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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雄鹰读后感300字

《探寻最后的犀牛》读后感5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探寻最后的犀牛》读后感500字”,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周末下午在家,我阅读了一篇让人心情沉重的文章———《探寻最后的犀牛》。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地球上犀牛的艰难处境,提醒人们保护野生动物。

1970年,地球上的黑犀牛的数量可达65000头,然而,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它们的数量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急剧减少,如今已不足5000头。而那些盗猎者,仍然在疯狂地捕杀它们。更令人伤心的是,全世界的东北白犀牛数量屈指可数。

读着这些数据,我十分心痛。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怎么能这样无情地杀害它们呢?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也是动物朋友赖以生存的空间啊。如果再不去关心保护这些动植物,以后我们就只能看看它们的图片了,那地球将是多么无聊孤寂的星球啊!

小时候,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动物园,尤其爱看有趣的猴子动物表演。长大了,我不再去观看了,因为我渐渐明白,观众的一声声欢笑,都是它们的一遍遍痛苦的训练换来的。如果小动物们表现得不好,还将受到训练员皮鞭的抽打。它们是多么痛恨我们这些观众,它们是多么向往自由和安宁啊!

假期妈妈带我去甘肃鸣沙山旅游,景区有项最热门的骑骆驼项目,可我丝毫没有参与的兴趣,我觉得骆驼们太可怜了,望着那长长的骆驼队伍,它们每天要载着一批又一批的游客在大漠里从早到晚、勤勤恳恳地行走,有的骆驼甚至累得趴到在地。它们内心一定在控诉:难道你们就不能让我们多休息一会吗?

保护动物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地球离不开这些动物朋友。为了犀牛不再哭泣,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给予它们更多的保护和关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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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犀牛读后感


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一)

年轻的犀牛饲养员马路爱上了他的女邻居,带着复印机味道和柠檬清香的女孩明明,但是明明不爱他。如同马路的朋友们所说的那样,马路是过分夸大了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但马路坚信,明明是他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太阳光气息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他为了明明做了一个人能做的一切,然而他的爱情在明明的面前不值一提,反而使自己陷入了更加绝望的境地。明明要远赴他乡了,绝望中的马路绑架了明明并且杀死了钟爱的黑犀牛,将它的心作为自己爱情的礼物奉献在明明面前。

前几天看了久闻大名的话剧《恋爱的犀牛》,很感人,哭了几次,唉

我想应该是有一种精神在里面的,总有人被那种东西打中,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它就像一团火,我不能用理智去看待它评论它分析它,它是年轻时所有的火焰,是荷尔蒙在巅峰状态的爆发,带着强烈的性的意味。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是荷尔蒙高涨的要炸开一样,他想献身,想爱一个人或做一个工作,然而就是在这种最热烈的时候却没有出口,不能抒发,不能像烟花一样绽放。他和世界不能融合,自己那么有力却得不到呼应,找不到可以献身的东西,所以迷茫又不肯屈服这是年轻的必然的过程,编剧如是说。爱情是作者写作的一个出口,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爱的人,对待爱人的方式就是他对待世界的方式,每个人都在寻找与世界的接口。其实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人要连爱都没爱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作者写下杜拉斯的话:爱情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想这应该也是每个人内心的梦想。

正像插曲中唱到的这是一个物质过剩的时代。在这个物质,感情、知识、信息充斥我们生活的时代,一切事物都像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在忙忙碌碌之中我们很难再去真正拥有什么,抓住什么,坚持什么,空虚郁闷成了处于忙碌中人们心情的代名词。《恋爱的犀牛》以一种先锋的姿态,反传统的表达方式,反对着现代社会这种情感的不沉积与浮躁。在男主角马路的声嘶力竭的呐喊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两个字2020坚持。

《恋爱的犀牛》是柔弱的:对于所爱的人,我们总是把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微小的细节,作为快乐享受的凭借:他房间刚换的灯泡,他刚吃完的橙子留在手指上的清香,他忘了刮的胡子刺疼了你的脸,这一切作用下神经末梢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我们所说的爱情。马路爱上了明明但是明明不爱马路,明明爱着另一个人但是那个人也不爱明明,那就是,爱情上的失落与放弃,这也许是许多人心中的伤疤,会疼痛一生的根源。

看了这部中国话剧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10大经典话剧之一,感觉到实为经典,等于接受一次爱情的洗礼。我们津津乐道的爱情,我们努力追寻的爱情,我们幻想爱情,我们憧憬爱情,可是我们并不关注爱情本身是什么。我们所说的爱情与喜剧、体育和音乐没有不同,只是用来装点美丽的人生。很多时候,爱情只是一种剩余的情感。而我们那多愁善感的心灵呢?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多愁善感的心灵正在走向枯竭。

我爱你,永远的年轻!

