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3《妈妈我是你的眼》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任何生命都是有感情的”,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后,我更加坚信这句话。
《我的妈妈是精灵》是关于一个小女孩——陈淼淼的故事。陈淼淼知道了妈妈是精灵,和她的朋友奋力挽救她的家庭,阻止爸爸妈妈离婚;同时讲述了她备战小升初的故事。
妈妈是一个精灵,她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尽管她原来的生活是那样冰冷,但是妈妈依然很爱她。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一个冰冷的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冰冷的,包括人的心,可是精灵妈妈还是涌动着满腔的热血,来呵护着自己的孩子。
不知怎的,我想到了狼。狼是冷血动物,可是在危难关头,狼妈妈会不惜生命去救自己的孩子。人们常称没心没肺的人叫“白眼狼”,其实狼是很有人情味的,这说明了什么呢?
任何生命都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善待生命!
精灵,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字眼。它是电视里不可缺少的主角。它生活在幻想中,活在那个有灰姑娘的世界里。你们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你遇见精灵,是感到害怕还是兴奋;还是会哈哈大笑或躲进被窝呢?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朴实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陈淼淼,她有个精灵妈妈。因一次失误,不小心把妈妈的可乐杯里倒上了一小口黄酒,精灵妈妈现出了真身。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好像风一吹就能把她带走。之后,陈淼淼非常怕她的妈妈,但久而久之,并发现妈妈不会害她。爸爸醒来时,妈妈告诉他:“我并不会害人更不会害你们的。”还告诉淼淼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突然爸爸说要离婚。“为什么”?淼淼说。因为我和你妈妈在你出生的.时候就有一个协议,到了你知道妈妈是精灵的真相那一天,我们就会离婚。自从爸爸说出要离婚那一次之后,我们三个没说一句话。淼淼也没去上学。王老师打了电话过来,把爸爸训斥了一顿。还有一个月淼淼就要期末考了。可淼淼的成绩又不稳定,想给淼淼找家庭老师给她补课,因为别人的爸爸妈妈都为自己的孩子找了家庭老师。可万万想不到的是,淼淼有自己的精灵妈妈陪考。淼淼便顺利过了期末考试。之后,精灵妈妈在人间得到的爱越来越少,所以她必须喝全世界最冰的血,而那就是小青蛙的血。小青蛙可是陈淼淼最喜欢的小动物啊!有一次被淼淼看见了。淼淼就害怕,爸爸还是提出离婚,这次淼淼没有反对。所以她们去办了离婚手续,把孩子判给了爸爸,之后又过了一个欢快的晚上,然后才送走了妈妈。妈妈也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里去了。
这本小说虽然是科幻小说,但父母对孩子的爱使我万分感动。说到感动,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对我的爱,对我的好。可我却视而不见,甚至觉得这是应该的,从不懂得珍惜。现在我懂了。妈妈,谢谢你对我的爱!
读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一双严肃的眼、一张和蔼的脸,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她在一间小屋的八仙椅上,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是多么伟大,还有什么感情比母爱更深沉、更真挚的呢?
丰子恺从母亲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慈爱和严肃的光辉。母亲赋予我们无限的爱,而她却不求回报,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对母亲表示不满、向她抱怨呢?我认为母亲就是一座巍峨的山,为我们遮挡风雨,而她的爱,就是山上那潺潺的泉水,源源不断、清澈甘甜,滋润着我们。我们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尽力让她不受苦,不受累。
母亲无时不刻地为我们着想着:当母亲上好晚班,到家后夜已深,她不会自己先休息,绝不会,而是会轻轻地跑来我的房间,看看躺在床上的我睡得好吗、有没有踢被子;当母亲休息的时候,她会放弃自己的空闲时间,极其耐心地为我辅导功课,不厌其烦;当朋友送她一些进口的小零食,比如巧克力之类的时候,她都会留下给我吃……一位母亲,她愿意为你去做一切事情,那是因为她爱你。这种爱,发自内心、不由自主,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你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母亲总是将你放在第一位,优于自己。因此,不论何时何处,我们都要珍惜母爱,爱母亲,回报她们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母爱是一片天,保护着我们,但天空终会灰暗,我们在长大后也要像母亲保护我们一样,保护她们。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这是一本很温暖但很悲伤的书。书中的主人公陈淼淼原是个幸福的孩子,有着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母亲和强壮又和蔼的父亲,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可由于陈淼淼的恶作剧——将妈妈的可乐换成了爸爸的酒之后,家里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揭开了一个惊天大秘密:“我”的妈妈是精灵!
刚开始,陈淼淼还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精灵。有一次发现她妈妈喝了酒后身体就变成了蓝色,陈淼淼害怕妈妈是吸血鬼,所以有点讨厌妈妈。
因为精灵是喝冷血动物的血,才能保持人形。那次陈淼淼上厕所时看到她妈妈在半夜喝青蛙的血,青蛙是陈淼淼喜欢的动物,于是陈淼淼更讨厌妈妈了。陈爸爸害怕这样下去对陈淼淼不好,便提出离婚。
妈妈虽然很喜欢爸爸和淼淼,但她最终得回到精灵世界,所以决定离开人间。淼淼有点儿舍不得妈妈,但又没办法。她的妈妈化作一道蓝光,消失在人间,淼淼居然没有哭。如果我是陈淼淼,一定会很爱妈妈,珍惜一切,即使她是一个精灵。我相信,爱是永远不会消逝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我的妈妈是精灵》的书,书中的情节很感人,许多处都令我潸然泪下,难以忘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自己的妈妈是个精灵,但她对妈妈的爱胜过了害怕。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可爸爸又因妈妈是精灵提出离婚,淼淼在李雨辰的帮助下用尽了一切办法好不容易阻止爸爸离婚,却又发现妈妈依靠青蛙血来维持人形,最终还是伤心地让妈妈回到了精灵世界。
这个世界充满了爱,有爱才会有这么多充满爱的故事。陈淼淼的妈妈因为爱才会来到人间,才会喜欢上淼淼的爸爸,最后忍痛离开了家人,为了让他们过得更好:淼淼的爸爸在知道淼淼的妈妈是精灵的情况下,跟他做医生的信仰是完全相悖的,可他依然去保护她,呵护她,这是一种爱;淼淼在知道自己的妈妈食用小青蛙的血后,还是忍着离别的伤痛支持自己的妈妈回到了精灵的世界,这更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虽然痛失了母爱,但她却得到了成长,变得更加坚强了。令我感受到了温暖与正义的力量。
李雨辰是陈淼淼最好的朋友,她从小就失去了妈妈,十分渴望得到母爱。母爱对于所有孩子都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母爱的孩子一般都会变得十分脆弱,可李雨辰却不一样,她十分坚强,有很强大的自尊心,每次伤心想哭的时候她都强忍着不让一滴泪水滴下来,也许正是因为失去了母爱她才会变得如此成熟吧。她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一听到陈淼淼父母要离婚,便帮淼淼装坏,夜不归宿等,不让她的父母分开,因为她不想淼淼也变成没有妈妈的孩子。
我本来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精灵的,但是我看了这本书后宁愿相信有精灵,因为我从这本书中的精灵看出了它们也像人一样,充满了温暖和爱。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也许这就是我心中最大的感受了吧!
