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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读后感

三观读后感

2023-04-16

三观读后感(合集8篇)。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作品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万分舒畅。这时我们应该仔细分析作品内容,并撰写成一篇读后感。你之前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急你所急,栏目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三观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三观读后感(篇1)

我们不能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努力,我们不能选择相貌,但可以选择善良。

有的人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奥吉这个男孩一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上帝就给他动了27次的手术的,也因为此,奥吉的长相成了畸形,长得和一般的孩子不一样,他从来没有去上过学,在家一直都是他的母亲给她当家教,直到五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执意要求他去学校,可是奥吉因为自己的长相很自卑,很伤感,他不愿意别人把他当怪物一样,但是在一家人的鼓励之下,奥吉决定去尝试。这部电影包含的情愫有很多,爱情,亲情,友情,但最后无一不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在奥吉上学期间,有人嘲笑他,有人嫌弃他,有人歧视他,也有人冷漠他,他起初保持一颗乐观的心态,但是时间长了他受不了,他的情绪爆发了,后来在爸爸妈妈的劝说开导下,他并没有觉得自卑,他又开始了新生活,即使路上会有磕磕绊绊,但在他在自己真心付出的情况下收获了沙漠和杰克两个朋友,并且在毕业典礼之际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奖项。

有些事我们的确无法改变,既然无法改变为什么去选择接受呢?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心灵美才是真美,别因为别人对你的看法和评价你就闷闷不乐,我们是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了取悦别人,别被别人绑架一生,要学着面对困难,迎难而上,而不是被困难所打败,学着对自己的家人好一点,你永远不知道家人在背后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家是我们最温馨的港湾,永远记得善待的家人,善待他人,也善待自己。

这是我看这部电影最大的感悟,也希望自己能像男主角一样经历风雨之后,也能见彩虹。

三观读后感(篇2)

本来早上起得早没睡醒的我,在老师播放了《受戒》的片段后,瞌睡全部都没了。

因为时间却是比较久远,影片的画质就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当然我们主要看内容,这点也可以忽略。因家里贫困跟随舅舅到庙里当和尚的明子与荸荠庵旁的英子相识,从一开始在船上英子逗明子,我就知道他俩的故事要开始了。

虽然是在庙里,但这里似乎并没有像我们所想的那样清心寡欲,严苛禁欲。过年大家都会光明正大的在庙里杀猪吃肉,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奇怪。二师傅仁海也是有老婆的,几个月还会来见一次。打牌什么的也是存在的,在这里是无所谓清规的。这让我对明子与英子懵懂小爱情的担忧有所缓解。毕竟在其他剧情里和尚与尘世中的女子相爱,那便是一场灾难,没有任何人会同意会支持,他们的结局往往是凄惨悲凉的结束。

在明子受戒回来了,听说他要被选做沙弥尾,英子沉默了一会有些小任性的要求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而明子沉默一会就马上同意了。接下来英子凑在明子耳朵害羞的问:“我当你老婆要不要?”明子愣了一会大声的说要,还遭到英子的嫌弃太大声。不过还是很可爱啦,真的好羡慕这种纯真不掺杂任东西的小爱情。

三观读后感(篇3)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三观读后感(篇4)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三观读后感(篇5)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作者,当代作家,1984年出版《活着》被百位批评家和文学家编辑评选为九十年代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铁序,通过此作品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控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特别伟大。他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自己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没有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许家的东西,他只好去卖血;第三次是因为一位女士摔断了右腿;第四次是因为全民大饥荒,为了能够让家人填饱,他再次卖血;第五次是因为一乐生病了。

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只好求丈夫让他再卖一次血,可是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许三观知道有人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害怕了起来。之后,许三观为了救一乐,去借了363元,让许玉兰送一乐去上海自己去找李血儿,李血头不理他,许三观又无奈去卖血,这次可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影片中的许三观多么伟大啊!靠着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为了家庭差点丢了性命他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骇演。可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利益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叛朋友,眼睛好似充满烈火,一心想将朋友,亲人置于死地。再比如说,社会上一些无良之人,为了赚钱,假装生病或残疾,在大街上博取人之善,真让人恶心。

许三观你真伟大!背负重任,可从来不责卸,用责任换来最终的美好。

三观读后感(篇6)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三观读后感(篇7)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三观读后感(篇8)

当一个发射按钮与人类命运相牵连,掌控它的人将做何抉择呢?《三体》给了我们答案——即使让人类文明走向黑暗与灭绝,也毫不犹豫地按下它。

作家刘慈欣在影中创建了一个星系,它拥有三颗恒星和一颗行星,这便形成了一个没有周期规律可言的运动,困扰了生活在三体行星上的人们二百轮文明。三体运动的不确定性,使行星上的生命遭受一轮又一轮灾难打击,但也使文明和生命如野草一样重生。三体人想寻求三体的运行规律,但认识到了这只是一场宇宙大逃杀侥幸漏掉的一个,行星最终会被恒星吞噬......

终于,三体文明找到了出路,那就是侵略人类的家园--太阳系,令文明延续,人类对他们而言只是一条虫子。在三体舰队到达太阳系之时,就是人类灭亡之日。可一位三体的监听员,却莫名其妙地爱上了那个从未谋面的地球,爱那里蔚蓝的海洋,爱那里的恒定的四季,更喜欢那里多姿多彩的人类文明......为了他爱的那个星系,他毅然决然地发出了警告,给他爱的那个星系生存机会,却断了三体的出路。可这份伟大,却毁在了他爱的人类的一员------叶文洁身上。

叶文洁也毅然决然地按下了发射键,不同的是这次是断了人类的出路。就这样,浩浩荡荡的三体舰队出发了。

一向麻木不仁,没有情感的三体人却比人类更有爱,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查看叶文洁的成长经历,其实不难发现她对人类早已丧失了信心,认为必须靠外星文明才能帮助改造人类。她的父亲在一次批斗会上,被妈妈无情地宣布脱离了关系。由于说出真理,父亲被他的学生活活打死,令叶文洁成了孤儿。在与白淋霏的接触中,她受到了白淋霏的诬陷,遭受了难以想象的伤害,让她更认识到了人性的恶。因为人类的恶,她才相信文明更高人越善良这个说法,可她错了,成了人类的罪人。

可是,这仅仅是叶文洁的错吗?我认为她也是受害者。“人之初,性本善。”人后期的性格,是根据成长经历发展的。她一直看见人性的恶,让她善良,这可能吗?这也解释了张献忠、希特勒、墨索里尼这些恶人为什么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因为他们从小就被压迫,看到的都是人性的恶。墨索里尼从小在主教学校上课,说好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可那里却提供三种伙食:上、中、下。墨索里尼家穷,只能吃下等食物,还要看着富家子弟吃上等食物。那时的意大利充满压迫,下层人民连饭都吃不饱,上层人还在那里锦衣玉食。这些都在小莫索里尼心里烙上烙印,让他在独裁路上越走越远,直至走向死亡深渊。如果叶文洁从小在爱的环境中长大,那么小说的结局将会改写。

因此,要让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接触真善美,这样才能避免他长大成为邪恶之徒。让孩子遇上美好,感受到爱,他才会心存善意、热爱生活,善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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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个和尚后有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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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生动有趣且富有教育意义的文章,叫《三个小和尚》。我深深地被文章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山上有座小庙,庙里有个小和尚。他每天挑水、念经、敲木鱼,给观音菩萨案桌上的净水瓶添水,夜里不让老鼠来偷东西,生活过得安稳自在。不久,来了个长和尚。他一到庙里,就把半缸水喝光了。小和尚叫他去挑水,长和尚觉得一个人去挑水太吃亏了,便要小和尚和他一起去抬水,两个挑水还要计较半天才心安理得。这样总算还有水喝。后来,又来了个胖和尚。他也想喝水,但缸里没水。小和尚和长和尚叫他自己去挑,胖和尚挑来一担水,立刻独自喝光了。从此谁也不挑水,三个和尚就没水喝。大家各念各的经,各敲各的木鱼,观音菩萨面前的净水瓶也没人添水,花草枯萎了。夜里老鼠出来偷东西,谁也不管。结果老鼠猖獗,打翻烛台,燃起大火。三个和尚这才一起奋力救火,大火扑灭了,他们也觉醒了。从此三个和尚齐心协力,水自然就更多了。让我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

看到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曾经的七(2)班,记得有一次,其他班的某一个男孩跑到我们班来,大声喊道:“说要打我们班的某一个女孩,”我们在班里听到,大家都匆匆地闻声前来,走出去教室门口,与那位男孩对抗,一起向前走,一起共进退,一起面对困难。那个男孩被我们班这么多人对抗他一个,他都吓坏了。老师知道这件事以后,还表扬了我们班的团结,那个男孩就要惨了,偷鸡不到蚀把米,还要被老师、级长批评。

从这里可以看出,团结的力量真的好大,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这一点也不假。我们班的这件事就好像三个小和尚同心协力救火一样。

读了《三个小和尚》这个故事以后,我感到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合众力求大果,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三个小和尚一样,同心协力救火,团团结结的。

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2】

自从师父仙逝之后,红衣小和尚每天郁郁寡欢,便下定决心,背起行囊,换一座寺庙生活。

有一天,红衣小和尚听说山上有一座寺庙刚好无人居住,便兴高采烈地走上山了。走着走着,他突然被一个什么东西给绊倒了。小和尚回头一看,哦,原来是一只四脚朝天的小乌龟。小和尚心地善良,顺手就帮小乌龟翻了个身。

过了三天三夜,小和尚终于来到了寺庙。他虔诚地向观音菩萨叩了三个响头。当他站起来时,看到观音菩萨净瓶里的柳枝枯了。他赶忙在庙里面找起水来。找呀找,终于,他看到了一个大水缸,可是水缸里一滴水也没有。不过幸好,水缸旁边有一条扁担和两个水桶。小和尚兴冲冲地挑着扁担,下山挑水去了。

走了好一会儿,小和尚才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河。他装满两桶水就回去了。小和尚回到庙里,给观音菩萨的净瓶里倒上了水,观音菩萨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从这以后,小和尚每天一大早就去挑水,这样不仅能天天给净瓶换水,还能保证自己日常所需。

又过了许久,庙里来了一位瘦瘦高高的蓝衣和尚。他和小和尚先相互行了个礼,然后小和尚客气地给高和尚递了一碗清水,高和尚三下两下就喝完了。可是赶了太久的路,这点儿水根本就不够解渴,他又向小和尚讨一碗水。这时,小和尚指了指空荡荡的水缸,又指了指那挑水的担子。高和尚一下就明白了,立马去挑水了。高和尚走后,小和尚在庙里偷着乐,心想:这下我不用挑水了!

