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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读后感

马王读后感

2023-05-22

马王读后感通用。

读后感大全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马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在生活中, 我们经常会读一些我们喜欢的书籍,许多人都被作品这本书所深深折服。文字记录的方法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理解作品。

马王读后感【篇1】

一个人的一生很短暂,如果在这有限的生命里能遇到几位好老师,想必这是一辈子的幸运。

一位优秀的老师,在学生成长中往往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优秀的老师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他更是学生的引路人,引导学生自信、自强。《上课记》中的王小妮老师,原本是诗人,后转职在海南大学教授影视文学和诗歌。而这本书便是她多年来记录下来的一些课堂随感集。读到她的这本书,仿佛又让我看到了自己之前的老师,初中时讲述自己不得志来教学的赵老师,他时刻挂在嘴边的是,为了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高中的数学老师,在她的课堂中经常穿插着做人的道理,教我们毕业后一定要做一个体面的人。

王小妮笔下的学生,我也曾一一经历过,没有老师告诉这些人文精神——真是缺失的遗憾。王小妮的文字很朴素,这也正如她所倡导的“消灭好词好句”,她静静的用笔墨记录着几年间与学生互动的点滴小事。,学生和老师在教室里发生的那些故事,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诗歌般高昂的表达,她也没有特意制造潸然泪下的情节,她只是淡淡的记录着,平平的记录着,有的是她的细心观察和反思。她用心静静的观察着学生的作业、课堂、课后,她的书中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感情,没有如大倡导者那样疾呼教育,或者如愤青一般表现出社会的不公、学生的艰难。取而代之的是,她只是干干净净地、细腻地、低调地,但确实清醒地关注着教育、社会和不同年级的现状,对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都抱着深深的关切。在她的字里行间,我渐渐被这位老师感动着。王小妮说,“每个面目完整的人,内心都冲突顶逆着,我和他们也许就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关系,这才是现实的残酷”。

又说,“一个人的力量渺小,却不等于什么都不能做。”虽然生活处处都可能会让人失望,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王小妮以自己的坚持做着她觉得应该做的。我愿像王小妮这样在教育战线上默默无闻的奉献着,希望将希望、信念、力量、责任传递到更多人手上。

感谢三月天里遇到这本朴素温暖的上课记。

马王读后感【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最后的马王》,在其中的《老马威尼》里,威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所描述的马队中有四五十口骡力,而威尼既是这些骡中少数的马,又是它们的领军者。它在两只大熊出没时无视身后几十口骡害怕得瑟瑟发抖的景象,迎难而上勇敢地与其搏斗;在一条布满狂风暴雨水位急速上升的河流面前毫无惧色,毅然决然地领着骡子们淌过水流;更是在鬼见愁狭小的崖道上冷静地听从主人的安排,马入虎口用自己的诚心回报了主人的信任。

我甚至不敢相信这只是区区的一匹马,它身上坚强,勇敢,对于困难险阻如过眼云烟一般的态度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我不禁想起了四年前我学游泳的景象。我们在夏天上午冰冷的池水中练习换气,蹲下来吐泡泡,站起来用嘴大口大口地吸气。如此反复二十次。看似简单的动作,一旦没掌握好节奏,鼻子便极容易呛水,我在心里默念:吸气,吐泡泡,吸气,吐泡泡好不容易过了这一关,我就到了游泳学者的难关换气。

教练告诉我们:换气是有口诀的,你们到时候只要在心里默念吐泡泡,吸气,抬头就不会有问题了。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但还是照做了。果不其然,才刚刚一抬头,我的腿便迅速地沉了下去,恐慌的我瞬间失去平衡,水流迅速呛到了我的肺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我不敢再继续尝试了。教练见状说:学习游泳,自然是少不了呛水的。水性,不也是这么来的吗?

是啊!只要再加加油,我也一定可以像教练说的那样学会游泳的。于是,我又漂浮了起来,在蹬了几下腿后放松地吐泡泡,抬头,吸气,整套动作十分流畅,终于,我学会了游泳。

威尼坚韧,勇敢的品质将永远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激励着我,给我指明成功的方向。

马王读后感【篇3】

读《马王》有感

这个星期里,我利用休息的时间看了一本名为《马王》的书。这本书把动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语言自然流畅,很值得一读。

这是一部关于一匹马从刚生下来的小马驹成长为马王艰难归程的小说。蒙古野马中的野马一号胡尔勒家马的枣红马相爱了,并生下它们的爱情结晶拳毛騧。拳毛騧刚出生的第二天,它的母亲枣红马就死了。在没有母乳的情况下,小马驹(拳毛騧)靠着耍无赖和机智,在艰苦的环境下一天一天成长,并开始展现出与众不同的听觉、视觉、嗅觉。在马群被饥饿的狼群包围时,拳毛騧带领特勒骠、白蹄乌、青雅与狼群应对;在率先知晓了险情后,拳毛騧急忙向马倌林卫东传递消息。虽然林卫东没有察觉,但拳毛騧也没有放弃,而是把这个消息传给了飒露紫,可飒露紫却不信它。关键时刻,拳毛騧冒着生命危险下了水,他用实际行动通知了马群,并救了胡尔勒马群。一场暴风雪,让拳毛騧走上了拯救马群之路,而拳毛騧也赢得了马王的美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坦然地面对困难,才能成功。

马王读后感【篇4】

读了《最后的马王》中的《罪马》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觉得收获很多。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在一次表演中,马儿白珊瑚一个不小心,把主人踢死了,村里的人都很恨它,打算把它杀掉,但是因为主人死前说过:“不要为难它,它不是故意的。所以还是放过了它。但白珊瑚既内疚不已,又悲痛万分。几年后,精心安排好一切的白珊瑚,放弃头马的地位,从马戏团不辞而别,千里迢迢来到主人的墓前,用剩下的生命为主人守墓。

文中主人公白珊瑚为了报恩,千里守墓,拥有一颗感恩的心。而我们班有的同学可不是这样。比如说,在扫地的时候,不主动干活,偷懒取巧。还有一些人,更可恨的是,不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干干净净的地板头天刚打扫彻底,一大早来就随便扔纸团,或者在桌子上乱写乱画。对他人的努力没有一点点感恩的心,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与白珊瑚相比,可真让人惭愧啊。我以后要以白珊瑚为榜样,心怀感恩,用实际行动来报答他人对我的关心与爱护。

文中还有一个地方让我感受至深,就是白珊瑚为了报恩,放弃马王的位置。要知道,所有的马毕其一生都在梦想做到马王,这样可以获得无上的荣光,而为了主人,它却默默地做一个孤单的守暮人。要是我的话,我会去当马王,骄傲地去领导其余的马儿。跟白珊瑚相比,我的想法是多么的渺小啊!

总之,《罪马》一文让我收获很多,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来报答老师对我的教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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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登基》读后感 (300字)


《马王登基》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书中讲的是:马王登基后做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挑选新闻发布官。马王为了挑选新闻发布官,举行了“吹马大赛”,挑选出了一个说话一直说不停、说谎可以脸不变色心不跳、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把自己的爸爸说成自己的儿子的新闻发布官。这个新闻发布官还有一个惊人的事情:它的脸皮厚度达7.6公分,这是马世界的世界纪录。

自从新闻发布官上任以后,马王取消了所有的部门,光靠一个新闻发布官。新闻发布官帮马王占领了驴家族的一片草原、占领了狮家族的一片领土、占领了虎家族的一片森林、占领了豹家族的一眼温泉。最后,虎豹狮家族联合起来瓜分了马王国,把新闻发布官也成了三瓣。

《马王登基》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要踏踏实实的做,不能靠吹牛和撒谎。

 

读《马王》有感900字


今年6月的《儿童文学·伴侣》刊载的是《马王》这本书。我看完之后,心中顿生感慨,为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而感慨,也是为这只马,这只神奇的动物所感慨。

《马王》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野马与家马的混血马,它的名字叫拳毛騧,非常高大帅气。它出生的第二天,母马就死了,拳毛騧通过聪明机智的方法喝其他母马的奶水而断了奶。它曾成为了害群之马,但是它在一场暴风雪中协助马倌带领马群逃出了险境,打败了狼群,又识破了盗马贼的诡计并让盗马贼领路,让马群回到了驻地,它也成了“马王”。

看完了这篇十万字的中篇小说,我感触很深,一是为马倌,二是为拳毛騧。这些马从小就生长在大家庭里,除了族群里的亲人和大马,唯一能照顾它们的就是马倌了。在《马王》中,马倌了解每一匹马的性格特点,它们能听懂马的每一声嘶鸣,知道它们需要什么,想要什么。他们都是最清楚的。他们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爱草原上的人,爱草原上的动物,爱草原上的一草一木。这些在自然中生长的自然的人,或许才是最可贵的。而拳毛騧这匹马,更是一匹万里挑一的马王。它体格强壮,虽然小时候桀骜不驯,但是在它长大以后,在马群遇到那场暴风雪后,才是它真正的蜕变。在马群遭遇狼群袭击,头马特勒骠又被群狼咬死之时,它带领马群摆出马阵,成功帮助马群化险为夷。正当马群遇到盗马贼时,又是它识破了盗马贼的阴谋,并且让盗马贼将功补过,成功将马群带回苏木,它也赢得了“马王”的美誉。它的蜕变,又得益于马倌们的塑造。

我觉得,在这本书中,真正令我感动的是动物与人之间的感情。草原上的人,草原上的动物和这大草原,仿佛都融为了一体。书中的马倌们对自己的坐骑视同己出,对自己管理的马群也是关爱有加。在草原上的一个苏木中,一般都有一个马群,这个马群是大家的共同财产,只有最强壮,对马最爱护的人,才能成为受人尊敬的马倌。在这个大家庭里,尽管是不同血缘的马,但大家的心都是齐的。正是因为马群的团结,才打败了狼群,安全回到苏木。这些动物和马倌们,都能和谐的相处在一起,我们何尝不能呢?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有了真正的体会。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大家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成大事,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就像这群草原上的马和草原上的人一样。

其实,我们该学习的,不是高深的知识,而是这种精神,这种团结的精神……

读《最后的马王》有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最后的马王》,在其中的《老马威尼》里,威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所描述的马队中有四五十口骡力,而威尼既是这些骡中少数的马,又是它们的领军者。它在两只大熊出没时无视身后几十口骡害怕得瑟瑟发抖的景象,迎难而上勇敢地与其搏斗;在一条布满狂风暴雨水位急速上升的河流面前毫无惧色,毅然决然地领着骡子们淌过水流;更是在鬼见愁狭小的崖道上冷静地听从主人的安排,马入虎口用自己的诚心回报了主人的信任。

我甚至不敢相信这只是区区的一匹马,它身上坚强,勇敢,对于困难险阻如过眼云烟一般的态度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我不禁想起了四年前我学游泳的景象。我们在夏天上午冰冷的池水中练习换气,蹲下来吐泡泡,站起来用嘴大口大口地吸气。如此反复二十次。看似简单的动作,一旦没掌握好节奏,鼻子便极容易呛水,我在心里默念:吸气,吐泡泡,吸气,吐泡泡好不容易过了这一关,我就到了游泳学者的难关换气。

教练告诉我们:换气是有口诀的,你们到时候只要在心里默念吐泡泡,吸气,抬头就不会有问题了。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但还是照做了。果不其然,才刚刚一抬头,我的腿便迅速地沉了下去,恐慌的我瞬间失去平衡,水流迅速呛到了我的肺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我不敢再继续尝试了。教练见状说:学习游泳,自然是少不了呛水的。水性,不也是这么来的吗?

是啊!只要再加加油,我也一定可以像教练说的那样学会游泳的。于是,我又漂浮了起来,在蹬了几下腿后放松地吐泡泡,抬头,吸气,整套动作十分流畅,终于,我学会了游泳。

威尼坚韧,勇敢的品质将永远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激励着我,给我指明成功的方向。

一匹马读后感通用


只有读书和学习,才是成为人生赢家的最大捷径。在我们看完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心里会产生一些自己的见解,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样的书写出来呢下面,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匹马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一匹马读后感 篇1

送你一匹马的读后感,来自国美图书的网友:短信·简单的问候,熟悉的语言,时时刻刻的惦念,天复一天,日复一天,有些诧异,但没有在意,就这样,年年天天次次,一条,一条,问候着,没有声明,默默的这样关心,没有来由,总是能收到温馨的祝福,异或真挚的小贴心,心里蕴藏着那份感激,还有给予的自然。孕育生活美的,绽放着天天的小喜悦,只为默默的祝福,就是有些暗自纠结着,这位好的人。时间依旧缓缓流着,这份小动容淡淡的继续着,偶尔,一次,突然,看到短息台回复的信息,原来是老早的一位故友号码,诧异,惊喜,自责,默默的,一次次,用简单的,短号码,发了几年的祝福与关心,期间见过好多次面,都未提及这样的小举动,只是,相视而笑,摇摇手,彼此拍拍。一切就是这麽的令人心生感动和欣慰。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此刻曰:感情至深无言中。·凉皮·生活在有序的进行中,忙忙碌碌,每周照面,说说工作的事件,偶尔,彼此走上一站,各自回家,只是说一说无关边幅的小话语,不谈将来,不说故去,只与教辅同行,慢慢的,觉得这样也不错,可以随时聚一聚,小唱,小喝,然后各自开始各自的,不用很记得,遇上就遇上,碰面就碰面,一切就是随意,点点滴滴,自然异或生情。慢慢的,每周必见,变成一种习惯,岁月记录着那些走过的路,时间继续着未来的希望……

一匹马读后感 篇2

马,一直是三毛的最爱,是三毛内心最真实的部分。她,或是想要借文字,告诉读者一个真实的三毛;她,或是想借文字,告诉读者对待生命的态度。

我们的现实也是如此。

年轻的时候,不谙世事,遇到年长的人,三言两语,或许就悟了一些道理。年纪渐渐大了,关于生命,也积攒了一些道理,看着身边的年轻人,不谙世事,也想要给他们一些慧言,送他们一匹马。可是,这马却不易送出去。

有时候,他们直接拒绝了这礼物,他们说更喜欢牛;有时候,他们勉强收下了,却只是碍于情面,担心拒绝会伤了和气;有时候,他们收下了,感谢我送了一只鹿。

累了,沮丧了,我也会想,是不是只有摔多了才学得会走路呢?或者摔跤也是人生毕竟之路,错过了,人生就不完满了?

三毛说,她是以善良的生意人的心态在教书的。教书,她需要学生的进步作为回报,如果没有这回报,她就不做这赔本的买卖。

我们都是站在地面上的凡人,不是居高临下的神,而作为凡人,时间,精力等必定是有限的。花了时间,精力,还是要有些成果回报的,毕竟,亏本的生意,做的多了,也是无益的,这生活,还是得寻一个平衡。

衣衣和妈妈旅行归来,家里又有了些许热闹,看着她们清点这带回来的战利品,看来,旅行的收获颇丰。

明天有雨,骑行的计划取消。

一匹马读后感 篇3

一匹马“在无人的海边奔驰,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而又凝炼的闪光,是一匹神驹”。它跨过海峡,飞奔到了神州大陆,灵犀一点,师心相通了……

两个学生向我介绍说:“老师,三毛老师在送你一匹马的书中写得多好!‘孩子,你的脸上,已经溅到了书本的花瓣,老师,再给你一朵花’。”两双聪颖的眼睛闪着期望的光。我迫不及待,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这是一匹“爱马”。爱生活、爱家园、爱亲人、爱朋友、尤爱自己从事的教学和孩子们。“教学,是一件有耕耘,有收获,又有大快乐的事情。”文化大学的陈平老师(三毛)在华冈几亩田上耕耘。她深知“这个社会的可恨与可悯就在于如我母亲那样怕事的人太多,而怕事后面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却是使得一个人不敢开口的原因。”所以她发愿做“清道夫”和“农夫”,“手里拿着不同的一把又一把的种子,心里放出了血,口里传出了藏在生命中丰盛、艳美和神秘的信念”。是的,“种子怎么舍得不发芽生根再茁壮?”我面前出现了那两双聪颖的眼睛,出现了我的田,我的发芽的田。我不敢再起要离开这块田的念头,我也在问自己:“发芽了,守田的人,你能不能走?”

这也是一匹“智慧的马”,将读书和教学当作永远的追求,那分“梦里不知身是客”的痴迷,那种为了准备四小时课总要嚼十五本书的热忱,发人深省。学生一份千把字的作业,她的批语数字远远超过原文,不仅传授知识,还教给方法,进行理想、道德、意志教育。学生们知道,看一个老师,是看他肚子里到底有没有墨水,有没有爱心,教书对其是兴趣,是义务,还是一个饭碗?陈平老师彻悟:“一堂精彩的课,不可能是枯燥的,如果老师付出了这分认真,堂上便有等着滋润的幼苗和沃土。洒下自己的心血吧,一个好农夫,当田野就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不能再去做梦。”我问自己:兴趣?义务?饭碗?洒心血?还是在做梦?我惭愧了,愧对那两双聪颍的眼睛……这还是一匹“奋进的马”,多少人用舂蚕、蜡烛赞美老师,而陈平老师说:“春蚕到死,蜡烛成灰的境界并不算最高。”“讲课自然会发问:自己给了学生些什么?学生又给了老师什么?如果只是给而没有收,老师便退;如果只是收而没有给,老师更当退。但是急流勇退之前的持、守、进、执的坚持仍然有待时间的考验和自我价值的判断与选择。”她把自己比作小草,把学生比作春风。她说:“不是我指引学生,而是在旁边启发他,启发他最灿烂的潜能。

她批改作业没有分数,那是亦师亦友、教学相长的书面谈心。她认为师生之间心灵的契合,“一刹相处只是激越出来的火花,不能长久”,她追求的是“激越狂喜之后沉淀下来的结晶”……多么令人耳目一新!这是舂蚕、蜡烛境界的再提升!我渴望着再见到那两双聪颖的眼睛……

那匹“爱、智慧、奋进的神驹”奔驰而来,闪着“沉潜又凝炼”的光。中华大陆也有千万匹神驹在奔驰,并将会越来越多。

一匹马读后感 篇4

清明放假时,利用半天的时间一口气读了三毛的《送你一匹马》,一气呵成,感慨万千。

从前对三毛的作品总是敬而远之,因为她的自杀,总认为自杀的人不够热爱生命,生怕读了她的作品会受到影响。怕某一天想她一样想不开,便在衣柜里系了丝袜,脖子一挂,死了呢?现在想想,那样的想法着实可笑。过于片面。虽然不清楚三毛的死因,但通过阅读她的文字,隐隐觉得,是因为太过热爱这个世界,太过于想为祖国、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对生命异乎寻常的理解,最终将她逼向了绝路。

谁会想到,为了学生能在舒适的环境中听她传道授业,准备了孤灯一豆、茶盏一杯的年轻教授会选择自弃?谁会想到读书万卷执笔不舍弃的年轻作家,会选择离开她的梦、她的笔杆?

读着她流畅易懂的文字,我泪流满面。

她写父母亲人,用了叛逆的笔触,但我读到的却是对父母亲人深沉的爱。她不用自己的原则去要求亲人,只想在能力范围内尽量让他们过得更好。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她的两个侄女身上,想让孩子在兴趣中学到更丰富的知识,想让孩子们在人生的起点便丰富了精神,开拓了视野。那睡觉晚些,又怎样呢?

