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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历险记读后感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

阅读过后我们的脑海中会不由产生自己的思考和感想,读完作品,心灵也仿佛受到了净化,读后感可以把我们心里的感悟进行整合梳理。优秀的作品模板的所具有的内容有哪些?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非洲历险记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1)

《非洲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教授,他用十分擅长的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

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花花兔和酷酷猴来写的。分成了“智斗黑猩猩”、“寻找打怪物”、“非洲狮王”这三大部分展开描写。

第一部分主要讲了花花兔和酷酷猴收到了一封来自非洲的信,上面写着听闻酷酷猴聪明过人,数学好,我们黑猩猩想与你切磋切磋。就这样它们就有一段新的旅程。

第二部分讲了大怪物向酷酷猴邀战,地址是一直向北走“气死猴“公里,酷酷猴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算了出来,气=7,死=1,猴=3.

第三部分讲了酷酷猴与花花兔一起走的时候,非洲狮王梅森去做客。

这就是非洲历险记的内容,哦!对了,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叫花花兔与酷酷猴吗?花花兔因为特别爱穿花衣服,头上还爱插几朵小花,所以大家交它花花兔。酷酷猴何许人也?酷酷猴是一只小猕猴,这只小猕猴可小看不得,,它聪明过人,身手敏捷。酷酷猴有两酷:穿着入时,名牌T恤加牛仔裤,这是一酷;二酷是计算速度奇快,解题思路独特,数学特别好。因此同伴就把这只小猕猴叫酷酷猴。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关数学的书,《非洲历险记》,出自科普作家李毓佩爷爷之手。

他把里面的数学知识运用地淋漓尽致,使我读起来轻松易懂。把枯燥无趣的数学写得生动化,把我本不喜欢数学的,让我深深爱上了数学这门课程。他用有趣的童话故事描述,让我读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酷酷猴,它接受了独眼雄狮的邀请,去它家去客。酷酷猴知道过去一定是凶多吉少,但是它们不得不去,就这样,酷酷猴跟独眼雄狮张开了一次斗智斗勇的心里战。

独眼雄狮出各种各样的难题让酷酷猴解答,才能让它过关,要不然就会成为它的美味佳肴。酷酷猴克服着重重困难,勇往直前,闯过一关又一关,其中就有很多有关数学运算才能过关。酷酷猴一到独眼雄狮领地,就马上出题目来为难它,并说:“假设你,我,小狮子是同时出发的,小狮子跑得比我快,他最先遇到你。遇到你以后他又跑回来告诉我,告诉我之后又回去迎接你。小狮子就这样来回奔跑在你我之间。请问,当我们相遇时,小狮子一共跑了多少路?这时的酷酷猴不慌不忙地冷笑道:“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小意思,你,我,小狮子都是按着自己的速度运动。你和我从出发到见面共用了10÷(6+4)=1小时,而在这1小时中,小狮子在不停地跑动,共跑了10×1=10公里。答案就是小狮子共跑了10公里。”独眼雄狮一拍大腿:“酷酷猴果真聪明过人呀!”

读完了这本书后,让我深深体会到:什么事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能缩头缩脑的,有知识的人才是不可战胜的,我以后一定会热爱学习。同时我读了这本书深深爱上了数学。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让孩子在他爱读的书里挑一本给我看下,也让我了看一下他眼里喜欢的爱看的书是什么样的,儿子选了一本《非洲历险记》给我看。这本书是由李毓佩所著,我也去网上查了一下这个作者,李毓佩教授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他十分擅长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读起来轻松自如。他提倡调动少年儿童的情感因素,让读者在愉悦中接触数学。李毓佩教授的作品独树一帜,特色鲜明,深受全国少年儿童的欢迎。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为什么孩子会喜欢这本书了。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动物,而且都是非常可爱的动物,酷酷猴和花花兔,在接受了非洲黑猩猩的邀请到非洲去比试谁最聪明时,这两个可爱的小动物就踏上了一个曲折惊险又乐趣不断的旅途。一路上,两上小伙伴用它们的聪明才智战胜了很多敌人,让自己一次转危为安,还得到了好多好东西。在这些故事中,加入了各种数学题目,用简单又有趣的语言,将知识点说得简明扼要,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而且这种方式还可以让一些对数学不感兴趣的孩子,也会在故事中慢慢地觉得数学的趣味,说不定就能让孩子转变对数学的观感。

推荐这本书,家长们有兴趣可以买了给孩子看看。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4)

说到济南,自然会想到泉城的七十二泉。那么,说到非洲,你会想到什么?天上似火的烈日?毫无降水的干旱?还是黑巧克力似的当地民众?其实,非洲最著名的还是坦桑尼亚的赛伦提国家公园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寒假,我读了《非洲草原历险记》,它带我领略了大草原的无限美丽风光与无处不在的危险。

书中主人公是多利、里娜、蒙志一行三人。里娜,作为姐姐,她拥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做事小心谨慎,胆子小,却喜欢用暴力对付三弟不听话的多利。蒙志,作为老二、最大的男生,他有超强的求生技术,面对困境从不绝望,勇敢又智慧。多利,作为最小的猴子、专门捣蛋,虽身手不凡,异常敏捷迅速,但成天唠唠叨叨,罗罗嗦嗦,是个十足的闯祸胚,遇事不用大脑思考,与他那个深思熟虑才采取行动的里娜老姐形成了莽撞与稳重的鲜明对比。

多利一行人被偷猪者欺骗而被遗弃在草原上,遇到了正在大迁徙的角马、轮流站岗的獴、草原大建筑家白蚁、继恐鸟之后最大的鸟鸵鸟、有着顺风耳千里鼻的土狼、陆地上最大的大象、还有羚羊、高角羚、秃鹫、瞪羚、黑马羚、河马、长颈鹿、斑马、采采蝇但在同时,他们也遭到了大火,鳄鱼、犀牛、猎豹、流浪狮子等的袭击,最后经马赛族的帮助,乘坐了去都市的巴士,回到了文明世界。

赛伦盖提约14800平方公里,可谓辽阔无垠,但随着21世纪的城市人口增多、自然环境破坏等现象,这样的无污染野生草原已经寥寥无几了,还有上万寸的土地再也长不出作物了。如果不能挽回,倒不如珍惜。让我们在大自然永久改变之前,拥抱地球上不可思议的美景和生命!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5)

我有一套名叫“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共计24本。我最喜欢的是第14本《非洲草原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四年级的超级淘气包多利和他的姐姐里娜,以及他姐姐的同学蒙志三个人一起去非洲的赛伦盖提国家公园游玩。在游玩的过程中,他们被装扮成导游的盗猎者欺骗,被困在了国家公园里。但是,他们三个人凭着自己掌握的野外生存知识,发挥聪明才智,最终安全地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比如:大象一般重有5―7吨,冲击力很大;狮子是有秩序地群居,领导者都是雄狮,捕猎者都是雌狮,饮食的顺序依次为雄狮――幼狮―雌狮;长颈鹿有3―5米高,脖子看起来有100多根骨头撑着,实际上只要七根骨头就可以撑起了,只是每根比较长而已。

这本书它还告诉我,在面临困难时,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要机智勇敢找到解决的办法。正如书中三个主人公一样,他们正是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才战胜了那个盗猎的欺骗者。

我喜欢这本书。它充满了知识性,趣味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以漫画的形式展现了各种知识,一下子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而且也培养了我的一些能力,我要把在书中学到的知识,多在生活中加应用,做一个学以致用的“天才小博士”。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6)

“动物、数学?”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跟随数学教授李毓佩的世界里,感受他笔下的数学。这本书就叫做《非洲历险记》。

