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读后感傻狗迪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情节幽默、感人的书——《傻狗温迪克》,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家凯特·迪卡米诺写的。
故事讲的是: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印第亚·欧宝和整天像缩头乌龟一样不苟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会对人咧嘴微笑。
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能用美妙的琴声去吸引动物的奥蒂斯、性格温柔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格利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光头宝宝”两兄弟都成为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这个故事真实而又贴近生活,语言温馨,情节生动,真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人与狗之间的感情都那么深厚,我们人与人之间不是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吗?
今天我把《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看完了,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好。
故事是这样的: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不苟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北方一个寒冷的小镇。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并为它取名叫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裂嘴微笑。
欧宝和温迪克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生日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的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蒂斯;性格古怪、被人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和“光头宝宝”等,都成为了他们的好朋友。
我觉得欧宝这个小主人当的非常好,因为她把温迪克照顾得非常好。首先当温迪克闯祸的时候,小主人看它可怜,于是收养了温迪克。而且小主人尽全力去说服爸爸,让爸爸同意收养温迪克,让爸爸心服口服。接着小主人并不嫌它又丑又脏。然后又给温迪克梳理毛发。最后,小主人又带着温迪克出去玩,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我也希望我能像欧宝一样,做一个好主人,能养好每一种小
动物,让它们都开心、都自由。我不想让它们死去,我更不想我看着它们死去。我不想伤害每一种小动物,我想让它们都快快乐乐的生活。
最近,我们小组读了一本《傻狗温迪克》的一本书,它是国际大奖小说,还得了国际大奖小说爱藏本金奖呢!如果你们也想看就在学海书屋买一本傻狗温迪克吧!接下来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吧!
让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人物有:温迪克,爱笑的一只傻狗。芬妮小姐。格洛丽亚。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蒂斯。
故事内容: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不多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寒冷的北方居住生活。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认识了芬妮小姐、格洛丽亚,还有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和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我虽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可我要从中学习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音乐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都成为了他们的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两个道理。一是告诉了我,不能用一个人以前做的事来评判他,而应该用他现在做的事来评判,因为每个人都会做错事,但不一定一个人从前做过坏事,现在就是个坏人呀。二是告诉我,在失去一件宝贵或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时,不要伤心,因为你无法抓住一个想要远走的东西,只有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就是了。生活就像里德莫斯洛丹糖一样,甜和苦总是掺和在一起的,难以分开。
这是一本真实又贴近生活的书,希望大家也来读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坚信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也使我爱上了读书,经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最近我又看完了一本书——《傻狗温迪克》,它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的人物,有主人公欧宝、有她在超市发现会笑的宠物温迪克、有赫曼布莱克纪念图书饭的芬妮小姐、天天吮着手指的小不点儿汤玛斯,弹起吉他会让小动物都安静不动的宠物店店员奥蒂斯、被认为是巫婆的格洛利亚、光头宝宝邓拉普和斯蒂威、忧郁不愿理人的阿曼达。
在整个故事情节中,另我影响最深的是格洛利亚有一个酒瓶树,她自己办一件错事就在后院的树上挂上一个酒瓶,日积月累,酒瓶树已经变成了参天大树,而树上的酒瓶也越积越多,酒瓶在树上撞击,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这样时刻提醒着格洛利亚不要办错事。我对这里的感受是格洛利亚虽然早年做了许多错事,但是她在晚年的认识到,并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就如俗话所说“不要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小狗温迪克的微笑使欧宝和她不苟言笑的爸爸逐渐变得开朗起来,并结交了许多的朋友。微笑可以使人敞开心扉,可以化解一切矛盾。我以后在任何时刻也要多多微笑,用快乐的情绪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友情是世上最美好的感情,不但在人与人之间,人和动物之间也有着这份美好的感情。这个暑假,我读了好几本有关友情的书,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本《傻狗温迪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小女孩欧宝和她的父亲搬到了北方,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欧宝没有朋友,感到很孤单。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了祸的流浪狗,取名为温迪克。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会对人咧嘴微笑。他们每天会去认识不同的人,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在最后一次聚会里,温迪克走失了,欧宝很伤心,找遍了整个小镇,却一无所获。回家后,发现了一个惊喜:小狗温迪克正在家等着她呢!
我对欧宝和温迪克之间的友情非常羡慕,他们的友情非常真挚,当温迪克走失时,欧宝不顾一切地去寻找温迪克。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曾经养过的一只小乌龟.....
