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中国文学名著导读》这本著名的书。是长江出版社,主编是:陈智勇和吴雨时两位著名的人。袖珍典藏的一本名书!
这里面我最喜欢看小说篇,小说篇里有几个主要的,是:搜神记、唐宋传奇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绿野仙踪和红楼梦。我最喜欢看了!
三国演义是我首先看的,我一边看一边画,看得津津有味。
桃园三结义各有各的缺点和优点,他们的缺点就是:张飞太暴躁,关羽太性急,刘备太轻敌。他们的优点就是:张飞暴力很强、很猛。关羽武功高强,信心坚定。刘备兵力很大,而且每一位兵都很忠心、勇猛、坚强。
唉!他们要是能把自己的缺点补上,那就不至于死的那么惨了。什么,你们问我桃园三结义是怎么死的?那我就告诉你:张飞喝完酒以后,就很狂,总是打死士兵,所以士兵在趁张飞睡觉的时候砍下了他的头,把头给了别人,有投靠了别人。关羽也是砍下头后死的。刘备是想为关羽报仇,于是攻打别国,没有打过,被别人火烧连营,回到了属于他的国家,最后脱骨生气而死。唉!
三国里面有最厉害的三名大将,身穿盔甲,骑着战马,手拿锋利的武器。他们就是:赵子龙、吕布、马超。
我可喜欢看三国演义了,书上也很有意思,电视上也很有意思,小朋友们,以后再给你们介绍别的小说。拜拜!!!
【篇一:《美国悲剧》读后感】
《美国悲剧》一书是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Dreiser)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克莱德格里菲斯受社会上邪恶风气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一个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斯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克格斯厂内充当工头的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罗伯达。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期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
《美国的悲剧》是我所看过的一部比较感人的作品,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之大,可以使一个人蜕变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个物欲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难得,但我相信还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纯真和执着,我想他们是最清醒的。
【篇二:读《老人与海》有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篇三:《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读了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着名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古语有云,钱财乃身外之物,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名旧金山的小职员亨利亚当因意外而流落伦敦,身无分文。这时,一对富家兄弟为了打赌,给了亨利一张百万英镑。之后,亨利在餐厅用餐或任何店铺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开始是因为衣着等而备受冷漠和怠慢,后来当他拿出百万英镑时,则受到店员和老板的热情款待,这种热情已经到了无需花钱即可购买物品的地步。
读完了这篇《百万英镑》,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作者马克吐温通过写这篇文章,讽刺了社会上虚伪的人格和一群守财奴的形象。钱只不过是一堆纸而已,虽说没有钱寸步难行,但是也不要被钱阻挡了前行的脚步啊!金钱不是万能的,它能买来美食,买来漂亮的衣服,却买不来朋友、亲人的关心与爱!爱是无价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两篇文章:
第一个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农夫因为厌倦了穷日子,想致富,便一心一意地创业。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农夫已经成为了富翁。而当他去找妻子,想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时,却被告知妻子带着孩子走了,具体地点不详。这时,富翁才知道自己忽略了妻子和孩子,捶胸顿足,去找她们,但是却没有找到。富翁因为对钱的迷恋,永远地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第二篇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富家大小姐,个人就拥有四十亿钱财。正因如此,她每天都会收到许多恐吓信。她的妈妈担心她的安全,便把这个年仅8岁的小女孩关在一个小木屋里,以隔绝外界的伤害。不想这个女孩却患了抑郁症,整天沉默寡言。她的妈妈到处求医,却再也治不好她的病。这个小女孩的生命,就因为钱,而再也没有缤纷的彩虹。
钱财,多么熟悉而陌生的一个词。自制力不强,无法掌握、运用钱财,就会沦为钱的奴隶,天天围着钱转;如果可以很好地运用钱财,你一定会将钱踩在自己脚下,不被它所控制!让我们合理运用钱财,不当守财奴!
【篇四:《乞丐王子》的读后感】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篇五:《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如果用一个短篇就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的狙击步槍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关于上面一点,没有人比福克纳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写完《老人与海》以后,福克纳写了一个短评,最后一句话是:赞美上帝,但愿创造出、爱与怜悯着海明威的那个力量不管那是什么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这句话里包皮含的意思很明显,它就是想说这小说多一点则散,少一点则缺。这篇《老人与海》既不是长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于其间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说就是这样一种小说,这是一种既要写完整又要一句话也不多的小说,它的篇幅什么也不代表,仅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应该成为的那个长度。
如果一个读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说,而这个读者又是在听说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后才开始读他的小说的,这个读者可能会遭遇这样一种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说语言的平淡弄得一脸茫然。因为他在听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后,他就会抱有期望,认为他的小说一定写得非常出彩,扣人心弦,惊险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这样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几页以后就失望了,然后,他就会从阅读变成浏览,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小说寡淡无味,最后是再也读不下去。
造成这种原因的其实我上面已经说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洞穿全篇的主线,而这个主线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又常常是隐敝的,如果你没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论,那就对小说的精彩之处视而不见。他的冰山理论所说的看得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这八分之七其实就是主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人物的心理主线。而心理主线,只要思虑一下人说过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经存在过、出现过之间的比例,你就会认为这个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实划分的很有道理。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篇六:《丧钟为谁而鸣》读后感】
过了两个月,终于把从图书馆借来的《丧钟为谁而鸣》读完了,由于书本很厚,读的时间断断续续,我竟然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把它读完。可是不管花多少时间我都觉得这本书值得一读。
