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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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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荐]《飘》的读后感模板,带给大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飘》的读后感 篇1

对于《飘》,很多人应该都有听过或者是亲自读过。我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边的人物,无论是勇敢坚强的斯佳丽还是机智果断的瑞特,又或者是外柔内刚的玫兰妮。

布兰妮是我十分佩服的女性。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我觉得《飘》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每一次阅读,都可能带来新的感受甚至启发。

站在周家残蚀的铜门旁,拨开历史的风尘,我轻轻踱进暗涩老旧的西洋门厅,踏着散落在地上深紫色破碎的绒幔,凝视几缕阳光艰难的穿越掉漆的窗沿,淡淡的投射在空空的壁炉上。几度春秋,几消红颜,都在那个雷雨之夜得到爆发。

短短的一天之内,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罪孽的、无辜的、纯洁的、错爱的,一起坠入了盛大的死亡。莫大的悲伤,隐匿在那个狂飙恣肆的雷雨之夜,以它独特的爆发方式震撼着人间。惋伤痛惜的同时,却有更深刻的东西在敲打我们的心灵,就像巴金先生说的:

“不错,我流过泪,但是落泪之后我感到一阵舒畅,而且我还感到一种渴望,一种力量在身内产生了,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个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精力。《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们。纵使曹禺把几十年的怨恨、两代人的情感纠葛都放在一天之内疯狂的倾泄,纵使太过极端仓促的情节让我们几乎窒息,纵使没有一个花好月圆才子佳人的完美结局……可故事并不显得冗长、虚假、无味,相反的,正是这种充满雷雨味道的写作特色,感染和吸引了更多的人。

《雷雨》最大的成功之处,莫过于结构上巧妙的设计。当天真的姐弟俩坐在医院的矮凳上奇怪的打量着身边奇怪的一切,他们不知道,这样一座宅子里曾经发生的悲戚的故事,也不知道几十年前那个暴雨肆虐、电闪雷鸣的夜晚——作者让我们在这样好奇而沉静的心情中翻开《雷雨》。然而,接踵而至的就是一串串错综复杂感情线索和若隐若现的身世的秘密。一天之内,作者如此巧妙的引爆了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霎时间风横雨狂,地动山摇,在我们震惊和恐惧的同时又难抑对中国旧家庭和社会的愤懑。震恸之余,当故事又被拉回多年后的医院,当姐弟俩看见疯了的老妇人守望在窗前等待儿子的场景,我们心中不禁多了几分感慨和感伤。“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们的情感在这悠长的尾声中得以升华。

《雷雨》是话剧,所以并没有繁复详实的人物描写。可是,每一个人物都个性十足,生动形象,仿佛他们真实的存在过,演绎过,而我们只是那个雷雨之夜的过客。周朴园、侍萍、鲁贵、蘩漪、周萍、四凤……闭上眼,就能触碰到他们的带着温度的灵魂。蘩漪,如此动人怜悯的女人,她的人生,注定了酝酿残酷的阴霾。可是,即使她懂得前方千万仞的深渊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她跳落,她也义无反顾,拼命的挣扎。是的,她做了太多“罪大恶极”的事情——可她仍然是值得赞美和尊敬的,因为即使在阴沟里讨生活,在龟裂的大地上生长,她依然充满热情,心高气傲。她是不幸的,但她是勇敢的,她有一颗强悍的心,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她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

我最喜欢的却是周冲。他虽是蘩漪的儿子,却没有母亲的辛辣与尖锐。他是单纯的,美好的,甚至可爱的。喝药那一次,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的权威与迂腐,在鲁贵家里,他才感受到被人侮辱的无奈,在最后,他才知道了母亲的面目和所有人的虚伪。他一直藏在梦幻的宝塔里,可是美梦一次次破灭,一次次失望的伤痛,都让他受到了毁灭性的惩罚与打击。她善良得想对四凤好,对母亲好——可是所有的人都在骗他,,让他彻底认清了人世和现实的丑恶。在那样的社会,这是他应有的惩罚。他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无辜的他和四凤一起死去。也许,死亡对他也是一种重生吧。

所有的一切,在雷雨夜雷雨般的爆发了。可爆发的还有更为深刻的东西——那就是我们对人生、对社会、对历史的反思。曹禺意在通过这篇《雷雨》激活我们心底的良知。他做到了。

拉动破碎的紫色绒慢,《雷雨》已轰然闭幕。周家不在,雷雨不再,可时间依然像砂轮一样向前,载着历史的沉思。

《飘》的读后感 篇2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书中的女主角——思嘉是一位美丽、骄傲、坚强而又勇敢的女孩,她为了让情敌们眼红、嫉妒,便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接着她为了拯救自己从小居住的庄园,甘愿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丑老头。后来,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却不懂得珍惜,直到这份爱离她远去,她才豁然省悟。思嘉本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任性小姑娘,但是她在经历了母亲的死、父亲的精神失常、躲避战争的痛苦生活和炎炎夏日辛苦的劳作等一系列无法言喻的灾难后,她成熟了,长大了,早已不再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了。她像母亲一样,可以把家事管理的井井有条。她爱自己所生活的这片红土地,她和土地一起饱受苦难,富有激情。在她身上到处都透漏出一种不服输,坚定不屈的精神,使得每个人都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瑞德是一位成熟、稳重的绅士,他一直在暗中悄悄保护着思嘉。为了思嘉,他在疯狂的战争中舍命偷走了一匹马儿;为了思嘉,他尽最大的努力让她感到快乐、幸福;为了思嘉,他总是想方设法的挣更多的金钱来满足她的愿望。但是,幸福在一次接一次的意外中,一点一点的流逝而去,直到女儿邦妮的死亡才让瑞德明白,自己对思嘉的爱在岁月中早已消磨殆尽,尽管他以前是那么的疯狂,但爱情却把他折磨的筋疲力尽,苦不堪言。

《飘》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美丽、坚强的女人,她默默忍受着一切辛酸与痛楚。她是一个女人,却坚强到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她的美丽也在坚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飘》是一部令人倾倒的小说。我们远不知道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还隐藏着一个如此美妙的故事。翻翻看吧,也许我们会收获到不少宝贵的真情呢!

《飘》的读后感 篇3

有一位女子,她复杂、独特,集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于一身,她接受的教育给了她雅的外表,亦步亦趋地遵循淑女风范,骨子里的反叛火花却不时地迸发出;她争强好胜,渴望得到一切,对得不到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欲望。她就是斯嘉丽,长篇小说《飘》的主人公。

斯佳丽的一生是叛逆的。为了报复拒绝她的艾希礼,嫁给了他的小舅子,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又嫁给了瑞德。身为一个女子,自己经商,还像男人一样风生水起,这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可以算的上离经叛道。

她的一生又是悲惨的。丈夫新婚两个月便战死了;母亲死的时候她却因为战争不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她的女儿邦妮也不幸去世;而当她最终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对她彻底失望并且离她而去。此时此刻,对斯佳丽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塔拉庄园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似乎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绝不仅仅是摧毁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废除奴隶制这样简单。从深刻的意义上说,它改变的是南方固有的价值观念、传统体制和生活习惯。它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这对南方人的心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有的南方人如艾希礼,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甚至还为已经无法挽回的过去,犹如飞蛾扑火,盲目地牺牲生命。这注定他们和南方一样成为历史的弃儿。而另一些人,犹如斯佳丽,克服了失败沮丧的心里,凛然面对残酷的现实,成为现实中不畏困难的强者,重新前进在生活的旅途上。南方正是靠这些人才重新站了起,恢复了新的生机。

斯佳丽失掉了自己真正的爱情,痛苦万分,但她相信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依然对明天充满信心。这种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决定了她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在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坚定。

过去都会成为过去,未会更美好。生活需要这种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勇气和进取精神,不能灰心丧气,即使现在失败了,那又如何?站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

《飘》的读后感 篇4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飘》的读后感 篇5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告诉了我——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位令我感到十分矛盾的女人,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面对种种困难却又不屈不挠,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改变的乐观、坚强。

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我的眼球,这里有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战争时期人们的生离死别。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勇敢积极,以及在战争的压迫、恐惧下,人们的生活遭受摧残,过得艰难无比。

我曾非常的厌恶郝思嘉,因为她对战争毫不关心,心里想的除了舞会、郊游,就是围绕她的追求者。况且她的爱情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不齿的狡诈伎俩。她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刺激追求者与艾希礼,就与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结婚。两个月后,他战死前方,而她却毫不悲伤,甚至庆幸,为此我深感悲愤。

但当我读到过当北方佬要攻打思嘉所在的小镇上时,我对她的看法由衷地发生了改观。她冒着危险为媚兰接生,之后还要随着瑞德不顾形象地带着刚生产了的媚兰与黑妈妈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当时的社会混乱,没有钱。在我眼中原本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思嘉,意外的坚强起来,承担了家里的重任,照顾媚兰、黑妈妈、痴呆的父亲等人,还要管他们的食物。况且,她最爱的母亲因为霍乱而死,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打击着她的心灵,这种接近能让人绝望的痛,慢慢地通过文字蔓延进我的身心,让我仿佛也深感悲伤。郝思嘉面对这样的打击却越挫越勇,坚强勇敢地面对,因为她说过:“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我再也不要挨饿了。”她不是一位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于自身。

若当我身处这样的境遇中,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也许会对生活充满失望,也许会尝试着躲避,甚至心灵完全被摧毁,被生不如死的生活慢慢折磨,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绝望而不会像她一样,承担家里的重任,所以,我被她的个性与精神深深吸引,对她产生真实的敬佩。

我曾思考过“飘”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许多人民的安宁生活被战争所打乱,所有的美好都破碎,虚无缥缈。从此,各自飘零,各自悲哀……

郝思嘉,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飘》,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后记

《飘》的读后感 篇6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飘》的读后感 篇7

一部伟大的作品,是能冲击心灵的封印,或给予解脱,或施与重压,令人欲罢不能。当它完整地呈现时,即便是低沉的哀鸣,也能给人一种向上的张力。你的世界与它的世界无声地融洽,其他的便都没了意义,又都有了意义。

而此刻,我的脑海又一次被它俘虏。那是在十二橡树身着翠绿色低胸礼服,魅力在空气中扩散的斯佳丽;是在几乎荒废的塔拉,用颤抖的双手扣动扳机,北方佬应声毙命的斯佳丽;是在木材厂黑暗、阴冷的财务间,倚偎在艾希礼的怀里,无声地落泪的斯佳丽;是在自己的第三个新房,眼睁睁望着真爱离去。仍然痴痴等待着明天的斯佳丽这样,她的青春在风中独舞,所有幻想在风中逝去,只剩下一个希望的躯壳,伴她等待着明天。

她是亚特兰大最最精明的女性,在商界穿梭,巾帼不让须眉,却在爱情上单纯得可怜,她爱上了一个幻象,用自己的青春和真爱偿得了他的真面目,却也永远地失去了一切虽然被永远停留在二十八岁的她仍然在追寻。

也许每一位读她的人都会喜爱她,即使她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性格不可隐匿,但是她的身上散发的美丽绝不仅仅是外表,更是一种坚韧的品质,我们在书里看到了她的软弱和被逼的坚强,不由自主地都会心疼,而在她身边,离她最近的爱人却未能察觉。瑞特的爱一点一点地殆尽,于是最后他说,关于你的未来,我才不在乎呢,亲爱的。斯佳丽经历过肉体的残酷折磨,一次次都可以站起来与命运搏斗,但我想,这个时刻的她却是最无助。没有什么比失去一个灵魂的伴侣更痛苦。

爱可以战胜一切,同时又异常脆弱,它需要表达,它在当下。斯佳丽与瑞特,本当是历经重重磨难得以结合的一对,却是在最近的距离相离最远,终于使感情趋于干涸。瑞特希望的是事事迁就她,她就会真正属于自己;斯佳丽却从未有过安全感虽然她住着豪宅,驾着良马。瑞特的爱在斯佳丽看来成了无所谓、放纵,致使她从未理清自己芳心何许。瑞特把爱隐藏得太深,以致斯佳丽对存在感的感知薄弱,所以她另寻出路,仍开着木材厂,把灵魂寄托于他物,却少了灵魂的根基与最坚实的依靠。

不同于《傲慢与偏见》、《简爱》等,攀越多个山峰后山回路转柳暗花明,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部悲剧,《飘》的魅力在于有了无限多的可能性。我们扼腕叹息,同时深深希冀,在某一个平行时空,斯佳丽会追回她的所爱,让风之逝给我们的警醒,让斯佳丽与瑞特于风中曼舞,永不停止。

太多感动与震撼,于阅读闪现,难以捕捉,更无法用言语表达,姑且狭隘地将它局限于爱的范围,让这种无法用文字阐明的微妙关系有了某种借鉴意义吧!

《飘》的读后感 篇8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或郝思嘉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媚兰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媚兰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嘉丽始终没有找到和艾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艾希礼一直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宴上的焦点,但艾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思嘉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嘉丽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德巴特勒(Rhett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艾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思嘉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媚兰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思嘉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思嘉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思嘉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嘉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德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德出了很多钱邀请思嘉作他的舞伴。思嘉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思嘉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艾希礼。

有一段时间,瑞德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媚兰同意瑞德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艾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思嘉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艾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嘉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艾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艾希礼将媚兰托付给了斯嘉丽。第二年年初,媚兰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德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艾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媚兰即将临盆,思嘉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斯嘉丽自己接生,保住了媚兰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思嘉只好求助于瑞特。瑞德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媚兰母子与奴隶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拉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思嘉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劳累,她们终于来到了塔拉庄园。出乎意料,塔拉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波克;斯嘉丽的两个妹妹苏埃伦和卡琳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埃伦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斯嘉丽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媚兰和她的新生儿小博,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思嘉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小姐,苏埃伦娇生惯养不愿做活,而卡琳虽很懂事却体弱多病,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思嘉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拉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拉的田间采摘棉花

《飘》的读后感 篇9

而第三个男人,也是她最后一个男人,是我最爱的角色RhettButler。他粗狂不羁,永远挂着令人迷醉的坏笑,以及他调侃讽刺的语气,我更爱看他和scarlett吵架而不是肉麻兮兮的说一堆和他气质不符的情话。在唯利是图、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一颗渴望带给Scarlett幸福的真心,他总是在最危急的关头出现,从容不迫的安排好一切,Scarlett一定是瞎了狗眼才没注意到这个一直默默在她身边守护者的黑马王子。Rhett常说他觉得他和Scarlett很像,那种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何时变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两人都茫然不知,但我一厢情愿的相信Rhett从一开始就爱着Scarlett,他之所以不愿娶她是害怕失去她,这也是Scarlett的悲哀,她太耀眼,太完美,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说着一些敷衍的恭维话,却没有任何人敢付出真心。Rhett从开始就知道Scarlett爱着Ashley,他却还是选择交心,看来他不仅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深爱Scarlett的心。所谓再热的心也会随着时间冷却,在Scarlett嫁给他之后表现出来她对Ashely余情未了,在Scarlett不停对他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女儿漠不关心,在他们的女儿骑马跌死后,Rhett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Scarlett,离开这片让他伤透了心的土地,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从前他的女儿是他的全部,我还记得当他们的女儿出生的那天,他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全身心属于我的人。当时心好痛,Rhett处处为他人着想,自己脆弱的心却被自己最爱的人一次次伤害。同时Scarlett也看透了自己不是爱Ashely的,却不知从何开始已经爱上了Rhett,Rhett却拎着箱子扬长而去,冷冷的砸下一句:Youthinkthatbysaying:Imsorry,allthepastcanbecorrected?留下Scarlett在华丽却冷清的豪宅里嚎啕大哭。这一幕真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一个角色是我最佩服的,Melanie,Ashely的妻子,她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用自己的勇气与信心感化着身边每一个人,她从不区别对待任何人,面对丈夫飘摇不定的心大度待之,还把Scarlett视为亲姐妹对待。可惜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她的临别遗言还是特意和Scarlett说的,她考虑到了每一个人。其实她那么冰雪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scarlett喜欢她丈夫的事,却还嘱咐Scarlett在她死后帮她照顾她的丈夫和儿子。完美的大房形象啊,也多亏了她,帮助scarlett认清她真正爱的人是Rhett,可惜为时已晚。

电影很长,开头的字幕Acivilizationhasgonewiththewind却完美的总结了整部电影。所有的主人公在文明消逝的面前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命运。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多事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另外,电影不是happyending是极好不过的事,否则太cliche了,要看皆大欢喜的结局的同学千万别手贱看这本电影了。

《飘》的读后感 篇10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的读后感 篇11

残阳如血,在乡间宁静的暮色中,一个女人站在空荡的房间里沉默着,无声地目送那个身影行远,没有一句苍白的语言。当她在决然中抬头仰望,希望却从她眼中星星地燃起,蔓延,漫过了一切。

她,永远相信明天!