那年暑假,我的好朋友送给我一只小乌龟,我很喜爱。小乌龟最爱吃肉,我就天天喂它吃肉。慢慢地,明显地能看到小乌龟长大了。进入深秋,我发现它不爱动也不爱吃了。妈妈说它要冬眠了,我们就到处找让它过冬的沙子。终于,在一块工地上找到了一块沙地,沙细细的,刚好可以做小乌龟的房间,于是我把它安置在里面。起初,它只趴在沙子上,后来,它开始往沙里钻洞,最后,它整个身体都钻进了沙里。过完春节,我就经常去看小乌龟,可它一直没出来,我真担心它会死去。春天来了,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某一天,小乌龟终于出来了,我可开心了。可现在的小乌龟,竟不爱呆在那小小的房子里了。它好几次都悄悄爬出,有时藏在床下,有时藏在沙发下,有时藏在门后......都被我一次次地找到了,那时,我们经常玩这样的捉迷藏游戏。可有一次,它不知爬哪去了,我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发现它,它也再没有出现过。我因此难过了很久。
这次我看到《傻狗温迪克》里这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你无法拦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你只能在拥有他时爱他。就像我无法阻拦小乌龟远走的脚步,好在我在拥有它时曾好好地爱过它。我想我们之间的友情是会永久存在的。虽然我的小乌龟没有像温迪克一样再次回到我们家来,不过我想它在某一个它喜爱的地方,一定也会过得很好。
这几天,我们小组已经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不但里面的内容好看,而且这本书还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怎么样,这本书很厉害吧?《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古怪的名字,他们分别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和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书中的故事讲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不多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寒冷的北方居住生活。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
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认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我虽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可我要从中学习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你是否还不知道怎么写作品读后感?相信读过作品这本书的人有很多,此时写一篇读后感,能更好的领会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下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唱歌的猫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笑猫日记》是我最喜欢的课外书,书中有乐于助人的二丫,有才华横溢并且会说人话的鹩哥,有善于观察、能听懂人话的笑猫,有不知活了多久的老鼠。
《会唱歌的猫》是《笑猫日记》的其中一册,上面讲了有一天二丫心里悄悄的生长出了一个愿望,一次,笑猫带着一丫去小白住处的时候,发现那个地方楼房里有人的声音,笑猫告诉了小白,小白一口咬定决对没有人,后来小白也听到了这个声音,小白告诉笑猫,那是他家的鹩哥在模仿人讲话,小白还让鹩哥又说了一句话,回到山洞二丫说她的愿望可以实现了,笑猫问她是什么愿望,二丫说爸爸可以听懂人话,我难道不可以说人话吗?虎皮猫说你爸爸能听懂人话是因为在马小跳家里听马小跳说的话多了,而咱们家又没人会儿说人话。二丫说那我可以跟鹩哥学呀!二丫继续说东门有个老人他是个聋哑老人,他天天在那买报纸,都买不出去,而西门有个年轻人,他天天喊着卖报了,一会就卖完了,所以我想帮助这个老人,到了第二天,二丫就证实了这个想法。一早就去找鹩哥,带着鹩哥去学那句话,二丫没日没夜的练,嘴都练出血了,到最后终天完成了愿望。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想要达到目标就是付出代价!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
今天,我回到家就开始读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故事是这样讲的:片片黄叶飘落的时候,一个小小的愿望开始在二丫的心里悄悄生长。为了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拜鹩哥为师不分昼夜地练习说人话。终于有一天,人们惊喜地发现这座城市里出现了一只会叫卖报纸的猫。
圣诞夜降临了,圣诞老人来到了二丫的睡梦中,带着她走进了一间陌生的病房,不久,每天深夜,那间病房里便会回荡着《鲁冰花》那凄美的旋律。难道那是天使在歌唱?
