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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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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道:“如果每个人都患过几天聋盲症便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合上书页,我仿佛坠入了玫瑰园,深吸一口,肺腑弥香。这是简

伟伯斯特创作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茱迪自幼为孤,直至某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由于她出色的资助她进了大学。而她则只因偶然地瞥见被车灯拉长腿影的理事,亲昵地称其为“长腿叔叔”。自此,她的命运镶上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在大学里,她汲取知识,体验多姿。“长腿叔叔”的要求只是愿她努力成为一名作家并且写信汇报学校进展,于是,她拿起纸笔,开始了一次漫长而又丰富的书信之旅。书中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无不洋溢着茱迪无限的热情。在信中,她向唯一的亲人“长腿叔叔”倾诉烦恼,分享快乐。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将原在孤儿院的名字“杰瑞莎”改作“茱迪”。在第四十四封信中,她又向“长腿叔叔”描述心中的理想:“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渴望去流浪,一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瞧,当你看到这段话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小姑娘热情的话语所打动。透过纸扉,我甚至可以看到茱迪兴高采烈、瞳中发光的模样。她渴望独立,甚至渴望去流浪。这让我想起中国作家三毛,也有着一颗同样追求流浪式洒脱生活的心脏。她们兴许是同路的旅行者罢,在她们视野的前方便是一片广袤无际的原野,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幸福的植物,在湛蓝的天宇下向她们微笑。而茱迪对于快乐的享受并非止于此。在第五十七封信里,她唱道:“快乐的奥秘便是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懊悔上,而是要充分享受充满乐趣的生活。我决定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在第七十五封信里,她说:“对孤儿院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读至此,我深深地陶醉在茱迪营造的温馨氛围之中了。她的文字在信笺上娓娓流出,散发着芬芳。虽然上帝并没有厚待她,可她并不气馁忧伤,而是心怀感激,做个顶快乐的人。

在末尾的第七十九封信里,她说:“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这个原本身心脆弱的孤女已从自卑愚昧成长得自信聪颖,并且被“长腿叔叔”培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八十四封信笺已连成一部壮大雄浑的心灵史诗,感人肺腑,尽放光芒。而故事的结尾,茱迪得知她一直倾慕爱恋的杰维少爷竟是自己最亲爱的“长腿叔叔”,最终两人获得了意料之中的动人爱情。这个故事至此圆满结束,却又发人深思。多数人从出生便被来自亲人的浓浓的爱包裹着,并且他们将这种与生俱来的幸福视为理所当然。但终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因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而可能仅仅在失去一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想要珍惜过去的美好。这时的我们又会怎样呢?是一蹶不振,还是能像茱迪那样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拥抱世界?学会感恩,哪怕拟作一次孤儿,用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即使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困、在生活中受挫,也不要停止行走的步伐。虽然我们可能无法达到佛教“普渡众生”的境界,却能像茱迪一样轻松地叫句“嗨,长腿叔叔!”然后秉持着感恩的美德生活。我想,书中的“长腿叔叔”也正是感恩的象征罢。的确,自己找的幸福,不同出身、不分贵贱。当内心盛满了它时,困难就会退缩,悲伤就会遁形。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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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范文


篇一:《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0字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篇二:《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0字

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直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情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

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曾经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曾经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非常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

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

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及时偿还而犯愁。这是不是不同呢?这就是不同。

相信童话,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梅子涵如是说。美丽的童话与美丽的心灵有关,它微笑着在善良的茱蒂身上绽放。善有善报,我一直任性地坚信着这句土不拉机的话。

好的书,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她能端庄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长腿叔叔》就是这样一本书。

篇三:《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0字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范文]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十篇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这几天我读了忧郁的星期三、第一封信、我喜欢大学、闹了大笑话。我最喜欢忧郁的星期三,我喜欢里面的桥诺莎他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珍惜机会,他是怎样珍惜机会呢?

