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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关于爱情读后有感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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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三篇


著名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一本十分优秀的著作,也因此,人们常常忽略它的另外一本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同样是一本很值得阅读的书籍。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网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一)

我从未见过这样一场爱情,热烈而炽热,燃烧了整整一生。

有初遇。不过是朝窗子里匆匆的一瞥,从此便梦绕魂牵。如同许多初坠情网的小伙子一样,阿里萨也不可克制地每日在费尔明娜上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路上假装看书,终于得到了她的注意。二人在姑妈的帮助下互相通信,甚至私定终身。然而阿里萨不过是一个邮局的小职员,不可避免的不被费尔明娜那位一心想将女儿嫁入名门望族的父亲接受。在费尔明娜一天上课时被校长发现正在写一封将要给阿里萨的情书,此事决计再也瞒不住了。面对女儿对爱情的坚决,无计可施的父亲将她送去旅行,以图用旅途使女儿忘却这一段过于年轻,宛如海市蜃楼的感情。

这段旅行简直是全书中最让我潸然泪下的地方了。费尔明娜踏上了旅程,路途艰险,几乎让她无力思考其他。然而本来旅途将会使热恋中的两人分隔两地,无法通信,然而阿里萨电报局工作的性质,却使他有一群万里之外的朋友——各分局的电报员们。长长的旅途,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联着。费尔明娜的一切,都被一双急切而充满爱慕的眼睛默默注视。无数各地的电报员无不为了这一段爱情做出贡献,将远在万里的爱人的话语遥遥传递过去。此外,阿里萨租下了一整栋房子,还想起了那个传说中的满载珍宝的巴比伦沉船。和别人不同,他所想到的不是得到财宝的疯狂,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笔财富能让费尔明娜更加幸福。海市蜃楼一般的传说,茫茫的开阔无边的大海。都没有让阿里萨的信念减少分毫。他找了一个小水手下海了。多次探寻无果之后,阿里萨最终将探寻财宝的事告诉小水手,终于叫水手找到了海底一些“宝物”。阿里萨激动万分,只是阿里萨的母亲却一眼便看穿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不过是劣质的假货罢了。读至此处,我几乎泪下,出海之时,那样的盼望,我感受到了,最终被骗所得到的落寞,我也读出了。那个小水手也许只是看他傻的可笑,居然会去相信一个传说,于是拿了劣质的珠宝骗他水底看见了沉船和宝物,好骗取他更多的钱罢了。但是我却觉得,这个骗局简直是亵渎了一份爱情。

阿里萨真是一个最浪漫的人。沉船传说虚无缥缈,但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所隔千山。不仅是距离,还有阶级,但这一切都不曾让阿里萨退缩。

对费尔明娜的爱,在入驻心房的那一刻起,便成了他的信仰。

费尔明娜最终是嫁给了一个名望极高的贵族,正合她父亲的心意。饱受打击的阿里萨重新振作起来之后,还是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过如此。几十年来,阿里萨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人,但阿里萨的心灵,妻子的位置,以及年轻时为迎娶费尔明娜而买下的一套打理得宽敞明亮的房子,都只为费尔明娜完整的保留着。

他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也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过或长或短的不为人知的恋情。但那毕竟是阿里萨漫长生活中排遣孤独的一种方式罢了。有人说这本书说的是各色各样的爱情,但各种所谓的感情,只不过是支撑阿里萨坚持信仰的工具罢了,又怎么能够和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感情相提并论呢?他不是为了生活而爱,而是为了爱而生活。费尔明娜从来都是他生活的目标。

一个人也只拥有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不过短短几十载。在不远处默默关注费尔明娜,不仅令阿里萨欣慰,也让他感到无力一般的痛苦。他为了她奋斗,成为举足轻重的公司负责人;也为了她参加花会诗歌大赛,只为了她宣读获奖名单的时候,会为了出现在名单上的他的名字感到意外。他看着她一身青涩地成了别人的新娘,又随着光阴流失,变得成熟,或者老迈。

然而不曾发现,一生就快要走到尽头。阿里萨已经不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名叫费尔明娜的身后耗尽。逐渐感到了身体上的衰老,让他痛苦,因为他害怕老去,便不能等到费尔明娜回心转意。

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意外去世,阿里萨心爱的女人成了寡妇。不再年轻貌美,而是被岁月吸干了琼脂却依旧高傲的女子。为了散心,费尔明娜答应外出旅游,乘坐阿里萨公司的航船,阿里萨在那艘船上的总统舱里亲吻到了这个想念了半个世纪的女子,虽然嗅到了她身上属于老人的酸味。

“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重回黄金港!”

