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规章制度
协会规章制度 2025-05-22
2025协会规章制度(经典十五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协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会规章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人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兹制定部门人员规章制度:
部门要求
各成员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发展,积极联系分会,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
部门具体工作
一、每周部门例会与每2周分会大会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部长或副部长书面请假。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
3.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4.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讨论解决。
5.遇紧急事件,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部门会议与分会大会。
6.每次例会必须有专人做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议程,包括工作安排等。
二、各信息联络员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分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传达有效信息至总会,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
部门入选条件
在每年招收新成员时,要本着新生负责的态度,严格考核、慎重选择,做到任人唯贤,不拘一格。
信息部各成员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对心协总会负责,向总会汇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活动策划等;
2、协调内部工作,组织干事们做好各项工作
3、定时召开工作会议,向干事传达学院动态,开展好各项活动;
4、负责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开展的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副部长职责:
1、配合部长做好各项工作,与干事做好沟通;
2、教授干事工作实习,配合部长对其进行定期培训,为学院培养接班人;
3、负责协助部长进行部门内部的考核。
三、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
2、配合部长做好对新生力量的培养;
3、定期作自我工作安排计划。
部门内部管理模式
一、部门分组
信息组分为档案组和考勤组
信息组组长:袁皓哲
档案组组长:柏晓鹏组员:何娟
考勤组组长:张克柳
周报表组组长:陈琼珠组员:刘婷叶配
活动组组长:付亚莉组员:谢妙琼孙仕杰倪绣农
二、组内工作细则:
周报表组:每周五按时并且有纪律性的记载各分会上交内容。
档案组:
①分会月总结收集
②分会考核表统计
③部门内部和分会的文件管理。
考勤组:
①部门内部人员到位情况
②分会人员到会情况
③分会活动开展情况
④部门请假条的收集。
活动组:
①活动策划
②准备工作和现场活动安排
③活动具体流程安排
④了解分会活动的开展情况
⑤及时与各分会长联系。
协会规章制度 篇2
一、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出席社联的相关会议;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协会的财务管理,审核各项资金的支出;
3、及时掌握协会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新的工作安排;
4、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对协会负责,接受全体协会成员的监督;
5、主次召开干部会议、干事会议、会员大会等。
二、副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内外事项安排;
3、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及各部门干事的沟通,并对分管部门负责;
4、对各部长的考核管理,组织人员安排,奖惩等,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
5、制定和调整激励机制方案。
三、团支书职责:
1、负责每次团组织生活的.策划和人员安排及场地分配;
2、负责协会成员思想状况的考查和指引;
3、负责协会的团建工作,及时向社联团提交各种电子及书面文件;
4、负责协会内部人事考核工作,公正评选各种评优活动。
四、宣传部职责:
1、依据宣传部的策划活动,负责协会举办活动的组织工作,包括协会性质的活动和非协会性质的联谊交流以及文艺活动;
2、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审计资料、外出游玩,并考虑各种外出活动的经费问题和安全性。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协会各种策划的起草工作;
2、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单的写贴以及宣传板的收护工作;
3、负责协会的宣传以及协会举办活动的信息发布。
六、外联部职责:
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系,负责与其他协会联系,以促成良好的协会关系,提升协会的知名度,负责与其他协会的合作事宜,负责协会活动场地的申。
协会规章制度 篇3
一、开会及活动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场,如迟到次数过多,不予以提干。
2、协会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其他同学举报),.违纪会员将被退出协会。
3、未经协会允许,擅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会员,请自动退出本协会。
4、协会领导成员一月开两次大会,对本月所举办的活动予以总结,并安排下月活动。
5、协会各项活动由主要领导人员商讨实施。
6、活动过程中,各干部、会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每个人都要有集体主义精神。
7、活动中,协会成员不得与相关活动单位人士发生矛盾,不得随意动用其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8、本协会财务一律公开。
9、经费来源:会费、社会赞助、捐赠以及院校拨款。
二、活动与任务
1、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结合会员自身兴趣特点,因材施教,使其学有所成,学有所乐。
2、积极组织参加文化艺术交流和演出比赛。
3、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活动任务。
4、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或与其他兄弟院校、机关单位联合举办公益文化活动。
三、社员权利:
社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教学演出活动,无故勿缺,有正当理由向社长或干部做出申请。
3、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支持协会各项比赛。
5、宣传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形象的事。
6、社长保留罢免权。
7、新任社长从各负责人中选出,副社长从各部负责人中选出。社长拥有对工作不积极,能力不强的负责人的'职务的罢免权。社员若有意参加负责人竞选,请交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必须包含个人简介、尽责宣言自己所竞选的职务。
8、协会会员有协会内选举与被选举权。
9、有参加协会一切活动的权利,条件限制时服从安排。
10、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11、入会自由以及书面申请退会。
协会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十二条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会员
第十八条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章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第五章会员的奖励制度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六章会员的惩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干部的奖励制度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八章干部的惩罚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协会规章制度 篇5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协会规章制度 篇6
为了完善书画协会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现拟定《商丘师范学院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请各位成员认真履行。