长腿叔叔给他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他很珍惜。她的善良,好学终于有了好结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最近,我一直在读《长腿叔叔》。有时候是妈妈给我读,有时候是我自己读。我现在读了100多页了,还有一小半就快读完了。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她是一个梦想当作家的女孩。

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在长腿叔叔的资助下,她上了大学,她学习很努力,很优秀,你要向她学习!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这本书主要是茱蒂和长腿叔叔的故事,茱蒂是一个孤儿,有一个有钱人资助他上学,他偶然看见她的资助人被灯光拉长的影子,腿很长,所以茱蒂就把这个人一直叫长腿叔叔。她上学期间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信,也不嫌麻烦,她在信里写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但是长腿叔叔从来没给他回信过。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封信,很有意思。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长腿叔叔》这本书很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乔若莎从小都在孤儿院长大,有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学,她经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在不断的努力坚持,最后她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大作家。

读完这本故事书,我觉得茱迪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她积极努力,最终有了快乐的生活。我也要向她学习。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读着读着,书里的有趣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比如女孩茱蒂爱看书,每当黄昏时,他就在门上贴上“读书中”,然后再屋里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睡觉。

茱蒂是个爱幻想的孩子,他想让自己的生活像他的名字一样,甜甜蜜蜜;他也总是在想长腿叔叔的样子,并给他画了自画像。

他和所有女孩子都一样,喜欢漂亮的衣服。当她有了六套新衣服时,她无比兴奋。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我觉得乔若莎是一个天真乐观、积极向上的学生,虽然在孤儿院里,每天都受到女监事的责骂,可是乔若莎每天都非常乐观,在大学也是这样。要是我,我早就哭了。

而且乔若莎喜欢上学,这一点我要向她学习。而且乔若莎的作文水平非常高,她的作文还登过杂志,英语老师表扬过她很多次,我更要向她学习。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孤儿叫乔若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

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从来没见过面的叔叔写信。但是她总收不到回信,这使她感到很失望,直到有一天,乔若莎终于见到了“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13岁少女朱蒂生活在孤儿院的她非常讨厌星期一因为接待有钱的委员们来视察。有一位委员看到了朱蒂写的悔过书后,决定资助朱蒂进入高中学习。

有一次朱蒂想看看资助她的委员长什么样子,偶然间,朱蒂看到了资助她的委员的背影有着长长的腿,就开始称呼委员先生为“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

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

我觉得乔若莎的脾气也很好,朋友当选班长,乔若莎就为别人高兴,从来就不嫉妒别人。她还参加别人因为当选班长的派对,而且是带着一种为别人高兴、开心的心情参加的。

《长腿叔叔》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坚强、乐观、向上的乔若莎。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十篇]

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集锦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长恨歌读书笔记,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记忆中读过王安忆的长篇便只有一部〈长恨歌〉,在这本书里王安忆似乎再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一部甚至全部,起码透过那些世俗的眼睛,我能看到那些逝去年华中的颓废.流逝.纸醉金迷的上海,一切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人性的价值渐渐不显,并渐渐被物质所驾驭。

出生于上海西区的弄堂,王安忆对着弄堂的生活,总是有着几分亲近,但她又有一分近乎天生的敏锐和细致。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

故事的开始便花费大量篇幅铺垫这个主人公的出场上海的弄堂留言闺阁邬桥。而王琦瑶惊艳的出场也丝毫没有浪费了作者的笔墨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她是漂亮的但是漂亮的女子自古都摆脱不了坎坷的宿命。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摘抄:

1、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

2、他们这两个男女,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是为着长远的利益而隔开,其实不妨抓住眼前的欢爱。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一总是流逝,没什么干秋万载的一说。

3、是一点政治都没有,即便是勾心斗角,也是游戏式的,带着孩童气,是人生的娱乐。女人的诡计全是从爱出发,越是挚爱,越是诡计多端。那爱又都是恒爱,永远不变。女人还是那么不重要,给人轻松的心情,与生死沉浮无关,是人生的风景。

