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800字 · 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

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

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800字精选。

作者写的作品的一些情节往往让人忍不住一再回味,我们刚刚读完作品,可以趁热打铁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那么怎么作品的读后感描绘出来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篇1】

一直以来都是我为孩子们推荐书籍,今天早上一进教室鸿业兴冲冲地递给我一本薄薄的小书《托莱摩斯的面包房》,晚上回到家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后,心灵像是被圣灵洗涤后的感觉,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故事发生在托莱摩斯小镇,托莱摩斯小镇每年都会举办久负盛名的面包大赛,对于经营面包生意的人来说,这很重要。因为如果摘得桂冠,那自己店里的面包会销量大增,甚至其他镇子的村民都会慕名而来。博鲁特凭借着高超的技艺,蝉联了几届冠军,生意也是越做越红火。但有一天对面开了一家新店,高潮就这样展开了。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即将到来,博鲁特会想出什么办法不让自己落败呢?今年的面包王还会是他吗?谁才是博鲁特真正的对手呢?

作者小仓明试图用一种沉静的眼光审视“想赢怕输”的竞争心理,及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与这种消极的心理相比,每天持之以恒的努力才更是重要的。

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篇2】

从前我只知道,面包是用水、面粉做成的。当我读完获国际大奖小说《托莱摩斯的面包房》,改变了我的认识。

在托莱摩斯小镇上有许多家面包房,其中博鲁特面包房老板曾三次摘得小镇“面包王”的桂冠。很多人都专程来买他的面包。有一天对面开了一家新面包房,这无疑是对他的挑战。偶然中他发现那里的面包特别好吃,便派大徒弟去对面的面包房学习技术。一年一度的小镇“面包王”大赛又开始了。博鲁特以为自己能够稳操胜券地再次蝉联冠军,没想到桂冠却出人意料地被对面面包房的老板和自己的大徒弟摘走了。他既惊讶又难过。就在这时,他的大徒弟寄来一封信,告诉他对面面包房做面包的秘籍:合适的水就能改变面包的口感。博鲁特若有所思,准备关门歇业的`他又带着信心和希望重新开张了面包房……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正如书的结尾写的:要做出能让人们真正感到幸福的美味面包。

从这个故事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曾经因为网球让我体会到运动的快乐,我选择了网球这一业余爱好。如今我仍在坚持球,还是因为网球能让我体会到运动的乐趣。我始终不忘初心,用认真的态度对待网球,使我在多次网球比赛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其实,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怎么对待它,它就怎么回报你。希望有一天,镜子里的我正在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认真做好每一个“面包”!

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篇3】

这是一个发生在托莱摩斯小镇的故事:博鲁特是托莱摩斯小镇的“面包王”,他的面包房每天都是人山人海,门庭若市。但自从有人在对面开了一家面包店后,博鲁特便感觉有些不安了。

在尝试了对面卖的面包后,博鲁特发现这面包比自己做的好吃多了!于是,他让大徒弟卡鲁鲁乔装打扮,以学徒的身份潜伏到对面的面包房里把他们烤面包的技术偷学过来。卡鲁鲁走后,博鲁特极度不安地等着卡鲁鲁的音讯,却一直没有消息。

在他的及其忐忑和不自信中,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果然,博鲁特连前三甲都没进,他极度的失望和沮丧。这时他收到了徒弟卡鲁鲁的信,一切真相大白,原来,那位面包师利用了最适合做面包的水。但水的价格不菲,因此他们要用自己更多的努力辛劳来弥补。他们的付出也在面包王大赛那天得到了回报。可以说,得到“面包王”的称号是那位面包师应有的。

读完信后,博鲁特决定和妻子继续干下去,直到做出能让人们真正感到幸福的美味面包。这也是对徒弟卡鲁鲁唯一的报答。

这本书中的博鲁特起初做面包时很快乐,但自从在面包王大赛中获奖后,荣誉带来的满足感超越了他做面包时的快乐。

直到收到了卡鲁鲁的信后,博鲁特深感自己以前是多么的可怜,脑子里只想着一定不能输给对手,而忽略了比输赢更重要的东西。他现在才知道自己失败的原因——那个被视为威胁自己地位的赤路德为了做出真正好吃的面包下的功夫比自己要大得多,自己却固执地认为自己烤的面包已经好得没有再改进的必要了。

在我们现实中也是,如果一个人太注意输赢,那必会像博鲁特一样以失败告终。但,如果你能从中获得快乐,不管输赢,你都是成功者。

这让我想起了我弹钢琴时的一些体会:每当我要参加钢琴比赛时,因为很想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就着急着要把曲目弹好,越是着急却越弹不好。每当这时妈妈都会提醒我不要太在乎输赢,要用心去体会音乐,只有真正地投入到音乐中去,欣赏音乐,才能把钢琴弹好。演奏一首好曲子,首先要能打动自己,才能打动别人。

在这个故事里,卡鲁鲁的信让博鲁特明白了这个道理,让他踏上了成功的道路。

在此,我也真心地祝愿:博鲁特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找到幸福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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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800字(合集10篇)


书是美食,能让人垂涎三尺。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一般是用来记录自己看过什么书或者文章之后写的内容,“读后感”才是你读完长篇大论之后真生能剩下留给你的知识。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800字(合集10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1

“只有从来不用为生活忧愁的女人,才有资格爱上才子”,“但可眼前,却又流转如飞。唯有爱情,始终如此的兴奋与渴望,又终将如此挫败与荒凉” 。 ——张小娴

面包树,一种真实存在的植物,它枝叶茂盛,叶大而美,一叶三色。在它的枝条上、树干上直到根部都能结果,结果的时间一年内有9个月,其结的果实味道香甜,营养丰富,是产于亚、美两洲的乔木。面包树上的女人究竟会有怎样的选择呢?在面包与爱情之间,女人的选择又是如何呢?张小娴在自己的作品中通过几位平凡的女性追求自己幸福的过程,阐释着什么是爱情。

