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标题为《小意外作文》,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特意收集,作文是语文学习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写作文可以培养我们的一些逻辑思维。因此不会写的时候可以借鉴别人的作文模板,你知道精彩的作文是怎么写出来的吗?
今天上午第四节课是信息课,第三节课上课前信息老师就对我们说今天去机房,我们全班激动万分,因为以前我们都是在班里上信息课,今天突然要去机房接触电脑,自然很开心很兴奋。
第三节课一下课,我们一窝蜂似的跑到机房。面对一台台电脑,我欣喜若狂,马上找到了一个位置坐下,然后我的好朋友任菲桐也坐到了我的旁边。我坐在电脑对面,右手握着鼠标打开了“魔爪”这个程序,上面出现了一只小猫,十分可爱,我还从贴纸里面给小猫找了一个篮球,把它放在了小猫的手上。这时上课铃响了,我恋恋不舍的关掉了这个程序,准备上课。一开始我还想着老师肯定要教我们怎么打开什么新程序,怎么用这些东西等,可老师却在他自己的电脑上打开课件,我们所有人的电脑都黑了一下,屏幕再亮起来时课件已出现在了大家的电脑上,这时机房里响起了“哇”的尖叫声,同学们都觉得这件事太神奇了!
正当我们练习手放在键盘哪个位置时,我看到键盘上有一个月亮键,我在心里想:咦?这是干什么用的?然后我没忍住好奇心就按了一下,只见我的电脑上突然出现了一行字,上面写着“已进入睡眠模式……请稍等。”我脑子里先是一阵疑惑,然后我的电脑就黑屏了,我一时间有些尴尬,这时信息老师突然问我:“你的电脑怎么也关机啦?”我回过头回答道:“我刚刚不小心按到了那个月亮键。”老师这次没有回答我,只是示意我和任菲桐先伙用一台电脑。我满脸涨得通红,感觉气氛怪怪的。后来王一菲告诉我下面的机箱上有一个开关,长按一会电脑就能开机了。我试了试,果然成功了,然后我又开心的用起了恢复好的电脑。这真是一个意外的小插曲啊,下次再来机房时我可不能再粗心大意,被好奇心给驱使了。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一生旅途,一份保险,一有意外,一帆风顺……愿一心一意保险公司伴君一生平安。谢谢!一心一意保险公司8月8日。
哎,又是保险公司的广告!由于今年交通事故特多,董事长吴亿万就抓住了这个良机,新推出了一家保险公司。吴亿万?咦,跟“无意外”倒是般配,没有意外还想开保险公司,真是笑话!也许是冲着新开张的有优惠措施,也许是冲着他这个名字,来投保的人居然还挺多!我家就在公司附近,每天看得一清二楚。
没过几天,对街大款白索取眯着眼说:“容我到内部探探虚实。”当时大家笑了笑,就都走开了,谁也没把他当回事。这白索取是新近刚极来的,人称“滑头”,谁知道这次又在搞什么鬼。
第二天,当我走到窗口的时候,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跳入眼帘,咦,那不是白索取吗?可他什么时候胳脾断了,头上还有一个大纱包?他由妻子搀扶着,慢慢走进了一心一意保险公司大楼。一小时后,白索取脸上堆满了笑容,露出了一脸肥肉,在他妻子的搀扶下又走了出来。这下街坊邻居可感兴趣了,一下子蜂窝似的拥了上去,把白索取围得个水泄不通。只见他得意地说:“我随便找了辆破不拉叽的摩托车,说把手掉断了,又到医院亲戚处开了个假证明,他们就相信了,赔了2000元呢!”——“看来这保险公司还是挺不错的。”“是呀,我们也去投一份吧。”一听了白索取的话,街坊们就纷纷议论开了。白索取笑在脸上,喜在心里。
事后,街坊邻居中果然有许多人去投了保,白索取静养了三个月,又轰念欲动了。这回他是装作腿断了,坐在一辆新轮椅上去保险公司大楼。可是由于他不熟悉轮椅的使用,在过马路时真被一辆大卡车授死了,这可真是“无意外”变成“有意外了”——惨啊!
不久,一心一意保险公司居然也倒闭了,据当地报纸说是董事长吴亿万不幸死于车祸。再一细看车祸发生的地点、时间,居然和白索取的情况一模一样,莫非白索取就是吴亿万?这下每个人都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似的,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愤愤地喊道:“这种人死了活该,早该遭报应了,现在怎么会有这种大骗子?”这真相可是让我大吃一惊啊!
唉,大千世界,世事难料啊,是不是真的要为自己的人生投上一份保险呢?那就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超市里的意外-记叙文600字
这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到超市买日常用品,正好,我可以挑选我爱吃的零食。
嗯,买果冻、巧克力、干脆面我一边挑选着,一边计算着价格。忽然,妈妈叫了我,我连忙赶过去,烨桦,你说是买榴莲好,还是买苹果和梨子?我心中正在计算着的数一下子被打乱了。榴莲吧,天天吃梨子我都吃腻了。说完之后又继续了我的选购与计算,挑完以后,我心满意足地就推着车子去结账了。
一共是五十八点七元,一声机械化的声音响起。哦,知道了。应该没错,我算的是六十三元,估计可能是我自己算错了。我赶紧从钱包里拿出了钱付给柜台的小组,等拿到找回的钱,我就和妈妈回家了。
打开我的购物袋,想边看电视边吃零食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里面的东西竟有些不一样。我买的明明是果冻却变成了吸吸棒,我爱的白巧克力却成了黑巧克力,我
我一阵眩晕,袋子里怎么只剩下了我平时的小点心卡通饼干?难不成是在结账的时候给我调了包?一股怒火从心里慢慢燃烧着,渐渐成了漫天大火。我猛地起身,拿起那变了样的零食,径直走出门去,砰的一声,门被我大力关上。
我跑到商店,质问结账的人,正准备开口,我身旁突然跑来一个人,他一脸严肃,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同样也很生气,手紧紧攥着。想必他是遇到了什么事吧!否则怎么会如此生气。心中的一个个疑惑,快速地扑灭了心中的怒火。
你手里怎么提着我的东西!那个人指着我手中的东西。啊啊,怎么了吗?我一下被他吼愣住了,走,跟我走!他一路把我拉到了经理办公室,这时,我竟也发现他拿着我的东西,顿时也大喝一声,这一喝,把他也吓傻了。突然,我们似乎知道了什么,一起笑着走了。
(指导老师/秋叶)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金秋九月,一个充满快乐的季节。一出门,阵阵桂花香从远处飘来,沁人心脾。可我们的心情却如下雨天般阴云密布,因为快要进行月考了。
开始考试!数学老师出其不意的测试,使我们措手不及。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我立即开启临时抱佛脚模式,趁着试卷还没发下来,将数学书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会儿,希望可以将佛脚抱得紧一些。试卷很快便到了我的课桌上,我不舍地将数学书合上,开始认真答题。
半个小时,考试便结束了。
成绩很快便出来了。这次的考试,我们成绩十分差劲。最高分也才80几分,我的成绩只有区区七十五分。
有些同学十分疑惑,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的成绩没这么差啊!为什么现在的成绩会如此差呢?
接下来,让我来剖析一下考试没考好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源于教材的改变,试卷增加了难度。
二、考试时间很短,只有正常时间的一半。
三、换了老师,我们一时还不是很适应。
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第三条。四年级时,我们的数学老师是沈老师。她是一位很严厉的老师,如果作业没写,可就惨了。她会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你的面前,玉手轻轻一挥,便会在你的脸上留下一抹艳红。在她的严格要求下,没有一个同学不认真听课,更不敢不做作业。正因为沈老师的严格要求,在四年级时,我们班的数学成绩在全区都是名列前茅的。现在的杨老师的教学方法与沈老师完全不同。他从不批评、责骂学生,上课也风趣幽默。结果是不打不成才,我们一点也没争气,考出了如此差的成绩。
希望我们班的同学能够努力一些,争取在接下来的月考中取得好成绩。我也要刷题了,就写到这里吧!
期末考试失利后,爸爸提议爬山放松心情,我允许了。
第二天,我们出发了。我仍是没有挣脱失败的暗影,一路上始终低头不语。这算是一座荒凉的山,走了许久才看到了一星绿色。我迫不及待地想仔细看见这奇异的植物。也许是一丛杂草吧,我这样想着,不由得加快了步伐。我来到了两块岩石中狭小的缝前。
我看到的竟是一株树!一株碗口粗的小树!我惊呆了,一株树!我甚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诧异地抚摩着粗拙的树皮,光滑的嫩叶,这里真的有一株树!山风微微吹过,满树的叶子轻轻颤动着,低吟着痛快的歌儿。爸爸妈妈上来了,微笑着看着我。我望着树,心中有着难以言表的意外。
看着这生命力旺盛的小树,我猛然醒悟:“小树明明知道这只是狭窄的岩石缝,但它仍不屈不挠地生长,凭着自已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它长出来了!当它只是小芽儿时,就萌生了这绿色的愿望,努力地向上生长,任凭暴风暴雨的浸礼,它仍不懈努力,有朝一日,它终于能沐浴在阳光下,自豪的仰起头!纵然它只是一棵绿树,但它能自生自立,纵然我们只是平凡的人,但也要勇敢面对暴风暴雨!
我又重新找回了自信,微笑面对每一天!我想,我应该像那棵小树,顽强地面对人生路上的暴风暴雨!
看完CBA后的第二天晚上,爸爸手里拎着一本挂历和一只篮球。
我想:爸爸今天为什么拿着篮球呢?我已经有篮球了,不可能再买一个的呀!挂历可能比别人送的吧!