4、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5、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

6、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异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假如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异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出色彩句子摘要(太多,非凡是景物描写类,只摘一些人生类的句子):

1、其实说起来,外婆要比王琦瑶更懂做人的快活。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外婆则是个全部。外婆喜欢女人的美,那是什么样的花都比不上,有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不由想:她投胎真是投得好,投得个女人身。外婆还喜欢女人的清幽,不必像男人,闹轰轰地闯世界,闯得个刀枪相向,你死我活。男人肩上的担子太沉,又是家又是业,弄得不好,便是家破业败,真是钢丝绳上走路,又艰又险。女人是无事一身轻,随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便成了。外婆又喜欢女人的生儿育女,那苦和痛都是一时,身上掉下的血肉,却是心连心的亲,做男人的哪里会懂得?外婆望着王琦瑶,想这孩子还没享到女人的真正好处呢!这些真好处看上去平常,却从里及外,自始至终,有名有实,是真快活。也是要用平常心去领会的,可这孩子的平常心已经没了,是走了样的心,只能领会走了样的快活。

2、王琦瑶望着蒙了烟雾的外婆的脸,想她多么衰老,又生疏,想亲也亲不起来。她想“老”这东西真是可怕,逃也逃不了,逼着你来的。走在九曲十八绕的水道中,她万念俱灰里只有这一个“老”字刺激着她。这天是老,水是老,石头上的绿苔也是年纪,昆山籍的船老大看不出年纪,是时间的化石。她的心掉在了时间的深渊里,无底地坠落,没有可以攀附的地方。外婆的手炉是陈年八古,外婆鞋上的花样是陈年八古,外婆喝的是陈年的善酿,茶叶蛋豆腐干都是百年老汤熬出来的。这船是行千里路,那车是走万里道,都是时间垒起的铜墙铁壁,打也打不破的。水鸟唱的是几百年一个调,地里是几百度的春种秋收。什么叫地老天荒?这就是。它是叫人从心底里起畏的,没几个人能顶得住。它叫人想起萤火虫一类的短命鬼,一霎即灭的。这是以百年为计数单位,人是论代的,鱼撒籽一样弥漫开来。乘在这船上,人就更成了过客,终其一生也是暂时

3、王琦瑶缓缓地劝慰说:其实再怎么样,也还是结发夫妻最恩深义长。严家师母笑了,点着头道:是啊,有恩有义是不错,可你知道恩和义是什么吗?恩和义就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你说你要哪样?王琦瑶不得不承认她的话有几分道理,并且惊奇养尊处优的严家师母竟也有着不失惨痛的人生经验。

4、给时间做个漏真是对得没法再对,时间真是不漏也漏,转眼间不走也要走。

5、这世界的整块砖和整块石头,全是叫这些细碎的填充物给砌牢的。可别小看这些细碎的小东西,它们哪怕是这世界上的灰尘,太阳一出来,也是有歌有舞的。

6、康明逊知道,王琦瑶再漂亮,再迎合他的旧情,再拾回他遗落的心,到头来,终究是个泡影。他有多少沉醉,就有多少清醒。有些事是绝对不行的,不行就是不行,可他又舍不得放下,是想在这“行”里走到头,然后收场。难度在于要在“行”里拓开疆场,多走几步,他能做些什么呢?王琦瑶是比他二妈聪敏一百倍,也坚定一百倍,使他处处碰到难题。可王琦瑶的聪敏和坚定却更激起他的怜惜,他深知聪敏和坚定全来自孤立无援的处境,是自我的保护和争取,其实是更绝望的。康明逊自己不会承认,他同弱者有一种息息相通,这最表现在他的善解上。那一种委曲求全,迂回战术,是他不懂都懂的。他和王琦瑶其实都是挤在犄角里求人生的人,都是有着周转不过来的苦处,本是可以携起手来,无奈利益是相背的,想帮忙也帮不上。