她写台北,写台北的世俗、拥挤。尤其写她的爱马(车),通过开车和警察的交集,写台北的警察和国外警察的不同,更衬托出了浮躁的台北仍然存有人性的美。读到交警为她看车,她进超市买纸盒的那段,突然想到她所描写的台北警察的生活环境。我想,她所想表达的,其实是美。被挤压在都市中的人大口喘气,如同脱了水的鱼,但在面对美的事物,仍会露出会心一笑的那种美。

她说站在台北的街上,四周是仿佛永不停歇的轰鸣,身上压了沉重的车轮,磨擦着她的脊背。这让我想起雾霾天,人们带着防毒面具般的口罩,在嘈杂的人群中,皱着眉,挤出一条三点一线的熟路,这让我喘不过气。

她说路边摊蓝白条的卡凳旁写着请坐,但旁边卖假牌子真恤衫的人永远都不会去坐。这是在写阶级,我想起了校园里所谓的等级,有钱的和有钱的一起玩,学习好的和学习好的一起玩。而那些被边缘化的学生呢?老师告诉我们,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不轻不重的话,压得我喘不过气,好几年。

她说,在街巷的夹缝中,有人在杀象棋,那些人翻着汗衫,大声呼喝着,杀的声嘶力竭。这本应是轻松愉悦的画面,但我读来却子感受到黑白的恐惧。如同车轮从脑壳上狠狠地碾过。于是点了烟,同三毛一同在台北的街边重重的将尼古丁灌向大脑。

嘈杂,嘈杂的喘不过气。

她写意外,意外地将池塘当成了停车场,在大雨滂沱中,轻信了停车指示牌,险些连人带车沉入水底的事。我没有读出多惊险(当然场面很惊险),而是她父亲陪她一直到凌晨,有车将她的车从池塘吊上来,我被她年事已高却陪她在雨中等待的父亲感动了。即使在之前三毛谢了她父亲对她的失望,也写了她与父亲之间的矛盾与生疏,但此时此刻,三毛用最朴素的笔触写出了她父亲对她最真实的爱。在此,我想起她父亲所说的一句话:你们现在还不懂,我让你们学音乐,是因为在以后,我们不在你们身边,你们一定遇到挫折和磨难,到那时音乐会为你们排解烦忧(并不是原话)这句话于我来说产生的共鸣是巨大的。一直以来都很感谢我的妈妈,在我小时候即使我苦恼,仍会风来雨去的骑着单车将我送到钢琴老师家。妈妈没有三毛小姐父亲那般饱读诗书,也许她也不懂为什么要我去坚持学音乐,只是觉得有用,但又说不出为什么。除此之外,更触动我心弦的便是她说她的小侄女们在她险些落水的情况下,临走时没有回头看她一眼。相信当时的三毛心里是极痛苦的。那是她花心思去接近与想教导的孩子们,是她至亲至爱的晚辈,她是她们的姑姑。此处我没有想孩子的教养问题,我只在想,三毛,你是否想你自己说的那样太久没有回家,还是你,在对社会贡献和经营家庭中,毅然决然选择了前者的后果?三毛,用我的话来讲,你不应怨也不应痛,因为那是你的舍。坦然接受便是,但你不愿,你贪心,你想兼得,你为她们准备点心、漫画,准备书本音乐,在你的宿舍里,想向她们展示你的内心,你的精神。你成功了。从孩子们留给你的字条中用了女字旁的您。从孩子睡觉时仍未摘的手表中你成功了。你写你的母亲,三毛,虽然你每次都是提到母亲的吃,担心你的胃对你的过度关照。想要带家人去海边,但母亲只操心家人的吃喝,会坏了赏海的宁静致远。但是你很爱她,会记住它刚分家时,坐在陋室中露出的舒心的笑,会记得她说:你父亲不够爱我,而她说这句话时,会刺痛你的心。三毛,你不善于表达(除了讲演)尤其是对父母手足,我与你相反,我虽然叛逆任性,但却善于表达,善于用言语去温暖那些待温暖的心。而你,你只会在方格子中爬着,只会挺着脊背,在孤灯下,抚摸着那一张张你爱的脸,比如你的大弟,陈家二房的长子。你写他少年时在街巷中载着迷你裙女孩从你眼前开过,你写他儿时赌博的赖皮,你写他中年做生意时不想做大,你写他为人处世时令人惊讶的豁达。你看,你很爱他,你在关注他的生活。虽然你嘴上会讲,讨厌他的世俗,但却赞赏他那点令人惊讶的豁达。有种本以为是一潭死水,但捧起之后却是一缕清泉的惊喜。

其实作为我来讲,很羡慕你的经历,尤其是爱情。你说,那个在你家门前树下日日守候的香港学生,会在微风扶柳中,用全世界最温柔的眼神看你,会给你寄来淡蓝的信,从台北寄来,从香港寄来,最后,是从英国寄来。你没有回信。在这里,我只想说,你是精神世界中的胜者,你有自己的追求,你有自己的爱。那份温柔,我知你舍弃之时并没有像你说的没有回信那般容易。

那时候的你,并不知什么是爱情,那位香港的学生,可能也并不懂。柏拉图式的爱情在她的内心中生根发芽,彼此都带着对爱情的幻想,将那份温柔与善意的拒绝沉入心底,未尝不是件好事。接着,是等了你很多年,却没有来得及与你结婚便心脏病突发离世的你的未婚夫。那时的你,一定会对生活充满了质疑吧,那么多年,经历了日本那个锲而不舍的男人,又经历了想和你一同买双人床单的男人,终于想要停下来时,那人却弃你而去,生死永别。我只想给你一个拥抱。

我没有想到荷西会死,从来没有,因为你说荷西是一个热爱运动的阳光的人,跟你的父亲一样,都是业余运动家。他会跟你一起去海边,你游泳,他潜水,你穿着那件布料很少的灰色泳衣,他带着潜水镜,从你身边潜过。你们都有着健康的皮肤色彩。

他去世之后,你便说了琼瑶。你说是琼瑶救了你。三毛小姐,请原谅我的浅薄,在此之前,我从不知道你与琼瑶在皇冠出版社共事,也从不知道她是那样有血有肉的女人。我只知道她是前不久与某导演因《梅花烙》被抄袭事件打官司的与我不相干的娱乐圈中的人物。但你说你在她的面前会被她的气质所压迫,会觉得她背后的书架层层叠叠的书让你羞红脸,会觉得她微笑递给你的那杯热茶,让你自愧不如。在她的面前,你是一个小女孩,她是位姐姐。她会在极累的情况下关心你,担心你会因荷西的去世而自杀。她逼着你作出承诺,你不会自杀。她做到了。我很感谢琼瑶,不,陈姐姐。如果不是她,这篇文字,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有幸看到,不会有机会与你进行今天的对话。

接下来,便是听你说孩子的去世(如果当时看书的我是清醒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情况下),三毛,我只能以你的悲伤为我的悲伤。剜心一般的痛。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你为什么最终会选择自杀。我说过,你是贪心的人,在生活和精神追求中,你一样也不愿抛。但事实是残酷的,它猝不及防的转身,你便怎样伸手去抓,也只能落空。失去了一部分的完美主义的你,怎能苟活于世?三毛,虽然琼瑶救了你一次,但我想,她救不了你第二次。

从未度过如此有力量的文字,三毛,谢谢你,给了我灵魂的震撼。

一匹马读后感 篇5

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匹马——火印读后感1500字

《火印》是曹老师在翻阅作家萧红的短篇小说《旷野的呼喊》时看到的短短几十个字的描述,说是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天气里,主人公看到了有几匹马向他这边朦朦胧胧地跑了过来,心想应该是没有系牢马的缰绳,让马跑了,可是当马跑到他跟前,他伸手想去抓缰绳是,手却又收回去了——他看到,马的身上烙有日本军营的圆形火印。就这么短短一百字左右的文字引发了曹老师几十万字的小说《火印》。

而我这几天读下来的感觉就是:怎么可以会有这样一匹通人性的马?怎么会有这样的想象力,怎么会有如此的文笔。想到前几天听曹文轩老师的讲座,他提到的“得作文者得天下,”其实他的原话是“作文得高分者得天下”,多年来他的经验告诉他,财富就在脚下,财富就在身边,财富就在于你有没有一双发现的眼睛。

大量的阅读,大量的思考,可能短时间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可是等区别来临的时候,就是大区别。曹老师说的,感谢那个重读萧红的午后,脑袋里突然涌现出大量的材料,而正是大量的阅读使得曹老师写起来得心应手,如鱼得水。

记得上次听讲座时,一个小孩问他,发现他的文章里景色描写特别多,而在《火印》里,我也确实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火印》其实讲的还是抗日战争期间的故事,只不过这次的主人公是一匹从天而降的白马,“雪儿”,它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最后到了哪里,但是以它在野狐峪的经历为主线,讲述了当时野狐峪的百姓的遭遇,以一匹马的生离死别,悲欢离合,来讲这场战争的残酷。

“雪儿是一匹马,但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人,是有着人格的马,有尊严,有智慧,有悲悯”,曹老师在自序中的这段话,或许就是这篇长篇的主旨吧。而我在看书的过程中,也是感到原来马也可以这样有感情,从来没有觉得动物没有情感,但是这篇长篇里这匹马的爱憎分明,这匹马的国恨家仇,这匹马的聪明,也真的让我对古语中的“老马识途”“一马当先”“悬崖勒马”“金戈铁马”“天马行空”“单枪匹马”“信马由缰”“汗马功劳”等等有了深刻的印象,有了更深的感觉。

我们来感受一下曹老师的文笔吧。

“坡娃觉察除了它的孤独,那孤独是深重的。一匹马的孤独,是一望无际的。有时,坡娃甚至觉得,饱经沧桑的雪儿,也有独自出走的念头。想到这一点,坡娃心里十分不安,也就越发跟紧了雪儿。

“雪儿的头越抬越高,昂首挺胸的一刹那,像一朵硕大的花,十分饱满地开放在天空下。”“躲闪、避让、冲刺、奔突、停顿、回旋、穿行、跳跃、……力量,速度、英勇和智慧,都汇聚在这一人一马身上了。”

雪儿更加勇猛,当小哥用子弹将日军的骑兵一一射落下俩或者是用战刀将他们一一砍下马时,很奇怪地,他想到了乡下老父亲用锋利的镰刀收割庄稼的情景。“将肮脏的脚踏到别人的土地上的,便是强盗。对于强盗而言,无非两个选择,一是滚回老家去,一是葬身于此地。他们选择了后者。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好客气呢?……”

“月亮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飘落到大地上不见了,天渐渐黑暗下来。

雪儿也在看着他——一张永远冰冷的脸。抵在它脑门上的枪口。马驹的哀鸣。骨肉分离。流淌在尘土里的乳汁。皮鞭。饥饿。流血。不住地流血。辱骂。沉重的大炮。一片废墟的野狐峪。埋在半山坡的爸爸妈妈。坡娃的腿。草灵。瓜灯。那枚烙在身上、烙在心上的火印……”

读完全篇小说给我带来的感觉就是:明知是虚构的,我们依然会喜欢它。这也是曹老师在讲座中曾经提过的第一世界与第二世界。我们生活可见的是第一世界,关于想象的是第二世界。我们其实不懂马的悲欢离合,但是曹老师就是以这样一匹马来讲述战争的残酷,讲述战争带来的伤害。我们可以天马想空,我们可以信马由缰,我们可以充满想象的去看这个世界。

还记得曹老师的讲座提到的三个放羊的孩子的故事,而《火印》这个放羊的孩子故事最长最有想象力,原来还可以这样丰富。短短几十字,变成几十万字,背后的大量的阅读,大量的积累,在这个时候大量的涌现出来了。

而阅读的力量以及阅读带来的变化真的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热爱,需要大量的阅读,需要静下心来,需要思考。这部小说让我看到了这种力量。

一匹马读后感 篇6

《送你一匹马》读后感1000字:

我向来很喜欢读三毛的书,在《雨季不再来》里,我看到了那个曾经迷茫的自己,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中我明确未来自己想成为的模样,在《撒哈拉沙漠》中我迫不及待地想与三毛感同身受……几乎每读一本,我对三毛的敬佩与崇拜之情就多了一分。《送你一匹马》却出乎我的意料,我开始看不懂三毛了。

相信有许多人跟我一样,看到书名时有点疑惑,怎么会送人一匹马呢?自序中三毛写到“一生爱马痴狂,对于我,马代表着许多深远的意义和境界……很想大大方方地送给世界上每个人一匹马,当然,是养在心里、梦里,幻想里的那种马,常常骑着它在无人的海边奔驰,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又凝练的闪光……”

我心中又何尝没有一匹马呢?成长之中,有太多太多的经历让我觉得自己一夜长大。一次成长代表着又是一夜无眠,这时的我总喜欢骑着我的那匹宝马出去转转。夜里的海南岛是这样的美,像南海上一条沉睡的美人鱼,那一座座建筑就是人鱼身上的鱼鳞,黑夜里它们也没有停止闪动,在月光的照射下,反而更加的明亮。没有上海的繁华,没有广州的烟火,双创后的海南岛倒多了一分祥和与宁静,让人惬意无比。我的马是会飞的,我喜欢让它领我去高处观望。我发现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这么美丽的岛上却无法入眠,看着不同人面临着不同的道路,自己好像也就不那么迷茫与烦恼了,压力也消了许多。做一颗星星多好,我希望做一颗有匹白马的星星,那轻轻的光芒便是那匹马上沉潜又凝练的闪光。三毛说的对,还是不要有匹真的马比较好,有了真马,落了实相,发现不如想象中的那般神话,反而怅然若失。

三毛除了是一个高原牧场的主人,拥有着许多匹好马,她还是小姑,拥有两个特别的天使。每当三毛描写天恩与天慈时,字里行间总能发现她不经意间表露出来的柔情。在台湾的一段时间,三毛每次见友回来都非常晚。却总能发现恩,慈伏在书桌旁沉沉睡去,天慈手上的手表没有摘,不知看了多少次才忍不住沉沉睡去;桌上的台灯仍然亮着,不知两个孩子抬头向窗外遥望了多少次才被困意所击败;桌上的字条已没有温度,却仍能读出满是孩子的期盼。那颗漂泊了很久的心,经历生活一次次摧残的心,被这两个小天使给俘获。荷西走后前所未有的温暖俘获了三毛的心。读后感·这两个小天使是三毛的,三毛也是天使,是两个孩子的天使,是我的天使。我多希望有一个三毛一样的小姑,在三毛旁盖图章,画图画,吃东西,说笑语,打架,吵架,还有听那首放了又放的碟片《你是我特别的天使》。这比面对枯燥的加减法数学题,比面对总是猜不透出题人心思的现代文阅读,比面对永远无法理解的英语阅读题要有趣,真是搞不懂孩子,越是长大越是没有了童趣。

我没有不懂三毛,只是三毛的经历与我而言太奢侈,那样的人生太过不真实,我唯有去面对自己不想面对的一切,并把它们变有趣,把自己变优秀,才有可能未来像三毛般洒脱,真性情。三毛啊三毛,我突然明白了你写这本书的用意。别太在意生活中的烦恼,别不甘于世界的不公平,我们都有一匹马,我们身边都有天使,它们会带着自己飞越千山万水,飞越世间繁华,没有终点站,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读《马王》有感作文400字


······ 读《马王》有感 这个星期里,我利用休息的时间看了一本名为《马王》的书。这本书把动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语言自然流畅,很值得一读。 这是一部关于一匹马从刚生下来的小马驹成长为马王艰难归程的小说。蒙古野马中的野马一号胡尔勒家马的枣红马相爱了,并生下它们的爱情结晶——拳毛騧。拳毛騧刚出生的第二天,它的母亲枣红马就死了。在没有母乳的情况下,小马驹(拳毛騧)靠着耍无赖和机智,在艰苦的环境下一天一天成长,并开始展现出与众不同的听觉、视觉、嗅觉。在马群被饥饿的狼群包围时,拳毛騧带领特勒骠、白蹄乌、青雅与狼群应对;在率先知晓了险情后,拳毛騧急忙向马倌林卫东传递消息。虽然林卫东没有察觉,但拳毛騧也没有放弃,而是把这个消息传给了飒露紫,可飒露紫却不信它。关键时刻,拳毛騧冒着生命危险下了水,他用实际行动通知了马群,并救了胡尔勒马群。一场暴风雪,让拳毛騧走上了拯救马群之路,而拳毛騧也赢得了“马王”的美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坦然地面对困难,才能成功。

认识马云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后感大全主题栏目精选:“认识马云读后感”,敬请访问。

认识马云读后感 篇1

近几日,读过一本书――《谁认识马云》,让我对马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感到,这是一个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非常好的素材。首先,对整本书的感受总结如下:

他,第一次高考滑铁卢,第二次高考失利,第三次高考终于圆梦大学。他,不出色的学生却成了出色的商人,他最初做黄页却被称为骗子,他,推出阿里巴巴,他热心做媒,撮合百万意中人;他牵线搭桥,链接200多国家和地区。你在他那里登记个名字,他让你挑选整个世界。他创造电子商务新模式,用电子商务整合传统产业,推动商业信用的建立。他就是马云, 就像比尔8226;盖茨已经成为人类创造互联网的杰出代表一样,马云必将成为人类利用互联网络的杰出代表。而且,阿里巴巴是中国唯一可能与微软、GE、沃尔玛匹敌的企业。马云被称为网络世界的拿破仑,曾几何时,马云被人当做骗子看待;在媒体中,形容他的词语更是充斥着狂人与疯子,因为能够高瞻远瞩而非鼠目寸光的人毕竟只是少数。他曾经是高校的英语教师,教师弃教经商,这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新东方的扩张,让我们领受了北大、上外英语教师俞敏洪、胡敏的破釜沉舟,举步维艰终又笑傲jianghu的创业之路。然而,当同样身为英语教师的马云走上了电子商务之路时,我们却不得不对其刮目相看,因为马云创造了又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巅峰。2000年7月17日,杭州人马云成为50年来第一个登上《福布斯》封面的中国大陆企业家,理由是马云创建了全球最优秀的电子商务网站。《福布斯》杂志如此描写马云:深凹的颧骨,扭曲的头发,淘气的露齿笑,一个5英尺高,100磅重的顽童模样。又说,这个长相怪异的人有着拿破仑一样的身材,更有拿破仑一样的伟大志向!大概谁也没有料到,一个普通的英语教师,竟然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位登上国际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封面的企业家。而关注马云的《福布斯》编辑马修8226;斯福林赞许马云道:马云的方向是准确的。美国只有20家大公司有购买一个集装箱锤子的需求,但有555个五金批发商、20900个零售商只要买一箱或一盒锤子,这些小企业对阿里巴巴非常感激。在不久的将来,这只小虾米B2B的成长速度,可以超过鲸鱼。说阿里巴巴CEO马云狂,不是没道理的。他左手是阿里巴巴,右手是淘宝网,口袋里还放着支付宝。马云所创造的阿里巴巴网站每天的咨询量是联合国贸发组织的4倍,是全球最大竞争对手的58倍。阿里巴巴,已经是一个属于全球生意人的公共财产;马云,已经是一位改变全球生意人做生意方式的绝对领袖。马云在海外舆论中的盛誉,被认为是一个奇迹。一个长相怪异的人成就了拿破仑一样的伟业。

就像马云一样,一个人的成功不在于他的外貌有多好看,而是在于他的志向于何,并且为此他所付出的努力有多少。作为一名教师,一个普通人,他所蕴含的能量是我们所无法估量的,因此,我们的目的就在于,认定目标,勇往直前,奇迹是自己用汗水与努力来创造的,也希望我的美一个学生能够理解并懂得这一点。

认识马云读后感 篇2

今天晚上,我终于把《谁认识马云》读完了,感触很深啊,特别是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他那一次次出人意料的而最终却都大获成功的举动让我不得不对他折服。

人品如棋品,世事如棋局,这是马云和金庸的共识,也是我看完后得到的最大收获!有什么样的人品才能成就什么样的事业,而人品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胸怀,有多大的胸怀,就有多大的事业!《三国演义》里的周瑜就是眼光很厉害,但是胸怀很小,所以被诸葛亮气死了。宰相肚里能撑船,说明宰相怨气太多了。像周总理每天日理万机,他不可能每天都跟人解释。每个人的胸怀是靠冤枉撑大的。凡人为什么是凡人,就是他忍受不了生活中的一些怨气,为这些事而劳神费时,就没有什么精力去干别的了,而要想成就一翻事业,中间不知道要忍受多少的怨气啊,凡人是没有办法忍受这些,所以才成就不了大事业而成为凡人,而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是他能够承受这些怨气,也就是他的胸怀够大,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啊!而马云也是有博大胸怀的人,他刚开始做中国黄页这个网站时,那时中国还没有接入互联网,没有人见过什么是互联网,那时马云却到处奔波找中国的企业说服他们把企业的资料放到中国黄页网站上做广告,而这个网站放到美国去做(因为那里开办了互联网上网业务),大家都说马云是骗子,大报小报对他口诛笔伐,他不知道要忍受多少人的白眼,受了多少的怨气啊,可是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坚持认为互联网一定有用,最终他终于成功了,而且让《人民日报》上网,轰动全国!而现在网吧满街都是,上网已经是许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能大家都无法理解到当年马云被人说成是骗子时的状况,但是马云就是马云,他挺过来了,他成功了!

