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栏目小编给大家准备了一篇关于“牛虻读后感”的文章。面对同一本书籍,有着不同的心得感悟是很常见的事情,读完作品,人们的情感将会一直变化。 阅读这本书后,我认为我需要把我的想法记录下来。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读《牛虻》
在我看过的名著中,大部分是出自男性的手笔,却怎也料想不到革命色彩如此厚重的《牛虻》居然出自一个爱尔兰的女作家。我并没有轻视女性的意思,只是觉得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格局和眼界足够大,她是广大妇女中的杰出代表,值得学习!甚至后续影响力颇大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犹不及《牛虻》一书中牵扯上的情感震撼,当然这仅是个人观点,我甚而会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视作《牛虻》的衍生物,因为“牛虻”这一形象对男主人公保尔的发展起到了促进性的作用。之所以把两部作品放一起比较,不仅仅是因为其有共通的革命特点,更旨在指出女性在写作上也是可以留下浓重一笔的,为之骄傲。
比起成为“牛虻”后的颠沛流离,刚成年的亚瑟博尔顿算是幸运的,虽然失去了母亲的关爱,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可至少那时候的蒙泰尼里一直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可以十分信赖并说知心话的唯一引导人。可偏偏如此神圣的神父竟然欺骗了他,更沉重的打击竟然还是他的亲生父亲,这叫一向未经历风波的亚瑟何以承受?他能想到的是他们一起学习、一起郊游、一起探索未知的无限美好过往,可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开篇那温馨的一幕多具有讽刺意味。最最坚信的人竟然背叛了他,甚至一直带着欺骗关怀着自己,可知道真相后,他亚瑟还能够相信谁,如何再对他人去建立最基本的信任呢?
命运有时是残酷的,在你已经不堪一击时,甚至还不忘了再给你重重一击,仿佛要将你置之死地而后生。就在亚瑟被告知自己的身世之前,他还曾被自己爱慕的女人琼玛误以为背叛了组织,甚至给了他狠狠的一记耳光,连带着也打走了亚瑟对爱情的向往。除此之外,还有新任神甫对自己忏悔内容的出卖,这一桩桩事情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根绳索将它们拧到了一起,直接给亚瑟以最激烈的暴击。我想,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是要崩溃的,所幸亚瑟没有选择真正的死亡,而是捏造了“假死”的场景,给自己制定了一个重新生活的开端。这一切对刚成年不久的亚瑟是需要莫大勇气的,很钦佩他当时的“破釜沉舟”,只不过未知生活的艰辛万苦,他当时又何曾料想得到一星半点,但纵使他知道以后的道路会如此坎坷,想必他依然会坚持这样的抉择。毕竟对于一个心地高善的男孩,这是唯一的出路。
牛虻,一种吸嗜血液的危害蝇虫,在此作为男主人公的名字,却充满着不屈和复仇的意味,甚至引申有苏格拉底的智慧化身。不得不再次佩服我们的女作家伏尼契,作品的命名都如此深刻,尤爱那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亚瑟变身牛虻后,是鲜少有快乐时刻的,在南美洲的流浪生活只是进一步加深了他的不幸,尤其作为小丑表演的一幕,是何其惨不忍睹,可他能做的只是咬牙坚持,这也铸就了他后来在任何事态上的从容和坚忍。只是经历的所有他已再无处可诉,唯有自己默默的承受,因为他内心早已认定:没有谁能够理解牛虻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从孩子的立场去看待牛虻,他是很可怜的,从小缺失母爱不说,还是自己曾引以为豪的神父的私生子。估计也正是这父子关系的确认,让他彻底对教会失去了本该有的笃信,包括最后跟蒙泰尼里相认时,他们终也恪守着各自的信仰不愿屈服。到底是宗教欺骗了大众,还是牛虻的革命精神太过极端,其实哪个也说不上来,因为蒙泰尼里除去私生子这一事,仍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关爱的人,只可惜他在宗教上的一派温婉手法见效甚少罢了。而牛虻,他更讲究的是事情的转机,他维持的正是人活下去要独立的思想,他采取的行动更立竿见影,也更充满暴动,这便是他们俩父子的矛盾纠葛所在。最后双双丧命的结果,也算是对这一对父子情深最好的释怀,不然他们何以心无所虑去面对彼此呢?悲是悲伤了点,但更烘托了无形的信仰对一个人生活的影响之大。
在情感上的牛虻,终也是不幸的,唯一心爱的女人却给不了他美好的爱情,亲情和爱情上的缺失,都让他失去了对爱的信任。十三年后的归来,当牛虻再次面对仍深爱着的琼玛时,他却隐瞒起了自己的身份,他不愿直面这段感情的安放,宁可“冷酷”的熟若无睹。有情人的缘分,真的会因为一时的过错而终了,于琼玛是悔不该当初的轻率,于牛虻更是一份藏在心口的难言之隐。文中还有一位美丽的吉普赛女郎的存在,她算是对牛虻的情感看的比较透彻的一个,她敢于直接说出牛虻不愿揭露的秘密,可她却永远也得不到牛虻的心。她爱他,却终也感化不了牛虻心口冻结的寒冰,唯有选择离开。一个曾被所有人都遗弃的牛虻,他要重新学会去爱,又何曾容易呢?
小说里的政治见解也是很鲜明的,只不过我对历史的了解程度太多疏浅了,终也不敢轻易做议论,唯有从情感方面多点感悟。牛虻最后的死是悲壮的,或许该是上天都看不过他再历经更多磨难了,让他在越狱途中旧伤复发,但牛虻自始至终也没放弃对生的希望,另一方面他赴死的从容也是超淡定的,就好似他早已听天由命:生便再有一番作为,死亦无所畏惧。牛虻早已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这既是对他父亲一种爱恨纠葛的复仇,更是坚定了他青少年期投入组织的义无反顾。在他最暗淡的时光里,之所以能苟延残喘的活下来,还是因为心有所念的,估计他在临死的关头,也预测到了蒙泰尼里神父的离世。
在我看来,牛虻的性格是有缺陷的,他的精神状态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而这一切错的本源还得追溯到一段不受世人认可的情爱关系,私生子的名声是对牛虻最大的侮辱。看着牛虻从小到大的所有故事,不免觉得心生痛感,如果他跟我一样,有父母疼爱并陪伴着长大,一切都是最真实的生活,那他的命运何以至此啊!可惜每时每刻仍有一批批的私生子诞生,至于他们有没有牛虻这股革命的奋斗精神,就很难裁定了,毕竟“牛虻”是少数存在的,绝大部分的人都仍是自私自利的化身,在周槽环境的带动下,破罐子破摔的不计其数。我只希望,每一对准备为人父母的夫妻,都能对自己爱的结晶高度负责,生命是能影响生命的!
附录文中精彩的句子,以供学习:
1、要知道,培养孩子是一种严肃的事业,让他们一开始就受到良好的影响,对他们是很重要的。
2、一个人的职业越神圣,他的生活就越纯洁,他也就越适合做父亲。
3、发誓管什么用呢?对人们产生约束力的并非誓言。倘使你对一件事情有了体会,它就会约束你;倘使你没有这种体会,就不会有约束力。
4、需要的不是忍耐,而是让人们奋起保卫自己。
5、她需要的不是仇恨,而是爱。
6、没有充足的理由,对任何事情都决不加以禁止。
7、黑暗像一种无边无际的东西,既无开始也无末端,生命对他来说似乎已经停止。
8、昨天是这样,明天还是这样,可是他却死了——彻底死了。
9、不管到了哪个地方,生活似乎都是一个样子,丑陋、肮脏,满是害虫,可耻的秘密和阴暗的角落。不过,生活毕竟是生活,他必须很好地面对它。
10、可据我所知,最厉害的武器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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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误的根源在于:一个人不该对另一个人操持生死大权。人与人之间不应当存在这一一种错误的关系。
12、腐朽的权力使许多人走向堕落。
13、没有了争吵,生活会让人无法忍受。唇枪舌剑的争吵是生活的乐趣,比看杂耍要有趣。
14、不过,你不要以为我久久难忘的是事情本身。其实,我忘不了的是我曾丧失了自控力。
15、我真正怕的是内心的黑暗,那里没有哭泣声或咬牙的胜意,只有沉寂
16、请你诚实地告诉我,你是否意识到自己用尽心血所干的工作,是比你差的人也能够胜任的呢?
17、真正的病源是所谓的心理宗教倾向。那是一种病态的欲望——树立一种偶像顶礼膜拜,跪下来充着某样东西叩头。
18、一个男人如果在世上孤身一人,感到需要一个女人的陪伴,倘使他可以找到一个能吸引住他的女人,而这女人也不讨厌他,那么,他有权怀着感激和友好的心情接受那女人甘愿提供给他的快乐,同时无须缔结更亲密的关系。
19、一个人要是承担一种责任,他就得全力以赴地顶住;倘若他被压垮,那他只好认命。
20、空,一切皆空;这也化成了一堆泡影。
最初听到这本书的书名是在柴静的《看见》里面,当时就在心里记了一笔,几年了,最近才看完这本书。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很重要啊,由于宗教和革命这方面的背景知识的缺乏,很多情节和对话的意义理解不了,无法真正感受到书的精彩。尽管如此,抛弃时代背景一说,这本书还是读起来很精彩。牛虻,由一个冲动少年,在十几年的漂泊中成长为一个众人追随的革命者。一位以讽刺著称,说话有口吃,寄居在残缺如马戏团小丑般躯体中的革命同志,却又以独特的魅力让身边所以人崇拜和尊敬,哪怕是那些本应该是处于他对立面的人。即便在牢中,也让警察在对他执行枪决时无人忍心开枪,让他们甘心为他送信,而书中并没有描述他与狱卒警察之间的交往,让我大胆脑补了他在折磨人的牢中与那些警察的相处画面。另外书中的感情线一直都在,我觉得每个时点情感的发展都恰当好处,比重正好,不显油腻。最后,牛虻未被神父选择而死去后,以神父视角来描绘的游行和庆典场景以及神父的一系列的质问,让我感到巨大的悲伤。神父最后的觉醒,是建立在惨痛的代价之上,其最后的发声,无力而又震撼,宗教上帝在庇护谁,宗教还值得信仰吗。(感觉自己的逻辑被吞了,觉得写的乱七八糟,罢了,反正写出来的目的也是阅读留痕,给自己以后看)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1997年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感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之后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可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我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欢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读完后,我不禁感到很羞愧,与亚瑟,不!是与牛虻相比,自我对于祖国所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国为我们创造的优越的环境里,自我是否真的能做到时时刻刻想着自我的祖国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为什么?
古有屈原为自我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我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所以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当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我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我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我的祖国,将自我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2008年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可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礼貌。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
令人感动又令人愤怒,令人沉思又令人躁动。很难用一个精确的词语去形容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只觉得看这本书真的很纠结,有时候我多想跳进书里,将真相澄清
亚瑟,一个眼里总是流露出纯真的爱的孩子,对神父的崇拜之情总是言于溢表,他说,如果没有神父,我宁可死去。而神父也同样爱着这个匿名的孩子,这是他的秘密
这样单纯的孩子,这样令人羡慕的情感却在政治面前变得狼狈不堪。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并热忱于革命事业,却被教父卡迪出卖入狱,之后被心爱的詹玛误解,更为讽刺的是,他发现自己最爱的神父蒙太尼里主教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一切,让他觉得全世界都是谎言。他拿起手中的锤子向墙上的十字架锤得支离破碎,自己的宗教信仰彻底瓦解
看透一切的谎言,亚瑟开始密谋逃亡计划,他伪造自己已死去的现场,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地狱般的流浪生活。十三年的流亡,让亚瑟尝尽了人间的世态炎凉,原来最可怕的地狱还不只是被欺骗,而是为了生存一次次被践踏尊严,成为生活的傀儡,扮尽洋相,也因此落下重疾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死去,待他归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只冷漠但并不无情,粗鲁但并不野蛮的牛氓。最初很难理解为什么牛虻一定要用那样恶毒的话语去刺伤他最爱的人,我甚至要开始讨厌上这个可恶的牛虻了。但是他是善良的牛虻,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了他向生活发起挑战,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去为了他冒险。
这本书,真是悲剧,剧里的每个人都是令人心疼的,琦达和马丁尼的爱却不得、詹玛的忏悔的白发、为了革命事业而牺牲,为了爱而挣扎却又疯狂的亚瑟,以及神父在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都让人好心疼。亚瑟与神父,我觉得没有对与错,我无法接受别人的评论说神父是虚伪的,难道爱,就一定要妥协吗,神父他只是想用自己不流血的革命去改变世界,这终究是因为他的善良,也许他不明白政治的水有多深,不明白革命的血必须撒向汪洋、撒向大地、喷射至天空才能推翻一种旧的制度。但是这能说他是愚善吗,他要忍受着比亚瑟忍受着的更痛苦的精神折磨,他要在亲情与信仰里抉择,在双输的抉择里定夺。
牛虻在逆境里奋起挣扎,让柔弱褪去,换上一身的铠甲终究是让人万分钦佩的,一个真正的勇士,像一棵旷野的树,忍受着孤独,经历了狂风骤雨,最终才成为了苍天大树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终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终都丧生了,原因不一样,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一样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我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终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教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仅有上帝。最终,牛虻死了这本不应当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期望牛虻能欢乐,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虹,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的小说《牛虻》,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回顾牛蚯的一生,眼前仿佛有一条波涛汹涌的江流,它闯过浅滩与激流,浪花撞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投入大海。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我便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震惊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的扣人心弦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心爱的女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躯体在甘蔗园里卖苦力,甚至当一个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也始终没有放弃过追求。
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牛虻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撑着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学回家的学童一样走到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就是真正的勇士。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不能称之为人,没有信仰的人也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脊梁,崇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处于黎明前的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力量鼓舞人们直面人生,勇敢地承受生活中各种苦难的磨炼,也使人以更加豁达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力量。今天,生活在高速发展阶段的我们,面对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才能走在前端,引领时代。小说《牛虹》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
《牛蛇》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临阵脱逃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才是真正的勇士的气概。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以主人公牛虻(亚瑟·勃尔顿)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
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这篇“凌晨四点半读后感”文章写得非常细腻感人绝对是一篇佳作,在作品中值得铭记于心的故事情节中,得到了一些感悟时。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作品,如何写出新颖的作品读后感呢?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从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这本书后,我有了很多的感想,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本书中的一篇小文章——《懒惰,比勤奋更能消耗身体》。
我非常喜欢这篇文章,它里面有一个小故事,是这样写的:露西亚是美国一家家族企业的老板,可她却完全依赖于她的丈夫,从而变得越来越懒惰。
后来,她的丈夫非常意外的死于车祸,随这丈夫的去世,公司也跟着倒闭了,家庭的负担都落再了露西亚一个人身上,并且她还要抚养两个子女,面对困窘的境况,她不得不去工作赚钱。
她每天把孩子们送去上学后,便替别人料理家务,晚上,孩子们做功课时,她还要做一切杂物。
有一天,露西亚发现现代很多妇女都因外出工做而无暇整理家务。于是,她灵机一动,花了7美元买来了清洁用品,为有需要的家庭整理琐碎家务。
为了这一份工作,露西亚付出了很大的'勤奋与辛苦。渐渐地,她把料理家务的工作变为了一种技能。并且,她还成立她自己的专门的公司。
后来,甚至大名鼎鼎的麦当劳快餐店也找她代劳,帮忙打理打理卫生。
如今的露西亚拥有了自己的保洁公司,每天的订单滚滚而来,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松懈,仍然夜以继日地工作。
这就是那本书中所说述的露西亚的故事。
书册有路勤为径,在求知的路上,勤奋是多么的重要。同样,马歇尔霍尔认为:“没有什么事比无所事事、懒惰、空虚无聊更加有害的了”。
没错,如果懒惰就等于虚度光阴,历史上那些美名流芳千古的伟人们也是通过汗水和努力换来的荣誉而如若不勤奋何来的汗水和努力。
懒惰可以让你变成一个只会空想的人,而勤奋却可以为你未来的成功打下基础。
哈佛,是每个学子心中最神圣的殿堂。正因为这样,我看《哈佛凌晨四点半》时才津津有味,深有感触。其中,令我震惊的,莫过于《哈弗校长的一次终生错误》这一篇了。
故事讲述的是斯坦福大学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创始人,有一天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来到哈佛大学,想要在哈弗捐一所建筑以纪念逝世的儿子,可校长看这对老夫妇穿的这么寒酸,当场回绝了这对老夫妇的请求。于是这对老夫妇就想自己建一所大学。就这样,斯坦福大学就诞生了。
当时哈弗校长就是因为以貌取人,小瞧了这对老夫妇,就因为几句嘲讽的话就使哈弗有了竞争的对手。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出,很多人总是喜欢以貌取人,他们骄傲自大,因为一点点的成功就把别人的自尊踩在脚下;他们往往眼高于顶,以致无法理性地看待问题,所以总是错过即将到手的大好机会。
一个衣着朴素的人,他不一定身无分文:一个看上去平平凡凡的人。他不一定才疏学浅;一个衣着华丽的人,他不一定腰缠万贯;一个眉清目秀的人,他不一定学富五车
因此,我想对那些骄傲自满的人说:朋友,请不要以貌取人,降低你们的姿态,以一颗平常心去面对别人,要知道,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
当一抹霞红透过地平线展现在人们眼前,你是否还在沉睡,但在美国,地球的最高学府——哈佛大学,莘莘学子们正在图书馆之中埋头苦读,他们虽然较为疲惫,但是,来自对学习的热爱,冲去了他们的倦意,使之更为卖力的学习。
哈佛大学,这里走出了8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上百位诺贝尔获得者曾在此工作、学习,其在文学、医学、法学、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及广泛的影响力,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他们的学子是如何成功的?
他们的学子很自信
每一个伟大无比的奇迹,都源于一种东西——自信。如果你拥有了自信,那你将脱胎换骨,信心将成为你生命的骨架,而你将会成为命运的主宰,主宰自己的一切。而一个没有自信的人,会在众人面前显出无比的自卑,这会使别人对你的评价大打折扣,而你在别人眼中,就会是一个抬不起头的人。
他们的学子执行力强
很多人都在说:“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这句话相当有道理,如果你会觉得晚,那你便是最早的,如果你今天留着口水偷懒瞌睡,而明天,你偷懒瞌睡的口水将会变成后悔莫及的眼泪,无论如何也弥补不了,但是,经历了一次教训后,长了记性,你还是可以做到速度执行的。
他们的学子爱创新
创新是来自命运对你的馈赠,你要接受它,就必须突破思维的极限,冲破头脑的风暴,才能得到它的认可,开辟新的道路。答案,人人都以为看到的第一个才是标准的,但是,一定有第二种方法,第二种标准答案,正确的路不止一个,我们永远有路可走。记住,能飞上天的,不只有鸟儿,还有思想与创新。
他们的学子会找机会
最好的机会往往只有一次,但是并不是什么人随便都会遇到这种机会,机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争取。很多人没有成功,并不是因为上苍对他们不公,而是因为他们的无能与优柔寡断,从而错失了机会,失败接踵而至,我们要做一个善于制造机会,并且会尽全力去争取机会的人。
暑假里,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哈佛是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力、不折不扣的行动力的象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普通的凌晨四点半,哈佛的图书馆里坐满了认真地看书、专心地做笔记、积极思考问题的哈佛学子。除了哈佛的图书馆,像学生餐厅、教室、医疗室里,仍然不乏认真学习的哈佛学子。他们将所有可利用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那种强烈的学习气氛感染着每一位学子。对他们来说,哈佛大学就像一座不夜城,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地方就是一个图书馆,甚至他们自己就是一个移动的图书馆。
这真是太震撼了。当我还在睡觉时,当我还在埋怨睡的太少时,哈佛大学的学子们已经在学习了。到底是什么让哈佛学子如此勤奋学习?我想着和哈佛精神与哈佛学风有关。我知道了:如果没有勤奋,天才也将一事无成;每一个伟大的奇迹,都源于自信的力量;拥有热忱,你就有了改写命运的能力;现在偷懒流瞌睡留的口水,将成为明天的泪水;学习要全面,而不仅仅是“半桶水;利用你的创造力,打破思维的枷锁;用心跳来计算时间,而不是让光阴带走心跳;人贵有自知,要正视自己的错误;不要混淆理想与白日梦;要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遇。
不要只看到别人的光环,要知道那光环后面不为人知的血与泪!人生都是一个奋斗过程,就连哈佛的那些优等天才都不辞辛苦扎实勤奋的学习。我们就更不能放松懈怠了,否则只会和别人差得更远。勤奋和智慧是双胞胎,懒惰和愚蠢是亲兄弟。我们要端正我们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拥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始终保有对知识浓厚的兴趣,努力学习吧!学习,什么时候都不算晚。用我们点滴的积累来创造我们的未来!
《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1000字!
一口气读完《哈佛凌晨四点半》,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题记
这本书内容丰富,他告诉我人生成功的正确方向,我们先要确定目标,勤奋好学,靠自己,自信乐观、团结合作,主动争取,坚持不放弃。更让我明白,别人在意的不是你的身世,而是你的素质与品德,跟你的努力与坚持。
我去年暑假参加了“登封电视台小记者夏令营”,从小到大从没有离开过妈妈的我,要独自离开家去锻炼自己,当时妈妈还跟我打赌,说我第二天肯定会给她打电话哭鼻子诉苦,还好,我没有输。其实我当时的确很孤独,周围没有我认识的朋友与老师,每天还要早早起床进行三十分钟的朗读,吃完早饭后,教练组织训练我们的团队意识,一轮训练下来真的很累,但是我看到其他同学都能坚持下来,我就想,我是个男孩子,我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教练给我们说,你们要去争取成功,靠近梦想。只有为目标努力,才会获得成功。只要努力,梦便不再是梦想,也不再是想。成功离不开努力,不努力永远不会成功。别人看见的只是成功者头顶耀眼的光环,却不曾看见那些耀眼的光环背后的努力与辛苦。比你成功的人,也比你努力。有时间,你就要想:那些成功者背后的凌晨四点半在干什么?而你又在干什么?为什么他们会成功?