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二)

《恋爱的犀牛》是一个爱情的故事,之所以选择犀牛作为主题,因为犀牛的视力近乎失明,暗喻恋爱中的人的盲目。

男主角马路是一只黑犀牛的饲养员,他疯狂地爱上他的邻居明明,而明明亦如马路对她的痴情一样,痴狂地爱着另外一个男人,马路为了博得明明的喜爱,学电脑,学英语,努力工作,做了很多改变,甚至允许明明心里依然爱着别人,可是明明却依然偏执地爱着那个并不在乎自己、并不珍惜自己的人,直到最后,马路倾其所有,(.org)甚至他挖出了他饲养多年的黑犀牛的心脏以及意外彩票中奖的500万,也没有得到明明的心。故事可能因为舞台剧的原因有所夸大,但是那种对真情的执着,那种强烈的震慑力还是会让如今利字2020当道的社会思维的人为之怦然心动,在现实社会,很多人都会通过不同途径能找到自己的最佳位置,尤其在面对感情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其他的利益因素考虑其中,在情感和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避免落到一个自己痛苦,别人耻笑的境地。可是剧中的男女主角并不是这样,他们只是单纯地爱着自己的对方,不管付出与回报是否等同,不管对方有没有回应。

只要你有本事让我一直爱你,我就会一直爱着你,不管你给我带来多大伤害,除非我无法忍受下去,这是女主角明明对那个并不在乎珍惜自己男人的表白。

而马路的爱情誓言: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你是甜蜜的,忧伤的,嘴唇上涂抹着新鲜的欲望,你的新鲜和你的欲望把你变得像动物一样的不可捉摸,像阳光一样无法逃避,像戏子一般的毫无廉耻,像饥饿一样冷酷无情。我想给你一个家,做你孩子的父亲,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我想让你醒来时看见阳光,我想抚摸你的后背,让你在天空里的翅膀重新长出。你感觉不到我的渴望是怎样的向你涌来,爬上你的脚背,淹没你的双腿,要把你彻底的吞没吗?我在想你呢,我在张着大嘴,厚颜无耻的渴望你,渴望你的头发,渴望你的眼睛,渴望你的下巴,你的双乳,你美妙的腰和肚子,你毛孔散发的气息,你伤心时绞动的双手。你有一张天使的脸和婊子的心肠。我爱你,我真心爱你,我疯狂地爱你,我向你献媚,我向你许诺,我海誓山盟,我能怎么办。我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是如何的爱你?我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我高声喊叫,声嘶力竭?我对着镜子痛骂自己?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学,我读博士,当一个作家?我为你自暴自弃,从此被人怜悯?我走入精神病院,我爱你爱崩溃了?爱疯了?还是我在你窗下自杀?明明,告诉我该怎么办?你是聪明的,灵巧的,伶牙俐齿的,愚不可及的,我心爱的,我的明明

如今很流行一个词语纠结,没错,他们正是这种状态,如今的现实社会,没有人会去做不可能、不合逻辑和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偏偏又这样的男女主人翁分明知道没有结果,却依然痴缠、死守自己的爱情。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三)

对于孟京辉的戏剧早有耳闻,而且常常被冠于先锋或者实验戏剧之名。周末应朋友之邀看了正在上演的《恋爱的犀牛》,看过之后备感失望。导演想揭示执着与坚持之于当代社会的价值和意义,无论是生命、爱情或是事业莫不如是,甚至还扮演起上帝的角色给守此信念的人带来好运。

如此主题并无不妥,就看如何建构这个故事,对主题进行挖掘和演绎。遗憾的是导演对社会的认知过于表面和粗浅,带来的是内容的杂乱和结构的松散,对主题的演绎缺乏深度的支持。插科打诨似的无厘头表演内容,除了说明该戏的社会背景外,能够支持导演这么做和选择的恐怕也就是商业因素了,作品深刻不深刻不重要,让大家傻乐一下,钱收回来就好。

说起先锋或者实验戏剧,从这个戏中看不出有什么能体现出先锋的概念。也许这个标签也不是孟京辉自己要的,是别人硬给他贴上的。戏中看到的是过多的手法和技巧,缺乏一个大的理念来统一整个戏的方向和灵魂。想到了电影镜头在戏剧中的表现方法、充分利用表演的场地与空间、沉浸式地表演体验,男主人公与犀牛符号化般地隐喻等等,可这些只是手段而已,而且国外很多年前就在玩这些了,如果这也叫先锋的话,那在我们这里就真不知谁是傻子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倒是导演对性交这个话题很是热衷,借着戏剧舞台自己过瘾的同时,也让有点文化的小资们在这个貌似高雅的殿堂里听到自己心里久违的放纵。同乐,同乐!

