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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在书上写

读书笔记书上

2023-02-20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500字(集锦8篇)。

到底怎样的读后感才能算优秀呢?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和情绪。相信大家都写过不少读后感这类文体了,下面栏目小编给大家分享读书笔记在书上写,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1】

在阅读的海洋中,我体验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品尝过狼王梦中母狼的坚韧与无助,也曾为费恩对韦伯的爱护而感动落泪。而最让我感到有收获的,是我最近看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主要讲了劳拉一家,从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搬到堪萨斯州草原上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遭遇了暴风雨,马车轮上沾满了泥,停留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惊险万分地渡过水流湍急的小河;到达草原时,他们还遇到了狼群包围,草原大火,来势汹汹的草原热命,然而面对这种种困难,他们依然不屈不挠地盖起了小木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因为劳拉一家的奋斗,而久久不能平静。当渡河时,河水差点把马车推翻,但在爸爸的努力下,马车被拉上了岸;当家人被狼群包围时,爸爸并没有冒然开枪,而是从容不迫地看守着这个家和狼群周旋至天亮;当发生草原大火时,爸爸妈妈在周围挖了一圈战壕,并且在坑里放进湿麻袋,以防大火蔓延。爸爸不惧困难,坚韧不拔,迎难而上的精神令我深深感动。这使我不禁想起我的爸爸,在他刚学游泳的时候,总是不能前进,还不断下沉,但他不知疲倦的练习着,终于能慢慢地游了,现在都能游几十米了,我为我也有这样的爸爸而骄傲。

知难而进无坚不摧,知难而退碌碌无为。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也要向这两位爸爸学习,面对困难千万不能畏缩,而是迎难而上,只有坚韧不拔,才能成为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2】

自从我读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一本质朴的书,非常质朴的故事。它是很多年以前的。写这质朴的书,这质朴的故事的人那时就住在这小木屋里。他开始在大森里,后来住在大草原上。那是一种宁静和满足。那时的一切都像油灯擦得锃亮的玻璃罩子里的一团火,跳动着,很是温和。那时的幸福是一团火似的幸福。写出这质朴的故事的人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看这样的油灯,这样的一团火。这也是一个真正的美国故事,所以一个带篷的马车就出现了。

还有一条英勇的狗,名字叫做“杰克”。还有一个最像男人的父亲。还有很多危险。因为故事到了迁徙的路途上。但是那些危险在一盏油灯的基调下,都只像一片树叶,纷纷落在地上,声音很轻。迁徙的路上咖啡还煮的滚,喷香,有烤面包和鸡蛋糕,还有肉汤,一天三餐也是系上了餐巾开始,孩子们穿着的衣服母亲都用熨斗用心地烫过!他们是那么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知道生命要诗意地安顿,在他们走过的路途上,把威风树立了,又都是精致的气息和布置,他们就成了后来的美国!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劳拉。英格尔期。怀德写的,她真是一位奇妙的作家,她的语音质朴,清澈,同时,又善于细节描写。语言节奏感的强烈使得她的作品像诗一样优美,这样的朗读真是一种享受。这本书还使我学会了很多生活的本领,了解了自然界的知识,懂得了生活的艰辛与快乐,并且培养了我们健康向上,勤奋好学,勇敢善良,不畏艰难的高尚品质。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3】

我用三天时间读完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劳。英格斯。维尔德的经典之作,她六十多岁才开始写小说,但她的一系列的小说,都非常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劳拉一家人离开维斯康星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了重重困难搬家到大草原的故事。劳拉一家是当时第一代西部拓荒者的缩影,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风景秀丽的草原上,虽然衣食无忧,但也时时存在着危险和威胁,他们也不怕重建屋子,也不怕狼群的围击……他们用智慧一一克服了。

