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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里的耳环》读书笔记18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地窖里的耳环》读书笔记1800字,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地窖里的耳环》是以色列女作家拉海尔伯恩海姆弗里德曼的自传小说,她通过平实而细腻的文字,描写了20世纪中叶欧洲犹太人悲惨的生活景象,尤其是通过二战中自己被押往奥斯威辛集中营并死里逃生的传奇经历,真实而生动地揭示了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历史。读这部小说时,我仿佛置身于那狼烟四起的氛围和炮火连天的岁月中,我仿佛回到了二战时期的欧洲,和主人公拉海尔一起过着颠沛流离飘忽不定的生活,从她命途多舛的坎坷经历中,我品味到一位坚强女性的品格特征。这部小说的传神之处在于描写精细,在读的过程中,我产生了通感,我亲眼看到了集中营里的电网、毒气室和焚尸炉,亲耳聆听丧失亲的的犹太人绝望的哀号,亲身感受到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气氛。

《地窖里的耳环》除了描写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大虐待以外,还描写了作者和母亲、兄弟姊妹血浓于水的亲情。残忍的纳粹德国破坏了每一个犹太人的正常生活,却从未打破他们团结凝聚的心。在催赶上路的皮鞭下,是他们紧握的双手;在怠工之惩的酷刑下,是他们相互替代的身影;在焚尸炉前的黄泉路上,他们用友爱战胜了自己的自私;食不果腹时,他们互相谦让,主动把食物让给奄奄一息的病号吃,为的是不被看守发现而被送往死亡之炉。拉海尔刚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就受到了残酷的打击,还未等从父亲病逝的痛苦中摆脱出来,她便和母亲迅速分开,母亲随即被送往焚尸炉。在广场点名的混乱中,拉海尔和她的小妹妹阿达列冲散了,她的大妹妹哈娅也因胆结石被送往病号区接受火化。她的生命如同一只风筝,风筝的线掌握在纳粹德国的手中,唯一的逃离的方法是间断丝线,才能获得自由,这便是死。很多忍受不了压榨的犹太女人都选择了痛快地死来一了百了,她们看到有一个人在广场上被电网击中之后,便假装去救人而相继扑上被电者的躯体,通过高压电结束自己的一生。死是一个解脱办法,但她不能剪断生命之线,因为她还有一个妹妹和两个离散的哥哥,为了她们,为了生存和犹太复国主义,她要与纳粹搏斗,与死亡抗争。怀揣这样的信仰,她坚定了生的信念。

在接下来的想方设法的逃离计划中,拉海尔表现出了坚如钢铁的意志。面对冰冷阴湿的黑夜,深陷狭窄的死亡阵营。与死比邻的生、与家人离散的痛苦,每一次都如此凄厉惨烈。拉梅尔默然的流泪,却没有如泣如诉的呻吟,她坚强的活着。皮鞭无情的抽打,她没有哀号一声;冰天雪地里的劳动,她毫不畏惧。她在用实际行动向纳粹党证明纳粹人的悲哀,如同《红岩》中齐晓轩的微笑,昭示着黎明前的黑暗,阻挡不了胜利的曙光。拉海尔终究逃脱了出来,用她和她同伴的机智勇敢躲过了德国、俄国、英国三只军队的看押,逃到了她梦想中的以色列基布兹。她的经历让人佩服,真的不敢想象,如果我们生在那个年代,经历着她所经历的,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关于本书的题目《地窖里的耳环》,作者说我选择地窖里的耳环作为标题,以纪念我和母亲在家中最后的时刻。这最后的时刻是指,母亲预见到他们将被赶出自己的家,于是带着三个女儿到地窖,将自己所带的耳环除下,放在一个管子里,并将管子埋起来,以便战争结束后她的女儿们可以用这首饰重新开始生活。作者怀念她的母亲和她的祖国严格说是以色列,因为犹太人亡国几千年,漂泊几千年,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容身之所,来抵御周围民族的歧视和杀戮。