我国与西方的戏剧发展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我们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一个戏剧工作者的努力都是要多加支持和鼓励的。加油吧!我相信孟京辉们的努力工作会让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剧场。

读《犀牛与犀牛鸟》有感400字


【第1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就读了《犀牛与犀牛鸟》这个故事。

在圆通山动物园,他们购进了两头犀牛,给予了贵宾级的待遇,但他们仍焦躁不安,直至犀牛鸟的出现。其实,在它们的家乡——非洲时,犀牛与犀牛鸟就是一对互相帮助的好伙伴:犀牛鸟帮助犀牛把藏在皮肉里的蛆虫消灭、吃掉,而犀牛则帮犀牛鸟抵御天敌。

有人认为,大自然是非常冷峻的:猫吃鼠、鹰吃蛇、狼吃羊……其实不然,上面提到的现象叫做共生共栖,这就是大自然温馨的一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也有自己的弱点。在某些方面,我们要依赖他人,而在另一些方面,我们又可以恩惠与他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长处造福于人,那么就能同他人创造一种共生的境界,那么在严酷的生活中活下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要比一个人单枪匹马大多了。有时候,1+1=无限大。而且,共生共栖与互相利用的概念是不同的,互相利用是两人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所谓的合作,一旦有利害冲突,变翻脸不认人。

与他人合作,不要互相利用,那被生活淘汰的可能性就小多了。

【第2篇】

犀牛是珍贵的热带巨兽,约长5米,高约2米,重达三吨,鼻子上长着一长一短的锐角,模样丑陋,但丑得很可爱。

云南的圆通动物园的犀牛馆有一对黑犀牛,犀牛馆里布置的很舒适,有小瀑布,有棕榈树林,有一大片草地,有可口的热带树叶,还有一个犀牛最喜欢的大泥潭,真是贵宾级的待遇啊。

可这对黑犀牛整天闷闷不乐的,吃得很少,吃完了就是泡在泥潭里不出来。动物园里请来了专家给它们会诊,专家们开了一个奇怪的处方:犀牛鸟若干只。

动物园立刻购买了三十多只犀牛鸟。一到犀牛馆打开鸟笼,这些鸟就飞到犀牛的身上又啄又抓的。原来犀牛的皮肤里有蛆虫,使得犀牛又痛又痒的,把犀牛折磨得寝食难安。而这些犀牛鸟专门吃犀牛皮肤里的蛆虫,帮犀牛清洁皮肤卫生。在野外这些犀牛鸟还可以为犀牛报警,防备食肉动物。

它们这种关系是一种共生关系。比如蚂蚁和蚁虫就是一对大家十分熟悉的共生伙伴,蚂蚁酷爱蚁虫分泌出来的甜汁液,而蚁虫遇到了天敌,蚂蚁会用全力保护蚜虫的安全,下雨刮风时,蚂蚁会把蚜虫背回自己的巢穴,不让蚜虫被雨淋湿。

共生共栖,就是共存共荣,互惠互利。意味着:因为有了你,我的日子会过得更加美好;因为有了我,你的日子将过得更加美丽多彩,所以我们要互帮互助。

恋爱的犀牛 读后感(3)篇


恋爱的犀牛 读后感 第(1)篇

我爱你,与你有关

当大红的帷幕抛向地面,从天而降的倾注之水泻向舞台,落幕。。。

我想说,眼泪已经无法承载这所有的爱与恨,只是有关青春的,懵懂的,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那些纯真往事已悄然浮现……

上周五同闺蜜一起去剧院观看了这部廖一梅编剧,孟京辉导演的经典话剧,虽说这部话剧已被多数名演员演了无数遍,但那日的剧院也是座无虚席,放眼望去都是青春在涌动。这是一部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是关于纯粹的爱情。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他又爱着别人,似乎大多数的爱情故事总是这样的残酷 ,我们总是爱着那些不爱我们的人,却又被我们不爱的人所爱着。就算彼此相爱也无法保证可以天长地久,矢志不渝,总会有人带着微笑离开,有人带着泪水挽留。

也许爱情不该是这么沉重,可是我们却不知道该如何轻松,又或许我们并不懂爱情。茨威格说: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然而,爱与情就好比花儿离不开茎,鱼儿离不开水,相依相守,如若分开,生命也将随之枯竭,只留下赤诚的灵魂在风中独自舞蹈。

享受了近两个小时的精神发疯后,闺蜜说她没看懂,我说因为你还没遇见爱情,你不相信爱,也害怕受伤害,所以你给自己织了一个茧,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你是一枝带刺的玫瑰,你总是用那些刺来试探别人,折腾自己。然而,我说,其实我看后也有些难以理解这种歇斯底里的爱,爱情是什么?是渴望已久的晴天,是难以忍受的饥饿,是赖以呼吸的空气?还是寒冬里温暖的手套,夏日里冰冷的啤酒?说不清,道不明,日久生情里的情不叫爱情,爱情从来都是电光火石一瞬间男女之间产生的化学反应。是这样的么?真的是么?可我们何尝不都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当曲终人散梦已醒,何处再寻梦中人。