7、从此,他们不再去想将来的事,将来本就是渺茫了,再怎么架得住眼前这一点一滴的侵蚀,使那实的更实,空的更空。因是没有将来,他们反而更珍惜眼前,一分钟掰开八瓣过的,短昼当作长夜过,星转斗移就是一轮回。这真是长有长的好处,短有短的好处。长虽然尽情尽兴,倒难免挥霍浪费;短是局促了,却可去芜存精,以少胜多。他们也不再想夫妻名分的事,夫妻名分说到底是为了别人,他们却都是为自己。他们爱的是自己,怨的是自己,别人是插不进嘴去的。是真正的两个人的世界,小虽小了些,孤单是孤单了些,可却是自由。爱是自由,怨是自由,别人主宰不了。这也是大有大的好处,小有小的好处。大固然周转得开,但却难免掺进旁务和杂念,会产生假象,不如小来得纯和真。

8、上海屋檐下的日子,都有着仔细和专心的面目。倘若不是这样专心致志,将注重力集中在这些最具体最琐碎的细节上,也许就很难将日子过到底。这些日子其实都是不能从全局推敲的。所以,在这仔细的表面之下,是有着一股坚韧。这坚韧不是穿越急风骤雨的那一种,而是用来对付江南独有的梅雨季节。

9、当隐私被揭露,沉滓泛起地在空中飞扬,也是谣言蜂起的时刻。我们所听见的那些私情,一半是真,一半是假。我们虽是信疑参半,可也并不停止继续传播。乌烟瘴气笼罩了城市的街道里巷。这是由最碎的舌头嚼出来的传言,它们使隐私被揭露的同时失去了真面目,变了颜色,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所以你千万不要全信,可也不要不信,在那耸人听闻的危言之下,只有着那么一点实情。那一点实情其实很简单,也是人之常情的一种,就看你怎么去听。千奇百怪的人和事,一夜之间诞生于世,昨天还是平淡如水,今天则骇世惊俗。你只要去看路边的大字报,白纸黑字的写的都是;还有高楼顶上撒下的传单,五色纸黑油墨写的也是。你看这些,能把你看糊涂。这城市的心啊,已经歪曲得不成样了,眉眼也斜了,看什么,不像什么。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6】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文中多次出现的夹竹桃,是那种不极美极艳的花儿,却足够吸引人,它开的是满枝桠,可终究是结不出果的。这像极了王琦瑶,上海的弄堂女孩儿,不够艳丽和风情,却乖得足够惹来他人疼惜怜爱。而一直都活在春风拂面的三月、满目幻影的她,一辈子都未曾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幸福,就连死之前眼睑里的景象也还是四十年前的片场,这个给王制造梦的地方,带给她迷途和不幸的地方。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7】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8】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9】

这首诗是作者的名篇,作于元和元年(806)。全诗形象地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

诗的主题是“长恨”。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第一部分,叙述安史之乱前,玄宗如何好色、求色,终于得到了杨氏。而杨氏由于得宠,鸡犬升天。并反复渲染玄宗之纵欲,沉于酒色,不理朝政,因而酿成了“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安史之乱。这是悲剧的基础,也是“长恨”的内因。

“六军不发无奈何”起为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安史之乱起后,玄宗的仓皇出逃西蜀,引起了“六军”驻马要求除去祸国殃民的贵妃“宛转娥眉马前死”是悲剧的形成。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杨氏归阴后,造成玄宗寂寞悲伤和缠绵悱恻的相思。诗以酸恻动人的语调,描绘了玄宗这一“长恨”的心情,揪人心痛,催人泪下。