这个美好的故事,就触动了我们每人单纯的心。你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和想象。用梦想温暖童年的时光,用智慧点亮美好的童心。
前两天,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书。这本书带给了我许多,有欢乐,也有悲伤。
这本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人说话。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就要数二丫了。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这点使我非常感动。
依依也是个很好的女孩。自从妈妈出事后,依依每天放学后都会来到医院,为妈妈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那首凄美的《鲁冰花》。并在新年里许下愿望:
我希望那些花骨朵,在冬天里也能开出美丽的花。
我希望花开的时候,就是妈妈醒来的时候。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多注意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并及时帮助他们,同时在帮助他们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真正的快乐!这就是快乐的真谛。
《笑猫日记》是一套让我深深着迷的书,而其中《会唱歌的猫》那本书更是令我爱不释手,每读一次,我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与感动。它讲述了一只充满爱心的小猫----二丫,为帮助他人而努力学习说人话和唱歌的故事:
在美丽的翠湖公园西门,有一位卖报的聋哑老人,但因为他不能吆喝,每天的报纸都卖不完。二丫见了十分同情他,决定向鹩哥学习说人话帮助老人卖报,可猫学说人话像登天一样难,二丫练坏了嗓子,还住进了宠物医院,但她没有放弃,经过不懈努力后终于学会了说人话。因为有了一只会说人话的猫帮忙卖报纸,老人的生意红火了起来。圣诞节那天,二丫在梦中遇到了圣诞老人,圣诞老人带她来到了一个医院,那里躺着一位美丽的女人,在一场车祸中,她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女儿依依,依依毫发无损,她自己却成了植物人;依依一遍一遍地唱着***妈平时最爱听的《鲁冰花》,希望用歌声唤醒妈妈。二丫被她们的母女深情所感动了,决定向鹩哥学习唱歌,助依依一臂之力,帮她唤醒妈妈;在日复一日的坚持下,有一天,依依的妈妈终于在歌声的牵引下苏醒来过来了
读了《会唱歌的猫》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位坚强的老人,一对深爱着对方的母女,还有一只富有同情心又意志坚定的小猫二丫,也让我感受到了亲人间的温情,人与动物之间和谐美好的存在!
我读完了《会唱歌的猫》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人物就是二丫。
二丫是笑猫的孩子,是一只可爱的猫。一天,二丫看到一个老人,他是一个卖报纸的哑巴,他不能说话,生意也没有那么红红火火过。二丫见了,就想学说话,拼命的学说人话,她练得嗓子都哑了,却还是坚持不懈。最后成功地让聋哑老人的生意红火起来了。
这本书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想做什么事情总是不能完成。比如有一次,我想扫扫地,就拿起扫帚开始扫,刚扫到一半时就不想扫了,这时,妈妈对我说:“知道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的意思吗?”我说:“不知道。”妈妈大概地讲解了一下,我恍然大悟,立刻拿起扫帚,把地面扫得一干二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一个人想要做一件事不要以为很简单,只有你反复做、用心做、做到底我们才有机会取得成功。
《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后感_350字
这本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人说话。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就要数二丫了。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这点使我非常感动。
三年级:花儿朵朵在路上
书,就像一朵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美丽的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几天,我又看了杨红樱阿姨最新的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
你还记得那只会笑的猫吗?这本书主要是写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二丫,在它爸爸和妈妈的影响下,它有了悲天悯人的情怀,所以在片片黄叶飘落的时候,一个小小的梦想,在二丫的心里悄悄地生长,那就是—一帮助翠湖公园西门的聋哑老人卖报。为了这个小小的愿望,二丫拜会说人话的鹩哥为师,不分昼夜地练习说人话。可是有一天,二丫的嗓子哑了,是马小跳的裴帆哥哥治好了二丫的嗓子。终于有一天,人们惊喜地发现城市里出现了一只会叫卖报纸的猫。又为了帮助一个叫依依的女孩唤醒是植物人的妈妈,二丫学会了用心唱《鲁冰花》,在书中我认识了才华横溢的鹩哥,它会模仿许多声音,并且惟妙惟肖,还是个天才歌唱家,怪不得二丫会拜它为师。
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心中有爱,就会创造奇迹,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就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杨红樱阿姨的书是我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会唱歌的猫》,主要的人物是二丫、卖报的聋哑人、依依、依依的妈妈。
有一天,笑猫(笑猫是二丫的爸爸)和二丫来到了小白住的别墅,笑猫想既然已经来了,就带二丫来参观一下,我们走到后花园,爬到桂花树上,看见了小白和小白的女主人坐上司机的车上向机场的方向出发了,我和二丫已经猜到了小白的女主人又要出远门。
过了一会儿,我(指的是笑猫)和二丫清清楚楚的听见从别墅里传出电话铃男生和女生的声音。
屋里有人!但是,我去了好几次只见小白和女主人,我们匆匆忙忙的来到小白和女主人住的别墅,来到后花园偷偷的藏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我见小白掂着垃圾袋出来了,笑猫说:“过来,小白!你家里来人啦?”“没有那?”小白说。那我和二丫就奇怪了,“我告诉你小白,昨天你和女主人走了以后过了一会儿我就停听见有人在说话。
我、二丫和小白一楼到三楼找了个遍也没发现人,忽然我们听见从一楼传来电话铃的声音,接着是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在对话,小白一听就说:“这不是人在说话,而是我家的鸟在叫。”我们来到一楼果然发现一只鸟,小白说:“它的名字叫鹩哥(鹩哥是这种鸟的名字)。”
过了几天,二丫说自己有个梦想,笑猫便问是什么梦想,二丫说:“我想说人话,帮西门的聋哑老人卖报。”笑猫一听便说:“不行!不行!”你跟谁学呀?二丫回答:“我跟鹩哥学呀!”