剧中的男主马路因为嗅觉的异常敏感而捕捉到那个让他着迷的女人明明,他为了她可以做出很多发疯发狂的事情,但明明爱的是那个让她大脑边缘系统里的海马回和杏仁核都无法控制的男人陈飞,这就出现了剧中的一个情景,明明与马路在舞台的跑步机上不停的疯狂的奔跑,你追我赶,再我追你赶,反反复复,同时呼应着那首荡气回肠的背景音乐《氧气》,这时候的他们已然都在为着各自的爱情而声嘶力竭,明明把对陈飞的爱时空嫁接到马路身上,马路相信了她的“爱情”,于是,俩人有了那场风花雪夜的故事,身体的交融,精神的背叛,无不体现了爱情里互相折磨,互相伤害的真实一面。

顾城有一首诗是这样的:

在醒来时, 世界都远了。 我需要, 最狂的风, 和最静的海。——《第八个早晨》我想这也是马路的场外独白吧,然而,他却忘记了醒来,他成为那个以二氧化碳为生的人,只要有爱情。

后来,马路绑架了明明,一切偏执的,没有退路的,以爱之名的美丽爱情都变成了被风吹灭的蜡烛,被太阳蒸发的彩虹,变成了飞走的飞鸟,枯萎的花朵,一切看似神圣得不敢用任何一个字去亵渎它的真它的美,但这种爱是没有爱情的。

最后尾声,舞台上大雨如注,全场沸腾,马路送给所有观众一句话:生活是美好的,请将美好的事物都坚持下去!的确,我们只有先相信美好,才能看见美好,唯有相信爱,才会遇见爱,也包括我爱你,与你有关!



恋爱的犀牛 读后感 第(2)篇

整个观演过程非常的难受,我明明是想看的是主角们在情场上是怎样的春风得意,怎样演绎教科书式的恋爱,好让我取点“爱情的圣经”,我以为会有什么幸福的生活但是没有,只有撕心裂肺、哭天喊地、被“我爱ta,ta却不爱我”的问题折磨的死去活来。作为一个爱情故事它太过平庸。若说它是爱情圣经,它一定是示范了最错误的那一种,最可怜的那一种,为了一个人放自尊、放弃骄傲,注定会导致悲哀的结局。明明喜欢陈飞的艺术家气质,马路也喜欢明明的洁白耀眼,你以为那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其实没有,爱情让人眼睛像犀牛一样瞎,皮像犀牛一样厚。身边朋友都在劝马路找个实际的,不要自讨苦吃,就像劝图拉去到新的犀牛舍,不要向往草原。我可能不会赞同他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但那种歇斯底里的嘶喊让我的内心平静了许多,你看,反正生活不都这么苦,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感动,那么多的痛苦,在狂喜和绝望的两极来来回回,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n剧里有个故事说:有一个年轻人每晚都噩梦缠身,痛苦万分,睡眠对他来说成了最可怕的事,他不敢睡觉,四处求医,一位先知告诉他,梦是另一个现实,只要他在最紧要的关头大喊一声:“我在做梦!”,噩梦就会结束。刚巧下午接到妈妈的电话,电话里头她说:你能不能接受自己是一个平凡人?找个普普通通的工作,这辈子好过得很。对啊,当我承认我只是在做梦的时候,那些痛苦的、绝望的挣扎都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可是图拉为什么要向往草原呢?因为它是一只犀牛啊。向往草原不过是犀牛最原始,最不可剥夺的,作为一只犀牛拥追求自由的起码标志啊。生活从来不是轻而易举的,无论你在做什么,生活从来都不容易,因为它不排除苦难,只排除平庸。当一个人把自己提高到现实之上,为某种美丽而追求,而苦恼,而受难时,他才能获得一个真正的人的生活。可以放弃一切,但不能放弃爱,因为能够爱,是一个人成为一个独立的人的起码标志。希望我们都做一只恋爱的犀牛,把皮再磨三寸厚。

恋爱的犀牛 读后感 第(3)篇

恋爱的犀牛。它最大的魅力在于突破了我以往的观感,它在传达,而非诠释。爱情是个很个人化的情感和行为,诠释爱情,会有意识地升华,最终会落入千篇一律的俗套。俗套就是套路,套路怎会触及真心?而它是不同的,它在传达一个年轻人对爱情的理解和信念。不要问“这部剧到底在讲什么”,因为它不是要告诉你什么道理,而是展现一个恋爱的年轻人在想什么。这些想法在现实生活中不会被诉说,因为爱情是无法被清楚诉说的,爱情是超现实的,现实化的爱情是黯淡无光的,而我们无论多么现实,内心都渴望爱情之光。所以,一个年轻人,变成一群年青人。年轻,是年龄,而年青,是心态。