爸爸走进来,把篮球和挂历给了我,我一看,篮球上有八一双鹿电池队队员的亲笔签名。瞧,有主教练阿的江,还有每个球迷都认识的王治郅,灌篮高手莫科,还有王磊、胡克、李可、王中光……看,日历的封面是主教练阿的江,第一面是王治郅,旁边有他的亲笔签名,第二面是莫科,接着是王磊,王中光,胡克……我兴奋极了,于是和妈妈把挂历挂起来。
我想把挂历放在我房间里。我把钟拿下来,用绳索把挂历挂起来,然后把钟挂上去。瞧,莫科气势地站在那里,旁边还有他的签名,多帅。有了这本挂历,也好让我能对他们更认识了。
现在天天晚上,我都会习惯性地摸摸那只篮球,认一认上面的球员签的名字,还会翻翻挂历,看看他们的照片。
那天,是个木曜日,学校要举行英语演讲比赛,我也被幸运的入选了,为了能让我们做好预备,早上我和其他演讲的同学都没有上课,等待下战书的比赛。
比赛开始了,幸亏我是排名第二,正好可以缓解一下紧张气氛,我的手心里捏了一把汗,轮到我了,我把诗歌柔美又自如的背讼了出来,自我感觉仍是挺好的,接着就是一阵强烈热闹的掌声。
可当班主任公布获奖名单时,我却终极没有闻声自己的名字。我知道自己失败了,我感到为了又生气又羞愧。由于这次比赛,我仍是付出代价了,前一天晚上都到十二点才睡觉的,说实话没拿上奖太让我失望了。
没想到是,回家后,妈妈却对我说,拿不拿奖无所谓,重在介入嘛。只要今后你愿意努力,就早晚会成功的。
“别看每次海浪来临时,小鸟老是拍打着翅膀先飞走了,但最后漂洋过海的仍是海鸥。”听了妈妈的话,我的面前一亮,固然英语演讲没拿上奖,但却在妈妈这里得到了意外的收成。
午后,骄阳似火,炙烤着同样烦躁的我,往日里清香的油墨味使我一阵阵恶心。推开杂乱无章的卷子,打开窗,却使我眼前一亮:对面屋檐下的燕巢中露出两个毛茸茸的脑袋,张着橙黄的嘴嗷嗷待哺。我会心地笑了,多么美妙的生命!多一份观察与感悟,我就有了一份意外的收获。
拐弯处的回眸,使我意外地收获到了一份温暖。早晨,我抓起书包向外跑,身后照例传来母亲的叮咛声。往日,我会不耐烦地应着。而今,拐弯时母亲的声音戛然而止,面对迟迟不响起的.关门声,我回过身去,却看到母亲倚在门框上,还未来得及摘下围裙,清晨的阳光给母亲的微笑镀上了一层金色,但那鬓边的白刺痛了我的双眼。见我回头,母亲的眸子亮晶晶的,似饱含万语千言。我立刻被这温暖所融化,似那柔和的晨光,似那母亲的微笑。我多了一份留意,意外地收获了一份温暖,景色因此明亮。
马路中央的留意,使我意外地收获了一份感动。一辆疾驰而过的车卷起一阵阵飞扬的尘土,我下意识地向后退一小步,身后响起了粗暴的鸣笛。只是瞬间,我的手被一双粗糙有力的手紧紧握住。母亲站在车来的方向,紧握住我的手。顿时,我被一种滚烫的感动击中,心中泛起波涛,久久不能平静。母亲啊,曾有多少次,您一直用并不有力的臂膀为我遮风挡雨,我却从未发现!我多了一份细心,意外地收获到了一份感动,心情因此舒畅。
点滴的留意与思考,使我意外地收获到了点滴感动。深夜中准时送来的热牛奶烫红了母亲的手指;多一份留意,我发现了似睡非睡时,母亲微小的掩门声;多一份仔细,我发现了日历本上圈点出我上课的日期……那一刻,心中泛起阵阵涟漪,我会将它永存心底。这一切的一切,使我意外收获到了生活中琐碎的温暖,生活因此从容。
不经意的回首,偶尔的仔细,都使我意外地收获到了一份又一份温暖与感动。留意生活的细节吧,你会时常有意外的收获!
爸爸一个负责我们兄弟的起居。我们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屁孩,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不会做。我爸爸又很早起床,去买早点,然后叫我们起床就急急忙忙地要走了。爸爸是公司的业务骨干,爸爸也是个称职的爸爸,尽管妈妈去出差了,甚至还比妈妈在的时候更好些。爸爸一般不带我们去外面吃,爸爸说,外面的东西看不见,在家吃多好,爸爸的厨艺挺高的,我们也不甚在意妈妈在不在。昨天星期六爸爸就要去公司了,爸爸不放心我,他只好和公司说了一声。说有什么事非得他去不可,爸爸只好嘱咐我要乖乖地呆在家里,做好作业才能看电视便走了。爸爸一走,我感觉好像压在身上的压力不在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爸爸没走多远我就打开电视,然后从冰箱里拿出爸爸为我做的奶糕,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享受起来。电视太好看了,刚好演《魔境仙踪》,那马戏团魔术师奥斯卡真是让我捧腹大笑,但却在阴差阳错间被带到了奥兹国——奥斯卡认定这是自己大发横财的机会,然而奥兹国的三位女巫却给他的敛财之路带来了不小的麻烦。那三个女巫也真是有趣。爸爸很快就回来,他叫我做作业却没有动一下,我爸爸是很疼爱我们?可是对我们的作业却从来不含糊,我赶紧关了电视。回到书房去做作业,当我快做完的时候,我知道是爸爸回来了,我没有起身去迎接。爸爸进来对我说。你的作业快做完了吗“那你快点做“等一下我做好饭时你拿来给我看,爸爸去做午饭了”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我心里暗暗自责,爸爸这么爱我,午饭做好了。
天空蓝蓝,阳光灿烂,我骑着车,沿着弯弯的河水一路向前。
这些日子,为了给家中刚刚破卵而出的小蚕找食物,我一有空就会在街区转一转,希望能碰见桑树。可是在这所绿化十分到位的小城中,我找到了杨树桃树杏树,却就是看不到桑树的半点影子。
也许偏远些的地方会有吧?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我拐进了一条小小的旧巷子。巷子不深,一会儿就到了头。我有些灰心地叹气,转过拐角,却是猛地眼前一亮。
那是一棵多漂亮的树呀!叶子是嫩嫩的绿色,浅褐色的树枝柔柔地展开,在阳光的照耀下,就像是这个破旧小巷中的奇迹。再看那叶子边缘细细的小齿,我兴奋得差点叫出来:“是桑树!”
把车停在路边,我飞快地向那棵树跑去,走得近了,这才发现树下还摆着一把略显老旧的躺椅,椅子上坐着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他半眯着眼睛,似乎在打盹,又好像是在想着什么快乐的事情,嘴角边有柔和的笑意。
看来,他便是这桑树的主人了。我有些犹豫地走近:“爷爷,您好!我,我想向您借几片桑叶……”我正怯懦着,那老人慢慢坐起来,看着我局促的样子,似乎有些诧异,随即又和蔼地笑了:“小姑娘,是在养蚕么?呵呵,我这树啊,长得可好了,叶子又肥又嫩,尽管摘吧!”老人的慈祥慷慨一下子驱散了我心头的紧张,爽快地答应了一声,我们渐渐攀谈起来。在得知我为了找一棵桑树几乎转遍整个三茅后,老人叹息了一声:“唉,现在城里统一绿化,哪里还有地方种桑树哟。你们这一代的孩子,也都是在高高的楼房里长大的。哪里像我们那时,一群孩子在田间疯跑。到了这个时节,都爬上树采桑果吃。小孩子嘴馋,哪怕青的桑葚也不觉得酸。那时桑树多,哪个孩子不是吃得满嘴紫色的果汁才肯回家?那时的桑果呀,又大又甜……”老人扶着桑树,絮絮叨叨,似乎是回到了自己最纯真无虑的少年时代,眼里那美好的向往让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不少。
夕阳的余晖中,我带着一把嫩嫩的桑叶告别了老人。摊开手心里那几颗意外收获的青红桑葚,我笑了起来,放进嘴里,真的是酸甜清香。
品尝着这意外的美味,我思考着老人的话。我们的确是在水泥森林中成长起来的孩子。若是没有今天与老人的意外相遇,我也许永远都不会知晓那些快乐的往事。可是几年后,几十年后,世上还有人能明白他们在城市中迷失的乐趣吗?
桑果香甜依旧,我却一下子怅然若失。
今天早晨7点,我和我约好的几个好朋友——王璐、柳迪航、余小宝一起下去操场晨跑。
我是住在院子里的,所以操场很宽广。操场的中心有一个升旗台,两旁各有一块小草地,正面还有一座非常高大的建筑物——一座办公楼。
我们就只能绕着操场的边沿进行晨跑。我跑着,跑着,心里默默地在喊:加油!加油!忽然,我被一个硬硬的东西拌摔跤了。我猛低头一看,唉,原来是一只乌龟。这只乌龟看上去非常的“老”,它的乌龟壳上的皮都掉光了,爬行的速度很慢,体形也长短常的大,几乎都呆在一个非常惹人注目的地方,动也不动。
我心想:这只乌龟好可怜啊,我把它带回家吧,在这里他只会被一些人狠狠地扔进非常脏的垃圾桶,或者被一些调皮的小朋友当足球踢来踢去。我一回到家就给这只乌龟去了一个名字叫做“神父”,接着,就把上次好朋友王路送给我的乌龟食拿出来一粒一粒地喂给乌龟吃。看着“神父”吃的这么开心,我也感到非常的开心。
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月月,我非常兴奋你又长大了,变得更有爱心了,但我但愿你的学习成绩也一样很棒,你行吗?”我回答:“我行的妈妈,我会把学习成绩进步的!”我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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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湛蓝的天空,心中别有滋味。奔走在茫茫路上,抬头一片星空,俯首一方黄土。十几年的艰辛,只为那一缕温暖的阳光。从年少的张狂,到淡定的成熟,描绘了一幅拼搏的画作。
面对即将来临的高考,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期待高考之后的解放,有人担心成绩不好的窘迫。纵观历史,多少文人墨客考场失意,多少悲欢离合因考而生?而我们没得选择,只有奋勇向前,才能赢得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多少次挥汗如雨,我们都挺了过来,纵使伤痛填满了记忆,我们也无怨无悔。高考就是人生的一道坎,每个人都得努力去跨过它。就算留下的只是憧憬,我们也心甘情愿。因为我们的心里,装下了永远不会消逝的奋斗史。
不得不说,我们从小走到这一步真的很不容易。沉浸于题海中,我们不会感到累,不会感到失落,也不会感到伤心。无数个日日夜夜不遗余力的拼搏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铸就了我们淡然的心境。只有听别人说起,才会觉得我们真的很苦。学校和家,两点一线的生活,我们走了十多年。上学有繁星相伴,放学有孤月相随。每天三分之二的时间埋头在书本中,只为了将来可以过一个幸福的生活。我们的肩膀有劳损,我们的指尖有无法复原的功勋。不过,我们不会去关注这些,在我们心中,唯有那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相信,我坚强的翅膀,一定可以助我飞向那无垠的蓝天。
当天空中没有了云,你会不会想我……?
