使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辜的。而他的爱同样也是极端,我想他的恨与他的爱是成正比的。他在凯瑟琳死后以及在他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说他看到了凯瑟琳,并且在他的房客洛克乌德先生说做梦时看到了凯瑟琳是,他居然对著打开著的窗,哭著呼喊著凯瑟琳的名字2020,可想而知,他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了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了
希刺客厉夫将爱与恨当成了他的全部,但可悲的是,最后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他让他恨的人都得到了悲惨的代价,但是那一刻他却觉得空虚,他没有了恨,他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的心中存在的应该就只有对凯瑟琳无尽的爱,所以他选择去找凯瑟琳,当他的生命开始倒数的时候,那四天有时他会展现出真心的笑容,也许那一刻他想到并且看到了他的最爱凯瑟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希刺客厉夫停止了呼吸
希刺客厉夫的爱是极端的,他的恨也是极端的,而这两种感情都是折磨他的源头,折磨了他一生,但是我觉得作者是仁慈的,在最后的时候,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葬在一起,这也算是对希刺客厉夫最后的安慰与救赎吧虽然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说,希刺客厉夫最后的下场是他的自食其果,但是我想没人能否认他对凯瑟琳的爱的执著,这也许就是他身上惟一的闪光点,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也成为了希刺客厉夫黑暗苦涩人生中的唯一亮点了
当然在这本书中,除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苦涩爱情外,还有几段令人印象深刻的爱:埃德加终生爱著凯瑟琳,但是他的可悲之处就是永远的不到凯瑟琳完整的爱;哈里顿和小凯瑟琳之间那种年轻人之间简单的爱;以及在听完丁耐莉叙述的故事之后,对小凯瑟琳产生爱慕之情的洛克乌德先生的这种隐密之爱
全文由见证所有事发生的老管家丁耐莉之口来讲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而听众就是房客洛克乌德先生,以一种讲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这个跌宕起伏,情感复杂的成年旧事,整件事发生在几十年中,但是每一件事都让人印象深刻,每一段感情都让人为之唏嘘,这种细致的写作手法也许就是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爱是神圣的,不要让任何利益,金钱,权利这样的字2020眼去亵渎它,爱是需要好好经营的,因为只有坚持心中的真爱,无论结果是什么,起码过程是幸福的,并且你也曾真心的幸福过;而恨是邪恶的,但是我不能指望每个人心中都不存在恨,因为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充满善意,那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恨有时候都能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一种信念,但是我希望那些心中有恨的人,将你的恨压制住,不要让它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到最后你就会像希刺客厉夫一样,内心变得很空虚,变得一无所有
外国文学名著读后感(三)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俩一起搜集和整理的民间童话,就像一个色彩斑斓、瑰丽奇幻的童话百花园,让每一个读故事的人学会分辨善与恶、贫与富、勤与懒。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十分适合小孩子去读,童趣十足,让我们在笑声中体味人世间的各种情感。书中的小红帽、白雪公主、小矮人、青蛙王子、莴苣姑娘、大拇指、聪明的小裁缝等可爱的故事形象让我难忘,都深深印刻在我的记忆中,带给我许多的梦想。《格林童话》中的每一篇小故事都蕴含著道理,教我们怎样去做善良的人,让我们拥有一颗童话般美好的心灵。我感觉自己就像真的走进他们的世界,跟著他们一起欢乐和悲伤!