他们个个都对彼此充满了爱。

我欣赏劳拉爸爸的勇敢冷静,他心灵手巧,有责任任感。

我很欣赏玛丽的乖巧可爱,听话沉稳、乐于分享……

他们经历了许多挫折,他们坦然的面对了相当多的困难。可是当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爷爷奶奶的呵护和爸爸妈妈的关心。可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我们缺少了劳拉他们的信念、坚定,少了他们那种不放弃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知道只要心中有爱,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的决心,相信这件事一定能成功,你就一定能成功。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4】

《草原上的小木屋》讲述的是爸爸妈妈带着罗兰,玛丽,小宝宝琳琳以及小狗杰克从大森林搬迁到大草原生活的故事。

故事的开始,爸爸就决定搬迁到大草原去生活,原以为路上会很顺利,可是一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强渡溪流”就是其中的一个。

当他们到达溪边的时候,本来冰封的溪水突然融化了,水流很急,他们不得不强渡溪流,水流太急了,当他们艰难地渡过溪流后,小马帕蒂和佩特就已经奄奄一息了,更让人着急的是杰克不见了。他们非常着急,大声呼喊,也没有回应。

爸爸决定暂时就在溪边安顿下来。为了准备食物,爸爸不得不放弃寻找杰克而去打猎,妈妈要照顾小宝宝。于是罗兰和玛丽决定自己去寻找杰克,最终她们也无功而返。姐妹俩伤心极了。

晚上,爸爸满载而归,因为这片草原上资源非常丰富,于是大家吃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晚餐,晚餐时,爸爸宣布:“我们就在这儿定居了!”一家人高兴的度过了一个傍晚。

夜深了,妈妈一遍遍催罗兰和玛丽姐妹俩睡觉,可是姐妹俩因为想念杰克而睡不着,就在这时候,一声像狼又像狗的叫声传来,并且叫声越来越近,一个眼睛发着绿光的生物靠近的她们的驻地,爸爸紧张极了,突然那生物又叫了一声,原来是杰克!姐妹俩高兴地抱住了杰克,开心极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爸爸开始建造小木屋……

就这样,草原上生活开始了。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5】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草原上的小木屋》的书,是美国作家劳拉写的,它的语言非常幽默生动。

书中写了劳拉一家人离开了舒适的威斯康星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重重困难搬家去大草原居住的故事。劳拉一家人是当时的第一代西部拓荒者的缩影,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风景如画的大草原上,虽然衣食无忧却也时时存在着危险。

他们勇敢而坚强,重建房子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不怕、熊熊燃烧的大火他们也不怕……他们用行动和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劳拉一家人坚强的意志力和毅力。他们经历的是常人所经历不了的,他们在途中受到过伤害,可他们既没有哭泣,也没有放弃,他们选择了坚强。他们的日子过得多么艰辛,但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我都很喜欢,他们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很多精神时刻在激励着我。

我很欣赏爸爸查尔斯的勇敢和冷静。他将小木屋完善得更加结实,给孩子们带来了温暖和足够的安全感。当邻居家有困难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去帮忙。他非常地让我佩服。

我也很喜欢爱德华兹先生的热情。为了给劳拉和玛丽送圣诞礼物,爱德华兹先生在寒冷的冬天里游过小溪,陪劳拉一家人过圣诞节。这是多么难得的友爱啊!

还有,我喜欢玛丽的大方、劳拉的乐观快乐、妈妈的温柔慈爱……

读完《草原上的小木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心中有爱、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到底的决心,相信自己能做好这件事,你就一定会成功!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闲着没事干便打开了书柜,拿了一本书,书名是《草原上的小木屋》,作者是英格斯·罗兰怀德。

这本书是我百看不厌的书,它主要写了罗兰他们一家去大草原开垦拓荒。他们面对了又长又宽的密西西比河,狼群的包围,印第安人的骚扰,大火的危险以及风雨阻险等等。我很喜欢这本书,原因并不长,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看熬了拓荒者的无奈和艰辛。

