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

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篇一: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

[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

1、《少女小渔》:人性的光辉在她身上闪耀,毫无保留的散发出来,不论对谁,都那么善良,那么温柔,那么有爱心,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她告诉了我们人性的纯真和美,多好的一个女子。

2、《红罗裙》:它告诉我们,一个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才是最美、最有魅力的女人。而且,这和年龄和地位和收入和在什么地方没有关系,甚至不关乎外表。和那一句“女人,爱自己怎么深爱都不为过”,有相通之处。

3、那篇写一个傻子的爱情,确切的说,是对爱情的憧憬和期盼。两个不同的人,给了他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一个稳当妥帖适合他的,但是他看不到未来,也没有希望;一个引导他向美好的明天看齐,让他懵懂的相信

他也会有美好的爱情,会有幸福的生活--------但目的是龌龊的,为了从中牟利而欺骗他。--------为傻子好,切切实实的为他着想,却被他推下楼杀死;那个为自己的腰包着想,选择欺骗,而走进了监狱,却给了傻子一线光的希望,让他看到了生命的玄美。---------我的感触是:不论是什么样子的人,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才会更加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希望是生命不死之光。

4、还有那篇写著名粤剧花旦的,一个男人,把女人的顾盼生情、缠绵悱恻、流转娇柔演绎到极致,结果,却招来了同性的干扰,以至于正常的爱受到阻挠;多少人慕名而来,他却在最得意之时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也算是难得的有抱负的戏子。“人在江湖”最后的感觉也只有这四个字,只是,也没太看懂,作者到底想说什么。

5、是不是,我们长大了,就会想着逃离父母的眼睛,从而去经历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不论小时候、先前,甚至昨天,还对父母多么的依赖,多么的鱼儿离不开水,读后感《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就如《约会》里所描述的,妈妈带着孩子远嫁,孩子却得不到丈夫的接纳,于是,母子俩每周偷偷约会,见儿子一面像做贼似地偷偷摸摸。后来,妈妈为了儿子,选择放弃优越的家庭;儿子为了心中的梦,选择远离。很凄美的故事,很伟大的母亲,很现实的现实。母亲为了儿子而活,儿子为了本性而活,实际上,我们摒弃了多少东西?代价好大!

6、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也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无论年龄大小,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身价高低,

无论什么营生--------这是《青檬色的鸟》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7、《冤家》更是写了得不到丈夫理解和关爱的母亲,带着儿子自己供养,歇斯底里的灌输“丈夫家人不好”的思想,可是,孩子有自己的判断力。任性的母亲,骨肉亲情是割舍不断的啊,最后为了给父亲一份生日礼物,儿子与母亲争执,相持不下,双双葬身悬崖。生活在怨恨中的母亲,苦难的孩子,苦难的母亲。

篇二:严歌苓《小姨多鹤》读后感

严歌苓《小姨多鹤》读后感

主要内容:战后的东北,日本少女竹内多鹤被人以六块大洋的价格卖给了火车站张站长一家。张站长的二儿媳妇朱小环怀孕时遇到了日本鬼子,受到惊吓后流产从此失去了生育能力。张站长一家把多鹤买来只是用来传宗接代,生完孩子后就打算把她送走。就这样,张站长的二儿子二孩,小环和多鹤组成了一个奇怪的家庭。多鹤生了一个女儿和一对儿双胞胎儿子,他们叫小环妈,叫多鹤小姨。在日复一日的相处当中,二孩和多鹤相爱了,在外面频繁的约会。小环知道后非常悲痛,二孩感到非常内疚,收敛了对多鹤的感情。孩子们越来越大,都意识到了自己家庭关系的不一般。多鹤的日本人身份就像一张窗户纸,后来终于被捅破了,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大女儿伪造了自己的家庭出身,大儿子从家里搬了出去,二儿子当了知识青年。小环和二孩尽力保护着多鹤。一家人在小环的苦心经营下勉强维持,熬到了文革结束。中日建交后,多鹤回到了日本,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后来,大女儿,大儿子均跟随多鹤去了日本,二孩也被多鹤接到日本治病,国内只剩下小环和参军的二儿子。小环自己一个人生活,陪伴她的是一条老狗。

作者严歌苓是上海人,当过兵,经历过文革,后来远嫁美国。用她的话说,到了美国才发现原来什么都可以写,才有了这许多小说。严歌苓的小说有如下共同点:第一,时代背景均开始于解放前,之后一直延续到文革结束。书中人物主要的人生经历主要集中在解放后至文革结束这一段。第二,大多以女性为主人公,比如王葡萄,朱小环,多鹤,冯婉喻等。第三,书中人物在那个大变革的时代,均在一定程度上坚守着自己的人生底线。比如王葡萄,在那个子女以跟父母划清界限为荣的年代,她没有随波逐流:把侥幸不死的孙怀清窝藏在自家红薯窖里直到文革结束。中间遇到很多险情,但葡萄用她的乐观,勤劳,机智一一化解。对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王葡萄不抵制但也不配合,“觉悟”一直没有提高。朱小环也是如此。刀子嘴掩盖不了一颗豆腐心,嬉笑怒骂间保护着整个家庭。在多次因言活或罪之后,陆焉识选择了装结巴,既不害人也不想被别人害。

篇三:严歌苓《少女小渔》读后感

总有一天,生活会开出花的

——读严歌苓《少女小渔》有感

在新移民作家群中,严歌苓被北美文学评论人陈瑞琳认为是一个“异数”。严歌苓的创作具有一般女作家少有的力度,她善于用女性的视点,从日常生活中去探悉人性的隐秘,常常把“风云气”寓于“儿女情”,很能以小见大。她的作品在内容上比较纯正,又比较有味道,而在文字表述上又十分讲究,可以说是相当地纯净而优雅。

最能体现严歌苓一贯的艺术特点的是她立足于弱势群体的文化视角,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描摹。在这个地球上,经济、历史、文化、意识形态、肤色、年龄、性别等,从大到小、从深到浅,是凡有差异的方面都有强势的一方和弱势的一方,而决定权利的因素和表现形式,常常是人为的非自然的。严歌苓塑造出的一种弱势强者的形象,可说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短篇小说《少女小渔》中的主人公小渔就是严歌苓笔下一系列的弱者形象的典型代表,是弱势中的强者。

这是严歌苓出国后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围绕当时伴随“出国热”引发的一系列华人颇受争议的事件展开。她撷取了一个点,就是如何取得长期居住权的“绿卡”这个问题。严歌苓的这个小说当时很“应景”,自然要被心明眼亮、走商业化道路的导演拿来大做文章——张艾嘉凭借同名电影获得1995年亚太地区电影展最佳故事片奖,也使刚出道的台湾女星刘若英一炮而红。

这部小说讲述了少女小渔跟随男朋友出国,为取得绿卡,与一个孤独老人假结婚,但在她与老人相处期间,男友的自私、冷漠与老人的孤独、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单纯的小渔感受到了

内心情感的波动。反映了海外新移民生活,笔墨集中地刻画了中西文化撞击的特殊情境,它的故事情节紧紧围绕异域生活中最敏感﹑也是最具文化冲突尖锐性的身份及情感认同问题,揭示出处于弱势文化地位上的海外华人,在面对强大的西方文明时所感受到的错综复杂的情感,及在这种境遇中获得跨越文化障碍的内心沟通的艰难性与可能性。

作者写于1992年,是她到美的第三年,在这种情况下的作品总带有着中西文化差异的烙印,总困扰着作者的生活,作者也想通过小渔这样一个角色来说明世界上高尚的人格是相通的,人性的闪光点总能将误会消除,总能达到和的层面。少女,表示了一种美好的本性,是纯真善良的一个代名词。小渔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经历,表面上看似已过了少女阶段,但实质上,小渔的思想精神层面却是停留在少女阶段的。她笑起来是那样没有思想,她破处子之身完全是出于对于一个弱者,一个即将离开世界的人的同情。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救救孩子”的呐喊,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社会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作家也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然而严歌苓从她女性特有的观点来阐释“少女”就是新生代的希望,在以后的中西文化交流中,有小渔这样的少女来充当润滑剂的作用,中西间的差异终将在人性面前而消除。

很显然,作者十分偏爱小渔这个人物,几乎在她身上赋予了所有东方女性的优点。当命运的拳头向她袭来时,这个弱势女子既不逃避也不迎接,而是把那通狂轰乱炸溶解在圆润悠缓的太极推手中,她像是大地之母,以自己的身体和温暖养育这躁动的生

命,使其在宽忍的环境中静静地汲取营养生根发芽,完成个体的生长成熟。她相信总有一天生活会开出花的。

作品中的江伟也是一个很明显的角色。江伟是一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的人物。他对待小渔的行为来看,作为一个中国男子,他的占有欲是很强的。似乎在他看来,小渔就是他的私人物品,其他人免碰。从江伟的种种行为来看,他活的并不怎么现代,相反,以往的那种大男子主义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那样的大都市,一个中国人只身来美,心灵的空虚感以及孤独感时常会压迫着你,使你窒息,这就使得江伟不得不放弃前嫌,继续与小渔一起相处。

