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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读后感800字

《台风天》读后感800字。

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台风天》读后感800字,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这是一篇很自我、很随意且非正式的读后感。书的名字叫《台风天》。

用九篇小说讲述平凡人物的生活。 故事中的人物也许并不重要,也许是今天碰到的你我他,主人公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本身。 它无形、淡漠,像一场台风刮过,可能归于平静之后你会忘却这次劫难,但在那时那刻的感情分明就像被风扫荡的杂物,每个人都没办法去抓住。 可就是生活呀,我们投入了那么多的感情,认定这生活是属于自己的,哪怕所有的愿望都被风吹散了,也一直会坚定的走下去呢!

01 生日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如换个想法吧? 如果永远把自己当成那个例外,是不是在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时,就不会那么失望? 以前的你遇到困难,内心的纠结早在事情开始之初就被绕成死结,总是期待外力帮忙理顺。渐渐地发现,如果换个想法,随着发展,之前缠住的线没被越绕越死,反而慢慢整理出一根线。然后发现,接受那个例外,真的没有想象中那样可怕。

02 出差 爸妈在以自己察觉不到的两倍的速度变老,以前觉得是爸妈带着我长大。我不在家时他们在该干嘛?看手机、玩电脑、还是别的一些活动。 渐渐地我也应该觉察到,是我的行动在推动家里每一次的活动和变化。 有多少次我考虑事情的时候,第一位已经不是爸妈了。 原来天下所有的爸妈都一样啊,给她们买的衣服,她们一定会和同学朋友说是孩子买的,穿着真不错。孩子带回家的东西,一定会在会客的时候告诉客人,这是我孩子买的,你也吃吃。就像小时候,爸妈给我们买新衣服。吃麦当劳一样,那种快乐植根于亲情,在一个叫爱的蜜罐里,泡着腻着。你问我开心吗?也许当下没感觉,但是当有人提起时,无论你身处何处也一定会说:爸妈,我想你们了

03 夜航 命运就是这样。冥冥之中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似断了的联系,其实在暗涌中游离穿梭、连接彼此。在这个巨大的社交网下,隐匿在毛细血管之中,像血小板一样,凝集在一起。直到哪天,再度牵起这根线,发现皮下组织充血时,才发现它牵着线带你去找那个人,而那个人也一直在等你。 缘妙不可言。04 零比三 做事的初衷、热情和希望,到最后都会被现实磨灭。已经长大的你我一定会承认这一点。 不是直直白白的告诉你,而是给你教训让你刻骨铭心!职场小白变强大的通关秘笈,一定是打怪升级,路上的委屈、付出也只有哪些路灯、月亮、影子陪着你。 我要找到自己的生活,知道在躯壳底下、心包最深处藏着什么。发掘出我的使命,这个使命只忠于我,我不要就这么活过一生。经历所有人经历的事情,还不知道自己是谁。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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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历程》读后感范文800字


《天路历程》读后感范文800字

《天路历程》,一本充满着智慧和博爱的书籍,书里面一行行语言优美的文字,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场景,一个个和蔼可亲的人物形象,一个个坚定不移的天路行客,一条条艰难曲折的道路。所有的一切构成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面,它把《圣经》的智慧由表及里、有此及彼地表达出来,而且通过故事中人物对话的方式更是让原本比较高深的《圣经》智慧能够为一般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

虽然说读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可是我依然想通过用一些语言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赞美之情。因为我曾经在这本书中得到相当大的启发,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感觉人洒脱了许多,也明白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天路历程》告诉我要在困难挫折面前优雅前行,告诉我在交友的时候要善于分辨那些是益友,那些是损友,告诉我不要被一些表面的现象所迷惑,要客观而理智地看待问题,更告诉我只要生命还没有结束,任何事情都会有转机的可能性。我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约翰-班扬,一本几十万字的书能够揭示这么多的大智慧,也为他早年的不幸遭遇感到遗憾。

