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被要求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平时学习时多注意对文字的积累可以帮助我们写作文,写作是不是而常常困扰到你?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6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从小学到现在,应该读过各式各样的书籍,五花八门,任你挑选,可是一定有不是自己喜爱读的书,没有兴趣的书怎样都读不起劲来,像科学、自然、物理等等,我都不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这样的人生》!
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在说,他从小就被家里赶出了家门,小时候曾睡过洞穴,靠潜水采海菜维生,从小就要在外流浪的他,都没埋怨过父母,乐天知命的她,没什么读书,凭着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从八岁自己养活到自己20岁,结了婚,有了能力,还以德报怨帮忙父母还清债务,不只对亲人尽心又尽力,在这20年的经历,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个性,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
我觉得他真的很勇敢,我学到会做人比会读书还重要的道理,也学到如何越挫越勇,跌倒了自己爬起来的道理,拥不放弃,才是你真正的成功。也让我明白孝顺,不是用来表扬自己的,而是一种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在里面有一句“不要用跳的拿东西”我的很喜欢这句话的意义,因为人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任何事情,爬的越高,摔的越重,就像房子一样,地基没有打好,等到一个大地震,你的房子就像一片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叶。
这一本书真的值得你去一看,它让我学到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到现在,我看了好多本书,它还是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7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500字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所以,爸爸妈妈每天叫我读上面的一篇文章。先前我是很不愿意的,读了几篇以后,觉得这本书里的文章还很吸引人,我就自觉读下去了。《试吃蚱蜢》太搞笑。小作者为了当英雄,说要生烤蚱蜢来吃,一吃,啊!真苦!逗得我哈哈大笑。读这本书很值得,它既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又能够丰富我的想象力,还教我怎样去做一个具有良好品质的人。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老子写的《道德经》。
刚认识几个字时,我就开始读诵《道德经》了。当我流利地背出道可道,非常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词句时,总会收获大人们赞叹的眼光和小朋友羡慕的神情。冲着这份收获的愉悦,我不需更多理由地喜欢上了老子,还有他的书。
当然,对于五千多个方块字,我知之甚少。方块字里装容的思想,我更是一无所知。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老子出关的故事:老子曾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官,不知是因为厌学还是厌世,他头顶紫气,骑着青牛奔函谷关而来。总兵尹喜无比崇拜地胁迫老子:留下买路财!
老子用了多少天完成了这部经?是写在龟壳上还是竹简上?收到五千言关税的尹喜是怎样的心情?我都不太在乎。我在意的是老子出关后去了哪里?莫非他追随着太伯、仲雍的足迹,南奔蛮荆,断发文身,遁形于江湖?莫非像陶渊明一样,在心远地偏处发现了一片桃花源,然后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还是真的在日照香炉生紫烟的勤习苦修中,得道成仙,变成了太上老君?
岁数越长,经历越多,越感受到《道德经》的字字句句里,似乎有一种神密的力量,它会在不经意时如星光闪耀一下,显现出先知的、智慧的灵光。纪录片《HOME》(家园)展示了人类因为无限的欲望而对自然的破坏,家园环境岌岌可危。似乎这与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警告契合。在争欲与贪婪面前,谁敢说自己不是大自然家园的强盗?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大讲仁义时,也是道德沦丧时;英雄辈出时,也又是国破家亡时;法令滋彰时,又是盗贼多有时。推崇忠时,则必有大奸出没;提倡善时,则必有邪恶出没;一片孝声中,处处可见不肖子孙。每当从历史的故事中,感受到美丑相生、善恶相成、忠奸相随、好坏相较,只有震惊、叹服、感慨的份了。
老子提倡无为、处下、示弱、不争。老子崇尚以退为进、以无胜有,以柔克刚,以静制动。老子逆向性的思维、颠覆性的感悟,让我大开眼界,如旱汲雨。《道德经》,是一口很深的井,井里有取之不尽的甘泉。遇有矛盾时,善者不辩;面临成绩时,不矜不伐。小有挫折时,坚持始于足下。心急意烦时,提醒自己致虚守静。
如果说道是玄之又玄的,那么《道德经》则应是众妙之门了。这虽是本五千字的小书,却是涵盖了中国几千年智慧的大书,我还有很多读不懂的地方。也正是它深不可识,惚兮恍兮窈兮冥兮,怕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吧。
从小学到现在,应该读过各式各样的书籍,五花八门,任你挑选,可是一定有不是自己喜爱读的书,没有兴趣的书怎样都读不起劲来,像科学、自然、物理等等,我都不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这样的人生》!