小说虽然故事简单,可是处处充满着戏剧性。一是对比强烈:老、少的对比,更突显两者面临的不同状态,前者是死亡,而后者却是全新生活的开始。对于老人来说,去日无多,更期望的是与人相处的快乐,也期望能在对方鲜活的人生里找回似曾相识的记忆或感受。二是两种感情的对比:林伟的爱自私而蛮横,更多时候只是将小渔当作性欲的发泄工具,他对老人的态度又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关系,除了金钱与交易之外,毫无友谊可言。而小渔因为年轻,因为性格,从不会拒绝,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好。

而小说的最后,我们没有看到她最后的选择——是立即离开将死的老人,亦或者留下来?至少书的部分是戛然而止。相比之下,老人与她之间的感情却不像是林伟想象的那样龌龊,他更多的是把小渔当作是他的女儿,想以一种父亲的身份来关爱他。而小说也正是通过老头对小渔的情感变化来凸显小渔性格的起伏。

严歌苓抓住的正是人物的现在状态,而不去强调他们的过

去、将来。这就使这份“真实”的场景颇有韵味,这有意识的“留白”,是为了成全它的“短篇”性,拓展读者的想象空间。因此,她的笔触大多时候侧重于细节与对话的描写,还有人物心理,有时会蹿出她自己的体会、见解,一闪即逝……

尽管这出“老夫少妻”的闹剧有着世俗的主题,却被严歌苓用不俗的笔法成功升华,形成与同类作品迥异的情调,成为其中的翘楚之作。在此,我感觉她所使用的不俗笔法主要表现为对小说中这对恋人和洋老头三人形象与性格的成功塑造和刻画,换言之小说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其中跃然纸面的这三个游走在异域边缘的形象,如劳伦斯所言,“就是那些处于人类相互理解边缘的人。”

是的,只有生命对生命出自真诚的理解和尊重才能打破语言、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心灵隔阂。从而使不同境遇中的人心都能够得到相互间真正的沟通。这也是严歌苓所有作品的真正涵义。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读严歌苓的小说《小姨多鹤》有感100字


挤出时间看完严歌苓的小说《小姨多鹤》,看完后,故事的女主人公的坚强给我深深的震撼,总是想着竹叶多鹤的坚强。

书中描写的抗日战争之后遗留在中国的日本女人竹叶多鹤的坎坷命运。日本女人多鹤在那种残酷社会背景之下活得十分坚强,忍辱负重,总是默默地承受着生活带给她的所有不公平与不幸,不抗争,只求活下来。真的非常不容易,我没有经历***那个年代,只是从上代人的描述当中知道那个年代如何整人,如何不讲道理等等。

与多鹤相比,自己如今的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所以我也要学会坚强,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思索!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芳华落尽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严歌苓《扶桑》读后感——大勇、克里斯与扶桑


严歌苓《扶桑》读后感——大勇、克里斯与扶桑

这是一本我看了很久的书。这是一本我看完很久还迟迟没有写读后感的书。

一是因为自己懒,二是因为这本书确实太特殊了。这种写作手法,这种叙述方式。我听过,我想过,但是,我没有读过。要写好这样一本书,太难了。当我写完看书评,发现这本书即将拍成电影。我第一反应就是“完了”。对于一本夹揉了如此多复杂的感情,参合了太多题材进去的书,一部两个小时顶天的电影,基本不可能把所有题材和想法展示出来。电影的艺术在于渲染和铺张,而这本书的精华在于平和的对抗。这种对抗的力量,需要从文字中体现出来,激烈的电影几乎不可能表达出这种平和的感情。

我随便列几个关键词让大家感受一下这本书的宏大。

情感:自由式爱情、传统式爱情、性爱、好奇之爱、种族愤怒、圣母

题材:奴隶贩卖、在美华工、嫖娼、救赎

叙述方式: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时空插评、多线发展

我列的这些不完全的关键词,要串起来写好一个故事,已经即为艰难了。然而严歌苓不仅做到了,还把每个人都写得有些有肉。在文末附带的书评中,有一句话:“她将大家从来不曾直面,却几乎每天都在思考的污秽,赤裸裸表达出来,让多少人愤怒、惭愧、汗颜。”

是啊,扶桑带来的那种张力,又有多少性情少年能逃脱呢?自以为掌控了雌性,殊不知早已被母性征服了。我们阅读,置身其中,却早已被作者,洞穿揭露了生命的内在。

“男人一直是孩子,女人则是天生的母亲。”

呵。这么轻蔑的吗?嗯。实话。

其实整本书读下来,真的有种“哈姆雷特”的感觉。每个人眼里的扶桑,这个人,这本书,我相信都不同。我看到的是那个充满了复杂感情的传奇女子。而在书评中,就有人看到了那阶层的差异,种族的对抗。文末有一段书评说,严歌苓喜欢为“为输者写作”。没错,从世俗意义来讲,妓女扶桑确实输了。但是,从生命大和谐的意义来讲,扶桑是彻头彻尾的赢家。抛去我们死坳执拗的礼义廉耻,扶桑宛如一个传奇。在那个年代,那个区域,如此平静却又极致地追求肉欲,实在脱离现实。

但是小说,本就是现实的安慰剂,不是吗?

扶桑一词,出于我国的古籍。《说文解字》:“扶桑神木,日所出。”意思是,太阳从扶桑树种出来。作者引用于此,是借用了母亲的情感。所有男性,皆出于这种母性。

坦白说,这本书太难懂了。通篇读完,我也不敢说自己理解了其中的一半感情。每一个字都认识,但是拼在一起,仿佛成为了一本感情字典。我猜想自己,就像二十岁的克里斯,被八十岁的自己无情嘲笑。毕竟那种爱恨情仇,我都没有经历过。即便想经历,这个世界早已不同当年。物是人非事事休,怎奈作者书中情。

整本书几乎没有对话,更多的是无声的表情,描述。原来语言的力量,还能这样表现。

这里摘取一些作者的文字吧。

“我们口头上嚷到这里来找自由、学问、财富,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究竟想找什么。”严歌苓这样评价当今的出国热、留学热。坦白说我也是这样想的。从前我以为出国真的没什么意义,笃定不出。但是后来我才觉得,原来在人的精神上还有一层很虚的东西,叫做“视野”、“境界”。你说不出它到底代表了什么,打算它能给一个人气质、见识、谈吐增添不少色彩。而阅历世界,周游天下,与不同的人相交,是境界和视野增长的一大途径。也许迷茫,也许前程似雾,也许我们还不知道要去大洋彼岸寻找什么。但是我知道,勇于迈出去寻找,总比留在被窝里闭门造车要强出不少。

作者在描写扶桑时,用了很多“模棱两可”,甚至说不清的感情。比如这句话“有些冷,有些饿,有些困倦,扶桑看着马车上一颠一颠的灯。”于扶桑而言,这些肉体感觉最为直观,然而合起来,却又无法洞穿她内心的真实情感。仿佛1+1+1却不等于3了。

严歌苓描述这些情感时,用的手法是如此之轻。她没有用“非常”,而是用“有些”。然后齐总那种文字的重钧,却在无形中体现出来。比如这一句“阿白的竹床唱起来,出来了节奏:咿呀、咿呀、咿呀。阿白今天晚上有饭吃了。”读到这一句时,我心中大为苦闷。天啊!这是嫖娼啊!这是卖淫啊!这是人性最为污秽的一面啊!扯着礼义廉耻当遮羞布的读者,读书笔记怎么能够直面这种文字呢?竹床“唱”!?那简直就是英文里面的“grate”,隐含着折磨的含义啊,怎么能用“唱”这种阳春白雪的词汇呢?最后一句更是直面惨淡人生。有饭吃!?难道不每个人都有饭吃吗?人又怎么能靠出卖肉体来获取那一点点果腹和饱足呢?

