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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小说读后感800字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800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读完的时候我泪流满面,你或许会觉得我很幼稚,但是我是真的感动,被这小说中的人物感动,无以复加。

与这本书结缘是因为书的封面上有一段特别特别喜欢的文字: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曾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不求有结果、有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第一次听到这段话,是今年春节我情绪低落时期,无意中从网上下载的沈陽芭娜娜慢摇吧,一位女DJ喊麦时的录音。淡然又厚重的女音再配上动感的音乐,非常有说服力,能让失恋的人们把悲伤美好化、不灰心、不绝望、相信付出却没有回报的感情一直都是人生中值得珍惜的一幕,把一切爱情中的不如意,都用美好的文字去释怀。再然后,从某位网友的说说中看到,就转到我日志里了,反复推敲这是种什么境界,我何时能够这样豁达。再再然后,一次在书店看见封面有这段文字的书籍,必须拥有它,回家看过介绍后才知道这么精典浪漫又无奈凄美的语言是来自桐华的小说中。

小说的故事情节我也非常喜欢,那一件件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总是让人意外,不像一些脑残作家写的白痴内容的可笑故事。总之超赞,当然生活中的暗恋无论表达不表达都没有多少有好下场的。无论是一天、一年还是十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无所谓就是无所谓,爱情在现实中就是那么不堪一击。人们总是受不起权力、金钱、美色、寂寞的诱惑,背叛、伤害、放弃...。爱情?其实就是二氧化碳,俗称屁。

现实的生活时而纷乱、时而有序、时而澎湃、时而平淡。大多数对于曾经深爱过却没结果的恋人都是老死不相往来,或是宁愿从不曾相遇。也许正因为现实的残酷无情,才更被书中的敢爱敢恨的主人公所感动吧。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已经翻拍成了电视剧,我看了一点点,有些许不同,这也许就是小说和电视剧的差异吧!我希望电视剧不要毁了这本小说,这个感动过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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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用了一整天的时间看完了桐华的《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好久都不曾有一部小说让我深有感触,随着苏蔓的情感经历,间或有小女生的喜悦,有不为人知的心酸,有被深爱的人伤害的心痛,心麻麻的。对于苏蔓与麻辣烫之间的友情很是羡慕,彼此都将友情看的很重,甚至比亲姐妹还好,这是一种什么样深厚的感情,以至于看到宋翊跟麻辣烫在一起即使心如刀割依然要强颜欢笑,装作满满的不在乎,只因为一个是最爱的人,一个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被伤害,也要祝福他们,很佩服苏蔓的隐忍,即使有的亲姐妹也无法做到这种地步吧。

苏蔓,为了一个暗恋十年的人可以毅然放弃自己努力奋斗多年的工作,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但也正是因为她的不顾一切,即使早已过了青葱岁月那段冲动的时期,此时的她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而是她的那份满满的爱恋。所以即使时别多年,当知道他也是单身,恨自己在相亲时不能在他面前将最好的一面表达出来,那是积攒了十年的爱啊!竟然还是无法让他知道,所以她动用自己所有人脉关系,甚至辞掉大有前途的工作,奋不顾身的投入这一段感情,即使明知道没有回报,千方百计只想站在一个他也能看到自己的地方,不想只是作为一个暗恋者默默的站在阴影中,最后她或许成功了,得以在宋翊手下工作,最后她以为她终于可以为十年的暗恋划下一个完美的句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来终敌不过一个逝去的人,放弃吧,她不舍,但是当一切都脱离原来的轨道时她只能选择远离,或许依然还是爱着,但是也许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我想苏蔓也许并不是不知道陆励成对自己的喜欢,只是不愿承认,所以一直觉得陆励成爱的是麻辣烫。

宋翊,为了曾经的初恋独自悲痛,独自忍受多年以来的自责与孤寂,苏蔓的出现温暖了他封闭多年的心,帮他找回跳动的温度,但是因着对许秋的愧疚,当看到眉眼与许秋相似的麻辣烫,当知道麻辣烫是许秋的妹妹时,他放纵了自己的心,希望能借由麻辣烫,将自己对许秋的愧疚都弥补在麻辣烫身上,所以即使麻辣烫撒娇,跟他闹,跟他吵架,他都纵容着,我想他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里得到救赎吧,其实有时候挺看不起他的,因为他始终无法正视自己的内心,逝去的人成了心中的永恒,他在害怕,害怕苏蔓将许秋的位置夺走,害怕自己不再爱许秋,所以他选择了这样一种残忍的方式,也许他并没想到苏蔓与麻辣烫竟是好朋友,也许他没想到他的自我救赎最后竟换来差点无法弥补的伤痕。

陆励成,农村出来的孩子,凭借自己的努力,在这个大都市摸爬滚打了十四年,终于做到今日的高位,只是那远远不够,因着学历的差别,注定他走的更辛苦,苏蔓的出现或许也给他带来了悸动,原来爱一个人可以这样,或许那时苏蔓在他家喝酒时他是想跟苏蔓告白的吧,但是喝醉的苏蔓只跟他说了“我喜欢宋翊”。下面的话也许就没必要说下去的,但是我想他的付出并不会比苏蔓对宋翊的付出少吧,他的隐忍更让人心疼,他是始终站在背后默默守护着苏蔓的那个人,即使苏蔓不需要他,但是他总会在她最需要时出现。即使知道她已心有所属,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他是输给了时光吧,比宋翊晚了十年,注定他只能错过苏蔓,他其实才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心疼的那个。

许怜霜,被苏蔓叫为麻辣烫的好朋友,彼此都将对方视为最重要的朋友,可以一起疯狂,一起打闹,一起诉说心事,只是当宋翊出现之后,她跟苏蔓之间的关系似乎出现了一丝不一样,即使苏蔓努力维持,其实麻辣烫早就擦觉出宋翊的心并不在自己的身上,只是她并不知道为什么宋翊会喜欢上他,等到后面才发现自己原来至始至终都只是一个替身,心痛,但更多的是恨吧,被自己喜欢的人当做自己最不喜欢的人的替身,即使那个人是自己的姐姐,她不允许。他说过那晚在小区楼下看到的宋翊,仰望着天空,眼里有一丝哀伤,他其实是在为许秋哀伤,但是却在思念苏蔓,她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是时也许哀默大于心死。

看完之后我在想,如果我是苏蔓的话也许我会选择陆励成,虽然他没明确表白过这一切,但是从各种蛛丝马迹中也是可以擦觉出来的吧,宋翊在某一方面来说也许是自私的,只是十年漫长的时光无法说放弃就放弃,所以逃离时最好的结果。只是那只是我的想法罢了,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秘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无法诉说出口,那么就让时光将这一切掩埋吧。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5篇


篇一:《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发现自己的兴趣也似季节转换似地,冬天的时候发了疯似地做面包,恨不得把自己家变成一个专业烘焙屋,现在做面包的热情过去以后又回头拿起了小说孜孜不倦的看起来。

刚看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刚买的时候还是新书推荐,等我想起来看的时候已经成为经典了。

书的结尾谈不上不好,苏曼花了将近10年的青春去爱去追随着自己的白马王子宋翊,在经过一番事过境迁、峰回路转之后终于得偿所愿,公主和王子幸福的走在了一起。可是我却看的无比压抑和心疼。

十年,一切物似人非之后的爱恋还是当初那种懵懂、执着、纯粹的爱吗?也许那种相思,那种眷恋更适合成为追忆,相见不如怀念,也许是更适合的结局。

而陆励成的爱却那么深沉而热烈,不需要有过多的言语,但是却在苏曼一次次低谷的时候默默的相伴,默默的替她撑起了一片天,他用行动证明着他的坚定和执着,难道不是更应该值得托付的男人吗?