小说里的三个好朋友程韵、朱迪之、沈光蕙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面包树。她们在13岁认识,友谊从排球队开始,一同经历成长的欢笑、初恋的迷惘、爱与恨、哀与痛。朱迪之说,如果她死了,她的挽歌便是一个女人不断遇上坏男人的故事。沈光蕙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了,至少也要嫁去跑马地。程韵说,能令对方伤心的,才是两人之间的强者。三人从情窦初开到经历种种感情路上的困苦,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终点。

在张小娴的小说里,她用平实的语言叙述着三个女孩的情感历程,没有其他文章应有的流光溢彩的词汇,也没有复杂深奥的情节,更没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路线,她所表现的是最朴实的大智慧,她一点点的解析着爱情,阐述着人生。

三个主人公身上表现出不同的爱情观,不得不让人展开对爱情对幸福的思考。曾经有人说:坏女人,一生风光,好女人,多灾多难,平凡女人,幸福一生。女人有这样几种:要么很漂亮,要么很出色,要么很聪明,要么很傻。漂亮、出色、聪明的女人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因为她们有资本,只有傻女人才会痴痴等待、守候。但是不管是漂亮女人也好,出色女人也好,聪明女人也好,甚至是傻女人也罢,每一种女人都渴望一种归属感与依赖感,但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坚持初衷,躲避诱惑,最终找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不得不说现实生活远比小说要来的单纯,永远没有小说里那么感情化,也开始怀疑是否是生活太过复杂,太多人已经不永远相信它是那么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如今,太多诱惑物质的社会,让原本单纯的情感被污浊了,女人追求“高、富、帅”,男人追求“白、富、美”,一系列情感类节目层拥而至《非诚勿扰》《爱情连连看》《我们约会吧》《百里挑一》·······敢问,难道如今的人们真的把自己的幸福付之于一个节目短短的十几分钟内吗?对于面包和爱情两者之间的选择,真的会让人失去基本的判断力吗?曾经在网上很热的一句话“我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单车上笑”让人听后不禁有些毛骨悚然,幸福难道是物质能够代替的吗?

有时候,平平淡淡是幸福,有时候轰轰烈烈是幸福,有时候追求最真实的情感才是真正地幸福。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2

张小娴小说精选集:面包树上的女人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今日睇完张小娴的书,感触良多。爱情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同时亦是男人和女人的战争。在《面包树上的女人》这本书里,女人在爱情中显得有些卑微,同时亦是“虚荣”的(并不是指物质上的)。有的女人很容易爱上一个男的,或者应该讲,她是爱上爱情的感觉;有些女人却是理智的,或者不应该说她是理智的,而是她历经伤害,变得更加会保护自己,爱惜自己。可惜爱情注定是飞蛾扑火、奋不顾身的,因此,这时候的人才显得卑微吧~~我看不惯书中的女主角为了爱情,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习惯出轨的男主角,即使他是爱她的。终于直到最后,女主的爱情在一次又一次的背叛中消磨,或者是因为受过太多伤害,结痂的伤口纵使会痛,亦会在时间的恒河里消散。不过,所有的是非恩怨都随着男主最后的离去烟消云散……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3

我很少能在一天之内把一本书看完,这本书我就用了一上午和半个下午看完了。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就渐渐有了一种熟悉感,然后才猛然想起大学那会儿我也读过她的散文,也是爱情故事。当时的女主角比现在这位独立坚强,爱情的路也更好走但同样美丽。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特有感觉,身临其近也很害怕。害怕最后走了和女主角一样的路,又回去了那个男人身边。但是我骨子里是不愿意的,那个男人虽然还会时常想起但是不想回去了。

现男友和徐起飞很像,是个很好的人,很迁就,所以更怕结果会一样。故事还是有许多谜,比如为什么林方文要跟乐姬在一起,林方文对于老女人的感情是否就像程韵对他一样,恨又爱。我本意还是想要程韵有个美好的结果,无论跟谁。比如是徐起飞那就好安定的`生活,比如林方文就是完美的祝福了。

就像在看自己,只是我的结局还要很久才知道......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4

我读书真的是很不专心,囫囵吞枣,整本书看完还一直以为书名叫《面包树上的爱情》。记得男主角叫林方文,他曾有一个女朋友叫费安娜,记得故事讲述口吻是第一人称,还记得讲述的姑娘的朋友们,却唯独记不住姑娘的姓名。

故事里讲了姑娘和林方文的种种分合,纠结。也讲述了她中学排球队里两个好友的爱情。有飞蛾扑火也有权衡利弊。是我一向不爱看的小说,纠结于爱情和面包之间的选择。迪之享受爱情,光惠重视物质。而这个反复被我忘记姓名的姑娘程韵在爱情中过于紧绷,全身心付出,祈求作词人男友能像自己一样爱。然而在反复的猜疑和歇斯底里之后她选择了离开,与一个高大帅气的医生在一起,可是最后还是输给了自己长久以来对林方文的爱。宁可孤身也不愿折磨自己也折磨对方。

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这个故事,但是坐在床上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喜欢林方文,这个寡言有才气的作词人,他身上有着许多年轻姑娘喜爱的特质。每年的除夕为你写一首歌,这一条就已经俘获了芳心。他送程韵小提琴,程韵并不开心,但是还是去学拉小提琴。或许程韵并不明白他的心思,程韵只想到自己不会,只想要浪漫的玫瑰,闪耀的戒指,却不能明白这样的男孩心中想要与恋人分享自己擅长并喜爱的事物的心情。他将自己喜爱的东西赠与了你,而你却不能明白。我不禁为他感到悲伤。当他在为事业拼搏的时候,他熬夜归来疲惫的时候,程韵却为他不回家,自己守着空荡荡的屋子而暗自神伤,自我怜惜。我想至始至终,程韵都更爱自己一点,她常常被自己感动。当迪之告诉她,自己守在家中等田公子的时候心中的幸福感的时候,程韵才稍稍有些许明白。徐医生和程韵讲,自己能做的只有等待。我很为徐医生惋惜,因为他值得更好的人。

最后,林方文来不及告诉自己的母亲自己的爱而悔恨,当他对程韵说出我爱你的时候,程韵想的是你终于对我说了,我突然觉得林方文很可怜。他为她写过的歌,为她折的纸飞机,为她受过的心里的煎熬和束缚,此刻在程韵的心里都是些什么呢?

