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分为哪几个部分?闲暇时刻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中满是感动。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今天小编为您提供读后感爱玛。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我们会疏忽的地方吗?读后感大全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后感爱玛”,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今日读后感:爱玛读后感英文优秀模板(7篇)》,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816. Written almost 200 year ago, its inevitable that the dialogue may feel a bit stilted at times. However, this adds dimension and depth to the story which focuses on 19th century 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arious social classes.
Miss Emma Woodhous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a 19th century socialite. Beautiful, clever and wealthy, she fancies herself a master-matchmaker and sets in motion a laundry list of schemes to pair off the Highbury residents. Convinced a make-over would elevate her new friend Harriets social standing and thus her marriage potential, Emma, fueled by her feeling of superiority, plotted and planned, all to no avail. Failing to realize the extent of her shortcoming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hurtful behavior, Emma was finally confronted by Mr. Knightley. Afterwards, embarrassed and ashamed, she reevaluated her life and began to make amends, in hopes of becom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written, classic, laced with wit and sarcasm. Through a vastly differing cast of characters, each delightfully inspiring in his or her own way, Austen vividly captured the heart of a community. Everything is neatly tied up at the conclusion, as things literally com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way it began. A sublte, yet very significant messege is hidden just below the surface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are just definitive points in the journey, in between is where we write our definition of happiness. Theres a depth and sincere honesty written into the very fabric of this story- that must be recognized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artistic genius of Jane Austen.Like a vintage automobile, Emma is a slow, leisurely read, perfect for a lazy Sunday afternoon.
The vampire story is a well tried and tested plot line. The undead feeding on the blood of the living, and in so doing turning their victims into vampires as well. Great plot, but it has one flaw. The usual scoop involves a vampire needing to drink blood every night. I live in a small town of around 20,000 residents, some simple math shows that within two weeks, we would all be vampires, in fact within ten weeks every person in the continental US would be a vampire, and a few weeks later the entire world!
That said, I have no problem with vampire related books. Predatoress is set in modern times, actually 2003 and most of the activity takes place in the small Hungarian town of Sopron. For the main character the author has selected herself, Emma Gabor. Emma is a sweet 18 year old girl with a promising future as a genetic researcher. Those aspirations seem dashed following a close encounter with a shadowy figure who introduces Emma into the world of the undead.
Emma in turn co-opts her friends. Of course the small population of Sopron can not possibly sustain this ever expanding vampire population, and the young ladies are forced to forage further afield.
As with any secret, it has a finite shelf life, a sell by date! It does not take long before the activities in Sopron become noticed.
Emma is not inherently bad, she just can not control the need for fresh blood. Eventually she explains her dilemma to her fiance Zoltan, another genetic researcher.
The race is on, can they discover a serum to undo the vampire curse?
I dont think it would be fair to readers to reveal more of the plot.
As an older reader I left with the feeling that this book lacked the finesse Bram Stokers classic 1897 horror novel Dracula. But, the genre is not one that I have a great love for anyway, so I would not take my word for much. In fact my 18 year old step son and his girlfriend are huge fans of this genre,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get their feedback.
Almost certainly the Young Adult audience is the focus of Emma Gabor, and it may well work for her.
From a technical standpoint I cannot fault the book. It has been well crafted, and great care taken in the editing phase. I suspect that Emma Gabor is going to become a name with a large following.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direction she takes next. The YA crowd is a large and influential group, and they are often willing to trade depth for action in a plot. I however think that if the author swaps action for depth in her next book, she will be well on the way to that elusive pot of gold at the end of the rainbow. Predatoress is a clear example of Emma Gabors ability to write, she just needs to limit the sweeping plot-line in favor of developing her characters.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816. Written almost 200 year ago, it’s inevitable that the dialogue may feel a bit stilted at times. However, this adds dimension and depth to the story which focuses on 19th century 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arious social classes.
Miss Emma Woodhous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a 19th century socialite. Beautiful, clever and wealthy, she fancies herself a master-matchmaker and sets in motion a laundry list of schemes to pair off the Highbury residents. Convinced a make-over would elevate her new friend Harriet’s social standing and thus her marriage potential, Emma, fueled by her feeling of superiority, plotted and planned, all to no avail. Failing to realize the extent of her shortcoming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hurtful behavior, Emma was finally confronted by Mr. Knightley. Afterwards, embarrassed and ashamed, she reevaluated her life and began to make amends, in hopes of becom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written, classic, laced with wit and sarcasm. Through a vastly differing cast of characters, each delightfully inspiring in his or her own way, Austen vividly captured the heart of a community. Everything is neatly tied up at the conclusion, as things literally com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way it began. A sublte, yet very significant messege is hidden just below the surface–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are just definitive points in the journey, in between is where we write our definition of happiness. There’s a depth and sincere honesty written into the very fabric of this story- that must be recognized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artistic genius of Jane Austen.Like a vintage automobile, Emma is a slow, leisurely read, perfect for a lazy Sunday afternoon.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爱情是一个唯美的话题,不管是过去、现在、将来,都有无尽的发挥空间,不论你是学者、作家、科学家,抑或是平民百姓都有自己的定义。
“我宁愿痛苦、空虚、悲伤、忧郁,但是我会因为你快乐!”爱与被爱是人的基本追求也是至高的理想,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拒接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坐在椅子上,旁边放了一杯热水,看着维德这个异乡人回到故土。有时,我真心的觉得维德很幸运,能够在故里遇到了一个自己爱慕的人,不由自主、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同时,我又觉得他可怜至极,他爱上的是一个魅力年轻幸福美满的已婚女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对那些“惦记已婚妇女”的人痛恨至极。而维德并不在乎这些,甚至有些狂妄的念头。所以,人们才会说“爱情真是奇怪。”
每个人不是维德,但维德的身上也有一些我们的影子。假如你真的经历过爱情,我想,在那之后,你便会懂得,维德的自大与现实圈子的挫败、爱情的惩罚,经历一场梦幻般的疯狂,了解真相后选择离开,他明白了爱只在自己的意念中,与现实是分离的,石头小姐对他的爱他却视而不见。我来到书中的火车站,看到了火车站送别的哭泣的身影,她爱他,他爱她,世上的爱情总是如此,折磨这那个施与爱的人。文中对于爱情内心状态的描写很生动,矛盾、挣扎、荒诞、疯狂、分裂、勇敢等状态的象征,他陷入爱情,丧失理智的追逐。到头来不对的爱情始终是灰飞烟灭的。
爱情,是微妙的,是有力量的,是奇妙的,是不可拿捏的无生命状态的某种元素。人会渴望爱情吗?当然会,爱情是多么美妙的滋味,给每个爱与被爱的人都留下了刻苦铭心的回忆。无论是妇好与武丁的爱情,还是周恩来与邓颖超的革命爱情,都是令人羡慕的琴瑟和鸣。不禁感慨,能够拥有爱情的人很幸福。当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想,你的眼中除了他,整个世界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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