篇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以前看小说从来没写过书评,但这次不写点什么,我觉得也会像故事的结尾一样带着一丝遗憾。

故事的结尾苏蔓终究没有跟我希望的陆励成在一起,而是跟宋翊走进了婚礼殿堂,这让我这个一向喜欢大男人的书迷不得不惋惜,这个结局在我心中太不完美,不完美到爱并没有成为现实。

不禁长叹,是陆励成的勇气还不够,还是太爱苏蔓,每次在想要说出口的时候就被有形无形的手所制止,当最后我看到陆励成知道了苏蔓就在自己老家支教然后不顾一切的去寻找苏蔓时,我是几乎肯定了,这对有情人终于要在一起了,可是最后故事的结局为什么又会斗转星移。

哎——一股遗憾难消啊!这本书原来叫《被时光掩埋的秘密》,今年貌似已经拍成电视剧,我希望,真的希望结局会有不同,真的!

篇三: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最近在看一本小说《被时光掩埋的秘密》一个叫苏蔓的女孩从十七岁初见宋翊,便被他帅气阳光吸引,开始了她的暗恋,然而她却不曾想过十年后会再次遇见这个让自己心动的王子,却也几乎同时遇到了永远陪在她身边帮她收拾残局,照顾她的陆励成。“他若安好,便是晴天”的苏蔓也许始终没有注意过身边一直有一个人在默默的陪伴她度过一个个难熬的日子,当宋翊和她最好的朋友在一起时,当她的母亲去世父亲病重时一直陪她的陆励成。最终苏蔓如愿与宋翊在一起,可是陆励成的黯然离开却不能让这个结局变得美好。

小说中有一句话:“凝视着宋翊和苏蔓依偎而笑。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她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会知道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她。”

也许每个女孩都曾像苏蔓一样心中有个宋翊,那个或许永远只能仰望的王子,当然苏蔓是幸运的因为她有机会再次遇见当年的王子并告诉他一切,最后永远在一起,可是她也永远错过了始终默默陪伴在她身边深爱她的陆励成。我们的眼睛决定了,不论我们如何转动,永远都只能看到180,而生活是360°,所以,总有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时光流逝又有多少故事被掩埋在时光里。

也许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不容易,可是遇到一个如此爱自己的人更难。尽管替陆励成遗憾却有点理解苏蔓,她不是我们看不到陆励成做到一切,她也许只以为那是朋友间的帮助吧!也许正因为她不知道她错过了所以也就不会觉得遗憾时光流逝谁又是谁的秘密呢?

因为看到小哇要演陆励成才看这本小说,不过开心的

是电视剧版与小说有不同结局可能也会不同哦期待小哇版陆励成能有个美好的结局。

篇四: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今天一早就起来什么都没有干,拿起了借了好久的小说,名字很有内涵,叫《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的眼睛决定了,不论我们如何转动,永远只能看到180度,而生活是360度,所以,总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从题目看来这本书一定是个悲伤的故事,我喜欢看悲伤的故事,似乎悲伤也是一种释放情绪的方法。

这本书讲述4个人的友情、爱情、生活、工作的纠葛,一个女孩暗恋一个男孩10年,从高中到大学一直暗恋这这个人,大学毕业后这个男生去了美国,成为华尔街经融界小有名气的人,而她也因为他的那句我在清华等你,努力奋斗考入了清华大学经管系,成为他的师妹,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而她只是远远的靠着他,直到后来他去了美国,她一直梦想能和他再此相遇。后来在一个偶然的相亲中尽然遇到了刚回到中国的他,她为了能够呆在他身边,辞去了大好前途的工作,进了和他一个工作做一个普通的员工,他们一起工作,下了班当陌生人MSN聊天,直到后来她鼓足勇气站在他家楼下,他拥她入怀,本以为会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后来故事却发生了变化,他在她去美国的一个后和她的死党恋爱的,虽然并不是爱对方,她去选择相信他而放走了他,再后来,她的死党知道了他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为了给她姐姐赎罪。而女主人公的父母出国旅游玩的时候出车祸,在半年之内失去了双亲,而她也成为了孤儿,就这样她辞去了工作,去小山村教书,而那个男生也由于工作失利去了英国,1年后,他终于受不了伦敦的雨,而选择回到北京,在飞机上遇到了她的死党,他才知道自己原来还爱着她……

我讲的并不准确,但是读完这本小说,感受很多,人生中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事情,而我们能看到的往往只是一面,所以好多事情没有必要去弄的很清楚,或许一辈子都不能知道有人在喜欢你,有人曾经深爱着你,而你也不会去挖掘他心中的秘密,时光是一个很好的处方,会将所以得痛掩埋,让他在阴暗处珍藏,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也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都应该随时光而去。

生活的时光,总会给我们柔软的心留下痕迹,总会让我们的眼睛看到黑暗,但是它永远不能剥夺我们的微笑,与我们追寻光明的勇气。

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故事中的爱、勇气、恐惧、离别、痛苦、坚强是如此的真实,值得去品味和思索。

篇五:《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感

桐华的《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这本小说,最近被拍成了电视剧,非常地火热。很久以前就看过这部小说了,看完整本书以后,对于非常不合理的结局,我完全无语了。在闲暇的时候,看过很多的小说,这部小说的结局估计是最让我郁闷的了。像《沉香如屑》这本小说中,余墨说他是一个旁观者,到最后却也入了戏。感觉陆励成一开始也是这样,可是最后余墨可是跟颜淡在一起了啊!怎么陆励成的默默守候,却是换来苏蔓的不知情。最后两个人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非常感伤……

网上很多人都在为支持宋翊还是陆励成而在热烈地争论中。个人觉得宋翊要是放到生活中,这种男人简直就渣到不行了。就是一个为了自己,谁都可以接受的男人。其实从宋翊相亲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自私没有责任感的人,明明还困在过去,却为了姐姐的嘱咐还是去相亲了。如果不是苏蔓,只要有人这么对他好,他也能接受。如果不是麻辣烫,只要有他前女友的肾也行。我的天,他爱苏蔓吗?他爱麻辣烫吗?反正我看不出来,我觉得他只爱他自己还有他那死去的前女友……

很多人都骂麻辣烫,却都没有怪责宋翊,我想不明白这是什么样的是非观念。书中的麻辣烫,其实也是个受害者,甚至比苏蔓还要可怜!童年被姐姐欺负,长大后遇到了苏蔓好不容易摆脱阴影。结果比亲姐妹还要深刻的友谊差点被宋翊毁了,知道真相后的她也差点被他害死!

不管是不知情的麻辣烫还是知道一切真相的苏蔓,她们都一直在尽力地维持她们的友谊,甚至比亲姐妹还要深情!只有宋翊才是最可恶的始作俑者,为了所谓对前女友的赎罪与爱恋,瞒着苏蔓,再瞒着麻辣烫,给了她们致命的伤害。如果生活中,有那么一个男人,不爱你也不爱你朋友,却为了前女友的肾劈腿跟你的朋友在一起。伤害了你,最后还让你最好的朋友差点死掉。这能原谅吗?但最后苏蔓竟然也能原谅!这也太没有原则了吧!