我第一次把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本书的标题上如此之久——《飘》,无论是从汉字上的“飘”与“风”,还是原文的Gonewithwind,都是随风流浪,随风而逝之意。其中随风流浪的是斯嘉丽的命运,而随风而逝的是白瑞德对她的爱情。在美国南北战争的乱世风尘里,她的生命如同苇草般被风拔起,在风中飘荡。后来的电影译名《乱世佳人》,这只满足了吸引观众目光的需要,根本不如“飘”带有一丝悲哀的美感。

斯嘉丽绝对不是善良或有品德的人,她任性、自私,冷酷又不择手段。先后为了钱与虚荣心抢走艾希礼妹妹与自己妹妹的未婚夫,为了维持生活向白瑞德出卖自己,允许工头雇用犯人并折磨他们来获得利润。可她同时又是勇敢而坚定的人,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帮助自己讨厌的梅兰妮平安生子,在战后满目疮痍的故乡像黑奴一样在毒辣的烈日下干农话,想尽办法,祷告上天,让家人不至于挨饿。

她是坚毅的,尽管战争推毁了她所拥有的一切,她却固执而拼命地在伤痕累累的大地上活着。她顾念着家人,能放下自己曾经的小姐身份,跟奴隶一起下田,也体现了她对人世的执着与顽强。人总是渴望生,尽管许多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但人本性中对未来的希望,对明天的期望永不死去。

在烽火硝烟里,第三次结婚的斯嘉丽与一直在她身边的白瑞德走到了一起,但她对艾希礼的余念以及对白瑞德的忽视却永远地伤害了他。最终白瑞德在女儿夭折后彻底失望与疲乏,死心地离开了斯嘉丽。

此刻她才幡然醒悟,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她爱的和她爱而复失的两人,她一个都不了解。她可能从未真正了解一个人,而她的错误是爱了一个虚无的幻影。

她仿佛失去了一切,因为她多年的信念在那一刻全数崩塌。回想自己年轻时是那样轻松快活,她尝到幻灭的痛苦,如同手术后麻木的疼痛。但此时她却固执地开始了希冀,她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即使失败冷冷地瞪着她,她也会翘起下巴。

“我明天到了塔拉再想这一切吧,明天我就能挺住了,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另一天了。”

我最为触动的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样的尾句,它是不可磨灭的希望,而这样的宣言近乎悲壮。她仍像流浪儿一样赤着双脚在嶙峋荆棘上鲜血淋漓地走去,一路哭泣一路寻光,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凉与坚强。

斯嘉丽是真正的苇草,或者说每个人活得都像野地里的苇草。每天无论是被车轮碾压还是被人践踏,当暮色的晚风吹拂时,苇草总能固执地从污浊阴暗的泥地抬起头,仰望天上寥廓的星空,开始对明天莫名的期许。

无论是残疾孩子,还是孑然一身仍在黄牛背上歌唱的老人,或是用粉笔在街头卖艺画虎的乞讨者,他们心中永远活着希望。让他们在寒风中得以站成苇草的姿态,耐寒的形状。

“活着”这两个字的意义远比实际更广博,它是一种不屈的精神,是一首坚忍之歌,而希望是流淌于歌中的每一个词句,每一个跃动的音符。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有的人只看到华美,有的人只能看到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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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生中看过许多不同的书,在阅读过作品之后,对于这个作品往往拥有着独特的体验。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栏目小编特意为你呈上“最新飘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最新飘读后感 篇1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最新飘读后感 篇2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3

这个冬季因为读过了《飘》,而变得如此精神满满。郝思嘉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她带给我震撼和激励不是所有的语言能够讲得完的。

在爱情方面,她至始至终爱的都是卫希礼,可希礼根本不爱她,她对他的爱只出于个人的想象。于是她赌气般地嫁给了韩查理,生了一个男孩韦德。后来查理战死,思嘉变成了一个寡妇。为了解决因为战争导致的生存困难时,思嘉用尽一切手段,把弗兰克捕获了过来。因为弗兰克在战后有一家商店、一家锯木厂,思嘉嫁给他是为了在战后能够维持生计。后来弗兰克为了思嘉的事也被北方佬打死,思嘉第二次失去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此时,思嘉心里想着的还是卫希礼。想得越多,也就带着太多的盲目性。而希礼带给她的永远是如光环一样的一个轮廓,看似仅在眼前,却又永远遥不可及。故事的另一线索是一个叫白瑞德的男人,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令人厌恶满脑子想着钱,非常现实的一个男人。他看似冷漠无情,其实却在时时处处关注着的思嘉的一举一动。思嘉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感觉,即使和他结婚了,并且生下了女孩邦妮,却为了希礼的存在,思嘉依然可以做到和瑞德事实上的分居。直到白瑞德由于邦妮的不幸离世,而决定离开思嘉。思嘉才猛然间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真正爱自己的竟然是白瑞德。而思嘉至始至终想念的卫希礼竟然是一个只想在思嘉身上满足男人欲望的人。命运跟思嘉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真正爱她的白瑞德走了,而近在咫尺的卫希礼只是一个她需要照顾的男人。思嘉面对命运的嘲弄从此就善感罢休了吗?不!文章最后说:还从来没有过她得不到的男人,只要她下定决心得到他。这就是郝思嘉,虽然在爱情路上转了一个大弯,受到过命运的嘲弄,却依然追逐着对于美好爱情、幸福人生的梦想。

其次,思嘉对于在生活中碰到种种困难有一种坚韧的意志力。她要解决所有人的生计问题,每一个在她周围的人,都得依靠思嘉的忍辱负重、艰辛劳动、出谋划策才能得以生存下去。有了问题,思嘉只能自己一个人扛下来,心中的心思和委屈也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在逃难的过程中,她勇敢地保护着媚兰不受伤害;为了恢复塔拉的生机,她甚至亲自下地除草、劳动;在开锯木厂的过程中,她忍辱负重,亲自打点生意在媚兰死后,又有两个人需要思嘉照顾:丈夫卫希礼以及儿子博。生活的负担一次又一次地加上思嘉身上,既压迫着她同时又驱使着她不断地往前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困难能把思嘉打倒。因为思嘉有对付生活磨难的法宝,那就是当她碰到一筹莫展、想不开的事情时,她会喃喃地对自己这样说:现在我不去想这些事情,明天等到我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想这些事情。当自己承受不了的时候,闭上眼睛,索性不去想那些可怕事、糟糕事、困难时,等到某一天自己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去想这些事情吧!这是郝思嘉这位坚强的女性带给我们面对困苦时的重要经验。可不是吗?生活中看似有许多烦恼,只要闭上眼睛不去想这些问题,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会渐渐发现,其实这些烦恼根本就不存在。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中的唯一一部名扬天下的作品。本部作品,文字细腻而生动,需要按下心来慢慢阅读。对于每一个场景的描写、人物的心里描写乃至在全文故事的连贯性上,都可以看出作者的文笔非常细腻。这确实需要我们按下心来,慢慢品味,慢慢欣赏,慢慢咀嚼。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会带给我们精神上以及艺术上的享受。

谢谢《飘》,让我这个20xx年、20xx年的冬天不再平庸、不再寒冷、不再懦弱。生活需要我们坚强,并且勇于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一切看上去纷乱无绪时,告诉自己:挺住!因为只有挺住,那么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4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部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了,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只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概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和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以及传统的法兰西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黑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的而又与别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了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黑人几乎都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思嘉的19岁的肩脖上。她要在一无所有之下养活9张嘴巴。这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要是换了其它人,就像她的妹妹苏伦,那是怎么样都难以接受的。可是,思嘉却坚强地撑下来了,而且根据内容简介我还知道,她不只令所有人活下来,而且还活得很好!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是何等令我佩服啊?

生活就好想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时,很多人会跌得头破血流,会跌得绝望了,会跌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了南方来。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来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不知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离家的人最有出色。离开了家的人,他没有了家庭的保护,遇到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应付,于是便又有了应付转变的能力。就像上文说到的那些先到深圳的人,他们大都离开了家,也大多有了出色的事业。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逝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要创造一个时代。家里已经没有人去收棉花了,思嘉就自己下田,甚至刮破了母亲千叮万嘱要保护的纤纤玉手也在所不惜。可是苏伦只懂得一味地埋怨,从来就不懂得自己所处的已经是生命都没有了保障的时代了。

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想到了那些香港人。我家看的是香港的新闻。一天到晚上,看到那些香港人说,经济不好,负资产啊,就觉得讨厌。埋怨政府是无济于事,要政府“看仓派米”也只可解燃眉之急。失业了,就应该趁找工作的机会充实自己,读些书,或者上些课程。甚至,到内地来走走也是一个办法啊。就只知道埋怨,申请宗援也不是办法啊。相对于思嘉,这些人的环境要好得多,可是却被骄惯了!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势。面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关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最新飘读后感 篇5

大家好!你们读过《飘》这本书吗?这本书可是美国的著名作家:米切尔写的!噢,基本上好像都没有吧?那接下来,就来看看我的读后感吧!我觉得这本书主体写出了亚特兰大与近郊的一些地方所写出的事。里面写出了女主人公思嘉的一些具体事情,而且写得有悲有喜,书中的众多人物,各个形象鲜明。

还有有关美国南北战争的史料,百年来可说浩如烟海。和十分形象地展示出南方社会的风情画。它当中运用了许多手法,因此让人们百看不厌。《飘》的主人翁丰富多彩,有好有坏。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思嘉虽然很美丽,但也有她的爆燥之处。里面的艾希礼(男主人翁)虽然很帅,但他也会烦恼。这本书写的非常好!

我听说,这本书出版不到24小时,她家每隔三分钟,电话铃就响一次,门铃每五分钟响一次,每七分钟还收到一封电报。这本书出版后的头三个星期,就销售了十七万六千册!好了,这就是我的读后感,还行吧?

最新飘读后感 篇6

断断续续地看了不知道有多久的书了。最初听说《飘》这本书,是大学一个同学一直唠叨唠叨的,后来也便一直想看,只是各种拖延症的原因,以至于大学毕业都快五年了,才将这本书给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

其实不得不说,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处于养尊处优的郝思嘉得天独厚,那么一个整天只想得将自己沉醉于花草丛中的女人,居然可以为了报复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可以为了生活不断地磨砺自己,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战争年代养活塔拉一家子人。

看完整本书,说实话,现在自己对整个书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有个大概的印象,不能全篇地将它诉之。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战争那些个年代,一步步战败的南方是怎么活过来的。有个中午,我看了半个小时才睡的午觉,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战争的血腥场面,醒来后顿时觉得自己身处如此和平的年代真是万幸。

疟疾、病痛、寒冷、挨饿等等这些夹杂在战争中,战争的人残酷,活着的人辛苦。断水、断电,甚至于不知道末日何时会到来,有可能是下一秒,有可能是明天,也有可能是后天。

全书贯彻的主要是郝思嘉,以郝思嘉的角度来写她经历的种种。年少时的她迷恋从来都得不到的希礼,一时赌气嫁给查理并生下一个儿子,随后查理从军病亡,她和希礼的妻子媚兰生活在亚特兰大,经历了战争前后的风云,日夜为士兵包扎,为媚兰接生小孩,一点一滴地把自己的心坚强起来。

为了塔拉得以生存下去,她不惜嫁给自己不爱的弗兰克,开创先河女性创办锯木厂。尝试过饥饿寒冷的她,豁出去一切拼了命地赚钱,只为不想再尝试那种心酸的日子。白瑞德,一个从一开始就看穿郝思嘉本性的人,不断地戳穿揭开郝思嘉的面具,却又一步步地沉沦,最后在弗兰克死后以结婚的形式将郝思嘉绑在了自己的身边,给予她物质上所需要的一切,随她任意挥霍。

只是,郝思嘉在钱和世俗的眼光下愈走愈远,抛弃了那些年共患难过的亲戚朋友,平日里苟同的是投机取巧的外来者。

白瑞德漠然地承认着这一切,在郝思嘉愈走愈远的路上,将对郝思嘉的爱倾注在了他们的女儿邦尼上。只是,历史不断地在重复,郝思嘉的父亲死于引以为傲的骑马跨栏上,邦尼亦然。

这给白瑞德倾注的爱情打上了句号,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被爱的总是恣意妄为,郝思嘉直到媚兰离开的那一刻,她深刻地明白她是多么离不开媚兰,媚兰是多么地爱她。

在所有人都要与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就只有她,为她留着她和旧有亲戚朋友的联系;在所有人都怀疑她和希礼的时候,就只有她,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身旁为她辇去那些流言蜚语。

媚兰的离去,她才幡然醒悟自己原来一直追逐的只是被自己带上了光环的希礼,而非现实中的希礼,只是她想去征服任何一个未追求过她的男性。

她是喜欢白瑞德的,何时候开始的呢,她也不知道。当她清楚的时候,白瑞德的心却已经灰白。故事的结尾是郝思嘉先睡一觉,回到塔拉聚集力量,把事情留给明天再想,她就可以重新拥有回白瑞德的心。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谁能保证谁在哪一步不行差踏错呢。我们站在后来者的位置上来看全篇的故事,当然会理所当然地想郝思嘉怎么怎么地。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像郝思嘉那么勇敢吗?

从那么美好的岁月,跌入战争的谷底,为了饱腹不惜一切的代价,尝遍这世间所有的痛苦。感情该珍惜的时候就该好好相待,不要想着破碎后再去重拾。好好待一人,从容完一生。

最新飘读后感 篇7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最新飘读后感 篇8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这几个月我读了《飘》,心里不禁泛起涟漪。这样一本著名的小说,是多么细腻,多么迷人啊!简直美得像散文一样。

斯佳丽真是使人矛盾呀!对于她,我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重。我佩服她的坚强和勇敢,融入现代女性的刚毅和执着。她能在那种情况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能抛开社会上的冷眼开创自己的事业,最终由一位俏皮、叛逆的大家闺秀成长为成功的、自立的女商人,这难道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吗?

曾今有多少读者折服于斯佳丽,讴歌斯佳丽。的确,今天的我们缺少她的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可谁能否认她的骄傲、贪婪和虚荣呢?从一定角度来看,若不是她的虚荣,也许就不会有她悲惨的感情生活了吧。

我还是个十几岁的不成熟的人,对生活的经历、对命运的看法尚很幼稚,但我依旧相信,就像斯佳丽自己说的,如果她现在还在上层社会中有生活的保障,她也会像她母亲那样对苦难的人伸出美丽的双手去帮助他们。

这是我认为最体现斯佳丽“性本善”的`理由。当我快对她的冷酷作为感到气愤时,这句话成了黑暗里的星光,心中久久紧扣的弦终于奏出了优美的琴声,看来我们的女主角不是完全麻木了的。这给我以全新的感觉,好像自己飘荡在白云之间,飞旋与丛林之中。因为我充分了解到,仅仅一丝善意也会在现实中扭转一个人的性格,也会让世界多一些温暖。

笛杜将各个角色都写活了,人生不如人们想的绚丽美妙,我们要面对的是人,是勇敢无畏的去征服命运,挑战灾难的有思想的人。

看来笛杜掌握了人生,也掌握了描写这一幅人生之画的技术。这本小说发展有层次,意境深远。但我读时不免有一分担心,读者会怎样评价我们的主角?如何评价斯佳丽“飘”的命运?不能否定,很多读者都希望作者把主角写的善良些,不是个唯利是图的人。但希望归希望,如果主角真的变成像玖兰妮一样,那么,恐怕也不具有战乱的特色了吧!可能今天,我们不再找得到配得上“乱世佳人”这个成语的小说人物了吧。更有甚者,也许《飘》也就没有创作的意义了!

《飘》尽管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一个女子的命运,但它发人深思,并且给人勇气和力量,也让读者对人生有了新的思量。

很庆幸自己在高中时代读了这本小说,它让我懂得了人生要勇于挑战千难万险,也让我懂得远离虚荣和自私。你看,现在我正大步迈向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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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为你编辑了名著飘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你可能也被作品这本好书深深吸引了。读后感可以很好的记录我们读书的感情,把我们和书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名著飘读后感(篇1)

名著《飘》读后感1000字范文:

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读后感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名著飘读后感(篇2)

历时一个多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本来是有很多话想要说的,突然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像是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让人难受,一部好的作品不是要亲身经历过才会产生共鸣,而是即使你没经历过也像经历了那么多年的岁月一样,让人回味无穷,这本书显然做到了,不管对人物性格的刻画还是对心里的描述都是极其到位的,导致故事虽长却没有繁琐无聊的感觉。

故事无疑是个悲剧,主角嫁过三个男人,却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第一个因为吃醋,第二个因为钱,第三个稀里糊涂,28岁的人经历过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要什么有什么,经过战争变得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坚强的双手撑起一个家,到后来,变得比较贪财,金钱至上,到最后幡然领悟是,原来一切都已经失去了,但她内心是充满希望的,一直觉得明天就会好起来,而之前确实也如她所愿,希望最后一次,对于瑞特,她也可以如愿吧,如果最终她又得到了瑞特的爱,或许是个美好的结局吧。28岁的她,人生还有很长,变数还有很多,谁说的准呢?

