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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为你推荐2023《铸剑》读书笔记,欢迎你来品鉴本文。读书如人体血液一样的宝贵。 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读作品时,仿佛徜徉在一个优美的梦境中。读书的心得限于自己主观的一些看法,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把这些看法记录下来。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2023《红色经典》读书笔记(系列9篇)”,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读《小兵张嘎》有感
这本书主要记叙了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侵略村子,杀死了许多无辜的村民,小兵张嘎读后感150字。张嘎的奶奶重伤,不久去世,张嘎万分难过,在他失去了这唯一的亲人后,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参加八路。他要到队伍上去打鬼子,为他的乡亲们和奶奶报仇雪恨。
小兵张嘎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和宁愿不要性命也要救革命的精神令我难忘。最令我佩服的是他那股嘎劲儿,那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是遇到困难决不放弃的精神。他勇敢机灵,但只有十三岁就力争在战场,为祖国,为全村人,更为了奶奶,他坚毅的选择了这条革命路。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的感到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得多不容易。我们在父母怀里撒娇时;当父母帮我们安排好生活时;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因为这是建立在无数的像小兵张嘎一样的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生活在蜜罐中的我们,无法像战争年代为革命事业而奋斗的人那样坚强伟大。那么我们不是应该倍加珍惜美好的现在吗?为祖国也进一份微薄的力量哪吗?
我有幸品读了《红岩》这本着名的红色经典小说,一个个革命英雄人物至今仍回旋在我的眼前: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让人激动、崇敬,又令我悲愤、感叹,夜不能寐。
最令人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革命精神!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在举国上下欢庆建国60周年的激动日子里,我要感谢《红岩》,她为我树立了榜样,她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她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她跟将促使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去!
还是很不错的小说,把“红色”写出了别样的色彩。 当我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低头看着《恰同学少年》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向上的力量在推动我前进。中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少年,就那样深刻地感染了我。
是的,当时我不知道我读书是为了什么,一个瑰丽的梦想,还是为了一个好的大学以及未来的灿烂的前程。但是,我的心胸是否如此狭窄,只顾着自己,而没有一个确切的激励自己的想法呢。
然而他们不同的。我看着润之兄是如何在早上晨读“少年强则国强”,我看着他是如何在夜灯下苦读,我看着他是怎样意气风发地在外面露宿,我知道他是后来改变中国命运的人之一,然而我知道他有他的原因。
然而,看看我自己,看看我自己,我能够做些什么呢,为了自己而读书,在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在下课的时候不着边际地聊天。我心里面完完全全没有可支撑我的东西,所以我才如此吗。我总是喊累,总是说读书很累,那是因为我完全没有一股精气,一股可以改变自己而且可以改变别人的精气。
我想,五四时期青年的那股锐气,是否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了呢。我们当代的书生,只是为了自己的职业,为了自己而读着书,有多少人看到社会的不好而立志要改变这一状况呢。有多少人还想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呢。
我常常想要打起精神来,那么我想起中国的那一批少年,就觉得又有了力量。虽然时代不同了,可是我们还是可以怀着同样的梦想,为了一个更好的中国。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今日中国之责任,仍在我少年。
《小兵张嘎》这部电影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张嘎的奶奶被小鬼子残酷杀害,老钟也被抓走了。嘎子为了救人,就去找区队帮忙,虽然找到了区队,却以为一个假特派员,本来可以救回的老钟还是被鬼子杀害了。他们设计除掉了假特派员,和鬼子斗智斗勇,最后嘎子光荣地加入了八路军,成了真正的小八路。
在这部影片中,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嘎子咯。他嫉恶如仇,机智勇敢,虽说有点莽撞冒失,不守纪律,但正因为他这样的个性,才有后面的事,才有后面的胜利。如果没他,区队可能已经被石磊蒙骗,惨遭鬼子毒手了。
