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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水鸭杰迈玛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鸭杰迈玛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这个寒假,我读了《水鸭杰迈玛的故事》这篇文章,文章讲的是一只水鸭的历险记。

这只叫杰迈玛的水鸭因为主人不同意它自己孵蛋,就跑到农场外面去找安静的地方孵蛋,结果被一只贪吃的狐狸骗到狐狸窝里,狐狸千方百计骗它,还要吃了它。

然后农场里聪明的牧羊犬察觉出了不对的地方,带着两只小猎狐狗救出了杰迈玛。

最后,主人同意让杰迈玛自己孵自己的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朋友要听大人的话,不能顽皮,不能去陌生的地方玩耍,更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遇到困难要开动小脑筋,动手又动脑,自己解决困难。

我们还要牢记家里大人的电话,还有家里的地址。如果遇到了坏人,要找警察叔叔,告诉警察叔叔家里大人的电话,让警察叔叔打电话给爸爸妈妈。

小朋友们,你们都要记住我告诉你们的这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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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卓的爱情》读后感


《玛卓的爱情》读后感

玥华

孤独!玛卓的孤独!

诗人的爱只能写在纸上,真的不能表现在生活里。

玛卓和刘仁洞房花烛后的第二天早上醒来第一句话:

"起来做早饭吧。开始了!"

刺得我的心好痛!

对!开始了!

听着他们两个人空洞的呆呆的迷茫的话,"就这样开始了……我们都还没有做好准备……太快了……",我只想知道"为什么要开始呢"这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沉重的生活开始得让我们那般措手不及!生活里是没有诗的,诗只在幻想里。

诗人是敏感的,注定了在生活中是异常脆弱的,让人无法承受的脆弱。

我好想哭!为玛卓的孤独!为我的孤独!

是不是真的只有死才能得到永恒?

谁能保护诗人的心?谁能担负起保护诗人的重担?

不!没有人!

真的没有人!

我承认玛卓的爱情让我一时无法承受,无法安寝,对我实在是一个太大的刺激。

我想打开它,再读一次,希望能品出些社会感想、爱情哲学什么的比较理性的具有教化意义的东西。可是,我发现我不能,我甚至都拿不动那本书,它仿佛有千斤重,就像婚宴结束众人散去后,玛卓在刘仁怀里的重量。

是的,太沉重了!美妙的爱情在沉重的生活面前是那么虚无飘渺,那么的遥不可及!刘仁在结婚前每天一封,坚持写了三年并最终感动她的那一包情书,在婚后生活里却像一具尸体,苍白冰冷,它们是玛卓死后的骨灰,不,是他们二人共同的骨灰。在即将面临的生活面前,刘仁吓得连"我爱你"都说不出来了。只在他离开玛卓去日本后,才突然又重新说出了对玛卓的爱。

是的!对玛卓的爱,刘仁是的确无力承担的。这段爱情,它也许只适合活在纸上。梦幻式的爱情负担不起沉重的柴米油盐。

也许有人会说,玛卓的爱情悲剧是钱的问题。如果刘仁有钱,不用让自己的女人受罪,他的压力也不会这么大。我的脑子里也闪过这个想法,但假如刘仁很有钱------我们来假设一下------他还会注意到妻子的痛苦吗?他还会有这么强烈的责任感吗?我想多半不会了。可见,他们的爱情问题不是钱,而是梦与现实,幻想与真实的对比问题。

刘仁只是在每个寂静的夜里,拿着手电筒思念那个神仙似的玛卓,这个玛卓才是他最想要的,而他最后得到的玛卓是假的,不是他想要的那个。真的玛卓不是他心中的那个玛卓,他心中的那个真实的玛卓是假的,不是真的玛卓。就像在她儿子的世界里只有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真的,现实中的都是假的,包括他的妈妈玛卓。

心中的依赖不能作为生活中的依赖,生活中的依赖往往不是心中的那个依赖。人的精神和肉体,人的思想和生活是背离的,甚至必须分开,才会有好一些的结局吧?玛卓就应该一直停留在刘仁可欲而不可求的梦里,不是吗?

2012.10.12

哈尔罗杰历险记读后感300字


上周,我看了一本叫《哈尔罗杰历险记》的书。我感觉这本书非长好看。就让我来跟里讲讲吧!