以色列的复国运动得到了许多中国人的支持,因为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作为世界上最多灾多难的民族,在很多层面上可以产生共鸣。二战中有数以万计的犹太人跑到上海来,受到了善良中国公民的庇护,当时上海已被侵华日军占领,日军受德军的鼓动也对犹太人实行迫害,把他们驱赶到一个围墙里关押起来。许多上海市民冒着生命危险把食物从围墙外扔进去,使得大批犹太人存活,这些犹太人日后成为以色列建国的中坚力量。所以中华民族从来没有过歧视犹太人的行为,因为我们和他们遭遇得太像,也同样悲惨。

无论是日军侵华还是纳粹德军,其所作所为无非是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作祟,狭隘的民族主义是人类思想的一大顽疾,只要持这种思想的个人或团体,壮大后势必对人类构成一种灾难。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是最优秀的,其他民族是劣等的,完全与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背道而驰。这种荒谬的逻辑是他们发动侵略战争的理论依据,纳粹德国把宣扬德意志民族是最高尚的民族,而犹太人是狗,是肮脏的东西。希特勒及其追随者嫉恨犹太人能力高,赚钱本事大,也嫉恨犹太人的

智慧抢走了他们的生存空间。因此要有德意志的剑和犁为德意志民族拓展生存空间,这一拓展就是六百万有太冤魂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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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1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牛虻》读书笔记18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活着》读书笔记_1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着,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输赢读书笔记1800字