说实话,里面的伪军李歪嘴也蛮可怜的。不是被鬼子打就是被鬼子杀。要试试那几块大洋,他可能已经死在了老罗的枪下了。看来鬼子的走狗还不是好当的。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就是胖翻译。有一回,他吃瓜不给钱,罗金保一枪把他帽子打飞。他一看,呆在那里一动不动。罗金保让他去捡,他就去捡。快捡到时,罗金保有对准他帽子上打了几枪,都吓得胖子尿了裤子。不过他最后还是戴罪立功,帮助区队除掉龟田的。集贤居的佟老板我也得说一说。一开始,他是个贪生怕死的家伙,但经历了许多事后,他认清了事实,倾向于帮助八路军,后来还立了大功呢。
没有嘎子这一群英勇无畏的战士,就无法换来幸福的今天,我们无以为报,只能用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的似海恩情。我们将来一定要像嘎子那样做有骨气的中国人,做有尊严的中国人,让全世界为我们喝彩。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可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 小萝卜头 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因为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所以大家爱怜的称他为 小萝卜头 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前不久,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临危不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且不说这些,单从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在《红岩》这篇文章中,另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因为她十分坚强,在她得知丈夫死的消息后,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沮丧,伤心,二十舍小家为大家,将这种悲痛化为一种动力,为共产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她在监狱中的生活跟不是人能想象的到的。当敌人用拷问她时,她也不透露党的一丝秘密。当敌人用竹签扎她手指时,江姐坚定不移的说:严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在江姐临死时,她也让大家不要哭。再说说小萝卜头,他从小就与母亲生活在监狱中,吃的都是发霉的米饭,八九岁时身高也只有正常人五六岁的身高,就这样他成了一个头大身子小的孩子,所以人家才叫他小萝卜头,虽然生活如此艰苦,但他十分懂事每次开饭时,小萝卜头总是让妈妈吃。他还常常搜集一些破布条、破袜子留给妈妈做鞋用。从五岁起,他就学着自己缝补破衣服了。我们真应该多向他们学习,真实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呀!
红岩精神就像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有多少共产党员为扞卫党的尊严,为今天的国泰明安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现在的我们呢?在课堂上,虽然读着一篇篇关于战争的课文,可每个人都生怕这种事在自己身上发生。红岩精神难道就在这二十一世纪失传了吗?
《红岩》中的烈士们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人人会写诗。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前不久是党九十周年纪念日,九十年前,中国共产党诞生在小小的红船中,九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共产党已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那些在战场中牺牲的战士我们会铭记在心,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没今天的美好生活。
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牢记此时此刻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红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罗广斌和杨益言都是当年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这本书反映了重庆解放前夕敌人的种种野蛮行径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书中的许多人物都是我们熟知的:忠贞的江姐,对胜利有着坚定信念的许云峰,坚持气节的成岗,做秘密工作的小萝卜头,为越狱做出巨大贡献的“疯老头”华子良……在潮湿黑暗的渣滓洞里,他们吃着发馊的饭,喝着不干净的水;受完酷刑后,虚脱的身体只能躺在冰凉的地上。但他们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对革命必胜的信念,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迎来胜利的曙光。
一段让人无法忘却的历史,一个个让人撕心裂肺的场面,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告诉我们,窗外明媚的阳光,曾经是怎样从重重黑暗中穿透出来的。读完这本书我在纸上写下了“铭记过去”这四个大字,以此激励自己。
铭记过去,铭记江姐说的那句话,竹签子是竹做的,而我们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敌人听到这句话时,也不禁打了个冷战,他们被惊吓到了。正因为有这样钢铁般的意志,江姐面对丈夫的首级才越发坚强。
铭记过去,铭记成岗的自白。在地下监狱白公馆里,受尽非人折磨的他依然顽强不屈,壮志凌云地写下了自白书,表明自己的决心。
铭记过去,铭记监狱之花的诞生。在那样一个受苦受难时刻被监视的恶劣环境下,如果没有全体狱友的悉心帮助,没有满怀胜利的信心,又怎么能让反动派对这事不管不问呢?