这本书主要讲在一战爆发前夕的西班牙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志愿者罗伯特乔丹,他本是西班牙语的教师,后来志愿到西班牙当爆破手。故事便是围绕乔丹在执行炸桥任务而展开的。故事不只是讲述战争,它还穿插着乔丹与玛利亚的爱情,另外除了乔丹之外,本书还塑造了一些经典的人物。
巴勃罗本来是个英勇的人但后来丧失了斗志反而产生了居安享乐的想法,但最后他的战斗勇气还是回来了。而巴勃罗的妻子比拉尔则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妇人,她因为在斗牛场的工作结识了巴勃罗并且跟他过生活,看到后来消极的巴勃罗她直骂其消极,她虽然泼辣但心地善良,正是她救了被法西斯欺凌侮辱的玛利亚并悉心照顾她。这些人都是打游击战的,他们为了和平而躲在法西斯的敌后山区为共和事业奋斗。
因为战争,西班牙人们感到巨大的痛苦。玛利亚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法西斯分子杀害,自己也被法西斯分子蹂躏,这种痛苦令她身心受到巨大打击。而拉比尔还有其他一起作战的人,他们都被迫离开他们深爱着的家乡。到故事高潮时,另一游击队领导人聋子被法西斯杀害了,聋子等人为了配合乔丹的工作去偷马,最后被法西斯发现并被围困在山头上,聋子经过英勇搏斗后壮烈牺牲,法西斯分子竟然将他们的头颅砍下邀功。得知聋子的死大家都很悲伤,但大家没有绝望而是在乔丹的指导下继续执行任务。
最后炸桥任务顺利完成了,而善良的老人安塞尔莫却被桥的碎片插死了,另一名伙计也被法西斯枪杀致死。到最后,乔丹也被炸断了左腿,他要求罗伯特和比拉尔带着玛利亚逃跑不要管他,但无论如何玛利亚都不肯离开,乔丹说,玛利亚是他他是玛利亚,只要玛利亚离开了就等于他也离开了,最终玛利亚被巴勃罗和比拉尔带走了。在死之前,乔丹承受着断腿带来的的巨大伤痛,等着杀死最后一名敌人,然后牺牲了。
看完故事后我更加深刻地痛恨战争,痛恨法西斯,我被罗伯特乔丹他们的为和平为人类而战斗的精神所感动。战争最后使许多人失去了生命,它是苦难的制造者。所有牺牲了的人的死是伟大的,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我相信巴勃罗、比拉尔和玛利亚会继续为国家战斗,他们最终会找到幸福。
【篇七:《洛丽塔》读后感】
纳博科夫被世界文学评论界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这样一位高度优雅的小说家、诗人、批评家兼翻译家的纳博科夫,写了他最有名的作品《洛丽塔》,讲述了一个中年男子和未成年的少女洛丽塔之间的一段感情,由此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东西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故事情节有点乱,但还是能看懂。我认为教授亨伯特的爱很专一,但他的爱太过束缚,有时让人承受不了。正如洛丽塔想方设法逃离了他,这种爱最后是没有结果的。年轻的洛丽塔没有确定是否爱上亨伯特,而去引诱他,导致亨伯特伤透心,做出了疯狂的行为。痴情的亨伯特对爱过于执着,任性的洛丽塔对爱不忠实,最终毁掉了双方自己。
【篇八:《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篇一:外国名著《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随着科技的发展,随着世界的变化,随着学习压力的增大,在很多时候,我都有因前途渺茫而欲哭无泪的感觉。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鲁滨逊,因为他,让我站起来,也只有他,才让我不怕挫折,乘风破浪。
我第一次知道鲁宾逊这个是在我上二年级时,当时的我对他的印象就是厉害。因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整整28年,在当时年幼的我眼里,怎么可能不厉害呢?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鲁滨逊的看法也不仅仅只是厉害了。在我眼中,他就是一个神话般的传说仅仅只靠自己的努力,就在一个荒岛上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羊群,农场和三个舒适的住处,并且过得丰衣足食,还救了一个野人和几名落难船员。并且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英语,还帮那几名落难船员夺回了大船,最后还回到了英国并过上了安稳且富裕的生活。
我认为,鲁滨逊是一个既可怜有幸运的人。他之所以可怜,是因为他每次出来航海所乘坐的船都遇难了,而且最后还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每天都过得心惊胆战;他之所以幸运,是因为虽然他所乘坐的船都遇难了,但他每次都幸存活了下来,而且如果他没有漂到荒岛上去的话,那他的晚年还会那么幸福吗?哪还会有如今家喻户晓的《鲁滨逊漂流记》吗?每件事都有它的两面性嘛。
如果我像鲁滨逊那样漂到了荒岛上的话,我想我肯定一到荒岛上就因崩溃而跳海自杀了呢,因为我对绝处逢生这方面的知识一无所知,反正总是要死的,不如早点。虽然我相信奇迹,但我想像我这样运气这么差的人,应该没那么好运吧。
鲁滨逊,你那不满足于现状,不停的去追求,热爱劳动,刚强不屈,坚毅不拔的新人物形象,让我对你敬佩不已。而你那勇敢不去的战斗精神将激励我们人类永远拼搏向上!
【篇二:《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00字】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假期里,抽时间拜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所著的《海底两万里》这本名著,感慨万千。
凡尔纳先生一生写了六七十部科幻小说,成了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科幻小说家。而《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中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这无非是一本科幻小说,随便翻翻吧。可是在翻的时候,却深深地被它的内容所吸引。
这部小说叙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
最令我佩服的是凡尔纳先生的想象力。一八七零年小说出版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可是他成功的塑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这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书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地理和地质学的知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告诫了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篇三:《百年孤独》读后感作文800字】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篇四: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
我喜欢漫画书,总认为再没有比漫画书更有趣的书了。这个寒假,老师推荐我们看几本外国名着。《绿山墙的安妮》是其中的一本。我漫不经心地打开书,准备以完成作业的的姿态读完它。刚刚看了几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爱德华岛上风景秀丽,是个美丽的地方。玛利亚和哥哥马修住在一个古老而清幽的房子里,因为绿色的藤蔓爬满房子四周,因而得名绿山墙。
马修兄妹因为年纪日渐老了,所以希望领养个10几岁的男孩来帮他们。谁知阴差阳错,马修领回了一个瘦小的长着红头发,脸上有雀斑的安妮。安妮是一个活泼开朗,爱幻想的,并且总是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的小女孩。
安妮是一个苦孩子,她用自己的善良和努力赢得马修兄妹的爱,让她留在了绿山墙。经历了好几次误会,大家慢慢都喜欢上了坚强乐观的安妮。安妮不喜欢自己的简单的裙子,可是很快就会高兴起来,把裙子想象成带着蕾丝花边的公主裙。安妮很努力地学习,终于她可以拿着奖学金上大学了。可是这时候马修死了,玛利亚眼睛也近乎失明,于是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留下来教书陪伴着玛利亚。
安妮在艰苦的逆境中,从来不叫苦,总是把这一切幻想成美好,心情随之就快乐起来。樱花,池塘,一切景物在她眼里都是无比美好,她总会给起个好听的名字。来到绿山墙,安妮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她带着感恩的心回报马修兄妹,让马修兄妹感受到了从来没有的快乐!她乐于助人,就像快乐的小鸟,就像叮咚的小溪,就像一缕春风,总是带给大家一股清新的快乐的感觉。
真的好喜欢安妮!想想自己真的好惭愧,总是抱怨作业,抱怨老师,抱怨同学,抱怨父母!老师无论怎样都是为我们好呀,同学之间谁没个误会呢!可是我总是嫌老师喋喋不休,总是觉得同学这里不好那里不够洒脱,而从没觉得自己也有好多缺点呀。
爸爸妈妈给我生命,为了我愿意付出一切,而我总是讲条件。什么考好了给我喜欢的东西;就连洗个澡也好像是为妈妈洗的;几乎没洗过自己的衣服;就连收拾个餐桌还要说是帮妈妈忙了。想想真的好惭愧。
安妮呀,你是那样阳光!你是那样自强不息!你对生活充满了爱,你对帮助过你的人感激不尽!你乐于助人,你懂得感恩!你就像快乐的小知更鸟,幸福地长成美丽的少女!
