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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读后感受

夜莺读后感

2023-02-26

夜莺读后感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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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读后感受 篇1

这本书主要围绕着身处法国的薇安妮和伊莎贝尔两姐妹在二战时期的生活展开叙述,向我们呈现了姐妹俩的不同人生。

妹妹伊莎贝尔,从小便被众人嫌弃,甚至连她的父亲和姐姐都抛弃了她,但她从不自暴自弃,只是性格有点叛逆,当她遇到了和她一样想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改变国家命运的盖坦后,便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志向,虽然后来盖坦离开了她,她也敢于独自一人活跃在斗争的前线,比如在纳粹海报上画胜利符号,给占领区的家庭派发反抗传单,多次带领外国飞行员艰难穿越比利牛斯山。她在二战中活得光芒璀璨,可惜由于后来身份暴露,在纳粹集中营经受了非人的折磨,虽坚持到了抗战胜利,但不久后也离开了人世。

姐姐薇安妮,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一场战争变得支离破碎,丈夫充军被俘,她为了保护她的女儿索菲,做了许多不得已的选择,比如在盖世太保占领军的“保护”下忍辱偷生,在军官威胁下写了一份镇上所有的犹太人名单,但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作着斗争,比如为了保护妹妹伊莎贝尔而用铲子杀害了居住在她家的军官贝克,为了维护瑞秋的孩子而被迫屈身于军官冯李希特,为了保护那些犹太孩子而冒险制造假的身份证明并收养在修道院中。无论过得多么艰难,始终咬牙坚持着,直到抗战胜利,等到了她的丈夫,送走了那些犹太孩子,同时也等到了她的妹妹,背负着这些沉重的往事直到暮年。钦佩伊莎贝尔的机智勇敢,也赞叹薇安妮的隐忍坚强,为伊莎贝尔和盖坦那战争中的爱情落泪,也为薇安妮那些不得已的选择而伤悲。正如书中说的那样:勇于反抗、慷慨赴死是一种勇敢,忍辱负重、不屈不挠地活下去,何尝不是另一种勇敢?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知道,死去是多么容易,而要活下去却无比艰难!在这充满爱恨的故事里,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无常和战争的残酷,同时也感受到了女性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坚忍顽强的力量。读完后心情——时难以平静,久久不能忘怀。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无论如何,不管身处何方,如果你正在经历地狱,那就坚持下去。

夜莺读后感受 篇2

克里斯汀汉娜写的《夜莺》,我喜欢文中一句话:爱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而这一句话也暗示整本书的开端、整个故事的结局、两位少女的人生走向。

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的姐妹俩面临战争时做出的不同抉择以及不同的人生。妹妹伊莎贝尔是个叛逆的18岁少女。年轻气盛的她总是带着不计后果的热情去追寻生活的意义。她敢于把生死置之度外,勇敢反抗敌人和战争,像是飞蛾扑火般,即使生命短暂,也要去追寻光和热爱。这些了不起的事迹,只源于她对一位浪子的爱,彻底而忘我。

而姐姐薇安妮,原本拥有幸福的家庭却不得不把丈夫送上战场。她本不在乎战争输赢,不管法国是投降还是抗争,她只希望一家人平安度日。再艰难,只要能生存下去。可战争来了,战争会改变很多事情。两姐妹对于如何应对即将被占领的威胁产生了分歧,终因原则问题和性格的不同而分离。

战火下,每个人都与自己的灵魂赤裸相对,两姐妹在二战期间做了很多无法选择的选择。伊莎贝尔一直活跃在对敌斗争的前线,光芒璀璨;姐姐却不得不委身于占领军盖世太保忍辱偷生。

在看这本书时,作者细腻深刻的内心描写让我身临其境,为人物的处境而纠结,为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心灵创伤和悲痛而意难平。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女性有时柔弱到不堪一击,却也能坚韧至百折不挠。

妹妹的人生态度挺符合人们的人生阶段青年时期,总有拼不完的劲,有着为美好理想而奋斗的热血与激情。而姐姐就像是人们经历社会的毒打后,认清现实,虽承受巨大的压力却仍努力活着的姿态。有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出无法选择的选择,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心中有光,向阳而生。经典的《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故事,名字也叫《夜莺》。讲述的是一个夜莺的歌声让中国皇帝为之落泪,然而失去了自由的夜莺不能自由的歌唱,于是悄悄地离开了。当皇帝重病的时候,夜莺回来为皇帝歌唱的故事。善良的夜莺用动听的歌喉打动我们这些听故事的人,而这个世界仍然有很多像夜莺一般的女孩,在传递着爱和希望。艺术的体现形式千姿百态,文学、绘画、音乐、电影、雕刻甚至建筑都是艺术的表达形式,童话里自由唱歌的夜莺,小说中两姐妹独特的人生活法,都是艺术,我们观赏它们,并受之启发,冲动心灵,涤化污秽。真正的艺术应该能够使我们在痛苦之中得安慰,在成长之中得鼓励。读到《夜莺》,我方知女性的不同姿态,亦能绽放光芒。

《夜莺》让我明白,不管我们身处何方,如果你正在经历地狱,那就坚持走下去。

夜莺读后感受 篇3

故事讲得是:从前,中国有位皇帝,他的御花园深处住着一只会唱歌的夜莺。皇帝知道了,就派侍臣请夜莺到皇宫为他唱歌。皇帝让夜莺住在金笼子里,为他一个人唱歌。

一天,日本国皇帝送给中国皇帝一只镶着宝石的人造夜莺。它不仅能唱真夜莺唱的歌,尾巴还能上下摆动。皇帝很高兴,他不听真夜莺唱歌了,它就飞回花园去了。

一年后,人造夜莺的发条断了,它不能唱歌了。五年后,皇帝病了,他想听夜莺唱歌,但是人造夜莺什么也唱不出来。这时侯真夜莺飞回来了,来为皇帝唱歌。皇帝听了歌后病好了。他请求夜莺永远留下来为他唱歌。但是夜莺不愿意,说:我要为大家唱歌。最后夜莺飞回了遥远的树林。

我读完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要给它们自由。我一定要保护小动物,和它们做朋友,不把小动物关在家里。

夜莺读后感受 篇4

100多年前,安徒生爷爷的童话,从冰岛之国丹麦,漂洋过海传到了全世界,现在到处都流传着他动听的童话。我虽然从来没有听到过夜莺的歌声,却通过这个古老的东方故事,聆听到它委婉动听的歌声在森林中低回吟唱。

安徒生爷爷从未来过中国,可是他为何能够写出如此美妙的东方童话故事呢?故事一开头,他描述了自己想象中的神秘国度:世界上最华丽的宫殿,用细致的瓷砖雕砌,名贵的花朵上都系着银铃……,当我读到这儿的时候,脑海中浮现中出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古老的宫殿里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年老的皇帝,能说会道的大臣,勤劳的仆人,非常有趣。