看不到主题没关系,看得到爱情之光即可。看到爱情之光,并被吸引,那你就是年青的。

一年又一年。那么多人渴望爱情,那么多人看得到爱情之光。

所以,它成了经典。

《最后的夏天》读后感500字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意外,我们有时也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我们要学会坚强,以乐观迎接生命中最艰难的挑战。这是我从《最后的夏天》一书中领悟的。

《最后的夏天》主要讲述的是女孩梅格和她的姐姐莫莉跟随家人一起搬到了乡下,从此两个女孩摩擦不断,打得不可开交。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莫莉突然不停地流鼻血,曾经漂亮大方、开朗活泼,像星辰一样耀眼的她身上插满了管子,而内心一直深爱着姐姐的梅格,终于知道了残酷的真相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以朴实的语句,描写了一家四口欢乐、平凡的生活;后半部分则用悲伤的语调,讲述了梅格和爸爸妈妈以乐观战胜了生命中最艰难的挑战。读完这本书,我被梅格一家打动了,深深的关爱和亲密紧紧包围着这个家,快乐和悲伤同时呈现在这部感人的书中。

读过这本书的人,谁不为莫莉的离开感到惋惜?谁不被梅格的坚强所打动?又有谁不为梅格一家遭受折磨而感到命运的不公?的确,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意外,我们有时也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我们要学会坚强,以乐观迎接生命中最艰难的挑战!

用微笑面对一切困难,用爱点亮生命中的希望!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最后的晚餐》这本书,它是我国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

一只小鸟从山林飞到城市,在排列整齐的行道树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女贞树。小鸟在谈话中得知女贞树是来城市当绿色卫士,可以保护人类的健康,可以自动地吸收过滤空气中的尘埃和污染物质,还可以当声波减弱或迅速消失,而且叶子表面的气孔和绒毛,是多孔的纤维吸音板,能把声音吸收掉。而女贞树也在谈话中知道了森林里许多好玩的事情。

我觉得我们应该多植树造林,绿化环境。这既影响到今天我们的生活,又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而且植物是绿色的卫士,保护着我们的健康。

让我难忘的动物是大象,因为他在琪琪迷路的时候,安慰她,送她回家。

我最难忘是事是画眉就要做妈妈,筑了一个结实暖和的巢。杜鹃也要做妈妈了,可她什么也不做,就把蛋孵在画眉的巢里,小杜鹃出生了,他在画眉巢里舒服极了,每天还和弟弟妹妹抢食物。有一天,画眉妈妈出门,小杜鹃一狠心就把弟弟妹妹推出巢外,摔死了。

我不喜欢杜鹃妈妈,因为她什么都不做,还把蛋孵在画眉的巢里,让画眉照顾。

做人不能像杜鹃一样,把什么事都推给别人,也不能像小杜鹃宝宝一样,身在福中不知福。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500字


5月12日,一个看似平凡却不平凡的日子里,汶川发生了里氏8级的大地震。一个又一个爱的姿势,永远清晰地刻在了所有学生的脑海里……

“忽然,课桌摇晃起来!地震!他意识到情况不妙,来不及多想,就大声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同学们迅速冲出教室,往操场跑去。”

谭老师的那一声吼,把同学们从惊呆中拉了回来……

“但是那短暂的几秒钟,哪里能让所有的学生能跑出去?在教学楼即将坍塌的瞬间,还有四位同学冲不出去了!谭老师立即将他们拉到课桌底下,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四个学生。”

在那短暂的几秒钟,谭老师做出了一个决定——牺牲自己,保护学生!而双臂张开趴在课桌上的样子成了他生命中最后的姿势……“英雄不死,精神千秋!”是人们对他的赞颂。

教师,是一个可以为了学生不顾一切的职业。

5月12日下午,是吴忠洪老师的英语课。

“beach、beach……”2点28分,距离下课还有几分钟,带领大家复习完了旧单词的吴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下了又一个单词。

然而就在这时,地板剧烈地摇动起来,门窗“哐哐”地发出响声,桌上的东西全被甩了出去。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同学们,面对突发的地震,一下子就全傻了。“同学们,快跑!快点下楼,地震了!”吴老师扯着嗓子的吼声,把同学们从惊呆中拉了回来。

眼看门框要倒,吴老师牢牢地将门框扳住,引导着同学疏散。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吴老师忽然转身跑向四楼——还有两名同学还在楼上!