小猫只好同意,二丫跟鹩哥吆喝声,鹩哥便自己试一下,“晚报——商报——西南都市报。”就这样二丫跟鹩哥学了几天,突然嗓子哑了,笑猫立刻跑到马小跳家给马小跳报道,马小跳只到了以后把二丫带到宠物医院来治病!
读书可以升华我们的思想,充盈我们的知识。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往往是能让人深思的,在读完整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加深理解。你知道读后感究竟如何写才能更好吗?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董存瑞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最近,看了故事片《董存瑞》后,我感慨万千。
该片描述了一个倔强、顽皮的贫苦农民的孩子,在革命队伍的锻造中逐步走向成熟,成长为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的过程,并成功塑造了他为了战斗的最后胜利,献出宝贵生命的英雄形象。
与平时看惯了的那些打着“英雄”旗号,宣扬鼓吹暴力的影片相比,我觉得董存瑞是那样的真实,他的音容笑貌是那样的亲切感人,他仿佛就是自己身边的一个小兄弟。
其实,英雄的刻画有时并不需要极高的艺术技巧,他们也是人,平凡是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和感受。只是,由于他们本身所具有的崇高信仰与追求,使他们在特定的时刻,做出了常人难以达到的壮举。
我们每个人都喜欢英雄,渴望成为神话传说中英雄。于是,凡是以“英雄”为题的作品,无论质量好坏,总会得到一部分人的青睐,甚至盲目地去崇拜。
我不喜欢虚幻的东西,但现实生活中太多的虚幻让我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而孩子们呢?他们陶醉其中,有的竟忘了还有真实的生活,这难道不应该觉得可悲吗?
或许,喜欢看《董存瑞》这类影片的人越来越少,说明了时代的进步,但科技的发展能代替精神吗?象《董存瑞》这样,以英雄名字命名,并对某个时代产生极为重要影响的作品还会出现吗?我们期待着……
在我的眼里,共产党最大的敌人就是日本鬼子,其次便是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在和国民党的一次次的明争暗斗中,虽然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许多革命烈士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董存瑞便是千千万万革命英雄的一个代表。
在一次红军与国民党的桥形暗堡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虽然红军奋起反抗,可是血肉之躯毕竟不是机枪碉堡的对手,许多战士纷纷倒在了血泊中。这时,董存瑞怒目圆睁,双眼进迸出愤怒的火花,他毅然自告奋勇地去炸碉堡。在手榴弹的掩护下迅速前进,可惜,他的脚中了弹,但他还是咬着牙,忍痛向碉堡爬去,他隐蔽在桥形暗堡下的枯河里,可这太光滑,周围也没有支架,董存瑞急得团团转。这时,嘹亮的冲锋号响起来了,战士们奋不顾身地进行冲锋,又有无数的战士永远地倒在了沙场,董存瑞义无反顾地把自己当支架,托起炸药包,犹如一个巨人屹立在那儿,他不仅仅托起了炸药包,还托起了队友的希望。“砰”一声巨响,碉堡已粉身碎骨,可董存瑞也已灰飞烟灭。
读了这个可歌可泣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而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为了祖国的利益竟然舍身炸碉堡!要是我,也许会胆怯、临阵脱逃,而董存瑞却毫不畏惧,反倒勇往直前。正是这样铮铮铁骨的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我们的革命才一步步走向成功,才换来了如今安定的生活。他们用鲜血演绎出无穷无尽壮丽的诗篇!董存瑞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他用热血奏响壮烈的凯歌,用青春谱写光辉的历程。烈士长存,丰碑永恒!
