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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读后感

[最新]《狼狈》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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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 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灵魂仿佛得到了升华。写读后感时最好描写自己感触最深的情节与内容,究竟该怎样去写一份合格的作品读后感呢?相信你应该喜欢编辑整理的《狼狈》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狼狈》读后感 篇1

看着那些和自己有着同样经历的女孩一个个自杀身亡,莉莉子开始恐惧,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整容后遗症已经大大影响了莉莉子的明星之路,她的工作邀请越来越少。眼看着新人取代了自己的耀眼地位,莉莉子痛不欲生,甚至心生恶念。然而,莉莉子的身体状况证明,她已经彻底垮掉了,连报复的力量都没有了。随着莉莉子整容事实的曝光,全天下人都知道了莉莉子原本是个丑女人。于是,她终于放弃了挣扎,因为她再没有力量挣扎了。在澄清自己整容一事的新闻发布会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莉莉子持刀桶进了自己的右眼。从此,莉莉子销声匿迹,再也没有人见过莉莉子。人们各自忙自己的生活,当然,人们还是会提起当红娱乐明星,只是换了个名字。

莉莉子消失了,可悲的是新的莉莉子还在诞生。她们为了变美,为了让别人多看自己一眼,一个个还在争先恐后做冒险的老虎莉莉。

是的,这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电影。它给每一个爱美成癖的人打了一剂预防针。看完此片,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设想如果自己变美了结果会怎样,仔细分析后发现结果不会与目前有太大不同。因为,一个人外表的改变并不会影响他的本质。他的生活仍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他可能会拥有一些原来没有的东西,但同时必然也会失去原来拥有的东西。比如,为了减肥,你拼命节食。结果你瘦下来了,身体素质却下降了,你在享受别人的艳羡眼光时,自己却成了药罐子。再比如,你花大笔钱去整容,结果你美了,你的美貌征服了人们,美成了你最大的资本。于是你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在保持你的美上,你没有了陪家人的时间,没有了交朋友的时间,没有了阅读的时间,最终你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空壳。美丽的空壳跟一棵美丽的植物又有什么区别?

看来还是把精力投入到如何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比较靠谱。你的精神世界丰富了,你就不会过分在意物质世界了。谁比你钱多,谁比你美丽,你都不会斤斤计较了。此时,你的内心世界已足够强大,没有人能伤害的了你。容颜再美,也会老去,而精神却能与岁月抗衡。

《狼狈》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我拿了《猴王和精灵的礼物》、《狼狈的冒险》、《黑熊不当国王了》等几本书。我觉得《狼狈的冒险》这个书名很有趣,就先看了起来。

让我来给你讲讲故事的内容吧:小豆泥当班干部受挫,想去当英雄。他想起了小时候见到的山洞,于是决定和林小帅一起去探险,来完成当英雄的壮举。山洞又深又长,十分可怕。小豆泥和一同探险的林小帅在洞里很快迷了路,走了一夜也没有找到洞口。林小帅吓得腿都发软了,一步也走不动。小豆泥却表现出了不同寻常的勇敢、坚定,最后他终于背着林小帅走出了山洞。小豆泥探险归来,却因为行为冒险而受到批评,更没有人把他当作英雄。可是歪打正着,小豆泥放学后无意中发现了小偷,他凭着机智,既保护了自己,又抓住了小偷,这一次小豆泥意外地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光是逞能充不了英雄,见义勇为、机智勇敢才是真正的英雄,才能被大家认可。

《狼狈》读后感 篇3

我就是j江湖上那个大名鼎鼎、鼎鼎大名,家喻户晓的“狼狈大王”——陈婕凡。我之所以那么出名,是因为我狼狈胜过了李小龙的功夫。下面我就来为大家讲讲我出丑的故事吧!

记得那是我读三年级的时候,经过一阵欢呼声后,一年一度的英语口语大赛开始了,台下黑压压的一片,我得意洋洋地站在下面想象着自己即将到来的表演,不禁手舞足蹈。

我前面的几个选手上去了,他们的声音多么甜美,口语多么流利,歌声多么娓娓动听,故事讲得多么有趣。特别是一个有着头乌黑的头发,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小嘴和尖挺的鼻子倒是惹人喜爱的小女孩,她的表情十分丰富,动作很大方、舒展,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好像冠军已经非她莫属了。

我渐渐地觉得心里好像一块石头悬着,跳得咚咚响,非常害怕,非常紧张。当广播里响起:“接下来欢迎16号选手陈婕凡上台为大家演讲。”我觉得腿上像绑着千斤重的沙袋一样,无法迈开脚步。在爸爸妈妈的安慰鼓励下,我战胜了自己的胆怯,带着一丝害怕,踩着依旧沉重的脚步走上演讲台。

站在讲台上,想着黑压压的人群,我的脚微微颤抖,我心里鼓励着自己,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我两眼发直,自言自语,又惊又怕,双腿也不听使唤,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还在不停地颤抖。不知道自己应该先读什么,站在台上干着急。

台下的听众面面相觑,先是小声议论,彼此猜测;继而喧声。

这时,妈妈在台下对我指手划脚,哦,原来她在提醒我呀,得到暗号我立即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终于演讲结束了,我迫不及待地跑下台。

但最终还是因为太紧张了,有几个单词连连出现错误。唉,如果当初好好准备的话,今天也就不会这么狼狈了。

这次演讲比赛,我虽然表现得不尽人意,但让我吃一堑,长一智。不管做任何事情,只有脚踏实地,认真地做好准备才能做好。如果自以为是,抱着侥幸心里,临时抱佛脚,最终只能选择失败。

《狼狈》读后感 篇4

当今社会,“美”显然已成为一场革命。为了变美,多少人不惜牺牲健康和生命,去瘦身,去整容。于是出现了“干尸身材”以及连笑都不会的“人造美女”。电影女主角莉莉子显然是这群人中的领袖人物。相貌平平的莉莉子,为了变美,从头到脚全部做了整容后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娱乐明星。各种广告、影视邀请应接不暇,莉莉子所到之处无不引起现场失控。男人女人皆为之疯狂。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这世间还会有如此标志的美女。然而,相貌如此迷人,大脑却一片废墟。莉莉子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演技差又没有才艺,生活作风极其混乱。她就像一颗被吹起的彩色泡泡,越飞越高,越来越美,但却无时无刻不面临着破灭。

终于有一天,警钟响起了。因整容过程中曾使用非法手术操作,莉莉子的身体开始出现异常。皮肤上出现一块块的黑斑,由于神经受损,头脑甚至开始出现幻觉。可悲的是莉莉子并没有觉悟,在面对检察官的善言相劝时,她没有合作。明知很多少女正在步自己的后尘,她却冷笑着抛出一句“深渊,愿意的话就跳进来吧!”

看着那些和自己有着同样经历的女孩一个个自杀身亡,莉莉子开始恐惧,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整容后遗症已经大大影响了莉莉子的明星之路,她的工作邀请越来越少。眼看着新人取代了自己的耀眼地位,莉莉子痛不欲生,甚至心生恶念。然而,莉莉子的身体状况证明,她已经彻底垮掉了,连报复的力量都没有了。随着莉莉子整容事实的.曝光,全天下人都知道了莉莉子原本是个丑女人。于是,她终于放弃了挣扎,因为她再没有力量挣扎了。在澄清自己整容一事的新闻发布会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莉莉子持刀桶进了自己的右眼。从此,莉莉子销声匿迹,再也没有人见过莉莉子。人们各自忙自己的生活,当然,人们还是会提起当红娱乐明星,只是换了个名字。

莉莉子消失了,可悲的是新的莉莉子还在诞生。她们为了变美,为了让别人多看自己一眼,一个个还在争先恐后做冒险的“老虎莉莉”。

是的,这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电影。它给每一个爱美成癖的人打了一剂预防针。看完此片,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设想如果自己变美了结果会怎样,仔细分析后发现结果不会与目前有太大不同。因为,一个人外表的改变并不会影响他的本质。他的生活仍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他可能会拥有一些原来没有的东西,但同时必然也会失去原来拥有的东西。比如,为了减肥,你拼命节食。结果你瘦下来了,身体素质却下降了,你在享受别人的艳羡眼光时,自己却成了药罐子。再比如,你花大笔钱去整容,结果你美了,你的美貌征服了人们,美成了你最大的资本。于是你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在保持你的美上,你没有了陪家人的时间,没有了交朋友的时间,没有了阅读的时间,最终你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空壳。美丽的空壳跟一棵美丽的植物又有什么区别?

看来还是把精力投入到如何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比较靠谱。你的精神世界丰富了,你就不会过分在意物质世界了。谁比你钱多,谁比你美丽,你都不会斤斤计较了。此时,你的内心世界已足够强大,没有人能伤害的了你。容颜再美,也会老去,而精神却能与岁月抗衡。

《狼狈》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题目就是《狼“狈”》。

你一定听说过狼狈为奸这个词语吧?今天我读了《狼“狈”》这个故事以后算是深有感触。讲给你听吧:从前有一个人,听朋友说在回家的路上见了一只狼和一只狈,朋友害怕极了,扔下了手里的一块肉就跑了。他不相信就亲眼去看,他想: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有狈的。但是有一次他却亲眼看到狼和狈合伙把自己家里的猪偷走了。他就通知了一个专家和他一起去看。他们真的看到了一只狼背着一只狈奔跑,寨子里的几十条猎*一起冲上去,和狼拼命。最后狼的尾巴和眼睛受了重伤,仍旧背着狈跑。猎*团团围住狼和狈。这时候,狼本来可以丢下狈逃跑的,可是,它却又回来背上狈和猎*们战斗。狼挑了一只最小的*,想从它那里逃跑,但是最后还是被猎*们咬死了。所有人都来看,那个专家也来了,看了几眼惋惜的说:“什么嘛?这不就是一只母狼吗?它的前爪被咬掉了。”大家仔细一看,还真是。村干部把死了的两只狼给了他作为他丢失猪的赔偿。他被两只狼感动了,没有把狼皮剥了卖钱,而是挖了一个大坑埋了起来。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公狼是一只有情有义的狼!

《狼狈》读后感 篇6

星期天,我和妈妈一块读了《斑羚飞度》中《狼狈》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

文章中描写的黑狈其实是匹黑母狼,因为受伤,两条前腿残废,但是公狼却对它不离不弃,它们相互配合,抓捕食物,说明它们非常聪明。

当它们受到围攻的时候,公狼没有丢弃母狼自己去逃命,而是想尽办法去救母狼,不顾一切,奋力拼杀。可是,由于公狼和母狼势单力薄,最终身受重伤,失血过多而死去了。我很为它们伤心,也被它们深深感动。

这对狼似乎比我们人类还要让人尊敬,我们遇到困难时,常常只会自己逃跑,不顾同伴的安危,狼这一点比我们强多了,我们应该学习狼这种不离不弃的精神。

我用了两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这本书跟我看过的《狼王梦》一样,都是讲人和动物之间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分很多篇,每篇都是一个小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狼狈》这一篇。它讲的是:一个村庄里的邮递员,在山上发现了“狈”。狈虽然头脑发达,但因前脚很短,所以不善于行走。狼经常把狈驮在身上,它们合二为一,专干坏事,所以有“狼狈”为奸的说法。沈石溪不相信有“狼狈”之说,但几天后,他也看到了狼和狈,它们站在沈石溪的猪圈旁,一起想办法,经过它们之间的配合,它们吃到了沈石溪的一头母猪。在村庄里,还有许多人也看到了狼和狈,这件事,惊动了省动物研究所,他们选了几条强壮的猎*,一起跟沈石溪去捉狼和狈。最后经过猎*和狼狈之间的一场激烈的战斗,狼和狈最终被猎*咬死了。可当人们走进狈一看,它并不是狈,它是一只母狼,前爪因为被捕兽夹夹掉了,所以短了一些,而公狼为了照顾行动不便的“妻子”,就每天驮着它捕食,于是村里人就发现了“狼狈”。

读了《狼狈》这篇故事,我为公狼的忠诚所感动!当怀孕的母狼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它并没有独自逃跑,而是帮母狼一起咬铁杆,狼牙咬崩了好几颗,还是没办法把母狼的前爪救出来,万般无奈,只好咬断母狼的前腿。最可贵的是,它并没有嫌弃它“残废”的妻子,它把无法行走,也无法打猎的妻子背在身上,风风雨雨,至死不渝!当它被猎*围攻时,它被咬掉了尾巴和耳朵,抠掉了眼睛,但它仍然向母狼顽强地爬去,爬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痕……真令人震憾!原来动物和人一样,也可以生死相随!

我还觉得沈石溪是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当村长让他把狼皮卖掉,换一头母猪的时候,他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为公狼和母狼之间真挚的感情而感动。他挖了个大坑,先把公狼放进去,再把母狼抱起来,放到公狼的背上,让两只狼脸亲昵地依偎在一起,因为他觉得公狼背起母狼的姿势,无论是生还是死,是人还是兽,都是很美丽的。

《狼狈》让我明白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动物的感情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它们甚至可以为感情献出生命!想想那些不忠诚的人吧,还不如动物呢!动物也是人类的老师,它教会了我们许多道理!让我们一起来爱动物吧!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第七条猎*》里的《狼狈》。

狼狈为奸这个词你应该听说过吧?可是,狈这个动物到底有没有,还没人知道呢,下面,我来讲讲这个故事吧,这个故事讲的是:沈石溪听说,这附近有狼和狈,不过,他想,世界上并没有狈,狈只是人类幻想出来的,怎么可能成真呢?所以,他就要亲眼看看,到底有没有狈这个动物。

不知是厄运还是好运,狼和狈把沈石溪家里的一只猪抓走了,这时,他不由得一想,世界上可能真有狈,于是,这件事惊动了省动物研究所,派了个研究员下来,组织曼广弄寨全体猎人和猎*,上山围剿。沈石溪也参加了狩猎队。他们在山上搜了半个月,最后在臭水塘旁发现了黄狼和黑狈。

村子里的二十条猎*开始围攻狼和狈,狼和狈先是逃跑,不过,在一个下坡,让*群追了上来,不一会,狼的唇吻、肩胛、脊背和后跨已经被*牙咬破了,不过,狼是越战越勇,竟然一打二十,和*打了起来,突然,狈发出了嚎叫,说明狈遇到危险了,狼就没心情和它们打架,还是支援狈比较好。

狈那里的*更加凶残,把狼的尾巴咬断了,狼背着狈,开始逃窜,不过,在狼咬断一只*的脖子后,那一群*全涌了上来,开始疯狂的咬狈,狈死了,研究员看了看这只狈,用力踹了这只狈,说,这其实是一只母狼,只是后腿残疾了,无法打猎,只能让狼背着它。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狼也有善良的一面,不能只看它狡猾的一面,要多看看别人的好处,挖掘别人让人学习的地方。就像这只狼,冒着危险,保护母狼。和*打斗时受的伤转化为动力,一直保护着母狼,虽然母狼最后死了,但是,结尾说的,黄公狼并没嫌弃自己残废的妻子,它把已无法行走的妻子背在身上,风风雨雨,爬山涉水,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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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的冒险》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我拿了《猴王和精灵的礼物》、《狼狈的冒险》、《黑熊不当国王了》等几本书。我觉得《狼狈的冒险》这个书名很有趣,就先看了起来。

让我来给你讲讲故事的内容吧:小豆泥当班干部受挫,想去当英雄。他想起了小时候见到的山洞,于是决定和林小帅一起去探险,来完成当英雄的壮举。山洞又深又长,十分可怕。小豆泥和一同探险的林小帅在洞里很快迷了路,走了一夜也没有找到洞口。林小帅吓得腿都发软了,一步也走不动。小豆泥却表现出了不同寻常的勇敢、坚定,最后他终于背着林小帅走出了山洞。小豆泥探险归来,却因为行为冒险而受到批评,更没有人把他当作英雄。可是歪打正着,小豆泥放学后无意中发现了小偷,他凭着机智,既保护了自己,又抓住了小偷,这一次小豆泥意外地受了记者的采访。

《狼狈的冒险》读后感300字2024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我拿了《猴王和精灵的礼物》、《狼狈的冒险》、《黑熊不当国王了》等几本书。我觉得《狼狈的冒险》这个书名很有趣,就先看了起来。

让我来给你讲讲故事的内容吧:小豆泥当班干部受挫,想去当英雄。他想起了小时候见到的山洞,于是决定和林小帅一起去探险,来完成当英雄的壮举。山洞又深又长,十分可怕。小豆泥和一同探险的林小帅在洞里很快迷了路,走了一夜也没有找到洞口。林小帅吓得腿都发软了,一步也走不动。小豆泥却表现出了不同寻常的勇敢、坚定,最后他终于背着林小帅走出了山洞。小豆泥探险归来,却因为行为冒险而受到批评,更没有人把他当作英雄。可是歪打正着,小豆泥放学后无意中发现了小偷,他凭着机智,既保护了自己,又抓住了小偷,这一次小豆泥意外地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光是逞能充不了英雄,见义勇为、机智勇敢才是真正的英雄,才能被大家认可。

[最新]最新《飘》读后感精选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最新]最新《飘》读后感精选,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最新《飘》读后感(篇1)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最新《飘》读后感(篇2)

断断续续地看了不知道有多久的书了。最初听说《飘》这本书,是大学一个同学一直唠叨唠叨的,后来也便一直想看,只是各种拖延症的原因,以至于大学毕业都快五年了,才将这本书给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

其实不得不说,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处于养尊处优的郝思嘉得天独厚,那么一个整天只想得将自己沉醉于花草丛中的女人,居然可以为了报复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可以为了生活不断地磨砺自己,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战争年代养活塔拉一家子人。

看完整本书,说实话,现在自己对整个书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有个大概的印象,不能全篇地将它诉之。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战争那些个年代,一步步战败的南方是怎么活过来的。有个中午,我看了半个小时才睡的午觉,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战争的血腥场面,醒来后顿时觉得自己身处如此和平的年代真是万幸。

疟疾、病痛、寒冷、挨饿等等这些夹杂在战争中,战争的人残酷,活着的人辛苦。断水、断电,甚至于不知道末日何时会到来,有可能是下一秒,有可能是明天,也有可能是后天。

全书贯彻的主要是郝思嘉,以郝思嘉的角度来写她经历的种种。年少时的她迷恋从来都得不到的希礼,一时赌气嫁给查理并生下一个儿子,随后查理从军病亡,她和希礼的妻子媚兰生活在亚特兰大,经历了战争前后的风云,日夜为士兵包扎,为媚兰接生小孩,一点一滴地把自己的心坚强起来。

为了塔拉得以生存下去,她不惜嫁给自己不爱的弗兰克,开创先河女性创办锯木厂。尝试过饥饿寒冷的她,豁出去一切拼了命地赚钱,只为不想再尝试那种心酸的日子。白瑞德,一个从一开始就看穿郝思嘉本性的人,不断地戳穿揭开郝思嘉的面具,却又一步步地沉沦,最后在弗兰克死后以结婚的形式将郝思嘉绑在了自己的身边,给予她物质上所需要的一切,随她任意挥霍。

只是,郝思嘉在钱和世俗的眼光下愈走愈远,抛弃了那些年共患难过的亲戚朋友,平日里苟同的是投机取巧的外来者。

白瑞德漠然地承认着这一切,在郝思嘉愈走愈远的路上,将对郝思嘉的爱倾注在了他们的女儿邦尼上。只是,历史不断地在重复,郝思嘉的父亲死于引以为傲的骑马跨栏上,邦尼亦然。

这给白瑞德倾注的爱情打上了句号,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被爱的总是恣意妄为,郝思嘉直到媚兰离开的那一刻,她深刻地明白她是多么离不开媚兰,媚兰是多么地爱她。

在所有人都要与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就只有她,为她留着她和旧有亲戚朋友的联系;在所有人都怀疑她和希礼的时候,就只有她,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身旁为她辇去那些流言蜚语。

媚兰的离去,她才幡然醒悟自己原来一直追逐的只是被自己带上了光环的希礼,而非现实中的希礼,只是她想去征服任何一个未追求过她的男性。

她是喜欢白瑞德的,何时候开始的呢,她也不知道。当她清楚的时候,白瑞德的心却已经灰白。故事的结尾是郝思嘉先睡一觉,回到塔拉聚集力量,把事情留给明天再想,她就可以重新拥有回白瑞德的心。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谁能保证谁在哪一步不行差踏错呢。我们站在后来者的位置上来看全篇的故事,当然会理所当然地想郝思嘉怎么怎么地。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像郝思嘉那么勇敢吗?