皇帝喜欢上了夜莺的歌声,夜莺为他的老年生活带去了生气和快乐。皇帝想奖励给夜莺一双金拖鞋,可是善良的夜莺拒绝了,它说:“皇帝,您为我流下的眼泪才是最宝贵的礼物,我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可是不久,日本使节又送来了一只人造夜莺,人造夜莺立马吸引了大家的视线,因为它只要上了发条可以不停地唱,不停地唱,从不知道疲倦。夜莺伤心地离开了皇宫,回到森林去了。

皇帝不分昼夜地听着人工夜莺歌唱,直到有一天人工夜莺坏了,再也唱不出歌来。皇帝请来了钟表匠修理,才勉强一年可以唱一次,而这远远无法满足皇帝。渐渐地,皇帝很少出现在人们面前,他生病了。夜晚,死神降临在皇帝面前,声讨他这一生的是与非,皇帝明白自己即将死去。就在这时,夜莺又来到皇帝床头,用自己悦耳的歌声驱走了死神,皇帝的眼角再次流下了感动的眼泪。

故事中,夜莺代表着善良、淳朴的人们,他们从来不嫌贫爱富,用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别人服务,无私地帮助他人。妈妈告诉我,要向夜莺学习,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让贫瘠土壤盛开花朵,让灰暗的内心充满阳光。

夜莺读后感受 篇5

小夜莺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爱国的一个小男孩。

故事 是这样的:战斗刚刚结束,一群德国 兵进了村庄。过了一会儿,军官看见了小夜莺,问:“你知道往苏蒙塔斯村的路吗?”小夜莺回答:“当然了。”“如果你带路带得对我就把打火机送给你,没带对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队伍出发了,小夜莺在悠闲自在地玩,好像把军官忘了。过了一会儿,军官问:“你们这里有游击队吗?”小夜莺问:“是一种蘑菇吗?没有。”军官觉得什么都问不出来,就不再问了。在森林里有几个游击队听到了夜莺的声音。其中有一个游击队员数着夜莺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夜莺的声音停止了。“三十二个鬼子。”那个人说。接着传来了两声杜鹃叫。“两挺机关枪。”那个人又说。过了一会儿,德国兵来了。突然从草丛里传出了一声口哨,像是回应了小夜莺。小夜莺转身就跑了。接着德国兵被枪打伤。第二天小夜莺有在原来的地方回 头看,好像是在等谁似的。

我认为小夜莺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

夜莺读后感受 篇6

“‘小夜莺’好样的!”我轻轻地合上书本,不禁赞叹道。

读完了《夜莺的歌声》这篇课文,我不禁想到:

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火蔓延了全世界,到处都有战火,在苏联这片废墟上,印满了德国兵的脚印,他们在苏联的国土上横行霸道,可是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会败在一个小孩手里!

“小夜莺”在面对着强大的德国兵时,克服自己心中的恐惧,来全面诱敌上钩,巧妙地将敌人引进游击队的埋伏圈,将敌人一举歼灭。保卫了自己的家园。

我感觉到:小夜莺不仅冷静,而且非常爱国,当他看到自己的祖国、亲人遇险的时候,他会怎么想呢?他会想:我要为亲人报仇;他会想:我要冷静,不能鲁莽;他还会想:……如果是你呢?

因此我决定也要学习“小夜莺”这种精神,让“它”在和平年代发挥个大的作用,为我国不再受到外国入侵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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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汇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选」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汇集”,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1】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2】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3】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4】

最近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周可莹)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5】

最近,我读了与萧伯纳齐名的才子王尔德的作品《夜莺与玫瑰》故事中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另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贫穷的男青年为了能和爱人跳一支舞,想按照爱人的要求送她一支红玫瑰,可是这个男青年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十分的烦恼。这件事被他花园里的一只夜莺给知道了,于是夜莺便去求那花园里的玫瑰树,可玫瑰树只能产出白玫瑰,要想要红玫瑰,必须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于是它就让花枝的刺深深的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染了一天一夜,把白玫瑰染红了,可它自己却再没有睁开过眼睛。后来,男青年发现了这朵红玫瑰,于是他把这朵玫瑰送给了他的爱人,可她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没有与男青年跳舞。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而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白衣战士叶欣;救火英雄梁铁练;人民子弟兵黄晓文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榜样!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心灵,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所以我们应该励志做一个有用的人。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6】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00字: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暴徒,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7】

自古文人墨客喜欢描摹人内心朦胧的情愫,花前月下,清风浊酒引得青涩少女脸上绯红翩翩;轻罗红帐,花屏红烛,多数人便会想到那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日子;亦或是折梅采莲,抚琴传情这种看起来文雅高尚的举动,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是苍穹之中夹杂的一缕轻柔的白絮,是高山巅上汨汨留下的溪水,还是如三月春风抚过的青葱杨柳?反正是一种不可名状却令人痴迷的东西了。

裴多斐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我始终不懂,会有什么人愿为爱情付出生命呢?爱情难道就像罂粟,一点点侵蚀着人的神经和肢体?那些深陷爱情中的人,视网膜上的成像是不是都变得模糊?夜莺却说,被爱这种笼子困住的人是迷惘的却也是幸福的,它就如那忠贞强烈的人,用自己鼓动着的心脏和美妙歌喉来完成一朵妖娆绚烂的玫瑰——爱情。只是它太纯粹地向往了,以至于没有认清这如烟雾一般迷幻的爱情后不过是虚伪肮脏的垃圾。

青年的舞蹈没有完成,少女早就看上了富贵人家那成箱成堆的钻石金链,老树在为它恸哭,晨曦在为它悲悯,而还未彻底散去的夜幕在为它送葬,那朵沾着晶莹露水的玫瑰早被青年折下却在马车轮下香消玉损。太可笑,太可笑,用心中的鲜血浇灌的爱情却还不如冰冷的宝石,干净澄澈的感情被蒙上了一层不必要的阴霾。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喧嚣的尘世之中,权利、金钱、地位成了势利眼中的必需品,而且还得是能堆成山的那种。一个穷鬼就算是把自己的心脏无偿赠与了所爱之人,但也许还比不上一张薄薄的支票换得的爱意多。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掩盖住了最本质最深层的都是些灾难与痛苦,而人类丑恶的心理多半和铜臭味挂上了勾。

但是潘多拉盒子中最本质的还是希望,即使有爱上了权与财的人,也会有保持着一颗如夜莺一般美丽心灵的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就算是有着千般阻碍还是斩不断他们之间相连着的心意;牛郎织女,隔着银河每年都会按时见上一面;就算是哈姆莱特也还是忘不了奥菲利娅那朵美丽的紫罗兰。爱情是双向的给予与分担,那份沉重而美丽的情感则是有担当之人才敢接下的,没有真正责任意识的人,终将会把爱情与它物进行衡量,在精神与物质之间动摇。早早摘下的花朵必将是紧闭着的,还未成熟的果实必将是苦涩的,没有夜莺心灵一般有觉悟的鲜血更是浇灌不出娇艳玫瑰的。