我觉得自己还算是有天赋的,可是我也清楚,天赋只是我人生的助跑器。而永远可以让我跑的腿脚,便是努力。但你在奔跑前先要确定你的目标。不要总想着做第几个某某某,而要做第一个你自己。为目标奋斗,充满创新精神,不畏艰险,百折不挠。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父亲是一名鞋匠,而他因为他的努力参加了总统竞赛,竞选时,有人拿他的父亲讽刺他,但他不为此感到羞耻,而是坦然面对,并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你们谁脚上穿的是我父亲做的鞋,如果坏了我可以帮您修一修。我父亲是国内最好的鞋匠,我虽然比不上他,但也从他那儿学到了一些修鞋的本领。这句话表现了林肯总统的孝心与对父亲的尊敬。也感动了所有人。由于他勤奋好学与品德高尚。成为了美国第16任总统。别人在意的不是你的身世,而是你的素质与品德,跟你的努力勤奋与自信。
一位体育健将讲了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他在宾馆见到了一位先生,那位先生正是自己仰慕已久的奥运冠军,他对先生说,自己也想成为一名体育健将,成为跳高运动员,但做不到。那位先生让他跳起来摸天花板,他说,我不行。那位先生非要让他去摸,他无奈,他跳起来奋力向上,他居然摸到了。所以说,人只有自信才可能成功,永远不要对自己说No。
我们的成功也离不开可以受用一生的七句箴言——阅读:“贵族化”你的气质;思考:不能无视积极思考的力量;眼界:眼界开阔,内心才会丰饶;选择:方向对了,努力才有价值;锻炼:选择三项你喜欢的运动,并坚持下去;创新:成为一个探路者,而不是追随者;感恩:我们原来如此幸运。
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艰难险阻,但只要你用心去踏平它,你就是成功者。我们其实离成功并不远,只是我们的努力还不够,目标还不明确。
《哈佛凌晨四点半》让我充满了无尽的力量,为了祖国,为了美好的未来,我愿意付出无限的努力。
寒假里,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这是送给青少年最好的礼物,也是这个寒假里我最大的收获!
这本书是用一个个通俗易懂的哈佛学子的故事告诉我们一则则深刻的道理。
校园里,在一个普通的凌晨四点半,哈佛的一间图书馆内已经坐满了静静看书、认真做笔记、积极思考问题的哈佛学子……,在这样一个其他人还在享受着美梦的时刻,时间伴随着沙沙的翻书声,渐渐地流淌着,在哈佛学子的眼中,已经没有白天和黑夜的区别,这样的场景令我热血沸腾!
记得其中一个小故事“敢于推开那扇虚掩的门”,这样描述的:国王让大臣们推开王国中最大的一扇门,大臣们见是这么大一扇门,认为根本不可能开,怕因为打不开门而丢脸,所以一个人都不敢去推,还在为不去开门寻找各种借口。7岁的王子看父王和大臣们都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扇大门无所行动,出于好奇,用手轻轻一推,门竟然打开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人的一生难免会出现一些幻象,就像故事中的大门,看上去很大,但只是幻象,让你失去勇气、信心,只要你相信自己,有颗迎难而上的信心,那么任何困难与挑战都只会是磨练你的磨刀石,让你明白成功、胜利与你的距离只是一扇门!
这样的一个个积极乐观的小故事让我意犹未尽,其中蕴藏的人生哲理让我受益匪浅。“勿将今日之事拖到明日”、“学习这件事,不是缺乏时间、而是缺乏努力”……,这20条哈佛训言将永远伴随我成长!
在你在为谁读书这一节中,哈弗大学前任校长劳伦斯.H.萨默斯教授在一次关于“学习力”的演讲中,讲了这样一个我身边的现象:
暑假里,吉文和一群小伙伴们一起到郊外玩,正当他们玩得很开心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小女孩哭了起来,说是必须赶紧回家。
小女孩着急地说:“天哪!我竟然忘了看时间,今天的功课我还没有做。”
“现在是暑假,怎么还有功课?”伙伴们问她。
“是我妈妈让我做的,如果没有按时做完,她会揍我的。”那个小女孩哭着脸说。
正如劳伦斯.H所说:“我为什么要学习?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非常重要。如果一个人没有良好的学习动机,不明白做事的目的,就很难产生强大的驱力。所以,对这些学生来说,不解决为什么的问题,看不到学习的必要性,就永远也不会具有学习的动力。如果我们不明白学习的动机,不明白读书的目的,就会把学习当成负担,把读书当成任务。
如果硬要给这个问题得出一个答案,我认为读书是为了自己,为了父母,为了社会,乃至国家。我们读书不仅能够使自己有更好的条件以及更高的涵养,更重要的是能够为社会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800字
时间总是在我们眼前不经意地溜走,而且永不回头。
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有的人会期盼下一秒的逆转,有的人渴望下一秒的太阳,有的人则百般无聊地盯着他随风飘走。
人的一生有的像被秋风卷起的落叶,漫无目的地飘荡,最后停在某处,干枯,腐烂。有的是被风霜历练的傲梅,筛风弄月地挺立,每天都在接受磨练,最后站上巅峰。
我自认平庸,是在微风中都能摇曳不定的小草。我看着那些娇艳的花儿们各自在舒展着撩人心弦的姿态,俊挺的树们都十分英姿飒爽。他们各自交辉相应,谱写着自然最美妙的乐谱,刹那间让人迷了眼,失了神。
我多么希望下一秒会有奇迹发生,但我却忘了奇迹的另外一个名字——努力。
贝多芬曾说:“涓滴之水之所以可以磨损礁石,不是因为它的力量强大,而是因为昼夜不停地滴坠。”
我扪心自问,我没有做到,所以羡慕那些神一般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更何况那些最娇嫩的花儿都是生长在最黑的土地上,那些昂首向天的大树还是生长在最陡峭的岩石上的。
或许我曾经辉煌过,但在下一秒,它却不足以成为吹嘘的资本。在这万物循环复始,世事沧桑变幻,人生沉浮不定的世界上,落后意味着死亡。
我们这些豆蔻少年,凡事都苛求完美,可对于真正的完美我们每个人的定义都是迥乎不同的。
在这蜿蜒曲折的人生道路上,我将去学会欣赏着他人,沉浸在他人的光芒中为之衷心得喜悦。我希望我会在下一秒好不吝啬自己的掌声和赞美。不因为对手的光芒掩盖过自己而闷闷不乐、嫉妒与愤怒。伊莱恩?凯马克曾警戒那些游走在失控边缘,在深渊中骑木马的人:“做自己感情的努力比做暴君的奴仆更加不幸。”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是进步;待人宽一分便是福,利人实是利己。学会把开心存起来,在不开心的时候用。去拥抱这个世界的温暖,去忘掉这个世界的不足。谁都有被原谅的权利,去拉起对方的手,触碰指尖的温暖,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可以改变的。“好风凭借力,送你上青云。”
下一秒,我们将领略到最美丽的风景。因为在人生的旅途中,能够领略它的,必然是那些强烈渴望登顶,并为之不懈跋涉的追求者。
哈佛凌晨四点半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书告诉我一个真实的哈佛!是你在中国任何一所大学中看不到的景象!!!凌晨四点的哈佛图书馆里灯火通明座无虚席。这本书告诉我精英并不是天才,精英必须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的大学生们太应该读这本书。中国年轻的父母们也太应该阅读这本书!中国的父母必须改变观念,高考不是一个人学习生涯的终结,高考仅仅是一个新的开始。
在学习中,我抽出时间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真正了解了世界名校哈佛,也帮我解决了许多问题。
《哈佛凌晨四点半》主要讲了在哈佛的四点半图书室早已坐满了认真学习、认真做笔记的同学,不仅是图书馆就连餐厅和医务室都随处可见认真苦学的的同学。有时我就想为什么哈佛可以塑造这么多英才,而我们付出了好多真正成功的却没有多少?
在《哈佛凌晨四点半》中有一个故事给了我深刻记忆。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长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每一棵树都长得十分挺拔,每一朵花都无比娇艳。可是一棵小树天天闷闷,因为它像苹果树那样结出许多果子,也不能像玫瑰花那样漂亮。一天雕来到这片森林看见小橡树闷闷不乐就上前询问缘由。听了小橡树的叙述后,雕说:“其实你的问题很常见,就连高级动物——人也经常这样想,其实,你不应该把自己的生命浪费在别人的期许上。你要明确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你就是你自己,永远变不成别人的样子。你要聆听自己的内心。”说完雕飞走了,小树知道了自己应该干什么,完成自己的使命。读完这个故事我终于明白我们之所以没成功,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道自己追求什么。把当量的时间都浪费在这里,所以我们要弄明白自己要什么,要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完成自己的理想。
《哈佛凌晨四点半》给了我明确的目标,让我明白了怎样成为一个成功者,在有了目标后,也要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前进,加油!
在暑假中,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这本书,它主要讲了哈佛大学的校长、教授以及优秀的老师所说的一些名言警句和不为人知的道理。它的序言主要讲了哈佛学生勤奋学习,每天即使在食堂也通常是边吃边看书做笔记,很少有人说话,可以说哈佛大学的学生食堂是一个可以吃东西的图书馆,而且学习不分白天和黑夜,无论什么时候都灯火通明,就像一座不夜城。哈佛的学生必须在四年内选修满32门课并且通过考试,才能够成功在哈佛大学毕业。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豁然开朗。里面的道理每一个都像一块瑰宝,让人从书中挖掘出来,将它放入自己的知识宝库。听我这么说,你想不想知道几个?想?那我就给你讲几个吧。
1,每天进步一点点;2,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当然,这里还有更优秀的20条训言,如果你想知道,是什么让哈佛的学子有了坚定的信念勤奋努力的学习,那就看几条训言吧:此时打盹,你将做梦;而此刻学习,你将圆梦;即使现在,对手也在不停的翻动书页;幸福或许不排名次,但成功必排名次……。
《哈佛凌晨四点半》是一本让人百读不厌的书,它里面有着各种哈佛道理,让人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悟,而且我只说了其中几个道理,大家可以多读读它,将这一个“知识殿堂”给吸收了。
暑假中,老师推荐了一些小学生宜读书籍,在其中,《哈佛凌晨四点半》的书名一下就把我深深吸引了,心想这个学校的学生凌晨四点半在干什么呢?拿到书后我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六三六年,一座大学在美国拔地而起,对,这就是哈佛,一座历史悠久的学校。哈佛培养了许多社会精英,他们中竟有40位诺贝尔奖得主。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凌晨四点半,哈佛的图书馆里还坐着看书的学子们,他们多努力呀,这又是为什么呢?书中的一个例子就是很好的解释,有一位教授问学生,“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是什么?”学生们大多都回答了化学杀伤类武器,这种武器会伤害到生命,但它不是最厉害的,真正的答案是知识,偷,抢,或用金钱来交换都不行。然而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获得知识。
哈佛的学子们个个都是经过层层筛选被录取的,他们进了哈佛还那么认真的学习,他们的这种精神让我十分佩服,所以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努力学习,不断的获取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知识!长大后运用知识造福人类,为国争光!
最近我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触良多。
屠格涅夫曾说过:“没有一种不幸可与失去时间相比。”但在生活中,仍然有人对浪费时间无动于衷,在虚度年华中混过一生。如果说浪费别人的时间是“谋财害命”,那么不珍惜自己的时间就是“慢性自杀”,对此,即使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也无能为力!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力量,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金钱……如果你可以成为一个制造时间的谋士的话,那么你便可以制造所有的一切一切。如果,你能够将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发挥到极致,那么,你的成就必将不可限量!所以说,千万不要浪费时间哟!
曾经获得诺贝尔奖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很好的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一个年轻人上门求教,发现本杰明的房间乱的一塌糊涂。本杰明说:“请稍等一分钟!”一分钟后,本来一片狼藉的屋子变得清洁干净,桌上还放了两杯红酒。本杰明拿起红酒:“干杯!你可以走了!”“什么?!”年轻人尖叫道。“难道这些还不够吗?”年轻人愣了一下,干了酒,高高兴兴地走了。
小朋友,你知道,你知道本杰明告诉年轻人的道理是什么了吗?对!就是时间!一分钟的时间可以做许多事,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在哈佛大学的校训中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有限,生命有限,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和生命里充足利用每一分钟,绝不拖延,以达到单位时间所能发挥的最大功效。”现在就做,绝不拖延,是每一个哈佛学子所遵循的时间真理。伟大诗人但丁曾说过:“最聪明的人是最不愿意浪费时间的人。”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珍惜时间的人使每年、每月……甚至每秒都有它的特殊价值。
BeforeDawninHarvard!《哈佛凌晨四点半》,哈佛大学送给青少年最好的礼物!Ilikeit!
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一)
不要闭上眼睛阅读,
2003年7月21日凌晨四点半左右,一辆满载着陶制瓦片的卡车撞进南京下关区上元门的三间民房里.顷刻间,瓦砾四溅、房屋倒塌,卡车内的几个人当场死亡,房屋里也埋下了五个人.
由于是凌晨时分,大多数人都在睡梦中,惨祸发生后,被惊醒的为数不多的附近居民面对惨祸束手无策.在等待救助人员到达期间,人们发现在倒塌的房屋废墟里,有一个人头露在外面,身子埋在废墟里.也许是因为失血过多,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眼睛也睁不开了.这时候,一个男青年喊道:“不要闭上眼睛!要坚强,你可以和我说说话,但千万不要闭上眼睛.”(那个被埋者的眼睛睁开了,眼神中隐藏着一丝恐惧和一丝谢意.)男青年和那个被埋着的人说着话,问他:你今年多大了?在哪里工作啊?做什么工作啊?
可没过多久,被埋的人又一次闭上眼睛,那个男青年又一次喊道:“不要闭上眼睛!睁开你的眼睛!”可被埋的人似乎没有听到.一点反应也没有.喊话的男青年找来了医生,被埋者输入了氧气后,眼睛再一次睁开了……
救援人员终于赶到了,被埋的男子被送往医院抢救.有人问喊话的年轻男子和被埋者是什么关系,喊话的男青年说道:“我不认识他,我开出租车路过这里.”
素不相识,毫无血缘关系,他的呼喊只因为对生命的珍爱和爱的奉献.那场灾难中有七个人丧生.然而,那个年轻的出租车司机的喊声却响彻那个清晨,响彻南京,成为那座城市最动听的声音之一.
1.根据文章完成填空.
一天凌晨,一辆卡车撞过去时一处民房里,导致()其中一人身负重伤,在()的帮助下,最终在().
2.文中打括号的句子中说到那被埋的人苏醒后,眼神中充满了一丝恐惧和谢意,他恐惧的是(),而谢意的是().
不一定要全做啊!做一题也行!o(∩_∩)o【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
导致七人丧生,在路过的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最终在医护人员的救治下活了下来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二)
不要闭上眼睛阅读答案
2003年7月21日凌晨4点半左右,一辆满载着陶制瓦片的卡车撞进南京下关区上元门的三间民房里.顷刻间,瓦砾四溅、房屋倒塌,卡车内的几个人当场死亡,房屋里也埋下了5个人.
由于是凌晨时分,大多数人都在睡梦中,惨祸发生后,被惊醒的为数不多的附近居民面对惨祸束手无策.在等待救助人员到达期间,人们发现在倒塌的房屋废墟里,有一个人头露在外面,身子埋在废墟里.也许是因为失血过多,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眼睛也睁不开了.
这时候,一个青年男子俯身对那露在外面的头喊道:“不要闭上眼睛!要坚强,你可以和我说说话,但千万不要闭上眼睛.”那个被埋者的眼睛睁开了,眼神中隐藏着一丝恐惧和一丝谢意.年轻男子和那个被埋着的人说着话,问他:你几年多大年龄了?在哪里工作?做什么工作啊……可没过多久,被埋的人又一次闭上眼睛,那个年轻男子又一次喊道:“不要闭上眼睛!睁开你的眼睛!”可被埋的人似乎没有听到,一点反应也没有.喊话的年轻男子找来了医生,被埋者输入了氧气后眼睛再一次睁开了……
救援人员终于赶到了,被埋的男子被送往医院抢救.有人问喊话的年轻男子和被埋者是什么关系,喊话的年轻男子说道:“我不认识他,我开出租路过这里.”
素不相识,毫无血缘关系,他的呼喊只因为对生命的珍爱和爱的奉献.那场灾难中有七个人丧生.然而,那个年轻的出租车司机的喊声却响彻那个清晨,响彻南京,成为那座城市最动听的声音之一.
1.文中有两个省略号,各指的是什么
2.被埋者恐惧的是什么,谢意的是什么
3.最后自然段的呼喊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这句话是那座城市最动听的声音之一
4.联系实际,谈谈你是如何理解最后一句话【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
1指青年男子继续跟被埋者讲话【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三)
求《风雨哈佛路》观后感500字左右
最佳答案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如果不是苦难,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长大.――――题记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关于是一部关于教育题材的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在很艰难的环境中通过教育,最后改变了生活的故事.关于这部电影,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改变,不管是环境改变了那个女孩的童年,还是哈佛改变了那个女孩的现在,还是教育改变了生活,不管怎么说,整部电影都在描述有关改变的事,因为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一切都在改变.我们应该感激我们现在的生活.因为我们没有吸毒的父母、不用每天挨饿、更不用15岁就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是,有一点我们很像,就是在人生路上也会面临很多选择.只是有人选择了退却,有人却选择了冲向成功.“我没有退路,叫我只能不停的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活在每一个拐角,我们总是给自己太多的退路,我们总是怕有个万一.可是,这是这写退路让我们忘记了要全力以赴的前进,忘记了要永不屈服的努力.而且,失败后我们又得到太多的安慰,似乎因为别的种种我们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我们都忘记反问自己“为什么我不能做到”.显然电影里的女主角是没有退路的,所以是她自己把自己逼上绝路的.可能我们真正懂得放弃所有向前冲,当我们真正懂得逼自己,也许机会才会出现在下一秒.一个人的人生命运是分先天和后天的,先天只能给我们成长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然而真正的幸福是靠后天我们自己的努力来的.“我们为要觉得自己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请不要闭眼,机会就在下一秒出现.”有时候总觉得事情做不完,好像什么都堆到一块了,怎么也处理不完.原因其实很可笑――我们忘了自己是怎样在推延中浪费一天一天了!“后天的事情明天做也来得及.”“哎呀,我再睡10分钟.”“明天做,一定哈!”~~~~我们不断的拖拖延延,却还要抱怨机会怎么老是不降临?一部很简单的电影,没有太多的欺负,没有太多的波折,一切似乎早已注定如此,欠缺的仿佛只是时间.小小的丽莎,有着同生活在这个世间任何一个幸福的家庭的孩子一样温馨的记忆.莺飞草长得春天,母亲带着她去公园,拿硬纸板当垫子从山上滑下来,母亲紧紧地她抱在怀里,那样灿烂的笑容,开心地喊叫.那份记忆深入骨髓,温暖她18年动荡艰辛的人生.即使在多年之后,在面对纽约时报的评委,她仍旧以平静而缓慢的语调述说:“我非常爱我的妈妈,她吸毒,也酗酒,基本失明,她还患有精神分裂,但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虽然她曾经做过一些事,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吸毒的母亲在送去戒毒所回来后终于无法继续忍受丈夫的无能,带着丽莎的姐姐去了爷爷家――另一个暴力者.丽莎天真的以为她留下就能阻止这些,却不料被送去了收容所,被迫提早面对生活的艰辛.15岁那年丽莎认识了她最好的朋友克里斯,同样的无家可归,生活开始沉沦和躁动中生长着,乞讨,偷窃,无穷无尽的流浪.母亲的去世像人生之河中一个不经意的转弯,轻轻地,白纸折一下,再展开也有了痕迹.丽莎开始上学,日以继夜的读书,也许是生活的经历也许是天分,丽莎的成绩出奇地好.纽约时报的奖学金给了她另一个机会可以去哈佛读书,或许一切正如丽莎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的:“我非常幸运,因为我心里所有的安全感被从身体中抛弃,所以我被迫向前看,我必须向前……没有能后退的路.”然而,在她心底,这一切都抵不过她幼年温馨的记忆:母亲带着她去公园,拿硬纸板当垫子从山上滑下来,那样灿烂的笑容,开心地喊叫.我常想,如果丽莎的父母没有染上毒瘾,如果他们还住在学院路,她一定会有幸福的童年,和任何孩子一样的幸福.然而,这样的她还能坐在哈佛的课堂里吗?这是否就是所谓的上帝的公平?还仅仅是上帝的玩笑?生活是如此的黑色幽默,让渺小的人们难堪无助.我想,不管时间过去多久,女主人公都会被我记起:那是一种不开明,不明确,却表达一种内敛的表情、不崩溃的尊严和不狼狈的痛楚.为了饰演Liz,Throa曾和真实的Liz呆过两个星期来熟悉Liz.我要说的是,Liz并不是在告诉我无论处境如何艰难都要振作,绝对不是告诫或教训你要锲而不舍.这样说有些奇怪,但Liz不断努力的目的只是像她说的那样她已经很糟了,生活对她来说已无退路,那么她就要看看生活到底还会有多糟.这点也正是影片的价值之一,它不是简单对你进行励志说教――事实上影片确实意非如此.生活在NewYorkCity的女主人公在最末落时做过乞丐,在垃圾箱里捡拾过食物.她并不在乎,不管她将来会如何的富有美丽,也不管过去怎样的穷困潦倒,她始终是那副表情,看起来她已习惯任何的变故.Throa的演技真是顶好,记得影片里Liz母亲吸毒死去那一天,只有棺木,连简单的葬礼仪式都没有.棺木就要被下葬,她跳上了棺木,静静躺在上边.自己的母亲下场如此惨.她的脸上没有痛苦,也无撕心裂肺的哭喊.更不是神情木然,茫然无措.她只是坐在那儿,略带不满意和失落.但是我们知道,安慰大多数时候捉襟见肘,她很坚强,并不试着憎恨埋怨.要活下去.她影片最后女主人公最后走在哈佛的路上时,她依然是一幅内敛的表情.不崩溃的尊严和不狼狈的痛楚.通过小姑娘女主人公被雨水淋湿的脸庞上的坚韧表情,我们可以知道,她永远不会妥协.“世界在转动,没有你,地球照样会转动,现实是不会按照你的意志去改变的.”确实说得很有道理,世界不会因为你一个人的不幸遭遇而停止转动或者时空倒退,你能改变的只有自己,逼自己去改变现状,永远不要妥协.我们在前进的路上,或许有风有雨,或许曲折艰辛,.但是请不要放弃,这就是生命哈佛凌晨四点半读后感(四)
求一篇励志书的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己进步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是啊,如果能按上面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因为这不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不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进步,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2023小战马读后感(合集13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小战马》的作者是西顿,他很喜欢动物,这本书就是写了好几种动物。小战马就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曾经和狗打过交道,每次狗来抓它的时候它总是会想出好办法,它会溜进木篱笆上的一个小洞里,把那只小狗给甩掉。要是看见很活跃的小狗,它也有很好的办法,它从一个岸陡水急,二十英尺宽的灌溉渠越过去,那只狗跳不过去也就把那只狗给甩掉了,真是聪明过人啊!