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花花兔和酷酷猴来写。分成了“智斗黑猩猩”、“寻找大怪物”、“非洲狮王”三大部分来展开描写。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各大部分的内容。

第一大部分主要讲:花花兔和酷酷猴收到一封来自非洲的信。上面的内容是黑猩猩听闻酷酷猴非常聪明,想与它比试一下,特邀花花兔和酷酷猴去非洲。这就是为什么花花兔和酷酷猴要到非洲的原因。这一大部分为后面的内容作了铺垫。

第二大部分主要讲:酷酷猴战胜了黑猩猩之后,又收到了“大怪物”的来信,也想与酷酷猴切磋一下。于是,花花兔和酷酷猴又有了新的挑战。

第三部分主要讲:战胜了黑猩猩、大怪物。狮王海森请酷酷猴帮一个忙,两个狮子和海森要分领地,请酷酷猴帮忙。最后,酷酷猴巧妙地解决了此难题。狮群里发生了战争,是酷酷猴引用数学,帮狮王取得胜利。可谓三国诸葛亮,神机妙算。

这个故事内容很简单,如同童话故事。可里面的数学题可谓真,而且非常有趣。每当看到一道题,就会想了又想,耐人寻味。密密麻麻的纸上到处是题,非常费脑。可是能让数学题融入到故事里,并与可爱的动物联系,那可谓真真的`一绝啊!

以前一直认为数学就是一题记住一个方法就可以了。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数学变得越发越枯燥,变得呆板了。可是一读完这本书,我的看法就不同了:其实数学很奇妙。仔细一阅览各种数学题,不难发现,我们所见的都是生活中的数学题。

书中有一个数学题我觉得非常搞笑。在收到大怪物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的地址是一直向北走“气死猴”公里。“气死猴?”看起来很搞笑,其实是大怪物一开始就在考验酷酷猴。“这根本就不可能算出来啊!”我在心里想。可是酷酷猴真的算出来了,答案是“气=7、死=1、猴=3”太不可思议了,再看看思路,简直是奇迹,真的是713公里,在我们看来不可能算出的数,酷酷猴巧妙地算了出来。这是多么奇妙啊!

数学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不要因为几道数学难题解不出就对数学失去信心,仔细思考还是会解决的,其实数学很奇妙!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非洲历险记》,是李毓佩爷爷写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酷酷猴和花花兔。一天他两被黑猩猩和非洲之王邀请到了非洲,于是展开了一段奇妙之旅。酷酷猴都用数学解决了各各难题。一次,他们在找黑猩猩的时候迷路了,正在这时蹦出了3只小狒狒,第一只小狒狒说:“这里至少有一千只黑猩猩。”第二只小狒狒说:“这里的黑猩猩不到一千只。”第三只小狒狒说:“这里至少有一只黑猩猩。”一个大狒狒跳下来说:“他们三个有一个是对的。”酷酷猴分析道:“由于三只小狒狒说的只有一句之真的,所以有三种可能,就是‘对、错、错’‘错、对、错’‘错、错、对’。第一种情况不可能。因为‘至少有一千只黑猩猩’如果是对的,那么胖狒狒说的‘至少有一只黑猩猩也是对的’,但是他们三个人当中只有一人说的是对的,这里面出现了两句都对,所以第一种情况不成立。”酷酷猴又说:“第三种也不成立。因为至少有一千只黑猩猩与黑猩猩不到一千只给两句话至少有一句是对的,不可能错。而第三种情况中要求高个子小狒狒和矮个子小狒狒说的都是错话,这不可能。”酷酷猴接着说:“只有第二种情况,即黑猩猩不到一千只是对的,而且至少有一只黑猩猩必须是错的。你想至少有一只是错的,只能是一只也没有。”

通过这本书后,对我的启发很大,枯草无味的数学变得有趣,仿佛把我们带进一个童话世界,数学知识真奥妙啊!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8)

《杜利特医生非洲历险记》故事复述:

我读了《杜利特医生非洲历险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

这个故事情节差不多是这样的:杜利特医生本来就是一个给普通人看病的医生,但是他很喜欢动物,他的动物越来越多,但来看病的人就越来越少了。所以一个卖猫食的提议他做一个兽医,他的鹦鹉波利尼西亚教他鸟言兽语。

于是他的名气大了,所有的动物都来找他看病,越多的动物来看病,就住在他的家里,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都喜欢医生和医生的房子,但医生本来就没有钱,他也没法给动物们买那么多吃的。

而且他家里住了一条鳄鱼,虽然鳄鱼承诺不吃掉其他动物,但是人们还是不敢把小狗小猫带过来。

所以动物们提议分工做家务。它们种菜,卖菜,卖鲜花,它们还煮饭、洗衣服等等等等。

有一天,猴子奇奇收到了一只燕子,从非洲带来的口信,猴子奇奇的一个表哥和它们的朋友得了很严重的传染病。

于是医生收拾去非洲,但是去非洲需要经过海洋,在海洋上可需要的东西多着呢,他们需要食物、指南针、各种各样的东西,而且他们没钱买票。

于是杜利特医生想到他以前帮过他的一个朋友,给一个船长的小宝宝治过病,说不定那个船长愿意帮忙给他一条船了。

他去了之后,发现船长愿意,接着他想起了食物的这些问题。他想,要不旅行回来再还给别人钱吧,让那个船长去向杂货店老板借东西,到时候再去还钱。船长借成功了,于是他就带着他的一些动物出发了。

他们到了非洲之后就被那里的乔利金基国王关起来了。但是呢?

波利尼西亚、一只鹦鹉,它很聪明。它呢,就跑到国王的床底下,学医生的声音说话,骗他说:不快点把医生的动物们放出来,它就会竖起五指,让乔利金基国的所有百姓们都得可怕的传染病。

国王吓了一跳,快速地把他们给放了。但是后面国王发现被骗,就出动士兵追捕,一直追都追不到,后面他们没办法了,回去王国,报告国王。这个时候医生他们就出来,继续往前走。

没想到国王说,如果不找到,就别回王国。于是士兵们又出来找了。这回,杜利特医生他们不知道,所以被发现了。

但是,那些人追着追着的时候,杜利特医生摔倒了,怎么办呢?

不过那些士兵里面的带头,耳朵很大,不小心勾到树枝了。杜利特医生趁这个机会快点起来,继续跑。他们跑啊,跑到了一座陡峭的悬崖那里,马上就要猴子国,可以见到猴子们了。但怎么过去呢?士兵又在追赶他们。

所以他们就快速地搭了一座桥,这个桥是怎么搭的呢?

一转眼间,猴子们在两座峭壁中间搭起了一座猴子桥,杜利特医生和其他动物们快速地过去了。就在这一刻,国王的士兵们追上来了,猴子们快点把桥收起来,荡到对岸去。

然后,杜利特医生就开始了给猴子治病的工作。他先给所有的猴子,没有感染上的猴子打了预防针,还有给猴子看病人手不够。所以他叫狮子王,羚羊、豹子等很多动物来帮忙。但狮子王很吝啬,他说不会帮忙的。

没想到狮子王一回到家,发现狮子宝宝生病了,狮子王后大骂狮子王,后面就愿意去帮杜利特医生了,而且还带了一些动物去帮忙。

杜利特医生治好了所有猴子的病之后,他要回去了,猴子们觉得应该送他一只动物。他们问来问去,都不知道应该哪种动物送给他,没想到它们想到了送一只“你推我拉”给杜利特医生。

故事是这么编的,杜利特医生在的那个时候,还有几只“你推我拉”,不过很稀少。“你推我拉”,很难被抓到,因为有两只头。

“你推我拉”准备和医生一起回泥潭镇。他们没有船,不过,碰巧他们还没到海边的时候就不小心走迷路,走进了乔利金基国王的花园。这回他们又被关住了。

不过,波利尼西亚又想出了好办法。它拿起一根小树枝,然后哄嘣波王子睡着。那时嘣波王子就坐在花园里看书,他拿一根小小的树枝在他面前晃啊晃。最后,蹦波王子被催眠了。波利尼西亚让他去开启牢门,然后给医生找一条船。于是,医生就用这条船回尼潭镇了。

但在海上也有一些事情,他们碰到了海盗。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问问在前面带路的燕子。

燕子们说,把缆绳扯散,扯成一条一条的细绳子,然后所有的燕子每人拉一条线往前飞。

现在船飞快,海盗船很快就看不见了,他们到一个岛上去休息。没想到,发现老鼠们从船上都逃了出来,原来船快要沉了。就在这时,海盗们追过来了,他们立刻上了杜利特医生的船去抢劫。

这件事被杜利特医生知道了之后,他就快点上海盗的船,这回他抢到了一艘好船,这时船就沉了,海盗们快快游出来。

鲨鱼问:杜利特医生,要不要把这些海盗吃掉?

