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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心得

故乡读书心得

2023-02-09

故乡读书心得精选。

说到感言,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当在毕业之际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都会上台发表一些激动的感言,有没有比较好的感言给我们参考呢?今天我们为您提供故乡读书心得,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故乡读书心得 篇1

《故乡》读后感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读书心得 篇5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故乡读书心得 篇6

作文于是我用了点,只听“喀嚓”一声鸡蛋破了,蛋清流了出来,我马上用碗接住;850字作文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真的吗。多少人为他牵肠挂肚。今天有太多收获了!圆圆的月亮就像一个老奶奶,小星星就像小朋友,老奶奶给小朋友们将好听的故事,他们可高兴了。我相信,只要大家携手努力,随着祖国你的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的家乡也一定会飞翔的更快、更高。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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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心得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故乡读书心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故乡读书心得(篇1)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读书心得(篇2)

暑假中,我读了繁星·春水这本书,当我读到《少年川川的故乡》时,令我大发其想。

这篇文章是讲少年川川原来在民工子弟学校读书,后来运用了自己的足球技术,被特招到了全市最好的中学,在那儿,又经历了学习成绩不好,逃课三天被老师批评等事件,但他不被这些挫折所击败,勇往直前,去克服困难。继续努力学习,不像以前一样无视学习,而是把学习放的和足球一样位置,一起进步,我也不禁称赞道:”川川你真棒, 不怕困难,从来不自卑,到最后也不会怯懦,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从那以后,川川就学习认真了起来,学习态度也受到了表扬。有一天,川川写了一 篇《美丽家乡》的作文,原来自己的家乡也很漂亮,但是由于有一群人跑来说要开矿,砍了许多树,引发了泥石流,卷走外婆和屋子······老师在课堂读完这篇文章后,所有人都 被打动了,并主动捐钱,此时,川川心里觉得:原来,那些平时对我冷漠、看不起我的同学都是善良的,会为我的家乡捐钱。灾难是可怕的,人心是温暖的。

从这篇文章中,反映出了打工者子女在城市里的遭遇和心态,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却有着丰富多彩的童年。虽然没有城市孩子生活那么富裕,但他们有着纯真的心灵,他们向往着迷人的故乡,还有自己的理想,在城市中为寻找自己的定位而拼搏不懈。

故乡读书心得(篇3)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故乡读书心得(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故乡读书心得(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故乡读书心得(篇6)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的读书心得


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或者某些人产生的想法,然后将其表达出来的言论,感言包括自我总结、感谢以及对未来的展望,一篇优秀的感言究竟该怎么写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故乡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故乡的读书心得【篇1】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故乡的读书心得【篇2】

心若无尘,岁月生香。

利用两天时间看完了央视大型纪录片《文学的故乡》,跟随摄像机的镜头,聆听了中国当代文坛颇负盛名的六位作家的“文学的故乡”情结,跟随他们的脚步去寻觅他们梦中的,文学中的,内心深处从未远离过的故乡,这故乡既是现实版的他们出生、成长、生活过,养育过他们的地方,又是培植他们文学梦想生根发芽繁茂生长的沃土,是他们最初倾听大地声音,感知大自然脉搏,用文学与之交流的地方,更是他们的人生开始,出发,离开又回归的精神家园。在他们所书写的每一部作品里,都有故乡的影子影影绰绰,摇曳生姿。他们也一直在为故乡而书写,而创作,他们的作品就是故乡以另一种方式而存在的盛大场景或影像。在他们的文学创作中,处处是故乡的风景,人物,地理,生态,风俗,语言,生存状态以及繁盛与衰落的斑驳痕迹。故乡为他们的文学创作提供了肥沃土壤,也带给他们极富灵感和美学智慧的文字书写,让他们行走在故乡纵横交错的阡陌上,有一种或天马行空,或想象空灵,或踏实轻快的可靠感,安全感,依附感。