巫利是一只黄狗的名字,这一只黄狗它以前很听主人的话,可到了后来它却咬了收留它的主人,巫利出生在草原放养人家里,巫利到了两岁时已经完全长大了,就要接受看管羊群的系统训练,经过了长期的训练,巫利已经完全成了真正的牧羊犬了。
巫利一开始就去放羊,后来因为一只羊没有了和管羊的人分开了,巫利天天都在找那个主人,最后被一个人给收留了,可巫利却咬了那个人的女儿,最后被那个人给打死了。
这两个故事就是讲了动物很聪明,只要对动物好一点小心一点就可以和动物好好相处。
《小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的主人 公有一只长耳大野兔、一只黄狗、还有一只松鸡
在这本书里有三只不同狗的故事,与所有的同类一样,它们免不了和狼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虽然是狗的故事,却总会看见狼的影子:忠心耿耿的宾果对群狼狠下杀手,在危难之际解救了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它与母狼交往,它甚至玩忽职守,听任母狼胡作非为。那只母狼被杀后,它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与刽子手奥立佛结下深仇大恨。尽管它中过一次毒,它还是改不了狼的本性,喜欢吃死马,喜欢过狼的,终于再次误食毒饵,死在了主人家的门槛上
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它们与人类有许多共通之处:它们也有,如猞猁妈妈本能的母,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的溺爱,它们爱好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那匹无法无天的墨黑栆红驹宁愿在寒天动地里立在风雪中,也不要温暖舒适、有现成草料的马厩,它就是匹野马,为自由而生!它们笃信忠义,也有情有义,狗儿的忠诚自不消说,小熊约尼和坏猴吉妮在病重时对于诺拉和饲养员的那份依恋与痴娇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感动。但动物毕竟不是人,所以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忽冷忽热,关键时刻抛下爱子约尼似乎也理所当然,而且从此淡忘;红毛领谨慎聪明,却想不到走为上计,偏偏要与猎人对抗到底,最终中了圈套,悲惨丧命。
读了《小战马》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爱。
“小战马”非马,是一只长耳朵野兔的名字,它四肢发达,头脑机灵,有胆量,有勇气,逗弄猎狗也不在话下。
镇上的一次野兔大围剿,把小战马送上了“生死场”,只有出众的野兔才能返回大自然的怀抱。处处都是嚎叫的赛场,这个坐满了观众的训练场,如同修罗场般残忍、险恶。
尽管命运如此曲折,小战马却毫不退缩,越来越勇,每次都把猎犬大将全部甩在了后头,获得了在场观众的嘉奖以及肯定。预赛结束,噩梦只走到了一半,50只长耳朵野兔被狗追杀而死亡。第一次决赛,小战马凯旋而归,战胜了两只小有名气的狗,获得了满堂喝彩,一下子出名了。发令员米克看到了小战马的杰出表现,越发越喜欢上了它,现在的小战马,已经成了米克的骄傲。
眼看小战马可以回归自然了,修罗场的噩梦也要结束了,但比赛管理员又给加赛。刚打败两个老手,现在又来面对两只精力旺盛的对手,是兔子还是人,都会被累死啊。满心不甘,却只能面对。
赛中一只狗咬到了它的尾巴,它拼尽全力挣扎,才得以生还。就这样,兔子在前面,狗在后面,狗跑到了前面,兔子左闪右闪又超越了狗,比赛处于僵局。没办法,裁判员只好选择了第四种方法结束——枪伤兔。枪口顶在脑门上,小战马依然不屈不饶。
当米克冲进赛场,发现小战马面朝它——枪误伤了狗。米克让小战马重回家园。后来很多围剿野兔的活动中,人们不止一次看见了小战马,但谁都没有抓到它。
小战马的坚贞不屈,把我深深的震撼到了。面对决赛,小战马丝毫不乱了手脚,干脆利落的凯旋而归。面对强敌,小战马不甘示弱,三三两两搞定。面对死亡,小战马走着自己的路线,绷着生命弦在赛场上奔跑。面对命运,小战马勇敢的挺立着,哪怕这是比死亡更冷的结局。
面对一切,不管结果如何,也总比缩在后面,一声不吭的好。小战马,做到了某些人都做不到的一切。它用生命拼出来的自由,是值得的。
生命 坚韧 尊严——读《小战马》有感
一个宁静的夜晚,月色如水般洒在地板上,似盖上一层轻纱,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阅读着世界动物小说经典名作《小战马》。
《小战马》的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西顿天性亲近自然,热爱动物,读着他的书,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跃动。
西顿用细腻深刻的笔调,立体地呈现出一个充满灵性和朴实情感的动物王国,让我了解到动物们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和对生存的强烈渴望。我读后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长耳野兔小战马与敌人斗智斗勇;灰熊卡普孤独流浪,最后静静死去;银狐托米机智地躲过追杀,生活安定……一只只动物的生命轨迹,爱恨情仇,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合上书,我陷入沉思……
世界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动物们是纯真善良的,他们值得被尊重。在生机活力的动物世界,那条坚韧不拔的生命——灰熊卡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卡普还小的时候,母亲就被猎人追杀,他从此孤独流浪,但它凭借着坚强毅力,一次又一次躲过了困难,它从不服输,我觉得它就是人类的榜样!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有爱,也有家人,它们身上也有许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学习。读完这本意义非凡的动物小说,我真正地理解到:学会尊重每一个生命,并让动物和人类和谐相处,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闭上眼,动物们跃动的身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九峰小学:傅馨晨)
小战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母爱,就像封面写的那样:“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从这二句话来说,已经把书从头到尾概括了,里面写了破耳朵的来源、名字及莫利妈妈教给破耳朵的各种本领,比如说野蔷薇,写出了为什么长刺,为什么可以成为它们的朋友,文中说的很清淅。而且,能够抓住笔下的动物个性,把这个动物的性格或内心情感表现出来以感染和打动读者。
同样,它们居住的地方,往往是有敌之处,常常有动物追赶它们。但是,凭着莫利妈妈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它们总是可以逃脱。莫利妈妈又是那样的严格,犯一点小错误都不放过破耳朵,这也是为它好,当我看到莫利妈妈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时,我哭了。
我想,住在城市里,虽然有美丽的房子,但是身边处处有危险,过红绿灯时,可能车会撞上我,吸了污染的空气,我可能会得病……许多危险在靠近我们,总有一天,爸爸妈妈会消失,我们要学好生存的本领,保护自己。
最后,我想对所有的母亲说:“人都有去世的那一刻,但是,她还活在有些人的心中……”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名叫《小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写叙述了一匹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乔伊的第一个主人叫艾伯特,他对乔伊格外喜欢。战争开始了,乔伊被卖到部队变成了战马,它交了一个好朋友——托普桑,是一匹最威风,大的战马。战争中,乔伊的表现令人惊叹不已,可它的第二个主人尼科尔斯上尉牺牲了,在后来的战争中,托普桑也不幸的身亡了,乔伊非常悲痛。艾伯特为了找到自己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了。乔伊为了寻找食物辛运地与艾伯特重逢。可它腿部受了重伤,得了破伤风。在艾伯特的请求下,马丁少校治愈了乔伊。战争结束了,马丁少校却要把经历过洗礼的战马卖掉。曾细心照顾过乔伊的艾米丽的爷爷高价买下了乔伊,低价卖给了艾伯特,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照顾好它。艾伯特和乔伊过上了幸福美满和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是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产生感情的。
在这寒冷的假期里,我不仅读了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还读了加拿大作家西顿的《小战马》,西顿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写了这本书。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兔的外号。小战马在全城算是很有名的,没有人、动物不知道它。它跑得非常快,城里的动物没有跑得过它的,只有一只顽固而又很伶俐的黑狗抓住了它。后来,长耳兔繁殖得越来越多了,人们就过度地捕杀,死掉的尸体处理掉,活的送到跑狗场,用来训练猎狗。可是小战马却一次次地逃脱了猎狗疯狂的追逐,它每一次逃脱,耳朵上就多一颗小星星。最后,小战马的耳朵上有了十三颗小星星,被成功放生了,重新过上了自己的生活。
很多人听到小战马这个名字,都会以为是写一匹战马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其实,这是写一只小兔子的历史。小战马虽说是一只长耳兔,但是它为了自己的自由、生命,有像人一般的顽强不屈的精神。小战马好几次都差点被抓了,但是它不屈服,坚强地往前跑。它的这种精神并没有白费,小战马又重新回到了森林。
在我们的生活在,有些人为了一些芝麻大点的小事就大哭大闹,那岂不是连长耳兔都不如吗?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坚持,这样我们就会成为一个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的人。
我在读英国作家迈克·莫波格的小说《小战马》时,可以愈发肯定人和动物之间的确存在着一条看不见的纽带,这是一份持久的约定,哪怕这份纯真的约定受到践踏与威胁,但现实的希望将会真实存在。
小马驹乔伊从小就有着赛马一样强健的肌肉,对奔跑有着独到的天赋。天真善良的小主人艾伯特一直对乔伊细心饲养和调教,但是对艾伯特爸爸来说他更需要的是一匹会犁地的马,在面对爸爸举起的枪口,艾伯特非常勇敢地保护了自己心爱的马驹乔伊,而乔伊也收起了作为赛马的骄傲,低头套上犁车,它的低头是对命运表达的一种积极态度,是为了能与艾伯特永远在一起的约定。
随后爆发的战争,无情地掠夺了人和动物的一切,包括生命和人与动物原本都最向往的自由,在战场炮火的轰鸣中已经是一种奢望。乔伊在战场上发了疯般冲向铁丝网,直至一圈圈锐利的铁丝扎入身体,这是在发泄它对命运的无奈而作出最后愤怒的抗争,是它对追求自由与和平最淋漓尽致的展现,更是从一匹马的角度对这场残酷战争最有力的控诉。
战争结束之后,失去了孙女艾米丽的爷爷用一百英镑拍卖下了乔伊,只因为乔伊是艾米丽生前最喜欢的朋友,这是一位失去一切的爷爷对孙女约定过的承诺;最后爷爷把乔伊送还给了艾伯特,让艾伯特重新握住了乔伊的缰绳,是为了深爱着乔伊的艾伯特童年时许下的承诺。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仿佛感到一直有股挣扎与包容交织的骤雨在洗涤我的灵魂,那条在战火中人与马之间紧紧维系的细细缰绳,似乎在告诉我们,当陷入命运的低谷时,我们会失去最珍惜、最心爱的东西,但世间的美好总会闪烁出她本来的光芒,永远不要放弃对光明的寻找,只要坚持心中的希望与信念,记住曾经承诺过的那一份约定,就会让我们懂得珍惜身边许许多多的寻常幸福!
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西顿动物故事《小战马》。
小战马是一只头脑聪明,跑得飞快的长耳野兔,它长有黑灰色和白色的保护色,每次它都能战胜追赶它的狗。因为它很出色,所以被人抓到了赛狗场,很快它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管理员米克帮小战马在赛场经理那里争取到了连赢十三场比赛就放它自由的承诺。可当小战马真的赢了十三场比赛时,赛场经理却反悔了。最后在米克的帮助下,小战马终于回到了大草原,从新获得了自由。
我非常喜欢小战马,因为它聪明伶俐,懂得总结经验、记住教训,生存能力很强,还很向往自由。我还喜欢管理员米克,就是有了他的帮助,小战马才能从新获得自由。我不喜欢赛场经理,因为他言而无信、唯利是图。
我从小战马身上学到了很多,比如:要总结经验、记住教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希望,要努力生活下去。
人类要爱护大自然,尊重动物,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小战马》的书,它是西顿动物小说集中的一本,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是加拿大人。
没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小战马是一匹马,读了才知道,它原来是一只长耳野兔,它之所以叫小战马,是因为它不但跑得快,而且非常聪明勇敢,就像在战场上飞奔的小战马一样。
很久以前,小战马和它的同伴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原野上,因为有很多天敌的到来,它们的数量一天天的变少。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畜,打死了很多长耳野兔的天敌。这帮助了长耳野兔的繁殖和生存,长耳野兔的数量又迅速攀升了。没过几年,长耳野兔的数量太多了,人们反过来开始捕杀长耳野兔啦!它们有的被当场打死了,有的被赶进了铁丝栅栏里,小战马不幸也被困在了栅栏里,人类把它们送到赛狗的竞技场,用来被狗追捕、撕咬。但因为小战马跑的特别快,每次都逃离了危险。最后,一位好心人救了小战马,把它放回了大自然,它又回到了家人的身边,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长耳野兔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动物一样,如小鸟、蛇、大象它们有的人们做成吃的,有的被做成用的,有的被做成工艺品,还有的和小战马一样,被用来表演节目,供人们观看。野生动物们被很多没有良心的人随意的杀害了,动物们离我们越来越远,好多动物都灭亡了,我们再也看不见它们的踪影。
其实,我觉得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亲人、孩子和父母,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动物们还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环境,我们不应该去干扰它们的生活,更不应该去捕杀它们。我们应该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才对。
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第三小学六(1)班李云帆
西顿是加拿大著名动物作家。他写的《小战马》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让我深深地懂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他以质朴流畅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至善至美的动物故事。如,红脖子松鸡一家为逃避猎人卡迪的穷追不舍,东躲西藏,历经艰险,最后还是惨死在猎人的枪口下;长耳野兔小战马,与敌人斗智斗勇,最终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狐狸妈妈维克森,为了使最后一个亲人——被抓的小迪普获得永远的安乐,亲手毒死了它,并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人类不应该猎杀动物,更不应该将鲜活的生命端上餐桌。当你手持猎枪,残忍地扣动扳机时,你有没有看一看动物无辜的眼神呢?那绝望、凄惨的眼神仿佛在追问我们:“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们要如此残忍地对我?”
前些时候新闻上说,津巴布韦国家公园在一个月内发现被盗猎捕杀的大象数量已经超过了90只,且数量还在继续上升。我听了心如刀割,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残忍地杀害了啊!为了自己的无尽贪欲,人类大肆伤害大象,难道这不是一种丑恶的行为吗?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年加工约60吨象牙,这等于要捕杀四万五千头大象,仅20xx年一年的时间里就有数十万头非洲象惨死在盗猎者的枪弹屠刀之下。古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愿意你的牙齿被生生拔下来做成饰品供人欣赏吗?赶快停止对象牙的追求吧!
蓝鲸、江豚、大熊猫、穿山甲、白天鹅……是多么可爱的大自然的生灵啊!然而,它们大都绝望地惨死在人类的屠刀下,然后被切成血淋淋的肉块。无数曾经自由自在的动物们,因为人类不可遏止的贪欲,逐渐走向灭绝。人类啊,自诩为世界的主宰,地球的统治者,难道不能还动物们一片自由的乐土吗?
也许,你只想得到漂亮的皮毛,也许你只是为了满足对美味的享受。你可曾想过,动物因为你的这些欲望将付出生命的代价?你又可曾体会过它们失去亲人的悲伤与绝望?
地球上有六十亿人,但比人类更多的是动物。倘若没有千姿百态的动物,人类终究是孤单的,整个地球的生态平衡也会遭到严重的破坏。
那些端起猎枪正准备射杀的人们,请放下你们的武器,还动物们一个安全、自由的天地。千万别让人类成为地球上最冷酷最孤单的种群!
(指导老师:王淑萍)
点评:
小作者因阅读《小战马》而引发深思,他揭露了人类因为一己贪欲而肆意杀害动物的罪行,大声呼吁人们爱护动物,保护地球。这正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主题!读后感》
《小战马》这本书一共讲了五个故事,现在只说破耳兔一家。
兔妈妈——莫利的心肝出生没几天就变成了破耳兔,那么,小小破耳经历了哪些冒险呢?听我慢慢道来吧!
莫利是个出色的母亲,她很疼爱破耳兔,并且把自己一生积累的经验和智慧都严格地教给了它。
聪明的破耳记住了母亲告诉它的话:野蔷薇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莫利不愧是个出色的母亲!瞧!在莫利与天敌——狗顽强拼搏时,小小破耳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但是莫利让它蹲着别动,所以破耳受惩,莫利用它的后腿使劲一踢,把它踢得四脚朝天,看来,它的家教还是非常严格的。
哎,小小破耳也并不是太听话啊!
对,小小破耳不但不太听话,还很顽皮啦,不信,你瞧!
破耳和另一只公兔子激烈地打了起来,虽然这只公兔头脑不太灵活,但是它的身体实在高大,因此,破耳被打得遍体鳞伤,落花流水,就连毛都被拔了,对于破耳来说,真是一次惨痛的经历呀!也是一次厉害的教训呀!真是个严惩!
我真喜欢破耳!
在我的脑海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本书是《小战马》。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兔子名字叫作小战马它聪明伶俐。镇子上的狗儿们每次见到它都会想尽一办法想将它吃掉。可是每次小战马总是能用自己聪明的智慧将这些问题化险为夷。一次镇上的狗儿们全部都聚在了一起,商量对策欲将小战马一网打尽。可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得逞,又被小战马轻松躲过。由此小战马一战成名,许多人在金钱的诱惑下都想将小战马活捉,用于参加比赛。终于,一天小战马和它可爱的妻子散步时,被一大群人围堵给捉住了。人们为了赚钱,给小战马按上了电击项圈。小战马不得不,不停的奔跑用生命奔跑。它失去了自由,奔跑也不再有意义。最后它选择了死去去一个自由的国度,那里没有捕杀,没有利益,它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奔跑。小战马奔跑吧!为了自己!
你们想想,小战马只是一只平凡的小兔子,却还是没能逃脱被人类残害的结局。这本书留个我们的是一个警示,人类无止境的对自然的掠夺和对动物们的残害必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人类只有自己吃下自己种下的所有苦果,怪谁呢?为了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为了更好的生活,人类把罪恶的黑手,一次次的伸向了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它们是无辜,为什么我们要把肮脏的金钱交易强加再它们身上呢?难道,做这些良心不会不安,不会受到谴责?在当今现代生活中,人类是世界的主宰,而动物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些不起眼的附加品,他们想怎么伤害它们就怎么伤害它们。因为它们既不会叫疼,又不会喊冤。现在尽管这种思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但虐待小动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而你知道么,人类的祖先就是从这些毫不起眼的小动物变来的。因此我们原本和这些小动物们是一家,那我们又何必自相残杀呢!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们为什么要伤害它呢?
虽然我们听不懂动物的语言,看不见它们忧伤的眼神,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想,就一定会明白的。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保护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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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从赏析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后,心中五味杂陈,油然而深出一股敬仰之情。
当我翻动书籍时,当我一次次‘目睹’外祖父对阿廖沙的残暴,专横。我便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旷世对比,我和阿廖沙比童年。想想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再看看那整天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仇恨的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幸而,阿廖沙拥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乐观纯朴的小伙伴-小茨冈。让他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过早就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天壤之别,芸芸众生,其是这般。
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当我回想起外祖父的残暴的时候,当我又转念想起慈祥善良的外祖母时,我想起那鸟嘴鼻子,金红色胡子,黑色长衣,一对碧绿双眼的外祖父挥舞着长树条子从空中甩下,抽打着阿廖沙,那狰狞的双眼,鹰爪似的指甲,无一不透露他的凶残。少时的阿廖沙只能蜷缩一团,无助地呻吟。外祖母在旁也无济可施,那一声声斥力地哭叫响遍云霄……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一位伟人也便冉冉上升。也许,也正是家庭的混乱,迫使他过早地走向社会,走向独立。
如海明威所说:“只有阳光而无阴影,只有欢乐而无痛苦,那就不是人生。以最幸福的人的生活为例,它是一团纠缠在一起的麻线”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不用叹息,惊羡他人。因为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咱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咱们没有,咱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咱们幸福,家庭也没有咱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咱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有幸福的,有悲伤的就好像《童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一样。
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4岁了,但是高尔基11岁就走上社会。想想自己,在生活中自己的事情都要父母帮助,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灿烂的;我的童年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但是,最近我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充满了悲惨。
阿廖沙幼年丧父,之后便寄居在外公外婆家。外公和两个舅舅都非常粗暴、自私,甚至连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在这个家中饱受虐待,虽然他也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小茨冈”、“好事儿”……但他们都相继离他而去。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其中,外婆就是阿廖沙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外婆等人的善良、乐观、正直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
我又想了想自己:我是独生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要啥有啥,但年幼的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童年》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就是那个在蜜罐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不用为生活担忧,长辈会为你安排好生活,而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好好地享受我自以为已经厌了的父母的呵护。和阿廖沙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啊!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虽然阿廖沙经历了许多生活的磨难,但他并没有退却,总是坚强地生活下去,即使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使生活还有悲伤,他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同时,阿廖沙懂事能干,吃苦耐劳,经常帮助外公外婆料理家务。我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乖巧和充满爱心的好孩子。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高尔基(1868—1936),苏联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出身贫苦,幼年丧父,11岁为生计在社会上奔波,他与劳动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亲身经历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这对他的思想和创作有重要的影响。
《童年》主要描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苦难的童年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张《走向人间》,主要讲述了阿廖沙,亲眼目睹了母亲的离开,也感受到了外祖父和继父的残酷和全无人性,为母亲的去世,外祖母伤心过度,一头撞在了十字架的一角,虽然没有死,但也有了重伤。所以在外祖父赶走阿廖沙的时候没有阻拦。
《童年》这本书既评价了小市民阶层庸俗无聊、空虚自私的丑恶嘴脸,又展现了下层劳动人民的正直勤劳、淳朴善良。同时作者更在其艰难的成长历程中,展现了为寻找新的生活道路、探索新的生活意义而不懈努力的奋斗精神和力量,催人奋进。
作者莫言小时候,爱读书。当然,不能死读书,不能读死书,读书死也是不行的。正确理解,分析情况,联系实际。之后,思考、想象、推理、写作。《童年读书》就注重描写了这几点。
莫言以真实的口吻与质朴的语言描绘了他童年读书的酸甜苦辣与趣闻轶事。在那个连物质都没有的年代,书更成为了一个奢望。莫言如饥似渴地看书更是当时他惟一能够获得快乐的事情。他二哥的形象更是被构造得活灵活现,双方为了一本现代看似普通的书竟像拼了老命一样。结尾更是意味深长,原本那个相对开放的时代已离去,思想禁锢的时代即将到来……
从莫言的吃饭、教育,到读书,我们总能清晰地了解到当时的社会百态。而往往那些绝对贫穷却意志坚强,对读书如饥似渴的人,才具备真正的直接鉴赏力。不论年龄,这种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幸福,而这种领悟也能使我们幸福吗?