14日清晨7点,救援战士从一片瓦砾中找到了吴老师的遗体。在他的身下,大家又抬出了两名学生的遗体,虽然3个身体早已僵硬,但吴老师仍然将两个学生紧紧地护在身下……

5月12日的大地震,一名又一名老师,做出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决定。

《犀牛大逃亡》读后感400字


今年暑假,我在家读了一本名叫做《犀牛大逃亡》的书,它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他的两个哥哥还有外婆一起保护犀牛的故事;起初小女孩所在的保护区收到了一公一母两头白犀牛,很快,白犀牛夫妻生了一个女犀牛宝宝。

有一天晚上,小女孩最喜欢的乐团来了,乐团的主唱要和小女孩还有犀牛宝宝一起合影;小女孩高兴的答应了。就在当晚,小女孩半夜起来发现远处有灯光,她揉了揉眼睛发现是偷猎者的飞机,急忙报了警。可是等警察赶到的时候,两头白犀牛还是被偷猎者杀害了,只留下犀牛宝宝,小女孩非常伤心,无意间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张犀牛宝宝的照片,原来是乐队的主唱发布到网站上去的,于是小姑娘就认为是她的过错才带来了偷猎者,她颓废至极,茶不思饭不想,医生来看她,说她得了心病;于是两个哥哥一起开导小女孩,他们打算一起来抚养小犀牛长大;于是,小女孩又重新振作起来了。

慢慢的,小犀牛长大了,偷猎者有盯上了它,为了保护长大后的小犀牛,小女孩和两个哥哥带着犀牛东躲西藏,为了白犀牛的自由而战,好几次,他们险些被抓住,最后,盗猎者被警察抓住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保护白犀牛的使命。

看完这本书,我到网上去查了关于白犀牛和犀牛角的报道;据说实际上现在只有两头母的白犀牛了,很快这个物种就会灭亡,未来的小朋友只能从图片上才能看到白犀牛了……

我们国家有很多动物也都濒临灭亡,但是很多盗猎者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不惜伤害这些动物,我突然想到书中一句话:假如昏睡不醒,不懂爱护,终将失去荒野宝物。

《灰犀牛》读后感1500字


何为灰犀牛?太过于常见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的风险,比喻大概率且影响巨大的潜在危机。《灰犀牛》刨析了现实中人们面对大概率且冲击性强的事件时的状态,从开始的抵触否认,得过且过,到对危机分析诊断,恐慌,以及到最后采取行动或崩溃。这正是面对灰犀牛事件的五个阶段。

如果用五个成语来形容这五个阶段,我会想到:

1.抵触否认:视而不见;

2.得过且过:司空见惯;

3.到对危机分析诊断:望闻问切;

4.恐慌:望而生畏;

5.采取行动或崩溃:望尘莫及。

每一步都与眼睛(眼界)有关 见识,个人的见识决定了他在灰犀牛各个阶段的行动方式。

想起故事《扁鹊见蔡桓公》,作者韩非,摘自《韩非子喻老》。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扁鹊见蔡桓公》除了学到不要讳疾忌医,其实还可以按照灰犀牛的五步分一分,对于蔡桓公来说,病就是他的灰犀牛,看看他是怎么对待的?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1.抵触否认(视而不见):寡人无疾。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2.得过且过(司空见惯):不应,又不应。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3.到对危机分析诊断(望闻问切):使人问之。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4.恐慌(望而生畏):体痛,使人索扁鹊。

5.采取行动或崩溃(望尘莫及):遂死。

而扁鹊呐?

他可是一个比较厚道的并能成功破除灰犀牛的高手!

厚道:如实告诉蔡桓公派来的人,他为什么望桓侯而还走。万一这时蔡桓公信了他,岂不要让他治病?然已无药可救,那扁鹊岂不要小命不保!

当然他敢如实相告,也说明他有足够的自信,不仅看到了蔡桓公身体有病,也看透了他心中讳疾忌医的病也是无药可救了。

成功破除:识别(想到)+躲避(做到);

识别:望桓侯而还走;

躲避:已逃秦矣。

如若不然,可能故事就会变成另一个版本的事故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

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骨髓,无奈何也。

(旁白翻译:大王说,我病了,快给我治治!扁鹊说,你没救了,等死吧!)

桓侯怒而杀之。不日桓侯死。

故事到这儿并没有结束我们都知道,扁鹊还有两个哥哥

《鹖冠子》有记:

魏文王问扁鹊: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为医?

扁鹊曰: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

魏文王曰:可得闻邪?

扁鹊曰: 长兄于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于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于闾。若扁鹊者,镵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闻于诸侯。

真是高手在民间!再回顾这五个阶段:

1.抵触否认:视而不见;

2.得过且过:司空见惯;

3.到对危机分析诊断:望闻问切;

4.恐慌:望而生畏;

5.采取行动或崩溃:望尘莫及;

在第一二阶段之后就与扁鹊大哥失之交臂了,到了后面只能靠扁鹊的大放血疗法了 镵血脉,投毒药。

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自诩扁鹊大哥的人 专门向(骗)老人推销保健品的。

生命诚可贵,买药要买对!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500字


【篇一: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在暑假中,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书上有一个汉族人的精神让我震惊。