那些理所当然谈着情话而毫无责任的人,不过是在玩弄这自己的情感,因为对于这些人,真正的爱情实在太遥远了,对于毫无觉悟之人,那种情感就像是遥远星空中唯一一颗闪烁的明星,可望而不可及,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成长到足够承担的时候,才有能力伸出手去触碰它,拥有它。

夜莺的歌曲依然在深邃的夜里回荡,娇嫩的花朵也在悄然绽放,只有秉持这一颗真诚的心,才能享受这种静谧的美丽吧。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8】

麻狗你好:

见字如人

我结束了一门口语考试,又去买了点生活用品(插座、鞋垫、直液式笔)。现在坐在自习室,听着一着译名叫《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的日语歌。你最近都没有主动找我聊过天应该过得挺好的吧,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不说话;想笑就笑,不想笑就不笑,怎么舒服就怎么过。希望你身边有想说话的人,也能隔着屏幕找到倾诉的对象。

哈我最近没有一本看完的书,所以就写不出像上次那么长的信了,但是我还是想寄信给你,这样一张普通的纸就变得有意义了,我寄出信的那一天跟你收到信的那一天也变得有意义了。

好了,‘我想你了’说完了,接下来我要说别人的故事了。

前两天看了一个童活故事《夜营与玫瑰》,我一开始以为这是跨物种的爱情,原来是一段为了成全爱情而发生的悲伤故事。一位男青年真挚地爱着一位漂亮姑娘,但因为找不到姑娘要的红玫瑰而失意困顿,一只小夜莺听到了他的哭泣,它不像其他动物一样嘲讽这位青年,反而暗下决心要为青年找到一朵红色玫瑰成就他与他心爱之人的感情。它本来只是想用动人嘹亮的歌声来交换一朵玫瑰花,但珍贵的东西怎么会轻易地被得到,它飞过草地中央、飞到日晷旁边都没有找到红玫瑰,它最终还是回到了青年的窗下。

那是一株被寒冷冻伤枝茎的红玫瑰,只有至诚心头血的滋养才能使那花朵重新开放,对于小夜莺来说,生命是珍贵的,它可以用有生之年坐在葱郁的树林仰望金色的太阳车、看月亮在宁静的天空驰骋、细嗅山楂草的香气、寻找隐满在山涧的风铃草……天地间尽是使它快乐的事物。但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夜莺却说:“爱情比生命更加可贵。”

它哼唱起歌来举起玫瑰花的花刺一寸一寸地刺入自己的心房,它的身体愈痛苦它的歌声就愈嘹亮,它的心血一点一点流入玫瑰花的花心。终于,那朵被寒冷冻伤的玫瑰再次盛放了。

与此同时,夜莺早就僵硬的身体永久地倒了下来。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青年拿到这朵玫瑰花时欣喜的表情;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把玩着珠宝的姑娘对玫瑰花轻视的眼神;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那朵它用生命灌既的玫瑰花被粗鲁地丢弃在泥洼里、又被飞驰的车径直碾过。

爱情在誓言里比生命珍贵,但放在生活里爱情却不是那个滋味。

夜莺献出了自己的心血倒在玫魂花畔,无人问律。

姑娘选择了珠宝,欣然接爱了权贵之子的邀请。

青年大失所望,坐在书桌上奋然翻开积满灰尘的厚重书本。

那代表着爱情美好的玫瑰花在车轮的碾压下娇弱得不堪一击。

月亮仍会在无数个夜空中驰骋,风铃草依旧会在山涧中摇曳,只是这世间少了一只歌唱这种种美好的小夜莺。

好了,这个小故事结束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随着这张纸一起落在你手心里,凝望着你脸上每个细微的表情,那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

20xx.12.21小雪

19:45写于自习室

孝经读后感受通用6篇


我们经常将自己想说的话转换成文档表达,学习一下范文是怎么写吧。范文的用词精彩,值得我们推敲研究,你看多的范围类型多吗?读后感大全收集并整理了“孝经读后感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孝经读后感受【篇1】

我国的孝文明源源不绝,自古以来,孝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底子价值观,关乎我国人的精神生活。孝指子女对爸爸妈妈应尽的责任,是传统美德。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体系地论说孝道。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长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孝顺爸爸妈妈,是不移至理的规律,是应该事必躬亲的。固然,儒家孝道也有年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搀杂封建性的糟粕,比方"父为子纲"、"爸爸妈妈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年之丧",均已过期,应毫不吝惜地扔掉或予以批评。

《孝经》在我国思维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位置,特别是西汉统治者宣传“以孝治全国”之后,在绵长的封建社会里,它成为人们涵养的必读书目之一。《孝经》,是古代的圣人孔子的学生曾子所著,它是儒家经典作品中专门谈“孝”的一部作品。《孝经》一共有十八章,每一章都是经典。第一章为开宗明义章,是全文的宗旨:“夫孝,德之本也,孝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爸爸妈妈,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爸爸妈妈,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总算立身。”短短33个字就总结了孝之始,孝之终。第二章至第六章别离为皇帝章、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和庶人章,规则了不同位置的人的孝道规范。第七章为三才章,强调了孝的位置和效果:“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六合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利全国,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第八章为孝治章,讲圣明的君王怎么故孝治全国。第九章为圣治章,讲圣人怎么用孝道教化大众。第十章为纪孝行章,讲孝子应怎么孝敬爸爸妈妈。第十一章为五刑章,讲不孝为诸罪之首。第十二章为广要道章,讲孝为什么是重要的道理。第十三章为广至德章,讲孝为什么是最高的德行。第十四章为广扬名章,讲孝道与扬名后世的联系。第十五章为谏诤章,讲爸爸妈妈有了差错孝子应该怎么办。第十六章为感应章,讲孝道与神明的联系,孝道到达极点就可以感应神明。第十七章为事君章,讲孝子与事君的联系,孝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第十八章为丧亲章,讲爸爸妈妈逝世孝子应该怎么办。《孝经》,短短十八章,却蕴含着深入的道理。孝道上至诸侯、皇帝,下到黎民大众无一不是要恪守孝道的。《孝经》,它不仅能教咱们学会孝,还有教咱们要效法六合,天然和万物!