合上书,我深深地陶醉了!闭上眼睛,双手交叉握在一起放到腿上,我仿佛也融入到绿山墙,白纱一样的薄雾慢慢淡去,美丽的樱花,清澈的池塘,灿烂的玫瑰,葱翠的松树林,安妮和黛安娜,和她的同学们,以及所有爱德华小岛的人,温馨而祥和。
哦,《绿山墙的安妮》好美!
【篇五:读《柳林风声》有感_600字】
正是春季大扫除的日子翻开《柳林风声》这本书,第一句话就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
《柳林风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写的,是一部充满田园风情的经典童话。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书中有善良的老獾、老实的鼹鼠、聪明的河鼠,还有一只固执、贪财的蟾蜍,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蟾蜍坐上火车逃狱的情景了。
蟾蜍先生打扮成了一个洗衣工,可怜巴巴地让司机带他回蜍宅,可蟾蜍坐上火车,没多久,警察们就追上来了。我心想:蟾蜍完了,又要回狱里了。我又为蟾蜍捏了一把汗。此时,火车里的蟾蜍急了,在这千钧一发时,蟾蜍中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给司机,司机大吃一惊。如果我是司机,我一定会把蟾蜍交给警察。可司机并没有这样做,反而帮助蟾蜍,加大马力,火车飞快地行驶。前方有个隧道,司机乘警察们没出隧道时,把蟾蜍推进小树林里,开车离去了。我心想:这下蟾蜍迷路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回去?
《柳林风声》里,我最喜欢那只可爱的鼹鼠,聪明的河鼠。他们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在森林冒险中,鼹鼠受了伤,河鼠用毛巾给他包扎。如果我是鼹鼠,我一定会好好报答河鼠。他们就像好兄弟,情深似海的感情打动着我。我心想:他们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柳林风声》是本好书,我天天读它。四只小动物、大森林哦,多美呀!
【篇六:读《悲惨世界》有感】
《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着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而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却由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一个苦役犯的伟大!
博爱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町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诺言
最终他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对那么多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呢?因为他已经把这个世上所有贫苦、可怜的人都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以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感去照顾每一个子女。这种爱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博爱!
高尚的灵魂
这个世上,凡是伟大的人都有一个高尚的灵魂。而冉阿让,正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有一位老人被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那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又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与当时黑暗、丑恶的社会现象相对应的,竟是一颗如此善良、无私的心;以及那么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了使一些陌生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挺而走险,甚至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要知道这是要付出多么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啊!这一切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灵魂的高尚!
当然我也隐约地感到一层悲剧成分: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即使你再高尚、再伟大,在与命运、与社会丑恶现象的搏斗中总显得有点孤立、单薄。不过我认为就是这种差距悬殊的对抗,才更凸现出主人公冉阿让英雄的本色。
有一句话说的不错:时代造就英雄。我们从小也学过董存瑞、雷峰之类的英雄人物的高尚品德。可当今社会难道就不需要英雄了吗?答案是: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又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老师、家长总教导我们:我们是新世纪的人才和栋梁!而此话的言下之意则是:若干年后,世界的美好与和平就要靠我们去创造、维护了。
可在我看来,我们这代人还是相当自私、利己、冷漠、麻木的!什么青少年入室杀死八旬老太;什么骑车撞伤他人而逃之夭夭;什么看见伤者见死不救都已经屡见不鲜了。而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代人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反省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社会将变得更美好,世界将变得更和平!但愿我们这一代人,能够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期望!
