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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

故乡心得

2023-02-26

有关故乡心得模板。

以下内容标题为《故乡心得》,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特意收集,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总有要写感言的时候,当我们面临人生比较重要的一些时刻。我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感言去发表,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

故乡心得 篇1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故乡心得 篇2

对于《故乡》这个题目:

当我看到故乡这个题目时,耳畔突然回响的是母亲的叮咛、发小的呼唤还有那无言的牵动内心最深处的力量……其实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是这么想的吧。那么既然想到了就写些什么吧。

——对于我来说“故乡”并非只是一瓦砖,一面墙或是一同楼一条街。鲁迅先生的“故乡”也并非如此。也它只是“一片”充满回忆和温暖的地方。请允许我在此诉说我的“故乡”……

那栋楼,寄托着我xx的悲伤快乐还有梦……我也在这里交到了像闰土样的好朋友。这里的像闰土并不是说像他那种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的形象。像的是他和鲁迅小时候的那种纯真的友情。

这xx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时光。分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也或许是最打动我的吧……

记得心中有这么一段话,是我对我的“故乡”的记忆现在也分享给你们……

“在我初一那年。你骨折了。那一个夏天我和莹推着轮椅带着你到处跑。你还记得吗。

晚上我们玩捉迷藏。三个人藏在一起。我们俩都很害怕。你说不怕。身为男人的你会保护我们。你还记得吗。

xx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你家的床上。闹到了晚上12点。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弹着吉他说你要用《天使的翅膀》作为参赛曲目。我感动的说不出话。你还记得吗。

我们曾都害怕的地下室你还记得吗。

曾经有个秘密基地你还记得吗。

我们在寒冷的夜里蜷缩在床上。大声唱天下。你还记得吗。

午夜十二点我们在大家都入睡之后去看哈七首映。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小沙发上。我们用歌曲接龙来消遣时间。我总是想不起来要怎么接下去。你总是帮我解围。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们俩帮我梳头发。把我变成了哪吒。你还记得吗。

有一年你生日。有一个人送了你一个画着海绵宝宝的柚子。你还记得吗。

我们互相在脸上摸蛋糕。我的头一下子撞在了门框上。你还记得吗。

我买衣服换好后。你们俩就用手机照下来。不停不停的评价哪个好看。那个不好,你还记得吗。服务员都很无奈了。

有一次。下雨。我和爸爸吵架。他把我电脑摔了。我从家里跑出来。你们打着伞拥抱只穿了一件背心的我。你还记得吗。

你爸爸打了你。你赌气。不开门。我和莹在你房门外喊了你很久。你还记得吗。

你说过。你要当我的伴娘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要看着我结婚。然后让给我的孩子叫你干妈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你最可靠。你忘了吗。”

是的,这是一个比我大5岁的发小写的。两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我还记得,记得有人帮我写数学作业。记得有人陪我吃五毛钱一袋的香菇丝。辣到嘴抽筋了。还要比赛谁能一口吃完。记得有人在我偷偷逃课的时候收留我。并且说服老妈不说我。记得你们。记得这封信的名字叫做《明天会更好》,记得我的“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在故乡的土地里埋下做一张纸条,那字在我心中还清晰可见:总有些时光要过去,时光就像一条河。轻浮的东西总是在上面漂着,而那些沉重的东西总是最先沉到河底,那些时光真是美好,在心中一留就是……一辈子。

青春。。从此不老……

我还在等,等着你们。大学毕业后。我还会回到这里。你们也是。到那时。我们都回归了我们的故乡。

等待。重逢。

关于闰土和鲁迅的友情

或许对于小时候的闰土和鲁迅,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友情啊。”但是再看xx后的他们,年龄变了、身份变了就连心都变了。少年时,他们哥弟相称,一起谈论乡间趣事,朝气蓬勃。中年后,闰土竟叫上了老爷,变得客气迟钝。相信鲁迅的心是悲凉的,我甚至听到了当那一声“老爷!……”响起时他的心生生撕裂的声音。闻到了心头血在胸腔中不断地环绕的铁腥味。那是怎样的痛苦啊…鲁迅说“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墙壁了。”我并不认为,我认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河,一片海。而那条河那片海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是变态的封建礼法的影响。

我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我很是认同。闰土是善良的,是怀念友情的,但他陈旧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的牵引着他,让他们原本背贴背心靠心的那种情崩塌了。而他的精神也开始崩溃,慢慢变成牵线的娃娃。可怜,可悲……

我在想当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我的故乡,是否也会这样,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是个未知数。我也只是期盼期盼,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里,沉浮,将心过滤,过滤到最纯最真。那么再次见面,就不会是单单地客套和拉拢奉承。朋友,无关于其他简简单单只是朋友而已。

期盼。坚持。

最后的故乡

少年时心里所想的故乡是美好的。飘渺,却又让人那么的着迷。但人注定要成长,成年时,故乡是现实的,他不再是凭空的,因为它联系着社会和国家,影响的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而现实的故乡却让人心痛。我宁愿永远活在那美好故乡的记忆力,哪怕它已经不存在了。或许有一天,我的故乡也变得萧瑟凄凉,但我还是努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变成一片叶,嫩绿的叶。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容纳身体的故乡还需要一个精神上的故乡。我把我的精神故乡分成若干份将他们交给他们,等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们。。

承诺。相信。

故乡心得 篇3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也是我的的外婆家——武训故乡柳林镇武庄村。

我们从村东头进村,入口处正上方的“武训故里欢迎您”九个大字格外醒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武训的老家。门柱正面刻有上海书法名家周志高题写的对联:“舍身半学比泰山还重,为国兴教与日月齐辉。”背面刻有著名教育艺术家李艳杰的隔撰联:“铁肩钢骨丹教育大业,碧血丹心育时代精英。”

我们一路向西,边走边欣赏路边风景,妈妈给我讲了千古奇丐武训先生的故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乞讨的情景在在我脑海中时时浮现。

武训的家只有一个大大的墓碑和几块小墓碑了,周围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这里好像被历史遗忘了,被人民遗忘了,遗忘了这位可亲可敬的老先生。

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妈妈为我讲述的故事,我们懂得了武训的精神:尽管没有钱,没有靠山,没有受过教育,还是抱着一颗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完成自己高尚的梦想。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成为我们的榜样。

故乡心得 篇4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故乡心得 篇5

在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后,我对《故乡》这篇短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就买到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找到《故乡》这篇短文,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我不知不觉的被这篇文章所吸引。知道了鲁迅离家一下就是二十多年,与闰土也离开了二十多年。在他回家的这几天,闰土也到他家来看他。见面时,闰土并没有以哥弟相称,而是犹犹豫豫地叫了一声“少爷。”