玫兰妮,这个书中唯一一个完全算得上正面人物的人,善良的美德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传奇一般的人物,也是瑞特唯一一个打心底里佩服和尊敬的人,并称她为传奇人物,一生爱着阿希礼,并且爱着一开始并不爱着她的斯佳丽,这是一个不管怎么样都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坚持自己底线的人,也是没什么能够动摇她的原则和底线的人。然而这样一个人也因为小产最后去了,不得不说也是一个悲剧,好像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全都悄然逝去,一下子灰暗了起来。

瑞特,这个一开始看起来就有点慵懒,放荡不羁的人,有点让人讨厌,但是人物一出场就有一种感觉,肯定会与主角纠缠一生,难舍难分,他也是最爱斯佳丽的人,爱了那么多年也等了那么多年,最后娶了她,他那么了解她,可以很精准的看透别人的内心,可是为什么看不透斯佳丽是爱她的,如果他可以的话,或许结局又该不一样了,瑞特无疑是一个自由解放,思想无拘无束的代表,从不允许别人撒谎,哪怕真话在难听也无所谓,拥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时而温文尔雅,时而放荡不羁,也是读者比较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后还是一场悲剧,等了那么多年,等到爱都消耗殆尽了,变得万念俱灰。整本书的生气也因为他的一声叹气,消失殆尽。

这是我最喜欢的三个人。

名著飘读后感(篇3)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名著飘读后感(篇4)

用了很久才看完整本书,是值得的,非常值得。

从斯佳丽的人生中我们可以读懂太多的道理,挽回太多的遗憾,斯佳丽的坚强是乱世中难得一见的,她凭借着狮子一样的勇敢和坚韧活了下来,让阿希礼佩服,让巴特勒折服。可是她太不够敏感了,她对于那些庸俗普通的爱恋手到擒来,可是对于真的爱情却茫然。斯佳丽就像是一个武夫,精神十足的却糊涂。

瑞特和阿希礼,斯佳丽和梅兰妮。这四个人就像是双生子,镜像生存的人物一样。并不是被爱的常常有恃无恐,而是被爱的人通常都习惯了被爱,从而不懂得所有她们TAKEFORGRANTED的爱都是别人用心血熬成送给她们的。只能说借此告诫自己,不要被偏爱到磨碎消耗了爱人的心,太伤人了,这样的付出一生只有一次,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愿意这样去付出的。

非常感激遇到了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女人要坚强没错,同时也要敏感,梅兰妮和斯佳丽仿佛注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有了梅兰妮的温柔善良就没办法像斯佳丽一样拥有狮子的斗志和野心。对我来说,斯佳丽注定是要比梅兰妮迷人的,可以说斯佳丽是我喜欢的女人的样子,但是斯佳丽太狠心了,很多问题往往等不到明天再想,很多错误不可以犯。这是这一切的尺寸太难把握了,我们身处其中,又怎么能保证做的比斯佳丽更好呢?

名著飘读后感(篇5)

《飘》这本书写得很美,因为写得真实,贴近社会现实。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读后感(篇6)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名著飘读后感(篇7)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名著飘读后感(篇8)

几年前看了《飘》,一年后才看的美国电影巜乱世佳人》。我个人觉得,还是纸质的更能打动人心,给人深刻的思考,能让人很安静地融入另一个世界。电影转换太快,精彩瞬间一闪而过,让人来不及深沉。但我觉得电影有电影的好,它能让你看到书上描不出的社会特色现象,女主很美,将斯嘉丽演到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为飘,可读起来并没有轻飘飘然的感觉,我的内心是波澜起伏,波涛汹涌的!

我觉得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看起来坏坏的,却清醒冷静认真的男人,他虽然会很久很深地爱一个人,但也会在那个人爱上他时失去了耐心,他就是一直在为斯嘉丽付出而什么都不计较的巴特勒。在爱情上,他看上去是个很玩世不恭的人。 可是他很专一,能对斯嘉丽是非常宠爱的。实际上,他也是个绅士。他具有很强大的人格魅力。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既聪明又大胆,能屈能伸,在那种社会,他是个叛逆者,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坚持,即使别人不理解他,他任然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在南方即将溃败的关头又毅然从军,吃了很多苦并差点死掉。当北佬对这些正直的南方人残酷镇压的时候,他挺身而出,用尽一切办法机智地营救他们。

最后,他走了。他的热情被斯嘉丽全部耗光了。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最后走得十分干脆。我对他的离开是理解的,但又有些感到遗憾。毕竟他陪了斯嘉丽那么久,而她最后也爱上了他。所以我觉得结局挺不美满的,为男主和女主都感到可惜。我真想说,相爱!相杀!

这个故事里有艾希礼,在南方的社会制度中是绅士的,因为环境优越,他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中他是优越的,带有一些绅士气息的。但艾希礼沉浸在自己过去的辉煌中,这不敢做,那不敢做。虚荣,懦弱,反正我不太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应该出生在那个时代的一个绅士罢了。

这本书的女主是斯嘉丽,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为了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的一句承诺,斯佳丽替玫兰妮接生,并找到瑞特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她不喜欢兰妮,却一直照顾这个情敌。

我觉得她配得上所有的财富,要是她能对爱她的人好点,遗憾就没那么多了。我也觉得她有时挺自私的,人无完人,看完书,我也理解她的作为,这跟她的三观及当社会风俗有关。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斯嘉丽的爱情观,在美国那个动荡年代她一生嫁三人。在我们中国从古有君当磐石,妾当薄苇,薄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爱情遭反对时,无法在一起,他们会选择自挂东南枝,双双绚情。然而斯嘉丽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离的。她不顾一切地追求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真应了那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话。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过了身边最真实的幸福。所以我觉得我们有时真的要明辨是非,知足常乐,发现身边的感动。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我们不讲爱情,只讲这几年的友情也是一样的。书本和电影终归属于别人的,我们需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必备!飘的读后感最新模板 4篇


飘的读后感【篇一】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的读后感【篇二】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的读后感(篇三)

偶然间,在书店遇见了《飘》,捧起它,细细品味着,突然间发现自己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但我更爱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我佩服玫兰妮,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爱国的,她用她的心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又没人下地干活,要没饭吃时,她又和斯嘉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及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嘉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阿希礼一口水喝,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嘉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温情的拥抱着,她还是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嘉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玫兰妮真的是太伟大了,看到她,我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中国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我想这样的玫兰妮可以被美国《人物》周刊评为“世界最美的50名女人”之一吧!

飘的读后感(篇四)

花了几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看着,可是看到结局后却有很强的失落感。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去反思一些所谓‘珍惜’的问题。尽管结局郝思嘉一如既往的充满希望,对自己无比的自信,可是我在想也许这次她真的错了,白瑞德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世界上本身没有后悔药,更何况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说走了就真的走了,感觉很难找回来,更何况时世变迁,一切都发生在那么一个年代里,在那个错的时间里,瑞德已经45岁了,激情磨灭的年纪里,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的心已经不想再伤第三次了’,也许他是对的,他是个很聪明万事都深思熟虑的人,他太了解自己和思嘉,他们的个性里那些相似的自私等特点,最终只会导致他们无法厮守。他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已经认定的东西往往是很难去改变了。尽管我很希望结局会是美满的......梅丽真的是太纯净了,‘伟大的女性’,这样的价真的是不为过,她太善良了,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但是她选择去相信,去善良......埃伦真是十分优雅有魅力的女性,她的一切深深的印在思嘉的心里,思嘉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但是在那么一个特殊时期真的太难了,人们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往往需要舍弃另外一些东西,或者说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尽管他们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先不去想这些’‘不要去回想,过去已经回不去了’,这两句话是一直鼓励支撑思嘉自己的话,她是一个十分勇敢、果断的女性,尽管个性里有许多的劣根性,可是很高兴最后她开始反思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反思到了自己曾经一直坚持的一些错误。或许她会有所改变,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她和瑞德还会有戏,哈哈(希望是这样吧)

Anyway,珍惜即使拥有......

范例模板:飘的读后感通用八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范例模板:飘的读后感通用八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飘的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的读后感【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的读后感【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的读后感【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的读后感【篇五】

同学们把这个《飘》“漂”到我身边。我在一千多页的厚厚一叠里看着就害怕。当时我就盯着她看。“飘”有什么不好?怎样才能有信心和耐心看完?所以这个《飘》是我放在床上的,也只是每天陪我睡觉。直到最近生病在家的时候,杂志都看完了,没有书看。突然想起来这本书《飘》,是我留下的。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就停了,直到花了三天时间一口气看完。

《飘》有很多主题,比如乱世美女的命运,飘零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感情深受美国内战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性。他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他们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如果说读《飘》让我感到压抑,那么读《活着》让我感到更加愤怒和难过。

对斯佳丽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感到愤怒。我们过去看到的女主人公,要么温柔贤惠,大方宽容,纯洁善良,忠贞不渝,要么历经磨难却最终找到真爱。不,小说开篇没多久,斯佳丽为了报复魏西丽和梅兰妮的订婚派对,勾引了梅兰妮的弟弟。不久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儿子。看到这个地方我很生气。我希望女主角天真的形象消失。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都表现在下面的故事里。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的想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发生冲突时,她坚决把经济需求放在第一位。为了陶乐300元的房租,在骗了瑞特的钱但失败后,她又重复了勾引连姐姐未婚夫的干爹弗莱的老把戏,只因为干爹有个小木材厂,能给她300元。

我不敢评论生活中的善恶,因为毕竟我的人生轨迹还不到三分之一。二十多岁,思想可能比较幼稚。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斯佳丽。对于她“不择手段”的“自私自利”,也许这些都是她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然而,静下心来想是真的。在斯佳丽生活的动荡多变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家庭,一群朋友也无法留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靠斤斤计较挣钱,通过各种残酷的手段,为自己获得了新的生活,也为朋友的家庭获得了新的生活。

另一方面,斯佳丽对梅兰妮也很好,极其体贴。也许这是因为对魏西丽的爱,但后来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竟然达成了一生的友谊,真是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通过阅读《飘》,我对美国内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北方战胜南方是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看了《飘》,我们可以看到,从道德判断上,南方奴隶制中有温情,有友情,北方对南方发动的战争,某种程度上也是侵略,破坏了南方的秩序和关系,但在某些方面加剧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整本书,留学网还挑出了两句喜欢的话:

“美不使人高贵,衣不使人高贵。”——告诫贪慕虚荣的人。

“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我不能耐心地捡起一些碎片,粘在一起,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修好的东西和新的一模一样。东西坏了就是坏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也不愿意去修复它,然后一辈子看着那些破碎的地方。”

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略读,我无法体会到多少道理。也许,我看了几遍,收获会更多。

飘的读后感【篇六】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的读后感【篇七】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这一本小说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的读后感【篇八】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荐]孔子的读后感模板


读书方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作品本身就是一部作品,它使你更好的认识作品,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你知道在书写读后感的过程当中如何突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吗?栏目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孔子的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子的读后感(篇1)

寒假期间,我复习了课文《孔子师法》。很有教育意义,让我感触很深。

孔子年轻时是有名的老师,但他仍然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深刻。三十岁那年,他离开家乡曲阜,到洛阳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曲阜离洛阳千里,孔子熬了一夜,花了几个月终于到了洛阳。见了老子,谦谦有礼,老子欣然收他为徒。从此,孔子天天陪着老子,随时求教。老子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孔子。人们尊重孔子和老子的知识,以及他们的品格。

孔子的真诚学习、谦虚好学深深打动了我。看着孔子,想着自己,觉得惭愧。比起孔子,我的主动学习、刻苦学习、谦虚学习的精神真的是差得很远。看动画片,玩电脑游戏,看课外书的兴趣远远大于学习的兴趣。爸爸妈妈催我学习,有时候看起来很不情愿。考试成绩好,爱翘尾巴;成绩差,爱发脾气;有时候成绩好不好都无所谓。假设这次语文考试。虽然在班里拿了第一,但是只拿了89分。这说明我还是有一些基础知识需要掌握,作文水平需要不断提高,粗心还没有完全消除。

学无止境,学无止境。孔子,千古圣人,能虚心读书,我想我是可以通过努力做到的。子曰:三人行必由我教。在未来,我会像孔子一样谦虚好学,孜孜追求,积极学习,努力学习,快乐学习,努力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孔子的读后感(篇2)

《孔子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北京大学教授李长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的故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孔子的儒家思想对后世的儒家学问影响是非常大的,然而他坎坷求索的一身,也被历代人说了又说。本书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的勾画了出来。李长之是诗人,又是写散文的高手,他的笔锋也带有浓郁的抒情意味。在他的笔下,两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栩栩如生的身影活跃在字里行间。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过匡城被拘留》讲的是孔子在卫国没呆几个月就离开的故事。他由于走得很仓促,又由于自己坐车,而他的弟子大多数是步行的。这其中就有子贡。当时的子贡还是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因为他找不到老师孔子了,很着急,就对路人询问起来。有一个人笑嘻嘻地告诉他,我只看见东门有一个人长得很体面而且两腮很像尧帝,脖子像皋陶,肩膀像子产,腰像大禹,不过比大禹又短了三寸,而且样子很狼狈,像一条丧家狗。子贡知道这一定是孔子了,便找到东门,终于追到老师孔子了。孔子见着子贡并问他去哪里了?是怎样找来的?子贡便把刚才听来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听了就笑道:一个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能以点概全,不过说我像条丧家狗,倒一点不错!一点不错!

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到要形容一个人的面貌,要做到面面俱到。不能只针对一处的特点来进行形容,要从整体上形容一个人的面貌。

孔子的读后感(篇3)

究竟怎样才能提高学习成绩呢?今天,我读了《孔子好学不倦的故事》才明白了这个道理。

孔子在60岁时,学富五车、博览群书,却还要拜师学琴。他学琴还与众不同。别人都迫不及待地想学习新的乐曲,往往一首曲子只愿学习两三天。而孔子呢?埋头一练就是十天半月。明明弹熟了,却还不肯换新曲,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孔子不但想把曲子练熟,还想通过旋律来揣摩曲子的精髓和主人公的人品、个性、思想、精神甚至外貌。孔子的好学精神深深感动了他的老师。

看到这儿,我想到了自己,深感惭愧。有一次,我做作业时,遇到一道难题,怎么也做不出来。这时,我突然想到《课课通》上不是有答案吗?我为何不抄呢?第二天,作业发下来,我不但得了“优星”,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可是,当我读了孔子的故事后,再翻开本子一看,觉得“优星”两个字上布满了污点,它仿佛在问我:“你真的会做吗?这个答案真实吗?”我越想越难受,反复问自己:“你当时为什么不自己把答案做出来?就算空着,这也是一种诚实的表现。你可想过虚心请教老师?你难道就不能像孔子一样,真正地用心思考吗?”

《孔子好学不倦》的故事告诉我们:学习,贵在孜孜不倦,勤奋好学才是进步的阶梯。学无止境,我们只有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攀登成功的顶峰。

孔子的读后感(篇4)

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影响很大,而他坎坷求索的一生,也被历代人说了又说。

本书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地勾画出来了。李长之是诗人,又是写散文的高手,他的笔锋也带有浓的抒情意味。在他笔下,两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栩栩栩如生的面影活跃在字里行间。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第二十一章孔子绝粮,这章的主要内容是,楚国助陈进行反攻,陈国陷于混乱状态,楚国的军队由楚昭王亲自率领着,驻扎在阵国东北部,这时楚昭王病了,楚昭主派人问周的太史,这是什么兆头,周大史说,这预兆对楚昭王是不吉利的;但又说可以移在将相身上,楚昭王的将相便纷纷向神祈祷,希望能代替楚王承受不幸。但楚昭王说:“这不成。将相是我的手足,如何可以代我受祸呢?”他没有答应。孔子听说楚昭王这样,很佩服楚昭王的开明。孔子想,陈国既然在混乱中,就不如到楚国去。正好楚昭王也希望孔子能到楚国去,并曾派人来迎接。于是孔子决定上楚国去走一趟。有一天孔子被乱兵包围住,带的粮食也吃光了,跟从的弟子们又饿又累,有些人已经病倒了。但是孔子还照常给弟子们讲学,照常弹琴唱,弟子们越来越不安定了,孔子便把子路叫来问道:“古时候的一首诗歌上说:又不是老虎,又不是犀牛,徘徊在旷野,是什么因由?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孔子是一个有哲学的人,还是个刻苦学习的人!