也许这种读书方式会遭到许多学者的鄙夷,成为诟病,但这无疑是最真实的方法,与当时真实的作品浑然一体。上世纪的书和现在的真是不一样,读书情境也不同。
既不是古时的“炼字”、“煮书”,也不是现今的走马观花。时至今日,是网络文学盛行的时代,文字风花雪月,华丽至极,却毫无意义和价值,令人云里雾里,空谈人生,空谈生死,这是怎么也不会让50、60年代的人们视若珍宝的。
莫言那个时候还不到十岁却已经阅读了那么多书籍,令人可敬!这良好的基础与习惯是莫言成功的基石。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童年13读后感”。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从赏析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后,心中五味杂陈,油然而深出一股敬仰之情。
当我翻动书籍时,当我一次次‘目睹’外祖父对阿廖沙的残暴,专横。我便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旷世对比,我和阿廖沙比童年。想想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再看看那整天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仇恨的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幸而,阿廖沙拥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乐观纯朴的小伙伴-小茨冈。让他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过早就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天壤之别,芸芸众生,其是这般。
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当我回想起外祖父的残暴的时候,当我又转念想起慈祥善良的外祖母时,我想起那鸟嘴鼻子,金红色胡子,黑色长衣,一对碧绿双眼的外祖父挥舞着长树条子从空中甩下,抽打着阿廖沙,那狰狞的双眼,鹰爪似的指甲,无一不透露他的凶残。少时的阿廖沙只能蜷缩一团,无助地呻吟。外祖母在旁也无济可施,那一声声斥力地哭叫响遍云霄……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一位伟人也便冉冉上升。也许,也正是家庭的混乱,迫使他过早地走向社会,走向独立。
如海明威所说:“只有阳光而无阴影,只有欢乐而无痛苦,那就不是人生。以最幸福的人的生活为例,它是一团纠缠在一起的麻线”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不用叹息,惊羡他人。因为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
在阳光的照耀下,我读完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得巨大悬殊。
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许多东西,也看清许多东西,他看清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天壤之别,我们拥有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
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便足够。
从现在考试,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但我们应该要像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
在高尔基的名著《童年》的第八章中,他讲述“我”的外祖父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买了新房,因而有了一些有趣的邻居的故事。他们的邻居有上校、勤务兵、卖奶工和一个被称为“好事情”的房客。故事分别讲述了他们的生活和人生,他们都经常帮助“我”的家庭。文章中还讲述了“我”的外祖母邀请邻居参加她举办宴会的事。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朋友,朋友会给我们很大的帮助,我们应广交朋友,和正直、人品好的人做好朋友。俗话说的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一个好的朋友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帮助,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就像文中的“我”的邻居给“我”的家庭很多帮助一样,我们应多交朋友,交好朋友,并成为别人的知心朋友。
第八章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
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啊”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好啊”是他的口头禅,直译是:“好事情”。
今天推荐一篇网络文章介绍的是“恐惧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在看完作品之后感到受益匪浅,忽然懂得了更多道理。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如何从小的感悟着手撰写作品读后感呢?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莹莹是一位很优秀的姑娘,香港大学毕业后,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深得领导赏识。
可是,这样优秀的人,却时常怀疑自己的能力。她和男友是高中同学,相识相恋多年。这份感情,让她有一种行走在蛋壳上的感觉。相恋之初,两人的感情很好。男友称她才华横溢,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可是后来,男友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声音轻了他说像蚊子声音,声音大了他又说莹莹在发脾气,声音不高不低,他会说敷衍,质问她是不是想分手。
前一刻还表现得柔情蜜意,下一刻恨不得撕成碎片;刚刚赞美她优秀,转眼大吼大叫,说她卑鄙,是祸根。
男友一面说着很爱很爱她,一面用自杀来胁迫她。她不明白,一个聪明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会表现得如此不可理喻。可怕的是,她逐渐接受了他眼中的现实,不能信任自己,成为一个低自尊者。后来,心理医生告诉她,并不是她有问题,而是她男友有问题,她男友的行为是典型的边缘性人格障碍特征。
“非黑即白”的思维,让边缘性人格者总在极端完美和贬低之间切换。由于没有界限感,边缘性人格者沉浸在随时被抛弃的恐惧中,他们会采取控制、恐吓、折磨等手段,寻找存在感。
莹莹男友有一个不幸的童年,莹莹对男友有一种想要救赎的感觉,也许自己忍着他、满足他,就能够治愈他内心的创伤。可是,边缘性人格障碍是一种病,并不是言语就能治愈的,想不想改变、要不要改变,取决于她男友。
而男友过度的批评和责备,会跨过一般人的底线,变成言语虐待。情感虐待会直击一个人的内心,就像洗脑似的,一点一点消磨掉受害者的自信心、自我价值感、自我认知,受害人会变得负疚,陷入情感困境,最后接受边缘性人格者的思想和感觉,觉得自己就是他人口中那样的人。
这种亲密关系,如同乘坐过山车。在赞美声中,攀上令人目眩的高峰;再突然地,令人绝望地跌下深谷,饱受打击;然后曲折地、不合逻辑地循环反复,急停之后,是空寂、沉默、平淡地结束。
可是,带来的伤害也是巨大的,孤立、低自尊、恐惧(包括对未知的恐惧,对未来的恐惧),会影响着受害者以后的生活。庆幸的是,虽然莹莹无法改变男友人格障碍本身,但她有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这段亲密关系。
在书中,作者提供了几种技巧:1.照顾自己;2.摆脱情绪困扰;3.用倾听去沟通;4,用爱设置界限;5.强化正确行为。
卡里·纪伯伦在《先知》中写到:神殿里的柱子,也是分立在两旁;橡树和松柏,也不在彼此的荫中生长。边缘性人格障碍者需要他们的朋友和家人保持稳定而清晰的态度,不排斥他们,也不压抑他们。他们需要你能够让他们照顾自己,不要越俎代庖。帮助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先照顾好你自己。
尊重自己的选择,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认识自己的处境,设置界限,磨炼技巧。如果莹莹想留在男友身边,必要时也要为自己进行心理咨询,以确保不会在陪伴中失去自我。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自己不是神,弥补并不是你的责任,要下决心去过自己的生活。
设置和维护界限是非常重要的。界限就像一枚鸡蛋的蛋壳一样,塑造出你的样子,保护你。个人界限不是控制或改变他人的行为。界限与他人无关,只与你自己有关,与你需要如何关爱自己有关。具有健全情感界限的人能够理解和尊重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他们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独特性。界限能够帮你界定自己是谁,界限为你的生活带来秩序,界限能让你感到安全,健全的界限会促进亲密感而不是羁绊。
安妮·凯瑟琳在《界限:我始你终》一书中表示,“说‘不’的权利能够强化情感界限。说‘是’的自由也会强化对情感的尊重,对差异的接受和对表达的许可。”
关于如何设置和维持界限,在书中作者给出了非常详细的介绍。
恐惧,大概是人类最早体会到的情感。当婴儿呱呱落地,从漆黑的子宫来到这个明亮的世界,本能地嚎啕大哭,那就是恐惧。尽管如此,我们对恐惧本身还是了解得太少。在弗里茨的《直面内心的恐惧》的一书中,他为我们开启了一扇了解恐惧的窗户。
断断续续看完此书,我觉得收获很大。而且,这本书跟我们所学的人格心理学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在书中,弗里茨介绍了4种类型的人格:害怕把自己交出去--分裂人格、害怕做自己--忧郁人格、害怕改变--强迫人格、害怕既定的规律--歇斯底里人格。
其实人在不同的时间段表现的是不同的人格,也包括这4种人格。如果某一种人格过于强烈,那么可能就会导致疾病,只有把握每一种的度,在多重人格中保持一个恰当的平衡,才能取得内心世界的和谐。
《直面内心的恐惧》这本书在叙述四种关于生命的病症时,也逐一讨论了健康的人的片面人格,以及轻微、严重或极端严重的心灵创伤。本书以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知识与经验的理论为基础,来介绍四种人格的典型特质,不采取宿命论或下断语的方式来进行论述,而是从人的特质或性情着手,来对恐惧进行深刻的论述,使之通俗易懂。
在书中,恐惧与畏惧这两个词反复出现,但我没有严格区分其词义,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有人说害怕死亡,而畏惧死亡也说得通,其中并无太大的异同。通常我们认为“畏惧”是指特定、具体的东西,而“害怕”则指非特定的对象,比较不理性,虽然敬畏上帝与害怕上帝有所区别,但也不是每次都言之成理、斩钉截铁。因此,恐惧、害怕、畏惧、忧惧等都是同一个意思。
在这本书中还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即一个人的人格的形成和自己的童年时光有很大的关系。就是一个人的童年对人的影响是很深远的,特别是父母对自己的影响,可能自己没有察觉,但是它却时时刻刻影响着自己。要想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除了要把好的教育给孩子外,自己也需要做孩子的榜样,这会潜移默化孩子的人格,长远地影响孩子。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读后感3000字!
生活中,每个人的内心都或多或少有过恐惧。明明渴望一份爱情,可当爱情降临时,又会去抗拒它、怀疑它;明明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却处处怀疑自己的能力……
这份让人无所适从、孤立无援的恐惧来自何方呢?直到我遇到了《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摆脱来自亲人的负能量》(以下简称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这本书,才知道了答案。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是由美国著名边缘性人格障碍专家兰迪·克莱格和心理治疗师保罗·梅森两人合著的。兰迪·克莱格还著有《与内心的恐惧对话:实战攻略》和《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家庭实用指南》。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是一本写给边缘性人格障碍者的亲人、朋友及其他受到影响的人疗愈之书。让我们了解恐惧的根源,从而找出治愈创伤的方法。
正如译者所说:《与内心的恐惧对话》不是一本心灵鸡汤,也不是情绪发泄和控诉,而是一步一步、切切实实地教给你很多切实可行的、实用的、专业又科学的方法,让你能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局限和困境来自何处。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来处——“你从哪里来”,自然知道“将往何处去”。
每个人都有权保有自己的观点、思想和感受。无论好坏、对错,它们都是自己的组成部分。
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看法,别人也可以不同意你的看法。我们的目的,不是控制他人的行为,而是坚定地做自己,从内心开始改变。
当一个人的力量不是来自外部赋予,而是来自于自己的内心深处时,那它就会是最强大、最无法动摇的能量。
可以说,《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达到了它的目的,这本书将帮助非边缘性人格者建立起内在能量,以摆脱来自亲人的负能量,从而获得重生。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绝佳拍档》之“同桌恐惧症”。
这本书是讲马一左、马一右和他们同班同学的故事。马一左是哥哥,马一右是弟弟,他们是双胞胎,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要在一起。他们的同班同学有:安大壮、余多多、沙莉莉、童铁弟、米小小,他们在一起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马一左和马一右一起对付高年级的男生胡子原,一起跟踪大侯老师,一起给女生米小小挑选生日礼物,一起和小乔老师以及她的男朋友去“沙沙冰”里吃冰激凌。就算是写作文,他们也会不约而同地提到对方……
马一左和马一右虽然是双胞胎兄弟,但我觉得他们的性格差异很大,马一左比较冷静但胆小,马一右比较活泼胆子大,如果马一左的性格和马一右的性格加起来,不就十全十美了吗?就像我和表妹,我较冷静但胆小,表妹比较活泼胆子大想法多。所以,我应该从表妹身上多学习她的优点,克服自己的性格弱点。
内容简介:任何人都逃避不了恐惧。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与恐惧共存。本书将与你分享恐惧专家的10大秘诀,发掘和利用恐惧的力量。通过对100多位世界名人的采访,《与恐惧共舞》将为你揭开驾驭恐惧的秘诀,助你化恐惧为优势。无论你的目标是赚更多的钱,变得更加自信,改善人际关系,还是简单的想在一场篮球赛中打得更好,这些秘诀都将助你一一实现。
与恐惧共舞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正在看《与恐惧共舞》,原来每个人都有内心深处的恐惧,是逃避还是正视它,这是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也都是我们最脆弱的地方,一旦战胜了这些恐惧,我们会变得无比强大,恐惧的另一面也是推动我们的力量,不要害怕恐惧,要敢于面对!
与恐惧共舞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把恐惧消化掉,就变成了勇敢的营养。——周德东
当我拿着这本书,看到书的封面时,我的血液似乎凝固了。这本书是科幻书吗?世界上真的有魔血吗?
那它又是什么样子呢?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中描写的魔血是一瓶淡绿色的液体,它的功能是能使事物快速增长。但是它有有效期,若超过有效期,那么它就失效了。书中的茸茸球是一只仓鼠。它由安提拉老师供养。茸茸球不小心吃了魔血,突然间变得无比巨大,而且它还会对其他的人和事物造成很大的危害。为了拯救学校和人们,学生伊凡就想方设法控制这只仓鼠,但是需要成功闯过关,而且每一关都有生命危险。
尽管如此,伊凡还是沉着冷静,勇敢地去闯每一关。最后,他终于成功了,既拯救了学校,也挽救了人们的性命。读完这本书,我被主人公伊凡深深地感动了,同时也非常敬佩他。伊凡一身正气,面对困难,他不退缩,不放弃,做事坚持,有始有终。作为小学生,我觉着自己也该向伊凡学习。学习他迎难而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更要学习他善恶分明、冒死救助他人的优秀品质。
通常,我们会随着时间推移,在不同的环境中,通过不同的人,感受到一个持续统一的自我,而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却无法体验到这种自我的连续性。
可是,边缘性人格障碍者就像金鱼的记忆只有7秒一样,也只有短期记忆。他们一会儿觉得自己很漂亮,一会儿觉得自己很丑;一会觉得自己有价值,一会又觉得自己没有价值,活着没有意义。
他们缺乏对自己基本的认知,也缺乏对他人的统一认知。所以,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边缘性人格障碍者都很难设置与恪守个人边界。
他们认为,完美的亲密关系不应该有任何边界,要么完全融为一体,要么就完全孤独一人。一个没有边界的人生是很恐怖的,他们感觉不到自己是谁,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这种内心空虚的恐惧感时刻浸蚀着他们,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带来的结果是疯狂反击。
对内,他们可能做出自残行为;对外,他们可能失控而冲动的愤怒、批评与指责别人。几乎所有的非边缘性人格者都表示,他们在生活中总能感受到边缘性人格者的情感勒索。
宿命绝望,但生命欢愉!
这是这个月看的第三本欧文亚隆了,对他的思想和生平熟悉了很多,所以看这本小册子就轻松快速很多。感觉亚隆很像一位很会写论文的学者,他一生接待的来访、阅读的书籍、做的个人体验和自己的思考就是科研学者做的一批实验数据,每次从这批数据中挖掘一个方面,像写一篇论文来写一本书,当然是更为通识性的论文。加上亚隆本人非常擅长讲故事,很会说话,所以阅读时也非常顺畅,结构也一点都不艰深晦涩。
亚隆一直秉承的是存在主义,这也是他写作这么多书的原因。看到一些评论说对本书很失望是因为亚隆说到的解决方式对ta很不适合。我想这可能只是存在主义跟你不对付而已,但亚隆本人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写作,阐述他自己的思想和原理,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给人类知识宝库增添了很多智慧的。
虽然亚隆的思想并非原创,来源是尼采等一批存在主义哲学家,但他结合一生的心理咨询经验融汇成一种新的存在主义心理治疗观点,也确实弥补了一些不足。就像他在书里所说,很多治疗师在遇到生死问题时都会回避,因为“不要去挠还不痒的地方”,还有他们自己可能也无法面对这个问题。但亚隆提出,死亡虽然像骄阳一样无法直视,可是直面死亡反而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活着。所以本书从哲学、案例、亚隆的人生经历和给咨询师的建议出发,立体阐述了我们可以怎样解决“我们该如何面对死亡”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当然,我会有这么正面的观点,也是因为存在主义的思想触碰到我个人的思考。从小我就觉得,既然人终有一死,那么活着所做的一切有什么意义呢。不论短暂的时光多么幸福,人生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啊,因为每个人的终点都是永恒的黑暗。包括我也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很多影视作品把永生设定为一种诅咒。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可以永生,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应该就都不是问题了。实际上,一切对自己不够成功、不够有钱、不够漂亮、不够美好等等的焦虑,背后的原因不都是“我应该怎样怎样”,再背后是因为我们会在七八十岁死去,因此应该在二三十岁结婚,因此应该在十六七岁取得好成绩,等等,这样倒推来活的。倒计时的钟一直在走,就算我们不去想,它也左右着我们的行为。但是如果这个存在的期限被无限拉长,我们是不是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利益得失,都可以去追求对个人而言最期望的生活状态。那么存在主义的观点就是,我们可以这样做,即便我们终有一死。
写到这里,我想了想,如果我很快要死,我能否用这种思想得到慰藉呢?答案是现在还不能。因为我还没有做到完全的自我实现。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的人生就是已有的人生的无限重复,那么我还有挺多想要改变的。所以呢,我希望能够带着对死亡这种宿命的接纳,去尽量不要后悔,尽量充分活出自我地度过剩下的日子。希望如此吧。
【直面内心的恐惧】这本书在叙述四种关于生命的病症时,也逐一讨论健康的`人的片面人格,以及轻微、严重、极端严重的心灵创伤。人的一性一格气质是讨论时的一个要素,我也把重点放在我们的成长背景上。
本书以一精一神分析、心理治疗的知识与经验的理论为基础,来介绍四种人格的典型特质,不采取宿命论或骤下断语的方式,而是从人的特质或一性一情着手;一性一情与生俱来,难以扭转,只有安之若素。
因此,我之所以是我,并不是因为身一体构造使然,而是因为我对这世界与人生有一定的看法,一定的行为举止,而这源于我的生命历程;人格由此铸成,并且拥有特质。其中不可逆的是我天生的一性一情、童年环境、父母亲与老师的个一性一、社会与社会规范,这些在某种程度上塑造出我这个人。书中阐述的人格,若先天因教养者忽视和缺乏良好的示范,致使人格受影响、被压抑,都可以借由后来的发展来补缀,使我们的人格趋于完整或成熟,磨光磨亮我们的生命。
恐惧与畏惧这两个词在本书中反复出现,但我没有严格区分其词义,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而且我也认为一定要做区分的话,恐怕并不容易。有人说害怕死亡,而畏惧死亡也说得通,其中并无太大的异同。通常我们认为“畏惧”是指特定、具体的东西,“害怕”则指非特定的对象,比较不理一性一,虽然敬畏上帝与害怕上帝有所区别,但也不是每次都言之成理、斩钉截铁。因此,恐惧、害怕、畏惧、忧惧等都是同一个意思。
这本书是为每一个人而写的,目的在于帮助大家多了解自己与别人,同时要告诉读者童年这个阶段有多么重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重新唤一起大家重视感觉机能,我想,我们可以从感觉中学到很多东西。
当我看到德国心理学家弗里茨-李曼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顿觉眼前一亮,勾起了我心底的好奇,“恐惧”自然是让人恐惧的,到底怎样才能直面恐惧。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天体运行的自传与公转、向心力与离心力的四个特征类比人的四个成长动力。“自传”:我们要做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人,肯定自我的存在,与其他人有所区别,个性如假包换,无人能取而代之。“公转”:我们对这个世界、生活与周遭的人敞开心扉,与人交往,也与很另类的人交流。广义说来,就是兴冲冲地活着。“向心力”,即万有引力,也就是我们对永恒的向往。“离心力”。我们随时准备改变自己,肯定所有的变革与新发展;抛掉熟悉的东西,把传统与习俗扔到脑后;才到手的东西,立刻与之告别,一切都是过渡与过站。
恐惧属于生命的一部分,你我都在劫难逃,它以不同的面貌伴随着我们,从诞生直至死亡。我想,恐惧大概是人类最早体会到的情感。当婴儿从母亲黑漆漆的肚子来到这个明亮的世界,本能地大哭,那是恐惧。虽然我们都体会过恐惧,有人害怕置身人群之中,有人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会感到惊慌,有人会看到毛毛虫就心惊肉跳,也有人惧怕独自一人的黑夜。但我们对恐惧本身了解得太少,这本书把所有的恐惧归纳为四种原型:害怕把自己交出去——分裂人格,害怕做自己——忧郁人格,害怕改变——强迫人格,害怕既定的规律——歇斯底里人格。作者认为所有的恐惧都是由这四种原型衍生出来的,这四种恐惧原型同时也对应着四种对人类息息相关、互补也互为矛盾的动力:保持自我与孤绝疏离,把自己交出去以及归属感;追求永恒与安全,以及追求多变与风险。恐惧与我们如影随行,正是因为我们身处无解的对立情景中。性情与环境,家庭与社会,都有可能成为培养恐惧的温床。
每一个人的恐惧与人格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影响他们的一部分是遗传,另一部分则是后天的成长环境以及人生经历,其中童年的比重不可忽视。所以,我们害怕的,别人往往难以感同身受;他人视为理所当然者,在我们却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如果我们能多了解别人一点,就会比较宽容,骄傲与自大就不复存在。书中对四种恐惧原型以及对应人格进行了描述。分裂人格——在分裂人格者看来,生活的上上之策就是戴着一顶童话中的魔帽,终其一生隐形于帽子下面。忧郁人格——像鸵鸟一样,他把头埋藏在生命深渊的沙子里,虔诚地相信对方是一个大好人。强迫人格——他们害怕新鲜的事物和新奇的经验,风险、改变和消逝是他们最大的恐惧。歇斯底里人格——他翘首以待新鲜感,不断追求刺激、新奇的印象与惊险,随时臣服于外在的引诱与内心的呼唤。
“毕竟我们每个人的过往都有一个模糊地带,有些人对早年的坎坷心存感激,将之转化为助力,因此成就斐然,难道不该更同情且包容那些没有这么幸运的人吗?”如果我们有勇气一探心田上郁黯角落的究竟,那些伪装矫饰与浮夸将变得一文不值;褪却硬壳,豁然开朗,坦荡荡无所惧,人生才不虚此行。直面内心的恐惧,才能过的坦然,人生也才会更有趣。如果有一个人理清了自己为什么害怕交出自己,因而对生命与周遭的人敞开心灵,有勇气让个性自由发展,主宰自己的生活,然后不再因缺乏安全感而害怕,接着接受了生命事物终将消逝的事实,活得有声有色又有意义,接受世界上以及生活中的规范与法律,知道既定事实毋需回避,但不因此而惧怕自由被剥夺。那么,他在直面内心的恐惧。
迎难而上,战胜恐惧
——读《深夜,那盏灯》有感
我看过的文章很多很多,但唯独有一篇文章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便是《深夜,那盏灯》。
文章大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在一年春天里,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被轧断了腿,造成粉碎性骨折,于是他住进医院,整天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一天,他的姐姐来看望他,指着一栋楼房,黑黢黢的楼房中有一个亮着灯的窗子。“里面住着一个全身瘫痪的姑娘,与她的盲人母亲相依为命。”作者的姐姐通过这件事告诉作者,哪怕是遭遇了巨大的磨难,也要学会跨过布满荆棘的道路,振作起来,像那位乐观的姑娘一样苦中作乐,勇敢地面对以后的道路。可有谁知道,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那位瘫痪的姑娘为了救一位落水的儿童,把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
原来,作者的姐姐为了让他在挫折中振作起来,对他讲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没有残疾的姑娘,也没有盲人母亲,她只是希望作者能早些懂得,哪怕是遭遇了不幸,觉得人生没有了希望,也要化悲伤为力量,变得坚强、勇敢,生活总是充满阳光的。
如作者的姐姐所说,人生之中总会遇到许多的风风雨雨,每当我们处于困境的时候,若是知难而退,放大痛苦,就会永远被生活踩在脚下。面对挫折与失败,应当鼓起勇气去面对,把它当成微不足道的浪花,要记住,恐惧会使小水花变成惊涛骇浪。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篇名为“背书读后感”的文章,其中提到,阅读能够促进人们独立思考,丰富人们的内心世界,作品就像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如果我们阅读作品中的精华内容,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相信对我们都会有所帮助!