看来,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就要有能够忍受别人的非议、白眼、误解甚至是漫骂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是要有大胸怀!要做事,先做人,只有你学会了做人,才能成就一番事业!而一个人的修养,品性,胸怀,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处事,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

我一直想做一番大事业,而看看自己,很是惭愧啊!因为我经常会为一些小事而忿忿不平,而伤神费力,没有宽广的胸怀啊!因为我认为,要成就事业,没有钱可以找人给你投资,没有人才可以招聘,没有经验、人脉都可以慢慢积累,而如果没有宽广的胸怀,却是致命的,因为胸怀不是一两天一两年就能够形成的,它是你几十年人生的沉淀,是长年累月的而形成的。我决心从今后起,积极锻炼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遇事不慌,处变不惊,心平气和的面对别人的误解、冤枉、漫骂等,以宽广的胸怀面对每一天,每一件事,这样才能从高处俯瞰,更冷静的处理每一件事,才能不被情绪所左右,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定!但是好胸怀不是说出来的,是练出来的,所以重要的去动手做,去实践,去接受锻炼!

认识马云读后感 篇3

四月,我看了《谁认识马云》这本书。此书由资深传媒人刘世英所著,由《中国企业家》杂志社社长刘东华和央视《赢在中国》总制片人王利芬鼎力推荐。

该书从马云的落迫青年到全球电子商务巨头,从中国网络经济的萌芽到网络经济的繁荣发展,从马云的性格特征到他的经商成就。一步一步、多角度、多方位地讲述马云和他的阿里巴巴的传奇神话。

2004年12月28日,对于常人来说是个平常的日子,但马云就是在这一天当选2004年CCTV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20xx年11月6日,又一个爆炸性的消息阿里巴巴在香港主板上市

从普通的大学教师到风靡全球IT界的电子商务界拿破仑,从阿里巴巴的创立到香港上市、从支付宝和淘宝的秘密研发到正式独立运营

这一系列的爆炸性新闻演绎着一个又一个网络神话,讴歌着马云及其阿里团队敢于创新、追求创新、激情向上的创业精神。

当他在国内最早到处宣讲他的黄页时,别人说他是骗子;当他喊出要做全中国最好的企业时,别人说他是疯子;当他执意要创办全世界最伟大的公司时,别人说他是狂人。然而,他是中国第一位登上《福布斯》杂志封面的企业家。他的阿里巴巴被评为全球电子商务第一品牌。他还是比尔盖茨、克林顿和布莱尔的朋友。用作者的话说:疯、狂、骗是马云的三种武器。骗有骗的技巧,疯有疯的理由,狂有狂的资本。

当然,机遇和时机也很重要。就我个人而言,理性分析,我感觉他的一个主要成就在于创造电子商务新模式,用电子商务整合传统产业,推动商业信用的建立。这在之前的电子商务及中国网络市场都是一个空白。

阿里神话还在继续演绎着,马云的头衔和称号也越来越多,类似谈判专家、演讲天才、悬念大师、侠义之士、IT怪才、IT界的拿破仑、电子商务教父、电子商务传教士、支付联盟的武林盟主等等等等。

马云现象给了我们许多感悟和思考:战胜自己及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创业的激情、奋斗的豪情、成功的信心、创新的精神。

其实我感觉至少给我感触最深的在电子商务界,在网络经济和梦想年代,最重要的在于创新的精神。

用作者的一句话概括知识经济时代,梦想年代,一切皆有可能!

混血豹王读后感通用


真正的读书源自于我们内心的热爱,这份热爱真的是纯粹天热,作品这部作品相信很多人是阅读,他的故事情节不禁让很多人感叹人生。读后感如何写的更有趣?请阅读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编辑的混血豹王读后感。

混血豹王读后感(篇1)

在这个寒假,我看完了《混血豹王》这本书,主人公和白眉儿十分聪明。非常敬佩一只名字叫白眉儿的豹,他非常的勇敢,非常的看重友情。白眉儿本来被赶出豹族的,但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当上了豹王。

自从白眉儿带上了护脖儿之后,它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冲在前头,回回都不落空,主人就对它越来越好了。这是的白眉儿有了光彩,由一个失魂落魄的、给人责骂的狗,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他很感谢阿蛮星,要不是阿蛮星从苦安子手中买回了它,它早已经被人给杀了呢!可是,老黑狗黑虎为了不让主人阿蛮星生活有混种狗的白眉儿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尽方法把白眉儿赶走。可怜的白眉儿只好会埃迪斯伶俐伶俐群。不过它得先戒了狗的习性。进入红豹群中不久,白眉儿终于当上了豹王,可是它当上豹王之后,对兔嘴关心极了!可不久却开始了赤壁之战,猎人把豹崽捆在一起,让母豹生气极了,白眉儿只好舍自为豹,它装成狗,向幼崽走去,救出了幼豹,却损失了两条腿,但是,却被豹群认为是狗,被狗群认为是豹,最终死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感到,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勇敢,要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成功才会到你身边。在生活中要重视友情,乐于助人,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混血豹王》,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这本书是延续的是《双面猎犬》的情节,主要写狗和豹的混血豹白眉儿的故事。

白眉儿从幼豹时期在人和动物界眼中就是一个异类,既不被豹群喜欢,也不被人类收留,后来猎人阿蛮星看它可怜将它带回家中,却招来老黑狗的敌视,老黑狗利用主人对自己的信任多次陷害白眉儿,最终白眉儿被猎人误解而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白眉儿为了生存苦练打猎的本领,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帮助豹群杀死野猪、驱赶狼群,慢慢的在豹群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被推举为王,组建了自己美满的小家庭。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长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历一些磨练,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强不屈、坚忍不拔,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自己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都很优越,那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环境好好学习,长大了做有用的人。

混血豹王读后感(篇2)

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混血豹王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白眉儿的混血猎狗。一半是豺的基因,一半是狗的基因,与白眉儿同主人的另一条狗,因为妒忌它,羡慕它,费劲心思给白眉儿做了陷阱,让主人阿蛮星知道了白眉儿有豺的基因,阿蛮星一脸憎恨把白眉儿赶出了家门。这里,鲜明地写出另一条狗的狡诈,白眉儿的无奈,这里也借物喻人,写出人心的险恶。

白眉儿无奈之下,投奔了豺群。而豺王夏索儿怕它来争夺王位,于是,把它定为最下等的苦豺。这里,告诉我们豺有严明的等级制度,而豺群近来,被狼群欺负,白眉儿为救过它的母豺——兔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与狼王展开搏斗。结果白眉儿赢了,众豺拥立它为豺王。这里告诉我们:人心虽险恶。但也会有善良的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对待朋友要互相帮助。

白眉儿将夏索儿赶下王位后,并未驱逐,反而升为优秀大公豺,但夏索儿不领情,反而处处陷害它。这里告诉我们:结交朋友,要看清对方真实目的。

这次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大启示:我们要结交好朋友,远离坏人,对待好朋友,应该互帮互助。

混血豹王读后感(篇4)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滕王阁读后感通用


阅读是一件可以让人享受的事情,在阅读作者写的读后感书名的过程中,脑中的想法一直不停,写一篇该作品的读后感,能够让我们对这本书籍的印象更加深刻,读过读后感书名的这本书你有什么体会,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滕王阁读后感 ”,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滕王阁读后感【篇1】

林中流淌的溪水,面前总会有巨石、横木拦住去路,河道也并非笔直,而是曲曲折折,总是阻止溪水前进。人生也正是这样。人所踏上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坎坷密布,荆棘丛生。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在大唐王朝强盛的唐高宗年间,从绛州龙门走出了一位才高八斗的文人。他就是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他才华早露,十四岁时即被授予官职。然而他却在仕途至终因才华横溢而遭受了两次打击。这也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

上元二年,滕王阁上,他即席作赋,写下了千古名篇《滕王阁序》,为历代传颂赞赏。今日,读《滕王阁序》,我会在开始时同情王勃的遭遇。然而,读至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时,我便渐渐由同情变为了赞赏与佩服。读罢此文,我深有感触。

林中的溪水虽身处曲折的河道中,面对拦路的艰难险阻,却毫不畏惧、毫不气馁,只是聚成一股又一股的水流冲向障碍,冲破障碍,流向远方。人在经历了失败、打击、挫折后,需要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拥有这种心态后,人就会变得不畏困难,像溪水一样勇于面对,勇于承担,勇于挑战,在摔倒之后满怀信心地再度站起,为追寻成功继续前行。

王勃前往交趾看望自己被贬的父亲途中,心中还怀着两次打击给他留下的阴影。然而在《滕王阁序》却表现出了一种积极的壮怀。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使人精神一振,感受到作者那种身处逆境却仍乐观向上的心情。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惨遭酷刑,却最终完成了史家绝唱的《史记》。他在《报任安书》中写道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氐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发明家爱迪生,失败两千多次后方才成功。音乐家贝多芬失聪,仍作出了一生中最伟大的音乐篇章。经历了痛苦的生命才能称其为人,真正的成功者都是从痛苦中超度出来的。古人在逆境,经历失败,这些不仅没有束缚他们的手脚,反而成就了他们的成功。若只是一味地感叹命运的不公,只会停滞不前,碌碌无为终此一生。

人生失意后,重要的不是别人的雪中送炭,而是自身需要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命运是无情的,即使是叱咤疆场的一代名将李广也没有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终身未得封侯,自刎沙场。海伦凯勒曾说过:对于无可挽回的事,就应想得开点,不要总强求不可能的结果。真正重要的并不是在一个人的身上发生了什么,而是这个人如何去看待。人不能只为自己的命运叹息,而是应该努力去改变命运。而改变命运就需要有向困难挑战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信心。而这些就需要心态的乐观。拥有了乐观的心态,人的心胸会变得宽广,不会总因失败而痛苦,心中会产生希望,进而会产生动力,使人继续向成功迈进。心态是成功的基石,正如一位名人所言:播下一种心态,收获一种思想;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一切的根源就是一种心态。人如果改变了心态,就能改变他的命运。积极的心态,能使人重新振作,重拾信心;积极的心态,能使人不畏挑战,勇往直前;积极的心态,能使人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积极的心态,能使人超越自我,走向成功。

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林中的溪水,终有一天会流到广阔的大洋。人如果永怀积极乐观之心,终会铸成人生的辉煌。

滕王阁读后感【篇2】

一条江水浩浩荡荡地奔流而去,朝霞中,一座阁楼若隐若现,层峦叠嶂,如鸟儿张开的翅膀,在霞光中气势非凡。远处,一叶小舟顺江而来,船头立着一位少年,晨风佛起了他的白衫,更撩动起了他的缕缕情思。

远方的父亲,是他萦绕在心头的思念,近处的滕王阁,却是他一生中最绚烂的烟花。

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才华早露,未成年就被称作神童。年纪轻轻就被沛王李贤征命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漫漫人生旅途中,王勃的仕途刚刚开始,却因戏言戛然而止,其中的苦闷是任何人都不能理解的。也许,真如文中所言时运不济,命运多舛。于是,王勃带着不满与怨气出游巴蜀。可是,天下这么大,谁能留下失意之人?再美的景色在王勃眼里都是灰色。苦闷之余,王勃便乘舟去交趾探望父亲。

王勃南下探亲,路过滕王阁,洪州都督阎公重修滕王阁并在此设宴。王勃参加宴会,主人本着客气之意邀他作序,谁知王勃毫不胆怯,大笔一挥,于是,一篇洋洋洒洒的《滕王阁序》便照亮了整个盛唐。那几百字中,究竟记载了王勃怎样的感情?又包含了多少辛酸泪珠?

江水是一支无情的箫,只会让苦闷之人更心凉。但是,王勃心中却充斥着傲气与不羁,在隽白的宣纸上,笔墨行走间,一篇旷世之作便产生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幅秋景图便跃然眼帘:迷蒙的烟雾中,落霞好像和孤独的野鸭一齐起飞,秋天的江水好像与长空同为一色。失落之人,竟有如此博大之心境。王勃并没有停笔,他心中的积郁如滔滔江水一般不绝,遥襟俯畅,逸兴遄飞。所有的压抑都化作一个个墨字,跳跃着人们的神经。哪怕是陶公,也得自愧不如吧!一个人的自酌,怎抵得过睢园绿竹的雅境。开怀畅饮,酒杯相碰间,洋溢着欢笑,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都具备了,人间极乐,也不过如此了吧?

真的都是乐吗?兴尽悲来四字将王勃矛盾的内心折射的一览无余。在众人面前的欢笑只是一种假象,心中的悲伤又有谁了解?长叹一声,识盈虚之有数。命运的坎坷与不顺早已定下,一介书生又怎能定夺?望长安,广漠宇宙中,人如一粒尘微,是多么的渺小,历史长河中,谁又能留下痕迹?也许,正如苏子所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王勃没有低沉叹息,反而高吟一句: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酣畅淋漓的表达了自己豪迈之情。

,不也都这样吗?难免有些不如意,有些人遇到挫折便一蹶不振,而有些人遇到打击便越挫越勇。李白多次被流放,但他没有悲观,而是寄情于山水与酒,为后世留下了动人的篇章;苏轼多次被贬,但他依旧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甚至表现出了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淡然;***期间,许多文人受到非人的折磨,于是,一些文人不堪重负,纷纷自杀,而巴金却在牛棚中顽强的活了下来,一颗超脱的心经过***的折磨后变得更加平淡,他的后半生更是过的闲适、自足。

物换星移,逝去的永远是风景,而一颗超脱的心,永远不会被湮没。

天空中布满了红霞,一排大雁在天空飞过,只留下阵阵鸣叫。一位白衫少年立在舟尾,一声低叹: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那韵、那情,便永远融在了那绵长的江水中,再也化不开,散不去。

滕王阁读后感【篇3】

《滕王阁序》是初唐才子王勃骈文(全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的代表作。说起王勃,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来比喻他,不算过分。出身书香世家,七岁即善作文,人称神童九岁读《汉书》,就能指出注文中的错误;十四岁中举人当时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明人辑有《王子安集》(王勃字子安)。其中的这《滕王阁序》堪称千古名篇。

《序》不是说写就能写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缘于他自身的文学造诣就很高,更重要一点因为他是书圣。所以当时汇集兰亭的名流:谢安(指挥过淝水之战,文武双全外加围棋高手),孙绰(文学家),支遁(佛学家)等都推崇他来作序(不光留下美文,还可留下墨宝)。滕王阁是唐高祖之子李元婴在贞观十三年受封滕王后所建,非比寻常。与会名流姘集。要知道初唐四杰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是比较低下的,让王勃作序,他的才华可见一斑。

拿我们现在的话来讲,这是篇命题作文,而且容不得多加考虑,要即席迅速完成(写序只是个开头,按照当时文人一惯的玩法,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写诗呢)。说实在的,滕王阁这样的命题不乏空洞,不象议论时要或抒发情怀等可以有一定的深度。作者却从描绘滕王阁周围景物及宴会的豪华场面着手,通过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等句的承前启后,由景生情,在后半篇巧妙的熔入了自己的羁旅之情和对自身怀才不遇的愤懑与感叹,使通篇顿显立意深刻。真不愧为大家手笔!

说来惭愧,我开始看《滕王阁序》时,只觉得满眼的生字。因为特钟情于其词藻的华美,硬是边看注解边翻《辞海》把它看完。同时被作者那清新的格调和开阔的意境所深深地感动。

《序》中最有名的就是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且不论其构思的巧妙和对仗的工整,光那恢宏的气势,就让人心为之夺,仿佛只身画中通篇值得玩味的句子可谓俯首皆是: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看似朴实无华,却把大自然那股清新、祥和的氛围展露无遗。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述说着渔人的怡然自得,道不尽自然界的生生不息(传说衡阳有回雁峰,雁到此不过,到了春天再北归)。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意思是说清爽幽美的箫声响起来,清风因此而生;轻柔舒缓的歌声绵绵不尽,白云为它住留那融融的闲情逸趣,让人恍若身临桃园仙境。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读起来字字掷地有声,展露着作者的傲骨,抒发着作者的抱负。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字字句句,美不胜收。而且其中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渔舟唱晚物换星移等说得上是脍炙人口,被后人广为引用

诚然,文章过于华艳就不免媚俗。对王勃的这一美中不足后世的评论可谓中肯。就象书法等艺术有藏拙守拙之类的说法。可要知道作者当时只有二十七岁,相对那些皓首穷经的老学究来说可要年轻多了套用现在时兴的话讲:都是太阳惹的祸,不是年轻铸的错。不过话说回来,以上这些可不是吾辈俗人所想理会的。君不见:有多少女性喜欢琼瑶的作品,有多少男生爱看武侠?要的就是这股俗劲儿!

古人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肆流的感叹。撇开华艳不讲,王勃能在宴会上即兴写出这样的佳作,让人不由体悟到什么叫厚积薄发,什么叫才华横溢。

滕王阁读后感【篇4】

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我认为可以归纳为两个字,精致。总共洋洋洒洒的几百字,却酣畅淋漓地描写了所见的景物,以及所思所感,让我们在佩服作者广阔的想象力的同时,也被他精妙的语言所折服,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丰富渊博的知识,以及强大的文章驾驭能力。此篇文章的读后感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韵律特别押韵,所以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节奏感,同时运用了大量的对比句对偶句,和排比句,形式上也非常符合骈文的写作格式,所以让她一直以来都是骈文的经典之作,从来被模仿,没有被超越。关于此篇文章的另一个读后感就是说,它里面有很多生僻的字,通过了解这些字词能够帮助我们去理解整段话,背后的意义,因为这些字词经过千百年的变换已经发生的改变,无法用现代的语言去解读它,要通过上下文的理解和古文的词典才能够有所收获,而通过这种检索其实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在学习中,我们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同事也能一探古时候人们宴会的场景。

滕王阁读后感【篇5】

中国有四大名楼,鹳雀楼、黄鹤楼、岳阳楼、还有滕王阁,前三名楼的诗词我都有背诵,唯独滕王阁没有背过,但今天我读了王勃写的《滕王阁序》后,终于对它有了了解。

滕王阁序特别有层次感。“鹤汀凫渚”四字写阁周围的静物,描绘了近景。“山原旷其盈视”二句,写了山、平原、河流,生动刻画了中景。“云销雨霁”,以下则是水波浩荡的远景,在序中也有了渔舟唱晚,这个有名的成语后来也被谱成曲子。

在序的后篇,王勃也表现出了自己远离京城,失忆流落之情,其后紧跟四个典故,又表达出年轻的王勃在此次宴会上受宠若惊、自怨自艾的复杂心理,也表达了报国之志和远大的抱负。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比方,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地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享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凛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和大胸怀。

在序中,我也学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

若不是王勃英年早逝,他会和李杜齐名,也可能还会低叹:“阁中弟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摘抄:月已西斜,四周更安静了,江风透窗而入,带来潮湿的寒意。

成语:渔舟唱晚(youzhouchangwan)意思:傍晚渔舟中传出的歌声。

滕王阁读后感【篇6】

滕王阁,是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另外三座是岳阳楼、黄鹤楼、蓬莱阁)。而如果没有王勃的这篇千古流传的《膝王阁序》,滕王阁的盛名自然会削减不少。王勃乃初唐四杰之一,少年时期便有神童之名,其才情在这风华绝代的《膝王阁序》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用词华美瑰丽,用典琳琅满目,行文气势磅礴、收放白如,既歌咏了滕王阁的雄伟壮观、宾主的才华横溢以及滕王阁周围的绝妙胜景,也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愤慈悲凉而又不甘沉沦的屈湘。《滕王阁序》由此奠定了其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不朽的地位。

就是这样一位满腹珠矶的才子,却得不到重用,郁郁寡欢,心情烦闷两个月后,王勃渡海去探望父亲时,不幸溺水身亡。

王勃的悲剧并不是很个别的现象,自古以来文人就常常成为统治者的工具,甚至仅仅是摆设。即如李白,已经达到了诗歌创作的顶峰,亦不过在皇帝的赏识下进官当一个御用文人,一个招之即来、抨之即去的宠物李白很不满,但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写下类似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的诗句来一抒豪情,他并没有什么办法摆脱这种屈辱的地位。

但几千年来中国文人的悲剧命运仅仅在于统治者吗?显然不是。文人往往自命不凡,的确,在知识普及程度很低的古代,一个饱读诗书的文人是可以在精神层面上俯视芸芸众生的。但这种精神上的距离,在实际生活中也使知识分子与人民大众有了隔膜像白居易那样写诗要让老婆婆也能明白的文人实属风毛麟角。脱离群众的后果是什么呢?上不能为统治者所用,下不屑与劳苦大众为伍。多少文人就这样落得个孤家寡人,潦倒而终。

还有,文人往往受学而优则仕的影响,把做官作为人生理想。殊不知,官场险恶,风云莫测。电视连续剧《铁齿铜牙纪晓岚》中,和坤有一段经典台词:纪先生您在文海遨游,而我却在宦海打滚儿。文海偶而有点小风小浪,宦海却永远是血雨腥风。看,文坛与官场就有这样的差别!有些文人学会了政治权谋,摇身一变成为政治家,如王安石;另一些文人保持本色,除了几根硬骨头和一肚皮学问外,别无长处,于是官是做不下去的,如陶渊明。可悲的是,文人对统治者,在野则口诛笔伐,对官场黑暗也深恶痛绝,但朝廷一开始吸纳文人,绝大多数文人又趋之若鹜。明末张献忠举兵人蜀,长刀一挥,血流成河。可张献忠建立的大西政权一宣布开科取士,立刻有8000多名文人从四面八方赶到成都试图谋取功名,孰料全变成了张军的刀下之鬼。

千年一叹―中国文人的命运!