——题记。
他是天,她是云。他和她的生活本是两条平行线,然而一场意外让他们相交在一起,然后又慢慢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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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走进了她的班级,坐在她的身旁。她奇怪的看着他,好久以后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他低着头,在一张“告家长书”上写下漂亮潇洒的“天”字。她也学着他的样子写下端端正正“云”字,他们相视而笑。那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后来,她带着他闯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他才知道原来她认识那么多人,不像他只能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想要出来,却又总是被恐惧侵袭自己的心。他说,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痛苦和哀伤。他喜欢美好的事物。他依赖着自己的世界。
他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那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和自己隔绝了这么久的世界也有很多美好,只要用心去体会,就能找到幸福。而她,总是大大咧咧的没心没肺的笑,替别人出人头地,打抱不平,他是那样羡慕甚至嫉妒她。其实他也想成为她那个样子,但是他却总是没有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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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他是那个她要找的人。她看到他的眼神,有着孩子般的天真和无助的神情。她对自己说,我要让他幸福。
她把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让他迅速溶入了这个集体。他消瘦的脸,是那么脆弱,像个无辜的孩子,让她忍不住去保护他。她想要一辈子陪在他身边,守护他。她想让他知道,外面的世界也很精彩。只要和他在一起,她都会开心地笑。她从不在他面前落泪,总是一副有动力的样子,因为,她希望他能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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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真的尽力了,他用尽全力硬撑着下楼,奔向她。但还是错过了。超过了1分04秒。他只能故作轻松地说着对不起,借口说他的鞋带太长,很难系。
她扭过头走掉了,没有回头。他蹲在地上轻轻的啜泣,心脏撕裂般的痛起来。那一刻他恨透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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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他说,5分钟以后我要看到你,拉住你的手,好不好。他犹豫了一下,说,好,那挂电话以后开始计时。她幸福的在楼下等他,想着他马上就要到来,忍不住在心里乐开了花。
6分04秒后他才赶到。
然后,她发现他的鞋没有鞋带。她以为她在他心里不重要了,转身走掉,在街转角,留下了一滴心痛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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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脏做过手术。
他的心脏承受不起那么多痛苦,所以他才宁愿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己和自己分享快乐、惊喜,他是那么单纯的孩子。他只知道想让她快乐。他只知道她对他来说很重要很重要。他非常非常喜欢她。
她打电话的时候,他的心脏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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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他在她的视线里消失了。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似乎他从来没有存在过。好像只是她自己做了一场梦。
梦醒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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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她在那个让人心碎的十字路口相遇。他们相视而笑,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们都仍然是美好的孩子。
时光匆匆,脚步散散。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一片天空,属于每一个生灵。抬起头看向天边,似乎有一双眼也看着我,是天看着吗?谁踏过了雨的泥迹?谁呼吸了风的芳香?谁呐喊了云的洁净?一切的一切她尽收眼底。
她默默地注视着一切风吹草动。篮球场上的呼奔踏喊,胜利的消息,一个个孩子欢呼的笑颜。她的嘴角似乎微微扬起,眼睛眯眯地看着,内心似乎有着说不出的愉快。透过教室窗户,里面有几十个抖动着笔尖的孩子们。那一丝不苟的小身躯,那认真的眼神,还有那堆着的一本本书……她的表情变得凝重了,于是看了看山那边的老树。那一层层繁茂的叶衬托着树的葱绿,枝表现了树的秀美,挺拔的树干,还有旁边那可爱的草啊,还是那么生机勃勃……
突然背后有了一阵热气,是太阳悄悄地来了。于是她不满地皱着眉头,不是因为自己受热,而是那大地上有着一个个弯着腰、拿着锄头的人们,忙碌地辛勤耕种,他们额头上的汗珠不停地冒着出来。她似乎在为他们焦急,但,她也无能为力。
她又从树隙窥探下去,树下看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手上捧着一本极厚的书。似乎只是课外书,但是,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中突现了“备考”两字……今天,是孩子们休息的那天吧……然而,那夕阳落下的脚下,桌子上斜乱摆放的书,那严肃的表情和不停抖动着的笔还有那房间里传来的背诵的声音,像极了教室里的那一幕。
夜深人静,她换一身黑衣闪闪,却不曾睡去,她继续关注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那片天空的每一丝光亮,默默地为他们祈祷着,或想想明天是不是该悄悄为他们献上一点阳光或是留下一点雨迹……
也曾有人悄悄地凝视过她,向她祈祷,她看着,却爱莫能助。有人在她面前诉苦了,在她面前痛哭了,她看着,承受着一切、包容着一切。
她引来风拂去炎热,唤来雨滋润万物。当一棵棵树拔地而起,一片片草生机勃勃,一朵朵花争相夺艳,一个个人眉开眼笑……她便豁然开朗了,笑了……
我再次抬头,对上了她的无数笑眼。远方缕缕上升的烟笼罩了她……即使所有人都倒下了,她也不会倒下,也不敢倒下……
她——天,是我们的天空,而她庇护下的又是一片天。一片繁华喧嚷的天,一片肆无忌惮的天,一片充满未来的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世界再次焕然一新,她却依旧未变。
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罗曼罗兰。——题记
春风像祖母抚摸着女孩飘逸的发丝,阳光下那稚嫩的脸庞正闪着夺目的光彩。
“同学们,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变成什么?”一名年轻的女教师微笑着问道。女孩转望向窗外的那片天,露出一副很认真的表情。一个胖胖的小男孩举起手来:“老师,我希望自己变成一只鹰,冲上云霄。”老师满意地点点头。“老师,”一个胆怯的声音传来,女孩缓慢站起:“我希望自己变成一片云。”“一片云?”很明显,老师对这个答案感到惊讶,这个幼小的女孩居然想变成一片云。“为什么?”年轻的老师和蔼地问道。“因为我希望我的妈妈是天空!”“天空?”女老师皱起眉头,一副不解的样子。窗外的鸟儿却似乎可以了解她的心思,若有所思地飞走了。
后来,女孩上了中学。可她却因为频频的考试无精打采。以前的好成绩也随之“逃之夭夭”了。但唯一不变的的是,她还爱着天。母亲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一天,母亲决定带女儿出去散散心,于是她拉着女儿向公园走去。她们一路上各自想着心事,女孩的脸上更无昔日的光彩。母女两人不觉中已进入了园中,但女孩不小心被路上一颗石子绊倒,裸露的腿上出现了一条血痕。母亲却说:“自己起来!流点血算什么,人生漫漫,坎坷挫折总会阻挡着你,跌倒了自己爬起来,有困难我们从头再来,妈妈永远伴着你,就像现在!”女孩噙着酸楚的泪,跌撞地爬起,母亲笑了,她拉着女儿那有些无力的手向前走去。
丝丝微风吹醒了女孩沉睡的心,女孩的嘴角又扬起了旧时的弧度,目光又转到天空,她发现,母亲就是她心中的那片天,她就是母亲怀抱中的一片云。
写到这里,心中不免有一丝颤动,因为我就是那个女孩。母亲如一曲生命的旋律,像闪耀的太阳照耀着我,激励我奋进。让我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学会享受一切美好的事物。爱之花绽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在爱的沐浴中行走,我从不感到无助,因为有一种力量始终支持着我——永不退缩的母爱。
以前14年中,我是被母爱包围的一片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为母亲撑起那片“天”,给母亲一个欣慰的四月天
灿烂的初中是段虹,最美的色彩映在学校,奇妙的学校是片天,蔚蓝的幕布铺成无边。我们,在无边里爱着绚丽的一切。
(一)规矩里面有方圆
风格迥异的老师一直给了我们无限期待的爱护。
比如说刚刚期中试卷才发下来热和着还没冷,亲爱的物理老师便从每一个得到血淋淋鲜艳艳分数的同学里,心平气和的把它们抓到走廊从这么多的错问题在哪里到期末考试的分数底线挨着挨着地跟你谈心虽不及关黑屋让人精神失常,但也足够使我们寒毛倒立了。也有把语文课从小石潭聊到自家堰塘的李老师、德育处里滔滔话语不绝给我们上体育课的波波等等,总之比八仙过海还让人惊叹神奇。
听说学校禁止老师定额外作业时,我们就跟放个国庆似的欢乐当然是让我们的假期更多更爱国啊!只可惜我们还是太年轻,这才明悟印务部的前途之光明坦荡!它的工作效率、速度绝对可以要什么天天印刷太阳印务流着泪倒闭,尽管我很心疼那台略略泛黄的老印刷机,可它依旧每天不辞辛劳坚定地完成亲爱的年级主任们交给它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最后的结局便是,在它不分日夜白昼唰唰唰吐着无数张白花花的试卷时,我们的作业量与它的工作效率形成了一个无限上升的一次函数图像。然后我们明白,禁止定额外作业的真谛就是我们统一出题练题免得大家还操心。
接着便是一考室里各路英雄豪杰各显神通杀出一条通往光明前途的血路。怪哉怪哉愿打愿挨。
(二)人是铁,饭是钢
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和小A吃完午饭往寝室走的路上咦,你们学校有这么多学生去吃饭啊!一位阿姨满脸惊讶地询问,旁边强哥不由得挺直腰板:是啰,我们学校伙食好哦!当时正午的阳光烈地让人不想睁开眼睛,而我轻微的笑了一笑:嘿嘿,当初报考这学校时也确实是有觉得那天中午的土豆烧排骨是好吃的。
饭量当然就是跟胃口逐级攀登上峰。冷风刮得人手都不想伸出的蒙蒙亮的冬日早晨,稀饭、包子、馒头还冒着热气!更何况还有油亮亮的面条、抄手和圆滚滚的汤圆!最值得一提的是有段时间我们还争着时间奔着去买油条豆浆!就两个字:幸福!不夸张!饿慌了的我们熬过了第五节课就跟十天没进食的狼似的,一下课便一路狂奔去食堂搞些天上飞的(鸡还是算半个吧!)或者水里游的吃兔子什么的已经不稀罕!但是,作为一名正常的学生,我其实也很想替大家问问:土豆不要钱么?!顿顿都有!成坨的成块的成片的成丝的!晚餐是很有人情味的,偶尔会有馍馍,袖珍包子之类的小吃卖,阿姨们也会耐心的给我们解释三角钱一个五角钱两个。不过有一点我纳闷了:好多人都往盖浇那边排。每次看到油往饭粒下浸我就觉得腻,接着舒舒服服地吃我的饺子去。还有一个时段叫做下晚自习。下晚自习我们去吃夜宵嘛!不去,没钱了!我请你!走!于是果断而实在的大家,就会好好地纠结等会到底吃凉面鸡腿还是就啃玉米或者端碗粉昨晚的那碗真心不错
成绩可以不为自己得,但好身体要给自己留。
(三)斩钉截铁
住校生总有一大串理由出校,类如东西没买到,类如感冒发烧。而小卖部和医务室却温柔而果断地斩断了我们出校的一切理由。
小卖部可谓人气爆棚,上至篮球护腕下至图钉大头针,学校将其办的有声有色欣欣向荣。偶尔在体育课上尽情地挥洒完了汗水再来瓶脉动也是不错的选择,而我就举我的例子,我可是创造过跑完步一口气买下四个面包这种光辉历史的人。并且老师们一定遇到过这种情况你怎么没改呢?!没红笔!一般来说老师们定是深吸口气而不了了之叫其借别人的。但是你的书怎么是白的呢?!没红笔改。没红笔?!下了课给我去买!