宋翊表面温暖仁慈,其实内心却冷酷残忍,我只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吧!或许他自以为美好的前女友,其实是坏女人,这确实很可怜!但他的的确确伤害了苏蔓和麻辣烫,这就很可恨了。而陆励成虽然外表冷酷无情,但内心却热情善良。小说从头到尾,我只支持陆励成,只可惜苏蔓最后还是选择了宋翊。苏蔓!正如陆励成的助理所说的,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你错过了一个那么爱你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会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你……

《被掩埋的巨人》读书笔记主要内容简介


《被掩埋的巨人》读书笔记主要内容简介

关于本书:

《被掩埋的巨人》整体结构以及基本情节和人物,延续并改写了英国家喻户晓的亚瑟王故事,通过五个分别来自不列颠和撒克逊、怀着不同目的的平民和骑士一同上路寻找失去记忆的奇幻经历,探讨个体和群体如何对待记忆、时间和自我欺骗。随着故事的推进,历史的阴影在雾霭中越来越清晰,这几个主要人物的行为也将改变这片土地的权力结构。

核心内容:

一团诡异的迷雾是导致英格兰山谷中的人们失忆的原因。本土的不列颠人和异族撒克逊人生活在一起,彼此相识,比邻而居,虽然双方没有明火执仗地兵戎相见,空气里却弥漫着莫名其妙的敌意,小范围的冲突和猜忌不断。然而,记忆似有若无,谁也说不清究竟之前发生过什么。

各怀使命的五个人结伴,一同踏上艰辛旅程,他们的活动范围似乎一直在临近的村落、树林、修道院里,在不列颠人和撒克逊人各自的聚居区来回穿梭。首先出场的是一对不列颠老夫妇埃克索和比特丽丝,他们在村里地位低微,甚至被剥夺了晚上用蜡烛的权利。凭着残存的记忆,这对老夫妇认定眼下唯一的目标是往东走,到某个村子里去寻找他们的儿子,尽管儿子如今到底是什么状况、当初为什么会离开,他们一点也想不起来。

在经过一个撒克逊人的村子时,夫妇俩目击村民遭受所谓食人兽的攻击,有人不幸丧生,还有个叫埃德温的小男孩被绑架。一位撒克逊武士维斯坦充当了英雄,救下埃德温,并且希望带着埃德温跟埃克索夫妇俩一同上路。他提出的理由是:撒克逊村民认为埃德温身上的伤口是被食人兽咬伤,而按照当地的迷信,这样的伤口会祸害别人,所以男孩留在本村里可能被杀死,只有被不信这一套的不列颠人带到自己的地盘才可能保住性命,而自己虽然有任务在身,还是可以陪他们走一段路,这样可以保证各位的安全。从读者的角度看,维斯坦这种说法多少有些可疑,而维斯坦自己也曾交代,他的血统虽然是正宗的撒克逊人,却是在不列颠人的区域里长大的,这个从一开始就似乎具备了某种“无间道”性质的人物,其立场和目的都是一个谜。

无论如何,四个人一起上了路。翻山越岭的时候遇上不列颠布雷纳斯爵爷的守军,维斯坦最后只能杀了他才能过这一关。在此过程中,第五个人物高文登场,他是一位年迈的骑士。此人似乎对布雷纳斯爵爷的飞扬跋扈心存不满,认为这位实权人物正在毁掉来之不易的和平,读书笔记同时,他也对维斯坦心存顾虑。维斯坦声称,他此行的真正目是为了杀掉一直在这个国家游荡的母龙魁瑞格,因为那团迷雾其实就是她持续喷出的气息。这一点当然也符合迫切想追回回忆的埃克索夫妇的利益。老骑士听了此话反应激烈,表示杀死母龙应该是他的工作,因为这是已经去世的亚瑟王亲自授予他的任务。

随着一行人离母龙越来越近,随着他们在相处中互相刺激回忆,历史的阴影在雾霭中逐渐现出轮廓。我们慢慢拼接出以下的信息:首先,维斯坦认定,在当年的战争中,不列颠人手上沾满了撒克逊人的鲜血,其中包括很多无辜的百姓,受伤男孩埃德温的母亲就在其中。维斯坦把埃德温带来,就是看中这个男孩身上的优良禀赋,希望在他心中唤起仇恨的种子,栽培他成为未来撒克逊人报仇雪恨的首领。其次,高文实际上是母龙的守护者,他虽然并不赞成当初的阴谋,但是认定只有抹去记忆,两个民族才能和谐共处。在他看来,守护母龙就是捍卫和平。最后,埃克索曾经是高文的战友,在当年的战争中就是个主和派,一度甚至与撒克逊族达成和平协议,并且赢得了他们的信任,所以维斯坦会对他似曾相识。而这种暂时的虚假和平,恰恰曾被亚瑟王利用,成为后来一举击溃撒克逊人的计谋。如此背信弃义之举,也让埃克索心灰意冷,所以后来离开亚瑟王,到乡间隐姓埋名。所谓的“被掩埋的巨人”,在小说中其实是个隐喻,指黑暗血腥的往事,巨大的、不可见光的阴谋。作者:瑶Sylvia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_2300字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2300字

一样的月光
——-读后感
我有一个阅读习惯,喜欢同时看不同书,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看看那本。我得承认这个习惯不好,支离破碎的浅层次阅读,到头来竹篮打水,剩不下什么。但是我发现这个过程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思维发散了,经常看着看着,就从这本书看出另一本书的影子,或者这本书没太明白的事儿,在另一本书里一个激灵,就想通了。又或者,读一本书的时候,突然想起久违的一首诗、一段词,就像读石黑一雄《被掩埋的巨人》,想起了《春江花月夜》,想起了张若虚。
张若虚本人就像是中国文学史上被掩埋的巨人,在当年就以“文词俊秀,名扬于上京”,但仅仅留下两首诗传世,其中一首《春江花月夜》,号称“孤篇盖全唐”。至于他的身世背景,生卒年不详,《旧唐书 ﹒卷一百九十中﹒列传第一百四十﹒文苑中》也只寥寥数语,“扬州张若虚”,曾任“兗州兵曹”,“数子人间往往传其文,独(贺)知章最贵”,时人评论,张若虚等吴中四子的诗文虽好,却不如贺知章。看到此处,不仅哑然失笑,果然文学也好,艺术也罢,盖棺论定都嫌太早。
那么,曾任基层文官兗州兵曹的张若虚,究竟有可能经历过什么,让他能写出一首《春江花月夜》,令闻一多感叹“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呢? 不妨来看一看后辈杜甫的一首诗,或者能为其代言几句。
登兗州城楼
东郡趋庭日,南楼纵目初。
浮云连海岱,平野入青徐。
孤嶂秦碑在,荒城鲁殿馀。
从来多古意,临眺独踌躇。
约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年轻的杜甫去兗州探亲,写下了这首咏古诗:
“我来看望我父亲,初次登上城楼放眼远眺,浮云连接着东海和泰山,一马平川的原野直入青州和徐州。峄山上为秦始皇颂德的石碑犹在,荒芜城池中鲁恭王修的灵光殿已残。我从来就有怀古伤感之情,登楼远眺,独自徘徊,心中十分感慨。”
读完这首诗,再做一做搜索的功课,不难了解到,张若虚工作和生活过的兗州,居于中原腹地,是华夏九州之一,在汉族文化中,尽管历朝历代区划有所变更,但属于要地域,历史文化深厚,亦是兵家争夺之地。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战乱频仍之际,可以想象军阀集团争夺在兗州造成的巨大伤害。不说曹操和吕布兗州之争,两年内,曹操收复兗州全境,败呂布于巨野;晋惠帝末年(290),兗州全境沦没,附属后赵。战乱中的兖州黎民百姓,大量南迁(这是客家文化的渊源之一)。身为兗州兵曹的张若虚,不能不了解这片土地上的血泪情仇。战乱刚歇,初唐进入休养生息,张若虚开始了人生的哲思。我相信《春江花月夜》是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下酝酿而成。张若虚面对亘古恒常的大自然,变幻莫测的人间,也许想起了孔夫子“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写出了自己的千古名句:“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每个人都终有一死,不分高低贵贱,人生中所有的不同不过是表象或细枝末节,皎月当空,平等地普照在所有的生者和死者身上。
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里没有战争,只有战争之后的宁静。他把战争的残忍放到了另一首传世作品《代答闺梦还》里:
关塞年华早,楼台别望违。
试衫著暖气,开镜觅春晖。
燕入窥罗幕,蜂来上画衣。
情催桃李艳,心寄管弦飞。
妆洗朝相待,风花暝不归。
梦魂何处入,寂寂掩重扉。
仍然没有剑拔弩张,没有两军对峙、血流成河,有的是闺怨,是离别,是思念,是忠诚地等待,一切的情感,都指向戍守边关的男子。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思妇,也照离人。关外的敌军,同样有思念他们的妻子,笼罩在一样的月光之中。
伟大作家悲天悯人的情怀往往是相通的。石黑一雄的《被掩埋的巨人》,表面上看是奇幻小说,其实正是架构在不列颠人和撒克逊人在英国这个狭小的岛屿上相爱相杀的真实历史上。千年之后的石黑一雄,用一种张若虚前所未闻的语言,阐述了同样的情怀。只不过,石黑的笔描摹了和平终结、战争即将拉开大幕的瞬间---在永恒中,可不就是一瞬间?
面对种族冲突和仇杀中,不列颠勇士埃克索致力于推行和宣扬上帝的“无辜者保护法”,却遭到来自本族人的背叛。不列颠人在亚瑟王的授意下,大肆屠杀撒克逊妇女儿童,然后用一场带有魔咒的迷雾掩盖了真相。在咒语中,两个民族的人都患上了失忆,忘记了仇恨。不料来自东方另一个撒克逊王国的国王,却觊觎不列颠的土地,派出一名武士来破除咒语、复活和煽动撒克逊人的仇恨,以满足他的征服欲望。迷雾散去,记忆即将回归,一场腥风血雨迫在眉睫。石黑一雄选择不列颠人和撒克逊人的仇杀作为题材,其吊诡之处在于:现在这两个民族的后人已经融合为一,成为了英国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分彼此。无人因为祖先的冤屈再引刀相向,小说里的战争刚要开始,小说外的和平已经实现。
一样的月光之下,和平,战争,战争,和平,成为了“人生代代无穷已”的主题。跨越了时空,对于永恒的宇宙和不变的人性, 张若虚和石黑一雄做出了自己的观察。甚至在爱情的描写上,他俩也不无共识。
张若虚笔下的思妇在雕栏玉砌间,看月影移动;石黑一雄的比特丽丝,秉烛夜游,向荆棘墙上的毛毛虫发问。张若虚的女子,“寂寂掩重扉”,封闭了自我;石黑一雄的比特丽丝却倒向了他人。由爱情出发,走向了不同的终点,忠贞和背叛令人唏嘘。爱情中有吸引,有彼此对亲密关系的向往,在这里,是什么撕扯了这种本能,使得人人成为孤岛?是战争。战争主题和人性特别容易联系在一起,这也是石黑一雄作为一个作家和张若虚作为一个诗人的共同观察,隔着上千年,他们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边达到了一个共识。
日月天地永恒,人性问题也是永恒,并不因为石黑一雄用电脑写作,而张若虚是用毛笔写在纸上而有所不同。张若虚,也许他早就已经认识到了:“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他知道他看到的月亮,千年之后,还会有人看到同样的月亮,而且会发出类似的慨叹。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_900字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900字