唉。终究不是同路人。

作者在第一次描述年幼的克里斯时,有这样一段文字:“就是这副处于过渡期的嘴唇,无声地阅诵一个个神话和历险故事,咀嚼和吞咽了这些故事,从而喂养了他无边际的好奇心。”在作者眼里,克里斯看遍了无数故事,是这些故事造成了他对东方的好奇,又是这些故事使他深陷其中。而扶桑,究竟是一剂药引,点燃了这些好奇,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作者描写了一段虐待华工的场景:“他一声不吭地给吊在那里,心想忍一忍就会过去。正是这一声不吭的忍使他们开始往他身上下刀,割裂了他的舌头、耳朵、鼻子,正是他谜一样的沉默与温良使他们震怒。对于不可解的东西,他们失去了最后的理性。克里斯没看见这具吊在海风中零碎了的人体。他没有意识到不可解的东西引起的迷恋与敌意是相当强烈。”

没错,正是对未知的好奇,那种夹杂着迷恋与恐惧的好奇,促使人类去探索未知。其实从这一层面讲,克里斯与这些施虐者并不区别。只是克里斯用爱去探知,而他们用恨。

在描述华工的悲惨处境时,是这样的,“他们蹲在那儿是等候床位。屋里的人起床后,把床腾出来,他们才能进去睡。他们倒是不来管克里斯,蹲着已睡着了,如同蹲枝而息的一排平和的鸟。”吃、喝、住、行。这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生存基本保障的东西,在当年是多么奢侈。连睡,仿佛都是一件奢侈品。

又如这段话:“我记不清有多少个瞬间,我和丈夫深陷的灰眼睛相遇,我们战栗了,对于彼此差异的迷恋,以及对于彼此企图懂得的渴望使我俩无论多亲密无间的相处都不作数了,战栗中我们陷在陌生和新鲜中,陷在一种感觉的僵局中。”

这段话是严歌苓在文中的插叙。她描述了她与现任丈夫(一位美国外交官),来源于情感的亲密,来源于血脉的疏远。

于严歌苓的文字中,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中国文化中的忍耐,所蕴含的力量。犹如太平洋的海水,任你人世间千变万化,他则来者不拒。

“他们如此柔缓,绵延不断地蔓延,睁着一双双平直温和的黑眼睛。”

“从未见过如此温和和顽韧的生物。”

“拖着辫子的矮小身影一望无际地从海岸爬上来,以那忍让一切的黑眼睛逼你屈服。”

“他们的温和使残忍与邪恶变成了不可解的缺定义的东西。”

这几句话,都是作者在描写华工,跨越了太平洋,远赴旧金山的场景。坦白说,从广州坐十来小时飞机到旧金山都让我难以忍受,更不要说那些百年前乘着船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中颠簸一个月到达大洋彼岸的华工了。然而,忍,一忍再忍,几乎是那年那地的华人,无法选择的选择。

“酒使你摧残别人,鸦片使你忍受被人的摧残。他们在这个初生的城市形成一个不可渗透的小小区域,那里藏污纳垢,产生和消化一切罪孽,自生再自食,沿一种不可理喻的规律循环。他们的生命形式是个谜。”

曾经,我们读过很多文章,看过很多视频。《中国人,你为什么不自信?》《你还要忍到什么时候?》又好像“大过年的”,“忍忍就过去了”这种万年通式,使得中国人,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

“你以为海以它的汹涌在主宰流沙,那是错的。沙是本体,它盛着无论多么无垠、暴虐的海。尽管它无形,它被淹没。”

这段话写于克里斯爬上妓院的窗,偷窥扶桑的场景。克里斯以为,扶桑会痛,扶桑会哭,扶桑会有万千难堪不忍委屈无奈苦难。但是他唯一没有料到的是,扶桑很快乐。扶桑吸纳了一切来自肉欲的快乐,尽情享受其中。我不敢猜想,她是否企图让克里斯去理解,感受她的那种快乐。只是更可怕的是,她的沉默。她不声张,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

克里斯是一个神奇的男孩子,脱于世俗。在描述他的家庭——库凯家。作者有这样一段文字:“军人和诗人是最接近的。诗人对人灵魂的征服和占有相当于军人对实质世界的征服和占领。诗人有理想和爱,军人有正义、信仰和仇恨。这些都是使人发热活发冷的激情。”

文中在描述克里斯时,除了描述年幼的他,与扶桑相处的他,还创造性的描述了六十岁(年老)的他。我无从知道这些内容究竟是来源于作者的合理推测,还是她确实寻找到了这样衣蛾文学样本。只是很有趣。

六十岁的克里斯,想起了扶桑时,给他投入的一个理由是——母性。“他心目中的母性包含了受难、宽恕和对于自身毁灭的情愿。”

作者在描写扶桑第一次时,用了大量的情感描写。没有动作的诱惑,没有语言的嘶吼,甚至连那个给予她第一次的男人都不记得了。有的却是这样一段话:“她发现那细细的快乐在疼痛的那一头。非要穿越整个貌似广漠无际的疼痛去够它。抵触和反抗,心里的冤屈和愤怒阻碍这穿越。扶桑迎了上去,在疼痛上硬撞,火星四迸中,快乐倏地来了。那个时刻扶桑活得像正被刀刮去鳞的鱼。”

就是这段文字。我读的第一感觉是,扶桑怎么能这么贱啊。这是在卖淫啊。她是在出卖自己的肉体啊!她怎么能,怎么有资格,在这里面寻找快乐呢?仔细回想,还是自己道貌岸然了。就像《驴得水》里面最经典的那句台词:“凭什么用你的道德来绑架我的利益。”这里不也是如此吗?我尝试用我的道德去理解,强行架给扶桑,但那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罢了。快乐就是快乐,无分贵贱。

文中的高潮——克里斯与扶桑的爱情,以作者的角度写了一段描述扶桑的文字。“你(扶桑)有美貌、温存,再加自由。他(克里斯)将不会料到,那些男人不存在,你便不存在了。你的美貌、温存正和残酷、罪恶相辅而生,对应生辉,没有苦难,你暗淡得如任何一个普通女人。”

作者这段话,可以说是点命了全本中,扶桑美貌的来源。我相信到了扶桑这一层,很多嫖客(包括花钱的以及在大清洗中强奸的)都把以扶桑发生关系为荣。因此扶桑成为了一种象征,象征着男性的尊严,征服。

在克里斯被赶离美国,远赴欧洲的路程上,他终于领悟了。“他看着阴暗早晨的海,几乎叹出声来:多么好的女人,诚心诚意得像脚下一抔土,任你踏,任你在上面打滚,任你耕耘它,犁翻它,在它上面播种收获。好在于她的低贱;任何自视高贵的女人身上的女性都干涸了。带着干涸死去的女性,她们对男人有的就剩下了伎俩;所有的诱惑都是人为的,非自然的。从这个时候起,女人便是陷阱,女人成了最功利的东西。克里斯在自己的社会里看到足够的女性,早已干涸的女性。这个海洋上的清晨他想,扶桑是个真正的最原本的女性。”

这段文字如此的原始,暴露,仿佛一夜间把一切人类文明的智慧打翻,重新回到了野蛮时代。

文中还有一些意外的观点和收获。比如作者临时起意,在一段现实记录中加入了关于作家杰克伦敦的一段话。“这位中国人崇拜的小说家,认为中国人是阴险的,懒散的,是很难了解和亲近的,也不会对美国有任何益处的。”真是讽刺啊。

在文中,作者有很多处借着对扶桑的描写和评价,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想法。比如作者对于婚恋的看法:“出卖是一个弹性很大的概念。人们认为你在出卖,而不认为我周围这些女人在出卖。我的时代和你的不同了,你看,这么多的女人暗暗为自己定了价格:车子、房产,多少万的年收入。好了,成交。这种出卖的概念被成功偷换了,变成婚嫁。”严歌苓真的是一个可爱的作家,在如此抽象的作品中点出了一个现实中的观点,出匣自鸣。

“作为孩子,即使闯祸,性质与成年人也有天大差别。孩子闯再大的祸也不被看成罪行,普天下对于孩子都是宽容甚至护短的。于是,在从唐人区回来的日子里,他竭力地顽皮活泼,制造一个孩童的形骸供自己躲藏进去,躲开自己那已逐趋成熟的良知的责问。

做一个孩子是多么安全的事。任何罪过到孩子身上都成了过失,再大过失都可以被理解成过火的顽皮,抑或是恶作剧。并且,任何孩子,无论犯了多大过失,都有整整一生来改过,都可有足够的新的开始。

成年人都炫耀自己孩童时犯下的无论多么恶劣的过失。他们甚至带着溺爱的笑容揭露自己曾怎样偷窃和偷情。即使他们在成年后仍干这两件事,他们却只对遥远童年的自己有足够的勇敢与坦诚。

……

库凯家族的男人都有诗人那种鞭打自己良心的习惯,并且一面鞭打,一面去欠下一笔更重的良心债务。良心债务和鞭打良心是诗人的必要素质,也是库凯家男人最深的自得。”

这段话真是勾起了我的许多回忆,又写出了许多想法。灵魂写手,实在可怕。

“事情做绝就不再需要去忍受那份太折磨人的困惑;对于扶桑和大勇真正亲和仇的困惑,对于唐人区彼此杀戮又相依为命的关系的困惑。

……

他把事情做绝,是因为他在黄面孔里看不见一件绝对的事情,所有的是和非、曲和直都相互寄生、相互掩护、相互轮替更迭。”

对于未知的好奇,来自未知的诱惑,折磨了我们多久呢?