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在说,他从小就被家里赶出了家门,小时候曾睡过洞穴,靠潜水采海菜维生,从小就要在外流浪的他,都没埋怨过父母,乐天知命的她,没什么读书,凭着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从八岁自己养活到自己20岁,结了婚,有了能力,还以德报怨帮忙父母还清债务,不只对亲人尽心又尽力,在这xx年的经历,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个性,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
我觉得他真的很勇敢,我学到会做人比会读书还重要的道理,也学到如何越挫越勇,跌倒了自己爬起来的道理,拥不放弃,才是你真正的成功。也让我明白孝顺,不是用来表扬自己的,而是一种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在里面有一句“不要用跳的拿东西”我的很喜欢这句话的意义,因为人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任何事情,爬的越高,摔的越重,就像房子一样,地基没有打好,等到一个大地震,你的房子就像一片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叶。
这一本书真的值得你去一看,它让我学到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到现在,我看了好多本书,它还是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老师评语:跟着你的叙述,我也十分紧张,也很好奇结果,难怪你会半夜起床读出个结果,写的很吸引人,继续努力!
作文可以展现出作者丰富多彩的情感和思考,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深度和专注度让我们更加优秀。优秀的作文可以使人有种身处其中的独特感觉。探索“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了解更多关于这个主题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由于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由于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由于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色泽,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先容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收留。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春秋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承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由于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魄,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糊口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出色!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雪窖冰天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承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碰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气力,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固然自己的法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仍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糊口得更夸姣,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但愿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由于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贵重的地方。
这天,爸爸从外地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本书——《绿野仙踪》。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认真的读了起来,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多罗茜的小姑娘和她的小狗托托,生活在大草原上,一天,威力巨大的龙卷风把她的房子卷到了一个叫满地金的国家,无意间,压死了无恶不作的东方魔女,成了满地金国人的英雄,并得到了东方魔女的银靴,为了回到自已的家乡,她求助了善良的北方魔女,在北方魔女的指导下,她和托托正式向奥兹国出发,一路上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到了奥兹国,奥兹大王去却为难他们让他们杀了恶毒的西方魔女,他们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杀了西方魔女。奥兹大王实现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的梦想,让多罗茜去找善良的南方魔女,在南方魔女的帮助下,多罗茜终于回到了大草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怕,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通过努力梦想一定会实现!
徜徉在无尽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触,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紧紧地捉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布满向往。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知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想,同时又感触感染到了天然的神奇和科学的气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介入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实在,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固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外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终极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旧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由于尼罗船长高于凡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品。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环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限的奇景异观,终极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热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由阿拉伯海底隧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着土偶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布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鞭辟入里,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良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以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由于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假如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假如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由于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碰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作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作别后,终极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由于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已经读了良多书了,不外在这其中,我仍是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人物有几个,我最喜欢是的查理和旺卡先生。书里还写了一个神秘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查理的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报纸,说:“特大新闻!旺卡先生请五名小朋友到他的巧克力工厂用一天的时间参观工厂里的每个车间。”他又继承说着旺卡先生的话:“我在全国的旺卡巧克力里藏了五张金奖券,只要拿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来到我的巧克力工厂里。走的时候还可以带着一卡车巧克力回家。假如吃完了,还可以拿着金奖卷再来领。
查理的妈妈说查理没有这个机会,而查理的爷爷却并不这样想,他以为查理有这个机会。到最后查理拿到了金奖卷。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旺卡先生才说出了他的目的。他把整个工厂都送给了小查理,也把其他人就到了工厂里。
我喜欢查理和旺卡先生,查理非常乖,不吵也不闹。旺卡先生什么时侯都很幽默,干什么事都兴致勃勃的。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一-议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树上的红苹果。
我读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意林》这本书,《意林》有许多版本,我读的这本书是关于友情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怎样和别人相处才是真正的朋友,怎样和别人接触才能让别人更喜欢你。此外,这本书在每篇文章的开头,都会写一则格言,让我们更深一步地去了解书的内容。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格言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计较被遗忘的”。这句格言相对的文章是《忘记邀请的朋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过生日,却忘记邀请了我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朋友并没有生气还在安慰“我”。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不由发出赞叹:这是多么珍贵的友情啊!再想想我自己……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郭晶晶写优秀值日生的名单,郭晶晶忘了写我的名字,我看见了,非常生气,对她说:“你为什么写王思雯,王芷蕙的名字,却不写我的名字?”“我一时着急,忘了。”“忘了?那你还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了!”我说道,“那你扫地扫得也不是很好!”郭晶晶急忙找理由辩解。“谁扫地扫得不好了,哼!我要和你绝交!”“绝交就绝交,谁怕你啊!”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吵了好几天,王芷蕙看不下去了,便对我们俩说:“你们两个人也真是的,因为一个名字也能吵起来?到时候再让郭晶晶写上你的名字不就行啦,至于闹得这样大吗?”经过王芷蕙地劝说,我们俩才和好。文章中的作者的朋友,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吗?
