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于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感想呢?望着手里这本作品,思绪仍旧久久沉浸其中,为其中的宏达,为其中的大义。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我们的真实想法,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了“读《红与黑》有感范文”。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着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且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主角: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之后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之后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之后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十分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十分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齐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最终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最终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红与黑读后感悟,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这部作品能够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活力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杯具。所谓杯具,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完美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我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我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杯具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能够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我,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我而幸福的人
以下是我们花时间整理的《女神读后感受》,作者所写的作品一定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每一个人刚开始写读后感的时候都是不知所措的,认真阅读原文是王道,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和一个赎罪男人的故事,“复活”即是指男女主人公精神上的解脱与释放。
马斯洛娃是备受侮辱与损害的俄国下层妇女的典型。从年轻时的天真浪漫到如何一步步地被社会逼上绝路,但她同时又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唤醒下,得到了精神上的复活,从而成为了新女性的代表,这也表明了俄国民众的觉醒。
涅赫柳多夫是一个走在时代前缘的人物。虽然年轻时对马斯洛娃犯下了不可磨灭的错误,但在法庭上再次见到马斯洛娃时,他的心没有片刻安宁,他开始走上了为自己赎罪的道路。他的许多举措,在旁人看来都是那么地疯狂,他要同马斯洛娃结婚,他要把她从牢房中救出来。他到底是为了弥补过错,还是内心真实的情感?我想两者都有,所以他才如此矛盾。他认为马斯洛娃现在所遭受的痛苦都应该由他来承担,是的,那是一个改变马斯洛娃一生的夜晚。但每每回忆起青年时他们,涅赫柳多夫又会激起异样的情感。
这一悲剧的造成,不仅是涅赫柳多夫一个人的过错,也是这个动荡社会的产物,而马斯洛娃正是这动荡社会下的牺牲者。马斯洛娃入狱后,涅赫柳多夫经常去看她,并同她讲:我要娶你,不管结果如何,哪怕你被流放到西伯利亚,我也会跟随着你。马斯洛娃对此态度很冷淡,她不太相信涅赫柳多夫会一直遵守他的诺言,因为涅赫柳多夫是伯爵,而她只是一个入狱的苦命女子,但她又不拒绝他对她的好,也许是在她生活的那个圈子呆久了。
涅赫柳多夫不仅为马斯洛娃的案子奔走,依马斯洛娃的要求,也帮助了许多狱中其他的犯人。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长时间,马斯洛娃对涅赫柳多夫的态度也逐渐有了好转,但马斯洛娃的案子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最终被发配到西伯利亚。涅赫柳多夫把自己的土地交给了农民,这在当时是一个先进的思想,他认为土地不该由个人所有,之后他就准备前往西伯利亚。
马斯洛娃在去往西伯利亚的火车上认识了一个男子西蒙松,他也是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囚犯,西蒙松爱上了马斯洛娃,虽然他知道她与涅赫柳多夫的关系,但他还是提出了要与马斯洛娃结婚,涅赫柳多夫知道后也很震惊,但他还是想要征求马斯洛娃的意见。与此同时,由于之前涅赫柳多夫的努力,马斯洛娃最终被释放了,但她还是同意和西蒙松结婚,虽然她真正爱的并不是他,可是她不能跟涅赫柳多夫结婚,因为她不想让他永远活在赎罪的阴影里,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们两个得到解脱。
马斯洛娃结束了原来的妓女生涯和牢狱生活,在新的环境里重新唤起了她对生活的希望。
马斯洛娃的“复活”就是对涅赫柳多夫的最大宽恕,也是他的“复活”。迎接他们的都将是新的生活。
问你一个问题,人死后能复活吗?当我手捧《复活》这本书时,头脑里不禁出现这么一个问题。
复活,多么神奇而有趣的词儿,虽然这本书不那么厚,但我却已"虎视眈眈"了。
终于,看完后一切都明朗了。是关于社会的,它呈现出了法律的黑暗。可是结尾却是很奇怪,有点似喜剧,又有点仅似悲剧。
主人公的一切行为虽然不全是对的,但他在忏悔,我相信他在复活……而且是心灵的复活。
虽然在这本书中情节很间单,就讲主人公帮他的"情人"脱罪。可是其中却千曲万折,仿佛渗透了许多。对!里面的法律是无情的,无情得黑暗。对此,我既痛苦又无奈。唉……
主人公真是痴情,这其中,可能会有许多原因,但我却深感佩服。虽然我没有经历过爱情,但我十分清楚,痴情的大多不是坏人。
《复活》的结尾很让我振憾,主人公的情人终于找到了真爱,而主人公也胸膛宽广的,把她交给别人,我想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吧!不然他俩真是会没完没了的!