杜利特医生说:不用。

于是让海盗们不要再当海盗了,得洗手不干,在岛上种鸟食。海盗们只好一一答应,要不就会被鲨鱼吃掉。

杜利特医生他们就坐上了海盗的`船,继续往前走。但是他们在船舱下发现一间锁着的房间,房间里好像有个小男孩在哭。于是他们拿斧头把门凿开进去,没想到是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说他的舅舅被强盗们抓了,然后失踪了。因为他被关在这里面,不知道他去哪了。

医生问海豚,海豚回答,没有淹死。请老鹰找,老鹰也找不到。

于是,他们就问小男孩,有没有他舅舅留下来的东西。

小男孩回答:有。

他们闻了一下,有鼻烟的味道,说明他舅舅爱吸鼻烟。小男孩也说是的。

于是他们就寻找他的舅舅。小狗汪汪闻鼻烟的味道,它闻了,北风没有,南风没有,东风也没有,不过西风就闻到了。

他们一直往那个方向,闻到了一块岩石上,味道就在岩石上沿,可就在岩石上消失了。真奇怪,为什么岩石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搜索了一圈,没有啊。不过汪汪又用鼻子闻了闻,它从这里嗅到那里,从那里嗅到这里,大家看着它都好紧张,最后它停住了,在一个洞的上面停住了。

于是他们就钻进了这个洞,杜利特医生在里面,果然发现了一个男人,旁边有好多鼻烟,于是告诉他:他的小外甥来了。那个舅舅听到了,快点出来到了船上,医生把他带到了他住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渔人小镇,镇长很高兴。所以给了医生一个镶着真正钻石的手表,还给了汪汪一个狗颈圈,而且是纯金做的,上面刻着大字:汪汪,天下最聪明的狗。

他们在这里待了几天之后就要回去了,他们回到他们的国家之后,没有马上回到他们所住的泥潭镇。

他们,而是去全国绕,因为要让大家欣赏“你推我拉”,而且付钱,这样子他们就能还以前的债了。

最后,他们又回到了家。

《杜利特医生非洲历险记》的思考:

第一个问题;你喜欢谁?三种动物,三种性格,嘎布嘎布,波利尼西亚,汪汪。

嘎布嘎布,很可爱,是一只小猪,老是喜欢哭;波利尼西亚很聪明;汪汪,也很厉害,它找到了小男孩的舅舅。

我觉得我三个都喜欢。

第二问题:杜利特医生身上哪一点最受你喜欢?

我觉得他可以和动物说话,我很喜欢,而且很会照顾动物。

第三个问题:故事中哪个情节最能打动你,牵动你的心?

我觉得就是在找小男孩的舅舅,用了很大的篇幅,我觉得那个最能打动,也最能牵动我的心。

第四个问题:在思维导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医生总是不断地遇到困难,但最后都得到解决,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我觉得应该是因为有很多动物帮忙,动物们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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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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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1】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2】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3】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00字!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4】

这个寒假,我在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去了19世纪的美国,遨游了一番……

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追求自由的生活,想方设法离家出走。黑人奴隶吉姆听说女主人要把自己卖到遥远的地方,也决定逃跑寻找自由。两人在岛上相遇,就结伴乘小木筏一路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路上,他们见到了分赃不均的盗贼,领教了“打冤家”的无情,更见识了骗子的无耻。他们的历险是既刺激又繁忙。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美丽善良而富有的道格拉斯寡妇;聪明活泼而富有正义感的汤姆·索亚;调皮、不喜欢学习的乔·哈帕……而哈克和吉姆又给我留下另外一种印象,他们喜欢追求自由的生活,是不受约束、勇敢善良的少年。

由此我想到自己连骑自行车去超市买东西都不敢的可笑行径!同样是少年,他们却如此勇敢、敢于拼搏。在他们面前,我就像一只小蚂蚁,显得那么渺小。有好几次,我都是被妈妈死缠烂打,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不情愿跨上自行车的,我身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很快就是初中生了,我连这么一件简单的事都不敢,真是惭愧不已!

这是一本历险记,是一本名著,是一本少年生活记载,更是一本启迪我思想的好书!书中风靡世界、意犹未尽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5】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竞选州长》的课文,他的语言特点幽默、诙谐和滑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这次读到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全译本,不是儿童读物的节选本,更能全面的领略全书的.风采。

这本书描写的背景是1850年前后的美国,哈克是十三四岁的儿童,他被寡妇收养去学校学习,他的爸爸是个酒鬼,只知道喝醉后打哈克,还不允许他去上学,哈克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就制造了自己被杀害的假象,偷了小划子逃去了杰克逊岛。在岛上遇到了黑人吉姆,他不想被人卖做黑奴,同样也是逃出来的。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想逃出蓄奴区,他们乘木筏漂流,在河上和陆地之间生活,遇到了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骗了很多钱,骗子甚至卖掉了黑人吉姆,哈克揭穿了骗子,并去营救吉姆,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的汤姆,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其实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但是哈克已经决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有正义感的少年,也曾有告发黑人吉姆的想法,但是后来决定帮助他获得自由。

马克吐温的描写十分细致,故事中人物的对话,甚至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写都是很细致的,让人感觉十分真实。这本书适合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书的字体比较小,内容很长,利用闲暇时间来读,我也读了一周多才看完,太小的孩子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兴趣将这本书读完。越越现在二年级,没有让越越读这本书,越是值得细细来读的,等越越适合的年龄再读不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6】

习爷爷读过的书有许许多多:有《老人与海》,有《人间喜剧》,有《三国演义》,有《西游记》……其中,我最爱看的要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了。

这本书是作者—马克吐温结合《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两个好朋友,围绕他们一次次“离家出走”后的经历描述的。听朋友们说,它们两本书就是举世闻名的“姐妹篇”呢!

它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哈克贝利费恩的美国男孩和伙伴汤姆索亚一起经过的种种艰难的冒险。虽然他们生性顽皮,喜欢搞恶作剧,但是他们心地善良,敢作敢当。他们口才好,善于鼓舞和说服别人,他们乐观向上,胆大心细。这些让我佩服得心服口服,下定决心向他们好好学习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像书中提到的种种困难,可能我们会在学习中,因为遇到挫折而放弃。但这两个好伙伴并没有放弃,不断的鼓励对方,不断努力思考着。最后总是想出独一无二的主意,在思考中成长。我想:如果他们没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或许他们就不会带着朋友们走出绝境吧?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两个好朋友无数次想起了自己的亲人和家。于是他们结束了冒险,各自回到了家中。而无家可归的哈克贝利费恩也得到了一名寡妇的守养。他们一起过上了好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现在和将来,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约束。我们要像书中的两个美国男孩一样,有着心地善良,敢做敢当,乐观向上,胆大心细,口才好这五大优点,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7】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你见过如此滑稽的开场白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第一段,一下子让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幽默大师”。作者马克·吐温的语言真是风趣幽默!