这本书是英格斯。罗兰。怀德在女儿玫瑰的鼓励下写的。它像一杯普普通通的咖啡苦中带着甜,只要你细细品味,就能体会到它的滋味。我发现文章中的爸爸与我的爸爸很像,去年下着大雪,阻挡着我们回家的路,我爸爸开了一天一夜的车才到家,他整夜没睡,很辛苦。而罗兰的爸爸从镇上回来,为了早点能回到家,风雨都不能阻挡他的路,这时让我感到了父爱的伟大。然而因为政府的决定,又使罗兰他们一家不得又一次又一次的移居。他们本可以在大草原上过着幸福安乐的生活,可是他们又要搬家了,不知以后又会发生什么事,我真的很同情这么多拓荒者的遭遇。

大家要有时间的话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真的非常有意思!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7】

罗兰一家为了和平美好的生活,踏上了前往西部大草原的旅途,他们历尽艰辛,带着我走进了一幅幅惊心动魄、悲哀感人的画面:过冰河、渡激流、遭遇狼群、草原大火和印第安人,还有美丽的星空、月光、篝火、和那用勤劳智慧造就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在罗兰和玛丽快从失望变成绝望的时候,爸爸的朋友爱德华先生来了。他说:我见到了圣诞老人,小溪涨水波涛汹涌,圣诞老人太胖太老游不过来,而我又瘦又年轻,就托我把圣诞礼物带过来了。哈!有锡杯子,糖棍,精致的心形蛋糕,还有亮晶晶的硬币呢!爸爸紧握着爱德华先生冻得发抖的手,妈妈忙着烤甘薯和火鸡,罗兰和玛丽用新杯子喝果汁,大家一起吃着美味大餐,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爱德华先生用他善良美好的心灵,为罗兰和玛丽编织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梦。

还有,爸爸在草原深处遇到一群狼,有50多只!爸爸骑着帕蒂慢慢地在狼群中穿行,才免遭狼群攻击。狼群走了,他们才飞快地穿过大草原,平安回家。夜晚,那群狼又来了,爸爸一直拿着枪守在窗边。幸亏来了一群野鹿把狼群带跑了,小木屋才恢复了平安宁静。多么沉着、勇敢的爸爸啊!

勤劳勇敢坚强乐观的爸爸,淳朴友善好客的妈妈,幽默能干热心的爱德华先生……都是我们的好榜样。让我们经风雨,见世面,做好真正的自己吧!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8】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500字:

草原上的小木屋主要是讲劳拉一家从威斯康星州搬迁到西部大草原堪萨斯州定居生活所发生的故事。

这本书由一个个小故事串联,构成了劳拉一家丰富多彩的草原生活状况。劳拉一家准备好所有家当,套上马车,拉上蓬车,一路上跋山涉水,历经艰辛。经过了重重困难后来到了美丽的大草原。劳拉的爸爸为了尽快让全家住上舒适的房子。每天都早早的前往森林砍伐树木,准备木材。经过长时间的辛苦准备,他们开始建造小木屋。但是家里人少,只有爸爸和妈妈两人慢慢的盖着。小木屋渐渐地盖了起来,越来越高。可是,意外发生了,一根木料掉下来砸到了妈妈的脚,爸爸十分自责。但为了尽快盖好房子,让全家过的舒适点。爸爸就去请邻居爱德华来帮忙。爱德华先生非常爽快地就答应了。他们齐心协力,很快就把小木屋盖好了。虽然不大,但是能遮风避雨,温暖舒适。他们在草原上欢快的唱啊跳啊。从此他们就在草原上定居了下来。也发生了许许多多快乐的生活故事。

通过这些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我们认识了勤劳聪明的爸爸,细心坚强的妈妈,风趣善良的爱德华,活泼开朗的劳拉,文静乖巧的玛丽……通过这些人这些事我们感受到他们在困难面前都没轻言放弃。因为有爱,他们坚定信念,相互帮助,克服重重障碍,所有事情都能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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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夏至读书笔记集锦8篇


编辑向大家提供了夏至读书笔记,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我们内心深处都会有所感动。此时可写一篇读后感,加深对该作品的印象。