高和尚挑了几天后,便撂挑子不干了。他指了指小和尚,又指了指挑水的担子,想让小和尚一起。小和尚只好答应。一路上,两人把水桶推过来推过去,都不想自己多承受一点重量。最后,小和尚怒上心头,直接把扁担扔在地上,转过身去,对高和尚不理不睬了。高和尚也转过身去,一言不发。过了好一会儿,小和尚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他用自己的手在扁担上面比划了三下,然后对高和尚说:“把水桶放在这个位置,不许再推来推去。”高和尚看后不同意,说:“不行,用我的手来丈量。”说完便用自己的手比划了两下。这时,小和尚从衣服里拿出一把尺子说:“用尺子吧。”画好线以后,他们就满意地把水挑回了庙里。

又过了好些日子,庙里来了一位穿着黄衣服的胖和尚。他还没行礼,就径自走到水缸前喝了一碗又一碗的水,最后居然把一整缸的水都喝完了。小和尚和高和尚生气地拿着扁担和两个水桶走了过来。胖和尚一下子就明白了,乖乖地去挑水了。他挑了几天后也不挑了,可是他们三个人谁也不想去挑水。

晚饭时间到了,小和尚掏出了一个馒头啃了起来。高和尚也掏出了一块饼,津津有味地吃着。胖和尚提出一袋饼干,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他们才吃到一半,喉咙就被干粮卡住了,他们使劲地拍打着自己的胸脯。小和尚灵机一动,拿起了观音菩萨的净瓶喝了起来,其他两个和尚见了,连忙去抢水喝。

这时,一只小老鼠咬断了蜡烛,蜡烛“啪”的一下倒在地上,火烧到了布幔。不一会儿,整座庙宇都起火了。三个和尚大吃一惊,争先恐后地去挑水灭火,不一会儿火就熄灭了。

从这以后,他们每天轮流挑水,再也没有让水缸空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

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3】

今天,我们在快乐写作课堂上,张老师给我们看了一部大约20分钟的影片。这部影片叫《三个和尚》。

影片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天,一个小和尚来到一个山脚下,山上有座庙,他就决定在那里安住。后来又陆续来了一个瘦和尚和一个胖和尚。后来他们因为挑水的事而弄得谁也不理谁,就算是老鼠来了也装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后来老鼠开始去咬蜡烛了,他们也不去驱赶,直到后来老鼠咬断了那枝蜡烛点着了帘布,他们闻到了浓烟的味道以后,才开始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后来瘦和尚连忙拿起扁担和水桶跑到山下去把水挑上来,经过三个人的一起努力才没有让火烧掉了寺庙。后来他们团结一致,还想也了一个好办法,轻松地把水运到了庙里。

看完了这部电影以后,我想到现实生活里也有相类似的事情发生过。

有一次,我去四楼玩“三国杀”,到了那里以后,他们已经先开始玩了,刚刚开始时,我们那一组并不团结,直到主公死了以后我们才开始懊悔。有了这一次血的教训,我们开始团结起来,把他们逐一击破,其实我们就是像那三个和尚一样,在经历过血的教训之后才会痛改前非。

是啊!不过如果每一个人都要接受过血的教训之后才会觉悟,那世界会成为什么样子呢?所以我们应该团结。在生活中,我们不应该去推卸自己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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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4】

我想大家都听过这一首童谣:一个和尚抬水喝 两个和尚抬水喝 三个和尚没水喝 自从这件事后,三个和尚都不和睦,一天最少都要斗五次嘴。 有一次,三个和尚去市集买米时,看到一只小如芝麻的蝼蚁,大和尚刚准备一脚过去时,小和尚叫住了他说:“佛门之人,不可随便杀害生命,难道你没听说过,扫地蝼蚁命这句话吗?”这让大和尚无话可说。”这时大和尚开话了:“别吵,你们看这一只蝼蚁在干嘛。”啊!搬米,快看,它搬都搬不起,还累得做在地上三分钟都起不来,这时又来了一只蝼蚁,它们两个一起搬起来了,但身体晃来晃去,好像随时都要倒了一样,这时,又来了一只蚂蚁,那大米好象一根线一般,轻飘飘的,不一会儿,就进了蚂蚁洞了。三个和尚这才明白,几个一人一起干一件事,在成功的背后是需要团结的。正所谓:“同舟共济,海让路,号子一喊,浪靠边。”三个和尚要买的`米,很快就被抬到了庙里。从这以后,三个和尚十分团结,什么事情一起做,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是呀!干什么事都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古人云:“以众力以求大果。”团结,在一个队伍里是不可缺少的,就比如说盖房子吧!一个人盖要盖多久呀!如果几百人干呢?那很快就会盖好。所以团结是许多人干事成的最重要的元素。三个和尚后传作文450字

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5】

你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吗?“从前,有座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一个胖和尚,后来又来了一位瘦和尚,再后来呀,又来了一位……”我这只是个开头,你一定会悟着耳朵说:“不听不听,不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吗?没劲!”别忙别忙,这只是个开头,欲知三个和尚后来的情况,一定要看这篇下文了。

话说到三个和尚“三”身傲骨,谁也不愿再下山挑水,庙也破啦,扁担也腐啦,破坛子破摔呗,于是三个人就背对着背,一个和尚一本经地念。忽然有一天,政府为了落实宗教政策,特地派人上山询问这三位有没有什么缺的。这下,三个和尚可乐了,争先恐后地说:“要安自来水,自来水!”很快地,一根直溜溜的水管就从山脚下的`泉边一直伸到破庙里,这下可好了,什么扁担,什么水捅,一边凉快去吧,咱三个使用的但是是高级的自来不,自来,自来,它自己就乖乖地来了!

一个和尚可激动了,胖和尚抢先一步打开水笼头,看着哗哗的自来水眉开眼笑;瘦和尚不甘示弱,伸出长长的手臂掬了一捧水,大口地喝,还直叫:“Very good(很好)!”呢;矮和尚没有身高优势,也把头伸到水笼头下凉快凉快。这下,三个和尚对政府再也不吹胡子瞪眼睛了,只好用万分感激千分感激百分满意十分拍手叫这几个词来形容。你看看,不挑水仍旧有水喝,还自来水的,这不是变了吗?

慢慢地,时间一长,三个和尚又傲骨“三”起了,胖和尚说该瘦和尚开水笼头,瘦和尚说轮到矮和尚,矮和尚问又该谁去关水笼头呢。就这样,三个人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愿意去开水笼头。天长日久,日久天长,水笼头都头锈啦,于是又是三个人背对着背,念着那不知哪来的经了。你看看,连自来都不愿让它再来了, 这不是又变了吗?

转眼间,一年又到头了,破庙也还是那间破庙,和尚也还是那三个和尚,少了扁担和水桶(都早在自来水来之时被他们踢下山了),多了一个生了锈的水笼头。一切又都外甥打灯笼──照舅(照旧)!

有那么一天,三个和尚忽听得敲锣打鼓,热闹非凡,以为有什么香客,探出头一看,原来是自来水公司带着几个记者,抬着一块大金匾,匾上几个烫金大字──“节水标兵三个和尚”。这下可热闹了,记者们拿着照相机,咔嚓咔嚓地闪,一个个话筒伸到三个和尚的面前,要他们谈谈节水经验。我的天,哪来什么节水经验哟!

别慌别慌,还没完呢,听说这段时间媒体把三个和尚吹得天花乱坠,他们仨还要出国去传授节水经验呢,说不定,还要和什么克林顿啊,什么普京啊握手的,够厉害吧!

你看看,变来变去,三人和尚又变出新样儿了。所以说这世间啊,变化太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三个和尚肯定还有下文,该变成什么样儿,答案当然不止一个,就靠你去想去琢磨!

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6】

暑假,我在家中看了《三个和尚》这部动画片,《三个和尚》是一部既生动有趣又富有教育意义的好影片。

影片一开头就把我吸引住了:伴着清脆而有节奏的木鱼声,荧幕上映出“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的字样,当映出“三个和尚”四个大字时,木鱼声戛然而止。我很纳闷:“三个和尚怎么样呢?看下去才知道,原来三个和尚反倒没水吃。是什么原因让三个和尚没水吃?我很好奇。

瞧!一个和尚,没什么依靠,自然得自己去挑水;又来了一个和尚,他俩开始斤斤计较,只好两个人去抬水,谁也不肯多出力,都想占点小便宜;当又来个老和尚时,三个人更是互相推诿,宁肯坐着,谁也不肯去挑水,洗东西的时候,不断地打嗝。看到这里我不禁大笑起来。

后来寺庙发生火灾,他们齐心协力扑灭了大火。这回他们受到了教育,开始共同合作,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轮流提水,结果再也不愁没水吃。看到这里我真为三个和尚友好合作而高兴!

故事在笑声中结束了,就是这样一个既简单又有趣的小故事,让我深思:是什么原因让三个和尚没水吃?我想是他们头脑里自私自利的思想在起作用。自私自利,让他们宁肯挨渴,也不愿多做出一点;宁肯自己难受,也不愿多奉献。直到危险来临,为了自己的生命,才想起三个人团结合作去提水。故事后来的情节告诉我们,只有团结合作才是唯一的办法。

我国很多伟大的科研项目都是许多人团结合作的结晶。“神舟五号”发射成功是一件举国欢庆的事情,这背后融入了多少人的心血,一百多个单位直接承担研制建设和发射任务,参与这项工程的协作单位多达三千多个。如果没有团结合作的精神,这项伟大的工程不会顺利进行。后来,“神七”、“神八”发射成功更是告诉我们团结的力量。

大事如此,小事也这样。班级里打扫卫生,轮到我们组时,我们一个一个虽然手里都拿着扫把,但干活的人却很少。我心里想:“我才不多扫,留着给他们扫。”结果卫生检查时,得分排在最后。既丢了班级荣誉,又挨了老师的批评。原来我们也做了一回影片中的小和尚。

《三个和尚》的影片中三个和尚没水吃,他们的做法令我们捧腹大笑,在笑过之后,让我们牢牢记住:三个和尚互相合作,有水吃。

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7】

有一天,我在家看了一部电影,这部电影叫《三个和尚》,这部电影很有教育意义。里面讲了一个小和尚走呀走,看到了一个寺庙,就走了进去,小和尚大喊着:“里面有人吗?”没有人答应,于是小和尚就在这里呆了下来。呆下以后,小和尚觉得口很渴,一看,连水都没有一口,于是就下山去挑水。正在这时,碰到了一个瘦和尚,瘦和尚说:“小和尚,你住在哪?”小和尚说:“我住在山上面。”瘦和尚又问:“我可以和你住在一起吗?”小和尚说:“当然可以,正好我还没有伙伴呢。”又过了几天,小和尚和瘦和尚出去抬水,正好碰到了一个胖和尚。胖和尚对他们说:“我现在口很渴,还不快去抬水给我喝。”小和尚和瘦和尚听了很气愤,生气地对胖和尚说:“你口渴,要我们去抬水,有这个道理吗?”于是胖和尚再也没有吭声了。从此他们再也没有去山下挑水了。这真是:一个和尚挑水喝,二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结果,有一天寺庙里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看到这里,我知道了,他们三个和尚只顾自己喝水,不去想想别人,这样是不对的`。我想给他们提个小小的建议:最好在寺庙前挖口井,你们就不要下山去挑水了。我还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要互相帮助才能成功。看《三个和尚》有感作文450字