一、会议制度
1)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2)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会议,总结协会工作,并对产生的问题展开讨论;表彰优秀干部,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各部门内部会议由本部门自行安排。
4)部长会议参会人员未各部门部长,全体干部会参会人员为协会全体干部,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飞信提前通知。
5)部长会议及全体干部会议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会议期间要维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保持会场卫生。
7)各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制定本部门会议规则。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书画协会实行考勤积分制,每位干部初始积分为一百分,按照会议考勤制度,活动制度增减积分,作为本协会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
(二)请假制度
书画协会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不能参会,必须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由办公室汇总,扣除相应积分,除特殊情况长期请假者,一学期请假超过三次,则做降职处理。
(三)会议考勤
1)每月召开的干部会议以签到,点到为考勤的主要方式。
2)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是不能参会,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报给办公室,每人每次扣除两分。若未请假,也未参会,视为旷会,每人每次扣除十分,一个学期旷会超过三次,视情形做降职或撤职处理。
3)以会议开始时间后五分钟为限,五分钟后到达会场并没有向部长提前请假者即视为迟到。会议未结束离开会场,并未及时返回,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在积分中扣除五分。
(四)活动考勤
1)每次协会活动以签到作为考勤方式。
2)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增加积分三分。
3)培训课、书画展、晚会为可积分的'活动,慰问孤儿院以自愿为原则,不作为积分活动。
三、活动制度
(一)活动类型
1)培训课:书法、国画、篆刻、素描,及相关的艺术类课程。
2)书画展览:商丘市高校书画联合展览,“艺林杯”书画展览,书画比赛。
3)大型晚会。
4)慰问爱德孤儿院。
(二)部门工作
1)培训部安排培训课课程,并负责展览布展的相关事宜。
2)干事部统一协调各部门。
3)组织部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地点。
4)办公室负责用飞信通知会员,考勤工作,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文艺部负责晚会节目征集,活动接待。
6)宣传部负责征集画展作品,摄影,为活动做宣传。
7)外联部为协会大型活动拉赞助,提供资金。
8)编辑部负责准备活动新闻稿。
9)网络部负责上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丰富网站内容。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质量。
2)各部门相互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慰问孤儿院为自愿参加的活动。
以上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主席团、办公室解释并实施,组织部监督实施。
协会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街舞舞协会是由广大街舞爱好者共同组成的自发性群众团体,是为繁荣本市文化事业而设置的群众组织,并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舞协自身特点开展活动,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为发扬舞蹈文化,传播舞蹈技能。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知识,提高身体素质及艺术欣赏能力,改善群众的身体形态及外在气质,提高群众的.个人欣赏和利用身体语言的能力,从而建立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艺术文化氛围。
第二章设立和任务
第三条:街舞舞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街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街舞,练街舞的过程中人们的才能、兴趣和个性得以充分的发挥与增强,释放生活压力,锻炼身心。让更多的人了解街舞,为本市文化生活再添一道风景线。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特点与义务
(一)遵纪守法、品格端正,有意致力于协会的发展和壮大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承认本协会的章程和组织,按本协会的决议,配合本会搞好各种活动。
(三)参与活动积极主动,自觉准时,关心未参加本会的街舞爱好者。
(四)舞协对申请加入者将进行审核,凡符合本协会条件可成为正式会员,建立会籍,同时予以公布。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获得舞协提供的有关艺术交流的信息和服务。
3.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4.有权享受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有关的专业讲座,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第七条:会员退会应向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违反法律触犯刑法,本协会将停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街舞协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和会员若干名。理事会有权审批和决定协会会员及各项工作,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舞协会长为本协会最高管理者,有权对本协会的主要成员进行监督,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长职责
会长负责主持舞协整体工作,制定舞协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培训和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长职责
(一)拟制舞协工作计划,联系活动地点、总结,综合全部工作情况,请示汇报有关问题。
(二)管理和保管财物。
第十三条:舞协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秘书长负责召集。
第五章协会活动
第十四条街舞协会主要以在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街舞知识讲座,组织各种街舞比赛活动,定期对会员进行基础培训,汇报演出,及对外交流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街舞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章程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会员同意。
第十七条:街舞协会章程,自宣布成立之日起实施
协会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协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协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工会协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第三条 工会协会的宗旨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四条 工会协会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工会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如适用)。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具体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权益保障部、经济技术部、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务。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承认工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均可成为工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服务;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工会求助并获得保护。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缴纳会费等义务。
