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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辈读后感

我与父辈读后感(合集10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我与父辈读后感(合集10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1】

《我与父辈》是阎连科锥心泣血之作,作者的父辈均已归于黄土,呕心沥血的文字是回首父辈一生沉淀下来的思维之光,亲情之暖....在我看来,天底下再催人泪下的祭文都是生者对死者的忏悔书,是生者宽慰自己的写给内心的信,十万字、百万字都抵不过父辈健在的时候的一通电话、一顿晚餐。写这本书时,作者说创造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哎,死后祭文,于死者,实在是说不出有多少实实在在可受用的地方。父辈,成了追忆,死亡要带走的东西,谁也无法挽留,一纸追思写满思念成疾后千千万万的悔恨。

《我与父辈》记述了我的父亲、大伯、四叔的一生,讲述了北方穷苦农民“受活”的一生。其中关于亲情、关于死亡、关于命运、关于生活的思考使我屡被触动。“好好过日子”成了最大的命题横铺在面前,父辈的心酸、耻辱、无奈和悲怆都随着一堵完整的墙的破损残缺到訇然倒塌而逝去了,留下的是在我们身上延长的血脉与对“好日子”的向往,对下一辈的无限期许与最后一推时的殷殷笃盼。

“好好过日子”,朴素的话近乎真理,生活从来都是不容易的,又有谁可以平安顺遂一生呢?所以,不要妄图去玩生活。好好过日子,熬日子,挨日子,走到生命尽头,就可以平静地等待死亡来把我们召唤去,赤裸裸结束这一遭也许就是走的最好的人生路。

作者笔下的父辈的一生,无疑是厚重而充满悲剧意味的,但是父亲、大伯、四叔的形象难道不是同时代千千万万中国这片黄土地上的父辈的缩影吗?他们的悲怆是中国农民式的悲怆,他们的凄凉是所有父辈的凄凉。他们对于生活的思考,对生老病死的洞悉,对家庭的原始锲约精神,对子女的严厉与宽容......是所有父辈们一生的共同写照,当然,也包括我的父辈,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已过花甲之年,到了人生的后半程了,岁月正以摧枯拉朽之势侵蚀他的精力与体力,于他,死亡或许并不是一个遥远的词汇了。

死就像一个巨大的空间,在你落入人世的那一刻,就严丝合缝的包裹着你,所有挣扎、惶恐、委屈、逃离似乎都是无力的。人,一旦清醒意识到这些,就会害怕,我虽然不是直面死亡的当事人,但是,死亡的力量就在于可以摄住意识到它的存在的任何人,使之心发冷、发怵、发毛。有钱难买“回头看”,“亲不待”的大苦何时能不再折磨众生?

我遇佛必拜,必求父母健康,若能祈求到多一天的安稳日子,便是福祉,但是知道神的庇护也是虚渺,因为,谁也无法抵御自然的法则,死亡来了,谁也无处藏匿。

不知道父亲(当然还有两鬓斑白的母亲)有没有设想过大限之日,我想,凡是渐入暮年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去设想吧,这该是一种怎样惶恐不安的心情呀!母亲向来胆小,死了的动物都不忍卒视,不敢想象母亲终日一个人时,偶然想到这两个字时,头脑里曾掀起过怎样的风暴,内心经历了多少煎熬。无奈,从求学到工作,鲜少有时间好好陪伴他们。

释卷良久,虽然知道我的父辈和作者的父辈不可同日而语,但是难免情绪被文字感染到,久久难过、自责、思念。

电话还是打不通,心里头更加冷冷清清、凄凄惶惶。

庆幸父母还活着,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2】

主人公写到:父亲生前想要看一扯少林寺》的电影,而他,当时身边有十七快钱,但却没有舍得花十块钱让父亲看那场电影。对于现在来说,十块钱,根本不算什么,花十块钱对谁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在那个时代,十块钱就和现在的一百元差不多,甚至更多。

那时,只要十块钱,就能让他父亲亲眼目睹一下他一生都有些津津乐道,飞檐走壁的那种神话和传说,他没有那么做,不是他小气,也或者是他从小就没养成那种对父亲的体贴与孝爱?但是,就只因为十块钱,主人公留下了他一生的遗憾……

主人公想到他小时候,父亲从山上或田里收工回来,总会捎一些他舍不得吃的东西给孩子吃。想到自己的自私与父亲的“慷慨”,他总会感到愧疚。还记得曾经在网页上浏览到的一件事情,内容大概是一个孩子,自小在车祸中失去了父亲,他的母亲只好又当慈母又当严父的把孩子含辛茹苦的把养大,可孩子大了,却嫌弃起自己的老母亲了。

看到这边,我的脸不禁一热,何止是主人公呢,我们不是一样?当父母把好吃的、有营养的东西给我们吃的时候,我想,很少会有人说“爸爸,妈妈,你们也吃”这句话吧。我们从来都认为这是应该的。我们只会把父母对我们的疼爱无休止的拉长,去享受父母给我们的疼爱与温暖,却从未回报过一丁点东西给他们。

记得妈妈有一次告诉我,小时候,我还不会说话,有人给了我两个香梨,我把它们拿回家,冲着妈妈“呀!”“呀!呀!”的叫着,好半天,妈妈才明白,我要给她吃香梨呢,这么一件小事,却让妈妈感动了好久……小时候,我还会把东西与亲人分享,但是长大了以后,却不如小时候了……从未想到父母的辛苦,还经常在他们面前耍小孩子脾气,实在太不应该了。从现在开始,我就去学着回报,学着为父母做一些事情。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把善良做为人生的底色后,在这底色之上去涂着别的色彩颜料,人生会充满丰富、充满情谊、快乐与温暖。

善良,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基和原本。

而家庭中所酝酿的亲情与温情,则是养育善良的土壤、阳光和细雨。

正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成长,最重要的需求不是物质的吃穿和花费,不是精神上大起大落的恩爱和慈悲,而是物质和精神混合在一起的那种细雨无声的温情与滋润。正如需要成长的草和树一样,缺光少雨当然不可以,可暴雨暴日的轮流与交替,似乎不缺水,不缺光,但最终迎来的却是不成材的疯生和疯长。而只有那种细雨无声的滋润和给养,只有那种光线充足却非暴晒暴烫的阳光和灼目的明亮,才可以让草成草,树成树,让人的心灵成为未来充满善与温情的一颗心。

我一定会再次去书中品味主人公的心境。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3】

《我与父辈》,阎连科箸,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说:“在我所有作品中,这是一颗钻石”。我还没有看过他的《日光流年》《受活》《最后一名知青》等,但我肯定,《我与父辈》已是我心中永恒的经典。其中某些情节,像发生在金庸武侠世界里的故事那样被我记牢;其中心酸心痛之处,亦感同身受、沉重真切。《我与父辈》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没有诡异离奇的惊悚悬疑,有的是亲切的泥土芬芳和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和哀思;不需要也不可以一口气读完,睡前一章或一节地读,让自己的思绪穿越到那个年代那片土地,在梦里体会那峥嵘岁月里的荒芜与苦楚,尽享作者珍贵的经历与感受,用真诚与挚情拂去灵台上的尘埃,平和浮躁的心,审察自身的原罪,让灵与欲回归本原的家园。毋庸置疑,较之当今泛滥成灾的快餐式读物,《我与父辈》无疑是一坛陈年佳酿,值得用心品尝,它是那样的浓郁醇厚,回味悠长。

作者自传式地从自己的童年开始写起,把读者带回到上世纪那个充满贫困与饥荒的年代,带到那片作者忧思难忘的乡土——河南嵩县的偏僻村庄,讲述了生活在那时那地的父亲、大伯、四叔艰辛坎坷、勤勉隐忍、平淡不平凡的人生。

在书中,作者倾注了大量笔墨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情呵护与天性般的付出,讲述了自己如何在长辈的庇护下成长。“很小时候…便总如尾巴样随在父亲身后。父亲劳作的时候,我喜欢立在他的身边,一边看他举镐弄锹的样子,一边去踩踏留在父亲身后或者他身边的影子。”我也记起了,直到我开始记事的年龄,父亲还要我像骑马一样骑在他的肩颈上,顶着我走亲戚或赶集。

然,子女的出世带给父母喜悦的同时,也带来解不下的包袱和负不清的责任。“…他们自做了父亲那一日、一时的开始,就刻骨铭心地懂得,他们最大、最庄严的职责,就是要给儿子盖几间房子,要给女儿准备一套陪嫁,要目睹着儿女们婚配成家,有志立业。这几乎是所有农民父亲的人生目的,甚或是唯一的目的。”

为了盖房,父亲和母亲“到二百里外的深山老林,去把那一根根杂木椽子从有着野狼出没的山沟扛到路边…”

在我读到“父亲为了这些,付出了他的健康,也付出了他许多的生寿”的刹那间,我的灵台前所未有的通透清明,我突然解开了我自己的父亲的父亲“饿死”之迷——一个?困惑了我二十多年的迷——幼时常听村里老人讲,祖父勇猛壮实,是个好把式,在我父亲七岁的那一年,无病无痛饿死了。我一直疑惑,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饿死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类似作者文中所述,“盖起房子的那一年春节,家里没有一粒小麦,没有半把面粉,是借了人家一碗污麦面粉让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每人吃了半碗饺子,而父亲和她(作者母亲),则一个饺子都没吃。”为了儿女,活干得最多最累、吃得最少最俭,铁打的身子难免出问题。每念及此,一个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激荡着我的胸腔:父爱如山,母爱如海。

我们应该感谢所有曾经帮助、关爱过我们的人们,而我们最需要感谢的是我们的父母。常言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可普天之下有多少儿女读懂了父母的苦与乐,即便有朝一日自己升格为父母,也多会把满腔心血泼洒在自己的儿女身上。作者诚恳地坦白了因失孝而忏悔的心,读者可以感知他那无法解脱的歉疚与揪心的疼痛:

“总是要把父母对我们的疼爱无休止地拉长…去享受父母给我们的心怀和疼爱…”

“因为这种疼爱河流样源远流长,我们便以为那疼爱是可以取之不竭的;因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所以我们也并不把那爱放到心上去。”

“直到有一天,长辈老了,父母病倒了,我们才明白父母和长辈,都早已为了生活和儿女、日子和碎琐,精疲力竭,元气耗尽…”

“对父母和长辈生命的疏忽,如同我们常年在暗暗吮吸着父母和长辈的血液而当作可有可无的水。”

“现在,他们年迈了…只能是赋闲的无奈和一日日的衰老时,甚或从他们迎面走来的日子里,只能是疾病和死亡时,我们该明白…不光要为自己的事业、贪念努力和钻营,我们还应该把我们欲望中的努力拿出那么一丁点儿给他们,把我们十个指头中的二十八节指骨分出一节来,让他们使用和抚摸。应该让他们清楚地感觉到,他们这一生,是确确实实生过儿女、养过儿女、有着儿女的。”

读到“战争”一节,因为作者参军,在中越战争爆发的一个多月里,作者一家和亲戚老少三十余口人,“都住在我家,睡在又寒又硬的地上,吃大锅烧就的粗茶淡饭,一块儿收听广播里有关前线的消息,轮流着每天到邮局查问有没有我的来信,偷偷地去庙里,在各种神像的前面烧香许愿,为我祈求平安。而我的父亲…彻夜不眠,夜夜起床,独自到后院的空地上,盯着夜寒通宵散步…”。我自己竟然突兀地记起并理解了,因我任性妄为而摔断腿时,母亲每日为我熬制骨头汤,次次端到我床前给我时忧伤的眼神;因我只因想看沙漠和骆驼而执意报考远离家乡的兰州大学时,母亲连续多日食欲不振、眼睛红肿。如今想来,父母脸上密密麻麻深似刀刻的皱纹,与我有太多的关系。如果重新来过,我这个儿子绝不再顽皮任性,可我的父母还能重新回到他们的青春时代吗!

父母健在的读者,为被提前警醒而深感庆幸,将暗自反省、用心珍惜亲人;已经失去的,只能沉湎于悔恨共鸣中,或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以安慰。

《我与父辈》是时下急需的忆苦饭。“终于就在某一瞬间里,明白了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所有的辛劳和努力,所有的不幸和温暖,原来都是为了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与病死。”

“父亲领着我们,破冰过河去山沟里拉做地基的石头,因为车子装得太满,返回时车子陷在伊河当中…从车上卸着一二百斤重的石头,一块块用肩膀扛到岸边…父亲从水中出来的时候,他脖子里青筋勃露,满头大汗,手上、肩上、腿上和几乎所有衣服的每个部位,却挂着水和冰凌…父亲因为哮喘,呼吸困难,脸被憋成了青色…”

读到四叔因仅有的一件“的确良”白衬衫洗晾未干,迟迟不能赶去参加工友家的婚礼、去喝那场他准备了许久的喜宴酒时,我想起我自己的父亲为了购买农药,曾经从村东借到村西、从村头借到村尾,借不到那关乎庄稼存活的五元钱,我体会到了同样的无奈与心酸,似乎开始有一点理解了父辈们,真的为了生存而挣扎。父辈们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流血流汗,总是为儿女争取着更好的生存、生活条件,他们共同推动着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

对于时下流行的“有钱不够花”“幸福不快乐”之怪象,《我与父辈》恰是洗涤心灵、驱逐魔障的妙方。虽然远离父辈遭遇的艰辛,我们仍可追寻他们的足迹,做好该做的,做好能做的,时以英国首相丘吉尔名言自省:我们通过索取来谋生,我们通过奉献来充实人生。

我想,《我与父辈》会悄无声息地提高许多人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会涵蓄地提醒人们有从其它角度看待问题的必要。或许都市社会里存在着对农村、农民、农民工这样或那样的偏见,我向来以“农民的儿子”这一身份为自豪。从乡村走出来的人,难免有些许自卑,但也会带着天生的自尊、善良和骄傲,他们身藏曲奇的故事、刻骨的经历和强烈而真挚的情感,历史和现实带给他们的苦难与挫折并不能摧毁他们的坚韧和仁厚。“偏僻乡村的农民,极尽平凡和卑微,可又是一个堪用超凡去形容的尊贵的生命和尊贵的人。”而《我与父辈》中大伯、父亲、四叔是万万千千父辈们的真实代表。

“大伯正是那片林地中的那棵古而壮的树,因为他如牛如马地劳作,因为他如头羊、头雁样领着子女们为活着,并力求在活着中让子女们尽力吃得饱一些、穿得不那么破烂裸露些,并且在他们长大成人时,都能够有理由谈婚论嫁,有条件娶妻生子,我大伯在他不识字并且在他不善言谈的人生中,深深地明白两个字的含意和深邃,那就是——尊严。”

大伯“站在他用一家人的血汗盖将起来的三间瓦屋的门口上,对他的六男二女的子女们说:‘房子盖起来,债也欠下了。人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欠,唯独不能欠的是人家的债。从明天起,我们一家人都重去拉石头、卖石头,尽快把人家的债务给还上。’”

大伯家的老五铁成参军,却“非正常地”死在军营,大伯一家知道消息时,已隔月余,鲜活的人儿已成冰冷的骨灰盒。大伯家,因为人死不能复活,因为部队干部说了一些安慰话,因为不愿毁了别人的前程,就随它去了,“我们家遭灾了,就别让别人跟着这灾遭难遭殃了”。“我感到了大伯无边的善良和宽厚,感到大伯内心的苦痛仿佛一眼望不到底的井,可他所说所为的,却宽阔如无边的田野和大地。”

“知青下乡”,被“知青文学”描绘成“下狱”,“把一切苦难,多直接、简单地归为某块土地和那土地上的一些愚昧”,“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可在知青下乡之前,包括其间,那些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生活、生存,他们数千年的命运”,又该如何评议?《我与父辈》以宽和的心态、委婉的方式告诉我们,大多数人所了解的真相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另一个真相。

从开篇到尾页,《我与父辈》字里行间流淌着浓浓的苦涩、苦难、心痛、心酸、忏悔、哀思、温情,是一本父母看了想给儿女、儿女看了想给父母的书,它用诚挚的情感、质朴的文字拨动着读者内心深处那根或已尘封的情弦,令心湖久久不能平静。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4】

《我与父辈》是中国首位卡夫卡奖获奖者阎连科的散文四书之一,它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没有诡异离奇的惊悚故事,有的只是那浓浓的亲情。

作者从自己的童年写起,带我们回到了上世纪那个贫困与饥荒的年代,那片令作者忧思难忘的乡土——河南嵩县的一个小村庄,讲述了生活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的父亲、大伯以及四叔,艰辛而坎坷、勤勉而隐忍、平淡而平凡的人生。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便是写作者父亲的那一章节。

“他们自做了父亲那一日、一时的开始,就刻骨铭心的懂得,他们最大、最庄严的职责,就是要给儿子盖几间房子,要给女儿准备一套陪嫁,要目睹着儿女们婚配成家,有志立业。”子女的出世带给父母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无数的责任,从那时起,父母就是为了子女而活的。为了让子女嫁娶顺利,父亲和母亲每天早出晚归,在深山老林内,在荒芜的田地里,无数次弯下腰,挥起锄头又放下,始终重复着这个动作,直到再也直不起腰,直到夜幕来临。

可怜天下父母心,就像文中所写的,“盖起房子的那一年春节,家里没有一粒小麦,没有半把面粉,是借了人家一碗污麦面粉让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每人吃了半碗饺子,而父亲和她则一个饺子都没吃。”为了儿女,活干得最多,吃得最少的永远是父母,他们总是不计任何回报地将自己最好的一切留给自己的孩子。常言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孝,可又有多少儿女懂得父母的苦与乐,懂得体谅父母。或许,只有当他们自己也成为父母的那一刻,才会明白这一切吧。作者在书中表达了对自己失孝的后悔,深深地流露出他的歉疚与自责。

而在“战争”一节中,因为作者去参了军,所以在中越战争的那一段时间,作者的家人每天都聚在一起,听广播里报道的消息,到邮局去查看信件,到庙里去许愿祈福或甚至彻夜不眠,在夜风中通宵散步。读到这儿我们是不是都有同感?当我们生病时,父母会不分昼夜地照料;当我们伤心时,父母会忍住内心的痛楚来安慰我们;当我们遇到麻烦时;父母会不辞辛劳替我们解决麻烦……

父母永远只会将微笑面对孩子,而将所有心酸的泪水藏于身后。读过了《我与父辈》,那些父母还健在的人,一定会为了被及时警醒而感到庆幸,而那些已经失去父母的人,只能暗自悔恨。

从开头到结尾,《我与父辈》这本书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浓浓的亲情、辛酸、忏悔与苦涩,我相信它一定会是一本令父母和子女都为之心动的书,它一定会用最质朴的文字、最真挚的情感,打动最多的读者。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5】

《我与父辈》读后感《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6】

永远的存在——《我与父辈》读后感2000字:

《我与父辈》里,连科老师从自己童年开始写起,字里行间是满满的朴实和暖意,不由得把人们的思绪带回到了上世纪那个充满贫穷和饥饿的年代。他用详实的笔墨和丰满的情感向读者讲述了生活在豫西农村里的父亲、大伯、四叔坎坷而平凡的一辈子,以及阎连科老师自己艰辛的成长经历,除了对那段沉重历史回忆之外,阎老师用更多的语言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浓的亲情和子女在父辈亲情之下获得的滋养与成长,以及对这种感情的感恩。朴实的叙述和文字的简约并不妨碍感受的恣肆与蒸腾,“故乡、亲情”在关于思念的名词竞技场上,永远是胜出者,而且永远与你锁定在一起,严丝合缝,牢不可分。无论走了多久,无论飞得多远,故乡和亲情如同拉扯着你飞行的线绳的另一端,撕拽着,紧绷着,剥离着,皮毛脱落直至血肉模糊,经历过的人是深深的共鸣,没有经历过的人则是一种灵魂的顿悟。