从那么美好的岁月,跌入战争的谷底,为了饱腹不惜一切的代价,尝遍这世间所有的痛苦。感情该珍惜的时候就该好好相待,不要想着破碎后再去重拾。好好待一人,从容完一生。

最新《飘》读后感(篇3)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最新《飘》读后感(篇4)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人性的丑恶,赞扬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瑞德叹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艾希礼走,瑞德走,邦尼和媚兰也都死。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最新《飘》读后感(篇5)

南北战争的伟大著作——《飘》读后感:

《飘》是一部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伟大著作,通过对郝思嘉、白瑞德、韩媚兰、卫希礼(本文所有人名均出自傅东华译本)等一系列人物的塑造与刻画,将战争期间美国南部的社会状态和民众生活一一呈现,其中尤以第一女主人公郝思嘉的成长最为醒目。

以上四人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也是现实中非常典型的群体代表。他们可以是各自代表了一个群体,也可以是共同出自某一类人——在阅读中我们有时感到与一个或几个人物很贴近,有时又觉得这些人物疏远而陌生。

思嘉的“良心充满弹性”,她一面对黑奴关爱的很贴心,一面又不择手段的攫取金钱——事实上,即使是在赚钱这件事上,思嘉的不择手段也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过是用当时人的观点看,不大拘于礼法而已,并没有十恶不赦——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可爱的人物。最开始,她只是一个热爱跳舞、喜欢成为所有男士关注焦点的女孩子,当然,她也崇拜母亲。后来她“失去”了爱情,也经历了战争、饥饿、贫穷,便不自觉的承担起了对陶乐和这块土地上的人的责任。期间她表现的勇气让人非常感动,至于那毫不掩饰的冷漠和无所谓也是让人钦佩的,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敢于承认自己心中的伪善。她爱希礼,求而不得却不自知的感情,于是她也遵守承诺,承担了对媚兰的责任:诅咒她,照顾她——这又让人觉得她郝思嘉是个可爱又了不起的人物。

希礼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人,正因为不同,他才会逃避思嘉的追逐,故事才得以展开。他的学识和思想使他成为一个贯穿始终的清醒人,无论是最初对排斥战争,还是战时的迷惘——虽然迷惘,依然清醒,抑或是战后沉湎于旧时代,甚至他也清醒于他与郝思嘉不同,而唯一的不清醒在于对待思嘉和媚兰的感情,妙的是,恰恰是这一点点的不清醒让这一段传奇格外精彩。然而,希礼始终无法成为一个成熟的人,因为他自始至终不能接受世界的改变,更不曾打算用行动适应时代,因而他始终痛苦。瑞德曾经明确表示拒绝为思嘉赞助希礼提供帮助,一部分是爱情的缘故,一部分是因为希礼的不肯自救。君不见光秃的石壁上也会开出灼灼桃花,如果不失去生机勃勃的能力,生命绝不会向逆境屈服,这一位卫先生恰恰正是缺少这一种生命力。从这一点来看,他与思嘉是完全不同的。

瑞德更有趣些。他有希礼一样的思想,却不像他那么虚弱;他有思嘉一样的生命力,却又不似她那么无所顾忌。看起来,他更像是思嘉和希礼的结合体。从行动上来说,一方面他完成了自己的成长,从出场时的不羁到终于也加入战斗再到最后愿意为女儿投身到他鄙视过的伦常道德。另一方面,他也是郝思嘉的人生导师,多次的谈话中他教她认识了自己和世界,然而遗憾的是,他明知她在识人方面是“蠢”的,却也没有看透她的蠢,仍是表面的相信她爱希礼,最终选择离开她。这是思嘉的悲剧,也是瑞德的不幸。大概是因为他终究还是不能完全了解她,也可能是爱情迷了他的眼。

母亲,是被思嘉幻想成圣母的人,或者说母亲是思嘉心中圣母的具体形象体现。作者借用瑞德的话“思嘉的生命中如果有过伟大的人,那么一定有过两个,一个是她的母亲,一个就是媚兰”,第N次向我们展示媚兰的高尚情操与胸怀。她在思嘉焦灼的时候给她安静的力量,她在思嘉遭遇质疑和丑闻的时候帮助她进行反宣传,算的上是思嘉的铁杆支持者。然而思嘉并没有珍惜她,直到她弥留之际,思嘉才如梦方醒领悟到媚兰实在和母亲一样,是她的坚实后盾与力量源泉。

事实上,媚兰这个角色的作用和陶乐如出一辙:给与思嘉力量的永远是那一片红色土地,父亲曾告诉她,土地是唯一值得人们为之战斗的东西;给与思嘉精神支持的是温厚宽和的精神世界。虽然思嘉从战争时期就展露了不择手段的特质,做事不留余地,实用至上,作者也曾经用诸人之口表达了对她做事手段某种程度的不认可,但最终,经历媚兰的去世,思嘉最终会摆脱之前的焦虑与疯狂的状态,成为她自己心目中完美女性——是否有完美的结果不得而知,但至少作者给出了思嘉趋向完美的可能,而这不正是思嘉从无知到癫狂最终博爱实现人生成长的明证吗?

小说从大野宴的一场密会开始,到木厂的另一场密会结束;思嘉与希礼因为爱情开始,因为友情结束;瑞德的爱因为思嘉爱希礼而开始,因为她仍爱希礼而结束;思嘉对待媚兰由恨开始,到爱结束……人生实在是处处充满了悖论的怪圈。

最后,瑞德说他会离开她。思嘉悲愤之际决定回到陶乐,因为她相信陶乐始终会给她智慧与力量,她也相信“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以我们美丽聪明、越挫越勇的郝思嘉来说,她一定会想到办法留住瑞德的。不过,下一次,他们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只顾自己的面子,爱情,本来就是要互相不要脸的嘛。

最新《飘》读后感(篇6)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最新《飘》读后感(篇7)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在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时,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篇8)

一个时期,一场战事。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她的脸部隐约透着万丈红尘的沉沉烟嚣,十面埋伏。

她是斯嘉丽,南北战争里的乱世佳人。她是最美的女孩,爱上了俊秀的艾希礼,但是另一方的意中人确是温文尔雅善解人意的梅兰妮。斯嘉丽在自身的不甘心与运势的推搡下拥有2次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

但是那样美丽的人运势一直喜爱捉弄一番。

过去的养尊处优,幸福想象都会战事来临时性随风而逝。斯嘉丽只有把过去的一切撇开,一家人的期待都会她一个人的身上。当战事总算完毕,斯嘉丽从此不用挨饿,也有了等了她八年的巴特勒的爱与富裕的婚姻生活,她却你忘不掉艾希礼。最后的最后梅兰妮过世和巴特勒的离去,斯嘉丽才幡然醒悟自身那么多年的爱与固执全是自身的想象,自身的至爱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艾希礼。但是这时候巴特勒早就渐行渐远,斯嘉丽再度振作要再次获得巴特勒的爱。

假若斯嘉丽早一点搞清楚,也不用落入被遗弃的结局。她爱艾希礼是由于自身的想象与可望而不能求的距离感促使斯嘉丽更为痴迷。而巴特勒的爱真正有点一点点富裕,太实际,斯嘉丽在巴特勒的讽刺中从未领悟过他的爱有多么的低沉。水中月镜中花,通常比真正搁在你眼下的金玉琳琅更为漂亮。斯嘉丽是太迟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有那样的亲身经历。越发无法得到,越幸福。近在眼前的东西,不爱惜不在乎。有一天总算觉悟确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常常听见别人说,好羡慕你如何如何,而因为我羡慕他人怎样怎样。大家活在羡慕嫉妒与不符合里边。总感觉他人的东西是最好是的,而自身始终都拿不上。平时爸爸妈妈的爱,一句关注,一杯热牛奶,大家也许在羡慕嫉妒一些颇具的家中;盆友每天在你耳旁絮叨,当大学毕业或是别离了才会怀恋这些以前厌倦的空话。抓得住的东西,就应当牢牢地握紧不丧失,不然确实会赶不及。那时候纵使你情深似海,悔恨匆匆忙忙,時间也不会痊愈创口,学会放下步伐。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青春年少。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海棠空折枝。借着为时不晚,对你最爱的人表述你的爱,对关注你的人好好地收益。

通常在你身旁真正的东西才是合适你的,就如巴特勒对斯嘉丽的爱,看起来凡俗,弥漫着钱财,可是事实上巴特勒才是斯嘉丽的最喜欢,艾希礼怎样幸福,并不宜斯嘉丽。一个柔和,一个凌厉,春风和傲梅确实不适合。购买衣服通常会碰到那样的状况:这一件衣服裤子美艳无双,可是穿了一点也不适合;另一件衣服看起来不那麼光辉夺目,却合适你的身型、气场。合适自身的,才是最好是的。

假如确实哪一天,你最爱的人或是事情离去,如果你还不死心,不要气馁。深深地还记得影片里斯嘉丽一身墨绿的长连衣裙,全部人倒在细细长长红色天鹅绒毛毯上,乏力的看见巴特勒的渐行渐远,难过以后,那双绿色眼睛再度点燃出火苗,她要是她想要,就不容易舍弃,就不容易没法做到。如同斯嘉丽最终带著期待讲出终究,明日也是新的一天了的情况下,背景音乐传来,给人一种深深地的振奋。那一刻,每一个观众们都感觉就算在迷失的事儿,都不可以易如反掌的战胜自信心和胆量了。擦干眼泪,也是一个全新升级的自身。明日的天上并不是深灰色的,要是内心明亮,明日的天上一定是湛蓝的。

《飘》最终的结果不悲不喜,敞开式,让人遐思。针对斯嘉丽最终是不是赢回巴特勒的爱,大家不得而知。但是要是有那样的信心,带著晚到的爱惜与深深地的爱,明日,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最新《飘》读后感(篇9)

娇美的容颜在炮火声中衰老,岁月的痕迹拂过她的鬓角,犁过她的眼角。原本她也有过明艳的青春,只不过家庭的变故和战争使她不得不担上生命里全部的重担。19—29岁,10年里的蜕变成就一位乱世佳人。她叫斯嘉丽。当父亲痴呆,当塔拉庄园被毁,当十口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她站了出来,在苦难中撑起了那个几近支离破碎的家。犹记她在夕阳残照的庄园中高举胡萝卜向天发誓:“我一定要让我的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时的勇气与坚定的眉眼;犹记她为了生计将自己的青春裹挟这利益嫁给瑞德的时候;而想到现在的我们,当朴实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汗水日夜浇灌着城市之花时,当他们在自己生命的锦缎里,裁剪下最美好的岁月,然后亲手逢成城市最华美的外衣时,当他们用沉默诠释着朴实的时候,我们曾感恩过他们,感恩过现在的生活吗?相反,我们给予的却是不尽的鄙夷或是冰冷的眼神;当父母用奔流的青春做筹码,来换取我们的幸福生活时,当他们在岁月的打磨中,悄悄的将面容褶皱;当那些素色花朵点染着青丝,最后凝成一层笼罩的秋霜时;当那沉重的叹息包裹着无限期待与失望化成恨铁不成钢的打骂时,疼得难道仅仅是我们的身吗?我们怀着对世界的抱怨行色匆匆走在生活中,我们怪世界纷繁芜

虽然斯嘉丽的生活被名利所充斥,仍积极寻找心灵的庇护所。在那乱世中方可苦中作乐,指针迅速拨转到20xx,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于是我看见曼妙的景。风景是窗外流动的画,夕阳西下时,万物有的不仅是静谧,更添了几分浪漫。琉璃易碎,而景仍然亮在窗外。光阴流转,优雅永恒,一窗静地满芬芳;岁月变迁,现世安稳,世事沧桑越千年。在感恩中成长,每日戴着一副感恩的眼镜,我们会发现和平与安宁本成一家,世界本是洗净铅华,美好如初。

斯嘉丽是乱世中孕育的佳人,某种程度上,她是不幸的,但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没有被淹没的爱情,没有被战争与死亡的阴影笼罩,也没有用青春与命运赌博。我们在和平的时代享受着人间烟火,品人情冷暖。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学会在感恩中成长,当觉得世事坎坷的时候就想想斯嘉丽吧。——学会在感恩中成长,便会触摸到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最新《飘》读后感(篇10)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____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最新《飘》读后感(篇11)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精选


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应该把想法写进读后感里。读完一篇文章会使我们受益颇丰,所以我们需要写读后感来将其积累。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篇1)

我在寒假中读过不少好书,惟独觉得《伊索寓言》最好看。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每个故事都会有一段深刻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伊索寓言透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魅力,言简意赅,平易近人。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也具有重大影响。伊索寓言是古希腊文学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历传不衰。

其中,《狼和小羊》这一则寓言中讲得是狼想把小羊吃掉,用各种方法和小羊狡辩。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龟兔赛跑》这则寓言,结果大家都明白,是乌龟赢了。因为他不懈的努力,换取了胜利。而兔子却高傲、自大。低估了别人,总认为自己最厉害,其实有自信心是好的,但不能太过于自信,因为那就不叫自信了,而叫骄傲。所以,我们必须要记住一句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北风和太阳》也是大家熟悉的故事北风和太阳要比赛,比谁能让路人脱掉衣服。北风刮着猛烈的风,但是路人没有脱掉衣服反倒把衣服裹紧。而太阳则散发出一阵一阵的热度,让路人觉得很热,于是脱下衣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劝说胜过强迫”。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不要自私,不要虚荣,不要瞧不起别人。我相信,这其中的故事,就算很久以后我仍然会记忆犹新的。世界上各种人的缺点,优点都在此书中一一展现了,如果世界上没有坏人,那也就不会有好人。

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篇2)

《伊索寓言》里有许多小故事,如:《欠债人》《发现金狮子的胆小鬼》《宙斯、普罗米修斯、雅典娜和摩摩斯》《蚯蚓和蟒蛇》……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蚯蚓和蟒蛇》。故事中描写了一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蚯蚓看见蟒蛇在睡觉,就很羡慕它的身子那么长,特别想和它一样。于是这只蚯蚓便躺在地上,拼命地伸长自己的身子,当自己的身子还不到蟒蛇的一丁点长时,就拼命用力,结果把自己的身子扯断了,这岂不是自作自受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与强者竞争,结果没等上他们,自己早已毁灭。正如文中的蚯蚓一样,自不量力,竟和蟒蛇相比,结果不只有把自己的身子扯断了吗?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班里,一个叫王朝的同学也和文中的蚯蚓一样,自不量力。我们在比赛跳绳,他看见了,便大言不惭地说:我是猛将,你们都比不过我。而他的双飞只连跳了十几个,我们班的一位女生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超越他。他和文中的蚯蚓不是一模一样吗?如果他不说大话,也不会被人嘲笑了。

《伊索寓言》这本书可以帮助你改正不足,它是一本绝佳的书,让我们一起去读《伊索寓言》吧!让它带你进入美妙的童话世界,让你回味无穷!