通过读朱自清所写的《背影》让我知道了,父爱也同样伟大。
作者通过写外祖母去世,父亲为祖母奔丧,生意在这个时候亏了,父亲不得已去借钱,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后写父亲为安排“我”上车,与别人谈价。安排好后,父亲看到火车道的另一面有卖橘子,由于身体肥胖,下的时候要探下身去。作者禁不住的流泪了......
我先看了题目,是《背影》,我想了想,背影有什么奇特。在这篇文章中几乎没有华丽的语句,但是,我想流泪。虽然题目不是很特别,语句不是很华丽,但是,它却很煽情,煽出一种伟大的父爱。
从父亲的形态、动作可以体会到父爱,正如朱自清所写:“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作者的父亲为他买橘子的辛苦,足以证明,父爱是伟大的!
当父亲已经年迈,离大去之期不远时,用颤抖的手为作者写平安信。
父爱是伟大的,在最后时刻也不让儿子担心,也许父爱有时也会为你指点迷津。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读这篇散文,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父母关心子女、子女关心父母,我们关心别人,别人关心我们,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不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吗?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终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择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一定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每次读这篇文章总是忽略写作技巧,思路构思之类的专业性的鉴赏方式,因为我总觉得字里行间的情感是不需要这些来限制的。好的文章就是能够以情动人,能够引起人的思考。我们是时候去学会珍惜了,是时候体会他人的爱,然后去爱别人。父母的爱是世间最伟大的爱,却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接受太多爱的我们,似乎对于他们的关心已经麻木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事。他们给了我们全部的爱,但我们却对这全部视而不见。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愿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以前的我总是觉得爸爸不爱我,后来在爸爸为我感冒而担心,为我难过而焦急,我才知道我一直都错了。没有哪个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但在我们和父母闹别扭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想起来呢?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初读《背影》一文,还是在去年的暑假。
一位父亲,在送儿子外出读书坐火车时,亲自为儿子捡定座位,虽知儿子已在北京来往过两三次,却还是不厌其烦地反复拜托一个熟识的茶房多多照应儿子,还艰难的穿过铁路,蹒跚地走到月台,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来朱红的橘子。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当儿子看到父亲的背影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他发现在他长大的同时,父亲也老了。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同样的背影。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这篇散文,简单朴素,风格平易自然,却感人至深,激起读者共鸣。作者怀着真挚的感情,以行踪为线索,抓住瞬间的生活感受,紧扣父亲的背影,叙事抒情。
从语言方面品析:
第一、用词精当。文中用词进行推敲,斟酌过,例如送行一段,“父亲一位事忙,本已说好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熟识表明是靠得住的,再三嘱咐,说明反复交代。有些语言表现力很强,内容丰富。例如,“蹒跚”一词挺关键,连走平路都难,上下月台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语言简洁。文中四处描写了父亲送儿子是的话语,言简意赅。“不要紧,他们去不好”,八儿子旅途平安当成大事,任何人区都比不上“我”去。“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这点事我能办,你看好行李。父亲的关怀无微不至。“进去吧,里面没人”。这说明父亲担心的首先是儿子,以怕丢东西为由催儿子早点做好位置,自己好放心离去。
感人至深,真情流露。文中四次写到“我”流泪,第一次流泪是因为作者怀着沉重的心情,从北京赶到徐州跟父亲一起奔伤,见到满园狼藉,不禁潸然泪下。第二次流泪,因为感动,父亲老态龙钟的样子为我买橘子。第三次流泪,是惆怅落泪,父亲的背影消失在人群当中。第四次流泪,是伤心落泪,思念父亲。
聚焦特写镜头,布局独具匠心。作者用“背影”作为题目,突出了背影。开头一段就说“:我最不能忘记的师他的背影。”引人入胜。背影的特写镜头,写了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整个形体的动作,刻画形象生动。作者又捕捉到另一个背影,分手后,贮望着离去的父亲。“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在找不着了,我变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此刻作者心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拿斧子情深,想到父亲的至亲至爱,想到自己先前的自以为是,想到父亲的命运,想到父亲的前程吧,真是百感交集。这一次对背影逝去的追忆,包含无尽的牵挂。末段回忆往事,回顾这些年父子关系,最后又落脚到背影上来,首尾呼应。“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像一尊塑像似的矗立起来,完成了形象的定格。
突出背影,是这篇散文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可见,写人记事,应该选择最动情的一件事,些最动人的一件事又要突出最动人的瞬间。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麽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麽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背影》是朱自清誉满文坛的代表作,叙写的是一些朴实而生动的感情细节。《背影》也是篇首点明题旨:“我和父亲不相见已有两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在叙事中,融进了真挚的情感。在通常的情况下,要表现人物的感情,往往要写这个人的正面,写他的表情、眼神等,唯恐给人印象不直接。但在这篇作品里,作者却不写父亲正面的形象而写了父亲的背影,切合人物特定的关系和场合。孩子大了,尤其是男子,他虽然很爱自己的父亲,但这种爱比较含蓄,不那么外露。在离别的时候,明知父亲很哀伤,他不会特地从正面去细致观察父亲的表情,只会在父亲转过身去时,表面装着毫不经意,而实际上是很注意地从侧面或背后去看父亲,而且也只有这时才好意思看仔细。所以,作者以背影为中心来写,正是他抒情真实的地方。
文章围绕“背影”对各种材料进行适当的剪裁布局。首先是由远及近,回叙父子奔丧时的相聚,细数父爱的种种表现,定下深情怀念的基调。接下来写父亲“终于不放心”,亲自“送我上车”的情景,初步揭示了父对子的挚爱之情。这些简练的叙述,为即将推到面前的“背影”作了必要的铺垫和蓄势。再接着对父亲买橘子的“背影”集中描写渲染,一方面描写父亲行动的艰难,真切地表现父对子的深情关怀。另一方面突出“我”的动情,表现了父对子的感激思念。最后概述父亲老境的凄凉颓唐及始终惦念儿孙的厚爱。并通过读信时的心境描写,让“背影”第四次出现,首尾呼应,感情回荡。
在第三次提到背影,是描写父亲离开车站时,说“父亲的背影混入来往的人里”,只虚带一句,文字很简单,但父亲那么眷恋儿子,至此也只是黯然分别悄然离去的悲酸惆怅,感情也就包蕴在其中了。文章的最后,又一次地让父亲的背影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映现——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由生离的悲伤发展到死别的预感,感情愈是深沉真挚。
作者将自己的真挚情感与叙事结合起来,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情”与“事”交融。通过一系列的典型生活细节,抒写自己的衷情,真切自然而不空泛。其生活细节自然而然地成为感人的'“抒情细节”。
朱自清偏重于叙事的散文感情委婉细腻、诚挚、真切,有别于周作人的恬淡,有别于俞平伯的缠绵,也有别于徐志摩的矫饰,“另有一种真挚清幽的神态”。正是因为他在抒情与叙事结合中追求着一种“真挚”的特色。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
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朱自清的文字似乎正具有这样的力量,它将我们带入一个极其平常的事件中,却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印象中,我的父母也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帮助,给我温暖。迷惘时,父母为我指点迷津,让我不要灰心;难过时,父母会小心翼翼地安慰我,为我抚平创伤;开心时,他们会和我一起笑,和我分享喜悦。可有事,父母的所走所谓却总是得不到我的理解:天凉了,父母让我加些衣服,我却执意不肯,认为它们多此一举,却忘了是谁在我感冒时为我递上热水和药片;每次考试前,父母都会帮我复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可我总是嫌它们烦,每次都带着情绪听他们讲完,却在获得好成绩后,沾沾自喜地向爸爸妈妈炫耀,接受他们赞许的目光。我和那时的朱自清不正一样吗?我们总是自认为聪明,总是对父母的关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啊!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报答他们,而万万不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
因此,我们要学会理解,学会感恩。学会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一个背影,让我们学会了如此之多……
《背书》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背书》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我”在中学读书时喜欢早起,因为那时没有手表,所以睡醒以后就不敢再睡,就来到墙角溜猪的地方背书。到了冬天,在那里背书时,“我”的手、脚、耳朵都冻麻了,两只脚溃烂成疮,袜子与脚粘在了一起,还是坚持背书。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作者在中学时是多么用功呀!如果是我的话,根本不会起那么早去看书的。我现在有着良好的环境,有着充足的时间,却并没有珍惜,没有去背诵课文,只有老师布置了背诵作业,我才会不情愿地去做,差别真是太大了!
这时,我想起鲁迅先生小时候的故事: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励给他一枚金质的奖章。他立马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是用这种方法驱寒读书,最后成为了一名文学家。
“如却如磋,如琢如磨。”玉要经过打磨才可以成为玉器,人也一样,在学习上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枯燥,才能学有所成。这样将来才有可能成为大器,为国家,甚至为全世界出一份力。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泪流满面。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的作品中蕴含着悲伤。父亲失业,奶奶走了,家里赤字,我不得不出去谋生。
在火车站,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爬上爬下。那个又胖又老的身影无泪烙进了我的心里。
真正让他感动的不是买橘子,而是父子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作品中,他的父亲是那么的高大肥胖。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感恩。
孟郊母亲的离别“她缝得小心,补得彻底,怕回来晚”。孟母的《昨日孟母,选择一个邻居》。孩子不学,打破机器表达”的教学方针。韩的母亲“一个白头母亲捂着门哭,衬衫袖子破了不止一次”的悲伤,被她父亲今天在朱自清《背影》辛辛苦苦给孩子买橘子所关注。自古以来,哪些孩子不享受父母的爱,哪些父母不爱孩子?越普通越厉害。
父母生活中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们眼里是不必要的行为。
忘记父母出门前吩咐带指南针时的不屑。迷路后焦虑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考前把父母的劝诫都忘了,你只是敷衍了事。取得好成绩后,我骄傲地炫耀。
忘了天冷了,父母给自己加衣服,坚持不用。一个病后急于给自己送水和药人。
我们想要学生的感激不是言语,而是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文章中,最打动我的就是朱自清的《背影》,在那寥寥几百字中,我读出了朱自清对父亲深深的爱和他对父亲的思念。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令人刻骨铭心,不能忘却。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父爱似山,我终于理解了这句话。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读《背影》有感。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一向以来,《背影》这部作品总是让人感动万分,虽然早在初中《背影》就作为课文被学习研讨过,但不可否认经典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每读《背影》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愫,正应验了“常读常新”这句老话。
记得初中刚读时,我曾为作品中父亲做的这些细琐只事感到不解,为什么要将这些平凡至极的事写入文章。此刻,我才渐渐懂得了作者那自认“聪明”背后真正的内涵。
出行之日,父亲本是不准备送“我”的但终因放心不下,还是亲自过来送,并托付茶房好好地照应“我”。对此“我”的看法是——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并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我么唉,我此刻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平时父母细致到点的安排常让我觉得有些迂,甚至在别人面前觉得难为情。不理解父母这时候怎样不懂了呢还是自我聪明,赶紧摆脱,觉得会让人留下笑柄的。但渐渐地我发此刻那些身经世事的作家笔下,与我同样的经历,却是全然不一样的看法。随着一年年地成长,我才更加明白,这是一种少有的也是极其珍贵的亲情。或许父母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幼稚”、“完全用不着”,但那份融于其中的无限的关心、无尽的爱袒,却是仅有深品才能体验,才能了解那份来自亲情的苦心。
其实自我并不聪明,真正智慧的是我们父母,他们不惜以自我能做到的一切方式,灌注爱在孩子这片原野上,身处肥沃土地的我们竟然自作聪明,把善意的初衷看成累赘,多么得不该啊!看到过一本书上总结人一生各阶段对父亲的看法,很经典,大概意思如下:很小的时候,总是依靠于父亲,因为他在孩子眼里的强大与万能;上了学,渐渐地为父亲严厉态度与苛刻要求感到不满,开始出现抵触心理;二十多岁,有了一点生活经历就觉得能够闯遍天下,在新潮的社会中,父亲的老话显得更不中听了,就是要逆其道而行;人近中年,看遍了人情冷暖,细细嚼味,原先父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最终发现,父亲教给孩子的都是自我一生中吃的教训、苦头以及难能可贵
的经验。那份爱是不忍我们经历他曾受到的苦的别有用心,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的好与伟大。
《背影》中,最让人感动的饿情节莫过于父亲买橘子的一幕(原文略),让人揪心又动心——
这样感人的画面让无数人动容,真的仅有买橘子这么件小事吗不,远远不止。父亲艰难地前往,又是如何努力地回来,努力地装作简便催促儿子上车,这其中既有一位长辈的关爱与奉献,又有一位父亲独有的深沉与含蓄。肥胖的背影蹒跚前行,即使是在人来人往的铁道口,这一幕也必须会让儿子今生今世不会忘怀,不忍任之飘入过去历史的浮尘中。
小小的橘子因为沾上了父亲的气息,变得格外甘甜起来,尽管日后父亲待他渐渐不一样往日,但“我”惦记着只是父亲的好,惦记着父亲对儿子完美的初衷。文章结尾段——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我的脑中缓慢插放着蒙太奇式的画面,不禁泪欲夺眶。
如此真切感人的情节在朱自清其他作品中也多有体现,在《给亡妇》中,作者深切怀念那个一向只挂念孩子与丈夫的爱妻,件件琐碎的小事却道出了平凡夫妻间真挚的感情。《哀韦杰三君》中韦杰三的“忧郁、悲苦、坚忍、温雅”最足以“引人深大之思和切至之情”。
品读朱自清的文章,我不仅仅感受到他笔下个个生动人物的气息,更感受到了他自我人性的美丽光辉:善感的心灵,一颗勇于肩负职责的心!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母亲读后感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初接触《为奴隶的母亲》是几年以前的一次观影过程。那时候并没有学专业,只是单纯地为春宝娘的悲惨命运而扼腕叹息。后来研读中国电影史时,发现这部片子进军了国际影坛,女主角何琳还获得了艾美奖最佳女演员,这是亚洲女星第一次获此殊荣。
这都使我对这部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看一下柔石的原着,也想看下电影与原着之间的差别、两种艺术形式如何转换且各自不同的艺术价值与魅力。
令我惊讶的是原着并没有电影版明显而尖锐的戏剧冲突与对白,更多的是一种娓娓道来。但又不能说它平淡,其中的内容实在骇人听闻,引发思考。再仔细看其中的一些言语竟有鲁迅的味道,看来柔石也很受鲁迅影响。虽然那个年代已经相去久远,但我还是一度很喜欢鲁迅、老舍、曹禺、沈从文、钱钟书、张爱玲、孙犁等等现代作家的文字、笔风与味道。从柔石的字里行间恍惚间似乎瞥见了鲁迅的现代主义风格,这种鞭辟入里,深刻揭露社会现实的作品在当代文学中是鲜见的,我想这不能单单推脱于现在的社会环境的发展,物质条件的充足。更多的应该从写作者自身来考虑。当然,现今读者群中有很多一部分人心态的浮躁、希望逃避压力与现实,轻松与快速阅读以获得愉悦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说了一些题外话,还是回到这部作品上。柔石用不长的篇幅向我们勾勒出了一幅旧中国社会的图景,蒙昧的人物群像、其中最具意味且突出的自然是春宝娘这一人物形象。她的可悲既是由于封建社会阶级压迫与典妻制度,周围蒙昧的人们的虐待于压迫,也是有其自身不知反抗、逆来顺受、愚昧无知的缘故。她把这一切都归结于苦命与倒霉,而这件荒诞的事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司空见惯、十分正常的事、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人们的精神状态。显然,春宝娘的个体命运并非偶然与孤立。同样的借故事来呼吁唤醒和疗救国民、变革封建制度,在《祝福》、《药》中都可以找到。
从这些作品中我们看到了整个旧中国愚昧无知的国民的群像与可悲而不自知的状态与命运。而从《为奴隶的母亲》里,我则更为深刻地感受到旧中国女性悲惨至极的命运。春宝娘固然可悲,而她的女儿呢?连生命的权利也被剥夺,且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亲手烫死的。这已不仅仅是一个麻木可解释的,而完全是一种泯灭人性的行为。不过即便她能活下来又如何呢,重蹈她母亲的覆辙吗?
现在再读《为奴隶的母亲》可以从中瞥见当时的社会现实,但是在重男轻女仍然存在,职业性别歧视,还有与春宝娘如出一辙的现代代孕妈妈的今天,我们还能嘲笑当时人们的愚昧吗?或许我们应该更深入地去阅读与思索,而非浅尝辄止,从这些经典中我们觅得的不仅是故事、道理、感悟,还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结尾,柔石写到死一般的长夜无限地拖延,这个长夜是春宝娘抱着春宝睡觉的黑夜;是愚昧国民的精神写照;是充满阶级压迫与封建制度存在的旧中国的象征,也是春宝娘等旧中国女性的悲惨命运的指代。这些暗夜中的女性在自己悲惨的命运中徒劳地喘息与哀叹,终究没有觅得照亮前路的亮光。而我希望,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能有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沉浸在暗夜中,自信且自由地掌握自身命运,清晰地明了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为之努力,渐行渐远
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问号。为什么要藏起母亲的秘密?藏起母亲的什么秘密?于是,我便带着这些问号去读了这篇文章。
它讲的是作者的母亲生病了,他姥姥听了很着急,于是便从老家赶来。由于作者的妈妈因生病变的很不想吃饭,于是他姥姥给女儿包了她最喜欢吃的芹菜饺子。有一天作者发现妈妈的床底下有一大袋芹菜饺子,原来妈妈还是吃不下东西,但为了不让姥姥担心,就把饺子放在了床底下。
我的眼角湿润了,我顿时被一股浓浓的母爱气息包围着,这些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是一个灰色的下午,我发高烧,躺在家里。妈妈听说以后,不顾眼前繁忙的工作,赶紧从公司赶来。那时我很难受,一直沉着脸,妈妈一边不停地哄我,一边想办法让我降温。突然妈妈跑出了房间,我用尽力气喊:妈妈,你去哪儿?!妈妈没有回答我。我急坏了,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这时,妈妈跑进来,手里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本书,我仔细一看,那本书是植物大战僵尸。啊,我知道了,她是想跟我玩植物大战僵尸,让我忘记痛苦静静静,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
做了二十年教师,一直觉得自己懂教育,可拜读了王华东的《发现母亲》后,我如坐针毡,因为我又发现了自己的浅薄。一般会被认为,《发现母亲》是一本讲早期教育的书,倒不如说它是讲全面教育的书,作者以理想主义的热情,发现了母亲的伟大作用--“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和命运”,或者说:“左右国民命运的是母亲的育”,“母亲,只有母亲,才是创造历史的正直动力”。多年来,我一直关注着学校教育,《发现母亲》让我找到了那些学校教育顽疾难以治愈的症结----家庭教育的薄弱。
《发现母亲》让我对家庭教育又有了更深的理解。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这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全国上下从教材到教育理念,从教育方法到教育设备等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教育的确在改变,而且已初见成效。但是,受王华东老师的启发,我认为我们的教育改革,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那就是家庭教育。我们不妨做个试验,把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学习生涯中的老师换一换(可以换换班级)也就是换成同时代的其他教师,我想结局一般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为同样环境下,社会对教师的要求都是统一的,老师的素质虽有高低之分,但是相差不会很大,每位老师最低标准也要拥有教师资格证。而如果把一个刚生下来的孩子送到一个不同环境的家庭里去养育,孩子将来的结局肯定会与亲生姐弟大相径庭。我们都能看到,从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几个孩子都有惊人的相似,除了遗传素质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后天接受了相同家庭教育的影响。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有各级的政治机构、专业机构在引领,有众多的家长和监督部门在监督,这些都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质量。可家庭教育呢,有哪个专业机构和部门在监督评价检查每个家庭的教育情况呢?父母教育水平提升只是一种自发行为,其家庭教育的效果自然相差悬殊。所以,我国的家庭教育的水平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人的素质的提升。在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下,人才才能大批地涌现,教育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否则,再好的学校教育也像一个跷脚走路的残疾人,它永远难以发挥出速度和水平!《发现母亲》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用他自序中的话:“愿天下人共读之,不仅仅是读这本书,甚至就不是读这本书--而是读父亲、母亲这样的大书,而是读做人、做高尚的人这样的大书。因此,不仅愿天下人共读之,更愿天下人共勉之、共行之。”教师要做母亲。自从有了学校组织,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百姓就逐渐把学校教育神化了,特别是父母,把学校教育当作孩子成长成才的必然方式。
《发现母亲》用理论和实践证明:母亲才是孩子教育的源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地,学校教育不是教育的源头。学校教育不是孩子教育的源头,但学校教育是学生成长关键时期。所以教师要像母亲,教师要做母亲。班级教育从前苏联兴起以来,世界上盛行学校班级教育,这是教育普及的结果。于是,教育者的研究逐渐转入班级教育的狭小范围,教育家以及教育实践者过多地关注的是整体、是全体,造成了对学生个体注意的冷漠。随着研究的回归,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学生个性成长的要求。今天我们大力倡导好实施对学生个体、个性的研究,以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那么我们的教师必须学会首先做母亲,即使你不是母亲也应该从母亲的育儿那里来学教育的技术好方法,历练母爱襟怀和母爱的艺术。像母亲那样对孩子,以此为基础的教育首先已经成功了一半,因为教师的爱更可能解开学生的生命密码,学生会像相信母亲一样依恋、热爱教师。我们是做教师的,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学生当成是我们的孩子般的来爱护、教育。读了此书,有3点很值得共享。铃木镇一认为要改掉坏习惯是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便是培养正确的习惯以超越它。确实是,一个坏习惯是很难改正的,他是学生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特别是坏习惯往往有它优越舒适的特性,很难让学生一次改正,但我们可以给学生一个过程,经常的在孩子的耳边提醒,以督促他们形成好习惯,超越坏习惯,我想经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孩子也许就能体会到自己的成功与进步了。家校结合的方法:冷静的帮助孩子分析自己的错误,启发孩子理解老师的心情,指出老师是关心和爱护他的,老师虽然生气,只要他认真改正错误,老师就会欢迎,同时,母亲要把孩子改正错误的决心转告老师,让老师对孩子不抱成见。对孩子的进步充满信心。
书中倡导的好:教育应该同孩子一道成长!教师是教育的执行者之一,我们也该一道成长了,给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更给身边的孩子做个榜样我也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教育方面的一些理论。比如知识与智力的关系:智力同知识并不是完全不同的,知识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智力是获得知识的能力。比如水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在老师讲解水的知识时,孩子们接受到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认识快,理解快,记得牢,有的接受慢,理解浅,记得少,明显地表现出智力的差异。即使记住了,在实际中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大不一样,文彦博运用它去树洞取球,司马光运用它去砸缸救人,曹冲运用它去称象的重量。对水的认识属于知识,而掌握和运用这种知识的能力才是智力。知识和智力虽是不同的.范畴,但相互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等必要条件,而智力的发展又能促进一个人对知识的掌握。智力的核心是思维能力,而智力则是质的问题,知识是量的问题。学生的智力教育不在于获取知识的多少,而在于发展孩子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考习惯。尽管获取知识也是一种结果,但绝非是目的。如果把知识和智力的理论运用到语文教学中,那就不只关注知识的积累多少,更要关注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是否发展了智力。举例来说,我在引导学生背诵精彩句段和古诗词时,往往我注重的是学生记住了多少古诗词。今天看来,如果记住了古诗词,不会运用,那等于储存了垃圾,因此,重要的是教师要引导学生在背诵古诗词的过程中,关注学生是否学会了积累和运用,这才是教育目的。为此,我在引导学生记忆和背诵古诗词时,应该创设多种情景,让学生表达已积累的古诗词,同时,还要学会运用已经背诵的古诗词来自己创作诗词。这样,就会使积累和创作相结合,更好地发展学生的能力,提高写作水平。当然,明了了这个道理,在语文教学中,都要建立一种发展学生智力的理念。学习生字,教学目的不光是记住生字词,更重要的是学会自己认字、解字、记字;理解课文内容,不光是要会读,还要在读的过程中去思考,联系生活实际,读出问题,读出自己。只要心中有“高度”,学生也就一定能达到这个“高度”!