就在船遇阻的时候,就在费尔明娜也十分迷恋这样生活的时候,阿里萨说道。回去吧,不再回到原来的地方,随便去哪儿都好,黄金港自然也不错。世俗的眼光太偏执,不如不去看好了。至于这份爱情,已经等待的够久了不是吗?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一生一世。”他说。

一生一世,他真的做到了。文章在这里戛然而止。这个阿里萨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的答案,终于在这一刻宣之于口。

我也曾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于仓促,然而书是那样厚厚的一本,不必细看,都知道一页页,全都是阿里萨挣扎坚持爱情的漫长一生。我也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可思议,毕竟本来二人就没有在一起,乌尔比诺医生也算是享了晚年,竟然在这样的年岁里最终走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是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阿里萨的坚持,守候到的美丽果实,这是真正的爱情,只不过在书中饱受波折,来之不易罢了。

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阿里萨生活的全部则是对费尔明娜的爱情。这是一种信仰,是前进的希望,是心底的密境,藏着喜怒哀乐,无边的思念。在这里,爱情已经不再有理由。无关乎容貌,也超脱时间,更跳出空间之外。不在乎地位,藐视了世俗,只为了那一个人。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二)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小狂热在道德上并不是完美的,他甚至是个道德上的混蛋。他分不出一点爱给其他的同床女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两个女性因他而死。然而小说并不是塑造一个道德君子,他们有好有坏,他们的个性给我们启迪。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三)

爱情,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可惜的是很多作者写了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最后还是对爱情一无所知,可恨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自己本身就不相信爱情。很多伟大的作家都讨论过爱情,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也用一个故事写了自己的爱情观。他说,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首先,他探讨了爱情与时间的问题。他的观点很明确,活到老,爱到老,他不只一次提到51年这个漫长的时间,并且干脆让小说中的人物来表达这一观点。费尔米纳的儿媳就是这样,她站在婆婆的一边,她支持婆婆的行为,并且努力说服丈夫也接受。另外,对于自己女儿的胡言乱语,费尔米纳做的坚决,甚至可以说是绝情。女儿的反对所造成的她的厌恶情绪,比她年轻时与阿里萨的关系遭到父亲的反对时的反映更加强烈。我们都说爱情是永久的,我们都期待地久天长的爱情。我们为一对牵手过马路互相搀扶的老人而感动,说明打心底里我们是这么相信的,可是,如果你得知这对老人没有结婚,只是处于恋爱阶段,你又会作何感想?或者说,老人是否可以拥有爱情?在这本书里,前半段多是阿里萨荒唐的单相思与费尔米纳朦胧的少女情愫,那种单纯青涩的确美好,但是,这种经历了人世沧桑之后的两心相悦才是爱情的最美阶段,这个阶段的爱情才是费尔米纳一直所向往的,书中写到“他昔日的信中没有一行字,他自己令人厌恶的年轻时代中没有一刻钟曾使她感到一个星期二的下午由于没有他在身旁而显得如此漫长,如此孤独,如此难以忍受”。此外,小说中也提到,当年费尔米纳放弃与阿里萨的关系是由于在她眼里,他更像是一个影子,而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如今,五十一年后的重逢,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就牵扯到爱情中的另一个问题,即恋爱关系的处理问题。关于费尔米纳年轻时对阿里萨的抛弃,并不是小说里众人物所猜测的攀高枝,而是他们当时的恋爱关系本身就是不成熟的。费尔米纳说“今天,看到了您,我如梦初醒,我们之间的事,无非是幻想而已”。这句话很值得玩味,年轻时的费尔米纳,爱的其实并不是阿里萨这个人,而是自己想象中的阿里萨。所以她总感觉阿里萨是一个影子。那只不过是怀春少女的浪漫幻想,当她真真切切地面对这个人的时候,她发现他如此普通,与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远,于是她决定结束这段关系。而到了晚年,阿里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在与多个女人的恋爱关系使他成为一个情场高手,他一直保持着一颗火热的恋爱的人,但他褪去了年轻时的稚气与傻气,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所写的信件比起年轻时的浮夸,更多的是对生活的感悟,这样的一个男人试问哪个女人不爱?况且,他又有了自己稳固的经济地位。这也告诉我们,在成熟的恋爱关系中必须是两个成熟的人,有思想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年迈的阿里萨与费尔米纳,正具备了这两种条件。

