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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读桥有感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五年级作文:读《雄狮去流浪》有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雄狮去流浪》看了这篇文章后,了解到了狮群为了巩固地位而显露出的残酷现实。理解到在逆境中求生存是多么的艰辛;除了要有无比的毅力,还需要非常好的运气。无可厚非的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都没有做到,而红飘带经过了四位兄长的离开后,理解到了实力和运气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它学会了等待,而它能不能等到自己做狮王的那一天呢?

狮群社会是最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雄狮一般是不亲自去捕猎的,主要靠成年雌狮完成;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偶尔照看未成年的幼狮。而狮群社会极讲究尊卑次序,每次进食,都必须让掌权的雄狮先饕餮一番,才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生活也极像封建年代的一夫多妻制,可能更混乱。

狮群的首领在小雄狮满了两岁半后就会驱离本来的狮群,这是每个狮群都会发生的。文中的五位主人公: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兄弟也不能避免的被狮群驱逐了。

黑鬣毛无疑是伟大的,在得知自己已经无法生存之后,舍身救了四个兄弟,用自己将死之躯换得了四个弟弟的生存。

大头狮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狮子,带着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勇闯沙漠,寻求新的生存空间。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传颂的有名的闯关东来,一时也是感慨万千!虽然在行程中刀疤脸牺牲了,却换取了它们三个寻求生机的可能,大头狮也的确带领桃花眼和红飘带他们找到了一处世外桃源,可惜只是海市蜃楼,没高兴多久,却发现误闯了人类的地界,大头狮在此丧命。桃花眼带着红飘带又回到了他们的出生地罗利安大草原。

桃花眼是急功近利的,因为不想到了中年才当上狮王,希望自己可以少年得志,用自己独特的大眼睛去勾引了墨菊雌狮,可最后却死于墨菊掌下,也许它是带着懊悔和不甘心死在沼泽地里吧!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可是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它的计划,并威胁到了它,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最后红飘带会怎样呢,那要接着看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才能知道了。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

美好的生活不花代价是得不到的斯大林

聪明的人决不会等待机会,而是攫取机会,运用机会,征服机会,以机会为仆役。肖邦

希望是人生之需要。人如没有希望,何异江河干涸了流水?巴金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要想成功,你必须自己制造机会,决不能愚蠢地坐在路边,等待有人经过,邀请你同跨到财富与权势之路。

往往等待的人都不一定会成功,就算你计划得再严谨,中间只要出现一些你无法预想的突发性事件,你的计划就会被打乱,也许你会因此失望,而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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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雄狮去流浪有感作文600字:《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作文600字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更是爱不释手。他写的书生动有趣,让我置身于动物世界,时而为它们的处境感到担忧,时而为它们的成功感到欢喜,时而为它们的智慧而折服。《雄狮去流浪》是我刚刚看完的一本书。

《雄狮去流浪》讲述的是: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这一天,雌狮捕猎了一只角马带回营地。狮群正按照尊卑次序进食,不料五只半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在雌狮面前夺取食物,引起公愤。双色鬣和独眼雄认为时机成熟,着手驱雄,抓伤黑鬣毛,咬倒红飘带,将五只半大雄狮无情地驱逐出了双色鬣狮群,五只半大雄狮开始了它们的流浪生涯。

当黑鬣毛带领兄弟们捕猎时,不慎被长颈鹿踢伤,为了让四个兄弟们活下去,它献出了自己的身体,让四兄弟分食自己的肉。读到这,黑鬣毛那关爱兄弟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十分佩服它。为了躲避其它狮群的驱逐,大头狮带领三兄弟横穿巴逊亚沙漠。途中,它们遇到了沙尘暴,大头狮让兄弟们互相抱成一团,避免了分散的危险。大头狮和三兄弟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还有那一次,它们在沙漠中找到了一口被黑犀牛霸占的水塘,为了不使兄弟们渴死,老三刀疤脸与黑犀牛同归于尽,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生的希望让给比自己小的兄弟。最后,老幺红飘带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已是泪流满面,原来动物也有复杂的情感,让我对一些毫不起眼的动物肃然起敬,改变了它们在我心中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形象,让我深刻地反思人与动物之间的关联。我很急切地想知道五兄弟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的成长,等我利用课余时间看完了再告诉你们哦。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600字: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600字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刚开始读《雄狮去流浪》时,我有些惊讶。不会这么巧吧?我喃喃自语。在半大雄狮五兄弟中,最小的一只叫红飘带。是我读过的《红飘带狮王》的那只吗?