我印象最深的是《穿靴子的猫》,那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它会说话,还能让贫穷的主人变富裕。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农民有三个儿子,而他的遗产只有磨坊、一只驴和一只猫。在他临死的时候,把磨坊分给了大儿子、驴分给了二儿子、猫分给了小儿子。而小儿子却想:大哥能用磨坊磨面,二哥能用驴子拉东西,而我的猫却什么也不会,还不如把它杀了呢。可是猫却说,给它做双靴子,保证小儿子会富起来。猫利用自己的智慧设计了很多圈套,让国王和魔法师连连中计,最终让国王和魔法师纷纷上当。最后猫的主人和公主成了亲,还当上了国王。我感觉这只猫很勇敢,有勇气有智慧,能让自己的主人从很贫穷转变成一位伯爵。《穿靴子的猫》以前没有收录在《格林童话》中,是后来补录的,虽很少听说,但却十分幽默,故事中的国王虽然很有钱,但却很愚蠢。故事告诉我们: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相信智慧的力量,智慧往往能改变一切。所以我们要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充满智慧的人;而且不能投机取巧,也不能把金钱看得太重。
我还喜欢《聪明的兄妹》这篇,它讲的是一对小兄妹的故事,他们的母亲死后父亲给他们找了一位继母,但是继母十分凶狠。由于家里穷,继母就把兄妹俩丢进森林里饿死。第一次他们俩用小石子作记号,从森林里找回了家;第二次他们用面包屑做记号,可是面包屑被鸟儿都吃没了,他们在森林里遇上了老巫婆,这个狠毒的老巫婆想吃掉他们,但是他们没有被吓倒,用勇敢和智慧把老巫婆烧死,又历尽千辛找到了回家的路。这时继母已经死了,兄妹俩就和父亲一起过著幸福的生活。这兄妹俩真勇敢,还十分有智慧,不仅想办法找回家的路,还用计谋战胜了老巫婆。我们以后也不要被困难吓倒,遇到困难要沉著冷静想办法,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去战胜困难。我还觉得,做人一定要善良,做个好人,不要像他们的继母那样做坏事,因为人世间的事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做一个对别人关爱的人!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比如:《灰姑娘》让我明白了要以一颗真诚美好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白雪公主》让我认识到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坏人通常会伪装自己;《渔夫和他的妻子》告诉了我们,做人不可以贪心,要靠真本领去生活;《三片羽毛》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尽心尽力,认真去做;《青蛙王子》告诉我们做人要守信用。《格林童话》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打动著我,让我学会了勇敢、智慧、坚强和诚实。《格林童话》的文字2020并不华丽,也没有刻意地描写大道理,但每一个故事都会让我们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让我们时时刻刻感受它的温馨,带著我们走向一个纯净的绿色世界。
童话让我们变得更加纯洁,童话让我们变得更加善良;童话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幸福与美好。让我们都来读《格林童话》吧,让每一个温馨的故事带我们走进童话的世界,成为我们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了《茶花女》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茶花女》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您抓住了《茶花女》的哪些精髓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外国文学名著茶花女阅后随笔示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茶花女》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巴黎女人悲情的的一生。这里采用了倒叙的写法,男主角那痛苦悲伤的回忆,使得情节看起来更加煽情。巴黎女人玛格丽特是一位貌美钟情的女子,她生活在一个充满金钱的肮脏的社会里。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个纯洁的生灵也会身不由己而走上歧途。往往这种人又正是被人们所忽视的,甚至是歧视的。而谁又知道像玛格丽特这样柔弱女子在那荒无度的生活下,内心感受又是怎样的呢?
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茶花女》的故事发生于19世纪的巴黎,作者得知名妓玛格丽特*戈蒂埃去世将拍卖财务,便前往拍卖会,买了一本《玛侬*莱斯科》,并因此与青年阿尔芒结缘,最终根据阿尔芒的故事创作了这部影响深远的文学名著。
阿尔芒偶然遇见妓女玛格丽特,被她深深吸引,并开始追求她,最终因真诚的爱俘获了玛格丽特的芳心。当他们爱得乳胶似漆的时候,玛格丽特为了偿还债务偷偷地接待老伯爵等人。这让阿尔芒无法接受,一气之下与她断绝关系,但很快两人又和好如初并在乡间过着平和安宁的田园生活。怎奈好景不长,阿尔芒的父亲知道了一切,气急败坏的要求他们分开,并设计单独约见玛格丽特,请求他放弃阿尔芒。玛格丽特答应了,还连夜返回了巴黎,不再与阿尔芒相见,最终病故。玛格丽特去世后阿尔芒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悔恨不已。
读完小仲马的名著,我不得已为这位绝世妓女的命运感到悲伤,她与生俱来与其他妓女相比有着一种独特的气质与优雅,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她绝对不会是一名妓女。她的内心纯洁善良,这与她的命运格格不入。也正是命运与心灵的冲击使得她体弱多病,总有那么一丝凄美流露出来,在此她很像《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楚楚动人俘获了不少有钱人的亲睐。她潜意识的认为每个男人接近她都是为了她的美色,没有人真正的在乎她,疼爱她,她也就这样苟活于人世,经常靠过度的纵情与酒精来麻痹自己。