《最后的獒王》里主要讲了一个汉族人来到藏族,救了一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后来那只藏獒带着那个汉族人去了党项大雪山。冈日森格和汉族人却在半路上发现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它们打了几个回合,饮血王党项罗刹败下阵来,汉族人又继续跟那只藏獒走,终于到了党项大雪山,找到了自己的主人。

后来,汉族人用马车把饮血王党项罗刹带回了家,天天给它医治,换药、喂牛奶。罗刹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待遇,以为这是一个阴谋,所以把汉族人的手咬伤了。但是他没有放弃感化罗刹的机会,所以,他每天都给罗刹上等的待遇。而罗刹却不领情,汉族人却没有停止对它的精心照顾,没过多久,罗刹的伤好了,它能走路了,还能帮助汉族人赶羊。

汉族人终于感化了罗刹,但是其他人都不相信。汉族人说:要是你们不相信,我可以试一下。他们说好啊,如果他真咬下来的话,我们一定会救你的。夜晚,汉族人故意装睡在它面前,罗刹用鼻子闻了闻他,看了看,以为那是汉族人就一口咬下去。这时,在外面看到人吓得心惊胆战。正当他们要冲进去的时候,虚惊一场,却看见它咬的是被子,而且把被子拖到汉族人的身上。这下外面的人才相信他。

我看完这篇故事后,真是太佩服这个汉族人了,我佩服他执着、沉稳、淡定的精神。

【篇二: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尊严和耻辱,还有它们的爱与恨。

在这本书里,作者带领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

书中所描述了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孤身一人来到藏边的草原上,努力同藏民打成一片的同时,顶住了其他汉族工作人员的压力,收养了一只藏民包括当地藏獒都很排斥的外来藏獒神山狮子。他从死亡边缘把这只被当地藏獒几乎咬死的藏獒拉了回来,精心的护理,而这只神山狮子冈日森格渐渐地恢复了,身体逐渐强壮起来,它与这片土地上的许多藏獒格斗并且战胜了它们,并且保卫了这片土地上的许多生命,逐渐得到了领地狗和藏民的认可,成为了新一代藏王。但好景不长,出现了一只新的藏獒饮血王党项罗刹,这只藏獒有着红色的毛发,他很粗壮,它向藏王发出了挑战,结果它受了伤,父亲很善良收留了它,渐渐的化解开了它与藏王的仇恨。

从这本书中我学习到了没有一成不变的想法,更没有化解不开的仇恨,人和藏獒都一样。

【篇三:最后的獒王读后感作文】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是一本讲述藏獒们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动物类奇书。

在这书本里,作者带着领读者去了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西结古大草原,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里有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实坚忍不拔、英勇无畏,它们就是藏獒

这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我们不仅能零距离的接触到高原上最优秀的物种,还能跟着藏獒们来到圣洁的藏地,一睹最原始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古老的藏地神秘的故事。

父亲作为一名外地来的记者,他孤身一人去了西结古大草原。在路途中,父亲遇到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他们跟随着父亲来到了西结古大草原。竟让父亲意想不到是:西结古藏民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有着世代未解的仇恨。这样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成了他们追杀的对象。冈日森格一次次的与当地藏獒搏斗,生命垂危。面临绝境,仁慈的父亲把在死亡边缘的冈日森格救了出来,使冈日森格从新战了起来。它为救出主人,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斗。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饮血王罗刹,完成了救主的任务,成了一只出色的公獒。它的一生都在决斗当中,最后成了新一代的獒王,也化解了西结古大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

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在空气中最稀薄的地方、在寂寞最盛的地方,在生活最苦的的地方,一种精神正在生长,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诗意的生长。我们应该要学会向藏獒的精神学习。

【篇四: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这是一本描述獒王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

这本书里,作者杨志军将带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

在藏獒身上,集中了最好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负责、感恩在这里藏獒们是那么地悲,那么地痛,但更是那么完美。

故事里有一大群让人喜爱的藏獒;故事里的藏獒,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它们懂爱、懂恨。孩子们会爱上它们。看藏獒,忠诚、有责任感、嫉恶如仇,能帮助孩子建设健康的人生观念;藏獒,机智,不轻敌、善用计谋不气馁,也能引导孩子,对社会环境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书上的一篇文章,说,我们哥俩,不喜欢狗,但父亲却买了一只藏獒,我们把它换成一只哈巴狗,父亲很生气,过了两三天,那只藏獒自己回来了,可惜我们还是不喜欢藏獒。一晃就是十四年了,我下牧采访,远远看见一只硕大的藏獒,四蹄敲打着地面,敲出一整震天动地的敲声。我吓得不知所措,死僵僵的立着,连发抖也不会了。但是,黑獒没有把我扑倒在地,在了离我两步远的地方突然停下,屁股一坐,一动不动望着我。随后跑来的藏民旦正嘉叔叔告诉我,黑獒是十四年前去过我家的小藏獒。