爱情是自私的,多爱自己一点没有错,但愿不要自己感动自己。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5

应时间的功能。怀抱有时,惜别有时,如果永远不肯忘记过去,如果一直都恋恋不舍,那是永远看不见晴空的。

看完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站在树下的我,抬头仰望她笔下那些置身于树上的女子。或许羡慕,或许期盼,或许渴望。我想象着自己站在树上的姿态,站在树上找寻面包

诚然,当一个人独坐在黑暗中时,才发现原来自己孤单,才更加迫切地想去那面包树上张望,就好象玫瑰的花瓣被碾压成丝丝的残红。我知道,一个人老是说自己孤单,她的心也会随之飘零,然后幻化成泡影,仿佛置身冰窖一般。放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永远融化不了那块坚冰,就在这没有阳光的地方等待奇迹,傻傻的等待,却又不知道在黑暗的角落里久了,会有一种霉气;在黑暗的角落久了,才会知道自己安静的心。就这样,又会陷入无尽的回忆中,回忆着过去的幸福面包。

也许,是幸福的寂寞,寂寞的单纯,单纯的想要幸福。

不过,我是吃米饭长大的孩子,没有面包照样活得很好。我想是时候离开面包树下了。因为人生还有许多值得追求或等待的东西。为了自己的明天,我甘愿冒这一次险。亦如芦苇花载满思念到处漂泊,只为将自己爱的经验传给下一代;亦如流星承载愿望不惜下坠,只为给绝望的人送去生机。

离开这里,总会怀念。但是在别处,也更容易忘记留下的遗憾。找寻面包的道路注定艰辛,命途多舛,更需要我们挺起胸膛。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6

几经世道沧桑,人事变迁,试问有多少人能从情爱世界中自拔?来回周折最终又回到了原点,甚至会一瞬间为了他而变得卑微,从来没想过的事,也许会为了爱情而放手一搏,在他面前永远都不能输,这就是世间男女在爱情世界中的准则吧。

有的人很容易得到快乐,她没有想过明天,只在乎现在这一秒,而有的人太寂寞,即便不是喜欢,也享受依赖别人的日子,就像是恋人之间患得患失一般,在情海中漂浮,终有一天会沉入海底化为青苔。

见证一个人从青葱时光到暮年的变化,似乎如同指针转过钟盘圆满一周,真的很短,只有经历过多少个日日夜夜醉醉醒醒的年月才会看淡周遭的一切,知道身心疲惫,肝肠寸断无可修复,才变得想要安定。

如果一个人的心里早已有了一个人,那么整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似乎可以看见他,不由得感叹道这个世界真的好小。小的不是世界,而是自己的心,小到只装得下他一个人。在每一个除夕里,电台的歌声轮换,歌声背后的填词人倾注了对那个女人炙热的深情,即便换为任何一个女人遇上也会感动的吧。也许就是因为有你,有我的执着才有了故事。

人是会抓住爱情执迷不悟的,尤其是女人。诗经早已洞穿了世间男女的爱情“士之耽兮,尤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即便如此,世间的悲剧喜剧仍在上演。

这篇文章作者通过写自己阅读《面包树上的女人》这本书,告诉我们“世间的悲剧喜剧仍在上演”。作者通过“那个女人”的故事,并与现实相结合,揭示了“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道理。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7

爱恨本是一体,只是我们不愿意正视,不愿去面对自己心底那些柔软的、可能布满伤痕的角落。于是,爱就伪装成恨,换一种方式去爱着那些、或者给过我们伤害的人。

--写在前面的话

昨晚看了张小娴的《面包树上的女人》,心底是五味杂陈,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程韵,男主人公--林方文,感觉和现在的我们好相似。

列夫托尔斯泰说过,幸福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们和小说中的人物那么的相似,是不是说明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想知道的是,未来的我们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故事过程一波三折,最后还是相爱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结局应该是美好的吧,比起那些叫我心碎的结局倒是很不错了,至少在小说的世界里面给我塑造一个好的希望。

林方文对于不解释的执着,我很想不通。这点也是这个世界中他给我的疑惑,为什么不解释,一个简简单单的解释,几句话、一个眼神,化解的是2个人或者多年都不能弥补的额遗憾。男人,何必为了几句话、不成气候的误会而置2个人的幸福于不顾。何苦!

不记得是谁说过,女人在吵架之后最生气的不是吵架的原因,而是吵架之后你没有拉住她,抱住她。或者最后她已经记不得为什么你们会吵架,可是她记得清清楚楚的是你没有在吵架之后来哄她。这个才是她最伤心的理由。吵架的原因,其实云淡风轻……

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看过一句话,也可能是自己的感悟“互相伤害其实也彼此的太在意。”因为没有分量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对你造成任何伤害的,只有真正在意了,才可能会受到伤害。所以,即使到现在,记得最深刻的依旧是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

因为曾经深深的在意着……

某段年轮因为他们的存在而棱角分明,记忆中悲喜交杂。分不清到底是爱还是恨。爱恨本来就是一体同胞的姊妹。说不清道不明,曾经的嗔痴,明知道很傻,可不为什么,就是留恋着。曾经的恨意早已化为云烟,只是说服不了自己为什么还记着,所以就骗自己说是在恨着。

现在想来曾经的林林总总,曾经那些微不足道的伤害可以让自己记这么久,原来也是因为爱了。因为那些恨,所以记得那些爱过的人,很久很久,不愿意忘记。

却苦于那些微不足道的伤害,让自己对那份植根的爱视而不见。我们是傻气的孩子,不停的在捡芝麻丢西瓜,却还乐不可支。

什么时候才能面对自己的心,什么时候才可以听到内心深处真实的声音,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地分清什么是爱,什么时候才会真正明白,恨不过是爱打着的一个幌子?