今天,我读了世界著名作家老舍写的一篇文章——《我的母亲》。
读完之后我最深的一个感受就是文中的母亲和我的母亲太像了,这篇文章简直就是为我的妈妈写的。
《我的母亲》一文“我”在一岁半的时候,“克”死了父亲,给家庭带来了不幸,但母亲仍是一如既往的操持着整个家,为了一家的衣食,母亲给人家洗衣缝补……这几段的描写,我看到了文中母亲的辛苦,更体会到了文中母亲照顾一大家子的艰难与不容易。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到了我那任劳任怨,从无怨言的妈妈。我的妈妈不富有,但却很善良;脾气不好,但却很爱她的孩子。
记得有一次,放学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并且还停电了,我就这样自己打着伞,摸黑往前走。走到了小区门口,看见一个身材臃肿的人打着个伞,焦急的在那等着自己的孩子,我走进一看,原来是我的妈妈,妈妈告诉我说,小区也停电了,害怕楼梯黑,我看不见,所以专门在这等着我,听到这,眼眶立马湿润了……
“当我在小学毕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饮食,……。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子有出息,不辞辛劳。
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为了我们能有出息,将我们送入了万人瞩目的东康。为了交学费,他们拼命的工作……
文章的最后几段,作者运用的词语,反复重复,写出作者生怕老母亲有任何闪失。表达了作者对老母亲的感情深厚,以及不愿接受这个不好的消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亲吧!好好爱自己的父母吧!让生命不留遗憾!
《我的母亲》是老舍为纪念母亲而写,是一篇叫人啼泪的之情之作,是其最为优秀的散文代表之一,作品发表于1943年4月《半月文萃》第1卷第9、10期合刊。老舍自幼丧父,由母亲独自哺育,和母亲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1942年夏季,老母亲在北平病逝了。当时,老舍正孤身一人在重庆从事抗战文艺创作和组织的工作。家人因为担心加重他的痛苦,没有把母亲病逝的消息立即告诉他。直至在来年母亲的寿日前,老舍才得到母亲己去世一年的消息。于是,他以一个失去亲爱的母亲的儿子的心,告诉自己太痛苦了。
我们现在都有母亲的爱护和保护,不像以前那样,儿子都到边疆打仗了,都得不到母亲的爱护,现在和平了,有一些孤儿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我多么的希望他们能够找回自己的父母,让我们全世界的孩子都可以得到关爱和保护。老舍先生凭着母亲真挚的爱,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述了母亲家长里短的一生。他不吝笔墨细微地描写,突出表现了母亲勤劳、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优良品德和伟大无私的母亲,以及母亲的人格力量对他的性格和优良品德的形式产生的深刻影响。最后文章以“心痛!心痛!”结束,以读者落泪!落泪!
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此时可以写篇读书心得,叙述下这本书最戳到自己的情节,和从中领悟到的一些感想,有请阅读“《妈妈我是你的眼》的读书笔记”相关内容,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最近,我学习了《怀念母亲》这一篇课文,心潮起伏,心中颇有感触。
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讲述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都怀有同样的怀念和不变的情怀,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生母亲永久的悔恨和对祖国母亲不变得爱意。
这篇课文让我感慨万千,心中有说不完的话。作者6岁离开了自己的生母,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迷糊,直到他上大学二年级,母亲弃养,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得到过最无私的母爱,没有得到一点安抚和温暖,他反而怪罪自己没有尽孝而在心中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我顿时肃然起敬,热泪盈眶,如今我们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可,能有几个人对母亲说了“我爱你”,我接着往下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的悔恨之情。读着读着我深感疑惑,作者又为何将祖国视为母亲,带着疑问,我继续品读。
作者身在异国他乡,心中还时时刻刻都牵挂祖国,是有一颗多么赤热的爱国心!远居海外他本应该过上安定的日子,可他却在学业卓有成效后又来报效祖国!多么令人敬佩。看完课文,我更是受益匪浅:世界上最真实最真切的感情是母爱,最难忘怀的是思母之情。作者怀念的是深沉的母爱,而思念之情和赤子之心又总在作者心中激荡。我们体会着作者远离故土、独居海外的思乡之情,我们也感受着作者失去母亲后的痛惜和悔意,两种浓浓的真情汇聚在一起,深深打动着我。
我们也要做作者一样有孝心的人,多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多对父母说我爱你,哪怕是芝麻大的小事,也会让父母开心,所以要抓紧人生中的一分一秒,别爱的太晚。然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像作者一样爱国的志士,正是他们用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为我们带来和平:宁死不屈的黄继光,百折不挠的狼牙山五壮士,壮烈牺牲的邱少云……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传奇,他与作者一样有火热的爱国情怀,例如,狼牙山五壮士,他们为了大家的安危,舍小家为大家,浑然不顾自己的危险,移群众,舍己为人,为群众架起了一座跨越死亡的生命桥,这种精神令人赞叹不已。这不正是“作者”吗?
《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学习作者,共同怀着一颗孝心和一份火热的爱国情怀。去孝敬父母,去报效祖国!
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妈妈走了》这本书。读过之后,自己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为乌娜兄妹永远失去妈妈而伤心,另一方面又为他们能够坚强面对现实,振作精神而高兴。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快乐阳光之家,乌娜一家人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妈妈突然生病了,而且病情越来越重,最后,妈妈病逝了。失去妈妈后,乌娜和大哥卡勒尔整日以泪洗面,可二哥保罗却很少哭泣。一天晚上,保罗对乌娜说:“别哭了,乌娜,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终日哭泣,以泪洗面实在是太傻了。妈妈离开了我们,我们大家都很悲伤,可也不能总是这样下去呀。妈妈去了天堂,她是一个先行者,不管愿意不愿意,人们早晚都得走这条路,因此,我们不能用无尽的哭泣,来折磨逝者和生者的心灵。你还要长大,还要学习很多东西。日后见到妈妈问你这些年来都干了些什么呀你能说这些年我只哭来着吗那样妈妈该多生气啊!乌娜,坚强起来吧!”乌娜听了二哥保罗的话以后,再也没有哭过一回。
读了这本书,仔细品品保罗说过的话后,我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亲情和友情,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学会坚强面对。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互相帮助,战胜困难、击败挫折,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生活的主宰者。
读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一双严肃的眼、一张和蔼的脸,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她在一间小屋的八仙椅上,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是多么伟大,还有什么感情比母爱更深沉、更真挚的呢?
丰子恺从母亲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慈爱和严肃的光辉。母亲赋予我们无限的爱,而她却不求回报,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对母亲表示不满、向她抱怨呢?我认为母亲就是一座巍峨的山,为我们遮挡风雨,而她的爱,就是山上那潺潺的泉水,源源不断、清澈甘甜,滋润着我们。我们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尽力让她不受苦,不受累。
母亲无时不刻地为我们着想着:当母亲上好晚班,到家后夜已深,她不会自己先休息,绝不会,而是会轻轻地跑来我的房间,看看躺在床上的我睡得好吗、有没有踢被子;当母亲休息的时候,她会放弃自己的空闲时间,极其耐心地为我辅导功课,不厌其烦;当朋友送她一些进口的小零食,比如巧克力之类的时候,她都会留下给我吃……一位母亲,她愿意为你去做一切事情,那是因为她爱你。这种爱,发自内心、不由自主,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你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母亲总是将你放在第一位,优于自己。因此,不论何时何处,我们都要珍惜母爱,爱母亲,回报她们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母爱是一片天,保护着我们,但天空终会灰暗,我们在长大后也要像母亲保护我们一样,保护她们。
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给我们爱和关怀;在遇到疑难问题的时候,是母亲帮我们解决;从嗷嗷待哺到学会走路,都是母亲一手教的。母亲给予了我们太多太多,不是吗?如果没有了母亲就等于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小时候和母亲在草地玩耍的画面,都将成为永久的回忆。母亲为了自我的孩子,能够牺牲一切抛弃一切,母亲也是孩子的良师益友。
以往读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一心求佛,佛祖告诉他:“你看见的第一个光脚为你开门的人将是你的圣人。”青年便挨家挨户的敲门,可令他大吃一惊的是,第一个赤脚为他开门的人竟是他的母亲!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可是我们往往看不到这种付出!