对于战争我们渴望得到真相,又希望看到和平。

看了很久了这本书。我很少看这种类型的书,一直断断续续,但可能这是看过的最令我深思的战争相关的书籍。

“记忆、时间、和自我欺骗”

我相信最后埃克索的离开是坦然面对死别,也相信,当迷雾不在,仇恨复苏,真正的英雄不会坐视不管,传播善良的和平的火种不会烟消云散。

对于自我欺骗,高文骑士既害怕着战争,又挣扎着真相,无处言说。我想大多数人都是选择遗忘,忘掉灾难,只是副作用是记忆一片白茫茫,每天重复周而复始,混沌又纯粹的活着。

埃克索的角色塑造真的很绝妙。

一方面他是想找回记忆的夫妇二人组的成员,且无比宠爱他的妻子;另一方面他又是亚瑟王曾经的骑士,战争的始作俑者(当然,他背弃了他的国王,并选择了一条荆棘丛生实则正义的道路)。二者相撞他既是普通的想找回和妻子爱情的回忆又绝不普通的身处着这场混乱的核心。我喜欢他叫妻子公主,一声又一声。

昨天看了阿米尔汗的《印度暴徒》所有的侵略和被压迫都千篇一律如出一辙(可能对于印度电影它是直刺主题,一针见血的阐述日不落帝国的对印度的殖民统治,以及人民反抗剧情……可能我们对于这些事要更早就习以为常了,那么多抗日剧可不是白看的。)电影结束之前“公主”终于报了仇,火箭擦过仇人的脖子射塌了其背后的巨型建筑,在满月节火烧恶魔,在那里我真的入不了戏。大仇得报,顺利继位,被民众拥趸爱戴,激起更多普通民众的为家园抗争之心,水到渠成。只是看着那么多普通但活生生的人前赴后继往枪口上迎那一段没有感到热血莫名觉得很难过。

扯远了~,还是要跳回来

我百度了战争与和平的名言,想找一句作为自己的论点。

有人说战争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和平。感觉没什么大用处,和平被战争打破,再用另一场战争去消融它的创伤,想想就觉得很傻,毕竟没几个战争的始作俑者会把它当作警言;又有人说最勉强的和平也比最正义的战争受人欢迎。想到高文骑士,想到那些还算和睦的村庄也许是有好处的;只是欺骗自我换来的片刻安宁终究还是会随着魁瑞格的死亡被打破,蛰伏的巨人终究会倾巢而出。

所以我想最好的态度就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那一句了——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勿忘国耻,吾辈自强。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_1300字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1300字

因为某段模糊不清却有些美好的记忆,亦或是因为不公平的待遇,一对年老夫妻踏上了他们寻找儿子的路途。

这本书的实体书算不得厚,内容也并不复杂。但无论是开始还是结尾,都留给观者的却有很多想象空间。

关于男主,作者给他的定义是一位仁慈的智者,后来因为龙的吐息而忘记很多事情。又在某一点记起一点点并不连贯的过往,然后夫妻两个去找他们已经去世的儿子。他们儿子已经去世,但他们已经忘记。

在躲雨时遇到一个渔夫和一位老妇人。这两人究竟是谁在说谎?亦或是两人都在说谎,当然也可以他们都没有把事情说清楚。

然后遇到武士,遇到骑士,这两个人的出现不过是在为男主的身份做诠释。特别是在其实其实高文的记忆中,男主是一位被亚瑟王利用的仁慈智者。亚瑟王的荣耀其实应该是男主的,这也是为什么武士憎恨亚瑟王却对男主心有敬意。

看这本书,对我来说算是另一个开端――做标签。

而关于这本书中,做的标签最多的就是关于遗忘和记忆。

文章中会在某一刻写到男主想起来什么,却又不是完全记起。而无论敌对面的武士亦或是年迈的骑士高文,都对男主做过的事情表示尊崇。这一点可以看出男主曾经是一位很厉害的人。

关于男主和女主,男主做过让女主不高兴的事情,同样女主出于报复,可能也做了对不起男主的事情。

他们记不起或许是故意忘记亦或是受了龙吐息的影响。

当武士杀死骑士高文后又杀死了龙。男主女主终于记起他们的儿子已经去世,但他们表示要去儿子墓地所在地――一座岛居住。

而结尾最为精彩也最为复杂的地方就在结尾处。渔夫究竟是什么心态?不得而知。回头看一看开始时男主女主避雨时遇到的老妇和船夫,再看后期他们在河边遇到的那个老妇和结尾的船夫。我想这两人都是夺命人,只不过一位是迷惑人许人以美好,一位是直言女主将不久人世。为何这么说?那座不大岛上的人为什么互相之间看不见彼此?为什么不让两人同乘一船?