时常在想,我是个自私的人,而且自私还建筑在为他着想的念头下。每每被刺痛,每每想放弃,总是把他拉来当挡箭牌。口口声声说着“不想给你太多的负重,不想看到你不快乐。”

其实我不想的是自己不快乐,不想的是他的供小于求,不想被他的喜怒哀乐掌控,不想没出息的把自己降到尘土里,不想从云端跌落凡间。

张小娴就是张小娴,不愧是我喜欢的人。只是一本小说,就那么的引我发省。对于爱情,大家都是愚蠢的,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没有人是智者,没有人……

男人和女人撑起世界的一片天,有各自的灵性。所以,在远古社会,男耕女织。因为生理差别,所以男人出门在外,到田间劳作;而女人则待在家里,做饭洗衣。生理的差别也就导致了心理的不同。所以女人细腻敏感,柔情似水,因为她们要卸去男人身上的繁芜,祛除他们心上的不安和惶恐。其实男人是不安的,因为生活的重担压在他们的肩头,不得不去面对。而男人刚强果断,犹如顽石,喜欢把事情埋在心底。因为他们身边还有需要照顾的女人,不想她担惊受怕,所以很多事情就这样埋到了心底,自己独自一个人装着。脾气不好了就可能发火,可是就是不对女人讲。也就是这样子所以女人才担忧,才想太多,可是,这一切也只是因为爱!男人怎么会想到自己所希望的结果早已背离了初衷,不但没有想要的结果,反而让女人心伤!

这就是世界的规则,只要愿意去细想,其实也可以好好的过下去的。所以我想,关于处事的哲学,每个人都应该细细的揣摩。

爱恨本一体,所以恨着某个人的时候别忘记了其实你是因为爱着他。知道是爱在作祟,那么何苦和自己做对了,不如笑对,让自己和他都坦然一些,或者更好呢!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8

女人最臭屁,再爱对方也放不下自尊,如果放下就真的不值得被爱,彻底的looser。

女人最贪婪,很难选择供不起面包的爱情,也很难咀嚼没有爱情的面包。

有的女人看是糊涂却聪明得很,而有的女人看似犀利却很容易在年少的时候一头扎进没有面包也没有结局的纯爱里,明明知道现实很残酷,明明知道男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却依然爱得那么的奋不顾身。直到把自己摔倒遍体鳞伤,然后再嚎然大哭之后若无其事地安慰自己,失去我是他的损失。

有多少刻骨铭心最终还是输给了距离,有多少山盟海誓终究抵不住时间的折磨,有多少风花雪月到底还是败给了生活的柴米油盐。都说女人现实,其实是被逼出来的。

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其实不仅仅是生理结构上的差别,男性都是偏理性的动物,女人则容易感情用事。当女人说分手,说了几百遍可能还没有一遍是真的,而一旦男人说分手,则是再也不回头的了。再之,男人是极容易受诱惑的,都说男人一辈子出一次轨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冲动起来完全不念旧情不念恩义。或许你曾在他失意落魄时对他不离不弃,但也难保他在功成名就的那天不会离开你。这就是所谓的街灯女人。所以在这样一个面包社会里,女人难免要用伪装的坚强来保护自己,要学会比男人狠。

可是有一类女人却始终如一地坚信真爱的存在,她举手投足不浪漫,对爱情的信念浪漫得可以酸死上头一种女人。她和他,都不把我爱你挂在嘴边,她为了那三个字从她爱的人口中说出等了很多年,又等了很多年。她也换过男人,分手过,在发现爱的人背叛她。她给了另一个人两年,还是发现没法爱。那是一个医生,好看而多金,有着好闻的消毒水味道,对她温柔,送她指环,就是那类很适合结婚的男人吧。爱得最深的,如果分开了,会因此堕落,她觉得。她最后觉得还是之前那个他更爱,深爱,彼此深爱。最后,她等到了。从十九到二十九了吧。

必定我会成为后一种。

哪怕彼此伤透心,千回百转后,我还是希望和最爱的走在一起。

浪漫不必要躺在他身上看月光,不必要他为我折九百多只飞机,不必要他每年除夕为我写歌曲电台点名送给一个女生,我只希望,我没在他身边时,他在电话那一头沉默,然后说:

我很挂念你。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9

去年开始接触早有耳闻的《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近来又把小说和电视温习了一遍,小说和影视还是会有些区别吧。

关于林放,毫无疑问这是个留下最深印象的男人,胜过程韵,我时常在想林放这类到底是怎样的男人,才华横溢,情商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轻易俘获一个女生的心。女生总是一种情感需求动物,林放这样的人能让她们感受到爱情。林日说“能让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大概就如此吧。

或许,在年轻的时候,我会对林放这样的男生十分痴迷,那种不言而喻的自信和孤独是有魅力的,当你可以与他进行秘密的分享时你一定会雀跃,因为那看起来是多么的不容易。这让我想到了几年前的某人,为什么当初会那么欣赏他,也许也是因为这种特质吧。有人说,你会因为某个特点爱上一个人也可能会因为这个特点离开他。在这段故事里,是这样吧,我们始终走不进彼此的世界,而他只是他自己。