孝经读后感受【篇2】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古人说的“孝、悌、忠、义、礼、义、廉、耻”这八德,孝排在第一位,可见“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孝”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必须做到的。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儒家对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躯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父母,要好好爱惜,不要随意毁伤,这是孝行的起点。这句话令我感动。还记得在我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玩喜洋洋(就是一元一次的那种摇摇车),一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我一直哭,妈妈问我是不是很疼啊。我说:“妈妈,胳膊刷坏了,让您担心,我才哭的呢。”妈妈搂着我直说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对啊!爸爸妈妈把我养大,费了多少心血啊,我们要是不孝顺父母的话,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给妈妈碗里夹肉,妈妈直说我长大了;平时,我也做家务,去买早餐让大人吃,晚上放学去买馒头。让爸爸妈妈多休息;我还早起晚睡,好好学习,不要因为贪玩耽误功课让父母担心。

《孝经》是孔老夫子留给我们的瑰宝,从《开宗名义章》起,共18章,讲了孝的功能、孝的本质、孝的内容,讲了从天子到庶人尽孝的标准,讲了以孝治天下的原理等等。

总之,孝是德行根本,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善事,才能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让孝道走遍中国,传遍世界。

孝经读后感受【篇3】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国学经典诵读《大学中庸孝经》,《孝经》的内容好象都比较难懂,爸爸妈妈又和我一起阅读了《二十四孝》,我觉得其中的故事都非常感人,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自古以来,孝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是一切爱的基础。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天地间的自然规律,是人类一切德行修养的基础,是思想教化的源泉。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给予我们一切,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总是那样的无微不至,劳而无怨。

百事孝为先,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孝道就是要尽心尽力的供养父母。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又怎么能去爱他人、爱国家呢?

现在我们中间的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些00后,经常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自己要向父母要点什么,想要怎么样玩耍,自己喜欢怎么样就要怎么样。与父母一起时,自己一定要选最好的,要玩自己最喜欢的;吃东西时一定要选自己最喜欢吃的。有时,父母指出我们的错误希望我们改正时,我们不仅不愿意承认,反而还会发脾气;有时甚至还会在对父母、长辈说话时很不礼貌。

所有这些表现,和《孝经》中的要求相对照,关键是孝顺二字没有做好,我们距离《孝经》中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读了《孝经》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吧!

孝经读后感受【篇4】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很喜欢《孝经》里的这句话。要知道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父母给予我们一切,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是我们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对我们是无微不至,劳而无怨。我们的每一根毛发都来自于父母,每一寸肌肤都来自于父母,我们要好好保护好自己,不要伤害到自己,这就是孝心的开始啊。

“仲尼居,曾子侍”,这六个字能看出孔子在上课,曾子就侍奉在老师身边,文字虽然简单,可是我已经能够想象出这样的画面,说明曾子是个尊敬老师的好学生。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大孝子,在《二十四孝》里我读过他的故事。书中记载着,曾子有一天上山砍柴,结果家里来了客人,他母亲一个人在家,不知道怎么接待,怎么办呢?因为过去没有电话,所以她就咬自己的手指。结果她这一咬,在山上砍柴的曾子心里就觉得痛,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就赶紧跑回家里。回到家里一看,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告诉他:“儿子,我不知道怎么找你,只好咬手指,我想十指连心,你一定能够感受到。”所以你看呀,曾子纯孝就有这样的感应。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他妈妈咬手指,在那么远的距离,他居然能够有这个感应。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曾子心地纯孝,心里没有其他的.妄念,

只有孝亲这个念头,念想到自己的父母,才有这样的感应。然而,现在父母经常叫我们别贪玩,好好学习,可我们时常就是玩疯了,唤不回来。这多有不该呀。

我也要做个尊师孝亲的好学生、好孩子,与老师、与父母有心灵的感应。认真体会《孝经》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因为它能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百善孝为先。《孝经》教会了我怎么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多多改善自己的行为,也希望大家多多去背背《孝经》,它能教会你们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

孝经读后感受【篇5】

据说《孝经》为孔子所作,它是中国儒家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书于秦汉时期,一直为中国历代社会所重视。《孝经》全书共18章,通过孔子与弟子曾(参)子之间的对话,精辟地阐述了儒家代表人对孝道的认识。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然之道,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并提出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据说唐玄宗李隆基曾为此书作注,自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

悉心读罢《孝经》,掩卷静思,尽管孔子对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不同阶层的人行孝做了详尽而不同的规定。笔者认为,孝是一个很普通的行为,孝是人类生命生存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孝乃帝王贵族、百姓人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经说上到一国之君,下到普通百姓,虽然身份地位不同,但是,各人奉养父母应尽的孝道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有人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异,而以各种理由不尽孝道,或者少尽孝道,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所以,《孝经·圣治章》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纵观当今社会,这种“不爱其亲而爱他人,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的悖德悖礼之人比比皆是。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人类社会一种大公无私的大爱,这种爱大多时候只是挂在嘴上的东西,说了几千年,总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但是,社会就是这样,总有忠心耿耿的忠烈之士,如:岳飞、文天祥、关天培、邓世昌、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民族英雄,他们时刻想着忠于国家,报孝人民。因此,宋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纵观当今之志士国人,能有多少人有如此之想法?忠君报国,此乃大爱,做不到尚且可以理解;孝敬父母,人间小爱,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孝敬父母本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什么太难做的,可是做得好的人寥寥无几。有人大发洪财,穷的只剩下钱了,可孝敬父母却分文不舍;有人高官厚禄,出进一大帮人拥着宠着,可孝敬父母却没有一点点功夫。唯独有偶的是中国的大贪官,贪财上亿元、上千万元者比比皆是,他们大多数将贪来钱财花在了二奶情妇身上,没有一个人给自己的父母买了豪宅和孝敬老人生活上。平时听那些人坐在主席台上高谈阔论,大讲特讲人间孝顺,二十四孝头头是道,子乎也者仁慈博爱,这就是中国社会道德的基本现状。道德滑坡,孝道冷淡的主要原因也就在于此。

笔者发现《孝经》的每一章结尾,总是要用《诗经》中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说明《孝经》与《诗经》有相通之处,它是从很平常的百姓生活中积累出来的最基本的最有人情味的东西。所以,《孝经》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并不陌生。对于孝道理解,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拔得太高,它无非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体现人间亲情,正所谓:细节成就伟大。这也许是“百善孝为先”依据。

笔者自不敢说孝顺,但最起码有自己的认识。比如说:在家炒菜时,多延长三四十秒钟,尽量把菜炒烂一些,好让老人能吃得下;每顿饭做熟了,第一碗饭必须先端给老人;每一周给老人洗个热水澡,洗洗脚、剪剪指甲、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每一天早上帮行动不便的老娘梳梳头(给老娘梳头的感觉真好,笔者又感受)。每天晚上帮老人关好窗户、拉好窗帘,早上又打开窗户、拉开窗帘;老人吃饭时系好围裙,饭后切忌要洗干净,晾干下顿吃饭时要用;老人感冒了要在第一时间赶紧给吃药;老人大多数都有便秘,要让他们吃得下,也要让他们能拉得出;老人尿裤子了,及时给换一件干净的;天气冷了,要及时给老人加上衣服;天气热了,要为老人换上单衣等等,这些基本的琐碎小事,就是孝道重要部分。另外,老人干了错事,我们也要批评他;老人执意要干不能干的危险事情,我们要及时加以制止;老人骂你不孝顺,你要乐于接受等等也应该算孝顺的一部分吧!