《输赢》是一部可用于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巧妙布局,不择手段为了赢取订单,可以舍弃一切为了不输给对手,宁愿做嗜血的豺狼这也许是你闻所未闻的战术,也许是你亲身经历的战场可能让你大呼过瘾,也可能让你觉得历历在目情场角逐与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销售技巧与精彩故事的完美融合全面透视大单背后的真相中国第一部可用于培训的商战小说所有销售人员的屠龙宝刀,《输赢》的确是本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每次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都能让我怦然心动。一本真正的好书应该从头到尾都让读者酣畅淋漓,《输赢》的结尾却多少有些让我失望,感觉作者忍耐力不够,最终被自己设计的情节套牢,虎头蛇尾。可是好书终归是好书,至少我学到很多销售技巧,正如介绍所言个人和团队、能力和手段、原则与变通、交易与规则都得到了最鲜活的展示,除此而外,有很多感情片断让我潸然泪下。文章主旨:人生本是过程,结果并不重要,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输赢》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个人:周锐,骆伽和方威和周锐的销售绝招天龙六式。毫无疑问,周锐是个成功的管理者,人是最难管的,可是周锐做到了。他的沟通能力,洞察力,亲和力让他成为销售精英。周锐把自己多年销售经验提练成天龙六式:第一式也就是销售人员最常面对的,存在一个项目,做销售的第一步要怎么做,不少的销售人员会直接冲锋陷陈,结果战死沙场。兵家有云: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贻,这就是周锐的天龙六式的第一式收集和分析资料并发展内线;第二式就是建立关系,并发展关系。客户关注产品,关注产品,同时也关注彼此之间的关系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做业务的人很多人都是拿亲戚、朋友先下手,因为彼此之间已经很信任了,做起来成功的机会也就大了很多;第三式就是引导并掌握需求。有需求用户才需要你的产品,你要准确把握真正用户内在本质的需求,并通过此需求带动并产生其它的销售机会。就如一个老太太去买李子,如果你没进行很好的需求确认,你就不知识老太太是需要买酸的李子给媳妇吃,更深层次的需求就是老太太为了以后孙子的健康,需要给媳妇补充维生素,这样就你可以带动其它的销售机会,卖维生素含量高的水果给老太太;第四式是竞争策略,简单的说就是发扬你的优点。现在这个社会同质化的产品太多,竞争策略大体上就是产品性能,价格,服务之间的竞争。抓住客户的需求心理并与你的产品优点结合,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第五式赢取承诺,与客户进行妥协和交换,以达到最后赢得合同的;第六式跟进服务,进行客户的反馈并进行回收款。周锐在担任捷科中国区总经理一年后辞了职。很少有人具有这种魄力,在刚达到事业顶峰就放下事业回归生活,这像极了金庸《笑傲江湖》里的风清扬。小说中的绝世高人在看破江湖后,就会金盆洗手归隐山林,于是就有了传奇。骆伽差点成了传奇,可惜她走错了一步,为了达成目标不惜一切,最终也毁了她。正如小说中已达颠峰的武林高手,为了称霸武林练就绝世神功而走火入魔。方威对感情和事业的执着,横冲直撞的性格都令人钦佩不已,而和国务院总理交换名片一幕则让人忍俊不禁。他不愧为销售天才,遇强则强。遇上了骆伽这样一等一的高手更激发了他心中的斗志。有时候成功就差那么一小步,方威在项目已经要跟对手签定的最后时候,始终不放弃。但让我疑惑的是,对自己的真爱快要步入的婚姻殿堂的时候,方威反而放弃了,那不是违背他的意愿吗?小说有三段描写让我过目不忘,第一是骆伽和周锐在文中的初次碰面,第二是骆伽和周锐的妻子黄静的唯一一次见面,第三是小说结束时,周锐怀念骆伽所说的话。文中两人的初次碰面:十个厂家的近百位代表密密麻麻地挤在会议室。捷科公司的团队都穿着正装,坐在会议室中间不起眼的地方。方威刚从上海过来,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却东张西望寻找着骆伽。自从来到北京,他已经感受到了这个高手中的高手的魔力,当他提到骆伽主持这个项目的时候,工程师们居然吓得要当场放弃,大家将她说得神乎其神。会议室里没有她的身影,方威的目光又转向大门,看着陆续进来的厂家代表,最后终于等到了骆伽。方威见过骆伽的照片,留在他脑海中的是她在高尔夫球场上的装束和形象,并将她的形象和那辆宝马X5连接在一起,动感,线条优美,有冲击力。今天方威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骆伽,优雅的西服和西裤掩盖了身体的曲线,步伐轻柔,难道她竟然已经修炼到可以改变自己气质的程度?方威不由得想到了《聊斋》中美丽的狐仙。方威紧盯着骆伽,发现她也在四处看着,然后和身边的同事打个招呼,朝自己方向走来。方威看着她越走越近,心里不停地打鼓:她是不是在高尔夫球场见到我了?方威从不害怕和别人对视,仍然昂头直视骆伽,心里却已经虚了。赵颖和骆伽谁更漂亮一些呢?方威发现自己在胡思乱想。

《活着》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1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800字