小说中,马尔克斯还进一步回答了另一个问题,一个人可否同时爱上很多人。他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内容提要上说,这本书描绘了各种类型的爱情,高尚的、幸福的、贫穷的、庸俗的、羞怯的、粗暴的、放荡的。其实我倒认为这样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虽然这是在概括阿里萨与其他女人的爱情。她们是费尔米纳的替代品吗?说是替代品就太武断了,毕竟阿里萨是真真切切地爱过她们的,小说中也有明确的回答。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远远超过了非黑即白的逻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爱点,这种可爱点一旦被别人发现就会爱上,所以一个人是可以同时爱上很多人的。但是,总会有一个人集中了你所有爱的点,于是当你遇就会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从而断绝了之前的那些关系。阿里萨就是这样,当他重新捕获了费尔米纳的爱情之后,他就结束了与最后一个情人的关系而一心一意对待费尔米纳。

另外,这本小说的结构也很巧妙,它大致是以三个人的视角展开叙述的。第一章主要是乌尔比诺医生,而后面的几章是阿里萨,费尔米纳以及乌尔比诺医生的视角的穿插,等到了后面章节,随着故事发展到医生去世之后,医生视角也逐渐退出,完全变成小说男女主角的互相叙述。这种叙述方法其实是很新颖的。作者用的全知全能性的第三人称叙述,但是又透过主人公的视角去叙述整个故事,有时会有重叠的部分,但又不会使人感觉冗杂,并且这种穿插是天衣无缝的,完全没有牵强附会的感觉。这点也正显示了大师的技巧。

有的时候我会想说,这种描写人类共性的作品能够跨越国界,跨越时间来到我们身边,是因为它描写的是我们熟悉的东西,而作者更像是一个更加睿智的长辈,给我们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有益建议。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一)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二)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三)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四)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反复回味这段荡气回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后,其实还有很多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

1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突然拒绝阿里萨?

年少时期两人互通书信,甚至已经在信中确定了婚期。但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两人心中的对方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形象。或许福音花园那位一直默默守候的骑士在那个闷热的下午送去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少女被他的这种年少的鲁莽和勇气折服,并渐渐迷失了自我。但幻想出来的形象终究没有照进现实。正如当费尔明娜去“代笔人走廊”闲逛时,阿里萨心中想的:这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而费尔明娜也曾说过,阿里萨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影子,并不真实。所以当两个人再次相见时,费尔明娜的梦破碎了,她不想也不能将眼前这个如同影子一般的人同自己心中幻化出来的那个为他演奏小提琴曲的少年视为一人。

2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真的幸福吗?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在旁人的眼中无疑是幸福的典范。丈夫出身名门,医术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丽大方,个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两个人自己才清楚。

其实当费尔明娜答应父亲要嫁给医生的时候,并不是出于爱。一部分是出于对父亲的屈服,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阿里萨的逃避。而医生娶费尔明娜也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漂亮,对她并没有很深的感情。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之间也逐渐培养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像医生的人生信条一样:婚姻最重要的是稳定。但费尔明娜不这么觉得,她是个浪漫的人。因而当知道医生出轨的时候,她几近崩溃。很多人都说当医生最后放弃的其他人,又重归费尔明娜身边是因为爱,可我不这么认为。医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谓的稳定,在他最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有想过要打破这种稳定,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不被其他人发现的继续欢愉。

但是当最后医生去世之前,看着费尔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在说:我爱你。但是这种爱是医生认为的爱,而不是费尔明娜最向往的爱。所以当你问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充斥着各种争吵、出轨和问题之后真的幸福吗,我的回答是:他们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没有激情的。

3阿里萨的等待真的算是等待吗?