祖国母亲把自我的血液变成滚滚河水,把自我的肌肉变成一块块农田,把自我的眼睛变成了郁郁葱葱的树木。而人们呢?却在肆无忌惮的乱砍乱伐,把污水排入清澈的河水中。祖国母亲为人类付出了一切,可是人们有为他做过什么呢?
等人们失去一件东西时才后悔莫及,但拥有他的时候却不珍惜,祖国母亲和亲生母亲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也要知恩图报才行!
动物等父母老了也会照顾他们,更何况是我们人呢?我们要感恩生我的母亲和祖国母亲,用行动来回报他们!
最近我买了一本书叫《妈妈不是我的佣人》,看了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书中讲述了一个上五年级的首尔小男孩阿章,因为妈妈怀孕了,爸爸又在首尔工作,他暂时转学住到乡下舅舅家。
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妈妈的照顾,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带了,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讥笑。面对生活也不会自理的阿章,表妹批评他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妈妈帮他准备的学习用品,利用他睡觉或去上学的空闲时间把房间整理干净。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阿章从一个懒散、怯弱、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开始不断地反醒。我想起:在学校打开书包时,发现书本没带,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妈妈总能及时送到。老师点名收作业时,我经常在书包里乱翻一通才能找到。在学习上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也是消极对待。因为我做事总是丢三落四,没少让妈妈操心。
我决定要向阿章学习,改变自己,让妈妈少操一点心。于是,我开始独立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洗碗、拖地、整理自己房间、等等。学习上,我也在努力。暑期,我每天做一篇阅读理解,来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平时也看一些课外书,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尽管我对写作文很头疼,但在妈妈的鼓励下,坚持着。一开始,很多事情我笨手笨脚的,总是出错,但慢慢地我越做越好,经常得到爸爸妈妈的表扬。妈妈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现在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父母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就越成功”。所以我推荐同学们读一读这本书,让我们和阿章一样在阵痛中自我历练,成长为坚强的人。
今天,我读了世界著名作家老舍写的一篇文章——《我的母亲》。
读完之后我最深的一个感受就是文中的母亲和我的母亲太像了,这篇文章简直就是为我的妈妈写的。
《我的母亲》一文“我”在一岁半的时候,“克”死了父亲,给家庭带来了不幸,但母亲仍是一如既往的操持着整个家,为了一家的衣食,母亲给人家洗衣缝补……这几段的描写,我看到了文中母亲的辛苦,更体会到了文中母亲照顾一大家子的艰难与不容易。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到了我那任劳任怨,从无怨言的妈妈。我的妈妈不富有,但却很善良;脾气不好,但却很爱她的孩子。
记得有一次,放学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并且还停电了,我就这样自己打着伞,摸黑往前走。走到了小区门口,看见一个身材臃肿的人打着个伞,焦急的在那等着自己的孩子,我走进一看,原来是我的妈妈,妈妈告诉我说,小区也停电了,害怕楼梯黑,我看不见,所以专门在这等着我,听到这,眼眶立马湿润了……
“当我在小学毕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饮食,……。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子有出息,不辞辛劳。
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为了我们能有出息,将我们送入了万人瞩目的东康。为了交学费,他们拼命的工作……
文章的最后几段,作者运用的词语,反复重复,写出作者生怕老母亲有任何闪失。表达了作者对老母亲的感情深厚,以及不愿接受这个不好的消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亲吧!好好爱自己的父母吧!让生命不留遗憾!
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读后感的内涵呢?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编辑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无常读书笔记”相关内容,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一次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在死去的儿子旁哭得十分悲伤,便决定让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自己却被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板,这些原本都是虚幻之中的人物与事情,竟让人悲凉的心被慰藉。
无常让我觉得世事无常,前一秒还是欢离,而后一秒却又变成了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公正,“公仆”想着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伪善的小鬼借着“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地披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力驱使私欲的完成。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地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了当时鲁迅先生悲凉的心些许安慰,文章也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虚假的世界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文中对黑暗的讽刺写出了鲁迅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与失望。鲁迅先生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从侧面写出了世人庸俗的一面,在文章的末尾也写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的“鬼神之事”的鄙夷与不屑一顾。
鲁迅先生不仅仅只是一个作家,他也是一个战士,与旧时黑暗,封建的社会战斗的战士,正如毛主席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总分为五章,每一章里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那么多的动植物,树叶为什么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地震、沙尘暴、海啸、洪水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沙漠在慢慢变大等等。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想知道大自然的更多奥秘,那就要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的砍伐、烟雾的排放;却能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等简单的事,还能提醒身边的人们保护大自然。
让我们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呵护,保护大自然。因为它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离不开的家。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红岩读书笔记,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能看见外面绿树的飘窗,一个大且柔软的抱枕,一杯咖啡或是清茶,时下很多人觉得看书需要环境的熏陶,殊不知真正看书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个东西。”刘培亮这么说是有缘由的。1962年出生的刘培亮在上小学时,几乎是课外读物的“绝缘体”。“那时我们也就是在课本上才知道有小说这么个东西,但它究竟是什么样的谁也不知道,不夸张地说就连老师手里都没有。”正是因为时代的匮乏,让刘培亮对意外收获的《红岩》倍加珍惜。
“那时,知识青年还在下乡,山路弯弯,冬天雪大路滑,拉着知识青年下乡的车,走到我家房后侧翻了,很多东西包括一些生活用品散落一地,老乡们都帮着捡,我就是那时候见到的那本《红岩》。”作为谢礼,这本书的主人将书送给了捡到书的刘培亮。“我记得那本《红岩》背面都没有封皮了,我就找了家里当时最好的纸给包了一个书皮。”刘培亮告诉记者,当时这本书对于他这样的村娃子来说那绝对就是“心肝宝贝”。
第一次看小说更是谈不上什么情调,兴奋时也猫在被窝里看。
“大家都知道《红岩》这本书并不薄,因为白天看上了瘾,夜里也无法安然入睡,翻来覆去心里痒痒,为了不让母亲发现,我就在被窝里用手电照着看,看到凌晨,还是被母亲发现了……”即便是这样,刘培亮仍认为那一晚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时至今日,历经了几次周转,虽然原来的那本《红岩》已经找不到了,但刘培亮仍然难以割舍那份情怀,又再次买了一本当初那个版本的《红岩》,闲来无事时便会翻看。
永久的历史永恒地怀念读《红岩魂》有感
又到国庆节,我又翻出了我深深喜欢的书《红岩魂》,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红岩英烈
我敬佩的红岩英烈真的有很多,杨虎城、叶挺、陈然杨虎城将军是一位名垂青史的伟大功臣,他没有牺牲在抗日疆场上,却倒在了国民党特务的集中营里,他的凛然正气与日月同辉,让我牢牢地记住他。叶挺将军在千古奇冤的皖南事变中被蒋介石无理扣押,面对蒋介石的重重威逼利诱,他严辞拒绝,完全体现了宁可在烈火与热血中永生的将军风度。
二、英雄业绩
《挺进报》事件没有压得倒千千万万党员和民众的心,他们依然众志成城地对抗着国民党。在《挺进报》事件中许多英勇爱国的战士们、共产党员们都英勇的牺牲了,令我十分的悲伤。1948年12月15日,浓雾笼罩山城,一个悲痛的消息传到难友们的耳中,龙光章惨死狱中,读着,读着,我不禁感到一阵阵揪心的疼痛。龙光章的牺牲引起了全狱难友的哄动,并强迫李磊答应了他们的四项条件,举行了史上旷古未有的狱中追悼会。当我读到《春节联欢会》这一章时,我也不禁为他们的爱国情怀和正义精神而深深感动,他们在春节还能想到自己的战友们,真是令人感叹。小萝卜头的勇敢和自强不息也令我肃然起敬。
三、黑牢里的梦幻
在多少个难忘的岁月里,在多少个艰苦的日子中,黑牢里的战士们写出了多少篇令人望而生敬的诗篇,蓝蒂裕的《示儿》愿你用秋天变为春天的精神,把祖国的荒沙,耕种成为美丽的园林寄托着多少对祖国、对人民、对儿女的期望呀!古承铄一个女子小学的杂役,虽然家境平寒,但凭他的努力,当上了《挺进报》的编辑,最后被国民党反动派集体杀害于重庆中美合作所松林坡。虽然他英勇的牺牲了,但他的《宣誓》却永远铭记在了我的心中,人们称他为人民的歌手。
红岩魂是中国革命烈士的象征,愿千千万万像我一样的中学生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这是一段永久的历史,也是我们心中一段永恒地怀念!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二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恨饮枪弹。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
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革命先烈在白色恐怖下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史实,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最感人的还是江姐的事迹。她的丈夫牺牲后,谢绝党组织照顾,坚定地表示:“到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后因叛徒出卖被捕,陷入渣滓洞集中营,当敌人用种种酷刑折磨她,要她交出组织关系时,她始终坚贞不屈、守口如瓶。她还组织狱中战友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坚持狱中斗争。
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他们这样无怨无悔的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房坐穿”、“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中华永太平”、“作茧自缚非夙愿,碧血丹青换中华……”啊!我想到了,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换来了新中国!一首首,一句句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科技的尖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
同学们,相信吧,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光照千秋!