《天路历程》更指引我们要向往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它里面显现的那种博爱和宽容更是令我感到很温暖。现代有很多的人在绝望的时候就选择了自杀,而《天路历程》却告诉我们“被别人杀害只能摧毁我们的肉体,而自杀却把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都摧毁了”,自杀只能解决肉体上的痛苦,而心灵上的痛苦却永远存在。只有爱的力量才能够抚平心灵上的痛苦,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爱就是一种永无止境的博爱,而且他宽容一切曾经犯过错但是现在已经悔改过的人,他把他的爱无条件地奉献给世人。现在的人的心灵变得越来越脆弱了,而这本书正是给你一种精神的食粮,让你从心里上感到温暖,让人感觉到世间中最重要的是爱,而不是一切物质性的东西。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应该使我们的物质财富和我们的精神财富同步发展,我们才能够保持心态的平衡,更能够爱自己爱别人。

每读一章的《天路历程》,就会有新的收获和体会。从这本书里,我学习到许许多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我知道我应该学会多一点的宽容,多一点的感恩,多一点的付出,多一点的奉献,我也学习到了许多许多的优秀语言而这些语言都在我的身上发挥着作用,成为我的人生导向,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当有时候空虚寂寞的时候,总想可以通过某种形式而让自己开心快乐起来。因为有时人的人的精神状态是有周期性的,当处于情绪低潮的时候,就需要找一些东西来刺激一下自己的神经,让自己不要在低潮的时间太长,真的很无聊的,而且还会觉得自己很颓废。所以当我烦的时候,走到操场去跑几圈,出一下汗就OK了。或者是看一两部喜剧片就能开心得起来了。

天狼读后感2024范文800字


今年暑假 我阅读了《天狼》一书。关于天狼,我只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现在我知道,还有一本关于天狼的优秀小说叫做《天狼》

这本书有三个线索贯穿全文人 、狗、 狼 。

人指的是男主人公杜仲以及温柔勤奋的女主人菊秀以及他们可爱的两个孩子,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并不富裕,却收留了白狗雪玉,以及他的孩子们,他们善良;他们不畏惧狼的报复,甚至与忠诚的雪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勇敢;他们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去探望生病的姥姥,他们孝顺;他们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狗指的是忠诚的白狗雪玉一家个个都很勇敢、顽强,正是因为它们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才让杜仲一家平平安安。雪玉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当侠客爱上仇人血杜鹃,并导致主人杜仲死亡后,侠客提出要去报仇,而雪玉毫不犹豫拒绝了他,并咬断了他的脖子。看到这里我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侠客毕竟是雪玉的孩子啊!她怎么下的去口呢?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我才理解了雪玉的行为。不得不提的是最小的狗小斑点儿。小斑点儿生来瘦弱,后来因为没能保护主人杜仲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消失了很长时间的小斑点儿,在母亲与仇人决战的时候小斑点儿拼命相救,也是因为他母亲雪玉才打败了独眼,但小斑点儿却永远的离开了母亲雪玉按理说,当时的小斑点儿已被母亲赶出家门,他跟雪玉已经没有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拼死救雪玉呢?我觉得是他们剪不断的亲情,他们是母子。小斑点儿短暂的生命里有一半的时间活在对母亲哥哥姐姐的想念中,可能还有深深的自责。上天并没有给小斑点儿的人生一个圆满的结局,可小斑点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放出了光彩!他死的值!

狼指的是独眼狼珍珍三代全部惨死在猎人杜仲的猎枪下,从此,珍珍的眼里只有仇恨,心里想着如何报复杜仲一家人。珍珍带着他的四个儿女去杜仲一家偷袭时,白狗雪玉总是保护着他的主人,不让珍珍伤害他们,(白狗雪玉不同于其他的狗,它是警犬)到了最后 他们两败俱伤,珍珍死了,只剩下一个儿子,雪玉也只剩女儿白脖。一心复仇的母狼独眼一家,或许他们对杜仲一家惨不忍睹的报复