孔子的读后感(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李长之,他是著名的诗人、翻译家、学者,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影响很大,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的勾画出来了。

孔子的祖先原是宋国的贵族,如果再往远里说,他们还是殷族的后代。孔子的父亲叫纥,字叔梁,是鲁国一个职位不大的武官,他很有力气。孔子的母亲姓颜,叫徵在。可不幸的是,孔子只有三岁,父亲便亡故了。

孔子很喜欢唱歌,他最满意的歌是:《韶》。他说:“我已经听到并看到最好的了,再有其他音乐,我也不想享受了。”

孔子大概在30岁的时候,收了第一批弟子,有:颜渊,他的父亲是颜路;子路,他只比孔子小9岁;范蠡;子贡……

公元前六世纪左右,世上几个古老的文明国家都呈现了灿烂的古代文化,而孔子就是中国灿烂文化的代表。

孔子是个教育家、思想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孔子正是最早的、最重要的一个传播者。

这本书写了孔子的一生,很有意义,大家也买一本看看吧,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五年级:孙铭潞

孔子的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历史类的书《孔子的故事》。这是一本介绍孔子生平事件的书。

《孔子的故事》中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关于孔子有趣的故事:一次,孔子带着弟子来到宝地观赏风景,看见路上一群孩子在玩耍。孔子便乘马车慢慢驶过去,别的孩子全躲开了,唯独一个小孩一动不动。孔子说:“小孩,请你让一下可以吗?”小孩不但不让还岔开双腿,说:“不行,这里有个城池,你的车马怎么过去啊!”孔夫子说:“咦,这明明是路,哪有城池?”“我脚下边就是城池。”孔子一看,孩子两条腿岔开像城门一样,两腿中间放着几块石子,搭了一道小城墙。于是,孔子问这孩子:“这个城墙有什么用啊?”小孩说:“城墙是挡你车马的,还要防军队。”孔子就说:“你这么小的城墙,我车过去又怎样呢?”小孩说:“不对,这总还是一道城墙。既然是城墙,你的车马怎么过得去呢?”孔子就请教小孩说:“那我该怎么办呢?”孩子就说:“你觉得是城躲车马,还是车马绕城而走呢?”孔子一想,只能让马车从他旁边过去。

读了《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我懂得了孔子之所以博学多才是因为他谦虚好学的美德;之所以能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是因为他勤学苦读。他那刻苦学习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孔子的读后感(篇7)

大家好,我是17号郑凯文,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是《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孔子是一个历史上的重要人物,所以才写了这一本书,因此就有了这一篇读后感。

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怎么看待孔子的。

这是我读完了《孔子的故事》的感想。在本书中,指出了孔子的,信不信,正如嵇文普先生说的:“承认孔子的进步性并不是提倡尊孔读经”。毛主席曾经说过:“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该总结,去承继这珍贵的遗产”。接下来是我对孔子的个人想法。从孔子的社会性质来看孔子。孔子处于春秋时期,据我所知,春秋是和战国同处一个时代,这个时代是中国奴隶社会崩溃、封建社会形成的过渡期。春秋和战国诚然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个不同,在我看来,只是社会剧烈程度,表现的不同罢了。在春秋时期,社会还没有到达质的突变,而战国时期则完成了这一变革。

孔子的读后感(篇8)

孔子是历史上一个很有名气的人,他一生桃李满天下。我很崇拜他。寒假里,我读了《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介绍了孔子一生的历程,使我们更加了解,更加熟悉孔子了。

这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挫折中前进》这个篇章,介绍的是孔子成长的历程。孔子很能吃苦,经受得起各种困难,也很有志气。在挫折中,他凭靠着自己的毅力一天比一天进步,修养了许多才能,养成了谦虚好学的品德。

在孔子的一生中,一直是刻苦学习知识的。在很的小时候,他每天央求母亲教自己新的内容,然后不断地去温习,以至于小时候就已经聪慧过人了。到了长大之后,孔子更是凭借着自己的勤奋与刻苦,成为了一位闻名天下的著名学者。

孔子是一位知识渊博的人。经过多年的研究整理,完成了《诗》《书》《礼》等著作,这些经典一直流传至今。孔子的一生中有许多名言警句,这些名言警句经过他的弟子和次弟子的整理,编成了《论语》。

看完了《孔子的故事》后,我真觉得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想变强,就要能吃苦,同时还要有自信,要有所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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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的读后感 篇1

最近读完了银河帝国-基地篇。这本书虽然以科幻小说出名,但是你真正读完,你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本在人文方面思考极深的一本书。由于书真的很长,这里先简单的来描述一下整个故事,然后再聊下里面的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

整个故事以银河为背景,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整个银河,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然后帝国盛极一时之后,开始衰落。一小群有前瞻的人看到了这个趋势,其中最为出名的是一位数学家,哈里•谢顿,他开创了一门新的科学,名为“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预言”从此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帝国灭亡之后会带来一段无止尽的战乱,一直到新的帝国建立。为了减短这段战乱,哈里•谢顿建立了两个基地,预言千年之后后,这两个基地会建立一个更好的第二帝国。

从许多方面来看,“基地系列”在科幻小说中都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小说的焦点在于讨论文明力量的兴衰起落,引为借镜。虽然不少科幻小说都有相似的意图,像《一九八四》或《华氏451度》,都很典型的讲述流行趋势如何在社会上结实累果,再把自己打扮成摩登世界的道德寓言。

“基地系列”则扩大观察范围,不再把重点放在社会变成什么样子,更关心的是社会怎么改变,要如何适应。此外“心理史学”赋予剧情一个合理化的宿命观,用以道德教化,在剧情里的突发事件皆避无可避,是建构堂皇大道的必然要素,而非失误偏差。比方说,在“骡”现身前的基地已经缓缓步入寡头政治与独裁统治的境地,但是小说把这些都当作“谢顿计划”必不可缺的一环,没有在对错之间大作文章。

小说也斟酌讨论到个人主义,“谢顿计划”代表的是一股无可憾动的社会作用,由遍布银河的人类,数以兆亿的心智所带动,任何力量都莫与之争,然而计划本身却仰赖深谋远虑的个体(像是塞佛·哈定和侯伯·马洛)因时制宜,领导大局。“骡”也是单一个体,具有超凡能力,预料之外的颠覆了基地,差点毁了“谢顿计划”,第二基地设局布阵,弥补“骡乱”,倚靠的还是个体。哈里·谢顿希望自己的计划能“将三万年的黑暗洪荒时期,缩短为一千年”,奠基于群体趋势的心理史学,无法准确预测个体的影响力,所以第二基地的真正作用其实是修补这道瑕疵。

整个银河帝国,从我自己看来,在很多方面其实非常有启发作用,从关于科技发展的探讨,到人文社会的思想,再到宗教于贸易,国家统治,每个方面都有很多有具有启发性的想法。

首先让我们从科学入手,银河帝国里面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说法,关于科技的倒退。科技发展到了一个极点,所有东西都开始自动化,庞大的科技系统,造成了人们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首先纵观整套书籍,我尝试的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所谓这个科技倒退的出发点。首先从科技发展的本身。我们都知道任何科技的出发点,都是基础科学。物理,化学,数学,等等。然后任何一个我们现在看到的高科技,都是从最开始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是到了今天,这些基础的知识,其实都很难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看到。几代人不停的开发,不断的改进,所有的新时代事物,都是从最初最简单的基础技术一步步的累积而来的。

看看大家手上的手机,每个人都会用,会打电话,会用程序。厉害一点的,会自己写手机程序,会修理手机。但是真正知道电话是如何互相沟通的,无线电是如何交流的缺寥寥无几了。修理手机,也变成了如何更换其中的零件。突然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动化运行了,真正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懂得怎么设计这些自动化生产线的人越来越少了。东西坏了,大家只是换一个零件,至于为什么换,再也没有人明白了。接着,可能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某个零件停产了,再没有人生产了,接着从最基本的零件,到整个产业线,你突然发现某个产品就再也生产不了了。

虽然这个听起来很夸张,但是这些事情,其实真的是在发生的。从小的方面说,很多银行的系统现今基本都还在用几十年前的IBM系统,核心系统基本没有更新。很多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的现在的程序都是在最初的基础上建立的,基本没有人能够在从新从底层再设计一套系统。然后这套几十年的系统,也没有会非常大的更新和更替。因为新的技术已经取代旧的技术。然而可以说,等时间越来越旧之后,你可能就会发现,已经没有人理解和明白底层系统的设计,虽然底层才是所有上层系统的根本。

我们的科技是一代代人慢慢的'积累的,科技积累到今天其实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我们可以反方向去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群现代人赤手空拳来到一个原始生态星球,制造出一台计算机需要多长时间?会经历怎样的技术路线?

从另外一个方面,制造业精细分工和工业大规模制造分配,也是造成这个问题的一个另外的原因:

《基地》这段历史,模仿的是罗马帝国崩溃的过程。如果楼主对这段历史还是不够熟悉,那么还可以类比苏联崩溃后的历史进程。

苏联的各加盟共和国(其实还包括东欧)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俄罗斯发展什么,白俄罗斯发展什么,哈萨克斯坦发展什么,这都是有一个整体的计划的。但是因为苏联解体,这些经济单元被分割到了一个个小系统里,结果这每一个单元都不能完成真正有价值的产品,结果就是一个个逐渐消亡,他们掌握的技术也就逐渐失传了。所以很多苏联能做的东西,现在俄罗斯反而造不了了。

《基地》也是这样,根据《基地》的设定,银河帝国间各星球间的联系还是比较困难的(星际旅行还没到招手打车那种方便程度),所以星球间的联系就非常依赖一个统一的政权来维持。否则各个星球就会陷入这种孤立性的衰退,然后各个星球掌握的部分技术逐渐丧失实用性,然后就没人学,然后就没人教,然后就失传了。

其实关于科技的衰退,在另一方面表现了大工业生产的一个弊端,成熟的工业生产线让大部分人都只能着眼于眼前的一个树子,而忽略了整片森林。科技的复杂,让知识系统的越来越精细化,很少在有所谓的全才,任何一个产品和物品,看似简单,却需要无数的分工合作。最上层的技术,往往是最容易做出产品而获得利益的,使得无数的人着眼于上层技术的改造,和开发,以至于出现很多所谓的“微创新”。忽略了其实真正的基础知识,才是重中之重,所有的知识都是从底层一步步发展的,基础知识才无数科技的地基。

借用一句不是很负责的比较,看看这几十年大家对于高科技的人才的比喻。从最早的“火箭工程师”,到了“硅谷工程师”。从飞向外太空,到了做手机程序。

说不定,几百年后。书中的科技衰退,就真的出现了…

《基地》的读后感 篇2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基地》的读后感 篇3

心理史学家哈里·谢顿,通过严密的数学模型,计算出银河帝国将在未来遭遇毁灭。既然帝国的毁灭势不可挡,谢顿打算将毁灭后进入的蛮荒时期尽可能缩短,让新的文明在一千年之内孕育,接替成为下一个银河帝国。虽然领导人们对帝国的毁灭有所感知,因为文明实际上在近些年来没有大的发展,甚至在退步,但是考虑到社会政治因素,他们对此秘而不宣。为了不让谢顿预言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他们让谢顿带领十万科学家,迁移到银河帝国的一个边缘星球——端点星,去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美其名曰寻找拯救银河帝国的方法,并确定能找到,以此来安抚民心,实则是流放,使其远离权力中心。

三十年过去了,端子星(基地)上的科学家们矜矜业业地执行谢顿的计划,即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将科技记录下来。端子星附近的四星球却是完全不同的局面,他们不断地发生军事冲突,想要成为当地的强者,而他们的文明已经退化到失去了核能。其中的较强者——安纳克里昂星球——则对端子星上的高科技虎视眈眈。但基地上的科学家却对这种威胁视而不见,他们依仗银河帝国的保护,觉得安纳克里昂星不敢对他们如何。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身处帝国边缘的基地显然对于自顾不暇的银河帝国来说,已经脱离了他们的管辖范围。时任市长哈定看出基地来到了生死存亡的第一个危机点,基地需要从编纂图书的老本行中解放出来,进入下一个阶段,但这种主张遭到了星球上的科学家们的强烈反对。

基地的奠基人谢顿,修建了穹窿。他曾跟后来者有过一个约定,三十年后,他将以影像的方式出现在穹窿上,揭示他的预言,或战略部署。谢顿在危机时刻出现了,他说已经预料到这将是基地面临的第一次危机,危机的出现让基地目前只有一条路可走,这条路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按照他的预计进行下去。而当初编纂百科全书的任务,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现在基地需要正式进入一千年建造下一个银河帝国的计划中。谢顿的影像结束之后,哈里成为无可争议的当权者,即便没有谢顿的话,他也做好了武装夺取政权的准备,按照谢顿预计的那般,未来势不可挡地进行下去。

哈定利用四星球之间对于端子星的技术野心,通过星球间的游说,让四星球进入了一种互相制衡,谁也不敢擅自占有端子星的状态。端子星在这种平衡中获得了生存空间。而且他们利用科技差距,创造了科技宗教,即以一种宗教的方式,向四星球输出科技,让星球上的居民对科技宗教的神秘力量深信不疑,端子星与谢顿对他们来说,分别是天堂与上帝一般的存在。端子星对四星球的教育,建立在错误的科学基础上,即以一种混乱的方式掌握最终的结果,却始终无法参悟科技真正的原理。

又三十年后,端子星迎来了第二次危机。安纳克里昂领导者的野心一直未曾泯灭,他想要将端子星占为己有。一次安纳克里昂星收获了一支装载高科技但受损严重的银河帝国星舰,他们想让端子星来修星舰。假若基地不肯修,他们便发起战争;假若基地修了,他们便借助这艘强大的星舰向端子星发起战争。哈定已然年迈,他同意给他们修星舰。但这一行为引起了国内某些势力的不满,怀疑哈定已经倒戈向了安纳克里昂星,打算从他手里夺取政权。在内外夹击下,一场战争似乎不可避免,修星舰不过是延缓了战争开始的时间。

星舰修完后,哈定奔赴安纳克里昂星祝贺其国王成年。在安纳克里昂星,哈定被星球上的当权者软禁了,而侵略的星舰已经开赴端子星。哈定利用之前埋下的科技宗教的力量,让安纳克里昂星国内民众对当权者充满不满,认为此举是忤逆神权。而操控星舰的都是曾被派向端子星学习的传教士,他们对端子星天赋神权的意识更加强烈,星舰被控制在了宗教掌有者的手中,安纳克里昂星也被掌控在信教的民众手中,而宗教的掌有者就是端子星的当权者——哈定,一场不流血的战争结束了。谢顿的影像在这次危机结束之后再次出现,大概就是说,地基在每次危机出现时,都会按那条唯一的路走下去,直到千年计划实现,建立新的帝国。

哈定的年纪已经等不到第三次危机了,下一任出现的基地英雄是马洛。当时,基地已经发展出了行商的行业,即向其他星球兜售技术。马洛是行商长。基地一直沿袭的是哈定的科技宗教控制的方式,控制其他星球。等到了马洛这一代,他决定摒弃宗教控制的方式,将本来以赚钱为目的的行商,转变成用经济贸易来控制其他星球。(文明的进化史?)新事物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总是容易遭受质疑的。果然,马洛的主张受到了政治对手的反对。

这时候,第三次危机也悄悄到来了。科瑞尔星球是一颗跟端子星存在众多冲突的星球,他们严格限制行商活动,甚至严禁传教士入境。但在行商的不断努力下,端子星还是将核能销售给了科瑞尔,用核能包装了他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科瑞尔星球的居民们过上了更便捷的生活,端子星也在贸易中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科瑞尔跟基地的矛盾始终是存在的,他们在银河帝国的军事援助下,发动了对端子星的攻击。此时利用各种手段已经成为了基地领导人的马洛,对科瑞尔的攻击一直采取了退避的策略,目的是不想正面迎战引起银河帝国的注意。当然这种消极应战的方式引起国内的不满,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强。当然,马洛对结果早已胸有成竹。因为前几年对科瑞尔的贸易输出,早已宣告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在战争期间,端子星停止了对科瑞尔的技术支持,科瑞尔星球上的居民刚开始能够为了战争忍受各种不方便。但随着战争的持续,科瑞尔国内的反对声音将越来越强,最终本国民众将会施压,今早结束战争。这场战争结束之后,马洛的领导地位已然稳固非常了。

至此,谢顿、哈定、马洛,成为了基地人民的三位英雄。

听说阿西莫夫在写基地系列时,借鉴了《罗马帝国衰亡史》。读这本书,似乎能瞥见世界文明的发展史,那些各国利益的角逐、社会的变革、经济的演变,读来感觉跟生活都很贴近。架构是虚空的,发生的事件又是“真实”的。诶,读完只觉得任重而道远啊。

最后是摘录。

“观看繁星闪耀的光辉,欣赏星团展现出难以置信的朦胧,好像一大群萤火虫永远禁锢在一处。”“帝国的覆亡是一件牵连甚广的大事,可没有那么容易对付。它的原因包括官僚的兴起、阶级流动的停滞、进取心的衰退、好奇心的锐减,以及其他上百种因素。”“我们见到的只是表面的强盛,仿佛帝国会延续千秋万世。然而检察长大人,腐朽的树干在被暴风吹成两截之前,看起来也仍旧保有昔日的坚稳。此时此刻,暴风已在帝国的枝干呼啸。我们利用心理史学来倾听,就能听见树枝间的叽嘎声。”

“每个人学到的都仅仅是极零碎的片断知识,无用又无益。知识的碎片起不了作用,也不可能再传递下去,它们将遗失在世代交替的过程中。”“为什么科学家都是九流的行政人员。或许只因为他们惯于处理弹性较少的自然现象,而不懂得如何应付善变的人心。”“从头到尾,你们不是依赖权威就是仰仗古人——从来没有自立自强。”“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射,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光明磊落总有好处,尤其对那些以卖弄玄虚著称的人。”

“每次遇到危机时,我们的行动自由便会受限,只剩下唯一的一条路可走。”“只要在战略性的地点,实施战略性的销售,就能在宫廷里建立起拥核的派系。”“任何宗教,出发点都是诉诸信仰和感情。

如果将xx当成武器,那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武器不会反过来伤到自己。”