观三个和尚后有感【篇8】

桃源居有许多栩栩如生的雕塑,比如:“叶公好龙”、“铁棒成针”、“三个和尚”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个和尚”,它给我的感触最深。“三个和尚”讲了: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个故事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它虽然很简单,但是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一个和尚挑水喝,挑了两桶水。说明:一个人的力量虽然微薄,但却会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去努力,因为没有依靠,所以不会起惰性心理。

两个和尚抬水喝,抬了一桶水。两个人的力量竟然没有一个人的力量大。但如果反过来说,两个人做事,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力量,也多了一份信心。两个人在一起做事情,可以互相鼓励,就可以把事情办的更好。

三个和尚却没水喝了,三个和尚不但没有两个和尚的力量大,就连一个和尚的力量都没有。为什么呢?一个和尚挑水喝,挑了两桶水。说明:一个人的力量虽然微薄,但却会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去努力,因为没有依靠,所以不会起惰性心理。

两个和尚抬水喝,抬了一桶水。两个人的力量竟然没有一个人的力量大。但如果反过来说,两个人做事,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力量,也多了一份信心。两个人在一起做事情,可以互相鼓励,就可以把事情办的更好。

三个和尚却没水喝了,三个和尚不但没有两个和尚的力量大,就连一个和尚的力量都没有。为什么呢?原来三个人在一起做同样一件事情,力量虽然最强大,但是会有依赖的心理,相互推卸任务就会做不好任何一件事情。反过来说,三个和尚如果不互相推卸任务,而是并肩挑水,那和尚们不仅可以把水挑来而且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瞧,一座雕塑,一个启示。如果你们观察艺术的同时,也仔细寻思它的意义,那艺术就可以变成比书本还要好的知识源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8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8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没有想到许玉兰会让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

毕竟当一乐用石头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闯了祸后,许玉兰去找何小勇替一乐赔偿,何小勇夫妇是打了许玉兰耳光的。“何小勇的女人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在许玉兰的脸上,许玉兰回手也给了她一巴掌,两个女人立刻伸开双臂胡乱挥舞起来”,“何小勇上去抓住许玉兰的两只手腕,用力一捏,许玉兰哎呀叫了一声,松开了手,何小勇对准许玉兰的脸就是一巴掌,把许玉兰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许三观卖血为一乐给方铁匠家赔偿后,许玉兰去何小勇家跟何小勇的媳妇也是又打又骂了一场的。

但在是否救何小勇的生命面前,许玉兰虽然嘴硬挖苦了何小勇的媳妇,但还是劝许三观和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试图挽回他的生命。她说“我是说有时候替别人想想,就觉得心里也不好受。何小勇的女人都哭着求上门来了,再不帮人家,心里说不过去。”

恩怨是恩怨,原则是原则。也许许玉兰她说不出来大道理,但是生命原则问题她不含糊。

故事的最后,当许三观因为血卖不出去而在大街上哭的时候,三个孩子不理解嫌丢人,也是许玉兰指着他们破口大骂,说出了这个家一路走来的不易,他们的父亲许三观一路走来为家人的伟大付出。许玉兰破口大骂的这段话,也是让我终于不再提心吊胆,神经得以放松并且嚎啕大哭的一处情节。

这个女人陪着许三观带着三个孩子一路磕磕绊绊纠纠缠缠的走向了新生活,走向了一个可以随心所欲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新时代。

不知道哪里来的印象,我一直以为《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局是许三观最后血被抽干而亡,所以看书的时候是越看越紧张。尤其是看到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给一乐治病那里,我真是怕他倒下了,这个家就散了。但还好,这本书是《许三观卖血记》而不是《活着》,它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余华

很符合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我国国情,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有时候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不会知道你朋友圈那个天天笑嘻嘻好看的女孩子深夜崩溃的样子,也不会知道那个活的看似潇洒的同学但实际上很放不开老是埋汰自己的样子。

没有办法,或许我们都太忙了又或许我们都难自渡,连自己都顾不急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人呢。

要说实话,我感觉许三观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幸运了,虽是卖血了,但第一次娶了媳妇,第二次解决了大乐打铁匠儿子时闯的祸,再后年卖血遇到虽是晕倒但遇见好心人最后也大儿子的病也好了。三兄弟还是比较团结的,老有所依。

他也有些不幸,比如大乐不是自己的,生了大病,为了儿子下乡过的好些卖血,不过对他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因为年纪年纪过大被新来的血头说他的血毫无价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许三观是卑微的,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想要活下去的挣扎,应该很痛苦吧!很薄的一本书,内容和书名一样。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描述了许三观的几次卖血经历,先是被同村的人科普了卖血,赚到钱之后娶妻生子,之后靠卖血度过了几次难关,还债、度过饥荒岁月、请生产队长吃饭、给一乐治病。最后生活终于好了起来,不再需要卖血,却渴望之前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被血头拒绝之后精神有点错乱。

开始是被人介绍卖血,到目睹那两个人死去,惜命,到向其他人介绍卖血。有一种侥幸逃脱的成分在里面。看的时候,想到这本书其实很适合作为中学必读书目,可以衍生出很多问题,比如,许三观卖了几次血?理由分别是什么?心理状态有什么不同?赏析李血头这一形象等等。(跑题了跑题了,单纯觉得很适合而已)

卖血养家其实是很沉重的事情,深挖到混乱黑暗的年代,民不聊生的生活,但是基调还是有很多欢快的部分,在嬉笑怒骂中,生活向前推进。

许三观应该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吧,有苟且有凛然,有冷血有温情。

很神奇的一个地方是,很多个气急败坏的场景被平静自如地表现出来。设身处地觉得会大喊大叫地崩溃,但是叙述很平静,隐隐约约有种讽刺的味道。

有很多值得回味的细节,像是语文阅读理解那种。结局也算是happyending(不太敢肯定,许三观精神崩溃了,但是就生活质量来说脱离贫苦)有点出人意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许三观离开方铁匠那里,一个上午走了十一户人家,有八户借给了他钱。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何小勇家,何小勇死后的这几年,许三观很少见到他的女人。

他站在何小勇家门口时,看到何小勇的女人和两个女儿正在吃午饭,何小勇的女人没有了丈夫,几年下来头发都花白了,许三观站在门口对她说:“一乐病得很重,医生说要马上往上海送,送晚了一乐会死掉的,我们家里的钱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钱?”

何小勇的女人看了看许三观,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许三观站了一会,又说:“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我们可以立一个字据……”

何小勇的女人又看了看他,随后又去吃饭了。许三观第三次对她说:“我以前得罪过你,我对不起你,求您看在一乐的面子上,怎么说一乐……”

这时何小勇的女人对她的两个女儿说:“怎么说一乐也是你们的哥哥,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有多少钱?拿出来给他。”

何小勇的女人伸手指了指许三观,她的两个女儿都站了起来,上楼去取钱了。何小勇的女人当着许三观,将手伸到自己胸前的衣服里面,她摸出了钱,是用一块手帕包着的,她把包的方方正正的手帕放在桌子上,打开后,许三观看到手帕里有一张五元,还有一张两元的钱,其余的都是硬币了,她把五元和两元的拿出来,把硬币重新包好,放回到胸口。

这时候她的两个女儿也下楼来了,她们把钱交到母亲手里。何小勇的女人将两个女儿的钱和自己的钱叠在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递给许三观,说:“总共是十七元,你数一数。”

许三观接过钱,数过后放到口袋里,他对何小勇的女人说:“我一个上午走了十三户人家,你们借给我的钱最多,我给你们鞠躬了。”

这一段真的差点看哭我。觉得世事变迁,大家都好不容易。特别心疼何小勇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这是我觉得全书最温情最感人的地方之一了,隔着书页都能想象到她们当时的无助和心酸。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合集8篇)


读书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渠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心中常有波澜。这些人生阅历只有记录下来才能让人印象深刻,那么怎么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三国演义读后感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1

从出生开始,爸爸一直给我讲三国的故事,带我玩三国的游戏,上个寒假我终于有机会见到庐山真面目,把原版《三国演义》看完啦!

这本书不愧为四大名著,有一百二十万余字,真是又长又厚,大概是因为上百年的战争浓缩到几百页纸的原因吧!故事从东汉衰落开始,宦官外戚争权,引董卓进京,将洛阳闹得鸡犬不宁。天下群雄并起,打着“重扶汉室”的旗号,最终刘备、孙权、曹操蜀吴魏三家争霸。蜀国吴国两家弱小,联盟共拒曹操,形成三国鼎立之势。不料后期魏国被司马家取而代之,蜀汉诸葛亮病死后全国手足无措,降将姜维承孔明之命而北伐,事败悲愤而死。最终司马家灭蜀,后主刘禅投降。东吴孙权病死后,昏君孙皓登基,一片混乱,最终也被晋国灭掉。晋终统一三国。

三国中群星璀璨,人才辈出,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学习。最值得我学习的是关羽。关羽最值得学习他的义字。想当初被困土山,不得已而投降曹操。曹操虽赐他珠宝、战袍、宝马,荣华富贵应有尽有,可关羽心中只有结拜的兄长刘备。得到兄长下落后,关羽带着嫂子冲出曹勇,过五关斩六将,留下千里走单骑的传奇,真是义气干云天!当然,关羽也有缺点,就是傲。关羽水淹七军攻下樊城后,士气大振,直接把荆州的大半兵马调走,完全瞧不起吴国新守将陆逊,结果被吕蒙白衣渡江,袭取了荆州断了后路。被孙权抓后又瞧不起孙权,高声叫骂。最终落得身首异处,岂不可惜!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像关羽一样太傲,要多虚心多向他人学习。

书里面有很多很多的英雄人物,谋士有诸葛亮,陆逊,司马懿,武将有张飞,赵云,典韦等。他们给我启发太多。好想带上一本三国地图集,穿越回三国,那我一定也是个赛诸葛的谋士啦!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2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东汉末年从黄巾军起义到魏、蜀、吴三国鼎立,最后到三国归一之间发生的故事。《三国演义》开篇就描写生动、耐人寻味,十分引人注目。这就是十分著名的“桃园三结义”。

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幽州打算招兵买马。那天,一个叫刘备字玄德并靠卖草席、草鞋等维持生活的人正在看榜文,在摇头叹气时遇见一个叫张飞字翼德的杀猪卖酒人,两人便到酒店去喝酒。谈笑间,两人认识了一个叫关羽字云长的人。三人正好都想去投军,便于第二天在张飞家的桃园里结拜成了兄弟,并招兵买马,打了许多胜仗,因此也做了官。后来因为督邮胡说刘备贪官污吏,使张飞用柳条鞭打督邮,直到刘备关羽前来劝阻,张飞才停止抽打。因此事,刘备放弃了做官,离开平原县,决定去讨伐董卓。

读完了“桃园三结义”后,我对刘、关、张三位异姓兄弟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他们三个情同手足,无话不谈,并且有着共同的远大的志向。此外,我通过“桃园三结义”也知道了刘备的善解人意,关羽的稳重,还有张飞的鲁莽。三兄弟各怀绝技,性格不一,互相都是鲜明的对比。我还知道了,人与人之间都要讲义气。

《三国演义》不愧是一部历史著作,开头就把刘、关、张三人刻画的惟妙惟肖。我喜欢这本书!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3

最近,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感触很深。

首先,我对历史动荡时期的那些奸臣无比痛恨。东汉末年,董卓利用自己手中的兵权,当了太师,费少帝,立献帝,卧龙床,不把皇帝看在眼里,后来王充献计杀了董卓,真实大快人心。吕布只是一介勇夫,背信弃义,为金钱而杀丁原,因美色而杀董卓,投刘备而夺徐州,最后被曹操杀死在白门楼。董卓和吕布都是罪有应得。

其次,我对那些英年早逝的'英雄们感到痛心。周瑜,三国时吴国的大将,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被诸葛亮三气致死,埋没了一肚子的才华。关羽一向沉稳,曾打过无数败仗,但最后由于骄傲轻敌,中了吕蒙之计,致使自己败走麦城,为吴侯所害。庞统曾与孔明合称凤雏卧龙,但在落凤坡中了张让之计,被乱箭射死。可惜!可惜!