【篇七:读《巴黎圣母院》有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着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八: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心中百感交集,有对保尔开始的悲惨遭遇的怜悯,也有对后来波兰土匪们可恶的行为的鄙视,从保尔身上我体会到了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也体会到阿尔焦姆对保尔那至高无上的亲情,总之我对之本书的感触很深,下面是这本书内容的简介: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儿他受尽了凌辱。十月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妄图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保尔的家乡乌克兰谢佩托夫卡镇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红军解放了谢佩托夫卡镇,但很快就撤走了,在此期间,鲍尔还从德军军官那里头了一把手枪。一次,朱赫来突然来找保尔,并在保尔家住了八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许多道理,这便是保尔今后为什么会战斗原因。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
后来慢慢的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他把弟弟柯察金送到喀查丁参加了红军。尔参军后当过侦察兵,后来又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敢于冲锋陷阵的战士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
他特别喜欢读了《牛虻》、《斯巴达克斯》等作品,经常给战友们朗读或讲故事。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
以后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特别是修建铁路的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吃少穿,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扰和疾病的威胁。
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可是保尔以牛虻精神抵制自己对丽达产生的感情,后来他又错把丽达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最后下定决心断绝了他们的感情,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偶然认识了女民工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
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终于出版了!生活的铁环已被彻底粉碎,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便是我读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存在着太多感动,我从保尔身上学到了一种品质那就是坚持与忍耐,小不忍则乱大谋,学习也是一样,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成功就在前方。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一:读《哈姆雷特》有感】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篇二: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题记
被着称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便是如此。即使是在59岁高龄了,但他仍然不放弃自己的职业作家。在高龄时期创造出惊世传奇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提到梦想,我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位年轻的少年双手抱脑,坐在椅子上,肩膀一抽一抽地,眉毛因愤怒而皱了起来,脸上涨地通红通红的。而在他旁边,有两位中年人正交谈些什么,其中一位中年人直接站了起来,食指指着那位年轻的少年,正在咒骂着什么,因他的激动,头上银白的发丝也跟着一颤一颤的,而那位少年也因他的咒骂将头低地更低了。渐渐地,我似乎听清楚了他们的对话。鲁滨逊,我不允许你出去航海,我只希望你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中,安安分分,不要再让我和你母亲着急了!说话的是刚刚那个愤怒的中年人,他看似是少年的父亲,而另一位应该便是他的母亲了。另一位中年人坐下来,用手轻轻拍着少年的背,也在安慰着。不!父亲,母亲,我的梦想便是航海,即便有危险,我也要去,因为这是我的梦想,我的信念!少年突然站起来,暴吼一声,随后便消失在屋子里。
画面又一转,一个身穿羊皮衣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眼前,他坐在一块礁石上,远远地望着澎湃的海浪,嘀咕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是我不放弃,我从未后悔。仔细一瞧,这不是刚刚出现的那位少年么。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脸上已经长满了皱纹,雪白的胡须随着风一飘一飘的。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却没有在他心上留下。他的心仍旧和年轻时一般,有着远大的梦想,他从未放弃过这个梦想,从未后悔过这个决定。
画面继续转动,再一瞧,海上行驶着一搜大船,里面坐着一个老年人,嘴角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哦,是鲁滨逊!他在无人岛上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祖国了,他航海的梦想终于成功了!人老,心未老,即使,鲁滨逊已经是高老年龄了,但是,他航海的梦想还在继续,梦想,永远不会结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
【篇三:在感恩中成长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四:《呼啸山庄》读后感】
感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在感恩中成长,在感恩中经历,在感恩中幸福。
《呼啸山庄》讲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弃儿希思克利夫在利物浦的大街上被好心的恩肖先生捡起,抱回家收养,与恩肖的儿子辛德雷和女儿凯瑟琳在一起生活,辛德雷讨厌希思克利夫,而他的妹妹却喜欢希思克利夫,恩肖死后,辛德雷成了一家之主,把希思克利夫当仆人和佃农对待,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半百般侮辱,虐待他。
与此同时,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由于性格和爱好上的一致而成为最好的朋友并产生了朦胧的爱情。邻近的富绅之子林顿向凯瑟琳求爱,频繁登门拜访,凯瑟琳对他表示了好感并决定嫁给他,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凯瑟琳嫁给了林顿。
希思克利夫也发财回来,同时实施报复。辛德雷因丧妻而染上了酗酒和同赌博的恶习,希思克利夫引诱他进一步堕落,轻而易举地占有了他的全部家产,并将他的儿子教唆成一个文盲和无赖。
希思克利夫利用欺骗手段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为妻,婚后百般虐待她。凯瑟琳在病疼中生下女儿小凯瑟琳后去世,伊莎贝拉在认清希思克利夫的真面目后也离他而去,并生下了儿子小林顿。后来,伊莎贝拉列死去,儿子被希思克利夫夺回到自己手中,并诱使他与小凯瑟琳相爱。在林顿病重之时,他设计劫持了小凯瑟琳,强迫她与自己的儿子小林顿成亲,吞并了林顿的全部家产,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
小林顿不久死去,小凯瑟琳与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产生了爱情。与此同时,希思克利夫被凯瑟琳的鬼魂缠绕得坐卧不宁,不思饮食睡眠,他从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眼睛里看到了凯瑟琳的那双眼睛不愿再阻挠他们的爱情,在抑郁和精神错乱中死去。希斯克里夫是悲惨的,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爱。
因为爱他会杀人,而他也终在爱中死去。或许他的行为被许多人所不能谅解,但是他心中有着自己对爱情的理解。因为不能与相爱的人在一起他做出了许多残忍的事情,甚至在瑟琳临死之前还要羞辱她,他的爱是疯狂,是激烈的,是残忍的。可能我们现在还不懂爱,不懂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含义。当爱被化为仇恨时,那已经不是爱了吧,那是一种恨,一种深入骨髓的恨。
此时他心中已被仇恨覆盖了,无耐,惆怅,孤独,或许还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当仇恨在他心中生长时,那一颗纯真善良感恩的心已不复存在。凯瑟琳曾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但是他们的爱却不被世人所理解,那是无奈,迷茫,痛恨。希斯克里夫最后明白了爱的真谛,安详地离开了人世,他的墓与他爱的人紧靠在一起,此刻他是幸福的。希斯克里夫他最后终于明白了感恩,只是命运捉弄人。
命运弄人,徒叹奈何。咫尺天涯,各自珍重。因为他忘记了感恩,才有后来一切的发生,让我们在感恩中成长,重新开始!