避雨时和船夫以及老妇的谈话,男主最后听说两人分开乘船时表露出来的恐惧。以及最后根本不理会船夫直接离开。究竟是与不是,这个或许只有作者知道。但每一个读者或许也有自己的答案。就像开始所说,留给读者很大想象空间。

而关于男女主角之间,我想必然有爱的。尽管会有意见不同之处,但最后描述的那些,我这个于爱情知晓很少的家伙竟然会觉得伤心很伤心,简直就是酸楚,至于作者有没有那个意思,这个真就那么重要?

为了寻找一个已经知道结果的答案,而做出一些离奇的决定,蠢不蠢?不知道,毕竟作者也没有直接表达出来。我想,算不得蠢吧,当然也算不上聪明。最后的结果或许会不尽意,但不去做,那就更是没有意义的空想。

于书的结尾处,当男主极力劝阻女主不要去岛未果时,他拥抱了女主,哪怕很费劲,哪怕很吃力,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是狠心吗?不知道。或许更多的无奈、不忍和伤心。

毕竟他在一位智者,最起码曾经是一位智者。当在河边那位老妇喊着说女主已经治不好时,男主说诅咒那个老妇,当船夫说让他们分开乘船时,他的恼怒,劝妻子不要去岛,两人可以一起在其他地方,而当他妻子极力要去岛时他的无助。

曲终有人散,文末有臆想。

究竟作者想说什么,不得而知。而读者可以自知。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_1000字


《被掩埋的巨人(2017诺奖得主石黑一雄作品)》读后感1000字

石黑一雄的书读起来总是这么费劲,完全不按套路出牌,这里这一段,那里写一段,然后靠读者自己把这些杂乱无章的部分重新排序,才能理清故事的情节。不读到最后真不知道要表达的是什么,这也是增添了不少的悬念吧。

还好在读过程中能看到书友们的一些解析,要不然可能读一遍真的不能读得太懂。文章主线写的一对老夫妻去寻找自己儿子的故事,中间引出一些情节。最开始是不列颠民族亚瑟王发动战争杀害了很多撒克逊民族的人民,多少妇女婴儿都死于非命。亚瑟王为了让人民忘记战争的仇恨,派梅林骑士囚禁了母龙,母龙的呼吸可以产生迷雾,迷雾会使人失去记忆,失去记忆的人们会忘掉仇恨,各个民族可以和谐相处。

撒克逊的一个年轻骑士受自己国王的命令,杀死了这条母龙,让所有人重新找回自己的记忆,让自己的族人仇恨不列颠民族,以此发动战争来复仇。

书中主人公一对不列颠老夫妻,老头以前也是亚瑟王手下的骑士,但是他不满亚瑟王的发动的战争对无辜的妇女和婴儿的伤害,选择了隐退。老太太以前应该是个公主什么的,老头一直称呼她公主,他们在寻找儿子的路上一直不离不弃,恩爱两不疑。母龙死后,他们也记起了以前的事情,儿子在不大不小的年纪,离开了他们,后来死于一场瘟疫。公主曾经对老头有过不忠,老头为了报复她,不准她去找儿子,直到后来两个人才相互原谅,并且一直十分恩爱。一直到最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海湾,对面是一个岛,他们的儿子坟墓就是岛上,船夫以船小浪大为由,说要先把老太太送过去,再来接老头子过去,老头还是不情愿跟老太太分开,要求一起过去。对这里的解读是,老太太从一开始就一直小腹痛,直到到海湾这里,生命已经奄奄一息了,那么对面那个岛,其实就象征着人死后要去的地方,天堂或者地狱什么的,而这个船夫,也就是死神,坐上他的船跟他走就意味着死亡将至。虽然这对老夫妻一直不愿意分开,但是在死亡面前,那也无能为力,最后老太太还是先走一步。

看到有书友对母龙的解读,觉得解读的很好,母龙隐喻对不想面对的事情的回避,老夫妻一直都很恩爱,公主却曾经有过不忠行为,母龙的气息让他们可以忘记这个不愉快,但是在母龙死后,他们还是能够放下彼此间的隔阂,两不分离,这才是文中要表达的意思,正如文中老头说的一句话“黑色的阴影是整体的一部分”,优点也好,缺点也好,加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整体。

《被建构的女性》读后感800字


《被建构的女性》读后感800字

男与女,本身只是性别上的差异,是一种相互平等的分类。然而,我们都可以看到,在历史的长河中,男女的分类出现了一种等级差异。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并且不仅仅存在于封建王朝,在西方,我们也可窥见这样的现象。两性后来不平等差异受到诸多的质疑与批判,但它却不是那么轻易就会被改变的,它是很多复杂问题的产物,经济、政治乃至意识形态。作者在本书中就可以说这样的两性差异并非自然文化产物,而是由社会建构的与我们共同探讨了社会性别文化。

书中和有趣的地方是讲明了性别角色的塑造。自然赋予了生理差异这样的男女区分之点,社会则帮助男女构造了他们的性别角色。看到女孩子玩洋娃娃,男孩子舞刀弄枪人们都是觉得在正常不过,一旦情况相反,我们就会加以约束和纠正;女孩子能穿丝袜和裙子,男孩子只能穿裤子,压实男孩子哪一天穿上女孩子的那一身行头,则会被怪异的眼神淹没掉,这说明,孩子们从小便是通过被教导和约束来认知他们在社会中的性别角色,来规范自己作为男或女这一角色应有的行为。在性别角色塑造中友这样一句话“人并不是生来就是女人,而是逐步变成一个女人的。正是社会化的整个过程产生了这种东西。我们称之为女性气质。”女性气质要求女性是富于感情的,他们要学习养育他人,相夫教子,而对自我的培养和对自我的诉求都被视作贪婪过分。而在今天,女人们除了学习到从前传统美德之外,也开始自我探寻,追求也表现出很多男性气质,勇敢果断、意志坚强。

但是与男性气质相比较女性气质更加依赖与身体的表达,因此,社会在无形中对于女性身体的约束是很多的。女性对于这种身体的规则往往又是情愿的。为什么呢?有的是为了接受赞美,有的是为了在工作和中打败别的异性角色。有的则是为了自我陶醉。因此女性们注意着自己的动作和姿势,要求自己苗条而有曲线,要自己的手脚甚至每一个细节都保持精致,为了保持这样的气质,女性就与自己的身体展开了斗争。

很意外,作者在谈到性被建构时,谈到了媒体的作用,细细看来,在这个信息时代,媒体对性别的建构作用的确是不能被忽视的。荧屏上的女性无一是感性、情感化乃至“身体化”的,大部分女性时尚杂志的内容也是打扮自己,关注情感、星座、明星…媒体下的女性多是自我单调的主体,而很难与政治、历史等扯上关系,那一些领域往往还是由男人主宰。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许多广告中,凡是由女性代言的产品,对女性的外形要求都是极高的。美丽的脸庞、曲线的外形、强烈的视觉效果,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对女性身体的规劝。在广告作品或影视作品中的规范往往受男性的控制,与男性的凝视是协调一致的。媒体下的女性传达让人们对于女性这一性别产生了很多刻板印象。使得女性常常被限定在固定的条条框框中,落入俗套,其主要性得不到充分的体现,这使得女性在对地位的追求道路上,有多出了一丛荆棘。

秘密花园小说读后感范文


导语:《秘密花园》的作者是霍奇森伯内特。伯内特出生于1849年,在1924年逝世。她是一位英国的著名女作家,而《秘密花园》就是她的成名作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

