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逃逃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逃逃》。这本书讲了几段很有趣的故事,令我记忆犹新。
逃逃是其实爸爸的儿子,而后妈王阿姨为了面子只得把逃逃当做侄子。所以逃逃每当碰见王外婆,外公就的管爸爸叫叔叔。因此逃逃决定和大大大一起离家出走,他们打算到大大大姑婆家去,但却因车坏了,只到了苏州,在那里,他们认识了小疙瘩小四川和小山东,后来误入彩云学堂,原来这里是一个小偷训练营。小山东和小四川还有龙龙都是被迫当小偷的。逃逃和大大大在施行小偷计划时逃跑了。大大大碰见小疙瘩,过了几天富足生活,而逃逃则是碰见一个老奶奶,并且住了下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老奶奶的侄子竟是彩云学堂的人,名叫胡子,还好后来胡子跟彩学云堂的司机打了起来,逃逃才逃离了。然后他撞见了大大大,得知小疙瘩的家人非常欢迎他们,于是在几天富足生活后,他们给家里人打电话,但却得知逃逃弟弟陶金被拐,后来终于在两位好人的帮助下回了家。没想到逃逃在回家途中捉住了一个骗子,他成了一个小英雄。他的真实身份被王外婆,外公知道后,对他的态度好转了。
《逃逃》是一本童话书,它比其他童话书更具有吸引力的地方就是贴切生活,百看不厌。它同时也是一本十分有幽默性质的书。
【篇二:逃逃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叫《逃逃》的小说,《逃逃》的作者是秦文君,她是一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逃逃是一个非常重视友情的小男孩,这点让我很佩服。
逃逃的本名叫陶一,可为什么叫逃逃呢?是因为他常常逃课,所以,大家都叫他逃逃了。他有一个小弟弟叫陶金,特别顽皮,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叫大大大和小小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大大大跟逃逃说:有一个地方叫迷人巷,在那里你可以见到你想要找的人,包括天堂上的人都可以到。逃逃听了非常高兴,因为自己的妈妈在天堂,他是多么想去看看妈妈呀!事实上迷人巷这个地方是不存在的。在大大大和逃逃一起去找迷人巷的路上遇到了很多的坏人,比如坏司机、小偷、骗子和大爷叔等,给他们带来很多麻烦和困难,当然,好有很多帮助逃逃的好心人,像龙龙、小山东、小四川、奶奶和李大叔,由其是奶奶对逃逃的帮助,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在寻找迷人巷在过程中,逃逃把友谊放在心中的第一位,有一次,坏司机要来抓他们,大大大和逃逃就分头跑,坏司机看大大大跑得很慢,先去追他,眼看就追上了,逃逃在远处看见大哭了起来,从中我能感受到逃逃是多么重情谊。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像逃逃那样,对朋友有情有义,重视感情的人。
【篇三:逃逃读后感作文】
初看书名,我觉得好奇怪,逃逃?那是什么,不知是人是物。出于好奇就叫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我想,这么有意思的名字内容肯定也不一般吧。
回到家迫不及待的翻看,原来逃逃名叫陶一,两岁就没了妈妈,爸爸再婚生了个弟弟,他很羡慕弟弟有父母和外公外婆的疼爱。逃逃还有很多朋友,最特别的要属大大大了,他满脑子的奇特想法,整天想像要去并不存在的迷人巷,因为在那里能见到想见的人。在他们一起去寻找迷人巷的途中遇到了家境富裕,一年只有两天假的陆乐乐。不管是逃逃、大大大还是乐乐,他们有个共同点就是缺少父母的关爱,所以才想要去迷人巷。逃逃想去那里见妈妈,大大大是因为爸爸整天都喝醉酒不管他,还有并不快乐的陆乐乐,他希望像正常小朋友那样学习和有父母的陪伴而不是有用不完的钱。
常常听家里的长辈们感叹现在的小朋友有多么的幸福,有吃不完的零食,餐餐有鱼有肉,有好多漂亮的衣服,新奇的玩具,什么都不缺还不好好学习,然后说起他们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还有做不完的农活最渴望的就是能有书读。我想说的是,虽然我样样都有,可是我最希望最开心的还是爸爸妈妈能多陪陪我,和我多聊聊天,听听我的心声,而不是经常拿着手机做低头族,这样不仅不利于身心健康,而且还让我们之间越来越有距离感。有时,我跟你们说话但你们好像没听到似的,总是说你们自己的,这让我有种被忽视的感觉,爸爸妈妈,请多给我一些时间和尊重!