心还没静下来,可书却早没温度了。是的,我在无目的回味着,主人公的明智虽然有解救了部分农民的痛苦,但大部人呢?所以,要推翻这个社会,对不?人不可以这样的陷下去呀!
文章第一句就这样说:“尽管出土的小草一概清除干净,尽管他们把石头扔进地里去,不让任何植物在地上长出来,尽管树木伐光,鸟兽赶尽,可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春天也是春天。”描述了一片万物生机勃勃的情景。可是第二句“唯独人,成年的大人,却无休止地欺骗自己而且欺骗别人,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为马斯洛娃将受的苦难作了铺垫。
本文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一开始是个是非分明的人,后来变成一个冷漠麻木的人,致使马斯洛娃走上了一条她不应该走的路,后来被别人陷害,男主人公开始良心发现,经过重重挫折,终于把马斯洛娃从那艰苦的生活中救了出来,女主人公为了不使男主人公再奔波,同时,男主人公也做起了有意义的事。
读完后,才知道“复活”是一个人的灵魂从污浊变清,良心从丢失到找回,所以男主人公“复活”了,变回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即使他曾经在污浊的生活中卑污染过,但我仍认为他是一株莲,因为他改过了,成为像莲一样没有在世俗中失去自我的人。这是一个人灵魂心灵的复活,但那些仍在欺骗自己良心的人,他们也许已经被污染得面目全非,他们也许被污染的程度连血也变黑了,他们也许已经无法自拔了……
我们的许多同学也像这样,本来纯洁的心灵变得污浊黑暗,但有谁能像聂赫留朵夫一样复活呢?我们现在做的事,抄袭作文,考试作弊,欺骗得了父母、老师,也不能欺骗自己,也许需要多一点时间,希望那些同学能从此复活,去过自己的新生活,用全新的态度去学习。
我想聂赫留朵夫已经去过新的生活,去让更多人复活,为“大同”社会而努力。
下面由编辑给您带来的“滥竽充数读后感受范文”。读后感,是我们读完一些书籍或文字带来的启发和心得,也叫作读书笔记,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读完这个作品中,让我感受到作者的良苦用心,我要用读后感把它记录下来。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风吹,也喜欢听成群结队的人吹风。南郭灿先生根本不打篮球,但他总是假装融入齐宣王的吹篮队。后来,齐宣王死后,齐敏国王继承了王位。他也喜欢听风,但他喜欢听独奏。南国先生发现后,吓得连夜逃跑。
看完这篇文章,我很想对南国先生说:不要太大意,因为这样只会害了自己。试想:如果南国先生会吹钹,他就不能光明正大的给齐敏国王吹钹吗?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跟南国先生一样,我也曾经是南国先生。
一个星期天,当我妈妈看到我无事可做时,她说:“焦阳,过来!”过来帮我妈妈洗衣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激动。因为我从来没洗过衣服,也不知道洗衣服是什么感觉。我欣喜地说:好,我请客。我拿了一个大盆,里面有水,我把一些脏衣服泡在水里,一边洗作文,一边哼着小曲。过了一会儿,我累得背疼。我忍不住后悔给妈妈洗衣服,忍不住抱怨手好快!正在这时,突然想起还有一盆没洗的脏衣服。我想:这盆脏衣服简直要命。我为什么不把那盆脏衣服换成橱柜里干净的衣服呢?动手吧!我趁我妈不注意偷偷换了脏衣服和干净衣服。换完之后,我抖抖衣服上的水,说:“妈妈的衣服洗好了。”妈妈惊讶地说:啊!不会吧,我用洗衣机洗半个小时,你用十分钟就能洗好?是的,你的女儿太棒了!我沾沾自喜地说。妈妈来看了,理解了。她笑着说,张,你换干净衣服和脏衣服了吗?我一听,脸红着跑了。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像南国先生那样,不懂装懂,但一定要有真才实学。学习也是一样,千万不要欺骗欺骗自己。我们应该一步一步地学习我们真正的技能。
最近我看了一本《寓言故事》,书中优美的故事使我陶醉其中。当我翻到《滥竽充数》时,这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讲的是:
齐宣王喜欢听人许多人一起吹竽,因为给奖赏,所以南郭先生混了进去。但他根本不会吹竽。每次吹奏的时候,他就在里面装模作样。后来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但儿子和父亲不一样,他喜欢单人独奏,一个一个的吹。南郭先生听了,吓了一跳,心里想:怎么办?我根本不会吹竽,赶紧逃吧!于是他趁晚上夜深人静时连夜逃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真正的才干,而混在行家里面充数,不懂装懂;或拿不好的东西在里面充数。早晚会露馅的,也会因此遭受报应。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有真才实学。不能不懂装懂,不会的一定要虚心请教。
《滥竽充数》里面讲了: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就让一群人吹给他听,有个南郭先生从来不会吹竽,也因此混了进来,每次吹竽南郭先生也鼓着腮帮,假装吹。却得到了和别人一样的俸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也喜欢听吹竽,但他不要一大群人吹,而要一个一个的单独吹,南郭先生只好逃走了。