“那看见什么就不知怎样移开的目光还透出他的童心。”

“他的那么长一段成长和青春消耗在她那里,被那曲折的诱惑领着,把一份雌性的简单实现变成那样崎岖,那样丰饶和充满意外。通过她,他不仅走向女性,他还走向东方和远古,走向天真的一种原始。”

“仿佛与你扶桑的结合不是爱情、幸福那类肤浅的事,而是伟大的牺牲。抑或爱情到了这一步就没多少人性了,就成了种教条,理想,只能通过牺牲去实现。他拿你来成全他对于爱情理想的牺牲。他还想让他的民族和你的民族都看看,他的自我牺牲将成为一座桥,跨于种族的鸿沟之上。”

回看整本书,你不得不感慨,一切都是命。大勇的拼,大勇内心的柔软,大勇的恶,最终都对应到了扶桑身上。扶桑的美,扶桑的浪,扶桑的爱,让这个美丽的故事,几乎成了一个悲剧。恶贯满盈的大勇,却让人内心深处有一丝心态。深爱克里斯的扶桑,依然坚守着那对玉的承诺,即使将肉体出卖给了无数男人,但她在自己的内心,永远留了一处地方,给她那个没见过面的丈夫——大勇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当芳华落尽时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

柯月霞

2018年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今天推荐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 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懂得刘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时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时,急急地在铺满一地的死人堆里寻找他,在他身患绝症时默默守在他身边,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电影给了两人完满的结局,其实他俩最终有否成眷属并不重要,我觉得他们的爱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当芳华落尽,有你陪在我身边,平静地过好剩下的每一个日子,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完满?!

2018、2、6

柯月霞,笔名六月雨荷,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爱阅读,爱旅游,渴望凭着文字,与你,与世界自如地交流。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优雅》、《一杯茶的幸福》、《最美的时光在路上》,厦门女作家合集《遇见》。

小说读后感要怎么写


小说读后感要怎么写?下面是由读后感栏目小编整理的小说读后感范文,欢迎查看。

小说读后感范文【一】

我在书城看了老人与海,这本书实在是太好了,我在那里看了一两个钟,觉得这本书简直能让人一下子就会让你受益匪浅。

老人与海》故事的背景是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古巴。主角人物是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配角是一个叫马诺林的小孩。这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

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放在船边。

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找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而能在失败的风度上赢得胜利。即使面对的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但人仍然可以得到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在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如何成为一个男子汉。

小说读后感范文【二】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读后感范文汇总

读后感大全汇总

中外名著读后感汇总

四大名著读后感汇总

读后感800字2024汇总12篇

聂隐娘(侯孝贤电影《刺客聂隐娘》原著小说)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聂隐娘(侯孝贤电影《刺客聂隐娘》原著小说)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感谢曦月静思书友的赠书!

《聂隐娘》,纸中城邦,唐人传奇,作者不一,风格各异。

大唐气象万千,飞舞在文人笔下,纵横捭阖,酣畅淋漓。

本书主角,神仙鬼怪,游侠传奇。短文古意,透过穿越千年的情感密道,不难感知作者们唾沫横飞,肾上腺分泌加速,两眼放光,兴奋得不能自已。红袖添香,泼墨纵酒,不需要考虑广电总局,道听途说,假借名目,无名的高地在脚下,意象的花园在前方,昂首向前冲,率先占领它,插上千古流芳的战旗!

或许一文既成,狂狷的作者们带头先嗨,眉飞色舞,兴高采烈,比如霍小玉传,李益遇霍小玉,直言曰,你好才,我好色,堪称绝配。

比如莺莺传,张生负了崔莺莺,向好朋友卖弄,告诉你们,美女祸国殃民,从今日起,我与她恩断义绝,你们要监督我。

莺莺嫁为人妇,张生立刻谋划大计,欲偷美妇,只求趣味,不负责任,多么坦荡的无耻,难怪是千古名篇。

古代若有起点中文网,这些文章必然能刷屏霸榜。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或许从唐人传奇中汲取营养,触电般似曾相识。《聂隐娘》中的年轻女子、年轻女妖、年轻女仙,普遍生了殊色妙体,酷爱自荐枕席。

是不是YY,可能不是,至少不像穷书生的YY。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除却游侠,唐人传奇的主人公乃至作者,大多出身世家望族。

数一数这串姓氏,李、王、崔、卢、裴、薛。或五姓七望,或山东豪姓,江南八家。

可见唐朝虽广开科举上升渠道,世家大族仍是权倾天下。

游侠出自江湖草莽寒门,如聂隐娘;甚至不必有姓氏,如红线,她们负责侧艳倾险,大捞偏门。

至于正宗的天上掉馅饼,寻仙求道,以身相许,主人公普遍出自世家大族,天上的馅饼都偏爱豪门贵公子,阶级固化的痕迹很明显!唐人的三观颇为出格。比如韦庄传,韦庄想娶媳妇,因缘际会,遇到月老,月老说,呶,你看,菜市场瞎眼大妈的三岁小姑娘,就是你未来的娇妻。韦庄说,去一边,我是帅二代,我是官二代,我还是富二代,凭什么娶一个贫下中农家的黄毛丫头,韦庄喷完了,还不放心,派家奴去杀小姑娘。

读到这里,我深深地为贵公子草菅人命的态度ORZ,三岁啊三岁啊三岁,招谁惹谁了,因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天上飞来横祸,真是万恶的旧社会。

唐人传奇的一部分主人公怎样看待杀人违法?仿佛比我小时候踩死蟑螂还要稀松平常,这与那年头尚豪任侠的风气有关。接下来套路九曲十八弯,三岁小姑娘没死,十四年后,摇身一变,成了韦公子顶头上司的女儿,果然嫁给韦庄了。夫妻二人闲话往事。韦妻说,我小时候曾被贼人刺杀。韦庄说,我就是派刺客杀你的人!当年你太矬,我根本不想娶你,啊哈哈哈哈哈哈。于是神转折来了,韦妻一听,哎呦,韦郎坦诚,“愈敬之”。传说中的抖M,叹为观止。

还有李靖代龙王布雨,龙王家族的气质简直是圣母的平方。现代编剧这么写,大概会被读者骂死!相比较而言,曲筱绡算什么极品抖M……

唐人传奇,消遣佳品,绝对好看,世情,美女,历史,杂样拼盘,风味十足。

版本翻译不过不失,随手给个五星,推荐参阅《古今笔记精华录》,上下册,一本老书,酷。

聂隐娘(侯孝贤电影《刺客聂隐娘》原著小说)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唐代传奇小说的经典合集,除了为大众熟知的风尘三侠《虬髯客传》、《李卫公传》,其他如《聂隐娘》《柳毅传》以及《李娃传》《莺莺传》等也多收录其中。

    唐朝小说虽说继承了六朝志怪,但其中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充满热烈情感,无疑称得上是后世元明话剧和明清小说的鼻祖,无数我们津津乐道的作品,比如汤显祖的临川四梦《邯郸记》《南柯记》《紫钗记》《牡丹亭》,分别取材于《枕中记》《南柯太守传》《霍小玉传》和《离魂记》;马致远写的《黄粱梦》,取材于《枕中记》,元代的杂尉《倩女离魂》也直接取材于《离魂记》,而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则无疑借鉴了《嘉兴绳技》、《贾人妻》;而《长生殿》和《莺莺传》,更是流觞千年,《长生殿》衍生出了白朴的《梧桐雨》,洪升的《长生殿》,《剑阁闻铃》等,根据《莺莺传》改编的《西厢记》,成为千古绝唱。

    这种天马行空的奇风怪诞,和唐朝的思想解放和艺术创造力蓬勃密不可分,只有在一个没有敏感字和官方文字管制的时代,我们才能真正看到文学的鼎盛繁荣。

聂隐娘(侯孝贤电影《刺客聂隐娘》原著小说)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虽然名字叫《聂隐娘》,但其实是一本唐代传奇故事的选集,《裴鉶传奇》和《甘泽谣》收录了几篇,还有《虬髯客传》《南柯太守传》《离魂记》《莺莺传》《飞烟传》《柳毅传》等等广泛流传的故事。整本书我最喜欢《古镜记》和《聂隐娘》这两篇。《古镜记》里的古镜本来有十五面,到了那时就只有第八面了,可以照妖驱邪,奉行天道,有种种奇观,还有镜精居住,可惜最后连这一面也没有了。就好像现实世界和幻想世界可以联系起来,虽然这种联系越来越微弱,但仍然有迹可循。老狐死的那一段让人想起《春夜宴从弟桃花源序》,当狐狸的时候修炼了那么久,当人还不到一世,但是赴死前喝个尽兴就满足了。就好像镜精离开前也只想见它主人一面,虽然这种基调很伤感,但是死亡和消逝都不能避免的话,“浮生若梦”,大概就只能“秉烛夜游”吧,也足够快乐了。

至于《聂隐娘》这篇,唉聂隐娘太帅了QAQ失去理智.jpg。

娘读后感


一娘一读后感(一)

文/薛淑贞

正月初九的上午,在同事购买的书中,偶然发现彭学明的长篇纪实散文【一娘一】本来,正在读【菜根谭】的我,一下子被【一娘一】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就开口向这位同事借读。这篇20万字的散文像一块有着无边磁力的磁铁将我全身心紧紧地吸咐,饭顾不上吃,家务顾不上做,且边读边慨叹,边读边流泪,直到夜深人静,读完全文。