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忍受不了父亲的残暴,逃出家门,途中遇到逃跑的黑奴吉姆,便想方设法帮助他获得自由,最终哈克和汤姆·索亚一起救出了被抓住的吉姆,还为他争取到了自由。

首先,这部小说大胆地揭露了社会上一些坏现象,就比如作者对黑奴制度提出了反对,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两个狡猾的骗子。这两个自称公爵和皇帝的骗子,他们为了赚钱,不努力工作,而是换着花样骗人,一会儿演戏,一会儿演讲,竟然还套出一个小伙子的话,去抢别人的遗产!他们真是让我恨之入骨,都想跳进书中揍他们一顿!当然啦,他们最终还是罪有应得了。这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中的两个骗子,他们骗了皇帝,也得到不少好处,可是那两个骗子被孩子很轻易地揭穿了,他们和这本书中的两个骗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本书中的两个大骗子骗了三个守孝姑娘的巨额钱财后,非但没有人看出来,就连哈克把两个骗子的底细向老大揭穿了以后,她思考很久才相信。可见当时的社会上的人很麻木,再加上骗子们“老谋深算”,使得他们很轻易地让人们上当受骗,这真是让人失望的社会现象。

其次,我认为这本书中的哈克真的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时,黑奴制度盛行,如果帮助一位黑奴逃跑,就是犯下滔天大罪,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可是哈克却没有为自己着想,尽他最大的努力,想把黑奴吉姆带到没有黑奴制度的“自由州”,可见他是个善良、热心助人的人。虽然当时他也犹豫过,可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帮助了吉姆。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的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哈克当时一定经过了很痛苦的一番思想斗争,并且做出了一个很多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决定。

书中哈克和吉姆的友谊让我感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会有友谊?这在当时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是吉姆和哈克消弭了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成为了好兄弟,吉姆还亲切地把哈克称为“老弟”,处处为他着想,哈克也尽力保护着吉姆。而且当哈克戏弄了吉姆后,还主动向吉姆道歉,虽然这些点点滴滴看似在那个时代是“不可理喻”的,可正是一点,体现出他们两人真心付出,平等相待,同时也说明哈克在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朋友不分地位高低,只有能和你真心相待、共同担当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不由让我想起了LYF,虽然我们俩性格完全不同,我还经常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不足,让他很气愤。平时我们之间有斗嘴,有争吵,有不快,可是我们俩一直都是“好哥们儿”,欢笑不间断——出去玩时,我们都约着对方;有好吃的时候,都想着与对方分享;过圣诞节时,互送节日礼物;打电话时,一聊就停不下来;有麻烦时,就请对方出主意……这一定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友谊!

感谢说实话的大作家马克·吐温,他风趣幽默的语言让我捧腹大笑,尽管他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冷酷、黑暗,但是我们从哈克、吉姆身上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真诚背后的丝丝暖意!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1000字


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读书可以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情节产生疑惑。读后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 篇1

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后对汤姆的第一印象就是淘气。

淘气,是我们孩子的天性,没有谁说不喜欢玩,只有不会玩,而像汤姆这样的就是机会玩有喜欢玩,而且玩的花样百出。从偷吃果酱,到粉刷,从大出风头到想做海盗,无不显露初汤姆的要强好胜,渴望自由的性格特点。汤姆是个十分聪明和机灵的男孩子,也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喜欢冒险,总是想做一名海盗在大海上远航。

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汤姆粉刷墙的那一段。而汤姆与本俏皮的对话中,让人感到了汤姆的顽皮和鬼点子多。仅仅几个动作,几句话就能让身边的朋友心甘情愿用一个苹果换粉刷墙的机会,令人回味无穷。经过语言、动作、神态等方面的描写,本来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就成了一个淘气、天真、机灵的汤姆。读着读着,我似乎变成的汤姆,在山上、水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玩耍。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理想,而汤姆的理想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想做海盗。为了理想,他和伙伴一同克服苦难,渡过难关,踏上了历险的道路,让人看到了另一面的汤姆。

我们都要像汤姆一样,要乐观向上,做一个热爱生活,为理想而努力前进的人。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 篇2

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汤姆·索亚,他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做一个劫富济贫的英雄海盗,干出一番丰功伟绩。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被汤姆的“足智多谋”软化了,不得不接受了他既顽皮又可爱的个性。在主日学校里,汤姆为了引起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的注意,便拿出卖刷墙特权时得到的小玩意儿换来的小条去领取一本《圣经》,结果在领取《圣经》的时候被考问圣经内容时,他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在刷墙时,汤姆耍了点小聪明,便一点力气都不费地赚了许多“财宝”,当汤姆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意外看到一起杀人案时,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起勇气,揭发了印第安人乔,救了莫夫·波特,后来,他和同学们去山洞探险,和贝琪迷了路,汤姆向外探路时,意外碰见了潜逃在外的印第安人乔,等汤姆找到出口后,他和哈克又去山洞寻找财宝,后来,他们找到了财宝,两人都成了富翁。

读了这本书,我实在太佩服汤姆了,汤姆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勇敢,救贝琪出山洞,还揭发了一桩杀人案,真是太勇敢了,他身上有许多孩子所欠缺的东西,充满爱心、聪明、机智的小汤姆终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变了大人对他的印象。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 篇3

在个漫长而有意义的暑假时光里,我有幸读到了一本由美国十九世纪文学大师马克·吐温写的经典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把书中那些惊险刺激的故事情节塑造得有声有色,让我们为汤姆索亚的遭遇深感同情与害怕;同时我们也为汤姆索亚和小伙伴们的平安与成功感到喜悦。

文中的汤姆索亚天生就喜欢幻想,而且正直勇敢,他与流浪儿哈克为了当海盗,约定去墓地试胆量,刚好看见凶悍的乔埃用刀杀死了鲁宾逊医生,并把“醉死鬼”彼得当作“替罪羊”,汤姆不怕凶恶的乔埃,毅然为“醉死鬼”彼得作证,汤姆的正义和同情心在这里充分的体现出来了,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汤姆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大英雄、男子汉。当汤姆与贝琪在山洞里迷路了,汤姆在这时都没有慌张,他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贝琪。

看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触,这本书 让我知道做人应该要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镇 定自若,冷静分析,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最大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有在心里战胜了自己,才能取得真正的胜利。当在我们考试失败后,我们也要多加勤奋,不要灰心气馁,争取下一次取得更好的成绩。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们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不能气馁,相信只要我们做到了上面的这些,一定会取得到真正的成功。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 篇4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这是一句永远不会改变的真理。我今天就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

全书共有35章,讲诉了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烂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经历的种种冒险故事,并体现了当时的人们的愚蠢。通过汤姆。索亚的历险,生动形象的描述了汤姆为了练习胆量深夜去墓地的勇敢的精神;汤姆和小伙伴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去另一个海岛扮海盗情形;与贝奇被困山洞,以惊人的耐力和责任感最终带领贝奇逃出生天。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要想要大人和男孩子很想做某件事,只需要花点力气把它弄得不易到手就行。现在的人有何尝不是这样呢?别人不想让我们做的,我们偏偏要做;别人想要我们做的,我们偏偏不去做。就像是学习,家长让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却有几个孩子听得进去?这是不是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呢?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人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勇敢、遇到危险是要沉着冷静,在坚持不懈的同时不光要有耐力,还要有责任感。