《红岩》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一块文化瑰宝,是一本鼓励千万人的小说。
在这里有坚强的共产党员:许云峰江雪琴刘思扬成岗成瑶余新江毕子良双枪老太婆……
江姐是一名女共产党员,她让我知道,什么是坚强,在敌人的严刑烤打下,毫不害怕,没有半点背叛党的私心,并坚强的说出一句让人热血沸腾的话“竹签是用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许云峰在敌人用名利、金钱的诱惑下,毫不动摇在白公馆的地窖里,漆黑一团,忍着窒息的折磨,还用自己的手挖地道,为千万人的逃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小萝卜头宋振中,在走前不忘党的任务,虽然年龄小,却同样有着一颗火热的心,但为自己没有完成任务而难过。
在渣滓洞、白公馆中他们写着一句动人心弦的高亢的句子,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的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
太阳出来又落山,监狱永远的黑暗,守望的狱卒不分昼和夜,站在我窗前,高兴的监视,你监视………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每当我读到江姐受刑时,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深深的感到惭愧。平时一不小心跌一脚都哭的和梨花雨似的;同学一不小心踢了我一脚,我就来个兔子眼;在家里,姑姑逗着我玩,我却来个鬼哭狼嚎;在学习上总是偷工减料;爸爸一说,我就哭。从读了《红岩》,我懂得了一定要坚强,幸福的生活不之不易,是成千上万个战士用身躯换来的,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把握住未来的美好时光。
总会有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为我们前仆后继,今天的美好无疑是他们一滴一滴的鲜血凝成的。
静读《红岩》,读叶挺的诗荡气回肠,看甫志高的背叛令人咬牙切齿,然而最让人心疼且钦佩的是江姐眼神中的那一抹坚定。你看,她面对酷刑与死亡,眼中始终带着一丝淡定和从容。
她勇敢地挑起身上的重担——挑起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命运的转折的重任。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江姐用行动最好地诠释了这句诗。这位伟大的女性,用生命告诉所有人:生命的最高价值不是活着就好,而是要为这个民族,国家甚至这个世界付出一点,哪怕一点就好。忍受电刑、老虎凳、撬杠……但却依旧不松口,仍然强忍着,江姐坚定地告诉敌人:“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如此铿锵的话语出自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令人不免感叹,是什么让她能够这么成熟。尊严,人格,性命……都可以义无反顾地丢掉,但唯独对革命的忠诚江姐绝对不会放弃。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在最美的年纪将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了祖国,因为她知道祖国需要。29岁这一年她为满身伤痕的祖国牺牲。江姐带着她的革命信仰离开了,但这信仰却从未离开!
正是因为这民族信仰,中国站了起来,甚至站在世界的顶峰,大声宣告全世界:中国,将会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
这样虔诚地信仰着革命,这样无畏地献出生命,这样坚定地眼神一直闪在我的脑海中。她是不灭的领路人,正是千万个和江姐一样的人用生命谱写了中国革命事业的成功!
《红岩》是一部红色经典著作。作者是罗广斌和杨益言,罗广斌和杨益言是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是在50年代以充沛的热情写下了一系列纪实文学和革命回忆。
《红岩》主要讲了解放战争末的重庆。重庆地下党的工作人员为了配合工人运动,而被囚禁杀害,他们在监狱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历经了各种折磨。而他们忍受了各种煎熬,终于等到了解放。最后,虽然刘思扬等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了魔窟,伴随着解放军隆隆的枪炮声,去迎接黎明时灿烂的曙光。
在这部小说中,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明。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江雪琴江姐和许云峰老许。当江姐的丈夫被敌人杀害,斩首示众时,她强忍伤痛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去,这一幕充分表达了江姐的坚强和以大局为重;当竹签子钉入手指她也没有屈服,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她坚定的走上刑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共产党人的坚强。许云峰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共产党员。当书店有危险的时候他用他高度的政治敏感首先意识到了;当叛徒待来找他的时候他冷静地面对保护了同志的安全;当他在宴会上识破了敌人的阴谋,轻松应对;当许云峰知道自己将要牺牲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惧怕从容地面对死亡,他临死前那铿锵有力誓言让我感到震撼,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与江姐同样的革命精神,只有共产党才有的革命精神!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声泪俱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革命前辈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幸福而作出的牺牲,让我知道了现在生活来的有多么的不容易,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更让我体会到了共产党员坚定的革命精神!