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篇3)

古希腊的寓言故事,大多数是在奴隶们中间口头上流传的故事。这与我国古代的寓言故事有所不同,其中非常有趣的,是《伊索寓言》在艺术上广泛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动物们来当故事的主人公,利用它们的性格特点来突出主题,令我印象深刻。

《伊索寓言》中的故事,仅用短短的一小段,就完全突出了人物形象,让我们读者马上就能准确的理解其中的寓意。这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故事,便是那《狐狸和葡萄》:有一天,一只饥饿的狐狸溜进葡萄园找食吃。望着高高的葡萄架,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沉甸甸地挂在藤上。

狐狸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他憋足了劲往上蹿啊蹦啊,可就是够不着。“哼,谁要吃这样的酸葡萄。”狐狸安慰着自己,就走了。这篇故事仅用了九十几个字,便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一些人自欺欺人的丑恶嘴脸: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说不好。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认为葡萄是酸的,而始终没有认识到是自己的能力不足,这只狐狸真是会安慰自己!一些人总能为自己的'无能解嘲,在这篇文章中,那种嫉妒又无可奈何的心态一一被揭露了出来。

这仅仅只是《伊索寓言》中的一小篇,类似这样的有很多,但每篇都把寓意表述得淋漓尽致,篇章较短,并不会让我们读起来枯燥无味,这是我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在每一篇故事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故事中十分严肃的批评和嘲讽。《伊索寓言》是当之无愧的古希腊寓言故事的精品,其中的道理都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走进寓言故事,感受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

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篇4)

盲善,顾名思义:就是指盲目善良。

人之初,性本善。是的,我们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况且,中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就是善良。但是,我们必须分清善和恶,对于本性凶残恶毒的人,不可以盲目善良,不可以心慈手软,因为他们的本性不会改变的。读了《伊索寓言集》后,我更加确定了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伊索寓言集》中《农夫和蛇》的故事大家一定看过吧,这个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有一位农夫在路边看到一条已被冻僵了的蛇,农夫好心把蛇收养。蛇醒来后,竟然咬死了农夫全家人。可悲呀!就是因为农夫太善良,分不清善和恶,亲手引狼入室,导致全家人死亡。蛇的本性怎么会改变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寓意就是:不能盲善,一定要分清善和恶!

当今社会,有些人专门博取人们的善良本性,干尽坏事。2008年10月21日,一名单纯的女大学生在北站公交站等车时,一名穿白格子衬衫的男子匆匆走来,谎称自己的钱包不知丢到哪儿去了,说想向这位女孩子借5万元,家里有急用,以后一定会还的。当时这位女大学生还半信半疑,男子见了,马上随便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女大学生见男子不像是骗人的,就把钱交给了这名男子。可万万没有想到,这名男子就是个骗子。事后,女大学生伤心欲绝,哽咽着说:我好后悔,我太善良,以为他不会是骗钱的哎,我好后悔,我父母在外地打工,5万元,对于我们家来说,是一笔大数目了

看!又一个为盲善付出沉重代价的傻姑娘。

相反,我的爸爸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说:人有好也有坏,我们不要太相信别人,不要太善良,因为盲目善良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牢记于心。

不要说是没有确认别人身份之前,即使是认识的人,也不能太相信对方的话,好心未必会要好报。总之记住:盲善是要付出代价的。

最新《伊索寓言》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书中有许多令人深思的小故事,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篇叫《小螃蟹和母螃蟹》的寓言。

故事是这样的:有只母螃蟹为了追求走路姿势的美观,让儿子学习直着走路,可儿子试了好多方法都学不会,母螃蟹就责怪它的儿子笨。

多么奇怪啊!螃蟹生来就是横着走的,母螃蟹自己都不会直着走,为什么会要小螃蟹学习直着走呢?我想那只小螃蟹是不可能学会的。俗话说,身教重于言教,身体力行的行为示范教育比口头教育有用。

我曾听到过这样一件事:一位母亲教导她的儿子不要随地乱扔东西,可她走过的地方都氏子壳,还被罚款。这个母亲就是只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语言上的说教,而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很多做父母的要求孩子这样,要求孩子那样,可自己却一样都没有做到,这样做怎么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呢?

对于孩子来说,身教重于言教,一千句话抵不上一个正确的行为示范。

《伊索寓言》里有许多能够给人启示的小故事,我要继续好好读读它,细细地去领悟其中包含的道理。

[最新]最新狼王梦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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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最新狼王梦读后感。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1

有这样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狼王梦》。

这本书,都是关于狼的故事。作者沈石溪用生动的笔风描绘了一个个狼之间的奇妙世界!这本书看完后我受到很大的震动,让我深深的感受到狼丰富的内心情感世界。

这本书,写的是一匹叫紫岚的狼,为了完成他的伴侣黑桑生前的愿望,而献出了一切,她的儿子们:黑仔、蓝魂儿、双毛都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而相继死去,最后,跟紫岚关系最好的女儿眉眉也都把之前最喜欢她的大公狼卡鲁鲁也给抢走了,并霸占了她栖息了一辈子的石洞,把她赶到了外面,让她成为了一只流浪的老狼,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孙女,跟一只老雕同归于尽了……

作者在故事中形象的描写了狼的动作、心理,使读者将狼当成人一样来看待。我读完这个故事感觉狼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无情,它们也有常人的感情。原来人们只是从狼坏的一面去想,读了这本书可以更正确了解它们。我从中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人和动物都有感情,要平等的看待他们,事物都有两面性,不要片面的只看一方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紫岚为了让黑仔成为狼王所做的一切。由于她的欲望,它对黑仔的溺爱可见一斑。吃奶时总是让黑仔吃的最多,吃的最好,却忽略其他狼崽,导致他们心理有创伤。它的所作所为,因此我悟出一些道理:不要有过高的欲望,有时候它会将你引入歧途,也不要只沉迷于某种事物,而忽略其他的因素,否则会有哀叹和遗憾。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这本书的题记:一匹充满智慧的狼啊!用一生来完成自己的梦想,丈夫没了,还有儿子,儿子没了还有女儿。为了那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她耗费了大量的青春,她葬送了美好的爱情,她放了宝贵的生命,命运之神啊!为何总是和她擦肩而过?它走了,只留下无限遗憾和永久的梦……

这本书淋漓尽致的体现出了小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充满了英雄豪迈之气,给人以极大的震撼,从而,我们也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人类的影子!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2

许多母亲都宠爱她的孩子,不过,许多小孩都会有兄弟姐妹,孩子多了的时候,母亲自然就难以平衡对孩子的爱。《狼王梦》中的母亲紫岚就是一个偏心的母亲。

紫岚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它尤其疼爱大儿子,一心想培养大儿子成为未来的狼王,后来大儿子被金雕抓了。它只好培养比较之下算是优秀的二儿子,在紫岚的眼中,只有是它培养的孩子才能受到特别的锻炼和宠爱。当三儿子和大儿子争吵时,紫岚为培养大儿子的霸心,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帮大儿子撑腰,从此三儿子变得自卑起来。当两个儿子都死后,紫岚只能培养三儿子当未来的狼王,但三儿子已经自卑成性,与狼狗没什么区别了。紫岚只好用暴力逼它成才,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天呀,紫岚为了让儿子成才,成为狼王,是有目的地抚养孩子的,是有重点地培养的。但却没想到在这种有轻有重的爱中,无意地伤害了一个个的孩子,结果它们都没能如梦,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读了这篇故事,让我明白了偏心的后果,足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我虽然是独生女,在家里我是最受宠爱的,就连爷爷也要畏惧我这个公主三分。什么好吃的,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都是首先由我来挑选。唯独是表哥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我最不开心了。表哥很讨人喜爱,他也很爱和我这个表妹玩的,他什么都好,就是来我家和我争宠最令我难受。一次表哥来我家玩,奶奶煮的都是表哥爱吃的菜,他嘴刁,吃得很讲究。奶奶知道他爱吃蒸蛋,就蒸了蛋,后来他又说他现在不爱吃蒸蛋了,爱吃煎蛋了,奶奶又弄了煎蛋给他吃,我开始吃醋了。妈妈又把我爱吃的巧克力拿给表哥吃,我的五味瓶打碎了。我心想:奶奶和妈妈都是重男轻女,偏心!希望表哥吃完巧克力就发烧,被大人们拉去打屁股针!我心里不禁狠狠地想着,脸红了,泪流了,委屈啊!我喜欢跟表哥玩,但又怕他夺了家人给我的爱,矛盾啊!细心的妈妈发现了我躲在门角哭,她告诉我:表哥很少来我们家做客,我们是应该好好照顾他的。就像你到表哥家,姑妈也会像妈妈那样照顾你的一样。我又想起姑妈经常买新衣服送我,奶奶也经常买好吃的给我呀!那样我才心里高兴起来。

各位爸爸妈妈、每个孩子都是有成就的,每个孩子都是你独一无二的宝贝,我们需要来自父母的爱、无私的爱。不要忽略任何一个孩子,他们将来可能都是社会各个领域特别的人才啊!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3

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它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5个孩子,她想培养一个狼王,可是有一只小狼生下来就死了。第二只小狼叫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每次都给黑仔吃的最多,可是黑仔被金雕吃掉了。最可怜的是蓝魂儿,他被捕兽夹夹住了腰,紫岚在陪了他一个晚上之后,为了不让猎人杀了他,剥了皮做衣服,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然后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拖出了捕兽夹,把他埋葬在雪堆里面了,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太悲惨了。这个时候,紫岚还有两个孩子了,一个是双毛,一个是母狼媚媚,她全部的期望仅有双毛了,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最严厉的训练,有东西也不给他吃,夏天有水也不给他喝,想让他经过锻炼能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可是双毛在竞争狼王的时候,还是失败了,他也死了,紫岚成了一只流浪的野狼,她把期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小狼身上。

我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这本书里面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期望我们能成才,虽然有时候爸爸妈妈对我们很凶,可是他们还是爱我们的,是为了我们好,我也爱我的爸爸妈妈,期望我不会让他们失望,我会更加努力学习。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4

关于狼王梦的读后感

9月20日的时候,我在学校买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小说书,这本书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伯伯写的,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书。

这部小说主要写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自己的伴侣黑桑临终前的心愿—让孩子们成为一代狼王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可是命运却并不愿意让紫岚的梦想变成现实,在紫岚快要分娩的时候,因为食物不足,不得不冒险到一家养鹿场中偷偷叼走了一只小鹿,却被一只大白狗追赶,在赶走大白狗的时候,又不得不在一个山中产下了五匹小狼,在生小狼的时候正好在下雨,紫岚叼走了四匹小狼后就因产后虚弱睡着了。结果,第五只小狼被活活冻死了。另外四匹小狼,三公一母。第一只小公狼长着一身乌黑的毛,取名叫黑仔,第二匹小公狼,背上的毛偏蓝色,取名叫蓝魂儿,最后一匹小公狼上半身毛色为黑色,下半身毛色为褐黄色,取名叫双毛,那匹小母狼和紫岚一样,都是紫色,取名叫做媚媚。后来,那匹名叫黑仔的小公狼在一次出洞冒险中不幸被一只金雕给捉走了,那匹名叫蓝魂儿的公狼在一次狩猎中被捕兽夹夹死了,那匹名叫双毛的公狼,在王位争斗中被咬死了。而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生下小狼,平安长大,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到了这里,我不明白为什么沈石溪伯伯要这么写?为什么不能满足紫岚的心愿呢?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感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荆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5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哺育了四只小狼崽,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不幸的是在她的丈夫黑桑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被野猪刺死了。于是母狼就绞尽脑汁,打算在四只狼崽中挑选一只,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狼崽父亲的遗愿。可是那只叫黑仔的狼崽在外出捕食时,被老鹰叼走了;另一只叫蓝魂儿的,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最后一只公狼崽双毛和狼王打斗时牺牲了。眼看一个个的希望都落空破灭,但是紫岚并不气馁和灰心,很快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给媚媚这只母狼崽,盼望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紫岚为了这个梦想付出了很多很多……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忍受着肉体和精神的痛苦,承受着失子和生活的双重打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未曾放弃自己的后代,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展开搏斗,决一死战,结果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透露的是母爱的情感,可见母爱是无私、毫无保留的,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让自己孩子受到伤害和欺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不让孩子受半点委屈,而孩子觉得是理所当然。其实我们想想,母亲把我们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承担了保护我们的责任,伴随着我们成长,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自己的孩子,无怨无悔,默默地为孩子付出一生。

自然赋予生命的同时,也把爱赋予了生命,因为有了爱世界才会美丽,也正因为有了爱家庭才会温暖。故事中的紫岚能为后代献出自己无尽的爱,我们为什么不能为世界献出爱呢?爱是生命的永恒,爱的奉献则是自然生命的价值!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6

狼,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在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故事发生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紫岚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续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可能是紫岚太心切,也可能是她教育的方法不对,致使她全部希望破灭。每当自己认为胜券在握是失败,每当认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是被人看穿……为什么紫岚为了完成“狼王梦”,会狠下心来训练孩子,难道她可以连孩子都不要吗?难道一个自己的亲生骨肉比不上一个很难完成的梦想吗?

起先,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爱和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使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的心中充满了爱和梦想。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7

狼的母爱——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邪恶的化身,恨不得赶尽杀绝。成语中关于狼的都不是好词:什么狼子野心啊,狼心狗肺呀。生活上也是,动物园和马戏团里几乎没什么狼的。可是我觉得,狼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紫岚就是一位好母亲。

黑仔吃奶时很温和,没有狼性,紫岚马上教训了他,也不心慈手软;紫岚宁可自己受皮肉之苦,也要从细节上,培养黑仔的胆魄,这都是最无私严格的爱。还有,黑仔出洞等待,她没有像别的母狼一样斥责他,而是宽容放纵了他,这是溺爱,最终黑仔被金雕抓走了。

紫岚毫不气馁,又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野心很大,很勇敢,单枪匹马入洞引出了高大威猛的狗熊,为此分到了半个熊心。尝到了甜头的他越来越大胆,捕捉猎物时都冲在前面,结果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让他不受侮辱,亲手杀死了他。有段话很感人:读后感·宝贝,妈妈没有第二种选择,妈妈只能用这种残忍的办法来帮助你,对你来说,这是唯一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多么伟大的母爱!

但,紫岚的爱也有弱点,忍不住就偏担。因为这个,双毛就变得软弱自卑,紫岚为了让他改变这个本性费尽了心机,在她的努力下,双毛在表面上看起来很自信了,可在争夺狼王的最后一刻,软弱自卑的本性表现了出来,最终他被狼王杀死了。

紫岚悲痛欲绝,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们身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为了帮狼孙们排除危险,与金雕同归于尽。火红的夕阳下,金雕的一只翅膀笔直指向了血红色的天空,像一座墓碑,诉说着这个感人的故事。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的母爱深受感动了,仅管她是一只狼。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不惜一切代价。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当然,我们也要用最真挚的爱作为回报!

缙云县第二实验小学六(8)班 李佳忆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8

我一向认为狼是残酷的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对谁都冷酷无情,直到看完《狼王梦》。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将期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化尽心血培育它们,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公狼都不幸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它又把期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徘徊在洞口给狼孙们造成威胁的金雕周旋,最终与之同归于尽。

文中的母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到母狼紫岚把蓝魂儿咬死时,我都不敢想象它此时心中的那个滋味,落在猎人的手里,蓝魂儿必死无疑。它忍痛割爱,为了不让它亲爱的孩子被猎人嘲笑,被猎狗欺侮,坚持狼的尊严,它毅然的咬死了自我的孩子。尽管这种爱是这么的残酷。我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母狼紫岚肯定是伟大的,它为了孩子们,甚至放弃了自我的青春和幸福。看到这,我不由自主地赞叹,母爱真伟大。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明白平时妈妈对我的责骂和批评,其实都是在关心爱护我。我以后会变得更加懂事更加优秀,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 篇9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这句名言出于米尔。这句名言让我在生活中也体会到了确实如此。读完《狼王梦》后就越发越对这句话深深认可了。

在生活中,我们的父母都想让我们成为强者,当然,群狼的父母也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界的统治者。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它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它一生都想当狼王,可惜它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它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狼崽,但是在所有狼崽中就属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所以在母亲的溺爱中长大的它,没有任何生存能力,所以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它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它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临死之前庄严的一吼,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它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地对待每件事情,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取长补短,用知识武装自己。也让我深深感到了母亲对孩子们深沉的爱、无私的爱、伟大的爱,母亲为了我们不惜奉献一切。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这种母爱是会一直不变的!

[最新]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精选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最新]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精选,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1

这几天作业我写得头都要大了。今晚脑子里却装的是”红月亮”。在这宁静又晴朗的夜晚,这一轮红月应该会别有风味吧。

天色又暗了些下来,马路上汽车奔驰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虫子的叫声却是响亮的,虽然嘈杂,但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正巧,老师来喊我和另一个同学出去。

沿着荷塘,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站在小路上,可以看到月亮的变化。现在,月亮已露出一小半月牙儿,像一张在微笑的嘴,惹人喜爱。于是,便迫不及待地拉了同伴的手一起陶醉在美景中了。

昂着头,正好和月亮相对。它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红了脸、咧了嘴在对我们笑。夜空中的星星又多了起来,东一颗西一颗,真心好看。

月光悄悄地洒了下来,荷叶、河水、睡莲,都像是变成了红色,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晚风吹来,给荷叶和河水增添了几道波纹,高低起伏,像无数条小鱼在追逐、跳跃……

月亮姑娘笑得更开心了,她俯视着辽阔的大地,校园、公路、田野都变成了一堆真的玉雕,庄严而又美丽。身边杂草丛中,晚虫叫个不停,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伴着夜色、荷塘、月光和我们,更觉心情舒畅。荷塘和月亮互相映照,我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扬,觉得这儿的景色不比瘦西湖的差。月亮越升越高,已经爬上了头顶。我眯起双眼,看了看月亮上颜色较暗的东西,是山?是水?是天空?还是云雾?