《秘密花园》中的主人翁玛丽是个可怜的孩子,连父母都不喜欢她,因为它的父母认为玛丽长得太丑了,玛丽的母亲又是最美的女人,女儿这样丑,岂不是丢尽了他们家的面子吗?可怕的死神悄悄的来到了玛丽他们所住的别墅,带走了玛丽的爸爸和妈妈,因而导致了可怜而又倔强的玛丽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其它的人不是逃走了,就是死了。整幢别墅只剩下了它和一条小蛇。可怜的玛丽被一位好心的英国牧师所收养。这位好心的牧师四处询问,终于联系到了一位玛丽在英国的舅舅。于是,玛丽便被送到了舅舅哪里。那是一座非常大的房子,里面有上百个房间。玛丽一点儿也不喜欢这儿,因为他感到孤独和厌烦。一天夜里,从房子的什么地方传来了一阵阵奇怪的哭声,像是个小孩的声音。可是负责照顾她的仆人玛莎却说这是一个牙疼的洗碗工在哼哼,那个洗碗工牙疼好几天了。在这之间到底隐瞒着一个怎样的秘密呢?于是,玛丽就在下雨天需找这哭声的来源,原来这里还有一位小少爷--玛丽的表弟科林。她认识了表弟后又结识了玛莎的弟弟--迪克。后来,后来,玛丽听说秘密花园的事,那花园的门紧锁着,要是也被她的舅舅埋掉了。然而,她的舅舅也忘记了他把钥匙埋在那里了。除了玛丽第一个结识的好朋友--知更鸟能飞过花园的围墙以外,没有一个人进过这座花园。玛丽望着知更鸟,捉摸着钥匙和入口在哪儿。后来,玛丽在之更鸟的指引和带领下,玛丽找到了入口和钥匙,并与迪克、科林在里面度过了许多愉快的时光。小女孩玛丽在寻找秘密花园的过程中成长,她找到了秘密花园,也找到了爱,找到了幸福、快乐

《秘密花园》中的情节曲折迂回,又有传奇色彩和神秘气氛。在引人入胜的悬念和曲折多变的情节中,大量插入诗情浓郁的景物描写和哲理性的抒情段落,文笔感人,充满了人性的辉煌!

我很喜欢阅读这本书,它令我百看不厌!《秘密花园》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

《秘密花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玛丽亚脾气古怪、任性、蛮横、冷漠,在一场瘟疫中失去了父母,去了姑父的米瑟威斯特庄园,在这里她通过知更鸟发现了一个被尘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找到了十年来一直卧病在床的表哥克林,他生活在孤独、愤怒和痛苦的折磨中,总担心自己快要死了,或者会象他爸爸一样长成一个驼背。玛丽亚和克林简直就是小魔鬼,成天指使、责骂周围的人,身体非常虚弱,他们在进入秘密花园后,与朋友笛卡尔一起热爱自然,呼吸新鲜空气,随着花草的生长,他们也改掉了自己身上的种种坏习惯,成为了漂亮的小姑娘和强壮的小伙子。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比如,人要溶入大自然当中。玛丽亚和克林原来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去外面不玩耍,身体十分瘦弱,而克林竟然是十年不下床,结果是真的病了。而当他们亲近大自然后,伴随着旷野的寒风、芳香的泥土、草木的生长,他们的身体也慢慢地变好了。我们也应当亲近大自然、热爱大自然、溶入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去锻炼成长。

我们应当善待动物。笛卡尔常年在旷野里和动物们玩耍,久而久之,他和动物们成了好朋友,他甚至知道动物们在想什么、干什么。小羔羊、知更鸟、乌鸦等动物也给玛丽亚和克林带来了乐趣。人要善待动物、尊重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个世界上不能仅仅只有人类,动物也是重要的成员。

我们应该广交朋友,玛丽亚和克林都是在仆人成堆的环境中长大的,周围的人对他们百依百顺,他们简直就是小公主和小王爷,可他们并没有快乐,因为他们没有朋友。克林在朋友的帮助下,成功地扔掉了轮椅,长成了健康的人。玛丽亚和克林都在朋友的帮助下,脱胎换骨,成为了正常的人。我们也应当广交朋友,朋友能让自己获得友情,分享快乐,分担痛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

在今年的寒假,我有幸的读到一本好书,它就是《秘密花园》。这是一本神奇的、充满糖果香味的书,关于大自然的魔力和人类美好心灵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小姑娘玛丽在一次霍乱中失去父母,玛丽被送到她姨夫克莱文的庄园。这个庄园中有一个秘密花园,她的姨妈就是从这个花园的蔷薇藤上掉下来摔死的,为此克莱文认为那个花园是不祥的,便吩咐将花园的门锁上,并一直不愿见到儿子以勾起伤心。后来,玛丽通过一只有灵性的知更鸟,并偶然获得了门钥匙并找到了花园的门。玛丽在房子里发现克莱文的儿子柯林,他因疑神疑鬼而整天卧床不起。后来,柯林在玛丽和迪肯的陪伴下开始坐轮椅去秘密花园游玩,柯林也在玛丽和迪肯的鼓励下克服了走路的恐惧,站了起来。后来,克莱文回家了,他去了秘密花园里,发现孩子正在跑步。克莱文和儿子重逢,玛丽也已成为他家庭的一员。

在悲惨的遭遇面前,玛丽没有选择哭泣,而是选择微笑面对,并且以自己的乐观感染着身边的人,甚至让一个整天疑神疑鬼卧床不起的柯林神奇般地站起来了。如果她选择了哭泣,秘密花园也许就不会开启,柯林也许就不会战胜心魔。

人生中也经常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他一生也不会快乐的。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玛丽那样微笑面对。例如:桌子上只有半杯牛奶了,悲观的人,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我只有半杯牛奶了!而乐观的人,则会微笑地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牛奶呢!同样的情况,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也会不同。微笑面对人生,走出心理的阴影,就会乐观地战胜磨难,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微笑着迎接幸福快乐的明天!

在现代社会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我们的内心渐渐封闭起来,就像书里面写的那个坏脾气的玛丽一样,生命成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春天依然翩翩而来,但是如同我们漠视别人心中盛开的花朵一样,别人也在和你擦肩而过,人们无法感受感动的心,就在这样的城市里沉寂。但,请坚信,一定有那么一把钥匙掩藏在花园的一角,带来友谊和爱的讯号,告诉你为什么玫瑰枯萎后还会再开,为什么生命能够战胜死亡

小说《最美的时光》读后感6篇


小说《最美的时光》读后感6篇

篇一: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我在清华等你,宋翊无意中的一句话,让苏蔓默默等待11年,从高中到大学,一直追随身后,却没有勇气表白,就像桐华所言: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曾有一次,为了每个人而忘记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相遇是种幸福,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彼此相遇,默默守候。11年后的意外重逢,让苏蔓重新思考生活,她大胆的追求爱情,为了暗恋的宋翊,放弃事业,来到他所在公司,从一名基层人员做起,只为看他一眼,只为守在他身边,默默仰望,默默等待。男二号陆励成对苏蔓的感情亦是如此,默默关注,无私的奉献。我忘不了苏蔓每次遇到困难时,总是他默默帮助;我忘不了他处处为苏蔓着想,重不考虑自己;我忘不了他明知苏蔓心中另有所爱,依然无怨无悔,或许爱一个人就是要他开心、快乐、幸福。

故事结尾苏蔓终于梦想成真,与自己暗恋的王子步入殿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为什么,我看完后,心中有些遗憾,为什么那个处处为苏蔓遮风挡雨,默默付出的陆励成孑然一身?为什么苏蔓错以为陆励成爱的是朋友麻辣烫?为什么苏蔓没有感受到陆励成的爱?是苏蔓愚笨还是在逃避?