早就听说《红岩》一书值得一看,今年我看了《红岩》后,感觉的确受到教育。《红岩》虽说是长篇小说,却写出了当时——自抗日战争后到解放之前一些真实的事情。从地下党党员重庆密秘“工作”到不久因叛徒而使地下党党员落入他们的魔窟;从特务严刑逼供,到以求和为借口释放刘思扬;从刘思扬再次被捕入狱到敌人提前大屠杀,无一不是透露出敌人阴险的嘴脸。
《红岩》里所写的都是些革命烈士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同时,也写出了他们反动派的野心。在狱中是我们无数的革命烈士和罪恶的敌人周旋。他们是伟大的,面对敌人、特务的软硬兼施就是咬紧紧牙关,不吐出半个出卖党的口供。当然在众多地下党党员中,也有出卖党、出卖自己以前并肩作战的战友;甫志高,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叛徒,他为了免受皮肉之苦,竟然投降了反动派,将自己认识的党员:许云锋、江姐——统统出卖。以至于到现在为止,甫志高这个名字一直被人们唾弃、瞧不起甚至是憎恨。在狱中,所有被关押的革命烈士仍然不忘地下党,地下党也不忘这些被关押的“子民”,派人混入特务队伍中,以便联系。所有的革命烈士,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密秘通道以及“小小通讯员”——“小萝卜头”宋振中传送消息。是啊!所有的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这种忘我服务于革命;忠实于党;憎恨于敌人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
虽然,他们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爱国、爱民、爱党的崇高的品质与世长存。我们的国旗、我们的红领巾都是用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它是我们的骄傲,是所有华人的骄傲。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我们哪里来的这金色的童年?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谁又来带领我们去创造美好的明天?烈士们,请安息吧!我们新一代的红领巾一定会好好学习,一定从父兄那里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五星红旗的指引下,在队旗下起步,在国旗、党旗下献身。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怀着悲痛的心情打开书,那一幕幕残酷、悲壮的情景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激起了我满腔的怒火。
这本书是《红岩》,它真实地记录了重庆解放前地下党人面对敌人时的不屈。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广斌和杨益言,他们都是渣滓词和中美合作所中的幸存者,为了表达对死去战友的怀念,也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段历史,他们用笔记录下了这段住事。
《红岩》的女主人公是江姐,面对徐飞鹏的暴刑,她坚贞不屈、不透露一点儿有关党的消息,她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颇有一副“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在去华容山的路上,她亲眼看见了丈夫的头颅被悬挂在城墙外示众,但她没有因此消沉下去,她强忍着心中的悲痛,接受党派给她的一个个任务,可终因叛发徒告密而被捕、被杀害。
还记得狱中那个脑袋大,身体小的小男孩吗?他从出生起就一直待在狱中,经常帮助大人秘密传递情报。他是可怜的,在几岁的时候便被枪杀,他是无辜的,只因杨虎城将军发动西安事变,他全家便被关了起来……
还有许许多多的革命烈士,他们视死如归,一心忠于党,忠于人民。他们为了换来幸福生话,一个个赴汤蹈火、用鲜血和生命换取了我们今天的美好。他们虽默默无闻,却值得世代炎黄子孙歌颂,虽无功绩.却值得每一个华夏儿女怀念。是那些革命前辈们将我们从深渊中带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一个充满期望的新世界,一个催人奋进的新征程。
“杀了夏明瀚,还有后来人。”正是革命者们坚定的信念促使他们前仆后谜,为了民族的解故事业而献身。
书被我合上了,可那一幕幕血腥的场景如放电影般在我脑海中闪过.让我害怕。
愿那些革命烈士们永安灵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妈妈我是你的眼的读书笔记通用,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读完《我的妈妈是精灵》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幻想的奇妙,《我的妈妈是精灵》同时,也令我感受甚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充满了童真与幻想,整本书以“我”的妈妈为线索,从而展开想象,以纯真的手笔描绘了“我”的一家的情况,还有“我”的一家的喜怒哀乐。
精灵,是一个人人羡慕的物种,它们拥有轻飘飘的身体,天蓝色的皮肤,还可以在蓝天之上自由翱翔,可以无忧无虑的在任何物体之间任意穿梭,也无需担心任何令人心烦的事情,在精灵的一生中,拥有的只有快乐,没有任何忧伤。
可惜精灵只是一个传说,只是一个个人们心中的幻想,并不是真实的物种,在这本书里,精灵只是作者的幻想。
《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本幻想与智慧结合的书籍,它让我们读者进入了对于人类无限的遐想,是一本充满想象的书。
“我”的一家原本是一个充满快乐的天堂,可是当“我”发现“我”的妈妈是精灵,而不是人类的时候,“我”的一家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爸爸坚持要跟精灵妈妈分开,虽然“我”很努力的想让爸爸妈妈复合,但还是没有用。
读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一双严肃的眼、一张和蔼的脸,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她在一间小屋的八仙椅上,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是多么伟大,还有什么感情比母爱更深沉、更真挚的呢?
丰子恺从母亲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慈爱和严肃的光辉。母亲赋予我们无限的爱,而她却不求回报,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对母亲表示不满、向她抱怨呢?我认为母亲就是一座巍峨的山,为我们遮挡风雨,而她的爱,就是山上那潺潺的泉水,源源不断、清澈甘甜,滋润着我们。我们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尽力让她不受苦,不受累。
母亲无时不刻地为我们着想着:当母亲上好晚班,到家后夜已深,她不会自己先休息,绝不会,而是会轻轻地跑来我的房间,看看躺在床上的我睡得好吗、有没有踢被子;当母亲休息的时候,她会放弃自己的空闲时间,极其耐心地为我辅导功课,不厌其烦;当朋友送她一些进口的小零食,比如巧克力之类的时候,她都会留下给我吃……一位母亲,她愿意为你去做一切事情,那是因为她爱你。这种爱,发自内心、不由自主,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你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母亲总是将你放在第一位,优于自己。因此,不论何时何处,我们都要珍惜母爱,爱母亲,回报她们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母爱是一片天,保护着我们,但天空终会灰暗,我们在长大后也要像母亲保护我们一样,保护她们。
“任何生命都是有感情的”,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后,我更加坚信这句话。
《我的妈妈是精灵》是关于一个小女孩——陈淼淼的故事。陈淼淼知道了妈妈是精灵,和她的朋友奋力挽救她的家庭,阻止爸爸妈妈离婚;同时讲述了她备战小升初的故事。
妈妈是一个精灵,她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尽管她原来的生活是那样冰冷,但是妈妈依然很爱她。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一个冰冷的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冰冷的,包括人的心,可是精灵妈妈还是涌动着满腔的热血,来呵护着自己的孩子。
不知怎的,我想到了狼。狼是冷血动物,可是在危难关头,狼妈妈会不惜生命去救自己的孩子。人们常称没心没肺的人叫“白眼狼”,其实狼是很有人情味的,这说明了什么呢?