【篇四:逃逃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作家为秦文君老师的书,名叫《逃逃》。这本书给我很多想法,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陶一,小名叫逃逃。他是一个很小就没了妈妈的男孩,爸爸又和另一位王阿姨结了婚,并给逃逃生下一个小弟弟陶金。尽管王阿姨对逃逃非常好,然而,由于她一时的虚荣心,结婚的时候,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嫁给了一个有家室的丈夫,而对自己的亲人说,逃逃是丈夫的侄子,这就使逃逃在别人面前不能喊爸爸为爸爸,这给处于成长中的逃逃带来了心理上的压力。逃逃有一个好朋友大大大,为了躲避学习,他骗别人说他去了迷人巷,遇到了种种的怪事、趣事,这也让逃逃相信了他十分想去迷人巷见上自己朝思暮想的妈妈,但逃逃和大大大一起离家出走后发现这一切都是大大大胡编出来的迷人巷。由于逃逃家里的压力与大大大个人原因,使他们出来后就不想再回家,因此他们打算到大大大徐州的阔姑婆家去,去的途中,逃逃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在他生命中一闪即逝但又值得留念的人。离家出走后,逃逃遇到了种种困难,使逃逃开始想家并给家里打电话后,得知逃逃弟弟陶金被拐,后来逃逃和弟弟终于在两位好人的帮助与家人团聚。从此逃逃一家幸福、美满的生活着。
我觉得逃逃的做法是非常不正确的,在生活中遇到不开心的事,必须学会与家人沟通,把自己的想法和委屈诉说出来,而不是选择与朋友离家出走,当今的社会非常复杂,很多事情并不是小朋友能解决的,幸运的主人公逃逃在离家出走的日子里遇到的几乎都是一些好人,相反之下倘若是碰到了坏人,那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书中的内容既令人感到胆颤心惊,又令人感到动人心脾,还令人感到哭笑不得。我认为我们可以学习逃逃的勇敢行为,而千万别学逃逃鲁莽、不顾家人的担忧与感受。这本书不但反应出我们青少年的一些想法,也可以令我们有切身体会之感,我推荐大家有空也去读读喔!
【篇五:逃逃读后感】
《逃逃》这本书写的是陶一逃逃穿越迷人巷的成长故事。在他穿越迷人巷时,见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大大大、小小小、黄美、小瘪三龙龙、小疙瘩、明星、燕尾老头、小山东以及小四川等等。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故事讲的是:逃逃和大大大误入了彩云绝技学堂,却在那里遇到了好久不见的小瘪三龙龙,也认识了小山东和小四川。可是,彩云绝技学堂并不是教绝技的,而是教人偷东西的,而且,只要谁逃走,胡子老师就会割断他的脚筋。逃逃却用他的勇敢和智慧战胜了所有的困难。
尽管逃逃遇到了好么多的困难,但他还是很坚强的面对,他的事迹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
这就是我对《逃逃》这本书的读后感。
【篇六:逃逃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逃逃》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名叫陶一,小名叫逃逃。他有一个弟弟叫陶金,还有几个好朋友,名叫大大大、小小小、赤豆糕大大大、小小小和赤豆糕都是大大大给他们起的怪外号。
逃逃因为大大大的诱惑离家出走,走了很久以后,来到了一户人家,在这户人家里发现了弟弟陶金,这才知道弟弟被拐卖,于是决定救走弟弟。这家女主人很爱陶金,舍不得让陶金走,男主人被逃逃兄弟俩的真情所感动,于是抓住机会,把他们送上了火车,他们到家后发现大大大已经在那儿等了。
逃逃是一个淘气、聪明而又重视感情的孩子,虽然他的离家出走让家人非常着急,但关键时刻却表现出了他的勇气。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秦文君写的,他在目录的前一页是这样写的:写到结尾时,我几乎也成了逃逃迷秦文君。光是这样一句话,想必,让你也想看了吧。不过逃逃非常的懒惰,早上起来都会少一只袜子。
我们只要学习他的勇敢,不要学习他的懒惰。
【篇七:逃逃读后感】
我昨天读了一本名字叫《逃逃》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名叫陶一,小名叫逃逃。他有一个弟弟叫陶金,还有几个好朋友,名叫大大大、小小小、赤豆糕大大大、小小小和赤豆糕都是大大大给他们起的外号。
逃逃因大大大的诱惑离家出走,走了很久以后,来到了一户人家,在这户人家里发现了弟弟陶金,这才知道弟弟被拐卖,于是决定救走弟弟。这家女主人很爱陶金,舍不得让陶金走,男主人被逃逃兄弟俩的真情所感动,于是抓住机会,把他们送上了火车,他们到家后发现大大大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逃逃是一个淘气、聪明而又重视感情的孩子,虽然他的离家出走让家人非常着急,但关键时刻却表现出了男子汉的勇气,这一点让我很佩服。
【篇八:逃逃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逃逃》的故事书。光说书的名字逃逃就让我很好奇,我猜想逃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是真正的人名还是拟人名,是一个活泼可爱又聪明机智的孩子还是什么类似列那狐一样的睿智机灵的小狐狸呢?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拿过书,一页一页地往下读。
主人公逃逃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男孩,他有两个好朋友,大大大尤奇,小小小肖晓晓,他还有一个弟弟叫陶金。
说起逃逃,读了通遍,我虽然为他的迹遇感伤,但也为他的经历而兴奋。逃逃的亲妈妈长得貌美如花,可是一场疾病让他永远地失去了疼他爱他的亲妈妈。想到我每天不知道叫多少声的妈妈妈妈,他如果大声叫出来还有人应答吗?读到这里,我第一次为他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失去妈妈的孩子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啊。他以后的日子可怎么生活呢?于是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妻子,他也有了一个新妈妈,因此他有了弟弟陶金,但是,也正因为这样,他失去了叫爸爸的权力,读到这里我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故事中,燕尾老头是个性情古怪的老人,他是大大大的亲属。据说他的屋里有一只没有壳的乌龟,还有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大大大得到了燕尾老头的家钥匙,好奇心的驱使,进入了燕尾老头的家探个究竟。小小小因为喜欢绿色的椅子,而被夹到里面,而逃逃被燕尾老头的床弄得跳来跳去,最恐怖的是大大大不见了读到这里,我的好奇心蠢蠢欲动,好想去看一看,燕尾老头的床是怎样的一张床,大大大到哪里去了?