现在,这样的人我会戒备,因为这样的爱太累,或者这样的男人太自我,我觉得我无法忍受这种没有安全感的感情,这不是我的情感需求。

还想说说剧里的光蕙,一直情路不顺的她遇上的孙维栋,这给光蕙这类处于挣扎边缘的女生带来的是一种意外的恩赐,开始的开始没有火花,不温不火。后来的后来维栋的一切唤醒了光蕙对爱的认知,当他们漫步在林荫小道上时,那个画面让我放心,因为他们最终还是为爱结了婚。可毕竟,这是少数,但是以后对于这样开始的情侣我不再用排斥的目光。

幸福,也许真的不会等人,而刻骨铭心是感情基础后才有的感觉,年轻的我却曾把它当做一种标准,实在可笑,喜欢一个人源于生活的细节,始于交集,而不是隔空对望与幻想。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后感 篇10

这是一部很短的小说,很白话,所以看的很快也很吸引人。看完了这篇文章,心里有点空虚和失落,我说不出为什么,就是纯粹的不太喜欢程韵和林方文的爱情,如果他们的爱情真的这么苦涩,他们为什么要在一起互相爱恋又互相折磨。可能是现在的我还理解不了这么深刻的爱情吧。

这本书写了三个闺密和他们的各个男友的故事,程韵与林方文,一个女生爱慕一个才子愿意为了他委曲求全,而男生一直很骄傲不肯低头不肯认错又经常出轨,除了才气女生到底爱慕他的什么,我想这个女主也是虚荣的吧,对我而言,我会选择向徐起飞这样的人吧,有安全感有依靠又全心全意喜欢自己的男人,可能这只是我自己太世俗的眼光吧。程韵的好朋友迪之,一个放荡不羁的女人,妩媚又妖娆,虽然我不会做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但我却不不否认这样的人的确有魅力,可能他们也会有伤感的时候,但他们的一生倒也是及其丰富的。光蕙首先爱上了一个大自己三十多岁的老师,其次喜欢了一个性无能的男人,他们都不能满足自己,最后做上了小三这条道路,哎,女人这一生我自己都感觉迷茫了,好像做小三好有道理的样子。

有的时候看多了这样的书真是让人伤感。

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

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人生总是要我们在遗憾中领略圆满。不是吗?我们从分离的思念中领略相聚的幸福,我们从被背叛的痛苦中领略忠诚的难能可贵,我们从失恋的悲伤中领略长相厮守的深情。

福尔摩斯读后感2024范文800字


篇一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篇二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篇三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读后感范文)


每当翻开那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似乎总有一股烟草香扑面而来。杂乱无章的出租屋里,福尔摩斯正坐在窗边的摇椅上,仔细地翻着那本又旧又重的通讯簿。现如今有关侦探的电影,甚至动画片,其中的侦探十有八九都叼着烟斗,拿着放大镜。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柯南﹒道尔,是他塑造了喜欢烟斗的福尔摩斯这一不朽的形象。是这位伟大的作家精炼的语言、细致的描写,让我真正走进了人物的内心世界,仿佛我不是在看书,而是在面对一个真真正正的、鲜活的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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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初次翻开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好像一个看过剧本的观众,所有事情与他推测的几乎一模一样,丝毫不差。它更是一个让所有罪犯闻名丧胆的角色。他可以通过墙上的血字推断出写字人的身高、性别、体貌特征;通过华生医生裤脚上的泥点,推断出他刚才去了哪条街。这也让人不禁担忧,福尔摩斯若不是正义的使者,而是恶魔的化身,那么整个伦敦是不是因此不得安宁。

反复品读这本书,我离福尔摩斯好像又进了一步。他不仅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侦探,也是在化学领域所有成就的化学家,甚至获得过拳击亚军。我好想与他成为了朋友,听他讲述他是如何在大鹅的身体里找到那枚硕大的蓝宝石,看他是如何破译一封没有密码本的密码信……

烟斗仿佛是引领他前行的工具,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带着烟斗。他爱烟斗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他的工作,烟斗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他恰到好处的刺激和提示。

除了那颗聪慧的大脑,他还有很多的坏毛病。没有案子的日子里,他只好一只又一只的注射吗啡。可一但有难以解决的稀奇案子,好像又变了一个人,他为了案子可以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他坐在窗边角落的那把摇椅上,闭上眼,一边吸着烟斗一边与华生梳理案件经过。而另一个世界的我,似乎也被带入了那间充满烟草味的小屋。

我跟着福尔摩斯,乘着马车去往世界各地。那一桩桩离奇的案子,将我和福尔摩斯紧紧联系在了一起。翻开书,我便进入了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那间充满烟草香的出租屋。在那里,福尔摩斯永远是我的挚友,那份烟草香永远令我沉醉。(苏思诺)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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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银狐托米的主要内容、读后感


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读《银狐托米》有感

它,是一只美丽的银狐;它,勇敢、负责、聪慧;它,被猎狗追赶,被猎人追杀,却一次次地逃脱了。它,就是西顿动物小说《银狐托米》中的主人公:托米。

狐狸妈妈生了七只小狐狸,其中有一只长着纯黑色的毛皮,身体很强壮,它就是托米。托米慢慢地长大了,便离开了父母,独自生活。在独立生活的日子里,它的毛尖儿慢慢地由黑色变成了白色,全身闪着银色的光,便成了银狐托米。猎人、猎狗追杀托米,可托米却凭着智慧和勇敢一次次地逃脱了。一天,托米与一只名叫“白脖子”的狐狸结了婚,生了小狐狸,从此,它们便幸福地生活了下去。

读了这本书,我被托米深深地打动了,托米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让我非常敬佩它。有一次,托米在自己的家旁边听到了狗叫声,为了不让狗伤害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们,托米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把狗引到了悬崖上的一条羊肠小道上。由于狗的肩骨很宽,便掉下了悬崖,托米成功地解救了一家人。这个故事,字里行间显示着托米的勇敢,充满了托米对孩子们那伟大的父爱。当托米解救成功时,我不禁为它的智慧与勇敢而欢呼起来。