最后便是对那些英雄能人的钦佩。我钦佩孔明他奇计百出,忠心耿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钦佩张辽威震逍遥津,跟随曹操屡建奇功;我钦佩赵子龙在曹操百万大军中七进七出,人称常胜将军。

《三国演义》不愧为世界名著,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成为今人的一面面镜子!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4

《三国演义》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书,而在不同的时候读这一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看的《三国演义》不是我们现在看的文字书,而是一本本连环画。它在我的心中是一个个传奇和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这一些故事都让我一直无法忘记。

上了初中之后,我读起了原著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现在的《三国演义》比原来的连环画更加让我明白了对书的理解,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认识。

上大学我又看了一次,而我最崇拜的人是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中显示了他的才华和他的智慧。而且他和刘备一起,击退了曹军多次,在三国鼎立的年代,成为三分天下的霸主。刘备死后,诸葛亮掌控着蜀国的大权。而诸葛亮没有趁机夺取蜀国的王位,并且一心辅佐刘备的儿子刘禅,想把蜀国变得更加强大。相比之下,东汉末年的丞相曹操,他也是一个有大智慧、有雄才伟略的人才。但他并没有效忠汉朝,而是想发展自己的势力,成为霸主。由此可见,诸葛亮是一个忠心耿耿、品格高尚的人。其实诸葛亮也没有次次打胜仗,他也有失误的时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和柳列城,丢失了两个军事重地,给自己也降了职,这也说明诸葛亮是一个秉公执法的人。但他如果做错了什么,他也照样会惩罚自己。连料事如神的诸葛亮也这样,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责骂和怪罪别人,也不应该因为一点点好事而骄傲,人没有完全完美的人,所以我们要尽力改掉自己的缺点和自己的缺陷。

另一个我喜爱的猛将是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身体健壮,但做什么向来都是十分十分冲动。不过他也是刘备的好兄弟和好帮手。可是张飞也没有永远与刘备一起去对抗曹军,而是在深更半夜的时候被范、张两人给暗杀了,所以张飞也是一位英雄。

《三国演义》这一本书给我们讲述了古代三国时期的故事,书中的人物和故事也让我们回味无穷。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5

罗贯中著的《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之后联军失败了,可是董卓最终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我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之后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我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可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之后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此刻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期望在左右的人不要研究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之后,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很多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构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并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以往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能够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6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我早就想把它“收入门下”。妈妈抽空就帮我买下了它。这么精彩的内容,我两天就把它给看完了。主要内容如下:

三国演义的主要人物有关羽、刘备、张飞、孙权、诸葛亮、曹操等人。他们个个忠义勇敢,但也有不少人心狠手辣。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关羽。

关羽,字云长,是结义二弟,使得一手好刀。赤兔是他的战马,一嘴的长胡须使他更加霸气侧漏。他为人正直,一心忠于刘备,为荆州建下屡屡奇功。可终因大意而失荆州,落入孙权之手。他不愿投靠孙权,被孙权所杀害。

我也十分喜欢诸葛亮。他足智多谋、才华横溢。拜水镜先生为师,连水镜先生都夸他聪明。他为刘备提了许许多多的建议,一直都是刘备的军师。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年仅四十多岁。

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要学习诸葛亮的智慧,要学习关羽的忠诚和不卖国。不要学习曹操的狡猾,不要学习那些卖国的走狗。还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对国家做出该做出的贡献,成为国家的栋梁。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这 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三国志》,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三国志》为依据,经过熔裁在元末明初创作的。它描述了近90多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再现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动荡不安地历史时代,生动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部钩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相互争夺的关系,向读者展现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读后感感 篇8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xx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xx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心得体会

纵观古今,听闻乱世之使命便是出英雄。群雄起,讨董卓,枭雄生,挟天子以令诸侯。青梅煮酒论英雄。纵使时至今日,观之,也倍感热血沸腾。时常梦萦三国时分,难忘夏侯敦拔矢啖睛的豪气,难忘张飞一夫当关长坂坡,更莫说温侯骑赤兔之飒爽英姿。读之尽兴处,更恨不得手扛武器,亲上战场。

可我,有的是什么?我有子龙的忠肝义胆,亦或是典韦宁死不动摇的忠心,还是公瑾运筹帷幄的潇洒才智?我一无所有,仅凭一腔热血,有如清末的康有为变法,最终只会落个满盘皆输的下场。可我不愿做浩瀚历史的一隅,不,或许连一隅我都称不上,碌碌无为的我终有一天会被世人所遗忘不是么?如同这些英雄一般,为国出力,名垂千古我不敢妄想,至少,我该实现自身的价值。直至今刻,我才终于理解了,李白的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我虽不敢妄称才。然而上天将我置于世,必有其理由。我定有我存在的价值,只是我明白,如果不努力,一切都是空想。

三国浩瀚历史,寥寥数语又怎能概括。卷帙浩繁的战役,陈寿也只能几笔带过,我们永远无法深刻体会其中的艰辛,其中的残忍,更何况那些足智多谋的文官,奋勇杀敌的武将?破五关斩六将,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子建七步成诗等等,这些,是天生变具备的才能吗?不错,他们定是在此方面有过人之处,然而,没有人能否定他们为实现自身理想价值所付出的努力。

或许,我们并不具备他们这样傲人的才能,但我们并不能忘记去努力。因为一切结论,皆建立在假设之上,唯有至我们奋斗到死的那天,才能分辨,上述的才能我们到底是否具有。正所谓读史可以明志,昔唐太宗李世民,曾道: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以三国之史为镜,可以成大业。

雷雨读后感合集8篇


栏目小编化尽心血编写“雷雨读后感”必能让您受益终身,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相信作品当中的人物为读者带来了很多的内心。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

雷雨读后感【篇1】

看完《雷雨》后第一反应就是和张艺谋的《黄金甲》很像,也许就是照雷雨的版本拍的。毕竟年代不同所以无法真正理解那种家庭下的人的生活,不过还是有点感触。

我比较欣赏剧中的周冲,至少他还具有他身边人所不具备的纯真和善良,尽管他有些懦弱,无法强硬的去反抗自己的父亲,但至少他并不是一味去接受。当父亲让他劝不肯喝药的母亲喝药时,他也试图反抗,只是在父亲强硬的态度下无法坚持。对于四凤他付出了真心,即使知道四凤另有所爱,他仍坚持对她的爱希望她幸福,并希望她可以上学。甚至对鲁大海,他也抱着一种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只不过在那种特定年代,性格本不坚强的他,即使再有想法仍无法改变什么。

本来对蘩漪这个人没什么感觉,后来仔细阅读了原著,觉得她其实也是一个不幸的人呢。她崇尚自由,受过一点新的教育。她向往爱情,可是周朴园和蘩漪并不是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周朴园比蘩漪大那么多,对待她的态度更是毫无夫妻之情可言,根本就是不平等婚姻。在丈夫一系列的精神摧残下,爱上了丈夫与侍萍所生的儿子,只可惜周萍喜新厌旧导致她最后不顾一切,当爱变成恨时,她的恨如同一团火伤人伤己。我在书的前言上看到说蘩漪是一个最具有”雷雨”性格的人。热情好似浇不灭的火,然而,上帝偏罚她枯干地生长在砂上,于是,她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实在是极恰当的比喻,她有斗争精神,她是不屈不挠的,只是用错了方法。曹禺也说:“我会原谅她,虽然她做了‘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的母亲的天责。”是啊,算不清旧中国有多少这样的蘩漪,但她们又不是蘩漪,她们多半没有她勇敢。这类遭遇不幸的女人,被人嫉恶,受社会制度压制,抑郁一生,最终竟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蘩漪与她们相比,自然是值得赞美的。坚定的信念与不屈的意志塑成了她一颗强悍的心,满蓄着受着压抑的阴鸷的力。她带着这颗心,披着如火的热情,出发上路了。她要去冲破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

说实话,比起周朴园,我更不喜欢周萍这个人物,就像《黄金甲》中比起周润发饰演的那个皇帝我更讨厌大皇子。他崇拜父亲,继承父亲衣钵,走着父亲的反动道路,但是与其父不同的是他生来就有现成的地位、荣誉,除了寄生性之外,又养成了懒惰性。对鲁大海他没有其父那样的“雅量”,而是赤膊上阵,又打又骂。他玩弄女性,较其父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后母乱lun,始乱终弃,又玩弄四凤,寻求寄托,事情败露后,先准备逃走,后举枪自杀,自私怯懦,不过是“一颗弱不禁风的小草”。 这个所谓的健全的子弟其实荒唐至极,过着花天酒地的放荡生活。对于他,实在是一点优点也无法挖掘。

我想《雷雨》想表现的应该是一个不正常社会下的一个典型家庭吧。

雷雨读后感【篇2】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雷雨读后感【篇3】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

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

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

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

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雷雨读后感【篇4】

《雷雨》描述的是二十世纪的旧中国,一个资本主义家庭和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家庭发生的一段纠葛。文章通过周、鲁两个家庭,八个人物,前后三十年的纠葛,表现了旧社会的罪恶。

故事以封建大家庭的家长周朴园为核心,展开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他为了发黑心财,故意使承包的江桥出险,淹死两千多工人。他和侍女侍萍生了两个孩子,又抛弃了她。后来又结过两次婚,和第二个妻子繁漪生了儿子周冲。侍萍留下的儿子周萍和后母繁漪产生变态的恋情并发*关系,又和弟弟周冲都爱着来周家做侍女的、侍萍再嫁后生的女儿四风。怀上了周萍孩子的四风得知自己和周萍是同母兄妹后冲入雷雨中,不幸触电身亡,周平也拔枪自杀。

文中的周朴园可以说是一个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混血儿”,它既有资产阶级的自私、伪善、金钱至上的特征,又有封建阶级所有的****蛮横。他时常怀恋着三十年前年轻漂亮的侍女侍萍,甚至仍保留着与侍萍一起生活时的旧家具,绣着梅花的绸衬衣以及侍萍生病要关窗户的习惯;但是,当三十年后,他再次与侍萍相遇时,他表现出的不是重逢的喜悦,而是冷淡、愤怒‘面对年老色衰的侍萍,他想到的不是这些年来她过得怎么样,而是她为什么要来这里,是不是要用他们的往事威胁他以及被她带走的儿子在哪里。他企图用金钱摆脱一切,为的只是自己的名利。

从周朴园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腐朽不堪的旧社会中那些带着伪善面具的资产阶级的丑恶嘴脸,以及底层劳动人民所受的剥削、压迫。

雷雨读后感【篇5】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杯具。然而杯具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杯具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下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悲哀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齐。错综复杂的关联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理解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状况就应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生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完美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此刻的幸福甜美?