“临邛道士鸿都客”起为第三部分,写玄宗借道士帮助于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山中寻到了杨氏的踪影。在仙景中再现了杨氏“带雨梨花”的姿容,并以含情脉脉,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进一步渲染了“长恨”的主题。结局又以“天和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深化了主题,加重了“长恨”的分量。

全诗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千古名篇,常读常新。

令人丁毅、方超在《(长恨歌)评价管窥》一文中认为,此诗是白居易借对历史人物的咏叹,寄托自己的心情之作。文章说,诗人年轻时与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由于门第观念和风尚阻碍,没能正式结婚。分手时,诗人写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彼此甘心无后期”的沉痛诗句。文章指出,《长恨歌》作于作者婚前几个月,诗人为失去与湘灵相会之可能而痛苦。为此,丁、方二人认为,《长恨歌》并不是对历史的记录与评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

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正是诗人借前代帝妃的悲剧,抒发自己的痛苦与深情。

从“诗言志”,“诗传情”上说,丁、方二人之说不无道理。但就作品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和社会意义以及千百年来的影响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历史的记录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至于白氏自身有爱情悲剧的经历,无疑有助于他对李杨爱情悲剧的体察和分析,才使其诗写得肌理细腻,情真意切,赋予无穷的艺术魅力。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0】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少儿读物《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今天终于把《长腿叔叔》看完了。其实早就应该看完的,只是很舍不得把书翻完,很舍不得离开书中的人物,所以一点一点,一遍又遍我不停回味着。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如何去珍惜我们身边那些你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平凡而珍贵的东西。

偶然间,得到简。韦伯特的着作《长腿叔叔》,起初以为又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可看到封面上的那句洋溢着惊喜、温馨、怀旧、爱情,所有阳光感觉,尽在其中的话语,一下子,便把我吸引住了,心中有一种莫名地,迫切想走进书中世界的冲动。

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乔若莎。对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各科成绩优秀的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却正在为没钱上学而发愁。但这一切,被一个只留下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改变了。他愿意为乔若莎支付学费,就这样乔若莎成了一名幸运的大学生,开始了她美妙的大学生活,可是却从未见过帮助她,被她称为长腿叔叔的神秘人物,只是每个月都会寄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物。当乔若莎逐渐明白自己的回信不会有回音时,她心中那叛逆的种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她对长腿叔叔有了一些不以为然和抱怨。而当她邂逅了谈吐不凡、风度翩翩的杰维少爷,并渐渐地喜欢上了杰维少爷,陷入恋爱情感中的她,急切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于是她又一次想到了长腿叔叔。就乔若莎决定告白时,长腿叔叔的神秘面纱被揭开了,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尽管作者用了最简单的书信形式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书中每一句话,却很让人感动,透过简简单单的文字,我似乎能触摸到书中主角那颗敏感、真挚的心。茱蒂的幸运足以让许多女孩子羡慕,因为她遇到了她的长腿叔叔,如果没有长腿叔叔茱蒂肯定上不了大学。但仅仅依靠长腿叔叔的帮助,茱蒂就能上大学吗?在茱蒂幸运的背后,我看到的是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她对理想执着追求的毅力,我想这才是茱蒂最终能获得幸运之神眷顾的真正原因吧。

曾经我这样设想过,如果自己也如茱蒂般是个孤儿,会是什么样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自己实际上拥有很多珍贵而美好的东西。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抱怨,抱怨老妈的唠叨、抱怨老爸的严厉、抱怨作业永远做不完、抱怨朋友不理解自己、抱怨生活的乏味是啊!生活中,我们不都总是在忽略那些自己已经拥有的平凡但珍贵的东西,却不停地在留恋那些已经失去的或者得不到的东西,这或许就是人性共通的缺陷吧!但茱蒂对待生活的态度,却教会了我要懂得了感恩,施比受更幸福。要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精选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精选,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长恨歌读后感肖文红“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包养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

(读后感 )

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S,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长恨歌读后感“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小说。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因此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就应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正因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因此,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6】