彭学明的【一娘一】是一篇悼亡文字。一娘一的一生,作者用这样一段文字来表达:

都说有一种能够飞翔的无脚鸟,因为没有脚而无处停靠,不能歇息,只能一直不停地在空中飞。无脚鸟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但无脚鸟却从没忧伤哭泣,而是轻一盈歌唱;从没停靠歇息,而是不停飞翔。无脚鸟之所以不停地飞,是因为无脚鸟的心中有一个美好的天堂,它要拼其一生,寻找美好的天堂;无脚鸟之所以不肯歇息,是因为无脚鸟的心中还有一轮光明的太一陽一,它要拼其一生,飞向光明的太一陽一。所以,无脚鸟又叫天堂鸟和太一陽一鸟。一娘一,就是那只飞了一辈子都没有停歇、无处停歇,也不肯停歇的无脚鸟。一娘一心中的天堂和太一陽一就是儿女们的幸福和安康。一娘一穿过一生的风雨和辛劳,把儿女带到风平一浪一静的港湾,让儿女得到幸福安康后,一精一疲力竭,戛然而逝了。

这是彭学明眼里一娘一的终极形象。一娘一就是无脚鸟,这是谁也不愿承认但谁无法不相信的谶语。彭学明这段充满深情的叙述充满着对这个谶语的解构。

更加具有悲怆情怀的是,作者的悼亡中饱含一着愧疚之情,特别是彭学明凭着自己的文学天赋和后天努力终于撞开一条人生之路后,想把母亲接到自己身边接到城市生活,因为一娘一大半生都生活在农村,像生活在野地里的一棵树,早已习惯了山野的风霜雨雪,一娘一的身上是土根,是泥腿子,血液里早都是底层者的痛与一爱一;将这样一棵树移植到城里,不免水土不服,永远处在一精一神的边缘状态。而作为城市名人的作者,每天忙于接待与应酬,工作忙碌如一只陀螺,或者说因为自私和冷酷,根本就忽略了一娘一的孤寂和无助,更不用说能够坐下来陪母亲唠唠嗑、捶捶背。不难想象,被强迫一进入这座特别陌生的水泥森林生活的一娘一,就情感和一精一神而言,宛然置身一片荒芜的沙漠。一娘一摆小摊、一搓一麻将等,是寻找一精一神突围的举动,是寻找一精一神通道的努力,最后也被我粗一暴地加以阻止。彭学明是在一娘一弃世多年之后才有了清醒的认识,才有了彻悟,才发出了锥心的呐喊:为此,我每天都在深深自责和后悔。我不该不听一娘一的,硬一逼一着把一娘一往医院送。我是亲手杀害一娘一的凶手!读到这些深深自责和忏悔文字,每一个读者都会情不自禁地为之动容,尤其是那些已然发达了的儿子,一面是孝顺父母,将老人接到城里,住进鸟笼一般的套房;一面又忙于自己的工作与应酬,将老人撂在一边,老人除了电视之外,想嗅嗅泥土的气息而不可得。孝顺二字,除了孝字,后边还跟着一个顺字,有时候,孩子因孝而忽略了顺,反倒加速老人生命的枯萎与凋零,这是不能不引起我们警醒的一个具有现实一性一意义的命题。

作者写了一位苦难的一娘一的形象。一娘一先后经历了四次婚姻,从某种角度上说,四次婚姻并不是为了追求感情,而是为了生存。在彭学明如诉如泣却又凄美的笔调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湘西母亲为了儿女是如何忍辱负重、含辛茹苦,让人心酸落泪。

一娘一为了维护自己孩子的尊严,在我多次遭继父儿子我的哥哥一伙小孩暗算、毒打,母亲为了护短,经常与别人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我总责怪一娘一跟人吵架打架,却从没想过一娘一吵架打架是为了我们兄妹不被人欺负。老年护犊不惜舍命的一娘一是在牺牲她的尊严来争取我们孩子的尊严,一娘一是用她身心的痛苦来赢取我们孩子的幸福。我却一点儿也不理解,只是固执地认为一娘一老跟人吵架很丢人。

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好好地上学,身患重病的一娘一二十多年里,如何缮粮,如何因丢社会主义的脸而被当作嫌疑犯抓起来,读来让人觉得满纸泣血。每个村庄,每个寨子,一娘一都会缮上十天半个月。一娘一是生活一逼一出的一把梳子,把村庄和田间,一一梳遍。久而久之,周围每个村庄和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上布尺有一个半身不遂的女人在缮粮盘儿养女,都被一娘一感动。一方面,像许多成长的孩子一样,彭学明为有这样一位母亲感到不解和抱怨,因为一娘一这么做太伤自己的自尊心,作为一个长大成一人的男子汉,我不是用男子汉的血一性一和作为孩子应有的孝心去保护一娘一,反倒由于严重病态的自尊心而胆怯别人的白眼。更有甚者,自己高考梦想的破灭也变成了对一娘一无休无止的积怨和仇恨,火山一样,全部爆发。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一娘一不在。这一切都是在一娘一离世之后,彭学明才有了清醒的认识,才真切感受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沉重。众所周知,由于中国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然而然地,国人也就缺少了一种带有鲜明自我批判与反思色彩的忏悔意识。本文的深度之处,正是建立在一种真切的忏悔意识之上。同时,作者对如何一爱一自己的亲人也提出了一系列天问式的发问,引发我们作更深入的认识与思考。

一娘一读后感(二)

一娘一,一个亲切而朴实的称呼。她让多少人,不论贫贱与富贵,年少与年老者们动容。她是一个一抽一象的群体,而具体落实到个体,则是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读彭学明先生的自传体长篇散文【一娘一】,让人感叹,除了肃然起敬外,还是肃然起敬。

缀文而情一动,情一动而辞发。彭学明先生笔下的一娘一,是中国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平凡的一娘一中的一个。她血肉丰满,自然真实,活灵活现地呈现在受众面前。我的一娘一,身处逆境,四次改嫁,为了儿女,与人斗,与天斗,与地斗,与命运斗,绝不低头。儿女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将一个大写的一爱一,伴随至她生命之花的凋谢。

我与一娘一相依为命。生活的窘迫,命运的坎坷,现实的残酷,社会的风雨,让一个本来平淡无奇的一娘一,变得高大、伟岸起来。形象的显现,力求在超出经验的范围,以企求达到理一性一概念的形象表现,从而赋予这个概念的一种客观现实的外貌,展现在读者面前。生活的无奈,曾经让我对一娘一有过误解,甚至恨。作者用笔,通过细腻的描写,把那些散落的一爱一,一点一滴还归,忏悔的追忆,让人一性一与真一爱一在字里行间激荡。

在那个物质与一精一神都极度贫乏的年代,没有信仰、没有各种花色的一精一神寄托,于是母与子的空间被单一的一爱一填得满满的,母子之间没有了距离,没有距离就没有了相互的尊重,母子之情便没有了美感。身处被一爱一填的满满的空间里母子几乎合一体,但终究是两个人,于是合一体给双方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与纠结,一爱一变得扭曲了。

中国家庭在我看来始终没有处理好空间问题,孩子小的时候,家长高高在上,孩子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尽管这些家长表现出来的是为孩子做牛做马甚至奉献一切;等孩子长大,成了新一波的家长,骨髓里的家长制在孩子的孩子身上得以延续实施,甚至扩展实施到已衰老的母亲身上。所以【一娘一】中,作者去古丈读书之前是孩子,一娘一是家长;离开家去古丈读书之后便逐渐成了家长,一娘一成了孩子,尤其在一娘一年老多病时,便彻底地成了作者的孩子,一娘一此时受到的待遇如同作者儿时在被母亲解救之后,又被母亲痛打一顿作者不论母亲的感受,将她接到城里就如同母亲当年不论作者的感受打散压在作者身上的孩子:作者以为将一娘一接到身边便是对一娘一的一种解救;接到城里作者以自己的行为方式去规范一娘一的行为如同一娘一当年痛打作者。

一爱一为什么要如此扭曲地呈现出来?仅仅因为同在一个屋檐下?不是。在文中有这样一段叙事,同在一个屋檐下,离婚后的作者一家三口与继父一家之间从此便没有了离婚前的硝烟。没有距离、没有尊重、过多的相互替代与干预才是让亲情变得混乱的原因。尽管也许单看每一个细节是令人感动的,尽管文中处处可见由母一爱一所引发的人一性一的坚忍,但忏悔最终仍不可避免。

如果我是作者,我不会像作者那样期盼一娘一来世变成一只天堂鸟,我会给一娘一一个更大的空间,她最重要的孩子始终在这个空间里,但不会占太大的比例。如何营造这个空间?靠一颗心,一颗没有过度自尊的强大的心,一颗真正懂得尊重自己的心,一颗也给自己留空间的心。