几天后,大大大回来了,原来他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迷人港,并且见到了好多以前没有见到的人、未来的事、小时候的自己天啊,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是个我现在就想成为的动漫大师,还是一个象韩红一样的歌手站在绚丽的舞台上深情地演唱我最爱听的《天路》,或者成为一个老师站在讲台上,给同学们传授知识我小时候又是什么样子呢?是不是也和大大大一样有着类似的事情发生?我更迫切地觉得我要是大大大,那该有多好啊!
后来,他们来到了苏州,逃逃和大大大去了一个彩云绝偷学院,那里是培养小偷的地方,可是如果逃掉的话,脚筋会被斩掉我读到这里,有点生气,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让小孩子偷东西,而且还是变着招数培养孩子如何去偷很难想象这样的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多少小偷高手,社会败类啊。
逃逃和尤奇搞清这个学院的性质,决定离开这里,他们历尽千难万险,终于逃了出来,可是陶金却不见了。逃逃十分着急,我也急呀!
逃逃和大大大走散后,他来到了一户人家,发现那个小孩竟然是陶金,他一直喊着哥哥没了,如今小哥俩团聚了,我为他们的相聚而再一次流下了欢喜的泪。可是女主人却哭了,陶金那么可爱,她离开了陶金。哎,这么可爱的孩子谁不疼?
时间不等人,逃逃和陶金回家了,一家人团圆了,看到他们笑,我就开心!
一本书看完了,我幻想着自己也能拥有这样一次充满既欢乐又惊险,既动脑筋又长智慧的旅行该多好啊!我想我也一定会象故事的逃逃一样,最后的成功一定属于我。
快乐的寒假开始了,我的读书计划也总于可以实行。我看的第一本书,名叫《逃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逃逃的小男孩,爸爸给他找了一个后妈,后妈又生了一个弟弟陶金。他就觉得自己是这个家多余的人,决定和朋友“大大大”一起离家出走,结果变成了流浪儿童,还被人拐卖去骗钱,吃了太多的苦。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打电话回家却得知弟弟为了找他被拐,他心里伤心极了,决定找到弟弟再回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后来终于找到了陶金,还抓住了一个骗子。周围的人了解到他的经历后纷纷夸奖他,他成了同学们心目中的小英雄。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不管怎样,家才是最温暖的地方。爸爸、妈妈和家人才是最疼爱我们的人。我们不能因为一件小事而不理解他们。同时,主人公逃逃虽然是一个淘气的小孩,但也很聪明、勇敢,他的优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巧奔妙逃》观后感
看电影喽!看电影喽!同学们高兴地都快把书抛向天空,来表达这种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兴奋感。这几天,我们就像农民一样辛勤地播种,希望过后能有丰硕的成果丰收。今天,我们终于可以放肆一下了。
可是,连电影都与我们过不去,放的竟是一部爱国主义的电影,真倒霉。
不过还好,电影里还有幽默的镜头。比如说山穷水尽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弹棉花啊弹棉花让我们捧腹大笑。这些是让人发笑的镜头,但有的镜头,却让人想起抗日战争的英雄们,他们与电影中的八路军相比,那些幽默的事情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一想起那个时候,我眼前总是一片血淋淋的场面,鲜红鲜红的血沾满了日本鬼子的双手。看见红色,我会想起红旗,会想起那些为了新中国的诞生而牺牲自己生命的英雄。我为这些战士感到遗憾,以为他们无法看到用他们鲜血换来的祖国是怎样蓬勃发展的;我为他们感到骄傲,因为他们能够生活在中国,为新中国的成立立下汗马功劳想到这些,看到任何搞笑的镜头我都笑不出来。
是啊,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建立在先烈们的生命上的,我们有何权利不珍惜现在的一切呢?