滕王阁读后感【篇7】

《滕王阁序》是一篇韵律十分足的文章,这篇文章向来以文采出众所著称,从而使得他流传至今,还是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

这篇文章总共洋洋洒洒的几百字,却酣畅淋漓地描写了所见的景物,以及所思所感,让我们在佩服作者广阔的想象力的同时,也被他精妙的语言所折服,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丰富渊博的知识,以及强大的文章驾驭能力。

此篇文章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韵律特别押韵,所以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节奏感,同时运用了大量的对比句对偶句,和排比句,形式上也非常符合骈文的写作格式,所以让她一直以来都是骈文的经典之作,从来被模仿,没有被超越。

关于此篇文章它里面有很多生僻的字,通过了解这些字词能够帮助我们去理解整段话,背后的意义,因为这些字词经过千百年的变换已经发生的改变,无法用现代的语言去解读它,要通过上下文的理解和古文的词典才能够有所收获,而通过这种检索其实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在学习中,我们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同事也能一探古时候人们宴会的场景。

滕王阁读后感【篇8】

《古文观止》不过二百余篇,但却洋洋洒洒记下了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概述了百朝更替的盛衰兴亡,记录了众多贤哲的襟怀抱负,其中的一些名篇是我特别钟爱的,例如,王勃的《滕王阁序》,刘禹锡的《陋室铭》等等。

尤其是《滕王阁序》。南昌人对滕王阁是老少皆知,王勃写《滕王阁序》的情景却不一定知晓。公元675年秋,王勃前往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时,正赶上都督阎伯屿新修滕王阁成,重阳日在滕王阁大宴宾客。王勃前往拜见,阎都督早闻他的名气,便请他也参加宴会。阎都督此次宴客,是为了向大家夸耀女婿孟学士的才学。让女婿事先准备好一篇序文,在席间当作即兴所作书写给大家看。宴会上,阎都督让人拿出纸笔,假意请诸人为这次盛会作序。大家知道他的用意,所以都推辞不写,而王勃以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晚辈,竟不推辞,接过纸笔,当众挥笔而书。阎都督老大不高兴,拂衣而起,转入帐后,教人去看王勃写些什么。听说王勃开首写道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都督便说:不过是老生常谈。又闻星分翼轸,地接衡庐,沉吟不语。等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都督不得不叹服道:此真天才,当垂不朽!。

王勃接下来写了序诗: 滕王高阁临江诸,佩玉鸣鸾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槛外长江( )自流。 诗中王勃故意空了一字,然后把序文呈上都督阎伯舆,便起身告辞。

阎大人看了王勃的序文,正要发表溢美之词,却发现后句诗空了一个字,便觉奇怪。旁观的文人学士们你一言我一语,对此发表各自的高见,这个说,一定是水字;那个说,应该是 独字。阎大人听了都觉得不能让人满意,怪他们全在胡猜,非作者原意。于是,命人快马追赶王勃,请他把落了的字补上来。

待来人追到王勃后,他的随从说道:我家公子有言,一字值千金。望阎大人海涵。 来人返回将此话转告了阎伯舆,大人心里暗想:此分明是在敲诈本官,可气!又一转念:怎么说也不能让一个字空着,不如随他的愿,这样本官也落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于是便命人备好纹银千两,亲自率众文人学士,赶到王勃住处。王勃接过银子故作惊讶:何劳大人下问,晚生岂敢空字?大家听了只觉得不知其意,有人间道:那所空之处该当何解?王勃笑道:空者,空也。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大家听后一致称妙,阎大人也意味深长地说:一字千金,不愧为当今奇才。

王勃的才华横溢可见一斑。《滕王阁序》的用词十分简洁,精炼传神。通观全文,俯拾皆是。如描写地理位置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了了数字,就将洪都(南昌)的地理位置说得明明白白。由大及小,大气而不遥远。而且在这几字中将洪都的险要位置中心地位说得一清二楚

《滕王阁序》的造语佳句迭出,异彩纷呈。妇孺皆知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自不待言,此为写景之极也。其它如写地势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此等妙笔,贯穿全文。

《滕王阁序》用典繁多巧妙,含蓄有味。全文用典多达二十多处,均是信手拈来,贴切恰当。而且运用灵活。有时明用,就是用典故的字面意思,并将其所具有的特殊含义加以扩大,变为泛指。

先有滕王阁,然后有王勃的滕王阁序; 有了才华横溢的少年才俊王勃,才会有这被称为千古雄文的滕王阁序; 就是因为有了这神来之笔的滕王阁序,才使得滕王阁成为光辉四射、照耀千秋的千古名楼。 古往今来,引得多少文人墨客对滕王阁趋之若鹜,极尽讴颂,并且以一留名姓为莫大幸事。

当王勃在腾王阁上高呤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又不知道有多少同僚因才生嫉。王勃的两次获罪大致都与他才情傲物,文人相轻有关。后一次获罪还连累到他老父被贬到南荒做县令,27岁的王勃在去探望他父亲的途中溺水身亡。他的陨落和他的升起一样迅速,实在是令人心痛。

当身临波澜起伏的赣江畔,仰望雄伟壮阔的滕王阁,不由心生感叹。读书读人,或使人警醒,或使人振奋,或使人高尚,或使人坚强,得失寸心知。

滕王阁读后感【篇9】

富丽堂皇、腾空架起的高阁上,寒风拂动少年的衣襟。

觥筹交错的宴席上,千古名篇墨迹未干,已因其壮丽震慑全场。

少年却屹立飞阁,与远方高傲的孤鹜一同奔去落霞的方向。

彭蠡湖边,夕阳西垂。那一抹诱人的红色,远在水天一色的地平线上,转身即是鹤汀凫渚,那里雁歌群鹜舞。

究竟哪一处是我的方向?

徘徊于何去何从的他,王勃,就这样满怀愁绪地,淹没在随日落而起的冰冷江水里,与夜幕一同沉静。才华却似江水,波撼至今。

王勃的满腹才气,使之傲若重霄之松,也因此,成就他的大起大落。

正因此,从云霄跌入谷底滩涂,令他仰望霞光,发出绝世之作、绝命之响、一声划破苍穹的长啸。

少年无重愁,一舟足载;

少年无远虑,一江足流。

少年之傲,却也绝非叹夕阳,咏黄发之人所感。高悬青云的报国之志,乘扶摇上九重天的长风之梦,抱负,让他放下桀骜,命运,使之暂且屈下头颅,但这绝非任何一种形式的臣服。

若有来日,即将朝飞南浦云;

若有来日,定然重撼北极星。

只可惜,盈虚有数,天妒英才,来日方短,唯有诗篇,千年遏白云。

孤鹜远走人亦去,独留飞阁,

阵阵清风中洋溢愁的滋味,半分壮阔,半分凄凉。

滕王阁读后感【篇10】

我们都会对天才(神童)刮目相看,更会对他们的文章或作品产生兴趣。王勃,年少有为,初唐四杰之一,被举为神童,不到二十岁就出仕。在这里,不得不再一次用到天妒英才这个词了,在作《滕王阁序》的两月后,溺水而亡,英年早逝。惋惜之声,响彻苍穹。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道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出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阔一笔。在胜景面前,他们的心灵是无法平静的,富丽的词藻跃然纸上,广阔的胸襟得到了难得的满足与震撼。内心的怒吼终于可以渲泄出来,如倾泻而下的流水,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征服了当时的文才俊杰,也征服了现在的千百万人。

远离了古代,飞机、火车、汽车取代了那沉旧的马车,便不会有俨骖騑于上路,伤风景于崇阿的体验与感受。和自然隔了一层窗,即使看得见,也听不到;身处其中,却怎么也摸不到。飞快的行驶速度,眼前的一切是模糊的,没有了仔细的观察,切身清晰的感受,就不会道出闾阁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你津,青雀黄龙之轴。更不会有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陈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的千古佳唱。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笔峰,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的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离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凌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而大胸怀。

文章的每句话都似乎是仔细斟酌的成果,又好象一气呵成,信手拈来,博古今通今,无泄可击。

又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多少文人志士都会有这样感受,心有余而力不足。他的年青气傲,他的傲视群芳,他的才华横越溢,他的思想与见解,潇洒与胸襟,终会为人所不容。时运不济,命途多歼这样总结一下,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如此的事例数不胜数。而这又能怎么样呢?我会意志越发坚定,不放弃远大崇高的志向。酌贪泉而觉,处涸辙以犹欢。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要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上帝关上了门,但他会给你留一扇窗。如果王勃不英年早逝,他的名声会与李杜齐名。

在众名士之前,他也会自谦几句。表面的高兴隐藏着内心真正的伤痛。胜地不常,盛筵难再,当一切已为往事的时候,我将在何方?

寻找鱼王读后感通用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寻找鱼王读后感通用,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1

在这个丰富多彩的暑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西游记》,有《雷锋的故事》等等。其中,有一本叫《寻找鱼王》的书,它给我的感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寻找鱼王》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住在大山深处的男孩,在他们那里,鱼是格外珍贵,男孩也特别想捉到鱼。在他们那个地方,捉到大鱼的人要把鱼献给老族长。男孩在爸爸口中听到了鱼王的事,便去鱼王那拜师学本事。男孩学之后,一心想捉大鱼带回家,可“水手”鱼王和“旱手”鱼王不承认自己是鱼王,也没有让男孩捉过鱼。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些道理:学本事不单是从别人那里取,还要自己去寻找,一点一点找到一些,放下一些,最后留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本事。正所谓: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在书的结尾,男孩明白了“鱼王”的意义指的不是人,而是在水深底下的一条大鱼。男孩的思想也从要“学会捉鱼”改变成“看护大鱼王”了。

正如我有一次,在学习上,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我正想向爸爸请教,可是我又想:爸爸总不可能教我一辈子,我要学会自己解决难题。于是我认真的想啊想,仔细的分析题目,终于想出答案了。我也明白了:不能只依赖别人,要学会自己去走人生的漫漫长路。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2

读寻找鱼王有感1000字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寻找鱼王有感1000字,欢迎大家分享。

一次巧合,让我遇见了她;一次赏阅,让我喜欢上她;一次感悟,让我放不下她—她便是一本名为《寻找鱼王》的书。

偶然的一次书店巧遇,光是这书名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以至于我当时就眼若定珠,心无旁骛了。而我当时的心情就好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此刻的激动了。然而这本书也欢迎我这个“探险者”的到来,她似乎已经准备好为我讲述一个神奇的故事了。

在大山里,一户贫穷人家的'孩子,起初是因为对吃到鱼肉的向往才去拜一个旱手鱼王为师。然而在这段日子里,孩子觉得这个老人一生过的十分坎坷,也从老人讲的故事里面明白了许多,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像鱼王这样有能力的人却从不张扬。那一年冬天,老人去世了,孩子受到老人的嘱托去找一个水手鱼王,弄明白了大多的疑惑。但老人一直说自己不是鱼王,这让孩子更是迷茫了。直到老人带孩子去看一条真正的“鱼王”,才让孩子信服。

故事十分短暂,但是作者却如此巧妙的以一个寻找鱼王的平凡经历,从而折射出社会人生,引人深思,让读者读完后低头沉思如何待人,或许这才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吧。

直到书看完了,我脑海里的那个疑问终于浮现出来:究竟这个孩子找到真正的“鱼王”了没有?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我认为没有。既然没有,那么什么是“鱼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它究竟有没有答案,或许又是作者的别有用心?既然自己不知道,那么就去问问旁人吧。于是,我便发起了一次采访:你认为什么是“鱼王”?然而得出来的答案也是千奇百怪,让人摸不着头脑。那么,是不是真的像我所想,作者在此别有用意呢?

当我咬着笔杆苦思冥想是,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世界上没有俩片相同的叶子。没有相同的叶子吗?我苦想了一会。是啊,我突然醒悟了,既然没有相同的叶子,那么为什么要有相同的答案呢?再往深处想,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与人生阅历都不一样,如果得出相同的答案,那岂不就是知己了吗?

由上得每个人为人处世都有自己的那一套,那么我们又为何要强迫别人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事物呢?这样做的话可能当时有益,但是长期下去绝对不利于一个人的成长,我们可以像男孩的父母一样,支持孩子,孩子既然做了一件事,就必定有原因。做人不能总是恪守己见,认为自己就是对的,要学会多听听别人的看法及意见。

如此,那么人与人之间因为对待同一件事的看法不同而产生矛盾,那岂不是很不应该的吗?体谅他人,听得进别人的意见,就像孔子所说“六十而耳顺”,可是当我们真的六十岁时才耳顺,那就后悔莫及了。

书,带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即使书写得再烂,但是它只要是出版了,就一定有它的价值在其中,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寻找鱼王》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住在大山深处的男孩特别想捉鱼,因为鱼在他们那里是十分珍贵的东西。有一次他在爸爸的口中听到了鱼王的事,于是他决定去找鱼王学习捉鱼的本事,在他不懈的努力下成为鱼王的传人的故事。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这个小男孩,他为了找到鱼王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它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选择了勇敢的去面对,我觉着他这种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这本书告诉我:学到的东西并不一定完整,还得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去完善。正所谓: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走十里。

有一次我在学习上遇到了一道难题,我正想向爸爸请教,可我又想到爸爸又不能教我一辈子,我必须要自己来解题,于是我又认真的读了几遍题,终于想出了答案。

从中我也明白了:我们不能总依靠别人,还要学会自己面对遇到的困难。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4

这本书的作者张炜获得了茅盾文学奖。

大山里大鱼就是奇迹。“我”第一次吃鱼是个夏天,爸爸兴高采烈地从外边回来,一进门就掏出三条晒干了的泥鳅,原来那是爸爸路过一个干河沟时,在泥巴上捡到的,比拇指长一些的泥鳅。可把妈妈高兴坏了,妈妈赶紧放了一些菜叶,然后把干泥鳅加点盐蒸熟了。那种腥腥的气息啊,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所以我立了大志要去找最会捉鱼的人,爸爸很赞同。准备好东西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我和爸爸就上路了。天大亮时我们已经走出去很远了。一路上没看到大些的水,再往前走连房子都看不到了,除了沙子什么也没有。我和爸爸不知攀了多少山蹚了多少道谷。问了很多人家,终于找到了一个棕黑色的小屋,爸爸对屋子里出来的老人说终于找到您啦。我是来认师傅学本领的,刚开始老人家还不收徒弟,在爸爸苦苦哀求下,老人同意让我留下来,爸爸让我叫师傅为干爸。立志以后,不管有多么艰辛,他都坚持了下来。

师傅带着我去捉了很多很多鱼,师傅和我还看到了蓝色的雾。晚上干爸告诉我鱼王分旱手和水手。旱手是在天气干旱的时候捉鱼,而水手在发大水是捉鱼,山里发大水的日子很少,所以旱手比较吃香。干爸就是旱手,他教了我很多他知道的方法。

一天,老人给了我一个肚兜,让我去蓝色的雾那里,说完就去世了。我来到蓝色的雾那,拿出肚兜,屋子里的老婆婆收留了我,干爸说她是捉鱼的水手鱼王,她教会了我水手捉鱼的方法。

男孩坚持不懈,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很值得我去学习。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5

在干旱缺水的大山深处,“鱼”成为了一种稀有而奢侈的食物,捉鱼与吃鱼则同时象征着不同寻常的本事与身份。正是怀着与鱼有关的梦想,书的主人公“我”立志当一个捉大鱼的人,并由此踏上了寻找鱼王的路途。

在《寻找鱼王》这本书中,有许多主人公,比如:从前的“旱手”和“水手”、两个鱼王的后代。这两位师傅,一男一女,这时都已经80岁了,他们本是天作之合,却成了终身的仇人,他们相互之间有难消的恨,也有刻骨至死的爱。他们的关系,与父辈太想做鱼王有关,也与老族长的存在有关。他们的故事,引发人们思考。比较而言,那位旱手师傅,可以说是一个哲人,他话不多,但一出口,皆非寻常,他身世悲苦,一生都在反省,都在思考。“长辈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人的一辈子都在学,最后也不能说学成了。”他说的每句话都是人生的启迪。这位旱手师傅死后,文中的“我”又找到了女“鱼王”,她为那位始终视她为仇人,几次忍辱找上门来求和,终身未嫁。

小说最后,“我”跟着那位女“鱼王”,在水底深处看到了无比巨大的鱼。她告诉他自己最终的发现:这才是真正的“鱼王”。有它在,这山里才有水、有鱼,一旦没有它了,今后也不会有水了,也不会有鱼了,这里的人们也吃不上鱼了。

我想:真正的鱼王象征着那些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人,正像我读过的一篇文章:有一个人,不喜欢说话,总是一个人的,结果有一天,他老了,但总爱帮助别人,于是,他干起了全村人都不愿干的活——天天撑船接送人们来往,不求任何回报,有时别人的东西掉到水里了,还帮助别人将东西捡回来,送给主人。最后一个小女孩掉到了水里,他想要救上来这个小女孩,不料女孩救上来了,他却离开了人世。

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不求回报,这正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拥有的鱼王精神。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6

寒冷的北风如脱缰的野马呼呼作响,令人瑟瑟发抖,滂沱的暴雨更是如倾盆而下的珠子,无情的打在人们的脸上。一本充满了奇幻色彩的书却在这个冬天成了一颗不朽的星,不断激励鞭策着在黑暗中的人们。

故事中一个志向远大的小男孩拜了大名鼎鼎的“鱼王”为师,开启了生命之初的捉鱼旅程。在困难、挫折面前明白了持之以恒,不断努力,不轻言放弃的重要性,并靠着自己锲而不舍的毅力与勇敢不屈的韧劲取得了成功。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向厄运低头。记得刚开始学国画时我总是笨手笨脚的,连简简单单的一朵小花我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完成,看着别人自由自在轻轻松松就能翱翔在书画的世界里,我心里真是羡慕极了;再看看那一幅幅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国画作品,我心中更是羞愧不已。书中“长辈领三里,自己走七里”的话语便在这时闪闪发光如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了前行的路,让我明白光在课堂上的努力远远是不够的,课后的不断练习也是必不可少的,书中的小男孩也如璀璨之星的化身,告诉我了在追求梦想时孜孜不倦的重要性。于是我每天开始练习国画,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从不轻言放弃,而且一有不懂的地方就马上请教老师,日复一日的练习让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现在我手中的毛笔已经能如自由奔驰的骏马一样挥洒自如啦!看着自己画出的那一幅幅活灵活现的国画我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可能会一帆风顺,难免会有困难与挫折,但只要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与困难抗争到底,终有一天会迎来属于自己的成功,绽放着耀眼的光彩!

