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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通常就可以写6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一起来学习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篇1

做社区矫正的工作将近半年,最初接触的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94年出生的xx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缓刑3年。入矫宣告仪式时还不到19岁。

20xx年12月底,父亲陪同其来到司法所接受月度考察和年度考察并填写思想汇报,全所工作人员与他们围坐在xx司法所恳谈室里的小圆玻璃桌旁。一小阵的闲聊之后,我把话题带到谈话笔录的点上,我看着他问道:这段时间在哪里做什么,是否记得每周的电话报告等等,并在笔录上记着我们和他的一问一答,我发现他失去了许多他在这个年龄应有的阳光,看得出他不是紧张,或许那是对法律的敬畏。我目视着他们父子说道,我们做这份工作不针对任何人或任何事,不会添加任何个人褒贬情愫,只是尽力做好上级交给我们其中的一项工作。话音刚落,xx父突然用含着感激的眼神看着我朴实的接过话说道这个老弟说的很对。我心里悠然一乐,这或许是对我做他儿子这项工作的认可、支持一类的。所长对他说道有什么事或什么问题可以问问我,不管是法律知识还是案例只要我知道就不保留的和你交流,我看着他回答。

谈话笔录结束之后,我把月度考察表、年度考察表、思想汇报表一起递给他填写,问了我两个他忘记写的字,随后笑着从他的衣兜里拿出一包红塔山向我递了一支,我说我们所的几个从不吸烟,告诫他也别吸了对肺不好,他父亲站在一旁的补充道本来自己没经济基础家里条件也不好,他说以后会少抽。没过多久,他把三张写好的表交给我,我看过后转交给所长审阅和写评议。他们走出司法所,xx父友好的'和我打了招呼,我说xx叔,天冷路滑骑摩托车要慢点走。这天气想快也快不了,年边交警也查的严,xx父回答道就回去了。

他们走后,我想不明白他当初为何有勇气手拿匕首对着人连刺两下。我总结为,不知畏惧便不懂得尊重生命,甚至健康。我连连问自己近几年来犯罪低龄化的原因,或许是他们不知道在法律面前的姿态亦或是像初生的牛犊真的无所畏惧?

我想法律是助人的,是社区矫正制度帮助像他这类人可以重获自由,帮助人改变、转变甚至知道感恩,这是我所理解的法律的正义。这种正义应该像阳光一样照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充满阳光和爱,这是我所理解的法治和法治社会。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篇2

从教育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

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一是要有爱心。

一颗爱己爱人的心,永远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一个充满爱心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给他的服刑生活带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从服刑人员入矫谈话、组织入矫宣告到要求思想汇报等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秉承一颗爱心,就算是心肠再硬的矫正对象都会软化。陈某,男,62岁,古县镇营下村人,2010年6月因一念之差盗窃邻居5000元被判盗窃罪管制两年。我2011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初次接触他时,神情低落、态度强硬,几次找他都爱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况,陈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某高校教书,一个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条件较好,出了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无脸见家人总觉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了解他的情况之后,与他的家人取得联系,经常主动走访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扬他种田积极、为人诚恳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态放平稳了,敢于面对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只要他会悔改,大家多包容一点,他一定会给点阳光就灿烂的!

二是要有细心。

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2011年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两年。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后来她主动辞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矫正教育。虽然我们后来由于能力有限并没有帮到她多少,但她还总是记着我。2013年3月她解矫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务工时还特别地向我请假,我笑着说:你已经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员了。是的,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女性矫正对象,她们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之举,细心真心对待她们,往往最后还能成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