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要勇敢面对。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往直前,迎难而上。这个寒假,我一直都在上奥数培训班,为三月份即将来临的“希望杯”数学竞赛积极备战。我们学的很多题都非常难,一碰到难的题,我就不想思考,只想等着老师讲。而爸爸却鼓励我:“越难的奥数题你越要自己去想,去思考,当你绞尽脑汁思考出来答案时,你会体验到快乐和成功的滋味,同时也会把这道题的方法熟记于心。”有了老爸的鼓励,我把思考奥数难题当成了一件快乐的事,勇往直前,成功地打败了一道又一道的难题“拦路虎”。

学习托米,学习它不怕困难的精神,勇敢地面对每一件事情,这样会使我受益匪浅。

成为读后感800字(精选)


成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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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第一篇章讲到米歇尔自己的童年,在她的童年时期住在芝加哥南岸一栋整洁的砖砌小楼内。父亲是水处理厂的工人,母亲是全职主妇,还有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哥哥。在文中多次提到,米歇尔的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聆听着奋斗的声音度过的。但由于出身平凡,在上二年级时,并没有得到太好的教育条件。面对班里整日乌烟瘴气的环境,米歇尔每次只能选择在放学后向母亲倾诉。值得一提的是,米歇尔的母亲会很有耐心的对待她的沮丧,这种认真负责的教育态度也因此影响了米歇尔之后的为人处世。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也许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班里受到了其他人不公正的对待,部分父母可能忙碌完一天的工作后,第一时间选择就是斥责孩子为什么要和别的同学发生矛盾,而根本不去关心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多时候这些微小的细节,也将会导致今后孩子在成长方向中出现和父母一样的选择,用当年他父母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自己的孩子,而丝毫不倾听自己孩子的想法和事情的具体来龙去脉。在我看来,成为我这一篇章,人生来都是一张白纸,而如何成为一个价值观正确的我,其实很大程度取决于你的父母,如果我们能够做到真正在孩子面前以身作则,孩子就会成为一个更好的我。

成为我们

书中第二篇章讲到了米歇尔与贝拉克奥巴马在一起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讲的是,当贝拉克开始在从政的路上拼搏而不得不在一些时候放弃家庭生活时,米歇尔对自己的孩子教育说:“我们不等爸爸,是他要赶上我们。”这一价值观在我看来是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的,很多时候尝试着去迎合别人,不如选择做自己。今后开始工作后可能我们会面临家庭生活和工作之间的取舍,在这个取舍间我得到的启发是只有自己独立才能在家庭生活中,成为妻子的依靠,也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中的任务。

成为更多

文中当贝拉克开始竞选时,米歇尔是不赞成的,但渐渐地他们开始了解到更多,并成为更多。

成为是逐步性的,好比即将入职建行的我们,可能开始入职前我们是懵懂的,但当我们一路走过,一步步完成给我们的任务和安排,我们也会学习到更多知识,拓宽更多的眼界,从成为独立的个人的我,到成为集体团队的我们,最后一步步踏实的完成任务后,成为对建行有更深一步了解的更多角色,我们既是我,但也从属于我们,但最后,我们也会成为更多,影响更多。

《成为》这本前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的自传,是我在某网络平台看到一位女士推荐,动了买来看看的心思,就我个人而言,我喜欢看小说多过看人物传记,总觉得每个人的故事写出来都是一本书,而人生、生命这个话题对于我来说,有点沉重。小说至少让我精神有所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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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这本书的女士距离我的生活很遥远,应该比我年轻几岁,自我介绍写着本科和硕士分别在国内和香港著名学府,毕业后在顶极投行工作多年,也有创业经历。至于如今,养两个娃,过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幸福生活。短视频里她的样子,恬静美好,没有一点点焦虑、紧张、急迫,就让我想到“岁月静好”几个字。

这是一位典型的“在合适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女子,写到这里,我明白我为什么看了她的推荐会动了买这本书的念头。她是我最想成为的那一类女性:在学生时代好好学习、一入职场努力工作、结婚生子之后用心生活。她用前半生积攒了足够的实力和底气,才能在当下活得简单、洒脱......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故事;有些故事似乎如宿命,但仔细想想,亦似乎有迹可循。”这是我看这本《成为》一书的一个最深刻感受。

1964年,米歇尔出生在芝加哥南城的一个黑人家庭里,她的父亲是一个普通的蓝领工人,母亲没有工作,她还有一个哥哥,全家靠着父亲微薄的收入生活,而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患上了“多发性硬化症”。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跟亲戚住在一起。

彼时美国正处在震荡之中,肯尼迪兄弟被刺杀,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市的一个阳台上人枪杀。1968年,警察在格兰特公园用警棍和催泪弹驱离“越战”抗议者,这个公园就在米歇尔家北边九英里处......很多白人家庭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因为那里环境更好、学校更好、房子更大、犯罪更少;城里的白人变得越来越少。而米歇尔家就是留在城里的黑人家庭,那个地方,被白人视为“贫困区”

米歇尔从小就是个有主意的孩子,她聪明、要强、自信,她写到“我是那种希望得到具体答案的孩子,我喜欢把事情辩明,得到一个合理的,可能也会让人筋疲力尽的结果。”

这样的孩子,一定会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往无前。米歇尔的成绩一直很好,最终读了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大学,毕业后进入芝加哥著名律师事务所,在那里工作时,她遇到了来实习的奥巴马,他们结婚后,她辞掉了这份工作,彼时她已是律所合伙人。

让我印象深刻的那个情节是发生在奥巴马竞选国会议员期间,当时他所在的伊利诺伊州参议院正在进行一场马拉松试的漫长辩论,要落实一个很重要的打击犯罪法案的具体条款,这个问题一直到州议会因为圣诞节假期休会也没有找到解决方案。奥巴马与米歇尔带着刚刚18个月大的女儿飞往夏威夷陪奥巴马的外祖母度假。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直到奥巴马接到一个电话,参议院临时决定重新开会,完成那个打击犯罪法案的工作,如果奥巴马计划投票的话,必须在48小时内赶回去。

奥巴马决定赶回去并改签第二天一早出发的机票。可是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们的女儿半夜突然发起了高烧,吃药也毫无效果,很可能是耳部感染。而返程的航班将在几小时后起飞......