夏至读书笔记 篇1

青春,总是被渲染上无数种色彩,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颜色也就不一样。

博小司的青春是惨白的,既纯洁有悲惨;立夏的青春是大红的,那么壮大又使人望而却步;七七的青春是灰色的,注定了得不到也要不了;遇见的青春是紫色的,迷幻而神秘。这一切,郭敬明用细致的手法准确无误地描写出来,仿佛他们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当我们以为一切都将染成绿色,欢喜地结局时,才发现我们都估计错了,掉入了郭敬明精心策划的陷阱里,越陷越深,正中他的下怀。郭敬明依旧以悲剧收尾,只是安静地,平缓地让时间冲淡了两人之间的情感。

逐渐,世界变得无声,合上书,心里就有一种无声的哽咽,感觉到即使结局是安静的,依旧逃不过伤感。唱完蓝天,坐在四楼窗边的我轻轻地感慨,人生是不是也一样升腾跌宕,是不是也一样反复无常?

有时候太过安静自己也感到害怕,恍如黎明前的黑暗,暴风雨前的宁静。静得可怕,不动声色地吞食你,最后死得那么安静,脸上看不出波澜,没有任何挣扎。我怕这样的结局,被悲伤淹没全身,慢慢地,开始窒息,最后闭上双眼,彻底地放弃挣扎。

生命,青春也就在那一瞬间一览无余吧。

夏至读书笔记 篇2

所有事物的美好只因染上了阳光的色彩,但只要是光,终究是要黯淡的。——题记

我羡慕他们的十八岁,不曾被污染的笑容,敢爱敢恨的青春。可以在午后的操场上尽情的欢笑,在草坪上抬头仰望,看白云流动成独一幅风景,骑着单车在大街上一路狂奔,留下身后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他们生活得真实自然,自由自在。

十八岁的天空,应该湛蓝,应该晴朗,应该只留下自在飘浮的白云,婉转歌唱的小鸟,以及透明澄澈的清风,他们都是天使,悄悄降临人间,然后从懵懵懂懂、天真无邪到世故圆滑,内外不一。注定太多无奈,太多精彩,太多快乐,太多悲伤,只等一切尘埃落定,驻足回首,凝视身后深浅不一的脚印,然后独自嗟叹。

前一刻还在埋怨上帝的不公,赋予了他们如此张扬的个性,如此幸福的时光,后一刻即发现自己只是被假象所迷惑,那些无比绚丽却也无比虚幻的幸福时光,在你伸手触及的刹那轰然幻灭,随后悲伤潜伏而来,那是些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美好在接踵而至的一次次挫折与打击下土崩瓦解,所有华丽的辞藻在瞬间失去颜色,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如此不堪一击。最后依然埋怨上帝,居然给予他们如此巨大的挫折,如此深重的误会,如此难以释怀的悲伤。

命运的道路蜿蜒伸向远方,一切开始转变。本该幸福地在一起的人儿天各一方,相互牵挂;本该拥有光明前途的人儿却在铁窗下守望冰冷的月色;本该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儿却成为芸芸众生;本该受到惩罚的人儿却发光彩照人。但无论如何,终究只是“本该”二字,在现实里,这两个字没有任何意义。本应“同归”的他们实则“殊途”。

昏黄的灯光下,在《夏至未至》的时光里,你仿佛看到傅小司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潜藏的疯狂,找寻那两个教会他成长和爱的人,是他固守的执着,陆之昂单薄的身影伫立于没有温度的铁窗之下,柔弱得似乎会被一阵风吹倒。立夏在夏日的午后,浅川一中的香樟下,怀念过去的人,过去的事,然后想到如今的物是人非默默哀叹,遇见和青田携手而立,目光没有焦距地望向远方,静静思念为他而死的断桥和曾经的好姐妹。纠结的爱恨,碎裂的梦想,氤氲的时光,迷茫的未来,所有的所有都在转了一个弯以后重新回归,只是这个弯太大,这样的回归未免牵强,也注定不再完美。