《无路可逃》是作家冯骥才的自我口述史系列中的第一部,讲述冯先生1966至1976年在文革十年的经历。
我一口气读完,感觉五味杂陈,有震惊、有无奈、有可笑,对老百姓的打砸抢觉得很无知、愚昧、可恶,对朋友同事的相互帮助觉得单纯、可爱、可怜,同时佩服和崇敬知识分子在逆境中的坚韧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冯先生因家庭成本不好,成为黑五类分子,被红卫兵抄家,被单位张贴大字报打击报复,在社会上是狗崽子、可以教育好的对象。为了生存,只能选择妥协,夹着尾巴做人,偷偷摸摸生活。同时,为了文学的使命,虽历经艰辛,仍坚持偷摸阅读、写作、绘画,苦中作乐,保持初心,才有后来的文学成就。
冯先生家被抄后,与女朋友偷摸着结婚,像是从事一种地下工作,秘密、悄然、不声不响地进行,就怕狗崽子的婚事弄不好招来祸患。偷着找了一间小屋做新房,偷着把两家人聚在饭店一起吃饭,一边吃一边还不时防着怕被人发现,搞的结婚就像是在干坏事。
冯先生在精神压抑的环境,想尽办法寻找着自己心灵的慰藉。经历各种抄家,冯先生的书大部分已撕烂、烧毁。对那些未完全撒烂的、未烧毁的,或是从别处捡来的书,他亲自拿布料或纸板给残书做封面,为了掩人耳目,再写上符合时事的书名,如书皮《马克思的青年时代》,里面内容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冯先生的阅读欲很强烈,时不时偷着看国内外的经典文学作品,时不时拿像章去偷换一些禁书,时不时偷着和朋友换书。阅读过后有思考,对社会、家庭、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就有了写作的欲望。写作内容与文化革命相悖,会招来杀身大祸,所以冯先生把写下大量的文字材料,小说,散文、诗歌,藏在家里的墙缝里、煤堆后、地砖下,甚至是自行车座下面的车管里,不断变换着隐藏地点,生怕人发现。阶级斗争的风声太紧,就把字写的大了作品再写成小字作品,越写越小,最后没办法藏就销毁,只能尽量记在脑海里。
冯先生还偷着临摹国画,用了两年时间临摹了《清明上河图》,和朋友一起偷摸着用柜式唱机在家里放交响曲,偷摸到一处无人知晓的废旧楼房里欣赏朋友的钢琴演奏。
十年的偷摸生活是苦痛的人生经历,让冯先生看清人间百态,社会炎凉,看清了内心坚守和文学使命。此后的几十年,冯先生以偷摸的生活做为文学素材,创作了大量的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如《铺花的歧路》《雕花烟斗》《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等。
本书叫《无路可逃》,正如冯先生说那生活已经遥远 、模糊、看不清,但那经历一直像昨天那样紧紧随,甩也甩不掉,就像冰封般无路可逃的绝境。没有答案的历史不会结束,没有答案的历史不能放下,五十年后,冯先生仍然放不下,仍然在寻找答案。
文章里的张杰,是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它之所以会被称为追逃能手,是因为他所追捕的省外逃犯在去年就占全局追捕的30%。哇塞,那么多!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别急,待会儿你就会知道了的。
张杰之所以能够抓捕那么多逃犯,是因为他在用智慧与逃犯拼搏。文章讲述了张杰与逃犯的5件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件事。事件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椒 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获悉,某抢劫集团头目藏在某新村。张杰与同事周杰前去调查并将犯罪头目捉拿归案。俩人来到出租房,见房中有4名罪犯,可张杰他们只有两 个人,实力无法与罪犯硬拼。怎么办?张杰急中生智,立刻想出了对策,对出租房里的人说了一件与此案毫无关系的事。罪犯进了圈套,随后跟随张杰来到公安局, 被民警们绳之以法了。张杰真厉害!
看来,做事不能光用粗,更要用智慧。即使你的力气再大,可中了敌方的计谋,成了瓮中之鳖,最后被敌人瓮中捉鳖,那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相反,若是你智勇双全,把敌人的计谋分辨出来了,使用了计谋让敌人引蛇出洞反被蛇咬。你瞧瞧,咱们可不能小看智慧!其实,在电视上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物,大家熟悉的喜羊羊也是一个智勇双全的羊。同伴经常被捉,有时是好吃懒做的懒羊羊,有时是爱打扮的美羊羊,有时是村长慢羊羊,还有时是一同被捉,可每次 喜羊羊都有计策成功脱险。在我的印象中,记忆最深的是一次美羊羊生日,结果大家装作不知道,美羊羊生气了,便离开了羊村,不料被灰太狼捉住。那天,也是红 太狼的生日,灰太狼把美羊羊当蛋糕的内陷,不料中了喜羊羊的计,最后,把美羊羊救了出来。而灰太狼他们呢,得到了一个蛋糕实际上是一个炸弹。当他 们把蛋糕切开的时候,轰得一声,被炸飞天了。
这是我联想到了当班长时候的我。那时,同学们自习的时候在座位上说话,我拿起实心球就说:谁敢说话,我就砸死谁!现在想一想,可真后悔。若是那 时用激将法,也可以让说话的同学乖乖地闭上嘴,可我偏偏动粗。唉,那时不但没让讲话的同学闭上嘴,反而让一些没讲话的同学讲起话来了,悲哀!看来,智慧高 于武力。以后,我一定要用智慧办事!