任何生命都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善待生命!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我的妈妈是精灵》的书,书中的情节很感人,许多处都令我潸然泪下,难以忘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自己的妈妈是个精灵,但她对妈妈的爱胜过了害怕。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可爸爸又因妈妈是精灵提出离婚,淼淼在李雨辰的帮助下用尽了一切办法好不容易阻止爸爸离婚,却又发现妈妈依靠青蛙血来维持人形,最终还是伤心地让妈妈回到了精灵世界。
这个世界充满了爱,有爱才会有这么多充满爱的故事。陈淼淼的妈妈因为爱才会来到人间,才会喜欢上淼淼的爸爸,最后忍痛离开了家人,为了让他们过得更好:淼淼的爸爸在知道淼淼的妈妈是精灵的情况下,跟他做医生的信仰是完全相悖的,可他依然去保护她,呵护她,这是一种爱;淼淼在知道自己的妈妈食用小青蛙的血后,还是忍着离别的伤痛支持自己的妈妈回到了精灵的世界,这更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虽然痛失了母爱,但她却得到了成长,变得更加坚强了。令我感受到了温暖与正义的力量。
李雨辰是陈淼淼最好的朋友,她从小就失去了妈妈,十分渴望得到母爱。母爱对于所有孩子都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母爱的孩子一般都会变得十分脆弱,可李雨辰却不一样,她十分坚强,有很强大的自尊心,每次伤心想哭的时候她都强忍着不让一滴泪水滴下来,也许正是因为失去了母爱她才会变得如此成熟吧。她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一听到陈淼淼父母要离婚,便帮淼淼装坏,夜不归宿等,不让她的父母分开,因为她不想淼淼也变成没有妈妈的孩子。
我本来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精灵的,但是我看了这本书后宁愿相信有精灵,因为我从这本书中的精灵看出了它们也像人一样,充满了温暖和爱。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也许这就是我心中最大的感受了吧!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人世间真挚的爱。
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自己的妈妈是一个精灵,她非常难以接受,可她后来发现妈妈还是那样爱她,还给了自己很多帮助。可爸爸却因为妈妈是精灵提出了离婚,陈淼淼和好朋友想尽一切办法,想让他打消这个念头但最后他们还是离婚了,陈淼淼的妈妈踏上了回精灵世界的"路"不知不觉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才发现我的脸上全都是感动的泪水。
在这字里行间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陈淼淼的妈妈。她是一个精灵,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国度里自由生活,不会生气,不会吵架,也没有爱,每天像烟一样飞。可她却跑到我们人间,学习怎样爱上一个人,学习怎样做一个好妈妈,这都是因为精灵妈妈心中有爱。她可以为陈淼淼付出一切,为了她的学习可以去偷听老师讲课、为了陈淼淼有开心的童年可以一忍再忍这是一种伟大的母爱。精灵妈妈觉得人间的感情是胶水,把一个个人的心都紧紧地黏合在一起,所以她非常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去爱每一个人。说到底,还是一个"爱"字。
今日我们学习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来家奔丧的过程中,作者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之后,作者到国外去念书,他几乎每一天都会梦到自我的母亲和祖国母亲,这两个人一向陪伴了作者十一年。
我喜欢这几句:“我想到故乡,故乡的老朋友,心理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并不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我感受到了作者身在异国他乡,原先亲人,心中忧愁孤寂,因而感到凄凉,但远离家乡的日子,但有时想故国的亲朋好友,他们无处不在,心中多了一丝安慰,一丝甜蜜。我此刻还真是想家,想故国,想故国的朋友。我有时想得简直不能忍耐。感受到作者对祖国母亲,无法抑制的思之情。
经过这样描绘,我想到了自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一个吃苦的人,从小就苦,她为了我们奉献多少。有一次,在天高气爽的早晨,竟然下起了雨,一向下到了中午,妈妈来给我送伞的时候,我看见她,满身都是湿的,恐怕在给我送伞的时候弄得,可是事实不是这样貌的,是妈妈急着给我送伞的时候没有打伞给雨弄湿了。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她们能够为了自我的儿女甚至连性命都不要。我们没有理由不报答他们,恐怕天下的子女都报答不了的。
经过搜索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现“《论语》读书笔记”。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语》,一篇充满高尚的文章。今天,我们读着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孔子智慧般的面容,宋代开国丞相赵曾说:“半部《论语》知天下。”可见这句话道出了论语在修身治国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翻开第一页,就看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它的意思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温习以前的知识,这难道不是很愉快的事情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了,这那难道不是非常高兴的事情吗?如果有人不理解我,我却并不怨恨,这样的人难道不算是君子吗?“孔子说得真对!求知自得其乐,交友衷心喜悦,怀才不遇也不怨天尤人。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自从我有点阅读能力起,书就对我有强大的吸引力。要是碰到一本好书,它就能影响人的一生。我们在阅读时候会将书中的人物的思想行为和自己的思想行为作比较,从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道德素质。俗话说得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想而知,书有多大的作用!知识丰富了,就能拥有宽广的胸怀。
就如我读《论语》学而这一部份就使我受益无穷,增长了知识。我们应该多读书。
一本书上层说过,孔子。一个2000多年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的先进,那么贴切,何以想象《论语》这本书却通知了中国近二十一个世纪。
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孔子的徒弟在徒弟把孔子曾说的话综合在一起,写下了这篇文章,他所说的不仅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理,还有学习的好处和如何学习。
我喜欢的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得像这句话所要表达中的一样,可我们现在的社会,却连这一句话都做不到!
孔子,一个创下无数辉煌的学家,现在却已成了一个历史,但孔子仍然活在我的心中!
感谢学校开了读经典这门课程,我们语文谢老师带领着我们早晚吟诵。在幼儿园的时候背诵过《三字经》、《弟子规》之类的国学经典,我对古文化很好奇,虽然很多不太理解其中的涵义,但是谢老师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书慢慢就能体会书本中的道理,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老师告诉我们,《论语》是我国儒家经典核心著作,记载着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多么有用途,“修身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对我来说有些深奥,但是从读经典这几个月以来,加大了识字量,拓宽了知识面,提高了朗诵能力,对学习尤其是学习语文助力不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认真读书,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书中篇篇经典,“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一节我最喜欢,意思是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呢?同朋友交往是不是做到诚实可信了呢?老师传授给我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我们要诚实守信,不撒谎,学习认真,温习功课,不辜负父母老师的期望和朋友的信任。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说要孝顺父母、尊敬师长、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做好这些,可以开启我们的智慧,陶冶我们的性情。当然这些很多是老师和父母讲给我听的一些理解,我要按照孔子说的那样要求自己更加努力的读好经典,不断提高自己。