作为我自己,也是孩子的母亲,读过【一娘一】后,更觉得作一个真实一妈一一妈一有多么的重要,孩子首先是一个社会人,而后才是一妈一一妈一的孩子,要给孩子平等,给孩子尊严,给孩子空间。只有这样母子才能相互尊重地活着,平静和美才能成为彼此思念时的主调而忏悔是无力的、懦弱的、无济于事的。

汤姆。琼斯曾经风趣地把作家比作饭馆的老板。这个比喻十分形象与恰当。作家的作品,就是他推出的菜肴,可口与否,只有受众品尝后才能得出答案。读者通过审美意象,在思想上就增加了许多不可名状的东西。作品中的人物就生动起来,语言就不仅仅只是一种文字,而是与一精一神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不是吗?【一娘一】里,没有说教,一娘一的概念转变成了审美意象。生父的懦弱,继父的厉害,乡亲们的善良,世俗的冷酷,让我与一娘一之间,演绎出了一场情与一爱一的悲喜剧。

作者用手术刀解剖自己。懵懂的我的小,伟大的一娘一的大,在那一桩桩平凡不起眼的小事中显露出来,把作者心灵中不可言说的情感,形象地表现出来,让人感悟,读者在其阅读过程中起到潜移默化的感化作用。作者在描写的具象化中使之达到了理一性一的高度,母一爱一的伟大,人一性一的光芒,在作者娓娓而谈中显得那么完美。

文学不是其它,它是通过形象思维让形象说话。作家不是摄影家,不是生活与自然的翻版,他通过对生活的加工、塑造、写实,表现一种美。具体到【一娘一】,作者所要表现的是一种人一性一美、道德美。当人一性一和道德浸漫在金钱的铜臭中时,当作家一个个成为商贾们的座上宾时,当文坛充斥远离生活的喧嚣时,我们欣喜地读到彭学明先生的【一娘一】,不得不为他叫好!

玖完整篇散文,我被那位顽强又执着的母亲深深折服。她从来都不去想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会怎样走下去,就一直这样义无返顾的踏上求生之路。尽管遇到了许多不尽人意的任何事情,她依然不屈服。不曾想,瘦弱的身一体里面到底是什么在支撑她。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理解她,不帮助她,依然不回头,勇敢地走下去。就像作者说的那样,母亲就是一只无脚鸟,永远都不知道停下来休息一下,偶尔累了、倦了,就迎着风在空中盘旋几圈。一娘一的执着和毅力造就了作者的今天。这一路上尽管受到了许多凌一辱与谩骂,受尽歧视和白眼,依然不去理会他人的目光,只是有一个念头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即使后来孩子的叛逆和不孝深深刺痛着她,可她依然为了孩子一操一碎了心。

与我十年长跑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与我十年长跑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你没有见过我彻夜难眠睁眼到天亮的时候

没见过我委屈难过到哭的不行的时候

没见过我就像得了抑郁症一样需要你的时候

你没见过我洗澡时看到你信息擦擦手回信息的样子

没见过半夜睡着了听见你信息醒来回你的样子

没见过我不经意间看到你跟别人有关的东西时浑身发抖的样子

没见过我用尽全力维护你时的样子

你也没心疼过我因为你所承受不能承受的

你说你没错那可能是我错了吧

那我放过你吧也放过我自己

与我十年长跑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大半夜在被窝哭的泣不成声。

男朋友也是土木工程,在不同的城市辗转,异地恋第九百五十一天。每天都很想你...想让你陪我吃饭逛街看电影,想张开手就可以抱到你,想踮起脚就可以亲到你,想让你陪我上课去图书馆空气好的时候还可以散散步,走不动了撒个娇背我走路。

可我已经习惯了吃火锅都是一个人。

书的后1/2是哭着看完的。我特别心疼凌一尧就像我自己一样,也同时心疼吕钦扬心疼我男朋友。你总是对我报喜不报忧,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总是想着我们的以后。还有15天是我二十一岁生日,就因为你答应过我:每个生日都陪我过。特别买好票看我一眼。你怎么那么傻。

脑子里想的都是你,也忘记了究竟看了些什么内容。不过,我清清楚楚记得第一个结局:吕钦扬没有死,回到凌一尧身边,继续对抗这个不讲道理的世界。

同样,我希望我明天要嫁给的人 是你

与我十年长跑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看完这本书,想了很多。

我与他之间,认识的时间也马上十年了啊!我们之间,会不会也落得如此下场?

看完这部小说,我决定以后戒掉言情小说了,再不看了。

真的心酸,爱人之间隔山隔水隔现实,最后生死永相隔。

就算我们之间再无以后,再无我们,那我也希望彼此好好活着。

《娘啊,我的疯娘》读后感700字


初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只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非常感人。在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善感的人,而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儿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疯癫的女人来到了一个村子里,家中的父亲因直至35岁还没媳妇,奶奶为继香火便把她留了下来,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我),母亲仍然过着每天被人打骂的日子,做事情也不理智,而母亲对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非常清醒。除了母爱,无法解释着在医学上的破译。我上高中时,母亲为我送饭。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为我摘桃子而掉下悬崖摔死了。不过,我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这是一位平凡的母亲,甚至是一位被人们看作疯疯癫癫的母亲,但是她以不平凡的行动告诉着人们什么叫做无私的母爱。那是人世间最神圣、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是历难中的真情流露。

想想我没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是我们的父母让我们有如此幸福快乐的生活。最近,经常听道我那快要上一年级的妹妹嘴里念叨着老师新交给她们的诗歌爸爸是棵大树,妈妈是棵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两棵树间飞来飞去

是啊,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神圣的。我们的母亲又何曾不是这样呢?为了自己的儿女的幸福,沥尽心血,尝尽了人生路上的艰难险阻,而我们做子女的呢,不但不知道回报,而且心情烦躁时还会把父母当作发泄的对象。现在看来,我们是多么地可气,而她们又图的是什么呢?图的就是让我们能够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出人头地,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不辜负母亲,实现自己的理想。

现在的我们已经上了中学,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天真幼稚的小孩子了。父母为我们所付出的一切应该得到回报了。俗话说的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就像文章中写的那样,虽然母亲是疯的,但是她对儿子的爱却是不疯的,同样是无私的。让我们一起知恩,一起感恩!

《豺娘》读后感


《豺娘》读后感

三股水小学六(1)班陈应超

一大早走进教室,教室里没人,非常寂静。我迫不及待的拿出昨天借的课外书--《第七条猎狗》,刚翻开,我就被《豺娘》这个小标题所吸引。于是我就翻到了这个故事的页码,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故事中,我了解到了:豺喜欢群居,到哪儿都是成群结队的。但它们有一个致命的规矩--如果遇到鲜美可口的食物,最老的豺必须做出牺牲。

一天,一群豺走着走着,忽然听见山洞里传来呼噜的声音。在豺王的带领下,他们悄悄地走到洞边一看,原来是一头野母猪带着自己的孩子在洞里睡着了。如饥似渴的豺们看到了即将进口的肥肉,一个个精神抖擞,闻声而上。但豺王却闷闷不乐,因为在豺群中,最老的已是它母亲豺娘。如果这美食到手,等待母亲的却是命上黄泉,但作为豺王,它不得不遵守豺群的规矩。一阵纠结后,它很不情愿的用尾巴轻轻地抽在母亲的屁股上,驱赶着向山洞走去。此时的豺娘并不认为自己孩子不孝,它深知孩子的难处。作为母亲,它的梦想是让孩子一直当这群豺之首,为实现这一梦想,它心甘情愿地做出了牺牲。当豺民们在狼吞虎咽地吃着盼望已久的美食时,豺王却蹲在自己母亲的身旁泣不成声,想起母亲为了让自己当上群豺之首所作的牺牲,它真是悲痛欲绝。

故事中豺娘自我牺牲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得更好,母亲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这让我想起了天底下的母亲,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而孩子对母亲却是微不足道。母亲养育了我们,把一生的经历都给予了我们,但我们对母亲的回报在哪里?哪怕是捶捶背、揉揉肩、盛盛饭、倒倒水我们做到了吗?

一路走来,陪伴我们的不只是母亲,还有父亲、老师、亲人他们为把我们培养成更优秀的人,他们不知道为我们付出了多少,而我们这些生在福中不知福的同伴,还在整天抱怨,还不知道回报、感恩。在此,我想向所有的同伴高呼:努力吧!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只有这样,你才对得起为你付出的所有人!