生活里,也有很多的人滥竽充数。数学课上,老师让大家一起读概念,有些人不专心读,脸望着天花板,张着嘴对着口形,因为他没不专心,所以也不对。老师看出了这一点,就让我们一个一个的去给她读。结果他们读得坑坑巴巴。护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还有上音乐课的时候,音乐老师让吹竖笛。内些不好好学的同学就不会,还按着笛孔,假装吹。结果老师以考试,那些滥竽充数的人一首曲子都不会。
我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不要自做聪明、滥竽充数。否则,就是害了自己,你早晚会后悔的。
有一次,我在找五年级上册我读过的语文书,翻着翻着,看到了《滥竽充数》这篇课文,想到了老师教给我们做人实事求是,不能欺骗他人。
课文主要内容讲的是南郭先生本来不会吹竽,却装腔作势地混在齐宣王的吹竽队伍里充数。他就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和别人得到了一样的俸禄。齐宣王死了,但是后来他的儿子齐湣王继承了王位,只喜欢听吹竽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吹给他听。南郭先生眼看就要轮到他自己了,只好偷偷溜走了。
今天看了扎篇课文,让我更懂得了凭作假、靠蒙混是过不多久的,总有露馅的一天。如果我没有真才实学,可能一时可以过关,但是将来棉队竞争激烈的社会,我怎么能成为强者呢?如果大家都来滥竽充数的话,让些不懂行的人指手画脚搞建设,那么未来的中国会是什么样的呢?简直不敢设想。
我奉劝大家不要做南郭先生式的人物,因为这样是没有什么出路的。我们应该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努力培养起一门或几门专业技能,将来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建造我们美好的生活,为社会做出自己努力的贡献。
俗话说“知书达理”,我们要学会从阅读中收获人生的道理,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让人产生情感共鸣。阅读过程之中,有所领悟的内容,需要我们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今天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提供新月集读后感范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寒假在学校老师的推荐下,和孩子一起阅读了《新月集》,初次读时,觉得很浅显,就像一个个小故事,细细品味,它们几乎都含有哲理,诗集中采用了三重的叙述视角:孩子、母亲、诗人。每一首小诗都是一个纯粹视角,意境轻盈优美、文字新颖活泼,作者创作了一个如新月般晶莹秀美的儿童世界。读完给人以清新愉悦之感。仿佛对心灵进行了一次洗礼。
诗中写道:“孩子有成堆的黄金与珠子。但他们来到这世界上来却像一个乞丐。他所以这样假装了来,并不是没有缘故,这个可爱的小小的裸着身体的乞丐,所以装着完全无助的样子。便是想要乞求妈妈的爱和财富,只要孩子愿意,他此刻便可飞上天去,他所以不离开我们,并不是没有缘故。他爱把他的头倚在妈妈的胸间,他即使是一刻不见他也是不行的。”朴实的语言写出了孩子对妈妈深深的依恋和爱,妈妈对孩子亦是如此: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好,只是因为他是我的小小的孩子,你如果把他的好处与坏处两两相权,你怎么会知道他是如何的可爱呢?当我必须责罚他的时候,他更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
此外《新月集》也描写了孩子们的世界:孩子们会集在无边天际的世界的海边,他们拿沙来建筑房屋,拿空贝壳来做游戏,他们把落叶编成了船,笑嘻嘻地把他们放到大海上。孩子们在世界的海边做他们的游戏……泰戈尔不拘一格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写出了孩子们新奇活泼的世界,勾起了人们对儿童生活的怀念和向往,把童真与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美好。一个孩子如果离开了母亲的关心和呵护,那么他的童年就会黯然失色,而一个孩子如果没有幸福快乐的童年,会留下一生的缺憾。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泰戈尔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爱,妇女和儿童是爱的化身,人类不灭,童心不灭,它会永运给人一种向善的力量,对于孩子们来说,童真是他们最大的武器,因为单纯美好,他们的世界总是那么纯粹,那么新奇有趣,充满着天马行空的想象。他们用充满善意的目光注视着未知的世界,用稚嫩的温暖的小手堆砌五彩斑斓的梦。而我们家长要做的就是保护好孩子那颗纯真的童心,守护好孩子内心的那块纯净之地,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更有底气的去拥抱这个世界!