这可让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这时,我也很难过。想一想:二十年前,以哥弟相称的两个人,却在二十年后有了一层可悲的厚屏障。这难道就是当时社会的黑暗吗?原先的兄弟俩,现在却被迫分离。因为身份的不同,称呼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使得人们过的没有尊严,没有权利,没有钱财。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刚刚出世的婴儿悲惨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因为这样,许多老人本来可以享清福,去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因为这样,“豆腐西施”成了“圆规”。而鲁迅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一个豪侠,以笔为武器,直刺封建社会的疮疤。

他在《故乡》里写下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根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就是鲁迅小说中含着的微言大义吧。我还不太懂。

故乡心得 篇6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着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心得 篇7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心得 篇8

由于十分崇拜鲁迅,也为了提高我的文化修养,爸爸给我买了一本《鲁迅文集》。里边记录了鲁迅许多的能够令人们深思的作品,但其中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故乡》。那篇鲁迅对新生活的向往的佳作。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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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乡心得精选


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故乡心得”。在我们从某件事情中受到启发的时候,我们要把这种认知写到我们的心得体会里。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好的思维能力,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加成熟,理性。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故乡心得 篇1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心得 篇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心得 篇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汇总


每当在比较隆重的场合或者重要的时刻。都会对自己当时激动的心情做一个发言,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如何去写好一篇优秀的感言呢?以下主题为故乡心得感悟,为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向您推荐的,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故乡心得感悟【篇1】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3】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故乡心得感悟【篇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心得感悟【篇7】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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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心得感悟(篇2)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当再次踏上这片热土时,心中澜翻絮涌,不知所云。

鲁迅笔下的故乡,已物是人非,不免有些凄凉。当年活泼的闰土,变得尘世,懦弱,道那一声“老爷”不禁让人觉得疏远;当年豆腐西施——杨二嫂,变得势利,鲁迅先生形象地把它比喻成圆规……或许,时间可以浊化一个人,但无法改变我们对家乡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怀!

“爷爷,奶奶,我回来了!”我激动地叫喊,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们说笑了。低矮的房屋,灰色的瓦,烟囱冒着袅袅青烟,俨然一幅和谐的画面。奶奶弯着腰,在田间除草,猛然一起身,踉跄了一下,眉头微微一皱,但转瞬冲我傻呵呵的一笑。奶奶一米五矮小的个子,黝黑如枯枝的皮肤似褶皱的核桃,让人看了一阵心痛。“海燕(我的乳名)回来啦!”宠溺的眼神如水。这时,正从猪圈出来的爷爷,手拎猪食桶,腆着个大肚子,略显笨拙地停下脚步,愣了愣神:“孙女儿回来了啦,放几天?”“明天就走了”我有点沮丧。“啊?”爷爷耳朵有点背,还中过风,我又大声叫了一遍,这才罢休。中午的阳光甚好,笼罩着这温馨的画面,不觉一阵和风拂面而来,真是惬意……

下午,走在泥泞的小路上,石子还是有些硌脚的。在绿色的麦浪中,偶有几处灰色,一起一伏,原来是那些老爷爷老奶奶大叔大婶在忙活。“大婶好”“你好,海燕都长这么大啦,小时候还那么一点点呢,肉嘟嘟的”我笑而不语。这时一旁的人听到些动静,纷纷抬头看我,对我笑。我仿佛看到了不同的面孔上有着相同的善意。不一会儿,他们又专心低头忙着农活,他们一生勤勤恳恳,最好的报酬,莫过于这满田的金黄。抬头仰望参天大树,仰望湛蓝的天空,长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伸伸懒腰,舒活舒活筋骨,向着羊肠小路的前方悠然走去。

傍晚,夕阳西下,驻足于小溪边。展望这天然的一切:天空像是被披上了一件彩衣,颜色均匀有致。从深处渐渐向远处变淡,紫红,大红,玫红,粉红,一层又一层,错落有致。像是一幅水墨画,慢慢的渲染开来。瞧!有的还藏于树丫间,躲在树枝后面,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越是要接近她,她越是躲得厉害,带你佯装生气时,她便会依偎在你身边,好个调皮可爱!我从家里搬了一个长凳,与堂妹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火红的太阳一点一点的被远方的房屋吞噬,直至消失。不禁慨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淡淡的忧愁充满了我对这片土地的不舍。一天,竟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艾青曾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而我要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可爱的家乡哟,你贮满了这世上最美的情愫——乡情!”

故乡心得感悟(篇4)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故乡心得


我们有时候会突然对一件事有新的感悟,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一般来说,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总结与反思。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您准备了故乡心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故乡心得 篇1

忆故乡-读《小桥流水人家》有感800字:

故乡挺偏,忙里偷闲携上自行车,回故乡转转。依旧记得那天,微风徐徐。我坐在自行车上,沿着泥泞路,移动双腿,颠簸前行,清风抚摸着我,阳光正好。

适时将车停靠在石墩旁,未上锁,兴奋地往里跑去。前方净是石子路,我脱了鞋,缓慢行走,磕磕碰碰,却甚是舒服。

在一棵粗壮的大树旁蹲下,树根蔓延之处,蚂蚁匍匐前行。灌木丛下也是道风景。新生的芽儿被木块压着,正思索着是否帮它,一只不知名的虫儿却一口将它吞掉了。好吧,从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理会也罢了。又一阵清风拂过,几片枯黄的叶子散落下来。这儿的春天来得晚,如今枝头上终于没有斑黄的枯叶,新芽渐吐了。便又重新站起来,迈开步子向前去。

稍抬额,一洼池水映入眼帘。一朵朵花骨朵含苞待放,密密麻麻的拥挤在一起,宛如待冲天的火箭,那场面,壮观无比。而底下的荷叶,曲曲圆圆的如同一个个盘子将花儿托起。我拾起一块石子,向池中抛去,“扑通”一声,掀起一圈圈涟漪。许是惊扰了熟睡的鱼儿,一条橙白相间的鱼率先跃出水面,在空中掠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读后感·继而,底下的鱼儿皆游了上来,先前清澈的水面瞬时色彩斑斓。欢闹之间,水珠飞溅,在阳光照耀下愈发晶莹剔透。连荷叶也开始舞蹈了,池水活起来了。

微垂眼帘,阳光透过稀疏的树的缝隙,将金黄的光斑,懒散地撒在石子路上,凹凸不平映衬着金黄,散照了我一脸的光辉。春风徐徐,枝条随风舞动,地上的金黄也在舞蹈,晃了一神,眼里净是黄灿灿的了,细看是石子路,轻轻抚摸,光滑的鹅卵石使人舒服,细碎的石子数不胜数,穿插在一块儿就成了供人行走的道路。