《茶花女》这部作品是19世纪著名小说家戏剧家小仲马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也是作者小仲马的成名作及其最有影响力的一部小说。
人们为书中女主人公玛格丽的悲惨遭遇而潸然泪下。茶花女是当时巴黎的一位名妓,但其外表和内心都像茶花那样纯洁,她总是随身带着一束茶花每月头二十五天是白色的,随后五天是红色的。除了茶花,从来没有其他花与她相伴,故有了这个绰号——茶花女。
在爱情面前,茶花女表现出了自己的坚贞和执着高尚的情操,但她这朵美丽的茶花却因为肺病和各种社会的压力在23岁凋零。她美丽、聪颖、善良,她满怀热情与希望的去追求,追求真正的、自己所期望的爱情,她与阿尔芒相爱,但是在阿尔芒父亲出面阻止他们的爱时,她只能选择退出。之后等到阿尔芒回来时,茶花已经凋谢,再也找不回来了。
她就像茶花一样带着芬芳、馨香来到世界,无声地绽放,默默在风中绽放自己的纯洁美丽。即使受到过风雨、经历过打击,即使委屈,她也默不作声,只为了自己的爱,只将自己最美的瞬间绽放给爱看。直到生命到了尽头,再悄声凋谢,不发出声音,仿佛不曾来过。
这一切都使这位为人们所不齿的烟花女子的形象闪烁着一种圣洁的光辉,以至于人们一提起“茶花女”这三个字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什么小姐,而是一位美丽、可爱而又值得同情的高尚女性。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茶花女》可以说是他的代表作,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 不仅是关于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但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贫穷的时候小仲马的母亲一直陪着他,但当他飞黄腾达的时候却生活放纵,所以小仲马从小就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当他与当时的名妓相爱时他就改变了那种看法,并将两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留有不好的印象,古人也都说什么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她们的优点与价值,首先她们是人,她们有人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当然她们也有自己难以驾驭的无奈和难言之隐。记得我前段时间看过一部电影叫《金陵十三钗》,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国人民奋起反抗,秦淮河畔的女子们也没有忘记国仇家恨,她们宁愿牺牲也不委屈求全于日本人。
接触《茶花女》是在暑假的时候。向来对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的我,在妈妈的要求下读了这本令我感触颇深的书。
《茶花女》讲述的是: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之后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后来她因阿尔芒父亲的威逼而被迫离开了阿尔芒,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做出了种种侮辱和伤害,导致她悲伤不已,因病而死。
初读《茶花女》,感觉是阿尔芒的父亲掠杀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的爱情;再读《茶花女》,不仅为玛格丽特的付出感到悲哀,而且为阿尔芒的猜疑感到悲愤。即使他们在一起了,幸福了,快乐了,还是会让阿尔芒亲手把他们的爱情掩埋在深厚的土地里。是猜疑,是不信任。它们的力量在心中属第一,唯一能抵制它们的是心的善。
猜疑,不信任,往往会在身边发生,比如说:朋友之间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这时,大家会猜疑是别人的错,就会产生不信任,友情就会断绝。所以说:“一份友谊,就那么容易的被摧毁。”
人人都说小仲马的著作《茶花女》是一本不错的书,我也眼馋了,真奔书店买下了就回家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
茶花女,一位出身贫苦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被诱骗到巴黎,沦落风尘。青年阿尔芒的真挚情感打动了她,她便义无反顾地抛弃已民经拥有的一切虚荣和奢侈,甚至变卖一切帐产,与阿尔芒租一间清净的小屋,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然而,命运对她是如此不公平。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儿子的前程,强行拆散了这对恋人,她一病而去。
茶花女,是巴黎交际界当时的第一交际花。但她是善康的,一直在追求真挚的爱情,因为自身贫穷,不得不当交际花,来维持生活。但她善良的心是,你我所想不到的。例如:阿尔芒的妹妹的未婚夫,因认为未婚妻的哥哥和交际花相恋,风声不好,就要求阿尔芒马上与茶花女分手,玛格丽特真的善良的答应了。就是因为分手她才病逝了。
请问你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吗?你不会。我知道,也没有几个人会。所以当时阿尔芒的父亲就夸了:“你宁可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幸福,一定会感动上帝的。”“一定”多坚决啊!如果真的有上帝,一定会被感动的。
我被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茶花女!
《茶花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作。他通过这本书让当时的人们对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广大民众有了重新的认识。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玛格丽特,令我由衷的敬佩!