故乡在远方,也在每个人的心头。故乡的小路,桥梁,山川,草木,湖洼,庄稼,房屋,鸟雀,以及亲人,邻居,同学,玩伴等等,永远都是抹不去的记忆,是岁月留下来让人怀念和咀嚼的食粮。它像一本厚重的书籍,每一页都写满熟悉的景致和故事,流淌着质朴而本真的乡土气息,它在岁月的镌刻中隽永,又在时光的流转中芬芳。无论你离开多久,混得多么风光,成就了多大的事业,只要你踏上故乡的土地,你永远都是故乡记忆中那个赤条条来,在它敞开的怀抱里吮吸着奶汁,踉踉跄跄学走路,摔倒了糊了一身泥水再爬起来的仔伢子,蛮女子,是听见乡音就想流泪,闻见饭香味就喊肚子饿,看到亲人同学发小就想凑上去拥抱一下的瓜女子傻小子。

作家又何尝不是如此?

尽管,六位作家来自不同的地域,有各自不同的成长经历,和故乡千丝万缕的联系中有过饥饿、痛苦、离别、奔袭、出走等形态各异的记忆,但故乡是包容的故乡,丰盛的故乡,大气的故乡,温暖的故乡,你随时可以离开,也能随时随地回来,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人一物都不会嫌弃你的义无反顾,鄙视你的说走就走,看轻你的毫无影踪。当你回头面对它、走近它的时候,它始终还是表里如一的,热心热情的,含蓄谦恭的,不燥不孬的。

贾平凹说,故乡就是以父母存在而存在的,父母不在了,那个故乡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字面上的故乡。

阿来说,故乡是自己的一个投影,写故乡就是写自己。

迟子建说,我出生在漠河北极村,那里的炊烟也是一种无声的语言,那里的每一粒雪,对我来说都是有感情的。

毕飞宇说,我有过故乡,只不过命运把它切开了,分别丢在了不同的地方,命运让我这样,我就这样了。只要我在那片土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看作是我的故乡。

刘震云说,故乡对一个人影响最大的就是语言。当一些人的心事无处诉说时,我就坐到了他们身边。

莫言说,山东高密乡既是我精神的故乡,也是我文学的故乡。

他们在行走中探寻文学的根基,寻觅曾经作品中呈现的故事原貌,人物形象,情感归属。就像贾平凹翻越秦岭,在故乡商洛棣花的沟沟塬塬行走,在丹江边,在清风街寻踪问源;像阿来,在四川阿坝嘉绒藏区拍摄高寒花草植被,在摩梭河边回想诗歌的爆发,在宏大的吐司官邸面前摩挲,观看藏民转经筒,和家人、乡邻围着篝火跳锅庄;像迟子建,在北极村的雪地里行走,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嗅闻花香,寻觅成名作品的创作秘密,在苍莽林海寻觅驯鹿的身影;像毕飞宇,在苏北水乡的河道水岔,乡间老街辗转留恋,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乡,寻找曾经生活过的老屋和邻居;像刘震云,带着外孙女云游中原大地,和老亲娘舅亲切攀谈,在母校向学弟学妹讲述他的故乡情怀;像莫言,用行走来回忆曾经艰难的成长之路,通过抚摸故乡的脉搏,激发写作的蓬勃灵感,他在故乡的大地上,尽情展示着他文学里高密东北乡的秘密……可以说,是故乡的山水人情造就了大家们的文学智商,也是故乡的贫穷与富有,闭塞与开放,荒凉与温暖成就了他们对文学的驾驭能力,丰富和孕育了名家们的眼界、思想、情愫和综合素养,让他们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越走越有力。他们踏实地行走,勤奋地创作,坚定地探索,痴迷地热爱,才为读者奉献出了《秦腔》,《尘埃落定》,《额尔古纳河右岸》,《青衣》,《温故一九四二年》,《红高粱》等一大批当代优秀的文学经典著作,从而奠定了他们在中国文坛的大家地位。

通过观看这部纪录片,也给予我们广大文学爱好者一个思想拷问:我们该如何正确处理故乡与文学的合理关系?我们有没有把心中的故乡与文字的书写紧密结合起来?我们热爱文学的那片净土究竟与故乡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涯?诚然,我们大多数人仅仅只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远远达不到那些文学名家们的思想境界和文学信仰,对他们,我们除了仰望就是尊敬,除了拜读他们的大作,就是从他们的作品中汲取养分,潜心学习,从而丰富阅读面,充实自我,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真正的文学爱好者。但我们也可以在小我的天地里,学着怎么去亲近故乡,理解和融入故乡,在日常的书写中,缩短与故乡的距离,让文学的清涧在心中潺潺流淌,让故乡的原风景成为我们书写文字,执着于文学的隽永底色。

假如我们远离了心中的故土,文学的故乡,也许我们就永远写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文学作品。这一定是不容置疑的!