坐在微风习习的荷塘边,随手拔了根狗尾巴草衔在嘴里,开始了无尽的幻想……

我飞到月亮身边,抚摸着月亮那羞涩的脸庞,滑滑的、暖暖的,像冬日里的小暖阳。它微笑着将脸贴着我的手掌,轻轻的、柔柔的,我就像捧着一颗夜明珠,在这片夜空中飞翔。我的心空了,空得只剩下这轮红月,他挂在了我的心上。

沿小路和同学回班,一路还惦记着那轮红月,心里是那么不舍。这样想,已到了自己班门口,和看班老师打了声招呼,轻轻回到座位上,愉快地写起了作业。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2

我走近写字台放着CD,听着悠悠的小提琴曲,琴声的柔美,乐曲的哀愁,使我禁不信翻开了《荷塘月色》走入了书中。“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朱自清——现代着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能够看出作者追求完美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齐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淡淡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爱热闹、爱群居——当然是想和人民一齐生活在一个完美的环境里,爱冷静、爱独处“白色恐怖”“白色恐怖”当然在这种“白色恐怖”中,想住在“世外桃园”。从名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境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述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体会着作者的无奈和彷徨。仿佛又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CD机的小提琴乐曲渐渐地接近尾声,音乐停了,我也翻到了文章的末尾。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能够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完美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中,更应当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此刻的生活。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回想着书中的伟大的民主战士——朱自清,慢慢地,我睡了,期望梦中再能与荷塘相见。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3

我不由的产生疑问,朱子清先生为什么要写下这篇《荷塘月色》?作者从去荷塘的途中走过曲径、树、看到月色。不免产生淡淡的哀愁。在凝望荷塘边景荷叶、荷花、荷香、荷波、月光 ,不免产生淡淡的喜悦 。

我们眼见的荷花:“袅娜”“羞涩”“点缀”微风迎面还“送来缕缕清香”“仿佛……渺茫的歌声……”;

我们眼见的荷叶:“与花……颤动”“肩并肩密密的挨着”“凝碧的波痕”;

我们眼见的荷塘:“薄薄的青雾”“浮”。

我们眼见的树林:“弯弯的杨柳”“稀疏的倩影”“漏着几段空歇”“树缝漏着一两点灯光” “月光是隔……荷塘上”。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的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

于是朱子清笔下的《荷塘月色》就成了谦谦君子,成了抒情散文中的异苑奇葩,成了

散文史上的牡丹风华。

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话:[益鸟]首徐回,兼传羽杯;棹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周敦颐《爱莲说》里说得好: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青莲而不妖。

我在这两位大作家在他们的笔下,细细品位,宛如一幅幅淡淡的丹青,幽幽挂在我们的眼中。令我们挂念、令我们思、令我们陶醉……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4

读散文,可以给人精神上的享受和艺术上的熏陶。但是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就像漫步在苏堤上,看着杨柳那长唱的辫子在水面上拂出一圈圈涟漪,燕子掠过树梢,送来春天的气息一样,给人以清新、淡雅的感觉,又像一朵水晶芙蓉,散发出清香。而他的《荷塘月色》,恰好就是这雅致的芙蓉。

清华大学的荷塘固然美,但能美过西湖吗?但为什么在朱自清笔下就变得这么美,好像人间仙境一般呢?其实,道理是一样的。陶渊明笔下的桃源真的有吗?那只是他心中的一个向往罢了。这荷塘并不那么完美,但朱自清加以想象,就把一个小荷塘变成了他心中的世外桃源。在这里,我也不得不佩服朱自清,他和常人就是不一样。有可能别人眼中的荷塘跟朱自清心中的荷塘一样,但是别人能写出如此好文章来吗?这就是因为朱自清字字句句都用得十分恰当,比如这一句:“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他把月光比作流水,就给人一种灵动的感觉,而用“泻”,不用“流”、“落”,则给人以两种感觉,一是如瀑布飞流而下,一种宏伟的气势。第二种是小溪流在石头上,或一股清泉飞漱而下的感觉。别人用字用词能如此巧妙吗?

我毕竟还是个小学生,见解不那么深刻,自然也会有一些疑问。第一个疑问是,朱自清说,微风吹过时,就吹出了一道波痕,使紧密的叶子分开了!微风的力量有这么大吗?我不太相信。还有个疑问是,朱自清又说,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这梵婀玲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但我猜它可能是一种乐器吧!但是,妈妈却告诉我,梵婀玲是一个地方,类似于秦淮河。后来,我才明白,梵婀玲是小提琴的音译。朱自清是戴眼镜的。他漫步荷塘时曾说:“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风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我怀疑朱自清那天没有戴眼镜,看东西十分不清晰,不过,写出的景色朦朦胧胧,若影若幻,像仙境一般。

朱自清成功地勾勒出了一幅诗情画意般的荷塘月色,它的魅力一直影响至今。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5

我读过朱自清写的《荷塘月色》,但我是白天去看美丽的荷花,成都三圣花乡“荷塘月色”的千亩荷花竞相开放。 我们还没有到荷塘边,就闻到荷花淡淡的清香。荷塘里有木板铺成的小路,共游人零距离的接触荷花。荷花有雪白的、浅黄的、淡粉的、玫瑰红的,一朵比一朵娇艳。我喜欢鲜艳的荷花,更喜欢它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荷叶肩并肩密密地挨在一起,有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子,有的像一顶顶大帽子,有的像亭亭玉女的裙子。一只只蜻蜓在荷花中飞舞。我想起杨万里的《小池》诗中的“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一阵微风吹过,偶尔可以看见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中午天气比较热,有人用荷叶来遮挡阳光。 莲藕一身都是宝,莲藕可以吃,荷叶、莲子可以入药。

《荷塘月色》读后感的延伸阅读——读后感的写作注意事项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6

我在中学时便学到过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有名的抒情散文《荷塘月色》。当时老师说这文章很美,而知识浅薄的自己却并不知道这文章美在哪里,只是老师说美那我便也觉得美了罢。现今回过头再读这篇文章,我是真的体会到了文章所带给我的娴静的美丽,而非人言我亦觉得的“美”。文章是从“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开始的,时值“四·一二”中国政治家背叛革命,面对这一现实朱自清先生悲愤。不满而又陷入对现实无法理解的苦闷与彷徨中。文章借对“荷塘月色”的细腻描写,含蓄的抒发了作者想超脱现实而又不能的复杂感情。把握了背景与作者的情思,再次读这篇文章,便更能体味文章的韵味,觉察文章的美。中学时的我大概也是并无许多的人生厚味而又不能体味在那个背景之下的朱自清先生的心情,故也体会不到荷塘月色的美之所在,看不到先生淡淡的愁思。那时的学也并未学透,古人有言:温故而知新。这大概是我现今的境遇。

把自己代入文中的“我”中,拥有感同深受的愁思,在夜里悄悄披衣出门,漫步在幽僻的煤屑小路上静静赏月色下的荷塘。四下无人,一个人在这苍茫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令自己烦心的一切就暂忘在这一时吧。白天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我”自管享用一时的清净,享用无边的荷香月色。这是“我”对于现实苦闷的逃避,彷徨的表现。人在陷入烦恼时都需要清静的独处,而现时的“我”正是处在这样的独处散心之中。

接下来的五段皆是对荷塘荷叶。流水。树影。月色的描述。倒数二。三段引用了诗词歌赋表现采莲时热闹的光景。《荷塘月色》这篇文章被后人称赞颂扬的也多是对于荷塘与月色的描写。故文章中的精华之处在四。五。六段对于荷塘月色的描述。田田的叶子出水很高似舞女的裙,叶间的白花如明珠如星星如出浴美人。微风带来的清香似渺茫的歌音,叶子与花在微风轻抚下的颤动宛然一道凝碧波痕。月光如流水,似轻纱笼着荷塘将一切幻化为一场梦。将一切比作梦中之景,透出朦胧美感,也表达了作者愿脱离苦闷现实的渴望。在一片热闹的蝉声与蛙声中,荷叶的娴静,月色的静美,动与静相结合丝毫不显单调。在荷叶与月色的描写中,作者不光给读者描绘了一幅优美的平面图画,还给读者以嗅觉听觉的感受,加深荷塘月色之中的美感,生动形象使读者如亲临其境。此外作者还运用多种修辞,用生动的形象比喻,更引人怀想,散发思绪。但在这番良辰美景之中,作者却又未能抛去心中忧思。他说,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七八段的引用诗词,是作者在此情此景之下的联想。这些歌赋丰富了文章,使得文章更有内容。江南时节采莲盛景令作者向往,那样的无拘无束,嬉戏游玩,却是作者自己不能也无福消受的了。作者深刻认识到自己不能脱离这现实,抬头从沉思中出来便已回到家门前。回到现实,最后一段既是作者从思绪中脱离而进入现实的描述。

整篇文章贯穿了作者淡淡的愁绪,即使优美的景致也不能令作者释怀。整文之中的美,美在荷塘中的荷叶与天降的月光,也美在那挥之不去缠绕在心中的愁绪。读文读文,先得其情再得其文。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7

最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从《荷塘月色》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8

我走近写字台放着CD,听着悠悠的小提琴曲,琴声的柔美,乐曲的哀愁,使我禁不信翻开了《荷塘月色》走入了书中。“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朱自清——现代着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淡淡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爱热闹、爱群居——当然是想和人民一起生活在一个美好的环境里,爱冷静、爱独处“白色恐怖”“白色恐怖”当然在这种“白色恐怖”中,想住在“世外桃园”。从名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体会着作者的无奈和彷徨。仿佛又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CD机的小提琴乐曲渐渐地接近尾声,音乐停了,我也翻到了文章的末尾。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回想着书中的伟大的民主战士——朱自清,慢慢地,我睡了,希望梦中再能与荷塘相见。

这篇《荷塘月色》读后感大量引用原文的语句,对原文发表了自己的一些感慨。不足之处是文章更像是课文插评,而不是读后感,语言方面自然流畅。首尾呼应不错。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9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荷塘月色》长期以来脍炙人口,是中国现代散文的一篇佳作。不仅如此,它的情感自然流露,艺术手法匠心独运,使它成为炉火纯清、浑然天成的艺术瑰宝。

文章一开头就将我载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几天心里頗不平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他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些许淡淡的悲哀。

从《荷塘月色》中,我感受到了作者那内心的不平静与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作者在先述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且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让我独自一人在夜深下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也都可以不想。朱自清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受用这里的无边的荷香月色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与花儿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描绘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描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郁郁葱葱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无精打采,这时的主人公似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作者什么也不是,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无奈与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回到了“起初的不平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夜色的美景可以让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地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和憎恨。作者在这样的厌恶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做斗争,令我万分敬佩。

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那清清的荷塘,悠悠的月色将永远停留在我的脑海中,围绕着我久久不散……

[最新]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精选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精选”,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林语堂先生为苏轼写的一二百年名扬中外的传记。此书详细的描写了苏东坡一生的经历与发生的事情。正如作者所说:“只是以此为乐而已。”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次子苏辙,字子曲。父亲苏洵,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三苏”,他们占据了唐宋八大家的三席之地呢!苏东坡一生都不安宁,先是任职史馆,又往,杭州,入狱,被贬,又往京都,再被贬,后又在北返的途中与世长辞。

苏东坡在任职时做过很多好事,每一件事都让我敬佩。他到凤翔任职时,因干旱向天祷雨、往京都竭力劝说皇帝组织王安石新法、在杭州同情因王安石变法入狱的人、讽刺朝廷、在徐州亲自指挥抗洪、给犯人治病、帮助太学生、修缮建筑、设公立医院、兴办水利、清除西湖的野草、建立苏堤、应对饥荒……正如文中写到:“他是具有现代精神的古人。”

而以上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林语堂先生。虽然使用英文书写,但大概就是这样,才会让外国人眼前一亮吧。整本书的语言非常优美,自然。精炼概括了苏东坡的一生。那作者得阅读了多少文献资料啊!可以说,这一本传记的每一个字,都凝聚了作者的心血。

当我读完整本书后,静下心来,不禁感叹万分。苏东坡身上那种正义感很使我为之佩服,不顾个人安危,一心想推翻王安石的变法,即使遭到了迫害,还是继续斗争。他完全可以安安稳稳的隐居了,可他没有,因为苏东坡就是苏东坡。

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 篇2

还记得郎平在参加《朗读者》节目时提到:"女排队员们或许会不断老去,但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女排精神却是亘古不变的。"听到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我想起了苏轼。

苏轼的精神也是亘古不变的。

在许多国人甚至世人的眼中,苏轼早已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历史人物,而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象征。人们永远不会遗忘那个高唱着"大江东去"的才子,那个"江海寄余生"的雅士以及那个"醉笑陪公三万场"的狂生。苏轼在诗词书画方面卓越的成就,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文人墨客都无法企及的。他是华夏文化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点。

苏轼爱笑。似乎读完整个《苏东坡传》,都不曾看到过苏轼痛哭流涕的场面。即使被贬,即使被捕,即使在某些时候有些惆怅、有些慌张,他从不曾落下一滴泪。被贬了,他"老夫聊发少年狂",欢笑游玩;被捕了,他笑吟吟地从家里出来接待使者;中秋佳节无法团圆,他也挥毫一笑:"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乐观是苏轼生命的主旋律,为他的人生奏响了一支高昂激越的壮歌。

苏轼豁达。正所谓"生活吻我以痛,我必报之以歌",苏轼一生历尽千辛万苦,忍受百般折磨,但他只是微微一笑,烦恼随即抛于脑后。他写诗自嘲:"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似乎这一切的荣华或是落魄与他毫不相关。面对舟客的发难,他毫不在意,甚至还劝慰客人不要在意时光的流逝。雨天,他"何妨吟啸且徐行";晴天,他"煮芹烧笋饷春耕".他不是隐士,却如同隐士般超脱出物质的拘束,漫游于精神的海洋。

苏轼有思想。在最凄苦的日子,他仍然在不断地思索着人生的意义,思索着自己的过去、现在、将来。于是,我们看到了一颗闪亮的星在神州大地上升起,我们看到了"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看到了"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看到了"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苏轼最大的成就,也莫过于此。

然而,这位爱笑、豁达、有思想的天才却因为各种打击早生了华发,在归京的途中因病逝世。

纵观苏轼的一生,他没有太白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也没有杜少陵忧国忧民的沉郁悲壮。他不曾遭遇战乱,不曾眼见山河破碎,却因政治上的排挤郁郁终身。文学家、史学家不曾封给他"诗仙""诗圣"的名号,他也不曾像王安石一样权倾朝野。功不成名不就,这是读书人最大的悲哀。

但是,这些在苏轼眼里,都是过眼云烟。他只是轻轻端起茶盏,"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 篇3

《苏东坡传》是著名学者林语堂先生的所作,该书以文献资料为基础讲诉了东坡颠沛流离又充满潇洒传奇的一生。

提起东坡,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大多带着亲切会心一笑,随口都能吟上一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或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东坡的作品之中无不流露出他至真至诚的本性,诙谐而有趣,文字间莫不真笃而诚恳,完全发乎内心。

唐朝诗人李白、杜甫的诗篇传颂至今,广为人知。李白潇洒自如,从心所欲,遨游天地之间,不为凡尘琐事羁绊;杜甫忧国忧民,心怀天下,沉浮官场争斗,终身郁郁寡欢。李杜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或太过不羁洒脱,或太过忧愁苦闷,只选其一,未免太过单一。而东坡恰好将这两者合二为一,他的一生既忧且乐,美痛兼具,此乃真正的快意人生。

苏轼学识渊博,多才多艺,在文学、书法、绘画等各方面皆有很高的造诣。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在词作上与同为豪放派的辛弃疾,并称“苏辛”;诗作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苏轼亦善书,为“宋四家”之一;工于画,尤擅墨竹,提倡“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的理念。

苏轼的才情虽名闻天下,但他一生卷在政治旋涡之中,仕途上历尽艰辛,乌台诗案屡遭贬谪,然而他始终光风霁月,淡然处之,真乃“一蓑烟雨任平生”。

岁月如流沙,弹指间,韶华易逝。东坡就如一颗璀璨耀眼的明珠,永远散发着光与热,吸引我们去探寻他深厚的文学宝藏。

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 篇4

在作家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是几千年来才一出的奇人,他曾这样评价文坛的巨子:“李白,一个文坛上的流星,在刹那之间壮观惊人的闪耀之后,而自行燃烧消灭,正与雪莱、拜伦相似。杜甫则酷似弥尔顿,既是虔敬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学富而文工,以古朴之笔墨,写丰厚之情思。苏东坡则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得尖酸刻薄。”

纵观苏东坡的一生,在才华毕露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却只有他独自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一生都在和大文豪、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至于王安石的变法究竟是对是错,我们暂且不管,但要和当朝的得宠人物、位高权重的宰相相逆而行,用一颗博大的心斗那种善于剪除异己,心胸狭窄的小人,在封建的宋朝,也许真的是需要一番勇气的。类比苏子由——苏东坡的同胞亲弟,在才华上,可能不及苏东坡的十分之一,更或是百分之一。但是他一生平平安安,妥妥当当,官职也扶摇直上,最终也能够安享晚年。

说到底,在于苏东坡面对邪恶,面对错误,有敢于提出、敢于批评的态度。也许富贵荣华、安宠荣辱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己的私欲,这是十分卑微的事情,他的人生,他的奋斗目标是定位在百姓身上的,他的双眼,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愉悦或是疾苦。只要他认为变法脱离了实际,与救百姓于水火发生了抵触,他就要反对到底,甚至于在他管辖的州府里,这些所谓的强国措施他概不搭理。

虽然苏东坡的人生道路上有许多的泥泞,可从他的诗篇,他的文章,以及他的生活见闻中能够发现,他的人生态度是乐观、是积极向上的。即使是双足深陷的时候,他依旧能唱着小调,邀上三五个知心的朋友,享受生活的美好。他为**提诗,他和和尚趣谈,他为百姓求雨,他四处游历。苏东坡的诗词良篇里,即能写出《赤壁赋》这样恢弘的文章,也能写出“天涯何处无芳草”这样富有深远意义的诗句。

拿作家林语堂作结时的话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苏东坡已去,其浩然之正气,必当永存。

最新苏东坡传读后感 篇5

虽则现在的电子书既方便携带又便宜、书本之多可谓任选不恼,我仍然固执地钟情于纸质书籍,就为手中的一缕墨香。当然,也是为了读到精妙之处可以在书本夹缝中写上当时的随想。看电子书则没有了这种趣味,如同隔靴搔痒,难以尽兴。

我是去年八月份买的林语堂的《苏东坡传》。真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我读得很慢,因为要查很多资料。不认识的字要查字典,不了解的典故或人物要问度娘,都不记得用多长时间才看完。今年7月初我和永泽去美国游学观光,这本书是带着的。可是永泽读不下去,我知道不怪他,这是一本需要喝着香茶,静心阅读的书。

回国以后的某一天早晨,永泽在背诵暑假作业中的古诗文。读到《记承天寺夜游》时,我顺势翻出《苏东坡传》中记载苏轼写下这篇散文名作的一段文字。苏轼夜不成寐,因见月色入户,欣然起行。至承天寺寻张怀民共赏如水月色,心境无比宁静欣悦。永泽专注地看,一页页地翻,突然他哈哈大笑!我知道,他已经喜欢上它啦!之后,我们母子轮流阅读。经常因为看到有趣的地方我们会相邀共赏。要么哈哈大笑,击掌叫好!要么摇头晃脑,感叹一番!