读《平凡的世界》,品人生的滋味。人的一生就如此书各色人物的命运一样起起落落。这本书中的人物可以说是已经囊括了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成绩虽然十分优异,但被家中经济条件所迫,不得不放弃学业。我十分欣赏他这种舍小我顾大家的精神。但是不同的学识程度决定着不同的生活:放弃学业对他的影响甚大。这让他和田润叶只能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从此以后,他们这两颗星星永远没有了轨迹交汇的可能。正是因为孙少安的被迫辍学,才导致了他与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最后导致了田润叶的爱情悲剧。但是,在冥冥之中,上天对他又是公平的,让他在后来找到了和他门当户对的贺秀莲。后来两人一起创业,到最后他虽说是事业有成,但是贺秀莲因肺癌早早地离开了人世有的人的生活会苦尽甘来,而有的人却注定要悲苦一生。这就是生活。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虽然读了许多书,但是却学无所用,最终依然只能靠体力赚钱。生活对他是最不公平的:历经了岁月的磨练,但最终依然没有寻找到他所追求的东西。生活是如此的残酷,让他的肉体和心灵都经历了风雨的洗礼:一次又一次的失业,最后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了,但这又是一份危险重重的工作,随时有可能与死神相遇。他苦苦追求的事业到最后都没有成功,而他的爱情更为悲催。起先为他与田晓霞的爱情纠结,纠结他们中间的身份和地位有很大的悬殊,他们的爱情到底有没有结果。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够在一起就够他心痛的了,最后连心爱的人也英勇地牺牲了,这才是最令他伤心的。更令他伤心的是:最后上天还剥夺了他完整的身躯,损坏了他的一只眼睛。这个可怜的男人在历经磨难之后,还得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人还需要他的照顾,他对别人还有责任。有时生活就是这样的,但是当你用一颗平淡、坦然、淡定的心去面对它时,它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现代社会中像孙兰香这类的人物更是比比皆是:由于家庭的贫困从小就十分懂事,更是十分地热爱学习;从不让父母操心;懂得要想丰衣足食就得自力更生;最后成功地考入大学。她最后成为了全家人的骄傲,成为了全村乃至全县人的骄傲。她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是省吃俭用的,尽量让哥哥些少操心。待人亲切,端庄大方的她最后得到了甜美的爱情,爱情也有了美好的结局。这就是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一切的美好或者一切的苦难仿佛都是自身参与制造的。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好好发奋读书,读书能够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唯有曾经努力过才不会留下任何遗憾。

在这本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主人公就是田润叶了。她朴实、善良和纯洁。但她又是那般的不幸:自己深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自己嫁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从此以后过着孤苦伶仃的单身生活,直至最后她的丈夫出了车祸,她才真正意识到原来她还有丈夫。她的丈夫是个汽车司机,爱她爱得相当的深,乃至于她的丈夫李向前开车开到一个地方就会把车停下来,然后抱着一棵树痛哭。他把树当成了他的妻子,对树是又亲又啃直至把牙齿啃出血。爱一个人爱到了疯狂的地步,也是很令人佩服的。后来李向前残疾了,但是他和田润叶从此之后却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以前过着甜蜜日子的杜丽丽和武惠良夫妻却因杜丽丽的出轨而离婚。他们两对的婚姻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一方幸福时,另一方在受苦;转而之当另一方苦尽甘来时,那一方又开始痛苦起来。生活就是这样,它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和重重的矛盾中,才能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读了《平凡的世界》过后,我懂得了珍惜。人能够平平安安地活着真的是很不容易,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其实一家人能够在一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就足够了,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只要你细心地去体味,你就将会发现生活中存在着太多太多的感动,这种感动有时会让你忘记伤痛。我也懂得了在一些关键的时候,我们要认真地抉择,一步走错就会导致步步皆错啊!人的一生是经历不起大风大浪的,大风浪一旦到来就会造成惨重的后果。特别是在选择自己的另一半时,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不要勉强。一段婚姻就是一个世界,不同的婚姻就是不同的天地、不同的风景,这是绝对不允许出错的。我们在选择时千万要慎重,不可以因为外界因素毁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当我们身处苦难之中时,一定要想着总有一天日子会变好的,要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否极泰来的。我们只有怀着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事物,才能真正地领略人生旅途中的美丽风景。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800字


《平凡的世界》,一部充满泥土气息的乡村小说,没有曲折动人、婉转哀怨的故事情节,没有感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件,只是路遥编织的《平凡的世界》里一群平凡人物的平凡故事,可我却在这平凡的人群中找到了让我久久不能自已的感动。在无言的哽咽中,在无声的感动中,在不知不觉沿面而下的泪珠中,内心涌动着悲悯、感动、伤感、幸福、嗟叹交错的复杂情感,我读完了。