雷雨读后感【篇6】

《雷雨》,“到底什么才是公正”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那个最该死、最该疯的人安然无恙?为什么那么多无辜的人就死的死,疯的疯呢?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雷雨读后感【篇7】

读了《雷雨》之后,深有感慨。《雷雨》的几个人物,他们的性格各不一样,给人以一种灵魂的诠释。

《雷雨》没有童话的天真,没有爱情故事的浪漫,没有喜剧的快乐,没有悲剧的凄惨。它更多的是,给人一种解读的机会,让群众认认真真地读一读这个家庭所产生的一切。曹禺手下,只但是是几幕的对话,但是却是这么深刻的,却是这么强烈的,让一种思想静静的侵入你的内心深处,慢慢品尝人性。这是一件多么的严厉,但是对于书中的人物,总觉得,他们是那样的可笑,那样的滑稽。

我想说说周繁漪,这么一个具有火热的心灵的女性,真的很不轻易。嫁给一个毫不在于自我的丈夫,拥有一段被人看作完美而背后却比任何人都惨痛的婚姻。他的亲生儿子,爱上了下人的女儿,下人的女儿,又与自我苦苦相爱的大少爷相恋。故事看似复杂,实际很简便,他为了爱,而追求自我的幸福,追求原应属于自我的一切。不希望任何一种幸福从指尖流过。可惜了,也是因为他总是在爱的执着如软弱之中徘徊,让他一步一步地走向了黑暗的深渊。

这个家族最后悲剧的置成元素,有好多好多:周朴园的荒唐,周繁漪的不检点,周萍的懦弱与软弱,周冲的天真不懂事,四凤的异想天开,还是什么?但是,也不妨那样想一想,也是因为了周朴园的荒唐,周繁漪的坚贞与执着,不更是难能可贵。又会有谁像她那样,怔怔的表现一个女生的惊人的内心世界。周繁漪追求爱情,为自我所爱的人而去爱,视为不检点的话,只能说,她的命运太喜剧化了。倘若周萍不再懦弱与软弱,坚持下来当初与周繁漪,可令看为年纪大他几岁的女性的爱情,那么,他们会离开这个阴暗的家族。继续一段常人无法想象的日常,这是多么的艰难,以致于,周萍没有坚持下来……

但是,读懂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后,我会觉得,那样的一个女性,是伟大的,它即使不是生长在太阳下纯洁的百合,但是,确是让旁观者永远不能体味芳香的黑色郁金香。

对于《雷雨》,真的很好看,若是有谁的思想,能够创造那样一个深刻,震撼的故事,只但是是简简便单的对白,就足以洗涤一下心灵的污垢了!

雷雨读后感【篇8】

雷雨的开头也注定着会有一个悲情的结局,剧中的人物他们所持有的感情是为难的更是矛盾的,煤矿公司的董事长周朴园在年轻时他爱上了自己年轻貌美的女仆侍萍并且与侍萍有了两个孩子本来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可是天不遂人愿,周朴园最终在自己母亲的逼迫下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小姐结婚并且在年三十的晚上赶走了与他相爱的侍萍。当侍萍走投无路的时候想到的不是寻求出路而是自杀,但上天往往在不经意之中照顾着侍萍。侍萍被人救下之后再次改嫁给了鲁贵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原本她也可以因此而幸福一生,可是偏偏造化弄人,鲁贵在周家当差并将四凤带入了周家做了仆人,而她与周朴园的小儿子也在周家的矿场上工作,并正为了矿上警察恶意杀人事件而采取集体罢工来要挟周朴园。而周朴园却用金钱收买了别人,导致最后罢工的只有周大海一人。资本家与阶级工人的差距在这里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反观周朴园他虽然听从母亲的要求娶了富贵人家的小姐可他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幸福。他唯一爱的女人侍萍在他心中应经死了,他留下侍萍用过的家具,保留她的习惯,都可以看出他对侍萍的思念,然而在他真正在看到侍萍的时候,看着这个自己爱过的女人的时候却没有太大的感情波动,反而认为侍萍想以年轻时的旧事来要挟他、敲诈他,再此可以看出一个资本家的知道后无法接受而导致疯狂的事,最终与周朴园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而触电身亡。

在这些悲剧背后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封建主义思想家庭的矛盾,相爱却不能相守,不爱却能够共亡。

在封建思想的领导下,让他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就是在矿上领头罢工反对他自己的儿子鲁大海时,他表现出了惊讶,但很快平复了情绪,并毅然的决定辞退他。再此,可以看出他的狠心、无情。

本就留在自己身边的儿子周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并与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四凤有了孩子之后,终于不能接受而死在了得知真相的当夜,所以:

夫妻相见,不相认却相恨。

父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斗。

母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怨。

兄弟相见,不相识却相愁。

母亲读后感合集8篇


从“母亲读后感”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值得思考的启示,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读书多了,人就变得通透了,生活当中的烦恼自然会减少,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深深地向往作者笔下的生活。观看过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母亲读后感 篇1

自从我读了这篇文章,就感觉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为了自己的孩子都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东西。

这篇文章主要写自己的孩子生病了,母亲怕他去世,因为她小孩的脸蛋已经没有血色了,然后,死神就把小孩给带走了,所以母亲就要救回小孩,经过中间的苦难,终于到了死神的家里,并要回了自己的小孩。

在这篇文章里最让我感动的是在中间,在母亲找回她的小孩的时候,一个女人说,必须给我唱歌,我才告诉你儿子的去向,母亲含着泪唱歌,然后这位女人终于说出了她儿子的去向。走着走着,母亲就碰到一丛荆棘,母亲问:“你看到了我的孩子没有?” “看过,”荆棘说,“不过你必须把我抱在你的胸脯上温暖一下,否则我不会告诉你他在哪的,我在这儿都快被冻死了。”母亲忍着痛抱着荆棘,荆棘的刺把母亲的胸脯扎出了血,但是荆棘长出了叶子并开了花,于是荆棘就告诉母亲寻找的方向。母亲又来到了一个大湖边,大湖说“只要你把眼珠给我,我就告诉你,因为你的眼珠是我见过最亮的眼珠子。”于是,母亲把眼珠哭了下来给大湖,大湖就送母亲过去,母亲又碰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她说:“只要你把头发给我,我就告诉你死神在哪里。”最后,母亲把头发送给了老人,然后老人把母亲送到死神的房间里,这里有好多花,这些花正是别的小孩的生命,过了一会,死神来到这里,把母亲的小孩带到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从这里我读出了母亲都是伟大的.,为了孩子不惜牺牲一切。

母亲读后感 篇2

她,告诉我们如何做人,为我们指引成功的方向,教我们怎样分辨是非,是我们的生活向导,这位伟人是谁?他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母亲!

今天,我看到一篇感人的作文《母亲的存折》,这存折里的不是钱,却被母亲像宝贝一样珍爱着,存折里是一叠记着家人喜欢吃的东西、衣服和鞋子的尺码,其实,这远不止一叠白纸呀,更是一叠深厚的母爱!作者看着她衰老的母亲,完全相信了一句话:世界上最广褒、最无私的是母亲的爱!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那每天夜晚陪我学习、喜欢改作业、要求严格的母亲。她是一位伟大的医生,而且是妇产科的医生,她每天一个人做好多手术,无数生命在她手上出现奇迹。妈妈每次满脸疲惫的下班,却不忘搬张椅子坐在我书桌旁,看我写下一笔一画。她放弃自己最爱的电视剧,放弃上淘宝网看衣服,放弃聊QQ、看电视她放弃了任何自由和享受。妈妈虽然很累很累,却愿坐在我旁边,顶着我走向光明大道,她为了什么?为了我长大有出息,找到好工作,幸福地生活!如今,我这不错的成绩里全是妈妈的汗水和心血,还有妈妈对女儿无尽的爱!

我代表全世界儿女对各位辛苦劳作的母亲说:谢谢您,妈妈!

母亲读后感 篇3

为了信仰,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而奋不顾身;母爱的力量,总是如海一般,给人以超乎寻常的动力,一切困难,在最原始的永恒的母爱面前都微乎其微。

在乱世中,一位平凡的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理解真理的含义,理解俄国的未来。是啊,任何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都会对命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难时,走投无路,昏暗的统治更是让她绝望,最后,她终于坚定了信念,靠自己,靠一腔热血,一个妇女竟会有热血男儿一样的报国理想,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必须推翻当时的残暴阶级的统治。让新的光明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站在人民的高度上,才能有如此的认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情势所逼。倘若不是士兵们的不由分说,那么无情,又怎会使得一个薄弱的女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革命的队伍?这场景使我想起了《水浒传》中,众多英雄被逼上梁山的事,要不是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要不是及时的觉悟,不知又会有多少无辜的性命,死于不白之中。那种巾帼英雄的气概,重情重义,不正是那个年代所缺的吗?

如果没有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多么朴实的豪情!

多么肺腑的呼喊!