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懂礼,读书使人灵秀。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 篇5

当汤姆被波莉姨妈惩罚刷墙之后,他想出了一个鬼点子,让吉姆代替他刷墙,还用诱人的交换条件来诱惑吉姆,可是立刻被波莉姨妈发现了。他又假装刷墙这项工作很有趣,让许多傻

但是,汤姆也有好的一面,他善良、有良知和正义感。半夜,他和流浪少年哈克来到墓地,偶然间看到乔埃杀死了医生,可是乔埃却嫁祸到彼得身上,让彼得变成了“杀人犯”。汤姆不愿意无辜的彼得被冤枉,经过犹豫,他还是勇敢地向人们揭露了乔埃的罪行,成了大名鼎鼎的英雄。在这件事里,我看到了汤姆身上许多人都没有的品质,那就是正直和勇敢。

乔埃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人,他可以随时杀了汤姆这个孩子报仇,可汤姆还是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让人们明白了真相,这种行为令人赞叹。虽然在小说中,汤姆并不能算是一个好孩子,因为他调皮、经常逃学、喜欢恶作剧,不讨人喜欢。但是我觉得,汤姆机智勇敢、勇于冒险、向往自由、有正义感、心地善良,这些可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汤姆·索亚历险记小学生读后感 篇6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它讲了一个调皮的男孩,有一个很凶的姨妈,姨妈对他很不好,每次村里发什么东西丢了,第一个就想到是汤姆偷的。有一天汤姆犯了错,又被姨妈打了一顿,他很生气,就和几个小伙伴乘船出走了。一路上汤姆很勇敢,他一个人在野外的森林里散步,还在旅馆里的门后面偷听杀人犯的声音……过了几天,他想:我不回去,姨妈会很伤心的。汤姆很想家,决定回去了。这时大家都以为他们三个死了,正举办葬礼。葬礼上他们三个又回来了,大家都非常开心。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汤姆索亚虽然是个调皮的孩子,但他的心是善良纯真的。他还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良知,还要有正义感,知道什么才是勇气和友情。我还觉得汤姆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帮警察破了一起杀人案。有时,他还装牙疼,结果被姨妈看穿了,拔掉了那颗牙。

这个故事很有趣,同时还给了我一些启发,就是做人要勇敢,要面对现实,对人要善良,朋友有困难要帮忙。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也非常惊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汤姆的特点是‘论调皮捣蛋,谁敢与他比试!论勇敢机智,谁又能与它争锋’。

一开始,书中写了汤姆很调皮,他跟一个男孩打架,并把他打哭了。因此,波莉姨妈对他很不好,经常有什么事都冤枉他,后来才对他好起来。

汤姆、乔、哈克贝利都觉得父母不好,于是结伙当海盗。

有一天的三更半夜,三个“海盗”来到了坟地里,波特、印第安和鲁宾孙医生在挖坟,波特、印第安要医生再给他们几百元钱。医生不肯,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医生拿起墓碑,把波特打倒在地,印第安拿起刀,一下子拥进了医生的胸膛。那两个孩子连滚带爬地跑掉了。

后来,印第安绘声绘色地向法官描绘着波特的罪行,并且有很多证人说:“那把刀就是证据。”印第安真是恶人先告状,这些证人真是一派胡言。幸亏后来汤姆证明,波特才渡过难关。

最后,汤姆和哈克贝利,找到了一箱金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那三个“海盗”很勇敢又很团结,我要向他们学习。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优秀的世界名著,在中国广为流传。该书主要讲述了汤姆索亚与他的几个伙伴以及汤姆父母之间发生的故事。从他所经历的这些事情当中我们会发现他的行为打破了那个时代封建的社会制度,这些社会制度深刻的揭露了那个时代下的人们拘泥于教条的现状。但是其中汤姆索亚属于个例了。一件事是汤姆索亚人生品格的真实写照,它真正体现他伸张正义的精神。

有一次,汤姆与哈克准备到场埋葬死猫的时候,偶然的目睹了一个杀人事件。那是一个漆黑而又阴冷的夜里,风卷残云,朦胧的月光下透露着一丝阴暗。突然,他们看到有人杀死了鲁宾逊医生,他们感到震惊的是,凶手竟然是乔,更令人痛恨的是乔竟然栽赃嫁祸,把凶手的罪名嫁祸给老酒鬼。后来在法庭上作证的时候,汤姆勇敢的指出了杀死鲁滨逊医生的真正凶手乔。

这本书有太多太多的观点以至都数不清了,记不得了,但唯有这个片段至令我难以忘怀。汤姆的行为体现了他敢于突破当时的.现状,维护正义的高尚精神。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我们去敬仰,去把这种优良精神发扬下去。因此维护正义是我们神圣的使命,不管在什么地方,正义这种精神就像是一座丰碑,是永恒的,是不变的。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而转移地只是人心,不变地永远是那份与邪恶对抗的正义力量以及那份打破常规,打破那个时代建社会教条的精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多勇敢啊!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5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机智、勇敢与淘气。

汤姆是美国小镇上的孩子头儿,在伙伴眼中无所不能。汤姆的朋友:乔奇、班恩、吉姆,但最和他臭味相投的是镇上的流浪儿哈克。汤姆想当海盗,于是把当海盗的想法告诉了哈克。哈克说海盗都是些大胆的人,他们打算晚上去墓地试胆量,在墓地里,汤姆看见了乔埃杀死医生又嫁祸给醉鬼彼得,他们俩害怕乔埃,不敢开口。他们又和乔奇来到一个孤岛,他们无忧无虑,镇上的人们找到他们,在为他们开追悼会时,三个调皮鬼又出现了。镇上审理彼得杀人案时,汤姆和哈克出庭作证,法院上的乔埃落荒而逃。汤姆又和哈克来到鬼屋寻宝,听到乔埃和另一个陌生人商量要把抢来的金币藏到二号十字架下面的谈话。汤姆和全班同学到山洞探险,别的同学都来到山洞出口,只有汤姆和贝琪在山洞里迷路,汤姆不灰心地找,终于找到出口。汤姆和哈克再次来到洞中,终于找到了金币。

我很佩服汤姆的勇气,在阴森森的墓地里,汤姆不但不害怕,还目睹了一场斗杀,乔埃杀死了一个医生,又嫁祸给醉鬼彼得。汤姆和哈克两个人害怕乔埃,相互发誓不开口。但在镇上要开庭审理彼得杀人案了,汤姆竟为彼得作证,乔埃大惊,落荒而逃。我胆子小,更别说给彼得作证,而真正令人心惊的杀人犯就在面前。就说我如果去墓地试胆吧,肯定会吓得一动不敢动,浑身发抖,甚至会哭。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6

在漫长的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刚读不到几分钟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好了,话不多说,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讲一讲这本书是多么的诱人吧!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十九世纪西西比河畔的一个贫穷的小镇上,有一个顽皮的小男孩,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不喜欢上学,不喜欢听牧师们讲那些骗人的话,反而更喜欢那些搞笑的马戏团。有一次,鲁滨逊医生被大坏蛋印江·乔埃所杀,他却把一切责任都推到酒鬼老莫·波特的身上,最后汤姆在法庭上告诉法官鲁滨逊医生是被印江·乔埃所杀同,印江·乔埃一下子跑了。汤姆每天提心吊胆。他厌倦了这个镇子,和他的难兄难弟乔埃·哈波与哈克贝里·芬去了一个小孤岛,当海盗去了。波莉姨妈以为他们游泳淹死了,便在礼拜日给他们做了丧礼,可是在那一天他们又奇迹地“复活”了。最后大坏蛋印江死了,汤姆发现了大坏蛋的老窝,意外获得了一万二千多枚大金币,从此,小汤姆和镇里的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毕竟,他已经成为镇上最有钱的人。