这本书梳理了经济周期这个概念的来源以及发展,现在研究的进展,相当于一本经济周期史吧,我个人这么认为,没有特别学术,看起来也挺快的。对经济周期的来龙去脉也会有所知道,文章最后用熊彼特的心跳之声作为跋,作者可以说是非常别具一格了,好评。心跳之声n一大早,我在门外待了大约10秒钟的时间,就感到非常寒冷。现在,我回到屋子里,舒服地坐在炉边,一边享用着早餐,一边阅读报纸。放下报纸,我望了望窗外,满眼尽是晶莹剔透的冰晶。突然,我看到一大一小两只胖胖的“熊”从花园走过来。大的是黑熊,小的是白熊。无论何时向前走出几步,那只小白熊都会停下来,好像在雪地中找什么东西,大黑熊也会转过身子耐心等待。最后,两只熊跑到了窗前,正好在阳台下。大黑熊打开了门,寒风立刻吹进屋子里。她正是我的妻子伊塞亚,此时穿着长长的黑色外套。小索菲一起进来,立刻跑到我的椅子边,我帮她脱下白色的外套和小靴子。她的下巴冻得红红的,眼睛一眨一眨。“你看起来很是自得其乐,”伊塞亚说道,“……你的早餐已经吃了4个小时了,知道吗?”n当然。我早餐能吃一整天。“让我猜猜,”她说道,“你读有关经济周期的报纸或书籍了?”n“都读过了。”n“那你发现了什么没有——我是说关于经济周期的问题?”n“无法根治,但很有趣。人们可以修正经济的波动,但不可能完全避免。如果你想要完全避免,事情就会变得更加糟糕。”n她倒了一杯咖啡,看了看正在地板上玩苹果的索菲,我则看着窗外。湖面上小小的涟漪慢慢向着湖岸散开。或许这个星期湖面就会开始结冰?此时,伊塞亚也正望着窗外,她像在思考什么。而后她从口袋中抽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这张纸条是我写的。“我一直在找它……”我问道,“你在哪里找到它的?”n“在花园的亭子下,”她回答道,“现在我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再写下去了。”n她朗声念道:n周期并不像扁桃体那样,是可以单独摘除的东西,而是像心跳一样,是有机体的核心。——约瑟夫·熊彼特,1939年n
[捂脸]老实说,这本书开头文笔真精彩,但后面的编年体的确很难啃。
如果不确定自己有耐心读完,建议先读第2章、第3章、第20章。而且,请务必反复阅读附录1。
[爱心]周期并不像扁桃体那样,是可以单独摘除的东西,而是像心跳一样,是有机体的核心。
抛开真实世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去讨论经济周期毫无意义。
读史使人明智,经济周期至今仍然是逃不开的客观规律。有幸看完了第一遍,我推荐自己重读第二遍。
[咖啡]以下摘录几件很重要的事情:
1705年,约翰·劳出版《论货币与贸易:兼向国家供应货币的建议》,呼吁建立土地银行。
1764年,亚当·斯密乘船来到法国,遇见了魁奈。1773年,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
1862年,克莱门特·朱格拉出版《论德、英、美三国经济危机及其发展周期》,首次清楚地论述了经济周期的原因源自于内在的不稳定现象。
1929年,巴布森预言了股票市场的崩溃,费雪则不同意这个观点。
本书围绕「经济周期」这个主题,犹如一本简史,从欧洲引入纸币及由此引发的投机泡沫开始,逐渐讨论到经济危机、货币与信用问题、央行的成立背景,接着分析经济周期的波动规律(存在3个不同的周期),进而分析经济周期的成因(不同经济学派的解释既有联系又有分歧),最后讨论了经济周期与资产价格的关系(画重点:对投资者把握宏观趋势极有帮助)。沿着这些主线,书中介绍了很多经济学概念及其背景,各个经济学派和对经济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济学家逐一出境(如:亚当斯密,萨伊,凯恩斯,还包括很多诺奖得主),作者从中立角度介绍这些基础知识,对入门读者而言,真是幸运。作者凭借深厚的经济学功底把看似零散的概念或人物串成清晰的主线,读完以后对经济学原理有了更多理解,受益匪浅。另外,本书文笔生动,对经济学感兴趣的话,强推本书,若读过经济学原理的入门书籍,本书的阅读效果会更好。
阅读,是一种多功能的活动,能够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读完作品,想必您有很多想表达的内容。你是不是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感到困惑?我们的目标是为您提供最好的“少年闰土读后感”。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爸爸给我讲过《少年润土》的故事,闰土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我第一次读了《少年闰土》这篇经典文章,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着读着,一位富家少爷——鲁迅先生和一位乡村穷少年——闰土,交替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对他们都产生深深的崇敬之情,为他们那份纯真、深厚的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住在城市里的鲁迅,过的是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在一次回老家中,偶尔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一起快乐地玩耍,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成了最好的朋友。日子在无忧无虑中悄无声息地过去了,离别的日子到来了,他们依依不舍地分别了。离别之后虽然相互之间也互送过一两次东西,但再也没有见过面。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敬佩鲁迅,他不但不歧视穷人,还和穷苦孩子成了好朋友。用现在的话说,鲁迅就是一位富二代。他衣食无忧,想到哪里玩就到哪里玩,想和哪个富家子弟玩就和哪个富家子弟玩。可是他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的农村,能与农村的闰土知心相交,在一次次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他不会看不起穷人,没有嫌弃农村,这是一种多么大气的情怀,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格。
我想: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爱、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着非常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的少年缩影。鲁迅和闰土之间可以互相影响,都从各自的身上吸取到知识、学到好多本领,获得无穷乐趣!这难道不是留给我们这一代难能可贵的精神动力吗?