我使得的母亲不辞辛苦的奔走街头的动力,就是信念。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著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

是,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衣食无忧的社会里,肯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明知会死,也不顾一切的扑上去,视死如归的人,也许已经淹没在繁冗的霓虹灯光中,所以,我感动于文中母亲如海般广阔无边的爱。

母亲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字叫做《母亲的手》的文章。

文章中讲到:即使我离开我的童年岁月很久以后,母亲仍然坚持在深夜后帮我的被子盖好,这是她一直一来的习惯。她会俯下身来把我的长头发摆弄好,亲吻我的前额。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感到困扰的时间了我不喜欢她摆弄我的头发的那种方式。她的手确实使我困扰,因为它对我的年轻柔嫩的皮肤来说太粗糙了。终于,在一天夜里,我朝她大声叫嚷道:别再那样做了你的手实在是太粗糙了!她没说什么,但她那熟悉的爱的表露并没有因此而对我关闭。已经很久了,我说的那句说一直环绕着我,但我的自尊使我控制了我的良心,我并没有向她道歉。岁月渐渐流逝,我已经不再说一个小女孩了。妈妈也已经75岁了,妈妈那双我曾经看来很粗糙的手一直为我和我家里做着事。在圣诞节前夕的深夜,当我在自己年少时的卧室里进入梦乡的时候,一双熟悉的手忧郁地从我的额头横垮我的脸庞摆弄着我的头发;个吻,仍是那么温柔地轻触着我的眉头

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多才多艺的母亲,多半会有一双粗糙的手,是生活在折磨她;劳作使得她的双手不再细腻柔滑,但她的心永远这么温柔。然而,我们常常忽视了母亲的智慧和爱心,现在,让我们握住母亲的手,用我们柔嫩的皮肤润泽母亲半世的辛苦。当然,每个人的母亲都是很爱自己的孩子,也都很呵护自己的孩子。我们并不能辜负母亲,我们自己也要同样得爱着我们的母亲。

母亲读后感 篇5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在读书,突然之间,我看见了一篇文章,名为《我的母亲》。我觉得题目很新奇,便慢慢地往下看,看完后,我的心却久久得不到平静,文中作者冰心的母亲对自己的孩子很好。

文中的冰心讲述着母亲的爱,母亲深深的爱,她无微不至地照顾,不论怎么样,只要母亲在身边,那么就不会有危险。

再仔细想想,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她默默地为我奉献着,给予了我幸福与快乐,可是,岁月不留情,白发却爬上了她的头,我应该好好对待母亲。

我回忆着母亲,在记忆中,母亲总是默默中为我奉献着,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测验又考了七十多,妈妈不但没有骂我,还鼓励我,希望我下次能认真学习,考到好成绩。并一题题跟我分析,怎么错了,为什么会错,应该怎么改正。下一次测验后,我拿了个不错的成绩。

母亲对我的爱深如大海,高如高山,我不会忘记我心中那位母亲对我的爱,那深深的母爱,在我心中流淌,我会把母亲的爱,刻在心里……

母亲读后感 篇6

“母爱是风,轻拂我孤独的身体;母爱是雨,滋润我干涸的灵魂;母爱是雷,唤醒我沉睡的心灵;对于我而言,母爱是生命的源泉,成长的摇篮”,热爱母亲是人类共有的天性,我深切地感受到,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不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祖国是我们心中永生的母亲。爱恋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和祖国,是一种更为纯洁而高尚的情感。这种情感使我感受到了更为博大的爱,给予了我无限的机会去报答祖国---我永恒的母亲!

《我的母亲叫中国》这部作品作者是以史学家、思想家的眼光,以文学家的手法写就的。作者用饱蘸感情的笔触深入浅出地写到了我国疆土的形成及地势、气候、物产等方面的特点;写到了我们的祖先和众多兄弟民族的繁衍;写到了中华悠悠五千年的历史沿革及主要特征;写到了我们古老而又最具有生命力的文字及汉字所拥有的光明未来;写到了我们优秀的传统伦理和道德及其价值;写到了中国向世界奉献的发明创造;写到了我们独特的饮食文化、生活方式及多方面的情趣;还预示了古老而最具有生命力的中华民族无限光明的未来。

母亲啊母亲,你曾经屈辱过,你曾经苦难过;母亲啊母亲,你曾经反抗过,你最终崛起来!当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祖国的上空时,当义勇军进行曲高亢激昂的奏响时,母亲啊母亲,你可知道,我们的内心是何等的激动,何等的骄傲,何等的自豪?青海长青,玉树不倒---不要忘记灾难后面还有13亿祖国人民是坚强的后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试问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能如此一呼百应,众志成城呢?

中国,这位可爱的母亲,美丽的母亲,永远拥有四万万孩子,这些孩子永远爱着她,共同撑起一片蔚蓝晴空!

母亲读后感 篇7

她使我感动。

为了孩子们能上学,她竟敢挑战极限运动马拉松。仅仅是年龄方面,她都处于劣势,更何况是至关重要的训练和营养供给呢。这位肯尼亚的农妇切默季尔,看似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妇,但是,她却做了农妇永远做不到的事。

她的汗水所挥洒过的土地,一定都被她这种不甘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打动。在那两小时三十九分零九秒中,她奋力挥动双臂,一马当先跑在队伍前列,一路跑来,有如神助,她奇迹般夺得了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的桂冠。这突如其来的黑马,也让全场吃了一惊吧。

我所赞赏的`,不是她夺得7000英镑奖金的实力,而是她那种敢于和命运作斗争的宝贵品质。她本来知道自己在高手如云的马拉松赛场上是站不住脚的,是敌不过那些训练有素的职业选手的,但是,母爱创造了这个奇迹。我们无法想象,瘦弱的切默季尔在崎岖的山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承受的。不管是在身体上,还是意志上。

她是体育界的一个奇迹。她的脸孔沧桑,饱经风霜,却坚毅无比;她的眼睛疲惫,暗淡无光,却倔强坚定;她的身份卑微,毫不起眼,却创造奇迹!曾经,她就是一名农妇,现在,她依然是一名农妇,但是,是用母爱创造了奇迹的农妇。不管她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我们看见的只有穿越纯净光环的母爱,平凡而又伟大。

在她奔跑的过程中,也许曾动摇,曾怯懦,却一次次从失败中爬起,倔强地坚持下来。可以这么说,孩子是她奔跑的动力,那一双双求知的大眼睛多少次让她湿润眼眸。这位奔跑的母亲告诉我们,只要把对孩子的爱化为前进的动力,永不言弃,一定可以创造奇迹!

感谢母亲!感谢一直在我们背后默默付出的母亲!

母亲读后感 篇8

一滴燕子妈妈的眼泪,从大西洋远道而来,落到了一个开满了紫腕花的大院子里,进入一只孤独的小燕的肚子里,温暖了小燕的心。

原来,夏天的时候,一场大火烧伤了一只刚出生小燕子的翅膀,从此,它不能在天空飞翔了。秋天到了,燕子们都 飞走了,燕子妈妈临走前为它铺了一张小床。一个秋天的夜晚,燕子妈妈的泪水被风大哥带进了院子,燕子听完眼泪的自述马上就把它吞了下去,它知道,这滴泪水来自妈妈的眼睛,是妈妈对它的牵挂。

我感觉到燕子妈妈对小燕子的牵挂是世界上最深的母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根本不会感受到母爱,平时母亲的打、骂和说教,其实就是爱我们,我们却把那种打和骂当成已经厌烦的事,甚至不愿意理会了。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一个花瓶,而被妈妈训了一顿,当时,我心中很不是滋味,后来,上了小学才知道,原来,妈妈打我 是对我的一种比天还要高远比大海还要深的爱。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棒,因为它的结构很巧妙,故事一开头写燕子可怜然后再写他为什么留下来不飞走。这样就引起我们读者的的注意力,让我们有兴趣继续读下去。这个童话的语句很美,让人读着读着就好像进入一个忧伤的世界,而这件事就仿佛发生在眼前。

一滴泪水,一只燕妈妈,一只小燕子,就深深打动了我们在场听故事的每一个人,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不是任何东西,而是“母爱。”

悔读后感(合集8篇)


下面的“悔读后感”相关内容主题,是由编辑为您提供的,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 记录下读书时的主要观点,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书中的知识,怎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悔读后感 篇1

见习期间,遇上这篇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关于母亲,关于那个年代。

一个母亲,毕生没有过过好日子。最好的食物,便是“红色的”。那生硬的高粱,居然是母亲一生的食物。在孩子小的时候,把“好的”都留给孩子。农村里,生理需要都得不到满足的地方,就别提其他的了。等到孩子长大了,却再也难以见到儿子。

季羡林先生在母亲身边只待到6岁,之后便一直在外奋斗、学习。风风雨雨中,他该是多么想念故乡的母亲。但是,为了胸中的理想,他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煎熬、想念。季羡林先生说,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寒、儿子远离、她又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在儿子离开的长年累月里,她该是多么思念自己的骨肉啊!

不知道有多少日夜,母亲眺望着儿子离开的村口,一遍又一遍地想念,一次又一次地落泪,盼着儿子归来。这岂是一个“心痛”可以概括的感情?但是,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回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直到母亲去世,季羡林先生回到家的时候,只看到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屋子……看到这,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细算人的一生,能待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又剩多少呢?父母想要的不是珍贵的礼物,不是名誉地位,只要一个关切的电话,就够了,仅此而已。

在心里找个珍贵的地方,把他们放在那里。好好为之奋斗,记得电话联系,记得常回家看看,记得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港湾,记得父母常常在想念我们,记得有时候母亲会因为想念而偷偷抹眼泪,记得母亲也曾一次次朝我们离开的方向眺望,久久,久久地……

悔读后感 篇2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给予你的并不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的大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什么是感恩?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旋转。

当我坐在教室里读着季羡林先生写的。季羡林一位杰出的作家因为失去了母亲的痛苦与悲伤是啊,失去母亲的痛苦和悲伤谁能体会。一个失去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感恩就是痛苦与悲伤吗?雨过天晴是彩虹,我走在铺满石子路的巷子里我喜爱雨后清风的气息,我喜爱雨拂过水面的声音,喜爱风中飘来枫叶的幽香,喜爱风经过草的的甜美味道。一个小孩和她的母亲走在这充满爱的石子路上他的母亲对他说:“孩子别着凉了。”当年我和妈妈也走在这条石子路上妈妈也常常对我说:“别着凉了。'感恩就是一句句甜美的语言吗?

不,感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懂得利用它,你将会驾驶着爱的航船。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爱;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关怀;飘扬吧孩子,去驾驶属于你的航船!我加快脚步,回到家说一句“妈妈我爱你!”

我们能活在这美好、精彩的世界上 ,是因为父母用“爱”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田,用“爱”的雨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用 “爱”的春风抚摸着我们的心田……经过父母精心地照料,我们才能茁壮成长。感恩是一种知足,一种回报。

悔读后感 篇3

今日拜读了季老先生的作品《怀念母亲》、《赋得永久的悔》,被文中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的情绪被感染了。

“我的愿望没能实现……抱终天之恨!”那份刻骨铭心的对母亲的眷恋,那份浓浓的爱母情怀!谁能赐予赎过的机会来冲刷心底积攒多年来的深深的忏悔,给一个补过的机会,好让他多陪陪母亲!但是连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都成了一种奢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这种感受谁能承受得了呢!

不由得想起了我。多年了,每次回家,妈妈对我们都像小孩子似的,忙前忙后,生怕每餐没有合口的饭菜,嘘寒问暖,千叮咛万嘱咐。每次走时妈妈都会送我们坐上车目送好远,那份不舍之情在那回首的一刹,在那转身低头的瞬间,我便将这一切默默化作眼底的泪,静静地流淌在心底,为心灵取暖,为旅途作伴。每次和妈妈通话,我这边是甜甜的`一声“妈”,那头则是妈妈“哎……”的一声回应,接下来是我们母女格格的一阵笑,那声音好美,听起来好舒服,好欣慰,好幸福!即使有了不快也会烟消云散的。和妈妈,我们有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

母亲的情是最重的啊1我告诉我的孩子们,将来不管何时何地,千万别忘了我们的母亲。不管我们将来会怎样,发达了抑或清贫,都别忘记她!常回来看看,多尽点孝道!也许她有一天会变得苍老难看,会牙齿脱落,会吁吁叨叨,会稀里糊涂,但,我们,永远也不要嫌弃!是她含辛茹苦生育养育了我们,冷了热了,病了痛了,失意难过,最最关心的就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一切就是她的全部!快乐着我们的快乐,悲伤着我们的悲伤!试问人世间还有谁会这样理解我们,宽容我们,体谅我们?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把最美丽的祝愿化作天边的云,托风儿捎给母亲,让雨儿滋润,最深的祝福都成真!