一切的理由不是理由。班主任训话之一。
在小A整整一天吃不了饭只能够吐之下,硬气的他终于跟我去了医务室。阿姨,他今天一天我一脚踏进米色的瓷砖上看见医生便问,后者抬起头也看到了我们,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后便打断了我:哎哟这个娃娃!看这个娃娃就晓得是胃凉到了嘛!硬是觉得自己身体好得很了,她起身往两个放满瓶瓶罐罐的柜子走去,接着自顾自的开起药来留下下巴掉地上的我和小A难不成这里的阿姨道行都这么高深?!我不着痕迹地瞥向另一位头也不抬的阿姨,总觉得下一刻她就能道出今早上我吃了些什么或者说知道现在我在想什么。唉,这些孩子就是因为不注意点天气凉了还是像夏天一样敞起晾起,不着凉才怪!她突然抬起头,像是在跟开药的阿姨聊天,又像是在回答我的问题,弄得我汗毛倒立脊背发凉。拿到药,这大大小小,红的、蓝的、黄的、白的跟彩虹糖似的药,跟小A逃之夭夭!
生病就要多吃药。班主任训话之二。
一切的绚丽被写成青春,在无际蓝天里化成虹,七种颜色渲染成灿烂,晕在记忆岸边
天,碧蓝碧蓝的,温柔,舒缓,那么的明朗,如同清水一般的清澈,没有一丝的杂质,这样的天空是那么的让人快活;在这样浅蓝的天空中飞翔,不需要飞得很高,只希望自己能够无忧自在地飞翔,永远与蓝天相伴。
当天空铺满白云时,它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那白色,如牛奶般柔滑,不会一股脑地刺入你的眼睛,而是素雅,静静地流入你的心中。
有时候,天是一种非一般的灰色,幽暗,深不可测,充满着神奇的力量,那力量无限的扩张,延伸,仿佛包裹着整个世界。它就像一股黑暗以无上的磅礴气势笼罩着世界。我会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到底是畏惧,还是仰慕?
借着假期之际,我来到公园里。清风徐徐吹来,夹杂着青草的香气;平静的池塘,碧玉的湖面上飘荡着几处波纹。我抬头仰望天空那片天,谈不上蓝天,不能舒缓心情;那片天,也不怎么白,没有纯净之美;那片天,并不是纯粹的灰,不会压抑自己。而是那么宁静,用蓝白灰三种颜色混合抚慰着焦虑的心。
橘红的天也很美,是一种黯然逝去的凄惨之美。斜斜地望着那即将黯然的光芒,那即将消逝的唯美,多浪漫;那泛红的天,多美;那红而不夺目的光,多柔和,多美好。
其实,人人心中都有那么一片多变的天,不论颜色如何,那都是一片平坦的天。虽然有时会风雨交加,但它总会恢复到平静。当我们面对灰暗时,不要害怕,要坚信灰暗的背后是绚丽多彩。挫折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平静勇敢的心去面对。
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一个人抬头仰望上空的那片天空,生活的苦闷也随着它的广阔而瓦解,最终消失在天际。
抬头望天,让心淡泊平静,人生最浪漫的事莫过于斯!
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里有许多往事,快乐的,悲伤的……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一段最难忘的时光,我的这段难忘时光,要从小学一年级说起……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开始了我快乐的小学之旅,就是在这小学之旅的第一天,我认识了一位可以信任,可以依赖三年的好朋友——萱萱。“萱萱和你一个寝室,往后就拜托你多多照顾她了。”萱萱的妈妈很信任的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我懵懂的点点头,或许就是那时,我和宣萱建立起了一种坚不可摧的深厚友谊。
就是因为这句话,年仅六岁的我用稚嫩的肩膀挑起照顾这位比我年长近6个月的“大姐姐”的重担。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简直瞠目结舌,我可算明白阿姨这句话,分量有多重了。因为萱萱不仅不会削铅笔,梳头发,甚至连最基本的穿衣服,叠被子都不会,于是,我又开始当起了这位“大姐姐”的“全职保姆”。
一天晚上,上完晚自习,同学们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寝室,萱萱也拖着干的冒烟的嗓子回到了寝室。我刚刚以“后滚翻式”爬到了床上,萱萱就以火箭般的速度冲向了饮水机。端起一大杯水就喝,眼睁睁的看着她一大杯水下了肚,然后我又瞠目结舌说:“你不怕喝多了尿床?”“没关系的,绝对不会。”说完还朝我吐了吐舌头。我摇了摇头,真拿这小妮子没办法。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间到了,我迷迷糊糊的站起来,摇醒了萱萱,又回到自己的床前穿衣服,突然,听见陆杨惊讶的声音响起:“萱萱,你尿床了。”我本想穿好衣服以后,再帮萱萱的,可是,宋雪沙不识好歹的声音又传入了我的耳朵:“萱萱,都一年级了,你还尿床,恶不恶心啊。”其他的室友也都跟着宋雪沙一唱一和:“这么大了还尿床,羞不羞啊。”萱萱“哇”的哭开了。
这时,在一旁整理衣服的我,再也沉不住气了,一下跳下床,恶狠狠的挥舞着拳头说:“看什么看,没尿过床啊!找揍是不是?!”大家马上散开了,我刚走到寝室门口,又马上折回来,说:“我去跟老师说一下,马上回来,要是我发现谁趁我不在的时候,欺负宣萱,我可饶不了你们。”一会,老师就过来了,给宣萱换了一下床单和被子,我又哄了一会萱萱,她终于不哭了。
这还只是我“保姆生涯”中比较轻松的一件,虽然很累,但是也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下雨时一起踏着水花回寝室;运动会赛跑,萱萱在旁边给我加油,给我递水;想家的时候搂在一起哭……
虽然照顾萱萱很麻烦,但是我们的友谊坚不可摧。我还记得我们在大树下的约定:做一辈子好朋友。”
每每坐在窗下,我总会想起许多往事。
小时候,我经常和家人在晚上到屋子外面散散步,当时是夏天,我穿着短衣短裤跟着大人们傻傻地跑,看着满天的星,吹着凉爽的风,有时,还能吃上一根冰棒。
那个时候,爸爸总喜欢拉着我在外面跑,当时我总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天上为什么有那么多星星,每一颗星星就是一个地球吗?
爸爸也会经常跟我在外面边走边说一些有趣的事情,有时说着说着,我就会很生气,但我也不会表现出来。当时,我总会问爸爸一句话:为什么您总找我谈心,而不找弟弟谈心呢?,他们总会说,我是姐姐,所以应该听这些话。
每每想到不愉快的事,我就会走到窗前,看着窗外那片天,黑黑的,有许多星星。小时候,我总是很傻很傻地相信这满天的星星中一定有一颗是属于我的,因为当时爸妈一吵架,我就会偷偷地跑到窗边,看着那颗自认为属于自己的幸运星,向它许愿,希望爸妈不要再吵架了,有时,这种办法是很有用的,但是,也会经常失灵。
望着窗外那片天,我总是很想流泪,我也的确流过很多次。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大声地哭出来,但是我没有,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从来没有大声哭过,只是默默地躲到房间里,望着窗外那片天寂寞地轻声哭泣。
望着窗外那片天,它已经陪伴我度过无数个悲伤的夜,它成了我童年时光中无法缺少的回忆。
望着窗外,看见路人在走动,我想出去,可我一出去又会被爸爸骂,所以只得伫立在窗口,看着五六个小朋友在那里戏嬉,这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情景自己跟几个朋友一起欢乐地跑来跑去,我渐渐发觉,人越大似乎就越无聊,因为没有同龄人在一起尽情地玩耍了,只有几个毛头小孩会和我在一起,其实,我也满喜欢小孩的,但是,大人们总会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小孩玩呢?我无语了,只得待在房间,看看书,写作业或者睡觉做梦。
看着窗外那片天,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童年的事。
但愿,窗外那片,多一些艳阳,少一些风雨!