还真是!当我读到尾声时,我有些激动,原来《雄狮去流浪》是《红飘带狮王》的前篇。但,更多的是感动,我被红飘带四个哥哥深深打动了。

狮群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活动------驱雄。就是在雄狮长到半大快成年时,往往要被逐出狮群,开始独立生活。强者生存,弱者只有死去。

当红飘带五兄弟开始流浪时,因为能力不够强,无法与其他雄狮对决,所以好几天都捕不到食物。五兄弟的老大黑鬣毛只好去捕捉狮群一般不会招惹的长颈鹿。结果,黑鬣毛因为其他四兄弟的疏忽被长颈鹿踢伤了,为了维持其他四兄弟的生活,黑鬣毛竟然把自己的身上的肉给弟弟吃。我留下了眼泪。

黑鬣毛走后,老二大头狮决定带领三兄弟横穿沙漠,建造领地。好不容易找到一小片水源,却被一头黑犀牛占领了。老三刀疤脸为了维护雄狮的尊严,与黑犀牛同归于尽。我的眼圈又湿了。

在刀疤脸的帮助下,大头狮三兄弟走出了沙漠,可沙漠外边却是人类的家园。大头狮死于人的枪口之下,临死前还不忘提醒仅剩下的两个兄弟不要靠近,赶快离开。我又一次留下了眼泪。

剩下的两头雄狮桃花眼与红飘带平安回到了故乡。可桃花眼却死于它心爱的雌狮墨菊雌狮手下。我真的感到很惋惜。

合上整本书,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万万没想到,狮王红飘带竟然有过这样的经历。它最终成为狮王,是它那四个兄长用生命的付出。这使我想到,任何一个取得成功的人,他的背后是很多人无私的奉献和付出,他们更感人,更值得我们去尊敬!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把铁路修到拉萨去》有感


最近我们学习了《把铁路修到拉萨去》。这篇文章讲的是西部建设者们在自然环境恶劣的情况下,用智慧和力量克服了一个个世界的难题,创下了世界铁路建设奇迹,就是世界海拔最高隧道风火山隧道建设的经过。

读完全文,我被铁路工人那种勇于吃苦的精神感动了,他们在建设风火山隧道时,遇到了三种极大的困难:一是冻土层;二是恶劣的天气;三是极度缺氧;面是些困难在铁路工人眼里就像小沙子一样。最终他们克服了寒冷、风雪、雷电等气候,用智慧与力量完成了风火山隧道。

我不禁感叹:青藏铁路真是一条奉献路啊!在海拔5000米的无人区,高寒缺氧,氧气含量不到平原的一半,死神的手就靠近了铁路工人们,而他们牺牲的不仅仅是健康,还随时可能会被死神抓入手中。

妈妈也说:海拔那么高,铁路工人都能这样,我们大家更应该好好学习,让祖国变得更加富强。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500字作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特别是《雄狮去流浪》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多姿多彩的动物王国。

这本书主要写了狮子五兄弟被狮王双色鬣驱逐出境,过上了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为了让其它狮子更好的活下去,它们相继牺牲,留下了最小最弱的红飘带。红飘带历经千辛万苦,就在它要向帕蒂鲁狮群进攻时,黄色巨鬣夺走了它的全部希望……

《雄狮去流浪》这本书有着丰富的细节描写,一个个动物在沈石溪的笔下,活灵活现,让人感觉身临其境。

当我读到流浪狮子五兄弟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我体会到失去父母和亲人的孩子会有多么可怜;当老大黑鬣毛被长颈鹿踢伤,让同类分食自己的肉,我为它高尚的、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老二大头狮凭借自己的智慧让狮群饱餐了一顿猩猩肉,我知道了做事要有方式方法,不能蛮干;老三刀疤脸拼死抢水,与黑犀牛同归于尽,我明白了付出努力才可能收获成功;老四桃花眼企图走捷径当上狮王,却以惨败告终,我知道凡事都有一个过程,心急反而会失败;老幺红飘带即将向帕蒂鲁狮群起事,却没有抓住机会,我理解了“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真正含义……

