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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喜欢你读后感

我喜欢珍妮。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我喜欢珍妮,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这册语文书中我最喜欢的人为是七色花中的珍妮。珍妮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也是一个胆小、爱哭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奇遇,让她得到了一朵珍贵、神奇的七色花。

每一朵花瓣都发挥了它的功能,黄色的花瓣完成了她带面包圈回家的愿望,红色花瓣让那只被她打碎的花瓶完好如初,更可惜的是,她用两片花瓣把她送到寒冷的北极,尝试了眼泪流下来变成了冰柱子的经历。第五片花瓣她用的更可笑,她召唤来的玩具四面八方向珍妮拥来,警察只好吹着口哨维持秩序。珍妮走到哪,玩具跟到哪,珍妮只好浪费了第六片花瓣。

这时,珍妮才觉得这最后一片花瓣多么的珍贵,她左思右想,决定用这片花瓣让那个腿脚不便,不能跑,不能跳的男孩恢复了健康。

假如我有一朵七色花,我会像珍妮对待最后一片花瓣一样,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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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


王梓琪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歌声,那柔和的晚风和知了打出一声声夏天的节拍,我喜欢宁静的夏,我喜欢那声声歌唱。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淡淡的香味,那百花争艳斗出的清甜,我喜欢那春天的弦,弹起一声声季节的色彩。
我喜欢秋风,那一阵阵风带动着丰硕的果实,生出嫩芽,探望新世界;我喜欢秋天的夜,和着那漫天星星,让月亮不在孤独;我喜欢秋天的雨,一点一滴,都带动着秋天的气息,跳着秋天最绚丽的舞步。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那柔和的光,那一缕缕光带着冬天的清风,在风中漫步;我喜欢冬天的梅花,那有着无比奇特,无比动人的孤独,在冬天展现了唯有的风采,有句话说得好,“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喜欢梅花绽放出出冬天的独有的傲骨和姿态。
我喜欢梦,喜欢梦中起伏的钢琴曲,那一个个个音符带动梦走向辽阔的世界。我梦见我在花丛中展开翅膀,飞向蓝天,我喜欢梦中的自己,让另一个自己说说心声,传播远扬,我还喜欢梦中的世界,在梦中,我用双手拥抱大地。
我喜欢解放军,在那个革命抗战时期,他们用自己的身躯换来和平,他们用热血,染红了国旗,可以说,这是无比高贵的,无比崇高的,我还喜欢他们的精神,那团结有爱,勇往直前的精神揪动着心,那一串英烈的名字我将铭记于心:毛泽东、刘胡兰、雷锋…这些抗战英雄时刻警惕着我们,我也喜欢他们誓死为国的精神,他们付出的心血数不胜数,他们的脚步踏着祖国无比光荣的胜利,他们爱国,我将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一路前行。
我喜欢世界,我喜欢每个角落,每个民族都有不一样的风采,“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只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喜欢......
老师点评
叙述娓娓道来,有详有略,文章很精彩!如果再有深度一些,引用一些历史人物的典故,引用一两句名言或诗句,会更上一个层次!——庄老师

我喜欢镜子


我喜欢镜子。每天清晨,当我刷了牙洗了脸,总是习惯地走到镜子前面整整衣服,结好辫子。可是,有关镜子的历史,我却一无所知。我读了叶永烈先生写的《镜子小史》一文,才知道镜子还有那么一段悠久而又有趣的历史。

叶永烈先生告诉我们:最早的镜子自然就是水面了。在古代,人们常常趴在河边,对着水面照自己的面容。人类制造的镜子,最早的要数青铜镜。在我们中国,它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以后,人们又制造了昂贵的银镜、结实的铜镜、时髦的水银玻璃镜。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镜子的作用也越来越广泛。理发店里装着一面面宽大的镜子,让人们欣赏自己满意的发型;汽车上有反光镜,提醒司机注意行人安全;舞蹈排练厅里有大壁镜,让舞蹈演员选择最美的舞姿献给人们;服装店里有试衣镜,让人们把自己扮得更漂亮

在《镜子小史》这篇文章中,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这段话:镜子永远是那样忠实,毫不隐瞒地告诉你,你的脸上有没有斑点。在生活中,人们不能没有镜子。我觉得,在思想上,人们也不能没有共产主义道德这面镜子。没有这面镜子,我们的一言一行就没有衡量的标准。古代一位帝王李世民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觉得雷锋叔叔、海迪姐姐及一切品德高尚的人,都是我们的镜子。我们经常照一照这些镜子,就会知道应该怎样做人。

读了《镜子小史》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和忠实的镜子交朋友,用它照着我们的一言一行。生活中,我们是多么需要一面忠实地反映我们真实面貌的镜子啊!