可能听了我的介绍,大家又更一步的了解了《意林》。那么,让我们提着篮子,一起去书中采集果实吧!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写作文是记录自己情感和思考的实时摄影,就像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折射。要想写出引人入胜的作品,需要全身心地倾情投入。在写作文的时候,你有提前准备好了吗?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作文的魅力,我推荐一篇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有关的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和启发!
提起书,我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我们这学期读的《全阅读》,但是,《全阅读》里都是些很难理解的作文,我们需要大量的时间去赏析,但是,《纯真年华紫露凝香》这本书,我们都会感觉一番有趣,不像《全阅读》,既枯燥乏味又会熬费脑筋,在《纯真年华紫露凝香》里虽然有许多字音读不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一句话的内容,也想得出这字是什么意思呀!
纯真年华有许多种,比如说:《纯真年华清风扶露》而且,纯真年华都是一些精彩的童话短篇或长篇,这些童话都具有超强的吸引力,就像你抽烟,很难戒掉一样虽然各有各的精彩;但是,它们都具有幽默感与开朗,似乎能让你有一个年华旖旎、一往纯真的心。
连著名的曹文轩都在序上写一些赞美这本书的语言
虽然这本书的价钱很贵,但是,书,是一种文化,我们值得去买它,它给我们带来的是知识,~带来的是乐趣。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看了你的作文,就知道你真正读懂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能切合自己的实际领会到为实现理想而努力的深刻道理。这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进步。
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感动女孩子的100个经典童话》、《小王子》、《勤学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感动童心的108个亲情故事》。
这是我妈妈“六一”儿童节时送给我的,我一见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精致,背景是粉红色的,主要是一个大爱心,大爱心里有一棵树,树上结着许多小爱心,树枝上站着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大爱心旁边还有三个图形:五角星、圆形、正方形。里面有一些图案,这个图案下面就写着题目,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母爱超越生命”,讲的是一只小母鼠,它的身上长了个肿瘤,这个肿瘤可能夺去它的生命。但终于有一天,小母鼠强忍着疼痛咬破了自己身上的肿瘤,并且一口一口地吞下这个肿块。第二天小母鼠身边有了十只小鼠仔在拼命地吮吸身患了绝症的母鼠的乳汁。小鼠仔出生后的第二十一天母鼠便死了。小朋友们你们想一想小鼠仔出生二十一天,是不是可以独立生活了?是母亲用她的母爱换取了小鼠仔的生命。
这本书还有许多故事,比如说:美丽的手机号码、纸钢琴、平分生命、感恩的心、选择、一句话的力量……都是写的一些感人的亲情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母爱,什么叫父爱,母爱可以超越生命,父爱可以为我们而牺牲。最后,我要告诉你们,我们长大后可不要辜负父母哟!