打开书,路遥把我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到了我曾生活过的那片土地、那个村庄、还有一个农村的孩子为了改变命运而走过的艰难旅程,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冻了解、解了又冻的土地,静静流淌着的冬拉河水,炊烟四起的村庄,村里人的家长里短,庄稼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那穿着寒酸、面黄肌瘦、每日里只在无人注意的时候悄悄啃食馒头、内心强忍着因贫困而带来的自卑而努力学习的主人公看到这,我的心被刺痛,我分不清这是我还是小说中的人,一种强烈的共鸣把我一度拉回到了那少时求学的往昔记忆里。

一直以来,想写一些文字去怀念曾经生活的过的土地和岁月,可当我翻开小说才发现,路遥这部饱含血泪的献给他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的作品已经帮我做了最好的诠释,正是作者这栖身于大地、匍匐于泥土、贴近普通劳动者的姿态,让我再一次深入无数普通劳动者的内心,再一次以灵魂屹立于黄土上的方式体验到了生活的真谛,也让我再一次看到了人性的回归:质朴、善良、隐忍、勤劳、无瑕的爱和无悔的付出,更重要的是,了却了内心久久未曾放下的夙愿,终于可以长抒一口气。

路遥笔下的男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在可怕的贫穷中磕磕碰碰、跌跌撞撞,忍受着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与生活做着不懈地抗争,纵然他们在无人的黑夜里也曾无数次仰望天空慨叹,流着无奈的泪水,嗔怪着生活的无情,可仍然没有忘记一个人生而有之的责任,仍与自己与生俱来的悲惨命运战斗,仍渴望迈出双脚、伸开双手去追寻和创造青春的梦想,而不是用薄脆的意志甘愿被命运扼住咽喉任意摆布。他们在无数次追求中失败着,又在无数次的失败中继续前行,他们身体里隐藏的生存的力量和不屈的灵魂让我动容。

少安为了家庭的老老少少,放弃读书,常年劳作耕种,从十几岁开始便用幼嫩的臂膀挑起生活全部的重担,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成为全家人的希望所在和精神支柱。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忍痛割断与自己有着地位悬殊和不同人生道路的田润叶青梅竹马的感情,娶了另一位女子秀莲为妻,尽管无比痛苦和无奈,可生活容不得他停留片刻舔舐内心的伤口,便扬起无情地鞭子催他上路。

此起彼伏的生活磨难接踵而至,他也曾动摇过,也曾怀疑过活着的价值和生存的意义,也曾坐在山坡上望着冬拉河的河水发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改变生而贫穷的命运,更不知道埋葬在这穷乡僻壤里的苦难生活何时才是尽头,一个被生活的重负压的喘不过来气的汉子,在夜色中的无人地带抱着老槐树失声痛哭,这时候我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懦弱的灵魂,而是一个热血男儿和激情小伙面对生活的无情摧残时无言的发泄!哭过痛过,擦干眼泪,依然前行,这就是坚强的少安!因为双水村那温暖而熟悉的灯光总在不远处闪着令他抗拒不了的光芒,而光芒里有生病的奶奶,上学的弟弟妹妹,还有父母那期待的眼神。。。。。。

从田间劳作到县城做苦力,再到办砖窑厂收获第一桶金,又到烧砖失败负债累累、再到四处贷款重办砖窑厂获得成功,十几年的时间,一个农村的青年小伙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煎熬和辛酸,难怪人们常说:一个农村人只有花20年的时间拼搏才能获取和城里人一起喝咖啡的机会!白天是身体的超负荷劳动,夜晚并不是酣然睡去,而是因对生活的拷问、对未来的忧虑和憧憬难以入睡,因为不甘于现状,所以才会如此饱受煎熬,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越是清醒的灵魂越是孤独无助!值得庆幸的是,妻子秀莲温暖的胸怀和无言的慰藉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和勇气,让他一次次退回到婴儿的状态将头深深地埋在妻子的怀里寻找着无声的安慰,在他的眼泪浸湿秀莲的衣服时,心里那无处诉说的痛便少了很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皮鞭的鞭笞下,少安愈发成熟和坚韧,他和秀莲相互搀扶走过了多少风雨,最终这相濡以沫的情感填补了他那曾因失去润叶而伤痕累累的心,也支撑他在生活的路上看到了久违的彩虹。