读完短文《少年闰土》,我不禁为作者鲁迅那细致的人物特点描写暗暗喝彩,又为闰土那过人的胆识佩服之极。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金月之下,沙地看瓜,手握钢叉,奋勇刺猹,这是其勇也。雪如鹅毛,支匾撒谷,观鸟来食,拉绳捕鸟,这是其智也。这就是少年闰土,行走于沙地之中,戏耍于海滩之上——乡下的孩子多好呀,无时无刻不接触着大自然!作者拿自己与闰土进行了鲜明对比,更突出了乡下孩子的快活,一段羡慕之后,我陷入了沉思— ——
闰土在乡下见多识广,而我们既没他那样勇敢,又没他知识丰富。那捕鸟的技术,那刺猹的英勇,我自愧不如。我们现在不是天天上学,就是忙特长,这成了我们逃避充实自己的借口,偶尔有些时间也是在平坦的水泥道路上玩耍。闰土要看瓜刺猹,我们城里的孩子可能一看见凶猛猹,还没刺,就丢下钢叉,撒腿就跑。闰土雪天捕鸟,可我们一看到“蓝背”、“道鸡”呀,就会激动地惊呼起来,结果把鸟全吓飞了——这都是因为我们没有接触大自然。今天不是家长叮嘱“山上有蛇,千万不能去”;明天就是报纸上说:夏天蚊虫极多,请少接触花花草草。而这一切也让我们像鲁迅一样过着只有“四角天空”的生活。
读完《少年闰土》不仅让我明白了一些写作方法,更重要的是让我得到新的启示:要遇事不惊、不慌、不乱,大自然才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学会走进大自然,探索他无穷的乐趣和奥妙!磨练出不畏困难的胆量,并从中积累丰富的知识。这就是——要做一个有胆识的少年。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的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少年闰土》说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一位伙伴闰土,他生活在海边,经历过许多有趣的事,给小时候的鲁迅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其中重要讲述了闰土经历的四件事:雪地捕鸟、看瓜刺猬、海边拾贝和潮汛观鱼。这四件事不仅让鲁迅感到新奇,也让我感到新奇。
那时候,像鲁迅这样的有钱人家的孩子,没有父母的严格监督是不能出门的。他们只能从书本上学习。鲁迅甚至不知道西瓜是从哪里来的。他们的活动范围更广,动手能力更强,对生活了解更多。
时代企业发展到今天,仍然有很多学生父母也是非常宠爱、溺爱自己孩子,照样把孩子看管得非常需要严格,生怕孩子累着了,跑坏了,什么事都不让孩子做,一切都帮孩子包办,确保教育孩子发展非常的“安全”。结果就造成了社会新闻媒体报道中常见的:父母什么事都帮着孩子做,让孩子学习变得具有十分严重依赖父母,长大后除了通过读书啥都不会,生活方式根本问题无法自立。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同学变宅了、懒惰了,大家都只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不管学生自己企业有没有一个独立的生活学习能力。《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内容告诉了我们,光有书本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我们教师还要有生活环境方面的知识,只有拥有了书本进行知识和生活相关知识,并将研究它们合二为一,我们国家才能更见多识广。
无意中又看到了《少年闰土》一文,脑里也涌现出很多我心中的闰土。小时候门口是围龙屋一条窄窄的走道,走道两旁是为生计忙碌的各行各业的邻居,时光流转,旧屋渐渐冷清,能回忆的只是空荡荡的房子,还有那群小伙伴,他们或离去,或搬迁。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在不知不觉中离我而去。每次回到熟悉的小巷,每个角落都有我留下的童年大多数快乐的时光。我们在那个年岁不断的挥霍着我们的青春,终于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长大了。
有时在想:是不是在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一群快乐的小伙伴,我们总黏在一起,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虽然乏味,但我们却开心的玩着,笑着,而且在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乏味游戏。我们在一起说着不知道说什么的说不完的话,玩着不知道为什么玩不完的游戏。似乎童年总是做乏味的快乐事情,似乎童年总是快乐的做乏味事情。也许有一天,当我们再次与我们童年的伙伴相遇在茫茫人海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他也变成了闰土。不过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不过都是千万闰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对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道丰富,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喜爱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海边的农村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个银项圈?