不知不觉时,天稍暗,落日的红晖映照在脸上,红彤彤的,惬意无比。风款款而来,仿若催促我回家,我转了身,向故乡鞠了个躬。

故乡啊,是我避世的港湾,是我休养生息的最佳去处。我爱故乡的景,我更爱故乡。

故乡心得 篇2

读《大堰河我的保姆》,跟随诗人笔触所及的生活细节,走进诗人的儿时忆。情到深处,泪光点点。

这首诗的情感深处,是艾青对自己精神故乡的追怀。无关阶级,只关人性,所以它超越时空,触摸到我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精神故乡不是地域空间上的故土,而是儿时对爱记忆的起点,是曾给予一个幼小生命以爱、温暖与安全感的人,可以是血肉相连的生母,也可以是有养育之恩的养母,也可以是其他人。对艾青而言,魂牵梦萦的精神故乡是他的乳母。

弗洛姆在哲理散文《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中说,母亲是我们的故乡,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是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纯粹的爱,所以我们歌颂伟大的母爱,把母亲和故土并列为故乡。如果说故土是我们地域上的故乡,母亲就是我们精神上的故乡。

但不是所有的生母都是孩子的故乡、大地和海洋。我们所知的古今知名人物中,古有郑庄公和武则天的四个儿子,今有张爱玲和艾青,其生母就不是他们的精神故乡。

《左转郑伯克段于鄢》记载,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生庄公时难产受惊,于是厌恶庄公,爱小儿子共叔段并帮他谋取世子之位,甚至与共叔段里应外合意欲灭掉庄公。庄公谋高一筹,一举拿下亲生母亲和弟弟,并以黄泉(地道)相见的方式让裂隙的母子关系下了个台阶,遂母子和好如初。真能和好如初吗?在庄公情感深处,生母武姜恐怕不会成为他想回归的大自然、大地和海洋。

武则天与四个儿子的权力之争中,母子亲情在权杖的金光下黯然失色。这依然不够,李贤、李旦的死于非命,为母爱做了最令人不堪直视的注脚。

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临终前想见女儿一面,张爱玲的决绝无情,难道不是对年幼时母爱缺席最有力的反抗?张爱玲对自私人性的认识源自她对自私亲情的深刻感受。她没有精神故乡,因为在一个孩子自立成人前最需要爱、呵护、温暖与安全感的岁月里,她的世界一片苍凉,不堪回首。张爱玲对人心凉薄的透彻感受,让她留给这个世界孤傲苍凉的一瞥。追根溯源,她的孤傲无情是因为她精神故乡的缺位。弗洛伊德关于童年经历对人成年后人格的影响有过精辟的论述,此不赘言。

艾青的生母也不是他的精神故乡。乳母大堰河,才是艾青的大自然、大地和海洋,是他魂牵梦萦的精神故乡,是他最寒冷最孤单最无助最宁静时精神最想回归的故乡。那里有温暖,有呵护,是航船的港湾,是落叶归根的大地。艾青的幼年经历与郑庄公何其相似!据艾青关于《大堰河我的保姆》创作回忆的相关自述材料,艾青出生于地主家庭,出生时母亲难产,算命先生说他会克死爹娘。父母迷信,就不喜欢他。他一生下就遭到歧视,很快被送到本村一位贫苦的农妇家抚养。这个农妇就是艾青的乳母大堰河。直到五岁要念书了,艾青才被父母领回家里。于是我做了我父母家里的新客了。回家后,他依然在被冷漠、被歧视的空气里长大。长大后,他总想早点离开家庭。

艾青比张爱玲幸运,因为他有一个可以回归的精神故乡,这就是宽厚、善良、淳朴的大堰河,他的乳母。大堰河给了艾青胜似母亲的爱,这份爱温暖了幼年艾青的心灵,也温暖了成年艾青的人生,使他的人生敷上了一抹暖色,不至于荒凉得让人绝望。多年后,艾青在狱中的窗口看到外面下雪,想起了他的保姆大堰河,一口气写下了这首感人至深的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

你用你厚大的手掌把我抱在怀里,抚摸我一句在诗中出现了两次。这个生活细节是对爱的记忆,是对爱的追怀,是对爱的感念。对一个幼儿,母亲的怀抱就是温暖他生命的晴空。大堰河用厚大的手掌,用温暖的怀抱,为幼年艾青撑起了一片生命的蓝天,温暖了艾青的一生。人在困厄中,情感上往往要回到生命的本源,用追怀温暖往事来温暖当下寒冷的心境。乳母大堰河厚大的手掌和温暖的怀抱,是幼年艾青的港湾;大堰河无私宽厚的爱,一直流淌在成年艾青生命的河床上,给他以温暖与慰藉。

笔至此处,我又想起了萧红的《呼兰河传》。《呼兰河传》何尝不是萧红在生命最困顿的时候对儿时温暖往事的追怀?独居香港,战火纷飞,爱人离去,重病缠身,生命无多,谁能安抚她内心的焦虑与无奈,恐惧与绝望?完成《呼兰河传》不久,萧红就香消玉殒。也许,《呼兰河传》不只是写给读者的文学作品,更是萧红生命的最后历程抚慰自己心灵的良药,因为那里有爷爷的温暖,有后花园诗意田园的温馨宁静。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走出文本,知人论世,贴近诗人的成长历程与心路历程。再走出艾青的圈子,走向其他作家作品,走向他人他事,走向更深远的人心,也许我们更能贴近《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情感更深处。从这个视角审视,追怀温暖的精神故乡,可能更贴近诗人情感的深处。

故乡心得 篇3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心得 篇4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心得 篇5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心得 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故乡心得 篇7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故乡心得感悟(篇1)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夜幕下的树影摇曳婆娑,刚下过雨的空气中裹杂着树叶的清香,白月光在窗台静静流淌。总在这样静谧的时刻,勾起对故乡的思念,一点点乡愁,一点点秋思——我打算回一趟老家。

一大早的路程奔波后,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田野,冷峭的晓风给人带来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抬头便是澄澈的天幕,犹如一块纯净水晶,大片大片的云朵在亲吻纯朴的瞬间,羞涩远去。远处早早耕作的村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袅袅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起,飘在半空中,形成一幅早耕的温情画卷。