在我们眼中很残忍,可这是他们原始的狼性啊。狼总是认为自己是万物之主,觉得犬类很卑鄙。我们觉得狼很冷血,比如为了报仇母狼珍珍把眼睛也撞瞎了,报复仇人就罢了,还要伤害自己,这未免太极端了。但是狼也是有爱的,独眼对儿女们的爱,一只又丑又老的公狼爱上了独眼,三番四次的救了她,最后跟她一起死在冰天雪地中母狼血杜鹃竟然和仇人侠客之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狼和狗之间有一条界线,是他们跨不过去的,后来母狼独眼也果断地咬断了血杜鹃的喉咙,对她们的母亲来说,这是一种背叛。我想,人也像狼一样,有些界线也是我们不能跨越的。

天狼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不分尊贵贫贱的,爱是伟大的,爱,是不可战胜的。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80天环游世界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八十天环游世界》,作者是法国的凡尔纳。最近我们每天都在屋子里,不能出门。可是读了这本书,似乎我就走遍了地球每一个角落!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句话,那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来读书真是好哇!知道吗?这本书实在太有趣了,所以我抱着这本书狂看,最后只用一天就看完了。那么,这本书到底讲了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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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人翁,名字叫菲利亚斯.福格,他还有一个助理,名叫百事通。他俩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好。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我心里就产生了几个疑问:怎么环游世界呢?地球是一个球体,这样的话,他只能环游一个面,不能环游整个世界啊!还有用八十天环游世界会不会时间太长了点?从中国飞到美国也只需要大概半天时间呀!这样算的话,大概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可以环游地球一周啊!后来我发现这本书,其实写的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故事,也就是1872年。那时候可能还没有飞机,只能坐马车、火车、轮船等老旧的交通工具。就因为这个,所以整本书讲得都是他们下了船又上火车,下了火车又上船……可以看出,主人翁福格是多么的忙碌啊!

福格和百事通一起乘船、乘火车,一起走过了很多地方。从英国伦敦沿着大西洋和印度洋到达印度孟买,在孟买停留了很长的时间,然后他们又从孟买到中国香港,再从香港横渡太平洋到达美国的旧金山,然后乘坐火车横穿美国到达纽约,最后又从纽约乘船回到英国的利物浦和伦敦,用整整八十天时间完成了他们的环球之旅。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太顺利的地方,比如他们出发那天,正好有一个银行被偷了一大笔钱,小偷和福格长得特别的像。在那个年代说要环游地球一周真的很疯狂,所以大家都认为福格就是小偷,环游世界实际上是因为他想要逃走。福格和这个小偷长的太像了,所以英国还特地派了一个侦探,名叫费克斯,一路跟着福格。这个侦探也是倒霉了,他花了一大笔钱,跟着福格在地球绕了一周。

其实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有很多的反转,而且结局总在你想不到的地方。比如侦探费克斯,最后发现福格不是小偷,真正的小偷已经被抓了,而福格是一个真正的探险家。其实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有很多你想不到的惊喜,生活会更有意思。如果按现在的科学和技术,人们可以乘飞机,两天之内就可以完成环球世界的旅行,但是那样就失去了探险的意想不到和快乐体验。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像福格一样,用八十天时间环游世界。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八十天环游世界》,作者是法国的凡尔纳。最近我们每天都在屋子里,不能出门。可是读了这本书,似乎我就走遍了地球每一个角落!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句话,那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来读书真是好哇!知道吗?这本书实在太有趣了,所以我抱着这本书狂看,最后只用一天就看完了。那么,这本书到底讲了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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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人翁,名字叫菲利亚斯.福格,他还有一个助理,名叫百事通。他俩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好。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我心里就产生了几个疑问:怎么环游世界呢?地球是一个球体,这样的话,他只能环游一个面,不能环游整个世界啊!还有用八十天环游世界会不会时间太长了点?从中国飞到美国也只需要大概半天时间呀!这样算的话,大概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可以环游地球一周啊!后来我发现这本书,其实写的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故事,也就是1872年。那时候可能还没有飞机,只能坐马车、火车、轮船等老旧的交通工具。就因为这个,所以整本书讲得都是他们下了船又上火车,下了火车又上船……可以看出,主人翁福格是多么的忙碌啊!