开在苦难土壤里的幸福之花也许显得更加的弥足珍贵,生活终于没有辜负这个在泥土里摸爬滚打的小伙,看到这,我的心里满是欣慰、满足,分不清是在感激生活还是在感激路遥的故事情节编排,尽管那是在刚刚复苏的中国西北大地,此时此地,虽岁月流转,早已易了容颜,可我始终坚信:生活永远不会辜负苦心追求的人!

是的,平凡铸就不朽,生活之树常青!

《狼图腾》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1800字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

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

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孤独者读书笔记1800字


《孤独者》是一个独战多数的孤独者的悲剧。魏连殳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乐于接待失业、失意的人,认为孩子总是好的,将老屋无限期地租给女工住,爱发没有顾忌的议论,可见不乏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思想及民主、自由的新观念,是个敢于独战多数的具有五四新时代精神的新青年,对于闭塞、停滞、守旧、自私、愚昧而且容不得异类的一般大众而言,他确乎是个异类。魏连殳的思想、个性与强大而守旧的环境的冲突,决定了他孤独者的悲剧的命运。通过魏连殳的故事,鲁迅在小说中展开了现代受到传统中国围困的主题,其提出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与道路的主题,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送殓一场表现了魏连殳独战多数的丰采。族人排好了阵势,村人们兴奋地等待两面的争斗,可是魏连殳一句都可以的,便以无戏可看向看客们复了仇。虽然复仇,被那些呆滞、冷漠、麻木的群包围着,其内心是痛苦、孤独的。鲁迅小说中曾经反复写过孤独的个体被麻木的群围困的场面:路人向狂人射出吃人的目光,黑暗中看客们伸长了如同鸭颈般的脖子品味夏瑜的就义,咸享酒店的长衫客与短衣帮合力赏鉴孔乙己的尴尬、颓唐,鲁镇的人们用研究的眼色盯着祥林嫂额上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它们都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学习时幻灯片事件经验的纷繁多样的表现,参见《呐喊自序》、《朝花夕拾藤野先生》)。这些眼睛对于被围困个体意味着什么?鲁迅在小说中曾写过懵懵懂懂的阿Q和复仇者眉间尺对于看客们眼睛的感受。在阿Q,它比又凶又怯远远地穿透了他的皮肉的狼的眼睛更可怕,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眉间尺,遇到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置身于此的魏连殳的感受则二者兼而有之,如同置身无物之阵、荒原,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导致悲伤,却并不必然就失败。他有所希望(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我以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有所眷顾(还有人愿意我活几天),有所为(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他有韧的精神,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然而,不久,愿意他活几天的已被敌人诱杀了,对于孩子的信心也动摇(一个很小的小孩,...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而且他被解职了。活的意义、的价值、的条件均已失去,这是内外双重的压迫。生命已经没有意义。我自己也觉得不配活下去;别人呢?也不配的。为爱、为希望而活既不可得,乃为恨而活。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以自己的生命向社会进行复仇。魏连殳的悲剧不在于他的死,也不在于他的失业,他的悲剧在于生命意义的丧失。生命已经无处立足,死亡就不是悲哀,死亡只是他自由地使用生命进行复仇的盛典――为了恨!然而这样的复仇除了啃啮自己的心――目睹自己的腐烂――之外,于大众的愚昧、于社会的守旧、于旧势力无损丝毫。倒是那戴着肩章不妥贴地躺着的带着一柄纸糊的指挥刀的尸体,对于主人公不啻是个讽刺,人物的尴尬结局显示了作者对于其人生道路的冷峻态度。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这是一个几乎无事的悲剧,这也是向来如此的,S城人倒并非这一回特别恶。并没有特别的人、特别的事件、特别的迫害,围困是由无主名的日常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完成的,如此,小说显示了社会改造的艰巨性。