心里莫名地泛起涟漪,而后眼泪不自觉地从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渗到记忆深处,变成一个圆形的水印。我不敢回想曾经,那段笼罩在青纱之下的岁月,唯恐那些亲手掩埋的记忆画面会再度刺伤自己的眼睛。

夏至读书笔记 篇3

《夏至未至》是郭敬明的力作。这是一部青春文学,写了陆之昂、立夏、傅小司、遇见、等一群追梦的青春少男少女如何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不放弃!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人世的险恶打碎了美丽的理想;心底的黑暗噬灭了微弱的光芒;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身在何处?只换的一声重重的叹息。陆之昂为朋友出头进了监狱,立夏中计离开了小司;傅小司失去所爱不再执笔,遇见离开了青田又失去了段桥,变成了背叛者。

“那些盛开在记忆里的夏天,在年华里洒落了一整片的花朵。所有的歌声都在一瞬间失去音符,世界从此失去听觉。所有的色彩都在一瞬间失去光泽,世界从此失去视觉。”

眼睛里总有一层大雾的天才少年傅小司,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画家。他还是那样的干净,不为名利沾染,一心一意追随着梦想。但是,那么干净的小司,竟然也会被人抹黑。我不由得想到,这个世界太黑暗,太恐怖。让我该如何面对!把小司当做这肮脏世界里仅有的清澈,当他在《冬至》的发布会上被人用污水从头淋下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他,会被弄脏吗?

回到家,他洗了两个小时,想要把自己洗干净。可是,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了。是的,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永远不可能抹去。抄袭事件之后,陆之昂为傅小司出头杀了人,小司很心烦,对立夏吼道:“不要再来烦我。然后,立夏走了,永远的走了,永远不会再来烦他了。小司或许永远不会知道,有了他的孩子,逼走了立夏,那是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傅小司同时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

我想问,小司你会后悔一直执着那个可笑的理想,然后让你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吗?遇见你会在多年之后想,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青田?为什么不听段桥解释吗?你现在觉得好过吗?

造物主是公平的,这是我一直都知道的。

夏至读书笔记 篇4

与荒芜对峙,与时间对峙,与和煦对峙,与锋利对峙,与酸痛发胀的少年岁月对峙,停留在过去的淡薄少年,抬起手擦去尘埃。——题记

茫茫然之间,立夏从我身边走过,她轻轻注目远处的一个男孩。原来一直以为那个遥不可及的人竟然就在自己身边最近的地方。校园后边那块斜坡上长满了凤凰花,当他张开画架,当洁白的画卷上染上青春的迷惘。他一皱眉,仿佛蓝天倾倒,温柔无尽拉开。陆之昂又是慵懒调皮地卧在暖阳中衔着一棵小草茎,细数着浮云,仿佛要这样糟蹋完青春。

学生时代的他或她,不顾是非,不顾结果如何,仿佛相爱就一定永远,仿佛依赖就不会孤独,仿佛道歉就一定可以得到原谅。顾虑就像月光握紧就变得黑暗,那些可以因为爱和包容有恃无恐的日子。

在我而言,青春就是一个季度,梦着她独有的虚幻与魔力。青春看见了在别的时节看不见的风景。我站在如台风过境之后倒伏的草丛当中,任草籽迸溅在光糙的皮肤上,抬头,已望不见何处起始,何处终止。

青春仍是莽撞的,经历过更多的事,结识过更多的人,难免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或者在对的时间认识错的人。因而使每个女生的脸红甚者流眼泪都承载着浪漫的理由和悲伤主义的色彩。

而我最喜欢的女孩遇见,总在冥冥中带给我自己,那种不羁的影子。于是让我学会青春不单单孤寂,她也是一位治愈师,再深的伤口,也会从皮肤上消逝干净,融入心脏,成为心室壁上最精致的花纹。悲伤的时候心存乐观,即使会有悲伤也要勇敢去担当。当触及到那条突兀的锁骨,当可以将球打到与球框一般高,当好朋友们彼此可以亲密到勾肩搭背地走,喝同一瓶水,穿同样的鞋,打同一把伞。每每这时,就想要一直一直沉溺在青春的胚胎中,再不孵化出来。