《基地》的读后感 篇4

基地系列是阿西莫夫最主要的作品,他的其他一些名作如我与机器人因为也在同一个世界设定里,有时算作基地系列的一部分,让这个系列变得很庞大。第一部发表于1951年,在科幻小说里算是很古老的作品了。因为太早,所以对科技的描述现在看来已经有点偏了,不过不影响阅读感受,因为基地系列的故事核心是人和历史,唯一的科技核心是一种虚构的数学,所以作为科幻小说很难得的放在任何科幻设定里都一样好看。

引子开始在一个叫银河帝国的地方。。。这种星球大战的感觉是怎么回事。。。是一个只有人类存在的占据全银河的社会,文明发源地因为历史太久已不可考。有一位叫谢顿的学者发展出一个统计学/社会学分支叫心理史学,在人口足够大的前提下可以有一定准确率的预测出社会的未来状况。然后他和这门科学的其他学者意识到帝国不可避免的要在几十年内开始进入衰退,并对人类文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科技会失传,人们会陷入混乱恐怖的黑暗时代,直到数万年后才会有下一个帝国达到现在的水平。于是他向统治者进言,帝国的衰退是无法挽救的,但是如果按照他的规划建立两个只有数万学者和他们家人组成的Foundation,在帝国完全衰退前编写完一部百科全书,就能保存人类文明,并把过渡的黑暗时期缩短到一个千年。两年后谢顿就老死了,故事也正式开始于50年后的其中一个基地,位于银河边缘的端点星。一千年整后,端点星成为第二帝国的首都。基地三部曲描写的就是这千年中的前五百年。 基地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有历史感。虚构小说能写出这种感觉的不多。历史在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里迅速的前进,一章里拯救基地的英雄在下一章就已老去或者作古,而下一代的人物们会传颂他们的事迹,引用他们的名言。唯一称得上主人公贯穿故事始终的技术宅谢顿,只在引子里露了个脸就死了,之后就只是作为历史的一部分出现。这个引子还是作者后来集结成书的时候补写的。这种江山代有才人出的设计让整个系列充满沧桑感,气魄很强大。历史感除了时代的更迭速度,还有反复强调的历史的必然性。每个危机的出现都是谢顿计算过的按历史必然出现的情况(至少在误差不严重的时候),目的是逼迫基地的人们作出那唯一的可以使基地突破危机的选择或变革,使得基地可以继续精确的沿着设计好的道路前进。

另一点是社会真实感。书中描述了帝国分解后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各种组织形式,经济状况,科技水平。虽然没有很刻意的详尽描述,但是提到过的细节都真实可信。封建王国,教会,民主市政府,自称人民朋友的独裁者,商人协会,都在像样的运转着。

《基地》的读后感 篇5

这是我心中最优秀的科幻小说系列。虽然我到现在为止,只看了它的第一本,但是仅仅是在第一本中,他就已经将自己对于科技、政治、人性以及想象力的控制展现得淋淋尽致。

我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科幻小说家首先得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家。科幻只是表面的一张皮,小说家使用科幻元素来为自己的理念或者说主旨的展现而铺路。显然作者非常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小说里的人物性格完全没有一般科幻小说家的那种脸谱化,文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类似于引文中的那些对于现实世界的讽刺。我很喜欢这种文风,读起来既不会觉得枯燥学术,也不会觉得肤浅。小说开始于一门很有趣的理论--心理史学。在这套理论真正的奠基者谢顿的介绍中,提出他刚接触这门学问的时候,心理史学只是一组含糊的公设,而在他手中,它成为一门深奥的统计科学。

小说中,谢顿通过这套理论预测了银河帝国的崩溃,同时也预测到了第二帝国后来该如何复兴。如果是我小时候看到这本书,我肯定会觉得,哇,这本书讲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我完全不知道,但是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但现在看时,我却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于很有可能在以后,这本书就如同凡尔纳的小说一样,已经不再是狭义上的“科幻”。因为人们已经将它们实现了,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这套理论已经开始稍微展现了自己的威力了。对,就是那些人说得玄乎其乎的大数据计算。只要数据够多,总能预测事物的走向与未来。广义上来说,的确如此。一个个的人类个体的行为比较难以预估,因为每个人都有那么多独特的点。但一旦涉及到极大数据的人群时,人就类似与群蜂一样,变得那么地趋于一致。

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商品,什么样的人,喜欢看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对象……乃至于,我们人类选举的结果,政治的走向……如果数据够多,关于这些事件的预测,我相信未来都是可以实现的。而且精确度会越来越高。不过有趣的是,当我们人类每个人都知道预测的结果时,很有可能历史就会被改变。

这里有点类似于薛定谔的猫了,如果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那么未来极大几率就如同预测的那样……想到这里,似乎没那么悲观,但是有点不甘心。如果我知道自己的未来,自己现在会做什么呢……想到了,就去做吧。

最后的最后,其实命运最终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即使是只蚂蚱,也要跳出自己的极限。

《基地》的读后感 篇6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基地》的读后感 篇7

很久没有迷恋一部小说了,《基地》系列让我重新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在印象中,科幻小说很少以“数学”作为故事的根基的,一般的科幻小说家都小心翼翼的避免碰上数学这个麻烦的题材。

而《基地》正是以数学作为整个小说的基本线索,尽管在小说中,阿西莫夫称之为“心理史学”,一门从来没有过的,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有的学科。

“心理史学”本质上是一门通过数学的方法预测人类历史的学科,而人类历史在概念上体现为每个人的心理行为的总和。“心理史学”的基本原理是基于热力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即尽管个体的行为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但是这些个体构成的总和,在统计的意义上,是可以预测的。

统计预测的基础有两个:一个是样本空间足够大,使得个体的行为足以被忽略,另一个是预测的结论不被统计的个体所知,否则将影响个体的行为,从而使得预测失效。

从现在的科学发展来看,所谓的“心理史学”当然是不可能出现的。“心理史学”依赖的基础是决定论的分析方法,适合简单的系统。但是,对于一个由人的心理行为构成的复杂系统而言,这种方法难以适用。

复杂系统最直观的说明就是所谓的“蝴蝶效益”:初始状态的微小差异,在一定的条件下,将通过不断的扩散,从而完全改变系统的结果。

对于心理史学而言,这意味着个体的行为不再是可以忽略的。事实上,阿西莫夫后来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基地》的读后感 篇8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基地》的读后感 篇9

之前周末时,通过阅读不同的课外书籍,我对祖国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也更加热爱我们的国家。这个暑假我阅读了《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这本书,越发觉得祖国真是了不起。

众所周知,中国有很多高科技装备,如高铁、5G网络、航天等科技都领先国际。其中,有一个大科学装置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简称BEpC),它是我国第一台高能加速器,在199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这台加速器由长202米的直线加速器、输运线,周长240米的圆形加速器(储存环)和高6米、重500吨的频谱仪、储存环同步辐射实验装置等几部分组成,占地面积57500平方米。上述仪器经过一系列建设和改良,已在高能物理研究方面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成果......

读了《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新中国从苦难中走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勇于奋斗、勇于创新、勇于挑战自己,铸就了今天的辉煌。我为祖国自豪,我为人民骄傲。

作为一名新时代学生,作为建设祖国的接班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去刻苦读书、苦练本领呢?因此,我暗下决心,一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培养健全的人格和体魄,不负韶华,为伟大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

《基地》的读后感 篇10

《基地》的读后感 篇1

《基地》讲得是银河帝国从繁荣走向衰弱的故事。作者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以及深入的研究写下这一本书。书中,作者细致刻画了人物的特点与性格。比如哈定,他不完全相信权威,而是会自己独立思考,提出疑问,从哈定说的:“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躲,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这一段话中就可以见一斑了。

《基地》中对未来的科技以及人物的描写,使我感到惊叹。当时的整个银河系中,居然有将近二千五百万颗住人行星,而且在川陀,竟然住着一位开拓了“心理史学”的伟大的数学家——哈里·谢顿。谢顿可以推算出未来所发生的事,他推出在未来,川陀会毁灭。作者在描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用上了百分率,更让人感觉到这个科幻故事的真实性。

作者阿西莫夫的对未来事情的大胆想象与细腻的描写让我感觉到这些未来的事情仿佛就近在眼前。帝国从繁荣走向衰败,以前曾发生过的事情,在未来又“故伎重演”,这是因为在未来人类还是一如从前的贪婪,依赖。作者通过书写的方式,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新奇的科技发展,也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及人类的不足之处。

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新奇有趣,而且有一个特殊的写作手法也让人感到新奇。那就是作者在书中插入的《银河百科全书》,让这个故事更加完整。

《基地》里的情节,描写及写作手法,让人难以忘怀,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参考]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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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的结构应该要从哪几个方面着手写的?在欣赏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作品,《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希望本文能给您提供借鉴!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1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2

战争没有向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还是像个灾星般的降临了。昔日风景如画的田园,变得满目疮痍,青鸟绝迹,荒凉如梦。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陌生和无助……

《飘》可谓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故事发生在场面宏大的南北战争时期,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用细腻简洁的手法为我们描写了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在战争中逐渐成长的历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斯佳丽不屈不挠、用减轻改写人生的精神使这部小说散发着无穷的魅力,令人着迷。

身为一个富裕种植园主的女儿,斯佳丽本身就没有那种千金小姐的矫揉造作,而是真实、富于追求。面对战争,她希望回到家的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得到母亲的庇护,但摆在她面前的事实却是母亲早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往日风光不复存在,一切家庭的重担顷刻间都压在了斯佳丽身上。但她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承担了起来。即使她在大太阳底下累得腰酸背疼,即使她纤嫩的手被棉花荚磨粗,即使大多数人都想着法儿地偷懒,也抵不住斯佳丽心怀的期望:“明年的庄稼已经成长茁壮,碧绿的田地一亩接一亩绵亘在那里。”有坚强信念陪伴,再辛苦的劳作也将化为慢慢地动力,再凄苦的泪水也将化作欢乐地微笑。也正是因为如此,塔拉庄园才能够得到恢复,又坚强的武装起来,重新投入到战场。

坚强,就像一把无坚不摧的刻刀,把人生路上的一切障碍都雕琢成绝美的风景,穿林而过的的风雨,也只会是这把刀变得愈发的锋利罢了。在爱情面前,虽然斯佳丽一直误解了用各种方法对自己百般爱护懂得瑞特,一次次伤害他,甚至所有人都认为斯佳丽的醒悟已为时过晚,瑞特因受伤而麻木的心不会再被唤醒,但是“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言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是这种精神,她要断然地把头抬起来。”这就是斯佳丽,面对一时的失意与拒绝,她没有心灰意冷,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给自己打造了一颗坚强的心,昂起头来继续争取。虽说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我们无从知晓后来的结局是否圆满,但是她用一座精神的堡垒托起了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试想,如果一个人连敢于下定永面挫折、冲破重重阻挠的决心都没有,还有谁会赋予他成功的希望呢?又还会有谁会展望到他奔向成功时的喜悦呢?

战争,在流年中渐渐隐去。而一颗坚强的心,则会在斑斓的潮流中越发的夺目。它就像一道曙光,照耀着品味过悲凉与沧桑的生命,诱惑着他去追求明天的太阳,不甘放弃地去描绘浓墨重彩的瑰丽人生!

就像最后斯佳丽所说的:“明天,我会想出好办法的。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将深深地铭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脑海里。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3

而第三个男人,也是她最后一个男人,是我最爱的角色RhettButler。他粗狂不羁,永远挂着令人迷醉的坏笑,以及他调侃讽刺的语气,我更爱看他和scarlett吵架而不是肉麻兮兮的说一堆和他气质不符的情话。在唯利是图、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一颗渴望带给Scarlett幸福的真心,他总是在最危急的关头出现,从容不迫的安排好一切,Scarlett一定是瞎了狗眼才没注意到这个一直默默在她身边守护者的黑马王子。Rhett常说他觉得他和Scarlett很像,那种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何时变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两人都茫然不知,但我一厢情愿的相信Rhett从一开始就爱着Scarlett,他之所以不愿娶她是害怕失去她,这也是Scarlett的悲哀,她太耀眼,太完美,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说着一些敷衍的恭维话,却没有任何人敢付出真心。Rhett从开始就知道Scarlett爱着Ashley,他却还是选择交心,看来他不仅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深爱Scarlett的心。所谓再热的心也会随着时间冷却,在Scarlett嫁给他之后表现出来她对Ashely余情未了,在Scarlett不停对他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女儿漠不关心,在他们的女儿骑马跌死后,Rhett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Scarlett,离开这片让他伤透了心的土地,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从前他的女儿是他的全部,我还记得当他们的女儿出生的那天,他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全身心属于我的人。当时心好痛,Rhett处处为他人着想,自己脆弱的心却被自己最爱的人一次次伤害。同时Scarlett也看透了自己不是爱Ashely的,却不知从何开始已经爱上了Rhett,Rhett却拎着箱子扬长而去,冷冷的砸下一句:Youthinkthatbysaying:Imsorry,allthepastcanbecorrected?留下Scarlett在华丽却冷清的豪宅里嚎啕大哭。这一幕真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一个角色是我最佩服的,Melanie,Ashely的妻子,她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用自己的勇气与信心感化着身边每一个人,她从不区别对待任何人,面对丈夫飘摇不定的心大度待之,还把Scarlett视为亲姐妹对待。可惜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她的临别遗言还是特意和Scarlett说的,她考虑到了每一个人。其实她那么冰雪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scarlett喜欢她丈夫的事,却还嘱咐Scarlett在她死后帮她照顾她的丈夫和儿子。完美的大房形象啊,也多亏了她,帮助scarlett认清她真正爱的人是Rhett,可惜为时已晚。

电影很长,开头的字幕Acivilizationhasgonewiththewind却完美的总结了整部电影。所有的主人公在文明消逝的面前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命运。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多事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另外,电影不是happyending是极好不过的事,否则太cliche了,要看皆大欢喜的结局的同学千万别手贱看这本电影了。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4

一个时代,一场战争。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她的脸上隐隐透着万丈红尘的沉沉烟嚣,十面埋伏。

她是斯嘉丽,南北战争里的乱世佳人。她是最美的女孩,爱上了英俊的艾希礼,可是对方的意中人却是温婉善良的梅兰妮。斯嘉丽在自己的不甘与命运的推搡下有了两次没有爱情的婚姻。

不过这样美丽的人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一番。

从前的养尊处优,美好幻想都在战争来临时随风而逝。斯嘉丽只能把从前的一切抛开,全家人的希望都在她一个人身上。当战争终于结束,斯嘉丽再也不用挨饿,还有了等了她八年的巴特勒的爱与富足的婚姻,她却你念念不忘艾希礼。最后的最后梅兰妮去世和巴特勒的离开,斯嘉丽才幡然醒悟自己那么多年的爱与执着都是自己的幻想,自己的挚爱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艾希礼。可是这时巴特勒早已远去,斯嘉丽再次振作要重新赢得巴特勒的爱。

倘若斯嘉丽早一点明白,也不用落到被抛弃的下场。她爱艾希礼是因为自己的幻想与可望而不可求的距离感使得斯嘉丽更加迷恋。而巴特勒的爱真实略带一点点富足,太现实,斯嘉丽在巴特勒的嘲讽中从没领会过他的爱有多么深沉。水中月镜中花,往往比真实搁在你眼前的金玉琳琅更加美丽。斯嘉丽是太晚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越是得不到,越美好。近在咫尺的东西,不珍惜不在意。有一天终于醒悟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经常听到别人说,好羡慕你如何如何,而我也羡慕别人怎样怎样。人们活在羡慕与不满足里面。总觉得别人的东西是的,而自己永远都拿不到。平常父母的爱,一句关心,一杯热牛奶,我们或许在羡慕有些富有的家庭;朋友天天在你耳边唠叨,当毕业或者离别了才会怀念那些曾经厌烦的废话。抓得住的东西,就应该紧紧握住不失去,否则真的会来不及。到时候纵然你情深似海,悔恨匆匆,时间也不会愈合伤口,放下脚步。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年少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趁着为时不晚,对你爱的人表达你的爱,对关心你的人好好回报。

往往在你身边真实的东西才是适合你的,就如巴特勒对斯嘉丽的爱,看似世俗,充斥着金钱,但是事实证明巴特勒才是斯嘉丽的最爱,艾希礼如何美好,并不适合斯嘉丽。一个温和,一个凌厉,春风和傲梅的确不合适。买衣服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件衣服美艳无双,但是穿了一点也不合适;另一件衣服看似不那么光芒耀眼,却适合你的身材、气质。适合自己的,才是的。

如果真的哪一天,你爱的人或者事物离开,只要你还不死心,不要气馁。深深记得电影里斯嘉丽一身墨绿色的长裙,整个人倒在长长的红色天鹅绒地毯上,无力的看着巴特勒的远去,伤心之后,那双绿色眼睛再次燃烧出火花,她只要她想得到,就不会放弃,就不会做不到。就像斯嘉丽最后带着希望说出“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的时候,配乐响起,给人以深深的振奋。那一刻,每一个观众都觉得哪怕在失落的事情,都不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信心和勇气了。擦干眼泪,又是一个全新的自己。明天的天空不是灰色的,只要心里明朗,明天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飘》最后的结局不悲不喜,开放式,引人遐想。对于斯嘉丽最后是否赢回巴特勒的爱,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只要有这样的决心,带着迟到的珍惜与深深的爱,明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5

《飘》是美国作家米切尔写的一本经典小说。整部小说以女主人公郝思嘉为线索,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郝思嘉和白瑞德那段几度悲欢离合而壮美的爱情。

其实《飘》我早在初中就读过,但当时只读了一点便读不下去了。最近,闲著无聊,重新翻开这本书,一口气就读完了。合上书,思绪还在故事情节里打转,不可自拔。然而,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每个人物鲜明独特的性格。

先说郝思嘉,有人说她好,有人说她坏。但在我看来,郝思嘉不能用单纯的好坏来评价,她不是单纯的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坏蛋,在她身上,善恶是那样的模糊而混沌,又是那样的对立而统一,然而却是那样的真实!她坚强不屈,从亚特兰大逃到塔拉,面对庄园的荒芜,父亲的精神失常,生病的妹妹和已故的母亲,她是那么的悲痛与无助,但她并没像父亲那样一蹶不起,而是理智的、有组织的安排黑奴工作,甚至亲自下田摘棉花,一双纤纤玉手因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堪,从娇小姐成长锤炼为一个坚强到近乎残忍的女人。她有个性,敢作敢当,适应能力极强,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在那个战争刚结束的混乱年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不学会残忍的对待别人,就只能被别人或是生活残忍地对待。她是一个一旦决定了要做的事就义无反顾的女人,她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活的就是她自己!并且她是那样热爱故乡的那片红土!她有缺点,比如爱慕虚荣,但这使她更真实!她是如此漂亮又个性鲜明,聪明而思路敏捷,完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坚强和果断的几乎不像个女人。她的这种性格深深地震撼著我。

再说媚兰,正如白瑞德的评价:她是我所认识的唯一完好的好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她与郝思嘉的母亲很像,一样善良、温柔,仿佛是一个天使。刚开始我觉得她是那种胆小、随叫随从、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小女人。但是我错了,她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但与郝思嘉张扬的个性相比,她相对含蓄许多,郝思嘉是真实的虚幻,而她是虚幻的真实。

接著是白瑞德,如同他本人所说,他和郝思嘉是同一类人。他们的性格都是那么顽强,就像风中的小草,有一种韧性,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时髦而又非常真实的人,敢作敢为从不后悔,对别人的不屑从不记恨于心,还有对爱的那份执著,一旦认定了就毫不顾虑。他最后的结局是我不愿看到的,但对他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是一种幸福吧!