《寻找鱼王》这本书便会如家人一般,陪伴在我身边,在困难面前给予我无限力量。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7

徐徐暖风中,刚看完当代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寻找鱼王》的我马上陷在烦恼中:在这无知的世界,无知的我要怎样做?

《寻找鱼王》讲的是一位少年立志去找鱼王,经过各种经历,他遇见两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男一女,都各有高超的捕鱼技术。但他们都否认了鱼王这名称

之所以说,我不能认为哪个片段最精彩,哪个片段最不精彩,是因为它们个个都触动人心。但是要我说最让感慨万千的就是老大爷在少年面前展现他的捕鱼技术:师傅只是静静地蹲着,看,不吱一声。突然,他挽起袖子的右手五指捏到一起,唰一下插入草须水中一阵跳跃和扑腾,一条二拃长的大鱼被拖了出来,师傅的手指就扣在了鱼鳃那儿,巨大的腥气猛烈的尾巴拍击每当看完这片段我都感到感慨,都觉得身临其境:老大爷在那儿捕鱼,猫在那儿静观其变,少年在那儿期待一个个片段都仿佛在我身旁发生。而从没接触过大自然的我开始对那种情愫开始向往。而为什么呢?就因为我们这个时代。

在在当代的网络世界里,我们在博学,也在无知。瞧瞧大马路,饭厅,家中个个人都在打电话,玩手机,看手机,沉迷于网络世界。而对比一下农村,他们或许比我们条件差,但他们不会像我们一样无知,不会在各个地方都查看手机,他们会与大自然交往,相处。我终于知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关键意义就是让我们对大自然有真实感受,让我们传达一些传统气息,增长见识。

其实,《寻找鱼王》就是对这种正在消逝的传统的一种挽留和祭奠。它来自民间和野地,有着深重的泥土气息。而在这充满无知的世界中我们稀缺关于大自然肌肤摩擦才能产生的一些情愫,这是人类的大不幸。而我们所要传达给现代人的是一篇讲述真正具有原生性的大地故事,这是我们必须要完成和领受的的时代任务。所以快点行动起来吧人们!不要再让我们无知下去,再让我们失去那所谓的传统气息!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要数《寻找鱼王》这本书了,为什么我最喜欢这一本呢,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刚看到题目的时候,我以为《寻找鱼王》就是去找寻罕见的大鱼,但读过后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本文讲述了一段失传已久的大地故事。它是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男孩生活在大山里,那里一年下不了几场雨,祖祖辈辈都很少吃到鱼,逢年过节时只有富家人才会吃到,普通人家只能摆上木头鱼当看鱼。现代的我们则不同,我们在现代物质流通的便利中生活早就习惯了看超市的鱼,冰箱里的鱼,我们大概很难想象在交通隔绝的大山深处常年不闻鱼腥的山民会怎样渴望一条鱼,鱼也许对于深山里的人真的会成为很神秘的向往。

男孩的爸爸在年轻时就想当渔夫,可是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鱼王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鱼王分为两种?,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男孩也想捉大鱼,他的爸爸很支持他,带他去见了旱手鱼王和水手鱼王,在与他们生活中知道了水也是有根的,最后男孩知道了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根的一条大鱼,而老太太正是守护着真正鱼王的人,如果鱼王死掉了,那地球上的水就会枯萎。同时,他也见到了鱼王,并和老太太一起守护它。给我带来了震撼,鱼王对于大自然的保护让我很敬佩。

这本书虽然很多地方我感悟还不是很深,但我被小男孩的精神感动,只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我也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向他学习。我还会继续读这本书,希望有更多的收获。

寻找鱼王读后感 篇9

如果《青铜葵花》带给你的是文静与忧伤,那么《寻找鱼王》带给我的却是神奇与惊讶;如果《草房子》带给你的是正义与欢乐,那么《寻找鱼王》带给我的却是庄重与严肃。一本好书总能带给新鲜的体验。

“鱼王”是一个边远山区的传说,那里的村民们为了成为“鱼王”,住上青瓦砖舍而不停抓鱼。就因为如此,山里出了一位雄心勃勃的少年,背上祖先们的梦想,翻过层层山岭,先后找到了两位神奇的老人,他们一个是“旱手”,一个是“水手”,但是少年不知他们谁是真正的“鱼王”。少年在往后的生活中得到了比猎鱼更加宝贵的东西……

这本神奇的书使我联想到了我幼年时所看过的电视剧《人民的正义》中的一个情节,所贪的钱堆成了一张“钱床”,甚至把衣柜都塞满了,连上面存着一大堆钱的银行卡都藏在了吊灯后面,最后引来了数也数不清的罪名,甚至引来了杀身之祸。他们就像《寻找鱼王》里的村民,那些村民看见水里闪闪发光的鱼就嘴里流口水,一跳进河里,可谁知,很多村民被鱼给在水里绞杀了,他们都是因为贪心而引来了杀身之祸。

做人要做一个不贪心的人,因为贪心极有可能使其背上数不清的罪名,甚至引来杀身之祸。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通用


写读后感要顾及哪些格式吗?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中获得反思,获得新的看法时,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记录自己的想法。由此,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1

刚读完《卡拉马佐夫兄弟》,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一位穿着修长衣服、面容和善、微笑着的年轻人的背影,还有一群孩子,他们手拉着手,蹦蹦跳跳,用响亮的嗓音喊着“乌拉,卡拉马佐夫”。我的心怦怦的跳动着,久久难以平静,各种想法萦绕在心头,关于信仰,关于救赎,关于善与恶,关于人性,关于饶恕,关于裁决。。。。这些将需要我花很长时间去慢慢思考消化,也许最终能想出些什么,也许就这样一直模糊着。

当初选择看这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是因为曾经看《爱因斯坦全传》时,里面提到说爱因斯坦称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本”。很好奇是怎样的一部作品能让这位物理学家给出这么高的评价。遂去图书馆借来读,花了四个晚上一个白天读完了这部作品。读完后,很庆幸自己读了这部作品。 读这部作品时,我的精神时刻处于紧张状态,需要时不时停下来思考一下。这是一个卡拉马佐夫家庭的悲剧故事,暴躁好色的父亲费多尔•巴夫洛维奇,粗野暴躁的大儿子德米特里,否定上帝存在、沉默的二儿子伊凡,虔诚和善的小儿子阿辽沙。整部作品的情节随着这个家庭的各种冲突以及大儿子被控弑父的案件展开,紧凑联系。说实话,一直到最后私生子斯麦尔佳科夫亲口承认是他杀死了费多尔,我都还在猜测这个凶手到底是谁。

这部作品对人物的描写实在是很成功,尤其是心理活动的描写,入木三分。人物大多同时有着“跨越两个深渊”的天性,温情和暴力,癫狂和理智,怀疑和虔诚,作者却能把这样复杂多变的心理描写的细致入微,丝毫没有混乱的感觉。这些人物的形象现在都深深的刻画在了我的脑海里。

对于这个弑父案的主角德米特里,我刚刚在思考一个问题,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吗?他性格暴躁、粗野,荒淫;为了格鲁申卡,他表现出了近乎疯狂的“卡拉马佐夫式不顾一切”;他与父亲正面激烈冲突,最后惹上了弑父的嫌疑。他的这一系列行为的确很荒诞无理。但我印象很深的是他在认为自己杀了老仆人后的“最后一夜”的一系列行为。他疯狂的奔向格鲁申卡,表达他的爱,表现的像个孩子。在那一刻,我突然有点喜欢这个人物了,为他的不顾一切,为他的诚实坦率,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吧。

再说说这部作品中总是给人带来光明的阿辽沙,因为这个人物的存在,使冲突、压抑中总还有些安慰和希望。他也曾经迷茫,怀疑过,但在仰望繁星,感受阳光时,他重新找回了对人世间的爱。在他“热烈亲吻大地”时,我突然也感觉生活如此美好,感激自然赐予我们的一切,那一刻,我也如他般明朗。在经历了那么多事后,他还是保持着那颗善良、诚实的心。

还有那位凶手斯麦尔佳科夫,对于他为什么宣称“您(伊凡)才是这个案子的唯一元凶,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从犯”,我有一些想法。斯麦尔佳科夫才开始对伊凡是怀着敬意的,认为宣称没有信仰、否定一切事物的伊凡有自己的思想,和他所谓的信念是一样的。原本斯麦尔佳科夫是孤单的一个人,现在,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和自己有同样想法的人,找到了同盟。他认为他和伊凡能进行思想上的交流,总认为伊凡“全都知道”,这就使他认为伊凡在与他谈话时理解了他的意思,是教唆他杀费多尔。这是一个极度孤单、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人的悲哀。但对于他最终的选择,我还是有点疑惑,他最后的精神应该是清醒的,也没有表现出内心

的极度矛盾,为什么会选择自杀呢?是害怕接受审判?发觉伊凡不全都知道感觉失去同盟的绝望?为难知道真相的伊凡?

这部作品很多地方都讲到了宗教,讲到了上帝,也时不时的在怀疑上帝的存在与否。我不是,所以我也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我接受其他人心中的上帝的存在,因为我觉得那是一种信仰,无关乎宗教。信仰是什么?我认为是自己认为正确的一种信念准则,是心灵深处自我反省的一片无人打扰的净土,指导着我们的思想、行动。人总该信仰点什么,如果没有信仰,怎么有力量不断前进?关于人性,我认为没有一个人是真正的坏,就算是罪大恶极的人,心中也会存着一点善意,比如费多尔对自己的儿子阿辽沙的爱。关于裁决,应该由谁来裁决?宗教?法律?但这些不都是人制定出来的吗?还是自我裁决,如德米特里一般,“我为我整个的一生惩罚我自己,我惩罚我整个的一生”?我同样疑惑。

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看似寻常的句子却往往蕴含深意,如“不要对自己撒谎”,“爱生活本身甚于爱它的意义”,这些都需要我慢慢咀嚼回味,我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的。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2

陀老的这本书打五颗星根本不够,我想把整片星空的星星全打给它。

怎么来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去年就开始阅读,直到今年,一会儿在kindle上阅读,一会儿拿起手机看,被很多事儿打断也被其他书吸引过,断断续续地阅读所以感受也是凌乱的。今天一口气把后边全部给看完了,真的是情绪波动,中途特别想哭,因为文字仿佛透过纸面,撬开我的脑袋,直抵我的内心深处。

说说人物吧,老头就撇过,就谈这三个儿子。

老大卡嘉是我非常欣赏的,有自己的原则,虽然是个混,但不妨碍他活得明白。对于爱情很执着,对于自己也看得透透的,坏是坏,心眼却是好的,根本还是根善苗,但有点太苦了,没娘疼爹不爱的,命运老是和他开玩笑,在想要改邪归正浪子回头的时候,咔嚓一下人生毁了,害,可怜惹人爱。

老二伊万,搞不明白,也不想你搞明白,别人有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想法太多,暗戳戳的,思想吧,不抛锚的时候说点话还中听,说多了我也不明不白地看了,没留下多少强烈的感受,但是最后再来看,本人也还是挺好的,毕竟是卡拉马佐夫的代表人物,走得极端,两段都有接近,走过来走过去,矛盾。

老幺是陀老个人最偏爱的,塑造得太好了,好到我对他就只有敬仰,好到我觉得全文就他一人是小说人物,好到不真实,伊万卡嘉老卡拉马佐夫还有卡列琳娜格露莘卡等等这些人物都非常真实,就阿廖沙一人让我觉得这肯定是个小说人物,但不可否认我是爱他的,因为他是爱世人的。

看完有点胸闷,我想我会去购买纸质版的,放在我床头,时不时看看,很多地方我不理解的,或许以后经历多了,或许看的书多了,或许某个时刻我就懂了。

再次向陀思妥耶夫斯基致敬。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3

读《卡拉马佐夫兄弟》

比起对上帝是否存在的神学思考,我更乐于认可小说中对父与子关系的阐述——生人之父不算父,生且养之才算亲。全文讲的就是一个殺父案所引起的轰动,其中父亲的形象是放荡不羁只顾自己私欲的一个老色鬼,并且因为与长子同时爱上一个风流女子而争执不断,这也正是文中案件的迷惑点所在,导致德米特里替真正的凶手——他的私生子斯梅尔加科夫背上了沉重的罪名。而卡拉马佐夫的二儿子和三儿子却又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二哥伊凡是导致父亲死亡的间接谋杀者,他的骨子里无不散发对父亲的深切鄙夷,只希望世上能少了这么一个祸害,但三弟阿列克谢却坚信信仰能洗涤人的内心,他对父亲既不嫌弃也不喜爱,更多的是给予宗教式的博大宽容。当然,也正是如此矛盾的兄弟情,才能让我们兴致盎然的一直读下去,甚至到了结尾时都意犹未尽,只可惜陀思妥耶夫斯基再也无法把下部续上,只能由我们天马行空的自行畅想了。

老卡拉马佐夫作为大家长,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儿子,他不但不养育其亲生骨肉,甚至剥夺他们遗产的继承权,无视幼小生命的生死存亡,在这一点上还多亏了他的仆人格里特里的细心照顾。最让人愤慨的是,如此不堪的贪财好色之徒还带来了四个鲜活的生命,不仅让自己成为了做父亲的反面教材,也让自己的儿子失颜于拥有卡拉马佐夫这个姓氏,这在伊凡内心所受的煎熬中表现的极为突出。对于老卡拉马佐夫身为父亲的最佳定义,辩护律师在其演说中已发挥了他高度的呐喊,这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醒:为人父母,最基本的是对孩子的尽职尽责。

长子德米特里虽然继承了父亲风流成性的血脉,但他跟老卡拉马佐夫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勇于忏悔:他会因为私吞钱财而愧对卡捷琳娜,也会因为胡作非为而谈心阿列克谢,最后更是因为自己曾有过殺父的念头而默认了这宗错案的判决。可终究一切都改变不了德米特里的命运,他的行为是遭人厌恶的,纵使有再纯洁的心灵也不会被世人所认可,追其根源却仍是在于他的父亲。因为从小的成长中没有得到过爱的浇灌,他发了疯般的爱着格鲁莘卡,至于以后的道路要如何开辟下去,德米特里是茫然无知的,他在欲望的诱因下,只是在浑浊中度日,早已陷入了矛盾的死循环中无法自拔。德米特里接连两次的挥霍场面,在常人看来只是热闹和可笑的,而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他日益干枯的心灵。

二子伊凡无疑是几个孩子里最有出息的,他早早的就学会了自力更生,也一直在竭力摆脱卡拉马佐夫式的生活方式,可他跟阿列克谢谈话时说到的三十岁之前的打算却彻底表露了他的本性。伊凡一直是私生子斯梅尔加科夫所崇拜的对象,悲剧的发生也正得益于他暗中的沉默不语,可他却并不是那么的工于心计,以至于到最后他想设法证明哥哥是无罪的时候也已无能为力。他在宗教大法官的著作中所流露的思想是十分偏激的,他既不承认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灵魂的转世轮回,他关注的是孩子所遭受到的非人教育,以及随性而为的生活态度。伊凡最后的结局是令人深省的,他想忏悔都已没有机会,只能日益接受心灵上的折磨。

三子阿列克谢的形象在小说中是完美化了的,他那颗心慈悲的可以宽容一切的不堪,这或许是受佐西马长老的影响——不仅承担自己的过错,也要共同承担他人的罪过。阿列克谢是父子兄弟间最重感情的一个,他既能接受父亲平日的叨叨絮语,也能让德米特里打开心扉,更能跟伊凡侃侃而谈,唯有斯梅尔加科夫一直获取不得他的好感,以致于在父亲死后的第一直觉告诉他凶手就是这个私生子。阿列克谢在孩子中也是很受欢迎的,文中插叙进来的伊柳沙一死之事,更完善了他对宗教信仰的认可,甚至于影响到了郭立亚跟其他小孩对生活的认知,最后结局所达成的共同协议——永远不忘彼此,更是为如此诚挚的感情打动人心。

私生子斯梅尔加科夫其实是最可怜又最可恨的,他可怜在从小没有父母亲的疼爱,可恨在为了一点钱财能狠心殺父。斯梅尔加科夫作为私生子,其实是对卡拉马佐夫父子都带有偏见的:他虽然听命于德米特里,却暗羡他的嚣张并栽赃嫁祸于他;他虽然钦佩伊凡的学识,却暗于计谋并假借他的手行凶;对于老卡拉马佐夫更是唯命是从,却在暗地里磨刀霍霍向猪羊;唯有阿列克谢这个天使般存在的人物,他无法发挥其隐藏的仇视心理。最后的他是受到了命运惩治的,或许自杀对他这个无身份的社会角色才是最大的解脱。

文中出现的女性角色主要是卡捷琳娜和格鲁莘卡,就情感角度出发,我更喜欢格鲁莘卡敢于对爱情的表达和追求,而十分厌恶卡捷琳娜那种惺惺作态的似爱非爱。卡捷琳娜和伊凡确实是双方相爱的,他们却都不敢坦然的面对这份感情走在一起,而卡捷琳娜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暗示自己去爱德米特里,这种报恩的方式只会更加深德米特里的负疚感,甚至于她在出席法庭作证时的前后不一,也都表现出对德米特里极大的不尊重。我不知道结尾时在他们三人的会面中各人是何其的复杂心理,我只知道这样的碰面只能引起误解,也只能带来痛苦。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我是无神论者,也不相信灵魂转世一说,但我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更坚信做了坏事是会引起良心上不安的,除非你不是会思考的人类。但社会上有一种特别泛滥的现象不得不提一下,绝大多数唯物主义者都是信奉个人主义的,可在他们遇见困难或不平时,总不免哀怜几句——祈求上帝保佑!还望老天开开眼!诸如此类的话应该是数不胜数的,如果话说出口只是为了获得心灵上的短暂慰藉,那我觉得这种边界不清的一类人在骨子里还是肯定上帝存在的。很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是肯定了宗教影响力的,所谓的“抬头三尺有神明,善恶终有善恶果”,个人觉得还是靠心灵的安定与否。

我是不太喜欢这个结局的,不仅仅是因为德米特里没有洗脱罪名,更因为辩护律师那么一番急切的对父爱的呐喊,居然没有赢回那几个庄稼汉的决心,这才是现实的悲剧。不管是多么伟大的真理,总是要落实到人类的日常生活去验证的,如果平民百姓不能接受生之为父的职责所在,那老卡拉马佐夫的死也就不值一提了,一代接一代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都只能在无爱的环境中逐渐枯萎。

严格说来,这也算一个考验逻辑的推理小说,尤其表现在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精彩演说上。相信眼见为实的人是不愿再去细敲其间的破绽的,可辩护律师却带领我们看到了很多人性的表里不一,所谓的证人说的证词是经不起推敲的,他们平日的一言一行都违背了法律所要求的公证。而斯梅尔加科夫也正是抓住这一点,才为自己洗脱开了真正的嫌疑,你若说他是聪明绝佳的,可仔细一想也不过是很平常的思维漏洞,只可惜不集中脑力的我们很难把案件伪造的如此完美。不过我也时常在揣测,如果斯梅尔加科夫第二天羊癫疯没有真正发作的话,那他在接受审讯时是否经得起心灵上的考验,而一直蒙骗过去。