动物和人一样,有血有肉,有着真挚的情感,有时,甚至比人类的情感还要丰富细腻,还要伟大!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书里面讲述了一个狮群里的两只成年雄狮对五只半大雄狮进行了驱雄,它们分别是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它们进入了流浪的生活。

它们在两天多没吃东西的情况下,被鬣狗追杀,在无奈之下,它们吃了老大黑鬣毛的身体,它们一下子有了力气,打跑了鬣狗。

在罗利安大草原,它们一无所获,走到的要不是这狮群的领地,就是那狮群的领地,在大头狮的引导下,它们走进了荒漠。

在一口水源旁,有一头黑牛,刀疤脸为了不丢雄狮的脸,拼尽全力打败了黑牛,让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活了下去。

在娜婉婀尔巴,大头狮把人当成了白猩猩结果丧失在枪口下,桃花眼和红飘带也险些丧命。

在独耳碦碦大狮群,桃花眼用自己的眼睛迷惑墨菊雌狮,让它和自己一起打败独耳碦碦,在紧要关头,墨菊雌狮一掌打掉了桃花眼的那双眼睛,桃花眼掉进了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一个人流浪。

在紧急时刻,要舍己为人;在安全地区,也不能太大意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了许许多多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我看过《斑羚飞度》、《混血豺王》、《雄狮去流浪》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要数《雄狮去流浪》了。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一次用餐中,不知深浅的五只半大雄狮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因为抢夺食物而被驱逐出师群开始它们的流浪生涯。饥饿是它们学会的第一课,有好几次它们都想一死了之,可是强烈的生存意识指使它们要活下来,可悲的是,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还是先后死去了,只剩下小弟红飘带了。红飘带忍辱负重,就在快要成功之时,两只新来的雄狮把它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在《雄狮去流浪》的续集《红飘带狮王》一书中,写到红飘带最后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

故事揭露出了自然界的残忍无情,说明了生活充满着风雨与坎坷,不可能是永远无忧无虑的,只有直面现实,勇敢沉稳地应对,一步一个脚印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来。结合人来讲,这不正是用五只半大雄狮来比喻我们人类吗?很多人都梦想着一夜暴富,不愿付出努力就妄想会有结果。这是多么可笑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红飘带学习,不能遇到一点儿小事就半途而废。

我始终坚信:成功=辛勤付出+坚持不懈。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头狮了,因为大头狮善于用脑,为了让其他两个兄弟迟到犀牛肉,居然使用跳跃的办法和刀疤脸换了位置,让刀疤脸成了主攻手,最后导致刀疤脸被犀牛的尖利的牙齿咬死了。但是,大头狮也不能大义灭亲,把自家兄弟陷害了,而是应该想尽办法把犀牛打败。

随着我看这本书的次数增多,我逐渐懂得了一些道理,不能陷害别人,有困难的时候要互相帮助,《雄狮去流浪》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狮子乃为百兽之王,在动物界有很大的权威,一般的动物不到饿极了,是不会招惹狮子的。但是,在狮子家族,也有许多悲惨的事情,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感悟很多。

《雄狮去流浪》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狮子。这一天,雌狮们带了猎物回营地,谁知五只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先夺食,最后被赶出了狮群,五只雄狮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但是天机难料,斗转星移,日新月异,几年后,五只雄狮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开始苦心研究,想争夺狮王。

这本书虽然最后没有写完,但里面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如:野外的求生经验,这本书在写五只雄狮流浪时,告诉了我,在野外,饥饿是第一课,为了避免活活饿死,必须要攻击一些弱小得动物,来维护生命。还要注意隐蔽,免得被老虎,狮子吃掉,如果深陷沼泽,要将自己放轻松,抓住一些物体,来往上爬。

除了逃生经验以外,还要有意志要努力的克服恐惧,来完成自己的目标。

总之,我比较喜欢动物小说,因为有意思,还能学到一些知识,只有多看书,才能知识渊博,记住。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雄狮去流浪》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在妈妈刚给我看时,我看完第一章,心里产生了很多疑惑:黑鬃毛他们五兄弟会不会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把书读完。

