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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读完了《红日》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本书讲的是,共产党解放军和国民党反动派战争的故事。两个党派本是一个国家的,为何而战因为国民党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而共产党代表的是全国人民的利益,两军志不同。而共产党关心、爱戴老百姓,得到普通穷人的支持,两军交战,最终共产党获胜,建设了新中国。
一个国家发生战争乃是内战。不仅中国,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发生过内战。远的如中国的春秋战国、三国时期,美国的南北战争,罗马帝国恺撒大帝与庞培的战争,还有大大小小的起义战争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人本身是非常热爱和平的,犹如老鼠爱大米,即使这样也发生了一些战争,看起来人类自身才是最可怕的。
战争会死人,会污染环境,污染环境会产生病菌,也会使很多人命丧黄泉。胜利者经常大屠杀。当前,伊拉克、伊朗、非洲的许多国家,都十分混乱动荡。许多人无家可归、妻离子散,十分凄惨,他们哭诉着战争的罪恶。
所以,我希望、盼望、渴望战争从此消失,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越来越好。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被人们视为“红色经典”的文本。《红日》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努力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述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到最终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经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高屋建瓴地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再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由弱到强,由战略防御到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的解放军军事史上的转折之战。
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然后,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终以集中描述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到达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本小说让我感受到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没有他们牺牲,没有.....的领导,此刻的我们不可能生活的无忧无虑;它更教会我必须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在追求人生梦想的道路上,我应当全力以赴,不畏困难,艰苦奋斗,也应当学会与人协作,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应当注重团体的团结。
经过这本小说,我体会到战争的艰苦,他需要领导者的智慧,需要士兵们有着不怕流血不怕牺牲的精神。战争并非一场儿戏,战争的胜利意味着流血和死亡,今日,我生长在中国这片伟大的土地上,尽管欧美还在攻打着利比亚,战况也经过网络、电视、广播源源不断的传来,可是我却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尽情的成长,展示着青春的活力与完美,这都是伟大的解放军战士用鲜血,为我们开拓出来的一条通往幸福的宽阔大道,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庄严美丽的五星红旗,而今,它正飘扬在风中,展示着中华儿女的骄傲。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在将迎来的建党90周年的日子里,我只想献上我衷心的祝愿,惟愿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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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明白“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难买寸光阴。”意义,但我们仍然不知道如何珍惜时间在我们的生活。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感到了时间的飞逝。似乎每一个行动都浪费了一分一秒。
文章《匆忙》表达了作者对浪费时间的遗憾。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时间的匆匆流逝。语言生动优美,使我们能够在思考中理解时间的价值。
记得我刚进小学校门,一个无知的孩子;转眼间,十几岁的孩子就要进入中学了。这六年我学到了什么?它是丰富的知识。但是我一点也不满意。我还没有读那么多书。时间过得很快。当我回首往事,一切都回不来了。然而,我又浪费了一次回望的时间!我不知道如何抓住这个时间,虽然老师教“与时间赛跑”。我多写一个字,多读一些书,因为害怕时间不会等我,跑得很快,我跟不上。但是当我回首往事,我发现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很多,我不禁感到一阵喜悦。正相反,我想:为什么不多写一个字呢?下次一定要跟上。
当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时间匆匆流逝,我们才知道我们是多么后悔。在那之前你在做什么?在墙角默默等待时间的到来,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不如早点与时间赛跑。
时间不等我们。我们应该与时间赛跑,永远把时间抛在身后。今天的工作必须完成,才能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这是朱自清的一篇著名的散文,写的很生动,语言也很美丽,有时候是它提醒了我许多,时间的宝贵人人都知道,但尽管他们都知道,可是他们依然没有好好的珍惜那段美好的时间,时间从来就不等人,它来的匆匆,消逝的也匆匆,让人无奈,我们很想留住时间,但你们认为这可能吗?
想想,我们现在毕业了,还坐在教室的座位上听老师讲课、做错了事情认真地听着老师严肃的批评,那个时候好想快些逃离那里,但现在呢,似乎有些怀念老师的声音,老师对我们做的许许多多的事,那个时候我们的埋怨变成了现在的怀念与不舍,可惜,那段时间早已过去了,还记得我们每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种陌生的气息吗?从陌生到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过程你们还记得吗?同学们还记得吗?老师还记得吗?
那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催促着大家,那种滋味回忆起来甜吗?每一任同桌还记得对方吗?