闰土不但可爱,而且知识丰富。
闰土虽然才十一二岁,但他懂得许多有趣的知识。他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碴。这些不仅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更没有看见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批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便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鸦鸽蓝背等等。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碴可有趣啦!月光地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碴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循声刺去。那畜生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匹碴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碴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更加喜爱他。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是很贫乏的。啊!闰土,你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使我知道了天下原来如此广阔,仿佛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我向往你的生活,更向往你丰富的知识。真希望你能迈过旧时代,跨进新世界,和我成为好朋友。
啊!少年闰土,我喜欢你!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能够明白,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此刻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少年闰土》是选自鲁迅的书籍《故乡》,读完后感触很深,让我领略到了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由整理]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搞笑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明白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那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我就应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题目:《少年闰土》600字。读过鲁迅先生的《少年闰土》,心中有些许想法,想写成一点读后感作文来抒发一下心中的感受。
短暂的相识,纯真的情谊,浓浓的,永久的。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少年闰土》,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闰土相识了,闰土向我讲起在海边的经历,让“我”很是钦佩,可是后来,闰土要回到的去,我们两个难舍难分。“我”与闰土在以后的几次互相托带中,彼此的友谊在这里得到延续。
读罢本文,我对鲁迅和闰土之间的美好情感深深感动。同时,鲁迅对现实的不满和对闰土农村的向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文也明确的告诉我们题目:既要书本上的知识,也要像闰土一样投身,获得更多的切身。在这篇文章中,多次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感受题目:“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这句话充分写出了鲁迅的感慨。同样,也写出了我的心声。们整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每天只来往于学刑饽浚和家庭之间,生活天地如此狭小,与见多识广的闰土比起来,我们简直如井底之蛙。也许,当闰土正在雪地捕鸟时,而我却埋头无尽的中;也许,当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我却早已进入梦乡;也许,当闰土在海边看跳鱼时,应该和伙伴玩耍的我却有在舞文弄墨……由此可见,我们的生活是何等单调、乏味。文中鲁迅还写道,“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许多新鲜事题目: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的经历。”这些事鲁迅都不曾遇见,让他感到无比新鲜,但在闰土眼中,确实何等平常。所有这些趣事,都使鲁迅和闰土的情谊愈加深厚,并使他们不愿分离。
少年闰土,你聪明、纯真、朴实,给了少年鲁迅无数的知识和乐趣,我也要像你那样珍惜,亲身实践,投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迎接。
读了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十分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并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亮堂堂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存在屯子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边的习俗。还能够晓得,他的怙恃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慧,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刻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如今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季,气候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水,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山河酿成了粉装玉砌的天下。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索一拉,鸟就被捕住了。另外,他还了解很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炎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风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晓得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兔脱了。……我读到那里,宛若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全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显露的机灵大胆,使我更为佩服他了。
闰土知识雄厚,我和他一比,真是惭愧,我成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认识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缺少。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陋,我应当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效的好门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短片小说《故乡》中节选的《少年闰土》。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
从这篇课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鲁迅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少年闰土。爸爸告诉我学习文章要从学习作者开始。于是,我就上网查询了关于鲁迅的一些简介。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鲁迅的原名是周樟寿,鲁迅这个名字只是他的笔名。他生于1881年9月25日,亡于1936年10月19日。他是浙江绍兴人,为20世纪中国的重要作家,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巨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评价为现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评论、散文、翻译作品,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了解完作者,现在要了解这篇文章了。少年闰土节选自鲁迅1921年写的短篇小说《故乡》。《故乡》通过中年闰土和少年闰土的对比以及杨二嫂等人的刻画,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农村的衰败,农民在封建政权压迫剥削、愚弄、毒害下痛苦的生活和麻木的精神状态。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里面"我"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了鲁迅的思想感情,但这是文学作品,经过虚构、想象,所以不能说"我"就是鲁迅。少年闰土是小说《故乡》中一段插叙,题目少年闰土是编者后加的,节选出来的章节所表现的中心思想与《故乡》整篇小说的主题是有差别的。