正因为坚信着这样让人沉溺的温暖,才发现现实与长大是多么的残忍。就连离开都变得有始无终,仿佛当初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都这样难以办到。于是落差太大,弥补不了。人潮拥挤,孤独成性,还没爱到天长地久还没兑现海誓山盟,就只剩下形单影只,在人生的两点之间漫长乏味的线段上渐行渐远,时间越久,人心越远。

当一个个场景都变得扎心,最后走的走散的散,那个平静的浅川城,那段没有人知道的,那些曾经爱过恨过的人和物。一场接连一场的闹剧,到底因为谁变成悲剧。我回过头看似祈求一般,就算知道小四的风格与习惯,也总觉得这一刻来得太不应该。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明天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想,不见原来是最好的。

夏至读书笔记 篇5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浅川的虚构的城市中,讲的是几个高中生的生活故事。或许因为我也是一名高中生吧,总觉得这个平凡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和我很像。它没有跌但起伏的情节,没有那么多的意外,一切都显得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特点。午后的阳光如泼墨般的洒向大地,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因为叫做缘分的东西走到了一起,并一起开始了他们的高中生活。没什么不同,一切平淡如水。可是高中后,他们却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旅程。傅小司因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插画家。陆之昂却因为母亲的去世改变了很多。昔日里并肩着往前的伙伴,却在分离后经历了不同的人生。这才是郭敬明,把血淋淋的现实摊放在我们面前,平静的打破我们的幻想。

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立夏,一个温暖而善良的女生。她讨厌虚伪讨厌那些富家子女的矫揉造作,她给了遇见温暖给了七七信任给了傅小司爱给了陆之昂亲人般得感觉。她在面对李嫣然时的无力,在和陆之昂一起时的搞怪,对遇见这个大家口中所谓的“坏孩子”给予的温暖,为傅小司做的一切……她是那么平凡而又特别。她很坚强,不会再外人面前流泪,哪怕很难过很难过。她也很脆弱,会抱着遇见放声的大哭。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捉弄,还是在最最美丽的年华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对于七七,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或者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也会如她一般吧。背叛,太过沉重。可是七七的确是背叛了,背叛了大家对她的信任。而傅小司呢,总是让人想到那种很干净的味道,虽然话不多,但是却仍有一颗温暖的心。当陆之昂那温暖的笑容被沉默代替时,才突然感觉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如果他的母亲不会离开,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也不会如此。难道只是因为立夏是小司的天使,断桥是遇见的天使,小司是陆之昂的天使,所以他们才会再彼此的世界里如流星般得划过,在最美的年纪遇见又分离。

傅小司在他《天使》画册里写了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时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会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他爱立夏,但是留在他身边的却是七七,而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对于七七,立夏没有恨她,离开,是她唯一的选择。离开,也留给了傅小司一个光明的前程。正如小四说的:“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可是真的可以重新来过吗?钟表可以回到过去,却已不是昨天。那些走失的爱情,那些腐烂的友情,在时间的缝隙中渐渐被碾碎,渐渐地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

夏至未至悲伤的结局,依然是小四的风格,依然教会我很多,依然还是感觉到那样刺骨的心寒。淡淡的悲伤,才是最伤人的痛。或许无论再过多久,我都不会忘记执着的遇见,善良的立夏,温暖的小司,痞痞的陆之昂,甚至背叛了立夏的七七。在这炎炎夏日静静流淌,舞动着青春鲜活的绿。