我还记得我进入学校的第一个同桌是谁,他有着有些卷卷的头发,胖乎乎的,或许是因为那时候还小,总是因为一些鸡蒜皮的小事斗嘴。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因为一道男女生的‘’三八线‘’而傻傻的吵架,还因此两人都受到了一点小伤[皮外伤],我妈妈却小题大做的去找老师,不过似乎因祸得福了,我和同桌张洪霖的同桌关系缓和了些,不过我已经满足了,哈哈!当然,我的最后一个同桌我也没有忘记,她既是我的同桌,又是我的好朋友——朱艳茹,她是优等生。虽然我们两个人都是女生但似乎也会有冷战发生,你们一定不敢相信吧,其实我的嗓门比她大,有时候也总爱吓吓她,至于冷战很快就会结束的,再怎么说我们两个人都是女生啊!
好微小的事情啊,但它却已经变成过去了,那段时光也让我成长了,老师的“灌溉”也令我们感动。
要学会好好的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我们留不住时间,它也不可能来慢慢地等待我们,那么我们只好聪明地好好‘’享受‘’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时间吧!
快,时间又开始奔跑了!
假期的时候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匆匆》,是著名的作家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文章,通过朗读这篇文章,我有很多的感想,是啊,默默的多少时光从我们手里溜走,我们又因为浪费时间错过了多少光阴。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读到这句我的心里有很多的愧疚,因为我总是不抓紧时间学习,在课堂上,做小动作玩耍,回到家里,就算有一点时间也要玩手机玩电脑来虚度光阴,而又因为这些我错过了多少时间呢?又因为这些时间错过了多少知识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它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它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时间在一点一滴走着,而我,却依旧在浪费着时间,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是金钱无法挽回的。所以,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把我们人生一分一秒都过的充实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放掉作业玩电脑时,时间从游戏的虚拟里匆匆过去了;看电视时,时间从屏幕前的动漫人物嘻嘻哈哈中过去了;作游戏时,时间从我们的欢笑中驶去,时间是多么飞快啊,生命是短暂的,而我们的精力是无限的,我们要把无限的精力投入到努力的学习中去。
想一想平时,再对比一下现在,我还是没有珍惜时间没有充分利用起一点一滴的时间,而在平时,我总是推脱找借口说自己没有时间,其实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利用好时间,我们才不会头涔涔而泪潸潸。
从现在开始我要觉悟起来,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不要再做没意义的事了,我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取学习更多的知识,体现自己的价值,对社会做更多的贡献。
匆匆,这篇文章是我至今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它是出自朱自清笔下。那优美的句子,恰当的比喻,使我难以忘怀。
燕子去了,又在来的时候……朱自清曾在笔下写过时间被别人偷走了。我认为所谓的别人是指珍惜时间的人吧。
在生活中,有些人活着根本没有价值,因为他曾平庸无味的过着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生活,甚至是消磨时间,虚度光阴。到了生命的最后关头,才才悔过,回忆,自己这一生是怎样度过,怎样创造过成就,这才如梦方醒,发现大脑放映机根本没有什么辉煌的片段!
而有些人却不同,他同样也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世界,什么也没带来,可他努力超越,创造成就,没有打发时间的行为和想法,也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回忆那些往事,才感觉自己的一生过得很充实,很快乐,才安心的壁上了自己欣慰的双眼。
像朱自清这样伟大的散文家都感到自己的生活只是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罢了,何况我们小学生呢?
现在我更深一层体会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了。
以前,我一直在死板地生活:上学、放学、写作业、休息。因为以前我没有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而自从读懂了《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才认识到了时间的可贵性。
时间在作者朱自清的笔下变成了一个调皮的孩子。它一直在飞快地奔跑,想抓也抓不住。作者每天都在叹息,都在感慨: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燕子、杨柳、桃花去了就可以再来,可日子为什么就不行呢?回想以前的时光,六年前我还是一个稚嫩的、什么都不懂的孩童,怎么一眨眼的工夫我就变成了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小大人了呢?我是多么眷恋孩童时代的生活,可时间他停不住呀!