做儿女的,特别是经常在老人跟前的人,常常感觉老人有一个最明显的偏心,就是他们老是惦记着不在跟前的子女,好象他们个个都比在跟前人的孝顺。他们觉得不在自己跟前的儿女在外都不容易,也需要老人的关照。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天下父母心吧!

当今社会,在外创业,确实不易。但是,有些人总是因为工作忙为由,很少回家看望老人,动不动就是我给了多少多少钱。是的,孝敬老人确实需要钱,但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钱可以雇一个保姆,但买不来亲情;钱可以买来音乐,但买不来欢乐;钱可以雇人代为照顾老人,但买不来亲自孝敬父母那份真实感受。一个人当你在外感到困惑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在父母岁月沧桑的眼睛里,你可以得到智慧的启迪;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从那双皱巴巴的手上,你可以得来无穷的力量。孝顺可以使人懂得珍惜生命,孝顺会使人懂得怎样更好的面对生活,孝顺可以让你知道生命走到后来的艰难和不易啊!

孝经读后感受【篇6】

孝经:孝敬父母。孝是上帝安排的,一定要孝顺父母,一定要对父母好, 不要跟父母顶嘴,吵闹,。下面就来说说我是怎样,孝顺父母的吧!

某一星期的星期天,我和姥姥正在聊天,姥姥说要切黄瓜,姥姥的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那时候我正在写数学作业,就剩一道题就写完了,看见姥姥切黄瓜费劲的样子,我就连忙跑过去对姥姥说:“姥姥,我来帮你切吧”!我第一次切的时候切不好,对接的时候还是不好,但是我慢慢切慢慢切,我把黄瓜,切完了以后,姥姥夸我真棒!我微笑的点点头。

又继续在写书写数学,这时候妈妈刚回来,妈妈说数学作业写完了没呀?我说妈妈我还没有写完,我妈说,为啥没有写完,宝贝,因为我帮姥姥切黄瓜啦!姥姥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所以我就帮姥姥亲切黄瓜,所以就没有写完作业,妈妈听到我说这样的话,开心的笑了,我也微微一笑,姥姥给我给妈妈说,子航写的可快啦,马上就写完啦,妈妈又等我了两分钟,我把这道题写完啦。然后我就开始写语文作业语文作业,妈妈夸我,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姥姥也夸我可真乖,我说没事儿,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和姥姥还有妈妈都笑了,妈妈还给我竖起了大拇指,夸我真棒!

这就是孝,在以前孝是最重要的本领,孝顺父母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不,知道孝顺父母跟父母顶嘴,还会把爸爸妈妈给气哭了!这种人我最不喜欢最不喜欢跟他交朋友,妈妈夸我有教养,孝心,我要放第一。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集锦6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丛林故事》读后感受集锦6篇,带给大家。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1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3

《丛林故事》读后感600字:昙花一现,每个心事,每种牵挂,都在短暂的快乐之后,消逝无影。——题记

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习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

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

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后记

点评:这是小作者的一篇读后感,小作者的思维很活跃,从原作中准确地提炼出要点,勾勒出责任感莫格里的成长轨迹,并适当展现遭遇的困难,让莫格里的精神浮出水面。小作者由此自然地引出对作品的思考,这方面,小作者主要集中在对莫格里精神的探讨上,小作者清晰地梳理莫格里面对困难时的从容和不屈,结合作品中的一些人物的精神,引出对现实生活中自己的反省和思考,从“应该”和“不应该”两个方面阐发自己的观点,很不错!优爸想说,文章的题记和后记能有效归纳文章内容,提升文章的质量,但不能为了用而用,如本文的题记,很有文采,但和文章主要内容关系并不大,可以作为其他相关文章的题记来使用。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4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5

《丛林故事》这个书是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创作的。主要讲述了八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故事,向读者们展示了真实动人而又富于奇幻色彩的丛林世界。

这本书主要人物有:莫戈里、黑熊巴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我最喜欢莫戈里,他非常勇敢、坚强。在莫戈里还是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进了狼群,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并且在狼爸狼妈的照顾下和黑熊阿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和蟒蛇卡阿成为了朋友。还跟巴鲁、巴西拉学习怎样在森林里生存,怎么捕捉猎物。这些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 老虎谢尔汗。他们想尽办法,先让莫戈里去找人类的火种,然后再找到谢尔汗,把它的皮烫伤,谢尔汗愤愤不平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最终它回来了,是莫戈里的朋友 — 灰兄弟告诉他的,他又叫阿克拉和灰兄弟让公牛去把谢尔汗踩死。

莫戈里的勇敢和坚强,狼爸和狼妈的爱心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6

引言

如果动物们能理解衣冠禽兽是个骂人的词儿,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自己平反:‘动物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生存,这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吃的人类吃,我们不吃的人类还吃,凭什么要如此贬低我们?’

唉,动物们当然不会明白生存只是人类最初始的要求。人们说衣冠禽兽的时候,就暗含了引以为豪的社会法则。如果动物中有智者,肯定会发现社会法则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丛林法则。人类虽然有了思想和文明,但是依然没有摆脱丛林法则的底层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说,每个人都是‘衣冠禽兽’。

丛林法则,简单来解释就是对外竞争(弱肉强食),对内协作(等级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认识的东西。无视它等于自欺欺人,摆脱它也是不可能的。

本篇通过《列那狐的故事》看一看狡狐、凶狼、恶狗、倔驴、蠢熊、贪狮等动物上演的丛林大戏,一个不那么光辉、正面的主角向我们走来。

故事简介

开场部分,聪明、顾家的列那狐智斗大灰狼,偷鱼、耍鸟。即使被猫算计了一次,也依然讨人喜欢。

人们喜欢看到弱小战胜强大,智慧战胜暴力,于此津津乐道,以至于忘记了这并不是常态。

狐狸和狼的争斗只是个线索,当庞大的禽兽王国展现出来的时候,整部书的格调就沉重起来了。禽兽们在毛皮之下掩藏了人的灵魂,大义凛然的虚伪、滔滔不绝的诡辩,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都浮出了水面。

这时的列那狐就是个大反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去理解。这里只有人性,没有对错。

列那狐被鸡头领告上了狮王朝廷。大狮子两次派使者传唤列那狐受审,都被列那狐看中了弱点(贪吃)戏弄了一番。熊因为蜂蜜丢掉了半条命,猫被忽悠到了谷仓,差点被打死。

列那狐来到朝廷,舌战群兽,最终被判与强壮的狼决斗。没有悬念地输掉决斗后,按照规则上绞刑架绞死。

列那狐又想出了个鬼点子。他说自己拥有宝藏,是前人为推翻狮王统治准备的,要拿出来献给狮王狮后。

不想占便宜的人永远吃不了亏。大狮子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非常爽快地上当了。他放走了列那狐,却没有得来宝藏,大怒之下,发兵讨伐列那狐。

被堵在家里走投无路的列那狐选择了‘朝圣’,躲过了这一劫。为什么‘朝圣’能吓住狮王?因为狮王也有怕的东西,算是狐假‘圣’威吧!