我认为:在亲情面前,血缘又算得上什么,这是我真正改变的思想。曾以为亲情是背景,但实际上,亲情才是人生真正的主旋律。
爱不可等,因为时间不可能等你,等他失去了,就再也爱不了了。作者的外婆上楼时像孩子一样磨蹭,连哄带骗才勉强上去,作者不禁懊悔一年前没有买六楼电梯复式房。是啊!看到这儿,我想起:每次上楼,我的外婆极其缓慢地走动,我不耐烦了。猛的挤过他,跑上楼。一会儿,她才跌跌撞撞着爬上来。我将为这一举动后悔一辈子。
灵灵你要回来了,外婆没了!妈妈在电话那头哭。我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作者这种感觉,这种心情,我深有同感,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没有经历的人根本感受不了。我新年回启东时,老太太总会把我叫到她跟前,从枕头套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一百元塞入我手中,慈爱的眼神只有我懂。但是,过完年我们回到南京没几天就得知老太太离去的消息,我不禁失声痛哭,我知道失去亲人是什么滋味。
暑假时,我常推开老太太的门,总能看见老太太还在里面走动,我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觉得踏实。文中有一篇写到租客时常能看到死去的房东老夫妇在房间里活动,仿佛又回到他们活着时的温馨场景。我身边虽然没有老太太,但在睡梦中,依然能听见老太太亲昵地喊我彤彤。
我有资格看这本书,也看得懂作者的心思。因为我也有外婆,我从一岁到五岁差不多都没跟妈妈接触,是外婆把我养大。外婆是乡下人,我以前甚至厌恶她。但这本书改变了我的思想:要珍惜外婆现在对我的爱,外婆不可能陪伴我一生。
就是这本《爱外婆和我》书。
人世间的道理,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比如-生命老去过程中的无奈与凄凉,每个人都会面临无法逃避的死亡。一个人独自往前走,一生都在学习中,学习感受和珍惜亲情的美好;学习面对人生中不断地失去与得到;学习用记忆来挽留曾经的幸福。
而爱的学习,更是我们一生的功课!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经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由于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至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由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想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天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但愿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兴奋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固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仍是像捧着件至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即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老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我有战胜困难的勇气》。看到这书名儿,我就喜欢上了它,于是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这里面有许许多多励志小故事:生命之花、没人去踢的一条死狗、千锤万练成大神、勇敢的歌唱比赛他还让我认识了许多的名人:中国第一位铁路工程师詹天佑、音乐神童贝多芬、画家天才达芬奇特别是德国科学家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爱因斯坦的故事:小时候的爱因斯坦并不怎么聪明,爱贪玩,考试成绩常常都是倒数。有一次,父亲和他讲了和邻居打扫烟囱的故事,小爱因斯坦这才恍然醒悟,只有让自己强大起来,才能改变一切。后来,爱因斯坦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科学家,有了科学巨匠的称号。这位伟人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林海说过的一句话:走人生的路程,就像爬山一样,看起来走了许多冤枉的路,崎岖的路,但终究到达了山顶,看到了美丽的风景。
读了这些的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怕苦怕累,要有战神困难的决心和勇气,不屈从于懒惰,每天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假如你是一位盲聋人,你会怎样做?你会乞求上帝给你三天光明吗?也许你不会,但她会,她就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出生后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曾幻想上帝可怜她,给她三日光明,并已经合理地归划好了这三天该怎么办。第一天,透过“灵魂之窗”看那些鼓励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看黑夜变为白昼,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看太阳将沉睡的大地唤醒;第三天,去体验忙碌人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但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本书作者海伦·凯勒以自传体散文的形式“写”出了她对光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把生命中的每一天看作最后一天,从而变得更加努力。她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发掘生命中的一切潜力,充分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不虚度光阴,不浪费天赋。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生命的意义。听了我的介绍,你想看看吗?那就快来和我一起阅读吧!
当接到这个作文题材的时候,我其实很犹豫。因为在我人生漫漫长路的仅仅十四年里,就有不计其数让我喜爱万分的书籍,他们是我的挚友,我的良师……
如果真的要在这书海中选择,我认为应该提一提这一本我有着特殊情感的读物——《城南旧事》。
林海音的这一本自传体小说,记叙了她那并不算有多么美好的童年,如果要具体形象些,不如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它更生动形象一点吧。——假如把一个快乐美丽的童年比作一颗有迷人气息和香甜口感的糖果,那林海音的童年在我幼稚而稍许有些浅薄的思想中就好比一味略显苦涩的中药。这个比喻虽然不是很形象,但足以证明我的观点了吧。然而林海音却用美妙的文笔将这并不算美好的童年写得如此美丽,也是一件十分耐人寻味的事情。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更凸显出那一份洗净铅华后返璞归真的朴实美。每每读起,便有一种既视感,仿佛我正站在北京城南的街巷上,看见孩子们拿着带糖花的冰糖葫芦追跑着绕过一排排骆驼。至于为什么一提起北京便不禁联想到冰糖葫芦,只是因为我个人的一段经历罢了。