少年闰土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朴实、健康、活泼、机灵、勇敢的农村少年的形象,作者在文中闰土给"我"讲的看瓜刺猹、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跳鱼儿等几件事来表现闰土的特点,表现了闰土丰富的知识,和宽阔的眼界。几件事有主有次,有详有略。由于这是一篇写人的文章,必然要使学生在读文过程中了解人物的特点,感悟作者表现人物特点的方法,但由于少年闰土生活的年代与学生现实中的'环境已相距甚远,所以学生在学习理解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会影响学生的学习解。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是一个富有表现力的少年。"他的父亲十分爱他",他的生命是有活力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他的心地也是善良的。
学习完了少年闰土,我又上网查了中年闰土。少年的闰土是鲁迅家里管祭器的,他和鲁迅的关系非常好,但是中年的闰土和鲁迅却是用另一种方式来对话的。中年闰土却和以前不大一样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见了鲁迅,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小时候,鲁迅的爸爸是闰土的爸爸的老爷,现在,他们长大了,鲁迅就是闰土的老爷了。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以前生活的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不应该对这不满意,对那不满意,要知道生活的来之不易。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做【少年闰土】。写的`十分好,写的也很仔细。这篇文章是一篇一人多事,多特点的文章。我细心地品读着。当我读到“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地去看。”的时候我可以看出文中的“我”渴望见到闰土的急切心情。“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这里是对闰土外貌的描写。从“紫色的圆脸”可以看出闰土经常参加劳动、风吹日晒、身体结实健康。“头戴一顶小毡帽”是当时农村孩子的打扮。“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是当代风俗,以为用圈子套住,孩子就不会死,虽是一种迷信,但说明闰土的父母很疼爱他。读下去,使我更喜欢这篇文章了。特别是在倒数第2自然段“啊!闰土的心理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这里的“无穷无尽”指没有止境,突出了闰土的知识丰富,也体现出“我”崇拜他的原因。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很好。把一件件事写的就想在我们眼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语文课上我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突然有感而发,便写了这篇读后感。
课文主要说了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看跳鱼儿,几件事。通过鲁迅的描述,我大抵知道了闰土的性格、生活背景、在农村发生的有趣事。
我个人认为闰土小时候活泼自由,惹人喜爱,爱交朋友,对鲁迅以朋友之心真心对待,但有些胆小,遇到人很害羞,不好意思。闰土很会玩,农村有许多玩意。
闰土小时候很可爱活泼,有话就说,从不隐瞒,与鲁迅很好,可是等闰土长大了,变得冷漠了,寡言少语,见到鲁迅也不像从前一样热情了,变得和木头一样,很死板,不像从前一样开朗,与鲁迅有高低贵贱之分了。相貌变得难看了不再有紫色的圆脸充满活力而是变得灰黄毫无光彩,稚嫩的手掌也变得很粗糙还开裂了。与小时候的闰土形成了对比。当老师读鲁迅与闰土二十年后见面的资料,闰土的形象在我心目中突然破碎了。原来的闰土呢?他跑哪去了?后来老师又调出鲁迅与闰土小时候闰土要离开时的图画,我看到鲁迅扯着闰土的衣服不让闰土离开,闰土脚步也格外缓慢,我看出了鲁迅与闰土的情感,虽然不是长久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我突然希望自己长大后只做一个普通人,因为我不想失去与伙伴们的友情。不想自己和鲁迅一样失去原来要好的伙伴。
前不久,我怀着对鲁迅先生无比崇敬的心情阅读了他的作品——《少年闰土》。读完后,我不禁感慨万千:鲁迅先生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神态、语言的描写,刻画出了一个活泼可爱,见多识广的农村少年形象,表达了“我”对闰土的喜爱、佩服及怀念之情。
课文中,有一段文字令我印象深刻。“啊!闰土的心理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这一段对我有着不小的触动。作者借“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来说明“我”和“往常的朋友”平日里生活的空间小,不能广泛地接触大自然,同时也写出了“我”对农村生活的向往。读完这段,我也想起了我现在的生活,我觉得我也像儿时的鲁迅一样,知识面不广泛,不像闰土那样知道那么多的新鲜事儿,我应该像闰土那样多接触大自然。
当我读到“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却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一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子上的绳子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这一段话时,我体会到了,作者描写了闰土捕鸟的许多动作,这一连串的动作描写把闰土捕鸟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具体。让我读来可以感受到闰土捕鸟的技术高、本领强,小小闰土是多么聪明机灵。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及闰土的见多识广,不及闰土遇事会开动脑筋。我应该向闰土好好学习。
这篇文章令我对鲁迅先生的敬佩又多了一分。他抓住人物动作、语言等的细节描写,让读者深刻体会到人物性格特点的写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非常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非常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而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主要内容:课文先描绘了“我”记忆中看瓜刺猹的闰土,接着写与闰土相识、相处的过程。重点写了闰土给“我”讲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和潮汛看鱼四件事。最后写两人的分别和友谊。
读了本文,我对鲁迅和闰土之间的美好情感深深感动。同时,鲁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闰土农村生活的向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文也明确的告诉我们:既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要像闰土一样投身自然,获得更多的切身体验。在这篇文章中,多次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感受:“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
这句话充分写出了鲁迅的感慨。同样,也写出了我的心声。同学们整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每天只来往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生活天地如此狭小,与见多识广的闰土比起来,我们简直如井底之蛙。也许,当闰土正在雪地捕鸟时,而我却埋头无尽的作业中;也许,当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我却早已进入梦乡;也许,当闰土在海边看跳鱼时,应该和伙伴玩耍的我却在舞文弄墨……
由此可见,我们的生活是何等乏味。文中鲁迅还写道,“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这些事鲁迅都不曾遇见,让他感到无比新鲜,但在闰土眼中,确实何等平常。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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