看着看着,我不禁潸然泪下。我的老家坐落在邙山脚下黄河之滨,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父亲兄弟姊妹五个,他排行老大,父亲当年16岁时就出去当兵,再后来转业到洛阳工作,母亲19岁那年嫁给父亲来到这个家中,长嫂如母,贤惠的她不仅要伺候生病的婆婆,还要带着叔叔、姑姑干农活挣工分。从我记事起,母亲每天从鸡叫起床就开始忙,到了晚上还要给一家人缝衣服做鞋子,从没有片刻停歇过。如今我的脑海中还经常浮现这样的镜头:昏暗的灯光下,母亲一边督促着我和妹妹学习,一边缝衣服,常常我们半夜醒来还看到她在灯下穿针引线。到了冬天,母亲的手冻得红肿还裂开长长的口子,母亲用煮萝卜水洗,然后抹上一层厚厚的猪油,还没好上几天,就又裂开。那时候生活贫困,为了给我们解馋,每到周日,父亲从洛阳回家,都会带猪肉饺子馅,母亲就会给我们包饺子吃,听母亲说,妹妹保准会吃多,躺在床上难受的“哼哼”着肚子撑,但下次依旧,我想这可能是“馋”的太狠,妹妹对吃撑想要“屏蔽”吧!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最难捱的还是寒冬腊月,凌晨5点多起床到学校上早自习,清冷孤寂漆黑的夜令人又冷又怕,我和邻居家的姐姐常常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身上有些微热,进到教室又宛如掉进另一个冰窟,里面没有取暖设施,窗户上破碎的玻璃上用报纸糊着,在寒风中“咕咕”作响。最怕的是下雪天,地面泥泞,怕棉鞋湿了坏了,就放在书包里,虽然穿上母亲织的毛袜子,再套上胶鞋,也无济于事,走到学校,脚趾早已麻木,已丝毫感受不到痛。为了取暖,大家就会玩一种游戏俗称“挤谷堆”,太阳出来时,在背风的墙下,大家背靠墙排成一行,互相挤扛取暖,谁被挤出就排在后面接着开始下一轮。那个倒霉小伙伴不小心把棉衣服挤破,回到家被母亲手中笤帚的“招待”。后来,在市里上了学,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庞大的暖气片,窗外寒风猎猎,窗内热浪习习,最初热的不习惯而被同学们嘲笑,我都是一笑释然,接着做自己的功课,奋笔疾书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这段经历如梦魇一般,根本忘不掉,我写的许多文章也是围绕着那段经历来写的,离开了这片土地,离开我的故乡,我似乎什么也不是,唯有来处,方有去处,就如同阎连科老师在《我与父辈》中写的“——我发现那块土地完全可以没有我,而我却不能没有那块土地和村落,没有我那块土地依然会遵循着它已有的秩序和轨迹,日出日落,岁月人生,而我若没有那块土地,我就不再是我了,没有那个村落,我就什么也不是……”,我是懂连科老师的,连科老师是懂我的,他懂得每一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曾经的我们不愿意再回那片土地,然而当时光折返、生命折返时,我们才发现深爱着故乡的仍然是我们。

如今我的父母愈发老了,他们回老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勤了,父亲患有轻度脑梗,经常头晕,然而只要回到老家就会减缓好多。母亲高血压多年了,每天必吃降压药,然而一回到她家乡,血压就降了下来,用母亲的话说,老家的空气就是好!为此,我咨询很多专家,但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我开玩笑的对父母说:“这可能就是故乡效应,胜过任何灵丹妙药!”有一次,父亲偷偷告诉我,母亲曾在三十年前随他到城里时就发誓再也不回来了,然而没过几年,她先是和父亲商量回老家整修老宅子,继而种菜种树。老家要修路,他们慷慨解囊资助;老家来了人,他们盛情款待;老家人有什么困难,他们尽其所能……他们对故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举一动充满了牵挂和依恋!是呀,故乡情结如同一个人内心深处潜藏的一泓泉眼,既不会四溢,更不会干涸,而是一生一世的根植,一旦合适的时候,就如喷泉般一泻千里、难以阻挡,这不仅是中原,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家乡情结!我想这也是连科老师在《我的父辈》中除了亲情之外所表达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的主题。

感谢阎连科老师,感谢《我与父辈》,感谢他和它能让我再次明晰来时的方向和最终的去处!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7】

阎连科,最具争议的作家;《我与父辈》,最不具争议的作品。它让我们想起了父亲们的那一辈,想起了曾经的艰苦岁月,让我们流下了心酸的泪。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两个片段。

当家中的经济只能是供给一人读书时,他的二姐毅然选择放弃了学业。明明二姐的成绩明显比他好的多。原因是什么?他是弟弟。但是二姐只说了一句话:好好读书,连二姐的那份也读上。这多么令人心酸,在两个人都渴望读书的时候,二姐果断的选择将机会从手中让出,给了他的弟弟,只因为,对弟弟的爱。

还记得另一个故事。

阎连科的大伯家里孩子多,生活有贫困,在发成哥哥结婚之时,对方因看不上他们的条件而拒绝。因为这样,大波开始盖房。那时正值冬季,正是家家围着火炉烤火之时,大伯一家,老少出动,淌过冰冻的河水,到河对岸去扛、抬那沉重的石头。石头小则百余斤,大则上千斤。他们能抬则抬,能扛则扛,有时河里的流水是酷寒的冰凌,他们想要把石头抬向另一岸,只能硬撑。为了孩子能成家,作为父亲的大伯是多么拼命,他们寒暑照常仿佛要把生命强加的磨难踩于脚下一般。这样的情形,多么令人想落泪。

一曲长歌当哭,道尽世情冷暖。听说这小说是阎连科跪着写成的书。我想,若不是跪着写成的书,那他的内心也是充满着极大的哀伤吧!所有的父辈都是我们用时光杀死的,所以,我们才会有了永恒悲伤的宿命。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8】

我是先读了《她们》,被阎连科的语言所吸引,忍不住开始看《我与父辈》。作者在这本书中回忆了自己生命中十分重要的几位男性长辈——父亲、大伯和四叔。

踏实肯干的父亲,在他身上,能看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对家庭的重视、对劳作的本分、对子女的付出。父爱如山,坚韧刚毅的性格影响着作者的一生。这一辈的人是真的能吃苦,在寒天冻地里蹚着冰河去捡石块,在冬季凛冽里捯饬自留地。盖房的执着,是他对家庭的承诺,和对自己人生责任的许诺并实现。

善良宽厚的大伯,即便最小的儿子惨死在异乡,仁厚的他没有想着法子报复申诉。将心比心,痛苦深得像一口深渊,然所作所为却宽阔得如田野大地。进城务工的四叔是第一个让作者思考“生活”和“日子”的长辈。但其实四叔在城里干着最苦的体力活,也在替人顶班时受伤扣罚。但善良是这一家人的底色,即便再贫穷,温情流动在每一位长辈和孩童血脉里,弘毅坚忍、正直善良。

随着长辈的相继离去,作者悟到面对生死的真谛,也感慨作为子女我们总是把父母当成三十四十的壮年看待,还将自己停留在十几二十的青年,殊不知岁月荏苒,父母长辈已步入老年的行列。我们对父爱母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贪婪希望最后不要成为不自知的悔恨。

书中的长辈更多时候像是我们每个人祖祖辈辈的缩影,寡言少语、忙忙碌碌、善待他人、疼爱小辈……代代轮回,这便是人间温情。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9】

而立之年,翻看阎连科老师的这本《我与父辈》,虽说不一定读透,但终究有一些思考。

父亲也是兄弟四人,和阎老师一样,我失去了大爷和三大爷,不一样的是,我现在只有30岁。所以,对于死亡,我也许认识的没有那么深刻。

书的第一部分是一个大的背景,在第一部分中,我弟两件事印象十分深刻,一是为了和同桌洋娃娃比拼成绩,我特别盼望下一次能超过他,然而没有下一次了,取而代之的是背诵毛主席诗词,而到了恢复考试之时,我却没有了当年的热情,一个大时代下的小人物就这样走向了另一条路(也许),另一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我”从红楼梦开始更爱看书。对书的渴望,也正体现出了无论在任何时候书籍都是良药。人生在世,读书时根本,你命里即使有称宰做王的运数,没有了文化也就没了久远的江山可坐。

剩下的几部分分别写了我与父亲、大伯、四叔的漫长对话,以及我做一个旁观者和参与者对父辈们的观察和思考。

父亲勤勉善良,隐忍克己,为了这个家操碎了心,我的成长伴随着的也是父亲的操劳与背后不为人知的心酸。四叔似乎和我一样,不断地往返于城市和农村,逃离又归来。

大伯视我如子,在我心里他是个“伟人”,孩子在部队自杀,大伯没有追究,想到的却是如果追究,那么势必会处分更多人,他们也是农民的儿子,为了让大哥顺利成家,大伯带着一家辛苦劳动。也许为了家人更好,他染上了赌博,走上了不归路。而又因为无法克制自己,寻短见,而那句“不赌了”满满都是泪点,人有时候是光辉的,但光辉的人并非没有弱点。

父亲、大伯、四叔,就是中国千千万万农村父亲的代表,他们忙于种地盖房、精耕细作、外出打工,他们面对这生老病死,愁困煎熬。夹杂着的是“我”对于城市与农村,人生与命运,婚姻与爱情,生活和日子的思考……

我们该明白我们的角色不光是自己儿女的父亲和母亲,不光是妻子的丈夫,丈夫的妻子,不光要为自己的事业、贪念努力和钻营。我们还应该把我们欲望中的努力拿出那么一丁点儿给他们,把我们十个指头中的二十八节指骨分出一节来,让他们使用和抚摸,应该让他们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们这一生是确确凿凿生过儿女,养过儿女,有着儿女的。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10】

“我与父辈”,这本书是我在许多应阅读的图书中选出的一本,接着,按照每天的阅读时间我翻开了这本书,起初我觉得很平淡,没有吸引力,但是我还是继续往下看,在看到清欠这一节上,我放慢了速度,像是一块有磁性的吸铁石,让我反复的停留在这段文章上。

主人公在文章中说到清理一下他所欠的债务,而这债仅是十块钱的数字,对于现在来说,十块钱并不值钱,花十块钱对于谁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事,可在那个年代十元钱好比现在的一百元,甚至更多。

在他父亲病重的时候只想看一场少林寺的电影,那时候十元钱就能够包一场,他曾经想实现他父亲临终前唯一的愿望,让他父亲亲眼目睹一下他一生都有些津津乐道,飞檐走壁的那种神话和传说,可是他没有这么做,是小气吗?当时的确日子过的很艰难,可是更重要的,不止是客观上的条件,是否能承受。而是从小没有养成那种体贴孝敬,因为那时候他身上有十七元钱,他是可以做到的。但他没有做到成为了他一身的遗憾。

他想到小时候,父亲劳动回来省一点吃的回来给他,可当时他独自“享用”不知道让父亲来尝一尝,父辈们常会说,燕子养儿一场,我曾听过这个故事,说的是燕子妈妈辛辛苦苦地把小燕子养大,燕子老了,飞不动了,小燕子扔下燕子妈妈自己飞走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的脸一阵热,好像是在说我似的。可怜天下父母,小时候,大人们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往我嘴里塞,就是为了给我们吃好,穿好,生活的好。过去他们的生活苦,所以现在想让我们生活的好一点。大人们一回到家,拿这个拿那个总是先给我吃,而我,自己拿进房间,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也没有想到大人有没有尝过,心安理得的自己吃起来,没有想到给他们吃一点,尝一尝。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奶奶给我讲的故事,和我爸爸同辈的一个小孩,他经常到爸爸家来玩,那时候吃的东西可没有现在多,仅仅是几颗枣子,奶奶分给了他两个。可他没有吃,看了半天,后来把一颗藏在口袋里了,我奶奶一直注视着他。原来他一直在比较着,哪个大,哪个小。最后他居然把大藏进口袋,奶奶跟他说,快点吃了吧。可他说,不,我要留一个大的给妈妈尝尝。这么一件小事让我奶奶感动了好久。

不但当时没有想到大人,就连现在,在大人面前有的时候也要耍耍脾气,让他们生气,真是太不应该了。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从小就要有爱心,爱长辈胜过爱自己。把父辈们的爱心延伸下去。

老师教育我们,要培养三自的能力,自辩,自理,自主,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发扬下去。不能像他一样让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

我将再次翻开《我与父辈》这本书,更加深刻的去体会书中主人公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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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在阅读作品之后,相信很多人对书中的内容感触很多。读后感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你近期在搜集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吗?考虑到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整理了“《我与父辈》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1】

《我与父辈》读后感《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2】

看到书名时,我有些犹豫,担心这本书也会如回忆录般写了无数生离死别的故事而成为一本忏悔录。翻过目录,书中的两行字吸引了我:“终于就在某一瞬间里,明白了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所有的辛劳和努力,所有的不幸和温暖,原来都是为了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与病死”,正是这文字后透出质朴与真诚使我决定读读这些有关柴米油盐故事里生老病死。

和一个朋友谈起我的困惑:读书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读或者不读、多读抑或少读,似乎没什么差别,忙碌时我也曾这么功利的想过。然而朋友平淡的叙述里却道出读书最贴切的感受:“读书的时候,真的不知道读它会有什么用,可到你遇见问题、愁肠百结时,那些读过的书、看过的故事、甚至书中的人物便如海水般潮你用来,为你答疑解惑、使你心明澄澈”。我相信读过的书便也如经过的事那般,虽已过去,却仍会在某个起风的.日子,在你的心头萦绕徘徊。便是这样一些原因,作者有关生死、有关长辈对晚辈生命的庇护的描述,一次次浮现在脑海,再拿起这本书……

1.清欠——自我反省“恶”之所在

虽有能力让父亲看那十元一场的电影却在那时退步缩手;违背父亲意愿,执拗地服役开始逃离土地;甚至某个瞬间里的一丝恶念。作者开始剖析自己,也开始剖析人性:“人总是这样,在来不及的时候才明白,在不需要的时候才会大方和无私,在一片推让中才会无私和慷慨”。他毫无保留地坦诚内心自私想法,袒露自己捶胸顿足的悔恨,这些内心独白椎心泣血,终于使人明白要把我们十个指头中的二十八节指骨分出一节来,让他们使用和抚摸,好让他们清楚地感觉到,他们这一生是生养过儿女的、是有着儿女的。

2.有关死亡

在《后事》《面向死亡》中,大伯的死让作者对大伯产生了敬重。大伯并非知识分子,他既没对死亡升华到学理的境界又不知晓生死转换的轮回,可就是他那死是去了另一个地方、另一个开始的简单而又模糊的想法,使得他可以平静的面对死亡。

3.故事和语言

对这本书语言的喜欢程度超过对书中故事的关注,特别是作者在《墙里墙外》中深入浅出得把祖辈对后辈生死的庇佑写的那样真切:父亲的离世在家族完整的围墙打了缺口,从那口中吹来的风不断带走剩下的生命,家族的墙便倒下了一面,从那儿望去,我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死亡了。

没有一波三折的情节,只有日复一日的苦难;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有浅吟低唱的述说;没有感天动地的故事,只有纯洁质朴的情感。借助巧妙的比喻,用平实的语言和真诚的记叙,作者讲述着父辈那代人活着的人生道理。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3】

看了阎连科的简介才知道他老家是河南洛阳嵩县的,因为自己也是洛阳人,从小生活在农村,所以有些文字读起来很有共鸣,仿佛在听一个老乡讲故事一样。里面的很多比喻虽然朴实简单,却让人印象深刻,理解起来不费力。

作者对他父亲、大伯和四叔的描写,总是让我想起来自己的父亲。父亲也是个“悬在半空的人”,在自己高中时去了北京打工,一年回不了几次家,回来了却和村里人说不上几句话,其实村子里近几年越来越冷清了,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热闹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们,也只有到了过年那会才能热闹一点。

我的爷爷是前几年去世的,爷爷走后,我的二姑也在一年后因为癌症随我爷爷去了,一个家族的人除了孩子们结婚添孩子,再也难以聚到一起了。想起来小时候爷爷还在时,每年过年总是轮着到我大伯和我家过,我的五个姑姑和表姐堂哥们,总是会提了很多东西来招我爷爷,一大群人围在院子里聊天吃饭,热闹得很,现在每每想起,总是会无比怀念。

也正因为这样,在读这本书时一边心情烦躁,一边又看得内心温暖和感动。父亲的那一辈,朴实、平凡、勇挑责任又看重尊严,还不乏长辈的温情和呵护。他们活的一生是平凡而又艰苦的一生,但却从来不会因为艰难而却步。儿女行孝一定要趁早,因为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是父母已经不再年轻了。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4】

永远的存在——《我与父辈》读后感2000字:

《我与父辈》里,连科老师从自己童年开始写起,字里行间是满满的朴实和暖意,不由得把人们的思绪带回到了上世纪那个充满贫穷和饥饿的年代。他用详实的笔墨和丰满的情感向读者讲述了生活在豫西农村里的父亲、大伯、四叔坎坷而平凡的一辈子,以及阎连科老师自己艰辛的成长经历,除了对那段沉重历史回忆之外,阎老师用更多的语言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浓的亲情和子女在父辈亲情之下获得的滋养与成长,以及对这种感情的感恩。朴实的叙述和文字的简约并不妨碍感受的恣肆与蒸腾,“故乡、亲情”在关于思念的名词竞技场上,永远是胜出者,而且永远与你锁定在一起,严丝合缝,牢不可分。无论走了多久,无论飞得多远,故乡和亲情如同拉扯着你飞行的线绳的另一端,撕拽着,紧绷着,剥离着,皮毛脱落直至血肉模糊,经历过的人是深深的共鸣,没有经历过的人则是一种灵魂的顿悟。

看着看着,我不禁潸然泪下。我的老家坐落在邙山脚下黄河之滨,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父亲兄弟姊妹五个,他排行老大,父亲当年16岁时就出去当兵,再后来转业到洛阳工作,母亲19岁那年嫁给父亲来到这个家中,长嫂如母,贤惠的她不仅要伺候生病的婆婆,还要带着叔叔、姑姑干农活挣工分。从我记事起,母亲每天从鸡叫起床就开始忙,到了晚上还要给一家人缝衣服做鞋子,从没有片刻停歇过。如今我的脑海中还经常浮现这样的镜头:昏暗的灯光下,母亲一边督促着我和妹妹学习,一边缝衣服,常常我们半夜醒来还看到她在灯下穿针引线。到了冬天,母亲的手冻得红肿还裂开长长的口子,母亲用煮萝卜水洗,然后抹上一层厚厚的猪油,还没好上几天,就又裂开。那时候生活贫困,为了给我们解馋,每到周日,父亲从洛阳回家,都会带猪肉饺子馅,母亲就会给我们包饺子吃,听母亲说,妹妹保准会吃多,躺在床上难受的“哼哼”着肚子撑,但下次依旧,我想这可能是“馋”的太狠,妹妹对吃撑想要“屏蔽”吧!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最难捱的还是寒冬腊月,凌晨5点多起床到学校上早自习,清冷孤寂漆黑的夜令人又冷又怕,我和邻居家的姐姐常常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身上有些微热,进到教室又宛如掉进另一个冰窟,里面没有取暖设施,窗户上破碎的玻璃上用报纸糊着,在寒风中“咕咕”作响。最怕的是下雪天,地面泥泞,怕棉鞋湿了坏了,就放在书包里,虽然穿上母亲织的毛袜子,再套上胶鞋,也无济于事,走到学校,脚趾早已麻木,已丝毫感受不到痛。为了取暖,大家就会玩一种游戏俗称“挤谷堆”,太阳出来时,在背风的墙下,大家背靠墙排成一行,互相挤扛取暖,谁被挤出就排在后面接着开始下一轮。那个倒霉小伙伴不小心把棉衣服挤破,回到家被母亲手中笤帚的“招待”。后来,在市里上了学,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庞大的暖气片,窗外寒风猎猎,窗内热浪习习,最初热的不习惯而被同学们嘲笑,我都是一笑释然,接着做自己的功课,奋笔疾书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这段经历如梦魇一般,根本忘不掉,我写的许多文章也是围绕着那段经历来写的,离开了这片土地,离开我的故乡,我似乎什么也不是,唯有来处,方有去处,就如同阎连科老师在《我与父辈》中写的“——我发现那块土地完全可以没有我,而我却不能没有那块土地和村落,没有我那块土地依然会遵循着它已有的秩序和轨迹,日出日落,岁月人生,而我若没有那块土地,我就不再是我了,没有那个村落,我就什么也不是……”,我是懂连科老师的,连科老师是懂我的,他懂得每一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曾经的我们不愿意再回那片土地,然而当时光折返、生命折返时,我们才发现深爱着故乡的仍然是我们。

如今我的父母愈发老了,他们回老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勤了,父亲患有轻度脑梗,经常头晕,然而只要回到老家就会减缓好多。母亲高血压多年了,每天必吃降压药,然而一回到她家乡,血压就降了下来,用母亲的话说,老家的空气就是好!为此,我咨询很多专家,但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我开玩笑的对父母说:“这可能就是故乡效应,胜过任何灵丹妙药!”有一次,父亲偷偷告诉我,母亲曾在三十年前随他到城里时就发誓再也不回来了,然而没过几年,她先是和父亲商量回老家整修老宅子,继而种菜种树。老家要修路,他们慷慨解囊资助;老家来了人,他们盛情款待;老家人有什么困难,他们尽其所能……他们对故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举一动充满了牵挂和依恋!是呀,故乡情结如同一个人内心深处潜藏的一泓泉眼,既不会四溢,更不会干涸,而是一生一世的根植,一旦合适的时候,就如喷泉般一泻千里、难以阻挡,这不仅是中原,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家乡情结!我想这也是连科老师在《我的父辈》中除了亲情之外所表达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的主题。

感谢阎连科老师,感谢《我与父辈》,感谢他和它能让我再次明晰来时的方向和最终的去处!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5】

窗棱上的积雪渐渐融化,顺着玻璃流下来,轻轻地画出道道晶莹的水痕。于是岁月就轰隆隆地展开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切片……有一种思念如藤萝,虽然向四周远远攀延,却始终缠绕着旁边的篱笆;有一种情怀如风筝,虽然高高飘于空中,却始终挣不脱细长的绳索。每当星星都沉睡的时候,宇宙间似乎只存在月亮。我。我脚下的地球时,我就会怀想起我的父亲---一个触动我心的人。