故乡的读书心得【篇3】

《回到故乡的狼》一文中,作者将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对狼的残忍、西欧查理曼大帝对狼的仇视与土著印第安人对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吕科波利斯城市对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对狼的宽容、一个中国朋友对狼的怀念,这两类对狼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对照,在其具有强烈情感倾向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狼的存在的重视。

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说过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对狼的态度转变中,经济利益是惟一准则,狼在生态环境中所起的作用,则从未被考虑过。”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了对捕杀狼的行为的愤怒,对人类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而疯狂的捕杀狼的不满。作者认为人不能简单的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开展“灭狼”计划。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态整体中所起的作用,这与“生态整体主义”的主张是相契合的。“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

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平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故乡的读书心得【篇4】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故乡的读书心得【篇5】

妈妈送给我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不大,厚厚的,封面上一个小男孩抚摸着两只棕色的猎犬,他们的身旁的开满了鲜花,其中还有一种红色的羽毛般的草,特别茂盛。我打开书细细看起来,刚看了个开头,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主人公小男孩比利,他非常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强烈的恋狗情结和贫穷的家境使他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钱买狗。夏天,他把捕捉来的鱼虾、采摘的'蔬菜、烤熟的玉米卖给钓鱼人,采集浆果卖给开杂货店的爷爷;冬天他用爸爸送给他的三只捕兽夹,捕捉小动物,剥下皮毛卖给皮革商人。就这样,比利靠着顽强的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不畏艰辛地劳动着,一美分一美分地积攒着,整整用了两年漫长而艰苦的时间,终于凑够了五十美元,买到了两只梦寐以求的红骨浣熊猎犬。看到这里,我对比利肃然起敬,他和我年龄相仿,却能不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不怕吃苦不怕受罪,用超出常人的毅力和勇气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是多么了不起啊!我想到了自己,我想要什么都只会向父母开口要,从来没有想过,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如果爸爸妈妈不答应,我还撒娇耍赖,乱发脾气,只有满足我的要求,才破涕为笑。和比利的爱心、勇气、坚忍相比,我的任性、娇气、懦弱是多么可笑和渺小,让我既感慨又羞愧啊……

比利独自进城到车站取回两只猎犬,给它们取了名字,公狗叫老丹,母狗叫小安。比利精心地喂养并训练它们。第一次捕捉浣熊时,老丹和小安把浣熊赶上了一棵巨大的枫树,为了信守与猎犬的约定,比利鼓起勇气,凭着顽强的毅力,一连砍了三天,才把巨树砍倒,捕获了第一只浣熊,也收获了老丹和小安对他的信任。他们形影不离,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冒险而充满乐趣的美好时光,结下了矢志不渝的深厚友情。看到这儿,我更加崇拜比利了,他真是是一个诚实守信、有责任心的人,也感受到诚信是人很重要、很宝贵的品质,只有诚信的人才能获得真诚的友情。当看到勇敢的老丹和机智的小安,与比利配合默契,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时,我既高兴又兴奋,和比利一样为这两条了不起的猎犬而自豪。

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英勇无畏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受重伤不治身亡,情深意重的小安不愿独活,绝食而亡,死在老丹坟墓上。看到这儿,我忍不住潸然泪下,我深切地感受到比利失去两位挚友,心如刀割般的悲痛。我真恨作者威尔逊,为什么把老丹和小安写得如此聪明可爱、英勇无畏、深情忠诚,而当我深深地爱上它们时,却又让它们就这样死去……