哈尔和罗杰从小就跟动物打交道,所以赖因格马戏团就叫哈尔和罗杰去帮他去捉那些动物。

他们要去逮捕黑猩猩,在他们寻找的时侯无意中发现有60只黑猩猩死在地上,哈尔说﹕“我国一共才200只黑猩猩,在这么捕捉下去就要灭觉了。”罗杰说:“那就捉一只,快捉吧。”他们又继续出发了。 走着走着他们突然 被一只黑猩猩追杀,他把黑猩猩引入了蛇洞,蛇发现有吃的就出来,发现了黑猩猩就把它给缠住了。黑猩猩就在那使劲的甩,就是现在他俩把他们给关进了笼子里。

他们的任物完成了。

爱玛读后感


爱玛读后感(一)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二)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三)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org)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2020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2020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2020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伊玛果》读后感


爱情是一个唯美的话题,不管是过去、现在、将来,都有无尽的发挥空间,不论你是学者、作家、科学家,抑或是平民百姓都有自己的定义。

“我宁愿痛苦、空虚、悲伤、忧郁,但是我会因为你快乐!”爱与被爱是人的基本追求也是至高的理想,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拒接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坐在椅子上,旁边放了一杯热水,看着维德这个异乡人回到故土。有时,我真心的觉得维德很幸运,能够在故里遇到了一个自己爱慕的人,不由自主、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同时,我又觉得他可怜至极,他爱上的是一个魅力年轻幸福美满的已婚女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对那些“惦记已婚妇女”的人痛恨至极。而维德并不在乎这些,甚至有些狂妄的念头。所以,人们才会说“爱情真是奇怪。”

每个人不是维德,但维德的身上也有一些我们的影子。假如你真的经历过爱情,我想,在那之后,你便会懂得,维德的自大与现实圈子的挫败、爱情的惩罚,经历一场梦幻般的疯狂,了解真相后选择离开,他明白了爱只在自己的意念中,与现实是分离的,石头小姐对他的爱他却视而不见。我来到书中的火车站,看到了火车站送别的哭泣的身影,她爱他,他爱她,世上的爱情总是如此,折磨这那个施与爱的人。文中对于爱情内心状态的描写很生动,矛盾、挣扎、荒诞、疯狂、分裂、勇敢等状态的象征,他陷入爱情,丧失理智的追逐。到头来不对的爱情始终是灰飞烟灭的。

爱情,是微妙的,是有力量的,是奇妙的,是不可拿捏的无生命状态的某种元素。人会渴望爱情吗?当然会,爱情是多么美妙的滋味,给每个爱与被爱的人都留下了刻苦铭心的回忆。无论是妇好与武丁的爱情,还是周恩来与邓颖超的革命爱情,都是令人羡慕的琴瑟和鸣。不禁感慨,能够拥有爱情的人很幸福。当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想,你的眼中除了他,整个世界都不存在!

《玛窦福音》读后感


《玛窦福音》读后感

翻开玛窦福音,细细品味福音中耶稣的言与行,我就会发现圣史玛窦笔下的耶稣,有一种长者、导师的风范。读福音后我感觉耶稣身临其境般的在我耳边细语,眼前真实般的涌现耶稣驱魔救人的画面,耶稣实在可称为我们人生的模范。在这部圣经中,我最喜欢玛:5:13—16这个章节,因为这个章节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耶稣在玛窦这部福音中,特别喜欢用比喻来宣讲。耶稣在圣经玛:5:13—16中说:“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使它在咸呢?他在毫无用途,只好抛在外边,任人践踏罢了。你们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并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样,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

盐是什么?我想我们每个人都特别熟悉。盐是调料,它是人能做出美味饭菜必不可少的调料,并且它对人身体机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缺少了盐人的身体不会强壮,缺少盐,人也就容易生病。可见盐对于我们来说相当重要。但如果盐失了味我们会怎样呢?毫无疑问,扔掉,让人践踏。

光是什么?你会很快的回答:“光是电灯、手电筒、太阳,还有其他恒星发出的亮”。那光的作用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照亮的,取暖的,为植物提供光合作用的……”,答案有很多种。不管是什么答案,但总离不开“为人服务”这一原则。但是如果我们把光罩起来,不让它发光、散热、照明了,那么光对于我们来说,毫无用处。