《我与父辈》以朴素的文笔描写了自己的成长以及父亲、大伯和叔叔们的惨淡命运。他们作为社会的底层,一直在苦苦挣扎和努力,期望通过自己的勤奋,来改变家人和家族的命运。但是,无疑在当时的社会里,这种努力后的收获是非常渺小的。读完此书,感觉自己骨子里都透着一种温暖的气息。把一个农民的勤奋与劳碌,把农民对于社会、对于现实生活最真实的感受都写得淋漓尽致。它骨子里的痛楚和真诚的忏悔令人悲叹。---每个从农村出来的人,骨子里都有着农民的倔劲和强烈的罪恶感。当一个农村的孩子因为种种偶然机遇而得以脱离了农村,有朝一日,当他蓦然回首,再次看到故乡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们依然在辛苦耕作时,想必也会有揪心的感受。这些感悟和激愤,只有在农村的汗水和泪水里浸泡过的人才会有啊。我因此感觉,这是一部写给那些游走在都市喧嚣里,而他的根源却仍然深深扎在乡土的人们的书。生而为人,终究要考虑为人父母。人生有时候总是存在这样一种悖论:当我们享受着无限父爱的时候,我们自己却时刻都在怀疑自己的父亲,认为他们是老古董,是只会说着教条语言的呆板人。但是,当我们有朝一日倘若自己也做了父亲,不少人很快就会意识到,当年父亲的教导是对的。

世间歌颂母亲的文章多得数不清,但是,对于那深沉的父爱,却很少有人大加赞扬。是作为父亲的本应如此,还是我们自己忽略了自己的父亲?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母亲的爱像甘霖和雨露,父亲的爱就像大地。作为在他的臂膀呵护下的小鸟,你走啊走啊,看不到尽头。因为父爱是深沉的。爱情是灯,父亲是影子。

当灯灭了,你会发现周围全是影子。黄昏的氛围酝酿了无声的毛茸茸的温暖,使得一切多充满了甜腻的香味。车到了,我只好不等父亲先上车。只当我坐上座位后,一个个新鲜的苹果放在了我的双膝上---父亲。我抬头看了看他,他只是对我笑了笑。点点头。随着车子的启动,父亲的视线越加模糊,最终形成一点,湮没在人海中。话语因为哽咽却硬生生地断在空气里,像突然进行到一半的话剧,演员忘记了台词,黑暗的剧院突然消失了声音,手里的苹果好温暖。爱的种子是黑暗的天目都落在时间的一颗颗钻石,稍加打磨,便会熠熠发光……怀着一颗真挚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亲朋,你将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放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拥有一颗真挚的心,因为这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6】

“我与父辈”,这本书是我在许多应阅读的图书中选出的一本,接着,按照每天的阅读时间我翻开了这本书,起初我觉得很平淡,没有吸引力,但是我还是继续往下看,在看到清欠这一节上,我放慢了速度,像是一块有磁性的吸铁石,让我反复的停留在这段文章上。

主人公在文章中说到清理一下他所欠的债务,而这债仅是十块钱的数字,对于现在来说,十块钱并不值钱,花十块钱对于谁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事,可在那个年代十元钱好比现在的一百元,甚至更多。

在他父亲病重的时候只想看一场少林寺的电影,那时候十元钱就能够包一场,他曾经想实现他父亲临终前唯一的愿望,让他父亲亲眼目睹一下他一生都有些津津乐道,飞檐走壁的那种神话和传说,可是他没有这么做,是小气吗?当时的确日子过的很艰难,可是更重要的,不止是客观上的条件,是否能承受。而是从小没有养成那种体贴孝敬,因为那时候他身上有十七元钱,他是可以做到的。但他没有做到成为了他一身的遗憾。

他想到小时候,父亲劳动回来省一点吃的回来给他,可当时他独自“享用”不知道让父亲来尝一尝,父辈们常会说,燕子养儿一场,我曾听过这个故事,说的是燕子妈妈辛辛苦苦地把小燕子养大,燕子老了,飞不动了,小燕子扔下燕子妈妈自己飞走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的脸一阵热,好像是在说我似的。可怜天下父母,小时候,大人们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往我嘴里塞,就是为了给我们吃好,穿好,生活的好。过去他们的生活苦,所以现在想让我们生活的好一点。大人们一回到家,拿这个拿那个总是先给我吃,而我,自己拿进房间,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也没有想到大人有没有尝过,心安理得的自己吃起来,没有想到给他们吃一点,尝一尝。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奶奶给我讲的故事,和我爸爸同辈的一个小孩,他经常到爸爸家来玩,那时候吃的东西可没有现在多,仅仅是几颗枣子,奶奶分给了他两个。可他没有吃,看了半天,后来把一颗藏在口袋里了,我奶奶一直注视着他。原来他一直在比较着,哪个大,哪个小。最后他居然把大藏进口袋,奶奶跟他说,快点吃了吧。可他说,不,我要留一个大的给妈妈尝尝。这么一件小事让我奶奶感动了好久。

不但当时没有想到大人,就连现在,在大人面前有的时候也要耍耍脾气,让他们生气,真是太不应该了。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从小就要有爱心,爱长辈胜过爱自己。把父辈们的爱心延伸下去。

老师教育我们,要培养三自的能力,自辩,自理,自主,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发扬下去。不能像他一样让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

我将再次翻开《我与父辈》这本书,更加深刻的去体会书中主人公的心境。

《我与父辈》读后感【篇7】

阎连科,最具争议的作家;《我与父辈》,最不具争议的作品。它让我们想起了父亲们的那一辈,想起了曾经的艰苦岁月,让我们流下了心酸的泪。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两个片段。

当家中的经济只能是供给一人读书时,他的二姐毅然选择放弃了学业。明明二姐的成绩明显比他好的多。原因是什么?他是弟弟。但是二姐只说了一句话:好好读书,连二姐的那份也读上。这多么令人心酸,在两个人都渴望读书的时候,二姐果断的选择将机会从手中让出,给了他的弟弟,只因为,对弟弟的爱。

还记得另一个故事。

阎连科的大伯家里孩子多,生活有贫困,在发成哥哥结婚之时,对方因看不上他们的条件而拒绝。因为这样,大波开始盖房。那时正值冬季,正是家家围着火炉烤火之时,大伯一家,老少出动,淌过冰冻的河水,到河对岸去扛、抬那沉重的石头。石头小则百余斤,大则上千斤。他们能抬则抬,能扛则扛,有时河里的流水是酷寒的冰凌,他们想要把石头抬向另一岸,只能硬撑。为了孩子能成家,作为父亲的大伯是多么拼命,他们寒暑照常仿佛要把生命强加的磨难踩于脚下一般。这样的情形,多么令人想落泪。

一曲长歌当哭,道尽世情冷暖。听说这小说是阎连科跪着写成的书。我想,若不是跪着写成的书,那他的内心也是充满着极大的哀伤吧!所有的父辈都是我们用时光杀死的,所以,我们才会有了永恒悲伤的宿命。

我与父辈读后感300字(3)篇


「2019.05本」

“活着终归是要有着最后那一日;因为终归有着那一日,也才必须要认真地去考虑、安顿那些活着的事。”

这是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我一直看这本书,一直觉得阎连科讲的是一个苦难的故事,太沉重自责,太委屈受累。

这本书里最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那年阎连科高考结束,填报志愿的时候同学都不知道有哪些大学,于是问负责填报志愿的老师中国有哪些大学,老师说有北京大学和河南大学,大家心里想北京大学在中国首都北京,那一定要去,于是大家都填了北大,而无一例外的是当年没有一个人考上大学。“命运是决然公正的”,阎连科这样讲。

就这样我在短短的两个多一点的小时里读完了整本书,读完了阎连科与父辈之间丝丝缕缕血浓于水的关系,父辈对阎连科的影响、农村生活对阎连科的影响,也烙印在了我的心上。

这本书是我读阎连科的第一本书,内心感叹:为什么会有人把真实的苦难写得如此具有深意。

这本书里阎连科很多地方都用到了排比和比喻,非常出彩,都拿小本本记下了。

这本事看得很难受,仿佛又把童年的苦难经历了一遍,仿佛又看到了沉默的父亲,在那艰难的岁月里,一块转,一铲泥地建起了能容纳一家7口的房子。仿佛又看到了母亲,一位平凡而伟大的女性,总钻时间的空子,种田种豆种番薯,养鸡养鸭养母猪,还要到市场上维持那一点小本生意。仿佛看到我的大姐,半夜三更起来磨豆子,做豆腐,带着我和弟弟上领去捡柴。仿佛看到我的大哥,一包包水泥往上托,黑色的裤子总是沾满白色的灰浆。仿佛看到自己,放学回来,烈日当空,手拿镰刀,站在一亩大的地里,看成熟的稻田连成黄色的海洋,心里却有无尽的恐慌……那段岁月已成过往,可是一想起来,仿佛发生在昨天。是经历,也是生活,是回忆,也是过往。不管怎样,那段回忆永远被定格在了我心里,它是连接着我与家人的根,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才出社会打工时,就听到人说,河南人爱建房子,看了这本书才会真正的明白,这是人对生活的挣扎与希望!我与父辈按作者的年龄算的话,我应该是属于下一代的了,但对作者写的依然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是属于“一头沉”的人,既不能全心全意在城市里生活,又不能安分守己的待在乡村!比起他大伯的安分与敦厚,我更理解他四叔的幸福与苦闷…时代再变,希望以后能越来越好!

农村有句老话:老人年龄再大也是能挡风遮雨的树!作者的解释说是只要长辈还在,即便是病病歪歪,你仍会觉得自己还年轻!因为不出意外的话,死亡总是有着它的顺序,长辈始终是在你的前面守护。我很认同,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出。父母不在。人生就只剩去路了…

2019,新年伊始,愿家中四宝平平安安,健康长寿[爱心][爱心][爱心]

《我与父辈》读后感600字


“我与父辈”,这本书是我在许多应阅读的图书中选出的一本,接着,按照每天的阅读时间我翻开了这本书,起初我觉得很平淡,没有吸引力,但是我还是继续往下看,在看到清欠这一节上,我放慢了速度,像是一块有磁性的吸铁石,让我反复的停留在这段文章上。

主人公在文章中说到清理一下他所欠的债务,而这债仅是十块钱的数字,对于现在来说,十块钱并不值钱,花十块钱对于谁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事,可在那个年代十元钱好比现在的一百元,甚至更多。

在他父亲病重的时候只想看一场少林寺的电影,那时候十元钱就能够包一场,他曾经想实现他父亲临终前唯一的愿望,让他父亲亲眼目睹一下他一生都有些津津乐道,飞檐走壁的那种神话和传说,可是他没有这么做,是小气吗?当时的确日子过的很艰难,可是更重要的,不止是客观上的条件,是否能承受。而是从小没有养成那种体贴孝敬,因为那时候他身上有十七元钱,他是可以做到的。但他没有做到成为了他一身的遗憾。

他想到小时候,父亲劳动回来省一点吃的回来给他,可当时他独自“享用”不知道让父亲来尝一尝,父辈们常会说,燕子养儿一场,我曾听过这个故事,说的是燕子妈妈辛辛苦苦地把小燕子养大,燕子老了,飞不动了,小燕子扔下燕子妈妈自己飞走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的脸一阵热,好像是在说我似的。可怜天下父母,小时候,大人们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往我嘴里塞,就是为了给我们吃好,穿好,生活的好。过去他们的生活苦,所以现在想让我们生活的好一点。大人们一回到家,拿这个拿那个总是先给我吃,而我,自己拿进房间,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也没有想到大人有没有尝过,心安理得的自己吃起来,没有想到给他们吃一点,尝一尝。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奶奶给我讲的故事,和我爸爸同辈的一个小孩,他经常到爸爸家来玩,那时候吃的东西可没有现在多,仅仅是几颗枣子,奶奶分给了他两个。可他没有吃,看了半天,后来把一颗藏在口袋里了,我奶奶一直注视着他。原来他一直在比较着,哪个大,哪个小。最后他居然把大藏进口袋,奶奶跟他说,快点吃了吧。可他说,不,我要留一个大的给妈妈尝尝。这么一件小事让我奶奶感动了好久。

不但当时没有想到大人,就连现在,在大人面前有的时候也要耍耍脾气,让他们生气,真是太不应该了。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从小就要有爱心,爱长辈胜过爱自己。把父辈们的爱心延伸下去。

老师教育我们,要培养三自的能力,自辩,自理,自主,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发扬下去。不能像他一样让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

我将再次翻开《我与父辈》这本书,更加深刻的去体会书中主人公的心境。

《我与父辈》读书笔记


《我与父辈》读书笔记

《我与父辈》,阎连科箸,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说:在我所有作品中,这是一颗钻石。我还没有看过他的《日光流年》《受活》《最后一名知青》等,但我肯定,《我与父辈》已是我心中永恒的经典。其中某些情节,像发生在金庸武侠世界里的故事那样被我记牢;其中心酸心痛之处,亦感同身受、沉重真切。《我与父辈》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没有诡异离奇的惊悚悬疑,有的是亲切的泥土芬芳和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和哀思;不需要也不可以一口气读完,睡前一章或一节地读,让自己的思绪穿越到那个年代那片土地,在梦里体会那峥嵘岁月里的荒芜与苦楚,尽享作者珍贵的经历与感受,用真诚与挚情拂去灵台上的尘埃,平和浮躁的心,审察自身的原罪,让灵与欲回归本原的家园。毋庸置疑,较之当今泛滥成灾的快餐式读物,《我与父辈》无疑是一坛陈年佳酿,值得用心品尝,它是那样的浓郁醇厚,回味悠长。

作者自传式地从自己的童年开始写起,把读者带回到上世纪那个充满贫困与饥荒的年代,带到那片作者忧思难忘的乡土河南嵩县的偏僻村庄,讲述了生活在那时那地的父亲、大伯、四叔艰辛坎坷、勤勉隐忍、平淡不平凡的人生。

在书中,作者倾注了大量笔墨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情呵护与天性般的付出,讲述了自己如何在长辈的庇护下成长。很小时候便总如尾巴样随在父亲身后。父亲劳作的时候,我喜欢立在他的身边,一边看他举镐弄锹的样子,一边去踩踏留在父亲身后或者他身边的影子。我也记起了,直到我开始记事的年龄,父亲还要我像骑马一样骑在他的肩颈上,顶着我走亲戚或赶集。

然,子女的出世带给父母喜悦的同时,也带来解不下的包袱和负不清的责任。他们自做了父亲那一日、一时的开始,就刻骨铭心地懂得,他们最大、最庄严的职责,就是要给儿子盖几间房子,要给女儿准备一套陪嫁,要目睹着儿女们婚配成家,有志立业。这几乎是所有农民父亲的人生目的,甚或是唯一的目的。

为了盖房,父亲和母亲到二百里外的深山老林,去把那一根根杂木椽子从有着野狼出没的山沟扛到路边

在我读到父亲为了这些,付出了他的健康,也付出了他许多的生寿的刹那间,我的灵台前所未有的通透清明,我突然解开了我自己的父亲的父亲饿死之迷一个困惑了我二十多年的迷幼时常听村里老人讲,祖父勇猛壮实,是个好把式,在我父亲七岁的那一年,无病无痛饿死了。我一直疑惑,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饿死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类似作者文中所述,盖起房子的那一年春节,家里没有一粒小麦,没有半把面粉,是借了人家一碗污麦面粉让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每人吃了半碗饺子,而父亲和她(作者母亲),则一个饺子都没吃。为了儿女,活干得最多最累、吃得最少最俭,铁打的身子难免出问题。每念及此,一个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激荡着我的胸腔:父爱如山,母爱如海。

我们应该感谢所有曾经帮助、关爱过我们的人们,而我们最需要感谢的是我们的父母。常言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可普天之下有多少儿女读懂了父母的苦与乐,即便有朝一日自己升格为父母,也多会把满腔心血泼洒在自己的儿女身上。作者诚恳地坦白了因失孝而忏悔的心,读者可以感知他那无法解脱的歉疚与揪心的疼痛:

总是要把父母对我们的疼爱无休止地拉长去享受父母给我们的心怀和疼爱

因为这种疼爱河流样源远流长,我们便以为那疼爱是可以取之不竭的;因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所以我们也并不把那爱放到心上去。

直到有一天,长辈老了,父母病倒了,我们才明白父母和长辈,都早已为了生活和儿女、日子和碎琐,精疲力竭,元气耗尽

对父母和长辈生命的疏忽,如同我们常年在暗暗吮吸着父母和长辈的血液而当作可有可无的水。

现在,他们年迈了只能是赋闲的无奈和一日日的衰老时,甚或从他们迎面走来的日子里,只能是疾病和死亡时,我们该明白不光要为自己的事业、贪念努力和钻营,我们还应该把我们欲望中的努力拿出那么一丁点儿给他们,把我们十个指头中的二十八节指骨分出一节来,让他们使用和抚摸。应该让他们清楚地感觉到,他们这一生,是确确实实生过儿女、养过儿女、有着儿女的。

读到战争一节,因为作者参军,在中越战争爆发的一个多月里,作者一家和亲戚老少三十余口人,都住在我家,睡在又寒又硬的地上,吃大锅烧就的粗茶淡饭,一块儿收听广播里有关前线的消息,轮流着每天到邮局查问有没有我的来信,偷偷地去庙里,在各种神像的前面烧香许愿,为我祈求平安。而我的父亲彻夜不眠,夜夜起床,独自到后院的空地上,盯着夜寒通宵散步。我自己竟然突兀地记起并理解了,因我任性妄为而摔断腿时,母亲每日为我熬制骨头汤,次次端到我床前给我时忧伤的眼神;因我只因想看沙漠和骆驼而执意报考远离家乡的兰州大学时,母亲连续多日食欲不振、眼睛红肿。如今想来,父母脸上密密麻麻深似刀刻的皱纹,与我有太多的关系。如果重新来过,我这个儿子绝不再顽皮任性,可我的父母还能重新回到他们的青春时代吗!

父母健在的读者,为被提前警醒而深感庆幸,将暗自反省、用心珍惜亲人;已经失去的,只能沉湎于悔恨共鸣中,或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以自慰。

《我与父辈》是时下急需的忆苦饭。终于就在某一瞬间里,明白了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所有的辛劳和努力,所有的不幸和温暖,原来都是为了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与病死。

父亲领着我们,破冰过河去山沟里拉做地基的石头,因为车子装得太满,返回时车子陷在伊河当中从车上卸着一二百斤重的石头,一块块用肩膀扛到岸边父亲从水中出来的时候,他脖子里青筋勃露,满头大汗,手上、肩上、腿上和几乎所有衣服的每个部位,却挂着水和冰凌父亲因为哮喘,呼吸困难,脸被憋成了青色

读到四叔因仅有的一件的确良白衬衫洗晾未干,迟迟不能赶去参加工友家的婚礼、去喝那场他准备了许久的喜宴酒时,我想起我自己的父亲为了购买农药,曾经从村东借到村西、从村头借到村尾,借不到那关乎庄稼存活的五元钱,我体会到了同样的无奈与心酸,似乎开始有一点理解了父辈们,真的为了生存而挣扎。父辈们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流血流汗,总是为儿女争取着更好的生存、生活条件,他们共同推动着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

对于时下流行的有钱不够花幸福不快乐之怪象,《我与父辈》恰是洗涤心灵、驱逐魔障的妙方。虽然远离父辈遭遇的艰辛,我们仍可追寻他们的足迹,做好该做的,做好能做的,时以英国首相丘吉尔名言自省:我们通过索取来谋生,我们通过奉献来充实人生。

我想,《我与父辈》会悄无声息地提高许多人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会涵蓄地提醒人们有从其它角度看待问题的必要。或许都市社会里存在着对农村、农民、农民工这样或那样的偏见,我向来以农民的儿子这一身份为自豪。从乡村走出来的人,难免有些许自卑,但也会带着天生的自尊、善良和骄傲,他们身藏曲奇的故事、刻骨的经历和强烈而真挚的情感,历史和现实带给他们的苦难与挫折并不能摧毁他们的坚韧和仁厚。偏僻乡村的农民,极尽平凡和卑微,可又是一个堪用超凡去形容的尊贵的生命和尊贵的人。而《我与父辈》中大伯、父亲、四叔是万万千千父辈们的真实代表。

大伯正是那片林地中的那棵古而壮的树,因为他如牛如马地劳作,因为他如头羊、头雁样领着子女们为活着,并力求在活着中让子女们尽力吃得饱一些、穿得不那么破烂裸露些,并且在他们长大成人时,都能够有理由谈婚论嫁,有条件娶妻生子,我大伯在他不识字并且在他不善言谈的人生中,深深地明白两个字的含意和深邃,那就是尊严。

大伯站在他用一家人的血汗盖将起来的三间瓦屋的门口上,对他的六男二女的子女们说:房子盖起来,债也欠下了。人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欠,唯独不能欠的是人家的债。从明天起,我们一家人都重去拉石头、卖石头,尽快把人家的债务给还上。

大伯家的老五铁成参军,却非正常地死在军营,大伯一家知道消息时,已隔月余,鲜活的人儿已成冰冷的骨灰盒。大伯家,因为人死不能复活,因为部队干部说了一些安慰话,因为不愿毁了别人的前程,就随它去了,我们家遭灾了,就别让别人跟着这灾遭难遭殃了。我感到了大伯无边的善良和宽厚,感到大伯内心的苦痛仿佛一眼望不到底的井,可他所说所为的,却宽阔如无边的田野和大地。