这首诗是作者的名篇,作于元和元年(806)。全诗形象地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

诗的主题是“长恨”。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第一部分,叙述安史之乱前,玄宗如何好色、求色,终于得到了杨氏。而杨氏由于得宠,鸡犬升天。并反复渲染玄宗之纵欲,沉于酒色,不理朝政,因而酿成了“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安史之乱。这是悲剧的基础,也是“长恨”的内因。

“六军不发无奈何”起为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安史之乱起后,玄宗的仓皇出逃西蜀,引起了“六军”驻马要求除去祸国殃民的贵妃“宛转娥眉马前死”是悲剧的形成。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杨氏归阴后,造成玄宗寂寞悲伤和缠绵悱恻的相思。诗以酸恻动人的语调,描绘了玄宗这一“长恨”的心情,揪人心痛,催人泪下。

“临邛道士鸿都客”起为第三部分,写玄宗借道士帮助于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山中寻到了杨氏的踪影。在仙景中再现了杨氏“带雨梨花”的姿容,并以含情脉脉,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进一步渲染了“长恨”的主题。结局又以“天和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深化了主题,加重了“长恨”的分量。

全诗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千古名篇,常读常新。

令人丁毅、方超在《(长恨歌)评价管窥》一文中认为,此诗是白居易借对历史人物的咏叹,寄托自己的心情之作。文章说,诗人年轻时与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由于门第观念和风尚阻碍,没能正式结婚。分手时,诗人写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彼此甘心无后期”的沉痛诗句。文章指出,《长恨歌》作于作者婚前几个月,诗人为失去与湘灵相会之可能而痛苦。为此,丁、方二人认为,《长恨歌》并不是对历史的记录与评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

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正是诗人借前代帝妃的悲剧,抒发自己的痛苦与深情。

从“诗言志”,“诗传情”上说,丁、方二人之说不无道理。但就作品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和社会意义以及千百年来的影响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历史的记录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至于白氏自身有爱情悲剧的经历,无疑有助于他对李杨爱情悲剧的体察和分析,才使其诗写得肌理细腻,情真意切,赋予无穷的艺术魅力。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7】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8】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9】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0】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参考]《长腿叔叔》读书笔记(模板10篇)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参考]《长腿叔叔》读书笔记(模板10篇)”,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长腿叔叔》这个书名乍一听来像是儿童读物,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对它有了彻底的认识。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先简单叙述一下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平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6】

我最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小说,觉得这本书写得真好。看完了很受启发。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蒂,幸运地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她上大学期间经常寄信给这位神秘人一一长腿叔叔,告诉这位叔叔她在大学生活的事。叔叔也令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最后成为了她的亲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朱蒂非常的敬佩。朱蒂是一位孤儿,由小到大都很憧憬完满家庭的生活,她非常坚强,认真求学,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自力更生,不依靠别人,独立而能干。从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青少年应有的一切,坚强、有理想、爱家、能干。扪心自问,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理想,害怕自己不能实现,接受不了自己的懦弱。而她却是勇于追求,为理想去努力奋斗的。

朱蒂是孤儿,她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却有些同学不懂得亲情的可贵,不去孝顺父母,爱护弟兄姐妹,不会去感受家人的爱,同时也不懂付出自己的爱,与朱蒂相比,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些同学实在应该好好反省,如果你还不能体现这种宝贵的家庭温情,那么快快去看看《长腿叔叔》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7】

故事甜蜜的戛然而止了。

书里说女主热爱自由,却不希望被束缚,被掌控,在男主以杰维身份出现的时候,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女主身上,女主反对了。感情中尊重对方意愿还是很重要的,可能女主因为爱情愿意接受男主的安排,但是那个情节中的男主很不讨喜。

女主觉得自己之前的经历让她和世界格格不入,所以努力的去看书,去收获。我们不应该理所应当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别人就应该知道,就像书里说想象力会让人变得有同情心。同时,阅读旅行才真的给我们一个更大的世界。