合上这本书,此刻的我已经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看了《董存瑞》这篇感人肺腑的电影,我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股对敌人的恨,一股对董存瑞的敬意,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1945年,16岁的民兵董存瑞参加了八路军,他在激烈的战斗中逐渐锻炼成为一个机智勇敢的战士。在这期间,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8年,在解放隆化的战役中,我军被敌暗堡所阻,董存瑞叔叔抱着火药从到桥下,一时找不到炸药支架,便想用枪杆砸出一个洞,可还没来得及扳开石块,号角就响了起来,许多战士倒在敌人的枪口下,伤亡惨重。董存瑞叔叔为了整个战斗的胜利,为了战友们的安全,毅然用手托炸药包,炸毁了敌人的暗堡,英勇地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观后,我不由得想起了邓世昌,黄继光等人,他们都是优秀的中华儿女。我们的国旗,我们的红领巾,都是他们的鲜血染成的。他们在中华受侵略者侵略时,为了国家的抗战胜利,为国殉身。我们今天虽然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但是,我们还是面对着一种挑战,这是科学的挑战,所以,我们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时时刻刻迎接科技的挑战,使祖国成为科技大国。
我爱《董存瑞》这部电影,希望它激励更多人为国奋斗。
正处于美好青春的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年少情怀而畏畏缩缩,却勇敢地站了出来,默默地做了一个炸药包的支架。那时的他不再是一个16岁的,嘿嘿傻笑的少年了,他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挑战,成了一个19岁的血气方刚的青年。他并没有像大部分的孩子一样,轻松而又愉快地过完自己一生只有一次的、最美好的、稍纵即逝的年少青春。而是,因为心中拥有的一点年轻的冲动,一点热血的斗志,和对日军的愤恨,誓为国捐躯矢石间。在搜集资料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许多人对董存瑞当年是否真的死于炸碉堡而质疑,因为当时根本没有人看到他跑去炸碉堡,也有人说在当时的废墟下曾经找到了他的袜子……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真的,还有人对此质疑,那董存瑞牺牲的岂不是悲催?若是假的,可我们都相信了,还拍了电影,纪念并赞颂了这位英雄,似乎显得有些可笑。可是,不管流言是否,放在现在,也许也不会有人像他当年一样愿意只是当个支架吧。英雄并不好当,不是所有像蜡笔小新一样做个姿势哈哈笑就是超人的。英雄也并不都是非同反响,有着特异功能的。英雄就在我们身边,也像我们一样呼吸着,生活着,微笑着,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而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总而言之,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更加让人的认定,“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句话也是有理的,历史上仅记载的就有不在少数都是年轻有为的,或是从少年之时就立下大志的。董存瑞就是其中一例,何尝不说他就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榜样之一呢?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和我从网上搜到了革命老电影《董存瑞》,一起完整地看了一遍。虽然是黑白的老电影,但是故事非常精彩、感人。
影片讲述了在解放战争时期的一场重要战斗中,我们的爆破队长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作支架,托起包及时炸毁了敌人的最后一个桥式堡垒,为部队准时总进攻清除了障碍。
他的勇敢精神很让我敬佩,在死亡面前一点都不怕,最后为革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我想就是因为有许多像董存瑞这样的人,我们的祖国才得以解放,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看看现在的我们,衣食无忧,在老师、家长的细心关爱下成长。虽然我们不会碰到董存瑞那样的艰难困苦,但我们也应该为国家、为人民作出贡献。现在我们既不用去炸碉堡,也不用我们献出生命,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强大作出贡献!这样才能对得起革命烈士们为中国解放所作的牺牲,才对得起那些为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付出生命的战士们。
从这部电影中,我觉得我们最应该学习的是董存瑞为祖国、为人民勇于奉献的爱国主义精神。
读后感大全专题“《无常》读后感”推荐内容。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我读了作品这本书,被一个个故事和人物深深的感染了。当你要想真正的去理解作品,应该以读书感悟来认真回味,您也在学习如何写好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无常》读后感,敬请参阅本文!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何为无常,即勾摄生魂者也。相传无常分为两种,为白无常和黑无常。黑无常是全身通黑,白无常自然是通体煞白。据《玉历纱传》记载,无常惯穿斩衰凶服,腰间束根草绳,脚着草鞋,项上挂着纸锭,手持破芭蕉、铁索以及算盘。无常整日耸着肩膀,披着头发,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如此看来无常长得真不怎么讨人喜欢,大人小孩看到必定是吓得先没了半条命。不过这都是人们口耳相传,迅哥儿可是见过活无常呢。
然而迅哥儿所见的无常与咱们所了解或所幻想的无常可大不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在阴森鬼众中,就是无常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无常可以比较亲近。由此可见,迅哥儿对无常的好感绝非是一星半点。在后来的演剧中的无常更是受到迅哥儿的热爱。虽然外表可怖,但是内心却可爱的无常已在迅哥儿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到最后竟然大呼: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不过这是好的无常,坏无常也未曾绝迹。他们视人命为草芥,生杀不过在一念之间,若是心情好,便让你与家人道个别,可若是心情不好,便就让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带你去了地狱,不让你有一丝的求饶或是辩解。如此蛮狠!如此凶残!