知青下乡,被知青文学描绘成下狱,把一切苦难,多直接、简单地归为某块土地和那土地上的一些愚昧,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可在知青下乡之前,包括其间,那些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生活、生存,他们数千年的命运,又该如何评议?《我与父辈》以宽和的心态、委婉的方式告诉我们,大多数人所了解的真相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另一个真相。

从开篇到尾页,《我与父辈》字里行间流淌着浓浓的苦涩、苦难、心痛、心酸、忏悔、哀思、温情,是一本父母看了想给儿女、儿女看了想给父母的书,它用诚挚的情感、质朴的文字拨动着读者内心深处那根或已尘封的情弦,令心湖久久不能平静。

读《我与父辈》有感3000字


读《我与父辈》有感


《我与父辈》,阎连科箸,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说:“在我所有作品中,这是一颗钻石”。我还没有看过他的《日光流年》《受活》《最后一名知青》等,但我肯定,《我与父辈》已是我心中永恒的经典。其中某些情节,像发生在金庸武侠世界里的故事那样被我记牢;其中心酸心痛之处,亦感同身受、沉重真切。《我与父辈》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没有诡异离奇的惊悚悬疑,有的是亲切的泥土芬芳和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和哀思;不需要也不可以一口气读完,睡前一章或一节地读,让自己的思绪穿越到那个年代那片土地,在梦里体会那峥嵘岁月里的荒芜与苦楚,尽享作者珍贵的经历与感受,用真诚与挚情拂去灵台上的尘埃,平和浮躁的心,审察自身的原罪,让灵与欲回归本原的家园。毋庸置疑,较之当今泛滥成灾的快餐式读物,《我与父辈》无疑是一坛陈年佳酿,值得用心品尝,它是那样的浓郁醇厚,回味悠长。

作者自传式地从自己的童年开始写起,把读者带回到上世纪那个充满贫困与饥荒的年代,带到那片作者忧思难忘的乡土——河南嵩县的偏僻村庄,讲述了生活在那时那地的父亲、大伯、四叔艰辛坎坷、勤勉隐忍、平淡不平凡的人生。

在书中,作者倾注了大量笔墨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情呵护与天性般的付出,讲述了自己如何在长辈的庇护下成长。“很小时候…便总如尾巴样随在父亲身后。父亲劳作的时候,我喜欢立在他的身边,一边看他举镐弄锹的样子,一边去踩踏留在父亲身后或者他身边的影子。”我也记起了,直到我开始记事的年龄,父亲还要我像骑马一样骑在他的肩颈上,顶着我走亲戚或赶集。

然,子女的出世带给父母喜悦的同时,也带来解不下的包袱和负不清的责任。“…他们自做了父亲那一日、一时的开始,就刻骨铭心地懂得,他们最大、最庄严的职责,就是要给儿子盖几间房子,要给女儿准备一套陪嫁,要目睹着儿女们婚配成家,有志立业。这几乎是所有农民父亲的人生目的,甚或是唯一的目的。”

为了盖房,父亲和母亲“到二百里外的深山老林,去把那一根根杂木椽子从有着野狼出没的山沟扛到路边…”

在我读到“父亲为了这些,付出了他的健康,也付出了他许多的生寿”的刹那间,我的灵台前所未有的通透清明,我突然解开了我自己的父亲的父亲“饿死”之迷——一个?困惑了我二十多年的迷——幼时常听村里老人讲,祖父勇猛壮实,是个好把式,在我父亲七岁的那一年,无病无痛饿死了。我一直疑惑,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饿死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类似作者文中所述,“盖起房子的那一年春节,家里没有一粒小麦,没有半把面粉,是借了人家一碗污麦面粉让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每人吃了半碗饺子,而父亲和她(作者母亲),则一个饺子都没吃。”为了儿女,活干得最多最累、吃得最少最俭,铁打的身子难免出问题。每念及此,一个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激荡着我的胸腔:父爱如山,母爱如海。

我们应该感谢所有曾经帮助、关爱过我们的人们,而我们最需要感谢的是我们的父母。常言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可普天之下有多少儿女读懂了父母的苦与乐,即便有朝一日自己升格为父母,也多会把满腔心血泼洒在自己的儿女身上。作者诚恳地坦白了因失孝而忏悔的心,读者可以感知他那无法解脱的歉疚与揪心的疼痛:

“总是要把父母对我们的疼爱无休止地拉长…去享受父母给我们的心怀和疼爱…”

“因为这种疼爱河流样源远流长,我们便以为那疼爱是可以取之不竭的;因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所以我们也并不把那爱放到心上去。”

“直到有一天,长辈老了,父母病倒了,我们才明白父母和长辈,都早已为了生活和儿女、日子和碎琐,精疲力竭,元气耗尽…”

“对父母和长辈生命的疏忽,如同我们常年在暗暗吮吸着父母和长辈的血液而当作可有可无的水。”

“现在,他们年迈了…只能是赋闲的无奈和一日日的衰老时,甚或从他们迎面走来的日子里,只能是疾病和死亡时,我们该明白…不光要为自己的事业、贪念努力和钻营,我们还应该把我们欲望中的努力拿出那么一丁点儿给他们,把我们十个指头中的二十八节指骨分出一节来,让他们使用和抚摸。应该让他们清楚地感觉到,他们这一生,是确确实实生过儿女、养过儿女、有着儿女的。”

……

读到“战争”一节,因为作者参军,在中越战争爆发的一个多月里,作者一家和亲戚老少三十余口人,“都住在我家,睡在又寒又硬的地上,吃大锅烧就的粗茶淡饭,一块儿收听广播里有关前线的消息,轮流着每天到邮局查问有没有我的来信,偷偷地去庙里,在各种神像的前面烧香许愿,为我祈求平安。而我的父亲…彻夜不眠,夜夜起床,独自到后院的空地上,盯着夜寒通宵散步…”。我自己竟然突兀地记起并理解了,因我任性妄为而摔断腿时,母亲每日为我熬制骨头汤,次次端到我床前给我时忧伤的眼神;因我只因想看沙漠和骆驼而执意报考远离家乡的兰州大学时,母亲连续多日食欲不振、眼睛红肿。如今想来,父母脸上密密麻麻深似刀刻的皱纹,与我有太多的关系。如果重新来过,我这个儿子绝不再顽皮任性,可我的父母还能重新回到他们的青春时代吗!

父母健在的读者,为被提前警醒而深感庆幸,将暗自反省、用心珍惜亲人;已经失去的,只能沉湎于悔恨共鸣中,或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以自慰。

《我与父辈》是时下急需的忆苦饭。“终于就在某一瞬间里,明白了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所有的辛劳和努力,所有的不幸和温暖,原来都是为了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与病死。”

“父亲领着我们,破冰过河去山沟里拉做地基的石头,因为车子装得太满,返回时车子陷在伊河当中…从车上卸着一二百斤重的石头,一块块用肩膀扛到岸边…父亲从水中出来的时候,他脖子里青筋勃露,满头大汗,手上、肩上、腿上和几乎所有衣服的每个部位,却挂着水和冰凌…父亲因为哮喘,呼吸困难,脸被憋成了青色…”

……

读到四叔因仅有的一件“的确良”白衬衫洗晾未干,迟迟不能赶去参加工友家的婚礼、去喝那场他准备了许久的喜宴酒时,我想起我自己的父亲为了购买农药,曾经从村东借到村西、从村头借到村尾,借不到那关乎庄稼存活的五元钱,我体会到了同样的无奈与心酸,似乎开始有一点理解了父辈们,真的为了生存而挣扎。父辈们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流血流汗,总是为儿女争取着更好的生存、生活条件,他们共同推动着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

对于时下流行的“有钱不够花”“幸福不快乐”之怪象,《我与父辈》恰是洗涤心灵、驱逐魔障的妙方。虽然远离父辈遭遇的艰辛,我们仍可追寻他们的足迹,做好该做的,做好能做的,时以英国首相丘吉尔名言自省:我们通过索取来谋生,我们通过奉献来充实人生。

我想,《我与父辈》会悄无声息地提高许多人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会涵蓄地提醒人们有从其它角度看待问题的必要。或许都市社会里存在着对农村、农民、农民工这样或那样的偏见,我向来以“农民的儿子”这一身份为自豪。从乡村走出来的人,难免有些许自卑,但也会带着天生的自尊、善良和骄傲,他们身藏曲奇的故事、刻骨的经历和强烈而真挚的情感,历史和现实带给他们的苦难与挫折并不能摧毁他们的坚韧和仁厚。“偏僻乡村的农民,极尽平凡和卑微,可又是一个堪用超凡去形容的尊贵的生命和尊贵的人。”而《我与父辈》中大伯、父亲、四叔是万万千千父辈们的真实代表。

“大伯正是那片林地中的那棵古而壮的树,因为他如牛如马地劳作,因为他如头羊、头雁样领着子女们为活着,并力求在活着中让子女们尽力吃得饱一些、穿得不那么破烂裸露些,并且在他们长大成人时,都能够有理由谈婚论嫁,有条件娶妻生子,我大伯在他不识字并且在他不善言谈的人生中,深深地明白两个字的含意和深邃,那就是——尊严。”

大伯“站在他用一家人的血汗盖将起来的三间瓦屋的门口上,对他的六男二女的子女们说:‘房子盖起来,债也欠下了。人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欠,唯独不能欠的是人家的债。从明天起,我们一家人都重去拉石头、卖石头,尽快把人家的债务给还上。’”

大伯家的老五铁成参军,却“非正常地”死在军营,大伯一家知道消息时,已隔月余,鲜活的人儿已成冰冷的骨灰盒。大伯家,因为人死不能复活,因为部队干部说了一些安慰话,因为不愿毁了别人的前程,就随它去了,“我们家遭灾了,就别让别人跟着这灾遭难遭殃了”。“我感到了大伯无边的善良和宽厚,感到大伯内心的苦痛仿佛一眼望不到底的井,可他所说所为的,却宽阔如无边的田野和大地。”

“知青下乡”,被“知青文学”描绘成“下狱”,“把一切苦难,多直接、简单地归为某块土地和那土地上的一些愚昧”,“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可在知青下乡之前,包括其间,那些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生活、生存,他们数千年的命运”,又该如何评议?《我与父辈》以宽和的心态、委婉的方式告诉我们,大多数人所了解的真相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另一个真相。

从开篇到尾页,《我与父辈》字里行间流淌着浓浓的苦涩、苦难、心痛、心酸、忏悔、哀思、温情,是一本父母看了想给儿女、儿女看了想给父母的书,它用诚挚的情感、质朴的文字拨动着读者内心深处那根或已尘封的情弦,令心湖久久不能平静。

《我与父辈》读后感2000字-永远的存在


《我与父辈》里,连科老师从自己童年开始写起,字里行间是满满的朴实和暖意,不由得把人们的思绪带回到了上世纪那个充满贫穷和饥饿的年代。他用详实的笔墨和丰满的情感向读者讲述了生活在豫西农村里的父亲、大伯、四叔坎坷而平凡的一辈子,以及阎连科老师自己艰辛的成长经历,除了对那段沉重历史回忆之外,阎老师用更多的语言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浓的亲情和子女在父辈亲情之下获得的滋养与成长,以及对这种感情的感恩。朴实的叙述和文字的简约并不妨碍感受的恣肆与蒸腾,故乡、亲情在关于思念的名词竞技场上,永远是胜出者,而且永远与你锁定在一起,严丝合缝,牢不可分。无论走了多久,无论飞得多远,故乡和亲情如同拉扯着你飞行的线绳的另一端,撕拽着,紧绷着,剥离着,皮毛脱落直至血肉模糊,经历过的人是深深的共鸣,没有经历过的人则是一种灵魂的顿悟。

看着看着,我不禁潸然泪下。我的老家坐落在邙山脚下黄河之滨,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父亲兄弟姊妹五个,他排行老大,父亲当年16岁时就出去当兵,再后来转业到洛阳工作,母亲19岁那年嫁给父亲来到这个家中,长嫂如母,贤惠的她不仅要伺候生病的婆婆,还要带着叔叔、姑姑干农活挣工分。从我记事起,母亲每天从鸡叫起床就开始忙,到了晚上还要给一家人缝衣服做鞋子,从没有片刻停歇过。如今我的脑海中还经常浮现这样的镜头:昏暗的灯光下,母亲一边督促着我和妹妹学习,一边缝衣服,常常我们半夜醒来还看到她在灯下穿针引线。到了冬天,母亲的手冻得红肿还裂开长长的口子,母亲用煮萝卜水洗,然后抹上一层厚厚的猪油,还没好上几天,就又裂开。那时候生活贫困,为了给我们解馋,每到周日,父亲从洛阳回家,都会带猪肉饺子馅,母亲就会给我们包饺子吃,听母亲说,妹妹保准会吃多,躺在床上难受的哼哼着肚子撑,但下次依旧,我想这可能是馋的太狠,妹妹对吃撑想要屏蔽吧!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最难捱的还是寒冬腊月,凌晨5点多起床到学校上早自习,清冷孤寂漆黑的夜令人又冷又怕,我和邻居家的姐姐常常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身上有些微热,进到教室又宛如掉进另一个冰窟,里面没有取暖设施,窗户上破碎的玻璃上用报纸糊着,在寒风中咕咕作响。最怕的是下雪天,地面泥泞,怕棉鞋湿了坏了,就放在书包里,虽然穿上母亲织的毛袜子,再套上胶鞋,也无济于事,走到学校,脚趾早已麻木,已丝毫感受不到痛。为了取暖,大家就会玩一种游戏俗称挤谷堆,太阳出来时,在背风的墙下,大家背靠墙排成一行,互相挤扛取暖,谁被挤出就排在后面接着开始下一轮。那个倒霉小伙伴不小心把棉衣服挤破,回到家被母亲手中笤帚的招待。后来,在市里上了学,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庞大的暖气片,窗外寒风猎猎,窗内热浪习习,最初热的不习惯而被同学们嘲笑,我都是一笑释然,接着做自己的功课,奋笔疾书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这段经历如梦魇一般,根本忘不掉,我写的许多文章也是围绕着那段经历来写的,离开了这片土地,离开我的故乡,我似乎什么也不是,唯有来处,方有去处,就如同阎连科老师在《我与父辈》中写的我发现那块土地完全可以没有我,而我却不能没有那块土地和村落,没有我那块土地依然会遵循着它已有的秩序和轨迹,日出日落,岁月人生,而我若没有那块土地,我就不再是我了,没有那个村落,我就什么也不是,我是懂连科老师的,连科老师是懂我的,他懂得每一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曾经的我们不愿意再回那片土地,然而当时光折返、生命折返时,我们才发现深爱着故乡的仍然是我们。

如今我的父母愈发老了,他们回老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勤了,父亲患有轻度脑梗,经常头晕,然而只要回到老家就会减缓好多。母亲高血压多年了,每天必吃降压药,然而一回到她家乡,血压就降了下来,用母亲的话说,老家的空气就是好!为此,我咨询很多专家,但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我开玩笑的对父母说:这可能就是故乡效应,胜过任何灵丹妙药!有一次,父亲偷偷告诉我,母亲曾在三十年前随他到城里时就发誓再也不回来了,然而没过几年,她先是和父亲商量回老家整修老宅子,继而种菜种树。老家要修路,他们慷慨解囊资助;老家来了人,他们盛情款待;老家人有什么困难,他们尽其所能他们对故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举一动充满了牵挂和依恋!是呀,故乡情结如同一个人内心深处潜藏的一泓泉眼,既不会四溢,更不会干涸,而是一生一世的根植,一旦合适的时候,就如喷泉般一泻千里、难以阻挡,这不仅是中原,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家乡情结!我想这也是连科老师在《我的父辈》中除了亲情之外所表达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的主题。

正如阎连科老师所说:作为作家,他们永远都不会逃离对这片土地的爱,如果有让人读了不舒服的地方,那一定是他们对爱的表达方式不一样......

春华秋实,冬去春来,像一滴酒回不到最初的葡萄里,我们也永远回不到年少,在岁月的流逝中,从贫瘠拮据平凡的石块蜕变而出,我们的岛开出自己的花,润泽柔嫩,色质明艳,直至结出累累果实。走过昨天,走过追忆,走过流年,我也从花季少女到不惑之年,从绿衣蓝衫到航空蓝的追梦,无论时光荏苒,似水流年,我愿意始终秉承着自己的善意和暖意行走这个冷清但更长情的世界上,只因故乡和亲情所在之处,便是我永远得以思念的天涯海角。

天籁俱在,真情亘古,世间鸿蒙,初心永恒。著名散文家简媜说:深情是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而我们这群人对于故乡和亲情那份初心,可能必须要用一生的精彩和涅槃来演绎吧。

感谢阎连科老师,感谢《我与父辈》,感谢他和它能让我再次明晰来时的方向和最终的去处!

《我与父辈》读后感600字2024


“我与父辈”,这本书是我在许多应阅读的图书中选出的一本,接着,按照每天的阅读时间我翻开了这本书,起初我觉得很平淡,没有吸引力,但是我还是继续往下看,在看到清欠这一节上,我放慢了速度,像是一块有磁性的吸铁石,让我反复的停留在这段文章上。

主人公在文章中说到清理一下他所欠的债务,而这债仅是十块钱的数字,对于现在来说,十块钱并不值钱,花十块钱对于谁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事,可在那个年代十元钱好比现在的一百元,甚至更多。

在他父亲病重的时候只想看一场少林寺的电影,那时候十元钱就能够包一场,他曾经想实现他父亲临终前唯一的愿望,让他父亲亲眼目睹一下他一生都有些津津乐道,飞檐走壁的那种神话和传说,可是他没有这么做,是小气吗?当时的确日子过的很艰难,可是更重要的,不止是客观上的条件,是否能承受。而是从小没有养成那种体贴孝敬,因为那时候他身上有十七元钱,他是可以做到的。但他没有做到成为了他一身的遗憾。

他想到小时候,父亲劳动回来省一点吃的回来给他,可当时他独自“享用”不知道让父亲来尝一尝,父辈们常会说,燕子养儿一场,我曾听过这个故事,说的是燕子妈妈辛辛苦苦地把小燕子养大,燕子老了,飞不动了,小燕子扔下燕子妈妈自己飞走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的脸一阵热,好像是在说我似的。可怜天下父母,小时候,大人们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往我嘴里塞,就是为了给我们吃好,穿好,生活的好。过去他们的生活苦,所以现在想让我们生活的好一点。大人们一回到家,拿这个拿那个总是先给我吃,而我,自己拿进房间,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也没有想到大人有没有尝过,心安理得的自己吃起来,没有想到给他们吃一点,尝一尝。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奶奶给我讲的故事,和我爸爸同辈的一个小孩,他经常到爸爸家来玩,那时候吃的东西可没有现在多,仅仅是几颗枣子,奶奶分给了他两个。可他没有吃,看了半天,后来把一颗藏在口袋里了,我奶奶一直注视着他。原来他一直在比较着,哪个大,哪个小。最后他居然把大藏进口袋,奶奶跟他说,快点吃了吧。可他说,不,我要留一个大的给妈妈尝尝。这么一件小事让我奶奶感动了好久。

不但当时没有想到大人,就连现在,在大人面前有的时候也要耍耍脾气,让他们生气,真是太不应该了。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从小就要有爱心,爱长辈胜过爱自己。把父辈们的爱心延伸下去。

老师教育我们,要培养三自的能力,自辩,自理,自主,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发扬下去。不能像他一样让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

我将再次翻开《我与父辈》这本书,更加深刻的去体会书中主人公的心境。

我与地坛读后感10篇


经过细致的分类编辑为您整合了“我与地坛读后感”,每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总能带给我全新的认知。写读后感时掐准文章思想感情,才能写出有感悟的文稿,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2

人生最大的灾难就是心灵的灾难,如果心灵坚强,没有什么能让你流泪。

——题记

我的脑海里总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一座古老的公园,许多高大的杨树屹立于其中。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在草地上,形成一点一点的光斑。园子的角落里遗落着一口废弃的大铜钟,上面的文字已模糊不清。每一日,不论晴天还是阴天,总会有一群各行各业的人来到这个园子。——不错,这就是史铁生笔下的地坛。

最近趁着有空,我读完了《我与地坛》这本书。读完以后感触特别深。文章主要记叙了作者在地坛发生的往事,表达了作者对地坛的怀念。史铁生的一生坎坷不平。他21岁时,便失去了双腿,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五雷轰顶。在他23岁时,母亲又与世长辞了。从此以后,他便立志,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当读到“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时,我心中一震。一个身体残疾的人,面对这样的挫折却还能坚持写文章,想着自救,从困境中走出,这是何等的心态!如果我们总以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挫折还能将我们击溃吗?或许,我们经历的所有困难与挫折,不论它显得多么重要,在人生的长河中,都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

初一上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我因没有认真复习而考砸了。考完后有一段时间我总在反思和忏悔。现在回想起来,以乐观的心态面对它,就会发现,自己不应该沉浸在一时的痛苦之中,而应该吸取教训,为下次考试提供经验。失去预料的美好,我们却会得到意外的惊喜。就像如果你失去了太阳,你还有机会看到月亮;如果你失去了月亮,你更容易看见天上的繁星;如果星星也没有了,你可以享受宁静的夜空。

端正心态,方能战胜挫折!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3

江南的高温天悄然而至。街上行人似乎少了些,连楼下乘凉的居民们也不见了踪影。在盛夏的午后,翻开《我与地坛》,去寻一处清凉。

深蓝色的封面,给人以心旷神怡。手指触摸着封面上微微凸起的书名,觉出它对往事的述说。

书中讲述着史老先生的人生旅途。刚开篇,就出现了一座废弃的古园。这座古园历尽四百余年的沧桑,注视着史老先生的成长。也是在这里,他完成了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领悟,对未来的期待。

史老先生的青年时期,因为一场病,双腿残疾。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史老先生却失去走路的机会,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有抱怨,有不甘心,有失魂落魄。这样的时期,我们需要独处。于是史老先生找了一个宁静的去处,独自思考。正如他所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他在这个僻静的地方静静思考各种事情。

一开始,他觉得整日呆在这样的地方是逃避,是为了把自己的世界与外界隔绝。他在这里一连几年,看书、写作,确实好受一些。渐渐地他会一连好几小时地想关于死亡的事。终于,他弄明白了,一个人的出生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则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那一天迟早会到来。除了生与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所以,史老先生用了一生去诠释“如何活”。从双腿残疾到住院治疗、与死神垂死挣扎再到母亲的离世,最后他开始追逐梦想。他理解了“生与死”之后,便从病的阴影里走出来,活出了一片色彩。

他一生的经历归结为四个字“零度生命”,这就是他这一生精彩所在。生命本无意义,从零开始。但生命的到来并非平白无故,生命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要求意义。我们应该活出意义,有意义的生命才有色彩。生命的开端确为零度,在生命中也常有零度。每前行一段,我们需要回头看看,是否偏离了梦想的轨迹。这样的每一次回头就是走回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走。正如一叶孤舟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上行驶,漫漫长路,我们需要指南针的指引,一旦迷失方向,将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在人生路上,每一次零度的重温就是航海的指南针。即使我们走的每一步都很渺小,但每一次重回零度后再继续前进,就将离目标更近一步。

这是史老先生的人生。他用了一生的时间去感悟,这就是他生命意义的体现。

每个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历史上,成吉思汗的统一女真,秦始皇的统一中国,康熙、乾隆的“康乾盛世”;当今社会,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见义勇为,最美司机吴斌的恪尽职守,最美乡村教师吉思妞的无私奉献。甚至是植物、动物。每一草,每一木都为了生命的色彩而存在。毋庸置疑的是,每一个生命都从零点开始,又在无数次的回归零度中升华,去体现它的意义,描绘它的色彩。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辰,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平凡人,没错,但再渺小的生命也有它的意义。

唯一不变的,是“回归零度”。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4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5

19xxx,中国著名的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跳入了大海……

当然,这也许是一种文化的沉淀。日本人认为死是生的延续,死是道德的自我完善,是一种修身律己的行为。也许受到了政治环境的影响,xxx中,老舍被剃了阴阳头后就在美丽的西子湖畔结束了一生。

可是,为什么偏要无谓地让生命的沃土变成一片荒漠呢?