静观书中的男性角色,我更喜欢陆励成,他真实、义气,更具有阳刚之气,他为苏蔓无私的付出,默默的守护,这种真实的感觉不能代替那种虚幻的梦境吗?我承认女孩爱做梦,总幻想与白马王子的一次次邂逅,一次次浪漫约会,殊不知,激情只是一时,到头来面对的还是简单生活,茶米油盐酱醋茶。如果说宋翊是一壶美酒,陆励成是一瓶水,美酒只能偶尔尝之,不能长期饮用,反倒是水要常喝,每日必饮,鲜花袭人,却易凋落,松柏无味,四季长青。

在这个暗恋的故事中,每个人都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计付出,甚至不求那个人知道,然而那段曾不顾一切为一个人付出的岁月,对她们而言,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

篇二: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所以在看番外关于宋翊内心,说他还给她了一场缺失十一年的篮球赛的时候我哭得特别伤心。宋翊理解了苏曼的内心,理解了十一年的爱情,而我的永远都不会被挖出来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篇三: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欲罢不能是因为女主角那段聊MSN的内容。经历太相似,有的时候我都想说要不要在书后面写上:本书情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还好,大部分的情节不相似,要不然我就得问问是不是有人爆料了。后来我又想,难道是有很多人有着和我同样的MSN的经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篇四: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篇五: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

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陆励成,一个草根精英成熟男。他对苏蔓的感情是隐忍而深沉的。只不过,命运让他太晚遇到苏蔓,就像那个来不及说不口的表白,只因为苏蔓先于一步说了:我喜欢宋翊!一切都变成了默然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回不去的时光,是最美的时光;将来的时光,是最美的时光;现世的时光,更是最美的时光。在每一寸时光里,让我们学会停驻,只为记取那一些感动

篇六: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最美的时光》是《山楂树之恋》后又一部让我一口气读完,并且多次感动得泪流满面的小说。与这本书结缘是因为书的封面上有一段特别特别喜欢的文字: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曾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不求有结果、有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第一次听到这段话,是今年春节我情绪低落时期,无意中从网上下载的沈阳芭娜娜慢摇吧,一位女DJ喊麦时的录音。淡然又厚重的女音再配上动感的音乐,非常有说服力,能让失恋的人们把悲伤美好化、不灰心、不绝望、相信付出却没有回报的感情一直都是人生中值得珍惜的一幕,把一切爱情中的不如意,都用美好的文字去释怀。再然后,从某位网友的说说中看到,就转到我日志里了,反复推敲这是种什么境界,我何时能够这样豁达。再再然后,一次在书店看见封面有这段文字的书籍,必须拥有它,回家看过介绍后才知道这么精典浪漫又无奈凄美的语言是来自桐华的小说中。(人家才是真有才)

小说的故事情节我也非常喜欢,那一件件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总是让人意外,不像一些脑残作家写的白痴内容的可笑故事。总之超赞,当然生活中的暗恋无论表达不表达都没有多少有好下场的。无论是一天、一年还是十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无所谓就是无所谓,爱情在现实中就是那么不堪一击。人们总是受不起权力、金钱、美色、寂寞的诱惑,背叛、伤害、放弃爱情?其实就是二氧化碳,俗称屁。

现实的生活时而纷乱、时而有序、时而澎湃、时而平淡。大多数对于曾经深爱过却没结果的恋人都是老死不相往来,或是宁愿从不曾相遇。也许正因为现实的残酷无情,才更被书中的敢爱敢恨的主人公所感动吧。

2016年儿童小说《转动时光的伞》读后感


导语:小编收集整理了《笑猫日记转动时光的伞》这篇小说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动时光的伞》优秀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了杨红樱写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名字叫《转动时光的伞》,从中,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笑猫偶然发现了一把古老的油纸伞的秘密,从此,时光就能在它的眼前神奇的流转。只要向左转动这把油纸伞,就能目睹那些尘封的过去,就能听见胡皮猫在为大家敲响祈福的钟声,也能看见多年前作恶多端的老老鼠丑恶的嘴脸。只要向右转动这把油纸伞,就能提前品味未来的快乐、悲伤和离别,就能知道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唐飞......这些孩子未来会拥有怎样的人生。

读了这本书,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这几个和我们同龄的孩子,使我受到很多启发。马小跳小时候很淘气,长大后却成了一名建筑师和城市的市长。杜真子小时候一直被妈妈逼着做她不喜欢做的事,她喜欢做饭,大学毕业后专门教小朋友们做饭。安琪儿小时候虽然很笨,却很善良,很可爱。大学毕业后,成了一位优秀的小学老师......

看了他们小时候和长大的区别,我很惊讶,我也从中总结出了一个道理:一个小孩子不能太过于拘束自己,老把自己弄成一个小大人,这样会让你们忘记你们在什么年龄该干什么事,小时候就是一个处于玩的阶段,爱玩才是孩子们的天性,我们要释放自己的天性,但也不能只想着玩,有时候跟好朋友一起玩耍,放松一下是可以的。

读了这本杨红樱阿姨新出的《笑猫日记之转动时光的伞》,我深受启发,我们小孩子不一定非要学习好,总是中规中矩的,像个小大人一样才会有出息,前途无量。有时候爱玩或许并不是坏事呢?虽然我们小孩子爱玩,但我们也会从游戏中领悟到一些什么,比如说,想象力、珍惜友情等等等等。所以说我们小孩子玩或许也可以前途无量哦。

《转动时光的伞》优秀读后感2:

大家好,我叫做笑猫,我出生在浙江出版社,我的妈妈叫做杨红樱。自从我出生后,我就被送到各个书城,图书馆,学校。我非常地受欢迎,学校里,同学们一个看好就接下去另一个看。我的小主人也非常喜欢我,我就举个例子吧。

下课时,小主人从书包里把我拿出来,爱不释手地举着我,津津有味地读着,上课了,小主人还惦记着我,就偷偷的拿出来,藏在书本里看我,但还是被老师给发现了,把我撕得粉碎,无情地扔进了垃圾桶里下课时小主人还是把我从垃圾桶里掏出来擦干净,再用透明胶一页页的补好就这样,我又恢复了模样,小主人把我抱在怀里,一刻都不愿和我分开。

我的全名叫做《笑猫日记之转动时光的伞》,全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一天早晨我和球球、老老鼠,去红别墅里找小白,小白说蜜儿被龙卷风刮走了,但我在这里找到了一把古老的油纸伞,是一把可以看到过去和未来的伞,于是我就用这把伞看到了虎皮猫、老老鼠的过去和未来,看到了老老鼠年轻时那罪恶的丑嘴脸,又看到了马小跳、杜真子的未来,他们都非常的有出息,而丁文涛这个没有童年的人,却看上去比他们老10岁,后来我又看到了地包天的未来,变成了一只年迈的狗,但很幸福,蜜儿马上要回来,我及时把伞还了回去,结束了这段时光之旅。

这就是我的主要内容,我的文章语句非常幽默,写的也很通俗易懂,非常好看,就犹如一碗心灵鸡汤,温暖着大家的心田。

《转动时光的伞》读后感800字


我非常喜欢看杨红樱老师的笑猫系列。最近我又读了《笑猫日记——转动时光的伞》,这本书非常有趣,读着读着,我就觉得自己就是笑猫的朋友,跟着他们一起喜、怒、哀、乐,和他们一齐长大。

这本书讲的依旧是笑猫的故事。笑猫和球球老老鼠一起来到蜜儿的家,但是蜜儿被天上的神仙召唤回去了。笑猫发现蜜儿的伞,他曾经看见蜜儿拿着这把伞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飘来飘去。笑猫拿起这把伞,用前爪使劲拨弄这把伞。这把伞并没有把笑猫带上天,而是自己转动起来。转动的伞使小猫看到了自己和朋友未来的故事。

他们未来的故事很精彩的。譬如,笑猫看了杜真子的未来,杜真子小时候特别爱做饭,上大学时,专门学儿童营养。大学毕业后,就在一家电视主持一档少儿节目,专门教小朋友做饭。马小跳大学毕业后,成了一位大名鼎鼎的建筑设计师,还当上了主管城市建筑设计规划的市长。安琪儿是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的大学生了,大学毕业后,就是一个小学老师。读着他们的故事,我仿佛也看到自己的未来:我成了一名世界闻名的时装设计师,世界各地很多人都穿着我设计的衣服。看着人们穿着我的衣服自信、漂亮的样子,我自豪极了!小妍,杨红樱老师的作品总使我浮想联翩,使我入迷。

读了《笑猫日记——转动时光的伞》后,我对死亡有新的认识了。以前,关于死人的事我很恐惧。可当我读到“笑猫仔细转动着伞发现虎皮猫比自己先离开这个世界,笑猫把虎皮猫葬在小可怜的坟旁。可自己又因为虎皮猫而过度悲伤,没有多久,也离开了这个世界。后来,是球球老老鼠把笑猫埋葬在虎皮猫和小可怜旁。球球老老鼠一百年后已经修炼成精,长生不老。可是这就意味着孤独和寂寞。每当寂寞时,球球老老鼠就会来到笑猫坟前倾诉……”这段文字时,我就想:笑猫对自己和朋友的死亡如此的轻描淡写,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只要自己活着的时候努力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做出对人们有贡献的事情,自己就活得有意义,有价值了。像杜真子、马小跳,安琪儿一样,他们未来的生活多精彩,多有意义!