我读完后,想到小汤姆那聪明活泼,正直勇敢,他们又幼稚又认真的言行。不禁让我知道,只要有一颗勇敢的心,一颗不怕困难的心,遇到什么事都不能退缩,干什么都会成功。我也要做一个像小汤姆一样的人,正直勇敢,永不退缩!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7

如一枚硬币都有其正反两面一样,人也是具有集优点和缺点于一身的两面性的。而《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小主人公汤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严厉而不失疼爱之心的波利姨妈眼里,汤姆就是一个调皮捣蛋、放荡不羁的孩子,成天惹是生非,不给家长省心。他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但是在孩子们的眼里,汤姆却俨然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一个仗义的英雄,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勇士。他聪明好动,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他富有同情心与正义感,还不惧冒险,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去做海盗。

汤姆在与哈克的一次历险中,亲眼目睹了一场杀人案。杀人凶手,一个印第安人乔,将所有的罪行都扣在无辜的波特头上,妄图嫁祸于人。是昧着良心,明哲保身,还是勇敢的挺身而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汤姆也曾无尽的纠结。最终,他还是选择坚持正义,不惧邪恶。于是,在法庭上,面对众目睽睽,特别是乔那凶神恶煞的目光,汤姆坚定而勇敢地证明了一切,拯救了波特。他难道不怕遭受报复吗?说一点也不怕,显然是高估了一个年仅十几岁的孩子的心。但是,良知和正义感使得汤姆置生死与度外,还无辜人以清白。每每读到这,我都被深深震撼。在我心中,汤姆就是一粒金子,他有着特别纯粹的心灵,始终保持一颗童心,他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用真诚的心对待别人,而这,正是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所缺失的。

童年不仅是无忧无虑、充满情趣的,有时候也充满叛逆和冒险的`,从机智勇敢的汤姆身上,我感受到了童心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000字系列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陷入了沉思。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寻思撰写专属自己的读后感。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呢?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1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2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P77)(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P153)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P84)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P212)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3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我们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佛历险记。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主人公就是哈克,这本书的封面是黑奴吉姆,正在驾驶的木筏汤姆和哈克真的围着一个老人笑,这个老人我也不知道是谁,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生下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只要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的爸爸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他看管着,还经常拿他出气,给他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聪明。

从父亲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里出逃的黑奴吉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的这个木筏逃离了这个小镇,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吉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利吗给买下了,囚禁了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姨妈哈克和汤姆联合就下了节目,作文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要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吉姆出逃后又被关起来,说要被处死,汤姆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后来包丽姨妈赶来,汤姆澄清了一切,吉姆才获得自由。

在哈克身上,他爸爸像对待兴趣一样对待他,寡妇赵绅士的标准对她很好。这两个极端促进了哈克渴望无拘无束的资格性格,他们的性格就是很自大,所以在汤姆和哈克的配合中,他从把哈克说道或提议的当回事儿,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负责了,看过他们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他们很有本事,这本书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的主人公以是以哈克为主人公,却把汤姆仔细的描写,马克吐温写的比娅散,没有突出哈克的特点,但描写手法和情景叙述的很清晰,值得一看。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4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竞选州长》的课文,他的语言特点幽默、诙谐和滑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这次读到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全译本,不是儿童读物的节选本,更能全面的领略全书的.风采。

这本书描写的背景是1850年前后的美国,哈克是十三四岁的儿童,他被寡妇收养去学校学习,他的爸爸是个酒鬼,只知道喝醉后打哈克,还不允许他去上学,哈克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就制造了自己被杀害的假象,偷了小划子逃去了杰克逊岛。在岛上遇到了黑人吉姆,他不想被人卖做黑奴,同样也是逃出来的。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想逃出蓄奴区,他们乘木筏漂流,在河上和陆地之间生活,遇到了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骗了很多钱,骗子甚至卖掉了黑人吉姆,哈克揭穿了骗子,并去营救吉姆,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的汤姆,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其实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但是哈克已经决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有正义感的少年,也曾有告发黑人吉姆的想法,但是后来决定帮助他获得自由。

马克吐温的描写十分细致,故事中人物的对话,甚至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写都是很细致的,让人感觉十分真实。这本书适合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书的字体比较小,内容很长,利用闲暇时间来读,我也读了一周多才看完,太小的孩子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兴趣将这本书读完。越越现在二年级,没有让越越读这本书,越是值得细细来读的,等越越适合的年龄再读不迟。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5

近日,我看了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可以算得上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哈克贝利费恩在被寡妇收养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便开始了他的冒险旅程。冒险之后,他便在印第安人生活的地方定居了下来。

这本书的关键词就一个词漂泊。哈克一直都在漂泊,一直都在。他漂泊了那么久,他为的难道是金钱吗?并不是,他为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呀!可见自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同样,自由对于我们也有深刻的意义。匈牙利的诗人斐多菲曾经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意思就是说生命虽然很珍贵,但爱情更宝贵,但是如果这两者和自由之间要我做出一个选择,那么我会抛弃掉这两个东西,因为自由更为之贵重。正因为自由的贵重之处,所以历史上人们不敢做出什么不算太坏,也不好的事,因为那样就会被关进监狱,被剥夺几年,几十年,甚至是终生的自由。没有自由谁也不会好受的,但历史上还是有一些人慢慢的失去了属于自己的自由,那些人就是我们现在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们,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被补习班夺取了属于他们的自由时光。失去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梦想。我希望所有的家长可以尊重孩子们的自由时光,孩子们的梦想,不要只在乎成绩单上的数字。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6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7

我看了一本书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哈克、哈克的爸爸、寡妇、吉姆、汤姆、冒牌的国王和公爵。

主要内容是: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将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将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吉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吉姆卖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的感受:朋友之间的友谊是谁也不可破乱,就算他是一个下人,奴隶。我们也不因该歧视他,他也是我们的朋友呀,朋友有难,我们就应该尽力的保护她,而不是加一层的伤害他。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我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感触颇深。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哈克贝利,他是一个机智勇敢的白人少年,主要内容是他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弃家而走,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这途中,他遇到了想摆脱被贩卖命运而出逃的奴隶吉姆,俩人成了相依为命的好朋友,经历了种种奇遇。

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很黑暗,黑人们生活在最底层,得不到自由,受到歧视、压迫、剥削,是白人的奴隶,书中的黑人吉姆就是奴隶。我感到非常气愤,人和人之间本该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怎么能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哈克贝利宁死也要帮黑人吉姆争取自由,他勇敢地抛开了世俗偏见,执着坚持自己的原则,他勇敢地站出来伸张正义。正义和善良在他的心灵中更是占据了至高无上的位置。

我们新时代的孩子,缺乏哈克贝利身上的正义感,看到别人被嘲笑、欺凌,却不敢帮助他们,不敢伸张正义。即使有人会上前帮助,那也只是极少人。

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从哈克贝利身上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不论遇到困难还是挫折,都毫无畏惧,勇敢面对,最终都能战胜。我们要向他学习,把他当做榜样,让他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指南针,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最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9

在这个假期里,我有幸拜读了马克·吐温先生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做敢想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所打动。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而走,遇上想摆脱贩卖命运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经过了种种历险和奇遇,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悟出一些道理,并健康快乐地成长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起初还对规定必须把吉姆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而百思不得其解。但他不断认识着自己,坚定着自己,善良的天性战胜了社会的偏见。我不禁想为哈克喝彩。

哈克时刻把正义和善良放在第一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上虽然有爱与善良,但更多的还是猜忌与怀疑。我在很多报纸上都看到过:某某老人摔倒了,某某好心人将老人扶起来,老人却说是那人将他推倒并乘机讹了那个好心人一笔钱。这样的新闻多得数不清。也有一些人可能想伸出援手,可看到周围的人纷纷议论着碰瓷之类的话题,也就会跟随着大众,硬下心不去扶他们。可万一有些人是真的需要帮助呢?这时却没有人坚持心中的正义与善良去帮助那些可能需要帮助的人。

不仅是大人,我们现代的孩子也是一样。哈克这种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是他与众不同的一面。而我们都缺乏这种观念。看到小朋友被其他不良少年欺负,玩弄,嘲笑,同学们却不敢去伸张正义,那些不良少年恃强凌弱,我们却不敢帮助弱势群体,有的甚至还和他们同流合污。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这样鲜活的例子。而我们却是那样的无动于衷。以前我也是一个善良的女生,可看到社会上这些负面的例子,我心中的善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消失了。我没有坚持并坚定心中的那一份光明。

自从跟着哈克一路冒险后,我心中的那一点亮光开始闪烁起来。哈克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能勇敢地抛开世俗对黑人的偏见,坚持自己的原则为吉姆说话,主持公道。而我为什么不行呢?