夏至读书笔记 篇6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读书笔记 篇7

追完《夏至未至》这部剧,在微博上看到很多人都在吐槽编剧的水平,也的确,这部剧掺杂了太多回忆的情节。但我却格外的感激编剧,因为他给了那群人一个完满的结局。陆之昂没有一直在冷冰冰的监狱里看着四角的天空一个人孤独的过余生而是娶了一直等他深爱着他的颜末。立夏在之昂婚礼那天回来与傅小司重逢而不是在室县与一个并不深爱的人草草结婚。七七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但我觉得没有什么能比小说里在她巧妙的逼走立夏然后一直在小司身边更让人难过的了。小说里遇见与青田结婚了为人妻也很快为人母,很少再回忆起段桥,但这对段桥来讲是不是会很残忍,尽管我这么想会很自私。剧里遇见还是一个人,还是会想起段桥-那个给她爱与温暖的大男孩,可能几年后或者很快遇见就会和别人在一起,但至少在这部剧里我们感受到的是遇见的深情。

对于小说,落落说:“四维终究没有放过他们,更没有放过我们。他让每个人物都在命运的潮水中偏离了自己的航道,而我们只是作为无力的观看者,在一边,听见自己的叹息声,却还是走过辛酸的一站,走过无奈的一站,走过悲伤的一站。随之发现自己竟早已在精神上被施与了苦刑,灵魂也好似受过了鞭笞,而回头看看过去,那些在过去的少年们的身影,仿佛还在浅川的山坡上睡得像个小动物,光线饱满地停留在他们的额头上。”

嗯~小四总是这样,在笔下孕育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他看着他们微笑,忧伤,然后再举手把他们杀死。虽然已经习惯了小四写书的风格,但也害怕看到故事开头那么美好但结局却悲惨的一塌糊涂。当所有的悲哀绞在一起,恐怕也不再是悲哀,而是哽咽着的打着惊叹号的一个悲剧。

在热浪烤炙的香樟树下,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夏至读书笔记 篇8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杀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xx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集锦8篇)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根据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了哈利波特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1】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2】

我有许多喜欢看的书,比如说:《小狗钱钱》、《老鼠记者》、《小屁孩日记》、《俏鼠菲姐妹》……可是我最喜欢的,就非《哈利·波特》莫属了。

我从三年级开始看《哈利·波特》这一套书。一开始,我觉得这套书很乏味。一个胖表哥欺负一个戴眼镜的瘦弱表弟,有什么好玩的?居然有这么多人喜欢它?所以,我就把它扔到一边,不看了。于是,我妈妈就看起了《哈利·波特》。她每次看完一点,就说很好看,想让我继续看。我想:可能只是开头有点儿不好看吧,我试试先看看后面的吧。然后我便跳过了开头的几章,读起后面的来了。结果一发不可收拾,马上超过了妈妈,读完了第一本。我又回头看了前面那几章,发现也没有那么无聊嘛!随后我又读完了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再如痴如醉地把每一本再读一遍。最后,我一到八本各看了六遍!

在我读它们的每一遍中,我总能发现新东西。现在,我可以把每一本的内容背的滚瓜烂熟。书中的每一个地点和人物我都记得,可以把它们倒背如流。我最喜欢别人问我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我很享受回答别人的问题的时候的感受,因为我为他们能知道更多《哈利·波特》的知识而感到高兴。不过,当我问别人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而他们答不上来时,我就会说:“你这都不知道吗?”虽然我知道有些问题的确很难。

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爱上《哈利·波特》。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但不管如何,我都是最顶级的骨灰级哈迷!我也很敬佩《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我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像她一样的作家,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3】

这学期,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老师要求我们必看的,也有些是我自己想看的,比如《猎手哈尔》《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其中我最最最喜欢《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很早,我就知道一点关于哈利波特的故事,却从来也没有看。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超级高兴,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哈利波特是一位魔法师。从小就父母双亡生活在叔叔家里,但是叔叔一家对他很不好。在十岁那年得到了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成为了魔法学校的学生,开启了精彩而危险的一次次冒险。现在就让我来讲讲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故事。在哈利波特收到入学通知书之后的几天里有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带着他来到了神奇的对角港,哪里有五花八门的商铺和许多穿着奇怪的人们。在哈利波特来到尼斯夫人的魔法袍店时就遇到了他之后的死对头-----马福尔,虽然那个时候,他们还不是死对头,但是从他们的对话中,比如“哼,那有什么用?”“嗨!呢有点难看你别来碰我”等等这些话都可以证明他们之间并不友好。接下来当他们来到魔法棒的商店时,遇见了摩尔先生。摩尔先生看见合理波特就好像好久没见的老朋友一样,紧紧的握住了哈利波特的手,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看见了传说中的哈利波特。摩尔先生兴奋的带着哈利波特选起了魔法棒。(必须说一下,哈利波特在那时已经很有名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逃出恐怖咒语的人。)着就是哈利波特第一次接近魔法世界发生的故事。