你们见过秋虫吗?它昼夜而鸣。因为它的生命那么短暂,它必须高密度地展示自己生命的价值。那么人呢?仅仅因为他们的生命比秋虫绵长而可以随意丢弃那千百个美丽得足以让人激动的黎明吗?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实事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我与地坛》

不错,体肉肤发,受之于父母。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从小到大,一个生命倾注了多少人多少的心血,尊重生命,是对这无数关爱的尊重。

更何况,作家是人们心灵的工程师。有无数的人因为被那些充满激情和生命的文学作品所鼓励,重新踏上人生的征途。可是当他们回眸的时候,发现自己曾经崇拜和向往的恩人已经凋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尴尬和痛苦。福克纳曾经说过:“作家的天职在于使人的心灵变得高尚,使人的勇气、希望、尊严、同情心、怜悯心和牺牲精神复活起来。”为了自己一个人的解脱,而丢弃了勇气、希望、尊严、同情心和怜悯心,让母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哭泣,让妻子从此独守空房,让孩子从此无法继续感受母爱或父爱,让读者大失所望,让社会失去人才,这一切值得吗?尊重生命,更是对他人起码的爱。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6

说实话,读过汪曾祺散文的轻逸潇洒,读过梭罗散文的自然空廓,读过林清玄散文的空灵明澈,却从未读过史铁生那般的痛苦中寻求解脱的挣扎。那么痛,又那么轻,像生命一样。痛苦中,轻盈仿佛就在那求死的一念之间。轻盈里,却藏满了属于生命的那一份沉甸甸的重量,重到肩背被压弯,重到灵魂都要破碎,重到亲手将它抬起的那刻世界都在为你而欢呼和嗟叹。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地坛里有作者对生命的全部思考。平凡人匆匆路过这荒芜的园子,四百年的时光,却未曾让这园子衰败。我想正是这匆匆过客们的生命印记赋予这座人类文明的产物能够历久弥新的生命力。这里来过一对中年夫妻,园子看着他们由中年步入晚年,见证岁月流逝。这里来过一对兄妹,感情那么深厚,却抵不过一句命运,将爱变得那么难那么难,背负着世人的指指点点,哥哥将痴傻的妹妹抱起,抱起血脉里鼓动的亲情,抱起生命里那一份沉重。这里来过一对母子,那是四年来好多好多个太阳落下的日子,母亲满怀焦灼地寻找着自己的儿子,找到了便在树影下看两眼然后转身离去,找不到便仍然独自忧心和害怕,而她的儿子正看着日影为残缺不全的身躯而疼痛不已,他们的目光追随着不知谁的背影,殊不知是生命中的阴影笼罩着他们。

在这里,在地坛,在这样一个荒芜却没有衰败的园子里,命运的齿轮推着平凡的人们向前再向前。

宿命的味道那么浓烈,让每个人都透不过气来。

史铁生在地坛里絮絮写下那些痛苦的心情,那些挣扎的历程,似乎满满都是阴霾。可光明依然从黑暗的夹缝中透过,刺痛人们的双眼。

“先别死,再活着试试看”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或许接受命运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或许接受苦难也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来人间走一趟,就是将酸甜苦辣咸都尝遍。

史铁生将所有苦难写成命运对他的修炼,其间有万千苦楚,他却挣扎着学会安然接受,然后再将平淡日子里的思考写成文字,为这个纷扰的世界留下一点哲思,留下一点痕迹,然后再如一滴水汇入大海一般,消失在这广袤的世间。

这其中我最爱那篇《好运设计》。作者用一整篇文章去塑造一个完美的人生。一个人生来荣华富贵、身体健康、天赋异禀,直到成人都顺风顺水。似乎他应该是最满足于现状最满足于自己的一个人。但我们不禁要想,一个人若事事如意事事顺遂,从未遇到苦难,也从未遇到挫折,那他究竟因何成材?即便他已成材,志得意满无所求之人,又如何拥有进取心再往前冲往前跑向前看?又怎么会有进一步的成就。似乎人生总要有苦难。可是拥有诸多苦难的人生又怎能算作“走了好运”?那么“好运设计”似乎又变成了一纸空文?

“所以你不能失去距离,不能没有新的企盼和追求,你一时失去了距离便一时没有了路途,一时没有了企盼和追求便一时失去了兴致和活力,那样我们势必要前功尽弃,那道阴影必会不失时机地又用无聊、用乏味、用腻烦和麻木来纠缠你,来恶心你”

然而作者告诉我们,要有“距离”。万事万物,都不可过满,始终保持一段与“梦想”的“距离”。距离产生追寻,距离让我们渴望靠近,渴望让我们勇敢地去奋斗,奋斗不息让我们的人生拥有非凡的意义。

在这样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里,我们背负着希望、压力、挫折、苦难、比拼、荣誉……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泥淖,让我们失去挣扎的力气,甘心沉沦。然而《我与地坛》告诉我们,苦难不可避免,正是因为苦难,所以我们拥有了与梦想的“距离”,也拥有了追逐与改变的勇气。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7

作者(史铁生)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里,对自己所看到的人生百态发出的感悟和思索,同时也回想母亲在世时的艰辛,痛苦而追悔莫及。结合种种场景,对生命作出了深度的思考和正视。

看完这篇文章,随作者对人生也有些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中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思索,对生与死的理解,真的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完美作品。

作者在他最狂妄的年龄失去了双腿,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失去双腿后对他来说是沉重的打击,亦如五雷轰顶。失去双腿让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出路,所有的不顺,所有的自卑,所有的痛苦让他痛不欲生、失魂落魄。每天面对这一切,他只有选择逃避与逃离,逃离的最好藏身之处就是地坛——这座古园,想象着躲进这古园里自生自灭,逃避现实乃至放弃生命的想法。也正是这种躲避让作者可以静下心来看清古园历经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变化与轮回,花开花落,植物竞相生长,生物的生机勃勃等等景象。当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

后面,史铁生不仅思考了自己的逆境,也深思自己瘫痪后对母亲的打击。起初他并没感受到母亲的痛苦,只是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和母亲的去世后,他感知到了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不易和心酸,现欲将好事相告于母亲时却无法实现。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决定将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何况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无数次地给作者鼓励,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从而坚强的活下去。

看完这篇《我与地坛》后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怒视那些面对挫折和苦难选择亲手扼杀自己生命的人,例如:莫泊割喉自杀、马利亚诺自给一枪自杀、海子卧轨自杀等等,追其之根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对生命的不重视。人的一生很短暂,也不会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很多的不幸与坎坷,不管我们是否身心健康都要勇于面对,勇于克服,如此所有的困难都不足为惧。要对生命负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史铁生用这篇文字书写了心路历程,给了我们前行的动力,让我们要善待生命……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8

那是一座废弃的园子,坐落在一个角落四百多年。它如一位暮年的老人,那样隐忍,琉璃、朱红、雕栏玉砌是当初年少气盛的凭证;如今,浮夸的,无力的,是剥蚀了,淡退了,散落了……剩下的,是苟延残喘。

这园子,是地坛。

那是一个悲惨的青年,出生在芸芸众生之中。他也曾豪情万丈,心头翻滚着热血,想要去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可怜!命运造化弄人。仿佛一夜间的事,青年的双腿瘫痪了,在最狂妄的年纪,留下了一生的残缺。

这青年,是史铁生。

缘分使然,他们相遇了——一个濒临绝望的少年与一座荒凉寂寥的园子。他们有着极尽相同的生命遭遇:盛开以后的凋零,喧嚣以后的死寂。他们拥有过同样华丽的过去,也承受着同样失意的现在。

正是有过同样苦痛的种种,才会让他们不期而遇,又相见恨晚——地坛用它的沉静、从容包容了史铁生的烦躁厌世。他们不尽相同的内蕴,就更像是那个荒园为史铁生准备好了一切——在一片浮华里为他设计了一个清幽的所在。每当史铁生脆弱的时候,去那儿,仅仅为了从一个世界逃到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嘲笑,没有怜悯,没有唾弃。他可以为自己疗伤,疗治另个世界带给他的心灵与肉体的伤害。

这样微妙的联系,让史铁生感受到了生命的希望与活着的乐趣所在。也正是这样的联系,让他开始用逐渐回暖的心去面对这个世界。

他感受到地坛暗涌的生命力,随处茂盛得自在坦荡的野草荒藤。地坛让他思考了命运,思考了人生,思考了归宿。他内心的情感一时间迸发了,他对于母亲的歉疚,对于母亲生前为他付出的心血的感激。如他自己所说:"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

史铁生在这座古园中写作、思索,在他眼中,地坛似乎有了生命。他会着眼于那里的一片落叶,一声鸟鸣,一只爬虫……在史铁生与这园子朝夕的十几年光阴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那个练歌喉的青年,那个苦苦等待的捕鸟人,那个让他迷恋的女工程师,那个怪诞悲催的长跑家朋友,还有那个令人惋惜的小女孩。他们坐标轴之上各自的生活轨迹都在地坛这一点与史铁生有了交集,他们彼此走进对方的生活,体味着上天为人人布下的曲折苦难。如他自己所言:"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就整本书而言,它在让我读到史铁生与地坛发生的种种的同时,也带给我思考——我们的生活不会处处都是好运。如果遇到了磕磕碰碰,那是必然,那是生活的设计。就如同我们不能设计自己的命运,但是我们可以设计该如何面对种种命运。在一些看上去很难过又让人绝望的坎面前,可能会挫败,会怨恨,会迷茫……但这是生活该有的样子,没有什么过不去。

书里有一段我印象很深——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在史铁生写下的这段看似平和朴实的文字之下,我感受到暗涌的命运长河,那条河曲折,有些地方甚至几近干涸,但这就是命运啊。我们不得不听从,又不得不接受,但我们对于那些不顺畅,是否能像史铁生那样坦然接受,并淡然对待呢?即使中间有挣扎着,但那不也是人生旅途中的旖旎的景吗?

或许史铁生体悟到了上天予他的恩赐,无比珍惜又时时不安地等待分别时刻的到来……

想到这里,思绪又慢慢被拉扯进现实世界里。回顾生活,确实,坑坑洼洼、烦恼遍地。但我只是笑笑,一并接纳这些荒芜。因为我坚信,当真正走过朝夕繁华之后,这些看似的种种苦难,亦是福祉。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9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史铁生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眼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会似寻常老楼大门般尖锐却不刺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会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续——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续。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精彩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生命就是这样不断轮回,无穷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会突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 …… 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我想,在史铁生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史铁生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0

读完那本《我与地坛》时,我想起文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深有感受。

一个失去双腿不能走动,只能手推轮椅,日日夜夜藏在地坛,观察地坛,能继续坚持生活下去,并且在妈妈鼓励下,让他重燃希望,写下了这本书,令人震撼的人。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还能坚持到底,体现在书中的那一个个的励志故事。我想,我们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读书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如张海迪、霍金;还有那些抗疫英雄、抗洪英雄,以及那些伟人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选择了与命运对抗,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艰难困苦。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和灿烂的人生。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比如我的暑假作文要求写6篇,我写了三篇后就搁笔不写了,妈妈在检查我作业时,发现我的作文没有完成,便问我:“你还有三篇作文怎么不写了?”我支支唔唔回答说:“我写不出来了,没有内容可以写的啊!”妈妈说:“那你也不能不写啊?这是暑假作业要求做的,你可以多阅读几本书写读后感,或者写随笔,人物、动物、植物,甚至日记等等都可以写的,只要你用心观察,多读多记就能写了么!你看看人家史铁生为什么写出那么好的文章,他的环境、身体条件都比你差,是因为他不怕艰难,坚持努力,才会成功。”妈妈还说:“我想信你,你只要努力,留下的三篇不但可以完成,而且能写的很好。”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鼓起心中的勇气,改掉自己的懒惰,坚持每天看书阅读,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寻找灵感,在我的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合集(10篇)


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让我们平静的看待各种事物,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中的情节让我有很深的感触。读后感通过分析文章的内容让人感觉内心的感受是有依据的。你知道如何写一份《百万英镑》读后感吗?读后感大全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1

很久之前就听说过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这一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但一向没有时间阅读它,今日有幸在课堂上观看了这部电影,感慨良多。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美国人亨利亚当斯因为一次意外变得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但却因为偶然的机遇,从一对富翁兄弟那里得到了一张价值百万英镑的支票,当“拥有”一张百万支票后,人们的态度和他的生活也所以发生了改变:不花一分钱白吃白喝,还有无数人百般讨好他,但当之后人们开始怀疑这张支票的真实存在时,以往的绅士淑女们便纷纷要与他划清界限,直到最终,一个月的期限到了,虚荣与光环褪去之后,亚当斯并非一无所有,反而得到了一份真挚的感情,这份感情,比任何支票的分量都重。

看完这部电影后,人们对金钱的狂热和崇拜使我震惊。电影中的人物不管是员工老板还是贵族富翁,他们的夸张表现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思想泛滥的典型行为。这张百万支票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了一种支配其命运的神秘属性,在这种商品经济关系下,经济过程不是人支配物,而是恰恰相反,成了物支配人,多么讽刺与可笑!

在影片中那样的资本主义世界里,金钱至上的观念表现得十分淋漓尽致,人们不会问亚当斯那巨额财产从哪里来,更不会怀疑他的财产是否是经过正当途径得来,有的只是赞美和结巴,在货币拜物教的充斥下,人们都显得麻木不仁,他们太过强调金钱的重要性,以至于变得唯利是图,人情冷漠,尔虞我诈,物欲横流。

一个身无分文,受人歧视的穷光蛋因为有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被当做了百万富翁,于是身价倍增,大受欢迎,这看似简单的故事其实蕴含着大道理,也在不断拷问着我们:金钱是万能的吗?在我看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金钱万能论是人们对金钱极度崇拜的一种变态心理,这种心理使得人们丧失了自由,成为了金钱的仆从和奴隶,能够说金钱支配着人们的生活和命运。

金钱对于我们来说当然需要,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我们能够喜爱它,但却不能崇拜它,因为对它的崇拜会将许多完美和真实无情忽略甚至抹杀,要明白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钱,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感情,诚恳,正直等等。影片在揭穿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和黑暗统治的同时,也为我们保留了一点完美:亚当斯与贝西亚的完美感情。在亚当斯最困难的时候,贝西亚没有抛弃他,一个月如期而至,亚当斯把支票交给最初打赌的两兄弟,在那两人感慨金钱万能时,贝西亚反驳说她是因为爱亚当斯这个人,即使他没钱也愿意和他在一齐,这些真挚的感情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事物,也是马克吐温的这部小说在幽默的背后想要告诉我们的人生真谛。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2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认为金钱是万能的,现实中我认为金钱绝对不是万能的,金钱万能论是非常错误的。金钱能买到床铺,却买不到睡眠;金钱能买到食物,却买不到口味;金钱可以买到书本,却买不到知识……金钱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但是这些都是虚假的,最真实的还是人坦荡的生活。就像亚当斯一样,他失去了金钱,但是他依然乐观的生活着。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即使你很有钱,也不见得你肯定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3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

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

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在这部电影里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

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

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

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4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门斯,是美国密苏里州人。马克·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在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笔下,用夸张的艺术手法讽刺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贪婪面目。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5

寒假期间,我看了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十分风趣。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

穷小子亨利·亚斯当意外获得了一张百万英镑支票。由于这张支票数额巨大,无法兑换,也就是说,并无实际用途。但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获得了一个好职位,也获得了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了美人芳心。最后故事以喜剧收场,但却令人感慨万分。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20世纪的英国,和当时英国人对金钱的崇拜,对地位的崇拜。有的英国人为了巴结有钱人,竟让有钱人在他们开的小店里随便吃。然而那时候的英国人却看不起穷人。当亨利是穷人时,别人都很歧视他,当亨利有了那张百万英镑时,他们又开始向亨利献媚。这完全是两幅不同的脸面。可见当时的英国人对金钱的看重。我很喜欢看这本书,这本书很有意义。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小说。上课时老师就对我们讲,马克吐温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很会讽刺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亨利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有两个很富有的兄弟,因为一个约定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钱。亨利最后用这钱在一个月内成了百万富翁,并且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问当时社会上的人,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有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

我认为不一定!