我是一名少先队员,胸前的红领巾也代表着一种责任。我决心向哈克学习,学会在一片反对声中坚持自己心中的那个声音,那份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只要坚定信念,敢做敢想,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坚定心中的光明,让生命的船只在光辉的照耀下在人生的洋海中迎风起航,越行越远。

黄雀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


但是作品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将内心所想稍加梳理,就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收集的“黄雀记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黄雀记读后感 篇1

故事从祖父起,到祖父结束。叙述模式类似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福克纳是借通过他人对于海蒂的堕落过程的叙述来讲述康普生家族的衰败,而苏童则是借保润、柳生、仙女三人之间的纠葛叙述了保润家的衰落和中国十年间的时代变迁。阅读过程中明显感受到自己对人物的偏见,例如阅读保润部分时怨恨柳生,阅读柳生部分时怨恨仙女,以至于到仙女部分时怨无可怨,仙女的性情至从庞先生家出来后也有所改变,虽仍然自私自我,但更近人情一点。然而还是不喜欢仙女,仙女的人生崩坏应该从她挪用保润的八十块钱溜冰鞋押金开始,为了凑钱卖收音机,导致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以及仙女被强奸,保润被诬陷。仙女有两次都是在说自己是被安排,被绳索牵引,被命运推着走。但其实性格决定命运,仙女的性格和态度一步步在推开那些喜欢她以及她喜欢的人。

但是如果从全文的构思来看,仙女的命运的确是被安排了,故事最初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保润拿错祖父相片,把仙女的肖像撕碎放进那个象征祖宗的蛇洞中去开始。冥冥中的缘,仙女两次住入保润的家,保润家的祖魂也不断地在纠缠仙女。

黄雀记读后感 篇2

原来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是命运操控的故事,就像北岛在《太阳城札记·生活》中的描述,网。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纠葛就像有一条错综复杂的线在牵引着,使得罪恶与自我救赎,绝望与挣扎都在时代与生活中推演着。

关于魂。祖父照相回来的路上觉得魂丢了,关于丢魂和找魂就成了祖父生活中的重点,丢了魂却最长寿祖父是故事的开端,见证了故事岁月中的种种。

关于罪恶。三个年轻人的相遇,是命运的纠缠。保润碰到了照片上的女孩——仙女,孤僻年少的他始终没有说出爱,却在他把仙女绑在水塔里造成了之后的情仇,尾随的柳生强奸了仙女,却因为现实和个人的情感,保润成为了这场罪恶的强奸案中的受害者。罪恶起源于谁,谁的罪恶最大,或者究竟谁是受害者,谁是害人者,在之后的岁月里纠缠。

关于自我救赎。柳生在保润坐牢的日子里一直夹着尾巴做人,变成老实本分的商人,甚至替保润照顾丢了魂住在神经病院的祖父,他想通过这些方式得到自我救赎,却在仙女回归、保润释放时土崩瓦解。

关于绝望与希望。仙女在社会变迁中被欲望所操控,她的希望是用钱过着体面的生活,然而她的自私,对世界的怨恨,以及没有羞耻心等等,一步步把自己推向绝望的边缘,最后得到所有人的排挤和抛弃,在生下怒婴以后把他交给祖父,她远走,似乎又带着希望。

关于网。三个年轻人的感情纠葛,以悲剧结束。保润在水塔绑了不和他跳小拉的仙女,柳生在保润之后强奸了仙女,似乎柳生做了“螳螂后的黄雀”;仙女的一句话引起误会,保润心底的怨恨和复仇被点燃,在柳生结婚时,保润杀了柳生。谁又是螳螂谁又是黄雀,谁又说得清?生活这张大网,充斥着太多未知的秘密,看似不可知的命运,却有着似乎合情合理的纠葛和结局。

这是在命运中编织的人情罪恶,负罪前行就成为了必然结局。

黄雀记读后感 篇3

苏童《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捆绑的方法,后将捆绑“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强奸,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唯一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捆绑,柳生强奸,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最好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黄雀记读后感 篇4

一向崇拜矛盾文学奖的作者,对其获奖作品都是拜读。黄雀记里的三个人物各有各的不幸,也是各自咎由自取。保润(读的过程中曾一度可怜他),他郁郁寡欢莽撞无知,和他祖上的历史原因以及他父母的性格为人都有关系。青春年少本是阳光灿烂,花儿一样幸福的年龄,性格命运使然(他没头脑,他要是聪明他能避开那场灾难)他犯错了,也是家庭命运多舛,他的错被别人转嫁为罪,于是他含冤坐牢,出狱之后他恨(是个人都会恨之入骨),所以他后来的杀人是为自己报仇。

仙女,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她太势力了,她太轻浮了,她太虚荣了,她太孤傲了……作者写的整个过程都不想让读者有半点可怜她的心思,她最后的结局抛弃了自己的“怒婴”一走了之,我只是想她的内心有没有点波动呢,她需要醒悟,她应该忏悔的呀。

柳生,他自命清高,无恩无义。太自私了,他知道保润的冤屈,他知道他应该夹着尾巴做人,可是他最后还是狂妄自大了,他应该去经受十年铁窗泪的,他逍遥法外,所以他还是遭报应了。

每个人都有对与错,所以从小就要学会知错就改,一失足成千古恨绝不是偶然的,祸从天降也不是上天故意强加于人的。要让自己的内心光明磊落,做真正的人。

黄雀记读后感 篇5

终于买到苏童的黄雀记了,在珠江路书报亭,15元,收获这样一个大型的纯文学杂志,居然跑遍南京都 无法买到,只能靠邮购了,一口气读完,停了一两天,来回味苏童所想表达的信息,苏童写三角恋爱,结局又是悲剧性的残杀,让人接受不了。

我是苏童的铜丝,收集了他好几本书籍,一直关注着他,本来我找苏童的书看,是为了给我小说起个头,定一种格调,只要开好头,就能顺利的走到底,苏童一直说要和现实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样保险,可看看泰囧的轰动,我又要说苏童是中年的危机了。

黄雀记是苏童的一个新阶段,意思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本来他准备给书起名为小拉他企图把香椿树街搬到南京来,想融入南京的大环境,甚至想让他的人物跳小拉舞,殊不知南京的小拉是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面对面的走不如手拉手的跳,跳的是那么的充满了激情,一拉一松,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一转一跳,都是那么充满了节奏感,比三步华尔兹激烈,比四步有活力,而且能不停的换舞伴,不必死去活来的相爱,就是出一身汗而已。