苏轼一生仕途坎坷,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艺术表现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世有巨大影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

在林语堂看来,这是一个富有创造力、守正不阿、放任不羁;又是一个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一个元气淋漓富有生机、多才多艺多姿多彩的人!

跟随《苏东坡传》,我们看到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心怀天下、品格高尚;天真淳朴、洒脱爽朗的可爱可敬的旷古奇才。也看到一个黎民百姓的好朋友;一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一个饮酒成癖的美食家;一只处于政坛风暴中的海燕;一个庸妄官僚的仇敌、保民抗暴的勇士!一个具有伟大人格魅力无边的至情至性之人。

苏轼确有奇才,文章写得实在漂亮。宋神宗用膳的时候举箸不下,臣仆们便知道在看苏东坡的文章。在任翰林学士知制诰期间,他拟了约八百道圣旨,每道无不铿锵有声,妥帖工巧,简练明确。圣旨的文字往往引经据典,富有例证譬喻。苏东坡信手拈来,轻松完成,毫不费力。苏东坡去世后,一洪姓人士接他的职位,此人对自己的文才自视甚高,他问当年伺候苏东坡的老仆,他比苏东坡如何?老仆回答:“苏东坡写得并不见得比大人美,不过他永远不用查书。” 看到此处不仅令人抚掌大笑。

苏轼一生为官,可谓“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他关心国事,勤政爱民。他为杭州、广州兴办水利,建立孤儿院与医院,创监狱医生制度,严禁杀婴。在王安石变法后所留下的恶果遗患中,他只手全力从事救济饥荒,不惜与掣肘刁难的官场抗争。他毕生都在为老百姓的安乐奔走,不顾个人安危。苏东坡敬重朋友范镇,说他“虽不学佛而达佛理”。苏东坡不也如此,践行善念而非空谈佛法。林语堂说“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 令人敬重钦佩!

苏轼性情疏阔、为人旷达,不谙俗务,待人接物远没有他的贤内助发妻王弗来得精明。每当苏轼与来访的客人谈话之时,王弗便在屏风后静听,并将自己的建议告知于苏轼。有一次王弗在客人走后,就跟丈夫说这是个投机取巧之人,你干嘛浪费口舌跟他讲那么多话。苏轼说,哦,是吗?竟浑然不觉。真是一派天真烂漫,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傻很天真!

苏轼为最爱的人、事物可以写下最美的诗篇。他和弟弟苏辙书信往来,与好友诗词相和,无不美妙绝伦。他可以赞美西湖:“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他怀念亡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他写诗词只为抒发自己的感情,自得其乐。而这些有感而发、自然流露出来的诗文竟为他留下千古美名。

苏轼仕途坎坷、跌宕沉浮。在错综复杂的北宋政局中,作为保守派重要代表人物的苏轼成为新党围攻的目标,遭遇人生的一大劫难——“乌台诗案”。他虽然保住了性命,却被降职,贬谪黄州(今湖北黄冈)。因为生性倔强,富有捷才,愤世嫉俗,又口直心快,尽管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但还是屡遭贬降,甚至遭到逮捕,忍辱苟活。他的政治抱负在一次次贬降中受到打击。因此在远离政治中心的时候,他在黄州、惠州、儋州等地过上了真正的农人的生活,并乐在其中,“十年归梦寄西风,此去真为田舍翁”。他寄情山水,邀月对饮,竹风诗韵,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他认为“江水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有意思的是,在他最失意的时候竟写出水准最高的好文章。在这期间,他贡献给天下人四篇绝世妙文:一首词《念奴娇·赤壁怀古》,两篇月夜泛舟的前、后《赤壁赋》,一篇我们上文提到的《记承天寺夜游》。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首《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是苏轼被贬黄州后的第三个春天所写的词作。他在黄州开荒种地,把这块五十亩贫地取名为“东坡”,并自称“东坡居士”。建“雪堂”,常在雪堂宴请宾客。与之并称“苏黄米蔡”的大书法家米芾就是在雪堂认识的苏东坡。 此时的苏东坡无比惬意。他脱去长袍,摘下方巾,穿上短褂,跟普通农民没有两样。可以为孩子们打的井出了水、自家地里冒出针尖般小的绿苗而欢欣雀跃!孩童般率性本真,可爱极了。

他夜游赤壁,忽生怀古之感。他是如此喜爱月夜。常常与友人月夜漫步,人影在地,明月在天。或泛舟江上,饮酒赏月,小舟从流飘荡,任意东西。闻箫动情,望月伤怀。这段时间他已然没有了年轻时的年少气盛,更多的是旷达超逸。每读至此,着实令人心生羡慕!

被爱妾王朝云嘲笑“一肚子不合时宜”的苏大学士还是个美食大家。他为后世贡献了一道著名美食:东坡肉。这是他在黄州的另一个研究成果。苏东坡喜爱饮酒,作画之前必需饮酒。不仅如此,他还酿酒。写总结,记录酿酒过程,《东坡酒经》便是学术论文。 苏东坡还研究茶道。他认为好茶还须好水配,“活水还须活火烹”。他对烹茶的水温还有研究:“蟹眼已过鱼眼生,飕飕欲作松风鸣”。实在是个很有趣、对生活无比热爱之人啊!

苏东坡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兼有博学高才,为人处事不拘泥俗套,他针砭时弊,亢言直论,不顾后果;他感受敏锐,随时随地歌唱美好。他嘲笑程颐迂腐不近人情;他结识一生至交高僧佛印,与其参禅论道,嬉笑怒骂,优哉游哉。苏东坡的一生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苏东坡,“有李白旷逸超凡的气概,有杜甫执著坚守的忠义,还有白居易穷达融通的从容,陶渊明采菊东篱的悠然情怀。”

说不完的苏东坡,品不完的《苏东坡传》。

永泽还没看完这本书,我没催他。与其追求形式上的看完,囫囵吞枣,我更愿意他了解苏东坡,喜爱苏东坡,感受他伟大的人格魅力和艺术天才,品味他留给后世美妙绝伦的诗文字画。学习他的冲天朝气,潇洒神韵和洒脱不俗的胸襟。

苏东坡形容自己:“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 因此他过得很快乐,很自在。他光风霁月,如清风一阵,呼啸而来,拂尘而去。

[最新]最新毛流浪记读后感精选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我们为防忘记对作品的感悟,可以通过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不过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能做到有感染力呢?我们整理了最新毛流浪记读后感,并分享给您,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毛流浪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最新毛流浪记读后感【篇2】

最近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三毛是一个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大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就会整天都饿着肚子。不仅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负,身上到处是伤痕,睡觉时,把板砖当枕头,把报纸当棉被。

我时常被三毛的故事感动着,有一件事让我的印象特别的深刻。有一次,一个小弟弟不小心从岸上掉下去了,站在一边的三毛看见了就赶紧纵身扎到水里去救人,自己浑身上下湿了个透。读到这里,我深深的被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精神感动了。

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流浪孩子的故事,它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我要向三毛学习,像他一样在挫折中成长。同时,我会更加珍惜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属于我的美好生活,在别的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也会像三毛一样尽心尽力地帮助他们,和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最新毛流浪记读后感【篇3】

当你同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的时候,你可曾想到在旧社会里的流浪儿是生活的?

在这个旧社会的缩影中,使人最心酸、最难过的是三毛。他从小失去了父母,谁也说不清他的父母在哪里?我想肯定是被旧社会逼死的,要不三毛怎么会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呢?到了冬天,连富人家的狗都穿上了棉衣,而三毛只穿着一条用破麻袋缝起来的单裤,时常被寒风吹得缩在路边。是三毛傻吗?相反,他是一个非常可爱机灵的孩子,是那万恶的旧社会把他弄成这个样子的。看到这里,我真恨不得把旧社会打个稀巴烂!让三毛跳到我们这个光明的世界上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学习、玩耍……。其实三毛也是这样想的,甚至做梦都梦见自己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但是三毛这个愿望没有实现,如果在今天的社会,这个愿望一定能实现,而且比这更好。

看了这本画册,我恨旧社会,恨那些欺压人民的人,我同情三毛,也喜欢三毛。画里的三毛虽是一个人,但他是千万个流浪儿的代表。我想如果不是解放,我可能也在 他们当中。我恨旧社会,我爱新社会,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要把我们的世界建设得更加光明,更加美好。

最新毛流浪记读后感【篇4】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张乐平写的《三毛流浪记》。主人公三毛头上有三根枯黄的头发和一个瘦小的身体,仿佛一阵风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戚或家。街道和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在砖头上;枕头是瓷砖;身上覆盖着夕阳。为了谋生,他卖报纸,拉黄包车,擦皮鞋,卖艺术……但他吃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看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两行珍珠像断线一样掉了下来。心想:三毛生活在一个邪恶的旧社会。没有人爱他。他看起来又黄又瘦。他在冬天得不到任何温暖,甚至没有住处。贫穷的生活迫使他在很小的.时候到处流浪,承担着他不应该承担的工作,遭受着痛苦的生活。他是多么可怜的孩子啊!然而,虽然三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善良、勇敢、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全,他救出了落水男孩;他饿了,把食物给了饥饿的兄弟姐妹;他曾经帮助拉货的老人推车……我钦佩他的精神。

勇敢地克服困难,争取像三毛这样的优异成绩!

[最新]罪与罚读后感精选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最新]罪与罚读后感精选》,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罪与罚读后感(篇1)

罪与罚

已经习惯了每天了解一点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信息,这本书读了一个多月不能说不细致不能说没有感情,突然告诉我读完了“请点评此书”一下子还有点不适应。现在我得返回去读前言和序了。当时连人名都没搞清,读起序来获取的信息极度有限,就一目十行了

我跟很多人从一开始就对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抱有同理心不一样,他们或许认为罗季昂是可怜的,甚至有人认同他的“凡人与非凡人”理论,对罗季昂的遭遇表示惋惜。我不,我对这个人物没有好感,自始至终都没有。我认为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杀了人不悔改一味逃避振振有词,捉弄警察欲擒故纵,他直到最后还认为高利贷老太太该杀,从来没表示过对死者抱歉。恶毒的人就该杀吗?罗季昂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吗?本书叫《罪与罚》但罚所表现出来的力度和篇幅不足20%,是托翁主导了这个结果,是作者在给人犯开脱。

所谓“罚”来自三方面,一来自法律规则,二来自道德审判,三来自良心谴责跟拷问。应该是最严厉的第三条在本书表现力度却最弱。拉斯科尔尼科夫在乎周围人的审判么?不在乎!法律规则能达到惩处他的效果么?达不到!他甚至追求流放受苦。一天不悔罪一天是毒瘤,祈祷他别冒出什么新奇的理论吧。他自诩拿破仑,其实永远成不了豪杰。原因就是格局太小,拿破仑或许为众生,拉斯科尔尼科夫托词为其母妹,本质为自己,这就是差距。

是在V电影线下活动时,听一个拍了短片《揍他一顿》的导演介绍他的创作动机时,他说是受了本书启发,这部短片讲述了一个高中生失手杀人后内心崩溃的故事。主人公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受到社会的惩罚但始终接受着来自心灵的煎熬。另外柴静《看见》也提到过本书,她写过这么一段话,最终促使我决定看一看这到底是本怎样的书:

“二〇一〇年,在云南大理旅行,当地朋友约着一起吃饭,当中有一对父子,儿子是一个十五六岁的黑瘦男孩。从小失母辍学,看了很多书,跟大人交谈很敏锐,也很尖刻,往往当众嘲弄,一点情面不留。他坐我边上,说常常折磨小动物,看着它们的眼睛,说垂死的眼睛里才有真实。

有时候

他带着挑衅,想看到人们会怎么反应。

我问他,为什么想杀人?他靠回椅背,说讨厌周围虚伪的世界,只能在暴力中感到真实。

我说:你说的这种真实感要靠量的不断累加才能满足吧。

他看着我,意思是你往下说。

我说你可以去看一本书叫《罪与罚》,讲一个人认为只要上帝不存在,杀人就是可以的,是意志的体现。这本书就讲了他真的杀了人之后全部的心理过程,最后发现杀人满足不了人,什么是真实?真实是很丰富的,需要有强大的能力才能看到,光从恶中看到真实是很单一的,人能从洁白里拷打出罪恶,也能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

他问我:什么是洁白?

我被这问题逼住,无法不答,想了一下,说:将来有一天你爱上一个人,她也爱上你,从她看你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就是真正的洁白。

一桌子人都是旅客,深夜里雨下起来,没有告别就匆匆散了,我挡着头回客栈的路上,背后青石地上有个人踢踢踏踏跑来,是这个孩子,过来抱了我一下,什么也没说,倒退了几步,就头也不回地在微雨打湿的光里返身跑走了。”

20xx年8月13日星期日刚接了外卖两条酱焖鲫鱼,又熟又烂好吃极,不写了吃鱼!(完)

罪与罚读后感(篇2)

《罪与罚》是陀斯妥耶夫斯基最伟大的代表作之一,一部揭示人物内心道德冲突、善恶交替的心理小说,是作家完全走向独创性的一个成熟的标志。作品发表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作者赢得了世界性的赞誉,被誉为“俄罗斯式的新长篇小说”……陀氏的代表作!我读过两遍了,非常震撼!书中的内涵非常丰富的社会哲理小说,比托尔斯泰还深邃,而且这部罪与罚比陀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好很多,尽管后者名气更响,我却始终读不进去。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淫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书中的故事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因正义(原来是因为贫穷)而杀了位为富不仁的老太,因作案后主角却不取赃物,致令警方无法以正常程序去掌握犯罪证据。只是探员以特别敏锐的直觉,而认定主角为犯案者。只苦无证据。书中有很大篇幅描述二人间的智斗攻防。主角由在大学期间的论文,已怀疑人间法律的限制性:偷钩者诛,窃国者侯。为什么单独的杀一个人就是犯法,像拿破仑这些人,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屠杀,反而不受法律制裁,反而更成为英雄?这里涉及法律的绝对性原则的探讨:是否动机是贪财而杀人是违法,但若为了更高的理想去杀人就不此限?又而战争为例,不应杀害生命这个标准,为何不及施于敌方?敌方军队也是人,也是生命呀?是否为了保存我方生命,而合理化去杀害对方的生命。如是,不应杀害生命这个标准便无绝对性。法律如只是相对性的,能否被认定为公义的、合理的?其相对性标准又应如何定夺?就像主角杀老太一例,起先是因为贪念而动杀机,也夹杂着厌恶其为富不仁的正义感成份。及后不动用赃物,这在现今法律上可被认为是犯案动机的性质改变了。而他个人坚持此信念,只是因为正义而杀人不应被法律制裁,此信念支持他一直与干探周旋。但问题是,在劫杀老太的同时,她那外甥不适时地在案发时出现(经主角长时期观察,他所选择的犯案时间,此女不应在场的,事实上也是因为偶然的事故,此女在意外地折返现场)而无可避免地被一并杀害。而此外甥是特别善良及羞怯,也常被富老太所欺。对于外甥的枉死,主角是难以释怀的。

拉思科尼科夫,他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一代人的叛逆。他不满于命运,不满于现实,不满于社会。所以他选择反抗,但他又不知道该如何反抗,以何种形式,向谁反抗。于是他找到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认为她是万恶之源,当他举起斧头的那一刹那,他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他应该认为那一刻世人都在等他的解救吧。

我觉得,拉思科尼科夫并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产物,甚至在当代,大批的大学生也有同拉思科尼科夫那样的压抑。寒窗苦读多年,终于来到梦寐以求的象牙塔,以为可以潇洒,以为拥有了浪漫,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想象根本不存在。在冷漠的倾扎中,日子慢慢地消去。于是引起一大批人的恐慌,大家都在努力弥补,于是喝酒、谈恋爱,一大堆好像大学生专利的事情被提到日程上来。日子还是无法返回的死去,像梦想和灵魂,一起无影无终。

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沉沦,直到有一天,人们告诉他,你毕业了。然后,挥一挥手与那段灿烂的糜烂日子告别,而和更多的失业的人群喝着啤酒唱着生活的压力,再慢慢老去,像叶子一样黄黄的,枯枯的在风中飘零。

罪与罚读后感(篇3)

《罪与罚》是由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于1866年写的,小说以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拉斯科利尼科夫内心的“罪罚观念”为中心,体现了沙俄当时社会动荡、秩序的混乱。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空空的,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诚然,认识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形容的。

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罪与罚读后感(篇4)

《罪与罚》一个身体健全,没有疾病的青年女子,不加休息的劳作一整天也不过能挣到15戈比,这连她自己都养活不了,更不用谈如何照顾她染肺病的母亲和年幼弟弟妹妹了。通读全书,看到满目的辛酸和无奈。书中有一句话大意为,你可以清贫,但不可以赤贫。