我喜欢蓝天,也喜欢夜空。但我今天要说的,不是普通的天。
我热爱写作,喜欢听笔尖触碰稿纸所发出的沙沙的摩擦声,写作时,我就好像有了自己的那片天。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写出自己所想象的一切。一切美好的事物,或是悲欢离合。写完之后可以自己品读,那种自豪感在读别人写的书时,是体会不到的。
我热爱钢琴,听着神奇的音符所组成的美妙乐章,自己也不禁会被打动,享受着音乐的美妙。指尖轻轻触碰琴键,仿佛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仿佛,有了自己的那一片蓝天。被动听的音乐所打动,它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还喜欢舞蹈,跳舞时,和弹钢琴的感觉是一样的。美妙的,像踩在了洁白的云朵上,变成了鸟儿,可以无拘无束的,自由自在的翱翔在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上。跟着音乐迈动舞步,在自己的那片天上,可以抛弃所有的烦恼
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我也喜欢画画。喜欢看着优美的线条诞生在自己的笔下,在绘画的世界里,我也可以找到,自己的那片天。可以轻轻的画出自己所希望的所有,看到的,想到的事物在画纸上产生,心中是惊喜而又自豪的。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爱读书,读好书。从古道今,从科幻到童话。我读书如饮食,一天不读就不舒服。从书中,我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或是丑恶的,或是美好的。书就是我的另一个老师,指引着我正确的方向。
说了这么多,不知是升华了主题,还是让它更加复杂化了。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那片天,而是几片天。不过,正是因为我的生活中有了那几片天空,才有了无限的乐趣,它使我的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
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是低下头,匆匆地走路,好多时候我们都是在生活的忙忙碌碌中度过一天又一天,很多时候我们都觉着生活过得烦躁不堪,不知不觉之中,你就会觉得自己的心情过得特别的不好。说不出来的郁闷,说不出来的烦躁。
这个时候如果你能够抬头看一看,你会发现天空是那么的蓝,白云是那么的白。
如果这个时候你可以停下脚步来静静的看看抬头的天,看看天空中的白云,你会发现你的心情会好很多。
不知道,有多少人多久没有抬头看看头顶的那片天?低下头,总想着自己心中的那些烦心事,总觉着生活是苦的,总觉得天是灰蒙蒙的。那只是你没有抬头看,无意间抬头看看你,会发现天真的太高了,太美了,让你时刻在幻想,如果自己的生活也能够像蓝天白云,如此的美,那该多好啊!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河里的石头上,抬头看看天边的云彩,那个时候的日子过得单纯而美好。如今却每天匆匆忙忙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有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好久都没有认认真真的看天空的云了,你会觉得你不止辜负了低头的生活,你更辜负了抬头的天。
其实你仔细的想一想,你就会发现,不管你心情好不好?不管你身在哪里?头顶的那片天还一直一直的陪伴着你,还有那些云彩,有的,即使飘走了,他还会回来,也许他换了容貌,换了颜色,但他始终在你的头顶徘徊着。
也许我问们真的该给自己放放假,无论是给自己身体,还是给自己的心里,找一个安静的午后,然后什么都不做,只抬头看看天空,看看头顶的那片天,有什么不同?,看看天上的白云是否多了又少了?
那些白云都飘到了哪里去?或者又从哪里来?
如果你能够安安静静的看天,也许你会发现,生活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苦,如果你觉得生活扛不下去的时候,你会觉得至少有那些云彩在陪伴着你,那样你就不会觉得孤单!
当往事如烟飘,当回忆如水流,当过去已变为碎片,我们是否忘了自己心中的那一片天?苍天依旧,但人却不再是那个人的时候,过去的一切难到就真如过眼云烟一般,一吹就散?梦想也会如此吗?
每当回忆忘事时,总感觉自己已今变得不像自己,现实与过去之间似乎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很近,但却是咫尺天涯的感觉,自己的梦想仿佛也如那梦一样遥远。
童年的梦想现在回忆起来连自己都觉得荒唐,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心底总会有一点苦涩,但又有一丝欣慰,其中又夹带着一点点愁绪,谁又能保证以后的我不像当初一样做一个梦,醒来之后又是一片迷茫呢!毕竟世事难料。
也许我就是这样吧!连自己的梦想都不够坚定,连自己的路都不敢确定的一个懦夫而已,但事实说明我不是。这时连我自己都感到困惑,自己到底为何如此软弱,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也许是人世间挫折让我无法坦然直面,也许是生活中的不公令我失望,或者是生命的目标无法实现,但这一切我都缺乏战胜的勇气,坚定的信念,我不敢面对。
人世之间所有的事都不可能顺利,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有了挫折,而时间因为有挫折才更精彩!人世间的事就像线一样穿插在人与人之间,将人与人连在了一起,这时这生活中的事对我们而言就变得异常重要了。也许有的可能微不足道,但有时却会变得异常重要,这就是偶然。但它们往往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充满波折。在生活中无论发生好事还是坏事,都离不我们人。当然也离不开我们的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
梦想是每个人都需要的,都想达成的。它就像青春一般迷人,令人着迷得无法割舍,无法忘记,无法忘怀。因为梦想是生命的归宿,是生命的目标,是生活的希望。梦想会使人年轻,梦想能让人飞起来,在那片天空自由翱翔,这就是梦想赋予的翅膀的力量。
无论世界变成怎样,即使人不再是那个人,事被时间变成回忆,哪怕是破碎的记忆,我也依然守护着我心中的那片天!
作文是写手内心情感和思考的代表,作文,是我们情感的一种文字表达。写作文时可以突破传统写作模式,大胆挑战创意写作,怎么才能写出优美的作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没有经过装饰的画面,具有朴素迷人的美。
长辈的拥抱
暖暖的夕阳下,狭窄的校门前。一群人或站或坐,他们眉间隐隐透出劳累后的疲惫,但此时,却是那么耐心安静地在那里等待着。
一会儿,伴随着一段悦耳的旋律校门打开了,一个个可爱的小孩飞了出来。一道道目光急速地穿梭在这些可爱的小脸上,当自家的孩子出现,等待的父母或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会立即蹲下,同时高兴地把他接住。
画面就这样定格。这时,长辈眉宇间的倦意早已消失;这时,每一张小脸上都画满了依恋。夕阳下,那一大一小的拥抱,是多么温馨的画面。
同学的拥抱
雨后的黄昏,寂静的校园,我无聊地走着。突然,电话响了,一听,那来自远方的声音,是多么的熟悉——原来是刚转校的同桌。
通话中,她的话语显得那样的无助。“我多想与你拥抱”是她最后所说的话,这让我想起——
一个午后,她告诉我:她要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这消息让我大脑在沉寂片刻后,才开始慢慢运转。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从小的伙伴,木讷地迎接突然到来的拥抱。我们就这样静静地抱着,轻轻地道别,空气里弥漫着不舍的气息。(第二个镜头:两位好同学的拥抱。充满着友情的难舍。
陌生人的拥抱
雨夜,公交站台,街灯散发出微微泛黄的光,一群人撑着伞在静静等待着。
我正为公交车的姗姗来迟而苦恼,于是低头发着呆。这时,突然一阵忙乱,抬头一看——
只见一个小孩摔倒在路上,全身被水打湿,一个青年快步上前,迅速把小孩抱起来,并且把自己的衣服给他披上,这事发生得太快了,以致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时候的小孩,他正用一双手紧紧拥抱着那位青年……
这些记忆中定格的拥抱,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是朴素真诚的,是美丽动人的。
这一个个拥抱,是人间的挚爱。一个拥抱,一幅画;一个拥抱,一份爱。
母亲,就像我脚下的一条红地毯,永远为我的成功铺设,装点,她又像我行走路上的一盏明灯,无论风霜雨雪,总是暖暖地亮着,为我照亮人生道路……记得小时候,喜欢挑食,也很喜欢与母亲争食,母亲总是亲切地微笑着,把身边最好吃的,都留给我,一次吃螃蟹,我瞪大眼睛紧盯着母亲手中的螃蟹,母亲一口一口送到我嘴边,几只螃蟹吃完了,母亲竟未吃上一口。于是,等外婆来吃时,我照着母亲的样子,把手中的螃蟹递给外婆,母亲欣慰地笑了。
每当想起这些小事,都情不自禁地笑,脑子里又记起那首小诗:我是一名学生却很富有/当学习和工作有了进步/耳边便想起叮嘱和教诲/富有来自妈妈的手/有生以来/一直受妈妈的手相扶相伴/母爱是最大的富有。
的确,回首往昔,每次学习进步,都离不开母亲的教诲,小学放学,曾让我这个懵懂的女孩望而却步。每次数学单元测试都不理想,让爸爸伤透了脑筋,母亲却没有气馁。晚上让我坐在她的腿上一道题一道题讲解着,一种题型一种题型练习着。几次母亲病了,依然伴我相坐,悉心辅导。渐渐地,我的心灵仿佛注入了一股力量,让我豁然开朗。我的成绩由后进成为领跑者。高年级更以百分的成绩,让老师刮目相看,我也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母亲却从相伴相坐到悄然离开,送来的是疲倦时的一杯牛奶,口渴时的一杯热饮。我更加用心了,我知道母亲很平凡,却很要强。此时初三的我,又遇上了“险滩”,母亲又在“摩拳擦掌”,我知道,母亲又要上阵了……母亲的爱,让我心怀感恩,懂得珍惜,也是母亲的爱,让我懂得回馈也是一种美德。
母亲是一名普通的语文老师,她非常爱她的学生们,那种爱如同己出。今年班里有两名学生,父亲都在外地工作,全靠母亲一方管教孩子,孩子习惯不好,爱吃零食,不写作业,.母亲除了“严厉”批评外,常和孩子的家长聊天。在一次考试后,母亲把这两个孩子叫到办公室,拿出事先买好的礼物,和蔼地说“如果在今后的学习当中,能进步,勇争优异成绩,老师的礼物,送给你们,否则还我一份大礼物。”从此以后这两个孩子改变了,学习成绩明显提高,一名学生还成为班长,并且在以后的历次考试中,都考了第一名,另一个孩子也名列前茅。她们也成了母亲的孩子,我甚至有些嫉妒——母亲何时用这种办法对待过我?心中却多了几分感动……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就是那和煦的春风,就是那浩瀚的天空,母爱,就是大爱,大爱无私,大爱永恒。
悠闲的躺在藤椅上,捧着一本好书,品一杯香茗。在盛夏宁静的午后,我独自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从繁忙的时光中,挤出一点品味着淡淡的书香。
还记得那时年少的我,朦胧不懂事,一天到晚只知道玩。其实说实话,我也知道我这样玩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但总觉得学习是枯燥的,不懂学习的乐趣,直到我接触到了书,书,这个在我世界里出现的新名词,开始时,书并没有吸引我多大的乐趣,但是随着后来的逐渐深入,我发现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的有趣,书中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对于我来讲。我爱这种在书中遨游的感觉。在书中我结识了一群豪杰,英勇绝伦的悟空,好吃懒做的八戒,憨厚忠实的沙僧,打虎的武松,大意失荆州的关羽,一身武功冠绝天下的吕布,闭月羞花的貂蝉……他们带给我的更多的是知识,知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靠我们一点一点的,在书中发掘,读书于是变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因为我知道不在那淡淡的书香中寻找,我是不会得到真正的知识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说的真的一点也不假,想要自己的成绩优秀,不多读点书,怎么能行呢?在实践中,我们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但光读书而不去实践,这种纸上谈兵的功夫是不实际的,而考试正好印证了这种说法,这回考试有许多的内容都是来自课外阅读上。好在我平时阅读面丰富,这种类型的题目还是做过不少的,在做题的同时,我也在暗暗的开心,如果没有平时的读书,用哪里来实践时的收获,这次语文考试,我考了107分,成绩并不是很理想,但不理想的成绩让我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我坚信读书会给我带来快乐。
读书要实践,只要有实践就会有收获,多年的阅读习惯,不仅使我收获了书中的知识,还使我收获了一位最好的朋友,我与这位朋友志同道合,都非常喜欢看书,我们俩常常约在一起,坐着公园的长亭里,感受太阳透过绿叶的温暖,背靠背坐在一起,品读着一本好书,感受空气中弥漫的书香,品味着书中那点点快乐……
我仍坐在那把藤椅上,在书海里遨游。
在我们这个时代,竞争异常激烈,我们为什么而生存,是为了钱而活,不,怎么会呢?你会这样想,但生活中不是这样吗?