玛格丽特一生坎坷,命运多舛,催人泪下。为了谋生,玛格丽特来到巴黎,却不幸落入风尘。这是个让她永远也不能翻身的地狱,为此,她也常常厌恶自己,可为了生计,她别无他法。原以为,这一生就这样在屈辱中度过了,想不到却遇到了阿尔芒。玛格丽特被他的真情感动,与他一同前往乡下生活。但是,好景不长,阿尔芒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便劝说儿子离开她。可阿尔芒不为所动,依旧坚持自己的决定。阿尔芒的父亲于是恳求玛格丽特,善良的玛格丽特不想因为自己个人的幸福而破坏一个家庭的和谐,所以她违心地离开了阿尔芒。不明真相的阿尔芒,一气之下对玛格丽特做出了种种侮辱,甚至伤害。最后,玛格丽特在误解和悲愤中离开了人世。
玛格丽特的高尚品质真令人敬佩!为什么她可以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为什么她为了别人的幸福又可以放弃心爱的人,宁愿孤独?因为她善良、无私!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而成全他人。
看完《茶花女》,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人活着,不能太自私。想想我们周围,有些行为真让人感到脸红。为了少走几步路,随意践踏草坪;为了图方便,乱丢垃圾;为了省时间,随意穿越马路……很多人为了一己私利,而不顾社会公德,与玛格丽特相比真是无地自容!
古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朋友们,我们不能自私地活着,在做每件事之前,请想想:我们这样做对不对,会不会影响别人?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文明的社会!
《茶花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于1848年发表的一篇长篇小说,很快便闻名于世,四年后又改变成为剧本,在戏剧界也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书中的男主公—阿尔芒是一个真诚、热情的人,他有些冲动,有点固执,也有着一些嫉妒心。他对玛格丽特一往情深。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美丽、善良,虽然她沦落风尘,但依然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心。放荡红尘,奢侈的生活方式,因为她的精神是极度空虚却十分高尚的。
在这个只有表面华丽,而内心丑恶的现实里,人们彼此欺骗,用虚伪遮掩着自己。
我觉得《茶花女》是一部描写爱情悲剧的小说,语言朴实无华、真切感人。这本书歌颂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之间的纯洁、真挚的美好爱情,书中玛格丽特与阿尔芒之间有着纯洁美好的爱情,尽管他们的身份地位不同,但他们心中始终保持着对爱情的信仰,并且可以为了爱情牺牲自己,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伤感,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他们彼此热烈的爱。
至于《茶花女》一书中蕴涵的多少文学价值,社会意义,赞扬的,忏悔的或是批判的东西等等,我都无心再去追究,只想好好回味文章里的一切一切,单纯的表达自己最真切和最直接的感受!
【篇一:《美国悲剧》读后感】
《美国悲剧》一书是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Dreiser)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克莱德格里菲斯受社会上邪恶风气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一个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斯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克格斯厂内充当工头的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罗伯达。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期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
《美国的悲剧》是我所看过的一部比较感人的作品,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之大,可以使一个人蜕变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个物欲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难得,但我相信还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纯真和执着,我想他们是最清醒的。
【篇二:读《老人与海》有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篇三:《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读了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着名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古语有云,钱财乃身外之物,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名旧金山的小职员亨利亚当因意外而流落伦敦,身无分文。这时,一对富家兄弟为了打赌,给了亨利一张百万英镑。之后,亨利在餐厅用餐或任何店铺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开始是因为衣着等而备受冷漠和怠慢,后来当他拿出百万英镑时,则受到店员和老板的热情款待,这种热情已经到了无需花钱即可购买物品的地步。
读完了这篇《百万英镑》,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作者马克吐温通过写这篇文章,讽刺了社会上虚伪的人格和一群守财奴的形象。钱只不过是一堆纸而已,虽说没有钱寸步难行,但是也不要被钱阻挡了前行的脚步啊!金钱不是万能的,它能买来美食,买来漂亮的衣服,却买不来朋友、亲人的关心与爱!爱是无价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两篇文章:
第一个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农夫因为厌倦了穷日子,想致富,便一心一意地创业。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农夫已经成为了富翁。而当他去找妻子,想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时,却被告知妻子带着孩子走了,具体地点不详。这时,富翁才知道自己忽略了妻子和孩子,捶胸顿足,去找她们,但是却没有找到。富翁因为对钱的迷恋,永远地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第二篇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富家大小姐,个人就拥有四十亿钱财。正因如此,她每天都会收到许多恐吓信。她的妈妈担心她的安全,便把这个年仅8岁的小女孩关在一个小木屋里,以隔绝外界的伤害。不想这个女孩却患了抑郁症,整天沉默寡言。她的妈妈到处求医,却再也治不好她的病。这个小女孩的生命,就因为钱,而再也没有缤纷的彩虹。
钱财,多么熟悉而陌生的一个词。自制力不强,无法掌握、运用钱财,就会沦为钱的奴隶,天天围着钱转;如果可以很好地运用钱财,你一定会将钱踩在自己脚下,不被它所控制!让我们合理运用钱财,不当守财奴!