面对清贫的人,人们最多是拿棍棒驱赶,打他骂他;但面对赤贫的人,人们就好像用笤帚扫垃圾一样,将他们从社会上抹去。小说里有很多命运悲惨的穷人。女主角的父亲,也曾意气风发过,当过官,也不喝酒。但是政府裁员把他裁掉了,也没有工作。最后慢慢的变成了酒的奴隶。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有多么差劲,有多么对不起女儿和妻子。

面对妻子的辱骂和指责从不反抗,下跪亲吻女儿的脚趾来表达自己的歉疚。但,又有什么用?清醒着他只有满心的无奈和亏欠,但自己却无能为力,女儿为持家领取黄色执照,妻子终日劳作不得休息,其他子女衣不蔽体。他只能通过酒精来麻醉自己,虽然他知道这不过是饮鸩止渴,但无能为力,最后自己选择死在了马车之下。

男主的妹妹,知道自己的哥哥在外面一贫如洗,却帮不上什么忙,只好牺牲自己,嫁给一个有钱的中年人,只有这样才能给哥哥提供一些帮助。为了不让自己哥哥伤心,也只能对他讲是自己的选择,相信他会对她好,尊重她爱护她。男主,一贫如洗的大学生,居所就像一个衣柜一样,但这样还付不起房租。

交不起学费被大学退学,身无分文只能去借高利贷,将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抵押了,借高利贷来让自己存活下去。最后走上杀人抢劫的道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在他们的位置,遇到和他们一样的事情,又能有什么不同呢?名门之后,大学生,知识分子,在面临生存问题时,流露出一样的贪婪,丑陋。但却是一个妓女,焕发出了人性的无限光芒。

她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宽恕了别人所有的过错。尽管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女子,却在另一个环境中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男主杀了人之后对自己进行了无尽的拷问,试图给自己脱罪却又不断的失败,就像青山刚昌所说的,无论以什么理由去剥夺别人的性命,都是不可原谅的。

在这时,其他人都痛恨唾弃这个杀人犯,只有这个女子看出了他的挣扎和痛苦。她甚至愿意陪着男主去服苦役,无论多长时间。

无疑是一本很压抑,很黑暗的书。是超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外的情感。这样的苦难是我也没有自信能撑住的,所以我不敢去指责,只能暗自庆幸自己生在当下,不是在那个黑暗的年代。

罪与罚读后感(篇5)

一段罪孽与惩罚的故事,一段重生与救赎的佳话。

拉斯柯尔尼科夫,似游离在两个人之间一样,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同时,他也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好像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对于这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来说,他正在忍受冰火两重天的折磨。

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但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想变为“不平凡”的人。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高利贷者,心狠手辣,于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一天晚上杀害了他,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漫上了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内心的煎熬,使他紧张得昏厥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缠住他的血液,缠住他的心灵。这就是罪。

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要么证明杀人是一种对抗不公平社会的合理行动,要么承认罪恶,接受惩罚,痛苦的他,无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不承认,等待着的他的便是更深的煎熬,承认呢,承认的话会怎么样,承认之后还要服刑,但是,他去选择了后者,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坦白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向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众人认罪,拉斯柯里尼科夫的灵魂终于摆脱煎熬,从而走向了解脱和救赎。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这就是罚。

《罪与罚》,一部让人审视自己心灵的良药,从中,你的心灵将会和拉斯柯尔尼科夫一样,获得新生。

罪与罚读后感(篇6)

两千一百年前,凯撒的军团攻占高卢,把莱茵河划作罗马共和国的新边界,这里便繁荣昌盛起来。河西,是由拉丁语文学和战功构成的文明世界,城镇随着引水渠和大理石殿堂拔地而起。河东,浩瀚的森林遮掩住人类行踪,村庄散落大地,文字尚未成形。条顿堡之战后,文明的曙光似乎再也无法照进那幽暗密林。

从今日回首,最有趣的事情之一,莫过于那些苦求文明而不得的人们如何面对这一切。神圣罗马帝国先拨头筹,然后是沙皇俄国——正是罗马的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在竭尽全力追寻那些远去的幽灵。这个漫长而无望的旅程,带来了悖反的后果。毕竟,活生生的人只能接近而不能触及亡者。于是,我们得到了两个拓印下来的,幽灵的背影——一个不妨称之为:《德意志的精神》,另一个也是如雷贯耳:《俄罗斯的灵魂》。

与其去赞美这两个民族坚韧不拔的性情、深入骨髓的性格,倒不如说,那些追逐幽灵的旅途所带来的痛苦、绝望不可避免地烙下了两道伤痕:一方面,是“绝对”,它有时候名叫上帝,有时候改名意志,或者被称作“绝对精神”。这是那绝对不可追索之过去的黑暗投影。另一方面,是“无法回避的苦难”。如果说日耳曼民族和斯拉夫民族其实都曾经如其所是的那般自在生活着,那么,以英法为首的文明世界就无异于罗马,逐渐使得那些苦难变得无法回避、难以忍耐。

在欧洲现代化、工业化的浪潮之下,德国和俄国缓步前进着。前进得越慢,那对不可触及的古老过去之顾念与踏入人民幸福的现代生活之希望,便撕开了一道口子。德国,更靠近西边一些,在费希特、黑格尔的呼喊中,总算通过普鲁士的统一获得了一个弥合裂纹的机会。俄国,太遥远、太寒冷、太迟缓,在“去美国”的精神分裂的无望之中,只能退回沙皇俄国最初的起始里去寻求慰藉。这就是《罪与罚》的主旨。

如果说人类确实有着原罪的话,那么这个原罪必定在于——发明了上帝。正是通过发明上帝,人把自己交托给绝对,而放弃了自身行动的可能。上帝的发明,实质上是对作为客观实在的社会的误认。社会并不是一个人,但又在每个人内外发挥作用,其力量远远大于任何一个单个的个人。社会形成了它的规范,从内心的良知和外在的惩罚两个方面制约着人的行动。在以色列人之前,形形色色的“家神”、“泛灵”们,大都是自然力量的显化。以色列人流离失所,灵机一动,把社会力量移置进来替换掉纯粹的自然力量,从而生出了“上帝”。这一绝望之中的自我安慰,随着绝望加深而愈发绝对化——这正是那绝对不可追索之过去的黑暗投影第一次现世。托身于神,使得以色列人失去了重塑自身的能力,故而千百年来无法复国,直到近代以来新思想汹涌澎湃,方才突破重围。在德国、在俄国身上,我们又看到了它如何重演。

于是,以色列人获得了神的约法,时而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的社会规范化为神的绝对命令。然而,被误认为神的社会本身并不具有绝对的本质。社会是历史的产物,神也是历史的产物;如我们所知,凡是历史的,都是会为历史所淹没的——这才有了人遭遇上帝消失的困难,也就是绝对命令消失的困难。这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把原本正常的社会转型期问题视为宗教问题的根源。实际上,拉斯柯尔尼科夫并不受害于无政府主义,而是俄国宗教传统的替罪羊。问题首先在于,为什么要有人去做神?其实根本就不需要有人去做神,因为神——实际上是被误认的社会——始终存在。社会规范可以在人的行为协调中部分自发地形成,也可以在人的理性安排中相互协商而形成,这些原本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可以选择的堂皇正道。可是,由于身在俄罗斯的宗教氛围之中,他首先想到的,是以个人为神,而完全不知可以消除神的遮蔽,回归道德与世界的本真。当然,创造新世界、进入现代生活的大门,也就一道随之封闭了。

尽管我们都知道苏维埃俄国所犯下的各种错误,然而,就这一点来看,却是一桩功劳。

俄罗斯的灵魂对他的身体有害无益。

罪与罚读后感(篇7)

当高山的崎岖变成了坦途,当古老的文明随着炽热的岩浆和无数沸腾的生命一起跌入黑暗的深渊,当辉煌的王朝在一片复辟之声中再次走向战争的漩涡中,沕穆的历史经书是始作俑者的迂阔之论,还是历史的倥侗,是上古的情思还是梦幻泡影,却早已成为不辨的真理。

贫穷,并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但它却足以促使一个人去杀人。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当赌注,杀人的真正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赤贫。世界上有两种路,一种是光明大道,另一种是羊肠小道。无论你的选择是哪一种,都会有桎梏的监牢,涅槃的神话。而当你孑身长途的时候,又有很多事情都不是你能决定的,比如说你的旅伴,你的栖息地。但是基于不同的角度来说,这一切的不能决定又带有先天的脆弱性,让你悚然汗下,得以修葺心底的蓊郁之地。

事实是多么变幻莫测,老天所做的一切安排仿佛是在导演一部光怪陆离的传奇电影,而我们正在竭力寻找自己心中满意的角色,而在这时我们恰恰扮演了另一个在别人眼里再平常不过而又如此鲜明的角色。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是一个样,那一切的罪恶,搏杀就变得如此荒唐,殊不知,唯有一切的不平和仇恨才会是麻木不仁的灵魂获得拥有另一个角色的权利,获得的角色越多,人生也就变得更加与众不同,而重要的是,无论扮演什么角色都要全心全意,活出自己。

罪与罚读后感(篇8)

陀氏的语言不是华美的,因为很多个人的追问探寻、反思,都是从内部生发出来的,不仅是针对事件,更是针对个人,是褪去包装的,所以语言也无需矫饰。语言也让作品很有戏剧的在场感,仿佛可以看到一个舞台,主人公颓唐地自言自语,游荡。陀氏的语言不仅不华丽,而且也是不美的,不是读来能够让人赏心悦目,眼前浮现美好景象,或是唤起美好回忆的文字。极尽平易,是私人呓语。但话语中又潜藏着一个奥秘,他们的日常谈话总是能够谈到社会治理和人生人世的灵魂问题,是他们的世界观重要基础。从主题来说,本书是讨论犯罪、品德的,也有一种斗争,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斗争。

有些不明白纳博科夫为何会不喜欢陀氏,明明两个人对意识的关注与描写都是占有很大比例的。或许是陀氏是意识的分析,意识的整理,而纳博科夫只管呈现意识的内容,意识所闪现过的景与人,却是不对它进行理性加工。

陀氏创造一个人物,不是去描绘人物的外在,而是从人物的新型、性格开始的。这原是最难抓住的,因为陀氏给予人物的不是古板的,机械不变的,而是个性鲜明,有自己所追求与重视,又有所漠视的人。

陀氏撕碎每个人的伪装,让他们暴露出自己,在人前狼狈不堪,有良知的人会心碎地认识到罪恶和不道德。

斯维德里加依洛夫先是认为,人大抵甚至极喜欢被玩弄的,后来又说“如果不在这方面寻欢作乐,我也许会拿手枪自杀”,最后他真的自杀了。

真正的丑角是卢仁,他说经济思想不是叫你去杀人,他的目的是讨一个饱尝人生痛苦的穷姑娘,因为这要比讨一个过惯优裕生活的姑娘更有益。

波尔菲里,现实和人的知性是最重要的,有时能使最周密的计划告吹,也就是他其实还是承认人性的。

拉祖米兴是个实干派,他认为我们根深蒂固地过分缺乏求实精神,光靠逻辑是不能超越知性的。他是注重现实的。

“一种不可抗拒的和无法解释的愿望迫使他继续往前走。”不管是在街上闲逛还是犯罪,罗佳都有形容自己受到不可抗拒的想法的指引。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作恶的念头,但仅限于念头,而不会去做。有些人作恶就认为自己是受感召的。

犯罪行为往往会引起一种疾病;为美好的未来而破坏现状,甚至有必要踏过尸体和血泊;“人的出生规则,这些等级和分类的规则,必须根据自然法则真实而准确地加以确定。当然这个法则现在还不知道。”对这种未知的法则的肯定,同样是一种超越性的感召。“那么您是个什么人?”相同的问题罗佳问过至少两个人,他自己也在探寻这个问题。

罪与罚读后感(篇9)

和读托尔斯泰的那些作品一样,读《罪与罚》的目的是能够让我感受生活以及增长眼界。但这件作品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收获,其中感受最深的就是人做事时的代价和价值。

拉斯科利尼科夫是一位因贫穷而辍学的法律系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他曾发表过一篇令人称颂的文章,大体内容是有很多伟人,至少是令后人称颂的人都是在杀戮了很多人,例如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才掌握了权力并且在此基础上推动了国家乃至世界的进步。正是在他内心深处有这样那个一个看法,所以他认为毁掉一些像人渣这一类的人以让自己能够获得机会升值从而为以后做出价值提供基础是正确的,于是他策划了一件谋杀案。本文主要描写了谋杀成功后他的生活境遇,描写了他为这起谋杀案而付出的精神上的痛苦。不过虽然不知道主人公以后的命运如何,但就结局而言,正面人物的结局是令人满意的,而这一原因就是爱的力量。

就像《圣女贞德》一样,我觉得这部作品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描写了一种大爱,一种对人类、对世界的爱,是一种人类的终极关怀——关心怎样推动人类的进步,而不仅仅顾及那些卑微的生命,至少是那些不应该活着的人。凯撒、拿破仑为了权利杀戮了很多人,也被当时很多人痛恨和辱骂,但后人却大家称赞他们,因为他们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而那些很小的“错误”被他们的光辉给掩埋的一点都看不见了。而男主人公正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才策划了这场谋杀案。但同时要看到,拉斯科利尼科夫因此受了很大精神上的折磨。所以,不管别人的生命怎样卑微,我们一定要尊敬别人,尊敬别人生存的权利。看《复活》,我对监狱生活有很多了解,看了《罪与罚》,我了解了犯罪人的心理。

从卢任的结果,我知道了不要在别人背后说别人坏话,不然最后损坏的只会是自己的形象。从斯知道科犯罪行为我知道了隔墙有耳,凡事要谨慎。这部作品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看来作者还是赞扬美的,这也让人感到高兴,不是吗?

罪与罚读后感(篇10)

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杀放高额贷款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觉读不下去,但是慢慢地就会发现,里面充满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住在贫民区一家公寓的五层楼斗室里的一个穷大学生,他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靠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

他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

房东太太不仅停止供给他伙食,而且催租甚紧。

他经历了一场痛苦而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要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

“我正要下决心做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啊,但却害怕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这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原话。

他知道从那幢房子的大门出来要整整七百三十步,在出神的时候曾经数过。

他又一次去了那幢大房子把他父亲的一块扁平的旧银表典当给了放高额贷款者,他仔细的观察了高额贷款者的习惯,和房间的摆设,他在为那件事做准备,为那件还没决定的事做准备。

他既不能用言词、也不能用感叹来表达自己的激动与不安,在他感到压抑和不安的极端厌恶的时侯他遇见了小公务员马尔美拉陀夫。

马尔美拉陀夫因失业而陷入绝境,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卖身女。

拉斯柯尔尼科夫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终于下定决心打算用“实验”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很“不平凡的人”。

就在第二天,他得知放高额贷款老太婆的妹妹晚上6点到7点不在家,他知道机会来了,当天他就假借典当之名又来到高额贷款老太婆的屋子,用斧头砍死了她,又把她所有的钱财拿走,就在这时老太婆的妹妹外出回来,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慌乱中又杀死了她,他逃出后把东西都放在了一块石头底下。

浑浑噩噩的回到了住处。

次日清晨,拉斯科尔尼科夫收到警察局的传票,惊恐万分,后来得知是为追交欠款时才松了口气。

他在离开时无意中听到警官谈论昨晚凶杀案,紧张得昏厥过去,引起一警官注意。

他清醒后回到家里就卧床不起,几天不省人事,后来病情有所好转,但内心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

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尽管没露痕迹,但是却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他感到自己原先的一切美好的感情都随之泯灭了,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

他意识到自己的“实验”失败了。

他怀着痛苦的心情来到索尼娅处,受到索尼娅宗教思想的感召,向她说出了犯罪的真相与动机。

在索尼娅的劝说下,他向警方投案自首。

拉斯柯尔尼科夫被判处8年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

不久,索尼娅也来到了那里。

一天清晨,两人在河边相遇。

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

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

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

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

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

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

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

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

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

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

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

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

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

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

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最新《目送》读后感精选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您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一定感受到希望传达的精神。关于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都有哪些?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呈上最新《目送》读后感。

最新《目送》读后感 篇1

对生命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题记

带着释怀与生命的和解,龙应台笔触之下的《目送》以温柔纤细描写出亲人之间的亲密互动。当我亲临这篇文字海洋之中时,带给我的是当下的感动,亦或是渐行渐远的必经路程!

对于曾被余秋雨大师评价为一名真正的文化批判者和优秀文化建设者的龙应台来说,在她的笔尖之下,无不散落着深情动人,亦或是不可言喻的对待生命中刻骨铭心的爱与虔诚。龙应台一反批判犀利的笔调来描写诸多生活中的浓情细节。反映出其细腻的情感。读来亦有温馨有味,情意盎然之感。

我们的人生中会有诸多的目送。即亦若大到生死离别,骨肉分离,小到暂时一别,家门远行。正如《目送》中所现:“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在这本书中作者在上有长辈下有子女的亲情关系交织中经历了诸多的目送。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亦若我作为学生每天早晨父亲用自行车载着我去上学,当我向他说:“爸爸,我去上学了。不用想,迎着我背影的那便是两鬓早已花白的父亲灼热而又燃情的目光。”亦若是目送。又若是我参加夏令营时,母亲面对车子启动之时,迎着我背影的,也便是母亲担忧的神情。亦若是目送!