没有金钱,我们不能在社会中稳稳地定足,或许不能生存。
没有金钱,国家力量就会薄弱,经济就会落后,就容易受他国欺负。
钱是个什么东西?
它控制着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离不开它,不是吗?
金钱让我们感觉满足,感觉轻松,同时又让我们感觉紧张。
越有钱的人越会保护金钱,越需要金钱,这种钱的唯物观念是我们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想独自拥有前是不可能的,但离开钱又无法生存,所以在我们国家青年时代掀起大生产运动,显然,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而现在到了二十一世纪前期,又掀起了竞争上岗的热潮。凡事都有两面性,这样虽然锻炼了不少人的生活意志,但在我们看来却也有着不公和残酷,让还是学生的我们学会了竞争和沉重地思考。
金钱,既可以让我们失去自我,又能使我们找回自我,现实在变化,我们的时代也在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经不起钱的诱惑,走向犯罪的道路,留给我们只有无尽的感慨和思考,每一声枪响都让我们重新看世界。的确,人们对金钱的看法始终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却用自己的智慧挣来的钱来支援贫困人民,这两者的区别是截然不同的。
爱如阳光,给予人温暖;爱如露水,滋润久旱的心田;爱如鲜花,芬芳每一个心灵。
——题记
母爱?阳光?温暖
春天的阳光温暖而使人舒适,母爱恰恰如此。母亲是一位平凡的人。她爱我,我也爱她。她舍不去我,我更离不开她。
快考试了,卧室里“唰唰”的写字声一直没有停过。母亲随着推门声悄然来到。“唰唰”也就此戛然而止。母亲问:“很难吗?”“不难,一点都不难。”我自己都感觉像是在自欺欺人的感觉。“来先喝点热水吧!”母亲把水递给我。已凉至温和的水,握在手中好暖啊!轻轻的抿一口,温暖气息,充满着阳光般的味道,荡漾在心田。
友爱?露水?滋润
盛夏,走在荷塘边,清新而怡人。碧绿的荷叶上,聚了些晶莹的露水,给予着荷叶滋润,清凉。我真挚的友情也自此而起。
荷塘边两个少女在这里相遇,而结下了深厚友情。她“寒”寒冷如冬天,我“暖”温暖如春天。估计是因冬天来了,春天来了,夏天相遇了。我们两个相见恨晚。她比我大,但大不了几岁。我们常常在一起。一起学习时,一缕缕知识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灵;一起玩耍时,快乐在我们之间荡漾;一起聊天时,她又以道德哲理,陶冶我的情操。
她,正如露珠般滋润我的心田。
师爱?鲜花?芬芳
置身于万紫千红的花园中,不禁想起老师正如鲜花般芬芳着我们的心灵。
新班级,新同学,孙老师是我的新班主任。虽相处仅仅几个月,但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她对我们的关怀,实在无微不至。课堂上,她一遍遍带领我们学习,详之又详,是我们更加充分理解文章内容。在我们,她又挨个辅导,争取让我们会、知道。她推广普通话,使我们提高自身素质。生活上她对我们同样关怀。她有一个上小学的儿子,却每天顾着我们,常常顾不上自己的儿子。每天晚上,她总会一如既往的来宿舍看上几眼,早上又早早来到。要是有同学生病了,她就会一脸着急的神情,嘘寒问暖……她正如鲜花,芬芳着我们每一个心灵。
致另一个没有我的时空:
我存在于的天地,一切云淡风轻!
你好吗?尽管并不知道到在那里,属于什么时代。我我想一定一切安好吧!
膨胀着快乐的时候;潇洒,欢脱的时候;洋溢悲愤的时候;总有一些看起来毫不正经的朋友陪在身边,就像冬日的阳光_短暂且美好。
我的同桌是我的死党。一身优雅的女王范不说,连长相也是万里挑一,曾被不只一次被誉为"班花''。在他人眼中,她就是个文静,清秀的女生,但在真实的生活里,她可是个不折不扣的风风火火的小丫头。_你说要没我,谁能知道这''真相''后的秘密呢?
还有那个名字中间的字极为难写的''陈寰宇''是不是在你那还是一个写作高手?那位''天才少女''现在是不是正和''假小子''杨囡正忙里忙外的收着数学作业,焦头烂额间也没有一点空隙时间_现在知道我的用处了吧。
在你那的地方,是不是也叫安徽,并且是淮北濉溪。我们的徐老师还好吗?她还孩子气吗?瞧,这位不让人省心的老师。^_^
我快乐着,因为我生活着。我幸福着,因为我存在着。我曾在因为有了我的时空,阳光灿烂着。我想在你那虽然她不一定叫''段佳文''但她一定性格和我一样,对吗?
正是因为我有了我,才可以解决一些问题,才可以见证属于我的一切。_因为有了我,生活才多彩起来!
陶陶然,乐在其中!——杨炯
——题记
风掠过,秋日浸霜,层峦叠嶂间山飞霞流丹,用白霜与霜降调色,蜡染了岁月的脸庞。
在历史的长河中,人如沧海一栗,渺小无比。林语堂先生说过,“人生必有痴,而后有成”。人如果能找到自己痴迷的东西,并一直追求下去,获得的比浅尝辄止的观望多得多。杨炯也曾曰:陶陶然,乐在其中!”
蒲公英以大地广袤为乐,于是收起行囊四处漂泊;飞蛾以光线温暖为向往,于是奋身奔向那一簇火光;飞鸟以蔚蓝天空为执念,于是盘旋于上空不停歇。因爱好,它们收获了自己的精彩,人生亦是如此,以兴趣为信念,坚持不懈,踏兴趣之路,做乐知之人,投入才能有所收获。
古人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变低效为高效。
读书是小时候的习惯,是现在的兴趣所向,爷爷是教师,从小在爷爷“读书主义”的熏陶下,我便读了不少好书。
俗话说的好:“胸无城府人如玉,腹有诗书气自华。”与书相伴,你如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书中有书的味道,那是苍淡的墨香,从注音版的童话书和彩绘版的小故事书到后来的中外名著以及文言文小说,这都是书香,书性,书之魅力。
我喜欢读书,也以读书为乐,更以书香为伴。在成长的路上,贪婪的享受着它所给予的生命情愫,感受它甜蜜的牵引,沉醉其中,不知归路。
《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笔耕不辍,基于对写作的向往与依赖;达芬奇画蛋不厌其烦,源于对绘画的热烈兴趣;王羲之沉溺练字不慎吃墨,来于对书法境界的不懈追求……此间种种,皆为有兴趣的人,因兴趣而热爱并进步,步步成欢,终成不凡。
兴趣帮你叩开新世界的大门,引领你参观每一处风景,带你归来,身携万千宝藏,坦然自若。
兴趣是坚持下去并走向成功的捷径;
有兴趣就有动力,就有拼搏的方向;
天才就是强烈的兴趣和顽强的入迷;
陶陶然,乐在其中!踏兴趣之路,做乐知之人。
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然而一遭败战,生前身后的卓绝功勋,就再不足以让人流芳百世、名垂千古。于是,害怕出错。
才情万丈,锦辞华章无数。然而一篇平庸之作,似乎就要玷污了满纸诗意,遭人诟病、耻笑。于是,害怕出错。
人的起点,或许有两种。
一种是在牙牙学语的童年,就频频出错,稚嫩小手,写不出好字,画不出好画,从此对于出错,再也熟悉不过,潜移默化地成了完整人生的一部分。
另一种,一路走来,坦坦荡荡,一帆风顺,御风前驶,乘云上天,九天之上,已是至尊无贵。突然,发觉自己也仅是茫茫大海之中的一叶扁舟。人世间,出错无处不在,然而怀揣着常胜将军的盛名,以往的成功,卓乎胜矣,如何叫人舍得?于是乎,心生恐惧,恐惧出错,恐惧身败名裂,头上有光环罩着,确也被罩住了。手脚如被蝉茧所束缚,仿佛一举手就能摧毁,却不甘心也不愿意摧毁。
诚然,人应该孜孜不倦地追求完美,追求冠军之冕。可这并不意味着,要苛求毫无过错、永无闪失的辉煌。古往今来,无论是深居庙堂的帝王将相,或是血战沙场的骁勇猛骑,哪一个不曾出错?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出错,也是另一种绚丽和豁达。英雄成败,怎是单纯地论过错多少?确切地说,人生,就是出错的过程。有时,走弯路并没什么不好,走着弯路,便也让你认识了弯路。下次,当你在大道上再次大步向前时,你便认得,什么是羁绊桎梏,你知道,初生牛犊早在弯路上学会放下。一次次地出错,难道不是韬光养晦?