我喜欢桑桑


我喜欢桑桑
我特别喜欢曹文轩写的《草房子》里面的桑桑。
桑桑是一个很调皮的小孩子。他有着异想天开或着让人出乎意料的古怪行为。
有一次,桑桑想:自己有一个好住处,可他的鸽子却没有所以,桑桑就想改变他鸽子的住处。他趁父母不在时,将家中碗柜里的东西收拾出来,为鸽子做了一个家。晚上,母亲回来了,母亲看着那柜子,把桑桑狠狠的打了一顿。但桑桑不长记性,仅隔十几天,他又旧病复发,他见有人拿渔网打鱼,他便也想有一张网,他把父母的蚊帐做成了一张网,高高兴兴的去打鱼虾,中午吃饭时,母亲便问桑桑哪里来的网,小妹妹柳柳说:用蚊帐做得呗。妈妈走进屋一看,蚊帐没了,而母亲并没有打桑桑,而是惩罚他,母亲把桑桑的蚊帐也摘了。结果是,桑桑满身都是红包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桑桑吗?因为他的想法总和别人不同,他异想天开,做出一些古怪的事。真让人不理解他为什么要那样做。


读《我喜欢我》有感


《我喜欢我》这是主人公对自己的评价,这句极有魔力的赞扬语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 我喜欢我,因为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高鹏,才开始,妈妈认为路货太大,要把鹏字后面的鸟去掉。可我却非常喜欢我的名字。它即响亮又有个好的意义,那就是前程远大,鹏程万里。这就是高鹏喜欢自己的重要因素。

跟他相比,我可就差远了,我老埋怨爸妈咋给我起了个这名:李梦雅。难道我的梦想就只是做一个淑雅的女孩儿吗?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享誉全国的知名人士!!!就这个名字就使我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的同学误解了,给我起了个“李大牙”、“李豆芽”的绰号。我为我没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而常常感到自卑。

我喜欢我,以为我长得帅,用时鬓的话说就是“酷”!我大大的脑袋,乌黑的头发,留下个小平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身材,虽略超重,但显得很壮实。这又是高鹏的一个独特之处。而我呢?是个小女孩,个子不高不矮,瘦得跟精灵似的。虽说奶奶说我是个“俊”妞,但有些男生却戏称我为“煤炭局局长”;虽然有些女孩子夸我美若天仙,但脸上那引人注目的黑腥子,总令我愁眉苦脸。每当看到大街上、电视节目上的那些靓女时,我总会用羡慕的眼光望着她们,那种自卑感又会不禁油然而生。

其实想一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只是自己觉察不到而已。那就让我们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吧,去挖掘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优点,让它发扬光大,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吸取别人的优点,来祢补自己的缺点,让那种自卑感从内心世界消失,让自己的自豪感涌上心头!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一)

温暖而又美好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是乔一写的,乔一是很多女生所羡慕的,她说她不是作家,只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她有一个叫观潮的哥哥,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郝五一的闺蜜,还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乔一的生活很美好,在她笔下更显温暖和感动,但如果要经历乔一经历的那些苦难才能拥有这些,那我宁愿放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她一般坚强,身处困境依然善良。乔一是做到了最好的自己,才能遇到最好的F君,然后遇到了最美好的爱情。

当初由于朋友推荐看了这本书,看着看着就一发不可收拾。这是一本充满正能量,让你心里暖暖的的书,这是一个让你情不自禁傻笑的故事。书里面有友情有亲情有爱情,每一项都让他人羡慕不已,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甜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妹妹太坚强,哥哥什么都帮不了,只能帮她哭。看到这句话我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大概每个独生的女孩都幻想过有一个哥哥吧,他长的帅帅的,成绩超级棒,他有时毒舌有时温暖,只允许他欺负你不允许别人多说你一句。这就是乔一的,聪明,最贱,很爱妹妹的哥哥观潮。乔一笑说他们是奇葩兄妹,哥哥爱欺负妹妹,妹妹只能急的跳脚却无力反抗,短短的几篇文字2020,写的不仅是兄妹俩的斗嘴,更是他们之间深深的羁绊和爱。