列那狐并没有去朝圣,四处游逛,偶然发现了在树下睡觉的狮王。列那狐先偷偷地绑住了大狮子,在狩猎的人群赶来时又救了大狮子。

靠着精湛的演技和深不见底的套路,列那狐登上禽兽王国的顶层。

故事有点讽刺,细思之下,又有点残忍。不过,很少人有资格谈残忍,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了猪黑,没有看到自己黑。

丛林法则

丛林里的弱肉强食在《列那狐的故事》中表现地淋漓尽致。人类的祖先通过智慧解决了食物的问题,虽然摆脱了低等级的丛林厮杀,但却没有摆脱更高级的利益争夺。

眼红之后的人们表现出一股异常激烈的狂热,人们撕掉衣冠,展露祖先们的兽性。利益越大,兽性越强。历史就不用翻了,看看眼前的大国博弈就行了,别说什么良性竞争,还不是脱光膀子互殴呀!

脸面、教养只是一幅白手套,需要的时候戴上,不需要的时候就摘了。春秋无义战,拳头大的有理。能保证一块钱成本制作成的东西真的能代表一百元的价值,这才是现在争夺的焦点。从能量守恒的角度去理解价值肯定是不明智的,即使你相信守恒也白搭,这不是自然的。

竞争的结果就是弱肉强食,这非常好理解。分工协作其实就是等级制度的另一种动听的说法。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狮王狮后是上层,拥有绝对话语权。熊、狼等大型动物是支持狮王的中坚力量。其余猫、狗、鸡、狐狸都是下层。它们共同组建了等级森严的禽兽王国。

事实上,禽兽王国都是同一种族组建的,比如猴群、狼群,并不只是人类能想到抱团取暖。在生死存亡面前,先有人多力量大的事实,后有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在这些族群中,有一个格外健壮的王,其他稍微弱小的同族对他俯首称臣。这个王维持着族群的统一,也会带领大家共同抵御外敌或者争夺地盘。等到集体获得胜利的时候,由王来负责分配资源。

分工协作模型别看简单,非常好使。一个东西结构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容易修复。这条规则适用于多数的组织。

完美的模型是不存在的

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是战争史,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很大一部分也是战争史。无数的政权建立,无数的政权又毁灭,后人又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又建立新的政权。

老先生顾炎武算是个明白人,他看清了社会和政权的区别,把天下和社稷分开。他认为天下的兴亡是每个老百姓的责任,社稷的兴亡是王侯将相的义务。

制文字、服衣裳、用汤药、取能源这是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为社会文明推进负责。汉唐宋明是社稷责任,刘、李、赵、朱以及吃着朝堂那碗饭的人需要为社稷负责。

社会通过汇聚所有人民的智慧来提升人类总体的生活水平,改善人群的幸福感(需要注意并不是物质水平提高,幸福感随之增高)。如果所有人的价值观都统一,那么就会出现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乌托邦社会。

但事实不是这样,因为好多人都怀揣‘真理’,但是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坚持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偏见,于是冲突和分裂就开始了。

社会本身不具备保证秩序的能力,人们想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东西来换取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社会管理者出现的最原始的目的。社会管理者生来就是惩罚者、资源分配者,充当动物世界中王的角色。

这个东西必须存在,来阻止我们可能犯下的错误。自己不能保证管住自己,只能让别人来管。

社会管理者出生于社会,能力也取决于社会水平。不一样的气候、土壤当然会孕育不同的植物。

遗憾的是,整个人类都有个通病,总是不知不觉地开始陶醉在某种状态之中,然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结语

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争也造成了无止境的暴力。

人心齐,泰山移。和创造了秩序,也带来了束缚。

社会基础不仅仅包括这些最底层的基础,也包括人们发明出的‘衣冠’。人们发明了它,某种意义上说是需要它。很可惜,穿上了衣冠的禽兽也是禽兽。人类有能力,但是能力有限。

人类的组织形式会不会摆脱丛林法则?嗯,让我们都想想,如果人类从理性层次上战胜本能,可能吗?这是反自然的,在人类没有达到无所不能之前,最好保持谦卑。

细米读后感受汇集6篇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在读过细米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是个不错的选择,你感觉对写细米读后感毫无头绪吗?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细米读后感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细米读后感受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细米》。

这本书是曹文轩所写。故事里的主人公-----细米,是一个非常喜欢雕塑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都为这个而感到苦恼。但他们却不知道,这个平凡的小男孩,却有关不平凡的雕塑天赋。当梅纹来到后,她一眼不看出了这个天赋,并支持他雕刻,还跟他一起去艺术馆求发展。

自从细米经过梅纹的教导之后,他雕得越来越好了。而细米的爸爸妈妈也都发现他进步了,都很开心,还把梅纹提升到了细米班的班主任和各个班的美术老师。当梅纹觉得细米刻得作品越来越多的时候,她就给细米办了一个展览会,邀请同学们来参观,同学们都看的流连忘返呢!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了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人”而细米正好就是这样!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你努力过吧,就会的得到回报。

细米读后感受 篇2

时间过的真快,一个寒假过去了,《细米》这本书也快读完了。第八篇内容主要讲的是梅文的身体好了许多,该抓班里的学习了,大家也很配合,生怕梅老师不在当这个班的班的班主任了。期末考试时,梅老师的班级一下子排到了第二名,细米一家人很是高兴。寒假里的梅文不是再小屋里搞雕刻,就是吃饭睡觉,寒假过去了,整个人都胖了不少。细米的妈妈让梅文回城里,梅文死活不肯,最后,细米去了舅舅家,梅文等了他七天,最后还是走了,留下了一块儿雕刻木头,和一箱刻刀,他知道,这两样东西是她爸爸留给她的。

书读完了,细米和梅文的感情、友谊却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的脑海当中!