愿我的孩子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能保有一颗纯真的童心。
在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各位中外诗人中,泰戈尔莫非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了,而他的那部《新月集》更是众多他的诗集中我所认为的经典了。
在我眼里,泰戈尔的名字是和《新月集》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评论家说,诗人是“人类的儿童”,因为他们都是天真的,善良的。在现代的许多诗人中,泰戈尔更是一个“孩子的天使”,他的诗,就是一张天真烂漫的孩子的脸,看着他,就“能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就能感到和平和安慰,并且知道如何相爱。
泰戈尔在《新月集》中给人们展示了一个美丽、诗意的儿童世界,这个儿童世界是所有成年人都已经忽略、遗忘的童真世界。
“谁从孩子的眼里把睡眠偷了去呢,我一定要知道”是啊,有谁知道到底是谁把孩子眼中那美好的新月偷走了呢,又有谁知道是谁把原本属于孩子世界中的纯洁、童真这样没好的事物给偷走了呢!
“夜来了,我的脸埋在手臂里,梦见我的纸船在子夜的星光下浮泛前去。睡仙坐在船里,带着满载着梦的.篮子。”而这装满了孩子天真梦想的盒子却被所谓的睡仙精心掩埋在孩子要不可及的金银岛上,也许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长途跋涉才能得到或者是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无法得到的。而泰戈尔早已预料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将自己的儿童集命名为“新月”,是意图让那沉睡已久的月亮再度重升,获得一个崭新的灵魂。
《新月集》向成人描绘了一个魅力无穷、令成人无法企及的儿童世界,此书的翻译郑振铎先生曾精辟地说过,“《新月集》并不是一部写给儿童读的诗歌集,乃是一部叙述儿童心理、儿童生活的最好的诗歌集”。我认为,泰戈尔之所以能如此真实到位的描绘出儿童世界,完全是因为他将自己看作一个孩子,“真实”进入了孩子世界,因此,他便能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为孩子说话、说孩子话,用儿童的谚语表达出他们的精神世界及真实情绪。
所以说,泰戈尔无愧于“孩子的天使”这一称号,他的诗将真实的孩子带如了我们的视野,使得读者也感同身受地与孩子们一起游戏、玩耍,他的“卓越的儿童心理学家”称号可能也是来源与此。
每每读到泰戈尔的作品,总有一种无比舒畅的感觉,似乎一股清新的风拂过面前,在他面前,任何欺骗和隐瞒都无法逃脱那双锐利无比的眼睛,所以我们应该坦诚些,因为最后往往会发现,被欺骗的就是我们自己。
儿童世界的消失是由于教育的介入,它往往以为着统治、主宰甚至专制、毁灭,而在《新月集》中,儿童涌动真无穷无尽的自我创造的生命力量,我们可以沉浸其中,去探询、感悟蕴藏于其中的“生机勃勃的秘密、去唤醒沉睡于其中的自然的无限潜能”。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我浮想联翩的书——《新月集》
这本书是由印度著名作家泰戈尔完成的。书中歌颂了母爱的无私和孩子的童真。作者眼中的孩子天真纯洁,有一种能让自己快乐的能力;作者眼中的母亲无私、伟大,对孩子放养但不放纵。
这本书中有很多意味深长的语句。大海的跳跃配上天空的宁静,再加上孩子们的童真—他们不会索取,一篇名叫《在海边》的章节就诞生了,像这样的章节还有四十多篇。
啊!孩子,现在,我真不想打破你内心的平静。你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我真不想有任何一粒尘埃沾污你那纯洁的心灵!愿你永远那么纯真可爱!母亲让孩子快乐成长,守护孩子心中小小的城堡,是一位可歌可颂的母亲!由此,我也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洗衣服的样子;她抱着我的样子;她牵着我的手让我学会走路的样子。文中的孩子懂得感恩,而我呢?我的眼圈红了,母亲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给母亲的呢?如果说母亲的爱是一片海洋,那我们给母亲的爱只不过是一条小溪。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要对母亲好,回馈给母亲她对我浓浓的爱意!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小时候的影子,也让我明白了有时母亲的无奈,我因此爱上了阅读。
我爱这本书,以后还会读更多很好的书。
在书店中静静的寻觅,我找到了一本美丽的书,说它美丽,是因为它拥有着美丽的文字、蕴含着美丽的情感,如歌一般幽婉,如酒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读诗,是需要意境的。吟读起泰戈尔的诗,一种不可测的魔力把我带到了儿童的梦幻中,“守财奴”一般的夕阳收起最后的金子,林荫路上的花一朵一朵落在地上,静静的萧萧的竹林升起月亮。《新月集》中的一首诗《同情》,诗中这样写道:“如果我是一只小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吗?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那么,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喂我吃东西了。”
《新月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能引起我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因为爱,泰戈尔才把诗歌写得如此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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