玫瑰紫的.天色越来越明亮,却又下起秋天的第一场小雨,细如牛毛的绵柔,触碰时竟流淌进我的心房。走到溪边的青板石路,路旁的榕树高大,像远路上的马车夫,眼含热泪,靠着天空,日子久远。而雨,轻轻滑入叶的怀抱,叶,温柔缠绵拥雨入怀。雨丝落在溪面上荡起阵阵涟漪,鱼儿在溪中闲游,吹快而陶然,些许胭脂红的小鱼吐着泡泡,仿佛每个泡泡上都浮现童年的回忆。小溪清澈见底,似一面明亮的镜子,我望着溪面,却好像望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眼神清亮的小女孩,她的眉眼弯弯,单纯不染世俗。故乡,像生命之船曾经行驶过的路标,时时地提示着你最初走过的路。

小雨很快就停了,一座老屋也出现在我眼前,屋前静默着一位鬂微霜的老人,金色日光流淌至她发梢,显得和蔼温柔。奶奶见我回来虚寒问暖个不停,孩子们也拥上来与我玩乐,打打闹闹了大半天,屋里的笑声飘向远方,飘在田野上,飘进归乡的人儿,那颗欣喜的心中。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地升起来。夕阳拽着紫红的薄纱依偎在黄昏,清风低唱着轻盈的歌漫步在田野。家家升起炊烟,结束忙碌的一天,投身于油星四溅中。一群鸟儿划过夕阳,金色的光铺在它们的翅膀上,不久又飞向远方。镶了金边的云朵急急聚拢又弥散,好似彼此偷偷地在喃喃絮语。

待到夜幕降临,奶奶做的饭菜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她对我的喜爱,也是这般浓烈。此时家家灯火通明,故乡的夜晚充满亲情带来的温暖,月光透入屋中,流淌在一家人的身上。是爱,是暖,是人间四月天。

我感受着故乡的魅力,顺着时间的方向,带着一份来自乡土的牵挂,往前走,再往前走。

故乡心得感悟(篇4)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心得感悟(篇5)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心得感悟(篇7)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心得感悟(篇8)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故乡心得感悟(篇9)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故乡心得感悟(篇10)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11)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如何写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如何写,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但又有多少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又有多少人,想要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却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呢?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润土应该成为一个关键人物。经过20年的蜕变,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或者.这是我们不能知道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目中,润土一直是一个勇敢、聪明、活泼的人,否则,当他提到润土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他的刺。然而,当润土与鲁迅交谈时,第一个词竟是“大师”。我相信鲁迅当时内心的'震动一定很大。他可能想到了成千上万种说话方式,但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一点。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闰土应该叫鲁迅先生的师傅。但是,从20年前的快哥到20年后的高手,跨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闰土的变化很明显,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外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是心理上的改变。或许,他内心还是把鲁迅当成了快哥,只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玩,但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是有主仆关系的。一个“大师”包含了多少感情?是懦弱吗?是懦弱吗?还是因为很久没见陌生人了?这一点,也许只有闰土知道。

另一个角色,嫂子杨二,没被看过《故乡》的朋友注意到。虽然嫂子杨二是配角,但她也是变化很大的角色之一。20年前,她曾有豆腐师的美名,但20年后,她的模样已面目全非。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指南针”关于她的外貌。如果只是外表的改变,杨二的小姨子之所以变成了这个“丑陋的样子”,是因为她的内心在逐渐改变。她去鲁迅家,其实是要一些旧家具。他拒绝后,她夸口说“越是有钱的人越不肯放松,不肯放松的人就越有钱”。这样尖锐的说法,不像是一个“石”能说的,倒像是一个夹杂着菜味和苦口婆心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鲁迅的母亲离开时,杨二还带着她的手套。这一切,这个人的变化也很大。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心得感悟 篇6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心得感悟 篇7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心得感悟 篇8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故乡心得感悟 篇9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

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关于故乡心得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感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情感,让心灵得到安慰。每当我们经历一些难忘的事情的时候,都会上台发表一些激动的感言,感言究竟怎么样写才能将它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为你精心整理的“故乡心得”,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故乡心得(篇1)

读这本书的题目时,我的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挣钱买狗,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遭过父母的反对,听过别人的嘲笑。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历尽千辛万苦,比利终于得到了这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其实不是比利有什么特别的能耐,只是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意志坚强!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这对猎犬。或许谁也没有想到,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背后,这个小男孩和他心爱的猎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当比利在第一次打猎时,他毅然砍断一棵几个人合抱才能抱起来的粗壮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可比利做到了。

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一对奇妙的组合多门有默契。老丹的勇猛与小安的睿智融为一体,取长补短,给所有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于山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老丹那无奈但是依然坚强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心中默默地为它祈祷,希望老丹能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变得异常脆弱,也不愿再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坚信: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他们是我们忠实的伙伴。我深信,那红色的羊齿草,就是最好的见证!

故乡心得(篇2)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心得(篇3)

又是秋风起。

在这凄凉的季节里,倍感阴冷与忧愁的我,在国庆节前夕,踏上归家的列车。

列车疾驶,秋风瑟瑟。车里的我睡意朦胧。朦胧中我看见那广袤无垠的乡土;看见那犹如一条绿带又似一只长蛇蜿蜒东流的淠河;仿佛又看见了那古朴壮观的石桥;看见了父母那盼子归来的急切的眼神;又看见了爷爷那满是皱纹的慈祥的面庞我看见了很多,很多

下车后,一阵凉凉的秋风吹过,一片枯谢的枫叶飘落在我的肩上,拾起它,只见它很红,很红,真是红似二月花。又是一阵秋风吹来,把它往空中一抛,飞走了。

走到淠河桥上,桥面已厚厚的落满了一层灰尘。倚栏观河,哎,原先的一片澄绿已难见踪影。河底的小鱼、小虾、鹅卵石之类的倒是看了个清楚。拾起一粒石子扔下去,鱼虾都狼狈而逃,只剩下水面上荡起的那一圈圈耐入寻味的涟漪。哎,真是人是物已非啊!

我曾钟爱那一条条羊肠小道般的乡野小路。那醉人的绿啊,着实让入感到惬意十足;那宛如风笛般的虫鸣,的确令人心驰神往;那躺在青青河边草上的感觉。真的让人感到飘飘欲仙。而现在这一切都没了,剩下的只有那一堆堆烧焦的黄土,有的只是稻田里的参差不齐的稻茬。这难道就是人们时常赞美的秋的美好么?