细米读后感受 篇3

《细米》是一篇纯美小说,它出自于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手笔。

小说主要人物有:细米,一个天生爱脸红的男孩儿;一个苏州城里来的女知青梅纹;细米的父母及一只细米千辛万苦救回来的小狗“翘翘”。

故事发生在苏北的一个名叫稻香渡的村庄。细米的父亲是中学的校长,细米的母亲是帮学校老师烧饭的。细米爱好雕刻,但他从未学过。他跟据自己的爱好雕刻着。书桌上刻;墙上刻,后来到学校的木柱上刻。因为这,细米总是被父母打骂。直到那个从苏州城里来的女知青梅纹到了他家后才减少了细米父亲对细米的打骂。后来梅纹教细米学雕刻,送给他许多刻刀,因为梅纹的父亲是个雕刻家,被打成右派迫害死了。梅纹从父亲那里学会了雕刻,在梅纹的指导下,细米的雕刻慢慢的有了长进。

细米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尽管他雕刻总是会把桌子、凳子刻坏,父母因此很气他,经常狠狠地打他骂他,甚至用皮带抽他,可是细米一直不放弃,依然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

梅纹是个非常认真的人,有一次带细米去县城参加比赛,出了赛场,在街上看中了一块上等的木料,可是要想买下它就不能住店了。细米知道梅纹身子弱,就不肯买。梅纹惦记那块木料,就对细米说:“我去看看那木料,我不买。”可一会儿,梅纹就抱着那木料回来了;还有一回,他们得知木材厂有许多树根废弃没用,就借了板车去拖,吃了好多苦,皮肤都划破出血了。

细米的父母非常喜欢梅纹,对梅纹就像对己的孩子一样,细米的妈妈亲密地喊梅纹叫“纹纹”,带着她干各种家务活,带她一起去村里,去镇上。生病了精心照顾她。细米因为梅纹生病,盼望她快些好,还一个人带着翘翘去冰冻的河里网鱼,终于网到了传说中有神奇功效的“金锂鱼”,烧汤给他的纹纹姐喝,使她的身体慢慢康复。

读了这本书,我被那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感情而感动。当今社会,怎么可能不花钱学习木雕?这可是特长啊。现在学乐器、学奥数都得花钱。现在社会尽管比那时候生活条件好很多,可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却渐渐被冷漠取代。读了这本书,再一次感悟到了呼唤真情、爱心的宝贵。

细米读后感受 篇4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细米》之后,我深有感受,这是一部励志小说。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冕礼。

通过阅读《细米》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细米不禁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又对这个乡村少年,又产生一丝嫉妒。他能在乡村无忧无虑的生活,天天看到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和小狗翘翘一起玩耍。可我也想去看看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不想再看喧闹的城市了……

我羡慕细米他能生活在世外桃源,我羡慕细米他有一位因材施教的老师,我羡慕细米他还有忠心耿耿的小狗翘翘,我羡慕细米他……

我真希望我能去乡村看一看!

细米读后感受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细米读后感受 篇6

金蓝色的闪电胡乱地撕裂着天空,像利剑,像蛇,像鹰爪,像一个巨人暴怒时用大笔在天幕上乱抹。雷声闷响,岸上的树与水边的芦苇在剧烈地摇晃,然后倒下一片。这时,我正在家里看第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作品--当代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小说《细米》。我沉醉在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和主人公淳朴的生活里了,而外面的世界好像离我很远……

主人公细米在芦苇村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开学不久,细米听妈妈说:“我们村来了许多女知青,你去看看吧。”细米好奇地来到河边,却只看到黑压压一群人。船到后,细米意外地有了一个姐姐,叫梅纹。她的到来让细米增添了许多快乐。

细米是一个爱雕刻的孩子,他学习的桌子、椅子和墙壁上全刻着他自己的故事。有一天,细米在庙中玩耍,发现有四根雄伟的木柱子。于是他拿着刻刀情不自禁地在柱子上刻了起来,原本光滑的柱子被他弄得面目全非了。不知道怎的,这件事被他爸爸杜校长知道了,爸爸很生气,就把细米叫来问情况。看着爸爸乌云般的脸和像刀一样的眼光,细米知道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他非常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细米的顽皮,感受到了他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从这本书中,我也感受到了细米对爱好的执着和持之以恒;从这本书中,我更感受了曹文轩先生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生动的描绘:“鸟儿们悠闲地从天空飞过,挑剔地寻找晚上的栖息之处,芦苇村的落日总是这么美……”

妈妈说:“生活中处处都有语文”,从曹文轩的《细米》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以后,我也要仔细地观察生活,写优美、生动的好作文。

草房子读后感受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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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1

《草房子》这本书已经伴随着我将近一个月了,其中散发着的纯真的气息深深打动了我。桑桑与纸月之间纯洁的友谊,杜小康面对家庭变故的从容与优雅、细马对邱二妈的关切之情,无不让我印象深刻。《草房子》以桑桑的童年故事为主线,讲述了一个个打动人心的故事。书中的字里行间都散发着一种让人为之触动的美感。

掩卷而思,桑桑在自己生病时,还不放弃生活的希望,活下去的勇气,背上纸月送给他的书包坚持上学。这种精神,便是在困难面前毫不惧怕,不放弃希望,有着坚持走下去的勇气。

有许多人,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原地停留或是先后退。他们感到害怕,脚步慢慢向后移动,然后就放弃走下去的希望,失去了勇气。但是,想想霍金,你的这点痛,算什么!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却在21岁时患上了被誉为“世界五大绝症”之一的卢伽雷氏症(渐冻人症)。他无法说话,只能靠语音合成器来与他人对话。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他无法写字、看书,只能靠一种叫“翻书器”来完成这个在我们看来极为简单的翻书的动作。但是,他在这种境遇中依然能微笑着面对生活,依然能怀着“不放弃”的勇气继续完成他的学术梦想!

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便会想想桑桑和霍金。既然他们在如此艰难的境遇中都能坚持,我为什么不能呢?

坚持,永不放弃,像“药寮”中的桑桑一样。

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2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题记

烈日炎炎的夏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体会到了书中很多的情感。但最强烈的是感动。

我一读《草房子》,就仿佛和桑桑、秃鹤、阿恕、纸月他们一起成长,经历酸甜苦辣;仿佛和杜雍和父子一起度过那最艰难的日子;仿佛和细马一起逍遥无比的放羊……这些事带人进入那个场景,我在其中被那场景感动了。这场景让我感动,不是它动人,而是它的语句把我带进了那困苦而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中桑桑、细马、纸月、阿恕、秃鹤、杜小康、白雀都在成长。主人公桑桑非常天真、善良、快乐、勇敢。整天脑子都在胡思乱想,经常会做出奇怪的事。有一次,他趁爸爸妈妈不在,把碗柜拿出来,做了一个鸽笼。还有一次,他把妈妈的蚊帐剪下来,做成渔网,捞了一筐鱼虾。虽然当时吃了一顿饱餐,但妈妈为了给桑桑惩罚,便把桑桑的蚊帐给自己用,害得桑桑一晚上浑身叮满了包。最可笑的是,夏天他看见卖冰棍的人把冰棍放在棉被里,就把爸爸最厚的棉衣、棉裤和帽子穿上了,让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的人哈哈大笑。这也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糗事:小时候看见人都穿着鞋子,凳子的脚却光秃秃的,便给家里所有的凳子都穿上了鞋。穿着爸爸的衣服装大人。还拿着妈妈的鞋假装与妈妈打电话……让我不禁怀念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