今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母亲的存折》。
有一位母亲的记忆力逐渐下降,为了方便记忆。这位母亲便将家里所有人穿的衣服的尺寸和他们喜欢的食物都记在了一本存折上。你们没听错确实是一张存折,是一本存折上面没有记录着家里的存款,而是记录了家里的每一个人穿的衣服的号码和他们最喜欢吃的食物。
听到这里,我的心怦然一震,心想:这位母亲的记忆里虽然衰退了,但是她对子女们的爱依然永久不衰。啊!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不正像这个母亲一样吗?我们的母亲为了我们无私奉献着,永远都不觉得辛苦。
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无比爱无际的大海;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夏日里那凉爽的风;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在下雨天为我们遮挡雨水的雨伞;母亲对我的爱就好比冬天里那温暖的炉火,照亮我们的心灵总之,母亲为我们付出的太多了。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母亲的力量》,十分感人,看完后泪流雨下,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这个故事,希望大家也会明白那母亲是多么伟大!
有那么一天,生活在山上的部落,向山下的部落发动了侵略,他们不但抢去了大量的财物,还把一户人家的孩子绑架了,知道了这些消息,酋长马上派出了战士去找回孩子,但战士们找了很久也找不到,正要返回时,看到了孩子的母亲从山上走下来,背回了孩子,战士们纳闷了:连我们也找不到孩子,甚至连路也不知道,你区区一个平常妇人怎么会知道?那位妇人却平静的说:因为那不是你们的孩子
啊!母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他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是为了孩子都会义无反顾的、坚强的走下去。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是多么的勇敢,为他各方面危险和困难。
《母亲的故事》这本书,我读了许多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了!
这个故事讲了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从死神的受里抢回死去的孩子,读《母亲的故事》有感作文。在雪地里唱歌;抱起又冰又尖的刺;失去了迷人的双眼;失去了一头美丽的金发。最后,当母亲看到孩子在那很幸福,很快乐。就求死神把孩子带到幸福的天国去。从中我知道了:每一位母亲为救自己的孩子,宁愿牺牲一切,甚至是生命。
对于母亲的爱,我是真正有体会的。一天深夜,我发高烧了,快到四十度了。那天正巧不在家,而且还下着像冰雹一样的大雨。妈妈连忙把我背起来,把雨伞拿上就急急忙忙跑往医院了!我在路上冷得发抖。妈妈慢慢地把我放在大树下,脱下外衣,连忙披在我的身上,把我报起继续跑。我们到了医院,妈妈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汗像断了线的珠子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衣服已经滴水了!我的衣服还一点都没有湿!妈妈扶着板凳休息了好大一会,才气喘吁吁地说:“宝贝,呆会打针时要是痛就报着我,可别哭出来,这样你可就变小了!”听了这句话,我眼前的一切东西都变模糊了!
是啊!母爱可真伟大!以后我一定要多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让妈妈多有一些休息的时间。我还要好好学习,让妈妈少操一份心!
《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的权利。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捍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从文学技巧的角度看,《母亲》以一个母亲的改变为脉络描写振奋人心的革命。这使得小说更贴近读者,使读者感受更真实,更深刻。这一做法有着相当大的效果,它使小说情节更紧凑、引人入胜,并使革命显得更人性化。
记得小说的最后一幕。母亲在人群中呼喊着散发传单,向人们演说。宪兵扑上去毒打母亲。不屈的母亲高呼:
“复活的灵魂——是杀不死的!”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发现母亲》是教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王东华用十年的时间写出的一部关于母亲与教育的书籍。
“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是天才的母亲”,“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这两句话贯穿了全书的中心,是作者最有价值的发现。
放假之前朋友说:“我给你推荐一本书,这本书对我们做教育工作的尤其是女性有很大的教育性和指导性,书名是《发现母亲》。
寒假期间认真阅读了此书,《发现母亲》不止是从一般意义上论述了母亲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影响,而是从文化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现代社会演进过程中,母亲角色的悄然变易、社会观念对母性的支配以及教育制度对母性的重塑。在这本书中,作者不但号召人们关心母亲,更要给为人之母营造做母亲的环境,让每一个母亲都成为孩子成材的推动摇篮之人。
阅读之后细细回味,书中提到的每位杰出的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母亲,他们都是在母亲的启蒙和引领下走向了成功。如:孟母、岳母等等这些伟大的母亲成就了儿子的辉煌。所以王东华教授提出“上帝之所以先造出男人,并不是因为男人比女人优越,而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好造,上帝先造出男人这个试验品后才去造女人。当上帝把女人造出来后,上帝造人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它把这一任务交给了女人!母亲的工作正是上帝的工作!”“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的手中!” 也就是说:母亲不仅可以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母亲还可以通过培育子女完成对人类的贡献,是世界未来的创造者。
有那位女性能比她的工作更忙,以至于不能照顾孩子。如果因为工作而放弃对孩子的教育是最错误的选择,你的工作可以由更多的人去做,但孩子因此被毁掉的一生却是永远没有人能弥补的,对于母亲工作孩子应该兼顾,如果不行,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孩子。即然生下孩子就要为孩子负责,也是为国家负责,把一个合格的人送进社会是比自己工作更重要的事。
做一个好母亲并不只是生下孩子给孩子喂饱这么简单,母亲不能只是用手把孩子捧起,更要用心把孩子捧起来。母亲喂给孩子的不仅仅是奶水更应该用自己的精神素养喂养孩子幼小的心灵。因此母亲要有足够的自我认识,知道自己肩负的是怎样重要的便命。
为了信仰,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而奋不顾身;母爱的力量,总是如海一般,给人以超乎寻常的动力,一切困难,在最原始的永恒的母爱面前都微乎其微。
在乱世中,一位平凡的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理解真理的含义,理解俄国的未来。是啊,任何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都会对命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难时,走投无路,昏暗的统治更是让她绝望,最后,她终于坚定了信念,靠自己,靠一腔热血,一个妇女竟会有热血男儿一样的报国理想,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必须推翻当时的残暴阶级的统治。让新的光明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站在人民的高度上,才能有如此的认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情势所逼。倘若不是士兵们的不由分说,那么无情,又怎会使得一个薄弱的女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革命的队伍?这场景使我想起了《水浒传》中,众多英雄被逼上梁山的事,要不是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要不是及时的觉悟,不知又会有多少无辜的性命,死于不白之中。那种巾帼英雄的气概,重情重义,不正是那个年代所缺的吗?
如果没有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多么朴实的豪情!
多么肺腑的呼喊!
我使得的母亲不辞辛苦的奔走街头的动力,就是信念。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著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
是,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衣食无忧的社会里,肯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明知会死,也不顾一切的扑上去,视死如归的人,也许已经淹没在繁冗的霓虹灯光中,所以,我感动于文中母亲如海般广阔无边的爱。
我终生一生没世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养我的生身母亲,而另一个却是我宏大的15亿人都领有的故国母亲。我从未失去过这任何一名母亲,而季羡林爷爷却得到了他的生身母亲,还写了一篇感想的作文:《怀恋母亲》。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羡林读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进攻。他很思念生身母亲。过后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觉得到了本身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留念着本身的祖国母亲,从未断过。这类留念之情,始终随同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过后,季爷爷到外国留学,第一次离开了祖国母亲的怀抱,是以极为思念,是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祖国母亲与生身母亲频来入梦。季爷爷写了一篇叫《寻梦》的散文以来告白他对两位的怀念与酷好。我是家中的小珍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家人每天围着咱们转圈,享尽了全家人的宠爱,而我呢,不单不知恩图报,还满口诉苦这个不好,那个厌恶。我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我应当珍爱此刻家人带给咱们的爱,并要试着去回报,可能是为阿妈洗碗,为老爸捶背,考个好成绩……不要等到老了的时候,像季爷爷那样构成为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可惜,所以,请朋友们,和我一块儿好好珍惜陪伴在家人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为咱们而自豪,因我们而骄傲。
如果说当时那种黑暗的社会就犹如一块沉重的幕布笼罩在整个中国上空,但至少我们还有双手可以让我们一起掀起这块幕布,去追寻光明。但可悲的是,有些人沉浸于黑暗中太久了,却反而失去了追寻光明的能力。或许世界上最悲哀便是有些原本可以做到的事,却没有做到;原本可以让自己自救的行为却没有让自己得到救赎。
主人公悲剧式的命运说明麻木、自小的纲常理论已经使他们在潜意识里被物化了。如果一个人自己甘愿被无形的枷锁束缚,甘愿将自己关闭在一个自我构建的牢狱中,那么他自己只能成为一个可悲的奴隶。小说中的母亲善良、温顺,可是却缺乏一种敢于抗争的精神。当她被自己的丈夫看作一件物品,看作一个奴隶,把她卖给秀才家时,尽管她内心痛苦、不愿,可是她只是默默地、发痴似地,带着颤音小心翼翼地问了几句,就对丈夫的要求顺从了,却没有一句反抗的话。甚至当她生下的第二个孩子因为是女婴,被丈夫用热水活活烫死,她也不敢有多少怨言,只是“剜了心一般地昏过去了”。
也许,我们会说是春宝娘太善良了,然而这善良的背后,是一种甘愿忍受痛苦的心酸,()是一种甘愿屈从于当时封建制度的妥协。可是我不禁在想,她为什么不去大胆地冲破这一切,为自己的权力去进行一次抗争,却甘愿做一个心灵被束缚的奴隶呢?
这是一个被中国传统封建观念和自身思想所束缚的母亲,她就像一个身上背负者沉重锁链的奴隶,终将在劳苦中耗尽自己的心力,默默地死去。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地走出内心中的那个囹圄,勇敢地去追寻自由与独立的天堂,就像罗曼?罗兰说过的那样:“多快乐呵,独立不羁,完全自主!多快乐呵,摆脱了他人的束缚,摆脱了往事的纠缠,摆脱所爱所憎的面目的骚扰!多快乐呵,生活而不为生活所俘虏,做着自己的主人!”
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故事。
故事中的小女孩因发生车祸昏迷不醒,女孩的爸爸手足无措地坐在病床前,神色凄楚地看着女儿痛苦地挣扎,不知该如何帮助女儿,只是不停地哀求医生救救她的女儿。医生对他说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该用的药都用了,病人有时候也是要自救的,能不能活下来,要看他对这个世界是否充满生的渴望,也要看她的造化。护士记起女孩在昏迷中不时地喊着妈妈,于是问女孩的爸爸为什么不叫她妈妈来?当她听孩子的爸爸说他们离婚很久了,找不到她时,只是皱眉头,就默默地坐下来,轻轻握住女孩凉凉的手柔声说:女儿乖,妈妈在,妈妈在。女孩的爸爸抬起头,吃惊地看看护士,他没想到年轻的护士竟然担任起了女孩妈妈的角色。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位护士像一位真正的妈妈那样,一有空就守在女孩病床前,握着她的手,跟她说话、讲故事、轻轻地唱歌直到那女孩完全醒过来。医生说:她能苏醒是个奇迹。
从这篇文中看出,年轻的护士是多么的善良、多么的有爱心。当她知道昏迷不醒的小女孩需要母爱来唤醒的时候,竟然不顾还是一个姑娘的身分当起了她的妈妈,经过不但地努力最终于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使她苏醒了过来。这个故事在体现了年轻护士医德高尚、善良无私的同时也体现了母爱的力量伟大。
她使我感动。
为了孩子们能上学,她竟敢挑战极限运动马拉松。仅仅是年龄方面,她都处于劣势,更何况是至关重要的训练和营养供给呢。这位肯尼亚的农妇切默季尔,看似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妇,但是,她却做了农妇永远做不到的事。
她的汗水所挥洒过的土地,一定都被她这种不甘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打动。在那两小时三十九分零九秒中,她奋力挥动双臂,一马当先跑在队伍前列,一路跑来,有如神助,她奇迹般夺得了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的桂冠。这突如其来的黑马,也让全场吃了一惊吧。
我所赞赏的`,不是她夺得7000英镑奖金的实力,而是她那种敢于和命运作斗争的宝贵品质。她本来知道自己在高手如云的马拉松赛场上是站不住脚的,是敌不过那些训练有素的职业选手的,但是,母爱创造了这个奇迹。我们无法想象,瘦弱的切默季尔在崎岖的山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承受的。不管是在身体上,还是意志上。
她是体育界的一个奇迹。她的脸孔沧桑,饱经风霜,却坚毅无比;她的眼睛疲惫,暗淡无光,却倔强坚定;她的身份卑微,毫不起眼,却创造奇迹!曾经,她就是一名农妇,现在,她依然是一名农妇,但是,是用母爱创造了奇迹的农妇。不管她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我们看见的只有穿越纯净光环的母爱,平凡而又伟大。
在她奔跑的过程中,也许曾动摇,曾怯懦,却一次次从失败中爬起,倔强地坚持下来。可以这么说,孩子是她奔跑的动力,那一双双求知的大眼睛多少次让她湿润眼眸。这位奔跑的母亲告诉我们,只要把对孩子的爱化为前进的动力,永不言弃,一定可以创造奇迹!
感谢母亲!感谢一直在我们背后默默付出的母亲!
“母亲最会吃亏。她的泪会往心中落。”
“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了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望着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眼泪不停在眼中打转,老舍《我的母亲》一文将我深深感动,他将我的心引痛了。老舍在文中用最朴实、最平淡的语言对其母亲的追忆触动了我对母爱的那根弦。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忍着疼痛笑了。在孩提时代,母亲是我们的主宰:饭是母亲喂的,衣服是母亲教我们怎么穿的,名字是母亲教我们写的。唐代一位叫孟郊的诗人写了这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诗不但说明了母亲对儿女的恩情,还歌颂了母亲的伟大。是的,母亲是万能的,母亲是伟大的。
然而,在我们一天天长大的过程里,却忽略掉了她的存在。
长大后,都渴望自由的我们,身上多了一双翅膀,飞得更高更远了,也越来越沉溺于自己的圈子。我们在这个恰到好处的年龄恰如其分的用一个正当的理由“青春万岁!”忘记了母亲的存在。在职高校园里已接近一学期,每次回家,嘴里虽然甜甜的喊着一声“妈!”但后面都会迫不及待的加上“我这月的生活费没了!”真可笑,真寒碜,环保得连一句问候,一句关心的话都省去。我可怜的母亲,她的'青春给予了我,岁月吞噬了她的花容月貌,然后得到的却是女儿对她不停的压榨。
“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母亲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是啊!母亲是我们的根,有母亲我们便是宝,没有母亲我们便是草。
请记住:我们是母亲的命,母亲是我们的命!
人们在阅读了一本书籍后会迸发一些不一样的感悟。在认真阅读和品味了作品这部作品后,不禁被他的主人公所感动。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一份优秀的作品读后感需要我们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编辑收集整理的《水浒传第13回读后感范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不由得想到起《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个性鲜明的梁山好汉。《水浒传》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作者施耐庵。这是一本流传千古、脍炙人口的经典名作。
《水浒传》中描述了在北宋时期一幕幕奸臣当道,贪官横行的场面。而一百零八位好汉因此“侠”路相逢,聚义水泊梁山,结为生死兄弟,扯起“替天行道”的旗帜,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直到轰轰烈烈大败官军。一百零八位好汉爱憎分明、忠肝义胆、打抱不平,让人感到一股强烈的正义感,令人敬佩不已、欲罢不能。读完全书,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两个字:忠、义。
忠,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对自己的国家都忠心不二。在《水浒传》中,宋江在各种各样的威逼利诱下,依旧对朋友忠心耿耿,这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后,面对高俅侄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后自己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义,在《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好汉路见不平一声吼,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在所不惜,为的就是一个“义”字。义,虽然只要三划,但很多时候却要一个人的生命来换取。“托塔天王”晁盖为了攻破城池,尽快救出落难的弟兄,不顾个人安危,被一支毒箭射杀身亡。
在《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敬佩鲁智深,因为他为人十分豪迈、直爽,为朋友该出手时就出手,他为了救出好汉张青,头被打得鲜血直流,也不放弃、不退缩。
忠义,并不是都要像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那样惊天地、泣鬼神的义气。你的朋友跌倒了,你去扶他一把,这是义气;你的朋友孤独时,你去陪陪他,这也是义气;你的朋友不高兴时,你去安慰他,这也是义气……
我真诚地希望:这个世界多点真诚,少点虚伪,让忠、义充满每个人的心田!