米歇尔写到:

“那次投票很重要,法案里增加了新的管控枪支的条款,是贝拉克(奥巴马)强烈支持的,而议员们对法案的意见分岐很大,只要有一位参议院不到场投票,法案可能就无法通过。我们一定得回去......

我看到贝拉克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他在互相对立的责任的洪流里挣扎。我们未来要做出抉择的远不止眼下这件事。

“她现在显然没法坐飞机。”我说

“我知道。”

“我们还要再改签。”

“我知道。”

我没说出来的是,他可以一个人走。他可以出门,叫一辆的士到机场,依然可以及时赶到斯普林菲尔德投票。他可以把他生病的女儿和焦急的妻子扔在太平洋中间,赶去和他的同事们一起投票。这是一个选择。但是我不会主动提出来,让自己受苦。我当时很脆弱,这一点我承认......他真的会考虑离开我们吗?

事实证明他没有,他当时以及后来都没有。”

奥巴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米歇尔称之为“政治灾难”。虽然那项法案在州议会因为五票之差没有获得通过,即使奥巴马赶回去也改变不了最终结果,但还是被对手抨击:为了夏威夷度假而不肯回来为控制枪支这么重要的事情投票。

结果是奥巴马的国会议员竞选之旅,在民主党初选中就落败了。这件事情是关键因素。

看了这一节,我深受触动。

米歇尔绝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一个可以从所谓的贫困区一路走到哈佛、成为芝加哥著名律所合伙人的女人,她既不会缺意志力也不会缺乏应对能力。如果当时奥巴马真的选择一走了之,她也绝对可以照顾好他们的女儿。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女人,可以看出她的丈夫很为难很犹豫很难取舍......

如果是我,遇到了一件对方很难抉择的事情;我想我在看到他流露出为难表情的那一刻,我会毫不犹豫的说:“你走好了,我自己处理”。

既然他不那么想留下来、既然他留下来内心也很勉强、既然他留下来也不开心、既然他留下来后所造成的后果也会让他不开心,我让他留下来干什么呢?看他不开心的表情吗?

可是米歇尔没有,她无比清晰的表达了她的需求:我需要你,孩子需要你,你是我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你有你的责任。

奥巴马留下了,选择了承担这一责任。正如米歇尔所言,他没有离开她和孩子们,当时以及后来都没有。

在我接受的教育和耳濡目染的环境里,女人是要顶半边天的,我母亲在怀着我弟弟八个月时还在单位里推着氧气瓶上坡,她们那个年代想必推崇的是“铁姑娘”;至于我自己,汤圆刚一个月他爸爸就去异地读研......我们总要求自己要能要能干要勤奋不能有娇气;遇到任何困难生怕自己拖累了别人成了麻烦;而最后我们是能干了勤奋了不娇气了,可是也挑剔了矫情了骄傲了......“需要”对方都不屑于主动表达,骨子里是“有你没你都一样”,反正我一个人可以!

于是,现在被广泛抨击的“巨婴式孩子”、“巨婴式丈夫”就这么产生了;细思极恐。

现实中,大多数女人的不快乐来源于疲惫。她们过多承担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和压力。

何必呢?

实在应该学学米歇尔,遇到事情不要那么急着表态,不要急于替对方做决定不要勇于承担,而是做自己应该做的,能够做的,就好!至于属于对方的那一部分,那么就:这是你的责任,你自己来选择怎么做。你肯承担,我们是情深深意绵绵;你不肯承担,我一个人一样可以。

我想绝大部分女人最希冀的样子应该是:成为一棵树,一棵有心情、有能力开出满枝繁花的树。

米歇尔·奥巴马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第一夫人,我对她的故事一直充满了好奇和兴趣。所以当她的个人自传《成为》在今年1月份上市时,我便迫不及待的买回来细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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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成为我

米歇尔一家人寄住在姨姥姥家的二层上,空间狭小,她和哥哥的空间靠一道隔板间隔。父亲在当地自来水厂管理锅炉,母亲是全职主妇,这是一个标准的蓝领工人家庭。虽然生活不富裕,但着却是个充满爱和欢笑的家庭。米歇尔三岁开始跟着姨姥姥学钢琴,钢琴很旧,中间定位的C音键掉了一块,米歇尔一直靠那缺损的一角准确无误的找到摆放的位置。每年姨姥姥会租借场地组织学生汇报演出,米歇尔在第一次汇报演出时,第一次见到了一架完美无暇的三角钢琴,但这却导致了她找不到手指的定位键。一架完美无瑕的钢琴第一次向她展现了世界上的差异。

六十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无处不在,米歇尔一家去白人社区拜访朋友,爸爸的车被人划伤。哥哥因为骑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而被警察拦下盘问。米歇尔通过优异的成绩考入普林斯顿大学,但是异样的眼光却依然伴随她,白人学生认为她是“平权运动”的关系才得以进入大学。甚至室友也因为她是黑人而换了宿舍。

从小,米歇尔就是不服输的性格。幼儿园中,因为没有读出“white”,回家反复拼写,第二日向老师要求重新读。高中时,米歇尔申请普林斯顿大学,却被老师说到:“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材料。”于是米歇尔下决心一定要证明给她看。米歇尔想做的事情还真做到了,她被普林斯顿录取了。大学毕业后,她又去哈佛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司法考试,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即使这个考试没有几个人能一次性通过,但这件事足足让她郁闷了几个月。