城是什么?城市是我们的居住的地方,是我们的家。但是如果把城建在秘密的地方,任何人见不到的地方。我们看不见城市,看不见我们的家,即使城市间的再漂亮,建的再广阔,我们可以说城的作用已经失去了。

在本章节中,耶稣虽然表面上讲论盐、光、城,实际上耶稣在明确的告诉我们:做盐就应当咸,做光就应放亮,做城就应当让人看见,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他人服务。如果失去了这一原则,那么就不合格,甚至被耶稣扔掉。尤其做现代社会的基督徒,我们更应当发挥我们每个人的能力,引导那些不认识天主的人,认识天主。做社会的良心,正义的使者,目的是“光荣在天之父”。看完这篇福音后,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作用:做盐、做光,发挥自己的作用,做个耶稣合宜的使者。

《爱玛》读后感3000字-品格的力量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爱玛英文读后感


一爱一玛英文读后感(一)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obile, Emma is a sloe simple math shoising future as a genetic researcher. Those aspirations seem dashed folloe noticed.

Emma is not inherently bad, she just can not control the need for fresh blood. Eventually she explains her dilemma to her fiance Zoltan, another genetic researcher.

The race is on, can they discover a serum to undo the vampire curse?

I dont think it a technical standpoint I cannot fault the book. It has been well crafted, and great care taken in the editing phase. I suspect that Emma Gabor is going to become a name with a large following.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direction she takes next. The YA crowd is a large and influential group, and they are often willing to trade depth for action in a plot. I however think that if the author swaps action for depth in her next book, she will be well on the way to that elusive pot of gold at the end of the rainbow. predatoress is a clear example of Emma Gabors ability to write, she just needs to limit the sweeping plot-line in fa一vor of developing her characters.

哈尔罗杰历险记读后感300字400字


【第1篇】

我从小就喜欢野生动物,更喜欢写野生动物的书。今天我就看了一套有趣的书——《哈尔罗杰历险记》。

主要讲了:哈尔和罗杰是约翰.亨特的儿子。约翰.亨特是动物学家,他一生中跑遍了77个国家收集动物,哈尔和罗杰不仅继承了老约翰.亨特的基因,还继承了老约翰.亨特的事业和兴趣。

他们走南闯北,历尽危险和艰辛,从亚马孙丛林到南太平洋小岛;从非洲大陆到格陵兰冰原;从世界上第二大岛新几内亚到地球上最高的山脉喜马拉雅;从正在喷发的火山到危机四伏的海底世界,足迹延伸到世界各地,各个角落。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勇敢的追逐丛林巨蟒,制服热带巨蜥,巧捉非洲白象,激战北极之王北极熊,深入海底猎奇,大战庞然大物杀人鲸,不仅与凶猛的动物较量,还得与贪婪的人类争斗,常常是弹尽粮绝,走投无路,只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才能置于死地而后生。

读完后我不仅了解了许多动物的习性,还知道了人最缺的东西——勇气。你们也去拜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收益匪浅。

这是一本很神奇的书,强烈要求你举出具体的事例来!!!!!

【第2篇】

在暑假里,我们都看了许多课外书,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我看的这本书----《哈尔罗杰历险记》(非洲历险)。

题目中的哈尔、罗杰是两个人的名字,他们有一个狩猎队,专门抓活的野兽卖给动物园或杂技团。这是一般关于他们的历险记,上面写着他们去非洲历险,里面主要讲了他们遇上了凶残的“豹团“,这个团是由人组成的,他们穿着豹子皮,扮成豹子去杀人,而哈尔,罗杰的狩猎队中其中一个人乔罗,他就是要杀掉哈尔,罗杰和他们的爸爸的人,他曾经多次想设机会把他们杀掉:当又一次他们在抓野兽时,乔罗正在开车,野兽正在追他们,他们正准备逃跑,可是乔罗说车开不动了,实际上车还好的,于是哈尔连忙拉住乔罗往另一个车上跳,乔罗非常生气,这次的阴谋没有成功。乔罗跟了他们一段时间,发现他们全都是非常好的人,不能杀掉他们,于是一个晚上他跑到森林里对巫师说:我不能杀掉他们,以为他们都是好人可是他的首领巫师不同意说:”这不行,如果你不杀掉他们,你和你的6个家人必须得死!“。乔罗被迫只好再做一次,当哈尔他们吃饭时他偷偷把有毒的东西放入他们的碗中,可是当他们吃时,乔罗一下子把他们的碗打翻说:“这是有毒的,你们不能吃”。哈尔和罗杰的爸爸说:“我们早就知道你想杀掉我们,但是你不服从巫师的命令,你会怎样?”乔罗伤心的说:“没办法,只好让他么杀掉我的家人了,我不能杀掉你们,因为你们都是好人!”