人类社会不也如此?善良人们之外,有诸多内心邪恶之徒。他们光明的衣冠下蓄养着饕餮,以他人血肉为食来满足自己内心欲望。更有甚者,那些掌持生死命运决定之权的人,会因金钱人情而漠然对待他人生命。比如,在手术室这样的生死之地,无良医者会索要财物,未能上供的患者只能自求多福。
如此看来,虚伪光明反而不如真诚的黑暗。人造的强光会伤害善良的眼睛,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想必鲁迅喜欢的是无常的纯粹与真实吧。
我亦如此。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我愿意秉持内心光明,即使成为无常判官,我也不会追索无罪冤魂。
读书对于智慧,也像体操对于身体一样。在我们上高中后,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库。每次阅读完书籍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在你读过的众多书籍中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山雨读后感600字模板》,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山雨,顾名思义,就是山中之雨。文章以此为题,揭示了主要描写的事物,简洁明了,让人浮想联翩。那么,究竟这山雨有什么奇特之处呢?就让我们与作者一起去用心感悟吧!
这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以独特的感受、神奇的想象和联想、清新的笔调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有声有色的山林雨景图,描写了山雨所带来的独特的音韵和五彩斑斓的美,字里行间充分的洋溢着作者喜爱山雨,喜爱大自然这份浓浓的感情。
那么,这篇文章的写作方法是什么呢?就是通过想象和联想来表达思想感情。想象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东西;联想就是根据一个事物的特征,想象出另一个事物,并且联系在一起。《山雨》中,就是将岩石树叶绿草联想成了琴键;将雨声想象成优雅的小曲,表达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之情。一篇文章,如果用联想和想象来添枝加叶,那么文章就会更加形象、生动。
读了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学习了通过想象和联想来表达思想感情这种写作方法,更让我知道了:大自然是多姿多彩的,只要我们身临其中,就会被陶醉,让我们尽情享受大自然带给我们的快乐吧!
我读了《山雨》这篇文章,回味无穷,感受到山雨的美丽和作者对山雨的喜爱之情。
文章主要讲作者欣赏到山雨的色彩的美和音韵德美。
山雨的声音真是好听极了!它像一曲无字的歌谣,从模糊到清晰,从远而近,被雨淋到的各种植物都发出异常清脆而悦耳的音韵,组成了一首又一首音调优美而又带着幻想的简短小曲。
雨,像一个魔术师,它改变了山林的所有色彩。山林在阳光下分散出无数种美丽而又鲜艳的颜色,满山都是五彩缤纷、五颜六色,让人眼花缭乱,不知道自己看的是哪一种颜色。然而山林中的翠绿是必不可少的主要色调,它绿得清新,绿得明亮,绿得耀眼,绿进每双眼,流淌在每个人心中。
这种绿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画家一心想把这种绿色调到调色板上,来涂满他那无边无际的草原图,但是这种绿色是很难被调出来的;园丁想把那些路边的植物都染上这种让人一看就舒服的绿色,但是由于人们的随便,随便把垃圾丢在树丛间,随便把痰吐到树边使绿化受到污染,不能像山林中一样翠绿
雨也有停的时候,它会悄悄地停下来,不让你发觉。那时,没有风,山中变得十分幽静,连树叶从树上跳下来声音也没有。但是凝聚在无数树叶上的一颗颗珍珠般的雨露,还不停地往下跳着,跳落在一个游泳池里那是一坑小水洼。它们也发出了自己独有的声音
丁冬丁冬
组成了一场山雨的余韵。
汽车在绵亘蜿蜒的山路上行驶盘旋,一路上大自然就像一个天然氧吧不停地制造出氧气,一阵阵清新的山风扑面而来,我毫不拘束地大口大口呼吸着迎面送来的零污染空气,吐出二氧化碳,呼吸了几口浑身觉得好舒爽。
汽车在山路上颠簸着,放眼望去满山沉浸在无边的绿色之中,绿的新奇,绿的舒畅,这种绿叫人回味无穷。一路上一大片一大片竹林出现在眼前,那翠绿的竹子在凉爽的山风中有节奏地摇摆,发出异常清脆的音响,“沙、沙、沙”这种声音使人神清气爽,一条从高山中流出的小溪汩汩地流淌着,发出“叮咚,叮咚”优美的旋律,一路上给我们增添了不少情趣。
经过一路颠簸终于到了目的地——四明山。