我相信在最初的几年中,阿里萨是真的想为了费尔明娜保持童真的。直到最后悲伤的情绪过度的放大,导致了他的放荡。但其实归根结底,是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忘。这颗种子种的太深,已经肆无忌惮的遍布在他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在他得不到她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迫切的需要一切其他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缺。于是他开始寻欢作乐,企图用其他的肉体来填补自己内心精神的空缺,但往往都于事无补。每每激情过后,剩下的是对于费尔明娜更深的思念。可“性”这个东西就像一个恶魔一样,一旦沾染便不可收拾。不可否认在阿里萨与他众多情人私会的片刻,他的内心是被她们占据的,但这都不是阿里萨认为的“爱”。他的爱是浪漫的,是孤注一掷的,是感动自己的漫长的等待。为了让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他试着去“爱”其他人,但之后又发现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费尔明娜。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认为他在精神上是一直在等待的认为他是在等待的,但不是那种眼中皆是你,四下不他人的清冷,而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对自己的折磨。因为太爱却又求之不得,只能通过不断的放纵自己,从而得到片刻的喘息,因为在阿里萨的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和费尔明娜相比,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或者最普通的问候在他的心里都能激起千层了浪花。他的等待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等待,除了寄给费尔明娜的信,他从不向任何人袒露心声。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他的这种等待,一方面半个多世纪的紧闭内心,只为了一个人而敞开,是极度浪漫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是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是极其残忍的。

4最后他们为什么在一起了?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坚持和隐忍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相信,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种种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这其中疗愈她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被阿里萨的成熟气质,以及深刻独到的思想见解所折服。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阿里萨心中的白月光终于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后,洒在了他内心平静的水面上。他们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最终驶向了心中平静,浪漫的远方。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并不是单单只有激情和性,在多巴胺逐渐退去的年岁里,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生命的力量。我们可以说男女主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浪漫的灯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优秀范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00字献给阿里萨的胆怯!你离开之后,满世界都是你。连阳光下的尘埃里都是你。没有人阻拦我,只有我自己隐藏起了自己的真心。真爱表现在阿里萨身上,是胆怯。很难相信,阿里萨火山一般的爱情,永远都在淹没一切的时候退缩。曾经他爱的痴狂,甚至连费尔明娜被迫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安排好一整条路线的电报,总有人能够将他的爱意传递给费尔明娜。然而在费尔明娜拒绝他后,当费尔明娜结婚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个清楚,没有勇气去抢回真爱。阿里萨不是没有勇气,只是阿里萨的勇气还不够,一次又一次的退后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长到了五十三年。在餐馆看到魂牵梦绕数十年的她时,阿里萨在角落里喝了四杯咖啡,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却最终没敢走上前,哪怕是简单问一声好。在她离开后,阿里萨疯狂地问店主要镜子,因为那面镜子里,有两个小时,映照的是费尔明娜的面容。如此痴情,都不能给他一个上前的理由。然而,这种胆怯,恰恰是爱的表现。最初阿里萨的胆怯,是因为费尔明娜的拒绝。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但是如果山海那边,没有了等他的爱人,你要他拿什么勇敢呢?费尔明娜给了他爱情的狂热,又从他身上抽走了它们。哪怕阻拦阿里萨的是全世界,只需要费尔明娜的一个点头,阿里萨便有勇气牵着她走,可是拒绝他的是费尔明娜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沉淀的爱,费尔明娜在阿里萨身边变得更加易碎。餐厅里,他没有去和费尔明娜见面,一方面是对比乌尔比诺,自己的自卑,另一方面,是他无法知道费尔明娜的心里是否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既然如此,何必去打扰。希望阿里萨能够勇敢一些。Besame,BesameMucho。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这个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导语:一开始因为太年轻了,没有在一起,过了五十年之后、因为太老了,也没有在一起,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连霍乱也是一种爱情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来品味着爱情的酸甜苦辣!

一对老夫妻,一个平静的送另一个人去了,常有一方为了自己不孤独而宁愿让伴侣吃苦也不帮对方完成心愿,何况是死,而文中的老妇人知道爱人的夙愿,尊重伴侣的选择,不仅是因为互相知道自己的心,更是因为两人心有灵犀,无需多言,你要走,我便送你。有的爱人在争吵中一味强调自己的诉求,却从来不去想想对方心里想要的是什么,对方做这个决定是因为什么,更别说像这样静默伟大的支持了。