长篇小说《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


《长恨歌》是一部描写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的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长篇小说《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小说《长恨歌》读后感范文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长恨歌的读后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读后感作文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口气读完了《长恨歌》,这部描写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的长篇小说。手急急地翻动着页面,眼睛在字的海洋里快速扫过,而这一切都是急切的、突突乱蹦的心脏使然!我不喜欢看悲剧的人生,然而出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长成在上海弄堂中的王琦瑶风雨飘摇四十年后却是悲悲切切地离开,而且是死于非命,一个她一生都无比生厌和憎恶---上海瘪三的手里!我不禁哀叹:成也一生、败也一生,其实成败都是留作身后他人的评说,对本人,最重要的是:认真地过生活

王琦瑶有过聚焦灯光和眼球的辉煌。上海小姐桂冠的光辉穿过时间的长廊,甚至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上海余光犹在。刚刚风靡上海的party,会因为有曾经的上海小姐而大有人气,尽管王琦瑶只是坐在灯光的背影处看着电视,或者在微风拂面的窗户旁透过舞动的窗帘看着外面的风景,或者在衣服和包的海洋里为舞动的脚步做着评说,为西班牙的拉丁舞在年轻的舞步中的篡改鸣不平、为舞场的乌烟瘴气感到遗憾她的沉寂、坦然和甘寂寞为浮躁的年轻人们压着场子,使飞速前进的时代有了坐标,也为怀旧的年轻人的一双眼睛构建了着力点;偶然在舞池摇曳她的身影,会让人们怀念旧上海的严谨、刻板还有庄严!透过她考究的衣着、精致的小包、有板有眼的舞步依稀可见当年的风骚!

王琦瑶有入住爱丽舍宫的经历,然而她的大多数时光却是在上海的里弄里度过,她出生在里弄,这里有她的童年和中学阶段的身影,也有她人到中年生活的印记。爱丽舍宫的生活使她的前后里弄生活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对王琦瑶本人而言,童年和中学阶段的里弄生活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伴随着鸽子的起起落落、上学放学、爸爸妈妈和家人、报童的叫卖声这是她的世界,她是属于这里的,这里有她的一切!然而当爱丽舍宫、洋车、金钱和权力创入她的生活时,她选择了投入他人的怀抱、漫长的等待(手粘一块小手帕,歪倒在沙发里,一个供使唤的老妈子陪伴在空旷的大屋子里,一间豪华地、可以供30人party的客厅,如果没有留声机的音乐,就只有自己脚步声的回音了!)、短暂的相聚(悲喜交加的眼泪)、最后是冰冷的金条陪伴她走完了余生。当金条和里弄在一起时,王琦瑶的里弄生活就不那么自然了,眼前一个世界、内心一个世界;她的背后总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揣测、有无数个手指在指点。因为爱丽舍宫,在普通的上海人眼里是神秘的,有无法言表的感觉和想法。他们是宁愿绕道也不要接近爱丽舍宫的,如果必须经过也是低着头急急地过去的,尽管耳朵在竭力地捕捉里面的声音,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但是脚下是绝不放慢的,爱丽舍宫的人在他们永远是神秘的,他们总是用揣测和判断他们或她们。在常人眼里特殊的王琦瑶,过着再正常不过的生活,清晨从小贩手中接过盛满牛奶的瓶子,在沙发上织着永远织不完的毛衣或者围巾,看着太阳的影子在屋子里移动着,计划着一日三餐,起居生活,低着头走路,定期地光顾理发店、裁缝店,她懂得什么样的料子是最好的,什么样的围巾怎么样的打法,发式的最佳应该是怎样的她永远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但是仿佛这世界上就她自己,很少有亲人,也许孤独的外在,恰好是复杂的内心吧!她的房子在里弄但是窗帘、椅垫儿、枕套却留着爱丽舍宫的芳香,她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呢,里弄的墙面由于年久斑斑驳驳,邻居家的小孩子在过道上玩过家家,随意丢弃的东西横卧着,让她的漂亮的皮鞋无处落脚,洋车是没有办法到里弄里的,路灯也是今天亮明天黑的,整个里弄她好个别。当然她也会把鸽食放到厨房的外台上,她还像小的时候一样喜欢鸽子。

王琦瑶没有认真地生活过,她的一生毁于三个男人之手抑或是她自身一手造成的。年轻美貌的上海小姐的魅力折服了第一个男人,准确些叫老男人,他的怀抱向她敞开,当然还有爱丽舍宫,于是少女的王琦瑶成了一只失去自由的金丝鸟;短暂的爱与漫长的等待将青春消耗,飞机失事结束了他的生命,也结束了她短暂的爱丽舍宫历史;里弄的平静难于平静王琦瑶的内心,同样有着一颗寂寞的心的男人慢慢进入她的世界,缠绵的时光留给王琦瑶的只是种到她肚子里的一块肉,伤心地陪伴着这块肉的长大,爱恨交加,最终还是爱占据了上风,于是给了王琦瑶做母亲的权利,20多年有女儿陪伴,尽管王琦瑶后悔不该陪伴女儿选婚纱、拍结婚照,因为它唤起了王琦瑶做女人最大的遗憾,她虽然为人母,但是却没有法律依据为人妻第三个来到她的枕边的是个毛头小伙子,像王琦瑶姑娘的年龄看来她的一生注定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了,王琦瑶的心在空中,总是在期待中、在等待中,仿佛每一次都是在尝试而不是真正的开始,这样生活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其实生活没有那么严肃、也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用心在过就可以,理想应该有,但是必须与现实分开,奋斗是应该的,但不是永远,该停下来欣赏风景的时候,不要吝啬时间,不要羡慕皇帝的权威,因为他是以自由换得的、不要羡慕他人的自由,因为自由是放弃以后的补偿,生活要自己过,不要刻意的追求也不要苛求!生活原本就是自自然然!不是认命、那是坦然和从容,这份坦然和从容是生活的历练!

《长恨歌》读后感范文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读后感800字作文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疯娘》读后感_读疯娘有感800字


读了《疯娘》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写了疯娘对她的儿子小树的爱,还写出了疯娘这一辈子命运的悲惨,直到最后为了给儿子摘几个甜桃,失足跌死在了山谷里。

她,是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儿子的母亲。

首先,我感受到了疯娘的爱子如命。特别是从最后那几段:疯娘为了儿子能再吃几个甜桃,在悬崖上摘桃,最后失足跌死在了山谷里。从这里可以感受到疯娘为了博得儿子的一句赞美,一句儿子对疯娘的爱,甚至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命都可以不要,就只是为了几个甜桃。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母爱是多么伟大呀!虽然疯娘神志不清,但是母爱却是永远清醒的。

然后,我又感受到了儿子是由想娘到厌恶娘到为娘感动,最后后悔自己说甜桃,让疯娘死在山谷里。儿子自小缺乏母爱,所以一直在想念娘,在儿子心里娘一直是一个美好的形象,但娘回来后,那美好的形象被破灭了,儿子小树开始厌恶娘,儿子总是用吼的方式来与娘交流,而且疯娘绝不会顶嘴,因为她清楚那是她的儿子小树,她知道为儿子付出一切都是值得的,她知道她有一个令她自豪的儿子,再多的牺牲又能算什么呢?

文中还提到奶奶,奶奶开始是一个非常狠心的人,最后又成了一个善良的人。狠心是因为疯娘给她生了一个儿子,但奶奶却碰都不让她碰,并说:你别想抱孩子一下,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说这话的时候,奶奶脸上没有半点含糊的意思,疯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都只是远远的看着儿子小树。还有,疯娘为奶奶生了儿子,但奶奶只让疯娘在她家待了2年后就让她走了。疯娘虽然口齿不清,但她把自己碗里的饭倒在一个空碗里,倒去了一多半,奶奶明白她的意思了,是说,她自己每次只吃小半碗饭,求奶奶别让她走,她的儿子还在这里呀!奶奶的心仿佛被人狠狠的揪了几把,奶奶别过头生生的将热泪憋了回去,从这里可以看出奶奶是善良的。

这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让我们知道母爱可以为自己的儿子付出一切;母爱可以忍受皮带与棍棒的疼痛;母爱可以用仅仅抱了不到3分钟的儿子作为生活的动力去给儿子找玩具;母爱可以去把欺负自己儿子的富家公子扔进水池

严监生读后感


严监生读后感(一)

读了《临死前的严监生》这篇课文,我觉得他是个吝啬、爱财如命的人。

通过了解,我知道了严监生是一个很有钱的人,他省吃俭用,一点一点地攒钱。在临死前,他没有和家人用纸交谈,没有他给大家的遗言,没有在生死关头,他居然还想着那两茎灯芯,生怕费了油,可见多么吝啬。

死前,他从被单里伸出两个手指,大家认为有别的事情没做,只有赵氏明白他的意思,他这才安息。每当一位亲人没说中主题时,他就摇头、两眼睁得滴溜圆、狠狠地摇头

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对面楼里的高老师,她是品社课的,家里虽然不富,但高老师却非常大方,她常说的一句话是:钱乃是身外之物,不能把钱看得太重!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超市,却意外地遇到了高老师,于是我们便边买边聊。结完账发现门口有一个捐款箱,旁边有一张纸,看后我才知道这是给灾区捐钱的。可当我们把目光移到高老师的身上时,发现她的眼睛湿润了,她呆呆的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包从肩上拿下来,从钱包里拿出两百元坚定地放了进去,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旁边的人看了都很诧异,高老师笑着转身而去。在她的感染下,周围的人纷纷向捐款箱塞钱。

高老师家里条件并不好,两百元可能对她家的生活很重要也很需要,但她仍然慷慨解囊捐出两百元给灾区。而吝啬的严监生虽然有钱,但舍不得花钱,没有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这样的人再有钱又有何意义呢?我一直为高老师的慷慨行为感到,我们要努力赚钱,但赚钱不能只为自己,还要为社会多做贡献!