【篇四:《乞丐王子》的读后感】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篇五:《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如果用一个短篇就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的狙击步槍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关于上面一点,没有人比福克纳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写完《老人与海》以后,福克纳写了一个短评,最后一句话是:赞美上帝,但愿创造出、爱与怜悯着海明威的那个力量不管那是什么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这句话里包皮含的意思很明显,它就是想说这小说多一点则散,少一点则缺。这篇《老人与海》既不是长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于其间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说就是这样一种小说,这是一种既要写完整又要一句话也不多的小说,它的篇幅什么也不代表,仅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应该成为的那个长度。
如果一个读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说,而这个读者又是在听说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后才开始读他的小说的,这个读者可能会遭遇这样一种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说语言的平淡弄得一脸茫然。因为他在听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后,他就会抱有期望,认为他的小说一定写得非常出彩,扣人心弦,惊险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这样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几页以后就失望了,然后,他就会从阅读变成浏览,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小说寡淡无味,最后是再也读不下去。
造成这种原因的其实我上面已经说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洞穿全篇的主线,而这个主线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又常常是隐敝的,如果你没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论,那就对小说的精彩之处视而不见。他的冰山理论所说的看得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这八分之七其实就是主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人物的心理主线。而心理主线,只要思虑一下人说过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经存在过、出现过之间的比例,你就会认为这个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实划分的很有道理。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篇六:《丧钟为谁而鸣》读后感】
过了两个月,终于把从图书馆借来的《丧钟为谁而鸣》读完了,由于书本很厚,读的时间断断续续,我竟然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把它读完。可是不管花多少时间我都觉得这本书值得一读。
这本书主要讲在一战爆发前夕的西班牙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志愿者罗伯特乔丹,他本是西班牙语的教师,后来志愿到西班牙当爆破手。故事便是围绕乔丹在执行炸桥任务而展开的。故事不只是讲述战争,它还穿插着乔丹与玛利亚的爱情,另外除了乔丹之外,本书还塑造了一些经典的人物。
巴勃罗本来是个英勇的人但后来丧失了斗志反而产生了居安享乐的想法,但最后他的战斗勇气还是回来了。而巴勃罗的妻子比拉尔则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妇人,她因为在斗牛场的工作结识了巴勃罗并且跟他过生活,看到后来消极的巴勃罗她直骂其消极,她虽然泼辣但心地善良,正是她救了被法西斯欺凌侮辱的玛利亚并悉心照顾她。这些人都是打游击战的,他们为了和平而躲在法西斯的敌后山区为共和事业奋斗。
因为战争,西班牙人们感到巨大的痛苦。玛利亚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法西斯分子杀害,自己也被法西斯分子蹂躏,这种痛苦令她身心受到巨大打击。而拉比尔还有其他一起作战的人,他们都被迫离开他们深爱着的家乡。到故事高潮时,另一游击队领导人聋子被法西斯杀害了,聋子等人为了配合乔丹的工作去偷马,最后被法西斯发现并被围困在山头上,聋子经过英勇搏斗后壮烈牺牲,法西斯分子竟然将他们的头颅砍下邀功。得知聋子的死大家都很悲伤,但大家没有绝望而是在乔丹的指导下继续执行任务。
最后炸桥任务顺利完成了,而善良的老人安塞尔莫却被桥的碎片插死了,另一名伙计也被法西斯枪杀致死。到最后,乔丹也被炸断了左腿,他要求罗伯特和比拉尔带着玛利亚逃跑不要管他,但无论如何玛利亚都不肯离开,乔丹说,玛利亚是他他是玛利亚,只要玛利亚离开了就等于他也离开了,最终玛利亚被巴勃罗和比拉尔带走了。在死之前,乔丹承受着断腿带来的的巨大伤痛,等着杀死最后一名敌人,然后牺牲了。
看完故事后我更加深刻地痛恨战争,痛恨法西斯,我被罗伯特乔丹他们的为和平为人类而战斗的精神所感动。战争最后使许多人失去了生命,它是苦难的制造者。所有牺牲了的人的死是伟大的,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我相信巴勃罗、比拉尔和玛利亚会继续为国家战斗,他们最终会找到幸福。