你的身边一定有一个这样女孩,她外表大大咧咧,内心温暖又敏感,她像男孩义气让人舒服,又在你伤心难过时给你拥抱给你温暖。郝五一就是这样的女孩,她是乔一最好的朋友,是在乔一逃婚时给她跑鞋的人。郝五一是她的同学、闺蜜、伴娘、孩子的干妈,她们一起互黑,调侃,看帅哥,再长的距离,再长的时间也击不垮她们之间的友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傲娇又腹黑的F君说句情话太难太难,在乔一的书中也就出现了五次,每次都让人怦然心动,让人瞬间沦陷。F君在乔一的笔下就像小说中的男主一般,完美帅气又把万千宠爱只给了乔一一个人,但在他的采访中他说道,他不完美,他有很多缺点,只有乔一能包容他,换了别人就会受不了。好多人都说乔一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他,但他觉得是他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她。乔一遇见他,走出迷茫,走出自卑;他遇见乔一,学会爱,学会等待,他们为爱成长成更好的自己。16岁时他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她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她从清晨中醒来,侧头看见他,想与他慢慢变老。这就是她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说起来太容易,坚持下来太难,在这个善变的世界,她只想和他看看永远。

这本书有哭有笑,温暖感动,乔一用她温暖的笔触描绘了她的生活,给那些像她一样处于迷茫和孤独的女孩送去温暖和鼓励,告诉她们世界很美好,爱情也值得期待。谨以此话送给所有看这本书和这篇文字2020的人,希望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你慢慢走,慢慢学,慢慢爱,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们常说好的爱情需要经营,但是那也要对方愿意和你经营这份感情才行,在我看来,遇到对的那个人和投胎一样,都是一个技术活儿。

书中的F君是个高冷的学霸,乔一是个没心没肺却善良的小妞儿,不怎么学霸的一个小姑娘,两个人从高中开始互生情愫,最终终成眷属,虽然也有一些小坎坷,但在一起这件事在他们这里并没有那么难。

没有一份爱情是简单的,但是他们的爱情好像没有那么难。F君,一个学霸出国四年却依旧爱着一个人,也没有为了排解孤独而找个人玩儿玩儿;乔一呢,大大咧咧的在大学除了一个只有一月,据说对她没有欲望的男友。而这一个月也使F君很吃醋,他俩的爱情真心应了网上那句话两个人即便长的和 猪一样,也怕对方被别人抢走,真心爱一个人,占有欲真的会变的非常强,优秀如F君,也怕乔一被抢走,而对乔一那个一个月的男友有所芥蒂。

乔一生活在单亲家庭,有一个嘴贱毒舌却和F君一样优秀的哥哥,乔一的哥哥叫观潮,为毛不是看海呢?平时的插科打诨乔一总是败下阵来,而生活中有重大的事情发生时,观潮是那个心疼妹妹、很有担当的好哥哥。虽然这个哥哥大部分给他的是压力还有无尽的补刀,但是有个哥哥是无尽幸福的事儿,生命中有一个和你改变不了关系的人也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事儿。

乔一有一个好闺蜜,叫郝五一,是个编辑,是个富有且善良的人,在高中时期和乔一经历了各种事情之后奠定了绝世好闺蜜的关系,这让我相到了我的闺蜜,一点也不抠的小金牛,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见一些真心对你好的人,这些人或许能一直陪着你,或许在你生命中转了一圈就走了,友情和爱情一样都是缘分,珍惜你读书时期的好朋友,那时的朋友最有可能陪伴你终身,且对你不离不弃,人生并不是只有好的爱情就可以了,也要有好的友情才能让你幸福一生。

实话实说,这本书只要花半天的时间就能看完,但是并不影响这本书是一本好书,一个让人很温暖的书,我之前不知道乔一,但感谢她通过这本书给了我正能量,爱情很美好,美好的爱情要趁早。所以,亲爱的,趁年轻,赶紧谈一场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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