一路读之,各种线索开始浮出水面。细细品味,才发现这篇小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真的网罗了几乎所有我们可能经历的爱情模式和阶段:初恋的契机、暗恋的纠结、热恋的疯狂、失恋的消沉绝望、、单恋的无止境等待、焦急的担惊受怕的 牵挂、对爱情的怀疑、传说中的殉情、丧偶寡妇的风流、放荡任纵的偷情、白头夫妻的细水长流、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露水姻缘、只要勇敢,只要期待也会绽放的黄昏恋,还有老少恋。。。。。。。。很多读者读完可能会觉得这部著作下流,其实作者只是带领我们进入了一座爱情博物馆,爱情震撼了我们的世界观,这是一篇无关世俗伦理道德的爱情大集合,是对爱情的形式及其各种可能性的不羁探索。阅读欣赏它时不要戴上有色眼镜,只要放开我们的心灵,不要把爱钉上神坛,我们需要爱,需要各种爱,有时候爱是两颗灵魂的真心交融,有时候爱是两颗流星的刹那光芒。只去纵情的想一想这世上有多少种爱可以将两颗或纯真或迷茫或寂寞的灵魂拢于一方,我们人类的一生会因际遇的不同而产生多么大的差别。一个人的短暂一生虽不能走遍这带刺玫瑰铺就的长路,但可以全览于纸上亦为佳事。获悉作者于58岁上写的这篇小说,不得不佩服他揣摩恋中人物的心理之精巧,描摹爱中眷侣的纵情之明睿,观察爱情百态的奇异之用心。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因《百年孤独》而获诺贝尔奖,但他自称这部小说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

菲尔米娜与阿尔萨

—————— 一场未完待续的爱情,穿越半个世纪,错过了青春,赶上了夕阳,爱情得到圆满,不是年轻的幻梦,而是精神上的相依相靠。以霍乱之名,将这爱的巨轮驶向永远。

菲尔米娜在青春之花在刚刚开放时就遇到了痴情等待的蝴蝶——阿里萨,当时阿里萨18岁,他在一个偶然的场合见到菲尔米娜,对她就一见钟情,爱的发疯,日思夜想,“谁也想不到这偶然的一瞥,造成了一场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刚开始的爱慕到了后来发酵成非她不可。我们总是容易将爱恋的对象在心中完美化,费洛蒙的气息使我们自动为爱人添光加彩,有着诗人的灵魂的阿尔萨更是如此。新写的信没完没了的到了菲尔米娜手上,狂热的令人既沉迷又恐惧。同时也是由于姑妈对于爱情的遗憾他们的秘密交往才有了可能——怀着对爱情的向往,我们不愿意看到别人为爱而受折磨。而菲尔米娜呢,一开始只是对阿尔萨感到好奇,每天看到这个哨兵为了年轻的自己站岗是一种消遣,甚至还有一种虚荣心在内也不一定,后来又被阿尔萨诗人般狂热的爱、感动,变成了爱情,有同情心也说不定,因为这个瘦弱的爱慕者他(阿里萨)的弃儿般的眼睛,牧师般的装束,他的神秘的行动,都引起她难以遏止的好奇心。。。。。。。。。。”虽然或许连她自己都未意识到其实她一直在怀疑这是否就是爱情。我们每个人总是会问,到底什么是爱情? 爱情的症状有哪些。事实上谁也说不清,我相信即使最睿智的哲学家也回答不好这个问题。这就是爱情,我们无法说清它是什么,所以很多时候爱情的幼苗会被怀疑扼杀。菲尔米娜的父母不是相爱的恋人,这是菲尔米娜最终放弃这段爱情的潜在诱因。恰恰相反,阿尔萨是因爱而生,他母亲爱着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享受爱情带来的结果,不论是好是坏。当阿尔萨因相思病而备受折磨时,她说“为爱而受折磨是好事,我们应该趁年轻去尽力体会这种痛苦”,母亲在儿子身边由着儿子在爱的海洋里沉浮,尽情品尝爱的苦涩与甜蜜,儿子遇到打击是只是给予他细微的关爱和鼓励。从这一点看,阿尔萨虽是个私生子,但他也算幸福的了。

两人的关系稳步发展,但谁也没有发现这种关系的危险所在,他们的爱情对彼此来说都像是美好的幻梦,互通书信两年多,但是当面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各自把对于爱情的憧憬寄托在对方身上,最后到了谈婚论嫁的份上,两人却交谈都几乎没有。菲尔米娜一直很害怕,她还小,不敢告诉自己的父亲,在她的父亲意外的知道后,她奋起抗争了一次,最后成为一次疯狂的远行,压根儿不管危险的霍乱在肆虐。她仿佛无疑是要为了这场爱情斗争到底了,尽管连她自己也不清楚这份勇气到底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仅仅要反抗自己的父亲。