印象中孔子的《论语》应该是很难看懂的,上学的时候对于文言文是非常抗拒的,但是今天通过于丹老师的解说,对于孔圣人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于丹《论语》感悟读后感。对于孝道的感悟比较深,发现自己原来做的很不够,我一直以为给予父母物质的满足就可以了,从来就没有真正的了解父母喜欢什么,对于不同的事件都有什么样的看法,现在的思想是什么样的,往往把父母当作出气筒,父母家当做幼儿园、食堂、宾馆,对于父母来说我更多的是在索取,而没有付出。我警觉到了我的冷漠、自私、麻木、自以为是,在生活中,在事业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关于智慧呢,就是在你抓了一手坏牌的时候,你以什么样的心态来看,你是自暴自弃呢?还是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呢?我觉得把坏牌打赢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你连想赢的心都没有了,给了你方法你能信吗?平凡的人不是生来就有智慧的,那样的人太少了,连孔子这么博学只是学而知之的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但是要想真正能达到大智慧也不是简单的事,一定要注意的是四点,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凡事要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要不然的话有可能智慧没学到反而成了自以为是喽,呵呵我对于诚信的理解是说到做到,言行一致。在当今社会人心越来越浮躁,为了自己的利益越来越多的欺骗,为了掩饰自己的过错越来越多的理由和借口,不敢真正的面对自己,只好用更多的谎言来证明自己观点是正确的,孰不知这样做最后伤害的是自己啊,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还要诚信吗?还是要的,因为我们每天面对是自己而不是别人,难道我们对自己都不要诚信了吗?说到忠恕仁爱,惭愧的我啊,什么时候真正能做到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一致呢,两千年前的孔子通过时空向现代所谓的文明发起了挑战,我们一直以来假装不知道的是什么呢?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之一,它是由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纂而成,主要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它涉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看来,我认为《论语》主要涉及了做人的道理,学习和教育的道理,为政之理,礼的道理。
首先,做人的道理。第一,做人要正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也就是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在世上生存,不正直的人只会在侥幸躲避灾难的的境况下才能生存。第二,做人要有仁德。“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仁德的人安于仁,聪明的人实行仁也会得到好处。但是对于仁德孔子的要求似乎是很高的,他的心目中“仁者”几乎可以与神是同一级别的。第三,做人要孝,孝不仅是在生活中对父母的孝敬,也是对父母的关心也暗含了关心自己。
其次,学习及教育的道理。第一,学习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要求学习是建立在爱好,以学为乐的基础上。“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学习不能感到满足,学习要虚心求教“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只有学习态度端正了,才能将学习进行的更深更透。第二,学习方法,“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同时强调学与思的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求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同时精益求精则又是一种学习方法,“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对于现在的学生又是很适用的学习方法。最后《论语》使我明确了学习的目标,“非为个人的功名利禄,非为个人的身死荣辱”,“士志于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学习的目的在于对道义的追求,“学以致用”也是孔子提到的学习目的。
再次,教育思想:教育即教书育人。而当今社会的教育工作者,似乎只在履行前一个任务,忘却了“育人”,不成材要成人这句古语告诫我们:育人是在教书之上的。孔子还重视诱导式教学启发式教育,要求学生触类旁通,希望弟子能举一反三。
最后,为政之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为政之人要用仁德;为政之法用道德用礼教来教化百姓,这样百姓安居乐业。只有仁德才能
得天下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仁德的君子,人民会信服;他们从政,自然安邦定国。再次为政不能贪图蝇小之利,眼前之利弃大局未来之长远利益于不顾。“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当然,读及《论语》,我不得不说凡事都有正反面。《论语》中关于礼的说法,我却不敢苟同;森严的等级观,孔子太过于追求周朝的礼乐制度,却没有看到春秋取代周其实是历史的进步。这也启示了我们不要偏听偏信,不要固执己见,在变换中认清形势,把握时代的潮流。
最后,我只想说《论语》值得一生珍藏,一辈子去阅读。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欢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齐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齐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欢乐。别人不理解自我,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当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能够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能够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此刻,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进取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进取的作用。
《论语》是孔子说的名言大全,句句引人深思。比如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深入浅出,使我们不仅仅知道了句义,还明白了:只学习,不思考,就会迷罔;只思考,不学习,就会落入深渊。
记得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学校举行过古诗诵读比赛。那时,老师只让我们背《论语》中的部分片段,没要求查意思,我背的虽然流利,可要让我解释,我还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学而不思则罔”吧。
《论语》中还有许多这样的句子,每句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现在我读《论语》,还有许多字不认识,比如说“軏”、“輗”等等。通过查字典,我不仅认识了这些生字,还明白了它的意思,真是一举多得啊!
但有些句子,我还是不怎么明白,它们都太深奥了。如果有时间,我一定好好查一查,直到弄懂为止。
孔子是一个好学的人、谦虚的人、对学问一直追求的人。我觉得,他说的话,他做的事,一直围绕着“学习”和“虚心”。他收了那么多学生,却还向老子求学,可见他真的是把学习当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情了。正像他说的那样:“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孔子,是我的榜样!
《论语》,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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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转悠,发现了书架上这本《红与黑》,作者司汤达。名字好熟悉,是啊,读书的时候熟记了许多国家许多作者的许多代表作品,但是几乎都没怎么看过。一时兴起,就借回家了。
在司汤达47岁的时候,《红与黑》这部作品终于与世人见面。在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这部作品经久不衰,我想它有它存在的理由。只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并没有办法完全参透。以后有时间,我会重新再读。先记录下目前的一点短浅认识。
环境改变着于连.索雷尔,超越阶级需要付出惨痛代价?
一个成长在康忒州维鲤叶普通木匠家的儿子——于连.索雷尔,就是整本书的主人翁了。一个年轻人从17岁-22岁的生命历程,在这段旅程中,他以一个打工者的身份一步一步升级着自己阶级角色,经历着两段因为纯爱,因为利益搅动的爱情。
环境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会的,我认为。在个人地位上,他从卑微——假装高傲——欣喜有钱人——野心权利地位,虽然作者一味要把于连.索雷尔塑造成与阶级贵族、红衣教士完全不同的一类人,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文中读到韵味,还是让我想到他的所做作为发生着悄悄地改变。于连.索雷尔的理想偶像拿破仑正好反应了他的动机和愿望,一个生活底层的会拉丁文的普通市民,崇拜拿破仑的反叛和权利,在阶级晋升的这条路上,他不仅没有办法控制他内心的自卑和渴望,还要洋装自己适应上流社会的外在表现。在内外纠结中,他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得何其辛苦。
来自红色——红衣天主的拉扯,来自黑色——贵族阶级的打压,怎么可能让一个普通人,一个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轻易越级,给他划出了重重牢笼。假入没有发生抢杀德.雷纳尔夫人的事情,或许他能成为德.雷纳尔先生那样无趣的人,那样作者司汤达设计的主人翁与众不同的人物个性也就完全崩塌了,死刑的不幸恰好保留了于连还纯正的光环。
于连.索雷尔抢杀德.雷纳尔夫人时候,他在思索什么?
冲动?怨恨?野心?
现在,我还是很难理解于连.索雷尔用枪杀害情人的想法。那一刻,到底他在思索什么?估计认为是对信任的人“背叛的冲动惩罚”吧。枪杀的结果如果是德.雷纳尔夫人当场死亡呢?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会伤心吗?他会自首吗?还是他会真正成为马蒂尔德小姐的丈夫,这个不得而知。
在现代,我们也会因为冲动对亲近的人做出许多过分的行为。情侣之间彼此说出一些狠心的话伤害对方,母女之间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已,,继子因为口角杀害自己的继母……我们的情绪不被我们自己控制,往往就总是做出一些情绪越轨的事。我还是愿意理解于连,理解为对“背叛的冲动惩罚”。
马蒂尔德小姐是作者司汤达的希望之笔吗?