这么看着,想着,走着,不知不觉也就到了家。父母看着从校归来满身疲惫的我,又是心疼又是高兴。晚餐很丰盛,但我却没有什么胃口,草草了事,澡也没洗,就睡了。但不知怎的,怎么也睡不着,有种僵卧孤树不自哀的味道。突然,雷声大作,狂风四起,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雨很大很急。不知怎的,竟出现了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幻觉。我推门出去,孤独地站在院中,傻傻发呆,雨淋遍了我全身,秋风秋雨愁煞人,树上的枯叶纷纷落在我身上,好冷,我觉得。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温暖的被窝中醒来,头好痛,原来我被雨淋坏了。在床上躺着的我,望着屋顶的天花板痴痴发呆,头脑一片空白,模糊地搜索着这几月以来在学校经历的前前后后

十月三日,身体略微好转的我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踏上了返校的列车。窗外依旧是秋风瑟瑟,父母的身影慢慢地变得模糊起来,这时,又是一片枫叶从窗外飞起来,落到我的手上,它,它很红,很红。

列车疾驶,又是秋风起!

故乡心得(篇4)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故乡心得(篇5)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故乡心得(篇6)

读了《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不禁涌起澎湃的爱国情怀。本书讲述了雏鹰行动队(雏鹰行动队就在我们身边,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小学生代表)带领读者深进了解中国的历史,寻访优秀党员,宣传我们四周的优秀事迹,以实际行动,让党的光辉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本书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有关抗美援朝义士邱少云的。1952年10月12日中午,忽然飞来四架敌机,在埋伏区投下几颗燃烧弹,有一颗正落在邱少云身边。四散飞迸的燃烧液溅到了邱少云的腿上,他顿时成了一个火球,实在,邱少云身后就有一条水沟,他只要后退几步,在泥水中打个滚儿,身上的烈火就可熄灭,但他深知,这样会暴露目标。他牺牲自己,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在持续燃烧的烈火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下午五点,经过40多分钟,战士们攻占了391高地。战友们都说,邱少云没有死,他在烈火中永生。第二个故事有关黄继光的。1952年10月19昼夜,黄继光所在的部队碰到敌人一个暗躲火力点的疯狂射击,部队连续多次冲锋都没成功。在这关键时刻,他主动要求参加攻坚小组,负责消灭这个火力点。在战斗中,攻坚小组的两位战友牺牲了,黄继光也身负重伤,可他不顾一切地爬到敌人。

的枪口旁边,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眼,光荣牺牲。我被他们的事迹感动着,我被他们的爱党之情感动着,我更被他们的勇气激励着。90年前的中国,列强侵略、军阀混战、政治、民不聊生,国家命运岌岌可危。中国的前途究竟在哪里?无数志士仁人苦苦探寻着。而我们现在呢?生活是多么美好:新鲜的蔬果,干净的衣服,毛茸茸的玩具,搞笑的漫画书这麽好的生活环境,有家人的庇护,老师的教导,朋友的友情在以前战火纷飞的年代,和平,离人们太远。今天,以同道为的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开创***盛世,中华大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九十年风风雨雨,九十年饱经风霜,九十年励精图治,九十年灿烂辉煌,换来了祖国繁荣昌盛,换来了人民幸福安康。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国富民强!我们把美好的梦想层层堆砌,让远瞩的目光投向时间的前沿,审阅昨天,展看未来,沿着金光大道,一步一步靠近我们心中向往的地方。

故乡心得(篇7)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心得(篇8)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心得(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故乡心得(篇10)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故乡心得精选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故乡心得精选,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故乡心得 篇1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故乡心得 篇2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兔和猫》写了一个家庭主妇三太太,在夏天给孩子们买了一对小白兔。小说就围绕着小白兔的出现和消失展开了曲折的故事情节。作者观察细致入微,描写生动,文笔清丽活泼富于童话的气息,字里行间充满了无邪的童真和诗意的浪漫。小说写的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强者和弱者,欺压者和被欺压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故乡心得 篇3

又是秋风起。

在这凄凉的季节里,倍感阴冷与忧愁的我,在国庆节前夕,踏上归家的列车。

列车疾驶,秋风瑟瑟。车里的我睡意朦胧。朦胧中我看见那广袤无垠的乡土;看见那犹如一条绿带又似一只长蛇蜿蜒东流的淠河;仿佛又看见了那古朴壮观的石桥;看见了父母那盼子归来的急切的眼神;又看见了爷爷那满是皱纹的慈祥的面庞我看见了很多,很多

下车后,一阵凉凉的秋风吹过,一片枯谢的枫叶飘落在我的肩上,拾起它,只见它很红,很红,真是红似二月花。又是一阵秋风吹来,把它往空中一抛,飞走了。

走到淠河桥上,桥面已厚厚的落满了一层灰尘。倚栏观河,哎,原先的一片澄绿已难见踪影。河底的小鱼、小虾、鹅卵石之类的倒是看了个清楚。拾起一粒石子扔下去,鱼虾都狼狈而逃,只剩下水面上荡起的那一圈圈耐入寻味的涟漪。哎,真是人是物已非啊!

我曾钟爱那一条条羊肠小道般的乡野小路。那醉人的绿啊,着实让入感到惬意十足;那宛如风笛般的虫鸣,的确令人心驰神往;那躺在青青河边草上的感觉。真的让人感到飘飘欲仙。而现在这一切都没了,剩下的只有那一堆堆烧焦的黄土,有的只是稻田里的参差不齐的稻茬。这难道就是人们时常赞美的秋的美好么?

这么看着,想着,走着,不知不觉也就到了家。父母看着从校归来满身疲惫的我,又是心疼又是高兴。晚餐很丰盛,但我却没有什么胃口,草草了事,澡也没洗,就睡了。但不知怎的,怎么也睡不着,有种僵卧孤树不自哀的味道。突然,雷声大作,狂风四起,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雨很大很急。不知怎的,竟出现了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幻觉。我推门出去,孤独地站在院中,傻傻发呆,雨淋遍了我全身,秋风秋雨愁煞人,树上的枯叶纷纷落在我身上,好冷,我觉得。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温暖的被窝中醒来,头好痛,原来我被雨淋坏了。在床上躺着的我,望着屋顶的天花板痴痴发呆,头脑一片空白,模糊地搜索着这几月以来在学校经历的前前后后

十月三日,身体略微好转的我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踏上了返校的列车。窗外依旧是秋风瑟瑟,父母的身影慢慢地变得模糊起来,这时,又是一片枫叶从窗外飞起来,落到我的手上,它,它很红,很红。

列车疾驶,又是秋风起!