【篇七:《洛丽塔》读后感】
纳博科夫被世界文学评论界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这样一位高度优雅的小说家、诗人、批评家兼翻译家的纳博科夫,写了他最有名的作品《洛丽塔》,讲述了一个中年男子和未成年的少女洛丽塔之间的一段感情,由此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东西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故事情节有点乱,但还是能看懂。我认为教授亨伯特的爱很专一,但他的爱太过束缚,有时让人承受不了。正如洛丽塔想方设法逃离了他,这种爱最后是没有结果的。年轻的洛丽塔没有确定是否爱上亨伯特,而去引诱他,导致亨伯特伤透心,做出了疯狂的行为。痴情的亨伯特对爱过于执着,任性的洛丽塔对爱不忠实,最终毁掉了双方自己。
【篇八:《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近日备考之余,读了两本小说。其一是卡尔维诺的《命运交叉得城堡》,其二是博尔赫斯的《私人藏书》。为阅读得冲动、为文学得激情、为考研得填充、为论文得资料。兼而有之吧。
喜欢卡尔维诺,源于王小波。他在一个广播节目《孤岛访谈录》中主持人黄集伟询问王小波,“你读了这么多如你所言现代经典式的小说,谁对你的影响大一些?”王小波回答,“我恐怕主要是以卡尔维诺得小说为摹本吧!他的一些小说跟历史没有关系,他喜欢自由发挥——他的一篇小说叫《我们的祖先》,就叫小说好了,他常常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自由发挥,写出来相当好看,更容易进入一种文学状态,不受现实的约束,和纪实文学也彻底划清了界限。”
在《命运交叉得城堡》里,通过塔罗牌叙述故事,小说中有图画已经不足为奇,比如:《好兵帅克》、《项迪传》等。但是如此多的、特别是每页基本上都空出一个区域摆放塔罗牌,这种形式完全让我眼前一亮。但读至四分之一,不知作者描写与主题有何关联,当读完《命》第一部分时,谜底全部揭开,一切都豁然开朗。这种感觉是我读卡氏作品最让我激情与欣喜得地方。(比如《寒冬夜行人》)
《命》里与其说是一些故事,不如说是一些寓言。此外,作者什么也没有告诉我们。或者,已经告诉了我们全部。
而认识博尔赫斯,源于卡尔维诺。《私》是个介绍其钟爱作家与作品的小册子。只是又让我多认识了几个作家。其中介绍斯威夫特时,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读了卡尔维诺的一些作品后,发觉卡氏的作品中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得。在《命》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卡氏太过于追求文学的试验和形式,而使文学性稍稍减弱。特别是《命》的后一部分,实在是有点太过交叉。幸好作者及早收手,没有去写第三部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起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解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己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希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我们为自己的童年,自己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起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说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其中最富有童趣的要数《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温。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多勇敢啊!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篇一:读《哈姆雷特》有感】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篇二: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题记
被着称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便是如此。即使是在59岁高龄了,但他仍然不放弃自己的职业作家。在高龄时期创造出惊世传奇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提到梦想,我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位年轻的少年双手抱脑,坐在椅子上,肩膀一抽一抽地,眉毛因愤怒而皱了起来,脸上涨地通红通红的。而在他旁边,有两位中年人正交谈些什么,其中一位中年人直接站了起来,食指指着那位年轻的少年,正在咒骂着什么,因他的激动,头上银白的发丝也跟着一颤一颤的,而那位少年也因他的咒骂将头低地更低了。渐渐地,我似乎听清楚了他们的对话。鲁滨逊,我不允许你出去航海,我只希望你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中,安安分分,不要再让我和你母亲着急了!说话的是刚刚那个愤怒的中年人,他看似是少年的父亲,而另一位应该便是他的母亲了。另一位中年人坐下来,用手轻轻拍着少年的背,也在安慰着。不!父亲,母亲,我的梦想便是航海,即便有危险,我也要去,因为这是我的梦想,我的信念!少年突然站起来,暴吼一声,随后便消失在屋子里。