【篇五:《简爱》读后感】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篇六:《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产党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篇七:《威尼斯商人》的读后感】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篇八:《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后感】
每天的傍晚是我的读书时间,我喜欢这份宁静、温馨和从容。就是伴着这份宁静从容,我读完了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并看完了它的同名电影与电视剧。虽然上学期间读过这部小说,但也只是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故事情节,这次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真正魅力,让人久久回味。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漫主义潮流。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性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了的信念。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着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着《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着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Oliver T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中国文学简史读后感(一)
《中国文学简史》,真是长篇巨著,看了一下,将将有60万字2020,从期末看起,终于算是了解一个大概了。当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时,便不觉一惊,再看看这个篇幅,便又对作者肃然起敬,我以为是找到了宝贝,哪知这个过程并不好受,不是因为他的内容刁钻难懂,而是这种东西很容易被遗忘,需要不断温故。
在看这本书之前,对于文学是一片朦胧,看了之后,还是像以前一样,一片朦胧,因为虽然这本书是以标题为总纲记述,似乎作者把全部篇幅用于对于文学的记述,但看完之后,我才发现事实上这本书并未让我记住多少名士大家,而是使我在参读的过程中领悟到了一些文学的性质,我想这才是最宝贵的,这也便是我这篇作文的主题。
如果要说世界文学,则必少不了中国文学,因为中国文学较之世界,无疑是最为丰富,最为庞大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历史宽度,但最最根本的还是中国历史异常复杂的阶段性。中国的历史布满了血腥,中国的历史通过一次次战争意欲主宰每一个时代的归属,再加上中国文学的主题专一性,战争将中国文学撕扯得血肉模糊,这便直接导致了中国文学的丰富性。丰富性的提高,则必将带动其不同社会主题的变迁,从西周封建庄园社会的雅颂,建安魏晋的风力,到陶渊明的田园,孟郊的苦吟,无不展现着这不同时代的迥异,是时代创造了中国文学。
但毕竟中国文学的主体因素还是最最接近现实的文人,中国文学如海潮浪涌有起有落,只是其阶段分布与王朝更替并不切合,这只是关系到其内在本质的特征,并不会影响到自身的发展,但我们便可以从中清晰地看学史划分的依据,即文学所处的时代背景的转变,也就是文学在不同的时代的地位的有规律性起落,而其间文人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部分文人甚至可以主导一个时代,李白杜甫便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例子,他们虽然只相差11岁,但两人所处的时期正是盛唐的转折处,他们得以从这个特殊的环境体会到了前人所难以全部体会的社会、贵族、平民,他们用艺术彰显了一个时代所具有的张力,他们,属于文人。
除了中国文学的主体,那么中国文学的本体又该如何解释?用比喻的手法来讲,它便是像一个婴孩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成长,在春秋时期,诗歌还只是以三四言为主,而到了楚辞,这节奏便一下子跃升到了三字2020节奏,为而后的五言、七言奠定了基础。这便说明文学是一个不断修正积累的过程,需要人民真正的于现实生活接触从而得到素材,总的来说,文学,是一种缓和的艺术。
五千年的中国文学,被五千年的华夏诉说,五千年的中国文学,被25个王朝演绎。经历了千年的沧桑之后,中国早就可以用淡定的眼光审视历史:五千年后的中国文学,尘封未变,它的主题永远停留在歌颂,尽管问题和内容已无数次的变动。
中国文学简史读后感(二)
这个假期,我有幸从首都图书馆借阅了林庚老先生着的《中国文学简史》一书。此书近六百页,从史前的诗歌说起一直讲到近代新文学的曙光。伴随五千年的朝代更迭,战火不断,中国文学也走过了从最初的民歌到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多种形式的文学体裁。在文学发展的过程中,布满荆棘,十分曲折甚至混乱。但是我从中似乎找到了一个隐含的规律:凡是国难当头或是官场不平的时候,文学创作往往会出现高潮,优秀作品批量问世;安定之时倾向于追求程式化写作,没有创新。逆境使人图强,顺境使人堕落。
寒士文学中,屈原为后代文人树立了爱国、与封建贵族阶级坚决斗争的榜样。司马迁、陶渊明、阮籍、嵇康、左思、李白、杜甫、白居易、顾炎武等等幸福的人大都相似,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他们遭遇了生活中种种的苦难,这些寒士为无法实现自己理想而在文学作品中长啸、感叹、抒怀、落泪。李白是其中最富有反抗性的,又是最乐观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信念通过他从封建礼教中解放出来的自由的诗歌中体现。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情景恐怕也只有李白能想得出来吧!比如杜甫,在他沉郁顿挫的诗歌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他对盛唐时期终结的惋惜。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再比如没落的世家后代曹雪芹写出了千古奇文,把对封建制度的反抗带到深刻的文学作品中,成为四大经典名着,为世人传诵。这些优秀作品无不在逆境中破壳而出,在沉寂令人窒息的政治空气中劈过一声惊雷。
从另一方面看,文章憎命达,政治环境好转,好的文章就不多见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宋朝。宋朝为了抑制军阀势力滋长,广泛吸取文人参与政治,是历朝最重用文人的,寒士的政治抱负实现。整个封建社会乃日益表现为生活上的趋于暮气,文化阶层的走向因循保守,整个朝政笼罩在得过且过、苟且偷生的气氛中,艺术趣味崇尚枯槁老境。于是,韩柳的古文运动也就来得顺理成章,更讲求全面罗列、铺陈,让文章重回古时,文章的赋化趋势再现。顺境使人追求安逸从而堕落。
中国历来就有居安思危的故事,《孟子》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勾践灭吴的故事成为经典。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纵观文坛三千载,逆境使人图强,顺境使人堕落屡屡得到印证。如今,在现代社会中的安定也容易让我们在飞速增长的GDp中安乐而死,只有时刻保持危机感,能够自我发现危机和不足,才能保持持续的发展。
文学名著读后感600范文一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在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我们要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祖国,做一个坚强的中国人!
文学名著读后感600范文二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倚栏轩文学网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一:《乌塔》读后感】
这个星期,我们学了《乌塔》这课。品味着小女孩乌塔的一句句话语,我思绪万千
乌塔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却靠自己的能力挣钱去游欧洲,真是了不起!而我呢,却当家中的娇娇女,总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她为这次欧洲之旅准备了三年,路线日程安排得滴水不漏──一个中学生,几乎不要家长帮忙,与我们这些同龄人相比唉!想想我,除了读书,看课本,什么都要依赖父母。和乌塔的自理能力比起来,我就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娃娃。
从乌塔身上,让我懂得了,做一个优秀的人才,对未来有用的人才,能回馈社会的人才,不是光会死读书就够的,经验和社会知识的积累不是光看电视图片就能学到的。从电视和书本上认识世界并不完美。乌塔的这句话,如雷贯耳!在我沾沾自喜自己能发表几篇作文的时候,乌塔已经在自费旅游多个国家了。
和乌塔比起来,我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或者说,我们国家小孩在自理能力上的欠缺。我们都在父母的爱护下娇养的有些软弱苍白了。其实,小孩子应该学会在逆境中锻炼自己。总是一帆风顺的话,长大后走入社会,承受挫折打击的能力就会很差。容易在困难前退缩。平时得到锻炼的人,面对困难时,就不会显得手忙脚乱,就能自信地鼓起战胜困难的勇气,不会轻易言败。
亲爱的爸爸妈妈,多给我们一些锻炼和自由吧,让我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发展!让我们多一些自信去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把你们对我们的爱变成溺爱,过度的保护只会使我们丧失独立的能力。不要把我们当做小鸡护在羽翼下,我们要做的是雄鹰,展翅高翔的雄鹰!社会需要的是能独立思考动手干实事的人才。而不是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未来是我们的,请放开对我们过度的保护,让我们经受风雨的磨练,在这美丽的大千世界里开辟属于自己的天空吧!