四明山被一层层云雾笼罩着,犹如仙境。我们踏着一条幽径向四明山顶峰前行。一阵阵湿漉漉的山风从远处吹来,风中含着露水和野花的清香,好清爽啊!我们踏实着轻盈的步伐随一缕缕云雾前行,一路上鸟儿为我们唱歌,青蛙给我们伴奏,山楂害羞地涨红了脸,藤梨在树梢上跟我们招手。
爬山冲顶峰开始了,山路十分陡峭,一块块巨石耸立在山道中,陡坡形成了45度角,坡上长满了青苔,爬起来十分吃力,随时有滑倒的可能,途中我惊奇的发现,坡旁长了许多的蘑菇,白白的蘑菇张开小伞仿佛在给我加油打气,过了十几分钟我终于爬上了顶峰。
从山顶往下看,山下一片迷茫,一片片云雾从山下飘过,一阵阵爽朗的山风迎面吹来,在高高的山顶听风、看雾,吸大口大口的天然氧气,真是一种享受!
《山雨》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山雨的韵味,也体会到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同时又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秀美。这篇课文共10个自然段,分别写了雨来临之前、来临之时、来临之后的景象,使我的作文有了很大的提高,俗话说得好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文章联想的运用非常灵活,不受时空的控制,作者认真观察事物,抓住特点,展开想象用上好像仿佛等词,将事物与联想的事物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而且紧扣文章的中心。
作者还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将雨声化作无字的歌谣,把岩石、树叶、绿草比作琴键,又将洒落的雨丝比作轻捷柔软的手指把雨声比作优雅的小曲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山林雨景图,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之情,写出了山雨的音乐美和色彩及雨后的余韵。
大自然是美丽的,总能让走进去的人陶醉,甚至流连忘返,回味无穷。尽情享受大自然的快乐!
今天,我们学完了《山雨》这一篇课文。这一篇课文讲述了山雨和山雨中的山——山雨,山里面的雨,就像轻柔而细腻的手,用来弹奏山这一面大钢琴。而山,它的色彩层次多,在山雨的反应下就显得更多了。它这一面大钢琴,一直苦没有人来弹,山雨的出现改变了这一个困境。
读完了《山雨》这一篇课文,我不禁感叹到:“山雨真的是太美了,它同时也是一位画家和歌唱家。”确实,作者描写的山雨实在是太美了。让我也感觉到了雨的那一种美。美的耀眼,美的自然,美得让人心动。这一种美,不是用我们的点滴笔墨就可以写出来的。这种美,是只有大自然这一枝“神笔”才能刻画出来的。
然而,山雨本身也是一位画家,它把山林的颜色调得比原来更加绚丽多彩。就例如说“雨改变了山林的颜色”“山林的色彩层次多得几乎难以辨认”。而这“在画家的调色板上是很难调出来的”的颜色,山雨却轻易的调了出来。
山雨还是一位歌唱家,每一次,它都是唱着它自编的无字的歌谣——“沙啦啦,沙啦啦”,从“很远的山林里,很高的山坡上”缓缓走过来的。
山雨啊山雨,你可真是一个全能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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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己在作者写的作品中看到了更多的感悟之后,写读后感需要我们对作品内容有深刻且充分的理解。那么对于读后感的理解,你是否准备到位了?也许下面的“班门弄斧读后感”正合你意!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今天我读了《班门弄斧》这则成语故事。意思是说,在鲁班门前弄斧,讽刺那些不自量力竟敢在行家面前卖弄本领得人。
李白是唐代伟大的诗人,后人称他为诗仙.梅之焕在采石矶旁的李白墓前看到可以写字的地方,被人留下诗句,有些诗句及其拙劣,可笑之极!梅之焕感慨之余,挥笔提了一首诗:采石江边一堆土,李白之名高千古,来来往往一首诗鲁班门前弄大斧,。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做人要谦虚,做事要量力而行。
一次,我和爷爷去地里玩,看着地;里绿油油的一片有好多我都认识,我就和爷爷夸下海口说我认识这叶子里所有蔬菜,爷爷指着一个叶子细长的问我是什么,韭菜等等,忽然,爷爷指着一种特别像针的一样叶子,我看了看,想:我以前在姥姥家看见过,刚出来的小葱,就是这样的,是小葱,爷爷说:错了,是刚出来的韭菜,爷爷告诉我:刚出来的韭菜根是紫色的,小葱根是绿色的我脸红了,爷爷在农村生活了50多年太不自量力了,以后我一定要虚心请教。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叫《班门弄斧》。讲得是长江边上的采石矶,是传说中李白不小心调入长江被水淹死的地方。正因为这个原因,采石矶成了名