这个故事让我觉得非常有意义,我应该想罗杰和哈尔学习,他们坚强勇敢的勇气和乔罗的正义感。

【第3篇】

每当我的生日来临之际,我都会收到一套套我所喜爱的图书。今年也不例外,我得到了一套名叫《哈尔罗杰历险记》的冒险类丛书。这套书一共有14本,是美国作家威勒徳·普赖斯写的。他不仅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探险家,他把他探险的经历中结合了想象,就写成了百看不厌的经典图书:《哈尔罗杰历险记》。

在《哈尔罗杰历险记》中,我最喜欢看《亚马孙探险》这册书。它讲述了18岁的哈尔和比他小6岁的弟弟一起接受了收集世界稀有动物的任务。探险过程中,他们经过了危险的帕斯塔萨河,跟野兽和土著人经过殊死的搏斗后,终于化敌为友,还得到了南美大森蚺、绞蟒、食蚁兽……等一大批珍稀动物。可是四周依然是危机重重,有他们的老对手墨林·凯格斯、奇怪的疾病、凶残的水下生物……都静静地等待着他们的挑战。

我很佩服哈尔和罗杰在探险中帮助朋友,不断地探求知识,还敢于探索未知世界的勇敢、智慧和团结友谊的精神!看了这套书不仅使我增加了勇气,还让我增添了知识。让我明白了人要自力更生,靠自己去征服大自然,关键时刻也绝不能对坏人手软……

我内心深处多希望也经历一次真正的探险呀,能让我明白生活的艰辛,让我更加坚强、独立。

【第4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哈尔罗杰历险记》的书,哈尔和罗杰的爸爸是一个者名的野生动物收集员——他把在世界许多珍贵的动物收集起来,卖给马戏团和动物园。

他已经研究和收集动物二十年了,每当人们想了解动物方面的问题,一定会向他请教。但是就算他再厉害,时间还是一样的流失,一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五十岁的他终于做了一个决定让他两个儿子——19岁的哈尔和14岁的罗杰他们两个在学校里比其他的人要小一岁,所以他爸爸同意让他们休学一年,这一年训练罗杰和哈尔抓捕野生动物。

他们去过亚马逊森林抓鳄鱼和大蟒,还有美州虎。也去过南海抓动物,但是他们遇上了一场飓风,船沉了,他们到了一个荒岛上。

最后他们做了个木筏,终于得救了。他们在这一年内还去了海底寻宝,探查火山口,用老式捕鲸船捕鲸、在非洲抓捕动物……,一年很快就过去了他们也有了许多的经验。

我喜欢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抓动物,而是因为他们那种不服输、勇于挑战的精神,所以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扬这种精神。

夜色玛奇莲读后感


夜色玛奇莲读后感

就在今天中午,静静地读完了《夜色玛奇莲》的大结局,感触真的很深。

如今我已是初二的学生了,但四年前第一次接触《夜色玛奇莲》时的情境却记忆犹新唯美的文字,唯美的插图,还有黑猫米拉尔沃斯.米都斯卡亚,再加之那句话:有内心空洞的人,就有兽,有兽的存在,就有捕兽人和交易市场。是的,这就是我们的城市某一部分高速运转的核心。这一切都让人眼前一亮。

记得第一季到第七季都是借同学的看的,到了第八季实在是忍不住买了一本,直到第十季都是买来看的,感觉也有点不同。

言归正传。怎么说呢,这真的是一本很棒的小说,将悬疑、梦幻、亲情融合在一起,虚实结合,令人沉浸其中。从第一季的的好奇到第十季的感动,整本书充斥着温暖,顾抒老师带给我们太多太多。

书中的毛豆,正是这个时代的学生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那么多奇幻的事件,从表面看上去有点惨,但温暖却四处围绕着她。一个带着稚气的女孩逐渐长大,逐渐学会去感受爱。而拉玛,就好像生活中那些默默无闻、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人。虽然表面冷漠,不愿透露自己的秘密,但温和而强大,他奋不顾身地一次次保护毛豆的行为,令人感动。至于沈少青和周小荷,是毛豆(这个时代的学生)所拥有的最好的朋友,这种珍贵的友情,也是温暖之一。

然而,太多的故事人物我也不能逐一分析,我现在所想阐述的是兽,兽到底是什么?