【篇二:《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篇三:《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四:《百万英镑》读后感】
这个暑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我懂得了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这钱却会让许多人对有钱人点头哈腰,他们为了这张英镑,拼命地拉拢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为了这张英镑,从对亨利傲慢无礼一下子转变为了对他点头哈腰,这种行为是非常可耻的。
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无意中不小心漂泊到了伦敦,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了一个赌。哥哥认为如果给他一张百万元的英镑,30天后他会因为无法证明这些钱是自己的而饿死,而弟弟却认为他会活得很好。于是他们就把一张百万英镑给了亨利,自己两人出国旅游了30天。回来后得知亨利因为那张百万英镑被所有人追捧,想拉拢他,几乎所有东西都让他免费买下。并因为这张英镑不断提高社会地位,最后到了除王室外的最高地位公爵之位,还娶到了一个漂亮的老婆,得到了三万元的银行利息。又从兄弟那儿得到了很好的工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从中体会到了人们会为了钱拼命拉拢莫个人,对这个人点头哈腰,以及对他从各个方面都顺从和安排得事事到位,就只是为了钱。对没钱的人高傲无礼,对有钱的人低声下气,老老实实。
这使我感到很愤怒,凡事都应该人人平等,而这些人却只看重钱,只要有钱人都会把他招待得很好,可遇到没钱的就会高傲无礼。这人人平等的道理用到哪里去了?
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有这样的事,大家都喊着应该人人平等,但看到有钱人,却缺一个个都低声下气,只想多拿些钱,多赚一点,我认为这是很不正气的表现,希望大家都能一起,把城市中的不正之风改过来!
【篇五:《围城》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篇六:《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一个人的精神会成为你的信仰,一部作品会照亮你的人生,这就是路遥,以及他的《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用生命铸就的作品,当他写这部书才到三分之二时,已经是重病缠身,几乎不冶,正如他后来写道的:第二部完全结束,我也完全倒下了。身体状况不是一般地失去弹性,而是弹簧整个被扯断。他写道:我第一次严肃地想到了死亡,我看见,死亡的阴影正从天边铺过来。之后,他是靠了榆林一位著名老中医的中药,才勉强活过来,老中医郑重告诫他:要彻底休养!摆在路遥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长久地活下去,那就选择彻底休养;另一条是随时可能死,如果依然如以前般忘命写作。为了完成作品,路遥选择了与时间拼命。他形容自己: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他希望能给读者一部完整的作品。路遥实现了这个承诺,是耗尽了自己的生命精华来实现的。我想,这可能就是路遥的作品能打动读者的原因之一。《平凡的世界》是他的泣血之作。1991年3月,《平凡的世界》获中国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路遥去世二十二年了,这二十二年,中国社会变化之大,有目共睹。人们越来越实际,没有什么宣传和炒作,愿意为一个已然逝去了的作家的一本描写过去生活的,甚至是已经与现实生活脱节的作品去花费精力了。但是二十多年了,有许多人,特别是很多年轻人仍然在读路遥的书,从中汲取对他们有益的养份。有一家媒体做了调查,结果发现很多青年人,仍然把《平凡的世界》列为对他们人生影响最大的文学作品。这一切都是悄然发生的,没有组织,也没有炒作。社会变化如此之快,有人做过调查,三年就是代沟。更不用说二十年了。尤其是如今的青年人非常倾向于在自己同代人中去寻找那种偶像和兴奋点。为什么路遥的这样一部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完成的作品,描写了一些穿着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衣服,做着与现实几乎完全不同的事的小人物,却能打动如今的年轻人。这种现象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正的敬意总是起自于默默的阅读。
有位外国学者曾提出,应当把作家作品的杰出性和持久性划等号。路遥《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一部持久杰出的作品。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呕心沥血之作。作品完成后,作者有一段时间甚至不能从书中回到现实世界来,连过马路也要弟弟搀扶,不久之后就去世了。但他的作品却在国内产生了巨大的轰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请到了著名的播音艺术家李野默先生连播了《平凡的世界》,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排队购买这部作品的现象,一时洛阳纸贵。路遥去世后,人们为路遥也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全国发来的唁函唁电像雪片一样,有一尺多厚,陕西电视台还拍了路遥的专题片。
路遥和《平凡的世界》之所以能产生巨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的作品贯注了昂扬的奋斗精神和人生哲理。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好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和的对待欢乐和幸福;活在人世间,最为珍视的应该是什么?金钱?权力?荣誉?是的,有这些东西也并不坏。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温暖的人情更为珍贵――你感受到的生活的真正美好,莫过于这一点了。回味着这些至理名言,我们不禁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平凡的世界》告诉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人生真谛,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人,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在地位如何,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只要是热爱生活,上苍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做生活的主人。
【篇七:读《羊脂球》有感】
对于两个月的暑假,我想过的充实一点,于是我有幸的阅读了法国着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羊脂球》。书中除了《羊脂球》,还有其他三十几篇短篇小说,而我个人比较欣赏《羊脂球》这一篇。
文中内容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主人公是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但是羊脂球出于自己爱国之心,毅然拒绝。可是同车上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自身利益,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在无情的威胁之下,羊脂球被迫做出无奈的选择,救了大家。然而当第二天驿车出发时,那些乘客很无情的疏远她,不再与她讲话。仿佛她是一个病毒一般,完全忘了自己的自由是她牺牲自己换来的。