当我把全书读完时,我对书中的人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黑鬃毛为了不让其他四个兄弟饿死,让大头狮咬断自己的喉咙,大头狮为了不让自己的两个兄弟被人类杀害,用最后一点力气,叫其他两个兄弟别到自己身旁,结果自己被人类杀害,刀疤脸被大头狮陷害了,桃花眼被墨菊雌狮顶入沼泽地,最后只剩下老五红飘带。红飘带最后打败了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当上了威武的狮王。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今天我满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了《雄狮去流浪》的页章,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的著作。这篇小说,每一个环节都很精彩,都引人入胜,而且环环相扣,令人心情时起时落。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五头幼师,被试群对幼师的逐雄而驱逐出狮群,在茫茫的草原流荡。刚开始没有一头狮子放弃,每一只都充满信心,时刻为创建一支狮群而做准备。但是几只小狮子在草原上生活是艰辛的,他们没有领地,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老一被鹿踢伤,于是无私的献出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血在每一只狮子心中流淌,一次次的失败,让许多狮子放弃了;老二大头狮一直不停鼓励,并在沙漠后面找到了另一片天地,但在过沙漠时老三为夺到水与犀牛同归于尽,不幸牺牲了。到了沙漠后,大头狮不知是人类领地,扑咬人而被打死,但最后两头狮子却平安回来了,老四桃花眼不慎摔入泥浆,红飘带单只狮子还在飘荡,生死未卜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这部小说不仅写得好,而且还蕴含着大道理,比如说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干,都要团体合作,这样才能干得好,也要有舍己为人的思想对朋友要奋不顾身,哪怕献出生命!在巨大的困难面前都要充满信心,永不放弃,还要鼓励自己的队友一起冲!相信胜利就会来到。不能只凭蛮干做事,还要会动脑,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向这些雄狮学习!吸收他们的优点,取长补短!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爱莲说》有感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爱莲说》?这是宋代的哲学家周敦颐的作品,他的这个作品可以说是赞美的莲花中的佼佼者了。里面更是有着千古绝句,予唯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话,仔细看上去只是有些古风韵味,可细细读来,思绪万千,深意更是颇多。

在没读过《爱莲说》之前,我不是一个不怎么爱花赏花的人。可以说吧,我也算是一个没有情趣的人吧,可是自从读过爱莲说之后,我对于莲花的喜爱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以前的我,真的不怎么喜欢花,我以为花都是那种娇娇弱弱的,一不小心就会把它们玩坏的那种,可后来度过周敦颐的爱莲说之后,看过他巧妙富有韵味的句子之后,我就深深爱上了莲花不可自拔。更爱上了他所描述的,莲花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连话,她不一定是最美丽的花,但一定是最纯净优雅的花。是了,她从淤泥里面长出来,身上却没有一点淤泥,这就好比,她没有与世俗同流合污,鹤立鸡群却又高洁淡雅。让人不得不侧目,深深为莲花身上的气质所感叹。这也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赞美莲花的句子诗篇如此之多了,因为接触到她的人, 都会被她身上的气质所深深折服。她自洁自爱,洁身自好,从不阿谀奉承权贵,正直又表里如一,不拉拢勾结,努力做好一个简单的自己,哪怕自己就身在淤泥污水之中,可却能半点不沾染世俗之气,淡泊名利,端正严肃。她的模样就像一朵高高在上的天山雪莲,美则美矣,可也正是应对了那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让人可以好好的观赏,却不能把它摘下来在手中把玩。

不过为什么从古至今写莲花的人那么多,唯独爱莲说却一下子成为了千古绝章呢?是了,那就是因为周敦颐描述的莲花,短短一百一十个字,却已经把莲花的美丽,高尚的品质,优雅的姿态全都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他描述的莲花十分优雅动人。爱莲说里面其实还提到了两种花朵,一个是菊花,一个是牡丹。以前的我对牡丹也是有点好感的,可是看过爱莲说之后,更是觉得牡丹俗不可耐,就好像融入了世俗之中,与世俗之人无奈,身上皆是追逐名利,渴望富贵的姿态。如今在这个社会上,恍若牡丹的人也不在少数吧?是了,这个世界上能像菊花一样的淡泊名利,远离世俗,可以无视这个世界上富贵的诱惑。可是如今这个社会上像莲花一样能够反抗这个世俗的社会的人更是不在少数。菊花多表示了一种妥协,逃避的态度,虽然没有与世俗为伍,可却也没有反抗这歌社会的世俗不堪,只是逃避了而已。可像莲花这样的又能有多少人呢?