最后是阿希礼,阿希礼是一个只愿生活在过去、活在十二橡树旧的美好生活里的人,十二橡树的消失,使他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追求新生活的勇气,甘心被生活淘汰,甘心活在阴影和梦境,十足的懦夫!有人同情他,但我认为一个自愿活在过去、只会逃避,不敢也不想面对现实的人,不值得让人同情。

还有许多人:嬷嬷、卡琳、查理他们的形象、性格,如天上的繁星,永远被铭记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6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7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8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告诉了我——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位令我感到十分矛盾的女人,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面对种种困难却又不屈不挠,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改变的乐观、坚强。

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我的眼球,这里有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战争时期人们的生离死别。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勇敢积极,以及在战争的压迫、恐惧下,人们的生活遭受摧残,过得艰难无比。

我曾非常的厌恶郝思嘉,因为她对战争毫不关心,心里想的除了舞会、郊游,就是围绕她的追求者。况且她的爱情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不齿的狡诈伎俩。她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刺激追求者与艾希礼,就与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结婚。两个月后,他战死前方,而她却毫不悲伤,甚至庆幸,为此我深感悲愤。

但当我读到过当北方佬要攻打思嘉所在的小镇上时,我对她的看法由衷地发生了改观。她冒着危险为媚兰接生,之后还要随着瑞德不顾形象地带着刚生产了的媚兰与黑妈妈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当时的社会混乱,没有钱。在我眼中原本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思嘉,意外的坚强起来,承担了家里的重任,照顾媚兰、黑妈妈、痴呆的父亲等人,还要管他们的食物。况且,她最爱的母亲因为霍乱而死,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打击着她的心灵,这种接近能让人绝望的痛,慢慢地通过文字蔓延进我的身心,让我仿佛也深感悲伤。郝思嘉面对这样的打击却越挫越勇,坚强勇敢地面对,因为她说过:“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我再也不要挨饿了。”她不是一位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于自身。

若当我身处这样的境遇中,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也许会对生活充满失望,也许会尝试着躲避,甚至心灵完全被摧毁,被生不如死的生活慢慢折磨,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绝望而不会像她一样,承担家里的重任,所以,我被她的个性与精神深深吸引,对她产生真实的敬佩。

我曾思考过“飘”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许多人民的安宁生活被战争所打乱,所有的美好都破碎,虚无缥缈。从此,各自飘零,各自悲哀……

郝思嘉,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飘》,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后记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9

斯佳丽默默地望着他上楼。

在故事的尾声。

而瑞特似乎还是选择了离开。

他说,哪怕是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被消磨掉的。他的爱被消磨殆尽了。被艾希礼和斯佳丽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她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沉默。疲乏了的沉默。他就像旧铜币上的衰老疲惫的凯撒。

他还说,他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拼凑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破碎了也就破碎了。枯竭了的精力和感情。不是回避,更不是退缩。

我想,他的那双眼睛里,定如无风的海面,波澜不惊。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没有希望,也没有失望,平静到极致。茫然若失。

而她,凝视着那双她非常熟悉但又不理解的眼睛,静听他用平静的声调说些她起初听不懂的话。以往他的那些尖刻,嘲弄,和令人费解的话都没有了。没有了的,还有斯佳丽对艾希礼执著了如此之久的所谓的爱。斯佳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着的是谁,多么可喜而又可悲。就好像孩子曾那么样的喜欢糖衣那样,在没了解之前,在没得到之前,那糖衣有着无穷的魔力。

可,瑞特还是上了楼梯。似乎即将踏上,没有她的未来。

故事的最后,斯佳丽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明天,多么虚幻而又真实的字眼。斯佳丽总能那么的满怀希望。就像瑞特眼中的小孩子似的,勇敢,却也时常担惊受怕。任性,快乐而兴致勃勃,有着爱尔兰人特有的固执。此时此刻,绝望而固执。由恍恍惚惚的麻木变为剧痛,瑞特,就要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出去了。

这大概就是世界上最最遥远的距离。斯佳丽和班瑞特。深爱着彼此,却不能让对方知道。即便知道,也已经成为过去,无关乎现在的过去。缘份,总是带着那么点或许。即便最后,斯佳丽仍然固执着她的固执。他们由最初的在宴会上的相遇,再到战争时的点点滴滴,战争后的相遇,直到结婚,直到他们女儿的意外身亡。。。直到斯佳丽的恍然大悟。

他明明就是那些相识的人当中,唯一知道她底细却还能够爱着她的人。

不然,他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穿越战争封锁线,多次回来。

不然,他就不会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艰难,她的不易,她为塔拉的牺牲,她的所思所想。

不然,他就不会默许她的心里,永远有着那个艾希礼,即便心里波涛汹涌。

不然,他就不会在那个晚上,如此的疯狂,如此的义无反顾,而在隔天,却若无其事,这是最可笑的掩饰,最拙劣的.伪装。

不然,他就不会在她病的那天,像个孩子那样的哭,在外面,不知所措,等待着她叫自己的名字。

不然,他也不会那样的宠爱他们的女儿,倾注所有的爱,把小邦妮当作另一个斯佳丽。

不然,他也不会,把那份爱,深深地,埋起来。

不然,像他那么不可一世的人,根本就不会用一种掩藏这热爱的长声调的带刺的话,轻而易举地让她的真实想法,显露于世。

不然,就不会有《飘》,不会有如此清晰而模糊的表意。

可就像班瑞特说的,斯佳丽仍然是个孩子,只有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可她后来才知道知道,她能够了解他的精明狡诈,跟她自己那么相像,以及他因为生怕碰壁而不肯承认自己的爱那样一种顽固的自尊心。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却在即将相交时,就没有了后文。斯佳丽说明天会是新的一天,或许能挽回,或许不能。但玛格丽特-米切尔把故事带进了坟墓,无从得知。

但是,究竟是谁,搁浅了谁。斯佳丽潜意识的爱,班瑞特深沉的爱,如此的相似,却不得而知。我们总以为对方会知道,我们总以为这样就够了,我们总以为。。。甚至,会把自己的放弃,当成对方的放弃。可,不是所有的默契,都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所有的理解都是真实的,不是所有的念想,都有被诠释的一天。没有人踏出那一步,也就意味着,咫尺天涯,可,踏出了那一步,也可能意味着尽头。矛盾而真实。

爱情是一种冒险。华丽而危险。

因为你不知道究竟心里的喜欢,是否纯粹。就像斯佳丽对艾希礼,因为不了解,因为得不到,而竟然曾显得如此的不可取代。就好像把艾希礼当成一块白布,然后,把心里所期待的形象,投射到这块白布上。然后,疯狂地爱上这块看似独一无二的白布。可,这个所谓的乌托邦,终会有毁灭的一天。

斯佳丽如果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喜欢上他。正如她如果了解班瑞特,就不会有失去他的可能。可事实上,又怎能够总是如此透彻地了解呢?

这,永远是个谜。

喜欢斯佳丽的真实,任性,敢于追求,总能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似乎永远不会倒下。而不是那种虚伪的礼貌,对过往的念念不忘,对逝去的不可挽回的东西的追寻,不是那种自欺欺人。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一路走来,却不知来时的路,但,同样的悲哀还在于,一路走来,却只盯着来时的路。过去的,就该过去,也总会过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谁又会被谁搁浅。

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 篇10

每秒钟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个小时都是新的承诺,每个明天都是一个新的希望。

美国米切尔曾写过一本著作《飘》,它揭示了许多生活的道理。故事的主人公叫斯嘉丽,谜一样的性格及身份,使她拥有了唾手可得的一切。然而,她却得不到阿希礼。听闻阿希礼将娶玫兰妮,斯嘉丽赌气嫁给了并不喜欢的人。随后,瑞特。巴特勒进入了她的生活,以“特有”的方式挖苦并关心她。之后,战争爆发,斯嘉丽揽下整个庄园的重任,独自面对一切危险,拼命努力保护自己的家园。只是,在瑞特离开之际,她才意识到,自己爱着的是瑞特,阿希礼不过是泡影。可惜,她醒悟得太晚了,瑞特早已决定离开。对此,斯嘉丽并不气馁,她始终坚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的确,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充满了未知的变数,带来了希望。也许,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也许,一个个困难正在前面等着你,但是,我们不可以,也绝不能放弃。有时候,仅仅是在你犹豫、退缩着的那几秒,一切就都变了。逃避是没有用的,我们要相信,只要坚持克服困难,美丽的明天照样会到来。世界是充满希望的,所有的努力都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回报。

明天的希望光芒一直在眼前,我们要相信自己能握住它。

飘的读后感


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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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1)

我小时候只听说过“三毛流浪记”,那个三毛是个只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很顽强地活着,流浪……当今我渐渐长大,我惊奇地发现了这个全新的三毛,她是个最浪漫,最真性情的女作家,她有一个男朋友叫荷西,因为她对沙漠生活充满了好奇,所以去大沙漠旅行,写出一系列大漠风情的散文,从而成就了一种“流浪文学”文化。

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爱她一直寻求着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撒哈拉的故事》记叙了三毛定居在撒哈拉的种种趣事,书中洋溢着三毛对沙漠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字里行间透露出撒哈拉人独有的风土人情,使读者如置身在一幅撒哈拉风情图中、穿梭在三毛细腻的文字里,感受撒哈拉的美妙之处。

三毛是个十分热爱沙漠的女子,她抛弃了大城市里的繁华生活,毅然来到撒哈拉定居,去实现她的梦想。可当她带着丈夫兴高采烈地来到撒哈拉时,迎接她的只有黄色的沙土、贫瘠的土地、简陋的房子——狭窄简陋、没有家具、天花板上还有一个大窟窿。而她们并不为此而退缩——她们一起动手装修房子、用装棺材的箱子做家具、巧用铁皮自制风灯……使得她们的房子成为了撒哈拉中的宫殿,引得人们啧啧称赞:“你们创造了罗马”,三毛的心灵手巧为她的沙漠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

看这本书我想起来我的一位朋友,大学期间一起自学UI认识的朋友,刚工作那会去北京见过他,还是一个很平常的男孩子,后来他厌恶了互联网的“快”生活,发现UI设计并不是自己追求的艺术后,又去学了纹身和室内设计,开机车、研究玄学、想去旅行就租个车说走就走、养多肉、捡块破木头手工做成一个灯座、捡块石头打磨成一个盘子,放荡不羁,爱上一座城市就在那里定居……我们都管他叫“大仙”,他真的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也活成了我们年轻时向往的样子,他是我生活中活得最像三毛的人……

读三毛的作品,你会发现三毛教会了我们热爱生活。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美好的,只要你认真地去体验生活,生活也会赠予我们很多意想不到的礼物。三毛笔下的文字,让我明白,只要善于发现,善于创新,生活处处有精彩。在撒哈拉沙漠这么艰苦的环境下,三毛依旧活的这样精彩,还有什么困难我们面对不了呢?虽然生活平淡、简朴、十分贫困。但她却是非常快乐,因为她知道,物质上的贫困没什么,精神世界的丰裕才是真的好,精神世界是不能用物质换来的。她心里这样想:“平平淡淡过生活,认认真真去做事。莫愁今生无富裕,精神丰裕才可贵。”

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2)

一直听说你的世界很精彩,于是我来了。就在最近拜读了你的作品,看到了一个桀骜不驯的你;一个在艰难的沙漠生活里仍然保持率真烂漫的你。是的,我为你而倾倒。

生长在那个年代的你是幸福的,远离现代都市的纷纷扰扰,去寻求属于自己想要的一片天空。你当时的思想哪怕是放在现在来说都是多少人所不敢想的。你就像一个既理智又叛逆的青春期少年,做了一次我们想都不敢想的梦。离开富足美满的家庭,来到贫瘠的沙漠去享受不一样的人生,我为你的勇敢而喝彩。

这个物质开始超过精神的年代,物质成为第一需求。人们开始追求名牌,尽管它并不适合自己。我们开始追求房子、车子、更贵的衣服、更高的享受,丰富的精神世界离现在的人们越来越远。谁还会如你一般,为了充实自己而远离他乡,有“舍”才有“得”,现在人们不愿意丢下眼前的利益才使得精神层面越来越匮乏。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疲于奔生活,却又不愿意停下来“享受”生活。我指的的这种享受是精神上的。当我们越来越机械的去讨生活,按着大家共同的价值观所默认的模式,非官即商,而越来越不像个完整的人了的时候,我们是否该停下来想一想?而三毛你,活的很像自己,勇敢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不被任何人和事所束缚,你就是你自己。

在生活中,你是十分可爱的,沙漠中如此恶劣的环境能被你过得充实而精彩。你亲手布置了一个温馨怡人充满艺术气息的沙漠中的小窝,可见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给予人类一切美好的心境。还有你那比沙漠更宽广的胸怀,每当愚昧无知的撒哈拉威人无尽的向你索取,并且还不知感恩,你仍然是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态度,实在让人敬佩,这换做一般人早就气急败坏了。还有你那“沙漠中餐厅”,怪不得你的朋友到了你家都舍不得走,连我看了也只流口水呢。还有冒充医生的你,用自己库存的药当起了悬壶济世的公益慈善医生,虽然你没有专业的资格,但是你还是凭借丰富的知识面治好了一个又一个病人。你的勇敢,你的无畏,你的善良聪慧,样样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志向,比如向往自由洒脱的陶渊明,渴求仕途的王勃,寄心无拘无束生活的庄周和奉孝守心的李密。不同的经历,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思维方式与追求,恰恰经历具有不可复制性与独一性,于是思想的区别也就跟着独一了。然而每个人的思想确实并非独一,按照思想去做的人却甚少,所以这个世界出类拔萃的人太少,而平庸者太多。三毛你却这样做了,保留那单纯质朴的心,所以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是美好的。你是不平凡的。

对于书中最后的那几篇书信篇,三毛回应当时个别媒体所说的“庸俗的三毛热”一事,我觉得他说得很好:“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一芥草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的起来的,庸俗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设干活做一个记录而已。”多么平实而深刻的回答,是啊,管别人去说什么,不求名不求利,问心无愧,只是做自己想做之事,仅此而已。率性而为,有何不可?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本书中,有人问到席慕容,文学是什么?她回答:“文学是你对自己的省察,你对这个世界的盼望,你对生命的惊喜发现,你对时光的不舍记忆和爱恋……”关于这些,你的文字一并做到了,它虽是无声的,但却有形的替代了你的所见所闻所悟。

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3)

三毛是个人。她只身游荡地球十五圈,可灵魂仍旧伶仃。“我只想认识生命。”“我的肉体的存在和我的灵魂的存在是不兼容的。”

三毛是一抹灵魂,超越了整个浮世。她走了,笑着么。

三毛搁下笔又拿起,仅错过十年。这本书《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她在文坛的初生。

那时的她,长发在身后被风深卷起涟漪,明媚从眼底泛到了眼上。那个恣意的姑娘在那个时候牵起了一个男人的手。那是她的先生——西班牙人荷西。

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愁罔又浪漫。荷西对三毛一见钟情。他曾说过“等我六年,六年后我来娶你。我上大学四年,服兵役两年。”就像说的那样,六年苦恋。国家的不同、观念的差异阻碍不了两人。