书中好词佳句要不成片,要不断断续续几篇才有一个,那时的语句就很有意思。读着读着,那股一直在心里缠绕的情感又出来了。

《草房子》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少年,什么是成长,什么是美丽,什么是善良。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3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草房子》。这本书属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主要讲了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又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间毫无瑕疵的纯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光彩……这一切,都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让我最感动的是杜小康和秦大奶奶。

杜小康原本家境富裕,但因为洪涝灾害,让他上不起学,但他没有放弃读书,捡别人的书读,这种好学上进、手不释卷的精神让我感到羞愧。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生活条件优越,有时作业一多或太难,我就十分烦躁。我以后也要学习杜小康那种虽身处逆境,但仍百折不挠热爱学习的精神。

秦大奶奶本来住在油麻地小学准备盖房的这一块地,后来让出来盖小学了,她依旧住在那附近。一天,她为了捞小学菜地里坠入水中的南瓜,不慎掉入水中,再也没上来过。仅仅一个南瓜而已,为了学校的孩子们能够吃上香甜可口的南瓜粥,她虽不会游泳,仍然尝试着挽回学校的那一点点损失。秦大奶奶这种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有困难的人们,就有一天,我发现街上一对夫妇抱着一个女婴,身前一块布上说:女儿是先天性心脏病,他们动手术的钱不够,希望大家帮帮他们,每当这个时候秦奶奶的事迹总是在我眼前浮现,我毫不犹豫地把钱捐给了他们,希望每个经过的路人也能够献出一点点爱心,小女孩也许就有救治的希望,也祝愿人间温暖能够在此绽放。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4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尊严得坚守;纸月弱小的外表背后藏有坚韧的性格;杜小康从优越的家庭条件中徒然变成失学儿童后不甘地抗争;细马那顽强的品质是麻油地的新作风;秦大奶奶那坚决和让步的精神;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对病魔纠缠表现出来对生存或死亡的坦然……时,这本小说的每一行字、每一句话、每一章故事,已经深深地把我的灵魂给吸引住了。

就在我看到第二章,纸月时,我觉得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奶奶。纸月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而担心,每当板仓小学的男生们欺负她时,她并没有告诉奶奶,怕奶奶会生气,只是自己偷偷的默默地流泪。一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们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她从没露出的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纸月的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的她却是油麻地里最可爱、最天真的一个。

“真人、真实、真情”是这本小说给我最强烈的感受。同时在快速的阅读中,我还感受到了,作者另一个很大的妙处就是在环境描写、细节描写,把生活中平常而又存在的景象描写的传神、入画。如182页中的“雨根本没有停息的意思。天空低垂,仿佛最后一颗太阳已经永远地飘逝,从此,天地间将陷入绵延无穷的黑暗。雨大时,仿佛天河漏底,厚厚实实的雨幕,遮挡住了一切:树木、村庄……就只剩下了这厚不见底的雨幕。若是风起,这雨飘飘洒洒,犹如巨瀑。空气一天一天紧张起来。”

读完本小说,纸月、细马、杜小康这几个农村的孩子留给我的是永久的回忆,我为他们那小小的年纪就承担那么大的挫折、压力,替他们不平,也许这就是人生的命运,是你无法改变的命运,只有与他抗争,你才能生存下来,这几个孩子的经历能给现在的同龄人一个很大的榜样,值得学生们读一读,看看农村的孩子是怎样生活的,《草房子》是学生们成长过程中值得细细地品读的一本好小说。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5

“墙头摇曳出斑驳的花影,像极了桑桑吃的红菱。”“仿佛这一切从另一个维度而来,是另一个我迈动着轻快的脚步,在黄梅又青杏下,不言不语。”“泪眼蒙眬中天与地连成一片金色。是她,给了我光明——我的黑眼睛!”这些诗句节选自我的读书笔记——读《草房子》有感。

《草房子》作者曹文轩,小时候生活在江苏盐城一个很穷很穷的农村。他用儿童文学的触觉和清新典雅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物质匮乏下人性的光辉美好。和桑桑一起,我告别童年,永远地离开了那片朝夕相伴的草房子。然而,未曾告别的,是那些令人难忘的记忆。那首在月光下、在药寮里哼唱的歌,永远地印刻在我内心深处。

我曾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欢温暖文字的人,喜欢热烈奔放的文风。可是,当我看到《草房子》这样的文章,心脏还是不小心扑通了一声。清新淡雅如它,似初春刚抽芽般鲜润;平和冲淡如它,如秋空澄廓,情思飘逸而芬芳;静谧自然如它,如春雨融冰般鲜活。一切是那么纯净自然,不矫揉不造作,娓娓道来。干净纯粹的文字看似无心,却又饱含深意,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暖,虽不张扬,却润物细无声,带给我无穷思索。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6

金色的稻草房顶,在阳光下闪闪放光,有一些小孩子在放下面玩耍,到了上课时间,他们纷纷跑进了教室准备上课,在这群人中有聪明淘气的校长家的孩子桑桑,有长了一个光溜溜的脑袋的秃鹤,有文静的纸月,精打细算的细马……

《草房子》主要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校长儿子桑桑的六年的小学生活,桑桑在这六年时间里所经历的事情。在那里发生的.事情中间有许多感人的部分,也有许多有趣的部分,一件件事都是那么的高雅,有美感。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任务是桑桑,因为他是一个很淘气,但是很正直,勇敢,有想象力的一个孩子。桑桑喜欢幻想,他为了改善他养的鸽子的住处,就趁爸爸妈妈没在家,把家里的碗柜改造成了他想象中的高级鸽笼,并在傍晚挂在原来鸽舍的位置。结果他晚上挨了顿结结实实的打。可是他还不长心,仅仅过了十几天,他又被好奇心所驱动了。他看到渔人在河里打鱼,就决心要自己做一个渔网,他把他妈妈的蚊帐剪成一张网,去河里打鱼,中午妈妈发现有两三斤鱼虾,就问桑桑哪来的,结果桑桑的妹妹柳柳,给桑桑的妈妈说桑桑用蚊帐打的,妈妈在背地了骂了桑桑一顿,并把桑桑的蚊帐拿去,晚上桑桑被蚊帐叮的满是包。桑桑还很勇敢,纸月是桑桑的同学,最近纸月经常迟到,桑桑决心要去看看,他亲自去了三里之外的板仓的纸月家,正走到村口就看见纸月了,在纸月前方有三个三个男孩,他们都是板仓学校的坏学生,一定是那三个学生欺负纸月,才使纸月天天迟到。桑桑这次保护纸月把三个男孩中的一个叫刘一水的推入冰冷的河中,让刘一水得了重感冒,刘一水的妈妈找到桑乔,也就是桑桑的父亲,桑桑说明了原由,最好结果,如果在欺负纸月,学校和当地政府会对刘一水等采取严厉的处理。桑桑在1962年的八月离开了油麻地到了别的地方。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桑桑和他的同伴的无忧无虑,看到了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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