悔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季羡林先生写的《赋得永久的悔》。

在我的眼里,我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从季羡林写的文章中,我体会到他对母亲的爱意,对母亲的怀念以及对母亲的歉疚。

作者的母亲多么盼望远离家人的他回来呵!不管有多少个日夜,她依旧眼望远方,等待着儿子的归来。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回来,一直等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作者立下了誓愿,但是当作者有能力赡养父母时,父母却已离去。季羡林先生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就会痛不欲生。当他赶回清平奔丧时,看到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是多么想随母亲于地下呀!

当母亲离开季羡林先生时,他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错的事情。他错在不该离开故乡,更不该离开母亲,他宁愿没有名誉,没有地位,没有幸福,没有尊荣,不管每天吃的好不好他也愿意待在母亲身边,为母亲养老送终。

季羡林先生对母亲的爱,如同一望无垠的大海,是深情的`,是崇高的!虽然她与母亲相处的时间仅有六年,但这六年的爱却好比别人的六十年

母爱,像那诗歌,悠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像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温暖情怀......

悔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悔与憾》的文章,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有一位守林已25年的老人,热情地邀请三位不曾相识的小朋友到他家里喝凉茶。在交谈中,孩子们提出以后每周六来看望老人,可他们却一直没有再去过。但老人曾答应他们,等到秋天,葵花籽成熟时给他们炒瓜子吃。为了守信,老人拖着病体一直等待,等到葵花籽成熟后给孩子们寄去,才去老家看病……

老人的行为让我感动。三位孩子们没有守信,他没有责怪,还站在孩子们的角度说服自己。而他自己,即使病情一天天加重,也咬牙坚持,等到葵花成熟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在他的心中,守信比生命更重要。这和有着种种理由不守信的三位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我觉得这个老人太伟大了,他不仅仅感动了三位孩子,也感动了每一位读者。

自古以来,人们就推崇“一言九鼎”、“言而有信”的做人之道。就拿原来国家副主席宋庆龄来说吧,她就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新中国诞生后,有一天,一个幼儿园接到上级通知,说宋庆龄副主席要来看望孩子们。大家高高兴兴做好一切准备。谁知,那天天气骤变,飞沙走石。大家议论纷纷:“宋副主席可能不会来了。”“也许,风停了再来……”正在这时,只听大门外汽车喇叭声鸣,宋奶奶冒着漫天的沙尘来了。幼儿园老师们很感动,一位老师歉疚地说“天气不好,您就改个日子再来么嘛!”宋副主席摇了摇头,认真地说:“不,我不能失信,应该遵守诺言。”

我认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不是看他有多会读书,而在于他是否能修身自律。其中,诚信就是立身的基础之一,如果连基础都没打扎实,将来怎么在社会上立足,实现报效祖国的理想呢?所以,我们现在就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从小事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悔读后感 篇6

一口孤独凄凉的棺材,一位嚎啕大哭的青年。

本文讲述了一个悲凉的故事,作者生活在一个极端贫困的乡村里,一家人靠“九叔”的接济勉强维生,母亲为这个家庭受尽了苦难,送作者外出读书,作者却始终没有回家探望,小时候的作者不曾理解到,而长大时逐渐领悟到,马上要迎养母亲时,母亲却“子欲养而亲不待”,离开了作者。

“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

这位母亲,不似高尔基笔下母亲的激昂,也不像李敖文中母亲对孩子的溺爱,却有了几分盼望游子归家的神伤。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在这种悲哀下,作者的母亲度过了她艰难的一生,而最终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使“离开了母亲”成为了作者心中永远的悔,我想,这终日不见儿子比那艰苦贫穷的生活对这位母亲更加的煎熬难耐。

我们目前天天都可以与父母见面,是不是也该对父母尽到孝心呢?

悔读后感 篇7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悔读后感 篇8

今天又读了《中国最美的散文集》之《赋得永久的悔》这一篇文章。季羡林先是风趣的挑了一下这个听起来有些八股味道的题目,然后大致的叙述了一下他一生的经历(从出生到八十多岁的生平经历过的地方。)原来季羡林老人家一生里最最后悔的事情竟然是;他离开了了他的家乡,离开了他的亲生母亲而去了遥远的地方发扬光大了。

如今的我们大概是都觉得季羡林为国家,为人民服务了,文学水平提高了,当然也出名了,发财了。这样有什么不好的呢?!但是其实季羡林的内心也是极为痛苦地!丧母之痛!其实并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样,季羡林老人家幼年的时候家里是非常穷的!唯一阔的一阵还是在作者还未出生的时候,作者的九叔买了一张奖券竟然也幸运的中奖了!也理所应当的分给了自己的兄弟(季羡林的父亲)一笔钱,可季羡林的父亲却没有拿这笔钱用于投资,却欢欢喜喜的办了一桌宴席!!钱便又挥霍完了,季羡林的家里又是变得一贫如洗了。季羡林只在这篇文章里只是写到了关于吃的东西。

儿时的季羡林只在他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出了家庭,所以所知道的儿时的记忆大多都是吃的东西,而对于只有六岁的他来讲,对于母亲的记忆是少之又少的!而在季羡林大学毕业以前可怜的他只回家了2回,只见到过母亲一次面,且只有短短几天的时间又离开了。第二次便是回家给母亲奔丧了。

所以季羡林是十分后悔当初离开家的,他自己宁愿一辈子只吃红的,也不愿意离开自己亲爱的母亲啊!难以割舍的对母亲的思念与追悼。所以离开母亲,乃是季羡林老人家一生中最最后悔的事情了!

《中庸》读后感悟合集8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中庸》读后感悟合集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中庸》读后感悟 篇1

《中庸》原是《礼记》中的文章,相传是战国时代的子思所著。到了宋代,《中庸》和《论语》、《孟子》、《大学》并称为四书,明、清两代为科举考试的必读书。中庸,最简单的理解为不偏激、不偏执于一端的意思。《论语·先进》中,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自然界中偏激的事物都不长久,人与社会亦是如此,所以孔子说:“过犹不及”。随便一提,几乎在相同的时代,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也提出中庸之道,他认为每种德性都位两个极端的中间,比如不够勇敢是懦弱,过分勇敢是莽撞,勇敢位于懦弱和莽撞之间。中庸之道不但是德性之理,也是万事万物之理,比如亚里士多德还阐述了中庸之道运用在医学和政治上的例子。

《中庸》的第一句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就把万事万物之理(自然法则)和人联系起来了。万物的禀性是“天命”,是上天赋予的,也就是自然法则。这里“天命”的“天”,是自然之天,但如果你把它理解为宗教之天,也无大碍,因为不管是从自然哲学的角度还是宗教的角度,万物的禀性都是来自于那个“最高的命令”,人力不可更改。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地保持着自己的禀性,所以人保持自己的禀性就也是在尊道而贵德了。

所以接下来的一句是“率性之谓道”。此“道”可以理解为天道,也可以理解为道理。前面说了,尊重人性,就是尊道而贵德,也是尊重天道。而这天道,于人来说就是道理。人性如此,道理就自然如此,如果有人要逆着人性去干,别人就不会认同他说的理。《论语·宪问》中,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孔子所说的“直”,就是率性的.意思,此“直”体现的是人性之真,因此而自然。

天命赋予了我们人性,顺着人性所做的事才合乎道理。以德报怨,是贤过了头。贤过了头,就和不贤一样。以德报怨,不合乎人性,所以人世间没有这个道理。天道(自然法则)、人道(道德伦理)不是没有关连的,更不能相背离,连结天道和人道的,正是人性,因为它即是“天命”,又是人在社会中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人间的道理。

第三句的“修道”不是道教说的“修道”。道教的修道,求的是长生不老之类的事,是逆着天命的,也是逆着人性的。理论上人要摆脱自然法则给矛人的束缚,才能得道成仙,所以道教和佛教一样,都要摆脱人的七情六欲。所以荀子评价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而这里的“修道”是建立在“率性”的基础上的,所以应该理解相反,是懂得人情世故的意思。懂得人与人交往的道理就是教,比如子张太贤,子夏不贤,孔子都不满,因为太贤与不贤都违背了人性,非率性而为,孔子教以中庸,不使弟子走向极端,以合人的常情常理。?

教人中庸,首先是教人以真。率性是道,即是天之道,也是人的道理或者道路。明白这个道理,就是教。教即是言传身教的教,也是教化的教,文明的意思。明白这个道理,就是文明。?

《中庸》读后感悟 篇2

翻开自己的随笔,读《大学·中庸》可以追溯到三年之前了。当时自己喜欢背《论语》,觉得那些简单的话,之所以成为经典,有着愈久弥新的魅力,用现在的话说,之所以,至今仍然成为我们学习和读书的教材,在于,这些经典有与时俱进的魅力,让不同年龄,不同时期的我们,都能从这些话语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接触《中庸》,源于大哥去北京大学去上书法研究班的学习,北大的教授王岳川老师的授课,使大哥受益匪浅。回来便要求我去背《大学·中庸》,说《论语》里很多思想来源于此。

书上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理想。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致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使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人,都长一双眼睛,向外可以观察无边广阔的世界,向内可以看清无限深邃的内心。然而,很多人,向外无边扩展的看了,向内,却从来没有深入过。想想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如果考试不好,回家会说考试的时候,答案写错了,或者紧张,或者什么理由。总而言之,不敢正面自己的失败,不从内心去找根本的原因,现在,凡事都会反求诸己,换了立场想一想,其实都会变得平和。

《中庸》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字,就是“诚”。有句话说,只要自己对自己诚实,这个世界就不会欺骗你。而之所以,诚很难做,多数在于,人的部分缺点。比如说,虚伪,爱面子,去追求一些原本对生命本身不太重要的名利等外在的东西。而使人,迷失了自己的本性的纯洁。一个“贪”字,就让“诚”字执行起来多曲折。佛法中讲,人有三毒:贪、嗔、痴。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但好像很多人又走不出这个怪圈,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那种谨慎的对待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对大家听不到的地方也心有恐惧,不敢怠慢,这一种凡事都谨小慎微的态度,让我明白,量化每个细节,认真做好每个细节。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而细节就表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这个世界不缺少梦想,但是缺少让梦想实现的人。中庸这种哲学,告诉我们不论在什么的情况下,都保持一颗轻松的心态去面对事情,以自然心对待自然。

《中庸》读后感悟 篇3

这个学期我们老师的晨诵经典篇目是《中庸》,读了《中庸》,感觉收获还是很大的。《中庸》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写的经典文本,或者是秦汉时儒家的作品,被收录在《小戴礼记》中,后来独立成一书,南宋朱熹又将其分成三十三章。

初读《中庸》,感觉很迷茫,不知其所云,不是因为字难认,相反字很容易,就是意思很难理解。而以前读《大学》,有很多生僻的古汉字,可是文章意思很容易理解。但是,我还是坚持晨读,并查阅了一些资料辅助理解。现在,回过头来,感觉收获还是不小的。