《笑猫日记——转动时光的伞》真是一本有趣的好书,使我受益匪浅。

转动时光的伞读后感800字


笑猫日记一直陪伴着我的成长:活泼调皮,善于创新的马小跳;热爱料理,渴望独立的杜真子;侃侃而谈,不厌其烦的毛超;想象丰富,专注踏实的安琪儿。他们都不是吸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的文学形象,相反都或多或少有身边同龄人的影子。学习之余,我们都喜欢根据性格特点,和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想象自己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也曾经想象每个个性鲜明的他们,会有怎样出乎意料的未来。直到《笑猫日记—转动时光的伞》在我的手中翻过,猜想才告一段落。随着时光之伞在笑猫手中转动,我们得以一窥小伙伴们十年后的充满惊奇的未来。

转动时光的伞,教会了我成长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只有珍惜身边人,坚持儿时的梦想,充分挖掘自身特长才能真正掌握人生的脉搏。马小跳善于发挥想象,有着一颗温柔之心,不但造出了天马行空般的奇迹建筑,更成为受到市民爱戴的超级市长。唐飞逐渐懂得节制饮食,重视自我管理,终于一改往日的小胖墩形象,成长为一位风度翩翩的经济学家。其中反差最大的是安琪儿,正如球球老老鼠所说,虽然她头脑不太机灵,但凭借着乐于助人的热心肠,成为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我猜或许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女生才是作者杨红樱阿姨的成长过程真实写照,用那平凡、踏实却充满精彩的人生历程缔造出属于她自己的奇迹。

童年是人生中最丰富多彩的时光,那些把握这段时光玩耍中学习,跌倒中坚强的孩子才能不断汲取属于成长的养分。与那些活泼孩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大人丁文涛,他原本拥有傲人的天赋和学习的热忱,却放弃童年的滋养,不断闭塞身边友人的交流,最后像仲永一般泯为众人矣。这是一个属于时代的哀叹。也是对如今大多数家长填鸭式教学,不注重儿童心理成长的失败教育的批判。虽然我并不完全同意杨红樱阿姨描述的那样马小跳和丁文涛是智商和情商的论战(毕竟马小跳拥有如此跳跃的想象力绝对不是智力低下的表现),但在生活中,为人处世往往比埋头读书更加重要。印象最深刻的是球球老老鼠,它年轻时迫于艰苦地生计不断作恶,但在朋友的熏陶下重拾善良和正气,带领族群拯救未来的世界。正如漫威以及DC漫画中,超级英雄鳞次栉比层出不穷,但过于完美圆满就与现实相脱离。生活中更多的是迷途的英雄,他们尽管非常普通甚至有诸多缺陷,正于危急之时顺应时代的召唤,才爆发出出英雄般的壮举。

随着伞的转动,见证那群曾经青涩的小伙伴都走向人生的巅峰。而人生没有时光之伞,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创造未来。

《时光胶囊》读后感800字


《时光胶囊》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对自己的童年趣事、校园生活和故乡风物的美丽写真,是对散发着宁静、恬淡气息的童年时光的美好回忆。

小时候是一个人最快乐的时光,也是人一生的精神故乡。溪水、青山、古城、老巷,在山清水秀的小城中,阳光姐姐伍美珍快乐的成长。第一天上学,第一次挨打;学校的好学生,家中的淘气鬼;和伙伴们一起放风筝,一起做沙包;吃喷香的爆米花,看迷人的连环画……在皖南的旧日风情中,阳光姐姐伍美珍穿过窄窄的弄堂,去追寻七彩的梦想,在夏日的熏风里,聆听知了声声的童年。

让我们在阳光姐姐伍美珍的温暖讲述中推开的记忆大门,我的第一天上学,我的欢乐的校园生活。

我的第一天上学,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时心里是何种的忐忑不安!早晨妈妈送我到学校门口,我一步三回头看看妈妈是否还在,从此离开妈妈温暖的怀抱,奔向我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小学生活。忐忑着没有熟悉的小伙伴,老师会不会比幼儿园老师严厉,上课要一直笔直的坐着,不能像幼儿园那样跑来跑去,一路走着一路思考着就到了教室门口,老师微笑着站在门口,每来一个同学都彼此打招呼,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仰头微笑的说了声:老师好!进了教室找到自己位置,眼睛四处环绕一圈,惊喜的发现有好几个幼儿园的小伙伴,彼此开心的都说:哇!原来我们又在一个班啦!好开心啊!和身边的同桌,前后同学彼此问了名字,很快大家就互相熟悉了,大家小声的交谈着,充满了对新生活的好奇,心里的那份孤独,那份惆怅早就跑的远远的了。

再接下来的校园生活中,更让我感到欢乐!我最爱上语文课,为什么呢?可能是我写的字有一点好看吧,我用削的尖尖的铅笔头,在浅绿色的田字格里写字,努力的让每一笔每一划都落在田字格的恰当位置上,一笔一划,工工整整,真是好看!就连老师都夸我写的字好看呢!除了语文课我还爱上了数学课,呵呵,或许没人比我更爱上学了吧?我为什么爱上数学课呢?首先我算数快,正确率又高,几乎每次都是我第一个写完呢。还有老师的讲课方式很是吸引我,让我想一直听着为什么是这样做,为什么是这样解答,为什么是这个答案,总觉得时间很快,一节课一节课很快就过去了。

在欢乐的校园生活中,我还发生很多糗事。有一次体育课上,我们练习跑步,比赛跑步的时候,我跑着跑着,鞋子顺着我跑的方向一个抛物线就飞了出去,眼看后面的人赶超了上来,顾不上捡鞋子了,在同学们哄堂大笑中,就这样一脚高一脚低的往终点跑去,到终点后,已经有同学帮我的鞋子递了过来,穿上鞋子,自己也笑了,虽然最终平常跑步很快的我没能第一,可这也是一种锻炼不是么?还有一次,下课的时候,通常我们几个同学都会一起玩游戏,你追我赶,因为考虑安全速度不会很快,但也不能如树懒般那么慢,这次轮到其中一个同学追,我们躲避,我一边往门口移动着,一边回头看他在追谁,到教室门口的时候竟然忘记跨门槛了,被门槛绊倒,跌坐在地上,还没回过神站起来,那个同学已经到门口抓住我了,帮我检查有没有摔到哪里,有没有受伤,见我顽皮的朝他眨着眼睛,立即大声说:你被抓了,你输了。我顿时像泄了气的气球,早知道就假装受伤了,好歹还有人关心呢,不用被丢一边了!

当我回忆着这些记忆的片段时,嘴角挂满了笑容,欢乐的校园生活还在继续,欢乐的童年还在继续,我想当我们到阳光姐姐伍美珍这个年龄的时候,仍然会十分怀念这欢乐的校园生活,欢乐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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