或许,世人不懂你的那些出错。而我想,轩辕在上,乾坤不移,无须呼风唤雨,毋用乘云驾雾,出错过后,无尽历练,你,才能成为真正的中流砥柱。
我姥姥养了两只可爱的小猫,一只黄色的叫皇帝,另一只棕色的叫大大。每次去看望姥姥时,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下面我来给大家讲几个吧。称霸王的皇帝:皇帝原来其实是一只流浪猫,后来被姥姥发现并收养了。大家都知道,大多数流浪猫的胆子比家猫要大,可这皇帝不一样,被姥姥收养后不久后胆子越来越小,连自己的主人见了都跑,胆子比家猫还小,可是它在猫里面称霸王。
每天晚上,外面的流浪猫都会爬上姥姥家的窗子并朝里面喵喵叫,皇帝听见了,跳上窗就开始打,还不停的叫好像在说:这是我的地盘,你赶快走开!大大是一只老猫(它已经16岁了),人人都知道尊老爱幼,可这皇帝却不知,有时还打大大,这时,姥姥就会在一旁说:不许打婆婆!(皇帝才4岁,大大都可以做皇帝的婆婆了)。但皇帝为姥姥也做了很大的贡献,比如,有一天早上,我听见叽叽的声音,好像是老鼠,我跑下床一看,皇帝抓了一只老鼠!老鼠好像死了,皇帝正在吃它,当时到处都有老鼠药,万一皇帝吃了老鼠并中毒怎么办,我大叫一声,把皇帝吓跑了,再看看老鼠,头已经被皇帝给吃了。幸运的是皇帝并没有中毒。
可爱的大大:大大与我的感情特深,我给姥姥打电话时,它就会跑到电话旁边喵喵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在哪儿大大晚上喜欢跟人睡觉,每次回姥姥家时我都睡在卧室里,可有一天太热,我睡在有空调的房间里,大大站在卧室的床旁边看着,发现没人,只好自己睡了。我和妈妈回北京后,听姥姥说,大大还是每天都自己睡在卧室的床上,有时还叫,好像在说:小主人呢现在我想大家都了解这两只猫了吧,你们觉得它们可不可爱。
一个自己羡慕自己的哲理故事
年轻人羡慕别人,老年人羡慕自己。这差不多是一个通例。
我过去说过,现在的人不愿意当自己,都想当别人,粉丝实际上是由一帮想当某个人的团体组织。他们恨不能跟自己的偶像嫁接一体,或者成为他们的一部分,伴其左右,共度朝夕。锅里的饭比碗里的香,那山总比这山高,这一番心情古已有之。现代的'传媒强化了这一种价值观。各行各业的明星通过传媒加大了大众的自卑感,生出脱离皮囊追偶像而去的仙人之念,尽管偶像们也是皮囊裹身,没什么仙气,最多替药品代言。美容与整容更是自我厌倦的表现,明目张胆当别人,当一个自己都不认识但好看的人。古人给父母写信,自称不肖子。肖者像也,不肖即不像,谦称自己跟父母比起来差得太远。整过容的人离父母更远,姓相近,貌相远,相当远。
人不像点谁,都感到寂寞。消费催生了民众的集体表演欲望,服饰发式相貌朝商品社会提供的样本看齐,然后整瘪钱包。这是与DNA的生死决战。
老年人不再羡慕别人,多大的明星都成不了他们的偶像。老年人考虑得更多是活,而不关心活的花样。能活着已经很好,为什么要像别人那样活?老年人像柿子秧、茄子秧一样知道植物与水土光照的关系,不想变成豆腐秧或肉秧。一人一体,一人一道,是老人对生的体悟。他们羡慕过去的我。看过去的照片,老人崇拜自己年轻时候的力量、干劲、勇气和满头乌发。如果问他们想当什么人,老年人的回答一定是当过去的自己。人老了,甚至弄不清自己年轻时有那么大的力气,能吃那么多的饭,为什么酣睡不醒?这些一般人不屑讨论的问题成了老年人神游化外的课题。一切源于年轻,一切都没人替他回答。所有人对自己经历过的事情都会产生陌生感与敬畏心,世界在他们眼里越发不可理解。科学、哲学在许多细小的事物上发射出光芒,就像当年曾在儿童眼前放射过一样。老年人越来越想当自己,通过自己来探究整个宇宙。年轻人还在忙着当别人,远离自己。丰子恺说:天下事往往如此。
承担,即负担,担当。承担是一种态度,承担是一种行动,在这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要承担,承担属于自己的义务与责任。
古人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每当我们说一句话时,我们要为着句话承担后果,做一件事时要为它承担责任,承担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只要你是一个有责任心、懂得上进的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要学会承担,“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都总有做错事的时候,在学校里,摩擦总是避免不了的,有的人遇到了会用一句“对不起”来承担自己的过错,这样误会便被化解,事情过后还可以是朋友,而有的人从来不会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遇到这样的事后最先想到的就是用“武力”来解决,结果不用想肯定会被知道,从而导致你承担的不仅仅是挨骂,更严重的远会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命运。我们要主动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培养友好的关系。
有人说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其实说出去的话并不一定是像水被泼出去那样。水被泼代表是无用的,可以扔掉的,是经过人们考虑过后的。但说话时并不是每个人都经过思考了的。有时候,一句话会影响朋友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一句话会改变别人对你的看法与认识;有时候,一句话也可以改变你在老师心目中的地位。所以说,每当我们在说话前都要考虑着句话的后果,说出来了就要承担其相应的后果,不要为自己的过错找理由,要主动地去承担,一个懂得主动承担责任的人会取得进步,因为他为自己的失败做了总结,承担了失败的后果,从而会寻找成功的方法,便自己一步一步前进。
为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处于和睦的状态,我们要学会承担,为了体现自己是一个有责任心,懂得上进的人,我们要学会承担。承担是一种义务,承担也是一种责任,它是属于我们每个人的,我们应该无条件的去承担自己的那份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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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人们会痴迷很多东西,有的人痴迷打游戏,有的人痴迷音乐,有的人痴迷电视而我痴迷于课外书。
遨游在书的海洋,从最初丰富多彩的童话到多姿多彩的作文,再到现在回味无穷的小说,无一不是我的最爱。我吃饭读书,睡觉读书,就连做作业时也在偷偷读书,就说那一次吧。
星期六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做着作业,虽然我表面上在做作业,可心里却想着那本新买的《格林童话》:我刚看到哪里来了?哦,看到白雪公主那里来了,王后叫猎人去杀死白雪公主,还叫猎人把白雪公主的肝和肺来做证据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想到故事情节我就不由得心痒痒,想着想着竟无意之中把《格林童话》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页两页哦,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看完了《白雪公主》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静下心来,只觉得背后一股阴风传来,妈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啊,不好老妈来了。我心中大叫不妙。慌慌张张地把书收好,做出一副做作业的乖乖样,可这哪里逃得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只见门被打开,如来佛祖老妈驾到,怒气冲冲地说:你这贼子,竟敢做作业看书,该当何罪?我眼神飘乎地望着四周,哼着小曲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呀最终我和如来佛祖大战了三百回合,我遍体鳞伤,孙悟空纵然有七十二变,但还是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没办法,我只有乖乖投降,凶器《格林童话》也被上缴国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不过,嘿嘿,幸好俺老孙有先见之明,后面还有援军《伊索寓言》呢!等妈妈走后,我又拿出《伊索寓言》看了起来,真不愧是狗改不了吃屎呀!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的我,十分天真无邪。许多个春夏秋冬的夜晚,我都窝在柔软沙发上的一个角落底,捧起母亲给我买的童话,认认真真的阅读。
在那个时候,十分羡慕《格林童话》中的人物,每个心地善良的人唉,那本对我来说的“启蒙书”上有着美好的结局。到了晚饭时间,那时的我并不觉得饿,母亲的叫喊声,使我从书的海洋中惊醒,母亲在那唠唠叨叨,说:“都七,八点了还不吃饭。”我便在那说:“听过废寝忘食吗?”我放下书本,看向母亲,她被我这一回答逗乐了。
我为书而迷,迷在那书卷的馨香里;书如花般让人痴迷,而我愿一生守望。
踏入中学的大门,自己不知不觉中竟变得忙碌起来,我仍然坚持读书,让经典名著跟随我一生。
我十分喜爱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一本作品,这本书用一只猫的视角来说近代日本的风气,大家应该都能猜到这是什么书——《我是猫》,这只猫用“咱家”自称,这只猫十分有趣,但结局并没有很好,这是一只到死都还不会捕老鼠的猫。因为被隔壁家的人认为是自己害死了“花子小姐”便被那家底的人唾弃……通过这只猫眼时,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事界。
还有一本让我痴迷的书,那是夏洛蒂·勃朗特的一篇小说——《简·爱》。女主人公简·爱的想法让我觉得惊奇,她自尊自爱,因为她所嫁的人早已有了妻子,但她依旧不屈服;她很大方善良,把叔父留给她的财产平均的分给了四人……简·爱的独立让我身为一个现代人,都觉得赞叹。
忙碌的初中生活,这些现当代小说是我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有了色彩,每本小说赋予我的力量,使我在学习过程中逆境而上。《绿山墙的安妮》,主人公安妮带给了我无限信心;《平凡的世界》,主人公孙少平带给了我无穷的勇气;余华笔中的《活着》,使我明白了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活着的希望……
但时光如何跳跃,我都不改对书本的痴迷。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蓦然回首,梦里春秋已十四度,在这十四年里,书始终伴着我成长,教给我点点滴滴。
——题记
读书,是一种态度。有些人读书,是为了顺应“快餐文化”的潮流,他们往往是今天看了明天忘了;有些人读书只是为了迎合那些试卷的胃口,语言古板又无情;而有些人却是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情感上的升华。我介于这三者之中。但我仍希望舞动手中的笔,酣畅淋漓的讲述这十四年稚嫩的情感。
关于某些人。
邂逅于郭敬明,绝非偶然。这个能同时承受骂声与掌声的人,似乎注定要从我的身边路过。是他,教会了我要做一个真实的、有个性的自己;是他,让我相信亲情可以铸造奇迹;是他,让我不再痴迷于言情小说浪费宝贵的时间。郭敬明的文字,读罢,让人久久不能释怀。“青春的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一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的地方,适合任何的生长……”我迷茫与青春之中,但这氤氲着郭敬明香气的话语,让我又找到了一丝曙光。
关于某些诗文。
疯狂的爱上读诗文,是个偶然。因为作业繁多,没有时间在精神的世界中自由的遨游。所以,读一些诗文是个不错的选择。每每读到“人活在世上,无论你是怎样去修饰生活,其结果无非都是生老病死”,便觉得把握住当下才是最重要的,读到韩寒的“青葱的岁月,人生最精神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时,心中不免激起层层涟漪;读到席慕蓉的“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本太仓促的书”时,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个用微笑和泪水洒满的花期。
关于自己。
不管是人,是诗,还是情,经过思考,它们终将都会成为你自己的东西,驻扎在你的心里,时间久了,经过潜移默化,便会形成性格。关于读书,我痴边并快乐着。遨游书海中,吸取其中的美,是人生的一件幸事。回首自己成长的墨迹,也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而呈现出得如此清晰!因而,我欣喜于自己的成长,自己的丰富。在未来的某年某天,一个女孩捧着一本书坐在枫树下静静地品味着,此刻,女孩的脸上尽是收获的喜悦。而这个女孩儿,就是痴迷于书的我。
人生只走了十四年,远远不及饱览所有诗书的深度,但我仍会痴迷于书中,把它当成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在十四岁,踮起脚尖,以十四角度,描绘出一幅关于读书的稚嫩的图画。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这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父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又默默地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啊。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面容,又憔悴地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回来下酒的,是剑上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天上的那轮圆月。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啊,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那云深不知处,看见一名白衣翩翩的少年,额上佩着一条抹额,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望见那个吹笛的少年,倚在树旁,借着月光,畅饮一坛美酒。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时,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香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xx年,我认识了韩剧,便爱上了它。我记得我看的第一部韩剧是《看了又看》,4年后的今天,它依然在热播,收视率居高不下。究其原因?因为它贴近我们百姓生活,演的更像我们自己,“像慢性中毒”似的,让居家女性更明事理,更有魅力!