关于中庸,程颐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学。故其第一章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烛照通篇。这句话是一个垂示,犹如凤鸟衔至黄帝窗前的五始之文(《春秋保乾图》称:黄帝坐于扈阁,凤凰衔书至帝前,其中得五始之文焉),乃是一种瞬间绽现的文采。是一个自天之命、由微之显、从天命之性到修道之教的过程。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所必须有的。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习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可是,要达到至诚的境界又谈何容易呀!特别是我们今天的经济化市场化的社会,达到至诚就更加不易。人性是有很多弱点的,归根结底一贪字。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看了《中庸》之后我豁然开朗:就是因为我们怀着对天依赖的心情,让我们变得习惯从天得到鼓励以及活着的动力。可是有没有想过,我们如此景仰、依赖的天又是如何看待我们的?轻视,抑或是不在乎?高兴了就施舍一点恩惠,不开心了就让你吃点苦。我们应该学习中庸,对天也中庸,不卑不亢,敬畏他但也不迷信他,努力修为自身,让自己达到一种不管怎样都能泰然自若、保持心境平和的境界,平静地面对天给我们的一切,不期待他的眷顾,也不害怕他的降灾,在天不断为难的时候不会去想什么时候才是尽头,而是自强不息并且在苦境中自得其乐,没有什么可以真正影响到我们。或许这样,天反而会尊重我们,也只有这样,我认为两者才是平等的,才能真正的和谐相处,才是真正的天人合一。

《中庸》读后感悟 篇4

书中我最认同的一句话是:“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意是:通过探索了解道理,丰富知识,处事的意念诚实,对待事物的态度就客观了,人的心志就端正了,品行也就好了,家族也就可以整肃好,就能治理好国家,天下就太平了。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给多好,天下能太平,是世界人民共同的心愿。

书中我们都应该做到的是:孝子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衰,祭则致其严。大意是:孝敬侍奉父母时,应当尊敬他们,使父母高兴,父母生病时,应当表现出焦虑,他们死后,应当十分悲痛,祭拜父母时要严肃,这样才算孝敬。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两句话,那么人人都有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端正的态度,那家族就会兴旺起来,国家就会强大起来,那国家之间将很友好,天下就太平了,这是多么美好,希望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中庸》读后感悟 篇5

《大学》是一篇以“三纲领”“八条目”为主线,分别叙述: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知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主要思想则是继承了孔子的“仁政”并重新整理形成了“治国平天下”的理论。

《大学》以人的修身为核心,提出了“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亦是皆以修身为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为修身的方法,强调人的修身养性不只是内省的过程,更是同外物接触而获得知识,培养道德品性,完善人格的过程。正因如此,古人认真而严肃地经营人生,严格要求自己,修身养性。相比之下,我们现代人面对问题要消极很多,颓废与无奈也多得多。许多时候,我们也给自己树立光辉高远的理想,然而却仅仅是止于口头,懒于行动。只是说说而已,真到要为理想吃苦的时候却畏畏缩缩,止步不前。想想古人,再看看我们自己,真是有点汗颜。

《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使人弃旧向新,在于使人得到最完善的境界,知道应达到的境界,才能够确定志向,才能心静不乱,才能神思安稳,才能思虑周详,才能有收获。每件东西都有根本,有枝末,每件事情都有开始有终结,知道了这本末始终的程序,就能接近事物发展的规律了。

读《大学》的过程中让我清楚了格物致知的概念,原来只是听说,不知道其中的内涵,现在读完之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对这个概念有了一个深层次的理解。“格物”即明辨事物的道理,从而扩充知识,增长智慧。“格”是格除的意思,即格除自己的思想杂念,使自己不被物欲所诱惑,而蒙蔽了自己的本性,使自己不受恶行的玷污,而污染了自己的心灵,使自己的行为高尚,使自己的心灵美好,使自己的而修养提高。所谓“致知”就是想获得知识就必须研究事物,就必须接触事物而彻底穷尽它的道理,两词合起来,格物致知就是穷究事理。增长知识和智慧,以达到至善的境界。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从这句话中,我看出的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即有所作为,换句话说,就是用行动去改变现实,将目标一步步分解细化,从而逐步实现。与此同时,在实现目标的时候也要注意方法,分清本末然后循序渐进。

由平天下必先治理国家到致知必先格物,竟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作者给那些尚在启蒙以及胸怀大志的人提供了一条“有理有据”的成功之路,按照这样的道路行事,即使最终不能成功,但是人们的道德、素质都将得到极大的提升,统治管理者也将遇到更小的阻碍,无怪古今众多学者对它如此推崇。不仅仅满足了统治阶级的统治需要,使得社会更加稳定,更让学术界在其中找到了灵感,完善了孔子的学说思想。“治国平天下”,其中强调的尊敬长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亲民如子、谨言慎行、以民为本等等,无论是对领导者还是普通群众在今时今日仍然是我们所推崇的美好品德。

读《大学》最让人感受深刻的是做人要正心,正心就是保持内心的中正,就是谨守天性中的良知,不被个人的好恶所左右,不受个人感情、自私的欲望所支配,就是把握好自己的情志、心态,以保持美好的心灵,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因为愤怒、恐惧、偏好、忧虑,心思不能端正而使自己不能达到一个理想的境界,也就是不心正的原由。

而《中庸》则强调“诚”,认为“诚”是现实中庸之道的关键。本人认为中庸比较适合个人修身所借鉴,像大知,大德,素隐,素位,行远,诚明等章节以及后面跟的实例,都特别具有现实意义。

对于“中庸”的理解,以前只知道一些皮毛而已,当自己去真正阅读时才知道其内容之多。儒家思想中的最高思想境界是中庸,这里的“中庸”有包容和利用的意思。就是对于一切的客观存在都予以包容,并合理使用,在具体事件,无论其性质如何,其中都深含着一定的必然意义,都应予接受。而在具体的运作中应作出恰当的选择,把握适度。就是说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作出适宜的行为。中庸说起来简单,可是当我们在生活中能够做到太难了。因为做到中庸就要做到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在两端中寻求契合点,在动静变化中做到恰到好处,这对于现实中的我们的确是很难的事情。

这里儒家所说的中庸并非是我们所想的“庸庸无为、窝囊终老”之意。中庸是一种不激进过分也不怯懦保守的道,讲求凡事行之皆有“诚意”,根本必为“正心”,绝不极端,亦是一种修身之道。《中庸》开篇释义了“性”“道”“教”,其中“道”是不可以片刻不遵守的,如果不遵守了,就不能称之为道,例举了君子在无人之处独处之时也要十分谨慎,这种观点与《大学》中的修身之道极其相像。而其后述说的“中和”则是一种不悲不喜或者悲喜之间符合自然常理、不违法度的状态。只要达到这种状态天地万物的运转,人类社会的演替就“和谐”了。万事合乎礼法,万民安于法度,万载传承盛世。其中回归天道,去除外界私欲从而使天性充实起来。我认为,这种思想教化比之《大学》中单纯为了统治阶级而“发明”的思想更具促进人类发展的意义,其中诸多思考更多出于百姓的角度考虑,而非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感觉。

读《大学中庸》,文中字字珠玑,包罗万象,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可谓是与古人对话,与文化同行,真正体会到了古典文化的经典和博大精深。

《中庸》读后感悟 篇6

中庸第一个含义和要求是:天地万物包括人以及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然而中庸所要求、所追求的是合二而一,也就是说在处理矛盾的、多样性的、丰富多彩的人、物、事上,要求并追求一个和字,也就是要互学、互补、互惠、互利、互爱、互敬、双赢、共存、共进直到求得能够良性互动以至长久可持续。这是中华民族中庸精神博大精深切实可行之处的表现之一,更是被一国两制、计划与市场经济、国共合作、中美关系、中俄关系已经展示的成功范例所证明了的。

中庸第二个含义和要求是:合二而一并要和而有度,也就是说在处理矛盾的、多样性的、丰富多彩的人、物、事上,所要求的、所追求的和要把握、达到的是一个度字。

中庸的第三个含义和要求是:讲求实际,从实际中来到实际中去,丝毫不脱离实际。庸字者用也,而且是大用,即无不用。

中庸乃中国人的为人之道,喜欢中庸并且不是意味着喜欢两边讨好的人,而是喜欢这样的处理问题的方式罢了。

《中庸》读后感悟 篇7

生吞活剥的读完了《四书》中的前两册《大学》和《中庸》,整理如下:

1、《大学》是摘要,《中庸》是条目简介,而《论语》则是细则正文。三者一脉相承,都体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论,哲学理论的说法则颇为勉强;

2、《大学》,大人之学,帝王(统治者)的学问;

3、《大学》中含三纲领、八条目、及格物致知到平天下之逻辑,其核心为“修身”;

4、《中庸》中主要包含两个概念,中庸和至诚;

5、中庸,可以理解为“客观”,即不偏不倚;

6、至诚,可以理解为“坚定不移”,有此天下事无不成;

7、后世宋儒所注释的《四书》皆失原意,挂羊头为卖自己的狗肉而已;

两书共2万字有余,知道以上七条足矣。

通篇读完,另有一个心得:人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就是“大智”,所谓“大智”就是极大和极小的事无所不知,天道和人道均了然于胸,即知己也知人,淡淡然、挥洒自如、从容不迫、天下万物皆在我心……“大智”是通过学习能够得到的,终其一生从书本和实践中学习。儒家推崇的其他思想“仁”和“勇”等,皆是大智慧的一种表现。

《中庸》读后感悟 篇8

关于书名,师父在书中提到了《中庸》名字的三种层次的理解含义,第一种含义是用中。庸解释为用,就是庸的使用方法。第二种解释为不易。就是不变化,永恒的。也可以理解为绝对真理。第三种解释为平常。就是中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三种不同的理解会影响我们对《中庸》这本书的理解,不管是讲方法论,本体论还是平常修行,我们每个人看书都是有一定的目的性的。有的看书为了消遣,有的看书为了涨知识,有的看书为了看而看,有的看书为了实用,有的看书为了提升自己的内在品质这三种解释对我来讲,首先我觉得说得都对,其次我看《中庸》的目的是什么。这一点我是要弄明白的,如果我是因为《中庸》是儒家经典,四书之一,我必须得看。那这本书我会看得很吃力。以前看书兴趣是第一位的,现在看舒适实用是第一位。因为我意识到,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让我自己可以随意的去挥霍。我现在选择看书,就需要满足两种条件。第一个是要满足自己的灵魂需求,第二个是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这里讲的生活需求,就是可以改变我在现实生活当中的状况。那么我看《中庸》就一定要自己能用上为主。如果仅从这一点来看的话,《中庸》我的理解就是用中,就是中在生活当中的应用。

能指导我们生活的状态的,就是日用平常的一些东西,它不会脱离现实单独存在。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庸》就是日用,平常也未尝不可。中庸成书于2000多年前,2000多年前到现在依旧在日常当中存在的,也就是不易变化的。这三个方面完全可以穿起来看,对我而言是这样的。

启予四书里只有《中庸别讲》读过的次数最少,写的读后感的次数也是最少的。所以希望自己每天都会写一些读后感。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三观读后感(合集8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三观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