有钱买不到友情,还有可能失去友情;有钱买不到快乐,还有可能失去快乐。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或背叛自己的家人?或不惜生命的代价?那时的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跟现在的人是无差别的。

现在有些少年沉迷电子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向父母要钱,一次,两次,三次,最后成了迷途少年。

这本书指出了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们要通过金钱比地位的高低,比身份的上和下……

我们不能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迷惑,更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我们要让金钱做我们的工具,真正为我们服务!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7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8

今天,我读了《百万英磅》。它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开始对他很刻薄,而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老板的态度一下子180度的转弯。为什么当你变得有钱了,别人对你的态度就不一样了?然后,他又去了服装店买衣服,没人理睬他,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店员就马上是另外一副态度了。为什么有钱人就有人巴结,没有钱了就会遭人冷落呢?当他有一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时,一个个陌生人却会像哈巴狗一样围着你转,讨好你。

有时候,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是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团团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就出门,服务员就会爱理不理,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得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买彩票?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得事,比如:帮助许多需要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大房子住;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着。

爸爸曾经跟我说:做一个内心真正快乐的人比做一个有钱人强得多。因为你没钱也很快乐呀。内心的快乐比物质上的快乐更加的珍贵!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有钱人,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快乐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那么,没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照样能快快乐乐的活着。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9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1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2

百万英镑作者将那些见钱眼开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当饭店小老板瞟到那一张钞票时,给吓傻了,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以全副身心贯注着,羡慕不已;衣衫褴褛的亨利跨入服装店时伙计见亨利如此落魄,推三阻四的,不肯接待亨利,等亨利将那张钞票拿出来时,伙计脸上霎时变成了满是蛆虫似的笑容,看了直让人恶心;而服装店的老板为了巴结亨利说了一大堆让人恶心的话。在亨利说你得无限期等我付钱时,老板竟然说:“无限期这几个字还不够劲,您得说永远永远——那才对哩!”老板的奴性在金钱的面前的面前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对有钱人的惧怕和卑躬屈膝比比皆是。前不久,一辆宝马车风驰电制般在解放路飞奔,一不小心撞倒了路边的小摊,小摊的主人向车主索要赔偿,车主不肯,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突然,一位天真无邪的小男孩跑了过来,大声叫道:“我看见了,是你撞到了人家的摊子,你因该赔偿。”小男孩的母亲慌慌张张地冲过来连忙向车主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您被放在心上。”说罢,不由分说的扯起孩子的手,急冲冲地走出人群。真不知道小男孩会不会对母亲的行为感到失望。

金钱不是万能的,人的正义和尊严不是钱所能买来的。我希望人们能在金钱和权力的面前收起虚伪的笑容,挺直脊梁,堂堂正正的做人。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3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义工支付自己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最后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后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

让我印象最深的部分是:亨利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5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整本《百万英镑》。我深深地震惊于这份智慧的力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创造出了一笔财富。

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主人公原本是一个一贫如洗,但又富有智慧的青年。机缘巧合,正好有两个富豪打赌——一个赤贫却富有智慧的青年能否用一张兑不开的百万英镑生存三十天?并偏偏选中了他。而他则不但非常快乐地生活了三十天,还为自己获得了一笔财富。

的确,在我们生活当中,有许多靠智慧而发家致富的例子。比如我们熟悉的互联网之父马云,他提倡的网上购物,让大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因此成为了中国首富。我们中国有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名字叫华西村。为了改变村中的生活环境,一位干部提出工业化生产,不能只靠农业生产的意见。再结合众人的智慧和努力,终于把原本的贫穷,变成如今的富裕。这难道不是靠智慧改变的吗?所以智慧是财富的源泉,智慧可以铸就财富。如果你只有财富而没有智慧,那么你最终还是会变得一贫如洗。所以好好学习吧!获得更多的智慧为了自己的进步,为了自己能创造出财富,更是为了社会的进步,让祖国更加富饶。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6

《百万英镑》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全文短小精悍,语言简洁、幽默、犀利。作者对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

主义观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批判。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感叹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7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实其内涵。

《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赞叹。

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 篇10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刮刮乐?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得到。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合集10篇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读秘密花园,可以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那么,你会不会写秘密花园读后感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1

秘密花园是一部文学著作,主人公是一个人见人厌,长相平庸,脾气暴躁,的一个叫玛丽的女孩,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她的父亲是一个富裕的商人,母亲一天到晚只顾参加聚会。另一个主人公叫迪肯,迪肯带给了玛丽快乐和真挚的友谊,让玛丽感到来自朋友之间的关爱从此玛丽性情大变,活泼开朗,勇敢大方。这本书最重要的人是科林。科林家里很富裕。他是小少爷,由于体弱多病,到长大也没得到很好的治疗。所以他对自己的生命也不抱太大希望。迪肯和玛丽却给了他真挚的友谊,鼓励他珍惜生命,这使他对生命重新燃起了希望,使他的身体慢慢好了起来。玛丽、迪肯和科林真挚的友谊使我感动。

我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真挚的友谊,并守护着我们自己的秘密花园。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2

今天,我和姐姐去书店买了本书,书名是《秘密花园》。刚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完全沉浸到小说中的世界了。

书中讲述了玛丽、柯林、克拉文先生和老花匠本〃威瑟斯塔夫的转变过程。一开始,这些人像当年这部作品刚问世时美国权威的书评杂志评论所说的,这是一部“几乎都是写些不正常的人的作品”。在他们眼里,生活就像玛丽刚进秘密花园时所看见的一样,全是灰蒙蒙的,但是,一个叫狄肯的男孩子却从花园里几乎枯死的树枝里看见了一丝绿色。于是,狄肯和玛丽将花园中树上的死枝条割掉、还挖树根和松土,让新鲜的空气能够往里面灌。春天来了,濒于死亡的花园恢复了生机,玛丽的坏脾气也由此变好了。原先柯林与玛丽之间有冲撞,柯林也因为看到了变化后的秘密花园,他也慢慢觉醒、振奋了,最终像约克郡的任何一个男孩子一样健康,平稳地生活着。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狄肯的妈妈,一个叫苏珊〃索尔比的女人,她生育了12个儿女,她是一个美丽、善良、聪明、细心的女人。当她得知玛丽有厌食症时,给她买了一根跳绳,让她去室外锻炼;当她知道柯林有很坏的脾气,经常发火时,就通过梅德洛克太太之口告诉柯林一番大哲理;她还劝说阿奇博尔德〃克拉文先生回到了米塞尔斯威特庄园,看到了健康的柯林。

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它留给读者的是深深的`思索,其中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感人。故事情节感人,书中的人物也感人。我想,哪怕是最挑剔的读者,读了这本小说也同样会深受感动,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使许多人沉浸其中,使其成为了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著作。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3

假期,我读完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作者是美国的伯内特,讲的是小女孩儿玛丽的故事。

玛丽一出生,就被交给了卡米拉保姆,她的父母很少管教她,她变成一个脾气暴躁、自私蛮横的小女孩。她九岁时,亲人都在一场霍乱中去世了,她被接到了米舍原庄园,克莱温先生成了他的监护人,在知更鸟的引领下,他发现了一个荒芜已久的秘密花园。他还认识了迪可恩和他的小动物们,她学会了用园艺工具,学会了挖泥、锄草、种花。

迪可恩能与动物交流,玛丽非常羡慕他,他们一起买花籽种花。花儿变得都特别娇艳美丽。他们一起帮助科林,让他恢复健康,让他多去户外呼吸新鲜空气,鼓励他勇敢地站起来,教他做体操。科林相信魔法,每天举行仪式,坚持围绕花园走一圈。玛丽学会了关心照顾别人,为他人着想,收获很多。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让她变得活泼开朗,长得也越来越漂亮,像朵小玫瑰,脸颊变得红润了,不再像以前面黄肌瘦了。

我特别羡慕迪克恩。他有很多动物朋友,懂得每只动物的心,不管晴天雨天,他都会跑出去,看看有没有遇到灾难的动物,有了就把它们带回家养着,他不像我们一样把动物关在笼子里,他让动物自由地奔跑、飞翔。小鸟会把自己的家告诉她,狐狸告诉他家里有什么新鲜事。他还懂园艺,怎么种花,怎么拔草,他都知道。他知道的事情特别多,还善于观察。

读了《秘密花园》,我收获很多,学会了关心照顾别人,为他人着想。要想健康,要多去户外呼吸新鲜空气。多多笑一笑,保持愉快平和的心态。

我真想有一座这样的花园,整天在这里嬉戏玩耍,和大自然亲密接触,无忧无虑。

这是一个不一样的秘密花园。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4

一次,妈妈买了一本书——《秘密花园》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连门都找不的花园,有一个叫玛丽的小女孩无意中找到了花园的钥匙,并且找到了花园隐藏的门,渐渐地,玛丽爱上了这个花园,她和两个小男孩一起在花园里重新栽花种草。原本一个任性的女孩——玛丽,在这个花园里改掉了这个坏毛病,原本一个虚弱的男孩——柯林,在这个花园里变得很强壮。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不要遇到困难就想退缩。有一次,爸爸教我骑自行车,我坐上自行车,就立刻叫爸爸拿住后座位,不要放手。当我开始骑的时候,还是骑得比较稳,后来,爸爸突然放手,我就心急如焚,生怕摔倒,最后,我还是摔在了地上。第二次骑得时候,我又摔倒了,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想起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所以我又爬起来继续骑自行车。虽然摔了好几次跤,但是我并没有放弃。 是呀!做每件事都要勇敢面对,就像玛丽一样,遇到困难永不退缩。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5

一阵微风吹过,我仿佛闻到了秘密花园传出来的香味。你们问我我在干什么?我在看一本电子书,《秘密花园》。

《秘密花园》这本书讲了一个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因为战乱丢下她自己逃跑了,于是她只好跑到自己的亲戚家去。

亲戚的妻子种了一个花园,可是有一天,妻子却不幸在花园已死亡了,于是那个亲戚把这个花园视做杀死他妻子的花园。

他把钥匙埋在了地下,谁也不允许进去。而那个女孩在一只知更鸟的帮助下,找到了那个钥匙,于是一个尘封了十年之久的花园被她打开了。

然后她认识了一个叫迪肯的小伙子,他很乐意帮他打理这个花园,并且和动物友好相处。亲戚家的继承人科林是个小男孩

他一直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后来小女孩和迪肯让他鼓起勇气,勇敢地活了下去。而那个亲戚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公开地打开了大门。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只要你的心是善良的,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完成的,这个小女孩以前脾气暴躁,但是到后来她脾气就很友善了。

我们应该像小女孩儿和迪肯一样,乐于助人,不伤害小动物,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而且,我们应该像他们一样去帮助别人。

而我们也应该去学一下科林,因为科林之前是很堕落的,他不相信自己能活下去,但是,那个女孩儿还有迪肯让他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我们都应该向科林那样子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

《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以后的生活不太一样了,更美好了,更棒了。感谢你,《秘密花园》,你让我知识多了起来。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6

今天我看完了《秘密花园》,这本书里面的主角有玛丽,迪肯,科琳,玛莎,这书里面主要讲了:玛丽本来脾气很不好,然后她被送到了别人家,可是她又被送到了一个庄园,她在那里听说克雷文先生和克雷文太太,在他最喜欢的花园的树上荡秋千摔下来,第二天克雷文太太就死了,再接着克雷文先生就把钥匙埋到了土里,把门也给拆掉了,再然后玛丽就住在了克雷文先生的楼子里,她在那里认识了玛莎,又认识了迪肯,最后才认识科琳。

哦,对了我还忘告诉大家,玛丽搬进克雷文先生的家后,她就发现了克雷文先生埋的匙和根本没有把拆掉的门,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内容很神奇,我觉得好看。我下次看完《鲁宾逊漂流记》,我也会给大家讲的哦,拜拜。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7

《秘密花园》是一部关于“内心成长秘密”的小说,一部被公认为无年龄界限的文学精品。

《秘密花园》的情节精彩曲折,语言平易近人而又极其传神。文章主要讲了在一场霍乱中使性情乖戾的玛丽成了孤儿,她只得被送往远在英国的约克郡的密素斯特庄园和姨父克莱文先生一起生活。克莱文先生伤心妻子之死,变得阴郁古怪消沉遁世,他的庄园里有上百间被锁闭的房子,有十年不许人人进入的秘密花园。玛丽意外地在知更鸟的帮助下找到这个秘密花园的大门和钥匙,并且,她还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哭声,吸引着她去探索庄园之谜。玛丽在迪肯的帮助下,使荒芜的花园重现生机。不久,被认为离死不远的庄园小主人科林也参加了进来。大自然的力量改变了一切,长年笼罩在阴霾之下的古老庄园及其主人也一同获得了新生。

这本书告诉了世人:生活可以无比美好,也可以无限精彩,关键就在于你的态度。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一个世纪以来,这本书被不断地再版,而且还拍摄成了各种各样的电影、话剧。有无数的大人和孩子都非常热爱这本书,这说明,美好的心灵是人类永远也舍不得丢弃的。

这篇小说的灵感来源很偶然。1909年,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在布置自己家花园时,突发灵感,觉得那些盛开的花草仿佛能读懂人心灵的秘密,一部小说的雏形开始在脑中酝酿,这就是《秘密花园》。

通过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通往理想和命运的路不只是一条,明白了人们不能盲目的去相信那些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准确判断而得出的结论,它还使我懂得了真诚、勇敢、善良、自信。这座心灵的花园,是一个魔镜,折射着每个人的命运。我们要找到那把埋藏的钥匙,开启这座封闭的花园,让它复苏,让它生长,让它生机盎然。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8

如果你爱听故事?又对秘密有着强烈的好奇感的话?那你一定会非常喜欢这本书——《秘密花园》。

《秘密花园》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自私、专横的英国小姑娘玛丽,当父母不信病逝后她被送到她舅舅克兰文家里居住。在那儿,她无意中获得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又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隐藏的小门,并和仆人玛莎的弟弟——聪明能干的迪肯一起在花园里栽花种草。后来,庄园主的儿子柯林也参加进来,他是一个多病、瘦弱、脾气暴躁的小男孩,天天跟个小王爷似的。在这个美丽的花园里,玛丽和柯林改掉了所有让人讨厌的坏毛病,最终玛丽长成漂亮、可爱的姑娘,柯林长成了健壮、帅气的小伙子。这一连串的小故事生动有趣,令人手不释卷,看到最后让人觉得意犹未尽,其实这里面还蕴含着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那就是要把自己身上的坏毛病全部改掉,做一个优秀的孩子。

在这一点上,我比不过我们的主人公玛丽和柯林,他们长到我这么大,令人讨厌的坏毛病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所以他们成为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而我却做不到。我以后一定要知错能改,更要做一个懂礼貌、守规矩的好孩子。我一定要把我冲撞长辈和他们斗嘴,这个坏毛病改掉,因为我们的主人公现在就是如此,我们要向他们俩看齐。

一个好习惯要21天才能养成,但是一个坏习惯,能在一刹那或一瞬间就能养成的,和我一起做一个好孩子吧。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9

有句话有句名言说得好:“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确是这样。这学期我阅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被书中的情节深深感动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中几个代表人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惯坏了的孩子——玛丽和科林。他们自私专横、霸道、乖张,谁也想远离他们,他们似乎要什么有什么,而他们真正缺少的是爱。他们共同的遭遇是父母不喜欢他们,没有给他们一点爱,只是一味满足他们的物质需求。第二类是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孩子——迪克。他热情、阳光、善良、开朗,能和任何人成为朋友,也是小动物亲密的伙伴。他很贫穷,而却拥有世间的真爱——父母之爱。正是这两种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他们不同的性格。

美国的白涅德夫人笔下的“玛丽”并不是一个美丽而讨人欢心的女孩。由于她从小以来一直都是由她的奶妈、保姆照顾的,所以小小年纪就十分骄纵任性、娇生惯养。没有人喜欢她,她也没有任何的朋友,就连她的母亲也对玛丽不理不踩。当刚失去双亲的玛丽来到克雷曼庄园时,她是个既寂寞又孤僻的小女孩。然而,随着自己生活环境的改变,和在无意中发现的一个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她的生活态度有了转变。从此以后,玛丽的人生观念不一样了,在与迪克相处中学会如何照看植物、动物的同时,也学会了如何去关心别人。读到这里,我不禁感慨:友情的力量多伟大啊!孩子不可无友。自然的力量更是奇妙,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应该让孩子走进大自然,亲近大自然。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要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秘密花园读后感与启示 篇10

没有了快乐,也就没有了成功的喜悦;没有了失败的泪水;没有了一切的情感。

《秘密花园》是20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代表作之一。这是一本关于友谊,决心和毅力的好书,也是一部展现孩子心灵的魔法书,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和激情,对心灵和成长的探索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这个故事的女主角玛丽是一个只有10岁的小女孩。一次突如其来的瘟疫后,成了孤儿的她,不得不辗转到远在美国的姑父克兰文家生活。后来,她在无意间发现了被封锁十年的秘密花园。原本性格倔强的小女孩深深爱上了这个花园,她和佃户的儿子迪肯一起在里面栽花种草,性格也渐渐变得开朗。接着,玛丽又发现了同样性格古怪,常年卧病在床的表兄,庄园的少主人科林。迪肯和玛丽把科林带进了秘密花园,他们在花园里嬉戏,看着各种花草茁壮成长,渐渐地,科林也恢复了健康与自信。从此,整个庄园洋溢着幸福与欢乐,而一直在外远游的克兰文先生也回到了庄园。他赶快去了秘密花园,孩子们正在捉迷藏。克兰文勋爵和儿子重逢,玛丽也已成为他家族的一员。

面对一件小事,心态不同,人生的道路也不同。记得有一次,爸爸对我说:“从今天起,你每天下午都必须跟我去跑步一小时。”“啊!那还不给累死!”我仰天长叹。爸爸却笑着对我说:“虽然可能会很累,但是长久下来,你会锻炼出一种毅力,而且能强身健体,还能……总之好处多多呢!”“哦,是吗?”我长叹一口气,说:“好处多多为什么不是散步呢?唉!”尽管如此,但仍每天坚持跑步。不过还真是,自从我跑步以后,就几乎没得过病呢!

其实,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快乐,而失去了妻子的克兰文先生也是如此,他将那曾经给妻子修建的花园上了锁,并挖了坑把钥匙给埋了。或许他认为这样随着时间流逝,会将这一切给淡忘掉,但并没如他所愿,“大多数时候他都出门在外,在米瑟斯韦特的时候就把自己关在西边楼里,除了皮切尔不见任何人。”而最后来到花园的克兰文先生却得到了快乐。

别再逃避快乐了,别在坚守痛苦了!我们应当正视快乐,接受快乐。

秘密花园是在快乐中降临,在痛苦中封锁,又在快乐中开启!正如伯内特所说:“有花园就有未来,有未来就还活。”

让我们一起正视快乐,战胜困难,战胜生活……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合集10篇)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完作品后我们对他的作品变得更加了解更加深刻。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去写呢?以下内容“《老人与海鸥》读后感”是读后感大全特意分享给您的。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1】

动物是有灵性的,也有自己的爱恨情仇,自己的感情世界。读了《老人与海鸥》我被海鸥对老人那份令人震撼的情谊为之所动。

起初我只是认为海鸥是一种吉祥鸟,是海上的“白翼天使”海面上拥有他们点缀,才美丽。可是,在这篇课文中,我对着一群吉祥的天使,有了全新的认识。当我读到海鸥的鸣叫里,老人顿挫抑扬的着什么。侧耳细听,原来是亲昵的变了调的地方话:“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我的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我想说:这位老人对海鸥的情感太深了,真让我敬佩。当读到水面上跃起了两只海鸥,向老人飞来。一只海鸥脚上过然闪着金属的光,另一只飞过来在老人手上啄食。他只有一只脚停落实不得不扇动翅膀保持平衡。看来他就是独脚,老人边给他喂食,边对她亲昵的说这话。念到这,我不禁浮想连篇:一只海鸥飞过来,停在老人粗大的手掌上啄食。过了一会一只海鸥儿又对老人亲昵的拱拱老人的脖子”。

啊!多么和谐的一幅画面,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感情多么真切。当我读到“过了一会儿,海鸥们纷纷落地,竟在老人的遗像前后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时,那令人流泪的画面跃然纸上:那群海上的小精灵们静静地站在遗像周围是那么的严肃。它们都低垂着头,定定地庄严的望着遗像上的老人才,大概是它们察觉了老人以往的不动,大概知道老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平日那位老人已离自己远去了,可是,海鸥们唯一能做的只有为老人守灵。多么感人的一幕!当读到:“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进,我们好不容易才从这片飞动的白色漩涡中脱出身来时衣服难忘的画在我的脑海中定格:动物也会有感情。

老人,你和海鸥真是我们人类感情的象征,你们真是我们的榜样。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老人与海鸥》一文,我体会到了人对动物的爱,动物对人的爱,也更多的体会到了人与动物能和谐相处,共享一片蓝天。

这篇课文通过老人生前喂食海鸥、呼唤海鸥的名字,与海鸥亲切地说话等细节的描写以及老人死后海鸥在老人遗像前翻飞、盘旋、肃立、鸣叫等悲壮画面的描写,表现了老人对海鸥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

每当我读到当我们不得不去收起遗像的时候,海鸥们像炸了营似的朝遗像扑来,此时,青蛙,我会想十多年来老人像赶赴约会似的,每天到翠湖边去喂海鸥,和海鸥相依相随。久而久之,海鸥与老人结下了深厚情谊。所以当老人去世时,海鸥们不忍心离开和自己相处了十多年的亲人。每当我读到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近,我们好不容易才从这片白色漩涡中脱出身来,体会到海鸥们舍不得离开老人,它们在用自己特殊的方式表达对老人的留恋和不舍。

学了这篇课文,我感悟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深厚的情谊。我们人类要和动物和谐相处,共同扞卫我们的地球家园!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3】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对海鸥有着无法割舍的感情;有这样一位老人,他拿出自己退休工资一半以上的钱为海鸥买饼干;有这样一位老人,在他与世长辞后有一群白翼天使为他守灵;他就是海鸥老人吴庆恒。

海鸥老人吴庆恒生前孤身一人,每年冬天步行二十多里到昆明去看海鸥是他唯一的寄托,给海鸥喂食,与海鸥嬉戏,风雨无阻,因此,他与海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老人还给海鸥起了一个个朴实的名字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老人对海鸥的亲昵,对海鸥的爱,我们都能从这些名字中看出来。每到太阳偏西,海鸥们要到滇池去休息,老人没法再和海鸥一起,只好等到次日,心中充满了对海鸥的期盼和留恋。

老人去世了,海鸥们围着放置在翠湖边的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它们一定是发现与它们相处了十多年的老人今天与往常不一样了,于是它们用声声鸣叫呼唤着老人。它们在老人遗像前翻飞着,然后纷纷落地,在老人的遗像前站成两行,默默肃立着,像是在为老人守灵。

吴庆恒老人因年老生病而离开了我们,在他逝世前的五天中只吃了一碗面条,他要为海鸥省钱,要为海鸥买吃的。不幸的是,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就这样匆匆离开了。