第四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 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提高会员素质;
2.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
3. 组织会员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发展;
4. 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5. 协助和督促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6. 完成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工会依法享有独立管理自身事务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干涉。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审查制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工会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资产的处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工会协会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工会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工会规定为准。
协会规章制度 篇9
协会所有的财产均为协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所有,它必须用于服务本协会的会员,开展本社团的活动以及发展社团之所用。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提供财务工作水平和财务使用的透明度。依据社团联合会及本协会原有相关文件规定先修订条例如下:
一、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社会(主要是企业公司)赞助
(三)学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使用
(一)本协会举办活动的费用
(二)本协会日常管理所需费用
(三)其他正当合理的开支
三、财务审批
本协会的财务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分层逐级审批制
(一)各部门财务报销,必须持有相关的合法的'正规国家统一发票,特殊情况应向理事会(董事长)通报后根据收据报账。发票和收据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注明相关时间、地点及使用事项。
(二)各部门经费使用必须首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账时需负责人签字核实,最终上报理事会(董事长),经财务处报销。
(三)超过预算的经费报销,需事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上报至理事会(董事长)。理事会审议后再经财务处核实报账。
四、财务(产)管理
(一)本协会财务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会及全体成员给予监督,做到经费使用合理,真实,透明;管理和监督要求严格执相关财务条列,按章办事。
(二)协会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联,再由社联向校团委老师汇报。
(三)所有部门在报账时,除出示相关发票及收据外,还需另附一分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报财务处,接受理事会的监督核实。
(四)协会换届时,协会财务有本届财务负责人移交给新一届财务负责人,并出具年度财务清单。同时需在换届大会上做本届的财务汇报,向广大的会员说明协会财务使用状况。
(五)协会所有财产为协会集体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随意占有或挪用,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
(六)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求节俭。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五、财务处职责:
(一)本协会财务以董事长为主的理事会处理相关事宜。
(二)财务处需严格把关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掌握开支情况,并及时的做出合理调整和调度。
(三)财务处需严格的审查各级部门的财务报告,真实无误的登记财务使用情况,并记录在册、存档。
(四)财务处财务人员,应大公无私,公平的对待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申请。不得出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报假账,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协会规章制度 篇10
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我校学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机械创新方向有一定爱好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审核面试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4、 有权使用协会创新资源;
5、 优先成为各类比赛参赛对象;
6、 会员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向协会指导老师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4、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每位会员都应有创设良好实验环境,爱护仪器设备和保持实验室整洁的义务。
6、每位会员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比赛、挑战杯、绘图大赛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
7、老会员应给予新会员在学习、经验上的大力帮助,同时对新会员进行实践辅导,使他们能够迅速成长;
第四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
3、每次学习培训中不得迟到早退,在学习中必须尊重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4、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第五条
会籍终止:
1、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2、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大三下学期确定考研的学生自动退会,管理层成员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4、特殊情况,经研究予以开除。
协会规章制度 篇11
跆拳道馆是练习跆拳道技艺的场所,为有效地管理跆拳道馆,特制定以下制度:
1.遵纪守法、言行爱国、尊师重道、进出道馆要向国旗敬礼。
2.队员进入或离开道馆,须向国旗行鞠躬礼、向教练行鞠躬礼,必须竭尽所能遵守跆拳道精神,遵守道馆制度和教练的管理。
3.参加跆拳道训练必须穿道服训练,佩戴腰带,上课训练时禁止佩戴饰物(例如手表、戒指、项链等),并保持道服整洁。
4.训练时严格按教练指令练习,精神饱满、气势高昂,实战必须在教练指导下进行,并注意不要踢到同伴没有保护的部位。
5.合理使用馆内器材,爱护馆内设施,器材使用后整齐地放回原处。
6.注意保持卫生,不准在道馆内吃零食,乱扔垃圾。
7.队员禁止染发、描眉、涂手脚指甲,否则教练有权终止其训练。
8.因身体原因需中断训练的.队员,可在场外休息,不得干扰其他队员训练,队员之间要互帮互助,不得恶意嘲弄、谩骂及打架。
9.队员训练前必须摘掉眼镜,如因摘掉眼镜视力不清,请务必配好隐形眼镜再来上课。队员在训练中因佩戴眼镜及无视教练要求自行训练不当造成的损害,后果自负。
10.教练与队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热身,做好上课准备。严格遵守本馆训练时间,队员不允许无故迟到、旷课。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跆拳道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 篇12
一、理事会组成制度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
2、协会下设秘书处、礼仪培训部、模特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礼仪模特部。
二、理事会竞选制度
1、礼协会长由竞选产生,评定标准由本学年各项表现和团委老师的意见综合评定。
2、副会长由会长按学年综合表现推荐人选,最后再由团委老师评定产生。
3、各部部长由副部竞选产生,评定标准参照本学年各项表现和个人能力。
4、环节竞选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
三、理事会纳新制度
1、纳新人员分为各部干事和礼仪模特部成员。