时间来匆匆,去也匆匆。我真纳闷,他急着要去干什么呢?也许是去远方的一个极乐世界吧!可我们不想跟着他去呀!怎么办?既留不住他,也不能跟他走,那么我们就应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要在有限的生命里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对呀,虽然我们对时间的转瞬即逝感到无奈,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哦啊利用它给我们的每一分钟,让有限的生命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你知道吗?一分钟,可以多读一遍课文;一分钟,可以多练一张字;一分钟,可以多画一张画;一分钟,虽然只有短短的60秒,但是却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事情。如果我们每天都好好珍惜每一分钟,那么我们就可以取得双倍的收获!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好好学习,长大为世界做贡献!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很宝贵,它是用金钱甚至任何东西都买不了的。因此,只有珍惜每一分钟,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才不会让时间白白流逝,才不枉白白来这个世界走一遭!
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可是,对这篇文章最真确切的感觉却是,那时的语言真的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背起来真不容易!这是不是在浪费时间呢?
老师却告诉我们,这篇文章是她的挚爱。文章紧扣“匆匆”二字展开叙述,思绪万千,叹息不已。结构精巧,转承自然。纯朴简练,情景交融。处处流露出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这是不是告诉我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呢?
想想我现在的生活。最喜欢在周六、周日的早上睡到自然醒。给一星期的早起做个补偿。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美好的早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从床边溜走了。午饭后顺便瞄两眼电视,不敢贪恋,赶紧抓紧时间写作业。毕竟,我可是个好学生,没有不写作业的习惯,还要把字写好,题目作对才算完。一个下午忙忙活活,语文、数学、英语轮番上阵,到晚上也不能写完。我们可是六年级的临毕业的小学生了,作业多点儿在所难免。第二天依然如故,把各科作业写完一般都得下午四五点钟。
两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了吗?看书了吗?有预习或复习功课吗?出去玩了吗?对于喜欢画画的我,有时间画吗?对于喜欢写日记的我,动手了吗?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下个星期呢?不过也是如此。一日复一日,万事成蹉跎。
时间过得飞快,是何等的匆忙,若是每个星期都如此,我们何时才能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呢?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有关红岩读书笔记精选"这样的内容,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了《红岩》,让我感触良深。许云封、江姐等一批又一批爱国人士,用自己不屈不饶的信念,与敌人做着顽强战斗,换取了新中国的成立,让敌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想:现在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没有理由将他破坏。要用努力将这一片沾满爱国人士鲜血的土地变得更加繁荣、苍生。他们有着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在面对敌人严刑拷打的时候,没有退缩, 没有惧怕,而用自己顽强的毅力战斗,直到生命的尽头。在面对敌人的种种刁难时,心中还留存着对祖国的热爱、眷恋。更要学习他们认真专研的品格,虽然在光线昏暗的监狱里,也废寝忘食的学习。爱国人士之间还留存着动人的画面,为了别人,能毅然选择牺牲,而没有选择逃避,没有选择被金钱、利益所击倒,这是一种伟大而震撼人心的'选择。
大家应该将这些品质用在学习上,永不退缩、永不屈服、永不言败,在面对难题、困难时,不能放弃,要用智慧将它解决,在那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不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而忘记别人。将先人后己放在心头。这样才能让中国更加兴旺、发达。
你以为他们真的从这个美好的世界上消失了吗?没有。你们虽然夺走了他们的肉体,却夺走不了他们燃烧不灭的灵魂。
――题记
是谁?为了国家的安危,冲在最前面;是谁?为了人民的幸福,流尽了鲜血;是谁?即使只剩最后一口气,也要惋惜地看着这个世界?