胜古迹,很多游客在上面刻了很多字,有一天明代大诗人梅之焕也来旅游,他伤心地看到那些名胜古迹上面被写满了字、刻满了诗,那些字又写得歪歪扭扭,诗写得狗屁不通。他越看越生气,就写了一首诗:采石江边一堆土,李白之名高千古;来来往往一首诗,鲁班门前弄大斧。意思是说:要有自知自明,别自不量力。
《班门弄斧》形容在行家面前卖弄本领的人和事。
徜徉书海无疑是件乐事!阅读让我看到了许多不一样的风景,认识了许多性格迥异的小伙伴,每一次与故事的接触,都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班门弄斧》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与它见面是在一本成语故事书里。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古代有一个男子,他认为自己建筑功夫了得,所以就在鲁班门前向鲁班发出挑战。看完这个故事,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我认为这个人也太高估自己,太骄傲了吧!鲁班是谁呀,他可是那个时候木工里的祖师爷呀!他的行为让我觉得很反感,简直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不自量力。
后来在一次整理书籍的时候,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当再次翻读这个故事时,我就细细回味了一番。这次,我忽然有了一种新的感受:我觉得这个人虽然骄傲,但他有勇气在鲁班门前展示自己的才艺,这说明他很有自信,这又何尝不好呢?即使失败了,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磨练呀!
英国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觉得每一次阅读都让我学习到不一样的道理,这可能就是阅读带给我的乐趣吧!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诗人来到采石矶,看见李白墓碑上被刻提乱七八糟、不堪入目后,他由感而发,便留下了“鲁班门前开大斧”的名句。这便是“班门弄斧”的故事。
千百年来,“班门弄斧”一直是那些不自量力的人的代称,可我却不完全同意这样的观点。我认为“弄斧”必到“班门”,并且这些在“班门”前的“弄斧”者有如此的胆量是十分可贵的。
就像每年都举行的“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一样,每年的参赛选手都是一些在校学习(英语)成优秀的学生,他们的水平十分有限,而为他们评分的老师却是市内乃至省内数一数二的名师,可能选手们在这里展示的才艺在评委老师眼中十分简单的,就如同“班门弄斧”一个道理。可是,他们却有勇气在名师前展示自已的才艺,这胆识和镇定是一种可贵的精神,所以我认为“班门弄斧”者并不可笑。
另一个观点是:我们如果意欲“弄斧”,那必定要到“班门”之前,因为专家是独具慧眼的,他们是不会理会世俗的观点,而从公平的角度出发来评论好坏。
所以“班门弄斧”并不是不自量力,而是一种寻找自我水平和提升自我的方法。
哦,“弄斧”必“班门”
今天我读了《班门弄斧》这则成语故事。意思是说,在鲁班门前弄斧,讽刺那些不自量力竟敢在行家面前卖弄本领得人。
李白是唐代伟大的诗人,后人称他为诗仙.梅之焕在采石矶旁的李白墓前看到可以写字的地方,被人留下诗句,有些诗句及其拙劣,可笑之极!梅之焕感慨之余,挥笔提了一首诗:采石江边一堆土,李白之名高千古,来来往往一首诗鲁班门前弄大斧,。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做人要谦虚,做事要量力而行。
一次,我和爷爷去地里玩,看着地;里绿油油的一片有好多我都认识,我就和爷爷夸下海口说我认识这叶子里所有蔬菜,爷爷指着一个叶子细长的问我是什么,韭菜等等,忽然,爷爷指着一种特别像针的一样叶子,我看了看,想:我以前在姥姥家看见过,刚出来的小葱,就是这样的,是小葱,爷爷说:错了,是刚出来的韭菜,爷爷告诉我:刚出来的韭菜根是紫色的,小葱根是绿色的我脸红了,爷爷在农村生活了50多年lwo太不自量力了,以后我一定要虚心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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