对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这样才能出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样。社区矫正对象为何当初会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单薄、纪律观念的松散。古县镇是林业大镇,丰富的林业资源给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机,所以我所17个社区矫正对象中有12个是盗伐林木罪,而且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小团体作案。谢某、涂某、邱某、张某,男,均为古县镇古县村坳上人,四人因2011年12月盗伐林木被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开始来报到时四人中三人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唯有谢某按时到我所接受入矫教育。我一边做好谢的工作,一边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来报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等不来,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们家中一一告知他们这样做法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们最后主动到所里报道,并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12年、2013年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每次需矫正对象参加的活动均由这四人代表,并且他们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明白了违法要负责从而更加守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矫正对象也是人,只要认真耐心对待他们,要求他们做的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会配合做好的。

“传道、授业、解惑”是师者的职业要求,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其实一定程度上担当了“解惑”的职责。我想,人性最初都是善良的,多给矫正对象一份关怀、一度温暖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满。以上便是我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点点小体会。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篇3

为创新我区社会管理,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8月8日,区局副局长濮素晖带队一行5人,赴浙江余杭区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观看、会议座谈等形式,对余杭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了解与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制机制全。区里建立矫正工作例会制度、联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公、检、法、司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基层镇街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专职专人负责矫正工作,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载体。二是管理模式新。实行三色管理法,根据矫正类别、期限、犯罪成因、个人经历等因素,将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行心里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使对象能够真正回归社会,确保矫正质量。三是配置资源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社工、矫正志愿者队伍有机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依托当地监狱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教育基地,依托各镇街与福利院等部门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提供了有效载体。四是财政投入大。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按照矫正对象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参与矫正的社工工资报酬、福利保险待遇也一律由财政负担。每开展一例社会调查,财政补贴200元。各镇街对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借鉴经验,结合实际,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实中心工作。依托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发挥中心功用,开展好入矫、解矫教育,巩固矫正效果;认真开展好社会调查,尽可能多地掌握清、掌握全调查对象的信息,为下一步因人施矫奠定基础;指导司法所开展好各类教育和帮扶活动,提升矫正工作的质量。二是完善运行机制。依据“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详细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公、检、法、司加强配合,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把握好衔接、管理、奖惩三大环节,形成规范的日常管理与奖惩考核机制。三是做好各类保障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各级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满足好当前监管、教育、帮扶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篇4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一年有余。在这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这一年多工作中的一点感想: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比如我所有一位60高龄的矫正对象孔某,因犯交通肇事罪接受矫正。

该对象为文盲,且该次犯罪的情况比较特殊,系用自己的三轮车热心搭载同村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致。该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时候曾颇多微词,认为自己是好心帮助人,发生这种事只是运气不好而已,怎么就要判刑了?我们也了解到如果单纯的用一套对于他的理解程度上有困难的专业理论教育他,恐怕收效甚微;所以我们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使孔某与我们先建立起初步的沟通意愿,然后再切入该矫正各案本身,对其乐于助人行为表示充分肯定,但也使其意识到对于所造成的伤害要勇于承担起责任,以平静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对于孔某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也尽量予以帮助解决,并为其联系村委落实一定帮扶政策。到最后,孔某不但完全转变了以前觉得不公平的观念,还积极参加矫正的各项活动,每个星期最积极的事竟然成了向司法所长、工作人员打电话“拉家常”。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在实践工作中

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案主的许多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案主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案主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服刑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我镇目前在册的三名犯群体性聚众斗殴罪的矫正对象因一时哥们义气犯罪接受矫正,司法所在对他们的日常矫正中就严格贯彻帮与教结合的矫正措施,一方面加强其法制法规教育,同时针对其在沟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年轻气盛、做事冲动、不计后果、好逸恶劳等不良心理现象进行矫治。原来三为矫正对象都是动辄在外打闹惹事,对家里事漠不关心,从不帮父母分担家务,接受矫正后,我们针对这些情况一一进行矫治,使其摆正心态的同时树立起责任意识,体谅父母的不易。现在其家人都反映三位矫正对象改变很大,不但能帮家里分担些事情,经常给他们一些家用,而且现在遇到事情也会和他们沟通商量,连村委也反映三位矫正对象现在能够主动帮助人,有一次村委搭台唱戏,一时人手不够,他们冒雨帮忙,前后真的判若两人;另一方面我们积极联系村委对其家庭予以适当的关心,并及时向其提供一些就业信息及就业机会,让他们在改造的同时也能服务社会。