故事到了尾声,比利全家要搬去镇上,在去老丹和小安坟墓前告别时,他惊讶地发现,坟墓上竟然长出了漂亮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突然明白,老丹和小安就是带给他快乐和幸福的天使……

我合上书,凝视着书的封面,比利抚摸着老丹和小安,老丹和小安亲昵地看着比利,两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就挺立在他们身边,诉说着这个引人入胜、感人至深的,让我领悟到勇气、毅力、拼搏、责任、友情的故事。

故乡读书心得模板


很多事情我们经历过之后才有了自己的见解,我们可以随时随地记录自己的想法。其实生活不断教给人们更多的道理,像生活当中一些有价值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记录下来。在学习和生活中心得体会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请你阅读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故乡读书心得》,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故乡读书心得【篇1】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xx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xx前的迅哥儿到xx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故乡读书心得【篇2】

读了鲁迅的《故乡》,我印象最深的是纯朴、善良的少年闰土。

鲁讯先生笔下的闰土是一个非常纯朴、见多识广的小孩,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闰土是闰月出生,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叫他闰土。

闰土知道的很多,读完《故乡》。我知道下雪时,扫出空地,用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可以捉住好多鸟雀,什么角鸡、稻允、鹁鸪等。我知道了夏天去海边捡贝壳,红的绿的都有,还有观音手和鬼见怕。我还知道了西瓜的天敌是獾猪、刺猬、猹,猹是很伶俐的,皮毛油一般滑,夜里要取胡叉看西瓜。西瓜有这般危险经历,先前我只知它在店里卖罢了。我还知道沙地里还有好多跳鱼儿青蛙似的跳。

少年闰土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说也说不完。知识广博的闰土,我将牢牢记住,记好他。

故乡读书心得【篇3】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6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书心得【篇4】

我带着激动又崇拜的心情读了冰心写的这篇《我的故乡》这篇散文,我觉得这篇散文写得太好了。当我读到“假如我的是一棵大树,他的第二代就是树枝,我们就是枝上的密叶,叶落归根,而我们的根是深深地扎在福建横岭乡的田地里的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似的。我又读到他们说:“横岭乡小,总是受欺侮,如今族里出了一个军官,应该带几个兵回去夸耀夸耀。父亲恭恭敬敬地祭祖,但是他没有兵,也不可能带兵”。我还记得父老乡亲们送给父亲一个红纸包的见面礼,那是一百个银角子,合起来值十个银元。但是他一个铜子也没有收,也跟这个军官去祭祀了。这句话让我感到文中的父亲连整整十个银元都不要,他真是大公无撕。这让我想起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情这句古话。我又间接读过了楹联,就是海阔天高气象风光月霁襟怀,知足知不足,有为有非为等等,上面还有祖父写的对联,我觉得他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觉得这些对联写的特别好。当我读完这篇散文时,我仿佛进入了梦乡,回想起我的家乡,虽然不是三面环山,但是对我来说已经挺满足了。读了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原因。原来不仅是对故乡的景色描写,更是表达了作者喜爱故乡,怀念故乡的思想感情。

故乡读书心得【篇5】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书心得【篇6】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故乡读书心得【篇7】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故乡读书心得【篇8】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有关故乡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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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心得 篇1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深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子。有无尽的绿色西瓜。与此同时,有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手里拿着一枚银戒指和一把钢叉。他想尽办法去刺一匹马,但猴子扭动身体,从他的胯下跑开了……”

这小子是飞跃土。《故乡》认识鲁迅。当时这个健康可爱的紫圆脸银领男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告诉了作者,也告诉了我们他奇怪的知识:角鸡、跳鱼、贝壳、肉……他和作者愉快地交谈,天真地笑着,一起肆无忌惮地玩耍。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经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健康的圆脸,以前是紫色的,现在是灰黄色的;红红圆圆的.手现在又粗又笨又裂,看起来像松树皮。最重要的是,看到鲁迅之后,第一声呐喊就出来了,原来是“大师”!