故乡心得 篇4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也是我的的外婆家——武训故乡柳林镇武庄村。

我们从村东头进村,入口处正上方的“武训故里欢迎您”九个大字格外醒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武训的老家。门柱正面刻有上海书法名家周志高题写的对联:“舍身半学比泰山还重,为国兴教与日月齐辉。”背面刻有著名教育艺术家李艳杰的隔撰联:“铁肩钢骨丹教育大业,碧血丹心育时代精英。”

我们一路向西,边走边欣赏路边风景,妈妈给我讲了千古奇丐武训先生的故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乞讨的情景在在我脑海中时时浮现。

武训的家只有一个大大的墓碑和几块小墓碑了,周围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这里好像被历史遗忘了,被人民遗忘了,遗忘了这位可亲可敬的老先生。

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妈妈为我讲述的故事,我们懂得了武训的精神:尽管没有钱,没有靠山,没有受过教育,还是抱着一颗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完成自己高尚的梦想。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成为我们的榜样。

故乡心得 篇5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国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习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国歌唱和战斗。

故乡心得 篇6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心得 篇7

秋日如圆月,沋河如月船;秦岭似画廊,万物揽诗意。我相信一个文学家不但有外在的眼睛,而且有内在的眼睛。外在的眼睛看见现象,内在的眼睛看见意义。被外在的眼睛看见的,成为大脑的贮存,被内在的眼睛看见的,成为心灵的财富。

许多时候,我们的内在眼睛是关闭着的。于是,我们看见利益,却看不见真理,看见万物,却看不见美,看见世界,却看不见灵魂。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头脑是满的,灵魂却是空的。

外在的眼睛不使用,就会退化,常使用,就能敏锐。内在的眼睛也是如此。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写作便是一种激活内在视力的方法,它促使作家经常睁开内在的眼睛,去发现和捕捉生活中那些彰显了意义的情景和瞬间,只要保持着写作状态,这样的情景和瞬间就会如沋河源源不断。相反,一旦被日常生活之流裹挟,生活就成了一堆无意义的碎片,写作也就中断了。事实上它的确成了碎片,因为作家的内在眼睛是关闭着的,而唯有灵魂的君临,才能把一个人的生活形成为整体。所以,王晓飞笔尖流光,始终保持着写作状态。他真正在生活,在道学,在报德。

王晓飞心灵激荡,秋吟秦岭,写得是画意,饮得是美酒。秦岭像孕育生命的子宫,渭河如滋养我们的乳房,而它的支流沋河则给予了我们生命的阴门。

沋河,一条攥紧历史头颅的乡河,一条运送美德的天流。

兴渭之要,其枢在水。渭河是陕西的母亲河,沋河是渭河的支流。它从大山的夹缝中猛的一跃,跳脱群山的包围,清脆而出,引吭清唱,肥沃土壤。秋天的阳光如火眼金睛,派生度金,闪烁着把王晓飞的心境和作品诗句揉和在一起,五彩喧哗,平静中清净出不平静的生活。秦岭大象似一幅禅图,雄图;沋河流音如一道禅意,禅诗,它们静气,禅悦,空灵,就系最后一片叶子也在沋河游泳。

禅风吹拂王晓飞,作家一醒绘千秋。沋河直属渭河,使人油然思念两千余年前,一条大型灌溉渠在渭河之北开工兴修,这项被后人称作郑国渠的水利工程,西引泾水连注洛水,灌溉着秦国四万余顷良田,为秦军南征北战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秦灭六国一统天下,泱泱大国的由此展开。千年过去,如今,这条母亲河依然静静流淌在三秦大地,支流沋河却也被诸多问题萦绕周身。祭告天地苍茫,秦皇声音雄壮,焚书灰烬飞扬,坑儒恶冠满盈,宫女苦泪入河。

一个有灵魂的作家,才是一个有魅力的作家,一个有信仰的作家,才是一个有正能量的作家。可以暂时茫然,但不是自怨自艾,可以一时感慨,但不一时沉迷。若是美好,叫做精彩。若是糟糕,叫做经历。

沋河笑了,哲理物语。沋河春天明媚,夏日热情,秋天涩涩,冬藏清气;物语春有爱,夏有情,秋有丰,冬有静。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品德,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天道,这就是《沋河物语》的生命密码。沋河纵涤,清洗人们的心灵,成就人们的灵魂,流幸人们的故乡;沋河纵涤,竹林禅盛,竹叶禅气,一道一道的笔画,一撇一捺的刚正,这就是人的沋河,这就是沋河的人,这就是人性的故乡。

一棵弯曲的老树,被夕阳染红,充盈着生命的活力,如一个偌大的酒盎,倒扣西天,层林尽染,曼山金色,晕染天宇。这棵老树正是大家王晓飞,他退休不退色,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初心不改,牢记使命。走过了春的温暖,拥过了夏的热情,醉过了秋的浪漫。他精神不减,又将和时间一起,相约在冬季第一场雪。很唯美,醉了秋的浪漫,装扮了冬天的雪景,描绘了沋河的灵魂,道出了物语新时代的德治。

看!万家灯火,两个方方正正的汉字映入我们的眼帘,烙印我们的心田尚德!沋河载着尚德冲向大海,物语呐喊助威。这就是《沋河物语》的真谛,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命根,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天道。

沋河是有灵魂的故乡,物语是有哲学的教堂。灵魂是一片园林,不知不觉中会长出许多植物,然后又不知不觉中凋谢了。王晓飞惋惜,于是写作。写作成为他自己的灵魂园林中的一个初心的园丁,将自己所喜爱的植物赶在凋谢之前加以选择,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王晓飞做到了,《沋河物语》做到了。尚德!新时代的凯歌,初心不改的本,使命牢记的根!

故乡心得 篇8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故乡心得 篇9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心得感悟系列


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在写感言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的“故乡心得感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故乡心得感悟如何写


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为你编辑了故乡心得感悟。感言包括优秀团员获奖感言、科技先进集体获奖感言等,当我们在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或者其他重要场合。我们可以写一篇感言记录自己心中的感想体会,感言是记录我们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既生而为人,就要承担,安然接受人生可能发生的一切。