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更愿意把德米特里跟阿列克谢归为一类,而伊凡跟斯梅尔加科夫归为另一类,虽然他们有相同的血脉,却并不代表人生的信仰趋同一致。而我从这个殺父案里学到的重要一点就是,如果你的人生像老卡拉马佐夫一样是个错误的存在,那就千万别让这种错误继续延续下去。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4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一部由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入手探讨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出路的杰作。作者自称,这部作品在头脑中孕育达30年之久,其中伊凡的自白“宗教大法官”一章,甚至“在自己的心里几乎酝酿了一生”,可见作者用心之苦,写作态度之谨严。的确,这部作品的分量是沉重的,就个人的阅读经验而论,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哪一部外国文学名著如此强烈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位思想型的作家,他要探讨的是俄罗斯的文化重建以及人类和谐的生活秩序的建立问题。他所看重的宗教性质的“我在故我爱”,也许不无虚幻性与抽象性,所流露的对暴力革命的否定态度亦不无偏颇,但若像许多学者因此而断言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敌视俄国革命,甚至将其斥之为“反动”,怕也失之简单粗暴。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暴力革命也许是必要的,但却不见得是人类社会变革惟一可取的方式,革命的目的更不是为了加剧人间的仇恨。事实上,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对于人类的社会发展而言,对爱的呼唤,对他人与社会承担责任的呼唤,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正如《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所展示的,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多么可怕。令人不安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个多世纪之前冥思苦索的问题,仍在困惑着当今的人类。以我国目前的现实来看,经济发展与法律建设固然是重要的,但正如佐西马长老当年所意识到的,仅此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的全部问题的,我们同时还要重视的正是“我在故我爱”这样一种人生哲学的建立。

与那些重在叙事的传统作品相比,《卡拉马佐夫兄弟》不是一部轻松易读的小说,需要沉下心来,通过那些意蕴丰富的文字,体悟人性的奥妙,与人物、与作家进行心灵与心灵的交流。作品中,虽然因其凶杀的悬念与破案的曲折,不乏引人人胜的故事结构,但作家显然不是重在传统式的讲述故事,而是从拯救人性的伟大使命出发,重在以精微犀利的笔触,通过人物灵魂的拷问,破译人性的密码,呼唤人间之爱,探索人生的出路。读着这样一部作品,会令人愈加感到我们的当代文学中精神内涵的贫乏与苍白,而这也许正是我们缺乏真正惊心动魄的优秀之作的重要原因。而事实上,与陀氏生活的时代相比,面对物欲纷繁的现实,我们是多么地更加需要这样一种精神的沉思与探索。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5

许子东谈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区分:

最简单了,你看里面有没有所谓的坏人。好的文学作品,你找不到哪一个是绝对的坏人。简单说销量最高的两本中文书,《红楼梦》和《家》。仔细一看区别就在于《家》里边是,一半好人一半坏人。《红楼梦》里每个人都是一半好一半坏,没有一个绝对的坏人,所以这个是一个最简单的一个公式。

高明的作家知道人性的复杂,所以他笔下的人物大多不会是绝对的好或坏,而是好坏几几分成,这也是我们大部分人的真实写照,这样你会觉得真实,不是假大空的真善美,而是有血有肉、没有疏离感的你我他。吸引着你站在小说人物的立场,体验他的内心纠缠与挣扎。

高明的作家总有自己的野心,想把自己的观察和思考透过笔下的人物进行诠释,而他的作品也像一面镜子,照见读者内心的明亮或阴暗。反正增进了我对自己的认知。(阅读至此尤爱正与反、伊万,期待最后两章带来的体验)

陀氏对于人性的剖析确实深刻,内心戏的部分尤为出彩,一个个人物在他的笔下天人交战,发人深思。(作家有种控制权,对笔下的人物生杀予夺,演绎悲欢离合。但是这种精分活动也反映了作者性格的敏感,或者经历的多舛)

本书的阅读到后段愈加精彩纷呈,前面有碍我观感的在于俄国人物名称的多样(尽管本书开头有人物关系表,还是晕人),以及不习惯陀氏的行文风格(主线之外对其他人物的刻画,感觉与情节无关,但与作者想要表达的主旨有关),又及整篇小说浓郁的宗教风(与作者的信仰有关,序言有介绍作者背景,但是它剧透了!剧透了!剧透了!啊!丧失了一丝推理的乐趣)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6

心浮气躁,囫囵吞枣地读完了,觉得对不起作者,不过一直都觉得俄罗斯大家的作品不好读,第一:名字长,而且各种昵称;第二:作品长;第三:要动脑子

以前有一个朋友对我说他去西藏的时候看到那里的人们很虔诚心灵很平静很是羡慕,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信仰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是从小直接被灌输的你还会很羡慕吗?跟这个信仰是好是坏无关,如果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就去信,那就很像伊万和阿辽沙有一次聊的:一个信仰是告诉你每个人平等,你有自由去安排你的人生,但是每个人资质不一样能力不一样,自然会参差不齐,那为何不让一群精英来掌握世界,让其他人就弱智的享受,不要让他们看到真实的世界,这样不是大部分人更幸福吗?后面的这个是不是就是西藏那边形成的那种氛围?老佐西马是不是就是他们的信仰?当老佐西马离开之后,神迹没有出现,那些信仰他的人坍塌,转而怀疑自己。那同意,阿辽沙也是追随的佐西马啊,为什么他能一直下去?

卡拉马佐夫老爷子和三兄弟,老爷子的信仰是自己至上,管他儿子妻子道德,我的享乐第一,你说他不快乐吗?伊万,无信仰的吧,我觉得伊万是我们大家。米嘉,太复杂了,欲望提出,身上揉杂了极好与极坏,冲突感。阿辽沙,是所有美好的化身吧,《太阳照常升起》里,疯妈站在树上喊:阿辽沙,不要怕,火车在上面停下来了,天一亮他就笑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阿辽沙,因为高尔基也有~

里面的女性,到是蠢的蠢,容易歇斯底里,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是欲望本身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7

陀思妥耶夫斯基实在是个鬼才,一部书上下两部一千六百余页,俄罗斯的精神在卡拉马佐夫兄弟,在一个案子中飘荡,他飘着,我抓不住。

米佳和阿廖沙是传统俄罗斯人,几乎是狄奥尼索斯和阿波罗的显象了,上帝是什么呢?是良心。但是,如果承认上帝不存在,如果承认现代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已经给予了人类不受惩罚的全部自由,如果认为专制,安排的明明白白的宗教大法官,传话筒代替了发声器官,人就自由了吗?写出《宗教大法官》的伊凡,处在传统与现实,或是说,理论与幽微脆弱又明朗坚固,蓬勃生春的心灵之间的夹缝中的,骄傲的伊凡,真的自由了吗?

伊凡是社会转型期的俄罗斯青年,良知和智慧在他脑中碰撞却使他痛苦,当人类生活的目的纯粹是为了获得人世间的幸福和快乐,当人凭着自己的意志和科学成为泰坦,成为人神,当旧有的道德秩序崩塌,会有新的秩序立即建立起来吗?人会骄傲而安详的迎接死神吗?会将爱定义为满足生命的瞬间而不求回报的爱他的同类吗?

不知道,不知道,人不是泰坦,即使上青天揽日月,即使下九洋捉鱼鳖,人的工具如何变,灵魂的拷问没有变,痛苦或安详的来源没有变,心还是那颗心呀,卑如蚁而美如神。

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无限的爱心刻画出被上帝抛弃的人,在上帝创造的人被上帝抛弃这种绝对凄惨的自相矛盾中,他发现了人本身的尊贵。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村上春树说的,我不知道他指的尊贵是什么?我读到的是无处不在,不可被抛弃也不会行使抛弃之名实的良心。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8

事实上,你发出的每一条动态都是信息/数据,汇聚组合成为当代特色的意识形态。这个时候,你如果还是热衷于拣选、修饰并展现与自己实际生活不符的精致,就无异于让那残酷而势利的叙事又加重几分,而那种叙事也终将化为附加在你头上的焦虑感。

早在一百多年前,陀思妥耶夫斯基就不喜“人是环境的产物”这一说法,并在《卡拉马佐夫兄弟》(1880)中表达了不屑,他认为对人应该充满希望,要明确环境影响和个人道德义务之间的界限。并且在更早些,借《地下室手记》(1864)中人物之口说,如果为这幢大厦添砖加瓦的话,那就让自己的双手烂掉。而反观今天的我们,早已把这幢大厦堆砌得高耸入云。

我们是人,不是现代这片海不断拍上岸的沙子。我们生活在当代,但也可以在自己身上克服这个时代。我们不要惧怕展露不堪、穷困、失落、丑陋和艰辛,在糖水照之外发点真实的东西,好吗?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9

今天周末又下雨,护理了头发,老老实实在家看书。终于读完了晦涩难懂的书,感觉有点轻松,其实越到后面,感觉并没有那么难。熬过去就是春天。卡拉马佐夫这个“偶合家庭”的父与子,兄弟间性格各异鲜明,代表了俄罗斯性格。他们在思想、感情、精神的冲突和矛盾,由此引出的弑父案件。看了此书印象最深的就是人性的挣扎和无奈,双重人格,对人性的挖掘,对宗教的困惑,读了译者的后记,老大米嘉就是陀氏的影子,费奥多尔就是陀氏的父亲。真的是小说来源于生活,根植于生活。陀氏的一生是命运多舛,疾病、贫困、赌博伴随一生。嗜赌如命,债台高筑,唯有拼命写作,既是高产作家,也出了许多优秀的作品。流放西伯利亚陀氏生活在动荡变革的俄国社会,因此其作品就容纳了时代形形色色的思想,陀氏就代表了彼时的俄罗斯,他的旷世奇才留给人类丰富的遗产。读完此书后,又把序看了一遍,完全不同的感受。第一次读完全是被动的接受,这一次是有了与原文相呼应的感受。陀氏对人物的塑造不是那种单一典型的.刻画,而是一种“复调”,所以看得我比较的焦灼,无所适从的感觉。此时这本书的序写得挺好的,俄国的文学作品几乎都了,特别是陀氏的小说,对陀总结这么到位。

今年到目前为止读了三本外文作品,从开始的懵,打脑壳,硬着头皮看下去。到现在觉得外文作品有意思,有水平,有思想。看来凡事坚持,不要有畏难情绪。想想10多年前看外文文献,因为专业术语不认识,英文水平差,读懂第一篇文章花了20天啃懂,到2个星期,1个星期,几天。只要坚持,铁树都能开花。好在看书上,目前坚持得不错!其他的还做得不好。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10

疯狂接连着疯狂,理智掩盖着理智,真是了不起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这本书读了很久,因为人名实在太难了,也是因为故事真的太容易引人联想和思考。读到后来有些细节都忘记了,还要再重新翻前文去找,但是一点都不后悔自己阅读的拖沓,在延长的阅读过程当中,阅读时激动兴奋的观感也延长了,以便有更长的时间来好好体会这个长篇。

首先是性格鲜明的人物塑造,在三个兄弟有其各自的特色。

米嘉,正如阿辽沙所说“他也许是狂暴的,克制不住欲望的冲动,但他也是珍惜名誉、有自尊心和慷慨大度的,甚至愿意做出牺牲,如果要求他这样做的话。”他有着“货真价实的高尚”,也有着“货真价实的卑鄙”。

伊万,完全是米嘉的对立面,他不信上帝甚至不信道德,他与阿辽沙的辩白和在开庭前他与魔鬼的斗争真是精彩万分,令人印象深刻。“是一位现代青年,有着十分耀眼的学历和相当出众的智慧,然而已经没有任何信仰,对生活中的很多甚至太多的东西一概排斥,彻底否定,与他的父亲如出一辙”。斯乜尔加科夫曾经这样评论他“要说三个儿子中哪一个性格比较像费奥多尔·巴甫洛维奇,那就得数他——伊万·费奥多罗维奇!”

阿辽沙,“这还是个少年,他虔诚、温顺”,拥有着一切美好的品质,在最后与孩子们分别时的一大段独白,让人感觉这是佐西马长老精神在现世的延伸,用最纯净的爱去感化覆盖一切。

伊万和米嘉像风与火,激烈地缠绕与燃烧,而阿辽沙像雪,无声息压制了所有

荣如德说这三兄弟分别象征人的肉体、理性和精神,但其实在看了译后记,稍微了解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平历程和性格特点之后,个人觉得他是在用三个兄弟写自己,写自己的精力,投射家庭环境对于他的影响,写自己在宗教、理性间的矛盾,在卡拉马佐夫性格中能同时看到“最高处”和“最深处”也体现着他本人内心思想的碰撞。

整个故事引人入胜,这样厚的长篇但没有多余的内容,尤其是通过对人物的心理刻画不断推动情节,将故事推向高潮,将高尚与卑劣、美与丑赤裸裸展现出来。但是也很希望能看到后面的故事,总觉得还没来得及好好结尾就戛然而止,虽然可以当做开放结局,任由自己思考想象但也有点可惜。

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感范文 篇11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一部读起来并不轻松的书,一是人物关系复杂;二是它属于翻译来的文学作品;还有是体量较大,分为上下部两册,其实只是作者为卡拉马佐夫立传小说第一部,第二部未能完成。

鲁迅先生评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类灵魂的伟大审问者,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有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洁白来。

我在译后记中看到了译者根据史料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生平的描述,也在老卡拉马佐夫身上看到了他父亲的影子;在卡拉马佐夫家长子米嘉的身上也看到了作者的些许痕迹,真实生活中永远藏着更多精彩的细节。作者对人物的刻画来源于真实生活,也从艺术的角度把真实剖开来给我们看:比如人物内心,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是魔鬼与上帝斗争的战场:真正的洁白之下藏着罪恶;而罪恶深处又裹挟着真正洁白。

书中卓越的心理描写使人性最隐秘的一面跃然纸上,尤其是对分裂人格心理细节的记录;米嘉、卡捷琳娜和格露莘卡;还有在一个身体里与魔鬼对话的伊万,作者笔下的两个自我之间从言语到情绪,再到信仰的猛烈碰撞,将人物的病态推向了高潮。

宗教和革命的种子扎根在当时的俄罗斯土地上。修道院文化让我们得以窥探当时的宗教文化;虔诚的信徒中间也有像伊万这样的无神论者。作者通过卡拉马佐夫家族这张网络将触角伸到了俄国社会各个角落;不言体制与阶级,却也让读者看到了俄国受苦人的眼泪;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通用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通用,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篇1)

只是仰望大鹏的展翅翱翔,却不见得它曾几次从险崖掉落进深谷,折断双翼。我们总羡慕别人的华丽,却从未看过胜于常人的努力。

冰天雪地的银白覆盖满茅草屋周围,一个小孩子正坐在四处漏风的房子里刻苦抄书。那是几天前向别人借的,当日说好的期限已经快到了,所以即使砚台中的墨汁已经冻得像冰一样坚固,即使双手已没了温度,不能屈伸,他也一刻不敢停歇。抄完之后顾不上外面恶劣的天气,送还人家。这就是之后被人称作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的宋濂。

华丽的文采辞藻,被人仰望的地位,谁能想到如此一个人有过跑到百里外求学、足肤皲裂、四肢僵劲的辛酸?宋濂的家境贫寒窘迫,却遏制住一颗爱知识、爱书的心。同舍学生神人般的衣饰,没有勾起过他半丝自卑之心。

这大概就是专心吧!主一无适去做一件事,不求最梦想的结果,只求最努力的过后的结晶和痛并欢乐的过程。

雏鹰不是撒开翅膀就能飞翔,历尽艰辛去坚持一颗渴望和热爱的心方能搏击长空啊!

大人物的成功背后,常常有一个小人物不懈奋斗的故事。

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篇2)

《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讲述了宋濂为激励后生马君则而现身说法自己年幼时求学的经历与环境。

我看到文中的宋濂有很多美好的品质,比如尊师重道,即使面对老师的训斥,并没有感到难堪,而是表现的更加尊重老师,礼节更加周到;信守承诺,借了别人的书,就算是冬天,砚台里的墨汁冻成坚冰,手指不能屈伸,仍不放松,抄录完后就赶紧给人家还回去,不敢稍有越过约定的期限。

在文中我特别注意到一点,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衣着破旧而同学者衣着华丽就感到自己低人一等。相反,他并不觉得吃穿享受不如别人,丝毫也没有表现出羡慕的意思。我觉得这在现代社会是很珍贵的品质。快节奏时代中,人人都讲究时尚,要跟随潮流,甚至稍有一点落后,就会被别人所耻笑。社会上充斥着攀比的坏风气,这在学生之间尤为突出。所以学校才会统一制做校服,从而杜绝了攀比的坏风气,但是在同学之间并不能够彻底杜绝。有的学生甚至为了一条小小的发带不吃不喝几天,只为买到和别人相同的一款,只为满足自己的那点虚荣心。甚至在某些同学眼里,这居然是一种常态。长此以往,就算有的同学并不攀比,但当自己没有和他人相同的东西时心中不免也会有一种自卑感,甚至感觉自己低人一等。循环反复,这就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也形成了社会上的攀比风气。

面对物质上的匮乏,宋濂却没有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他更注重的是精神上的追求,而不是物质上的攀比。我觉得现代人更应该学学古代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气质吧!物质的确可以改善我们的生活,但是却也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不应将目光全部着重于物质生活,还要去追求我们的精神方面的满足,去做一个知世俗而不世俗的人吧!

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篇3)

宋濂——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他家境贫寒却照旧嗜学;天大寒却弗之怠,从不逾约;踏深数尺雪,皮肤皲裂而不知;以中有足乐者而从不慕同舍生……

回忆过去,再想想如今。咱们生活在衣食住行样样古代化的社会,在家里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在学校里,还有老师教咱们读书做人……国家和社会也处处为咱们青少年的学习创造条件。可是咱们呢?咱们曾几时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里面的世界;听着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却想着明天要怎么躲避考试;父母处处为咱们着想,咱们却从未学会理解他们……

我感动于家贫却照旧嗜学的宋濂,就像人们感动于那个天亮了都不肯回家的孩子一样。辗转六百多年,当今的社会条件与大学士宋濂那时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是,当今社会又有哪几个卓越的人才能够与宋濂相提并论呢?这兴许就是环境变化的缘由吧!艰辛的环境可以使人坚强,幸福的环境却会使人懈怠。我曾经看过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引见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有。但是,澳大利亚的父母却秉着再富不要“富”孩子的准则,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兴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能够成为发达国家的缘由之一吧!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现在这样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我更宿愿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青少年提供一些锻炼的机会,磨炼咱们勤奋好学、不怕享乐的意志,使咱们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体现。

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篇4)

前天学了《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后,我想了很多,作者余濂是明初的散文家,他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可谁想到这样一个伟人背后却有那么多的心酸事,年轻的他为了求学,不惜在冬天雪地里穿着破鞋去上门请教老师,为了能学到知识他面对老师的责骂却是“礼愈至,色愈恭”,满腹经论让他觉的自己很富有,他不与别的富家子弟比吃穿,只想多学知识,这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

而后文所说的“太学生”不是与现在的我们一样吗?从小出生在父母的呵护中,像一朵温室之花,不用担心

衣,食,住,行,照理来说我们比宋廉幸运的多了,我们更应该好好读书,有远大的抱负,但像宋濂一样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又有多少呢?大多数的学生整天只和别人比吃,穿,对于自己的成绩却不消一顾,每逢考试都只想多抄几道题目,却不肯自己好好用功,可悲呀!父母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含辛路苦,只希望儿女都能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反而弄巧成拙,这能怪谁,只能怪我们自己,光口头说说长大想要一份好的工作,能出人头地,可是做的却与说的相反,天上不会掉下黄金的,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

送东阳马生序的读后感(篇5)

《送东阳马生序》的作者是宋濂,读了这篇文章,让我们真切地了解到了宋濂的求学之苦。比其他,处于当代社会的我们,实在是太幸运了。

宋濂小的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所以去借书,拿回来抄;又没有学识渊博的老师来教他,他便跑到百里之外,向当地有学问有道德的老师去请教。尽管他每天只有两顿粗茶淡饭,尽管他每天都只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尽管他饱受了风霜之苦,但他却不羡慕有钱的人,而是把更多的心思用在了学习上,最终成为了一名学识渊博的人。

这个故事感染了我,也激励了我,它同时有揭示了一个道理:无论环境多么的恶劣,只要艰苦努力勤奋坚持,就能学到知识。

可是现在,有太多的学生都普遍的认为;自己家中的学习条件差,因而成绩不如学习条件好的学生。这种想法是特别得错误的,片面的,而又愚昧的。

人的学习虽受环境条件影响,但只要肯去克服,恶劣的环境是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

这使我想到了‘凿壁偷光'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西汉的著名学者匡衡,他出身于农民家庭,生活十分艰苦甚至连书也买不起,匡衡只好四处借书看,他很希望能够在睡前读一读书但由于家中穷得连灯油也没有,根本无法点灯读书,正当他发愁时,忽然发现丝丝的光线正从墙壁的缝隙中透射过来,原来这是邻居的灯光。匡衡心生一计便用凿子把那小缝挖成一个小洞,然后捧着书,倚在墙边,利用那点微弱的光线读书,从此,匡衡每晚就借着邻居的灯光,埋首苦读,最后成了著名的学者

这是个催人奋进的故事,但同时又印证了那句话:无论环境多么恶略,只要艰苦努力,勤奋坚持就能学到知识,获得成功。

所以,让我们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跨越环境的障碍,打开一片新天地。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后感,一般是指看完某一篇或者某一本书后的心得体会。在读了作品后,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那么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考虑到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整理了“俄狄浦斯王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1

有人问我哈姆雷特身上是否有俄狄浦斯情结,并且说明了什么问题。

于是我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历史的深处就是现实,个人的深处就是人类。

如何看待千百年来衆人对俄狄浦斯的书写呢?