福格和百事通一起乘船、乘火车,一起走过了很多地方。从英国伦敦沿着大西洋和印度洋到达印度孟买,在孟买停留了很长的时间,然后他们又从孟买到中国香港,再从香港横渡太平洋到达美国的旧金山,然后乘坐火车横穿美国到达纽约,最后又从纽约乘船回到英国的利物浦和伦敦,用整整八十天时间完成了他们的环球之旅。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太顺利的地方,比如他们出发那天,正好有一个银行被偷了一大笔钱,小偷和福格长得特别的像。在那个年代说要环游地球一周真的很疯狂,所以大家都认为福格就是小偷,环游世界实际上是因为他想要逃走。福格和这个小偷长的太像了,所以英国还特地派了一个侦探,名叫费克斯,一路跟着福格。这个侦探也是倒霉了,他花了一大笔钱,跟着福格在地球绕了一周。

其实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有很多的反转,而且结局总在你想不到的地方。比如侦探费克斯,最后发现福格不是小偷,真正的小偷已经被抓了,而福格是一个真正的探险家。其实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有很多你想不到的惊喜,生活会更有意思。如果按现在的科学和技术,人们可以乘飞机,两天之内就可以完成环球世界的旅行,但是那样就失去了探险的意想不到和快乐体验。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像福格一样,用八十天时间环游世界。(小乔)

第七天读后感800字(精选范文)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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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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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上面这一段话和释迦牟尼佛描述的西方极乐世界一样:

『舍利弗。其佛国土,尚无三恶道之名,何况有实。是诸众鸟,皆是阿弥陀佛,欲令法音宣流,变化所作。』

『舍利弗。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行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闻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

所有的鸟,所有的树都会发出微妙的法音,连恶的名称都听不到,哪还有恶的行动。

古代文人陶渊明描绘了世外桃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李诞说了人间不值得,怎么看都像认真生活的余华讲了死无葬身之地。

这些人,有古有今。

只要不死就得活着,好过赖过都是要过,既然都过不好,那就好好过,像《第七天》里的灵魂,放下包袱,真实地过,不猜忌,不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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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800字(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话。自从我读了海伦·凯勒写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就认为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因为它让我有所感悟。所以,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讲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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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女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一岁多的时候患上了一种疾病,导致双目失明,不久之后也双耳失聪。在万般无奈下,她的爸爸妈妈给她请来了盲文学校的老师——安妮·莎莉文。海伦在莎莉文老师的指导下,逐渐学会了拼写、“朗读”盲文。在海伦和莎莉文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海伦终于考上了哈佛大学。毕业后,她继续努力,刻苦学习,瞄准自己的人生目标,从事创作。在经历过无数次失败和挫折之后,终于成为了一名扬名天下的作家,她写的很多文学作品都深受人们的关注和喜爱。但还有一件值得我们去思考的事情,她是一个不仅从小就是一个双目失明,并且双耳失聪的人。海伦·凯勒却很乐观得对待这发生的一切。但这如果换做是我,很可能内心已经崩溃了吧。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下,海伦·凯勒却还能在安妮老师的帮助下努力学习、刻苦学习,但是要换做我的话,估计一定非常的自卑、自暴自弃的。但是因为凯勒自己心里明白,自己生来就有一些身体上的缺陷,所以要倍加努力才能成功。是啊!海伦·凯勒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去学习,她是那样的坚强、那样的有毅力。她,就像在暴风雨中顽强生存的小草,虽然历经了打击,但是最终还是看见了彩虹。这本书也为我树立了榜样,书中主人公的形象一直在我的眼里闪烁,她的那种精神,一直激励着我成长。

每当我不想再坚持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海伦·凯勒坚持不懈的精神,于是我又鼓起勇气、坚持到底;每当我失去自信垂头丧气时,我就会想起海伦·凯勒乐观向上的笑容,这使我信心满满;每当我想给自己找一些偷懒的借口时,我就会想起她虽失明、耳聋,但依然坚持努力学习的样子,我就会格外珍惜现在学习的每一天!(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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