说起韩剧来,我如数家珍:《人鱼小姐》、《百万朵玫瑰》《加油!金顺》等等。喜欢韩剧的朋友们都知道,韩剧的首播时间是22.:00至0:47;连播3集,我每夜奋战。首先吸引我眼球的是温柔漂亮的美女和阳光健康的帅哥;随着剧情的深入,便欲罢不能;他们的故事大都属于生活励志型,以亲情、爱情为主线来演绎日常生活,好像就像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故事,引人入胜。女主人公往往是漂亮的、温柔的、坚强的、出身贫寒的,我们可以用来鼓励生活中的自已。剧中韩国人的家庭观念特别强,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日常礼节更是表现在生活的细节未节;还有他们对于饮食营养和着装场合的讲究等等。总之,看什么都顺眼。
韩剧的拍摄主要场地是室内,都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居家环境,几乎和我们的家一模一样,他们的生活也和我们是一样的琐碎,但他们注意细节,把平淡的生活整得有滋有味,所以他们的家充满了和谐,充满了笑声。世上最珍贵的亲情他们知道如何在最平淡的生活去珍惜,去享受。
韩剧俘虏了我,我成了彻彻底底的哈韩一族。看了那么多韩剧,也明白了什么,我学会了把微笑带回家,知道了平平淡淡才是真。
韩剧的魅力我们有目共睹。韩剧热播后,它的餐饮业、旅游业、饰品业也火了起来,如:韩国拌饭;济州岛;韩国女主角等等迅速进军中国市场,它赚走了我们大量的人民币便是最好的说明。韩剧贴近百姓,迎合了百姓的胃口,便抓住了最大的市场。韩剧为韩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有句话说,你喜欢某首歌,因为它代表了你的心情。我喜欢韩剧,因为它是我向往的生活。
我认为看韩剧是一种学习,也是一种享受。
我现在更痴迷于写作,但依然会留时间给韩剧。
若将祖父与茶的交情称作金兰之交,我想也是不回过的,祖父爱茶已经到了一种痴狂的程度。家中无意义不散发着茶香,是那种沁人心脾的茶香。
祖父一生没有什么鸿鹄之志,没有什么梦想,只是想与茶相伴一生,每当我想起茶便能想到祖父,每见到祖父便能闻到那一股淡淡的挥之不去的茶香。与其说祖父爱茶更不说祖父痴迷茶,自我记事起,他就是与茶相捆绑的,他每日都会沏茶,但并不是平常家中来客时拿点茶叶兑开水的那种敷衍的泡茶,而是要遵循茶道去泡茶,即便是再忙他也会沏上一杯,轻抿几口,才心满意足。
祖父从不喝那种敷衍了事的茶,他经常跟我说,那种敷衍了事的茶是没有灵魂的。你认真泡茶,你尊敬茶道,自然你泡出来的茶是有灵魂的,喝起来才会有那种苦尽甘来的茶香,生活即使坏到了极点也好像会有美好的时刻。
祖父说茶是有灵性的,你的人品如何泡出来的茶就如何。浮躁之人必然是泡不出好茶的,只有心静之人泡出来的茶才值得一品。茶也是一位老师,喝茶不仅仅是为了心中对茶的狂热,还是为了陶冶自己的心性。因为喝茶这事急不得的,若有一步出了差错都会影响茶的味道,就像我们人生中苦有一步走错了,也许这一辈子就没了。
祖父泡茶时总是会带上我,每一次都会自顾自的说泡茶的步骤,也许是说给我听的,亦或许是说给他自己听的。祖父在泡茶前会细细的用热水把茶具洗净晾干,在茶托上摆成一排,祖父最爱喝碧螺春,他总是一手掀开茶盖一手将茶叶轻抓起来,均匀地洒在茶壶底部,然后将温度稍高的热水倒入茶壶中,静置分钟后将茶壶的热水倒掉,再住茶壶中添一次水,静置四五六分钟后,祖父将茶壶缓缓提起,为我们添加茶水,每一小杯都只会添加至七分满处,从不过多,也许这也是让品茶者不要太过自满吧。
茶杯中的茶水微微泛绿,一些茶叶碎屑在茶水中浮浮沉沉,上下翻滚,好不快活!我双手端起茶杯,细抿一口,不禁在心底默默赞叹祖父的茶技,不愧是多年泡茶品茶之人!茶叶质量,水的多少,泡茶的时间都是极有讲究的,多一天少一点都会影响茶的味道,这得对于茶有多深的熟悉感啊!我品茶之际微微抬眼,对面的祖父早与茶融为一体,想必这也是他最自在最放松的时间吧!
如今,家中的茶具早已不似往日那般白净,不知在何时覆上了淡淡的黄色,那是岁月的痕迹,见证着祖父多年来对茶亘古不变的痴迷。一生痴绝处,偏偏入茗中。
我想,任时光荏苒,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要算人类在走向未来、幸福、富强的道路上的奇迹中最伟大、最复杂的奇迹。的确,我也为书痴狂过。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书桌前看书,因为书中写得太精彩了,我竟然望了时间,仿佛来到了古代时期,诸葛亮向我走来,一边叹气一边说:都怪我一时大意,派他去守城,害我把城池也给丢了,咳!诸葛亮说完,周瑜也向我走来,一边走一边苦思冥想:为什么我每次打仗,都打不过诸葛亮呢?当我一口气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已经犯困了,一看钟表,竟然已经10点多了,我顿时便愣住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向正在看电视的爸爸抱怨:爸爸,都已经10点多了,我在看书,你怎么不叫我呀?爸爸说:我都叫你好几遍了,可你就是听不见啊!啊!我边说边回到房间,睡觉了。
最令妈妈爸爸头疼的就是我去外面旅游也不忘带书,睡觉前不忘看书,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学问是我们随身的财产,我们在哪里,我们的学问也跟着我们一起。我走路
时也看书,有一回还撞到过一棵大树,头上起了一块青包呢!妈妈屡次三番教育我不要对书那么痴迷,可我屡教不改,还是对书那么痴迷,边走路边看书。
英国哲学家培根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是啊,有了知识才能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才能做对祖国有用的是;才能走遍天下、和外国人交流。我也想对大家说:人会生很多病,但是最大的病跟=根还是无知,让我们一起去读书,一起去热爱书籍吧!这样,长大了就能用自己的知识来回报祖国、回报父母、回报教我们的老师吧!
那片土地,总勾起我的回忆,那一片土地,总让我想了一遍又一遍,那片土地,总抓住我的心,让我痴迷上了它。
城市,就像是由那错落的高楼,纵横在大街小巷的马路,那一辆辆蚂蚁般的车辆构成的巨人。这个巨人似乎整天都在工作着,车辆的来往,不断的车鸣,广场上大妈的跳舞音乐声,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一切,看似十分热闹,可久了,它会让人感觉闹心,而这时,那片土地让我越来越痴迷。
那儿,没有城市的华美,但那儿却有着独特的魅力,有着独特的宁静,那儿,有着一条条通达的田间小路,随处都可见的绿色植物,路边有着苍绿的草,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四周的山坡上长着繁茂的树木……
那儿,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宁静的气氛,总能让人心旷神怡。
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万物都从酣梦中苏醒过来了。鸟儿似乎一醒来就要亮亮清脆的歌喉,花草树木伸了伸懒腰,抖了抖身上的露珠。这时漫步在清晨的田间小径中,可真是一种享受,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听着大自然的天籁之声,看着洒在草叶上的阳光,这一切都是这么美好,一切都是这么安静,那颗心似乎融入到了这清晨之中。到了晚上,那片土地没有城市的灯火阑珊,没有城市的人群涌动,那片土地只是静静地等着夜幕降临,然后涌起了各种动物的鸣叫,那鸣叫似乎是这夜晚的伴奏曲。听着,似乎能拨动人们的心弦。那儿就是这么宁静,这么美好。
在那儿,也有我儿时的许多小伙伴,曾经和她们一起玩,一起闹,一起疯。而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没有了小时候的顽皮,只是变得更加安静了,当我们聚在一起时,我们都会谈谈心,说说趣事。
那片土地,是我心中最美的故乡,现在我越来越想念它。身在这个热闹的地方,有时候我想去寻找一份宁静,那片土地便成了我最想去的地方,真希望就处在那个地方,而每当心情烦闷的时候,我都会想想它,渐渐地,它成了我最痴迷的地方。
那儿,让我痴迷,让我痴迷那儿的宁静,那儿的物,那儿的人,甚至那儿的一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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