学了《爱莲说》之后,我心里当真也是感慨颇多,思绪万千,对于莲花的喜爱突然就达到了一个最高峰,与其说我喜欢莲花,还不如说我爱极了莲花身上的一种品质,高洁高贵不可侵犯从不与世俗为伍,默默绽放它自己的独自的美丽,表里如一,不像这个社会上的人还有一些人表里不一啊。希望,这个社会上能多一些如同莲花一般的人……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背影》有感


作为一个初一的同学或许我的思想深度还不够,可是我也算是一个饱经诗书的人了吧?毕竟十几年的读书旅程,我也看过不少的书,人生也同样给我上过不少的课,老师也为我们讲解过很多的好文好句。可我细细品读过朱自清的《背影》之后,真是觉得心里颇有感悟,比老师和我讲解的还要深刻得多……

朱自清其实原本的家庭是非常美满幸福的,可无奈家道中落,后来的日子漂泊不断,后来过得并不好,可是他的才气让不少人喜欢。我同样也是,这篇背影更是令我记忆犹新,朱自清的父亲其实到晚年的时候也因为家道中落心里不是特别舒服,感情全都积压在心底,却又无处发泄,那么朱自清就成为了他父亲唯一可以发泄的地方了,从文中就可以读出其实朱自清的父亲很爱他,可是祸不单行,那年朱自清的祖母死了,父亲又变成了赋闲,难免心中有些郁郁寡欢。可是,自从朱自清北来之后,他的父亲真的也改变了很多,细心品味那个背影其实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

父亲并不是不爱朱自清,而只是心里的郁郁太多了,只是没有好好的发泄而已。可自朱自清离开后,他的父亲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可信中还是一副爽朗的样子。在朱自清去北京念书要上车之前,父亲更是因为挂念朱自清,把自己的工作全都推掉了。那个时候我想正是朱自清的父亲工作最忙的时候吧, 因为刚刚赋闲,他父亲内心也一定很焦虑,想找一份工作好好安定下来。可他的父亲仅仅是为了朱自清要上车,就推掉了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而且朱自清也来来回回去北京好多次了,可没想到父亲还是不放心,踌躇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要亲自送朱自清上车。其实朱自清的父亲就像中国式父亲吧, 父爱如山,他们男子的爱往往不像女子的爱那样柔和温柔,反而更加深处,他们的爱从不和我们言说,永远只是默默付出。朱自清的父亲同样是如此,可朱自清要离开了的时候, 那种沉默的父爱终于有些沸腾了,从他那肥胖的身子微倾和蹒跚,慢慢,爬上这几个词当中其实我们就已经能知道了,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朱自清买几个橘子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朱自清想要自己前去,可却又遭到了自己父亲的拒绝,因为朱自清的父亲啊,无非就是想在自己的儿子离开之前多为自己的儿子做点什么,中国式的父爱啊,一般都是落实到行动上的,就是这样深沉的爱可朱自清以前却从未发觉,直到离别后,才挂念起了父亲,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和父亲相见啊……

很多时候呢,人都是这样的,只有离别之后才知道惋惜和后悔,而父亲的爱如此深沉,可以前的我们却从未发觉,待父亲离去,才深知那种爱……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魔戒》有感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飘》有感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作文600字2024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作文600字2024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更是爱不释手。他写的书生动有趣,让我置身于动物世界,时而为它们的处境感到担忧,时而为它们的成功感到欢喜,时而为它们的智慧而折服。《雄狮去流浪》是我刚刚看完的一本书。

《雄狮去流浪》讲述的是: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这一天,雌狮捕猎了一只角马带回营地。狮群正按照尊卑次序进食,不料五只半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在雌狮面前夺取食物,引起公愤。双色鬣和独眼雄认为时机成熟,着手驱雄,抓伤黑鬣毛,咬倒红飘带,将五只半大雄狮无情地驱逐出了双色鬣狮群,五只半大雄狮开始了它们的流浪生涯。