画面又一转,一个身穿羊皮衣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眼前,他坐在一块礁石上,远远地望着澎湃的海浪,嘀咕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是我不放弃,我从未后悔。仔细一瞧,这不是刚刚出现的那位少年么。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脸上已经长满了皱纹,雪白的胡须随着风一飘一飘的。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却没有在他心上留下。他的心仍旧和年轻时一般,有着远大的梦想,他从未放弃过这个梦想,从未后悔过这个决定。
画面继续转动,再一瞧,海上行驶着一搜大船,里面坐着一个老年人,嘴角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哦,是鲁滨逊!他在无人岛上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祖国了,他航海的梦想终于成功了!人老,心未老,即使,鲁滨逊已经是高老年龄了,但是,他航海的梦想还在继续,梦想,永远不会结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
【篇三:在感恩中成长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四:《呼啸山庄》读后感】
感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在感恩中成长,在感恩中经历,在感恩中幸福。
《呼啸山庄》讲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弃儿希思克利夫在利物浦的大街上被好心的恩肖先生捡起,抱回家收养,与恩肖的儿子辛德雷和女儿凯瑟琳在一起生活,辛德雷讨厌希思克利夫,而他的妹妹却喜欢希思克利夫,恩肖死后,辛德雷成了一家之主,把希思克利夫当仆人和佃农对待,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半百般侮辱,虐待他。
与此同时,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由于性格和爱好上的一致而成为最好的朋友并产生了朦胧的爱情。邻近的富绅之子林顿向凯瑟琳求爱,频繁登门拜访,凯瑟琳对他表示了好感并决定嫁给他,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凯瑟琳嫁给了林顿。
希思克利夫也发财回来,同时实施报复。辛德雷因丧妻而染上了酗酒和同赌博的恶习,希思克利夫引诱他进一步堕落,轻而易举地占有了他的全部家产,并将他的儿子教唆成一个文盲和无赖。
希思克利夫利用欺骗手段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为妻,婚后百般虐待她。凯瑟琳在病疼中生下女儿小凯瑟琳后去世,伊莎贝拉在认清希思克利夫的真面目后也离他而去,并生下了儿子小林顿。后来,伊莎贝拉列死去,儿子被希思克利夫夺回到自己手中,并诱使他与小凯瑟琳相爱。在林顿病重之时,他设计劫持了小凯瑟琳,强迫她与自己的儿子小林顿成亲,吞并了林顿的全部家产,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
小林顿不久死去,小凯瑟琳与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产生了爱情。与此同时,希思克利夫被凯瑟琳的鬼魂缠绕得坐卧不宁,不思饮食睡眠,他从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眼睛里看到了凯瑟琳的那双眼睛不愿再阻挠他们的爱情,在抑郁和精神错乱中死去。希斯克里夫是悲惨的,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爱。
因为爱他会杀人,而他也终在爱中死去。或许他的行为被许多人所不能谅解,但是他心中有着自己对爱情的理解。因为不能与相爱的人在一起他做出了许多残忍的事情,甚至在瑟琳临死之前还要羞辱她,他的爱是疯狂,是激烈的,是残忍的。可能我们现在还不懂爱,不懂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含义。当爱被化为仇恨时,那已经不是爱了吧,那是一种恨,一种深入骨髓的恨。
此时他心中已被仇恨覆盖了,无耐,惆怅,孤独,或许还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当仇恨在他心中生长时,那一颗纯真善良感恩的心已不复存在。凯瑟琳曾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但是他们的爱却不被世人所理解,那是无奈,迷茫,痛恨。希斯克里夫最后明白了爱的真谛,安详地离开了人世,他的墓与他爱的人紧靠在一起,此刻他是幸福的。希斯克里夫他最后终于明白了感恩,只是命运捉弄人。
命运弄人,徒叹奈何。咫尺天涯,各自珍重。因为他忘记了感恩,才有后来一切的发生,让我们在感恩中成长,重新开始!
【篇五:《简爱》读后感】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篇六:《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产党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篇七:《威尼斯商人》的读后感】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篇八:《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后感】
每天的傍晚是我的读书时间,我喜欢这份宁静、温馨和从容。就是伴着这份宁静从容,我读完了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并看完了它的同名电影与电视剧。虽然上学期间读过这部小说,但也只是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故事情节,这次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真正魅力,让人久久回味。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漫主义潮流。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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