小说如一首诗,具有峻峭幽深的艺术风格。小说中的人物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一个与魏连殳在精神、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的人物,他们仿佛是精神上的孪生者,然而他与魏连殳的取向颇有差异,他不信进化论,对魏连殳的多疑,看得人们太坏也不以为然。他对魏连殳是牵挂的,但又会不由自主地在内心对于魏连殳的我还得活几天!的声音冷峭地反问为什么呢?。这两个人物其实可以看作双重性对偶式主人公,他们的关系正是一种论争性关系,它是鲁迅对于中国传统小说中正副人物分身法的创造性运用。众所周知,无论是魏连殳还是人物我都带有鲁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某些特征,鲁迅运用这一独特的方法表现了他对于孤独的知识者的命运的复杂情思。面对乡村中国的知识者。

时间简史读书笔记1800字


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狼图腾》读书笔记1800字


读《狼图腾》这本书还是三年以前的事了。一天,我的一位在报社工作的朋友曾向我推荐这本书,他说,这本书很值得一读。事后他还送给我一本《狼图腾》,盛情难却,读吧,可是读着读着我还真的喜欢上这本书了。

《狼图腾》这本书起码有三个看点:一是,对狼的研究上升到了一种文化;二是,狼的团队精神与狼性,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三是,姜戎的写作手法。

狼的存在历史不比人类晚,传说古代狼曾与人通婚,生下狼孩残暴生猛。古突厥和蒙古族的祖先传说是一条苍色的狼。

读了《狼图腾》这本书,说句真心话还要感谢人家姜戎,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来到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对狼的研究、突厥人和蒙古族文化的研究融合在一起,有新意。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后来到了痴迷的地步,最终玩成了一种文化。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也,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临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只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

就连我们熟悉的唐代诗仙李白他都做了深入学习与研究,说李白身上就有突厥人的血液,这从他两个子女的名字就可以得到证实。他的儿子叫颇黎,这在汉字无法解释,其实这是突厥语狼的译音。李白的女儿叫明月奴,月是意译,奴是音译。而李白本人长的眼睛正是突厥的眼睛特征。见该书第264页孟驰北《草原文化与人类历史》。佩服,姜戎对草原文化的研究。作者姜戎对知识的渴求,专心致志做学问的态度,大胆实践的精神,对于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我认为应该好好地学习与借鉴。其实我想说的是,只要我们头脑中已形成教书育人、一切为了孩子、传道授业解惑这个大目标,只要我们都能以人家作者姜戎这种作学问、研究学问的精神,大胆实践,把人家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我们就不会困惑,埋怨,生命定会涣发出光彩,就能作成我们自己的事情。

接下来,我想从羊性与狼性来探讨狼性的优点。

羊性情温顺敦厚,胆小如鼠,逆来顺受,不善打斗,遇到危险就是跑,即使是它的孩子被抢走。羊一生下来就注定被别的食肉动物欺负,踩在脚下蹂躏,任人宰割,反抗力低下。中国的民族屈辱史大都因为羊的软弱性格占了主导地位,被西方狼差点吞噬殆尽。

有人说:播下一种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性格决定命运。狼和羊的性格不同,故而狼羊的命运会大相径庭。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图腾、兽祖、宗师、楷模以及草原和草原民族的保护神。蒙古草原人在古代有天葬的神秘仪式,就是人死了以后把尸体放在颠簸行驶的牛车上直至尸体掉下车,不许回头看,牛车不许按原路返回,最后尸体被狼吃掉,实现魂归腾格里(腾格里即天)。因为他们认为狼是腾格里派下来的看管草原的神灵,是草原的保护神。蒙古草原人敬狼、爱狼、与狼为伍、与狼战斗,从而使每一个草原人都锻炼出强悍勇猛刚毅豪放的草原性格。我着重想说的是人类身上的狼性和羊性。如果说狼是代表恶,那么羊则代表善。大家都认同善。两千多年前的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教导人向善的,因而儒家思想曾一度成为统治阶级的一把利器。但巧的是我国历史上把儒家思想当成统治思想的朝代却不是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