在作者笔下不着痕迹的就写出了大视野大境界。在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着力的去描绘深情厚重的无私之情,只是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融入其中,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平实无华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黯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我的思绪还是会不绝如缕的,随同文字勾勒的情感所起伏。散散的文字,全然不是作者凶猛的杂文,文字所及。依然能抵达文化深处的基固,即便是些生活里的点滴和琐碎,你依然可以从另外的世界里清晰的对比出我们自己生活中的温情。在温情的文字里依然能真实地传递批判的力量。

最新《目送》读后感 篇2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难以言尽的时候。——题记

面对路途的疲惫,心神的劳累,坚强的她逐渐领悟到许一个人走的路。龙应台,著名作家,也是一名普通的'母亲。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也写下一部部人生的经典。

《目送》便是其中的一道心灵鸡汤。华安从上学开始,龙应台便目送他的离开,望着孩子的逐渐长大,心中的欣喜也夹杂了丝丝的忧伤,那幽幽的悲来自孩子的叛逆。当华安将母亲递来的伞弃之不理,当淡淡且带有嫌弃的说“小孩”时,此时的她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小路尽头的“不必追”的深深的落迫,了解到目送背影的离开也真的变成了对时间的无言,对时间的目送。飘渺间,似乎看到了我的母亲,她那早已为我白了的发,皱了的纹。他虽没有渊博的才华的深明的见地,却有同龙应台一样的母亲的心。终究,就会明白朱自清笔下的父亲的苦。

如今的我即将走向成年,迈向社会,也许有一天父母会离开我,虽然我改变不了现实,但我能够做的,就是不留下遗憾。清晨的一句问候,劳累时的一杯茶,也许真的很小,但在父母的眼里,那就是全部。父母陪我们走过了无知的童年,叛逆的青春。但是你了解你的父母吗?所谓了解,就是知道对方心灵最深处的地方的痛处,痛在哪里。这样之后,你还能说了解他们吗?儿行千里母担忧。所谓父母的痛不过就是在孩子长大,欣喜之余留下的孤寂。他们是在用一生去等待目送之后的回望。真正能够抚平亲人心中的痛,不是进行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是与他们陪伴的每分每秒。父母的心,真的很容易满足。若每个人都能够参悟到这一点,也便不会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治理名言。

时间无情,带走了青春,偷走了快乐,却永远带不走你对父母的真心。珍惜与父母陪伴的一分一秒,勿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最新《目送》读后感 篇3

而在文中作为女儿的她,回眸起昔日的岁月中,与父亲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的炉门前,深深地凝望,希望记住这最后一次的目送。当时读到这特别有感触,想到以后的我会与作者走一条路吗?希望此时的领悟让我将来不会后悔。这样的感悟,既有遗憾,又有坚定,让我们也为之动情。

这是一本对爱的坦言,父亲的离去,母亲的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关心,兄弟的情谊,自己的脆弱,对生命、人生观的目送,对无言爱的袒露。-

记得曾经学过朱自清的一篇文章《背影》,甚是喜欢里面这么一句话:“我最不能忘记是他的背影。”文中的父亲在火车站辛劳的攀过石栏为儿子买橘子的背影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父亲提着的只是那橘子吗?不,更多的是那沉甸甸的父爱!

由于对这份感人、温馨情感的传递与延续,我读了一本与它相似的书——龙应台的《目送》。

“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说实话,初读这段话,并不是特别明白,心里却有些酸酸的,有一点淡淡的难过……或许,触动了我心中最脆弱的地方吧。

最喜欢开篇的《目送》一文,写的是她作为母亲和女儿两个角色的感受。作为母亲的她,在儿子从小学、中学,十六岁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直到现在二十一岁就读于她教课的大学期间,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仔细想想,真的,小时候,我们总喜欢黏着爸爸妈妈,用稚嫩的眼神望着他们,咧着嘴笑,爸爸妈妈的眼里充满了关心和爱护。现在,我们总是找借口摆脱妈妈的尾随,轻轻挣脱爸爸的手。可忘了那时迈入校门,迈入教室的背影后,一直都有他们的目送与支持、鼓励。正当我们大步大步地向着朝阳迈去,而顺着我们的背影一直倒退回去就会发现,在那个最隐蔽的角落里,总有两个人,他们的聚集点一刻也没从我们身上转移,把一切的目光投射到我们身上。那是沉甸甸的爱,殷殷的期盼....

一段刻骨铭心应的爱台龙应台的文字很暖很暖,他的笔分我甚是喜欢,给我带来一丝一丝的感动,如黑夜中绽放的烟花。他的每一个字,都轻轻敲打着我的心弦。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孙越亲笔,亲感,亲受.希望读者喜欢和支持....

最新《目送》读后感 篇4

从《目送》这本书中我领悟到成长与挫折、冷寞与温柔、悲伤与离别。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的困苦与磨难,但正因为有它的出现才会使我们的羽翼更加的丰满,更加的有力,更加的坚强?我们的一生也会经历许多的离别,也正因如此我们才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成长是场孤独的旅行只能自己走,跌倒了要自己站起来、失败了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哭泣了要自己拭去眼角的泪水。也许你会感到愁怅,你会感到无奈,你会感到悲伤,甚至会感到痛苦,但是别放弃别忧伤,回头看看那双饱含深情的双眼,它永远会给你温暖与希望。

我从来没有认真的注视过母亲目送我时的双眼,直到那天。我和母亲踏上去往车站的道路,一路上寒风刺骨,它肆意的打在我和母亲的脸上,从身边呼啸而过,吹得脸生疼。母亲的头发变得凌乱在空中飞舞,昏暗的灯光打在母亲的发梢泛起点点银丝。以前我从未像现在那样觉得母亲竟如比的苍老,瘦弱像冬季的一颗老树,仿佛风一吹便有往下坠的危险,母亲用双手拥住我前行并连连问道:“冷不冷?”顿时,只觉得鼻尖一酸,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般一颗一颗的往下坠,我不敢看向母亲便将脸背过去并连声答到:“不冷不冷!”

到了车站天早已大亮,母亲急忙的穿过人群去询问是否还有车票,迅速的掏出钱买好车票直径向我走来,将我手里的衣物接过放在座位上,买了热气腾腾的包子塞在我的手里。随后从包里拿出一百元放在我的手心并叮嘱道:“孩子,好好照顾自己,天冷多穿衣,别感冒了,好好学习。”看着母亲手上的道道裂口、层层老茧,我那不争气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我连忙擦去泪水说:“不用了,够用的。”将母亲的手推了回去。

车子慢慢的启动,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母亲,认真的注视着她的双眼,温暖而深情,饱含了太多的祝福与希冀!日子只需轻轻一晃,十九年的时光就这样流逝,在您的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慢慢长大!

在《目送》这本书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一种情感便是这血浓于水的亲情。

最新《目送》读后感 篇5

最近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的首章写到:“要真正的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读完整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成长终究是一个人的路途,需要学会自己长大。

国庆假期最后一天返校,老妈执意要送我到高铁站,可天水到兰州也就短短一个半小时,我顿时哭笑不得。好像在妈妈眼里我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不管去哪儿她dou要注视着才能放心。第二天一早,收拾好行李后与老妈例行拥抱,在忍受了老妈长达一个小时的爱的唠叨后,我终于坐上了公交匆匆赶往车站。坐在车上,回想起前一晚上与老妈的对话,在我搬出一系列一个人出行安全指数可靠的数据后,她终于松口答应让我一个人去车站。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门,说不兴奋那是假的。一个人踏上旅途,与风景作伴。沿途中我看见了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声影柔弱如稻草。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的缤纷,花猫无所谓的伸了伸懒腰。车厢里的人们在安静的读报、听歌,偶尔还会听到小朋友甜甜的声音。整趟旅程下来,我都处于兴奋激动的状态,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学校。有人说,独处是一种毒,会让你上瘾,会爱上这感觉。我想是真的,不然我又怎么能够心无旁骛的用眼睛去亲自触摸沿途风光呢?

过去的十八年里,我们拼命学习如何冲刺成功的方法,但是没有人告诉我们这条路上你会遇到些什么,你跌倒时怎样跌的有尊严;你的膝盖破的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样包扎;一个人出门在外时应该怎样照顾好自己。所有的这些感受,你只有一个人去经历、去体会,才能真正得到你想要的成长。有些路,你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走时,才是遇到真正遇到自己的开始……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750字白鹿原读后感900字古希腊神话故事读后感平凡的世界读后感400字萤王读后感

最新钓鱼读后感精选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最新钓鱼读后感精选”,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钓鱼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写:在鲈鱼捕捞日的前一个夜晚,“我”守株待兔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终于钓上了一条又大又美的鱼,父亲却让“我”把辛辛苦苦钓来的那条来之不易的鱼放回去,“我”只好不情愿的把它放了回去。开始,我并不理解父亲的用意,长大后才明白原来父亲是要我做个道德高尚的人。

是啊,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

有一次,上《品社》课,我因借了一本好看的书,所以每时每刻都想着它。过了一会儿,我被那鲜美的鱼饵吸收过去了,我悄悄向课桌望了望,“扫描”到了那本书,我手有点痒痒了,可偏偏这时,我想到了孟德斯鸠曾说过的一句名言:衡量真正的品德,上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什么。想到这儿,我把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觉得这样做不好,就没有去吃那诱惑人的鱼饵。

我要做个诚实的人,不论有没有人发觉,都要抵挡住诱惑。

钓鱼读后感 篇2

上两个星期,我学习了一篇富有深刻哲理的文章钓鱼的启示。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个刚满十一岁的小孩与父亲在开放捕捞鲈鱼时间未到时,钓到了一条又大又漂亮的鲈鱼。可那位父亲划着了一根火柴,看了看手表,那时才晚上十点,距离开放捕捞鲈鱼的时间还有两小时。那位父亲便吩咐作者放生这条大鲈鱼。可作者却不想将这条大鲈鱼放回,因为这条鲈鱼很大很漂亮,而且也是他花了好长时间才钓到的,再说这附近没人看见。他又知道父亲那不容争辩的声音,便依依不舍的将这条大鲈鱼放回湖里。当时的他十分不理解父亲的用意,直到回来,他终于明白了父亲的意思。那时的他已是一名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了。当他一次次地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就想起了儿时父亲告诫我的话: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把钓到的大鲈鱼放回湖中,一个人要是从小就受到这样严格的教育的话,就会获得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是啊!课文中的那条鱼不就是生活中的金钱、地位、荣誉、一点好处、一点方便、老师多给了分数所以只要能拒绝这些,就能获得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自从学了《钓鱼的启示》后,使我受益匪浅。

钓鱼读后感 篇3

这是四年级语文上册中的一篇课文。没有预料到会有人来听课,但备到这一课时,在预留教学随笔这一栏时,我多留了一页纸,总觉得这一课与众不同,也许我能从中获取些有用的东西。

我敬佩文中那位父亲。这是我的内心感触。如果非给他以现实形象示人的话,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父亲。父亲的一生是平淡的,没有什么财富可得,到老来得到的也许只有我这个作女儿的对他的深深的崇敬之情。在他执法办案的几十年里,在外人眼里的他恐怕是胆小,怕事,懦弱,无能的人,可在我眼里的他正直,诚实,勇敢,伟大。他不会贪图那些世俗所敬仰的金钱、财物而动用手中的权力,灭了自己的良心,他用很高尚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也许正因如此,我们的生活才会平平淡淡,坦荡自在。他的胆小给了我安定、平稳的生活,他的懦弱让我寝食均安,自立自尊。基因遗传,耳濡目染,我无时无刻不在受父亲的影响,慢慢地拿他的行为准则来衡量自己,我不会在无人看管的信号灯前违规,不会随手丢掉任一张纸屑,不会把多找回的零钱据为己有……小时我绝对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将来我的孩子也一样。这不是“傻”,只是和他人眼中的“聪明”相对立。父亲散步时拾到一块雷达表,为此他一连几天都去那里等失主。他的可爱有点迂,可我还是爱他。

《钓鱼的启示》总让我感觉文中那个34年后的“我”就是自己,不同之处在于我不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而相同之处在于我对父亲那浓浓的敬意和深深的感激。

钓鱼读后感 篇4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字叫做《钓鱼的启示》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课文主要告诉我们关于道德的问题,主人公是一个刚刚年满11岁的儿童,他从小就能受到如此大的严格教育,我觉得,他长大一定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人,如果从小就失去了道德问题的教育,长大也不会有好的道德水准的。这篇文章有一个句子,让我深受很大的启发:“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我就是对这个句子的印象最大,因为,这篇文章想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这句话,学习完这篇文章,一定要把这个句子理解透彻,读懂、读明白,才能明白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含义。并且,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我也有很大的改变,一次,我去文具店里买几支笔,这些笔一共是12元,可是那位阿姨给我找了15元,我当时还欣喜万分,觉得自己占了一个大便宜,可是,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我对这件事情有了很大的看法,我就在晚上放学的时候,把多余的钱退还给了那位阿姨,并且向她道歉。这件事情做完后,我觉得自己很伟大,虽然这是占了一次大便宜,但是,我也觉得心里很舒坦。真是应允了那句话:“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

“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这句话看似简单,但却隐藏着一个大道理。自从我学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我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和父亲在鲈鱼捕捞开放日的前一个夜晚去河边钓鱼。等了好长时间,才钓了一条漂亮的大鲈鱼。后来,因为离开放捕捞鲈鱼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所以父亲让作者把鲈鱼放回湖里去。三十四年过去了,作者成了著名的建筑设计师并对这件事受益终身。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了有一次去文具店买水笔的时候。当我选好一支带香味的水笔正准备付钱的时,旁边一个叔叔五十元掉在了地上。我很想占为己有,但我的大脑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所以,我把这钱还给了叔叔。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被生活中的“鱼”所迷惑。

最新棋王读后感精选


没有书籍的屋子,就像没有灵魂的躯体,作品是一部优秀的由作者写的作品。那么我们有可能就会想把这些用文字记录下来。也许以下内容“最新棋王读后感”合你需求,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1】

《棋王》讲的是一群知青的故事,“我”在下乡的火车上遇见了之后的棋王,并且成了朋友。他们被分到了不一样的农场,很长时间没见面。之后棋王请假来农场看“我”,和“我”的舍友,一个下棋高手相识,以棋会友。之后举办象棋大赛,棋王因为经常请假到处下棋而没有得到假期,失去了比赛机会。他没有着急,也没有恼怒,决定赛后私下找前三名切磋。赛后季亚军一齐来了,他说同时和两个人一齐下,之后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包括冠军共九个。一场大战开始了,上千人围观。最终他赢了,僵在椅子上没了知觉。

故事很简单。当然主题也有很多。我从棋王的身上看出来的更多的是,那个玩泥巴的孩子的精神。那些单纯的以玩泥巴为乐的孩子的纯真。棋王,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别人的眼光,而是象棋。

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象棋上,包括“呆子”的外号,包括外人怪异的眼光,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王”的称号也是别人给的,他不在意,他不管什么王不王,他在意的只是棋。只是楚河汉界的风云变换。

也许胜利能给我们喜悦,也许别人的夸奖能给我们喜悦,可是,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单纯的沉浸在某件事中欢乐了,哪怕玩游戏。我们总是在比较,看着别人的眼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博得掌声。其实,我们很早就失去了这种欢乐,做什么无所谓了,只要能有赞扬,有鲜花和掌声。渐渐得,我们在别人的眼光里改造着自我,自我的天赋也慢慢被磨平了。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政治课本里有,可是又有几个人会信服,然后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在此刻这个思想开放的年代,应当很少有这样的人了。

所以人在思考,思考活着的意义。周国平说过,人仅有找到永恒的价值,人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所以有宗教,可惜,尼采一句“上帝死了”,打碎了所有人的梦。科学,已经毫不留情的打败了宗教。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传统,可是我们的祖先都在为了留名青史奋斗终生,他们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他们感觉自我所做的事是有意义的。

此刻,价值中空,谁也无法否定。所以,我们怎样生活下去,那就是生活的乐趣,因为生活太完美,所以我们愿意活力地生活。象棋是棋王的一切,有棋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们能,如果只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别人的夸奖足以支撑我们一声?不会所有人都赞扬的,当褒贬不一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动摇。我们需要做回玩

泥巴的孩子,我们需要忘我的喜欢生活,这样的人生充实而有意义。当然,如毛姆所说,我们的乐趣应当是健康的,并且有利于成长的。

当然,人是需要社会化,需要融入社会的,可是,我们难道就必须泯灭自我的所有个性吗?异常是在中国,我们好像更在意他人的眼光,长期的村落生活,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透明的生活。从小我们理解的就是要做让大家都说好的事。

团体的价值观,意志,行为方式才是正确的。所有的人,不管天资如何,总是在用统一的普世的标准在培养。

所以,我们很难出现天才。就像诺贝尔奖。我想爱迪生在火车里发明灯泡的时候,必须没想着要让谁夸奖,要让谁表扬,而是纯粹的喜欢,就像自得其乐的玩泥巴的孩子。

从《棋王》中,我想我们也许该做回最初那个毫无顾忌的,随心所欲的玩着泥巴的孩子。我们也该学会不把别人的目光当成唯一。我想如果我们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他人这就不会干扰我们了吧。这将是一场持久的挣扎,从我们深深的传统中。

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纯粹的欢乐,这些欢乐会让我们爱上生活,生命的价值也无非是在最热爱的事业中绽放。当然,这些还会有副产品,比如天才的创造,比如诺贝尔。

该行动了,把注意力从大人的赞扬转移到手中的泥巴上来。捏的像不算什么,也许你会捏出下一个沉思者。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2】

不过这神似鲁迅先生的文笔也不是《棋王》叫我惊讶的地方,我喜欢《棋王》是因为作者竟然可以透过一副棋盘,演绎出人性最根本的东西:精神上胜利的至高的欲望,生存下去的基本欲望.这些欲望很简单、很平常,是最基本的,在那样晦涩的青春里,毫不张扬,却震撼着我的心.

作者和王一生(棋王)在知青下乡途中火车里的对话很有意思.王一生是个地道的棋迷,对其他事物不甚感兴趣,但对吃却有些爱好,于是作者给他讲自己饿独自的故事,和书里关于吃的故事,王一生认为故事里的吃并不认同,认为吃是为了添饱肚子,何以解忧,惟有下棋.

这是棋王对吃的态度,一个他除下棋外比较赶兴趣的话题的态度,可见物欲在其生命中的地位之轻.