水泊之上,对皇皇中国只不过弹丸之地。但那里聚集了精英,聚集了忠义,有千钧一发只欠东风的势气。他们是肝胆相照的兄弟,不愿山河清明只是回忆,替天行道屈指就是道理,力拔山河吼一声“起——”!在这里梁山义军就是大宋雄狮,要历史滚滚相告,一场春秋无人能继。
黄尘之中,耳畔尚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誓言,空荡荡的水泊再也没有曾经“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盘分金银”的众人。四面的酒家,酒旗早就不知去向,哪里找志趣相投的伯乐安身一把交椅之上。心中不觉一阵凄凉,水浒英雄一生走的悲壮。天下这桌波澜壮阔的筵席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尾声。
闭了眼,想见刀光剑影的过去,想起祝家庄,连环马,曾头市几场战。几何人生,“见成名无数,图名无数,更有那逃名无数”。大世界就在眼前,小世界的洞天也在眼前,失败是一场教训,从容中走过了历史的深辙。惶恐没有人能做得整世的英雄。
《水浒传》以它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水浒传》的社会意义首先在于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作品开头写了一个一向被人厌弃的破落户子弟高俅,靠踢球被端王看中,后来这位端王作了皇帝(徽宗),高俅一直被提拔到殿帅府太尉,而这位皇帝也不过是个专会串瓦走舍的浮浪纨绔儿。他的亲信大臣还有蔡京、童贯和杨戬等,他们构成了一个统治集团,蔡、高等人以他们的亲属门客为党羽心腹,如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之流,在他们的下面,则是一些污吏、土豪恶霸,从上到下,狼狈为___,残害忠良,欺压良善,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形成了一个统治网。《水浒传》在揭露这些污吏、土豪恶霸如何欺压人民的罪行时,首先叙述了高俅欺负王进的故事,因为王进的父亲早年比武时,一棒打翻了高俅,高俅任殿帅府太尉后,到任的第一天就官报私仇,无端责罚王进,害得王进连夜奉母逃走。
在繁多的资料中,读后感大全小编发现一篇特别有用的“边城读后感”。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不仅要读书,还要读透书。我看完这本作品,感觉到了世界万变不离其宗。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抓住机会,及时记录自己内心的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一直是抽不出时间来写读书笔记,也算得是忙里偷闲,这种闲适其实正好是印证了今天要介绍的一本书----《边城》。
第一次读沈从文的这本书是在初中那年,苏教版语文课本上有着一篇名叫《端午日》的课文,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下一篇就是《本命年的回想》。
现在想来,恍惚间如同昨日,我还坐在教室中,看着书上那些让人感到亲切的字体。听着老师的领读,鼻间都是书的香气。
初中的语文课本实在是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去瞅上那么一眼。一般我都是吃着饭的时候看书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的一种下饭的宝贝。
《端午日》其实就是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看完的,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实还是在于沈从文对自己家乡的端午节的描写,我先前还偷偷在黑板上用粉笔描摹过这篇课文的插图。
后来再读的时候,就是高二那年寒假在家。百无聊赖的下载了一本边城的电子书,用了一个上午,十分开心地读完了。当时临近春节,外面的地上都是积雪,但是阳光很大。
也许是在和寒风相抗,冬天的家中温暖的气氛愈加浓烈起来,昏昏沉沉之中,我居然是真的看到了翠翠,看到了赛龙舟,看到了唱情歌。
一直认为的最好的心境,不是避开车水马龙,而是在窗前看着街道上熙来攘往的车辆,埋头是另一个世界,抬头又回到了现实之中,在这两个世界中不断切换,似乎也是一种乐趣。
诚然,读《边城》之时,我凭借着的一种想法,无外乎就是这样子。
最近一次完整地读《边城》就是在去年的这个时间。大学的课本《中国近代文学作品赏析》被我用一周的时间读完了,不过在当时我一直是流连在上一个小说世界中无法自拔,也就很难放空自己的心来看《边城》了,想来也是有些遗憾的。
《边城》之于中国传统的爱情,依旧是存在着很多的可借鉴之处的,起码里面的翠翠、大老和二老之间都是十分单纯的一种爱情观念。
就好像是木心说的那样,
人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我们大可以想一想,如果翠翠有了微信,那么就不会是像早先那样存在着自己的那一份善良或者可爱了。当然,没有什么如果。
这本书主要的内容还是在于对于书中的那些人物的情感塑造和爱情米描写,沈从文早年间的经历丰富,写出来的很多东西都是带着自己的那份独特体悟的。
《边城》也只是因为自己给小姨子的一个"讲故事"的承诺。但是这篇小说,却造就了一个美丽的凤凰古城。
文字的魅力在这里,却也不仅仅是在这里。这些作家们勾勒着很多的青春美好,书写着无数的世态炎凉。
思来想去,仍旧还是心有期待。
“一方风水养育一方人”,边城是一座质朴的城,潺潺流水,细细涓流,没有一丝杂乱与喧哗,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也一样的纯净质朴,人们的内心一片祥和。作者的行文也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就是这样不华丽又平淡的文字,让人惊艳,从文章的开篇就深深地吸引到我。作者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文章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如此真情实意,引人入胜。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这是《边城》给我们呈现的最初画面,不经意间便引人入胜。小说中那清澈见底的河流,那旁山依水的小城,那河街上的吊脚楼,那攀引缆索的渡船,那关系茶峒“风水”的白塔,那深翠逼人的竹篁中鸟雀的交递鸣叫……这些富有地方色彩的景物,都自然而又清丽,优美如画让人如入梦境,无不给人美的享受,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沈从文先生描绘了一个美丽而温馨的“边城”世界,这里的人性皆真,皆善、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换发的人性美、人情美营造了这个世界。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沈从文先生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这群纯净质朴的人中,沉迷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也不动气……”。短短几个字就清晰塑造了大山养育下天真善良、温柔清纯的少女形象。翠翠就像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对傩送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但最后却留人一个让人唏嘘的结尾。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这样的爱情以一个不似结局的结局收尾,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却又那么细腻,引人入胜,让人唏嘘又让人回味。
《边城》这本书是我多年以来最喜欢的,总能在喧嚣的日子里想起《边城》中的那份纯净质朴,怀念那秀美的景色,回味那淳厚的民风,唏嘘那份细腻的爱情,还有感叹那细腻平淡的文字下透露着的哀婉。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感人。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早在高中时,就接触过沈先生的《边城》。那时的我浮躁而稚嫩,甚至还不知道里面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凤凰古城,也读不出其中的韵味,更没有对它产生任何自己的想法,仅仅把它当一篇普通的课文,糊弄过去了。现在把《边城》通篇读下来,我读出了沈先生会湘西风情的钟爱,读出了当地的人们纯朴赤诚,读出了故事淡淡的忧伤。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鸦片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边城》叙述的是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与“淡淡的凄凉”。
小说叙述了女主人公翠翠的一段朦胧而了无结局的感情。可是感情却不是小说要表现的全部。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士兵的私生子,父母都认为这是不道德的,更是无望的感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自打出生,她的生活就仅有爷爷,渡船,黄狗。
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淡化了翠翠与爷爷孤独清贫的生活,却尽量展现他们与自然与乡人的和谐关系。这也是那艰苦生活中的一种美。
然而作者在为我们描绘着人与自然相处得相融、优美和谐时,却无法不体味到爷爷与翠翠这一老一小单纯生活中的孤单与悲凉。“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栲下,看天空被夕阳染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是一种少女春情初萌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
翠翠感情的杯具,并不具有戏剧性,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不见,就像生活中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爷爷的木讷与犹豫,源于没有“碾坊”的自卑与善良人的自尊,而船总顺顺对爷爷的误解,无意中揭示了一个深邃的哲学命题——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翠翠与大老,二老还未展开就仓促结束的感情,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与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
而他们却是那样的完美。二老为了纯真的感情,宁愿放弃一座碾房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大老则宁愿牺牲自我的幸福,期望成全弟弟的感情,他们都胸怀宽广,光明磊落。
而这般对乡情世态的叙写,对乡土的感情,对生命的爱,总是令人忧愁。这是一种梦想的“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然而它们却不仅仅是“优美”,也有人在命运的面前的无助与无奈的忧伤。
夜幕降临,避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宁静中,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品尝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想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而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情节简单优美。湘西山城茶洞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宝和诺送,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爱是诺送,那天明白三角爱的真相,知道不能勉强,主动退出竞争,在陈州,忘记一切,但不幸死亡,虽然诺送仍然爱翠翠,但哥哥死了,让他沮丧,误解老船夫,也痛苦地离家去桃园。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化,等待,等待那个可能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诠释生活,诗意诠释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了完美,翠翠无限期的等待显示出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时代造成的。她和诺派可以完全结合起来,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不幸的是,他们错过了,留下了很长的遗憾。
现在谁会放弃他们的爱呢?在当今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完美的爱是我们想要追求的。在《边城》中,诺为了亲情放弃了爱情。亲情很重要,但为了亲情放弃爱情也很可悲。崔不知道天宝因为得不到她的爱而忧郁地离开了水,不知道诺送因为得不到她的爱,也不知道祖父突然去世是因为他的幸福思考和疲惫。后来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解释后,她才如梦初醒,真让人为她感到遗憾和难过。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如何?给人留下了悬念。诺最后回来了吗?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吗?我忍不住陷入了幻想,希望他们的爱人能结婚。看过《边城》,我又怀疑了世界上完美的爱情,对人性有了更多的了解,却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应该为之奋斗。如果我不能得到它,遗憾了。
边城是如此健康纯洁,充满了淡淡的悲伤和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悲剧。
《边城》,一个令人动容伤感的故事。神往怀古朴素的小镇,没有污染,远离喧哗,安静得令人可忘掉自己的呼吸。小镇有一条明澈明晰的溪,哺育了一方苗家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溪边坐落的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这家里有爷爷、翠翠还有一只黄狗。翠翠是孤雏,爸爸妈妈双双殉情而死,在那个并不吝命的年代,逝世能够只为情仅为义。生与死只是发觉的决择,只是苦了爷爷和这个被天然养大、被天然雕刻的女子。《边城》中的翠翠,敬而远之,飘忽不定,郁闷感伤的美,似乎是陈旧神话的女神。想必沈从文先生在写书时也着实是偏心她的,“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暴的工作,从不忧愁,从不动气。”爷爷很心爱翠翠。爷爷与孙女彼此依存那般无法舍弃。老船夫淳朴仁慈,守信朴素,重义轻利。在极俭的日子中,两人彼此忐忑不安、照顾。老船夫有时在大石头上睡着了,人在彼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动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误事。这样简略高兴的日子,是多么美丽的啊!
只可惜,凡美丽的都不简单长存。
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的意外逝去,导致顺顺认为是爷爷的差错。爷爷因孙女的婚事急得“发了疯”。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质朴淳朴的白叟,因受了巨大的波折和冲击,静静地脱离了他最心爱的翠翠。又是一场大雨,冲走了渡船,轰倒了白塔,爷爷死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整个故事轰然闭幕,只剩翠翠孤身一人守着渡头,企盼着滩送的归来。
山城仍旧清翠欲滴,可人已逝。爱的人呢,或许明日回来,或许永久不会回来了!
知道凤凰古城的人,不知是否都因于《边城》,但不去凤凰古城的人,好像是永久也无法了解《边城》的。作为凡尘中人,咱们的确应对月夜的凤凰古城的流光溢彩抱一份梦想,有朝一日亲自历之。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书还是在我上高中那个阶段,或许是因为时间久了的原因,现在已经记不得是在哪本语文课本中了,只记得翠翠,天保和傩送几位主人公的名字了。
《边城》是可以说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了。《边城》给我所展现出来的画面就像是:遥远的边城小镇中,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一条船。女孩叫翠翠,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在这座小塔下,在这个边城小镇中,在这户人家里发生了许许多多关于爱情与亲情的故事。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故事从翠翠和祖父老船夫在河边撑船开始,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个时代,包办婚姻仍是主流,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和翠翠的自由恋爱难以达成。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而翠翠心里爱着的却是傩送,当大老天保发现这个实情后,自觉不能勉强,因此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了辰州,好忘却这里的一切,却在中途不幸遇难。
傩送心里虽仍深爱着翠翠,但是哥哥的死也让自己十分的压抑,和老船夫之间又有深深的误会,也离家去了别处,只留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等待着那个也许回来,也许不会回来的人。
结局也好也不好,我是希望二老会回来陪伴翠翠的,但其中各种变故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二老是不会回来的,大老的身故,二老的离去,祖父的离世,翠翠似乎还没明白什么,故事便已经结束,独留读者思考回味。
世上的缘分似乎皆有定数,要来推之不去,要走也挽不回。
第一次读《边城》是在初中时,那时我对于沈老先生这篇小说是没什么感觉的,就单纯地认为文中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描写异常细致,仅此而已。
如今的我重新拾起这篇小说,感悟油然而生。的确,作者很用心的描写了一个“世外桃源式”的乡村社会,朴素的乡风,淳朴的人们就像无数的DNA,组成了一个如此大好的边城。是啊,如此优美的环境,迷人的乡土习俗,清新的乡土气息,谁不想去?而沈老先生却说:“我主意不在引导读者去那儿旅行,却想借那儿一个小城小市中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的人和事牵连到一起时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一水,一舟,一老头,一女孩,一切尽是那样的惬意和美不胜收,然而这种野性原始的美却不是沈老先生所追求的,他所要给我们的是“爱”,一种纯粹的千姿百态的爱,。我一直在想,沈老先生所说的“爱”究竟是什么呢?是翠翠的母亲和军官的纠缠不清?是翠翠对二老傩送的痴情?是大老天保对翠翠的喜欢?是厚道的祖父对翠翠的疼爱?还是所有人对于边城山水的大爱?或许是沈老先生内心深处的记忆里那一点点叫做纯洁的东西罢。
在作者笔下,边城的人们仿佛是没有任何烦恼的,正如他所说,中国其他地方正在如何不幸挣扎中的情形,似乎还不曾为这边城人民所感到。边城的人们善良有责任感,热情好客,种种好的元素似乎都集聚在了这小小的边城,或许这一切都是沈老的臆想,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也许边城不富裕,没有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都市生活,你可以说它穷,它一无所有。但是,边城的人们很幸福,们它沐浴在爱中。它们很富有,它们从不缺少爱。
有这样的一个地方,一条干净的河;有一个这样的地方,一群纯洁的人。
读《边城》,你可以感受水乡小镇立于尘嚣之外的意韵之美,可以了解淳朴厚道的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习俗礼仪,可以观赏一个犹如世外桃源的典雅之乡。在《边城》中,令我最深受感触的还是主人公翠翠浪漫但曲折的情路历程。
翠翠是川湘交界的边境小城茶峒中一位摆渡船的老船夫的孙女,祖孙二人负责将岸边的过客由河的这岸渡到河的那岸。茶峒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同时爱上了翠翠,而翠翠只钟情于二老。两兄弟相约用唱歌的方式争取翠翠的心,哥哥自知自己并非弟弟对手后便退出,后来却淹水而死。顺顺要二老迎娶另一个姑娘,但二老的心却仍钟于翠翠,后赌气随船远行。祖父察觉此事于雷夜中去世,独留翠翠一人等着二老归来。
在茶峒这个小城中,人们依山而生,傍水而活。小城处处是山青水秀、莺鸣鸟啼、如诗如画的优美景色。书中所描写的句子令读者读后仿佛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如“秋天溪水清个透亮,活活地流,许多小虾子脚攀着一棵草,在浅水里游荡,有时又躬着个身子一弹,远远地弹去,好像很快乐”,短短一两句话,便把茶峒的自然和谐之美,一一体现在读者面前。也许正是如此开阔豁朗的一方山水孕育了坦诚直爽的男儿和温柔甜美的女子。翠翠便是这一方山水所孕育出的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这是书本对翠翠的第一次描写,也是我对翠翠的第一印象。她和祖父一起在水边长大,在渡船中平凡生活。她就像一张白纸,洁白得无暇,又如一块未经雕饰的玉,周身都是青春的气息,似有无限的可能。她天真无邪、自然淳朴、活泼善良,犹如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鹿,这样一位女子怎能不惹人怜爱。
在我认为,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理应在爱情上也能获得一个完满的结果,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情窦初开的翠翠对爱情有着美好的向往,无比地憧憬恋人带给自己的惊喜。她是喜爱唱歌的,无疑傩送二老的歌声带给了她更大的满足。但令人唏嘘的是,最后的结局竟是要翠翠一人独自等着二老,仿佛进入一个深洞,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出去的地方。
当我读完《边城》结局的时候,突然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席卷着我的心脏。我为翠翠的敢爱敢恨感到敬佩,因她的天真无邪感到快乐,最后却因为她的爱而不得感到惋惜。我曾试想过翠翠和傩送二老的许多结局,最后才发现原来沈从文这个开放式的、未点明的结局才是最容易抓住读者内心,让读者产生共鸣,令读者读来“言有尽而意无穷”。
纵观全书沈从文对翠翠心路历程和情感变化的拿捏,都显得恰到好处与分寸适当。翠翠与祖父相依为命,一起渡他人过河的生活令我们体会到亲情的可贵。翠翠与城里其他人的交谈,又让我们领会这一边境小城所特有的淳朴民风与习俗。而傩送二老对翠翠所唱的歌,所做的事更让我们明白一个年青人对一个女孩所付出的真心是如此纯粹。
两位男子追求一位女子的故事放在今天看似是非常俗套,网上也有不少此种类型的低俗作品令人不堪入目。而沈从文在创作时,非但没有使故事情节落入俗套,相反的,沈从文将故事放在一个意境优美,山水丰饶的边境小城中,用细腻清新的文笔描绘点点滴滴,一个故事被逐渐填满,还带上了它特有的.韵味与出彩。在故事中,年青人的心是热烈而纯粹的,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碳火,火红且炙热;姑娘们的心是感性且纯净的,她们对爱情忠贞不渝,对爱人不用二心。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古朴清新的小城,真挚善良的人们,热闹淳朴的民风佐以沈从文清新脱俗的文笔、不加修饰的描述才使《边城》有如此高的成就与地位,才让它的读者来了一批又一批,且常读常新。每次的阅读都是一次收获宝藏的过程,每次的捧阅都是一次涤荡心灵的历程。
也许写作也是如此,有的题材“淡妆浓抹总相宜”,有的故事需要来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有的真情不需要点缀装饰,只需要你真实表达、真情流露,到最后也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尽显你的出类拔萃。也许未来的我们也可以为翠翠续写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美好,了结当年心中的那份缺憾和不甘,增添一个大团圆结局。
我爱《边城》细腻的文笔,爱这古朴的小镇,当然更爱翠翠的真性情。在我心中,她爱的人在明天等着她,她最终也会走向通往幸福的道路。
这篇文章将帮助大家深入分析“金锁记读后感”从不同的角度和面向进行探讨。阅读传记的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伟人们的伟大光辉。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榜样,读完之后,仍然沉浸在思考中,为其中的博大和伟大理念所感动。写一份读后感能够整理和总结这些想法,供大家参考,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凤箫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九老太爷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季泽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了。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1、这些年了,他带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
2、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 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 但是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3、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纸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后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
4、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5、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6、长安悄悄的走下楼来,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
7、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
8、不大的一棵树,稀稀朗朗的梧桐叶在太阳里摇着像金的铃铛。
9、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街上小贩遥遥摇着拨浪鼓,那瞢腾的“不愣登……不愣登”里面有着无数老去的孩子们的回忆。
10、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是忍受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11、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着太阳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12、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13、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磁上的冰纹。长安静静的跟在他后面送了出来,她的藏青长袖旗袍上有着淡黄的雏菊。她两手交握着,脸上显出稀有的柔和。
14、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15、七巧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一阵热风来了,把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脸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淌着眼泪。
16、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17、七巧过世以后,长安和长白分了家搬出来住。七巧的女儿是不难解决她自己的问题的,谣言说她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停在摊子跟前,他为她买了一双吊袜带。也许她用的是她自己的钱,可是无论如何是由男子的袋里掏出来的。……当然这不过是谣言。
18、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19、她再年轻些也不过是一棵娇嫩的雪里红。
20、茶给喝下去了,沉重地往腔子里流,一颗心便在热茶里扑通扑通跳。
21、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
22、半夜里她爬下床来,伸手到窗外试试,漆黑的,是下了雨么?没有雨点。她从枕头边摸出一只口琴,半蹲半坐在地上,偷偷吹了起来。犹疑地,longlongago的细小的调子在庞大的夜里袅袅漾开,不能让人听见了。为了竭力按捺着,那呜呜的口琴忽断忽续,如同婴儿的哭泣。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星,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长安又吹起口琴。“告诉我那故事,往日我最心爱的那故事,许久以前,许久以前……”
23、风从窗子里进来,对面挂着的回文雕漆长镜被吹得摇摇晃晃,磕托磕托敲着墙。七巧双手按住了镜子。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为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
24、一阵风过,窗帘上的绒球与绒球之间露出白色的寒天,屋子里暖热的黑暗给打上了一排小洞。
25、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情欲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变态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十分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生命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我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感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感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最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我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我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发奋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刻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潜质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发奋去领悟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乃储积智慧之不灭明灯。书--人类发出的最美妙的声音!
趁着暑假还未结束,我在新华书店挑选了好几本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本书——《金锁记》(《怨女》)。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这本书 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悲惨一生。这个女人就是曹七巧,原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后来却被她一心想要攀附大户人家的大哥卖给了姜家,做了二少爷的姨太太。可她的丈夫却有软骨症,根本满足不了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被爱需要。再加上旁人对她的冷嘲热讽,老太太对她的利诱,季泽对她的欺骗,妯娌对她的轻蔑和下人对她的冷漠都硬生生地将她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疯子”。至此伤害到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成了牺牲者。
曹七巧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原本活泼辣妹的人随着身边的环境变化成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人。可怜的七巧,做了一个怨女!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身边的环境可以改变人性,和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文\芦荻
看完《金锁记》,一声叹息。不,几声叹息。
为七巧叹息。她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手臂瘦到可以把腕上玉镯一直推到腋下,然而她曾经有着怎样浑圆的胳膊,怎样青春而张扬的笑容啊。只因误入豪门,便把此生误。她临终之时,有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张爱玲的小说里,没有提到七巧是自愿还是被迫嫁到姜家的,我猜还是自愿的多。一个麻油店铺的女儿家,终于不用天天站柜台卖麻油,可以进到姜家做太太,哪怕是给一个病弱不堪的半残疾的人做太太。在年轻的她的眼里,大约先生出嫁入豪门的欣喜吧?只是她不知道,这一生从此不再一样,不是一个她期待的前路光明的人生,而是人性被压抑被扭曲的悲哀的人生。她以为是用自己的青春,而其实是用一生,换来了足以让后半生衣食无忧的财富。然而,她并没有无忧,而是始终处于惶惶然的状态。分家独立门户之后,三少爷季泽前来造访,她马上警觉到是为了她的钱来,于是心中残存的一点柔情都被恼恨的烈火焚烧掉,她变成了一只满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向季泽,也彻底毁灭了自己生命中唯一的一份爱。自此她简直开始了自我毁灭的过程。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为长安叹息。那个傻孩子啊,当初好容易离开家庭来到学校里,几个月下来脸色都红润了几分,身体也丰满了一点,何苦就要为脸面所拘,因为母亲要去大闹学堂,一定不肯再去上学?假如你知道因为这一个当时看似不那么重要的决定,从此开始命运完全无法掌控,最终孑孓一生,你还会那么顾忌你一个孩子的颜面么?你完全活在了母亲的阴影之下,为什么就不懂得去抗争,最终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安排?看到你跟世舫有了那样一个温情脉脉的开始,真是为你高兴,你也终于感觉到这份爱的力量,于是努力变得更好你不再跟母亲吵,你努力地戒烟,你只想做一个世舫眼里最温良贞淑的中国古典女子。哪里知道,你的母亲竟然亲手斩断了你的前路,让你无路可逃,于是,你彻底缴械,让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一味地黯淡了下去,再也照不进一丝阳光。暗夜里,那口琴的旋律幽幽地响起,那是你心底对于爱的渴望和诉说。然而,你生命中所有的音乐终于渺不可闻,随着世舫离去的脚步而归于沉寂。包括你的人生,还未开始,已经看到了最终的结局。
为芝寿叹息。这个袁家的善良女儿,怎会料到嫁给长白,不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而是厄运的开始?竟然还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了婆婆的侮辱。她只是长得不那么好看罢了,而在七巧这个恶婆婆眼里,竟然那么不堪,说得出那么刻薄的语言。那语言穿透薄薄的门帘,似一把冰冷的刀,让她不寒而栗。这个性情憨厚的女子,却只是一味地忍着,却不料婆婆竟然变本加厉,让芝寿羞愧到恨不能一死。她没有勇气上吊,却最终在那个有着惨白的月亮的夜晚,一步步走向了她的不归路。
小说当然是描述的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唯有如此,才能带给读者强烈的震撼,才会引发我们的诸多思考。是以直到今天我们读来,还感觉到小说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意义。
于家庭教育的意义。多少父母假以爱的名义,为孩子安排了自以为正确的人生道路?你真的以为,你为孩子所做的选择就是他要的吗?爱,绝不是控制和占有,而是需要适度的放手。不然,你的爱也是一副金制的枷锁。你自己扛枷前行,不堪重负,你的孩子也会被你戴上一副这样的枷锁,陪着你一起承受生命之重。
于当代择偶观的意义。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非诚勿扰节目上,那个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女孩?如果她看过《金锁记》,是否还能说得出这样的话?回头再设想一下七巧的人生,假如当时她嫁给肉铺的朝禄,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生一群活泼泼的孩子,无论以后经营肉铺还是麻油店,过一种普通人的人生,就一定不好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七巧一定后悔过,不然,不会在脑海里闪现出那些年轻时的片段。那么多生动的生活场景,都是曾经年轻而美好的她拥有过的,为什么她那时不懂得珍惜?她曾经有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金钱可以带来的。恰恰是这些足够她锦衣玉食的财富,变成了一道困住她一生的枷锁。如果没有这枷锁,她就可以放心地爱季泽,哪怕只是在心里想着,也可以让那些细细的喜悦温暖孤苦的后半生。如果没有这枷锁,世舫走近早已变成剩女的长安,她只有替女儿高兴才是,又何必去担心世舫另有所图,所以横加拦阻?