其实为何我会对《城南旧事》有独特的感情,不光是因为林海音美丽朴实而优雅的文笔,还承载着一个孩子美好的童年记忆。家中的《城南旧事》是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买来丰富书房的。正因为他们十一年前的无意之举,才会使得他们的女儿与这一本书结缘,在多年后出现一次偶遇吧。
那一天的我,还在上小学。还没有戴上眼镜,还没有和自己的童年告别,当然那都是后话了,不可以在这里详提。我还没有做完那不是很有意思的作业,加减法什么的,做起来确实有一点腻歪,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从椅子上跳下来,在房间里有一步没一步地瞎晃悠的原因吧。总之在不知哪一瞬间,我的眼光看到了这一本书,这一本原本应该在书房可是那一天恰好在我的学习室的书,不得不提,这还是一本黑色封面,不太容易使一个小女孩一看见便拿起来翻阅的书……这就是缘分,是多年前结下的缘分。
打开崭新的封面,开始翻阅那一页页洁白而有美妙质感的书页,眼光首先停在一只驮着货物的骆驼上,也就是一眼,就让我那原本还想去把无聊算数做完再乱晃的心定格在了书页上……一页一页……渐渐地……我便喜爱上了林海音那生动美丽的文笔。
《城南旧事》,便成为了那时我每天晚上偷偷解放被加减法禁锢的思想的工具。
十一年在弹指一挥间过去了,告别童年的我戴上了眼镜。而这一本书,也被我请回了书房的柜子里。一放,就是好几年的不再相见,连我自己都不记得,这一本童年的挚爱,被忘记了多少个年月,多少个年月啊,真的久到自己都毫无记忆了。直到这个春芳荼靡的夜晚,为此想了好久,想到思维尽散,才在那一瞬间回忆起这一段多年前的结缘。激动到推开椅子夺门而出直奔书房。她依然在柜子里的那一个小孩子很好塞书的角落里,依然是那不容易吸引儿童去读的黑色封面,那在现在看来独具美感的黑色封面。然而在她洁白的书页上,已经印上了时间的痕迹。
打开书,看见那只泛黄的骆驼时,我百感交集,但是正因为我的心中体会到了那一种百感交集,让我这个不喜欢主观臆断的人第一时间证明——这一本书,依然是我的挚爱。
我最喜欢的书,叫做《城南旧事》。
身为学生,我们要学习写作,写出好作文,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学习一些优质作文的写作手法,写作文就是需要真情实感的表达内心的想法。好的作文能够体现作者的中心思想,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可以拿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简短 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但增长了我们的知识,而且还开拓了我们的眼界。
让我最感兴趣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了,它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代表作,更是科学史上一本不朽的著作。
《昆虫记》是一部吸引人的科学著作。它详细地介绍了许多昆虫,包括它们的本能、习性、繁衍、死亡等。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感受到了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力。
《昆虫记》还带有一定的文学色彩,是一部文学巨作。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许多昆虫独一无二的个性。
在读这本书时,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了昆虫活动的画面,展现在我眼前的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一幅幅鲜活、神秘的大自然场景,我看到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
《昆虫记》让我感受到了神秘的大自然中有这么多有趣的事物,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想去阅读这本书呢?请记住它的书名——法布尔的《昆虫记》。
我有一个精致的小书柜,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杂志、科普小说、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灰狼罗克传》。
《大灰狼罗克传》是我姑爸送给我哥的,然后我哥又把这本书送给了我。这本书作者是郑渊洁,出版于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和全国百家出版社。它和《舒克贝塔传》为郑渊洁五大童话明星的精彩故事的结集。
《大灰狼罗克传》这本书的封面上方印着“大灰狼罗克传”这六个大字。右方印着大灰狼罗克穿着宇宙制服,手拿着枪,枪头对着上方,枪口里还冒着浓浓的黑烟。大灰狼罗克对面印着两只外星生物,外星生物上方还印着一个小型飞行器。最下方印着一大片五颜六色、神奇的外星的花花草草,十分好看。
《大灰狼罗克传》里面有这许多洛克的故事,其中有着幽默的故事、神奇的故事……有的时候我常常哈哈大笑,笑得肚子都疼,喘不过气来了。我看第一篇时哈哈大笑,看第二篇的时候也哈哈大笑……
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让哪些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孩子一样可以在这本书里和罗卢克娇上朋友,一起去挑战想象力的极限,一口气读完,一辈子不忘,感受到温暖和感动。
我希望你们会对这本书感兴趣,我希望你们也可以去读一读这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奶奶也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毛爷爷也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一日不读。”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属《三国演义》啦。不知你们读过没有?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他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如奸雄曹操,圣君刘备,贤相诸葛亮,良将关羽……
《三国演义》讲的是东汉末年各路英雄分争天下的故事,主要讲刘备从一个卖草鞋的凡夫俗子,后结交了关羽和张飞两人,招兵买马,打退黄巾军后的一系列的故事。使各路诸侯,变成了三大国家,分别是东吴、蜀国和魏国,呈三国鼎立之势,最后被司马炎统治了天下。
读史书使人明智,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守诚信,不要说谎话,不然就如同吕布一样;人一定要忠君,忠主,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拥护君主,就如同刘备一样。
这本《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你们也快来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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