后来棋王对作者讲述了自己学棋的一段经历,则把《棋王》里所要表达的棋盘即人生表.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3】

《棋王》是高中的时候做试卷文学作品解读的时候读到的(或是在选修课本读到)但是当时没有读全,现在补上。读完三篇王之后发现他们都有共同执着的一面,都很“痴”

棋王是对棋艺术业的痴,树王是对敬重自然的痴,孩子王是对解放天性的痴,对一件事执着过头了会给人很呆的感觉,但是其自身不觉得,他们沉迷其中,觉得很快乐。

我觉得这样的境界很难得,很值得去达到这么一种状态。

另外我也在这本书中看到在那个年代大家被拘束的同时私底下会放纵,毕竟天性使然,不是随便什么制度就能使人屈服的,还是要苦中作乐。棋王中他们会趁出来看比赛而耽搁回队的日程,美术家朋友也非常地仗义,那样的氛围给我一种特殊时期也不是很惨的印象。树王呢,“我”为了跟六爪的约定专门跑上一天给他买糖,到了影院放纵自己吃了很多很多在队上吃不到的糖。孩子王呢更不用说,虽然床板都要自己带,但是几位凑一起还是非常嗨,只可惜最后老杆儿跟莱娣写的歌没来得及教大家唱。否则也会很欢乐的。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4】

阿城的《棋王》是为孩子推荐的书目之一。我先阅读一番,感触很多。正如文中所说人还要有点东西,才叫活着。

读后脑海中一直浮现出主人公王一生双手支在膝上,执着于棋盘的神态,以及净是绿筋的瘦腿。他具有谦虚、好学、坦诚、刚毅的品质。

读后有几点启示与孩子分享。

一是人活着需要一点精神支柱,才会活得更有意义。何以解忧,唯有象棋这是主人公的精神支柱。

二是奋不顾身,执着于一件有意义的事。主人公可以为下棋会友,走上半个月,忍饥挨饿,只为能下棋。

三是不媚上,只媚实。宁可拜神秘拾垃圾老头为师,原因是老头超绝棋艺。

四是牢记母爱之情。母亲送你的是无字棋当一生永留。正如小说中在主人公最终群雄之战胜利后,仍然还抱母亲生前磨制的棋放声大哭,形成憾人心魄的艺术魅力,令人感动不矣。

五是人可以有贫富之分,但高超的技艺是你对外联系的纽带。主人公王一生的高超棋艺,让富家子弟脚卵也高看一眼,让冠军老僧亲自上门相见等。把技艺练精,你的运气也来了。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5】

人还要有点儿东西,才叫活着。”这是阿城所著中篇小说《棋王》中主人公王一生最后悟出的一句话。

读过《棋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王一生的母亲对他的爱,和王一生朴素的人格操守。

王一生的家庭不富裕但充满了爱,一家人再苦再累也要供他上完初中。王一生母亲临死前交给王一生一幅棋,说“妈要走了,一辈子也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捡人家的牙刷把,给你磨了一副棋。我不识字,怕刻不对。你拿了去,自己刻吧,也算妈疼你好下棋。”这正是每一位母亲对孩子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不带丝毫保留的母爱。故事到了最后,王一生与九个象棋高手对决,对他最信任的朋友我说“书包你拿着,不管怎么样,书包不能丢。书包里有……我妈的无字棋。”这是王一生母亲的眷恋,没有那“三春晖”,哪来的“寸草心”?

王一生虽然渺小,但是他却永不泯灭,永不放弃,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却完成了不平凡的人生追求。何以解忧,唯有相棋相棋为王一生提供了精神的享受,使他能够拥有一个自由生存的空间。王一生成了与众不同的人,保持着一种宁静,使他将人生看得谈泊,他无拘无束地沉迷于棋中。他不依赖于任何物质,只为下棋。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6】

《棋王》中讲述棋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了吃。文中有一段专门描写了王一生吃饭过程中种种特殊表现,这些一切都表现了王一生对待“吃”的特殊表现。除此之外,王一生对棋更是如痴如醉。这种在俗的基础上升到雅,雅俗共进。道出了一个为棋为生的道理。

在之中,一名捡垃圾的老头儿讲到“为棋不如为生”为棋是养性。生会坏性,所以不可太胜。其中阐述了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对生活的追求不可太胜,否则就会坏性。为棋不能作为一种生活,生活本没有错,错在人自己怎么去对待。所有这些都无形中体现了道家的清静;无为的思想。而王一生正是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坚忍而沉着的性格。

文中由棋延伸出了一个生存、自由的话题。从而讨论了一个人如何生存的问题。正是棋,为王提供了精神的享受,使他能够拥有一个自由生存的空间。因而王一生成了与众不同的人,保持着一种宁静,使他将人生看得谈泊。而从“棋”这个角度,棋道则是永恒的,无拘无束的。它不依赖于任何物质,只有它为王一生提供了能量和勇气,以支撑他独自一人与九人对战下盲棋。从而让他在与九人对战中悟出了人的生存价值:人活着还要有点东西,有自我的价值享受。同时也明白了他母亲为他留下无字棋的含义。这无字棋表达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期望。希望他在自己的生活中不应当只是为下棋而下棋,还要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7】

看完《棋王》后,对于描述印象十分深刻,入木三分。

对于某种事物的描述,能如此生动。我想大概是自我的亲身体会共鸣,才能这样,仅有对于我的亲身体会,才会如此深刻。

阿城写苦难的时候,不张扬,可是分渲染,不管生活多么艰辛,仍能苦中作乐,成为了大大多数民众的作风。

这一年代的政治,如果说,狂热是一种绝望那么都多少人陷入不由自主的绝望。

呆是一种风景,下棋时被人偷钱包,吃饭时不苟的呆,惊心动魄战九雄九连环车轮大战的痴呆,让读者觉得棋王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有独特魅力所在,一种人生,一种精神,一种境界,在这个年代的坚持,更让你觉得难能可贵。对他来说。生活的延续并不难,唯有专注下棋。他的痴呆显得他不懂世故,可依然能深入读者内心,并不会觉得无趣。

经过《棋王》,人生就是一种态度,下棋的态度折射出对人生的态度,人生并不是救赎拯救,而是坚持淡泊,有一颗坚持纯洁,勇敢的心。想起来了凯鲁亚克的一句话,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让自我变得独一无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们需要金钱,食粮,肉欲和灵魂的冲突,浮躁的气息下,我们应当坚持最初的心愿,带着它一向走下去,不断突破自我。需要物质,更需要思想。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8】

《棋王》讲的是一群知青的故事,“我”在下乡的火车上遇见了之后的棋王,并且成了朋友。他们被分到了不一样的农场,很长时间没见面。之后棋王请假来农场看“我”,和“我”的舍友,一个下棋高手相识,以棋会友。之后举办象棋大赛,棋王因为经常请假到处下棋而没有得到假期,失去了比赛机会。他没有着急,也没有恼怒,决定赛后私下找前三名切磋。赛后季亚军一齐来了,他说同时和两个人一齐下,之后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包括冠军共九个。一场大战开始了,上千人围观。最终他赢了,僵在椅子上没了知觉。

故事很简单。当然主题也有很多。我从棋王的身上看出来的更多的是,那个玩泥巴的孩子的精神。那些单纯的以玩泥巴为乐的孩子的纯真。棋王,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别人的眼光,而是象棋。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象棋上,包括“呆子”的外号,包括外人怪异的眼光,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王”的称号也是别人给的,他不在意,他不管什么王不王,他在意的只是棋。只是楚河汉界的风云变换。

也许胜利能给我们喜悦,也许别人的夸奖能给我们喜悦,可是,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单纯的沉浸在某件事中欢乐了,哪怕玩游戏。我们总是在比较,看着别人的眼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博得掌声。其实,我们很早就失去了这种欢乐,做什么无所谓了,只要能有赞扬,有鲜花和掌声。渐渐得,我们在别人的眼光里改造着自我,自我的天赋也慢慢被磨平了。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政治课本里有,可是又有几个人会信服,然后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在此刻这个思想开放的年代,应当很少有这样的人了。所以人在思考,思考活着的意义。周国平说过,人仅有找到永恒的价值,人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所以有宗教,可惜,尼采一句“上帝死了”,打碎了所有人的梦。科学,已经毫不留情的打败了宗教。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传统,可是我们的祖先都在为了留名青史奋斗终生,他们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他们感觉自我所做的事是有意义的。而此刻,价值中空,谁也无法否定。所以,我们怎样生活下去,那就是生活的乐趣,因为生活太完美,所以我们愿意活力地生活。象棋是棋王的一切,有棋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们能,如果只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别人的夸奖足以支撑我们一声?不会所有人都赞扬的,当褒贬不一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动摇。我们需要做回玩泥巴的孩子,我们需要忘我的喜欢生活,这样的人生充实而有意义。当然,如毛姆所说,我们的乐趣应当是健康的,并且有利于成长的。

从《棋王》中,我想我们也许该做回最初那个毫无顾忌的,随心所欲的玩着泥巴的孩子。我们也该学会不把别人的目光当成唯一。我想如果我们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他人这就不会干扰我们了吧。这将是一场持久的挣扎,从我们深深的传统中。

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纯粹的欢乐,这些欢乐会让我们爱上生活,生命的价值也无非是在最热爱的事业中绽放。当然,这些还会有副产品,比如天才的创造,比如诺贝尔。

该行动了,把注意力从大人的赞扬转移到手中的泥巴上来。捏的像不算什么,也许你会捏出下一个沉思者。

最新棋王读后感【篇9】

《棋王》是中国寻根文学的代表,其中的主角是王一生,他作为一代棋王,不仅仅因为他是棋艺高超的棋手,更因为他身上拥有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精神,正是从这两个层面展示出了王一生的传奇色彩。

王一生棋艺高超,车轮大战时,他一个人对九个人,象棋比赛的冠、亚、季军都在其中,并且下的是盲棋,意味着王一生脑子里要有九个棋盘,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术呀。

王一生身上有儒道精神。首先是儒家的进取进取,在象棋比赛时,王一生拼尽全力,把贴身的无子棋都交了出去,意味着他有视死如归的精神。他把命放在棋里搏,他太需要这样一场比赛来证明自我这十几年下棋生涯的付出了。然后是儒家的刚正不阿,在脚卵用家传的乌木象棋换来比赛资格,但王一生坚决拒绝了,他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最终是王一生的孝道,他母亲是位妓女,但他并没有回避这一切,他对他母亲一向很孝顺,在比赛结束后,哽咽道:“妈,儿今日……”他在成功后最想报喜的就是他母亲。

再来看道家的知足常乐,王一生珍惜食物,但不贪吃,他很能克制自我的欲望,能在清贫中找到自我的乐趣。然后是道家的无为而不为,王一生对现实无邪念,他追求的是棋道,所以他才能够被形容成“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他整个人的形象得到升华,歌颂了他强大的生命力。最终是道家的淡泊名利,王一生是能够赢得比赛的,但他却选择和局,不仅仅是给老先生面子,也是因为他本身并不在意输赢。我们能够从文章中看到,王一生高超的棋艺和儒道精神,在那样一个年代,满足不了生存需求,却依旧有着精神追求。他告诉我们人活着要适应环境、知足常乐,但又要必须的生活梦想,才不会迷失自我。

最新《围城》读后感精选


也许你正在收集整理作品读后感吧?读后感书名让所有人都印象深刻,它使所有人都明白了曾经不知道的知识。通过自己对于阅读作品后的感觉,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栏目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最新《围城》读后感。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1)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之后,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此刻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我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可是尔尔,结婚后发现自我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我认为美满的感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梦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经过婚姻使感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此刻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感情。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一样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进取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我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我陷入围城。

最终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感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可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2)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题记

读完《围城》之后,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感觉很压抑,大概是因为有很多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作者为方鸿渐设定了一个悲惨的命运,具有强烈好奇心的他走进了社会这座大围城,在经历了种种不如意之后,方鸿渐又一头扎进了婚姻的围城里。围城里的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与他有感情上的交集,苏文纨与唐晓芙都因为方鸿渐的软弱而错过,在三闾大学内教职工勾心斗角、相互倾轧、争风吃醋,种种丑象让赵辛楣、方鸿渐十分反感,先后离开。方鸿渐又陷进了孙柔嘉的温柔陷阱,进了婚姻这座城。婚后各方面不顺利的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后,两人间的婚姻就此破裂。

在经历了事业的不顺利之后,方鸿渐的内心逐渐有着一座城,城里面住着自卑。不管是婚姻的城还是事业的城,方鸿渐都被困在其中,无法解脱,最初对一切的好奇心都逐渐被消磨干净。方鸿渐他自命不凡,在十几个知识分子的勾心斗角中,他最软弱却也最勇敢,因为他从那所大学中离开了。

“围城”多秒的一个词,文中的方鸿渐的缩影与我们都有些相似之处。最初的我们对外面的世界也同样充满好奇心,总是迫不及待的想出去闯荡一番。可最终当我们走进社会这座大围城时,身不由己。最初的勇气消散,渐渐的连初衷都忘却了,不停的迷茫与彷徨,灯红酒绿的城市太繁华却也是最冷酷无情的,你无法触及,就好似野兽被困在笼中那样,想出却无能为力。可偏偏有许多的热血青年依然奋不顾身的投入社会中,曾经稚嫩如画的他们如无头苍蝇般在残酷的社会中摸爬滚打,他们渐渐变成了“老油条”,抱怨着命运的不公,羡慕着他人光鲜亮丽的生活。机会不会垂青那些毫无准备的人,不如做好自己分内的事。自命不凡,只会走上方鸿渐的老路。

我们是学生对我们而言学校就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围城,我们想逃出去,但是在外面的人时时刻刻都在羡慕城内的我们。来来回回,兜兜转转,多少人走着同样的道路。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而我们是城中渺小的存在,无法从城中逃脱,无法避免,那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所有的磨难都是让我们在这座城中能够活得更好。负担都将变成礼物,而所有受的苦都会照亮我的路。既然生活是围城我们逃不了,那就学会享受,也不要在心上设一座围城,为生活添堵。黑夜不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忧愁时就写一首诗,快乐时就唱一首歌,无论天上掉下来的是什么,生活总是美丽的。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3)

经典的作品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读,会有不同的感想,会指导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正确前行。

因此,读书不仅要勤读,更要反复读,精读,才能获得无穷无尽的知识与人生道理。

01

相比于看新的书,倒是翻起了这本初中时曾读的书。初读时,印象最深的便是杨绛先生写在本书前的话: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初读时因为本书的剧情很有意思,所以囫囵吞枣很快就读完了,那时候年纪也小,却也悟不出那么多道理。最近重读,有了很多的感同身受。也印证了杨绛先生的话“大都如此”。虽不曾经历方鸿渐的事业和爱情围城,但大多数世间的事都像围城一样,人们在未得到之前想冲进去,但得到之后却又感到怅然若失,又想冲出来。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不断面对一个又一个的围城,如何在无数个围城中找到前进的方向,找到自己心中真正所想要的,是我看完本书之后对自己提出的思考问题。

02

结合自己本身,今年迎来了自己的20岁,算是人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了。但回顾过去,也包括当下,似乎都曾被困在了一个又一个的围城中,盲目地奔向一个一个看似认定的美好“围城”里,但是当我真正走进去了之后,领略到了浅薄的美好和满足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看透本质的苍白与无力感,开始对自己的选择讨厌,想要挣脱出迷雾中。但是年少时,看不清事物的本质,逃出了一个“围城”之后却又在不知不觉中踏入了另一个“围城”中,走了许多的弯路,但即使这样,在多次碰壁之后逐渐意识到了许多事情共同的本质之后,却依然难改惯性,又一次陷入迷雾中,恰好在此时重新看了本书,认为自己是时候该彻底明了未来的方向,找到成长正确的道路。已过20的我突然有了一种迫切感……

03

除此之外,当我们真正找到了正确的前进目标,走进了“围城”之中,按照人们的一贯心理,面对着新的禁锢与枷锁,照样会产生逃离之意,而当我们面对这种情况时应当如何自处?如何自若的面对这些是我新产生的问题。面对人生中的一个又一个“围城”,当我们努力冲进去了,获得了我们想要的,又拼命想挣扎的冲出来,如何又能不被感到禁锢,这个问题到目前我还没有解决,只有通过以后的生活不断学习,参透其中的生活哲学。

经典的作品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感想,会指导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正确前行。因此,读书不仅要勤读,更要反复读,精读,才能获得无穷无尽的知识与人生道理。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4)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5)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6)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远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围城读后感: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7)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后来,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己认为美满的爱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理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通过婚姻使爱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现在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爱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但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8)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9)

围城这本书中,提到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就单从字面,都能让人有很强的画面感——农村人都说,城市发达能吃饱;城里人也说,乡下纯朴风景好。其实大家都是“这山望着那山高。”

围城这本书里的人物也一样,每一个人都望着心中的那一座城,但是当他们真正“进城”了之后,却又叹息自己,无法逃脱这座“城”给自己带来的种种束缚。

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就是一座“城”,他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令方鸿渐向往的“感情围城”,最后又因“城”中的无聊而无奈。

当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时,无疑又来到了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方鸿渐本性善良可却十分懦弱,所以他无法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

细想“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我觉得生活中也有很多的“围城”。成家立业的,羡慕单身人士自由自在,不用为家庭负责。而所谓的单身狗,却又无不希望有人能在逢年过节时,能陪自己吃一顿饭。

由此可见,每一个人都有种种“围城”。书中的人物都在试着逃出每一座“城”,但最终都无济于事,只能在“城市”的束缚中度过一生。我认为这才是钱钟书想告诉我们的:生活就是一座大的“围城”,我们没有必要逃脱应有的压力与束缚,只是应当看看,你是否在“围墙”下活得精彩,活出你“进城”时想要的样子,假如你始终感叹“城市”的束缚,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像书中的人物一样,独守空城,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就如同每件事,都有利与弊,既然选择做了,就应当看着这件事的利,因为“城市”里,也是有美丽的风景的,即使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但如果一味地想着放弃,那最终只会一事无成。

最新《围城》读后感(篇10)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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