弗洛伊德总结出俄狄浦斯情结,并不是一时之间的突发奇想。

在之前的各种文学作品中,作家们已经在文本中复制了一个又一个的俄狄浦斯王,最有名的莫过于在《王子复仇记》中的哈姆雷特。

荣格在《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中认爲:每一个塬型意向中都有着人类精神和人类命运的一块碎片,都有着在我们祖先的历史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欢乐和悲哀的一点残余,并且总的说来始终遵循着同样的路线。它就像心理中的一道深深开凿过的河床,生命之流在这条河床中突然奔涌成一条大江,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在宽阔而清浅的溪流中向前流淌。

因此,哈姆雷特的复仇,也是对父权的反抗和重建。

而俄狄浦斯的出发点,终归是一种命运悲剧,是无可避免又无力抗争的现实。

往上追溯,又可以联想到古希腊神话传说。

宇宙之初,从混沌中出生的神中,有一位地母盖亚,她从自己身上生出天神乌拉诺斯。乌拉诺斯又与盖亚生出六男六女,总名提坦。乌拉诺斯将子女囚于地下,儿子克隆诺斯奋起反抗,夺取父亲政权,并娶妹妹瑞亚爲妻,克隆诺斯听说自己将被一个儿子所推翻,便吞掉所生的子女。但小儿子宙斯被瑞亚藏了起来。宙斯成年后,果然打败克隆诺斯,成爲衆神之王,建立奥林匹斯神系。

而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

其实,作者是集体无意识的代言人,孕育在作者心中的艺术并不是作者自己的作品,它专横地把自己强加给作者,角色完美无缺地从作者笔下涌出,它们好像是完全打扮好了才来到这个世界。而来自无意识中的塬始意向限制、影响和帮助了作者的想象,它使作者的想象沿着人心中某些固定的方向发展,并因而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因此,俄狄浦斯这个形象的发展,不仅可以通过个人表现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更加反映出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变化的现实。

而这种现实,摒弃了杀父娶母的外衣。在现实中,更多地以自我的抗争却无法战胜本我的悲剧来表现。于是,善和恶有时紧紧纠缠在一起,不是理智和逻辑可以分开。

由此,俄狄浦斯情结不是人类本性的恶,而是思想的恶。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2

知道“俄狄浦斯王”这几个字,最初是因为“俄狄浦斯情节”。“俄狄浦斯情节”是“恋母情节”别称。当时看到的时候并没觉得什么,如今真正读到,才感受到这几个字所蕴含的悲剧。

故事并不复杂,其实就是忒拜城的王拉伊俄斯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而先知说这个儿子会杀父娶母,所以夫妻俩为了避免这个悲剧,指使仆人将俄狄浦斯杀害,而因为仆人动了恻隐之心,所以俄狄浦斯就活了下来。后来他就被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收养,有一天,他得到阿波罗的旨意,说他会杀父娶母,俄狄浦斯为了避免这个悲剧,于是远走他乡,在路上却与拉伊俄斯及其仆从发生争执,然后杀了他们。俄狄浦斯在来到忒拜城之后解决了当地的灾祸——吃人的人面狮身兽,于是被感恩的忒拜人奉为新王,并迎娶了拉伊俄斯的寡妻伊俄卡斯忒甚至还与她诞育了子女。就这样,尽管大家都尽全力地企图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是俄狄浦斯还是应验了杀父娶母的残忍预言。

这个古老的故事无疑表达的是命运的残忍和不可违抗。命运对俄狄浦斯是残忍的,预言让他失去了生身父母的庇佑,被生身父母放弃甚至间接杀害。所幸他拥有了善待他视他为希望的养父母,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但得知了这个预言,他也只好远走他乡,在路上,他终究是没有躲过这个预言。

俄狄浦斯王

而这其中的不可违抗就更让人感到绝望,试想,如果拉伊俄斯并没有将俄狄浦斯遗弃,那么俄狄浦斯也不可能不识生父而将其杀害,更不可能对母亲见而不识,与她结成夫妻了。只是如上述所言的命运的残忍和不可违抗而言,也许俄狄浦斯自幼在父母亲身边长大,这个悲剧只会换一种形势发生,而不可能被避免了。

古老的悲剧以戏剧形势呈现,无疑会放大它的悲剧性和冲突,在戏剧剧本中可以有很明白的体现。

戏剧中,俄狄浦斯一次次地辱骂说自己就是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的先知,又一次次地辱骂找来先知的克瑞翁,最后在一次次的抗拒中接近了事实。这其中的不愿相信、不愿承认,得知父亲是寿尽而终时,他燃起希望,当得知自己并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时他又陷入绝望,不禁让人慨叹,俄狄浦斯本无辜,为什么要让他受到命运这样的玩弄和侮辱。

最后的最后,俄狄浦斯亲手用母亲袍子上的别针刺瞎的自己双目,最后拥抱了女儿。

故事之所以是悲剧,原因在于尽管俄狄浦斯和其生父母都想尽了办法想去逃开悲惨的命运,但最终结局并没有改变。

但其实,如果换个角度去看,虽然俄狄浦斯没能抗争过命运,但在他的人生中,他备受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的关爱和照顾,曾经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人面狮身兽,拯救了忒拜城的居民,并成为了忒拜城的王,没有人可以否认他所作出的贡献,我相信,他也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受到过的来自养父母的关爱。

或者,再换一个角度去看,俄狄浦斯为了打破杀父娶母的诅咒,远走他乡,所以并没来得及在老科任托斯王重病去世之际陪伴在侧,这件事对于身为人子的俄狄浦斯,其实本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如果俄狄浦斯顺从地接受命运,一直陪伴在养父母身侧,把属于他们的每一天都过好,那么,虽然结果悲剧,但是过程却会好过许多。

我并不是在评价俄狄浦斯行为的对或者错,我只是在阐述一种选择。甚至坦白讲,我觉得人生是更应该积极一些的,哪怕最后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抗争过的人生和没有抗争过的人生也是不一样的。

不论哪样,我想表达的对命运的态度是一样的,那就是,哪怕我可以预见到结果的悲哀,并且无法改变、无能为力,但是对过程,我们永远大有可为。

这个大有可为,可以是顺从命运,但是尽我所能享受每一天;也可以是尽力抗争,尽我所能,那这样的一生就是斗士的一生。

其实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渐渐地发现了许多事情,比如上到高中的时候,我发现,我可能离考上清华北大的距离太远了;比如说渐渐长大,我发现我并不能像小时候所说的做一位科学家,做一名作家,我只能是一个平庸的人。这些现实其实与命运并没太多的区别。

但是我们可以尽力过好每一天,可以是尽力让自己高兴,也可以是尽力让生活充实,朝着愿望,哪怕永远没有实现的一天,也可以永远在路上。

那便不必有憾,那便不虚此行。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3

一本轻轻薄薄的书,一种无法阻挡的命运。

对于任何一个文本,都有不同的解读。而在关于《俄狄浦斯王》的众多解读中,相比于俄狄浦斯情结,悲剧意识,自我毁灭精神等等,我更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这部伟大的著作是索福克罗斯对于命运的追问和反思。

《俄狄浦斯王》体现了典型意义的希腊悲剧冲突——人跟命运的冲突。浓重的命运观念,使俄狄浦斯逃脱不了体现命运的太阳神“神视”的罗网。为摆脱杀父娶母的神视,俄狄浦斯离开家乡,却未曾想到,这是他逐步走到命运漩涡的开始。未能走出命运悲剧的俄狄浦斯,只能以一种自我毁灭精神去解救忒拜城的众生,这是一种勇于献身的力量!

命运这个话题已经困扰我许久,人到底是被命运所掌控,还是可以以自己的力量向命运发出对抗?总有这样一些时候,命运就像一张无边的大网,笼罩着我们,另我们无法逃离,被命运中笼罩着的我们,拼了命地想去逃脱,却发现,自己不过是如来佛手中不断翻着筋斗云的孙悟空,曾欣喜地认为自己以逃离了掌控,却失落的发现,自己只不过在命运的掌控中转了个小圈。诚然,我们也不该感到沮丧,命运其实该是让我们不断去探索的力量,就像一句恶俗的话所说:“纵使风雨兼程,我也要走向远方。”我们何尝不是需要一种像想俄狄浦斯一样,勇于向命运发出挑战,不断抗争的精神呢?

只是征途险阻,我们需要一颗淡然的心,去勇于面对命运的安排。小的时候不明白,总以为努力了,付出了,事情就会向着自己希望的方向走,总会有回报。现在才知道,有时候,命中注定会怎样,它就会怎么样。这就出现了内心的不平静与嫉妒。当下,拜金主义盛行,追究短期的成功与繁耀成为一种时尚。总有那样的姑娘,为了包包,为了漂亮裙子,为了房子,车子,努力想嫁个“好人”,甚至为此不惜去改变自己的容貌,掩饰自己的性情,本以为这样就改变了命运,翻身坐了上等人,殊不知,这短期的快乐只是刚刚一个开始,那一生的命运,怎会如此就轻易改变?《俄狄浦斯王》在剧末的时候这样说道:“在我们等着瞧那最末的日子的时候,不要说一个凡人是幸福的。在他还没有跨过生命的界限,在没有的到痛苦的解脱之前。”

所以,不过是在做了的努力后,怀着一颗平淡的心,看云起云落。说命运大,它不过是一张网,不断与命运去较量与妥协又何尝不是人生一乐事?忘了那起起落落,享受岁月之美好,有何尝不好呢?命运怎样不公,怎样眷顾,总抵不过过程之美吧!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4

袁枚有两句诗:“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刘心武先生常以此自勉,他说:“ 我只是一朵苔花,但是,我也努力地像牡丹那样开放。我们的生命都是花朵,相对于永恒的宇宙,我们确实非常渺小,所以我们应该有谦卑之心;但是跟别的任何生命相比,我们的尊严,我们的价值,我们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就算人家确实是牡丹玫瑰,自己只是小小的、角落里的一朵苔花,我们也应该灿烂地绽放,把自己涨圆,并且自豪地仰望苍天,说:‘我也能!’”正是受了这一席话的鼓舞,我决心跳出大学论文“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窠臼,虽然也参考前人的研究,也上网收集资料,但着重从自己的阅读感受出发,谈谈自己对《俄狄浦斯王》这部悲剧的看法。蔡元培先贤有八个字:“多歧为贵,不取苟同。”相信本着这一态度,这篇文章中的一些偏激之处也并非不可饶恕。

自文学诞生之日起,“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便是文学的一大魅力。对于俄狄浦斯王的悲剧,历来人们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亚里士多德将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当成一般悲剧的范例。在他眼里,《俄狄浦斯王》是他的悲剧理论旨在阐明的观点的一个突出例证。弗洛伊德在亚里士多德之后,他将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解读成了本源之作。在弗洛伊德眼里,索福克勒斯之剧是他认为世人皆有的“俄狄浦斯情结”的样板。而列维—施特劳斯在解读该剧时采用的是典型的结构主义的方法,得出的也是典型的结构主义分析的结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侧重该剧中的悲的因素,而忽视了该剧的喜的因素。其实,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是一部悲中有喜的悲剧。通过对剧本的细读,我把该剧中喜的因素汇聚,并把它们统称为“《俄狄浦斯王》悲剧中的‘喜剧’”。下面详细说明:

历来有一种说法,《俄狄浦斯王》体现的是一种命运的不可抗拒性,这种不可抗拒正如人类对死亡的不可拒。俄狄浦斯是在逃避命运,却还是走进了命运的罗网,这正是人类对待抗死亡的无奈,总是在与死亡作斗争,最终却还是会走到生命的尽头。佛教的生死轮回观,道家的长生不老说正好就是人类对这一生命规律无法抗拒后在思想上的一种超脱。当人们发现死亡对人来说是不可避免,人们需要用一种方式来证明自己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这种存在方式就是转世为人或得道成仙。其实,真正的悲剧并不是俄狄浦斯最终应了弑父娶母的神示,而是人们认为《俄狄浦斯王》的结局是人不可违背命运。在我看来,俄狄浦斯同命运的抗争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悲壮,而且是一种很积极的对待命运的方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生命,当我们从时间上去界定它时,它只是一朵随时可能凋零的花朵;当我们从行为上去界定它时,他就有了丰富的内涵。我们遵循生命存在的哲学,我们却不屈从于命运。用海明威的一句话:人是不可以被打败的,他只能被消灭。这才是生命的一种至高境界。俄狄浦斯王之所以选择亲手用金别针将自己的眼睛刺瞎(而不是选择立即自杀),是因为保存了生的权利就保存了与命运抗争的实力,它并非出于西方人的传统即对个体生命的尊重。也许有人会说,与命运抗争的结局就是人必须服从命运,否则就会像俄狄浦斯王那样悲惨。那我要对他说,俄狄浦斯王还没死,与命运抗争还不至于开除在地球的球籍。要知道,人被命运战胜只有一种可能即生的权利的丧失,俄狄浦斯王不死,生命存在,人与命运的抗争就会继续,这正是《俄狄浦斯王》悲剧中的喜剧。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5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

于是我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历史的深处就是现实,个人的深处就是人类。

如何看待千百年来众人对俄狄浦斯的书写呢?

弗洛伊德总结出俄狄浦斯情结,并不是一时之间的突发奇想。

在之前的各种文学作品中,作家们已经在文本中复制了一个又一个的俄狄浦斯王,最有名的莫过于在《王子复仇记》中的哈姆雷特。

荣格在《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中认为:每一个塬型意向中都有着人类精神和人类命运的一块碎片,都有着在我们祖先的历史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欢乐和悲哀的一点残余,并且总的说来始终遵循着同样的路线。它就像心理中的一道深深开凿过的河床,生命之流在这条河床中突然奔涌成一条大江,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在宽阔而清浅的溪流中向前流淌。

因此,哈姆雷特的复仇,也是对父权的反抗和重建。

而俄狄浦斯的出发点,终归是一种命运悲剧,是无可避免又无力抗争的现实。

往上追溯,又可以联想到古希腊神话传说。

宇宙之初,从混沌中出生的神中,有一位地母盖亚,她从自己身上生出天神乌拉诺斯。乌拉诺斯又与盖亚生出六男六女,总名提坦。乌拉诺斯将子女囚于地下,儿子克隆诺斯奋起反抗,夺取父亲政权,并娶妹妹瑞亚为妻,克隆诺斯听说自己将被一个儿子所推翻,便吞掉所生的子女。但小儿子宙斯被瑞亚藏了起来。宙斯成年后,果然打败克隆诺斯,成为众神之王,建立奥林匹斯神系。

而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

其实,作者是集体无意识的代言人,孕育在作者心中的艺术并不是作者自己的作品,它专横地把自己强加给作者,角色完美无缺地从作者笔下涌出,它们好像是完全打扮好了才来到这个世界。而来自无意识中的塬始意向限制、影响和帮助了作者的想象,它使作者的想象沿着人心中某些固定的方向发展,并因而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因此,俄狄浦斯这个形象的发展,不仅可以通过个人表现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更加反映出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变化的现实。

而这种现实,摒弃了杀父娶母的外衣。在现实中,更多地以自我的抗争却无法战胜本我的悲剧来表现。于是,善和恶有时紧紧纠缠在一起,不是理智和逻辑可以分开。

由此,俄狄浦斯情结不是人类本性的恶,而是思想的恶。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6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可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己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可以让他自己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后来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面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己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可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知道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己给自己一丝希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己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己,而心爱的妻子却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择逃避,勇敢地惩罚自己,承担了责任。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7

“命运”,多少万年以来经久不衰的话题,没有定论。人的命运,是在出生时就已注定好的,还是经过后天努力可以改变的。这样的争论,似乎也是无休无止的。

公元前400多年的希腊,有一位同样为此困惑的戏剧家,就此问题写出了一部扬名世界的著作,用此来阐述自己的看法,质疑神的公正。他,就是我们伟大的索福克勒斯,而那部作品,便是成为后世取之不尽的宝藏——《俄狄浦斯王》。

《俄狄浦斯王》巧妙地表现了个人坚强意志与强大命运之间的抗争与冲突这一主题。由于父亲所犯下的罪恶,俄狄浦斯从出生起便要背负上弑父娶母这一残酷的诅咒。在抵抗命运中,他躲避,他坚强,他质疑,而他最后,只能在血色的暗中,由残忍的命运之神套上沉重的枷锁。这一切,真的公平吗;这一切,人们所崇拜,所敬仰的神明,真的对人公正吗?