假如一切可以重来,七巧会做怎样的选择,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结论。而人生,却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我庆幸在看这本书之间读了张爱铃的另一部作品《小团圆》,了解了她的身世,这让我轻松地理解了她笔下的众多悲伤的人物。张爱玲出生在富庶的大家庭,但家庭关系非常的不美满,这导致她自己的婚姻及一辈子的生活都不美满。她看到了更多的人生丑态,并用她灵动的心灵和充满智慧的笔触记录下来了。
我个人非常喜欢《传奇》这本书,因为张爱玲的文笔太生动,太犀利。她仿佛是一位雕刻大师,用灵动的语言刻画出一个又一个立体而丰满的人物,另人难忘。
《金锁记》里的七巧,为了钱嫁入豪门。她心里爱的是自己的小叔子,可是自己却每天与瘫在床上的活死尸丈夫厮守。她心里充满了怨恨,为了金钱她赔进了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心巧的心里由爱生怨,由怨生恨,并且将这种恨转嫁到自己女儿的身上。“我没有了幸福,其他人也不能有。”这个其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女儿。她变得尖酸怪谑,不可理喻。她贬低嘲笑女儿的爱情,并挑拔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在旧时代婚姻关系里被压迫的女人成为一个牺牲品,凄凉悲哀的活着。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地老天荒,书里的故事其实很现实,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人能享受爱情,那是一件奢侈品。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你我,过真实的日子。
《苿莉香片》里的传庆,陷在自己母亲的爱情故事里,在生父和继母的责难下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他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因为没有人爱他。《第一炉香》中的薇龙,那么卑微地爱着一个不值得自己爱的人,并在梁太太的安排下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挣钱养着自己的男人。这种变态的爱情是那个变态的社会的产物。
《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娶了“纯情”的大家闺秀愫西,她却在新婚之夜从家里跑了出来,告罗杰欺负侮辱她。这样一场戏反复了几遍,一个正常的男人罗杰却要被纯情少女愫西逼疯了。早知当初,罗杰还不如找一个坏女人。在那个缺乏正常性教育的家庭和年代,罗杰成为了又一个牺牲品。
《心经》里的小姑娘小寒,一直爱着自己的父亲,她与母亲争宠,还与父亲的情人争高下。她用尽各种手段想独占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爱人,但是她失败了。这种变态的爱情在那个变态的年代应该也算正常吧!
张爱玲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与她的成长经历和环境有关,她是唯一的,没有人再能和她媲美。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一样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杯具,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终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样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完美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终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我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我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我,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仅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我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终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
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仅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本事。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明白吗?他明白,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终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明白,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终的最终,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我,当时的自我欢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我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我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我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齐,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我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我的命运从来都是自我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经过大量搜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了论语读后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想必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我们应该仔细分析作品内容,并撰写成一篇读后感,读后感该怎么写才好?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在讨论问题时产生了分歧,在讨论的过程中我已经论证了是他错了,可他却还要与我争执,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瞧不起他,甚至不想跟他玩了。可我突然想到了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想到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不过是这一个看法与我不同而已,他还有那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呢,我又怎么能轻视他呢?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论语》是我国的“天纵之圣”——孔丘,及其弟子的言行而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是儒家学派的经典之作,给华夏等地区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在《论语》中,我最喜欢孔夫子的一句话:“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孔子作为我国具有重大贡献的教育家,他之所以认为“温故而知新”是一个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是因为他觉得只有不断温习所学过的知识,从而获得新知识。这一学习方法不仅在封建时代有其价值,在今天也有不可否认的适应性,在教育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的新知识、新学问往往都是在过去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的意思是在温习旧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当老师了。我记得老师常常教导我们:温故而知新,那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复习旧知识的重要性。在能力范围以内,只要广泛阅读书籍,反复思考其中的涵义,对已经了解的知识,也要定期地进行巩固复习,就能有与第一次阅读时不同的心得、领悟。并且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学习旧知识中隐藏的新知识。从而,开拓自己的视野,开拓人类知识的领域,让生活中充满知识的存在。像这样融会新旧、贯通古今才可以称为真正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从中,我懂得了,只有不断地温习旧知识,才能从中领悟到新知识。只有把旧知识弄懂了,才能理解就只是中隐藏的新知识。只要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成为老师也不难了。
只有多学习《论语》才能从中学习孔子交给世人的学习、道德、礼仪、做人之道。《论语》给予了我一种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让我明白了学习新知识固然重要,可巩固旧知识也不能忘记,只要多多巩固旧知识,才能从中得到新知识。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快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起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起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快乐。别人不理解自己,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该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可以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可以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现在,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积极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关于论语的读后感700字精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论语的读后感700字精选,欢迎阅读与收藏。
于丹教授在她谈《论语》心得时,开篇就讲到: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于丹教授明确地阐述自己的心得:"《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我最欣赏的,就是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这种简单,快乐的感悟。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母体文化。中华民族尊崇皇天后土,以大地为母亲,所以形成了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主体,以平和敦厚为特征的民族传统文化。我们知道,西方国家以宗教立国,中国长期以儒学立国。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不管多少岁月的风霜雨露,多少朝代的更迭变迁,都没有改变道儒文化在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两千年的农耕文明也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我们都坚信:明天是正直人的世界!
我喜爱伺茶,每每在茶的面前,我会感到一切都变得平和美好。品味人生,忧患生命是茶道与儒家的共同主题。有人品茶"茶可雅志,茶可行道",有人品茶"茶烟一塌拥书眠",道心文趣兼备。过去儒士不能一日无茶,其文也不能不常以茶为喻,我感悟到,这种闲适人生就是儒士茶人的品茗追求吧!于丹教授理解《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子并以此来影响着他的弟子。"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温暖的,快乐的生活?我理解为:平和。
茶是个和气的性子,与谁都合得来。柴门也进得,侯门也进得,不卑不亢,不做宠物状。所以,和柴米油盐酱醋过日子的时候,也能与琴棋书画诗酒共发雅性,且在那个浪漫天地里,还担任着缺一不可的角色。只是就像一个艺术天赋极高的人一样,绚烂之后归于平淡,自己不评说,只待旁人去品味罢了。在儒家的眼中,和是中,和是度,和是宜,和是当。和是一切恰倒好处,无过亦无不及。平和,是儒家思想的根本,是中庸之道。平和下来,会使人"怡","怡"者,正是和悦,愉快之意。在茶道讲求的要让身心"怡"的过程中,就又与《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教授语)不谋而合了。
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之心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曾经有个别员工跟我提出:国家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企业也提出要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如果员工违反了制度,是不是说就可以不按制度考核呢?也就是讲构建和谐文化和强调制度的执行刚性和严肃性;这两方面是否矛盾呢?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想借用孔子的一个弟子,---"有子"的一段有关"礼"和"和"之间辩证关系的论述来阐释我的观点。他说:"礼之用,和为贵。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
礼,这里是指礼制,和,这里是指仁爱、和谐。他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强调礼制等级规则的运用,必须辅之以"和",必须有仁爱贯穿于规则管理的始终,没有"仁爱"的管理,所有的规则规章就是冰冷的,无情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各项规则,各项管理指标,全都冰冷执行,一定会有行不通的地方。
话又说回来,不要制度,不要规则,不要管理指标,不要管理程序,是否就一定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呢?有子也是反对的。"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和谐很重要,一味夸大的追求和谐,不用制度规则予以约束,也是很危险而行不通的". 那么,作为管理人员如何理解和运用规则与和谐的关系呢?
我看过一篇《管理者的致命诱惑》文章,其中讲到:"希望自己受员工的欢迎,这是人之常情;但对于管理者这却是危险的,管理者必须是‘孤独’的。""受人欢迎"是追求一种和谐的境界,对管理者来说,"不以礼节之"是很危险的,当管理指标不能达到但又必须完成这些指标时,管理者在这些平时是兄弟朋友的下属面前则显得踌躇不前,不能临之以威。因此这样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是束手无策,随之懈怠松劲,降低管理标准,久而久之,企业则在一团和气声中走向衰败。"和"固然重要,没有"礼"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礼"是规则,规则需要有"度","和"是仁爱,仁爱也需要有"度","礼"的"度"用"和"去衡量,"和"的"度"用"礼"去限制。一个企业的管理,既要有"礼"的冰冷强硬,又要有"和"的慈善仁和;既要有"礼"的规则规范,又要有"和"的柔和;刚柔并举,"礼""和"并用,
执行规则的最高的境界是"罚而不怨",惩罚却不使员工怨恨,运用仁爱最高的境界是"和而不流",和谐却不同流合污。
一提到《论语》,我们第一反应想到的肯定是大圣人孔子,他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语》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孔子的教育思想有很多,比如,孔子主张有教无类,认为每个人都能接受教育,并创办了私学。他还提倡因材施教,主张根据每个人的天赋、兴趣进行不同的教育,强调学生自我思考。此外,他还提倡启发式教学,主张老师应该启发学生自己思考,而不是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将所有知识灌输给学生。作为老师,我们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论语》的教育思想可谓是人类一笔宝贵的财富,在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如今的教学方式也是这些教育思想的体现。在教育活动中只有遵循这些理念与原则,才能促使教学的高效。
在学习班里,同初一预备班的学哥学姐们读到了初一上册的课本,其中,《论语》这篇文章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起初,我看不懂这奇怪的古文,看不懂那极其深奥、奇怪的文字。后来,教文言文28年的那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其中的大意,让我们读三遍,然后,背下来,我觉得非常容易,比死记硬背强多了。最后,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下面,我选了几则论语,分享给大家。
论语之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大意是:学习之后按一定的时间复习,不也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到来,不也很快乐吗?所以我觉得,人生,好比一块面包,你已经把一块面包吃完了,不一定你的一生就过完了,你可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更好吃,更有用处的东西,不是吗?
论语之二: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大意是:我每日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是不是尽心尽力了呢?跟朋友交往是不是真诚?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读到这篇论语的时候,我觉得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很任性,不会反省自己。我应该学会检讨,学会反省自己,同学们你们也应该行动了!
论语之三:子曰:岁寒,然后之松柏之后凋也。大意:碰上寒冷的冬天,才知道松柏最后凋谢。读了这篇论语。我知道人的知识是无穷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想出一个创意。
以上几句中,有好几句是孔子先生写的,他名丘,字仲尼,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是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读了上面几句论语,我感觉自己又增长了一些知识,又懂了几分道理。
近日,课业之余,或睡前静卧,或周日赋闲,随意而安,清茶相伴,读先生之《论语别裁》。
今之吾辈,对国学望而生畏,恐与古文晦涩难懂有关;对国学望而生厌,也许皆以“之乎者也,迂腐守旧”观之。今聆听先生娓娓而谈,古今逸事,人生家国,信手拈来,以微言释大义,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论语别裁》顾书名知其意,此书是南怀瑾先生对儒学经典著作《论语》基于其自我理解之上作出的一种新解,故称“别裁”。这种新解当然不是对于经典的离经叛道,也不是对经典的势利功用,而是南怀瑾先生基于其毕生致力于国学研究及“通古今融中西”之功的学识升华。它使我们以一种新的思维去解读这一本中国人必读的儒家思想经典,并从中获取养分,受到启迪。
这本别裁里的思想是教我们如何读《论语》。虽然时代不同,见解不同,且不评孰对孰错,一本文言《论语》拿来,就要有自己的见解。这里教我们的读法就是“以经解经释名言”。
如果象孔孟后世一些人一样,将《论语》一段、一句分开,不把论语二十篇当作一个整体融会贯通来看,就很有可能误解孔孟语录的本意。比如“无友不如己者”一句,如照他们的解释,交朋友不要交到不如自己的,那不是太势利了!还什么圣人呢?但我们联系上下文,“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以及后面的“三人行必有吾师”等句,我们是否应理解为,前面要人自重,后面要人不要看不起任何人,不要认为任何一个人不如自己。现实就是,人各有所长,学人长处避其短处,当如是。
《论语》是一本语录集,一句一句可以当作名言来看。又看似一段一段没有体系,其实它是经过孔子弟子们精心编排的,是首尾相连不可分割、支解的。另外,以经解经可以是本经的首尾前后相解,也可以它经来旁通此经,如用佛经解论语,也有相通。
我们要知道从前的先贤圣者做学问是以人格修养为观察点,与现代人着重看有没有价值而学习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不能以现代的标尺衡量先辈们的观点,因出发点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究竟谁对谁错谁强谁弱还很难说,还要看今后的变化。
另外,随着历史的演变,社会的发展,时代的不同,相同的词句,意义上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要注意的,否则很容易误解。比如,“自然”一词,现在大家都以物理的大自然为概念,但在《老子》中有“道法自然”一句,这时的“自然”就不是物理的大自然了,应为“本自当然如此”之意,是说“道”效法自己的意思。
所以南先生对论语的别裁自然会招来一些学者的非议。人情见得多了,而又不困于人情,仍有所依持是非分明,说出话来往往就成了智慧。至于是不是《论语》本来面目,有什么打紧?只要参照其他平实严谨的本子就行了。南先生也只是借着《论语》来说事儿,还说得特别有趣、妥帖。读书嘛,管他谁对谁错,要读出自我才有味道。
《论语别裁》使我们感到《论语》并不神秘,它不过是一部关于人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文献而已。就好比我们学习驾驶,第一步就是要背诵交通规则,以便能够顺利驾车。路有多种,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乡间小路有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立交桥等等,各种各样的路况,需要不同的操控方法。人生呢?有多重身份,有多重职责,有多重的行为选择;人和人之间又有多重差别,所以人生世上犹如汽车行驶路上,不同情况不同的操控选择。经历不等于经验,经历是曾经做过的事情,经验是在做过的事情以后,总结出来的一些东西。所以,经历是经验的前提条件,但是经验未必是经历的必然结果,要使经历有价值,提升到经验,我们不但要实践地“学”,还要随时随地地总结、反思,就是“习”,即我们要“学而时习之”。
今天,我们学习《论语别裁》,可能未必都能理解。但是,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都是一种境界,我想这也应该是《论语》的价值和意义。
南先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注解《论语》。当时,先生即对现行的教育导向和制度进行了无情批判。先生言:今之教育,最大的失误,在于教育的功利性。一味强调职业教育或技术教育,学生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张文凭,寻得一个饭碗,而对青年的人文教育,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视而不见。其最终的后果就是整个社会的人文缺失、精神泯灭、信仰不在,在这个物质的天堂、人文的沙漠里,和谐何从谈起?!这是先生的忧患意识,他也曾在书中说到“一个国家的科技落后了,可以很快迎头赶上;一个国家的经济衰落了,也能补救;惟独一个国家的文化不复存在了,也就意味着亡国后,这个国家不可能复活了。”
这个世界,人是决定性力量。若是人文尽失、精神泯灭、信仰不在,这个世界何能不乱?!所以,《论语》跨越几千年、传承至今,而且必将继续延续,以其人性的光辉照耀着人类前进的历程!
从一年级起,我们每天就在悠扬的音乐声中进行20分钟的国学诵读,从《论语》、《弟子规》、《三字经》到《千字文》,我们在经典中浸润心灵,在音乐中培养习惯。《论语》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的内容广泛,记载了孔子关于政治、哲学、教育、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的言论。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和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我最喜欢的两句话。就拿我们这个四十多人的班集体来说吧,我们班有的人是跑步健将,有的人是绘画能手,还有的人是数学专家、英语博士、折纸大师大家各有各的特长,只有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才能共同提高。还有一次,语文姚老师给我们讲解习题,其中有一道题我认为讲得不对,在经过查资料核实后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向姚老师指出了错误,没想到姚老师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在全班表扬了我。姚老师的年龄比我们大那么多,知识也比我们渊博得多,可她却勇于在全班同学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件事情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尊敬长辈,爱护同学,还有老师,因为这里面孔子写的特别好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还有,巧言令色,鲜亦仁。等
总之这本论语我一定要坚持背下来,那样做什么事就不会小鸡肚肠、埋怨别人了。
《论语》需要我精心拜读、细细品味、慢慢感悟。
论语读后感4
《论语》,大家都知道,是孔子弟子编录的孔子的经典语录,这部曾被誉为治国之本的《论语》,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今天还能启发我们的心智吗?还能对我们今天的心灵产生触动吗?最近读了北京师范大学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感触颇多,于丹教授结合其深厚的古典修养,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从中国人的宇宙观、心灵观、处世之道、交友之道、人格修养之道、理想和人生观等七个方面,从独特的个性视角出发来解读《论语》。
大家别以为,孔夫子的《论语》高不可及,现在我们必须得仰望它。这个世界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这就是于丹教授《论语心得》给我们的启迪。全书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以智慧诠释人生,以人生诠释人性,以人性安顿人心。穿越两千多年的时间隧道,体悟经典的平凡智慧。相比易中天的《品三国》更好一些,她的语言没有易中天那样幽默,但绝对值得思考。
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是从天地人之道说起的。从盘古开天地这种变化最终达到的一个境界,叫做“神于天,圣于地”,她说:这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就是我们的天和地。有了这样一个大的宇宙观,再将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朋友之道娓娓道来,全方位地解读了孔子及论语的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人、普通人及现代社会的需要。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云游书海,翻阅古籍,经典无处不有,中华文化之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令世人惊叹不已,儒学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影响着世代炎黄子孙,读其《论语》,渗透人生真谛,学会处事原则。
读《论语》,懂待人接客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流传自今的名句从小就教导着我们要善对朋友,礼貌待人,人生在世,朋友是我们最不可缺少的,正是因为有了朋友,我们的生活才不会那么单调,我们的生命才不会那么枯燥,而与朋友相处,我们又应该做到什么呢?就如《论语》所道,我们应该以热情乐观的态度去对待朋友,这样,友情才会更加珍贵,朋友才会伴你一生。读了《论语》,让我以后会以更真诚的态度去对待朋友,让我更珍惜那些来之不易的友情。
读《论语》,知生活智慧
《论语》道:圣人千虑,心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再伟大的人物考虑问题,都会有不周全的地方,然而再笨的人思考问题,也可能会想出一引起有益的意见,就如契诃夫所说:大狗叫,小狗也叫,小狗不应该因为大狗的存在而不敢叫,在生活,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某些方面不如他人,就放弃自己,就夫去自信,即使我们没有别人聪明,我们也应该勇敢地面对每一个问题,不怕愚昧,只要勇气。像贝多芬一样,即使双耳失聪,也用心灵谱写奇迹;像爱迪生一样,即使失败多次,也用智慧带来光明;像海伦凯特一样,即使身体残疾,也用毅力战胜病魔,永远的相信自我,超越自我,就一定可以做到。
读《论语》,解学习人生
学习乃人生之大事,而方法又是学习的心脏,《论语》就告诉了我们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学习要思考才会得以升华,才能从中提取珍宝,我们要把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才是学习最高的境界,学习不只是学习,而是给予我们一个思考的大舞台,展现的大世界,所以,结学与思两者融为一体,是《论语》给予我的,也是告诉天下每一位学者的。
小小《论语》,给予我人生大大的智慧,收录着的不只是经典,更是精神与灵魂的结合体,读《论语》,感世间百态,悟人生真谛。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论语》了。尤其是那些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目标的读书人,都曾将此书奉为经典。就连外国人也曾赞扬孔子和《论语》。如,在1988年,七十五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发表感言:“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二千五百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而现代日本企业家的精神导师涩泽荣一也曾说过:“要把现代企业建立在算盘和《论语》的基础上。”可见,《论语》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在生活中,《论语》这本书无时无刻地提醒我。例如,我在和别人交朋友时,它就说:“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它提醒我要与正直的人交朋友,与诚信的人交朋友,或者与见闻学识广博的人交朋友,不要和虚伪、阿谀奉承、喜欢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还有,我学习中不深入思考的时候,它会告诫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这本书如同我生活的老师,时刻提醒和纠正我的错误行为,它就像我的人生坐标,时刻指引我前进。
朋友们,《论语》是祖先留给我们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要珍惜它。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亲密伙伴,我们要学习它,运用它。
让《论语》这部千古绝唱继续在中华大地上唱响吧!
孔子是中华民族思想情操的缔造者,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播者,孔子开创的儒学、经学、易学、几千年来终究成为了中华思想的文化主流,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出事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的伟大巨著。是孔子及其弟子的名言汇集。《论语》中的许多名言已成为千年名言,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树产生了不朽的影响。难怪前贤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正是:“一句名言一锤音,撞响寰宇铿锵听;哲人虽己乘鹤去,千古不朽震古今。”
当翻开《论语》,开篇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名言便吸引了我,这么熟悉!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原先对读古书的一些担心随之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感,这一句我读过,那一句我初中的时候曾经背过,原来我们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出自《论语》。
合上书,静静地回味,一句话始终不能让我忘怀,这一句话始终激励着我。那就是曾子说的一句名言。曾子曰:“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每天反省自己,为别人做事尽心竭力了吗?与朋友交往诚实吗?老师传授的学业温习了吗?看了这几条,似乎自己做的还不错。但是我作为企业的一员,而且已到了三十而立之年。我是不是该每天问自己,我今天学习了吗?我今天的工作认真的完成了吗?“反思”是现今较为时髦的一个词语,学生时代要反思,步入社会要反思,进入工作岗位更加需要反思,每行每业都强调反思,原来这么时髦的词语也出自《论语》。
“我今天读书了吗?我今天学习了吗?”这句话让我汗颜,作为烟草的一员,我们每天都强调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但问问自己,我自己每天读书了吗?我没有做到,我发现自己现在读书很功利,需要什么了,赶紧找书,翻看电脑。《论语》不是教育我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吗?自己为什么不能保持每天学习的良好习惯呢?原先总是有很多理由,工作忙,事情多啊,总喊着:怎一个累字了得!“总是说:“不是我 不想学习,是自己没有时间学习,是自己读不进去!”读着《论语》,细细反思,真实感悟颇多,人都到了永远忙碌的地步,怎么还有回首来路的心情和处世不惊的心态,怎么可能细细欣赏教育之河中激起的朵朵浪花,去采摘教育之树结出的一个个果实呢?所以,我告诉自己,每天都要有阅读的时间,要有思考的时间,阅读,会让我们归于平静,与伟人、名人对话;思考,会让我们穿越岁月的迷雾,锻炼敏锐的智慧。
静静的读着,静静的思考着,也静静的收获着。20xx年,我给自己定下了读书的目标,我一定要好好的为自己充电,为了使自己将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中,我为自己制定了读书的“四不要”:不要等有时间才阅读学习,见缝插针,想读就读;不要等到要用了,要检查了才去学习阅读,任何地方都可以阅读学习;不要盲目的阅读,急功近利,立竿见影是妄想,永远不要嫌自己读得太晚,只要有行动,就会有收获。
新年的读书行动,就让我从认真读《论语》开始吧!“吾日三省乎吾身!”牢记计划,牢记读书,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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