但是人是最善变动物,有时候我们会被自己的心欺骗,爱情的最大敌人不是别的,而是我们自己的心。在另一个地方,她有了全新的生活,表姐们把她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的生活突然变的无比宽阔明朗,生命有了无限可能,起初她还牵挂着阿尔萨,但后来她已经学会了放下,对她的感情已无当初那样强烈,一年过后,当她从外地回来,对阿尔萨的感觉以有所改变。然后仅仅是见了一面,仅仅是看到他那冷漠的脸,她过去那几年的火热的爱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毫不留恋,坚定地了断了这场诡异的恋爱,丝毫不顾留在原地的阿尔萨那破碎悲伤的心。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爱情不过是个幻觉”菲尔米娜总这样说。 菲尔米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如此轻易的告别,她为了这场爱情曾经被退学,曾经无惧死亡,曾经和父亲闹翻,曾经日夜牵挂憔悴,现在竟如此轻易的就告别了。轰轰烈烈终归难免尘埃落定,人走茶凉。我不由得想,爱情难道真的只是一种幻觉,被一种青春荷尔蒙驱使着发热发狂?爱情真的可以春梦了无痕?总之,菲尔米娜走了,放下了这段本以为会天荒地老的感情,却走进了他父亲安排的的婚事,恐惧是她避开这场爱情的一大因素,从没人说爱是一件容易的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他说,爱是这世上最难的事。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但这不是这场爱情的结束,而是对爱情的升华。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对于阿尔萨来说,那只是漫长一生等待的开始,也可以说是一种朝圣的开始,向爱情朝圣。他看着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却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奢侈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因为她短暂的失去消息而担惊受怕;因为她的倩影曾印在一面镜子上而买了这镜子在家;因为在剧院坐在她的座位后排而获得无上喜悦,感谢上帝;无数次驾着马车从她家门前经过,却因为马车恰好在她家门前坏掉而惊慌失措,狼狈逃开。为了她,他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使自己能成为她的依靠;为了她,他路过一路风景,却从未停留。而她早就走出了这段关系,过去的狂热像个荒谬的梦,一切随风而逝,只是在婚姻生活中偶尔想到这场绮梦,幻想着如果。。。。。,然而终究还是用一句“唉,可怜的人啊!”挥别朦胧的过去。女人的心,谁说的清,人说女人善于同情,心地善良,但菲尔米娜是如此冷酷,她毫不迟疑,像个女皇,就此判定了阿尔萨长达半个世纪的守望。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每日在树下苦等,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疯癫发痴,他吃着玫瑰花读菲尔米娜的每一封信,即使这只是对方极普通的日常;他曾经他曾经勇敢的在爱人那凶悍的父亲面前表达了自己对他女儿的忠诚的不容轻蔑的爱意,面对着枪的威胁,他像个勇士,“向我开枪吧,”他说,“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了!”他曾经因为爱情而无视战争,被拘留,戴上镣铐,却因为是为了爱情而觉得光荣,甚至嫌拘留时间太短。我们可以说阿尔萨得了爱情崇拜症,但我们不能说他忘记了这场爱情,因为他确实在这场爱情长跑中受尽了折磨。

或许爱情就像霍乱病一样,来了,来的如此迅捷,他破坏力如此巨大,烧的人头脑发热,头昏脑涨,神魂颠倒,痴痴傻傻,突然却又迅速消失;听说爱情像是一场发烧,烧退了各奔东西,烧傻了就步入婚姻的围墙,菲尔米娜醒了,阿尔萨却只因一眼,魂断终生。一次相遇,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从此他患上了一种和霍乱病的症状完全一样的相思病。为了这病,他曾经身处妓院而静读诗书,而不思淫欲。为了这病,他曾忘记一切 ,现在为了这病,他要独自品尝苦果。只是别人都说用整个青春与你该别,但他说用整个青春去等你;不是在痛苦中直呼太委屈,而是坚持下去无关名与利。他是最懂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人,他没有玷污爱情,只是珍藏了这份感情。