严监生读后感(二)

许多人都说,严监生是个吝啬鬼。对!他的确是!

在他临死前,严监生伸着两根手指头不肯断气,直到家人领会到意思,把点着的两根灯草去掉一根,才安心地逝去。为了一根灯草而不肯断气,这不是省,而是吝啬!

但是却也有许多人说严监生不是吝啬鬼,因为在《儒林外史》所有关于严监生的段落中,严监生其实一直在往外花钱:他哥哥严贡生吃了官司,严监生就用银子来讨好审判官;严监生的妻子得病后,就天天吃人参补品,举办葬礼就花了四五千两银子;他举行婚礼时,办了二十多桌酒席,请街坊邻居大吃大喝。严监生这样花钱怎么能说是吝啬鬼呢?

吝啬鬼指的是花钱的地方不花。用这个标准可以说明严监生根本就不是吝啬鬼。

严监生在家里平日都舍不得买肉吃;自己生病时,也舍不得吃人参。这些事情都不说明他吝啬、小气,而可以说他是个勤俭持家的人,严监生的节省只是针对自己,他辛辛苦苦挣得银子都花到别人身上去了!

大家都教我们我们说不要学严监生的吝啬,但是,我认为他才真正做到了富日子穷过的生活。

严监生读后感(三)

今天,我们终于有幸走进郝洁老师的课堂,欣赏她那精湛的教学艺术,这是我向往已久的时刻。对于郝老师的美名,我早已听闻,也看过她的录像课,对于她那甜美的声音、具有强烈感染力的教态和高超的教学设计水平,我印象深刻。听了郝老师的课,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心中那份激动久久不能平静。

郝老师给我们展示的课是五年级下册《人物描写一组》中的第二篇课文《临死前的严监生》。作者吴敬梓用讽刺的手法经过艺术夸张的描写,活生生地刻画了严监生这个吝啬鬼的形象。作者运用了细节描写的方法,进行了细致的刻画,通过人物的动作、神态来展现其内心世界,语言简练,又极富表现力。

《临死前的严监生》这篇课文曾有不少的老师作过课。这些课堂的着重点通常都是通过引导学生抓住描写严监生动作、神态变化的句子和描写侄儿、奶妈、赵氏语言、动作的句子,仔细阅读,体会其意思,使严监生这样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在学生头脑中站立起来,然后简单地归纳写法。但郝老师的课让我们耳目一新。她通过阅读导读提示直奔主题,通过对比的手法让学生感受到一个富有的严监生,(.org)再通过品读严监生的动作和诸亲六眷的语言的有关语句,层层深入地把一个吝啬鬼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眼前,纵、横向的线索都非常的清晰。但这节课的点并不在这,这只是起到一个拐杖的作用,她的真正用意是以此引导学生进行写作练习。

叶圣陶先生说过:教材无非是例子。所有的文本都只是为了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为了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为了发展学生的思维而提供范例。真正的教育是培养出能独立思考,会自我创造的人。可以说,郝老师在这一点上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她把描写严监生神态、动作的几个句子拎了出来,跟没有神态描写的句子相对比,让学生很容易就体会到神态描写的重要性,接着以此为契机,通过方法的提炼,在例子中总结,在从实践中感悟,把读和写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新课标提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郝老师的课既具有人文性,又体现出工具性。她的课让我对语文的工具性有了新的认识,原来,体会写作方法也可以是那样的感性,可以那样有声有色。

郝老师这节课的板书也很有新意,她把严监生竖起的两根手指用简笔画的形式展示出来,在学生感悟人物形象的同时,把诸亲六眷猜测的词语让学生自己板书,老师在总结的时候,用了这样的语言:严监生竖起的两根手指并不是为了两个亲人、两笔银子或两位舅爷,而是为了两茎灯草。边说边把两个亲人、两笔银子和两位舅爷这几个词语擦掉,只剩下两茎灯草。这样一来,学生们对课文的内容就非常清晰了。最后,当讲到赵氏把两茎灯草挑掉一茎,严监生登时就没了气时,学生心目中很清晰地体会到严监生这一个吝啬鬼的形象,老师也趁机把两茎灯草擦掉,在手指上写上吝啬的字2020样。如此形象的板书,让学生心中建立起严监生这一个吝啬鬼的想象,相信无论时间怎样的流逝,学生也把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在脑海里。

走进郝老师的课堂,我就被她那诗一般的语言感染了,被浓浓的语文味陶醉了,为精妙的设计折服了。这是高效的课,这是创新的课,这是诗化的课。

疯娘读后感


篇一:疯娘读后感

母亲,总是与普通人似乎不合理的屏蔽母亲的爱,默默守护孩子,让孩子们在春天阳光下沐浴,沐浴在花中,感受浓厚的温暖,香味。直到他们长大后看这个疯狂的母亲后,这篇文章,我认为世界的母亲是一样的,他们无论他们的孩子将如何奉献最崇高的,无私的母亲的爱。

在母亲的疯狂是一个不能告诉猪和米,不守规矩,看人们傻笑,而不是禁忌在疯子的公共尿。可能是这样的母亲是儿子的言行,就像一个错误的学校学生,在我面前的妈妈和恢复了一个胆怯的样子,请看看我,特别是在文中提到的儿子的所有的她是不是疯了。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她没有能力工作,家人鄙视她吃午饭和开车,但她没有离开他的儿子,愿意少吃;在我祖母的教训的儿子,她拼命地指向他的头愿意分享他的儿子拍;她愤怒地把那个男人的儿子扔进了池塘里。为他的儿子送食物,二十公里的绵羊肠道,她能坚定地记得,雨和雨,创造 医学史上的一个奇迹。最后,她可以为她的儿子吃美味的野生桃子,并冒险在挑选的悬崖上,为一个:美味!再次赞美冒险,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为什么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想,这是母爱。因为只有母亲的爱,没有必要的理由!只是,她的爱,表现和普通人只。

阅读后,我深深震惊了多么高尚,多么无私的母爱啊,对于孩子们来说,无论多么伤害都能容忍在沉默中,只要孩子快乐!

让我们珍惜母亲的爱,回来一束厚厚的芳新。

篇二:《疯娘》读后感

在写作班上,老师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感人的文章疯狂的母亲,听了这篇文章后我很感动。起初我以为疯狂的母亲是个疯子,确定它很有趣。但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眼泪冲洗下来,疯狂的母亲为儿子可以支付一切,甚至生活,这是母亲的爱!这个故事讲述一个疯狂的女人的故事,以使用她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孩子的爱情,并落到他的死亡故事。一个疯子生了一个孩子,也就是我的故事,我的祖母出了房子,你可以经历曲折,她会与孩子们在一起。我长大了,知道母亲是个疯子,从来不叫她的母亲,也远离她,独自在学校生活。很长时间后,孩子们知道他们错了。母亲是个疯子,但我的心似乎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她知道:孩子是我的,我应该爱他。一天晚上,疯狂的母亲把野桃送到学校给孩子,孩子搬来大声说:母亲,这桃子甜。这时,他第一次叫母亲,孩子很兴奋地哭了。所以,他的母亲将沿途,疯狂的母亲边缘挑选山桃的边缘。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跌下悬崖,落到他脚下的山脚... ...孩子们知道,我不知道多么伤心!喊妈妈,但他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疯狂母亲,反正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孩子是疯狂的母亲的孩子,怎么可能啊!一个疯狂的母亲也有无私的母爱,面对他的儿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母亲或给我最大的母亲的爱。你能仔细看看母亲,看看母亲脸上的皱纹吗?看到银色头发的寺庙的母亲?你不是都有这些孩子吗?什么!真的很棒,这个故事让我确信这个世界真的只有我的母亲是好的,我必须努力学习,回报我的母亲与最好的成绩。

篇三:疯娘读后感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当看到文章前几句话,只觉得有点搞笑,笑她蓬头垢面,笑她当着众人面随地小便,也像小树一样笑她谷草不分。可读着读着停止了笑,再也笑不出来了。

23年前,树儿的娘生了树儿。她非常爱她的儿子,但在她的有生之年她仅仅抱过树儿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精神病——她疯得可以。家人不敢让她抱树儿……也不敢让树儿吃她的奶。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母爱是伟大的。

当读到“娘静静的躺在谷底,周边上一些零散的桃子,她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个桃子,身边的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色……”时,泪水从我的脸上悄悄的流了下来,泪水模糊了字迹。这种母爱,就连用伟大来形容都不够贴切。虽然疯娘是个疯子,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多么可怜,多么可悲!

这真是一篇感人至深的好文章!从这篇文章里,我唯一的感受就是母爱太伟大了,太真挚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长恨歌小说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