所以外地人很难理解南京人的性格特征,也很难理解小拉为什么流行,用小拉来形容书中人物的关系也是不确切的,就是他引用了几个南京的地名,扫帚巷,(东)井亭医院,箍桶巷,这些都是南京有历史渊源的地名,就是这样,也无法描述南京的地域文化,看来从苏州运河走到南京,还需要一段距离。

其实我看苏童的小说,一般是不仔细看其中的内容的,苏童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我在欣赏他优美的文笔,每一篇都可以当做散文读,他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是很深刻的,我没有用到位这个词,是因为苏童已经超过了这个底线,他能超越时空的了解人的本性,不管是善,是恶,都用文字描述的很贴切,这是不容易的,需要下很多年的功夫,不断的在人的内心中探索,如果说苏童是个心理学家,也是能说的通的,就是不用巩俐,何赛飞这样的一流演员,普通的演员也能通过对白,剧情上演妻妾成群。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莫言捧红了张艺谋,苏童成就了张艺谋,他们三人都是中国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其他两人已经到了他们艺术的最高峰,而苏童还有潜力,仍然有粉丝,他的作品仍然有生命力,没有必要说他是南京作家,他就是苏州人,用吴侬细语弹唱着新的开篇,描述他心底深爱的慧仙,只有女人的滋润才让他成长,苏童是属于我们江苏的童男子,魅力无限。

黄雀记读后感 篇6

在余华的《第七天》以后,苏童的这部新作真算得上是一只黄雀。

至少在《黄雀记》里,苏童还在。沿河的香椿树街,街上躁动着的青春。苏童文字里的青春,燥热、残酷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像是那条潮湿阴暗的街巷,街上光着脚的枯瘦的孩子,孩子脚上的一个伤口,脓肿甚至都已经溃烂。

题目中黄雀的意象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小说的故事里,但是整个情节设置体现了一种黄雀在后式的连锁关系:仙女被保润捆了,而最后是柳生强-了仙女;保润向仙女讨债,而仙女又向柳生讨债。整部小说分成了三个章节,三个视角三个相互咬合的人物。从一张照片开始到最后的红脸婴儿,形式上的魔幻与内容上的荒诞,苏童有意无意地又呈现了一出百年孤独。

其实作为一部长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都显得十分单薄。保润、柳生、仙女,三个视角甚至都可以互相调换,然而跟余华的《第七天》相比,《黄雀记》在叙事方面就显得成功许多。

虽然跟电影《两杆-烟枪》相比,《黄雀记》里螳螂捕蝉的故事要简单得多,但是小说文本中大量的隐喻和象征,给了整个故事尽可能大的解读可能。

首先是关于魂魄。小说中反复提及丢魂的事情,保润爷爷的魂丢在了手电筒中的尸骨里,除此之外,小说中的人物也不断被别人提醒自己已经丢了魂儿。这暗示了当代人一种灵魂缺失的状态,一种无以凭附的空虚与焦灼。小说第三章里仙女(也就是白-姐)去找庞太太时,提及了这样一句话,“如何向上帝赎回丢失的灵魂”,原话的字体特意进行了加粗,然而作者没有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太难解释。

然后就是关于祖父——保润的爷爷。祖父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从家里到精神病院,爷爷一点点衰老,但是始终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小说中拆床的情节曾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保润父母拆掉祖父的木质大床,一次是保润卖掉了父母的床铺。这暗示的是一种破坏与舍弃。而保润在捆绑爷爷时问他要民主结还是法制结,爷爷说法制结像是要枪毙,所以要求民主结。但是民主结也把爷爷捆了起来。其中的黑色幽默充满讽刺。因此,爷爷可以象征着某个年代、某种传统甚至是某种力量,然而它已经失去了魂魄,变成了干瘪的躯壳,慢慢被世人忘记。小说第一章最后写到:“后来黄鱼车经过护城河上的立体交叉工地,四周人山人海,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祖父说,祖国的面貌日新月异啊”。而此时祖父正被民主捆得结结实实。

仙女第二次出现时,已经改称了白-姐。对于保润、柳生甚至是白-姐自己来说,仙女都是遥不可及的,她美好得就像那对安静的兔子,然而又会突然变成一只浑身是刺儿的刺猬。仙女是他们所有人的理想,在理想之下,是保润的倒霉与孤独,是柳生所承受的生活之重,是白-姐作为女性的愤怒与无奈。也许这就是宋胖子所说的,“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苏童放置了尽可能多的内容。依旧很难找到引号的行文,依旧诗意阴柔的气质。然而太多的依旧把这个故事丢在了苏童最熟悉的那个年代。可是那个年代已经慢慢模糊,而我们的年代却没有清晰起来。也许,该有个人站在我们的年代,该有人尝试,写写我们这一代的故事了。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科学,并不只是一篇卓有成就的论文,一本富有哲理的书,有时仅仅只是一个小小池塘,一个阴暗角落,一只微不足道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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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我就认为是一本关于昆虫且枯燥乏味的书。可妈妈坚持让我读完。

我被迫走进了图书馆,经过询问,从书架上抽出了它。无可奈何地坐下,翻开第一页,不久,我便沉醉在故事中。文字的清凉,冲走了我内心的燥热。指尖轻轻掠过文字,随着目光,我仿佛看见了小时的法布尔轻轻蹲在池塘边,凝视者池塘,盯着小昆虫,生怕错过哪一个细节;我看见了法布尔听说要养鸭子时的兴奋以及照顾鸭子的无微不至;我看到了父亲责骂法布尔时的沮丧……

时间快速的流逝,我仍沉浸在故事中,转眼间,我已读完两章,读到了正文部分。出乎我的意料,它并不索然无味。法布尔描写地十分详细严谨又不失幽默感。从中我了解到了衣冠整齐的毛虫、聪明却又愚笨的的黄蜂、“为民除害”的赤条蜂、凶狠的狼蛛等等。

读着这一个个科普性的文章,我一点儿也感受不到厌倦,法布尔不解剖昆虫还可以将昆虫描写地那么细致,描述地一清二楚,这一点还是让我惊讶得。

法布尔不仅仅只是在书上记录了昆虫的习性,细读起来,还可以感悟到其中的道理:被管虫母亲想尽一切方法将子孙照顾地好好得,甚至还将自己的皮奉献出来,这难道不是天下父母的真实写照么?黄蜂被困于玻璃罩中,不去挖地道,只是一味地冲向太阳。结果便是撞在玻璃上,一次又一次地落下来,这不就是说明了懂得变通的重要性吗?对于寄生虫的恶劣行为的描述,不也是对于那些自己不劳动,靠别人养活、依附别人来生活的懒汉的批判吗?

我也知道了许多知识,许多的事情并不是像我们了解的那样,比如蝉和蚂蚁。读完蝉与蚂蚁这一章节,我才知道蝉并不是如寓言所说的那样:整日只知道唱歌,到了冬日却一无所有。相反,寓言中兢兢业业的蚂蚁才是真正的掠夺者。它们凭借着人数众多的优势来把蝉从蝉自己辛辛苦苦“挖”出的“井”上赶走,掠夺过来的源泉很快便干涸,于是它们便去抢夺另一个。我也深有感触:蚂蚁凭借着自己的野蛮得来的利益是不长久的,它们还得费劲心思去抢夺另一个。这也就宛如我们的学习,一时走的运并不能利用到下一次,运用到一生。我们还应努力学习,将“地基”打牢,这样才能使“楼房”建得踏实。

随着时间的流逝,落日的余晖渐渐地消失在地平线,窗外的树木渐渐穿上了青黛色的外衣。耳边响起蝉的叫声,原来喧闹的声音在我的耳中变成了优美的歌声,它仿佛在呼唤我:“快来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吧!”(戴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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