半个世纪后他的情敌终于去世了,首先他感到难过,因为乌尔比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们共同爱着一个女人,他死的时候白发苍苍,生命的流逝也是一种痛苦,但他对菲尔米娜的爱却时不时噬咬着他的心,有时他感觉自己已经可以摆脱他了,但最后还是砰然坍塌,他的心只能住进那个最初的女人。在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里,阿里萨在数不清的女性肉体上寻找和迷失,尽管他在内心说“心房比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可以轻易酥塌,于是那阔大的心房里装着的又只是“戴王冠的仙女”费尔米纳了。他固执地以为他最终能与她结合。可是,对阿里萨来说,那难以实现的爱情又并非牢笼,他的意志在爱情的苦海中自由戏耍,甚至没有顾及到可能沉没的危险。可敬的上帝制造了他的本能,却对他这种悬于本能之上的“爱情”无可奈何,甚至会感到受了威胁。他迫不及待的表达了这压抑了半个世纪的满腔爱火,没有注意场合,说实在的,在那种场合说那样的话菲尔米娜不生气才怪,读的时候觉得这老头怎么这么沉不住气?难道他认为二人爱情之间的障碍只有乌尔比诺么?可以预料的,他惹怒了菲尔米娜,后来他改变了追求方式,不同于年轻时的充斥着火热诗句的梦幻情书,也不同于年轻时的纸上谈兵,这一次,阿尔萨脚踏实地,以心换心,每日找菲尔米娜交流谈心,一起消遣最后的时光。最终,菲尔米娜终于被他从自己的神殿里接了出来,二人才得以在世俗中得到幸福。可见梦幻的爱情最后一定要结合现实,从自己的内心出发,而不是只顾自己的感情喷发。是以我认为作者安排他们50多年后再续前缘是出人意料的,但又是必须的,这段爱情的成熟需要再次思考,这杯爱情的美酒需要时光与风霜的酝酿。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跌宕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但作家并没有对它加以否定,最后二人都是心中充满了对彼此深深的爱;恰恰相反,老马尔克斯甚至把“幸福”这样的字眼用到了上面。在“爱情”与“婚姻”的叠合、交错中,作家认为“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两人最初结合时菲尔米娜并未爱上医生,但在后来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医生的聪明以及坚持原则是他们走到最后的基石。

显然,阿里萨、乌尔比诺所代表的是两种有很大差距的爱情;前者是激情的也毋宁说是带有幻想性质的,作为天性谨慎的女人来说,菲尔米娜的决定似乎情有可原;后者是理智的也毋宁说是带有世俗性质的。两者之间,并未见作家有多少明显的偏爱哪一种。其实,这两种爱情恰恰是作家两个精神层面的体现——老马尔克斯既充满激情与活力,又有一颗世俗的平常心。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琐屑与高尚、变幻与永恒、平淡与传奇、理智与激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人难以给“爱情”以明确定义以及种类之划分,这是爱情的魅力,恰也是小说的伟大之处,作者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的形式和契机作了描述。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与开掘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小说一开头就写了一个人在六十岁自杀,只为了防止自己变得更老,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

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种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同时我认为把这本书仅仅看作写了一部写爱情的书本就低估了大师 ,字里行间你没看到岁月如流的生命?你没看到人性的复杂?没看到人类永远躁动不止的灵魂?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 不是一本童话,不是一个只有白雪公主和王子一见钟情然后过上所谓幸福生活的童话!它包含的爱情是丰富的、多样的、复杂的哲理意味的,每一种爱情都是对人生姿态的概括,对人性极限的探索,爱情,说到底是人类灵魂的一种表现方式。

如果你领会了这部著作的精髓,那么或许可以抓住作家天纵才气的一角,但如果你没有或是有所误解,也不要着急,只把他放下一段时间,过后再读,或许别有一番滋味。我也只是稍作探索,毕竟年轻。到了作家的58岁再来读一读,或许我们的人生就会大不同了。

爱情崇拜症

不是用整个青春与你告别,而是用整个青春等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 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多少年来,公众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质疑都没有停止过,尤其是今年,瑞典文学院在宣布将奖项授予给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后把质疑的浪潮推向了新高。加西亚马尔克斯是1982年(这么早,竟然是我出生的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根据我查到的资料,他是比较没有争议的一位获奖者。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马尔克斯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小说家,各类题材他都能轻松驾驭、文笔一流,而尤其让我惊叹的则是他在长篇小说中表现出的超凡叙述能力,或者说是对小说结构的完美掌控。