外来的比较是我们心灵动荡不能自在的来源。

面对人生难以管理的生老病死,我们能以起承转合去寻找心灵的故乡。人总是有限制的,但有梦总是最美的。

快乐活在当下,尽心就是完美。今天扫完今天的落叶,明天的树叶不会在今天掉下来。不要为明天烦恼,要努力地活在今天这一刻。

对顺境逆境都要心存感恩,让自己用一颗柔软的心包容世界。柔软的心最有力量。

我,宁与微笑的自己做搭档,也不与烦恼的自己同住。我,要不断地与太阳赛跑,不断地穿过泥泞的路,看着远处的光明。

山谷的最低点正是山的起点,许多走进山谷的人之所以走不出来,正是因为他们停住双脚,蹲在山谷烦恼哭泣的缘故。

虽然儿女像风筝远扬了,父母的心总还是绑在线上。充满爱的脸是文字难以形容的。爱,只能体会,不能描绘。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读了《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不禁涌起澎湃的爱国情怀。本书讲述了雏鹰行动队(雏鹰行动队就在我们身边,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小学生代表)带领读者深进了解中国的历史,寻访优秀党员,宣传我们四周的优秀事迹,以实际行动,让党的光辉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本书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有关抗美援朝义士邱少云的。1952年10月12日中午,忽然飞来四架敌机,在埋伏区投下几颗燃烧弹,有一颗正落在邱少云身边。四散飞迸的燃烧液溅到了邱少云的腿上,他顿时成了一个火球,实在,邱少云身后就有一条水沟,他只要后退几步,在泥水中打个滚儿,身上的烈火就可熄灭,但他深知,这样会暴露目标。他牺牲自己,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在持续燃烧的烈火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下午五点,经过40多分钟,战士们攻占了391高地。战友们都说,邱少云没有死,他在烈火中永生。第二个故事有关黄继光的。1952年10月19昼夜,黄继光所在的部队碰到敌人一个暗躲火力点的疯狂射击,部队连续多次冲锋都没成功。在这关键时刻,他主动要求参加攻坚小组,负责消灭这个火力点。在战斗中,攻坚小组的两位战友牺牲了,黄继光也身负重伤,可他不顾一切地爬到敌人。

的枪口旁边,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眼,光荣牺牲。我被他们的事迹感动着,我被他们的爱党之情感动着,我更被他们的勇气激励着。90年前的中国,列强侵略、军阀混战、政治、民不聊生,国家命运岌岌可危。中国的前途究竟在哪里?无数志士仁人苦苦探寻着。而我们现在呢?生活是多么美好:新鲜的蔬果,干净的衣服,毛茸茸的玩具,搞笑的漫画书这麽好的生活环境,有家人的庇护,老师的教导,朋友的友情在以前战火纷飞的年代,和平,离人们太远。今天,以同道为的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开创***盛世,中华大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九十年风风雨雨,九十年饱经风霜,九十年励精图治,九十年灿烂辉煌,换来了祖国繁荣昌盛,换来了人民幸福安康。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国富民强!我们把美好的梦想层层堆砌,让远瞩的目光投向时间的前沿,审阅昨天,展看未来,沿着金光大道,一步一步靠近我们心中向往的地方。

故乡心得感悟 篇6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 ,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要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还一直沉浸在美好少年时的回忆里或者会更作无尽的遐想。乡邻的穷俭贪利总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让我的美梦破碎。一天闰土在我的盼望里出现了:身材是长了一倍,脸却由先前的紫色圆脸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好象他的父亲一样周围胀得通红,红活圆实的手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了象松树皮。

故乡心得感悟 篇7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故乡心得感悟 篇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心得感悟 篇9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着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心得感悟 篇10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关于故乡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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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心中积累的反思与感悟越来越多之后,用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好心得体会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故乡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故乡心得体会 篇1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心得体会 篇2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心得体会 篇3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有关哈姆雷特心得模板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有关哈姆雷特心得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哈姆雷特心得(篇1)

暑假中我读了《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写的,保持了莎士比亚的精髓和风格。

让时间逆时针旋转到21世纪的丹麦。有一个意志坚强、刚失去父亲,而感到伤痛万分的人。他,就是伟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亲的魔爪中用装“疯”来对抗新丹麦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现在的父亲。

他为什么要来对抗新丹麦王呢?这又应该从那个旧丹麦的鬼魂说起了。在午夜12时后,旧丹麦王的鬼魂告诉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气愤不已,通过演戏的方法来让大臣们看见老丹麦王是怎么死的,使新丹麦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他想报仇,用叔叔的命来换取父亲的命,但是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欧提斯的意外挑战。谁知国王和雷欧提斯早早地准备好了毒箭和毒药,只要一触到肉体,就会死。我们伟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他完成了遗愿,杀死了国王和雷欧提斯之后,他光明伟大地牺牲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痛苦万分的情况下,用智力来对抗坏之人,胜利就在你的手中。牺牲也是值得的。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哈姆雷特》小说读书心得精选5篇,仅供参考。

哈姆雷特心得(篇2)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心得(篇3)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应当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我的感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我的抉择而走得

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

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理解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心得(篇4)

《哈姆雷特》,作为莎翁“四大悲剧”之一,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替父报仇并为此送命的悲剧故事。高中语文课本节选过《哈姆雷特》的结尾部分,当时由于我还没搞懂人物关系和故事背景,对高潮部分理解并不深,现在读完了《哈姆雷特》,对其中的情感似乎有了更深的了解。

哈姆雷特,作为本剧的男主角,可能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他犹豫过,彷徨过,因为得知叔父所犯下的丑恶罪行,性格变得更加复杂和多疑。当一个人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是很难保持理智和清醒的。但是面对叔父的试探与谋害,哈姆雷特冷静面对,轻松化解,却在最终与雷欧提斯的对决中丢了性命。他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完美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因为父亲的离世、母亲的过早改嫁和叔父的阴谋看到了现实的黑暗。他变得过激,他开始怀疑,怀疑亲情,怀疑爱情,怀疑周遭的一切。遭受了重大的打击,支撑他的或许只有那颗强烈的复仇之心了吧!这种复仇的念头,从另一方面让他变得更加坚定,更加果敢。复仇磨炼了他自己,可惜哈姆雷特最后还是死在了叔父的阴谋里,我们失去了一位充满正义的英雄!

但是我对其中的部分情节还是存在着疑惑。波洛尼厄斯,雷欧提斯和奥菲利娅的父亲,被哈姆雷特一剑刺死,他的离去显得太过草率。如果当时藏在后面的不是波洛尼厄斯,而是克劳狄斯呢?哈姆雷特也会如此草率吗?而正是这位大臣的离开,导致了哈姆雷特被遣往英国,奥菲利娅的发疯坠河,雷欧提斯的造反,克劳狄斯的终极阴谋……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若说《哈姆雷特》的现实意义,抛去莎翁卓越的艺术处理技巧,我想就其内容浅谈自己的认识。对哈姆雷特来说,命运是公平还是不公的?若说公平,为何要让他遭受叔父的阴谋,同伴的背叛;若说不公,他何以复仇成功,不留遗憾地离开。命运,大多数时候是残忍的,但我们要做的不是怨天尤人,声讨这种残忍,而是应该奋起抗争,像哈姆雷特一样,对这种残忍说“不”,挑战它!