是那些革命战士,他们视死如归,为国捐躯,拥有着不一般的勇气。
在《红岩》中,每一个场面都描写地淋漓尽致,活生生地浮现在我们眼前,那么刺目,又那么让人伤悲:江姐被苦刑折磨地伤痕累累,却任然顽固地一直摇头,从不屈服,日日夜夜感受着鞭伤的发炎和十指连心之痛;可贵的泉水即将又要被夺走,是他龙光华用生命换回的这口泉水,英勇牺牲;许云峰虽然被关在地牢里,却从不放弃救同志们出去的念头,他一点一点地用自己的手指不停地挖出一条秘密通道,结果同志们全部逃了出去,他却被杀死在监狱中。
红岩,一个个人物都让我那么那么敬佩,他们坚贞不屈,为了革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牺牲了自己平静快乐的时光,牺牲了和从小养育他们的父母在一起的机会,他们之所以牺牲,是想用他们认为自己微不足道的生命去换回我们大家的快乐幸福,他们身上那种不屈服的精神让我一生受用,永远让我刻骨铭心。
最近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的书,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宁死不屈,英勇无畏,甘愿把青春,把热血甚至生命奉献给党的先辈们,也深深感受到了一种决不放弃,与敌人抗争到底的革命精神。这本书就是——《红岩》。
《红岩》这本书中的在这本书中,留给我印象最大的人物是江姐,因为她沉着、冷静、勇敢、坚强,处处表现出对革命事业的忠贞。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见丈夫的头颅挂在城墙上,顿时热泪盈眶。但是她想到自己还有任务时,又投入新的斗争。江姐被捕后,敌人逼问地下党组织的具体位置时,她坚决不说,敌人用鸭儿凫水,竹签子处罚江姐,整整一个通宵,敌人什么也没有得到。拷打得不到的东西,刑场上同样得不到。直到牺牲,江姐也没有透露党的半点机密。
刘思扬同志也是同江雪琴同志一样,被关在渣宰洞中。虽然没受什么各式各样的毒刑,但他却十分关心被关在狱中的战友,与被关在狱中的战友商量逃狱,帮他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最后,还为了保全狱中其他的战友的生命安全,壮烈牺牲。
读到他们的事迹,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语文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很容易就被摧垮。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这一类书不适合我们看,因为我一般看的是小说,不看革命之类的书 。
我看之前,是怀着不满的心情,但是,看着看着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江姐,她的这种精神,我们是值的学习的。
最让我泪流满面的是:江姐在监狱里的时候,她依然穿着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在敌人对江姐的严刑拷打中,江姐没有说出一点党的消息。我还记得江姐说的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因为当时敌人用竹签刺江姐的手指 。
读完这本书,我再想想自己,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就在看完这本书后,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事。那几天发烧,烧没下,去医院看了。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像江姐的人,他的精神像江姐,坚强不屈,即使他是一个病人。
这本书人让我总结出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坚强不屈,江姐是我们的活榜样!
如果我哪一点不到位,请名师指导!
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包括哪些方面?我们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就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以下内容“圣母读书笔记”是小编从网络收集整理的,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但伤口长出的却是翅膀。”我想,这句用来形容卡西莫多再合适不过了。
卡西莫多是巴黎圣母院钟楼上的敲钟人,他是一个奇丑无比的畸形聋半哑人,他是不幸的代表。副主教克洛德是个博学多才的、善良的主教,他收养了被人称为“恶魔之子”的卡西莫多,抚养他长大成人。本该如此,但后来,他疯狂地迷恋上了婀娜多姿的埃及舞者爱斯梅拉达。他的爱令人毛骨悚然,以至于后来变成一个人面兽心的无耻之徒。为了夺得爱斯梅拉达,他怂恿卡西莫多一起绑架爱斯梅拉达。可怜的爱斯梅拉达吓坏了,所幸,她被英俊的孚比斯队长所救。她对孚比斯一见倾心,至死不渝。可惜她所迷恋的孚比斯队长是一个冠冕堂皇的渣男:有未婚妻的孚比斯到处找女人做他的情妇。
卡西莫多因那晚绑架爱斯梅拉达而被送上了处刑台,人们讥笑着这个畸形的人在台上丑态百出。只有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地给渴极了的卡西莫多喂水,卡西莫多记住了这位美丽姑娘的恩情。
自“喂水之恩”后,卡西莫多每次在钟楼上敲钟都会偷偷地关注着爱斯梅拉达。副主教克洛德的占有欲极强,他破坏了孚比斯与爱斯梅拉达的幽会,害得爱斯梅拉达被送上绞刑台。克洛德曾多次向爱斯梅拉达表明,只要她愿意跟他在一起,他定会救她。爱斯梅拉达坚贞不屈,毅然地选择了绞刑台,走向死亡。值得一提的一个插曲是,有一位十分伟大的隐修女母亲,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狂喜至极。因为她恨极了埃及女人,是埃及女人偷走了她的孩子。隐修女每天在一个角落里为她的孩子祈祷,年复一年。如果后来没有与她的孩子爱斯梅拉达相认,或许她将一辈子这么为她的孩子祈祷,活在阴霾里,直至生命前的最后一秒。然而,上天既是怜悯她的,也是残忍的:上天让她与爱斯梅拉达相认,可在那情形下,爱斯梅拉达是将死之人。这位可怜伟大的母亲用生命换得了她的孩子多一些时候的生命。
这是感人的爱情,是卡西莫多对爱斯梅拉达的报恩与爱慕,是他对她的忠诚。《巴黎圣母院》是一篇凄美而又无情地揭开丑陋人性的悲剧。
巴黎圣母院里的钟不断地敲着,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夜深人静,我安静的阅读这本书,“聆听”那一段传奇的故事。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一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而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一直对爱斯美拉达心怀邪念,在她周围游荡的克洛德神父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痛苦,以致行刺孚比斯后逃走。结果,昏到在孚比斯身旁的爱斯美拉达以杀人和施妖术的罪名被逮捕......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邪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默默的看着手中的书,不知不觉间最后一页从指间滑过,这本薄薄的《巴黎圣母院》虽然不足二指之厚,却带给我非常强烈的心灵震撼,美和丑竟可以如此对立与矛盾!