哎!有恩不报不是藏獒,施恩不报也不是藏獒,藏獒就是这样的一种猛兽:把职守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永远不想着自己,只想着使命;不想着得到,只想着付出;不想着受恩,只想着忠诚。它们是品德高尚的牲畜,是人和一切动物无可挑剔的楷模。

任何人只要心一样,血就是一样的,只有邪恶人和善良人的血才不一样。

【篇五: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最后的獒王》。

这本书讲得是:汉扎西要去西结古草原,路上碰见了来自仇家草原上阿妈的七个孩子和一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他们和汉扎西一起去了西结古。当他们在西结古被发现是从上阿妈来的之后,一个叫秋珠的男孩子发动了当地的领地狗群去撕咬七个孩子,冈日森格和汉扎西站出来勇敢的保护了大家,最后大家得救了,而狗却受了重伤。汉扎西是个爱狗的人,他请来了藏医救活了藏獒。在养伤期间,它和一只叫那日的母藏獒建立了爱情。不幸的孩子们又一次陷入了险境,汉扎西和冈日森格还有众狗踏上了寻找七个孩子的征程。在路上冈日森格经过勇敢的决斗打败了草原的獒王,并取而代之成为了草原的新獒王。终于到了冈日森格和名叫饮血王党项罗刹的藏獒决斗的时刻,冈日森格利用母性发性时的叫声一击击败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受了重伤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在汉扎西的救助下,亲情的感化了变成了一只好狗-还有了新的名字多吉来吧。冈日森格用的自已勇敢和必胜的决心,以打败獒王和饮血党项罗刹做证明,使自已成为了草原的新獒王。

这是一部描写狗的武侠小说,藏人的神话故事,藏人的哲学观,藏人的风土人情都通过狗的行动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藏獒们将我们带回了原始纯美的高原,带到那有清泉荡漾的藏地,在那里没有人与人的暗算,有得是直面强敌的团结和勇气。通过阅读《最后的獒王》,冈日森格的经历告诉我们要想完成一件事情,必须有强大的勇气和必胜的决心。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有时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需要坚持不懈,有滴水穿石的毅力和铁杵磨成针的决心,才能收获成功的喜悦。

【篇六: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让人为之震撼,感动的书,它讲述了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和侮辱,爱和憎。

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藏獒,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驱赶敌人,保护人民,在人民的心中,它们是自己忠诚的伙伴。七个上阿妈的孩子闯入了西结古草原,受到了当地人民的驱逐和迫害,藏獒冈日森格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跟西结古草原上的藏獒群决斗。父亲对藏獒一片钟爱,每当有一只藏獒受伤了,他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助它。巴俄秋珠很痛恨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意识,他与自己的藏獒不断寻找它们,想砍掉他们的一只手,驱逐出西结古草原,但是,在父亲和冈日森格的努力下,最终救出了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还他们自由,而冈日森格也打败了仇恨之獒饮血王,并且成了敖王,成为人们心幕中的三神。

面对藏獒,就像面对赤胆英雄,英勇无畏。它们那么的忠诚,那么的讲究公平斗争,那么的情感炽热它们身上发出来的团结和勇气让人感叹万分。是啊,我们应该尊敬他们,保护他们,要不是人类无度的介入和谐的大自然,那些藏獒就不会如此惨烈的牺牲。

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我们做事半途而废,而他们呢?坚持,永不放弃,我们遇到的难事不是放弃,就是发挥不出自己内在的勇气,它们却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性命安危来面对是啊!藏獒们就是这样,我们有许多东西都不及藏獒,我们何不妨去学习它们,让自己更加坚强,拥有更多的勇气。

藏獒们,你们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你们让我学到了如何勇敢的面对生活,然我们更加坚强,成为一名永不放弃的人民。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作文500字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作文500字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前几天,我学习了一篇课文叫《最后的姿势》,我被谭老师那舍弃自己,保护学生的精神所感动。当我读到“在教学楼即将坍塌的瞬间,还有四位同学冲不出去!谭老师立即将他们拉到课桌底下,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四个学生。”我被谭老师这一举动感到震惊,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人生阅历丰富的他本来有极大的可能可以逃出这危险的地方,但是他第一个想到的却是学生,对学生的爱让他毅然地张开双臂,护住四位学生,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们,宁可自己被碎裂的砖块、水泥板砸得脑部深凹下去,血肉模糊,而不醒人世,也不愿意同学们受到一分一毫的伤害,这让我十分的感动,十分的敬佩谭老师舍己为人的精神!在网上,我看到了一位和谭老师截然不同的老师,简直就像是一对反义词呀!在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的时候,范老师不顾一切地往外冲,也不管教室里的同学的安全,只管自己,他实在是太自私了!跟谭老师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了!“谭老师,一位普通的老师,他用自己51岁的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用生命捍卫为人师表的道德准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灵魂工程师。”“英雄不死,精神千秋!”谭老师的精神是永存的,他将永远活在我们心里,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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