文章用简洁的语言,强烈的对比,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义,雍容华贵的外表下的丑恶嘴脸给淋漓尽致的揭露出来不禁对这些伪君子起了愤恨之心,人性的美与丑展现出来,对于那个时期的法国没有人情味的勾心斗角,自私自利的社会,更让我们感觉到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的相待,充满关爱,相互帮助的氛围之下的社会是多么的温暖。与此同时,想到现在的我们,我们是幸运的,没有生活在那非常时期的环境里。但是如果我们不懂得珍惜,与人相处都戴着假面具,为人处事都贪图是否能从其中获得利益,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非常的暗淡,世间便再也没有了欢笑。我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社会存在着,也是需要我们人与人之间互相坦诚,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一点一滴去建造起来的,如果你种下虚情假意的种子,那么你也只会得到薄情寡义的果实。
我相信真诚的对待每个人才会快乐。戴着面具以金钱利益的人际关系是令人可悲的,所以我们需要诚心消除隔膜。用诚意去打动身边的亲人,朋友,共创一个和谐,快乐的社会!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篇八:读《雷雨》有感】
曹禺的《雷雨》一直被喻为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它同鲁迅的《呐喊》,郭沫若的《女神》一样是一部经典之作。因此,我看了这部短剧的剧本,虽然它并没有华丽的词语加以修饰,但却以话剧独有的形式清晰的向我展示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家族矛盾。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导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生。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爆发时增添了一根导火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残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短促却充满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认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讽刺,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结合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虽然他充满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自己理想的堡垒里,对现实抱有许多憧憬,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残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现实的残酷,伴随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宝贵的部分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现实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责任感,为了钱可以抛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正直的青年,他敢于对周朴园反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精神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退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提倡的一种品质。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刻画的淋漓尽致。通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绘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成功之作。也许我的感受还比较肤浅,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也算是一种成功吧。
文学名著读后感800范文一
怀着激动的心绪,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
曹操的狡诈,刘备的谦虚恭谨,孔明的小心,周瑜的胸怀狭小,每独自一个人物都具备不一样的性情,笔者塑造的痛快淋漓,细细品尝,让读者似乎进入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合适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阿斗,整日饮酒取乐,不理朝政,甘心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终竟至演出了让天仆人耻笑的事物,乐而忘返。谁会想到一个国度的统治者能做出这么的时移俗易的事物来呢?
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最强,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私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信任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文学名著读后感800范文二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发布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该书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手法,主要描写鲁宾逊在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非凡经历。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充满了传奇色彩。
书中关于鲁宾逊在荒岛上经历的描写是全书的精彩,表现出鲁宾逊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饶的精神。鲁宾逊凭借着自己顽强不息的劳动与大自然作斗争,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绝望的情绪后,立即投入了自力更生,征服大自然的斗争。当然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很长的时间,但他从不气馁,不断尝试,直至成功,这种征服大自然的无限勇气和坚忍不拔精神使鲁宾逊的形象产生巨大的艺术魅力。鲁宾逊的种种精力表现了他面对磨难绝不低头,一直斗争下去的顽强意志。这种精神令人鼓舞的,是值得传颂的。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鲁宾逊的那种精神。现在多数的家庭条件好了,在优越环境中长大的文我们,根本没有吃苦的意志。碰到一点点的困难就扬言要放弃。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任大任,必须首先具备不屈不饶的精神,才能有所成就。
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我们自己,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是不是也应该向他学习呢?遇到困难是不是也应该勇敢的面对而不在逃避呢?我们今天在生活中,学习上的困难和鲁滨逊比起来,还是困难吗?我一定要改掉我的坏毛病,遇到困难不再着绕着走,而是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作斗争。