在这个不平静的雨夜里,我似乎又看到了老国王的冤魂游走在黑夜里。不知道这是不是他想看到的结局……

哈姆雷特心得(篇5)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哈姆雷特心得(篇6)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哈姆雷特心得(篇7)

写读书心得体会,不仅可以明白书中或文中的内容和主旨,还可以培养明晰的头脑,敏锐的眼光。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一)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

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二)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三)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四)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五)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心得(篇8)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是时间教会我们只能目送光阴流逝吗?

是历史告诉我们只能目送历史苍茫吗?

以至于我们只记得目送亲人远去而忘了回望亲情。

在文章里,作者的儿子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时间无形的抵挡了母亲的靠近,当作者一寸一寸目送他远行企盼他回头时,他只自顾自的离开了。

在我抱怨作者儿子的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周末返校时,总要出现送别的情景,母亲那不厌其烦的嘱咐声总要跟到自己踏上校车台阶的那一刻。每次都是这样,已经和母亲说再见了,她的话还是会铺天盖地的过来。我越嫌她唠叨她越说不停,我走的越远她说的就越大声,“记得每天都要吃维生素片”这是我每次进校车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有时甚至不懂事的认为母亲的话像‘机关枪’,‘咻咻的扫来’,而我像是‘落荒而逃’。

我突然想起,我从来没有一次回过头,看着她说:“好的,我知道了妈妈。”母亲肯定像作者一般“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和作者一样“一直等待着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而我也和作者的儿子一样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有。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也丝毫不敢想象母亲那是心中的落寞。只要是对你好的,哪怕重复过千遍万遍的,母亲也还会对你说。你以为她不烦吗?她也会烦。原来不单是离别是需要回望,父母的心思也需要你的回望。

“一件事的毕业是另一件事的开始”,生命也是这样,一个终点联系着另一个起点。或许母亲在嘱咐我的同时脑海里会想起外婆对她离开时的嘱咐,如同我身后的背影一样,母亲的身后也有一个背影。

外婆的突然离世,对母亲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母亲强忍着痛楚准备着外婆的葬礼,而父亲带过的一句话让母亲更加自责:“葬礼是给活人看的,人在的时候不多孝顺一点。现在人没了,做些表面文章有意思吗?”后来闲聊时,母亲常和我提及:年轻时和我一样,想要什么就突然要了。也不管外婆辛苦,然后外婆就大街小巷的去找去买,现在你外婆走了,轮到我遇到你这个“小祖宗”。

我想母亲和外婆也是这样的,在母亲成长的过程中。外婆对母亲如同母亲对我一样百般呵护,但也少不了母亲长大后对她一次又一次的目送,直到母亲目送外婆离开。母亲也有回望,也有感激,只是她总自责说晚了些。当我们在人生道路上行走时,千万要记得及时回望,及时回应那束渴望的目光。

不必追,生命的脚步是无法追逐的。但也不能忘记回望啊!对自己来说,那是一种学会感恩的发现,如同朱自清回望,看到自己老父亲翻栏艰辛的背影。不知我们回望,有会发现一个如何艰辛付出的背影。对于父母来说,那一回望。则是内心对自己所付出的肯定,是内心不知名的喜悦与安心吧。

如果说目送是父母眼底止不住的泪珠,那回望就是替他们拭去泪痕的双手;如果说目送是父母心底无声的呜咽,那回望便是使他们释怀的安慰。回望永远是目送最好的回答,感恩永远是亲情的回报。

哈姆雷特心得(篇9)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及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的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哈姆雷特心得(篇10)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心得(篇11)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那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东西。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有关孔乙己心得模板


在生活中,我们会在思考中茅塞顿开,我们可以梳理一下思绪,汇集成文。心得体会是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完成一篇心得体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孔乙己心得”,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孔乙己心得 篇1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心得 篇2

今日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经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终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仅有孔乙己到店,才能够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当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明白他是怎样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经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孔乙己心得 篇3

看了几十年前鲁迅写的小说《孔乙己》,不禁生出许多感触。让我想到自己,认真思考“人生”。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可以看出孔乙己的傲慢、迂腐、自欺欺人。反映出他深受封建教育毒害。孔乙己教我识字后,我给每个孩子一颗小茴香豆,表示他的善意。孔乙己的一生,可悲又可怜。原因是他没有正确认识自己。在这种贫穷和贫穷的状态下,他放任自己,只能撤退来安慰自己的内心,释放自己内心的压力。当然,他会一事无成,最终死于贫困。所以他再怎么装腔作势,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他命中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教育对文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惨淡世界,人们在陌陌中麻木昏睡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一生是一杯茶。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时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被科举制度折磨。然而,在当时,这是人们获得繁荣的唯一途径。孔乙己扭曲的心灵被封建文化僵化了,落魄了,被人拿来当笑话;他满口仁义道德,却被生活所迫,做了一个“梁上君子”。最后,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在一个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里,只有死人和疯子才能生存!他批评自己缺乏进步、麻木和迂腐,同时,他对自己身心的摧残略感同情。与预期相反,等待孔乙己是一种悲剧性的人生体验。在人们的心目中,他没有地位,只是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又可怜的残余。

他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他知道从哪里结束:一个麻木的时期,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衰落。

孔乙己心得 篇4

读了鲁迅写的《呐喊》后,我深有感触,特别是《孔乙己》这一章,顾名思义,文章讲的就是孔乙己。

他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总会自辩。像这一次:孔乙己帮别人抄书,却把别人的书偷了过来,还被打了。他来到店里喝酒,别人说出他的丑闻时,他却说这叫窃书,不算偷!听了这话,大家都哄堂大笑。像孔乙己这样死要面子、歪曲事实的人免不了成为别人的笑柄。

孔乙己虽然有缺点,可优点也有很多。孔乙己是个善良的人,主动教小伙计“茴”字怎么写,并教他“茴”字的四种写法;自己的茴香豆不多了,可还是一个个分给孩子们吃。这不正是乐于助人的表现吗?现在的社会难道还有这样的人吗?很少了。现在的人很少会把自己有限的精力放在一个陌生人身上;很少人会愿意把自己寥寥无几的物品拿出与人分享。现在的人们正处于一个争分夺秒的时代中,每个人都迈着极快的步伐,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假如孔乙己还在世,那他能跟上现在的快节奏吗?

孔乙己诚实,守信用。文中有一句话:“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因为这样的承诺,店主才会信任他,会卖酒给他喝。当今社会,很多人利欲熏心,以致忘记了家人、朋友,甚至忘记了“诚信乃做人之本”,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悲啊!这一点,也是孔乙己突出的一处。

这篇小说,令我印象深刻。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最后孔乙己默默死去了,真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孔乙己心得 篇5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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