三、以身作则,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每一次组织公益劳动我都以身作则

身体力行的加入到劳动中去,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我所的公益劳动基地为镇敬老院,每次在敬老院的劳动都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在为老人们奉献爱心,而老人们的交口称赞也使他们在劳动中获得尊重的同时,重拾了信心。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案主们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及司法所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篇5

今天主要学习两个方面内容,一个涉及矫正对象信息检查核查,一个涉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管理。从内容上来看,似乎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什么,但是从细节上来看,区别和变化还是很大的。

一是这两部分内容都涉及到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司法所开展工作的问题,结合前面提到的委托情况,到目前为止,明确规定委托司法所开展相关的工作已经有四项了。

二是在20xx版中,针对情况调查是这样表述的: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而在20xx版中,这段文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变成了:有针对性地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三个关键词的先后顺序的排列肯定是道理的,我个人认为这就意味着,接下来,我们对于矫正对象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将更加侧重于信息化手段,而实地查访将成为万不得已的手段,轻易不用。

所以,在20xx版中将定期到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进行走访的要求去掉了。

还有就是,在20xx版中,调查只是掌握活动情况,而在20xx版中,增加了行为表现。这个要求的增加,可以说要求我们不仅要了解人去了哪里,还要求掌握去干了什么。这四个字背后的工作量是巨大的。

三是在20xx版中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就是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对矫正对象进行办公场所点验。简单来说,就是临时检查矫正对象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但是,这一条要求,在20xx版中没有进行说明。

四是20xx版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告的一个项目是社区服务,而在20xx版中,则改成了公益活动。

根据百科解释,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而公益活动的内容则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可以说公益活动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也就是说,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的组织将可以不限时间,不限地域,不限场所,可以完全纳入到社会公益活动体系中,通过线上打卡,积分考核等各种方式进行,极大改变了过去社区服务过于窄小的概念对大家思路上的束缚。

五是在20xx版中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与保外就医的概念使用有点混乱,往往用保外就医来指代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导致执行工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而在20xx版中,对于这个概念有了准确的区分和运用。这就意味着,对于生病的、怀孕或哺乳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类人员来说,每个月都必须要报告本人身体情况,而不再只是针对保外就医人员。

社区矫正学法心得体会300 篇6

这一条主要讲的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

从长期的监狱工作实践来看,分类管理的核心在于分级处遇。如果只是简单的将矫正对象进行分类,而不对各类别矫正对象予以不同的处遇待遇,那么分类管理工作,依然只会是一种形式。

经过学习,关于分级处遇,在新老《实施办法》中,有着不同的表述和要求:

一是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20xx版是由司法所进行分类定级,而20xx版则由社区矫正机构来分类定级,而这就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非常了解。

二是分类管理的依据发生了变化。20xx版对于分类管理的依据比较简单,就是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而在20xx版中,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只是分类管理的依据之一,除此之外还有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不同裁判内容和犯罪类型、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等情况。如此一来,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等级的变化就要受多种因素影响,就需要时刻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分类处遇有了明确规定。20xx版只规定了分类管理,但是没有说明分类管理的具体方式,具体领域,具体要求,以及不同等级的具体处遇待遇。但是在20xx版中,则明确规定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措施和方法上应当有所区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我个人觉得,20xx版已经有所突破,虽然还停留在管理举措和方法上,没有就分类处遇具体内容进行表述,但是以这个为突破口,以针对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出发点,是可以在分级处遇上做点工作的,比如外出请假,外出就医,外出探亲,外出工作等方面的审批,就可以根据分类级别来处理,如此可以更好地激发矫正对象安心矫正,顺利回归社会,让分类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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