2、干事协助各部副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安排,礼仪模特部成员负责礼仪服务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办事负责,勤快积极,能力强;礼仪模特部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身高、形象条件。
四、协会奖惩制度
1、协会例会、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自动除名。半学期统计处理一次。
2、每学期制定日常礼仪服务名单,由礼仪模特部成员轮流出礼仪。轮到的同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取消评定优秀会员的资格。
3、重要礼仪服务活动的人员由团委老师制定,如有事(经核实情况属实)不能参加,亲自找老师请假,一学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自动除名。
4、协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现场记录。
协会规章制度 篇13
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主动承担宗旨规定的责任,对摄影有兴趣并能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本校学生,经过申请,并登记入会者,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积极鼓励一些能力出众、工作热情的成员承担协会中的职务。
第二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维护本协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按期提交摄影作品。
3、会员应向广大干部、老师介绍、宣传有关摄影的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4、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6、对学校、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采风活动、各种摄影比赛或摄影展。
3、有及时了解本协会的有关的变动和参与协会建设的权利。
4、会员入会自愿,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四条 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 本协会对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摄影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鼓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由全体会员共同组成,协会中设立的一些管理职位、职务由全体参与精选的选手经团委老师与突围主席团批准产生。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其中之一兼任社团团支书一职),协会下设秘书处,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学院团委选举产生。BT要求协会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人人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奉献于BT,服务于大众,争取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本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锦上添花。
1、会长: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完成协会和会员申请审核工作任务,定期向学院有关领导、校社联汇报工作,并取得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广泛支持。
2、副会长:
协助、配合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需暂代替会长完成相应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特别要负责本协会成员技术指导以及提高各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工作。
3、秘书处:
协助会长、副会长管理协会,保证协会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会员档案、活动经费的使用及其帐目进行管理。配合学院相关其它部门,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推动并及时宣传,并使本协会在广大员工中产生影响。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组织协会外出活动。处理会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并且和会长,副会长负责与赞助商的沟通和交流。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和成员构成。
第三章 经费
第八条 本协会活动经费由学院领导批准下拨、协会自筹等。
第四章 奖惩
第九条 协会设立若干奖项,根据会员参加活动及摄影、登期情况评出获奖名次,由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十条 凡违反协会章程,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不能认真履行会员职责的,经会长,副会长协商批准可取消会员资格。对会员有破坏协会声誉的行为,由会长,副会长协商决定劝其退出或开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属xx科技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BT摄影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协会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古筝协会的组织与管理,促进古筝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增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古筝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热爱古筝艺术、致力于古筝文化传承与推广的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旨在通过组织学习、演出、交流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古筝演奏技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财务报告;
3.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如举办大型活动、吸收新会员等;
4.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
5. 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教学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具体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会员条件:
1. 热爱古筝艺术,有志于古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 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3. 按时缴纳会费(如有);
4. 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享受协会提供的学习资源和演出机会;
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 优先获得协会出版的资料和信息;
5.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按时缴纳会费(如有);
5. 推广古筝艺术,传播正能量。
第四章 活动组织
第十条 协会定期举办古筝培训班、音乐会、讲座、比赛等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提升会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 活动策划应提前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预算等,经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活动期间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撰写活动报告,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四条 协会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及活动收入等。所有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或发票,并纳入协会账户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方面。支出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古筝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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