这一切,这所谓的命运,真的是注定好的,真的是逃不开躲不掉更改不了的吗。

我很久以前亦和朋友们讨论过这个问题,那时年小,对世界了解得十分浅显,只有个模糊的概念,对神,对命运,大都是从长辈那里获得的认识,而长辈们,大多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一切都是命啊,人不能和命争。所以,那时我的回答,是我信有神,我信有命。也就在这前提下,我做过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譬如考试前拿着十字架祷告有个好成绩,譬如丢了东西便说这是命啊。这样的事情,现在想想,觉得傻的还挺可爱的。

长大后的今天,我已和身边好友在此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她说,她相信有命运。她说,生命就是由一连串的巧合组成,生命由这些巧合组成了一个圆,我们沿着圆的印迹走着,也许逆向而行,但最终相遇的,还是那从一开始就分开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命运。

而我说,我也相信有命运,但我相信我可以用我的努力我的智慧去改变我的命运,即使我最终会走向那个起点,我也会在途中不停地去充实自己,让自己积累更多的经验,让自己学习更多的知识,让这些宝藏,变成我抵抗不公的力量,变成我抗击命运的武器。这样,即使失败,我亦不会后悔。

因为在成长为一名战士的过程中,我是满足的幸福的;因为,在走向命运安排的结局的途中,我是勇敢的坚强的。因为在我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即使我的命运与冥冥中注定好的相同,在我心中,这也是不同于它的属于我斗争后的命运,是我可以笑着去面对的命运。

虽然俄狄浦斯是命运安排下的牺牲品,但我想,我们不如把他的结局单纯的想成是他性格上的缺陷所造成的。毕竟,是他当时冲动莽撞做事不计后果才杀死了他的父亲,而杀人,终是要偿命的。

也许,这世界上真的有神的存在,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他们的玩笑中改变。但我想,把一切不幸归结于命运的不公,决不是正确的。我想,所谓正确,便是我们面对坎坷时不屈的眼神,以及一种顽强的斗争精神。如果我们这样做,我想,我们的人生便已在自己手中,我们的人生,便已是完整的了。而我们的命运,便已是改变过后的命运。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8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杯具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

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杯具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

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杯具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

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我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向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一样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

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我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下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我”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期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下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9

这是两千多年前的作品,但已经是如此地臻致完美。不管是情节,还是情感,还是戏剧性,或是对白,每一方面都远强过时下那些所谓的大片。所以我不得不得不相信我们的文明确实在大踏步地倒退,很多优秀的文明都没有继承下来,而那些虚假的伪艺术却充斥着我们的视线。很多人的业余消遣就是听听流行音乐,看看热映大片或是电视剧。他们从来没想过要主动去看一部经典名著,没想过去欣赏一出歌剧,或是听一场音乐会,看一段民族舞。这些历经时代考验的精髓文明他们一样都没想过要去了解,这不得不说是我们这个浮躁年代的悲剧。

这该是怎样一个时代?更多,俄狄浦斯就是人类,他和他的母亲,也是妻子所做的是人类群体意识之下所想要表现的。在漫长的时间流和浩瀚的宇宙中,人类以微小德形态存在着。面对宇宙的无穷大时产生的无力感,不止让人类感到沮丧,更多的却给予人类以力量。俄狄浦斯得知命运后的出逃,拉伊奥斯与伊奥卡斯特得知命运后将儿子杀死的计划,这一切都是人类对这天地的抗争。他们所反抗的不单单是命运,这里的命运更深层的隐喻是无穷无尽的宇宙。神也不是那么真实的存在,更多的却仅仅是一个载体,承载起的是命运这个抽象的概念。

至于结局。。结局是什么早已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勇气,属于那个年代的爱琴海,属于人类的勇气!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10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11

《俄狄浦斯王》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虽然看完了很久我还是会隐约感到当初零散细微、小心翼翼的恐惧和怜悯,总是说有时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1983年罗念生先生所译的《索福克勒斯比句二种》,到今日书页已经微微发黄了,封面也是后来重新包上的,翻动的时候还有清脆的小声响。

俄狄浦斯的这个故事最早是由初中的好朋友告诉我的。我还记得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走廊上,昏黄吊灯隐约照着乌尘的墙,身后是铁门,我们就坐在那梯阶上,说着两个小女孩见的《俄狄浦斯王》。在这之后的七年时光中,我从未忘记过这些述说中的细节,甚至隐约还能感到当初零散细微、小心翼翼的恐惧和怜悯。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曾把悲剧看作最优秀的文学形式,因为它能引起人的怜悯和恐惧,使人的感情得以渲泄,使人的精神得以升华。

我并没有办法分辨这不作品到底是否对我起了精神升华的作用。但命运这个词却从那晚开始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我想象我自己会遭受什么样的命运,如果我是他,还有补救的机会么,还来得及走上更好的路途么?

可是,如我们所见,俄狄浦斯之所以会弑父娶母,犯下如此罪孽并非由于他的过错,他的命运就是用来实现这一诅咒的。

对于十四岁的我来说,发现这场悲剧的痛苦虽然浑浊,也足够胆颤心惊。有别于任何一个恐怖故事,俄狄浦斯这个王子并没有衍生出一个童话故事来,没有幸福生活的结局。这让我第一次想着身上赋含的两种力量,我发现这个秘密之日,心里就特别空洞洞的,而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只有星星会守住我们之间的对话。这种巨大的惶惑,让我第一次觉得我也漂泊了起来,我的生命没有力量,我们的结局被预先设定,我的一切只是为了实现它。

相信许多人都会有过类似的不安。长大后觉得这可能是青春期特正常的自我怀疑的过程之一。我不敢说自己是否又坚持我自己生命会来源于我的力量了,而命运的不确立也从此就在心里萌发了芽。

所以看过《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后就小激动了一把,在文学理论上已经知道这是继俄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之后的故事。索福克勒斯就是克罗诺斯人,他在剧中歌者的部分大量颂扬了自己的家乡与神的伟大。

小枫叔叔写过一篇文章,叫《这女孩的眼睛为我看路》,颇为深邃,很还是很喜欢小枫叔叔写的文字,干净。但他讲的很多东西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下去,所以先不看了。故事说的就是俄和他的长女到了科后,直至生命终结,他的两个儿子波吕涅克斯和厄忒哦克勒斯,因抢占争夺忒拜国王位而即将开展,他作为一个流浪的乞讨者被科的过往忒修斯收留保护。他作为一个诅咒的终结者,也是另一个祈福的开端,他将两个儿子最终将战死作了预言,作为对忒修斯的回报,他所在的坟墓将永远保护克罗诺斯。

在文中,域民对神的敬畏是不言自喻的,希腊时代的城邦制度也可以窥见一斑。但最让我触动的还是希腊的英雄希腊的神们是如此具有力量感,强烈的存在感,这是让人生畏而崇敬的。相比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很多男主人公,不是鲁智深就是张生

至于其中对神所居留之地的描述,就是生动的西方油画,这番生机勃勃的模样不免让坐看云起时的我小小动心了一下。当然,中国的留白依旧是我的最爱了。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12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近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习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瘟疫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瘟疫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俄狄浦斯其实一直在抗争着。在他召见先知特瑞西阿斯,从先知的口中得知自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人时,

,他并不相信先知的话。他更愿意相信是妻舅克瑞昂为了夺取王位而和先知串通设局来陷害自己。直到找到了目击者,找到了牧羊人,真相揭晓了的时候,他才真正发现命运的残酷。他冲进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伊奥卡斯特的房间里的时候,她已经上吊自尽了。于是他拔出了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近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狼王梦读后感高中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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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高中 篇1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高中生1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

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高中生2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

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高中生3

在人们心中,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动物。但我读完《狼王梦》之后,改变了我对狼的看发。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在一齐生活,即将成为狼王的黑桑,不幸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黑桑死后,紫岚在和大白狗的搏斗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一只小雄仔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冲刷,最终发了高烧死了,紫岚为了不让其他小狼崽死去,只得吃掉了那只小狼崽。它期望其中一只狼崽能当上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就用十分的方法训练自我的孩子,时而给孩子精美的食物,时而用毒打教训孩子。她为了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三只狼崽先后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媚媚和卡鲁鲁又生了五只小狼崽,但愿他们其中的一只能够当上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在搏斗中同归于尽。

我合上这本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是呀!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有许多母亲为我们操劳的例子吗?白天母亲送我们上学,回家又要去上班,上完一天的班回来有做晚饭。还要关心我们的道德、学习、健康等问题。而《狼王梦》想告诉我们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从狼王梦中,我明白了母亲对我们的关怀,更懂得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高中生4

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狼的知识,不仅仅被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还引起我对学习、竞争等问题的思考。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我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向有一个梦想,期望把自我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我也步入老年。最终,它只能把期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我儿子的,此刻想吃掉自我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我心潮起伏。一般情景下,我们都认为狼是冷酷无情、凶残狡诈的动物,但文中描述的母狼紫岚有母爱、有智慧、也有梦想,为了培养孩子她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在她的身上展现出来的是种真正的母爱,不是对孩子千依百顺,那样的话孩子会碌碌无为,爱有的时候会显得严厉,但这是期望孩子能够在成长中逐渐坚强。我不禁想到,父母都期望子女成龙成凤,期望自我的孩子将来有出息,这是人之常情。为了子女他们节衣缩食,辛苦工作,使子女能够得到最良好的教育,最好的营养食品,有的可能已经到了溺爱的程度,可做为子女的我们呢可能因为一点点的不如意乱发脾气,对父母的批评还十分反感,我们真应当反思自我了,我们回报父母的又有什么呢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谁都想当强者。我想我们应当切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古诗,从小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有知识,有本领,不让爸爸妈妈为了我们太操心,才能离实现自我的梦想更近一步。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高中生5

说到《狼王梦》,我想大家都应该比较熟悉,这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曾获得两次奖项:全国少儿优秀图书,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批即将成为狼王的公狼——黑桑被一头野猪刺穿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然死于非命,它的妻子为了实现黑桑狼王的梦想,正巧在于猎狗厮杀的同时产下四只公崽,一只母崽,其中,有一只公崽因发烧而死,紫岚便把这只小崽子吃掉,让自己有奶水给四只崽子喝。待四只崽子长大,分别而死:长子黑仔被金雕吃了,次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小儿双毛杯狼群吃掉,悲伤欲绝的紫岚又被女儿媚媚赶出家门,最终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与金雕同归于尽。

动物也有感情,哪怕是十恶中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丈夫,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儿女的生命、丈夫的梦想。为了儿女健康的成长不再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玉石俱焚……

作者的小说,情节紧凑,环环相扣,文章大部分用母亲的身份,把狼充满挫折描写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构建了一个震天动地的狼世界,主角因梦想而生,因梦想而死,他的梦想你坚强,在我们的世界中,也要如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为理想而努力拼搏!

就像这次升学考试,我们为在一个好的环境下学习;为在一所好的学校;为让自己的爸妈少一份辛苦,多一份开心。为了我们的美好理想,一定要努力奋斗,一定要努力学习。让祖国多一朵美丽鲜艳的花朵吧!让祖国的明天更加灿烂。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自己的梦想、亲人而奋斗,不错,这句话就是苏格拉底说过的,动物可以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人类又何不可以呢?

拿破仑曾经说过:胜利将由最有耐力的人获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向目标努力的精神。请记住,只有坚持不懈,才有可能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高中 篇2

《狼王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刻画得淋漓尽致。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狗的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一直不幸死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自己的配偶黑桑的心愿。

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又一只的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不出所料,那只曾经夺取黑仔性命的金雕又在空中盘旋起来。

为了保护未出世的孙子和孙女,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奋不顾身地与金雕展开了一番老对老的较量,最终不惜舍弃生命完成了一生最后一个夙愿,与金雕同归于尽。

此时石洞里的媚媚产下的几只狼崽发出了第一声响亮、痛苦又幸福的叫声。

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是为了其他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和狼孙的安全,希望狼孙他日能当上狼王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的一面,这一点和人类一样。

狼王梦读后感高中 篇3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终这匹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我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终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此刻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必须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能够站在上头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700字通用


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我们在阅读书籍后经常会有许多想法和见解,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故事情节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了。读后感就是记录我们思索的过程,获得新的见解的过程,将其记录下来。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1)

《送东阳马生序》写了作者宋濂青少年时代求学的千种辛苦万般困苦,并拿后来太学中的条件与之作比,以告诫劝勉“马生”刻苦读书;文章都让人强烈地感到,我们必须珍惜优越的条件,好好学习,然而给予我震撼的东西并不是这一点--是宋濂的执着。

执着的力量就在于此!它足以使一切不可能成为可能,使奇迹的产生成为必然!纵观人类历史的长河,从《资本论》到《相对论》,从《蒙娜丽莎》到《命运交响曲》,从杂交水稻到克隆羊“多利”,哪一项震撼惊寰宇的发明,哪一项惊骇世俗的创造,哪一种功在千秋的贡献背后不曾凝聚着伟人们执着的追求以及为其付出的辛勤与代价。谁能说他们的成功只是因为幸运之神的垂青,只是一种偶然--也许,由谁来创造奇迹确实是一种偶然,但,创造奇迹的人一定拥有着执着的性格,这绝对是必然!

现在,生活在我周围的很多同学,包括我自己,就很缺乏执着--对知识,对友情,对生活的执着。很多时候,我们茫然、厌倦、冷漠……花般的岁月蒙上了一层灰色。但愿,但愿大家都能重整心情,寻回心中那份失落的执着!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2)

读了《送东阳马生序》才知道古人读书求学的艰难。作者宋濂首先叙述自己求学的种种艰辛,然后联系马生求学的优越条件,最后赞许马生的谦虚好学,表达对他的期望和勉励之情。

看来,古人这种谦虚好学的精神,我们的确还须努力学习才是。我们实在是太幸运了。有学校可进,有老师可请教,只要你虚心学习,老师定会倾囊相援,且无后顾之忧,即不必像古人之“手录”,又不用“负箧曳屣”,因此,“其业又不精、德有不成者”,责任在于自己。

宋濂不愧为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在封建社会,能像宋濂这样德隆望尊的官员写如此毫无教训人味道的序给同乡晚辈,恐怕也不多见。虽爱才之心,人皆有之,但如果宋濂少时没有经历过求学的种种艰辛,怕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感慨和叮嘱。

我欣赏宋濂那句“其业又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的名言。

愿我们努力从古人那里汲取知识和力量,勤奋学习,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3)

一个明智的人总是抓住机遇,把它变成美好的未来。——题记

记得张九龄曾说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机会敲响你的房门时,一定要抓住它,不要让它从你的掌心中流失。

“机会”这个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未必容易。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来时需要每个人去争取,每个人是不同的',这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每个人对机会的态度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把机会当作是一笔财富,而有的人却对机会置之不理。

《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言文,他讲的是作者宋濂求学的艰难和用心之专。目的是勉励马生勤奋学习,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文中宋濂在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勤奋学习,专心求教,最终取得很高的成就,成为元朝的开国文臣,朱元璋称他为“开国文臣之首”。而我们呢?作为现代的中学生,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国家、学校、老师、家长的支持,还有先进的教学技术,有着比宋濂更好的学习生活,却不懂得好好珍惜,整天不是嫌老师布置的作业太多,就是嫌家长太唠叨了,不好好的学习。可是,你们知道吗?你们能坐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能听到老师那讲课时温和美妙的声音,下课时能和同学们在一起说说笑笑。这些优越的学习环境不是你们应有的,而是你们的爸爸妈妈赐予你们的,你们应该懂的珍惜这学习的机会,不要让它从你的手中白白的流失。

学习虽然苦些,但和宋濂的求学生活相比,又何苦之有?只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之中,努力学习,就会学有所成,取的好成绩。

机会,是每个人通向成功的金钥匙,只要把握好现在的每一次机会,才能在其中锻炼自己,将自己置身以竞争的行列之中。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4)

合上书,回想着刚才看的一篇文言文《送东阳马生序》,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作者宋濂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在这响亮的名号下,不禁让人想,他的童年一定很幸福,一定是丰衣足食的读书,在童年就打下良好的基础。可事实上,只有最后是对的,他是在童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不是丰衣足食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我怎么也不明白,一个历史上这么伟大的人,一个流芳千古的伟人,怎么会穷到连看的书都买不起,要借别人的抄!可另一方面,他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都能主动学习,实在引人深思。

再看看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何时愁过无书读?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珍惜这样的环境读过的书,随手一扔,不见了就再买,就算没有不见,也是卷角的卷角,掉页的掉页,破烂不堪,心中哪有珍惜书的想法!不仅如此,还有人沉迷于现代先进的网络中,伏案游戏,游离在各种虚拟游戏中,殊不知网络是我们学习的工具,而不是游戏的玩具,甚至要家长逼着学习,又哪来十年寒窗苦读书?与宋濂相比,简直是天地之间的差别。

宋濂的学问的积累,还需要老师的指点。他对自己的老师十分尊敬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他这样的尊敬老师,实在令人敬佩!

再反观我们,这样的尊师重道,现在我们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对老师的啰嗦十分不满,因老师布置太多的作业而怨言迭出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殊不知老师是我们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引路人之一,是老师,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做事,把我们引向成功的彼岸。可是,花朵却不明白辛勤园丁的苦心,反而希望园丁不要过多的阻挠自己。这样的我们,与宋濂一对比,就显出我们是多么的无知和无礼。

今天的我们,实在是万分的的幸运生在一个民主、自由的时代,又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就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环境。看着宋濂,看着他的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看着他条件艰苦却勤奋刻苦,惭愧之余,更应有一股向他学习的冲动和劲头!

不知当年宋濂的后辈马生有没有因为这篇文章而发奋图强?反正我是受到鼓舞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环境,带着对宋濂这种精神的钦佩和向往,努力学习!(读后感)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5)

宋濂,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与刘基、高启并列为明初三大家。朱元璋称他为“开国文臣之首”,刘基赞许他“当今文章第一”,四方学者称它为“太史公”,诸如此类的名誉形形色色,那么多的名誉,那么多的赞许背后的辛酸又有几人知晓,又有几人曾体会?

俗语说的好,“穷人的孩子早成家”,宋濂家小时候就很清贫,没有钱买书读,于是宋濂就手自笔录,“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但是他依旧坚持抄书,并且决不超过约定日期归还,因为他的诚信,所以人家大多愿意把书借给他,就这样他克服了没钱买书这个困难。

接下来,他又遇到了从师求学的艰难,寒冬时四肢僵劲不能动,穿行在深山巨谷中,“足肤皲裂而不知”,生活上艰苦异常,粗茶淡饭一日也只有两顿,同舍生穿金戴银而宋濂却是破衣旧袍,然而这样都未能动摇他的求学信念,反而他沉醉于自己心中“乐”,对同舍生的豪华并不羡慕。

最终宋濂成功了。

现在回头想想我们,我们的生活条件好过宋濂,血刺条件更胜过宋濂,而我们的成就却不胜宋濂。为什么呢?

原因在我们自身。

宋濂,刻苦好学;我们,懒散厌学;宋濂,虚心请教;我们懒得请教;宋濂博览群书;我们孤陋寡闻。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磨难是一笔财富,它能锤炼一个人的意志,激发一个人的潜能,会让一个人走向成功。一个人是否学有所成,关键在于他专心与否。提高一个人的能力,促成一个人的成功靠的是好的品质和坚强的意志力,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习古人勤勉治学,不怕吃苦的精神,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珍惜现在优秀的学习资源,努力学习,早日成才!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6)

古人学习时与我们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相同?他们的求学之路是否一帆风顺?这个读了《送东阳马生序》你就知道了。

《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是作者宋濂为了勉励同乡晚辈马君则勤奋学习,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所写的一篇赠序。文中写了作者得书之难,从师之艰和求学之苦。令人不禁感叹作者的好学精神与苦学精神。

结合现在我们的生活,要比作者好上百倍甚至千倍。不用千里迢迢去求师,也不用想尽一切办法去得书。我们现在的条件优越,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想看书直接去书店买,到上学的年龄是会直接去学校报名,有老师来指导你。可我们却唯一少了作者的好学精神与苦学精神。文中写道:“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弗之怠。”充分表现了作者学习的刻苦。我们不用抄书,有充足的时间去读书,可是,有些同学却从未好好多过,他们与宋濂相比,多了一份优越,少了一颗好学的心。

文中有一句话:“余则温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表现了作者对学习的痴迷,对衣着打扮的不在乎。而我们呢?有些同学不比学习,只比吃,比穿,看谁打扮的“靓”打扮的“帅”,存在明显的攀比心理。这样一来,学习成绩一定有所下降。你可否想过,衣着只是一个外表,而内心的美才是最令人着迷的。我们喜欢美丽,没有错,但不要过分追求美丽,只有努力学习,才能在内心上给自己增加美丽,有知识的人是美丽的。我们应当学习作者,学习他那以学为乐的精神。记住,用珠宝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

同学们,看看《送东阳马生序》,它会告诉我们什么是美好的,告诉我们要拥有一颗好学的心,让我们一同努力吧,一同去展望美好未来,为了明天而努力奋斗!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7)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激情;父母不惜自己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进步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曾经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希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马和马》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童年》,其中有一篇《马和马》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是围绕两匹马展开的。一匹黑马和一匹白马同时降生在一户农家,它们一起吃草,一起玩耍,在阳光下,在风雨里,快乐地长大。战争爆发了,两匹马命运却发生了不同的转变。白马走上前线,成为一匹战功赫赫的马,一匹真正的军马,十分威武,它成了全村人的光荣。黑马昼夜劳作,虽然疲惫,但是心中为白马感到高兴。在前线的战火中,白马受了重伤,不能站立起来,被抬回村子。主人很快就感到厌烦了。只有黑马与它朝夕相伴,把最好的食料与它分享。黑马细心地照料者,鼓励着白马,在黑马全心照顾下,白马终于站立起来。时光流逝,它们又回到了从前的快乐时光。

黑马和白马这对好兄弟,我更欣赏黑马,他善良、真诚、耐心、勤劳。它能做到为了白马荣耀而高兴,是发自内心地祝贺。当白马受伤时,黑马对它不离不弃,把主人给自己最好的草料与它分享。黑马为了让白马站起来,一边示范着跑动,一边大声呐喊并鼓励着。我想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做到黑马这样,当别人荣耀时,为别人真诚地祝福。当别人有困难时,主动地用心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们的大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们的中国梦一定会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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