第二部分:成为我们

米歇尔在德盛工作时,遇到了前来实习的奥巴马,米歇尔对于这位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逐渐产生好感,并发展为恋人关系。奥巴马在米歇尔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他的乐观、自信、理想主义的处世哲学让米歇尔重新思考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米歇尔的一位大学好友和她的爸爸相继去世,她第一次感到困惑,并开始认真思考生活的意义,律师这份工作并不能使他感到快乐,于是通过朋友介绍,她开始了市长助理的工作。奥巴马大学毕业,放弃了很多优厚待遇的工作,从事一份更加符合他理想和新年的工作——在一家人权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芝加哥大学教授法律。1996年,奥巴马参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成功,要去离家开车4小时的地方上班,每周往返。因为奥巴马工作繁忙,让米歇尔不得不换个时间灵活,压力不那么大的工作。正好芝加哥大学医院要招一个负责社区关系的主管。可即使这样,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尽管有家人、保姆的帮助,两个人的婚姻还是出了裂痕,不得不找心理医生咨询,才勉强保住。

奥巴马的事业却突飞猛进,2002年他顺利当选国会参议员。2004年,他在民主党全国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呼吁整个社会团结、看到希望,从而名声大振。人们开始公开谈论也许这将是美国的第一位黑人总统。米歇尔也在这个时候认识到,奥巴马再也不会只是属于她和两个孩子的了,他属于美国。

2024年11月4日,奥巴马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有黑人血统的总统。而米歇尔也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第一夫人。

第三部分:成为更多

上任后的第一夫人没有什么具体的工作,集中精力把孩子安顿好,尽量让她们的生活少受影响。地生活走上正轨之后,米歇尔从小事入手,她在白宫院子里开辟菜园,带领孩子们种植新鲜蔬果,努力提倡培养美国孩子的健康饮食习惯。并致力于关心伤残军人的生活。她渐渐成为一位受欢迎和肯定的第一夫人。

虽然她感到作为第一夫人向生活在气泡中一样与世隔绝,虽然生活中充满了种种限制,但是她却意识到这个身份带自己更大的责任,可是去实现更大更崇高,对国家更有意义的理想。

这本书不是一本政治传记,而是写了一个黑人工人家庭出生的女孩子依靠父母和哥哥无限的关爱和自己永不服输的性格,通过不懈的努力,克服种族歧视,成长为一名卓越的人才,一个合格的母亲,一位万众瞩目的第一夫人。书里并没有讲很多大道理,而是用平实亲切的文字去描写她的成长与经历,这本自传也没有过分美化她,也没有为自己曾经犯过的小错误做过多的辩解,更多的是在用有趣的话语真实地叙述了她的成长过程。米歇尔真诚的回忆了生命中每个帮助过她的人,充满爱意的讲述了她与奥巴马的相遇相知,以及与两个女儿的相处过程,感人至深。

不难看出,米歇尔的成长与她的原生家庭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她的父母是工人阶层,能够提供给他们的物质条件非常有限,但是米歇尔却在这个家庭中感受到来自家人慢慢的爱,她也同样深爱着家人。这也使得她成长为一个注重家庭观念及家庭生活的人,自从与奥巴马在一起,由于奥巴马工作的原因不能一直陪伴在妻子女儿身边,这与米歇尔原本心目中的家庭生活大相径庭,所以这也是他们小家庭的矛盾所在。直到奥巴马参选总统,米歇尔深刻的意识到奥巴马不只是属于家庭的,他更是属于国家的,他有自己所肩负的使命和伟大理想。另一方面,尽管米歇尔家中生活拮据,但是父母在孩子的教育上却是不遗余力。父亲为了给兄妹俩积攒学费,一直拖延自己的硬化症不去就医,坚持工作,从未请过一天假。米歇尔高中时有一个前往法国游学的机会,但是她考虑到家庭经济原因,对父母只字未提。父母知道后非常生气,告诉女儿,钱不是她应该担心的事情。在父母的支持下,她最终成行。因为有这样重视孩子、重视教育的父母,米歇尔与哥哥凭靠自己优异的成绩,先后就读普林斯顿大学。

从书中,我读到几个关于年少成长的部分,深令我动容。

原本米歇尔与哥哥靠一道隔板分别住在起居室的两侧,但是到了米歇尔青春期的时候,她的父母把主卧让给了她,并把卧室布置成了她一直梦想中的样子,让她拥有了一个私密的空间,满足了一个少女的需求。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她的父母是极为重视女儿的成长需要的。尽管幼年的生活条件并不富裕,但她并没有感觉不足。“Ihadnothing.Ihadeverything."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有助于形成健全的人格,使他可以有正确的心态面对社会。

在米歇尔和哥哥的成长过程中,父母会为他们提供指导,而不是立规矩。母亲说:“我培养的不是小孩子,是未来的大人”。这句话很令我触动,很多父母即使孩子已经成年,却依然把自己的孩子按照小孩子般照顾,导致很多人,即使成年依然无法负担起应尽的责任。看到这里我不免回想自己平时是如何与学生打交道的,培养未来的大人,把学生当做大人来平等对待,让他们获得更多的尊重,让他们肩负起更多的责任,应该会更有益学生的成长。

在后记中,米歇尔说:“‘成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到达某个位置或者达到某一特定目标;相反,我认为‘成为’应该是一种前进的状态,一种进化的方式,一种不断朝着更完美的自我奋斗的途径,这条道路没有终点。‘成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一步一步慢慢实现。‘成为’既需要耐心,也需要艰苦付出,二者同等重要。‘成为’是永不放弃要继续成长的想法。”米歇尔对于她心中的“成为”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可以说是非常有远见的认识。每个人都在不断的“成为”,成为更好的自己,为了心中的“成为”不断的付出和努力。我想,不管我们身处于怎么的年纪,不管身处于怎样的环境中,都需要对自己有所要求,成为一个在“成为”过程中的人。(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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