我想,兽的含义是很多的,我认为它不仅代表那些内心有空洞的人,更象征着内心所遇到某些障碍的人,或是负面情绪积压太久的人......那么白色恶魔,所指的应该是负面情绪积压太久要爆发出来,或是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所产生的欲望,或是......也许我的表述不完整,但兽指的,大概是生活中某些人性的弱点吧。

小说的结尾无疑是出人意料的仿佛又回到开头,可这一次重新开始蕴藏着许多哲理。尤其是黑猫奶茶店的灯光那一章,感动得我热泪盈眶。

总之,感谢这几年来《夜色玛奇莲》的陪伴,它让我懂得了如何感受爱,为他人着想......爱和希望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

黑猫奶茶店那抹橘色的灯光,点燃了我内心的爱和希望......

《罗杰疑案》读后感


阿加莎的灰色细胞

——《罗杰疑案》读后感

写在前面/川

我是一个热爱侦探小说的人。在我看过的所有侦探小说里,阿加莎的《罗杰疑案》最让我为之震颤,并且毫无疑问地摘取我心中第一名的桂冠。如果你也曾看过,那么此篇或许能引起你的共鸣;如果你还没来得及看,但有此意向的,作为读者,我建议你可以直接从倒数第三段看起,免得你失去了真正阅读时的乐趣。

?正文/九月?

读完《罗杰疑案》时,正值深夜。尽管之前刚看过《尼罗河上的惨案》,对阿加沙·克里斯蒂侦探小说中那种疑云密布、奇事迭出的布局已深有体会,但《罗杰疑案》的谜底仍旧让我大吃一惊。读到小说第二十五章结尾,真相大白的那一刻,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很恐怖的一种感觉,甚至都不敢上洗手间了。

怎么说呢?打个或许不十分恰当的比方,假如你是在阅读福尔摩斯的故事,一步步看着他与华生一起破案,到头来却被告知凶手竟然是华生,那该是怎样的惊悚?这惊悚不光是因为案件结果的出乎意料,更在于,你突然间发现,一个你心目中(也是大家眼中)值得尊敬和信任的人,其真实面目原来竟是如此的狰狞!

阿加莎 克里斯蒂

小说是以第一称来写的。"我",谢泼德医生,作为受害人罗杰的朋友,当地小镇上公认的和蔼可亲、广受尊重的人,因为种种原因,很自然地成为了私人侦探波洛查办罗杰疑案的协助者。"我"积极努力地配合波洛,关心关注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人与事。波洛貌似也是非常地信任"我",不光让"我"参与大部分的侦查工作,和"我"一起分析探讨案情,有些具体事(比如了解某个相关人的背景、打探某个相关人的情绪状态等)甚至直接交给"我"做。罗杰的家人和朋友(也几乎都是案件相关人)也无一例外地把"我"当成一个正直的人、当成罗杰的好友、当成有能力协助破案的人来信任和看待,向"我"倾诉苦闷,请我向波洛传递信息或解释误会,或当着"我"的面向波洛阐述某些隐秘情况。如此种种,在读者(至少是我)的眼里,很自然地把"我"看成了以侦探波洛为代表的正义阵营里的一员,知道"我"是波洛查找凶手的协助者,而根本没想到将"我"也列入嫌疑人行列。(反之,案件中的其他相关人,几乎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被怀疑,至少小说在字面上给人造成这样的感觉。)

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在叙述。作为阅读者,亦是很自然地就站在了"我"的视角和立场,某种程度上,或某些时刻,甚至阅读者和叙述者的角色混淆在了一起,合二为一了。而我又怎么会怀疑"我"呢?