马蒂尔德小姐的出场时间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喜欢她。就算你们说她是依靠阶级背景也好,说她是依靠巨额财富也好,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更像现代女性的标榜。可以去爱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可以在劳燕分飞的时候站出来,可以在情人离世的不舍不弃。在爱情里,她单方面的付出显然比于连更多,在一个阶级观念剧烈的法兰西,对一个陌生男子从俯视、仰视、依从、跟随、救助……
红与黑读后感:真正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付出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也许,马蒂尔德后来嫁给了某位伯爵,也许马蒂尔德依靠丰厚的年金孤寡终身,也许马蒂尔德再次遇见了她的爱情,谁说得准呢?现代社会里,女性在多种头衔下,在多种角色中,在无数条件的考量下已经不能独立作出思考了,经常有别人、家人、朋友出来插足管理她们的关系。像马蒂尔德这样的思考和行为,还是不那么顺溜。在中国的今天,没有外在的法兰西阶级礼节,依然有内在的阶级枷锁,隐形压迫。只要有政治,有国家,这种阶级关系就不会消失。
读完了,还感受到些什么?有事故事离我们远去,有些道理还离我们很近;有些人离我们很近,有些心却离我们很远。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非常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可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小心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知道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情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悲剧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己出格的爱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可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择软弱,选择放弃。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爱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美好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爱情里无法自拔。
悲剧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悲剧,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爱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书,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伟大的灵魂互相结合交流的过程,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尝试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该怎么写才能全面的书写下来内心的想法呢?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推荐哈姆雷特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封建制度的陪葬,悲剧真的处于必然么?不见得。哈姆雷特的悲剧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原因,阿姆雷特孤身作战,为父血洗仇恨的欲望迫使他站立于风尖浪口。在他的周围,尽是无尽的黑暗。杀害父亲的叔父盗取了皇冠,拥有无限的权利,他的左右还有唯利是图,攀炎附势的诺诺小人组成的名流之辈。即便有赫瑞修的支持,他的力量也仅仅是沧海一粟。孤军奋战的人文主义者身单力薄,在那个浑浊的时代是少有曙光的。
当然还有主观原因,这点直接导致了哈姆雷特最后结局的悲剧。虽然哈姆雷特善于思索,但是优柔寡断,虽然他热爱人民,但是无法亲近人民。虽然他有令人钦佩的才能,却被终日郁郁寡欢,愁云惨淡的不良情绪淹没。他在积极行动的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他畏惧整个封建集团的权威,所以在行动中畏首畏脑。不管是不是因为相信人在临死前祷告会直接升入天堂,哈姆雷特从现实方面讲都是错失了机会。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杯具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杯具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本事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我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齐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我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我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我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最终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终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之后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进取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摘要:由莎士比亚所撰的《哈姆雷特》深刻地揭示了英国封建社会的不堪和黑暗。作品虽然以悲剧结尾,却并未找出某种彻底可行的社会变革方式,但哈姆雷特的性格和戏剧内容以及情节都表现出入文主义精神的先进性和独特性,揭露了生活与理想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所以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就是研究该作品的特点,然后进一步阐释它对我们所处社会的价值。
关键词:《哈姆雷特》 艺术特色 现实意义
一、《哈姆雷特》的创作背景
莎士比亚这位出身于英罔的文学家一生有着非常多的著作,而其中最享誉盛名的就是四大悲剧和四大喜剧。《哈姆雷特》具有典型的悲剧主义表达方式,具有深厚的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戏剧人物复杂,艺术手法变幻莫测,让其成为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在16到17世纪莎翁撰写了这部作品,而这个时期正是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革的阶段,英罔社会处于极其重要的转折点,他以丹麦为背景书写戏剧故事反映英国社会的状况。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英罔的社会稳定,生产力快速发展。该地区的专制体制在詹姆斯一世登基以后开始实施,剥削阶级残酷地侵占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冲突在不同阶级中产生,并且越演越烈。而这部作品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现的,作者通过文字揭示了现实社会的残酷和黑暗,展现了新旧交替过程中,权力更迭的冲突,进一步批评了旧有等级的落后。
二、“哈姆雷特”的艺术特色
(一)独特的人物性格
这部作品里对各个角色的塑造都是非常具有特点的。男主角的个性很鲜明,同时也非常多元化,一方面犹豫不决,心思敏感;一方面勇敢专断。在父王被杀害、母后嫁给凶手、臣子攀附新皇以后,男主角有“倒霉的我,却要担负重整乾坤的重任”的感叹。时代赋予哈姆雷特勇敢却优柔寡断的性格,“人格反映了时代的社会矛盾,任何特定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人物”。正如列宁所说:“人们在自己的实践中依赖客观世界,他依靠自己的活动。”哈姆雷特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有上进心,不断追求心中梦想,他不断寻求某种有效的方式,但是最终并不能跳出现实与理想的牢笼。哈姆雷特的忧郁是那个时代赋予知识分子的共性,同时,主人公幽默而果决。在知道幽灵的内幕后,他经过理性的思考才有所行动,这也可见主人公的智慧。报复的种子使哈姆雷特不得不直面他喜欢的奥菲莉亚,当他被毒剑刺中,清楚克劳迪斯的真实情况,毫不犹豫地怀疑生命的初衷和结果,这都证明了哈姆雷特的果决。哈姆雷特的性格也反映了文艺复兴所倡导的理性。
(二)主题情节的丰富性
整个故事的三条主线紧密交错,纵横复杂。由于父亲被叔叔克劳迪斯所杀,哈姆雷特为父复仇;勒茨父亲被哈姆雷特所杀,勒茨为父亲寻仇,哈姆雷特之父由于战争杀死福廷布拉斯之父,福廷布拉斯也需要为他的父亲复仇。悲剧的情节是根据哈姆雷特角色的发展而安排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生与死的问题开始的独白,阐述了冲突的成因和主要特征。“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不幸的是,我必须承担起改变宇宙的责任。”生死问题开始“在游戏中发挥作用”,这构成了情节的第二部分。独白是哈姆雷特內心矛盾的体现,这个舞台成为戏剧的转折点,将情节推向高潮。第三部分是在《戏内戏》之后形成的,克劳迪斯的双重情节构成了整部戏剧的高潮。在情节的开头和结尾,“为父亲复仇”的三种方式都各有特点。哈姆雷特在复仇中迟疑反复,面对着生与死的考验,“复仇之父”很简单,但是“改革社会”很难,所以哈姆雷特不能简单地报复。在他的父亲被杀之后,福廷布拉斯为了给父亲寻仇,做了充足的准备,但最后叔叔劝说,他又放弃了寻仇。哈姆雷特这一形象从勒茨和福廷布拉斯的行为中得到了最高的表达。
(三)开放式的戏剧结构
在戏剧的结构中,《哈姆雷特》采用了源自古希腊的公开戏剧结构,将活动时间延长至两三个月。同时,莎士比亚采用了一种多线程、相互交错的行文方法。本剧的第一线索是哈姆雷特为父亲复仇,这一主线在故事和主题上的作用不可低估。第二线索复仇为拉耳忒斯为父复仇,福廷布拉斯为父复仇。他们紧紧围绕主线,在故事情节慢慢发展中,社会背景、生活环境、次要方面的主要矛盾也缓缓显现。用平行线避免了“有时为生活画面的本质和程度,必然要放弃戏剧(情节)的张力和动作的统一性”,阶级和阶级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也使得多元化之间存在矛盾。以丰富内容、丰满人物形象来表现出更加真实的社会阶级斗争的复杂性,以此增强艺术表现力。
三、“哈姆雷特”的现实意义
第一,莎士比亚在戏剧中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即生存与毁灭、有意义与无意义的问题。哈姆雷特在未实施复仇时,想到一个令人惊讶的问题:“到底是不是,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那时他似乎只有存在与灭亡。存在代表有意义的阶级能指,而毁灭代表存在状态的终结,这种状态不再有意义的阶级能指,而是变成虚无。因此无意义的短暂片段按顺序连接成一个全面而有意义的故事。莎士比亚的整个故事线索是哈姆雷特的复仇精神,这是内外结合作用所激发的积极的同一性协调感。莎士比亚笔下的生命意义是追求价值,这是萨特和加缪所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的起源之一。而现代主义在多种层面颠覆了现实,权力、至上、光阴成为隐性金钱,科技力量成为隐性力量,而现代主义所建立的其他价值体系早已被人们所否定。现在的社会缺乏信仰,也没有追求真理达成理想的信念,精神层面变得空虚和颓废,也忘了自己是谁,不清楚生活的目的以及价值,作者的这部作品发出了追问,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明白生活的含义,而不是迷茫而机械地活着,不是行尸走肉没有目标,所以必须给自己设立一个目标,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奋斗,必须为了实现理想而坚持到底,如此才能找到自己遗失的信念,才能够让自己的一生有价值。
第二,这部作品同时赞颂了人性的伟大和可贵。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展现出了更个性化的一面,而社会的基础组成就是人,因此人和人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冲突也不断增加,并且因为财富、科学等诱因,越来越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在当今社会,这一情况就更加鲜明,大家开始思考我是谁,想要什么。因此很多旧有的规则以及思想将重新被定义,并且延伸出了全新的规则,然而还是有很多东西是融入我们的血脉之中的,没有办法去改变,作者在作品里面对主人翁的精神进行了歌颂,倡导大家要具有使命精神,并且奋斗不息,这也是人类不断发展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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