看着吴庆恒老人对海鸥的热爱,我想到了一些不负责任的狗主人和猫主人们。他们因为一时的兴起而成为了猫和狗的主人,并在最初时非常喜爱、疼爱它们。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主人们开始厌烦起自己的宠物,甚至将它们丢掉,导致了大街小巷上那么多可怜的流浪狗和流浪猫。

我们都要像吴庆恒老人一样,爱护动物,爱护我们的好朋友!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4】

一位朴实和默默无闻的老人,让我明白与真切地体会到了老人和海鸥那种别样的感情。

也许人和动物之间的情谊并不是那么伟大,但是这位老人做到了。每一只海鸥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常是他对海鸥叫的名字。无论春、夏、秋、冬,老人始终没有放弃给海鸥送餐,与海鸥相伴。

人少的地方,是海鸥的领地。老人说:海鸥最重情义,它是幸福鸟、吉祥鸟!这句话也使我感觉到了老人为何如此喜爱海鸥的原因。

十多年来,一到冬天,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老人去世了,作者把老人最后一次喂海鸥的照片放大,带到了翠湖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大不一样,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过了一会儿,海鸥纷纷落地,竟在老人的遗像前后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

老人背着那个蓝布包,撮着嘴,好像在呼唤着海鸥们。老人的画像永远印在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我的记忆里。

或许这个让人过目不忘的感人故事正是证明了人与动物可以和谐相处。甚至可以称儿呼女。《老人与海鸥》的故事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5】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老人与海鸥》,我深深地被这篇课文感动了,原来人世间还有这么奇异的事情,原来海鸥真的这么有灵性呀。

一只海鸥飞离昆明前一天用自己才明白的方式在老人帽子上连续歇落五次,向老人绝别。更绝的是海鸥用它们特异的感觉觉察到老人已经离开了人世,在老人遗像前翻飞、盘旋、肃立、鸣叫等独特的方式表达对老人的思念和不舍。让我明白了海鸥真的很有灵性,它们有记忆,有感情,并懂得感恩。

一位普通的老人,褪色过时的布衣、褪色的蓝布包、退色的塑料袋,告诉我们他并不富裕,但老人却能用十多年的冬天,每天步行二十余里来看望、喂养他的老朋友,和它们交流。

十多年的时间让老人视海鸥如子女,海鸥也视老人为家族的成员。我深深地被他们的情感感动着,是呀老人是善良的,海鸥也是善良的,他们用自己善良、纯洁的感情告诉了人类,动物与大自然的也是一样有感情的、懂得感恩的。只要人类用最善良、纯朴的爱来关怀、爱护动物与大自然,那么动物与大自然也会用最伟大的爱来回报人类,这样人类才会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6】

本文的主要人物就是老人和海鸥,讲述了他们是如何像亲人一般的伟大的爱。

这位老人每个冬天都要去看望海鸥们,而他自己已经把海鸥们看作是自己的儿女。而他自然给每位儿女取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名字,有“独脚”“红嘴”“老沙”“公主”·····而且海鸥们也把老人看作是自己的亲人。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老人毫不吝惜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还经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钱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所以老人每月三百零八元的退休工资有一半以上都用来给海鸥买吃的,为此,老人平时几乎舍不得花一分钱坐公交车。他为了让海鸥吃好,他自己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食物 ,而自己却节约下来给海鸥吃。可见老人与海鸥的情意有多么的深呀!可是最后,老人去世了,当大家把老人的遗像抬过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海鸥们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然后它们竟然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

这张照片就是那时候老人喂海鸥的照片,瞧海鸥们吃得多欢呀!可是老人的背已经弯了下去。为了纪念老人,专门为他可以一尊雕像,来纪念老人。

这位老人的名字就是吴庆恒!海鸥们和我们将永远将他记在心中!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这件事发生在昆明的翠湖公园,是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一件事。

在一个冬日里,翠湖公园总会有一位老人,他的背已经驼了,穿着一身褪色的过时布衣,背着一个褪色的蓝色布包,他拿着一个褪色的塑料袋,塑料袋里面装的是给海鸥吃的食物。这个老人不是来游玩的游客,他每逢冬日,他都会从城郊徒步步行二十余里到翠湖公园,只为了给海鸥送餐,给海鸥做伴。这位老人每个月的退休金有三百多元,可是绝大部分都给海鸥买吃的了。老人知道,海鸥最喜欢吃饼干,一斤饼干四块五毛钱,老人毫不犹豫的买了,可自己奢饰品只有两毛一袋的香烟。

对于一个老人来说,记住并在很远的距离内认出一个人或者是动物是很难的,这个老人却把海鸥一个一个的名字都记住了,可见海鸥在老人的心中是多么重要啊!

一场悲剧忽然降临——老人去世了,人们把老人的照片放到翠湖旁边,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大群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与以前都大不相同,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一样。海鸥们轮流从老人的遗像前飞过,像前来瞻仰遗容的亲属一样。老人的“儿女”们纷纷落地站在老人的遗像前排成两行,肃立不动,好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

我被海鸥的这种让我意想不到的行为感动了,我以前一直以为动物对人类的感情很少,读了这篇课文我才知道动物其实对一些人类的感情是很深的,这些人是保护过动物、爱护动物、把动物当成自己的家人的人。我们一定要把动物当成自己的家人,爱护它们、保护他们。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8】

当我们不得不去收起遗像的时候,海鸥们像炸了营似得朝遗像扑过来。他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的那样近,我们好不容易才从这片飞动的白色旋涡中脱出身来。

这是老人与海鸥一文中的一段情节。读到这里,你是否会和我一样流下眼泪?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位老人和海鸥的故事。老人没有亲人,每到冬天他就和海鸥相依相随;这位老人一个月只有三百多元退休金,一半要给海鸥们买饼干。他每天都要徒步行走二十余里从城郊赶到翠湖边,不舍得作五角钱一次的公交车,自己只抽三角钱的香烟。衣服,蓝色布包,就连装鸟食的大袋子都用的褪了色。十多年了,一到冬天,老人必来。拿着装满鸟食的大塑料袋,赶到翠湖给海鸥喂食。这样的日子以坚持就是十几年呀!这位老人和海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老人去世了。

我们把老人最后一次喂海鸥时的照片放大,带到翠湖边。海鸥们看见,突然朝遗像扑来,连声鸣叫。过了一会儿,海鸥纷纷落地,竟在老人遗像前后站成两行他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

读到这里,我再也控制不住感情的闸门,眼泪在一次流了出来。

从这篇美丽的文章中,让我看到不如说是老人美好的人性,倒不如说是海鸥美好的品性。而更让我激动不已的是,在这美好的人信与美好的品性之间相通着的东西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融,原来是那样的美好,如此动人!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9】

学过了《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我写了一篇读后感,最让我感动的是:

“当我们不得不去收起遗像的时候,海鸥们像作了营似的朝遗像扑过来。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进,我们好不容易才从这片飞动的白色旋涡中脱出身来。”从这段话中我体会到海鸥非常舍不得离开老人,它们正在用特殊的方式来留恋老人。

“这位老人每天步行二十余里,从城郊赶到翠湖,只是为了给老人送餐,跟海鸥相伴。”我读出了老人对海鸥的深情厚谊。

“他背已经驼了,穿一身褪色的过时布衣,背一个褪色的蓝布包,连装鸟食的大塑料袋也用得褪了色。”从中我读出了老人衣食很简朴。

“老人顺着栏杆边走边放,海鸥依他的节奏起起落落,排成一片翻飞的白色,飞成一篇有声有色的乐谱”从这段话中我读出了老人和海鸥之间的默契、配合和谐。

“在海鸥的鸣叫里,老人抑扬顿挫地唱着什么。侧耳细听,原来是亲昵得变了调的地方话——”独脚“”红嘴“”老沙“”公主“……”从这段话中我读出了老人给海鸥起名,把老欧看作自己的儿女,写出了他们之间的友谊。

只要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老人对海鸥就像婴儿眷恋着母亲的怀抱一样

《老人与海鸥》读后感【篇10】

本文《老人与海鸥读后感3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学习了这篇课文《老人与海鸥》后,我感受颇深。老人十多年来的坚持让我感动,老人善待动物的美好品质让我赞叹不已。十多年来,一到冬天,老人便从城郊来到翠湖公园,给海鸥们喂食;十多年来,风雨无阻,老人已经把海鸥们都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真是人与动物之间的一个感人故事。

可是终有一天,老人去世了,翠湖公园再也没有老人辛勤的身影了,再也没有那熟悉的“啧啧······”声了。老人就这样离我们远去了,但是它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品质,一种人与动物之间最美好的感情,一种人与动物用心灵去沟通的情感。

飞舞的海鸥依然扇动着它那洁白的翅膀,此时,在老人的心里仿佛也飞翔着她的“孩子们”,一群被老人一一起了名字了海鸥。如果人们都能像这位老人一样善待动物、爱护动物,那么就不会有许多的动物濒临灭绝。那位喂海鸥的老人——吴庆恒,平凡而又伟大。虽然他已经走了,但是他依然活在我们心中。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10篇


读后感大全主题栏目精选:“我与地坛读后感”,敬请访问。

读后感,是我们读完一些书籍或文字带来的启发和心得,也叫作读书笔记。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心中常有波澜。读完之后想必你一定有许多想说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写作品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我与地坛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

我正式读《我与地坛》时,是两三年前的时候了,我有了一点思想,也在思考生与死。我问妈妈为什么活呢?人生既苦又短有那么多烦心事。妈妈却告诉我,她的生命负有责任,她要照顾姥姥、姥爷,还要抚养我长大。她现在因这两件事活着,若死了,便没尽到责任。我不解了,一个生命活着的信念竟像马套在车上一样毫无自由,但却无法反驳这看似“无道理”的理由。于是,我开始读《我与地坛》了,读了一段便哭了,一直哭到读完文章。残疾史铁生的失魂落魄缓缓埋入我心中。他的母亲出现了,儿子走后,她仍呆呆地站着,想着儿子,想他的明天,又想他的今天,担心着在病中痛苦挣扎的儿子。她不愿儿子得病,更不愿看到儿子放弃生命。作为母亲,她真的能改变什么吗?她仍然做着该做的所有事,没放弃,努力着。实在等不下去了,儿子究竟怎么样,他到地坛了没?情绪是否恶化?于是偌大的园子里,不知母亲走过多少焦灼的路。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母亲永远不平凡。

在一次谈话中,聊到了《我与地坛》。我说:“我有一次在家哭了,是因为我看到了史铁生所说的’有过车辙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脚印……’我感到我在一些事上不听母亲的话,给母亲带来了麻烦……”说着我又哭了,我真的哭了出来,好像心中什么东西被点燃了,那火扑不灭,火苗在大脑里一蹦一蹦的,泪水不住地涌出来。

那时,我不小了,不是孩子那样说哭就哭,也能勉强控制情绪,但是《我与地坛》总有一种让我哭的东西,也许就是母亲吧。史铁生冲母亲喊:“我可活什么劲”是有原因的,原因不在他。而我和母亲的争吵,无一不是我的过错,而我总喜欢苍白地狡辩。

很是奇怪,为什么《我与地坛》成为了我的泪点。是对生命的感悟吗?可这需要冷静地思考,哭的情绪波动是极大的,并不冷静。那又是为什么?现在,我猜应该是对母亲的愧疚。我看到史铁生在明白母亲时的追悔莫及,便觉得我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有一种紧迫感。再看到母爱的珍贵、无私、包容和呵护时,不禁反思自己的行为给母亲带来了怎样的`担心、悲伤、和心灰意冷。

也许我已长大,可哭的时候仍是个犯错的孩子。如今我知道哭是没用的,我该去做一些事情,别让等待,成为遗憾。

随着年龄的增长,继续思考生存、死亡和生命。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2

有时候面对如此大千世界,或是灯红酒绿或是尔你我诈,都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体会人生真正的价值。

史铁生,一位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面对命运的残酷,仍不屈不挠,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写出了《我与地坛》的一部引人深思的散文。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他曾想过轻生,因为对他来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在面对命运的滑铁卢时谁都没有预料到今后的生活要以各种姿态去度过,刚开始的史铁生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后来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对于一个母亲而言,她不仅为孩子失去双腿而感到悲痛,还为不能为孩子分担忧愁以及不知如何去开导鼓励孩子而感到自责和苦恼。

然而正是这一位伟大的母亲,陪伴着史铁生度过那一段艰难的岁月,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看着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母亲何尝不饱含着千刀万剐之痛,面对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的儿子,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在史铁生独自一人去地坛时,母亲却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母爱是宽容的,也是无私的。

史铁生在地坛里时,在那一座废弃的古园里,看遍春夏秋冬,感受四季变化: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白雪。即使他体验了更多的人生痛苦,当仍然在命运中挣扎时,他还是选择去体会人生价值。地坛里的他自省,也在反复沉思,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地坛对于史铁生而言,是心灵的家园,还是一片净土,纵然是遍地萧条,但那里空旷,宁静,使他暴躁的心情逐渐平复下来,使他的心灵沉淀。荒芜但并不衰败正是这一个古旧的古园,看似沉寂,萧瑟之中的那种历史沧桑和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识。史铁生由此看到了生命的希望,同时这样的史铁生也让我看到了自然的美妙生命的意义,古园里一花一草一木都是生命,让史铁生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

在现实生活中,亦或许就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人遭遇着命运的滑铁卢,有的人选择轻生结束自己短暂的生命,以不让家人或关心自己的人担心为由自以为高尚的手法就能让他们减轻痛苦,然而不然,人生下来就是要面对一定的挫折,你不可能一帆风顺,当然你也不可能一直摔倒在地,当遇到命运的滑铁卢时,我们应该有摔倒了仍往上爬的勇气;有不畏惧命运勇敢往前冲的魄力;有面对任何诱惑仍坚持不懈的毅力。曾在微博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小男孩因打游戏被父亲骂,承受不住便从窗口跳了下去,以此来抗议父亲,这不仅引起我们的深思,难道生命就是让我们用来抗议是非的吗?难道面对不顺心的事就要拿生命开玩笑吗?父亲的责骂这一点小挫折与史铁生面对失去双腿的悲痛比起来简直不堪一击,但史铁生仍然鼓起好好活下去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的信心与勇气,对于我们来说这些小挫折又何尝不能好好解决。

没有任何事情是一成不变的,当你静下心来,一个人慢慢的揣摩感受,随心随性,人生的酸甜苦辣总是会随风消散,与其埋怨人生的苦痛,还不如停下脚步细细品味。人生总是要面临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看你是选择一猝不起还是选择顶着暴风雨去迎接你不可得知的未来。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3

母爱不是香醇的茶水,也不是浓郁的咖啡,只是一碗平凡的白开水。母爱是一个甜美的字眼,它可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一句嘘寒问暖;是一个充满鼓励的掌声;也可能是一个饱含深情的拥抱。

《我与地坛》这本书流露着史铁生对母亲的留恋,每一个字似乎都在倾吐着母亲对他不平凡的爱。尤其是在史铁生写作刚刚卓有成效时,他与母亲却早已阴阳两相隔,“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让我潸然泪落。母亲有着这样一个原本风华正茂却在一夜之间突然瘫痪的的孩子,背负着整个家庭的命运,为了儿子的双腿治病,负债累累。她的离开好像是因为上帝不忍心,而把她召回去吧。他想起曾经合欢树的晃动的树影,想起自己再也看不到已经有房顶一般高的合欢树,想起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想起童年的事,想到失魂落魄的自己,想起当年母亲在临死前临终的话语,生活了下来,母亲的影子依旧在他的心里隐约地晃动。

倘若世界没有了困苦,世界还能够存在吗?要是没有了愚蠢,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命运?也许这是上天的安排,这是多么一位平凡的母亲,又是多么一份不平凡的爱。

同样是一天,作者正想去地坛里度过新的一天,他拿好书,摇着轮椅,突然发现自己的东西忘了,于是赶紧回去拿。他小心翼翼地转过轮椅,看到母亲站在院子前,眼睛旁边红肿着,似乎对儿子的回来没有任何反映,水哗哗的眼睛直视着儿子,好像在谴责自己的过错,又好像在祷告上帝保佑自己的孩子。也许在那个时候作者只会厌烦母亲这样的做法,然而当母亲长眠于地下时,当他回头,也只能看到枝叶飘落,秋风习习。

每当秋风瑟瑟,大雁北归时,作者常常回想起北海的菊花,常常回想起曾经的母亲。在作者双腿瘫痪后,脾气也随之变得暴怒无常,死的念头频来入梦。母亲那时候也常常肝疼整宿都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一天,母亲跟作者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带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流露出央求的神情。“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的话,就明天?”母亲说,作者答应了,让母亲喜出望外。虽然这个时候母亲还大口大口地呕吐出鲜血,但她依然去了,这也就让母亲永远地离开了,就在他临终前,依然坚持用最后一口气说:“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话音刚落,黯然逝去。又是一个秋天,作者和妹妹去北海看了菊花,看到了菊花泼泼洒洒,高洁浪漫的样子,让自己好好活,顽强的活……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延,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作者虽然来生孤独,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也因破碎而成片段,但母亲还依然在他的心中晃动,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中,激励自己活下去,永远,永远…………

我也有一位母亲,常常与作者一样让母亲顾虑、焦躁和担心,将自己能做的事都重压在母亲的身上,但我与作者截然不同的是,母亲依然在我的身边,帮助我,呵护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是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是母亲给予了我们温暖,母亲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形影不离的朋友!我们要珍惜眼前的幸福!

小学的一天,不知哪来的一股怨气,让刚刚起床的自己心情坏到了极点。没有吃早餐便背起书包怒气冲冲地去了学校,那天正好轮到我站岗,我拿着本子站在学校门口,还是心不在焉。在快要下岗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母亲拿着糯米团子站在门口,召唤我过来,我一把拿过糯米团子,涨红了脸,气哄哄地把糯米团子扔进了垃圾桶。现在看了这本书,怀念起当时自己的幼稚,也倍感羞愧,既然母亲给予了你生命,你也应该以加倍的感恩回报母亲,感谢母亲对自己的抚养。

怀念曾经,母亲将我们带到了人世间,一把屎,一把尿地帮助我们,打理着我们的生活,一句句最质朴的话语里无不感受出那份对儿子的爱。母爱像蜡烛,奉献青春,用自己的青春灌溉我们幼小的心灵;母爱像大雪中的一件皮衣,供给温暖,呵护我们长大;母爱像甘泉,为我们添加成长的能量;母亲像一枚指南针,在你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和道路。我们既有一份力量,就应该用每一分力量去回报母亲,感恩母亲这样平凡的人,给予了我们不平凡的爱!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4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普希金(后记)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5

我的父亲母亲——《我与地坛》读后感1000字:

依稀记得学生时代,我们的语文课本中学习过《我与地坛》中的一个节选。那时候小,读不懂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这次专门查了作者史铁生,一位命运多舛的作家。1969年,与习近平总书记同批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后来创作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北京,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结合在了一起,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

我比较喜欢散文,篇幅较短,表达的感情和思想却深刻。这篇文章最触动我的便是对母亲的描述。特别是这一场景“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母亲的猝不及防,也是作者“我”内心的猝不及防。正如史铁生写的“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长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多心疼这位母亲,她的爱,只能默默地忍受;泪,只能悄悄地拭去;心,只能暗暗地挣扎;人,只能渐渐地老去。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常常犯这样的错误,就是忽略父母的爱和感受。这让我想起了朱自清《背影》中那个努力拖着肥胖身子攀爬月台的父亲;让我想起了前几日看到的电视节目《我家那小子》中大张伟说“我们在外打拼都是报喜不报忧,其实父母也是报喜不报忧,他们不想给我们添扰”;让我想起为了过去每回开学回学校,那大包小包妈妈早早准备却因为行李重硬是被我拿出行李箱的食品和用品。二十几年来,我总是匆忙地追赶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将父母一次次定格在目送我离家的路上。对于父母的爱似乎维系在隔三差五的一通电话上,而电话的内容却依然是围绕着我吃没吃好、休没休息好上。在父母的观念里,永远都是“你过得好,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孝顺。”正如龙应台《目送》中写的“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父母能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日子更是有限,然而关切的眼光一直伴随在我们左右。苦恼时有父母的抚慰,高兴时有父母的分享。读后感·父母的爱,往往细腻如空气,我们习以为常的享受着,却很少考虑过“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不必非要等到条件好了,等到有时间了才去见缝插针的关心他们,鸟儿都知道反哺,羔羊都知道跪乳,更何况我们人。我们对待父母亲应该像苏岑说的“久处不厌,闲谈不烦;从不敷衍,绝不怠慢。”作为子女我们无法选择父母,但是很庆幸的是,这一生我的父母选择了我。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6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7

这本书是因为原来语文书上《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就一直想读的书,后来用百度阅读读了一半,因为我不喜欢看电子书,就一直想看实体书但是没有看,正巧语文课让写读后感,正好书单里有这么一本没看过且想看的书。我本身对于散文并不是很感兴趣,毕竟散文很平淡,不想小说一样情节曲折,富有戏剧性。但是一直都想看看史铁生的生活和对于人生的感悟会是怎样的,我不否认这里会有一定的好奇心和猎奇心理,因为他是一名残疾人。