我曾感叹,如果陈忠实可以从马尔克斯那里借一些力,他的《白鹿原》必将更卓越,那个时候我看完马尔克斯根据波利瓦尔的生平完成的小说《迷宫中的将军》没多久。我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更坚定自己的这个看法。《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个时间跨度达几十年的故事,马尔克斯在当下与回忆、回忆中的回忆、回忆后又回到当下的各种叙述中切换自如,你在阅读时既不会有混乱的感觉,也不会觉得突兀。虽然我认为《白鹿原》也堪称伟大,相形之下,其在结构的处理上显然逊色不少。

马尔克斯本人称《霍乱时期的爱情》为一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它当然是个爱情故事,可是我觉得一点儿都不老式,甚至还有点儿旷世绝恋的意味,至于说是否幸福,那就只能看个人的理解了。如果两个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自认为终于得到了幸福的话,那么在之前的几十年里,他们生活中所有的失望、怨恨、隐忍乃至放纵又算是什么?所以,与其说这是个爱情故事,倒不如说是马尔克斯将生活中的各种琐碎、平凡或者不堪尽情呈现,让你去想到底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幸福。这也是我觉得马尔克斯很厉害的另一个方面。

《迷宫中的将军》写的是波利瓦尔,英雄虽然也有七情六欲,但他的生活轨迹毕竟和平凡人差别巨大。《霍乱时期的爱情》写的是一段发生在拉美贵族阶层的故事,这种背景虽然与大多数读者的经历同样相去甚远,然而你会发现这普天之下的爱情都如此相似、婚姻生活也如此相似,竟然连人们对自身经历的各种感受也如此相似。如果有人试图否认这一点的话,我想知道读小说时不断产生共鸣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

那么,不妨先来看看马尔克斯是怎么说的吧: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随着星移斗换,两人从不同的途径得出了明智的结论,不可能换个方式共同生活下去,也不可能换个方式相爱: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会有人不赞同吗?那么我想斗胆问一问:你有过婚姻吗?你有过孩子吗?恋爱时,谁的感情都是炽热的,这会让人丧失一部分理智,也会让人对彼此的差异有意或无意地视而不见。走入婚姻后,差异凸显了,矛盾出现了,如果还想过下去只能控制对对方的反感。反感是控制了,差异却不会消失,然而这时候双方都会抛弃那不切实际的想要改变对方的念头,继续过下去。所谓君子和而不同我认为在夫妻关系上同样适用。有多少婚姻依然能保持在恋爱时的浓情蜜意?我不敢说没有,但就我个人的认知来说,它应该极少见。我们的感情已经平淡了,我们之间还有那么大的差异,我们为什么不彼此放手寻找新的幸福?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另一个人比你更了解我!而试图去建立新的了解,也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成本。所以,我们携手并进、共度余生吧。马尔克斯就这样,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向众人展示了一个最残酷的现实。

除此之外,书中对岁月在人的身上留下痕迹的几次感悟也深刻得让我窒息。比如,和父亲长得并不像的阿里萨有一天从镜中居然看出了父亲的影子,马尔克斯于是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父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他开始走向衰老。虽然极不情愿,我不得不推出另一个相似的结论:当一个女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母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她开始走向衰老。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啊!又如,(男人)出现第一批白发后,像是显得更加威严,更加聪明和更加具有魅力,尤其在青年女子的眼中是如此。与此同时,他们的妻子却变得萎顿憔悴,需要抓住他们的手臂行走。然而,几年之后,丈夫的身体便突然一落千丈,身心一齐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老之中。那时他们的妻子却又焕发了第二次青春。马尔克斯对生活的观察与领悟能力真的是细思极恐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绵延几十年的爱情,然而在这几十年里,阿里萨从未停止过从各色女人那里寻求肉体上的安慰。由此看来,对男人来讲精神之爱和肉体之欢可以完全分离,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其在文学界的地位并不比诺贝尔获奖作品《百年孤独》差多少。对我来说,重读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读完的《百年孤独》是一件必须的事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马尔克斯到访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书惹恼了他,于是他撂下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自己的作品,包括《百年孤独》。我想说的是,这次我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从网上找到的错别字连篇的电子版,但愿马尔克斯在天堂里能看在我对文学的一点热爱上原谅我。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平凡的世界关于爱情读后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