其实很庆幸三毛看得很清楚。爱情从不轰轰烈烈,他们平淡地相处,平淡地爱上彼此。正如她所说的“我从没有热烈的爱过他”。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结婚。一片金黄柔软的漠地,热烈如火、平静如茶。他们的结合像是树木长出枝桠一样自然。

在这一本书中,金黄温暖的哈撒拉。讲述的仅仅就只是哈撒拉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原来三毛与爱情竟然靠的这么近。这是我所出乎意料的。三毛是一个相当自由的人,因为荷西所以定居。一点一点融入彼此的生活,完善彼此的爱情,你中有我。

爱情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相当陌生。哪怕它能够浮现在书本、屏幕以及剧场中。可是看到这平蓄温和的文字,我想美好的爱情就是会让我3们都一点一点变得更好。

我看他们白手起家,看他们岁月成诗。我在看两个人的生活。我看他们从房子到家,看他们饭桌上的幸福,看他们从生死夹缝潜逃,看他们给彼此一个交代。

曾经,我绝不会想到在一块一望无垠的沙漠上,会有一户人家,住着北欧式的房子,给人无与伦比的动容。

原来世上真的能有这样的一对璧人。

当你在我的身边,我就打心底变得欢喜,但是却并不仅仅满足于此。我喜欢你,也同样期待你喜欢我。但是在我爱上你的时候,你的生命就超于我的生命,同样的,你的幸福就高于我的幸福。看你好好的,我依旧能很开心。

这大概就是荷西的爱情吧。他是一个西班牙人。同样,他的爱热烈而又奔放,盛放出自己生命的色彩。

而三毛的爱却又不同,她是一个中国人。哪怕生性如风、追逐自由,可她也依旧隽永含蓄。如果说荷西的爱是太阳,她的爱仅是一颗坚韧的种子,埋在了地底,并在光的照射下生根发芽。当这一切浮于地表时,扎根心底的情谊就难以摧毁。

有时,我仍觉得他们就是天作之合。三毛的英文名是Echo,在希腊神话中,这是一位女神。她的情人是一位极爱水仙花的少年,在后来爱上了水中自己的倒影。巧合的是,荷西也酷爱潜水,可惜他的生命也同样葬送给了大海。

以至于在另起新篇的故事中。

荷西的死亡给三毛带来了深沉的痛苦。在他的葬礼上,三毛眼中饱含泪水。在好友的再三劝慰下,才答应不再自杀。

真正的爱或许平淡而温馨,藏在心中。相濡以沫或是相忘于江湖。我们心中自有选择。

三毛一生曾自杀三次。最后一次才真正带走了她。她死在了医院病房的厕所,上吊在了栏杆上。一米六二的人死在了一米六的栏杆上,马桶的扶手就在身旁,但凡多一点儿生的意识,她依旧仍存于世。

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也是一个想要认识生命的人。“你明白,路太远。我不能带着这副身躯走。它太重了。”

她走了。又带了千万思绪而归。

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4)

在一度的期待与盼望中,在满心的欢喜中,终于与《撒哈拉的故事》有了一场美丽的邂逅。

三毛天性爱自由、爱挑战,她禁不住撒哈拉沙漠的诱惑,与深爱着她的荷西来到这片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结婚,白手成家。《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三毛以一个女性作家细腻敏锐的观察和感知,将大漠戈壁的狂野豪情和婚姻生活的美好温馨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读罢,心中惊喜感慨之情油然而生,我的灵魂也早已被灵动的文字插上翅膀,飞往遥远的撒哈拉,我的脑海中犹如电影画面一帧帧上演着令人心神激荡的大漠生活。

三毛对大漠的向往是从未改变的,缘于一种无法诉说的感应。在他人眼里毫无生机的蛮荒之地,却让三毛有一种割不断、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她偶然间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立即决定搬去沙漠,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跟着去了。哪里生活的快乐自由,哪里就是最好的家。

三毛对大漠的依恋,也伴随着与荷西的幸福生活。在我看来,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每个月都精打细算,仅仅依靠荷西的一点工资维持生计,但是他们的内心却无比快乐幸福。荷西可以带着三毛在夜晚进入迷宫山寻找她心心念念的小化石,每次荷西回家都是三毛最幸福开心的时刻,他们会因为开车而像小孩一样相争,三毛会逗荷西说粉丝是晒干的雨……小吵小闹却又甜甜蜜蜜,茶米油盐的日子被这样两个率真的人演绎出了别样的诗意。他们的爱刻骨铭心、令人艳羡。也许正是因为爱之深,所有才有痛之切。三毛在荷西谢世后痛不欲生、无助呆滞,以至于后来的他们,一个葬身于大海,一个消失在人海。

三毛对大漠的热爱,也伴随着对淳朴憨厚的撒哈拉人的日渐喜爱。三毛教邻居女孩们一些有趣的小事,送给邻居小孩子一些新奇玩意儿,帮女人看病,尽管自己生活不宽裕,但依旧时常送给邻居们很多日用品……邻居们的生活也为她演绎着别样的撒哈拉风情。或许在他人眼里,撒哈拉没有钟灵毓秀,但是这充满自然气息的大漠风光孕育了一群憨厚朴实的乡民,也让我们看到了如此温暖和有烟火气息的三毛。

这部散文集撷取了生活中一件件平淡无奇却又暗藏温柔、令人惊喜的小事。三毛与荷西寻找有化石的小乌龟和贝壳的荒山之行,三毛与荷西亲见撒哈拉人的婚礼,三毛与荷西婚后布置新家……每一件事都是他们生活的真实记录,每一句话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每一个字都透露出质朴安定的幸福。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或许我们早已忘却曾经凝望掠过天际的一只飞鸟出神的美好瞬间,或许我们早已习惯于春去秋来、花谢花开的自然美景,或许我们早已麻木于平淡无奇的生活点滴。但是三毛告诉我,不能忘记生活中那一束给予我们生命、希望和力量的阳光,那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多得的温柔与惊喜。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让我们在无声无息流逝的岁月里寻找芬芳,让我们在匆匆飞奔的时光里发现温柔,正如三毛如此热爱大漠一般,我愿以一颗真诚炽热的心迎接暗藏温柔、洒脱不羁的人生……

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5)

《卓雅和舒拉的故事》讲述了卓娅和舒拉反抗法西斯,英勇献身的故事。

卓娅和舒拉从小有着良好的教育,她们热爱祖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当卓娅正在读九年级的时候,希特勒率领军队企图侵略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蔓延到前苏联时,卓娅为了保卫祖国,放弃了学业,参加游击队。后来深入敌后,在一次行动中,卓娅不幸被法西斯士兵抓住,在敌人的严加拷打、逼问下,卓娅拒绝回答法西斯的一切问题,结果英勇就义,后被追认为苏联英雄。

当舒拉满十七岁时,辞别母亲到乌里扬诺夫斯克学校学习,不久毕业了,成为一名坦克少尉,在战场上与敌人浴血奋战,在解放前夕英勇献身。

卓娅和舒拉英勇无谓。卓娅在法西斯面前不低头折节,舒拉奋勇杀敌,身为中尉,冲在军队最前面。这与我在电视见过的大多数军官不同,她们站在战士们后面,命令战士们向前冲,自己跟在后面指挥战斗,不像舒拉,自己先冲锋,自己先开路,他的不下受他的影响,紧跟在后,也英勇作战,因此,舒拉所带的部队经常在很艰难的条件下战胜敌人。攻下了敌人一个又一个的据点,为后面的友军开辟了冲锋的道路,为战斗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卓娅和舒拉这两个年轻战士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人民的安宁和幸福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俩英勇故事将永远被后人了解吗他俩的英勇事迹将永远鼓舞着一代又一代后人,我很愿意学习他俩。

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中的两天我看了那本让我感动的《雷锋的故事》,读完后我觉得雷锋的品质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主要讲了雷锋的生活过的很艰苦,有了新衣服也不穿,每当衣服破口时,他也不换新的衣服,只是把破口的衣服缝补好继续穿,每次出去时一看到工人忙碌都出去帮忙,就这样雷锋过着这样生活一天又一天。

终于有一天,雷锋这样的品质传到了主席耳朵里,因为主席被这样的品质打动了,所以让雷锋当上了解放军,听到了这个消息后,被雷锋帮助过的人替雷锋高兴,当上了解放军的雷锋更发奋图强,继续不停的帮助有困难、有危险的人。

日子像飞箭,转眼间过去了几年,终于有一天雷锋在身体疲惫的情况下牺牲了,大家都很伤心,其他解放军们把雷锋埋葬在烈士公墓中,当时好多人都来为雷锋送行。

虽然雷锋牺牲了,但是他的品质却不会消失,永远的活着在大家的心里,那种品质留给我们学习和敬仰。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帮助别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的道理!

有关故事的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学习雷锋做个有道德的人》这本书。我是含着泪和感动把它读完的,因为雷锋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却做出了许多不普通的事让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对自己所作所为有所提醒。比如雷锋处处不忘节约,把自己穿过的袜子补了又补,不知补了多少回,但雷锋还是不肯扔掉。他所用的脸盆和漱口缸用了多少年,上面的瓷掉了都不见原来的模样了,也不舍得买一个新的。雷锋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为国家,为集体,积累着财富,以勤俭节约为准则。看看雷锋,再想想我们现在这种穿的暖暖,吃的饱饱的幸福生活,已经忘掉了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

雷锋珍惜时间,就连看电影前一会的时间雷锋都要看书,一点时间也不放过。有一个小朋友问雷锋叔叔:就这么点时间,您还看书呀!雷锋却说:时间短吗?我已经看啦三四页了。时间虽短,可看一页算一页,积少成多嘛!不抓紧时间不行啊!时间似流水不能让它白流走。小男孩惭愧的低下啦头。雷锋就是这样一个爱学习,不放过一分一秒浪费的人。看看雷锋,再想想我们现在呀!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这么优越的环境,而不好好学习部脸红吗?

《飘》读后感_关于飘的读后感3000字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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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荐]光辉的历程的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光辉的历程的读后感【篇1】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一百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时刻铭记着建党的初心和砥砺奋进、不断进取的精神,才迎来了今天的辉煌。历史虽已成过去,却不能忘记,时刻铭记党的奋斗历程,通过对党史的学习,我们才能够更好的了解过去,看清前进的方向。

作为一名乡镇组织员,我将立足岗位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理论修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二是立足本职、抓好党建。正确把握组织工作发展趋势,不断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在把党的政策规定与乡镇实际情况相结合上做文章,大胆实践,增强工作的创造性。三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明确基层服务群众的深刻意义,贴近民心、倾听民声,以实际行动深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光辉的历程的读后感【篇2】

今晚,通过学习我们党的光辉历程,重温我们党从成立以来,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建立不朽的功勋。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时时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

一、业务精一点。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光讲大道理不行,没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先锋和模范作用也就显现不出来。教学中要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入手,进行有效备课模式,放开手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并充分利用好现代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教学风格。

二、奉献多一点。我们讲奉献,是指为了党的事业、集体利益,不计报酬,不在乎金钱、地位和荣誉,发自内心地去为社会和他人做一些事.同样,作为党员教师要把爱献给学生。对学生的爱是多方面的,在他们的生活需要我们的关怀,他们的学习需要我们去关心,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我们去帮他们克服,对学生的关爱无处不在,只要我们细心观察,认真去做,就一定会成为学生的心目中的好老师。

光辉的历程的读后感【篇3】

在21世纪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无一不改变,但是党还是一如既往,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更没有年轻貌美或者风烛残年的区别。能让党始终如一的,终究还是华夏人民的那一颗炽热的心。因为我们沸腾的心燃烧之时,映照出来的只有党的影子,所以党至今还是那么灿烂辉煌。党的历史中我对长征有着深刻的感悟和理解,记得长征是一段艰苦又无法一带而过的历史,长征的胜利从各个角度上来说,无一不表明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红军是一支无人能敌,不可战胜的队伍。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不拔的共产主义理想、革命必胜的顽强信念、艰苦奋斗的伟大精神和一往无前不畏牺牲的英雄气概,构成了伟大的长征精神。

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不拔的革命理想和坚贞不屈的信念,无论如何都相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所拥有的一切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上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谨守纪、团结一起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同大家生死相随、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长征精神还是党的原动力和中国革命的伟大的顶梁柱,更是一股以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为核心的无形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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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能让人找到人生的意义,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如果有时间的话不妨静静的去写一份读书感悟,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吗?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为你呈上“主角读后感”,欢迎阅读并参考!

主角读后感(篇1)

厚重的一本书,从开始到结束,随着剧中人欢喜,纠结,敬重,心疼,体验,感悟,喈余,快到结尾时,盼赶紧看完,又生怕就这样结束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再苦难的日子都会结束,再辉煌的岁月都会过去,岁月正长,人生正长,一切,刚刚好。忆秦娥,因秦腔而成全的她,她也把秦腔一次次推向了艺术舞台,甚至国际化,戏中的酸甜苦辣,自不用说。她的刻苦,憨厚,最后得宽恕之心一直让我心生敬佩,而指引她走上秦腔之路的一个个艺人,更让我动容,那是怎样的一种惜才,胸襟和文化的传承啊!主角只有一个,然而撑起一台戏的明艳,璀璨,是多少人的辛苦付出和合力才能做得到的。所以,那些一个个平凡岗位的不凡的人,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也是自己生命舞台璀璨和值得骄傲的主角。一个人,精力有限,在这方面付出与得到的多,在其他方面就会有缺失与短板,戏痴的秦娥,是不懂得生活的,对自己的情感也是没有规划与定位的,更谈不上经营,所以,婚姻,家庭生活方面一团凌乱。许正是,历尽生活的苦,才更懂得慈悲。文章前半部分读来畅快,紧凑,后半部分许是生活杂事甚多,总觉得稍有欠缺,不如前面浑然天成的感觉。因同样是长篇小说,不由想起平凡的世界一书,那里面,从开始到结束,是一致的高水平,每看每新。

主角读后感(篇2)

【一周一本】

五十年风雨如注一棵草;

五十年冷暖见惯无矜骄;

五十年生离死别知多少;

五十年真情常被一旦抛。

十一岁泪眼婆娑离山坳;

十二岁学戏皮肉遭藤条;

十三岁强逼烧火去帮灶;

十四岁魔掌险些使花凋;

十五岁柴房苦练待破晓;

十六岁一折焦赞打出梢;

十七岁白蛇仙子一角挑;

十八岁唱红北山领风骚。

烧火丫头突显耀,

更易风传近魔妖。

调进西京愈玄奥,

西湖一游成风标。

誉满古都似珍宝,

毁满三秦多腥臊。

谨小慎微遭撕咬,

百般龟缩仍惊涛。

几多次不想再上主角套,

为罢演结婚早孕朝后逃。

谁知道越逃角色越缠绕,

四十年本本折折难拣挑。

主角是聚光灯下一奇妙;

主角是满台平庸一阶高;

主角是一语定下乾坤貌;

主角是手起刀落万鬼销;

主角是生命长河一孤岛;

主角是舞台生涯一浮漂;

主角是一路斜坡走陡峭;

主角是一生甘苦难号啕;

占尽了风头听尽了好,

捧够了鲜花也触尽礁。

一生追求奇绝巧,

日循舞台绕三遭。

不懂世外咋喧闹,

只愁戏里缺妙招。

唱戏让我从羊肠小道走出山坳、走进堂庙,北方称奇、南方夸妙,漂洋过海、妖娆花俏,万人倾倒、一路笑傲;

唱戏也让我失去心爱的羊羔、苦水浸泡、泪水洗淘、血肉自残、备受煎熬、成也撕咬、败也掷矛、功也刮削、过也吐槽、身心疲惫似枯蒿。

千般折磨抿嘴笑

主角读后感(篇3)

@20xx23作为才公布的第十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之一,《主角》一书描写秦腔名伶忆秦娥近半个世纪的人生兴衰际遇、起废沉浮,及其近四十年来文化界戏剧界(通过秦腔反映)大背景的巨大变化,故事跌宕起伏、语言生动形象等都值得称道。作者西北地域感很强,对戏剧(秦腔)十分热爱与熟悉,作品的可读性性强,忆秦娥的人生际遇真的是应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让人分辩不清哪是真实世界哪又是戏剧故事。小说塑造的许多人物如胡三元舅舅、胡彩香、存字辈老艺人、刘红兵等都很生动,能在掩卷后仍然留在脑海。由于是茅盾奖作品,不免阅读时对其的期望值就高了许多,时不时地会与前面特别是早期的茅盾奖作品(也可能是自己喜欢的)进行比较,就有总是欠把火的感觉。1)有些人物还是有点概念化,如宁州剧团的黄主任,派出所的乔所长,与忆秦娥争主角地位的对手楚嘉禾,画家石怀玉等;2)体现地方特色人物个性的语言可以有必须有,但有些较低俗的言词过多了的话影响阅读的美感;3)不够精细,有些细节还较粗;4)书的后三分之一包括结尾有点潦草。