故事发生在世纪的法国巴黎,人们还沉浸在愚人节的欢乐中,外貌奇丑的伽西莫多却被选为愚人王。在巴黎圣母院的广场上,吉卜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在表演舞蹈,她的美貌和舞姿博得欢乐的观众阵阵掌声,同时扰动副教主克洛德心神不宁,副教主就指使伽西莫多去劫持姑娘,姑娘在逃跑的过程中遇到了她的爱情。副教主的的再次出现使姑娘走上法庭,在她被要绞死时被丑陋的敲钟人所救,在教堂避难的过程中,美丽的姑娘和丑陋的敲钟人看到了副教主的邪恶,最后姑娘被绞死,敲钟人也从圣母院上跳下。
小说通过揭露隐藏在人性深处的美和丑,善良与邪恶,崇高与卑下的对比,突出了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幕是伽西莫多被捉受刑。
伽西莫多被带到刑台上,周围的人在感慨他的丑陋,鞭子狠狠的打在他的身上,饥饿使他无法忍受,众人向他丢垃圾,副教主离他而去,只有美丽的姑娘向他伸出了爱的双手,挽救了他,同时也挽救了他的心灵。
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不顾讽刺与讥笑,在大庭广众下给他送水,表现出这位美丽的姑娘的善良。伽西莫多的泪水道出了自责悔恨与感激。副教主克洛德,道貌盎然且心如蛇蝎,伽西莫多受刑的漠不关心,更是突出了他的邪恶。
伽西莫多外形的丑陋与内心的善良,爱斯梅拉达的善美,副教主的里表不一,揭示了真善美的真谛。
没有真善美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追求真善美的心。丑陋的敲钟人是因为他有一颗追求光明的真心,能够在污秽中寻得一片洁净,副教主的外貌是美丽的,可是他的心灵却丑陋的,为了得到姑娘的爱不择手段,使得姑娘最终死去,他没有一颗真正寻找爱的心,有的只是侵略夺取和亵渎。心就是方向,一颗怎么样的心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与品质。
真善美并不是口头上说说就能够随时存在的,她需要有一颗真正寻找她的心,才会在冥冥中降临,照亮芸芸众生,温暖因爱而困顿的人们。
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和一种叫做爱的幻象。
看看哪!命运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一个少女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让一个汉子丑,他便丑得怪无人样。
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两个外表有着天壤之别的人,仿佛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然而,他们却有着同样一颗善良的心。她,给抢过她的他送水,他,给心灰意冷,生意破灭的她以抚慰,他为她轻过命,她为他流过泪,因为命运的戏弄,他们都各自经受着活着的煎熬,因为命运的无知,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拥有两种人生的他们走到了一起。
命运不见得是悲惨的,但它一定是折磨人的。
爱,它有近万种诠释,《巴黎圣母院》中所释放出的爱的光线可完全移于爱斯美拉达,一读即知,爱斯美拉达所受着五个人的五种不同的爱。
罗朗塔楼隐修女,她的爱叫做恨,她越是恨被认为是吉卜塞人的爱斯美拉达,就越表明她有多爱她,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日日看守的红鞋的主人,就是她最爱的女儿,她最恨的吉卜塞女郎—爱斯美拉达。
诗人格兰古瓦的爱叫尊重,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他有着诗人都具的那颗单纯的心;弗比斯的爱叫游戏,他是唯一一个她所钟爱的人,然而却是把爱情当作一场电影的不正派者;卡席莫多的爱叫做远离,他明白自己的丑陋,不接近她,给她最大的帮助、爱护,给了爱斯美拉达感动的借口;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个人,克洛德·弗罗洛,圣母院副主教,他的爱叫恐怖,占有,撕杀,罪恶。为了得到爱,他宁愿让爱死去,他的心是可怕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懂得自己拥有,或别人失去。
爱,和命运,他们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就叫做爱。
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看了很过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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