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孤岛漂流。他不仅要战胜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更不能让海上的强盗发现他,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眼前的一切,珍惜身边每一个可以让他求生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逃避过但最后总是战胜了自己而获得了生的希望。
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靠的是他的顽强的毅力。他以无比顽强的毅力,和一双勤劳的手重新生活,克服种种困难。在小岛上种起了庄稼,养起了牛羊,盖起了房屋生活30年后,回到了祖国。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读《中国文学史》有感
一个人的热爱会写在脸上,充盈在言语中,满溢在ta说话的语气里,我想这句话用来形容欧丽娟老师再合适不过。
最近这段时间不管忙或不忙,自己每天多少都会花点时间听听国立台湾大欧丽娟老师讲的《中国文学史》。不同于网上的各类快餐课程,这个课程很长,一部视频动辄2小时以上。
女老师很可爱,却又很博学,很有激情,旁征博引,总是一副想要告诉你多一点那些神奇的古人、文学那些史话甚至各类轶趣的样子。
半路出家干文字的我,此前从来没正儿八经了解过文学的历史和发展,跟着这位女老师,才了解了到底何谓《诗经》何谓《楚辞》,才知道原来《诗经》《楚辞》竟然有南北之分;才听闻了屈原的神秘巫史身份猜测,才知道为何一直听说楚辞的文风、内容奇幻诡怪
从高中毕业后,我便没再真正接触过文学,没有引路人,如果这么说的话,这位隔着台湾海峡的女老师,或许算是我的引路人了,为我打开了一个新奇的真正属于文学的世界。
原来我对汉赋的那种总觉得熟识的感觉并不是没有道理,用以润色鸿业的汉大赋,所做的真如今天的职业文案一般,是为锦上添花而作,所以才会铺彩诗文,极尽奢华。原来倒词、换词以提高文字高级感的做法,在汉赋的后期就已经被当时的文人所用,而不是今人所创;原来从四言至五言、至七言,竟然从先秦跨越到了南朝,原来一字之差,所带来的表述,竟然有那么大的差距这一切对我而言都那么新奇。
上学时我很喜欢古文,我背了一些诗,还记得一些古代的文学家,可是我并不知道古代的文学家中,还有那个发明了地动仪的张衡;不知道李白的各种歌行诗竟然跟楚歌、跟汉乐府诗、跟那个生前不被重视的鲍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惊奇于创造了中国文学史巅峰的唐宋诗词家们,同样也是踩着前人的肩膀,以几百上千年发展出来的意象、写法,成就了唐诗宋词的辉煌。
欧丽娟老师在课上的一次信手拈来,却无意中带着我做了一次文学分析,我才知道如何将一句看似是个整体的话,从现象与结果、评论分开去看待,才因此看懂了很多原来只觉得是囫囵一团的表述。
秦罗敷与李夫人,让我知道了有美的效果写法;歌的散失,诗的传承,让我知道了时间的艺术和空间的艺术之说
听了这么长时间的课,能记住的人名、文学评论作品其实并不多,可是那些思维、那些发展脉络,如打开了一个新世界般,让我窥见了文学高贵的美,也因此才能够读懂今天的文字世界。
在很多同行看来,这些似乎对我的工作并没有帮助,还不如去看看各类同行业公众号,可是对我自己,这些莫名让我觉得安心。原来看什么写什么,不知道别人为什么那么写,也不知道自己落笔到底落在了哪,就像小孩子摹画,或许形似,却没有灵魂。又像在黑夜中行路,你看不见来路和去向。可是这些看似无用的历史,却像一条细细的线,拽在手中,在黑暗中串起了过去和现在,让人的内心,终于有了些许的着落。
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有了深切的感受。我认为作者埃德蒙多德亚米契斯是通过了这本书在表达他心目中的理想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的核心就是爱。书中蕴含了对父母、亲友、师生、祖国的爱。这也是译者把题目心改为《爱的教育》原因所在。
日记部分记述了主人公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的所见所闻,时间从头一年10月开学到又一年7月放假,共10个月。文中的一篇篇日记刻画了学校的男女老师、同学以及同学的家长。他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象征。如同班长德罗西代表着善良,卡罗纳象征正义,诺必斯象征着傲慢。这些人物以自己的行为表现出热爱祖国、热爱家庭、自我牺牲等优良品质。
我体会到《爱的教育》不但有作者希望统一民族的愿望,还有一些浸透着道德、说教、推崇劳动,提倡牺牲精神,为我们儿童的成长指引方向。所以,真是当之无愧的儿童文学名著。
在《爱的教育》中令我最难忘的是文章《卡罗纳的母亲》。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在一个早晨,大家知道了卡罗纳的母亲因病去世了;于是去安慰他,还给他带了小礼物,希望卡罗纳别再伤心。老师也去安慰卡罗纳,并给卡罗纳宣读了一封信,通过这封信向卡罗纳说:提起精神,好好学习吧!终于到了放学的时间,母亲站在远处望着我,我热情的扑过去和母亲拥抱。母亲把我推了出去,我才注意到卡罗纳的神情,似乎在对我说:你可以拥抱妈妈,我却再也不能了。我走了过去,拉起卡罗纳的手,轻声对他耳语:来!卡罗纳我送你回家!这个故事对我非常重要,原来,关心别人,不一定是帮助他做些什么,还可以是避免让他触景生情,而更加伤心。
这使我想起了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一位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女生在测验中得了65分。恰好我得了98分。我很高兴,但是她一直埋着脸哭,我也很同情她。放学后,我兴高采烈的对妈妈说:妈妈,我考了98分。这时,我一转身,看见了那位女生,我立刻对妈妈说:妈妈我们回家,我再跟你说。我很庆幸当时的决定,当我和妈妈在分享成功的喜悦时,这位考砸的同学正在默默地担心,如何向他父母亲交待呢!
《爱的教育》唤醒了我心中多彩多姿的爱
爱是多姿多彩的-----------儿童文学名著《爱的教育》读后感内容导读: 读了《爱的教育》那本书,我无了深切的感应感染。我认为做者埃德蒙多德亚米契斯是通过了那本书正在表达贰心目外的理想的价值不雅观,那些价值不雅观的焦点就是爱。书外包含了对父母、亲友、师生、祖国的爱。那也是译者把题目问题心改为《爱的教育》启事所正... 读了《爱的教育》那本书,我无了深切的感应感染。我认为做者埃德蒙多德亚米契斯是通过了那本书正在表达贰心目外的理想的价值不雅观,那些价值不雅观的焦点就是爱。书外包含了对父母、亲友、师生、祖国的爱。那也是译者把题目问题心改为《爱的教育》启事所正在。
日志部门记述了家丁公道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的所见所闻,时间从头一年月开学到又一年月放假,共个月。文外的一篇篇日志描绘了学校的男女教员、同窗以及同窗的家长。他们无灭不合的性格,不合的意味。仿佛班长德罗西代表灭善良,卡罗纳意味反义,诺必斯意味灭傲慢。那些人物以本人的行为表示出热爱祖国、热爱家庭、自我牺牲等劣秀量量。
我体味到《爱的教育》不单无做者但愿统一平易近族的但愿,还无一些渗入灭道德、说教、推崇劳动,倡导牺牲精神,为我们儿童的成长指引标的目标。所以,实是当之无愧的儿童文学名著。
正在《爱的教育》外令我最难忘的是文章《卡罗纳的母亲》。那篇文章次要写了:正在一个晚上,大师晓得了卡罗纳的母亲果病弃世了;于是去抚慰他,还给他带了小礼物,但愿卡罗纳别再悲伤。教员也去抚慰卡罗纳,并给卡罗纳宣读了一封信,通过那封信向卡罗纳说:提起精神,好好进修吧!事实到了下学的时间,母亲坐正在近处望灭我,我热情的扑过去和母亲拥抱。母亲把我推了出去,我才寄望到卡罗纳的神气,似乎正在对我说:你可以或许拥抱妈妈,我却再也不能了。我走了过去,拉起卡罗纳的手,轻声对他私语:来!卡罗纳我送你回家!阿谁故事对我很是主要,本来,关怀别人,不一定是协帮他做些什么,还可以或许是避免让他触景生情,而愈加悲伤。
那使我想起了糊口外发生的一件事。无一次一位进修成就比力好的女生正在考试外得了分。刚好我得了分。我很欢快,可是她不竭埋灭脸哭,我也很同情她。下学后,我兴高采烈的对妈妈说:妈妈,我考了分。那时,我一回身,看见了那位女生,我立即对妈妈说:妈妈我们回家,我再跟你说。我很欢快其时的决定,当我和妈妈正在分享成功的喜悦时,那位考砸的同窗归正在默默地担忧,若何向他父母亲交待呢!
《爱的教育》叫醒了我心外多彩多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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