然而,最终,一切被彻底颠覆。原来,那个贪婪的、扭曲的、残忍的凶手就是"我".这简直就是一道惊雷。让人惊恐的,其实还在于,当阅读者不知觉地融入作为叙述者的"我"的世界之中,这样的一种颠覆,就好比是,我们突然间发现,原来自己貌似或自以为是正直善良的内心深处,竟然潜藏着如此可怕的恶魔。原来,"我"自己竟然就是恶魔……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过怀疑。在阅读过程中,也曾有不少让人心生疑虑的地方。比如,"我"对罗杰养子拉尔夫(也是本案重要嫌疑人)的关心似乎超出了常理,令人匪夷所思。还有,在协助波洛破案的过程中,"我"的关心和关注点,似乎更多的是波洛分析案件的思路和角度,而不是案件本身。另外,有几次,在得知自己的姐姐与波洛谈论了可能与案件相关的一些事情时,一贯温文尔雅的"我"莫明地就大动肝火。如此等等。事后看来,所有这些其实都是作者有意给读者留下的线索。而事实上,线索还远不止这些。还有一些貌似无关紧要的话语和细节,其实都有深意。可惜啊,都被忽略了。

而大侦探波洛对与案件相关(或貌似不相关)的任何细枝末节都不会忽略。在书中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动用一下你的小小灰色细胞。"当然,他也毫不谦虚地说自己的灰色细胞质量是第一流的。的确如此,从表象来看,本案真可谓是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看法小发现,有些小事貌似毫无意义,比如,一把被稍稍挪动的椅子,一个似乎没有对证的电话,案件相关人的一个表情,旁观者一句无意的话,等等,零乱,细碎,不被人注意,甚至警察也认为没有什么意义。可波洛就是凭着他的超人的"灰色细胞",把无数被人忽视的碎片,一点点归整拼凑成了案件的全貌。(其实,在《尼罗河上的惨案》里,这位波洛也充分证明了他的"灰色细胞"的质量。如果说本案里他用的是"拼图法",那么,在《尼罗河上的惨案》里,按他自己的话说,则用的是类似于考古挖掘的"清除法",耐心剔除周围附着的无关之物,直到真相本身显露出来。)

在书中,波洛的有一段话很让我喜欢:"我的目标是查清真相,无论真相本身多么丑陋,对追寻它的人而言,都将是新奇和美妙的。"我想说,在阿加沙的文字里,跟着波洛一起去探寻真相的过程也是无比美妙的。而要充分感受这份美妙,我个人的体会,至少必须把书看两遍。第一遍是充满奇遇的探索之旅,一路上疑窦丛生,跌宕起伏,直至最后,在超强的惊讶和震憾中彻底呆住。第二遍是感触良多的回味之旅,重读时候才蓦然发觉,原来真相早已留在那些细微之处,伏笔如此巧妙,而且处处可见,只是遗憾初读时却偏偏如此"惘然".说到底,还是自己的"灰色细胞"不够好啊。

然而,再说到底,阅读阿加莎的快乐,或许就在于自己和她的灰色细胞的质量差距吧。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差距,当我们走进她的文字世界,才会有疑惑,才会有震憾,才会有惊悚,也才会有反复回味时的意味隽永。

《玛特辽娜的家》读后感400字


玛特辽娜的一生就是一出悲剧:早年丈夫远赴战场,生死未卜;子女又相继夭折;在农场勤勤恳恳工作大半辈子,却连养老金也没有争取到,还带着一身的病痛。玛特辽娜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所破败的小木屋。然而这唯一的木屋还是被一个个贪婪又厚颜的人惦记着。

可以说玛特辽娜身无外物,一穷二白,但是她却拥有富足的精神财富。尽管命运多舛,她仍然怀着对上帝最虔诚的信仰,奉行着上帝的旨意。她用一颗忠诚不悔的心苦苦等待着丈夫;她用一颗坚强执著的心为争取养老金忙碌奔波;她用一颗善良仁爱的心收养瘸腿小猫;她用一颗宽容隐忍的心时时助人为乐、处处与人为善。。。 玛特辽娜身上自然散发的圣母般神圣的光辉让那些贪婪、自私、虚伪的人感到汗颜。

没有这样的圣徒就不会有乡村。就不会有城市。就不会有我们整个地球。这就是玛特辽娜最真实的写照、最真挚的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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