文中女主看到一对夫妻婚后觉得不想结婚,结婚就是走下坡路。结婚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现在会想互相的珍惜和对感情的经营才是向上走的路,上坡路都会累一点啊。

羡慕女主的乐观,未拥有到拥有会觉得珍贵,会感谢一切,得到后想想失去才会珍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8】

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直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情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

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曾经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曾经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非常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

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

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及时偿还而犯愁。这是不是不同呢?这就是不同。

相信童话,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梅子涵如是说。美丽的童话与美丽的心灵有关,它微笑着在善良的茱蒂身上绽放。善有善报,我一直任性地坚信着这句土不拉机的话。

好的书,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她能端庄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长腿叔叔》就是这样一本书。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9】

《长腿叔叔》这本书被誉为最美好、最浪漫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茱蒂,茱蒂对孤儿院的生活十分讨厌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由于茱蒂自己写了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的一名匿名理事的资助,才上了大学,可是茱蒂从来没有见过这位理事,只是偶尔看见了理事瘦长的身影,所以茱蒂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就是让茱蒂每个月给这位素未谋面的理事写一封信,但并不回信。

于是茱蒂就用幽默风趣的笔调,开始写她心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杰维少爷时,她的“长腿叔叔”就成为了茱蒂的倾诉对象。茱蒂正要跟杰维少爷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出现了。

做人就像蜡烛一样,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我们急于成长,却又丢了自己。一路上得到的不一定会长久,路上失去的未必不会再拥有。重要的是,让心,让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在幸福中学会谦卑,微笑着去迎接美好。珍惜友谊的纯洁,别涂抹功利色彩;珍惜爱情的平等,别掺伴个人主义;珍惜快乐的生活,别夹杂忧郁征兆;珍惜生命的可贵,别忘记照顾自己。朋友,学会珍惜,学会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不要让她离你越来越远,到那个时候千万被后悔。

有时候付出多了反而会被看不起,不是谁都识得“珍惜”这两个字。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0】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平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平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精选《长腿叔叔》读书笔记900字4篇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的过程就是大量感触和思考涌现的过程,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以下“《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篇1

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直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情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

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曾经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曾经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非常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

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

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及时偿还而犯愁。这是不是不同呢?这就是不同。

相信童话,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梅子涵如是说。美丽的童话与美丽的心灵有关,它微笑着在善良的茱蒂身上绽放。善有善报,我一直任性地坚信着这句土不拉机的话。

好的书,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她能端庄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长腿叔叔》就是这样一本书。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篇2

《长腿叔叔》这本书被誉为最美好、最浪漫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茱蒂,茱蒂对孤儿院的生活十分讨厌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由于茱蒂自己写了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的一名匿名理事的资助,才上了大学,可是茱蒂从来没有见过这位理事,只是偶尔看见了理事瘦长的身影,所以茱蒂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就是让茱蒂每个月给这位素未谋面的理事写一封信,但并不回信。

于是茱蒂就用幽默风趣的笔调,开始写她心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杰维少爷时,她的“长腿叔叔”就成为了茱蒂的倾诉对象。茱蒂正要跟杰维少爷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出现了。

做人就像蜡烛一样,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我们急于成长,却又丢了自己。一路上得到的不一定会长久,路上失去的未必不会再拥有。重要的是,让心,让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在幸福中学会谦卑,微笑着去迎接美好。珍惜友谊的纯洁,别涂抹功利色彩;珍惜爱情的平等,别掺伴个人主义;珍惜快乐的生活,别夹杂忧郁征兆;珍惜生命的可贵,别忘记照顾自己。朋友,学会珍惜,学会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不要让她离你越来越远,到那个时候千万被后悔。

有时候付出多了反而会被看不起,不是谁都识得“珍惜”这两个字。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篇3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平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平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篇4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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