以前我看过一则电视广告,做就要做到最好,做就要做到一种极至。我是一名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年青老师,我要做好,就要学习狼的那种执著、勇敢的精神,力争把工作做到一种极至。同时,树立一种务实的工作目标,并向其他老师学习,学习人家的教学长处,学习人家良好的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提高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地成熟起来。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不息、不淫、不移、不屈就是狼图腾精神的精准概括。我们学习狼图腾精神不是要学狼一样勇猛刚烈的性格,更不是去如何的敬狼崇拜狼。我们是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把这种精神应用到的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以便用来指导实践,进而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造福社会。

读了这本书,我慨叹姜戎的这篇《狼图腾》真是一场疾风骤雨,他看到了社会更深层的民族性格对于民族存在的至关重要。他就象是给我们的社会和个体注入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在刚要懈怠之时马上又看到了希望。我们国家正在快速的向前发展,正在实行着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正在让更多的蓝眼睛和黑皮肤者们刮目相看,我们不被允许再犯错误,我们更承受不起犯错误所带来的沉重代价。

弘扬狼图腾精神能使我们清楚的认识自己性格上的缺陷,进而取优补缺;弘扬狼图腾精神能使我们更深刻的认识生命的意义,从而激励我们奋发向上;弘扬狼图腾精神能使我们及时的拨正航向,从而驶向理想的彼岸

《狼图腾》读书笔记_暑假读书笔记1800字


暑假期间时间拜读了姜戎的《狼图腾》,一改以前畏狼如虎、憎狼为灾的看法,姜戎笔下的草原狼,是生物的狼,也是人文的狼;是现实的狼,也是历史的狼。因之,这是一部狼的赞歌,也是一部狼的挽歌。

狼在农耕民族看来是危害人和家畜的坏蛋。我们小的时候都听说过狼外婆的故事,大灰狼是农耕民族谈之色变的危害极大的动物。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我看了,《狼图腾》一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是啊!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正因为狼的威胁,奇特的动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草原上没有了狼群,就要得瘟疫,所以,狼使生态相互于一种平衡状态,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的纪律的族群,狼的十大特点:卧薪尝胆、众狼一心、自知之明、顺水推舟、同进同退、表里如一、知己知彼、狼也钟情、授狼以渔,以及狼的团队精神都是值得现代人学习的,而最值得我们称赞的是狼的战斗精神、协同作战、顾全大局,为了胜利,不惜鞠躬尽瘁、以身殉职

狼是游牧民族的图腾。比我们农耕民族的龙图腾有过之而不及。狼在游牧民族心中是神乎其神,无所不能。书中讲到了狼的作战,生活,本领,母爱,及群之间的协作团结及狼在草原的巨大贡献。把狼看作了比人还要高尚,比人还要聪慧的动物。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很多的启示。

1、要有勇气和血性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广告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工作中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成长的快乐。

2、要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精致的表现了出来。另一个经典的战例就是草原狼全歼军马群了,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胜利在握了。

天时,借白毛风肆虐的恶劣气候,发动闪电战;地利,将马群往大泡子里赶,与泡子地形成前后夹击的态势;人和,人们频繁的掏狼崽激怒了母狼、将狼群的黄羊偷走更是断了狼的退路,狼带着一腔的仇恨和怨气作战,自然格外的凶狠和残暴。

哀兵必胜,古来有证。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战术安排的严谨、对天时地利的把握、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颇有战略家的味道。甚至我们会忍不住想,如果我是一匹草原狼,那工作起来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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