史铁生对于儿童心理的剖析更是令我震惊。《我的幼儿园》一文中,孩子之间互相打闹,分阵营玩游戏,其中会有叛徒,为了避免惩罚,还会去讨好、奉承领头的孩子,一个小小的幼儿园就是成人世界的缩影。《M的故事》更是令人同情。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女孩无心的一句言论,被同伴喊骂说是反动,小女孩没有了朋友,一家人都担心会被大喇叭通报。为了能和伙伴玩,她悄悄拿出家里的糖分给那些孩子,他们得到一块糖还不足够,还不断威胁要求更多。我看到这里很是气愤,长大后的小女孩说,她给其他人糖,是为了让他们离开,家长也可能发现糖少了,但是没有人说出来。童言无忌但却伤人。

史铁生对感情的描写也是很感人的。最经典的就是《秋天的怀念》,“我”与妹妹之间对母亲的怀念,双腿刚刚残废时“我”对母亲态度不好的愧疚。还有母亲去世后,舅舅没能看到母亲最后一面的遗憾,令人动容。史铁生说自己人生的主题是“残疾与爱情”,可书里对于爱情的描写是含蓄的,我从书中看到的,却是友情带来的他对生的希望。史铁生卧病在床期间只希望有朋友来看他,朋友之间互相玩闹,便可暂时忘却痛苦的现状。朋友们也情深意重,一有时间也常去看望他。医生对他也很好,为他转到好一点的病房里。他的写作之路,也是由朋友柳青的一句话开启的。作家朋友们也会送给他更好的轮椅。友情的力量在这本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史铁生作为长期在死亡线边缘游走的人,书中的内容不免过于沉重,有些东西是无法用文字和语言描写叙述出来的,而且一些深奥的思想也难以读懂,有些晦涩。史铁生在《想念地坛》中也写道,有人也会去北京的地坛去看他,或去像作者一样寻求宁静。但是地坛如今已经改变,那个宁静的地坛已经一去不返。而且,“我与地坛”中的地坛并不单纯只是一个建筑,而是作者内心的宁静之处。史铁生不在地坛,但地坛在史铁生。

但是这本书确实读的还是有点艰难的,果然我还是不太喜欢散文。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8

残废两条腿的感觉是痛苦的,是无法承受的,作者想过任何事,包括生离死别。在地坛中,他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无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他总会去那儿,因为在那儿。他总能思考和发现很多东西,他的母亲也总到地坛去找他,虽然是悄悄的,作者也明白,但他仍对母亲抱有一丝惭愧。想想看,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做着喜欢的事,即使再怎么伤心,也能得到一丝丝的安慰。人生就像舞台,演着即兴的剧本,遇见不同的人,即使乏味的演员总能让自己发光起来,生命也是,总不能轻易放弃吧。

楚怡妈妈:

“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的确,谁能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而说的,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有谁去充当的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这是史铁生在文章第五节讲到的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的故事,从而对人的命运进行了阐述。作者在这荒芜冷落的园子里坚持了xx,在这园子里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身份的人,将他们的人生遭遇描写的很透彻,那对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饮酒老头、女工程师、长跑家,身份不一样的他们都肩负着不一样的人生和重任,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上帝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给你打开了一扇窗。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9

读啦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史铁生推着轮椅缓缓地进啦园子。他想寻找生的理由,或者死的解脱。一个返乡的知青、一个失业的大龄青年,一个多愁善感的大脑,再加上一个高位截肢不得不依靠透析机活着的现实,史铁生的命运真是多舛!母亲悄悄地跟进啦园子,落日的余辉把她慌慌张张的影子拉得悠长,满脸的焦灼终于在看到儿子的一刹那散去。她就这么怔怔地盯着儿子倔强的背影,又怕他蓦地转身发现自己,便远远地守着、藏着。地坛的风翻动着安详的落叶,轮椅的车轮轧过青青草坪,母亲瘦削的脚印散落在地坛的角角落落。一位焦急的母亲,一个雕塑般的儿子,共同凝成啦一个千年的守望。一天又一天,十五年的日子就这样看似平静地过去啦。这便是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描述的一幅令人难以释怀的景象。

所有的无奈和悲怆都源自一个现实:儿子在二十岁这个“最狂妄”的年纪突然截瘫啦。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和事业的人,却先迎来啦残疾。天塌啦!他成啦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当时的史铁生想到啦死。殊不知,儿子所有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是要加倍的,“她是怎样的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一个痛苦、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面对着一天天长大、却更加孤僻内向的儿子,已经身患绝症的母亲不知度过啦多少个空落的白天和不眠的黑夜。只是这一切,儿子在母亲去世后才逐渐体会。

每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总是神情肃穆,喉咙里有个莫名的东西在来回嘀咕,胸口憋闷之极,眼泪就潸然而下,父亲的样子便清晰地浮在眼前。八年前的冬天,父亲在我“最狂妄的年纪”上猝然离世。那时,二十三岁的我刚刚走出村子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花花绿绿的高楼大厦在带给我新奇的同时,也挑动起啦一颗早不安分的心,我精力旺盛,骑着一把破旧而快乐的单车把梦想洒遍整个城市。然而,几乎一夜之间,父亲没啦,就像一座山的底座突然下沉,我心底某个巨大的东西被猛然抽走啦。我不忍回忆2001年除夕那天那一刻,那一刻父亲想对我说的很多很多,但是病魔已经不容许他多说一个字。他把自己56年人生的最后一瞥留给啦母亲、姐姐和我。之后,他的瞳孔便逐渐放空,一双饱经沧桑的泪眼挣扎着,却终于不听使唤地闭上啦,永远地闭上啦。父亲的灵魂在那一年、那一天最隆重的时刻升起、飘走,留下啦全家无尽的遗憾、对未来的恐惧和对他永远的不舍。

那些年,我因过去猖狂而生的深深自责和子欲侍而亲不待所带来的无边痛悔,几乎带走啦我所有的眼泪和对未来的希望。每天下午,我总是摇摇晃晃地骑车到二环边上,找个没人的角落,坐着、站着,又坐下……这个世界熙熙攘攘,却没有啦我的父亲!在辗转反侧的深夜、在若有所失的傍晚,父亲那白发苍苍的脸庞总是似有若无地出现,然后淡去,终于无形。史铁生写到:“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呀,迷迷糊糊我听见啦回答:‘她心里太苦啦,上帝看她受不住啦。就召她回去啦。’”难道我的父亲也是由于受苦太多被上帝召回?他像天下所有伟大的父母一样,有着低调的自信,坚忍的意志和对儿女毫不张扬的爱。在乡下干啦一辈子民办教师的他,自幼丧父,节衣缩食,养家糊口,数十年风雨交加,有几次濒临饿死的边缘。如果上帝赋予众生均等的苦难,我想他早就应该苦尽甘来、颐养天年啦。他勤劳善良一生,却不想会以这样一个残酷的方式来结束人世的苦难。

为啦父亲,我发誓要活出个人样来。这种念头从八年前出现到现在依然清晰可见。诚如史铁生所言,“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太真实啦”。我开始全面审视自己的过去和将来,对自己的不满与日俱增,逐渐进入一个狂躁奋斗的时期。我不知道以怎样的方式来“使父亲骄傲”,只是频繁地更换专业、不止一次地谋划变动工作。我无法确定现在自己慌慌张张所撞开的这条路是不是父亲所希望我走的那条路?那条路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是衣锦还乡的荣贵,还是家财万贯的显赫,抑或是内心的豁达、坚强以及与人为善的真诚?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可以让一切回归本真。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在母亲去世多年之后,终于明白:“我用纸笔在报刊上所撞开的那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盘点自己的人生经历,突然发现,自己八年来的奋斗,在“使父亲骄傲”这个外衣的包裹之下,并没有完全剔除那些世俗功名的念想。唯一能够让父亲欣慰的,就是自己在生活面前所一直具有的积极姿态,和逐渐形成的坚韧、宽厚、真诚和豁达。读完书,我掩卷长思,我想那些所谓的名、所谓的利,就像地坛上空那鸽子的哨声、冗长的蝉歌和空旷的啄木鸟声一样,早就应该在时光的流淌中一起逝去啦……

于是,我再一次想到啦地坛。地坛的风轻轻拂过四季,轮椅上倔强羞涩的少年在内心的安宁中变得坚强无比;一位失去啦父亲的儿子在悲愤的奔波中逐渐长大。古殿檐头的风铃摇个不停,可是那些受尽苦难、大爱无疆的父亲母亲们却永远地走啦……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會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會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會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我与父辈》读后感作文700字_高三读后感


《我与父辈》读后感《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合集10篇


在我们找不到前行的方向时,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确定目标。读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仿佛在与伟人对话。此时我们可以抽出一些空余时间将读后感记录下来。那么你最近是否想要写一篇老人与海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老人与海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1

茫茫书海,找寻我爱的书。看来看去还是《老人与海》让我最记忆犹新。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一部中篇小说。《老人与海》写的是一位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要饿死了;但他仍不肯向大海认输,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英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深处走,但老人依然不放手,即使没有食物,没有帮手,他依然坚信自己可以抓住它。经过了两天两夜的斗争,他终于杀死了大鱼,把它拴在船边。这时许多鲨鱼已经闻到了大马林鱼的气味,成群结队地来到老人的船边,疯狂地抢夺着老人的战利品;老人不得不把它们一一杀死,到最后他只能用一支折断了的舵柄做为武器,但大马林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只能筋疲力竭地拖着一副大鱼骨头回家。老人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渔夫虽然年纪大了;但他仍旧不放弃生命,努力地生存,用自己的力量去征服大海,我被他那坚持不懈,勇于奋斗的精神感动。

冯梦龙曾经说过: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吧。一只蜘蛛在屋檐下织网,刚织好了一半,突然起了风,将蜘蛛网吹断了,蜘蛛没有放弃,而是重新织了起来,又一阵风吹来,将重新织出的网吹断,蜘蛛只好再重新织网,就这样,蜘蛛不停的织网,风不停地吹断,蜘蛛一连织了七次,风一连吹断了七次,蜘蛛第八次织网,终于成功了。

做事情不经过几次挫折,怎么能成功呢?

是啊,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挫折,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勇于奋斗,坚持不懈,不向命运低头,即使身处险境,也要奋斗,不要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我们笑对人生,乐观的过着每一天,命运总是会为你开启属于自己的一扇窗户。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2

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平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的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或许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

老人圣地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这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也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份童心,一份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了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了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作品是没有局限的,作家却是有局限的,作家的精神是没有局限的,作家的人却是有局限的,海明威在留下思考的同时,也留下了耐人寻味的话:我试图塑造一位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一片真正的海、一条真正的鱼和真正的鲨鱼。如果我能将他们塑造得十分出色和真实,他们就将意味着许多东西。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3

“既然你不想做奥数题,那你就把这本书看完吧!”爸爸一边怒气冲冲地向我咆哮,一边把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重重地扔到我的面前。我知道爸爸的脾气,于是,我只能压抑着自己的脾气翻阅起《老人与海》这本书来。

起初我是很不情愿地看这本书的,但是,看着看着,我竟被故事的内容不断地吸引。在海明威的笔下,我若有所思,我渐渐明白了爸爸让我看这本书的真正意图。

老渔夫圣地亚哥是一个无亲无故的老头,他整日驾船出海捕鱼,可是之前的八十四天里一无所获。他住在破旧的棚子里,很多渔夫都爱拿他开玩笑,他唯一的朋友只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子马诺林。因为老渔夫连续多日没有收获,小男孩的父母都不允许他再跟着这个倒霉的老头。让人感动的是,小男孩并没有忘记这个贫苦无助的老朋友。小男孩陪老渔夫聊天,给老渔夫送吃的,当我读到“小男孩从床上捡起一打旧军毯,铺在椅背上,盖住了老人的双肩”时,我突然起到了我的爸爸。因为我睡觉习惯不好,常常把被子踢在床下,为了不让我着凉,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好几次到我的房间,为我捡起被子,轻轻地盖在我的身上。想着想着,我心里特别难受。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子都能对老渔夫表现出善良和关爱,而我呢?爸爸舍弃了他休息的时间,来辅导我做奥数,可我非但不认真听讲,反而表现出极不乐意的样子,这是多么不应该啊!

第八十五天,老渔夫圣地亚哥又出海了,这次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这是一条很大很大的鱼,特别难对付。老渔夫使出他全部的力量和经验与马林鱼周旋。经过两天一夜晚的搏斗,那条巨大无比的鱼终于被制服了。然而,在返回的路上,一群鲨鱼盯上了他钓的鱼。那时候的老渔夫早已精疲力竭,而成群的鲨鱼却凶猛异常。随着老渔夫与鲨鱼展开的惊心动魄的厮杀,我的心里充满了无比的担忧与紧张。老渔夫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读到这里,我又被老渔夫的坚毅所感动,我始终相信他是能战胜鲨鱼的。可结果,他只能带着一副鱼骨架回到港湾,他还是失败了。不,他没有失败,他的勇气,他的坚毅,他的永不屈服,比一切胜利更为宝贵。一股敬佩之情在我的内心油然而升。我也想到我自己,刚才爸爸在辅导奥数的时候,我遇到一点点难题就害怕,就不敢再思考下去,比起这个可怜的老渔夫,我才是一个真正的失败者。

我轻轻地合上书,重新打开奥数本,独自做了起来……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4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最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能够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以前为自我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我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但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能够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好处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我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从家里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书——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于是,我倒了一杯茶,坐在书房里细细品读起来。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一直坚持,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了一条身长八十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两夜的努力,他终于把比小船还要长两英尺的马林鱼捕住并绑在了船边。在回家的路上,虽然有许多凶残的鲨鱼来吃他的马林鱼,但是在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武器、没有助手、左手抽筋的情况下,他也毫不灰心,奋力与鲨鱼作斗争。最后,他只能将大马林鱼的残骸带回家。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像煮开了的沸水一样怎么也无法平静。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老人说的一句话:“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这句话告诉我们:生活中充满了挑战和挫折,我们只有勇于面对挑战,才能取得成功,见到风雨后的彩虹!

在生活中,有的小朋友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经不起挫折和失败。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在父母的呵护和溺爱中长大,虽然这些人外表已经长得高大强壮,但心里还是脆弱无比,难以担当重任。

生活中我们要勇敢顽强、敢于面对命运,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命运的主人!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6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出自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本书讲述了一位老人历经千辛万苦钓上来一条大鱼,可是血腥味引来了很多鲨鱼,老人与之搏斗却失败了。虽然如此,但是老人锲而不舍、不怕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使我感动不已、深受启发。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是老人刚把鱼钓上来不久就被鲨鱼袭击了,他虽然毫发未损,但是钓上来的鱼的下半身却被咬掉了。就在鲨鱼咬完后,他眼疾手快地拿起一把小刀插进了鲨鱼的要害,使鲨鱼葬身海底。

老人在与鲨鱼搏斗时充分体现出他不怕困难、不轻言放弃的好品质。每当读到这里,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在学习一项技能或者在做一件事时,遇到困难后就会止步不前,变得手足无措。甚至在还没有开始前就已经想放弃了,真是羞愧难当啊!

既然认识到了问题,怎么能不去改正呢?我决定今后要多多锻炼自己,做到遇到困难时能处乱不惊,尽快想出解决方案。最重要的就是不管遭遇多大的困难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相信在我做出这些改变后,肯定会要更加优秀。

海明威在这本书中塑造了一个“硬汉”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他也同老人一样,不向困难屈服、永不放弃。而我也要将“永不放弃”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贯彻自己的一生。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7

最近几天,我把《老人与海》这本书读完了。并从中得到了许多感悟。

本书的主人是生活在古巴的一名叫圣地亚哥的渔夫。他在一次捕鱼中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相搏斗,最后失败而又沮丧地回到了家。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它。”这句话既是对圣地亚哥永不服输,顽强拼搏精神的赞扬,也是给我了诸多启示。“冷冷的海风不停地吹着号角,海风中夹杂着一股咸咸的血腥。”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圣地亚哥竟然还能够以顽强的毅力坚持下去,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硬汉精神,他正是凭着这种性格,才能够在鲨鱼群与恶劣的天气中全身而退,安全回家。

我们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很多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就能够做好的,都是我们要靠顽强的毅力与勇气苦苦支撑下去,最终才可能收获成功的果实。像我们考试时,如果没有背会、背熟知识点,那么我们在考试中怎么可能会考出比较好的成绩呢?没有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到时候知识点掌握不牢靠又该怎么办呢?

只有顽强与拼搏一把,我们才可能在初中的舞台上绣出我们最独特的风采。这是我从《老人与海》中感悟到的。

为了自己这学期的期末考试而冲刺吧!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8

今年国庆,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下。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下,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就应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就应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就应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就应用心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9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古巴老渔夫出海八十四天都一无所获,但他并未放弃和绝望,最终钓上了一条大鱼。他和大鱼在海上搏斗了三天,才将这条鱼杀死,并将其绑在小船的一侧。归程中,大鱼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老渔夫一一将它们杀死,到最后只剩下了一支折断的舵柄作为武器。但是,大鱼仍然难逃被吃光的命运。回到港口时,就只剩下了脊骨和尾巴。

读完这本书后,可能很多人都觉得老渔夫的运气很差,很倒霉,好不容易捕到的大鱼却被鲨鱼给吃光了。但是,我们可以试着换个角度来看这本书。

老渔夫虽然老了,运气不好,出海八十四天从未捕到鱼,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从不放弃,毫不气馁。老渔夫曾在海上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从这句话中,我们足以看出老渔夫有一颗永不放弃,永不言弃的心。老渔夫的这种从不轻言放弃、百折不挠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这部小说表现了一种积极奋斗的人生观,即使面对的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但老渔夫仍然可以保持精神上的尊严。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在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是如何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的。

其实,我们在生活中或者学习上都是这样的。即使我们面对的事物有再多困难,我们也应该像老渔夫那样,敢于去面对困难。谁也不能笃定自己一定会成功或者失败,或许中途出现了奇迹或者发生了意外呢?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和不确定的因素,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人生会一帆风顺或倒霉一辈子,只有自己去尝试过了,去经历过了,才知道结果是怎样的,不去亲身尝试或体验一下,又怎能妄下定论呢?换句话说,当你的人生充满困难,你自认为很倒霉时,你能做到不埋怨上帝对你的,而是像老渔夫那样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一直在跟命运作斗争,即使对手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即使最后的结局不尽人意,即使自己最后以失败告终,都一直保持着积极向上的态度,不曾放弃吗?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都可以有如此强的意念和坚持,又何况我们这些口口声声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的青少年呢?一个老人可以做到的,我们又何尝不能呢?

或许我们没有像老渔夫这样的经历,但我们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遇到任何困难都要用积极乐观的精神去面对,都要去奋力拼搏,纵然结果是失败的,但我们至少曾经努力过,我们不会后悔,我们也在奋斗的过程中成长了,从失败中吸取了教训。都说‘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我相信,只要我们毫不气馁,百折不挠,仔细分析失败的原因,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篇10

信念是生命的源泉,它让小草破土而出,迎接生命的第一缕阳光;它让平凡的蚕蛹挣脱茧的束缚,开始第一次飞翔;它让生命短暂的夏蝉唱响整个夏天;它让坚强的人们战胜巨大的困难。

最近我读了《老人与海》,书中的老人让我非常感动和佩服。他是个渔夫,孑然一身,驾着小船。在墨西哥湾流中钓鱼,连续84天一无所获。我们可以想象一下,84天没捕到鱼是个多么大压力!

小说主要描写了古巴渔夫圣地亚哥,老人生来有一套捕鱼的好技能——视力、体力、技巧等,然而他却不怎么走运,84天都没有钓到鱼,没有人愿意跟他出海,连唯一的小孩也出于父母意愿的关系而被迫离开,留他独自一人漂泊在海上。在他准备放弃捕鱼返航时,终于发现了一条体长十八尺,体重超过五百磅的大马哈鱼。圣地亚哥在没有武器、没有水与食物的情况下,与大马哈鱼之间展开了长达三天三夜的搏斗,最终大马哈鱼被老人杀死。但圣地亚哥在归途中遭到大量鲨鱼袭击,回港时捕获的大马哈鱼只剩骨头的情景。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去面对;也许会望而却步。比如说刘伟,他小时候双臂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天天练习用脚写字、吃饭……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学会了用脚弹钢钢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一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与其埋怨命运,还不如鼓起精神和勇气,以坚强的态度与厄运抗争。老人不也是这样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具有顽强毅力的圣地亚哥和勤快的马诺林。他们真诚的友谊使我感动,马诺林一直在暗中鼓励着圣地亚哥,而圣地亚哥也对生活充满着新的希望,他有一颗感恩的心,在他遇到挫折时他没有气馁,反而感谢磨难,因为一次次的磨难,使他更加顽强!

“要是孩子在这里就好了!”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地从老人口中说出,表明了老人是多么的爱孩子。圣地亚哥在海边时,一直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仿佛如同亲人一般。老人独自出海时,不管是遇到困难,还是得到了收获,嘴中总会念着:要是孩子在就好了。他们彼此互相依靠着,孩子如同是老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心连着心,孩子也是老人的精神支柱,两人创造出一层不可破灭的感情。当老人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被周围的人看作是失败者时,孩子却把老人看作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英雄!

《老人与海》是一个不可战胜的悲剧英雄的真实传奇。忘年之交,是孩子与一位老人之间坚不可破的情感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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