读《红岩》,一个个英雄人物走到我的面前,他们身上那种坚强的意志,不懈的斗争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里油然而生的敬佩,也陷入深深的沉思。天真懵懂的我们,曾经憧憬着未来,规划着人生,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可在实现的过程中,谁又会想到,会是如此艰辛!但是,恰恰如此,那段残酷的岁月才值得铭记,那段过往记录了梦想实现的点点滴滴,那种鼓舞人心的斗志就是你遇到坎坷时不放弃的精神支柱,是你不知所措时的力量源泉。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尤其是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当你有了一点值得骄傲的成绩时,不要忘了,最初的你想要的是什么,当初的你曾经为此付出的努力。只有坚持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才不辜负这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我会一直品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因为我知道,每次读它,我都有不同于之前的理解和体会,收获满满的精神食粮。
红岩描述了内战时期许多被抓进渣滓洞、白公馆集中营的共产党人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与敌人顽强斗争的故事。“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与无私奉献的精神筑就了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铜墙铁壁。
我们真的很幸运,因为出生在和平年代,因为在党的光辉照耀下幸福生活,我们不需要担心背后突然出现特务的眼睛;我们不需要承受血风腥雨的生活;我们不需要再进行斗争!不,不对,我们还是需要斗争,同谁斗争?同我们的懒惰心理作斗争,同我们的自私心理作斗争,同我们“做天和尚撞天钟”的工作态度作斗争!
《红岩》揭露敌人的老奸巨滑,他们利用美式48套刑具试图撬开共产党员的口,挖出地下党组织,可总是屡屡失败,当身为群众的胡浩因为极度近视看文件被敌人发现时,各种酷刑让惨叫声刺痛所有共产党员的神经。不能让群众无辜牺牲!为了保护群众,保护党组织,齐晓轩毅然挺身而出!正是《红岩》让江姐、成岗、刘思扬、许云峰等一个个让人肃然起敬的名字印在我的心里。
是啊,我们之所以可以幸福的享受阳光,是因为一个个先烈在枪林弹雨中前赴后继用鲜血与生命保卫了家园。想想现在的我们又是怎样建设我们的家园?
工作中能应付了事就马马虎虎地应付;能推脱的事总是会找百般理由万般借口去推辞;谈到收入利益总是闲少不怕多;说到责任,总是推脱“那不是我的事”........如果那些革命先辈看到这些现象,他们的伤痛估计会比遭受敌人48套美式刑具带来的伤痛还要更加厉害!当然今天的祖国在欣欣向荣、蒸蒸日上飞速发展,因为有更多的群众、更多的共产党员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成为职工群众模范的典范!例如郭明义,例如许振超......
想起自己在忙碌时产生的烦燥情绪,想起有时马虎应付的各类学习,想起有时产生的懒散心理,对照革命先辈不禁如芒在背。是啊,仅管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铁路职工,仅管我只负责一些简简单单的工作,但是也有我的责任与义务!认认真真做好份内的每一件事,防范安全风险,确保自身安全,提醒他人安全,为铁路安全运营贡献一份心和力!这就是我的责任。
《红岩》带给我的不仅是震撼,更是一次灵魂的自我检视!建议更多的人从繁忙的状态中抽出一点时间来阅读这本书,或许,她会带给你更多的震撼!阅读的过程就是一次灵魂洗礼的过程!
在那个年代,革命前辈的使命就是保卫家园,而在当前和以后,我们及我们的后辈的使命就是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繁荣富强!
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少年励志红色经典》系列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为建设新中国作出毕生贡献的卓越人物,有科学家,有革命家等等,令我最难忘的就是卓越的科学家李四光爷爷,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艰辛,为新中国找出了宝贵的石油,在世界上给中国脱掉了贫油国的帽子。由于我生在油田,长在油田,因此,李四光爷爷的事迹,令我难忘。
李四光一个熟悉而又响亮的名字,他是一个地质学家,他从小勤工俭学,他为能在自己祖国的土地上找出宝藏,立志学地质学,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国外学业有成,回到祖国。由于当时的旧中国处于十分的落后贫穷,当时的国民政府也极其腐败,根本不支持李四光的地质研究,并且还要阻挠、加害他,是自己的研究根本无法进行,无奈,他又离开自己的祖国。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回到自己的祖国,更加努力的为祖国奉献,李四光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一心为祖国探矿找宝,在崎岖曲折的道路上,几十年李四光几十年不屈不挠战胜了种种艰难困苦,终于,为祖国找出了宝贵的石油资源,还为祖国找出了其它宝贵的矿产资源,为此,李四光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付出了自己的宝贵一生。
同学们,我们应该好好想一下,如果我们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会是怎么样的呢?同学们,看看现在的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科技也很发达,也没有战争的硝烟,所以我们更应该趁着大好时光,发奋图强地学习,将来像李四光一样报效国家,同学们你们说,我说的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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