读完第一本,就让我觉得很神奇。我觉得写这本故事的作者JK.罗琳女士,真的真的是太厉害了,她竟然可以能写出这么奇幻的世界和故事。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它真的是一本非常值得看的书,它在我妈妈上学的时候就有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4】

读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深受震撼!文中主要讲了哈里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哈利而死后,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了一条闪电形的伤疤,因为哈利被伏地魔攻击却没死,而让他成为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明星“。在他十一岁生日之前哈利波特在姨父家饱受欺凌,然而在十一岁生日那年,善良的巨人海格来了,他把一切都告诉了哈利波特,哈利离开姨父家进入了魔法学院。

在学院中哈利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也与马尔福成了死对头。在哈利的成长过程中,他得到了一把飞天扫帚。一件隐身衣还发现了一块魔法石,最终哈利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打败了伏地魔成了霍格沃茨的英雄。

其实哈利能成功打败伏地魔也有他人的帮助,如果没有罗恩和赫敏的不畏牺牲他怎能打败伏地魔?如果没有母亲哈利怎能在伏地魔的手中存活?这也是母爱的力量!如果没有斯内普教授哈利早从光轮20xx型号的飞天扫帚上掉下来了。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有了他人的帮助和哈利面对困难永不服输与伏地魔奋战到底的精神!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或大或小的困难,而在困难面前你选择坚持还是屈服呢?一个人在生活中定会需要他人的帮助,然而要他人帮助你你就要先学会善待他人!所以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面对困难和恶势力要团结一致。奋勇向前!世上没有创不过的关卡,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有团结一致,整个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5】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6】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这样一朵花儿,陪着我们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它永远开得那样灿烂,永不衰败,它就是友谊之花!从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些人起就在心中的某片土地中开始扎根。

在生命的长河中,谁不曾有过朋友,谁又会说我不需要朋友,可见每一段友情都是值得的我们去珍惜的无价珍宝。没有真挚朋友的人是真正孤独的人。

在《哈利·波特》一系列的小说中,精彩的魔法对决场面令我兴奋,激烈的魁地奇比赛使我激动不已,争夺火焰杯而要面对重重困难让我不禁为勇士们捏把汗。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在这些充满魅力的书中领略到了一种纯真的情—友情,最令自己感动的是作者在小说中细腻的描写,使那种暖暖的感觉从三个主人公的言语与动作间慢慢地流淌出来,总会有种身临其境被股股暖流包围的感觉!从一开始的厌恶对方直到后来成为知己,这是一个怎样美丽的过程,他们将人间美好的感情演绎得淋漓尽致。只有当主人公们真正理解了友谊的真谛,彼此达到一种境界,这隐藏在魔法世界里的友情才会揭开它美丽的面纱,完全释放出它惊人的力量吧!

7部扣人心弦,给无数孩子带去梦的巨作在JK。罗琳的笔下倾泻下来,世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风靡全球的魔法世界,在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带领下,孩子们一次又一次的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沉醉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特魔法之中。罗琳妈妈怎么可能会让哈利一个人在这样的魔法世界里独闯呢?罗琳妈妈赠予了哈利一样很可贵的东西——友情。随着那顶破旧却不失神奇的帽子宣布“葛莱芬多”的时候,哈利的魔法生活正式开始了。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7】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8】

书名:

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作者:

jk罗琳

出版社:

皇冠文化出版社

内容提要: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那个人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一个家庭收养,那个家庭并不是想像中的

温馨,继母继父整天较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它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读后感想: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要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做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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