当黑鬣毛带领兄弟们捕猎时,不慎被长颈鹿踢伤,为了让四个兄弟们活下去,它献出了自己的身体,让四兄弟分食自己的肉。读到这,黑鬣毛那关爱兄弟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十分佩服它。为了躲避其它狮群的驱逐,大头狮带领三兄弟横穿巴逊亚沙漠。途中,它们遇到了沙尘暴,大头狮让兄弟们互相抱成一团,避免了分散的危险。大头狮和三兄弟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还有那一次,它们在沙漠中找到了一口被黑犀牛霸占的水塘,为了不使兄弟们渴死,老三刀疤脸与黑犀牛同归于尽,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生的希望让给比自己小的兄弟。最后,老幺红飘带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已是泪流满面,原来动物也有复杂的情感,让我对一些毫不起眼的动物肃然起敬,改变了它们在我心中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形象,让我深刻地反思人与动物之间的关联。我很急切地想知道五兄弟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的成长,等我利用课余时间看完了再告诉你们哦。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500字


自从读了沈石溪老师的长篇小说《双面猎犬》后,我明白了,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我受益甚多,成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动物迷。下面沈石溪老师的另外一篇作品,《雄狮去流浪》已拉开帷幕……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在一次进食中,五只半大雄狮不知深浅,把雄狮的食物占为己有,引起公愤。狮王见时机成熟,着手“驱雄”,把五只半大雄狮赶了出去。

五只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

老大黑鬣毛在一次捕食中犯下兵家大忌,堂堂雄狮死于鹿蹄之下。为了不让饥饿乃至虚脱的狮群命丧鬣狗口中,黑鬣毛在生命之火将要燃尽之际,献出了自己的身体,让兄弟们分食,度过了危机。

后来,它们来到了沙漠。刀疤脸为了和犀牛争水,结果同归于尽。最后它们来到了一块水草茂盛、牛羊成群的绿洲。大头狮却死于白人的枪下。

仅存的兄弟俩又回到了原来栖息的处所。倒霉的桃花眼身埋沼泽地里。斗转星移,日星月异,五兄弟唯一幸存者红飘带成为了真正的青年雄狮。它不仅习惯了在沙漠中生活,还学会了忍耐和克制,终于成为了狮王。

读到这里我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勇于战胜苦难并勇于与命运抗争,才能取得胜利,尝到胜利果实的甘甜!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500字)


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我颇受教育。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五年级:1244236665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600字


每个狮群的狮王之位都让人敬佩,让人羡慕,让人眼馋。是呀,我也何尝不是这样羡慕狮王那样的威风?每只狮子都有这么一个“狮王梦”,但谁也不知成就狮王背后所隐藏的心酸和心痛?

我们在生活中,也一样不要向磨难低下头,即使在绝望之时,也一定会有人点开你的心灯。

记得我学自行车时,是暑假,热情似火的太阳在我头上高声歌唱,我穿着一身凉爽的短袖,心血来潮的想叫妈妈教我学骑自行车。我和妈妈来到房子后面的空地上,妈妈扶着我坐上自行车,在我后面推着,我信心满满的握抓住手柄。一路上,妈妈唠叨的那些事儿我都烂熟于心了,况且已经看了爸爸和妈妈骑自行车多次了,我一定可以做到。妈妈推得越来越快,突然一放手,我才刚刚从潇洒的骑着自行车的白日梦中惊醒,手忙脚乱地蹬着踏板,不出我的“厚望”,我一下子就吃了一个狗啃泥,从自行车上跌下来的感觉真不好受。我气得坐在地上,嘟着嘴,双手叉腰,好不生气。哼!连一辆自行车都欺负我。不公平啊!我不好气地打了自行车一掌,似乎在教训小孩一样:“让你不听指挥,让你拐倒我。”

我气呼呼的站起来,跟妈妈喊到:“我不学了!我不学了!不骑自行车了!”妈妈看了我一眼,长叹一口:“你才玩了一次,就不玩了?”“嗯,不容易学。”我跺了跺脚。“你只受了这点挫折就要放弃么?”妈妈看着我说。这时,我想起了《雄师去流浪》中的五位兄弟。就因为受不住生活的磨难,继而一个个死去。我不学他们,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我又想了想,说:“我要学。”妈妈笑了笑,继续陪我练习,现在,我已经会稳稳当当地骑自行车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下午,那个学会骑自行车的午后时光,忘不了炎热的阳光,还有那一句让我受益匪浅的话——“不向磨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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