主角读后感(篇4)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坎坷坷的经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曾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坠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冤,被杀时。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相承,同时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能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就拿着摆好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把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的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亲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

主角读后感(篇5)

好作品!借一段作者的后记里的话吧。唱戏更是度人度己的大功德。正是这份对“大功德”的向往,而使她避过独善其身的逍遥,重返舞台,继续起唱戏这种度己化人的担当。在中华文化的躯体中,戏曲曾经是主动脉血管之一。许多公理、道义、人伦、价值,都是经由这根血管,输送进千百万生命之神经末梢的。无论儒家、道家、释家,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戏曲的精神血脉,既形塑着戏曲人物的人格,也安妥着他们以及观众因现实的逼仄苦焦而躁动不安、无所依傍的灵魂。在广大农村地区,多少年、多少代人,可能都没有文化教育机会,但并不影响他们知道“前朝后代”,懂得“礼义廉耻”。这都拜戏曲所赐。戏曲故事总是企图想把历史演进、朝代兴替、人情物理、为人处世要一网打尽。因而,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我的忆秦娥也许因文化原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地唱了大半辈子戏。但其生命在大起大落的开合浮沉中,却能始终如一地秉持戏之魂魄,并呈现出一种“戏如其人”的生命瑰丽与精进。唱戏是在效仿同类,是在跟观众的灵魂对话;唱戏也是在形塑自己,在跟自己的魔鬼与天使短兵相接、灵肉撕搏。感觉篇幅略长了,后半部分给女主的磨难快赶上西天取经了,有点像长篇电视连续剧凑戏拉篇幅的感觉,还有就是女主后二十年飞快,而且过于传奇,没有前半部分真实真切,尤其画家的出场,落了俗套,不知道是不是现实生活中女艺术家都跟画家扯不清啊?青娥本不喜折腾张扬,和某位国字号女主持人个性不太一样,所以感情境遇和事业结局应该都不太一样才对

主角读后感(篇6)

看完了这本《主角》,描写秦腔名伶大半生的兴衰际遇,起落沉浮。同时又从这一个人物的成长,把秦腔这门艺术的变更迭代与整个社会的前进发展都融合在里面了。作为一本小说,还是挺好看的,或者说,一口气看下来挺爽的。

可这本书是今年矛盾文学奖的得奖作品,总觉得能得到这样荣誉的作品,人物都应当饱满而充实。但是剧里的除了主角之外的其他人物,无论是人物性格塑造还是人物命运,都是为了塑造主角形象或是推动主角成长而设置,而没有自己独立的线,所以觉得这些人物略缺少自己的生命,无法真正打动人心。

就拿忆秦娥的第二任老公石怀玉举例吧,作为这样一个形象的艺术家,每次出场却几乎都只是为了忆秦娥而出现。到最后他吊死在他的画作旁边,作者对于死亡的描写也很到位,可看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好像是一个看到原本就不存在的小说人物死了而已,并没有深刻地感受到应有的震撼。

我觉得一本真正丰满的作品,可以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不断的堆叠情感,让感情不断积累,即使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都都能在某个合适的点爆发出能量,让人感动得沉郁钝锉,泪水不止,因为在读者心中,这个故事,这个人物,都是鲜活而真实的,且能发自内心地产生共情。

而这部小说,似乎就是缺乏这么一点戳人的点。如果是一本普通小说,我可能会打4星,但是作为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话,我就打3星吧。

主角读后感(篇7)

我们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我们存在的意义,都是一个独特的坐标和风景,与其羡慕别人,倒不如肯定自己。

他是一个戏痴,从小就爱演戏,长大后,苦苦盼来的第一个角色却是饰演一只宠物狗。万分犹豫下他还是接受了。

经过几天的排练,终于迎来了他的第一场演出。尽管这是一个多么不起眼的角色,但他还是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其中。他滑稽有趣的动作使观众不再注意主角,几百双眼睛紧扣在他的身上,台下的笑声更是此起彼伏。导演对这次的演出十分满意,并决定下次排戏时让他出演重要角色。

“如果你志在最高处,那么即使滞留在第二高处甚至第三高处,也并不丢脸。”是啊,命运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角色。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全力以赴。那样,再小的角色也有可能变成主角,哪怕你连一句台词也没有。

一生中会经历很多角色,猝不及防的匆匆落幕,心中除了不舍和叹息,眼里除了泪水和遗憾,其实更多的还是感恩,感谢命运让自己成长。

一直在我们身边默默奉献的环卫工人,他们就是“没有台词的主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宽阔的道路便是他们的舞台。他们双手紧握的扫帚将一条又一条平凡的道路打扫得焕然一新。他们将“无私”二字淋漓尽致地谱写在他们的人生里程碑上,尽管他们是多么的“卑微”。

在生活的舞台上,每个人都饰演着不同的角色,只要你拼尽全力去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会成为光彩炫丽的主角,去主导自己的命运。即使是最卑微的角色,我们也要怀着一颗虔诚

的心去认真对待。

人生苦短,生命原本就是一场倒计时的赛跑,在这场争分夺秒的比赛中,或许并非事事如意,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全力以赴。

主角读后感(篇8)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就在想,什么是主角?怎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主角?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不都是主角吗?

边看边思,终于觉察出作者的“主角”,乃是一种影响力。

忆秦娥,是秦腔名角,她不仅用她精湛的舞台表现力影响着观众,影响着同仁,让她的戏迷疯狂,也用她对戏的执念,对人与事天生的“傻气”影响着他们。

她让他们爱着,让她们嫉妒着,也让她们忌惮着。

然而,她却悲悯着他们。不管是对她极好的几位师父,还是带给她一生阴影的廖建辉,或者是爱她也带给她苦难的两任丈夫,又或者是在我们看来有些忘恩负义的义女宋雨,她无不怀着宽宥与悲悯……

这便是作者笔下的主角。

从易招娣到易青娥,再到忆秦娥,作者写了一个放羊女娃从“音有些偏”,最后成为秦腔名伶的故事。

这当然不是顺顺遂遂的一生。

“华盖”加身,读到后来,我不禁想到这个词。鲁迅先生早早就看透了这个东西的妙处,当所有的名誉集于一身并被众人大肆宣扬时,也就离唾骂与踩踏不远了。这就是所谓“捧杀”!

可怜忆秦娥看不透想不懂,只会捂嘴而笑,一代名伶的戏曲生涯最终转为幕后。就像她最后为自己写的那首词一样,任你曾经怎么风光无限,一切终要作古。

书里除了忆秦娥,刻画的较完整的人物,算是胡三元了吧。在读到他时,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可是此时却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感觉他就像那个不谙世事的自己,认死理,不妥协,最终被社会和群体遗弃。后来,他在自己出生过的地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却再也不能畅快淋漓地敲一出好戏……

也许是如作者所说,这本书被砍掉的内容太多,所以感觉在对人物的塑造上,细节不那么完整,人物有些扁平化,而且用小说里的人来表达作者的观点,痕迹太过明显。

就写这么多吧,这篇评论毫无逻辑。

[荐]《春》读后感模板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荐]《春》读后感模板》,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春》读后感【篇1】

床头的《春宴》已经摆了不短的时日,翻看了好多,却始终没有从头到尾翻完,

这种有始无终的心态源于我对作者长久以来的心态,她的作品永远对我有吸引力,却永远不足够吸引我。

从《离别薇安》到《八月未央》,从《莲花》到《素年锦时》,她的书我看了好多,但从头到尾看完的真的不多,

并且,正因资料雷同,我经常混淆主角,混乱情节,

唯一了解的,是每个女主都莫名清高、莫名孤世、却莫名得到各等高富帅的垂青。

20岁上下的我号称文学女青年,中意摘抄书中国丽的辞藻,中意体会那种深刻又飘渺的情感,她的作品实在是对极了我的胃口,

我在阴天的午后,窝在212昏暗的上铺,看完1个故事,就像历程了一场不被世俗容许的恋爱,心情跌宕,入戏极深。

《春宴》是她文字最多的长篇,在序里,她就说,要耐着性子看完,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由两个女性的故事串起整个故事节,我跳着看了其中1个,果真有以前相异的心里感受。

女主一如既往的游离于俗世之外,一如既往的享有高富帅的青睐,但她有1个女性对感情最直接最单纯的希望,这种坚持,让她显得有血有肉,让她战胜以前所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异女子。

她身世坎坷,处事淡漠,她历程三次婚姻,人生中还留存一场互为血肉的纠缠恋情,对感情要求纯粹,不留中间地带,不妥协;

那个人生中躲不开的男人也历程自我的婚姻、情人、无数露水情缘,最后在她那里找到与自身最契合的本源,但这种力量却又另外让他透析自我,变得脆弱。

爱,是命运交给他们的使命,只能相爱,哪怕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最后分离的结局不看结尾也能猜到,但却让人更感到心安,历程过彼此的两个人在这个世间找到更适合自身存在的方式,可令不那么纯粹,不那么激烈,平淡却经得起流年。

看完小说又看了一遍自序,作者说:谨以纪念我们的人生里,呈现过的每1个爱与被爱的人。他们带来的种种,一切均是为了帮忙我们行进、生长、完善、纯净。这是相爱的使命。

书中人均已完成使命。

作者写书十年,蜕变了解可见。

我看书十年,仍感到与心灵有所呼应,心里感受到内心的成长,故动情留文字了了,纪念这场春的际遇。

《春》读后感【篇2】

前几天,我读了《暖春》这篇文章,七岁的小花艰辛坎坷的一生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似乎听到小花对他爷爷说:爷爷,我不想回去,我害怕回去,害怕他们,他们打我,不给我饭吃。看到这,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下来。多么可怜的小花,难道只因为她是孤儿她就应该受这样的苦吗?再想想我自己,我和小花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那个小花经常吃不饱,甚至饿晕在路上,而我,每天都过着衣来人伸手饭来人张口的生活。多么幸福的我!

我的眼里似乎又浮现出小花跪着哭求她婶娘的情景。不要踩我的风车,这是奶奶给我做的如果小花有爸爸妈妈,她也许就不用受这样的苦了。她是多么渴望奶奶还在世上,多么希望有自己的亲人,多么希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呀!而这一切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奢望。

那一次,小花听到她的叔叔和婶娘说,只要吃100只蚂蚱,就可以生下小弟弟,小花记在心里,放学后都飞奔到田里捉蚂蚱,被爷爷误会她跑去玩。后来婶娘被热水烫伤了,小花听到后,马上飞跑过去把她扶起来,而她婶娘却厌恶地推开小花,使得小花被一个瓷碗划破手,鲜血顿时流了下来,而小花却不顾自己,赶忙跑去叫邻居胖婶帮忙扶她的婶娘起来。邻居胖叔看不下去,帮小花包扎伤口。晚上,小花拿出她收集到的100只蚂蚱,说:婶娘,这是我提来的蚂蚱,希望你快点生个小弟弟。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这一次,小花终于感动了心狠的婶娘。看到这个场景,我松了一口气。小花的生活终于慢慢变好了。

小花用她的宽容,爱心赢感化了叔叔婶娘的心。而我,有时候却因为妹妹有东西不给我吃而生气。有时候不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认真做作业老是想多玩一会。太不应该了。14年后,小花做了一名乡村教帅。尽管小花经历了不快乐的童年,但是她还是选择了回到她成长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疼爱她的爷爷,有善良的胖叔胖婶,有她熟悉的一草一木。她要守护那里。

我一定要向小花姐姐学习,因为她有一颗宽容的心,有一颗阳光向上的心,有一颗关爱他人的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春》读后感【篇3】

今天我阅读下载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读完以后很有感触,作者依照情感发展顺序,用了六个自然段将盼春、描春、颂春三大部分内容写透写深。并且按照由远及近,由高到低的顺序加以细致的描写。

这篇文章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作者先写草,写出了春天的草之特点,写到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而且写出了草的一种生动形象的样子。接下来写到了树,有桃树、杏树、梨树,关于树木的一个自然段真是将美景写得淋漓尽致,在这一段当中作者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文辞运用得非常灵活准确。最后一个自然段则是写了春天的雨,我们知道春雨是很寻常的,隔天差五就会下雨,而《春》当中更是将春雨写得很细致入微,使读者有一种身处郊外看到春雨绵绵景象的感觉。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也播撒希望的时候,春天最显著的特点是生机盎然、生机勃勃,我从《春》当中就感受到了一种生机与希望,更看到了祖国美好的未来,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感受《春》之美好。

《春》读后感【篇4】

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春田狐的爱》。它是一个多世纪前的着名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所写的动物小说的经典读物。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狐狸妈妈维克森频频去农场偷鸡给自己的宝宝吃,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汤姆。顷刻间,维克森失去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宝宝,就连它唯一幸存的宝宝也被农场主抓住,拴在铁链上。维克森多次想法设法救它的孩子,可是没有成功。在这种万般无奈和绝望的情况下,它做出了一个可怕的抉择------那就是,它让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头,去天堂和他的父亲和兄弟们在一块儿。

我觉得其他三只小狐狸都非常可怜,被农场主无情杀戮,与妈妈不辞而别,这让我痛哭流涕。狐狸妈妈喂那最后一只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毒鸡头后,非常难受,看都不敢看它一眼,而此刻小狐狸在它身后痛苦地哀叫。维克森闭上眼睛,在荆棘丛里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美丽的皮毛,而它仿佛已经忘记了疼痛,维克森来到悬崖边停住了脚步,对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要把所有的伤心事告诉它已死去的亲人。它哭得是那么的伤心,就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深深地躲到了云层后面······ “ 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仿佛听到了小狐狸那痛苦的哀叫声。狐狸妈妈非常想念它的丈夫和孩子,它不忍心毒死小狐狸,但是狐狸妈妈又希望小狐狸活着要有自由和尊严。狐狸妈妈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情不自愿、被逼无奈地把自己的宝贝毒死了。看似“无情”的狐狸妈妈,其实对孩子有着浓浓的亲情,动物也渴望自由和尊严啊。

人类啊,请你们不要再破坏动物生存的环境,使人与动物能和谐共处。

《春》读后感【篇5】

《春》中的觉新比《家》更具悲剧色彩了,却依旧纠结于思想的清醒和行为的软弱之间的矛盾之中,但接二连三的打击使他一次又一次的崩溃、绝望,他心中的天平最终还是倾向了琴和觉民这类有思想有胆识的进步青年这边,所以他像帮觉慧一样二妹淑英逃出了高家,使她从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束缚中挣脱了出去。

觉新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两部作品下来,他是巴金先生塑造的最出色的人物形象之一。觉新是个彻头彻尾的可怜人,由于种种的原因他掌握不了自身的命运,他是那么的痛苦和不忍心却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亲的人相继离世,弟妹们痛斥他的不抵抗主义,他坦然的承认自己本就是这样的人却依旧隐忍的活着。但他却让我恨不起来,我对他的同情和惋惜总多过怨恨。

当他视海臣如生命般疼惜,把自己生命的唯一的温暖和希望都给了海臣; 当他表面应承着克明打理淑英的亲事,其实暗地里却与觉民、琴一起帮淑英逃婚; 我开始觉得觉新变得可爱起来。 虽然他不像觉民、琴一样敢爱敢恨、敢于斗争,但实际上他才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最真实,同时更是最复杂的知识分子形象,正是通过觉新的所做所感,我才真正读懂了那个封建时代人们的无奈和拥有进步思想的可贵;正是从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中,我才切实地感受到那个年代青年人的彷徨与无助。

觉新并不是巴金先生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专制的有力罪证。他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命运是最坎坷也是最令人惋惜的。 觉民和琴 这两个任务是那个封建时代的非主流,当时社会的主流是旧礼教、旧思想,大多数人们都愚昧地以冯乐山这类假仁假义的卫道士马首是瞻。蕙正是被封建迷信的思想残害致死,所以觉民和琴才会不断宣告:我们不是攻击一个人,我们攻击的是整个制度!最终他们胜利了,淑英成了第二个觉慧,在她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成功脱离了家,我知道春天是我们的。当我看到淑英写给琴的信上的这句话是,我不禁流下泪水,我为淑英的春天而感动,为她敢于追求幸福和理想而欣喜,更为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冲破旧制度的牢笼而痛快!所有的旧制度、旧思想通通滚蛋吧,春天永远属于我们!!!

《春》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散文《春》,可让我大开眼界。作者在我们没看到的东西也看见了,在我们觉得不起眼的,他却在他的笔下写得那么栩栩如生。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是呀,春天就像这娃娃,、小姑娘、青年。连了三个比喻。讴歌春天,渐次排比,气势迭起,嘎然有力地归结全文。春天的“新”“美”“力”注入了每个人的身心。

这篇《春》细致的刻画出了春的人、植物、春风、春雨。让读者到受到了一个美丽的春,春意盎然的春,生机勃勃的春……

文章共有五个“特写镜头”。春天的花,春天的草,春天的风,春天的雨,以及春天里的人,构成了一幅充满诗意的春景图。

作者笔下的这幅春景图,不是画家临摹的写实的画,而是作家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感召和启迪下,由自己的心灵认认真真的绘制的一幅描写春天的艺术图画。

春天繁荣嫩叶、和风流水、生机勃勃,让我们一起感受春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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