他们曾经是兄弟,现在有了截然不同的主仆,就因为“当时还是孩子,不懂事”?二十年的改变,让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正是当时的种种压力,让一个天真、自由、快乐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眼神呆滞、目光怔怔的农民。跃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末,鲁迅的侄子洪二和润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就像20年前鲁迅和润土一样。这不就是鲁迅和润土小时候吗!但是他们长大了,会不会和现在一样,隔着一层厚厚的悲伤的身份膜?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仙,你虽然离开我们已1200多年了,但故乡的人民依然深情地怀念着你。想必你在天之灵一定看到了吧?故里江油仍保留着你那么多珍贵的遗迹,随处可见你娑爽的英姿,乡亲们时时都在传诵着你好学成才的故事,咏唱着你不朽的诗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多么美妙的诗句,怎不令人喜爱,怎不令人难忘?要知道,你在低头思故乡,故乡江油的人民也时刻都在想念着你啊!

今天,在这阳光明媚的周日,我又再次地加入了寻访你故居的队伍,来到了青莲镇,来到了陇西院,来到了江油人民为纪念你诞辰1300周年,在你儿时的乐园天宝山上建成的太白碑林。太白碑林可大啦!占山地面积达500多亩。太白碑林真美!遍山的花草树木,满眼的亭台楼阁,更有看不尽的碑林。亭台楼阁,一律的唐式建筑;碑林各式各样,有方柱碑、圆柱碑、地碑、扇碑、梯碑,还有石碑和崖碑,碑上都刻着你的千古名篇。也许是“五一”小长假的关系吧,今天的游人特别多。人们一路咏唱,一路照相,一路赞赏,不仅有四川人、外省市人,还有外国人呢!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人,你看到了吗?512大地震后,杜甫的乡亲河南人民与你故乡的人民心连心,已将青莲镇、陇西院、太白寺,还有全国人民都关注着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白纪念馆重建一新,这可是全国人民,更是故乡人民对你的一片深深的怀念之情啊!

故乡读书心得集锦


基于网友的需要,小编整理了故乡读书心得。感言就是表达因为某些事情引发出的想法的文字语言,在毕业之际或者军训结束的这些重要时刻。心中会产生不少的新的感想,非常有必要写一篇感言,感言可以让我们的情感更加真挚,让心灵得到抚慰。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

故乡读书心得 篇1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最近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中国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

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

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随后一台台机器、一辆辆大卡车还未经过主人的同意,已经像泉水一样涌了进来。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里,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

当我再次回家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迷茫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故乡。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我看见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黄沙,黄沙掩盖了蓝天白云。

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会再漂浮在我的上空,涓涓的河水能够叮咚作响,清风不再私语,就连岩石也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故乡,但是有一群孩子,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他们的故乡在不断的迁徒的鸟背——《鸟背上的故乡》。

《鸟背上的故乡》为为胡继风之作,讲述的是一群农民工的孩子,他们有的跟父母在一起,但多数都相距千里之外。那些“留守儿童”在本该受到亲情的年纪下,早早的学会了自强自立与面对困难。但是,他们也并不是真的不需要亲情,他们试图挽留过,也试图寻找过,但是结局都各有不同。

曾有一个男孩为看见父母被蚊子咬的血肉模糊;有一个女孩为了和母亲多一些亲密,最后想到母亲也有苦,把自己爷爷写的信撕成碎片;有一个孩子为了挽留母亲而尿床,却被母亲视为可以冲走霉运,而为了不影响下一年的财运,让孩子跟奶奶一块睡,孩子最后一走似乎是永远……

“让人陌生,却又无法不为之动容”,这是刘绪源给本书的评价。是的,作者所写的并不精致圆熟,甚至有一些粗糙稚嫩。但是这些文字情感强烈、真实,很容易引人入胜,对人物产生同情且真切。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农民工孩子的辛苦,以及这些孩子的勤劳和善良,忍耐与坚强、乐观与担当。

看完了书,总会思绪万千。现在留守儿童、农民工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热点,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社会的关注给出的效果并不佳。截止20xx年8月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仍有697万人;截止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外出农民工就有17425万人。“鸟有一个巢,人有一个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渴望有一个“家”。

《鸟背上的故乡》让我们读懂了儿女与父母的情,与他们的苦,愿世上不再有留守儿童,愿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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